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打印本页]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3
标题: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好!全发完了!

这小说书里是有画的,但这里没有的,当然了,大家放心,这完全不影响案子!
请大家按顺序看下来,一下子到案字的最后就会很容易不小心瞄到凶手名字的!

评价:
以下是一段我在“推理俱乐部”里说过的一段话:
  从一定程度上说读者是没有推理的义务和责任的!而“推理的过程”正是一本推理小说的精华!一本200页的密室杀人,最后就告诉我个凶手,说一下手法,给个证剧和动机就完了,这算什么推理?!奎因在《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里对底楼橱窗为什么不是第一现场,对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从6楼搬到底楼有着一番非常精彩的说明!在《Y的悲剧》里,雷恩先生用反证法证明杀害黑特太太和给梨下毒的人是同一个人!
像奎因这样的案子没什么手法!但是他的推理分析太漂亮了!对了,在〈荷兰鞋子〉里奎因在最后破案时还提到了分类法,这不是很好的表现了作者的推理吗?!

《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是我非常欣赏的一个本推理小说!这个案子并非那些密室什么重作案手法的案子,而是一个精彩至极的推理过程!奎因根据现场调查得到的线索和证物进行了仔细的推理从而推出了凶手。
我以前看那些很重手法的案子,现在看奎因这种将推理表显得如此好的案子感觉真是很怪的说,现在我即想写又手法的,又想写重推理的,我的《随想异曲的杀人》就是这两者的结合,而且受奎因案件的影响,我对警察作用也在不断的加深!
  我深信《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一定会然喜欢看推理小说和写推文的各位受益非浅!
  祝大家开卷有益!
  PS:这个案子的推理过程真是令我拍案叫绝!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4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第一部

  附带说明……在众多的案例中,破案成败的关键就在于……侦探的思维是否能渗透蛛丝马迹般的表面现象,最终认识到重要的事实真相。
  ——摘自瑞吉.皮那博士《犯罪处方》

1、奎因父子在客厅里

  奎因家的客厅里,五个人偶尔凑在一起,围坐在那张旧胡桃木餐桌边。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身材修长,双眼炯炯有神;坐在他边上的,是威风凛凛的缉毒组组长萨尔瓦多·弗尔拉利,这是个魁梧的意大利人,右颊上有道长长的黑色疤痕;另一位是桑普森的助理——红发的蒂莫西·克罗尼。理查德·奎因警官与埃勒里·奎因并肩而坐,但却神色各异。老先生绷着脸,嚼着胡须尖儿;埃勒里盯着费尔拉利脸上的疤痕,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本日历,这H天是19XX年5月24日,星期二。在春日的和风中,窗帘轻轻地飘动着。
  警官看了看众人。“韦尔斯有什么业绩?我倒想听听,亨利!”
  “算了吧,奎,斯科特·韦尔斯也还说得过去。”
  “会骑马打猎,射击能得91分就有资格当警督了,是不是?当然,当然!看看他塞给我们的那些烂活儿……”
  “没那么糟吧,”桑普森说道。“说句公道话,他还是干了些实事的。比如参加救灾委员会,公益活动什么的……一个在政坛外如此活跃的人不可能一点用都没有,奎。”
  警官哼了一声,“他上任多久了?不,别说——让我猜猜。两天……哼,看看,他在这两天里干的好事,你好好听听吧!”
  “首先,他重组了失踪人员搜寻处,可怜的帕森斯莫名其妙地被人炒了鳅鱼……第二,七个区的警局头头们个个被他训得头昏脑胀,多亏有地图,他们才摸回了各自的辖区。他为什么那样整人?你说这是为什么?……第三,调整了B、C、D交警小队的人员,第四,把24名二级侦探全都派出去巡逻。有什么原因吗?当然!因为某个家伙要闹事,而这家伙的曾舅父的侄女恰恰又认识州长的第四任秘书……第五,他把警校搅了个底朝天,还改了校规。而且,我还知道,他已经虎视眈眈地盯上了我心爱的刑侦队……”
  “你这样会把血管气炸的。”克罗尼说道。
  “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警官冷冷地说道。“每位一级侦探现在必须天天交份报告——听仔细了,是勤务报告——每日一份,直接送到警督办公室!”
  “哦,”克罗尼咧嘴一笑,“倒希望他能把所有的报告都看一遍。他们这班老爷们,有一半人连‘杀人’这个词该怎么拼都不知道。”
  “那些报告,他看都不会看一眼,提姆。你以为他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他绝不会看的。不会的,先生!他会让那位油头滑脑的小秘书,西奥多,B.B.圣·琼斯把它们全搬到我的办公室,再客气地附上一张便条:警督敬致理查德·奎因警官:‘希望您在一小时内对所附报告的真实性做出评估,警督对此将不胜感激。’你们再看看我吧,一边得尽力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这个毒品调查案;一边又得给这堆巡警的报告打分。”说到这儿,警官狠狠地吸了吸鼻烟。
  “他干的那些蠢事,你连一半都还没说到,奎因,”费尔拉利咆哮道,“这个贼似的矮胖子文官会什么?他只会鬼鬼祟祟地溜进我的部门,围着伙计们嗅来嗅去,趁人不备伸手就偷了盒鸦片,还把它送到了吉米那儿——猜他要干什么——取指纹!指纹,老天爷!好像吉米还能在上面找出毒贩的指纹似的!那么多毒贩的爪子都在上面摸过了!再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指纹!但是,不,他连招呼都不打,就把东西拿走了。斯登到处找那个盒子,但怎么也找不着。有一天,他跑来告诉我,说我们正在缉拿的那个家伙竟然偷到警察局来了——他偷走了一盒鸦片!这简直就是笑话!”费尔拉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将一支短黑的雪茄叼在了口中。
  这时,埃勒里从桌上拿起一本封面破旧的小杂志,仔细研读起来。
  桑普森收起了笑容。“笑话归笑话,不过,如果我们再查不出毒品集团的眉目,事情可就难办了。韦尔斯不该在这时候逼我们仓促地把怀特实验案翻出来。看起来,这伙恶棍……”他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生气的就是这事,”警官抱怨道,“我刚摸到点彼得斯拉文一伙的情况,现在又得浪费一整天时间去法庭作证。”
  片刻沉默之后,克罗尼开口了。“金斯利·阿姆斯谋杀案中的那个奥索福纳西,你们是怎么处置的?”他好奇地问道,“他有罪吗?”
  “昨天晚上,”警官说,“我们又拷问了他。他看到我们已掌握了罪证,就全招了。”他嘴角周围的那些凌厉线条舒展开来。“这件事,埃勒里干得不错。你想想,我们围着这案子忙了一天,却找不到丝毫证据来证明是奥素福纳西杀了哈瑞恩.尽管我们确信就是他干的。这时,我儿子来了。他在现场只呆了十分钟,却找到了足以致置凶手于死地的证据。”
  “又一个奇迹,呃?”桑普森一笑道。“讲讲内幕,奎?”众人都将目光投向埃勒里。他仍弓身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书。
  “整件事让他一解释,简直就像滚木头那么简单,”奎因无不自豪地说道,“德乔那,再来点咖啡,行吗,孩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矮个敏捷地从厨房里蹦了出来。他笑嘻嘻地点点头,一晃又不见了。德乔那是奎因警官的贴身男仆、勤杂工、厨子兼家庭服务员,私下里,他还是侦探处的吉祥物。他拎着壶出来,往桌上的空杯子里续着咖啡。埃勒里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书上,他伸手在桌上摸了摸,抓起杯子,小口地呷着。
  “简单恐怕还不是恰当的字眼,”警官接着说道,“吉米给整间屋子都洒上了指纹粉,但除哈瑞恩本人的指纹外,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而哈瑞恩已是人死尸凉了。大伙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别的地方洒些指纹粉——当时的场面真是热闹极了……”他一拍桌子。“就在这时,埃勒里走了进来。我给他讲了讲案情,并让他看了在现场找到的东西。你们应该还记得吧,我们在餐厅地板上发现了哈瑞恩的泥脚印,这曾令我们百思不解。因为从案发现场看,哈瑞恩不可能到过餐厅。这时候,超级大脑起作用了,我想你们会这么说的。埃勒里问我,‘你能确定那是哈瑞恩的脚印吗?’我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解释了原因,他也同意了我的观点——但哈瑞恩不可能去过那屋子,那些脚印使我们产生了错觉。‘好了,’我的宝贝儿子说,‘他也许根本就没进过这间屋子’。‘但是,埃勒里——那个脚印!’我反驳说。‘我有个主意,’他说着就进了卧室。”
  “噢,”警官叹了口气,“他确实有主意。在卧室里,他仔细查看了哈瑞恩穿在脚上的鞋,然后把它们脱下来;他向吉米要了些指纹粉,又让人取来了奥索福纳西的指纹复件;他把指纹粉洒在了鞋上——鞋上确实有个拇指印!他将这个指纹与取来的档案指纹进行了比较,事实证明,这就是奥索福纳西的指纹。……你们看,为找到指纹,我们找遍了整座房子,却独独忘了该找的地方——尸体。谁会想到从受害者的鞋上寻找凶手的痕迹呢?”
  “出人意料,”意大利人咕哝了一句,“埃勒里是怎么想到的呢?”
  “埃勒里认为,如果哈瑞恩不曾去过那间屋子,而他的鞋却到过那儿,这只能意味着其他人曾穿着哈瑞恩的鞋去了那儿或用他们的鞋在那儿留了个印记。简直是小儿科,不是吗?可就是没人能想到。”老先生佯怒地瞪着埃勒里低垂着的脑袋。“埃勒里,你到底在看什么书?你这个主人也太没礼貌了,儿子。”
  “一个外行人的指纹知识,这次还真派上了用场。”桑普森笑道。
  “埃勒里!”
  埃勒里兴奋地抬起头,得意地挥动着手中的书,开始了他的背诵。众人诧异地看着他。“如果他们穿着鞋睡觉,刺将扎进脚内,鞋将牢牢地贴在脚上。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旧鞋坏了,所以只能换上用新剥牛皮做的拷花皮鞋,而这种鞋尚未经过鞣制。知道吗,爸,我有了个好主意?”他笑嘻嘻地伸出手去取铅笔。
  奎因警官站起身来,嘟嚷道:“碰到这种时候,你最好别理他——走吧,亨利——你去吗,弗尔拉利?——咱们还是去市政厅吧。”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6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股东云集办公室

  11点时,奎因警官和桑普森、克罗尼和费尔拉利一道离开了他在西八十七街的家,前往刑事法庭大楼。
  就在同一时刻,在南边几英里外的一套私人寓所内,一位男子正默默地伫立在书房的窗前。这套寓所位于第五大街弗兰奇百货大楼的第六层。窗前站着的男子是塞洛斯.弗兰奇,他是弗兰奇百货公司最大的股东,同时,也是董事会的董事长。
  弗兰奇正茫然地注视着第五大街与三十九街交叉路口的繁忙景致。他已经65岁了,表情阴郁,身材矮胖,头发也已灰白。他穿一套黑色西服,翻领处插了朵白花。
  他开口说道:“韦斯特利,你应该跟他们都说清楚了吧,会议定在今天早上11点。”他突然转过身去,看着坐在窗前办公桌边的那个男人。
  韦斯特利·威弗点点头。他刚30出头,精神饱满,脸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很机警。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愉快地答道。他刚才一直在速记本上写着什么,这时,抬起了头。“其实,我昨天下午就打了份备忘录。除您桌上的这份外,我还给每位董事送了一份。”他指了指桌上电话边一张蓝色的纸。玻璃桌面右端立着两个圆柱形玛瑙石书档,中间摆了五本书,除此之外,桌面上也就只有那部电话和那张备忘录了。“半小时前,我就按备忘录上的安排给各位董事挂了电话。他们都答应会准时到的。”
  弗兰奇咕噜了一句,又转过身去,关注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背着手,开始口述店里的业务事项,声音听上去稍稍有些刺耳。
  五分钟后,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俩的工作,有人在敲前厅外的大门。弗兰奇没好气地喊道“进来!”接着,他们便听到了门钮转动发出的声音。弗兰奇说道:“噢,对了,门是锁着的;开门去,韦斯特利。”
  威弗疾步穿过前厅,猛地拉开了门。来人是个干瘪的小老头。他咧嘴一笑,露出了粉色的牙床,接着便迈着矫捷的步伐进了屋。到了他这把年纪,还能有这种身手,实在是令人吃惊。
  “我好像老记不住你这门是锁着的,塞洛斯。”他的声音尖细。他一边说着,一边和韦斯特利·弗兰奇握着手。“我还是第一个?”
  “是的,约翰,”弗兰奇淡淡一笑,“其他几位随时可能进来。”威弗给老先生端了把椅子。“请坐,格雷先生。”
  格雷有70岁了,瘦削的肩膀上顶着颗犹如鸟头般的小脑袋,上面盖了层稀稀拉拉的白发。他的脸上总挂着一层犹如羊皮纸般暧昧不明的颜色,而且总在不停地笑,一笑起来,花白的胡子下便露出了薄薄的红嘴唇。他的衣领呈翼状,领子下扎了条宽领带。
  他接过椅子,坐下时的那种轻巧劲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出了趟门,事情办得怎么样,塞洛斯?”他问道。“惠特尼符合条件吗?”
  “很不错,”弗兰奇答道,又接着踱起了他的方步。“实际上,如果我们今天早上能正式达成共识,一个月内,我们就能把惠特尼百货店兼并过来。”
  “好极了!真是笔好买卖!”约翰·格雷搓手的方式很怪,发出一种粗厉刺耳的锉磨声。
  又是一阵敲门声。威弗再次走进了前厅。
  “特拉斯克先生和马奇本克思先生到了,”他宣告道。“如果我没认错人的话,电梯里出来的那位应该是佐恩先生吧。”前两位率先进了屋,第三位也接踵而至。威弗匆匆坐回到办公桌边的椅子上。咔哒一声,门自动关上了。
  众人寒暄完毕,在屋中央的长形会议桌边纷纷入座。这是一个奇怪的组合。特拉斯克——社交界大名鼎鼎的A.麦维尔·特拉斯克——习惯性地赖在椅子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他正无聊地玩弄着桌上的一支铅笔,一屋子的人,谁都没把他当回事。赫伯特·马奇本克思重重地在椅子上坐下。这是个45岁的胖子,脸色红润,举止笨拙。他说起话来嗓门很大,但时不时得停下来,呼哧呼哧地喘上一阵。科尼利厄斯·佐恩戴着副老式的金边眼镜,镜片后的那双眼睛正关注着每一位同僚。他长着个光秃秃的方脑袋,手指胖胖的,蓄着红色的小胡子,虽然个头不高,但坐下时却能把一张椅子塞得满满的。他看上去就像个殷实的屠夫,简直像得惊人。
  弗兰奇在首席坐下,神色凝重地注视着众人。
  “先生们——这次会议将永久地载入百货营销业的历史。”他清了清嗓子。“韦斯特利,能不能去找个人在门外看着?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打扰我们开会。”
  “好的,先生。”威弗伸手抓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听筒,说道:“请接克劳舍先生办公室。”过了会儿,他又说道:“克劳舍吗?哪位?哦,是的……不用找他了,这事你就能办。派一名店内保安员到弗兰奇先生的私人寓所来,他的任务是负责看门,不要让任何人在董事会议期间打扰弗兰奇先生……上来后直接站在门外就行了,别打断我们开会……你派谁来?……噢,琼斯?太好了。克劳舍来后,你跟他说一声,……哦,他9点就来了?好吧,见到他时,替我转告他一声;我现在很忙。”他挂上电话,匆匆坐回到弗兰奇右手的椅子上,拿起铅笔,准备做记录。
  五位董事正忙着翻阅一叠文件。在他们熟悉文件内容的这段时间内,弗兰奇坐在那儿,瞪着窗外5月的蓝天,一双大手烦躁不安地在桌面上动来动去。
  突然,他转向威弗,低声说道:“我差点忘了,韦斯特利,给我家里打个电话。现在几点了——已经11点15分了。她们这会儿也该起来了。弗兰奇太太可能正担心呢——昨晚我去格雷特耐克后,就一直没给她挂过电话。”
  威弗把弗兰奇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接线员。不一会儿,他便对着话筒大声说道:“是霍坦丝吗?弗兰奇太太起来了吗?……哦,那玛丽安在吗?或者是伯尼斯?……好的,替我喊一下玛丽安吧……”他挪挪身子,离弗兰奇远了些。弗兰奇此刻正和老约翰低声交谈着。威弗的双眼闪闪发光,脸也突然红了起来。
  “喂,喂!玛丽安?”他轻声说道,“我是韦斯。对不起——你知道——我是从寓所打的电话——你父亲有话跟你说……”
  话筒里传来了一个女子低低的声音。“韦斯特利,亲爱的!我知道……哦,真遗憾,亲爱的,可惜爸爸在那儿,我们不能长谈。你爱我吗?说你爱我!”
  “噢,可惜我不能说,”威弗热烈地低语着。他的身子一本正经地挺得笔直,但那张背对着弗兰奇的脸上却洋溢着激情。
  “我就知道你不能说,傻孩子。”女孩笑了。“我这么说是想让你高兴。不过你确实开心了,是不是?”她又笑了起来。
  “是的,是的。噢,是的!”
  “让我跟爸爸说话吧,亲爱的。”
  威弗仓促地清清嗓子,转身面对着弗兰奇。
  “玛丽安总算还在,先生,”他将话筒递给了老人。“霍坦丝·安德希尔说,弗兰奇太太和伯尼斯都还没下楼。”
  弗兰奇急冲冲地从威弗手中接过话筒。“玛丽安,是爸爸。我刚从格雷特耐克回来。我很好,你们都还好吗?怎么了?你好像有点累……好的,亲爱的。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我平安回来了。替我转告妈妈一声——我今天早上太忙了,没法再打电话。再见,亲爱的。”
  他坐回到椅子上,严肃地扫视着诸位董事,说道:“先生们,既然你们已了解了我和惠特尼商榷的那些细节,那么,我们就开始吧。”他挥了挥食指。
  11点45分,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了弗兰奇和佐恩的热烈讨论。威弗一把抓起话筒。
  “喂,喂!弗兰奇先生现在非常忙……是你吗,霍坦丝?怎么回事?……你等会儿。”他转过脸来对弗兰奇说:“对不起,先生,是霍坦丝·安德希尔的电话。好像出了什么事,她有些不安。您接电话吗?还是一会儿再给她打?”
  佐恩正使劲地擦着他那粗脖子上的汗水。弗兰奇瞪了他一眼,从威弗手中夺过了话筒。
  “喂,什么事?”
  话筒里传来一个女人战战兢兢的声音。“弗兰奇先生;发生了可怕的事。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小姐不见了。”
  “呃?你说什么?怎么回事?她们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先生。她们俩整个早上都没按铃叫佣人,所以,几分钟前我就上楼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您——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先生——我不明白——”
  “到底怎么回事!”
  “她们的床根本就没碰过。我想她们昨晚都没在家过夜。”
  弗兰奇气冲冲地提高了嗓门。“你这个蠢女人——就为这点事打断我的董事会议?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她们可能在朋友那儿过夜了。”
  “可是,弗兰奇先生——她们也该打个电话回来,或者……”
  “行了,霍坦丝!忙你的家务活去吧。这事我过会儿会处理的。”他啪地一声挂上了电话。
  “蠢才……”他咕哝了一句,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他扶着桌子再次转向佐恩。“考虑得怎么样了?你真的要反对这次兼并吗?就因为那微不足道的几千美元?听我说,佐恩……”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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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玉碎香残

