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169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剧情讨论] 【FILE726】【飞龙瞎说(把正解补充了)】【头一次听说白色情人节】【开学了,唉】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7

主题

0

好友

31

积分

 

升级
77%
帖子
18
精华
2
积分
31
威望
0
RP
78
金钱
5 柯币
人气
2028 ℃
注册时间
2009-8-16
跳转到指定楼层
顶楼
发表于 2010-3-2 21:53: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终解の飞龙 于 2010-3-3 20:52 编辑

开学了,要不是教育局突然来狠,学校取消早晚自习(其实还是延了半小时) ,可能就不发了吧。。。。可是那也要好好学习啊!!争取高一就高考得了。。。所以快点学习,嗯嗯嗯。。。 长话短说~

白色情人节是本集的亮点,案件是幼儿园级的了 。。。

犯人
啥也不说了。。。

作案手法(纯我自己瞎说)
明显是利用胖男要出节目的心理,让胖男假死之类的,而糯米纸又能跟垫杯的纸连在一起,于是就变成了一堆杯子里有几个糯米纸,出节目让小五郎找,但其实胖男会自己吃掉一个糯米纸(既然73没提其它痕迹那就是跟糯米纸一起吞的)让他找不到,但其实纸上被涂了一点点毒,于是他就OVER了,胖男不吃酸,目标容易确认。碰倒柠檬汁是为了化掉身上带毒的糯米纸(备用的?)。。

证据
这种手法还会留证据?顶多也就是化掉的纸,这玩意在法庭上其实啥也不是。。。。然后某柯让她舔手指不敢怕粘毒?晕。。。。

动机
瘦女自己说了。

其实我真的想不明白,只要让他宴会时假死,把假毒换成真的不就得了?至于搞这么麻烦吗?上述作案手法纯胡编乱造,大家结合令人惊讶的节目考虑(打个比方,吃掉毒糯米纸包着的味觉失灵药,喝柠檬汁,让瘦女大喊胖男是假的,骚动。。。),见效就如其意。。。


话说怎么又变成我一个人推理了,唉。。。。帖子比较迟,见谅~
推理+推理,大爱~
自摸+自摸,然后役满~

侦探助理

4

主题

3

好友

139

积分

 

升级
32%
帖子
720
精华
0
积分
139
威望
45
RP
216
金钱
1239 柯币
人气
2779 ℃
注册时间
2007-2-20
沙发
发表于 2010-3-2 22:12:4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抢沙发的,坐下来,慢慢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大学生

15

主题

10

好友

62

积分

 

升级
55%
帖子
225
精华
0
积分
62
威望
31
RP
71
金钱
173 柯币
人气
885 ℃
注册时间
2008-1-8
板凳
发表于 2010-3-2 23:20:26 |只看该作者
鼓励一下 嘻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1

好友

14

积分

 

升级
33%
帖子
337
精华
0
积分
14
威望
0
RP
27
金钱
90 柯币
人气
1496 ℃
注册时间
2010-1-28
地板
发表于 2010-3-3 15:19:16 |只看该作者
额。。。。发布帖最下方bison有提示哦,日文的听(聞く)跟见效(効く)的读音一样,系列第一话时候凶手问他老公在没在听,其实真意是问有没有见效,所以可以推断出之前被害者吃过什么东西,个人猜想应该就是和社长不爱吃酸的有关。
<-sina_sign,1021418172,eb14beec,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

24

主题

16

好友

351

积分

 

升级
91%
帖子
3227
精华
1
积分
351
威望
118
RP
501
金钱
1615 柯币
人气
1611 ℃
注册时间
2009-6-22
5
发表于 2010-3-4 19:28:30 |只看该作者
re
最近的案件水平实在太低级了些。。。
话说楼主的积分居然比发贴数还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大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60

积分

 

升级
50%
昵称
penghoo
帖子
282
精华
1
积分
60
威望
12
RP
113
金钱
121 柯币
人气
1139 ℃
注册时间
2007-11-5
6
发表于 2010-3-5 13:33:4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侦探漫画没人愿意顶推理帖呢?

当没有证据时,某柯一定会选择犯人才知道的事让她自己露出马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禁止访问

头像被屏蔽

8

主题

4

好友

101

积分

 

帖子
366
精华
4
积分
101
威望
15
RP
205
金钱
334 柯币
人气
8 ℃
注册时间
2008-8-24
7
发表于 2010-3-5 14:29: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9-29 12:30 , Processed in 0.039504 second(s), 21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