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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3 21: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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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vensong —— For the Love of the World
已经闭幕的两会上说什么要重新修订著作权保护法,当然了我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也并非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对于法律这种冰冷条文自然没有什么兴趣去关注,所以我也是根本不知道法律中所谓的抄袭和借鉴的界限到底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界限的存在所以某人死不承认抄袭了某文章赔款之后还想要继续上诉,另一当事人却要重新起诉想要50万赔款.说实话这个是不是炒作我们明眼人一眼便知,但某人抄袭却是事实,是因为他文章的构架几乎相似,语言相似程度30%,所以才被如此界定.可是我想问的是,风格类似到底应该算作是抄袭还是借鉴?
我这话有点多余.风格这种事情又不是谁与生俱来神圣不可侵犯,而且说白了这世上风格细分也没有几种.所以我这里看起来有点牵强和不知所谓.但我从前看到过别人说,如果你这篇文章既采用了村上春树文章里的人设,又沿用了文章的叙事风格,那么就不能够简简单单的定为借鉴了,甚至是有一些蓄意抄袭的成分在里面.对不起我承认我讲话不知轻重.我拉回来就事论事.
首先楼主你并没有得到明石的同意就借用她文章里的只言片语,原文照搬.至于哪里我就不说了,但并不是我不知道,某果记性好是出了名的.请注意我是看见你题目上的声明的.可是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擅自那了别人的东西并且事后才说啊啊啊谢谢你!那么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尤其是辛辛苦苦写文章的作者和对于作者十分喜欢的读者来说.当然你可能要说你已经打过招呼了,可能我那话伤害到你,但我还要说,这种行为和gjm的死不承认的行为充其量只是五十不和百步的关系.对不起我再次道歉,我对事不对人.
前面朋友对我说这只是个新人就算了,我也想尽可能的放平语气,但好像一涉及到这方面的事情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当然你完全可以鄙视我这种在做坏事之前先设想好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再肆无忌惮的出格的事情的不齿行为,但我声明了总比什么都没做来的好.所以楼主你还是很不错的.只是没有得到别人同意的事情尽量少做,因为毕竟是违背道义准则的[呵呵我拔得太高了]...
还有关于你文章风格的问题.
本来这种类似的风格应当是没有必要深究,可是你既然已经用了她学校生涯里的原文又沿用她的风格这就不得不令人警觉了.我承认我敏感.我这样讲话很站不住脚因为我从来不知道你从前的风格是怎样,如果我说错了那么我道歉.你文章很多地方受她影响很深,比如说物象选择叙述角度等等我最擅长分析这个,这是好事毕竟她的文章获得认可.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乐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你这文章也有比较重的安妮的风格在里面.原谅我我并没有细看,高三总是太多地方受到掣肘.所以我希望楼主下次能够写自己的文字.我记得另一个我很崇拜的作者说过,如果自己有才能何必要去拾人牙慧?
谢谢.抱歉.再拜.
rottenapple于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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