  坐落在第五大街上的弗兰奇百货公司占据了纽约市中的一大块地盘。从弗兰奇百货公司往北去,便是上流社会云集的宅区,往南则是办公楼林立的市中心,位于交界处的弗兰奇百货公司自然招徕了各类贫富不等的顾客。每天中午12点,店里宽敞的过道及六个楼层内便挤满了售货小姐和办事员,而到了下午,店内更是人声鼎沸。在全纽约的百货店中,它的商品价格最低,款式最新,种类最繁多。这种物美价廉的组合使它荣登了纽约市最受欢迎的百货公司的宝座。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30分,店内总是顾客满堂,连大理石主楼外的人行道及几座侧楼都被人挤得水泄不通。
  塞洛斯·弗兰奇是一位富有创业精神的公司老板。在其他几位董事的协助下,他充分调动集团强大的财力,将弗兰奇百货公司——这个由弗兰奇家族两代经营的商店——建成了全纽约的一大奇观。早在美国人学会将艺术融入日常生活前,弗兰奇百货公司就已与其驻欧洲的代表建立了业务联系,向公众展出了工艺日用品、工艺家具及具有现代派风格的用具。这些展览为店里招徕了大批顾客。商店还特地腾出面对第五大街的一个主要橱窗,专门用来展示那些定期进口的商品。目前,这个橱窗已成了全纽约人关注的焦点,厚厚的玻璃橱窗前总是围着好奇的人群。
  5月24日,星期二。差3分钟就到正午12点时,橱窗沉重的大门打开了,一位黑人女子走了进去。她身穿黑衣,罩着白围裙,头戴一顶白帽。她先在橱窗里悠闲地逛了一会儿,像是在鉴赏展品,接着便一动不动地站住了,似乎是在等待某一预定时刻的来临,好开始她那神秘的工作。
  橱窗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小牌子,上面介绍说,橱窗物品的摆设展示了一个具有超现代风格的起居室兼卧室的组合,其设计者是来自巴黎的保罗·拉瓦利。这块小牌子还介绍说,拉瓦利是所有展品的原创者,并请众人光临“拉瓦利先生在五楼举办的讲座”。橱窗的后墙上没什么特殊的饰物,只是刷了一层淡绿色的涂料。整个橱窗唯一的一扇门就开在这面墙上,那个女黑人刚才就是从这儿进来的。墙上挂了一面无边框的威尼斯大镜子,其边角形状均不规则。靠墙立着一张窄长的桌子,打过蜡的桌身闪闪发亮,天然的木纹清晰可见。桌上放一盏矮墩墩的棱柱形磨砂玻璃台灯。那时候,这种玻璃只有奥地利一家独特的现代工艺品厂有售。橱窗铮亮的地板上散放着一些零星物件——椅子、茶几、书架和一张长沙发,全部都是非正统的造型,构思奇特,极富创新意识。左右两面墙上展示着一些小挂件。
  橱窗顶部及两侧墙上的照明设备均选用了当时风靡欧洲的“遮隐式”系列产品。
  正午的钟声刚响,一直站立不动的女黑人便恢复了生机。这时,橱窗外的人行道上已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大家你推我挤,都眼巴巴地等着看女黑人的表演。
  只见她摆开一个铁架,架子上挂了几张措词简洁的卡片。她拾起一支长长的象牙棒,指指第一张卡片上的字,又庄重地走向东面的那堵墙,指指墙上的一件物品,接着便开始了她的哑剧表演,她演示的是物品的结构与性能。
  当她的象牙棒指到第五张卡片时,围观的人群增加了一倍,人行道上已经容纳不下了。第五张卡片是这么写的:
  墙——床
  这件家具,隐身于西面墙中,
  由一按钮控制操作。
  这件独具特色的家具由拉瓦利先生独家设计,国内仅此一件。
  女黑人再次强调了一下这些字,然后庄重地走到西墙前,夸张地指着一个象牙小按钮。按钮镶在一个亮闪闪的板面上,她伸出修长的黑手指在按钮上碰了碰。
  在按下按钮前,她曾再次看了看窗外喧嚣的人群。人们都伸长了脖子,满怀希望地等着奇迹出现。
  他们确实看到了奇迹——它是那么出人意料,那么可怕而又怪异,以至于在它出现的瞬间,所有的面孔都凝结成了呆滞的面具。这仿佛是噩梦中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刻……因为,当女黑人按下按钮时,墙的一部分迅速无声地敞开了,从一张立着的床的前部弹出两只小木脚,床稳稳地平卧在了地上——一具女尸从丝质床罩上滚下来,正落在女黑人脚边,女尸脸色惨白,身躯被挤压得变了形,血淋淋的衣物分落在两处。
  这时是12点15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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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仰马翻

  女黑人惊恐的尖叫声穿透了厚厚的橱窗玻璃,她双眼一翻,晕倒在尸体边上。
  窗外的观众们仍保持着舞台造型——他们全都惊呆了,吓傻了。这时,有个女人发出了一声尖叫,她的脸被挤得紧贴在橱窗上,动弹不得。刹那间,静止的人流疯狂地涌动起来,铺天盖地的喧哗湮没了沉寂。人群从窗前涌散开去,疯了般地向后挤着,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一个孩子摔了一跤,混乱之中被人踩在了脚下。这时,警笛响了,一名警察恣意挥舞着警棍,吆喝着冲进了人群。他似乎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这场混乱因何而起——他还没看到橱窗里两具直挺挺的躯体。
  突然,橱窗的门猛地被人推开了。一个蓄着小胡子戴着单片眼镜的男子冲了进来。他吃了一惊,铮亮的地板上躺着一具毫无生气的躯体;他将视线一点一点地移向窗外,印入眼帘的是如无头苍蝇般乱窜的人群和那个挥着警棍的警察;他将目光收回到地板上,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无声地骂了一句,几步便蹿到靠近橱窗玻璃的一个角落里,伸手拽出一条厚丝带,使劲拉了一下。透明的窗纱“哗”地一下落了下来,遮断了路人惶恐的视线。
  小胡子男人在女黑人身边跪下,探了探她的脉搏,又犹犹豫豫地伸手碰了碰另一位女子。他站起身来,跑回到门口。门外已挤满了售货小姐和顾客,人群还在不断扩大。三名店内巡视员挤过人群,像是想进屋看看。
  橱窗内的男子厉声喝道:“你——马上去把保安主任找来——不,不用了——他来了——克劳舍先生!克劳舍先生!到这儿来!这儿!”
  一位男子一路骂着,推推搡搡地挤了过来。这是个一脸麻子、虎背熊腰的矮胖子,他刚挤到门口,那位在人行道上挥舞大棒的警察也赶到了,两人一前一后冲进了橱窗。三人进屋后,警察随手摔上了门。小胡子男人闪到了一边。“这事太可怕了,克劳舍……您能来真是太好了,警官……我的天,简直乱套了!”
  保安主任迈着重重的步子走了过来,瞪着地上的两个女人。“这黑人怎么了,拉瓦利先生?”他向小胡子男人咆哮道。
  “大概是吓晕了。”
  “喂,克劳舍,让我看看,”警察粗鲁地将拉瓦利推到一边,俯身打量着那具从床上滚下来的尸体。
  克劳舍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听着,布什。现在可不是做尸检的时候。在警局来人前,我们不能动任何东西。拉瓦利先生和我——我们守在这儿,你去打电话。快去,布什,别把事情弄糟了!”
  警察踌躇了会儿,搔搔头,终于匆匆地离去了。
  “这简直糟透了,”克劳舍吼道。“这儿出了什么事,拉瓦利先生?这女人到底是谁?”
  拉瓦利一怔,神色有些紧张。他伸出细长的手指拨弄着小胡子,说道:“怎么,你不认识她?不过,当然了,你怎么会认识她呢……老天爷,克劳舍,我们该怎么办?”
  克劳舍皱起了眉头。“用不着这么紧张,拉瓦利先生。警察会管这事的,这明摆着就是他们的活儿。幸亏我及时赶来了。我们得等警局的人来处理一切。现在还是放松点吧……”
  拉瓦利冷冷地看着保安主任。“我没事,克劳舍先生,”他说道。“我建议——”权威般的语气使他的话一下子有了分量——“你立刻把手下人召集到底层来维持秩序,要做得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给麦克肯兹先生打个电话。派人通知弗兰奇先生及各位董事。我知道他们正在楼上开会,但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事件——并不是你想象的这么简单。赶紧去!”
  克劳舍看着拉瓦利,似乎有些不服,但终于还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向门口走去。他刚拉开门,一个肤色黝黑的小个子男人便拎着医务箱直冲了进来。他迅速地打量了一下四周,一言不发地走到了两个女人身边。
  他只扫了女黑人一眼,摸了摸她的脉搏,便头也不抬地说道:“是这位吗,拉瓦利先生?——你得帮个忙——从门外叫个人进来帮你一把——这女人只是晕过去了——给她倒杯水,把她抬到那张沙发上——派人到医务室找位护士来……”
  拉瓦利点点头。他走到门边,目光越过了窃窃私语的人群。
  “麦克肯兹先生,请到这儿来!”
  一位中年男子匆匆过了屋,他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苏格兰人面孔。
  “请帮帮忙,”拉瓦利说道。
  医生正忙着查看尸体,他的动作恰好遮住了她的脸。拉瓦利和麦克肯兹将慢慢苏醒过来的黑人抬到沙发上,并派门外的一名巡视员去取水。一转眼工夫,水就取了回来,女黑人一边大口喝着水,一边呻吟着。
  医生沉重地抬起了头。“这女人死了,”他宣布道,“死了有一段时间了。而且,是被人枪杀的,子弹打中了心脏,像是谋杀,拉瓦利先生!”
  “见鬼!”拉瓦利咕噜了一句,脸色刹时变得惨白。
  麦克肯兹匆匆跑过来。他只看了一眼蜷曲在地上得尸体,便吓得惊叫一声,向后倒退了数步。
  “天啊!是弗兰奇太太!”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5、警探们

  橱窗的门啪地被推开了,两名男子走了进来。其中一位抽着黑雪茄的瘦高个子突然停住了脚步。他打量着四周,一眼便看到了那具尸体,于是立刻向屋子另一端的壁床走去,女尸就横在床边的地板上。他认真地看了眼小个子医生,点点头,蹲下身去,再没有任何多余地表示。过了会儿,他抬起了头。
  “你就是店里的医生?”
  医生紧张地点点头。“是的,我只是稍微看了看。她已经死了。我……”
  “这我看得出来,”新来者说道。“我是警察局的助理医官普鲁提。靠边站着,医生。”他又低头看着尸体,一只手打开了医务箱。
  新进门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冷酷的巨汉。他进门后便轻轻推上了门,自己就在门边守着。这时,他的目光正在拉瓦利、麦克肯兹及公司医生的脸上扫来扫去,这三人个个神情呆滞,巨汉自己的那张脸也冷冷地绷着,看不出有什么表情。
  直到普鲁提医生开始验尸时,他才恢复了活力。他刚朝麦克肯兹的方向迈出坚定的一步,却又突然收住了脚步。门在一阵激烈的敲打声中微微颤栗着。
  “进来!”他厉声喝道,迅速站到门与床之间,挡住了来人的视线,使他们无法看到尸体。
  门猛地被推开了。一小群人涌了进来,大个儿挡住了来人的去路。
  “等一下,”他慢吞吞地说道。“我们不能让这么多人进来。你们是什么人?”
  塞洛斯·弗兰奇气得满脸通红。他气冲冲地嚷道:“我是这儿的老板,这几位先生都有权呆在这儿,他们是商店的董事——这位是克劳舍先生,我们店里的保安主任——请让开。”
  大个儿屹然不动。“弗兰奇先生,呃?董事?……喂,克劳舍……这位是谁?”他指了指脸色稍稍有些苍白,站在人群边上的韦斯特利·威弗。
  “威弗先生,我的秘书,”弗兰奇不耐烦地答道。“你是什么人,先生?这儿出了什么事?让我过去。”
  “我明白了。”大个儿想了想,稍稍有些犹豫,但仍坚定地说道:“我是刑侦队的维利警官。对不起,弗兰奇先生,您现在得听我的。过去吧,但不许碰任何东西,听我的命令。”
  他挪开了身子,似乎正耐心十足地等着看好戏。
  塞洛斯大步向床边走去,拉瓦利惊恐地冲上前去,抓着老人外衣的翻领,拦住了他。
  “弗兰奇先生——请别看——现在先别看……”
  弗兰奇火冒三丈,一把将他推开。“你这是干什么,拉瓦利!怎么回事——你们串通好了?在我自己的店里还要听人差遣!”他继续向床边走去。拉瓦利退了回去,表情复杂的脸又添了副听天由命的神情。突然,他似乎有了主意。他将约翰·格雷拉到一边,对他耳语了几句。格雷顿时脸色煞白,一下子就呆住了,接着便听见他含糊不清地喊了句什么,几步就蹿到了弗兰奇身边。
  他来的正是时候。弗兰奇探身越过普鲁提医生的肩头,好奇地向下看去,只看了一眼地上的女人,他便一声不吭地向后倒去。格雷及时扶住了他。拉瓦利跑过来,帮着将瘫倒的老人扶到了屋子另一边,让他靠在一张椅子上。
  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护土不知何时闪进了屋中,此刻正忙着看护躺在长沙发上歇斯底里的女黑人。她快步走到弗兰奇身边,将一个小瓶推到了他鼻子下,并指示拉瓦利摩擦他的手。格雷神经质地来回踱着步子,口中念念有词。公司医生急忙赶过来给护士帮忙。
  董事们和秘书惊恐地挤在一处,犹疑不定地向尸体走去。看到女尸的脸时,威弗和马奇本克思同时惊呼了一声。佐恩咬着嘴唇,掉开了头。特拉斯克吓得扭过脸去。接着,众人又机械地挪回到角落中,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维利示意克劳舍过来。“情况怎么样了?”
  保安主任一笑。“别担心,都搞定了。我把手下人都调到底层来了,他们已经疏散了人群。一切都井井有条。有我比尔·克劳舍在,你就放心吧,警官!不会太麻烦你们的,这可是实话。”
  维利咕哝道:“好吧,那我们就在这儿等着,你去办件事,用绳子把这附近的一大片地方围上,将所有闲人清理出去。现在关店门可能有些晚了,起不了什么作用,凶手肯定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快去吧,克劳舍!”
  保安主任点点头,刚一转身,却又转了回来。“喂,警官——认识地上的女人吗?没准你能给我们帮个忙。”
  “是吗?”维利冷冷一笑。“真不知道这个忙该怎么帮。不过,她是弗兰奇的老婆,嘿,这下可有热闹瞧了!”
  “不!”克劳舍顿时泄了气。“弗兰奇的老婆,呃?这事闹到老板头上了……我的天!”他偷偷瞟了眼瘫坐在椅子上的弗兰奇。不一会儿,橱窗里的人便听见了他的吆喝声,他正在外面发号施令。
  橱窗里静悄悄的。角落里的那群人一动不动地站着。女黑人和弗兰奇都已恢复了知觉——女人紧缩在护士硬挺的裙边,惊恐地转着眼珠子。弗兰奇脸色苍白,半躺在椅子上,格雷在边上低声劝慰着他。格雷那奇怪的活力似乎也已丧失殆尽。
  麦克肯兹紧张的目光越过普鲁提的肩头,落在了女尸身上。维利示意他过来。
  “你是商店经理麦克肯兹?”
  “是的,警官。”
  “我们得采取行动,麦克肯兹先生。”维利冷冷地打量着他。“镇静些,总得有人保持清醒。这也是你工作的一部分。”经理挺直了身子。“听着,这事很重要,绝对不许打折扣。”他压低了声音。“所有员工都不许离开大楼——这是第一件事,走了人,我唯你是问。第二,查清所有不在岗员工的去向。第三,列出今天未来上班的人员名单,并写明原因。赶紧去办!”
  麦克肯兹低声称是,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
  拉瓦利正和威弗说着什么,维利将他拉到了一边。
  “你似乎还主点事儿,能问问你是什么人吗?”
  “我是保罗.拉瓦利,目前正在五楼举办个人现代家具展。这屋子是我展出的一个样品房。”
  “明白了。嗯,你很冷静,拉瓦利先生。这死去的女人是弗兰奇太太吗?”
  拉瓦利看着别处。“是的,警官。毫无疑问,我们都很震惊,她究竟是怎么到……”他突然咬住了嘴唇,不再说什么。
  “你的意思是,她是怎么到这儿的?”维利冷冷地问道。“嗯,这倒是个难题,不是吗?我——等一下,拉瓦利先生。”
  他转身快步走到门口,将一群新来者迎至屋中。
  “早上好,警官。早上好,奎因先生。您终于来了,先生,这儿简直乱套了。”他闪到一旁,大手一挥,指着屋中的诸位,又示意警官看着整间屋子。“精彩吧,呃,先生?不像案发现场,倒更像个灵堂!”维利难得说上这么多话。
  理查德警官短小精悍,看上去就像一只白头鸟。他的目光追随着维利的大手。
  “我的天!”警官有些生气了。“怎么让这么多人进来?你是怎么搞的,托马斯?”
  “警官。”维利低沉的声音在警官耳边响起,“我认为,这可能……”他的声音化成了耳语。
  “对,对,我明白,托马斯。”警官拍了拍他的手臂。“一会儿再谈,先看看尸体吧。”
  他疾步穿过屋子,来到床的另一侧。普鲁提正忙着验尸,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是谋杀,”他说道。“没找到枪。”
  警官仔细地看了看女尸恐怖的脸,用眼扫了扫地上凌乱的衣物。
  “嗯,一会儿让伙计们搜搜看。接着干吧,医生。”他叹了口气,回到维利身边。
  “把情况跟我说说,维利。从头说起。”维利小声地将过去半小时内发生的一切飞快简述了一遍,警官一边听着一边审慎地打量着众人……橱窗外已聚集了一群便衣及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巡警布什就在其中。
  埃勒里·奎因关上门,顺势靠在门上。他个子很高,瘦瘦的,但却有一双运动员般孔武有力的手,而且手指细长。他身穿一套纯灰花呢西服,手中拿着把手杖,胳膊上搭着件薄外套。他那瘦削的鼻梁上架着副夹鼻眼镜;宽宽的额头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皱纹;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从那件薄外套口袋里,露出一本封面已褪了色的小册子。
  他颇有兴致地打量着屋中的每一位——好奇的目光在众人身上缓缓流过,这种审阅似乎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审视结束,他似乎也将每一位的特征储存进了自己记忆中的某个小角落。人们几乎能看得出,他正在分析着自己的审视结果。但他的注意力并没有完全集中,因为他同时还倾听着维利对警官说的每一个字。突然,他的双眼接触到了韦斯特利·威弗的视线。威弗此刻正垂头丧气地靠在角落里。
  两人即刻认出了对方。他们同时伸出双手,向对方跑去。
  “埃勒里·奎因。感谢上帝!”
  “凭着西奥菲勒斯的七位圣女起誓——竟然是你,韦斯特利·威弗!”两人紧紧地握着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奎因警官朝他们投来探询的一瞥,接着又转过头去,听完了维利的最后几句低语。
  “又看到你这张富有古典韵味的脸了,埃勒里,真是太好了,”威弗喃喃说道,脸上又恢复了沉重的表情。“你是——那位就是警官吗?”
  “正是那位孜孜不倦的警官大驾亲临,韦斯特利,”埃勒里答道。“他就是我那位离不开鼻烟盒的老爸。——不过,你过得怎样。老兄?有——噢,我的天!——咱们该有五六年没见面了吧?”
  “可不是嘛,埃勒里。能在这儿遇见你,我真是太高兴了,理由不胜枚举,埃勒里。这多少是个安慰,”威弗低声说道。“这——这事……”
  埃勒里的笑容消失了。“这是个悲剧,呃,韦斯特利?告诉我——你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不管怎样,这位夫人该不会是你杀的吧?”他虽然是在开玩笑,但言语间却流露出某种焦虑。他父亲一直竖着耳朵听两人的谈话,听到这儿,却也颇有些不解。
  “埃勒里,”威弗坦然地迎住了他的目光。“这根本不是开玩笑的事。”他脸上又显出了沉重之色。“这真是太糟了,埃尔,糟透了。你根本想象不到这有多糟……”
  埃勒里轻轻拍了拍威弗的胳膊,心不在焉地摘下了眼镜。“我很快就回来,韦斯特利。过会儿,咱俩好好谈谈。等我一会儿,好吗?我父亲正急着招呼我过去。打起精神来,韦斯!”他笑着离开了。威弗向后一仰,靠在了墙上,眼中闪现出一丝希望。
  警官低声对儿子说了些话,埃勒里听完后,也低声做了答复。接着,他便大步走到床的另一边,站在普鲁提身后,探头往下看着。医官的双手正在尸体上忙碌着。
  警官转身面对着屋内的众人。“请安静些,”他说道。
  屋内顿时一片死寂。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49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6、证词

  警官向前迈了一步。
  “诸位必须都呆在这儿,”他郑重其事地说道,“因为我们得做些必要的初步调查。为防止有人提出特殊要求,我得事先告诉诸位,这绝对是一起谋杀案。谋杀是最严重的罪行,在涉及到谋杀罪时,法律对任何个人,任何团体都是一视同仁的。现在,这儿躺着个死于暴力的女人。她是被人枪杀的。凶手既可能已逃之夭夭,也可能还在这屋中。先生们,你们应该能理解,”——他那疲惫的双眼特地关照了一下五位董事——“我们越快开始调查,事情就越好办。我们已经损失了太多的时间。”
  他突然向门边走去,拽开门,大声喊道:“皮格特!赫塞!哈格斯托姆!福林特!约翰逊!瑞特!”声音震耳欲聋。
  六位侦探遛遛哒哒地进了屋。壮汉瑞特顺手关上了门。
  “哈格斯托姆,准备记录。”侦探哈格斯托姆从口袋里抽出了记录本和铅笔。
  “皮格特,赫塞,福林特——搜屋子!”他又低声补充了句什么,五位侦探咧嘴一笑,散到了屋中各处。他们开始有条不紊地细细搜索起来——家具、地板、墙壁。
  “约翰逊——搜床!”剩下两人中的一位径直向床走去,开始检查床上的物品。
  “瑞特——待命,”老警官伸手从衣袋里掏出那只棕色的旧鼻烟盒。他先让鼻烟的芳香在鼻腔内停留片刻,然后再将它深深地吸入肺腑之中,所有的工序完成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将烟盒塞回口袋里。
  “喂!”他一边喊着,一边环视着一屋子被他唬住了的听众。在父子俩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埃勒里微微一笑。“喂!你!”他谴责般地指着黑人女子。她正惊惧地盯着他,因为恐惧,皮肤的颜色已变成了灰紫色。
  “什……什么事,先生,”她颤声问道,战战兢兢地站起身来。
  “你叫什么名字?”奎因喝道:
  “戴……戴安娜·约翰逊,先生,”她轻声答道,抬起眼,胆怯地看着他,眼中满是好奇。
  “戴安娜·约翰逊,呃?”警官向前迈了一步,指着她说:“你为什么在今天中午12点15分打开这张床?”
  “我——我必须这么做,先生,”她结结巴巴地答道,“那是——”
  拉瓦利犹豫不决地朝警官摆了摆手。“这个我能解释——”
  “先生!”拉瓦利顿时涨红了脸,接着又自嘲地笑了笑。“你说吧,约翰逊。”
  “是,先生;好的,先生!那是展览开始的规定时间,先生。我总是赶在12点前,提前几分钟进这屋,好留出点时间做准备,先生。”她仓促地说着。“当我介绍完这东西的构思后,”——她指了指长沙发,它看上去像是集沙发、床、书柜于一身的一个组合——“我就走到墙边,按了一下按钮,然后,那个——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掉了出来,正好落在我脚边……”她打了个哆嗦,接着深深吸了口气,看了眼哈格斯托姆侦探。他正忙着把她的话记下来。
  “你按下按钮时并不知道墙里面有具尸体,约翰逊小姐?”警官问道。
  黑女子瞪大了眼睛。“不,先生!我要是知道的话,你就是给我一千块钱我也不会去碰那床的!”穿白大褂的护士神经质地咯咯笑了起来。警官一瞪眼,她立刻恢复了严肃。
  “很好。够了。”他转向哈格斯托姆。“都记下了?”侦探点点头。老先生飞快地朝他眨了眨眼,侦探却始终板着脸,一声不吭。警官转过身去,面对着众人。“护士,你先把戴安娜·约翰逊带到楼上的医务室去,让她呆在那儿。没有我的命令,不准离开。”
  黑人女子跌跌撞撞地逃离了这屋子,护土跟在她身后,多少有些不高兴。
  警官让人把巡警布什叫了进来。布什敬了个礼,便开始回答警官的询问。他从尸体掉出来那一刻人行道上的恐慌讲起,一直讲到后来橱窗里发生的一切。听完了他的介绍,警官命令他接着回第五大街值勤。
  “克劳舍!”保安主任正站在埃勒里与普鲁提医生身边。他无精打采地走了过来,放肆地盯着警官。“你就是商店的保安主任?”
  “是的,警官。”他咧嘴笑时,赶出了一口满是烟垢的黄牙。
  “维利警官告诉我,发现尸体后,他已指示你把手下的人派到底层来了。这事你办了吗?”
  “办了,先生。外面已经部署了六名公司保安,我还把所有能抽出来的密探都调来了。”克劳舍迅速答道。“不过,还没发现任何形迹可疑的人。”
  “这你就别指望了。”警官又吸了撮鼻烟。“说说着,你进来时都见到了些什么。”
  “哦,警官,我最初听说发生谋杀,还是手下的一位保安告诉我的。我当时正在楼上的办公室里,他打来电话,说楼外的人行道上出事了——像是发生了骚乱。于是,我马上就下来了。经过橱窗时,我听见拉瓦利先生喊我,我就跑了进来,只见这儿躺着一具尸体,那个黑人晕倒在边上。布什,就是那个巡警,紧跟在我后头跑了进来。我告诉他们不要碰任何东西,等警察局派人来处理一切。接着我就忙乎外面的人群去了。维利警官来之前,我总体上负责一切。他来以后,我就听他的吩咐了,这是实话。我……”
  “好了,好了,克劳舍,够了,”警官说道。“先别走,没准儿过会儿还用得上你呢。天知道我们现在有多需要人。在一家百货商店里出了人命案!”他发着牢骚,转向普鲁提医生。
  “医生!检查完了吗?”
  跪在地上的医生点点头。“差不多了,警官。就在这儿汇报工作吗?”向一群外人透露消息,他显然怀疑这么做是否明智。
  “没关系的,”警官咕哝道,“他们又听不懂。”
  “那没准。”普鲁提哼了一声,站了起来。他咬紧了两齿间的黑雪茄。
  “这女人中了两枪,”他不慌不忙地说道,“两发子弹都是从点三八‘克尔特’式左轮手枪中射出的。用的可能是同一支枪——只有用显微镜仔细观察这两颗子弹,才能最后确定。”他举起两团被染成了红色的铁块。它们已经面目全非了,根本看不出是子弹。警官接过来看了看,又默默地递给了埃勒里。埃勒里立刻兴致勃勃地研究起来。
  普鲁提将手插进兜里,神情恍惚地盯着尸体。“一颗子弹,”他接着说道,“径直从心房的中心穿过,致使心包严重受创,伤口呈锯齿状,警官。子弹击碎胸骨,穿入了分隔心包与腹腔的心包膜,它顺势前行——先穿透心包的纤维层,接着进入内部的浆液层,最后抵达心脏前端的大动脉。伤口上有大量的黄色心包液。子弹是带角度射入体内的,所以留下了锯齿状伤口……”
  “这么说,她当时就死了,”埃勒里问道。“根本用不着补第二枪?”
  “确实是这样,”普鲁提冷漠地答道。“不论她先中哪颗子弹,都会即刻丧命的。实际上,第二颗子弹——它也许不是第二颗,但我没法说清哪颗先射中了她——第二颗子弹甚至比第一颗更致命,因为它射穿了腹腔之上,心脏稍下的心前区,这也是个锯齿状伤口。心前区内集中了许多非常重要的肌肉和血管,它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心脏本身……”普鲁提突然闭上了嘴,目光滑向了地上的女尸。他看上去似乎有些闷闷不乐。
  “子弹射出时距心脏很近吗?”警官问道。
  “没发现火药末儿,警官。”普鲁提答道,仍皱眉看着尸体。
  “两颗子弹都是从一个地方射出的吗?”埃勒里问道。
  “这很难说。子弹的水平角度相同,这说明凶手站在这女人的右边。但子弹的下行轨迹让我摸不着头脑,它们太相似了。”
  “什么意思?”埃勒里倾身问道。
  “嗯,”普鲁提嚼着雪茄,大声说道,“如果这女人在同一个位置上挨了两枪——当然,我们得假设两颗子弹几乎是同时射出的——那么,心前区伤口的下行角度应该比心包区伤口的大。因为心前区在心脏下方,枪应该瞄得更低些才对……唉,或许我根本就不该提这些。角度的不同应该可以有许多种解释。不过,应该让肯·洛尔斯来看看子弹和伤口。”
  “他会有机会的,”警官叹了口气。“就这些吗,医生?”
  埃勒里又仔细看了看两颗子弹,抬头问道:“她去世有多长时间了?”
  普鲁提即刻答道:“差不多该有12个小时了吧。做完解剖后,我才能更精确地估计她的死亡时间。但她肯定是在午夜12点到凌晨2点这段时间内死亡的。”
  “你说的那12个小时是指从她死亡到现在的时间吗?”警官耐心地问道。
  “是的。不过,有件事,我觉得有点……”普鲁提拿定了主意。“这事儿有些怪,警官。据我所知,心前区伤口不可能只出这么点儿血。我估计你也注意到了,两处伤口的衣服上都凝结了血块,但不如预期的那么多,至少不像医生预料的那么多。”
  “为什么?”
  “我见过许多心前区伤口,”普鲁提冷静地说道,“血流得一塌糊涂,警官。到处都是血。说实话,尤其是这种伤口,因为子弹是带角度射入体内的,所以伤口很大,更应该是血流满地才对。心包区伤口也会出血,但不是很多,可是,另外一个伤口——呃,这事确实有点怪,我觉得应该提醒你们注意。”
  老警官张口刚要说什么,埃勒里向他使了个警告的眼色,警官紧紧地闭上了嘴。他朝普普提点点头,示意他退下。普鲁提接过埃勒里递过来的两颗子弹,小心地放入了医务箱中。
  警医从床上扯下一条被单,不慌不忙地给尸体盖上。临出门前。他答应尽快通知停尸房来把尸体拉走。
  “店医在吗?”奎因警官问道。
  肤色黝黑的小个子医生从角落里走了过来,脚步有些犹疑。“什么事。先生?”他一开口,露出了闪闪发亮的白牙。
  “对于普鲁提医生的分析,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医生?”奎因警官和蔼可亲地问道。
  “没有,没有,先生。”店医望着普鲁提离去的背影,不自在地答道。“诊断精确。不过稍稍有些粗略。子弹进入……”
  “谢谢,医生。”奎因警官转过身去,给了小个子医生一个后脊梁。他又傲慢地朝保安主任点点头,示意他过来。
  “克劳舍,”他低声问道,“谁是夜班总管?”
  “奥弗莱赫提——彼得·奥弗莱赫提,警官。”
  “晚上店里安排多少人值夜班?”
  “四个人。奥弗莱赫提负责看守第三十九街那边的夜用门,拉尔斯卡和鲍尔斯负责巡逻,布卢姆负责第三十九街那边的夜货入口。”
  “谢谢,”警官转身对瑞特侦探说。“你去找那个麦克肯兹,就是那个公司经理,查查奥弗莱赫提、拉尔斯卡、鲍尔斯及布卢姆住哪儿,雇个车去把他们全都找来。快去!”瑞特脚步沉沉地离开了。埃勒里突然挺直了腰板。他扶了扶夹鼻眼镜,大步向父亲走去。父子俩叽叽咕咕地低语了片刻,埃勒里又退回到床边,依旧,占据着他的有利地势。警官示意韦斯特利·威弗过来。
  “威弗先生,”他问道,“你就是弗兰奇先生的机要秘书吧?”
  “是的,先生,”威弗谨慎地答道。
  警官瞥了塞洛斯·弗兰奇一眼。老人精疲力竭地蜷缩在椅子里,约翰·格雷一脸的担心,正在他身边宽慰着他。“我想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打扰弗兰奇先生。——整个上午你都和他在一起吗?”
  “是的,先生。”
  “弗兰奇先生并不知道他太太就在店里?”
  “不,先生!”威弗的话脱口而出,听着有些刺耳。他满腹狐疑地注视着老警官。
  “那么,你知道吗?”
  “我?不,先生!”
  “嗯——!”警官垂下脑袋,陷入沉思。突然,他伸手指着屋子另一端的董事们,喝道:“先生们,你们呢?你们中有没有人知道弗兰奇太太在这儿——今天早上或昨天夜里?”
  众人同时惊呼“不”。科尼利厄斯佐恩涨红了脸,气呼呼地抗议着。
  “请保持安静!”警官严厉的语气令他们全都闭上了嘴。“威弗先生,这几位先生怎么在今天早上聚到了一块儿?他们并非天天都来的,是吧?”
  威弗如释重负,坦诚的脸上现出一丝轻松。“所有董事都参与商店的管理,警官。他们每天都来,即便只呆一两个小时。至于今天早上,这几位先生正在楼上弗兰奇先生的私人寓所里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议。”
  “哦?”奎因警官既高兴又吃惊。“你说楼上有私人寓所?在哪一层?”
  “第六层——也就是商店的顶楼。”
  埃勒里顿时抖擞起了精神。他再次穿过屋子,来到父亲身边;再次对老先生低语了几句;老先生依旧点了点头。
  “威弗先生,”警官急切地接着问道,“今天早上,你和诸位董事在弗兰奇先生的寓所里呆了多长时间?”
  威弗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怪。“呃,整个上午吧,警官。我是8点30分左右到的,弗兰奇先生进门时大约是9点,11点多时,其他几位董事才到。”
  “知道了。”警官沉思了片刻。“整个上午,你曾离开过屋子吗?”
  “没有,先生。”威弗有些生气地答道。
  “那么,其他人呢?——弗兰奇先生?诸位董事?”警官耐心地追问着。
  “没有。先生!我们一直就呆在屋里,直到一名保安来通知我们,说这儿出事了。而且,我必须说,先生……”
  “韦斯特利,韦斯特利……”埃勒里轻声念叨着,语气中有一丝责备。威弗掉头吃惊地看着他。埃勒里的目光意味深长,威弗垂下了眼睑,神经质地咬着嘴唇,把没说完的话囫囵了肚里。
  “注意,先生。”警官的兴致好得几乎个人讨厌——尽管许多双迷惑的眼睛不解地望着他,但他根本就视而不见。“注意,先生!好好想想。保安员通知你时是几点?”
  “12点25分,”威弗已经冷静了些。
  “很好。——所有人紧接着就都离开了屋子?”威弗点点头。“你锁门了吗?”
  “门自动关上了,警官。”
  “这么说,一直就没人看着屋子?”
  “并非如此,”威弗急忙答道。“早上开会前.我按照弗兰奇先生的吩咐,找个了保安在门口看门。他可能还在那儿,因为我们专门交待过他,不准擅自离开。实际上,我记得看到他在门外闲逛,那时我们正往外跑,急着想看看这儿出了什么事。”
  “好极了!”老先生绽开了笑脸。“保安员,对吧?可靠吗?”
  “绝对可靠,警官,”站在角落里的克劳舍答道。“维利警官也认识他。他叫琼斯——过去也是位警察——他曾和维利一块值勤。”警官询问般地看着维利,维利点点头。
  “托马斯,”警官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掏鼻烟盒。“这事你去办怎么样?看看这个琼斯还在不在那儿。弄清楚他是不是一直没离开过,是否注意到什么不正常的情况;问问他是有人企图进屋,我指的是在弗兰奇先生、威弗先生及诸位董事离开后,带个咱们的人去替他——把他替换下来,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维利面无表情地接受了命令,迈着重重的步伐离开了屋子。这时,一名警察走了进来。他向奎因警官敬了个礼,报告道:“警官,皮货部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找一位韦斯特利·威弗先生。”
  “什么?电话?”警官转向角落里垂头丧气的威弗。
  威弗挺直了身子。“可能是审计办公室的克拉夫特打来的,”他说道,“我本该在今早给他一份报表的,但因为开会及后来发生的一切,我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能离开一会儿吗?”
  警官踌躇了一下,目光朝埃勒里一闪,埃勒里微微点了点头。此刻,他正心不在焉地摆弄着那副夹鼻眼镜。
  “去吧,”警官冲威弗喝道。“但得赶紧回来。”
  威弗随警察来到了正对着橱窗大门的皮货柜台。一名职员赶忙将话筒递给他。
  “喂,——克拉夫特吗?我是威弗。对不起,报表——谁?哦。”
  话筒里传来的是玛丽安·弗兰奇的声音,威弗的表情发生了奇怪的变化。他立刻压低声音,俯下了身子。在他身后溜达着的那位警察蹑手蹑脚地靠了上来,想听听他在说些什么。
  “怎么回事,亲爱的?”玛丽安有些着急。“出什么事了吗?我打电话到寓所找你,可是电话没人接。我只好让总机找你……爸爸今天早上不是要开个董事会议吗?”
  “玛丽安!”他果断地说道。“我现在真的没法解释。出事了,亲爱的,这事太……”他停住了,似乎心里很矛盾,但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宝贝,你能为我做件事吗?”
  “可是,亲爱的韦斯,”电话里传来女孩焦急的声音,“到底出了什么事?是爸爸出事了吗?”
  “不——不是。”威弗弓着身子,对着话筒急切地说道。“听话,现在什么都别问……你在哪儿?”
  “当然是在家了,亲爱的。可是,韦斯,到底出了什么事?”恐惧哽住了她的喉咙。“这事和温妮弗雷德有关,还是和伯尼斯有关?她们俩都不在家,韦斯——她俩昨晚整夜都没回来……”她笑了一下。“哦,算了!我不烦你了,最亲爱的。我叫个出租,15分钟后就到。”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威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几乎是哽咽着说道。“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爱你,我爱你,你明白吗?”
  “韦斯特利!你这个傻孩子——你吓死我了。再见——我马上就到。”
  话筒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声响——可能是个吻——威弗轻叹一声,挂断了电话。
  威弗一转身,警察一下子就跳开了——脸上笑嘻嘻的。威弗气得满脸通红,欲言又止,只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有位年轻的女士要到这儿来,警官,”他说得很快。“大概15分钟后到。她到时您能不能通知我一声?她是玛丽安.弗兰奇小姐,我就在橱窗里。”
  警察敛起了笑脸,“嗯,”他搔着下巴,慢吞吞地说道。“别跟我说。你该把这事告诉警官。我可做不了主。”
  他不顾威弗的抗议,紧拽着年青人的胳膊,将他押回到橱窗内。
  “警官。”他毕恭毕敬地说道,一只手仍紧抓着威弗不放,“这家伙对我说,“如果一位名叫玛丽安·弗兰奇的年轻女士来了,就通知他。”’
  奎因警官诧异地抬起了头,面有恼色。“是你那位克拉夫特先生的电话吗?”他粗声粗气地质问威弗。
  没等威弗开口,那位警察就抢白道:“根本就不是,先生,是位女士的电话,他好像称她为“玛丽安’。”
  “听着,警官!”威弗甩开警察的手,愤怒地喊道。“这简直太荒谬了!我原以为电话是克拉夫特打来的,但接了之后才发现是弗兰奇小姐——弗兰奇先生的女儿。这是个——半公务性质的电话。于是我就自作主张,让她马上过来。就这些。这就犯了滔天大罪了?至于说等她来了通知我一声——我只是不想让她受到惊吓,不想让她径直走进这间屋子,看到她继母陈尸在地。”
  警官吸了吸鼻烟,目光柔和了些,他看看威弗,又看看埃勒里。“我能理解,能理解。对不起,威弗先生……他说的是实话吗,警官?”他转向警察,厉声喝问道。
  “是的,先生!我听得一清二楚。他的话句句属实。”
  “他最好别耍滑头。”他咕哝道。“站到后面去,威弗先生。那位年轻女士来时,我们会关照她的……喂!”他搓着手喊道,“弗兰奇先生!”
  老人泪眼朦胧地抬起头来,茫然地瞪着双眼,一脸的不知所措。
  “弗兰奇先生,您有什么要说的吗?没准您能帮我们理清些头绪?”
  “您一您一说一说一什一什么?”弗兰奇吃力地从椅背靠垫上抬起头,结结巴巴地问道。丧妻之痛的强烈震撼似乎将他的大脑也震出了问题。
  奎因怜悯地看看他,又狠狠地瞪了眼面带威胁的约翰·格雷,接着咕哝了一句,“算了。”他挺直了身子。“埃勒里,我说儿子,咱们是不是该好好看看尸体了,没准能找到些什么?”他高挑着眉头,看看埃勒里。
  埃勒里动了动身子。“旁观者清,”他念道,“当事者迷。如果你觉得这话引用得不恰当,那只能怪你不知道你儿子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就是那位无名氏。咱们开始吧。”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0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7、尸体

  奎因警官向屋子另一边走去,尸体就躺在那儿,横在床与橱窗玻璃之间。侦探约翰逊正翻着床上的被单,警官挥手让他退到一旁,自己在尸体边跪下,揭开了蒙在上面的白床单。埃勒里探身越过父亲的肩头向下望去,那漫不经心的目光已将一切尽收眼底,这是他的一贯作风。
  尸体在地上奇怪地扭曲成一团。她的左手向外伸着,右手微曲在背后,头是侧着的,一顶棕色的“托克”式无边小圆帽哀婉地遮住了一只眼睛。弗兰奇夫人是位娇小苗条、手脚纤细的女人。她瞪着双眼,凝固了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片迷惘;松弛了的嘴角边挂着口涎;一道干结了的暗红色血迹从嘴角一直挂到了下巴上。弗兰奇夫人的着装符合她的年龄和地位。衣服虽然样式简单,但料子却都很好。她穿了件浅棕色的外套,领子和袖口都饰有棕色狐皮;里面是一件深褐色针织套裙,胸前与腰部都有棕色的图案;脚上穿了双棕色丝袜,但却配了双棕色便鞋,看上去很不协调。
  警官抬起了头。
  “注意到她鞋上的泥了吗,埃尔?”他小声问道。
  埃勒里点点头。“这很容易解释,”他说道。“昨天下了整整一天的雨,您不记得昨晚的倾盆大雨了?难怪可怜的夫人弄湿了她高贵的脚。其实,那顶帽子的帽边也有点湿。——是的,老爸,弗兰奇太太昨天淋了雨。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老先生问道,双手在死者的衣领边上轻轻地摸索着。
  “因为她可能是在穿过人行道进入商店时淋湿了鞋帽,”埃勒里反击道。“有这个可能吗?”
  警官没吱声。突然,他那双摸索着的手探入了死者的衣领,从中拽出了一条色彩斑斓的薄纱巾。
  “还真找到了点东西,”他一边说着,一边反复看着纱巾。“肯定是她从床上掉下来时,滑到衣服里去了。”他突然惊呼了一声。纱巾的一角上,用丝线绣着一对交织字母。埃勒里的身子又往前探了探。
  “M.F,”他念道。他站直了身子,双眉紧锁,一言不发。
  警官掉头瞪着屋子另一端的董事们。他们挤成一堆,目光一直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蓦然回首令他们吃了一惊,全都心虚地躲避着他的视线。
  “弗兰奇太太叫什么名字?”奎因警官发问了。众人立刻齐声答道“温妮弗雷德”,似乎个个都被提问到了似的。
  “温妮弗雷德,呃?”老头嘟囔着,扫了尸体一眼,那双棕色的眼睛紧接着便盯住了威弗。“温妮弗雷德,呕?”他重又问了一遍。威弗机械地点点头。警官手中的那一小片薄纱巾似乎令他惊恐万分。“就是温妮弗雷德吗?有中间名或首字母吗?”
  “温妮弗雷德——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秘书结结巴巴地答道。
  警官略一点头,站起身,大步向塞洛斯·弗兰奇走去。弗兰奇茫然地呆望着他。
  “弗兰奇先生——”奎因警官轻轻摇了摇百万富翁的肩膀——“弗兰奇先生,这是您夫人的围巾吗?”他将围巾举到了弗兰奇眼前。“您听懂我的话了吗,先生?这是弗兰奇太太的围巾吗?”
  “呃?我——让我看看!”老人冲动地从警官手中一把夺过纱巾。他急切地俯下身去,将纱巾抹平,手指在两个交织字母上热烈地抚摸着——紧接着,他又颓然跌坐回椅中。
  “是弗兰奇太太的吗,弗兰奇先生?”警官追问着,从老人手上拿回了纱巾。
  “不。”这是个直率而又冷漠的否认,不带丝毫的感情色彩。
  警官转向沉默着的众人。“谁认得这纱巾?”他将纱巾高高地举了起来。没人吭声。警官又问了一遍,目光在众人身上—一扫过,只有威弗避开了他的目光。
  “你认得!威弗,呃?这回你可别想要滑头,年青人!”他抓住秘书的胳膊,厉声喝道。“M.F.代表着什么——玛丽安·弗兰奇?”
  年轻人吃了一惊,求救般地将目光投向埃勒里,埃勒里只是同情地回望了他一眼;他又将目光投向塞洛斯·弗兰奇,老人正喃喃自语地念叨着什么……
  “你怎么能认为她和这事——和这事有牵连!”威弗喊道,挣开了警官的手。“这太荒谬了——简直是疯了!你怎么能认为她和这事有关,警官。她是那么纯洁无瑕,那么年轻,那么……”
  “玛丽安·弗兰奇。”警官转向约翰·格雷。“威弗先生好像说起过,她是弗兰奇先生的女儿?”
  格雷沉着脸,点点头。塞洛斯·弗兰奇突然从椅子上蹿了起来。他怒睁着双眼,声音嘶哑地喊道:“天啊!不!不是玛丽安!不是玛丽安干的!”格雷和马奇本克思,这两位离他最近的董事冲上前去,扶住了他颤抖的身躯。这场冲动只持续了片刻;转眼间,他又瘫倒在椅子上。
  奎因警官一言不发,转过身去继续查看尸体。埃勒里默默地关注了这场小插曲,所有的表情变化都没能逃过他那锐利的双眼。威弗此刻正可怜巴巴地靠在一张桌子上,埃勒里安抚般地看了他一眼,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件东西,死者凌乱的裙子几乎将它遮住了。
  这是个深棕色的小皮包,上面印着W.M.F.这三个大写的交织字母。埃勒里在床边坐下,手里摆着皮包。他好奇地把包打开,将里面的东西倒在了床上。一个装零钱的钱包,一个金色粉盒,一条蕾丝手帕,还有一个金色的名片盒,所有这些东西都标着W.M.F,另外,还有一支镂银口红。
  警官抬起头,问道:“你拿着什么?”声音有些尖锐。
  “死者的手包,”埃勒里低声答道。“您想看看吗?”
  “我想……”警官瞪着儿子,嘲弄地模仿着他的话。“埃勒里,你有时候可真让我受不了!”
  埃勒里微笑着将包递了过去。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把包查看了一遍,又伸手在床上的那堆东西里翻了翻,这才满脸厌恶地收手作罢。
  “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他不屑地哼了一声。“而且,我……”
  “是吗?”埃勒里挑衅般地反问道。
  “什么意思?”做父亲的语气一变,回过头去看着那堆东西。“钱包,粉盒,手帕,名片盒,口红——这有什么可希奇的?”
  埃勒里侧转过身去,这样一来,他的后背正好遮住众人的视线,使他们无法看到床上的物品。他小心翼翼地拾起口红,递给父亲。老先生谨慎地接住,疑惑不解地看着它。
  突然,他情不自禁地惊呼了一声。
  “确实是——C,”埃勒里小声说道。“您有什么高见?”
  这是一支大管口红。帽盖上简洁地刻着个大写C。警官有些诧异地凝视着它,刚想开口询问屋中众人,埃勒里冲他摆了摆手,警官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埃勒里从父亲手中取过口红,旋开刻有字母的帽盖,将唇膏转出了一点。他看了眼女尸的脸,双眼不禁一亮。
  他迅速地跪在了父亲身边。身后的众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看看这个,爸,”他小声说着,将口红递了过去。老先生茫然地看着它。
  “有毒?”他问道。“但这不可能——没经过分析,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不,不是!”埃勒里小声地喊道。“颜色,爸——颜色!”
  警官的脸不再绷得那么紧了。他看看埃勒里手中的口红,又看看女尸的双唇。事实就在眼前——唇上的口红颜色与埃勒里手中口红的颜色不符。死者的双唇上涂的是淡红色口红,颜色几乎接近粉色,而埃勒里手中那支口红则是深红色的。
  “喂,埃尔——把它给我!”警官说着,拿过口红,迅速地在女尸脸上划了道红印。
  “真的不一样。”他小声说着,扯出床单的一角,擦掉了印痕。“不过,我不明白——”
  “确实还该有一支口红,呃?”埃勒里轻描淡写地说道,站了起来。
  老先生一把抓过弗兰奇太太的手包,又匆匆翻了一遍。不,根本没有另一支口红的踪影。他示意侦探约翰逊过来。
  “在床上或农橱里找到什么没有,约翰逊?”
  “什么都没找到,警官。”
  “你能确定吗?没看到一支口红?”
  “没有。”
  “皮格特!赫塞!福林特!”三位侦探立刻停下手中的活儿,聚集到警官身边。老先生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一无所获,三位侦探均未在屋中查获任何异物。
  “克劳舍在吗?克劳舍!”保安主任应声匆匆赶了进来。
  “我刚才出去了,看看一切是否都还顺利,”也没人问他,他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一切都井井有条——我的手下都在外面盯着呢,这是实话。——有事吗,警官?”
  “你发现尸体时,有没有看到一支口红?”
  “口红?没有,先生2即使看到了,我也绝不会碰它的。我跟所有人都说过了,让他们别碰任何东西。这个我知道,警官。”
  “拉瓦利先生!”法国人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不,他连口红的影子都没看到。也许,那个黑人女子——?”
  “不会吧!皮格特,派人去医务室,问问那个叫约翰逊的女孩,看她是否见到了口红。”
  警官皱着眉头转向埃勒里。“这就怪了,是不是,埃勒里?会不会是这儿的某个人偷了那该死的东西?”
  埃勒里笑道:“老汤姆·德克有句名言——‘辛勤的劳作总会换来丰收的喜悦’,不过,我非常担心,老爸……您犯了方向性错误,如果您顺着这条藤摸下去,恐怕只能白费功夫。我几乎能猜到……”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埃勒里?”警官呻吟般地问道。“如果没人动它,那它上哪儿去了?”
  “时机成熟时,我们自然会知道的,”埃勒里冷静地答道。“不过,您现在再仔细看看这可怜人的脸——尤其是那张嘴。除口红的颜色外,您难道没发现其他有趣之处吗?”
  “呃?”警官诧异的目光移到了尸体上。他摸出鼻烟盒,捏出一大撮烟丝。看上去,他似乎有些紧张。“不,我没有——我的天!”他低声咕噜道。“嘴唇——口红没抹开……”
  “非常正确,”埃勒里的夹鼻眼镜在他的指间飞快地转动着。“我看她第一眼时,就注意到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能使一位风华正茂的漂亮女人连口红都顾不上抹匀呢?”他噘着嘴,陷入了沉思,但双眼却始终盯着女尸的嘴唇。两片唇上都点着粉红色的唇膏,上唇是未抹开的两点,下唇只在中间点了一点,而在未抹上唇膏的地方,嘴唇透着一种可怕的紫色——这是死亡的原色。
  皮格特回来时,警官正疲惫地揉着额头。
  “怎么样?”
  “那黑人女孩一看到尸体就晕倒了,”侦探汇报道,“她什么都没看到,更别说口红了。”满脸挫折的奎因警官默默地拉过床单,遮住了尸体。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1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8、看门人

  门被推开了,维利警察陪着位镇定自若的黑衣男子走了进来。新来者恭敬地向警官敬了个礼,站到了一边。
  “这位是罗伯特·琼斯,警官,”维利浑厚的声音响了起来,他说得很快。“他是公司保安部的保安员。我敢担保他绝对可靠。今天早上,威弗先生通知琼斯,让他在董事会议期间到寓所门口看门。”
  “整件事的经过是怎样的,琼斯?”奎因警官问道。
  “今天上午11点时,我被派到弗兰奇先生的寓所门口看门,”保安员答道。“我的任务是守在门外,不许任何人打扰会议。按照吩咐……”
  “谁吩咐你的?”
  “据我所知,威弗先生曾打电话来吩咐过,先生,”琼斯答道。警官看看威弗,成弗点了点头,警官便又示意保安员继续讲。
  “我按照吩咐,”琼斯说道,“在寓所外转悠着,但并没有打扰他们开会。我一直在六楼寓所的门外呆着。12点15分左右,门突然开了,弗兰奇先生和其他几位董事,还有威弗先生都跑了出来,他们冲进电梯里,下了楼。好像都很激动……”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激动地跑出来吗?”
  “不知道,先生。正如我所说的,他们似乎很激动,根本没注意到我。事情发生半小时后,才有一位同行顺路过来告诉我,说出事了,我这才知道弗兰奇太太遇害的事。”
  “董事们离开房间时是否关上了门?”
  “门自己关上了——自动弹回来锁上了。”
  “这么说,你没进去过?”
  “没有,先生!”
  “早上你站岗时,注意到有人走近寓所吗?”
  “我连个人影都没见到,警官。董事们离开后,除了我刚才提到的那伙计.再没别人来过。他说完这事就径直下楼去了。我一直在那儿守着,五分钟前,维利警官让他手下的两个人来替我,我就下来了。”
  警官沉思了片刻。“你能肯定没人进过寓所吗,琼斯?这点可能非常重要。”
  “绝对肯定,警官。”琼斯的回答非常明确。“董事们离开后,我之所以还呆在那儿,是因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按照我的经验,以不变应万变准没错。”
  “不错,琼斯!”警官说道,“就到这儿吧。”
  琼斯又向警官行了个礼,接着便走到克劳舍面前请示任务。保安主任趾高气扬地指派他去帮忙维护店内秩序。琼斯转身离去。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2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9、夜班员们

  警官疾步走道门前,越过攒动的人头向外望去。
  “麦克肯兹!麦克肯兹在吗?”他喊道。
  “在这儿呢!”不知何处隐约传来商店经理的回答声。“马上就来!”
  奎因警官匆匆返回屋中伸手在口袋里掏着鼻烟盒。他几乎有些淘气地看了看董事们,似乎暂时恢复了好心情。塞洛斯·弗兰奇仍沉浸在悲痛之中,对周围的一切根本就无动于衷。其他人此时惊魂稍定,渐渐地都有些烦躁不安起来。佐恩不时地偷瞥着他的大金表。马奇本克思如困兽般在屋内来回踱着步。特拉斯克时不时地从口袋里掏出个小酒瓶,转过头去灌上一口威士忌。格雷沉默地伫立在老弗兰奇的椅后。脸色灰白得如同他的头发;拉瓦利静静地站在一边,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关注着警官及其手下人的一举一动。威弗稚气的脸上绷出了一道道皱纹,像是正饱尝着煎熬。他频频地向埃勒里投去求援的目光,似乎是在乞求帮助。不过,凭直觉,他知道自己这是在痴心妄想。
  “先生们,我必须请你们再耐心地呆上一小会儿,”警官说道,用手背捋了捋胡须。“我们还有几件事要办——然后,我们再——嗨!”
  四个惊恐不安的老家伙走进了橱窗,后面跟着一位中年苏格兰男子。瑞特走在最后。
  “是的。警官。顺便说一下,我已经照维利警官的吩咐,清查了雇员。”麦克肯兹示意四人往前去。他们极不情愿地往里挪了一步。
  “你们中谁是夜班总管?”警官向道。
  一位胖老头拘谨地走上前来。他长着一张肉乎乎的麻脸,看上去很和善。
  “我就是,先生——我叫彼得·奥弗莱赫提。”
  “昨晚你值班了吗,奥弗莱赫提?”
  “是的,先生,是我值班。”
  “你上班时是几点?”
  “和平时一样,先生,”夜班总管答道。“5点30。我每天到三十九街那边的夜班室接奥山姆的班。这些弟兄们,”——他伸出起了老茧的胖手指,指了指身后的三人——“他们和我一起值夜班。和平时一样,他们昨晚也和我在一起。”
  “知道了。”警官想了想,问道。“奥弗莱赫提,你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事吗?”
  “知道,先生。已经有人告诉我了。这事可真出人意料,先生,”奥弗莱赫提一脸的严肃。他偷偷瞥了眼无精打采的塞洛斯·弗兰奇,又赶紧转过头来看着警官,仿佛干了什么亏心事似的。他的弟兄们亦步亦趋地效仿了他的全套动作。
  “你见过弗兰奇太太吗?”警官问道,那双锐利的小眼睛审视着老头。
  “见过,先生,”奥弗莱赫提答道。“有时店里打烊后,如果弗兰奇先生还没走,她就来找他。”
  “常来吗?”
  “不,先生,不是经常来。但她来的次数也不少,所以我记得她,先生。”
  “嗯。”奎因警官松了口气。“听着,奥弗莱赫提,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你想清楚后再如实回答,就像在证人席上一样。——昨晚,你看到弗兰奇太太了吗?”
  屋内顿时静了下来——静得只听见心跳声和血管里血液的涌动声。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老夜班员的大麻脸上。他舔舔嘴唇,想了想,然后挺直了身子。
  “见到了,先生,”他慢吞吞地说道。
  “当时是几点?”
  “正好是11点45分,先生,”奥弗莱赫提答道。“您知道,店里打烊后,就只留下一个夜间入口。其他的门和入口全都锁上了。这个入口在三十九街那边,是雇员入口。夜间进出大楼只能走这个门,再没有其他通道了。我——”
  埃勒里突然走了过来,众人都转过头来去看着他。他不以为然地朝奥弗莱赫提笑笑,说道:“抱歉,老爸,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奥弗莱赫提,你刚才说店里打烊后只留下一个入口,也就是雇员入口,我没听错吧?”
  奥弗莱赫提若有所思地磕着牙。“嗯,是的,先生,您没听错,”他答道,“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大问题,”埃勒里微笑着说道,“不过,据我所知,三十九街那边应该还有个交货入口吧……”
  “噢,那个入口!”老夜班员颇为不屑地哼了声,“那几乎算不上是个入口,先生。它差不多总是关着的。所以,正如我所说的……”
  埃勒里抬手示意他停下。“等会儿,奥弗莱赫提。你说‘差不多总是关着’,这话什么意思?”
  “哦,”奥弗莱赫提扬着头说道。“那扇门每晚只在11点到11点30之间打开,夜里的其他时候,一直都锁着。所以,它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入口。”
  “这只是你个人的观点,”埃勒里辨析道。“我认为,店里既然专门派个夜班员在那儿守通宵,其中必有道理。谁负责看那个入口?”
  “是这位布卢姆,”奥弗莱赫提答道。“布卢姆,站出来,老兄,让先生看看你。”
  布卢姆是个壮实的中年人,一头的红发已渐渐开始转为灰白。他犹疑地走上前来。“我就是,”他说道。“昨晚货房里一切正常,不知道这是不是您想问的……”
  “一切正常?”埃勒里通视着他。“货物入口为什么只在11点到11点30之间开放?”
  “是为了运进副食品、肉之类的东西,”布卢姆答道。“店里的餐厅每天需货量很大,另外,员工食堂也有需要,所以,店里就决定在每天夜里送鲜货。”
  “哪家货运公司负责送货?”警官插嘴问道。
  “巴克林与格林公司。每天夜里来送货的都是固定的司机和卸货员,先生。”
  “知道了,”警官说道。“记下,哈格斯托姆。记着盘问一下司机和那个卸货员……还有什么要问吗,埃勒里?”
  “有。”埃勒里再次转向红发夜班员,“给我讲讲,每天夜里巴克林和格林公司的货车到后,你们都忙些什么。”
  “哦,我每天夜里10点钟上班,”布卢姆说道。“货车每晚11点到。车到之后,司机强尼·萨尔瓦多就按门外的夜用铃……”
  “5点30后,货屋的门就一直锁着吗?”
  商店经理麦克肯兹插嘴说道:“是的,先生。店里打烊时,那扇门就自动锁上了,直到11点货车来时,才又重新打开。”
  “接着说,布卢姆。”
  “听到铃声后,我就把锁打开——那是一扇推拉式铁片门——把门拉上去。车就开了进来。那个卸货员马尼洛把货卸下来,并把它们搁好,我和强尼就在门边的小亭子间里核对货单。一切都办妥后,他们就开车离开,我把门拉下来,锁上,整个晚上就一直守在那儿。”
  埃勒里思忖了一会儿,问道:“货车卸货期间,门一直开着吗?”
  “当然了,”布卢姆答道。“因为前后只有半小时。再说了,如果有人进门,我们三人都会看见的。”
  “你能确定吗?”埃勒里刻薄地问道。“你就这么肯定?敢发誓吗,老兄?”
  布卢姆稍稍有些犹豫。“噢,我实在不明白,如果有人进门,我们怎么可能看不见。”他说这话时有些底气不足。
  “马尼洛在外面卸货,强尼和我就在门边的小亭子间里……”
  “那间货屋里共有几盏灯?”埃勒里问道。
  布卢姆似乎有些不解。“呃,停车的地方有盏大灯,我的小亭子里有盏小灯。强尼还总开着车的前灯。”
  “货屋有多大?”
  “呃,大约有75英尺长,50英尺宽。店里的救护车晚上也停在那儿。”
  “货车卸货处离你的亭子有多远?”
  “噢,有段距离。车停在货屋后面卸货,那儿有条岔道通向厨房。”
  “这么一大片黑乎乎的地方就一盏灯,”埃勒里嘀咕道。“小亭子是封闭式的吧?”
  “对着屋内的那面有扇玻璃窗。”
  埃勒里摆弄着他的夹鼻眼镜,问道:“布卢姆,如果我让你发誓,说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那扇门溜进货屋,你敢发这个誓吗?”
  布卢姆苦笑道:“噢,先生,我可不敢。”
  “昨晚你和萨尔瓦多在亭子间里核对货单时,门是开着的,你看到有人进门吗?”
  “没有,先生!”
  “但有人可能进去了?”
  “我——我想是的……”
  “再问一个问题,”埃勒里和颜悦色地问道。“货车是每晚必到吗?从没有间断过?都是在同一个时间?”
  “是的,先生。据我所知,从未有过变动。”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问一个问题。昨晚11点30时,你及时锁上货屋的门了吗?”
  “准点锁上的。”
  “你整夜都守在门边吗?”
  “是的,先生。我在门边的椅子上坐了一夜。”
  “没听到什么动静?你就没听到什么可疑的声响或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
  “没有,先生。”
  “如果——有人——企图——从——那扇门——离开——商店大楼,”埃勒里重重地强调着每一个字,“你应该能听到声响或看见他吧?”
  “当然能,先生,”布卢姆有气无力地答道,绝望地看了眼麦克肯兹。
  “好极了,那么,”埃勒里慢吞吞地说着,漫不经心地朝布卢姆挥挥手,示意他退下,“调查可以继续了,警官。”他退到后面,掏出那本小册子,飞快地在上面记着什么。
  警官一直倾听着两人的对话,他脸上的乌云已渐渐散去。这时,他叹了口气,对奥弗莱赫提说道:“你刚才正说到弗兰奇太太在11点45时进了大楼,奥弗莱赫提,接着说。”
  夜班总管战战兢兢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犹疑地看了眼埃勒里,这才又接着讲起了他的故事。“噢,我在夜班室值通宵,一坐就是一夜——从没离开过,拉尔斯卡和鲍尔斯两人每隔一小时就出去巡视一圈。我的职责就是守在夜班室,先生——另外,我还负责登记所有加班人员的离开时间,比如那些行政主管之类的。是的,先生,我……”
  “别紧张,奥弗莱赫提,”警官听得津津有味。“你就说说弗兰奇太太来之后发生的事吧。你能肯定当时是11点45分吗?”
  “当然能,先生。当时我看了眼桌上的闹钟,因为我得在时间登记表上记下所有的来访者……”
  “哦,时间登记表?”奎因警官咕哝道。“麦克肯兹,能不能马上把昨晚的时间登记表给我拿来?员工情况报告暂时先搁一搁。”麦克肯兹颔首离去。“好了,奥弗莱赫提,接着说吧。”
  “哦,先生。透过大厅那边的夜用门,我看到一辆出租车在店门口停了下来,车里出来的是弗兰奇太太。打发走出租车司机后,她走上前来敲门。看到是她,我就赶紧把门打开了。她和气地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问我塞洛斯·弗兰奇先生在不在。我说,不在,太太,弗兰奇先生下午早早就离开了。他确实是早就走了,先生,走时还拎着个公文包。她谢过我之后,站在那儿想了想,然后说,不管怎样,她还是要去弗兰奇先生的私人寓所。接着,她就转身离开办公室,向专用电梯走去,这个电梯是专供去寓所用的。她离开前,我问她,用不用找个伙计来替她开电梯,并替她把寓所的门打开?她说不用了,谢谢。她可真客气,先生。她伸手在包里翻了会儿,好像在找钥匙。是的,她带着钥匙——她还从包里掏出来让我看呢。然后,她……”
  “等等,奥弗莱赫提。”警官似乎有些吃惊。“你说她有寓所钥匙?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噢,先生,弗兰奇先生的寓所大门只配了有限的几把钥匙,”奥弗莱赫提已经不那么紧张了。“据我所知,塞洛斯·弗兰奇先生和太太各有一把,玛丽安小姐有一把,伯尼斯小姐有一把——我在店里干了17年,对这家人的情况很了解,先生——威弗先生有一把,另外,在我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搁着把备用钥匙。总共是六把钥匙,先生。那把备用钥匙是应急用的。”
  “你说弗兰奇太太离开你的办公室前,曾给你看过她的那把钥匙,是吧,奥弗莱赫提?你怎么知道那是寓所钥匙?”警官问道。
  “这很简单,先生。您瞧,每把钥匙——它们都是特制的耶鲁钥匙,先生——每把钥匙上都有个小金片,上面刻着钥匙主人姓名的首写字母。弗兰奇太太给我看的那把钥匙上就有标记。再说,我也认得那把钥匙;就是那把,没错。”
  “等会儿,奥弗莱赫提。”警官转向威弗。“你带寓所钥匙了吗,威弗?能不能让我看看?”
  威弗从马夹口袋里掏出一个皮质钥匙包递给警官。在众多不同的钥匙中,有把钥匙比较特别,它顶部的小洞里焊着一块小金片,上面刻着W.W。警官抬头看着奥弗莱赫提。
  “就像这把钥匙?”
  “一模一样,先生,”奥弗莱赫提答道。“只是字母不同。”
  “好极了。”警官将钥匙包还给威弗。“奥弗莱赫提,在你接着往下说之前,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的那把备用钥匙放在什么地方?”
  “放在值班台上一个专门的抽屉里,先生。不论白天黑夜,它都一直放在那儿。”
  “昨晚它在那儿吗?”
  “在,先生。我总是特别注意它。昨晚它在那儿——就是那把钥匙,没错,先生。它也有块小金片,上面刻着‘万能’两个字。”
  “奥弗莱赫提,”警官平心静气地问道,“昨晚你一直都守在值班台吗?就没离开过办公室?”
  “没有,先生!”老夜班员回答得非常干脆。“我接班时是5点30,从那时起,我就没离开过办公室,直到今早8点30,奥山姆接班后,我才离开。我的值班时间比他的长,但他上班时比我忙,他得负责所有员工的考勤登记及其他的一些事。要说离开值班台,那根本用不着。我从家里带饭来,连热咖啡都装在保温瓶里带来。所以,先生,我没离开过,我整夜都在那儿守着。”
  “明白了。”奎因警官摇摇头,像是想摆脱那份令他头晕脑胀的疲惫,接着,他又示意夜班员继续往下讲。
  “哦,先生,”奥弗莱赫提说道,“我站起来送弗兰奇太太出我的办公室,一直把她送到了大厅里,然后,我就站在那儿看着她。她走到电梯边,打开门,走了进去。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她。当我发现她没下来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有好几次,弗兰奇太太都曾在楼上的寓所过夜。我还以为她又住在那儿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先生。”
  埃勒里动了动身。他从床上抬起死者的手包,在夜班员眼前晃着。
  “奥弗莱赫提,”他慢悠悠地问道,“你见过这个包吗?”
  夜班员答道:“见过,先生!昨晚弗兰奇太太就拿着它。”
  “她就是从这包里掏出钥匙的?”埃勒里和颜悦色地追问道,夜班员似乎有些不解。“那还能有错嘛,先生。”埃勒里满意地退了下去,对父亲耳语了几句。警官先是一皱眉,接着又点了点头。他转向克劳舍,问道:“克劳舍,麻烦你去趟三十九街那边的办公室,把那把备用钥匙取来。”克劳舍美滋滋地领命出去了。“那么,”警官拾起那条绣着M.F.的薄纱巾。“奥弗莱赫提,你记不记得弗兰奇太太昨晚戴着这东西?好好想想。”
  奥弗莱赫提伸出他那粗糙的胖指头,捏起纱巾,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皱起了眉头。“噢,先生。”他终于开口了,但语气却显得很犹豫,“我拿不准。我一会儿觉得好像看见弗兰奇太太昨晚戴着它,一会儿又觉得像是没看见。不,先生,我拿不准。我真的说不清,先生。”他爱莫能助地将纱巾还给了警官。
  “你拿不准?”警官将纱巾扔回床上。“昨天夜里似乎一切正常?警报器没响吗?”
  “没有,先生。您肯定也知道,店里装着防贼的报警器,如果有事,它肯定会响的,但昨晚这儿静得像教堂一样,据我所知,一切正常。”
  奎因警官对维利警官说道:“托马斯,给警报中心打个电话,看看他们昨天夜里是否接到过报警电话。大概没有,不然的话,他们这会儿早该通知我们了。”维利如往常一般,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奥弗莱赫提,除弗兰奇太太外,昨晚你还看见谁进店了?我指的是整个夜里?”警官接着问道。
  “绝对再没有别人,先生。我没看见其他任何人进来。”
  奥弗莱赫提似乎急于将这件事说清楚,以弥补他在围巾事件上的含糊其辞。
  “嘿,麦克肯兹!请把时间登记表给我。”奎因警官从刚进门的经理手中接过一长页画着格子的纸。他匆匆看了一遍,纸上的什么东西似乎引起了他的注意。
  “从你的表上看,奥弗莱赫提,”他问道,“昨晚威弗先生和一位斯普林吉先生是最后离开的。这些是你记的吗?”
  “是的,先生。斯普林吉先生离开时是6点45分,几分钟后,威弗先生也就出来了。”
  “是吗,威弗?”警官转向威弗,质问道。
  “是的,”威弗冷漠地答道。“昨晚我替弗兰奇先生准备今天用的文件,所以呆得稍晚了些;我还刮了脸……离开时,已经快7点了。”
  “这个斯普林吉是什么人?”
  “噢,詹姆斯·斯普林吉是我们图书部的经理,警官,”一脸和气的麦克肯兹插嘴说道。“他总呆得很晚,是个非常敬业的人,先生。”
  “知道了,知道了。喂——你们俩!”警官指指另外两个尚未开口的夜班员。“有什么要说的吗?对于奥弗莱赫提的话,你们有没有要补充的?一个个说……你叫什么名字?”
  其中的一位夜班员紧张地咳嗽了一声。“我叫乔治·鲍尔斯,警官。我没什么要说的。”
  “你巡逻时一切都正常?你负责店里这片地区的巡逻吗?”
  “是的,先生,我巡逻时一切正常。不,先生,底层不归我管,这儿由这位拉斯卡负责巡视。”
  “你姓拉斯卡,呃?你的名字,拉斯卡?”警官问道。
  第三位夜班员粗重的呼吸声清晰可闻。“赫尔曼,先生。赫尔曼·拉斯卡。我想……”
  “你想,呃?”奎因警官掉过头去,说道。“哈格斯托姆,这些你都记下了吧?”
  “记下了,头儿。”侦探咧嘴一笑,手中的铅笔在记录本上飞快地移动着。
  “嘿,拉斯卡!你肯定想到了非常重要的事,”警官咆哮道,他的火气似乎又蹿了起来。“到底是什么事?”
  拉斯卡僵立在那儿。“我想,昨晚我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哦,是嘛?到底在哪儿?”
  “就在这附近——这个橱窗外面。”
  “不!”警官的盛怒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在橱窗外?好极了,拉斯卡。到底怎么回事?”
  夜班员似乎从警官平静了些的话语中汲取了勇气。“那时大概是夜里一点左右。可能还差几分钟吧,我正在第五大街和三十九街交接处的店面里巡逻。这个橱窗正对着第五大街,从这儿到我巡逻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中间隔着夜班室。我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但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声响。可能是动作声,也可能是脚步声或者关门声——我不能确定。总之,我并没有起疑心——值夜班的人都有疑神疑鬼的毛病……不过,我还是过去看了看,但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我就以为,这肯定是自己的幻觉。我甚至还推了推几扇橱窗的门,它们都锁着。这个门我也试过了。于是我就在奥弗莱赫提那儿呆了会儿,和他聊了几句,然后又接着巡逻去了。就这些。”
  “哦!”奎因警官似乎有些失望。“这么说,你并不能确定声音到底是从哪儿传来的——如果有声音的话。”
  “嗯,”拉斯卡谨慎地答道。“如果确实有声音,那应该是从这些橱窗附近传出的。”
  “整个夜里再没发生过别的事?”
  “没有,先生。”
  “好了,你们四个可以走了。回家去睡个觉,晚上照常来上班。”
  “是,先生;是,先生。”几位夜班员倒退着离开了橱窗。
  警官晃了晃手中的时间登记表,对商店经理说道:“麦克肯兹,你仔细看过这张表了吗?”
  苏格兰人答道:“看过了,先生——我想您可能有兴趣看看它。”
  “好极了!麦克肯兹,结论如何?昨天员工们下班时都照例登记了吗?”奎因警官一脸从容,满不在乎地问了句。
  麦克肯兹的回答干脆利落。“您知道,我们的下班登记制度很简单——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我敢肯定,昨天下班时,来上班的每位员工都登记了。”
  “也包括行政主管及各位董事吗?”
  “是的,先生——这表上有他们的名字。”
  “很好——谢谢,”警官若有所思地说道。“别忘了把没来上班人员的名单给我拿来,麦克肯兹。”
  这时,维利和克劳舍同时走了进来。克劳舍递给警官一把钥匙。正如奥弗莱赫提所言,这把钥匙的小金片上刻着“万能”两个字,除此之外,它与威弗的那把毫无差别。维利警官报告说,警报中心昨夜没接到报警电话,昨天夜里平安无事。警官转向麦克肯兹,问道:“这个奥弗莱赫提可靠吗?”
  “绝对忠诚。他可以为弗兰奇先生赴汤蹈火,”麦克肯兹赞许道。“他是店里资格最老的员工——和弗兰奇先生是旧相识。”
  “这可是实话,”克劳舍附合道,似乎急于让人也听听他的高见。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奎因警官向麦克肯兹询问道。“弗兰奇先生的寓所到底与世隔绝到什么程度?除弗兰奇一家人及威弗先生外,还有谁能进去?”
  麦克肯兹慢慢地搔着下巴。“几乎再没有其他人了,警官,”他回复道。“当然了,董事们定期在弗兰奇先生的寓所召开董事会议,同时也处理一些其他业务;但只有奥弗莱赫提提到的那几个人有大门钥匙。实际上,说出来您可能都觉得奇怪,我们这些人对弗兰奇先生寓所内的情形也是一无所知。我在店里也干了十多年了,这些年里,那套寓所我就没过去过几次。上星期弗兰奇先生把我叫进去做了些业务上的指示,当时我还琢磨着这事呢。至于其他员工,他们根本就没机会进去——弗兰奇先生对自己的隐私总是特别在意,在这个问题上,他从不让步。清洁女工每周到寓所打扫三次卫生,奥弗莱赫提负责替她开门,他临下班前,总记得招呼她离开。除此之外,其他员工谁都无法进入寓所,再说,他们也没这个机会。”
  “我明白了。那套寓所——怎么又绕回来了,”警官咕哝了一句。“唉!似乎没什么好问的了……埃勒里,你说呢?”
  埃勒里看着父亲,手中的夹鼻眼镜转得飞快,这并非他的一贯作风。他的目光深处闪烁着一丝困惑。
  “想想?再好好想想?”他的笑容里透着些烦躁。“在过去的半小时里,我的推理机器一直被一个小问题困扰着。”
  “问题?什么问题?”他父亲深情地喊道。“我的脑子里还乱哄哄的,你却已经开始谈问题了。”
  “这个问题就是,”埃勒里一字一顿地说着,但声音很低,旁人根本就听不见,“为什么弗兰奇太太的那把寓所钥匙不见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3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0、玛丽安

  “这算什么问题,”警官说道。“我们本来就没指望在这找到钥匙。再说。我并不觉得它有多重要。”
  “好吧——这事就到此为止了,”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那些不见了的东西总让我操心。”他向后退去,伸手从马甲口袋里摸出了烟盒。做父亲的紧盯着他。埃勒里很少抽烟。
  这时,一位警察推开橱窗的门,步伐沉重地向警官走来。“外面有位自称是玛丽安·弗兰奇的年轻女士。说是找威弗先生,”他低声说道,嗓音嘶哑。“她看到那么多人,还有警察,简直都快吓傻了。店里的一位巡视员正陪着她。怎么办,警官?”
  警官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看了威弗一眼。秘书虽然没听清警察的低语,但却似乎感觉到了话的内容。他立刻走上前来。
  “对不起,警官,”他急切地说道,“但如果是弗兰奇小姐来了,我希望您能允许我立刻去见她……”
  “惊人的直觉!”警官突然发出一声感叹,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笑容。“当然,我想我——走吧,威弗先生,你该介绍我认识一下弗兰奇先生的女儿。”他猛地转向维利,说道。“你暂时负责一下,托马斯。谁都不准离开。我马上就回来。”
  警官跟在神采焕发的威弗后面,大步走出了橱窗。
  两人刚进大厅,威弗便迫不及待地跑了起来。一小群侦探、警察正围着位年轻的姑娘。她僵立在那儿,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饱受惊吓的双眼中流露出无名的畏惧。她一眼看到了威弗,于是惊颤地喊了他一声,晃晃悠悠地迎了过来。
  “韦斯特利!发生了什么事?这些警察——侦探——”她伸出了双臂。众目睽睽之下,威弗和女孩投入了彼此的怀抱。在场的人都露出了笑容。
  “亲爱的!你必须镇静些……”威弗在女孩的耳边急切地低语着,女孩紧紧地靠在了他身边。。
  “韦斯——告诉我,是谁?不会是——”女孩从他身边闪开,眼中满是恐惧。“该不会是——温妮弗雷德吧?”
  他尚未点头,女孩便已从他的眼中看到了答案。
  短小精悍的奎因警官插了进来。“威弗先生,”他笑道,“我是否有幸……”
  “哦,当然——当然!”成弗赶紧向后退退,松开了女孩。警官的介入似乎吓了他一跳,仿佛在那一刹那间,他已忘记了一切……“亲爱的玛丽安,这位是理查德·奎因警官。警官——弗兰奇小姐。”
  奎因警官握住伸过来的小手,微微欠了欠身。玛丽安低声敷衍着客气话,她那双棕色的大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奇地打量着这位蓄着整洁白胡须的小个子中年绅士,他此刻正躬身握着她的手。
  “您正在调查——一个案子,奎因警官?”她颤声问道,胆怯地躲到威弗身边,紧紧抓住了他的手。
  “被您不幸言中,弗兰奇小姐,”警官说道。“实在抱歉,让您遇上如此不快的场面——我真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威弗对他怒目而视,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老东西简直就是马基亚维利(意大利政治家和哲学家)的翻版!他早就预见到了一切!……警官继续彬彬有礼地说道:“我亲爱的孩子,你的继母被人谋杀了,真是惨不忍睹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他咂着嘴,活像一只忧心忡忡的老母鸡。
  “被谋杀了!”女孩惊呆了。威弗感觉到掌中的那只手抽搐了一下,接着便软绵绵地不动了。在那一瞬间,两个男人都以为她就晏晕倒,便下意识地抢上前来扶她。女孩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几步。“不用——谢谢,”她的声音如同耳语。“上帝啊!——温妮弗雷德!她和伯尼斯都出去了——一夜都没回来……”
  警官一怔,接着便开始掏他的鼻烟盒,“你刚才是说伯尼斯吧,弗兰奇小姐?”他问道。“那位夜班员也曾提到这个名字……大概是你妹妹吧,我亲爱的孩子?”他讨好道。
  “哦——我都说了些什么呀!——哦,亲爱的韦斯,带我走,带我走!”她的睑埋在了威弗的胸前。
  威弗搂着女孩,说道:“您别见怪,警官。今早董事会议期间,管家霍坦斯·安德希尔打电话给弗兰奇先生,说弗兰奇太太和她女儿伯尼斯昨晚一夜未归……所以,您应该明白,玛丽安——弗兰奇小姐……”
  “当然,当然,我怎么会见怪呢。”警官笑着拍了拍女孩的手臂。女孩不禁打了个冷战。“请这边走,弗兰奇小姐。勇敢些。有一样东西,我想让你——看看。”
  他让到了一边。威弗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但仍扶着女孩,鼓励着她向橱窗走去,女孩的步子看上去有些不稳。警官跟在两人的后面,他向附近的一位侦探点点头,三人进屋后,这位侦探便立刻守在了门边。
  女孩的出现在屋内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就连像得了疟疾般不停打颤的老弗兰奇看到她时,眼中也闪出了一丝理智的光辉。
  “玛丽安,我亲爱的孩子!”他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吓人。
  女孩挣开威弗的手,一下子便跪倒在了父亲的椅边。屋内静悄悄的。众人尴尬地移开了视线。父女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时,死者的哥哥马奇本克思开口了。这是他进入房间停尸房后的首次发言。
  “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他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道,一双充血的眼睛瞪着衣冠楚楚的警官。角落里的埃勒里微微向前倾了倾身。“我——不——奉——陪——了!”
  警官向维利打了个手势。壮汉维利脚步沉沉地走了过来,一声不吭地屹立在马奇本克思面前,两只胳膊悠闲地垂在身侧。面对魁梧的侦探,马奇本克思退缩了。他红着脸,低声咕哝着退了回去。
  “嗯,”警官若无其事地问道,“弗兰奇小姐,能否请您回答几个问题?”
  “噢,我说,警官,”威弗不顾埃勒里的警告,大声抗议道。“您认为绝对有必要……”
  “我准备好了,先生,”女孩的声音很平静。她站起身来,虽然眼睛还有些红,但显然已恢复了镇静。她父亲又跌坐回椅中,他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威弗隔着屋子向她投来炽热的一瞥,她报之以凄然一笑。但她的视线却一直躲避着床边角落里的那具尸体。
  “弗兰奇小姐,”警官从死者的衣物堆里拾起纱巾,在女孩眼前晃着;突然问道。“这是您的纱巾吗?”
  女孩顿时脸色煞白。“是的。怎么会在这儿?”
  “这,”警官不动声色地说道,“正是我想知道的。您能解释一下它之所以在这儿出现的原因吗?”
  女孩眼中燃起了怒火,但她开口时,声音却依旧那么平静。“不,先生,我没法解释。”
  “弗兰奇小姐,”在一阵几乎令人窒息的沉默后,警官接着说道,“我们在弗兰奇夫人的脖子上发现了这条纱巾,在衣领里面。这是否对您有所启示——或许您能做个解释?”
  “她系着它?”玛丽安十分诧异。“我——我实在不能理解。她——她以前从未干过这种事。”她无助地看了威弗一眼,移开了视线。这时,她遇到了埃勒里的目光。
  在片刻的惊诧中,两人相互审视着对方。埃勒里看到了一位苗条的少女,她有一头烟色的秀发和一双深棕色的眼睛;年轻的躯体透着纯洁,埃勒里暗暗替威弗高兴。这是个真诚坦率、意志坚强的女孩——诚实的双眼、坚毅的双唇、小巧而结实的双手、中间有道凹痕的可爱下巴、挺直的鼻梁。埃勒里露出了微笑。
  在玛丽安眼中,埃勒里是位高大、健壮的男子,浑身充满了活力,前额与双唇显得异常聪慧,他是那么的冷静、从容、镇定自若。他看上去有30岁了,但实际年龄却要小一些。他身上的衣着透着“邦德街”品牌的风格,细长的手指间紧握着一本小册子。在那副夹鼻眼镜的镜片后面,他的双眼正端详着她……她稍稍有些脸红,将目光转向了警官。
  “您最后一次见到这纱巾是在什么时候?”老先生问道。
  “哦,我……”她语气一变,恢复了镇定。“我似乎记得昨天还戴过它。”她缓缓地说道。
  “昨天?太有意思了,弗兰奇小姐,您是否还记得在哪儿……?”
  “昨天午饭后我就出门了,”她说道,“就系着这条纱巾。我和一位朋友约好了在卡内基礼堂见面,一起听帕斯特纳克的钢琴演奏会,整个下午我们都呆在那儿。演奏会结束后,我们就分手了。我搭公共汽车到了店里。我确实记得像是一直系着这条纱巾……”她皱眉的样子很可爱。“不过,当我回到家时,好像并没有系着它。”
  “您昨天来过店里,弗兰奇小姐?”警官彬彬有礼地打断了她的话。“有什么特殊的事吗?”
  “哦——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只是想没准还能碰上爸爸。我知道他要去格雷特耐克,但不知道他到底几点走,所以……”
  警官举起他那可笑的小白手,示意道。“等等,弗兰奇小姐。您是说您父亲昨天去格雷特耐克了?”
  “哦,是的。我知道他要去那儿谈生意。这——这没什么不对吧,先生?”她紧张地咬着嘴唇。
  “不,不——绝对没有!”警官笑道。他问威弗:“你怎么没告诉我弗兰奇先生昨天出了趟门,威弗先生?”
  “您并没有问我啊,”威弗反唇相讥。
  警官先是一怔,接着便笑了起来。“算你狠,”他说道。“不过,这倒是实话。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去那儿干什么?”
  威弗同情地看着老板。弗兰奇仍瘫坐在椅中,周围的一切似乎与他毫无关系。“他昨天下午早早就走了。他和法汉姆.惠特尼约好了去惠特尼家谈生意。是关于兼并的事,警官——早上开会就是为这事。弗兰奇先生告诉我说,今天一大早,惠特尼家的司机就把他送进城来了——9点钟到的店里。您还想知道些什么?”
  “暂时还没有。”警官转向玛丽安。“很抱歉,亲爱的孩子,打断了你的话……你到店里后,去了什么地方?”
  “去了爸爸六层楼的寓所。”
  “是嘛?”警官咕哝了一句。“请问,您去那儿干什么?”
  “我并不常来店里,但如果来了,一般都要去寓所转转。”玛丽安解释道。“另外,我知道威弗先生在那儿办公,我想——应该上去和他打个招呼……”她提心吊胆地看了父亲一眼,但他根本就没在意她的话。
  “您进店后直接就上去了?然后又立刻离开了?”
  “是的。”
  “您是否可能,”警官彬彬有利地暗示道,“把纱巾留在寓所了?”
  女孩沉吟着,没有立刻回答。威弗急切地捕捉着她的目光,他的双唇蠕动着,形成了一个“不”的口形。她摇了摇头。
  “很可能是这样,警官,”她平静地答道。
  “明白了。”警官露出了笑脸。“您最后一次见弗兰奇太太是在什么时候?”
  “昨晚晚餐时,晚上我有个约会,所以吃完饭就出门了。”
  “弗兰奇太太看上去正常吗?她的言谈举止有没有什么异常之处?”
  “嗯……她像是有些担心伯尼斯。”玛丽安慢慢地说道。
  “啊!”奎因警官搓着双手,问道。“我猜,她是你的——异母妹妹。对吧?——她没在家吃晚饭?”
  “是的,”玛丽安略微踌躇了一下,答道。“温妮弗雷德——我的继母说。伯尼斯出去了,晚上不回来吃饭。不过她看上去确实有些忧心忡忡。”
  “她没解释担心的原因吗?”
  “她只字未提。”
  “您这位异母妹妹姓什么?姓弗兰奇吗?”
  “不。警官。她姓她父亲的姓,卡莫迪。”玛丽安低声说道。
  “明白了,明白了。”警官陷入了沉思。约翰·格雷不耐烦地挪到科尼利厄斯·佐恩身边,轻声对他说了句什么,佐恩难过地摇摇头,倾身靠在弗兰奇的椅背上,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老奎因没理他们,抬头看着玛丽安。她无精打采地站在那儿。娇小的身躯透着疲惫。
  “再问一个问题,弗兰奇小姐,”他说道,“您就可以休息了……根据您对弗兰奇夫人的了解——她的背景及平时的一些小事,或者通过最近——也许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一些事,您能否,您能否,”他重复了一遍,“对这个案子做个可能的解释?这可是起谋杀案,”不等她回答,他又急匆匆地接着说道,“我知道您心怀戒备,不过,别着急——好好想想最近发生的每件事……”他让女孩考虑了几分钟,然后开口问道。“弗兰奇小姐,您现在是否能透露些我感兴趣的事了?”
  屋内突然静了下来——静得能听到阵阵的心跳声。埃勒里注意到,除塞洛斯·弗兰奇外,一屋子的人都倾着身子,紧张地盯着玛丽安。他们的呼吸加快,目光变得异常尖锐,甚至连手都在微微地打着颤。玛丽安·弗兰奇就站在那儿,面对着他们所有的人。
  但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个“不”。警官眨了眨眼,众人如释重负。有人松了口气,埃勒里注意到,那是佐恩。特拉斯克紧张地点了支烟,看着火柴慢慢地熄灭。马奇本克思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威弗看上去有些失望……
  “那么,就这样吧,弗兰奇小姐,”他那漫不经心的口吻和女孩刚才的语气相映成趣。他兴致勃勃地盯着拉瓦利打得端端正正的领带,似乎突然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请,”他又补充了一句,依旧带着那副好兴致,“别离开屋子……拉瓦利先生,我能和您谈谈吗?”
  玛丽安退到后面,威弗拽了把椅子冲到了她身旁。她笑了笑,跌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无力地遮着眼睛,另一只手则悄悄地缩进了威弗热烈的掌中……
  埃勒里注视了两人片刻,随后将锐利的目光转向了拉瓦利。
  法国人微微一欠身,站到一边恭候着,一只手悠闲地拨弄着小胡子。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4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1、悬念

  “据我所知,拉瓦利先生,您是这次现代派家居摆设展负责人?”奎因管官选择了新的出击角度。
  “确实如此。”
  “这个展览办多长时间了?”
  “大概有一个月了吧。”
  “中心展厅设在哪儿?”
  “在五楼。”拉瓦利伸手比划了一下。“您知道,在纽约举办这样的展览多少也可以其是个创举吧,警官。弗兰奇先生和他的董事们都是现代派艺术的支持者,所以,他们邀请我来这儿,向美国公众们介绍我的部分作品。请允许我补充一句,为办好这次展览,弗兰奇先生还提出了许多非常有见地的意见。”
  “您指的是什么?”
  拉瓦利莞尔一笑,露出两排白牙。“比如说,举办这些橱窗表演吧。这完全是弗兰奇先生的主意,而且我觉得它确实为商店做足了广告。看过表演后,人们全都拥到五层看展览,我们甚至不得不另外找些接待员来维持秩序。”
  “我能理解。”警官礼貌地点点头。“这么说,举办这些橱窗表演都是弗兰奇先生的主意了?当然,当然——您刚才说过了……这间橱窗布置成这样有多久了,拉瓦利先生?”
  “这是第——让我想想——起居室兼卧室展演总共举办两周,今天是最后一天,”拉瓦利若有所思地抚弄着他那时髦的小胡子。“确切地说,今天应该是第十四天。明天我们就该更换这屋里的摆设了,这儿将布置成一个现代餐室的样板屋。”
  “哦,橱窗的展品两周换一次?那么,这是你们展出的第二间屋子了?”
  “完全正确。首次展出的是间标准卧室。”
  老奎因将拉瓦利晾在一边,自己陷入了沉思。他疲惫地垂着双眼,黑黑的眼袋突了出来。来回踱了几步之后,他又停在了拉瓦利面前。
  “我觉得,”听起来,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这场不幸偏偏发生在这儿,竟有如此凑巧的事……但是!拉瓦利先生,橱窗展演的时间是固定的吗?”
  拉瓦利奇怪地瞪着他。“是的——是的,当然了。”
  “每天的时间都绝对相同,拉瓦利先生?”警官追问道。
  “哦,是的!”拉瓦利答道。“从举办展演的第一天起,那位黑人女子就在每天正午走过这个橱窗。”
  “好极了!”警官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拉瓦利先生——据您所知,在举办展览期间,有没有过不按时开展的事例呢?”
  “没有,”拉瓦利的回答非常肯定。“如果有的话,我一定会知道的,先生。我有个习惯,每天那位黑人女子开始表演时,我就站在橱窗外的店内大厅里。您知道,我在楼上的讲座定在下午3点30分。”
  警官扬起了眉头。“哦,您还举办讲座,拉瓦利先生?”
  “当然了!”拉瓦利大声说道。“据我所知,”他又郑重地补充说,“我对维也内斯·霍夫曼作品所做的介绍已在当今艺术界引起了轰动。”
  “是嘛!”警官微微一笑。“再问一个问题,拉瓦利先生,咱们的谈话就暂时结束了。——整个展览并非完全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吧?我的意思是,”他补充道,“为了让公众了解你的橱窗展及楼上的讲座,你们应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吧?”
  “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的宣传广告工作计划得非常细致,”拉瓦利答道。“我们通知了所有的艺术院校和加盟机构。据我所知,店里还为此拨出了专款。而且,我们还通过报纸广告吸引了广大公众的注意力。您一定看过这些广告吧?”
  “哦,我很少看百货公司的广告,”警官仓促应道。“我估计,您一定出尽了风头?”
  “是的——是的,确实如此,”拉瓦利再次炫耀着他的白牙。“如果您想屈尊查看我的剪贴本——”
  “不必了,拉瓦利先生。谢谢您,您真有耐心。就这样吧。”
  “请等一下。——行吗?”埃勒里微笑着走上前来。警官瞥了他一眼,冲地一挥手,像是在说,“你又什么都看见了!”老奎因走到床边,叹口气,坐了下来。
  拉瓦利转过身来,站在那儿抚弄着小胡子。他疑惑地看着埃勒里,依旧那么温文尔雅。
  埃勒里沉吟了片刻。他转动着夹鼻眼镜,猛地抬起了头。“我对您的作品很感兴趣,拉瓦利先生,”他作了个鬼脸,气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尽管我对美学也有些研究,但对现代室内装饰并不是很在行。说实在的,那个介绍布鲁洛·保罗的讲座,我很感兴趣……”
  “这么说,您听了我在楼上临时开设的课程了,先生?”拉瓦利高兴得连脸都红了。“我也许有些太热衷于保罗了——您知道,我对他很了解……”
  “是嘛!”埃勒里的双眼望着地板。“您以前来过美国吧,拉瓦利先生——你的英语很标准,根本听不出法国口音。”
  “噢,我去过的地方很多,”拉瓦利承认道。“这该是我第五次的美国之行吧——奎因先生?”
  “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好奇,”埃勒里答道。“我这个没规矩的儿子可真给奎因警官丢脸了……拉瓦利先生,这个橱窗里每天举办几场演示?”
  “只演一场。”拉瓦利漆黑的眉毛扬了起来。
  “每场多长时间?”
  “确切地说,是32分钟。”
  “有意思,”埃勒里轻声咕哝了一句。“顺便问一下,这屋子从来不锁吗?”
  “绝非如此。这屋里有几件贵重家具。因此,除展演外,其他时间门都是锁着的。”
  “当然是这样!我可真蠢,”埃勒里笑道。“您应该有这屋的钥匙吧?”
  “好些人都有钥匙,奎因先生,”拉瓦利答道。“这屋子装锁用的不在于防夜贼,主要是防止白天有人擅自进来。店里安装了新式的防盗报警器,又配备了夜巡人员,保安措施如此完善,盗贼若想行窃,那可真是连门都没有。”
  “打断了您的话,实在对不起,”商店经理麦克肯兹和善地说道,“关于钥匙的事,还是由我来解释吧,我比拉瓦利先生更清楚。”
  “很荣幸地听听您的解释,”埃勒里飞快地说了句,又转起了他的夹鼻眼镜。警官坐在床边,不动声色地关注着这一切。
  “每个橱窗都配了好几把钥匙,”麦克肯兹解释说,“这间橱窗的钥匙,拉瓦利先生有一把;演示员黛安娜·约翰逊有一把(她下班时,就把钥匙交到员工办公室的服务台);负责一楼这片地方保安的巡视员和保安员各有一把。另外,夹层楼的各个办公室内都各有一整套各个橱窗的钥匙。弄一把这屋的钥匙恐怕并不是什么难事。”
  麦克肯兹的话似乎并未对埃勒里产生任何影响。只见他突然向门口走去,打开门,向大厅里凝望了片刻,这才又转身走了回来。
  “麦克肯兹先生,你是否能请对面皮货柜台的那个职员过来一下?”
  麦克肯兹出去不一会儿,便领回了一个身材短粗的中年男子。他脸色苍白,看上去很紧张。
  “整个早上你都呆在柜台吗?”埃勒里和气地问道。中年男子使劲点点头,表示肯定。“那么,昨天下午呢?”他又使劲点了一下头。“今天上午或者昨天下午,你离开过柜台吗?”
  职员终于开口了。“噢,没离开过,先生。”
  “很好!”埃勒里轻声说道。“昨天下午或者今天上午,你是否看到有人进出这间橱窗?”
  “没见有人进出过,先生。”职员的回答非常肯定。“我一直都在柜台边守着;如果有人进出这间屋子,我一定会注意到的,先生。我并不怎么忙,”他一边补充说明着,一边满怀歉意地瞥了眼麦克肯兹。
  “谢谢。”职员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唉!”埃勒里感叹道。“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取得进展,但这一切却又是那么暧昧,让人摸不清头绪……”他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再次转向拉瓦利。
  “拉瓦利先生,天黑后这些橱窗里开灯吗?”
  “不开,奎因先生。每天展演结束后,窗帘就拉上了,直到第二天才又拉开。”
  “这么说来,”埃勒里又强调了一遍,“这么说来,这些灯具都是摆设喽?”
  一双双被漫长的等待与无尽的痛苦折磨得暗淡无神的眼睛此刻又燃起了希望,它们全都看向了埃勒里指示的地方。埃勒里正指着一盏形状怪异的磨砂壁灯。众人移开视线,四处寻觅起屋内众多奇形怪状的灯来。
  拉瓦利大步走向后墙,在一盏灯前停了下来。他捣鼓了一会儿,拆下了具有现代派风格的灯罩。灯泡插口上空荡荡的,这就是他的回答。
  “这儿根本用不着开灯,”他说道,“所以我们没装灯泡。”他又熟练地将灯罩安了回去。
  埃勒里果断地向前迈了一步。但紧接着,他又摇摇头,退了回来,转身面对着警官。
  “从今以后,或者至少现在,我将保持缄默了,”他微笑着说道,“做个符合天主教标准的哲学家。”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5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2、走出橱窗

  一位警察挤进了屋中。他四下里张望着,似乎是在寻长官。老奎因喝令他过来。他低声对警官说了几句话,又急匆匆地出去了。
  警官立刻把约翰·格雷拉到一边,对他耳语了几句。格雷点点头,走到了弗兰奇身边。弗兰奇正茫然地瞪着两眼,坐在那儿自言自语。在威弗和佐恩的帮助下,格雷将弗兰奇的椅子转了过来,让他背对着尸体。弗兰奇仍无动于衷地坐着。店医开始熟练地替他诊脉。玛丽安捂着喉咙,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她靠在了父亲的椅背上。
  这时,门开了,两个男人抬着担架走了进来。他们都穿着白大褂,戴着帽子。两人向警官敬了个礼。老奎因指了指蒙着床单的尸体。
  埃勒里早已退到了床那边的一个屋角里。此刻,他正和那副夹鼻眼镜较劲。他先是向它皱皱眉,然后又在手背上轻轻敲着它,接着,他把薄外套扔到床上,手捧着脑袋坐了下来。终于,他像是找到了答案,不过,也可能是进了死胡同。只见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本小册子,在空白页上龙飞凤舞地忙乎了起来。他根本没在意那两个正俯身验尸的警医。
  紧跟着担架员进来的,是一位沉默寡言、神情紧张的男子。此刻,在助手的协助下,他正在拍摄现场照片。女尸、她在地板上的方位、床、手包及其他与死者有牵连的物件都成了拍摄对象。这位警察局的摄影师唐突地将埃勒里赶离了床边。埃勒里顺从地站起身来,心不在焉地看着摄影师忙来忙去。
  突然,他猛地将小册子塞进衣袋里,若有所思地站到了一边。他在等待着。做父亲的终于注意到了他。
  “唉,儿子,”警官抱怨着,走了过来,“我又累又烦又担心。”
  “担心?得了——别瞎想了,老爸。有什么好担心的?这案子正不断取得进展,不断取得进展……”
  “哦,看你的样子,大概已经逮住凶手了吧,”老先生喊道。“我才不发愁那个凶手呢,我发愁的是韦尔斯……”
  “对不起!”埃勒里靠近了些。“韦尔斯不值得您发这么大的火,老爸;我总觉得他并不像你说的那么糟。而且,趁着他难为你的时候,我可以在暗地里做点小动作——明白我的意思了?”
  “这主意倒不错,”警官答道。“我的天!他随时都可能进来,埃尔!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这会儿早该有人打电话向他报告了——是的!什么事?”
  一位巡警脚步噔噔地走了进来。他捎完口信,又转身离开了。
  警官呻吟般地说道:“刚得到消息,说韦尔斯已经往这儿来了——马上就有热闹看喽。逮捕、采访、审问、记者跑前跑后,这下可热闹了——”埃勒里的戏谑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拽着父亲的手急匆匆地将他引到了墙角。
  “如果是这样的话,老爸,我得赶紧告诉你我对这案子的一些看法。”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人注意他们。他压低了声音。“你得出什么确切结论了吗?我想先听听你的高见。”
  “嗯——”老先生谨慎地扫了眼四周,用手挡住了嘴——“这话我也就只用你说,儿子,我觉得这案子有些古怪。就案件细节而言,我有些糊涂——如果你比我明白的话,那可能是因为你是个擅于观察的人。但就案子自身而言——可能的动机——内幕——我总觉得,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弄清谋杀动机上,而不该只盯着弗兰奇夫人遭人谋杀这件事,这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毫无疑问,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但除了作案地点古怪、案情毫无条理外,其他的线索几乎都没有,我们怎么查下去呢。”
  “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不也是条线索吗?”埃勒里问道。
  “毫无价值!”警官不屑地答道。“看不出它能说明什么。她很可能把纱巾落在了什么地方,被弗兰奇夫人捡到了……但我敢打赌,警督肯定会对它爱不释手的……”
  “这你可想错了,”埃勒里评述道。“他可没胆子跟弗兰奇作对。别忘了,弗兰奇可是反邪恶协会的主席……不,老爸,韦尔斯暂时还不敢碰玛丽安·弗兰奇。”
  “你得出什么结论了,埃勒里?”
  埃勒里掏出的小册子,翻到了刚做记录的那一页。他抬头看着父亲。“我并没有考虑这个案子的小细节,老爸,”他说道。“只是在你提出来之后,我才觉得,你的看法可能也是正确的,作案动机也许比案子本身更重要……不,至今为止,我都一直在想一些更直接的问题。我这儿有四个有趣的小谜题需要向你解释一下。听仔细了。”
  “第一个谜题可能是四个之中最重要的。”他看了眼记录,开始了他的阐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是个谜。我们对事件发生顺序已经有了一个很清楚的认识。夜班员奥弗莱赫提昨晚
  11点50分左右见到被害人时,她还拿着那把镶金片的钥匙。此后,没人再见过她。今天中午12点15分,人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死了——人还在店里,但钥匙却从犯罪现场不翼而飞。这就给我们提出了问题:为什么钥匙不见了?从表面上看,这问题很简单,只要仔细找,肯定就能找到,是吧?但是——请注意可能性。这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钥匙的消失与案子有关,与凶手更是有着直接的联系。凶手不见了,钥匙也不见了。不难想象,二者是一起消失的。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姑且假设这是事实——凶手为什么要拿走钥匙?显然,这个问题我们还无法回答。但是——我们现在知道了,凶手手中有把钥匙,这把钥匙能打开某套寓所的大门——而这套寓所,就是弗兰奇先生在六楼的私宅。”
  “确实如此,”警官小声说道。“多亏你建议派个弟兄上去看门。”
  “我早就想到这点了,”埃勒里说道。“但另外有件事一直困扰着我。我老琢磨着:钥匙的消失是否意味着尸体是从别的什么地方转移到这间橱窗里的?”
  “这简直令人无法接受,”警官反对道。“我看不出二者之间有何联系。”
  “咱们别争了,”埃勒里低声说道。“我已经看到了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可能,它将证明我的怀疑是合情合理的。另外,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似乎也证实了我的猜想。我很快就能查清事实——到那时,我就可以更确切地证明刚才的假定……咱们谈谈第二个谜题吧。”
  “把这儿当成作案现场是很自然的想法,因为我们在这儿发现了尸体。这是理所当然的!人们通常不会对此有任何疑问。”
  “不过,我觉得有些怪,”警官皱着眉说道。
  “啊!是嘛,呃?听完我的解释,你也许会明白些的,”埃勒里笑道。“我们走进这屋,看到了一具尸体,于是我们就断定:这是作案现场。但紧接着,我们就开始动脑筋了。普鲁提说那女人死了将近有12个小时了。而尸体被人发现时,刚过正午。这就是说,弗兰奇夫人身亡时,时间刚过午夜12点。换而言之,凶手是在午夜后不久作的案。请注意,不管怎么说,作案时间都是在深夜。在这么个时候,整座大搂中的这个橱窗又是个什么样子呢?一片漆黑!”
  “那又怎样?”警官漠然问道。
  “你好像没把我的表演当回事,”埃勒里笑了起来。“我再说一遍,一片漆黑。而我们现在正假设这个橱窗是作案现场。我们在这橱窗里徘徊,自问道:这儿有光亮吗?如果有,那这儿肯定就是作案现场了。门是关着的,而朝向大街的这一面又拉上了厚厚的窗帘,即使有光亮,橱窗外也是看不见的。我们做了调查,结果发现——没有光亮。那么多的灯具,那么多的插口——就是没有灯泡。实际上,我甚至怀疑它们是否接了电线。这样一来——我们突然发现,凶手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怎么——你觉得这个想法有问题?我也一样!”
  “没准他用的是手电之类的东西,”警官提出了反对意见。
  “确实有可能,我也曾这么想过。于是我又自问:如果这是作案现场,那么,在案发前,这儿必然发生过一些先导性事件,只有这样才合乎逻辑。一起案子的发案过程应包括会面、可能的争执、动手杀人,而在这起案例中,还包括将尸体塞进一个非常奇怪而又很不方便的地方——一张壁床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打着手电筒进行的!对此,我只能效仿那位闻名遐迩的塞兰洛,说声:谢谢,但是,不!”
  “他当然也可能带着灯泡嘛,”警官咕哝了一句。父子俩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埃勒里又恢复了严肃。“好吧,咱们暂且把照明这种小事搁到一边。你也承认这事听起来不大可能吧?”
  “现在,咱们来看看那个有趣的小玩意,”他接着说道,“那支刻着字母C的口红。它是我的第三个谜题。从许多方面看,它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能直接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刻有字母C的口红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因为她的姓名编写字母是W.M.F,她包里的其他三件东西上都刻有这个标志。而且,和死者唇上的口红相比,C口红的颜色显然要深些,这不仅证实了C口红不是弗兰奇夫人的,而且还说明,在某个地方,还另有一支口红,而这支口红才是弗兰奇夫人的。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支口红在哪儿呢?我们搜遍整个橱窗都没找到。因此,它应该在别的什么地方。是凶手把它和钥匙一块拿走了吗?这听起来似乎很合。啊——难道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吗?当然不是!注意观察……”他顿了顿,“死者的嘴唇。唇膏尚未抹匀!而且是浅红色。这说明什么?这无疑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正在用她自己那支现已失踪的口红涂嘴唇时,受到了打扰。”
  “为什么说是受到了打扰?”警官问道。
  “你见过哪位女人涂口红不抹匀就收手的?全套工序根本就没完成。肯定是被打扰了,所以口红才没有抹开。而且,我敢打赌,打扰的程度还不轻;只有前所未见的奇怪现象才能阻止一位女人抹匀唇上的口红。”
  “谋杀!”警官喊道,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
  埃勒里微微一笑。“有可能——不过,你领会我的言外之意了吗?如果是谋杀或谋杀前一刻发生的事打断了她的动作,而这支口红又不在这橱窗里——”
  “当然!当然!”老先生喊道,但接着又恢复了冷寂。“不过,凶手很可能出于自己的目的,拿走了口红。”
  “但从另一方面看,”埃勒里回击道。“如果凶手没拿,那么,它应该仍在这楼中或在楼附近。你可以让人把这货仓似的六层楼建筑搜个遍。”
  “哦,它不可能在这楼中!不过,过会儿我们倒可以搜搜看。”
  “15分钟后恐怕就没这个必要了,”埃勒里说道。“不管怎样,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真正有趣的问题:如果口红C不是弗兰奇夫人的,那么,它是谁的?你倒可以查查这个,老爸。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按照斯科特·韦尔斯警督的办事方式……”
  听到警督的名字,警官拉长了脸。“你最好抓紧时间,他可能马上就到。”
  “好的。”埃勒里摘下夹鼻眼镜,满不在乎地转了起来。
  “在谈到第四点前,我得提醒你一下,记住:你正在寻找两件女人的小东西——夫人的口红和钥匙。”
  “我们接着说第四点吧。”埃勒里接着说道,眼神显得有些恍惚。“说到第四点,我们必须感谢那位尊敬的警医山姆·普鲁提,多亏了他那一贯敏锐的洞察力。他在警察局呆着可真是屈才了。普鲁提认为,从弗兰奇夫人身上伤口的性质看,伤口只出那么点血实在是很奇怪的。至少,她的身上和衣服上都没留下什么血迹……顺便说一句,她的左手掌上也有一道干结的血痕——你应该注意到了吧?”
  “看到了,”警官咕哝道。“也许她被射中后,用手捂住了伤口,然后——”
  “然后,”埃勒里接住了他的话茬,“死神降临,她的手落了下来。这时,照山姆老兄的说法,不论按照哪一条物理定律,神圣的血液都该喷涌出来。那么——血到底喷出来没有呢?应该说,”他沉吟了一下,严肃地说道,“它遵循了这门严谨科学不可改变的定律,确实狂喷了出来……”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老先生喃喃地说道。
  “血液狂喷了出来——但不是在这间橱窗里。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由诸多因素构成的组合,只有这么一个有趣的组合,才能解释清楚这么一个现象,即为什么在我们见到尸体时,却发现两处致命的枪杀几乎没留下任何血迹……”
  “请听我总结一下至今为止所发现的种种迹象,”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在我看来,弗兰奇夫人的那把寓所钥匙不见了;这间橱窗无正常的照明设施;弗兰奇夫人自己的那支口红失踪了,但她临死前一定还拿着这支口红,因为她唇上的唇膏还没抹匀;两处理应血淋淋的伤口上血迹稀少;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以及另外一件更为普通,但却同样具有说服力的东西——所有这些汇聚在一起,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这间橱窗并非谋杀现场,”警官说道,不慌不忙地掏出了鼻烟盒。
  “对极了。”
  “刚才你说还有另外一件东西也暗示着这个结论,你指的是什么。埃勒里?”
  “难道你就不觉得,”埃勒里慢悠悠地答道,“一起谋杀案竟然发生在这么一间橱窗里,这是不是有些太荒谬了?”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我确实想过这个问题,但是……”
  “你沉溺在细节中不能自拔,所以没能从心理角度去考虑这整件事。你想想,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必须兼顾到隐蔽性、保密性和便利性。但在这儿——凶手图什么呢?一个黑乎乎的、定时有人巡逻的橱窗。整个行动从开始到结束都得冒着巨大的危险。又是在一楼的中心位置,夜班员大部分都集中在这儿。距一直都有人的夜班总管办公室不到50英尺。为什么选择这地方杀人?不,老爸,这简直太蠢了!我一进来就有这想法。”
  “说得很对,”警官咕哝道。“但是——如果这儿不是作案现场,如果凶手确实是杀完了人才把尸体移到这儿来的,那么,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觉得,这么做即使不是更危险,相形之下,也好不到哪儿去。”
  埃勒里皱起了眉。“我也想到了这点……应该是有原因的,肯定有。我看到一双灵巧的意大利人的手在忙碌着……”
  “不管怎样,”警官稍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听完你的分析,我已经明白了:这个橱窗肯定不是作案现场。我看到了——是的,当然——这再明显不过了——楼上的寓所!”
  “哦,那个!”埃勒里有些心不在焉。“自然是这样。其他地方也讲不通。钥匙、涂口红的合理场所、隐蔽性、照明……是的,是的,理所当然应该是六楼的寓所。它将是我的下一站……”
  “哦,太糟了,埃尔!”警官喊了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你想象一下!从今天早上8点30威弗到寓所时算起,在他之后已经有五个人先后使用过那套房子,但谁都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可见,在此之前,作案痕迹已被清理掉了。我的天——如果……”
  “嘿,别瞎想了,看你把头发都愁白了!”埃勒里戏谑道,突然又恢复了好心情。“作案痕迹肯定是被清理掉了。应该说,是第一层的痕迹。甚至还可能包括中间那屋的痕迹。但是,在下面,在更深的地方,我们也许能找到点什么——谁知道呢?是的,这寓所将是我的下一站。”
  “我一直在想,凶手为什么要利用这个橱窗呢,”警官皱起了眉头,“除非是因为时间的缘故……”
  “天哪!你真的是越来越聪明了,老爸!”埃勒里亲昵地咧嘴一笑。“我也是刚想明白这个小问题。为什么把尸体藏在橱窗里?我们还是引用一句不朽的名言吧……”
  “有两个可能性,其中任何一个,或许这两个都可能是正确的。第一:是为了把我们的视线从真的作案现场引开,而这现场无疑就是寓所。第二:是为了防止尸体在正午前被人发现,这个可能性更合乎逻辑。因为绝对固定的演示时间正好说明了问题。你肯定也明白,这个时间在纽约是人尽皆知的。”
  “但为什么,埃勒里?”奎因警官反对道。“为什么要把发现尸体的时间推迟到中午?”
  “我们要是知道的话,一切不就都好办了嘛!”埃勒里耸耸肩,低声说道。“如果凶手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定在——他对此胸有成竹——12点15分,那么,在正午前,他肯定有事要办;如果尸体提前被发现了,这事可能就难以办成或者根本办不成。从总体上看,这么认为还是合情合理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但是,到底……”
  “是的,到底,”埃勒里的脸上掠过一片阴云。“凶手在犯案的那天早上得去干什么事呢?我不知道。”
  “我们正在黑暗中瞎转悠呢,埃勒里,”警官的声音夹带着一丝微弱的呻吟。“从前提忙到结论,却不见一丝光明……例如,凶手为什么不能在昨天夜里干完他该干的事,就在这楼里?如果他得和什么人联系的话,这儿有电话……”
  “是吗?不过——我们过会儿得查查这事。”
  “我这就查去……”
  “等一下,老爸,”埃勒里劝阻道。“为什么不派维利去那个私用电梯里找找血迹呢?”
  瞠目结舌的老奎因攥紧了拳头。“天啊!我是怎么办事的,竟然这么蠢!”他感叹道。“当然该派人去看看!托马斯!”
  维利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警官低声吩咐了几句,维利领命后即刻离去。
  “我早该想到这点,”警官咆哮着转向埃勒里。“如果谋杀发生在寓所里,尸体自然是从大楼弄到这儿来的。”
  “可能一无所获,”埃勒里评述道。“我会亲自去看看楼梯的……不过,听着,老爸。希望你能为我办件事——韦尔斯随时都可能到。在他眼里,这间橱窗就是作案现场。不管怎样,他都会让你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再给他重复一遍的。拖住他,让他呆在这儿——给我一小时时间,我和韦斯·威弗单独上楼谈谈,怎么样?我必须马上去看看那套寓所。会议散了以后,就再没人过去过——门口一直有人守着——屋里肯定会有点东西的……行吗?”
  警官拧着手,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当然可以,儿子——随你的便吧。你比我清醒,肯定能把这事处理好的。我会拖住韦尔斯的。他肯定想看看员工入口处的办公室。货屋及整个一楼大厅……不过,你为什么要带着威弗?”他的声音更低了。“埃勒里——你该不会是在玩什么危险的游戏吧?”
  “嘿,老爸!”埃勒里真的有些诧异了,他瞪大了眼睛。“你想到哪儿去了?如果你怀疑这事是可怜的韦斯干的,那你最好立刻打消这念头。韦斯是我在学校时的好友。你应该还记得那个夏天吧,我曾和一位朋友呆在缅因州,那就是韦斯老爸的家。我了解这可怜的家伙,就像我了解你一样。他父亲是位牧师,母亲简直就是个圣人。他的背景清清白白;他的生活一直就像本翻开的书,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没有犯罪前科……”
  “可是你并不知道他在这座城里变成了什么样,埃勒里,”警官驳斥道。“你们已经有好几年没见面了。”
  “听着,老爸,”埃勒里严肃地说道。“听我的意见,您从未出过岔子,对不对?这次还是听我的吧。威弗是一只无辜的绵羊,他和这案子毫无瓜葛。他的紧张显然和玛丽安·弗兰奇有关……嘿!摄影师有话对你说。”
  他们转向众人。奎因警官和警察局摄影师谈了几句,便把他打发走了。紧接着,他冲商店经理果断地点点头,示意他过来。
  “麦克肯兹先生,告诉我……”他粗鲁地问道,“商店关门后,店里的电话服务是个什么情况?”
  麦克肯兹答道:“除一条中继线外,所有的电话线下午6点时就都切断了。这条线专供夜班室使用,奥弗莱赫提负责接听所有打进来的电话。除此之外,店里晚上不提供电话服务。”
  “从奥弗莱起提的时间登记表和报告单上看,昨晚既没有打进来的电话,也没有打出去的电话。”警官一边说,一边看着单子。
  “您完全可以信赖奥弗莱待提,警官。”
  “嗯,”老奎因接着说道,“如果某个部门加班呢?电话服务是否继续开通呢?”
  “是的,”麦克肯兹答道。“但必须由部门经理写出书面申请。——我必须补充说明一下,我们这儿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先生。因为弗兰奇先生一贯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下班时间。当然,时不时也会有些例外。——但如果奥弗莱赫提的单子上没有这种申请登记,您尽管放心好了,昨晚的电话线都切断了。”
  “即便是弗兰奇先生的寓所也不例外?”
  “即便是弗兰奇先生的寓所也不例外。”商店经理答道。
  “除非弗兰奇先生或威弗先生另行通知总机负责人。”
  警官询问般地看着威弗。威弗断然接头否认。
  “再问一件事,麦克肯兹先生。您是否知道昨天之前,弗兰奇夫人最后一次来店里是在什么时候?”
  “应该是一周前的那个星期一吧,警官,”麦克肯兹犹豫了一下,答道。“没错,我敢肯定。她来向我询问一些关于进口服装面料的事。”
  “从那以后她就再没来过?”奎因警官扫了眼屋里的其他人。没人回答。
  这时,维利回来了。他向上司低语几句,便退到了一边。警官转向埃勒里。“电梯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丝血迹。”
  一名警察进了橱窗屋,向警官走来。
  “警督到了,警官。”
  “我马上就去,”警官疲惫地答道。在他临出门前,埃勒里向他使了个眼色,他微微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他又陪着趾高气扬的胖警督斯科特·韦尔斯走进了橱窗,后面跟着几个侦探和助手。这时,埃勒里和威弗早已消失得无形无踪。玛丽安·弗兰奇坐在椅子上,紧握着父亲的手。她凝望着橱窗入口,仿佛她的心和勇气也随着威弗一同离去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6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第二部

  线索这个词源自神话……从词源来看,“线索”(clue)是从“线团”(clew)一词演变来的。(这一点和其他众多同词尾的词是相同的,如true,blue等词都源自trew,blew,等等)……在古英语中,“线索”这个单词是从希腊语中的“线”转译来的,所以,从“线索”一词又可以直接追溯到了忒修斯和阿里阿德涅(Ariadne)的传说。据说,阿里阿德涅给了忒修斯一个线团,让他在杀死半人半牛的怪物后,凭借着线团的引导,摸出迷宫……从探案的角度看,线索既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它可能是一种思想状态,也可能是一个事实;或者说,一个相关物体的消失可能是条线索,而一个不相关物体的存在也可能是条线索……但不论其性质如何,在线索的引导下,案件调查者总能穿越过由种种不相关的现象堆砌而成的迷宫,进入彻悟的光明境地……
  ——摘自约翰·斯特朗奇:《罪犯们》(Ars Cnminals)一书的序言。作序者:威廉·O.格林

    A——牌室         H——办公桌
    B——牌桌和“本克”纸牌   I——卧室
    C——盛着烟蒂的烟灰缸   J——盥洗室
    D——佣人卧室       K——私宅的自动转门
    E——前厅         L——电梯
    F——书房         M——楼梯
    G——会议桌和椅子     N——梳妆台

13、寓所内:卧室

  埃勒里和韦斯特利·威弗择路而行,悄悄地穿过一层大厅里的人群,来到了商店的后部。威弗指了指墙拐角处一个安着铁栅栏的小门。门口有一位站岗的警察。
  “那就是专用电梯,埃勒里。”
  埃勒里出示了一份特殊的警察局通行证,从证上拘谨的字体看,这证件该是由奎因警官签发的。警察敬了个礼,打开了铁栅栏门。
  埃勒里看了看角落里的楼梯口,走进了电梯。他小心地关上门,按下了标有“6”的按钮,电梯开始向上爬升。两人默默地站着,威弗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电梯内部的装修用的是青铜和乌木,地上是一块内嵌式合成橡胶地板。电梯内纤尘不染。门对面的内壁上靠着张类似长沙发的矮凳,上面罩着天鹅绒椅套。埃勒里扶了扶他的夹鼻眼镜,兴致勃勃地开始打量四周。为了更仔细地查看天鹅绒椅子,他弯下了腰;为了看清墙角内一块可疑的小黑点,他伸长了脖子。
  “他可能早就知道一切都逃不过维利的眼睛。”他暗自思量着。
  电梯咔哒一声停了下来。门自动开了,两人迈出电梯,外面是一条空荡荡的楼道。楼道的一端是一扇高高的窗户。一扇门几乎正对着电梯出口。门是用整块的厚实红木做成的,上面钉着块小牌子,简洁地写着:

        塞洛斯.弗兰奇私宅

  一名便衣正懒洋洋地倚在门框上。他似乎一眼就认出了埃勒里,打过招呼后,他便让到了一边。
  “进去看看,奎因先生?”他问道。
  “是的!”埃勒里笑嘻嘻地答道。“在这儿好好呆着,千万别走开,我们进去瞧瞧。如果是那些官老爷们过来了,就敲敲门;如果是普通人,把他轰走就得了。明白啦?”
  便衣点点头。
  埃勒里转向威弗。“拿钥匙来用用,韦斯。”他神态自若地说道。威弗默默地把钥匙包递了过去。这就是奎因警官不久前在橱窗里刚查看过的那个钥匙包。
  埃勒里拣出那把镶金片的钥匙,插进了锁眼中。他转了一下,锁栓无声地滑开了。他顺势推开了沉重的门。
  他似乎诧异于门的沉重,只见他后退一步,将手从门上缩了回来。门立刻啪地一声关上了。他拧了拧门上的旋钮。门又锁上了。
  “我可真蠢。”他咕哝了一句,又用钥匙开了一次门。他挥手示意威弗先进屋,然后才松开了手。在他们身后,门再次自动锁上了。
  “是特制的弹簧锁,”威弗解释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埃勒里?不过是为了确保绝对隐私罢了。我们老板是个隐私狂。”
  “这么说来,如果没有钥匙的话,这门还没法从外头打开喽?”埃勒里问道。“就不能把锁簧固定住吗?这样门就不会总锁着了。”
  “这门一直就这么拧,”威弗笑了一下,说道。“不过,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关系。”
  “可能关系重大,”埃勒里皱着眉头说道。接着,他又耸耸肩,四下打量起来。这是间小前厅,屋内几乎没什么家具,屋顶上别出心裁地开了个天窗……地上铺着块波斯地毯,对门的墙边靠着张长皮椅,椅子的扶手上有个固定的烟灰缸……屋子左边摆着把椅子和一副小杂志架。除此之外,屋内别无它物。右面防上有扇门,虽然小了些,但却平实得多,不像大门那样令人望而生畏。
  “不是很豪华嘛,”埃勒里说道。“咱们这位亿万富翁就这品味?”
  这时屋里只有他们两人,威弗似乎恢复了原有的活力。“你可别错看了我们老板,”他急急地说道。“他可是个很有眼光的人,知道什么是豪宅什么是陋室。他把前厅设计成这样只是为了摆摆样子,收买人心罢了,因为常有反邪恶协会的人来找他办事,这屋子就是给他们看的,这其实是间等候室。但说实在的,这屋子还真没怎么用过。你知道,弗兰奇在住宅区那边有一套很大的办公套房;反邪恶协会的事大部分都在那边办。不过,我估计,他让人设计这套寓所时,心里肯定想着要在这儿招待些老朋友。”
  “最近有过客人吗?”埃勒里握着里屋门上的门钮,问道。
  “哦,没有!有好几个月都没来了。我们马上就要兼并惠特尼公司,老板一直在忙这事,反邪恶协会的事他可能一时也顾不上了。”
  “嗯,好吧,”埃勒里果断地说道,“既然这儿没什么意思,咱们就开路吧。”
  两人走进了隔壁屋子。门在他们身后自动弹了回去,不过,这门倒是没安锁。
  “这间,”威弗介绍道。“是书房。”
  “看出来了。”埃勒里懒洋洋地倚在门上,急切的目光毫不掩饰地审视着屋内的一切。
  威弗像是害怕沉默似的,舔了舔嘴唇说道:“这屋子身兼数职,它还是董事们的会议室、老板的隐身所,等等。布置得相当利落,是吧?”
  埃勒里估计,这屋面积至少有20平方英尺。整间屋子的气氛尽管悠闲舒适,仍是工作场所。屋中央是一张长长的红木桌,周围摆了一圈笨重的红皮椅。椅子歪歪斜斜地散在桌边,这是早上会议被仓促打断留下的痕迹。桌面上杂乱无章地散放着一堆堆的文件。
  “并非总是这样的。”威弗注意到埃勒里做了个表示厌恶的怪相,便解释道。
  “但这个会议很重要,大家都很激动。就在这时,传来了楼下出事的消息……能这样就算是个奇迹了。”
  “当然了!”
  埃勒里注意到,对面的墙上挂着副画框简朴的肖像画。画中的男子面色红润,神情刚毅,身上的衣着打扮还是18世纪的款式。埃勒里好奇地挑起了眉毛。
  “是弗兰奇先生的父亲——弗兰奇百货公司的缔造者。”威弗解释道。
  油画下面是一个嵌入式书柜,一把看上去很舒适的大椅子及一张样式新颖的茶几。椅子上方的墙上挂着幅蚀刻画。
  屋里摆着些讲究的家具,左右两边的墙上各有一扇装饰相同的双动自止门,门上包着细纹红皮,钉着铜钉。
  房间靠第五大街的那一面摆了一张办公桌,桌子距后墙约有五英尺。挣亮的桌面上有一部法式电话,一张蓝色的备忘录稿纸,面对屋内的桌边上搁着两个精美的玛瑙书档,中间立着几本书。桌后是一面落地窗,窗上垂挂着厚重的红色丝绒窗帘,探身向外望去,正好能看到下面的第五大街。
  埃勒里站在原地将屋子打量了一番,皱着眉头结束了他的审视。他低头看着被自己攥在手中的钥匙包。
  “顺便问一句,韦斯,”他冷不防问道,“这是你自己的钥匙吗?是否曾借给别人用过?”
  “当然是我自己的钥匙,埃勒里,”威弗颇有些不以为然。“怎么了?”
  “没什么,只不过是想问问这把钥匙是否曾离开过你。”
  “恐怕没有,”威弗答道。“这把钥匙我一直随身带着。说实在的,据我所知,自寓所落成后,另外的五把钥匙也都一直在它们的主人手中攥着。”
  “恐怕不是这么回事吧,”埃勒里淡淡地回敬了一句。“你忘了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他若有所思地盯着钥匙。“给你添个大麻烦,韦斯特利,能不能暂时借你的钥匙用用?我确实觉得有必要收集这种特殊的钥匙。”
  “你自便吧。”威弗小声答道。埃勒里取下钥匙,把它装进马甲口袋里,顺手将钥匙包还给了威弗。
  “顺便问一下,”埃勒里问道。“这也是你的办公室吗?”
  “噢,不!”威弗答道。“我自己的办公室在五楼。每天早上来这儿之前,我先到那儿报到。”
  “终于到了!”埃勒里突然向前走去。“做好准备!韦斯特利,我真是迫不及待地想偷窥一眼弗兰奇先生卧室的隐私。请带个路好吗?”
  威弗指了指对面墙上饰有铜钉的门。两人默默地从厚厚的地毯上走过,威弗推开了门。这是一间正方形的大卧室,两面墙上的窗子分别俯视着第五大街和三十九街。
  埃勒里惊诧地发现,这间卧室不论在情调上还是在装潢上都极富现代派风格,他的双眼一时间几乎无法适应周围的豪华。屋内的两张床格外引人注目。床矮得几乎贴到了地板上,床下铺着一大块铮亮的椭圆形木地板,两张床分别放在椭圆的两端。屋内有一个形状怪异的男士衣橱和一个设计前卫的女士用的梳妆台,这屋子显然是供弗兰奇夫妇共同使用的。墙壁的设计透着立体派风格,但选用的颜色却很素净。墙上两处引人瞩目之处是壁橱的门。屋内还有两把形状怪异的椅子,一个小床头柜,两张床之间有张电话桌,几块色彩艳丽的小地毯——埃勒里并不是十分了解欧洲大陆的时尚,弗兰奇夫妇的卧室着实令他大开眼界。
  朝向楼道的那面墙上有扇半敞着的门。埃勒里往里望去。这是一间铺着彩色瓷砖的盥洗室,其惊人的时尚风格丝毫不逊色于卧室本身。
  “你到底在找什么?”成弗问道。
  “口红。应该在这儿……还有钥匙。但愿它不在这儿。”埃勒里笑着走到了屋子中央。
  他注意到,床收拾得很整齐。一切似乎都井井有条。他大步走到衣杨前,里头空荡荡的。梳妆台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向梳妆台走去。威弗好奇地跟在他后面。
  梳妆台上没几样东西。一个镶螺钿的小托盘;一个粉盒;一面小镜子。托盘里放着些女士用品——一把小剪子,一个指甲锉,一个剃毛器。没一样东西看上去像是最近用过。
  埃勒里锁紧了眉头,他先是掉开头,随后又转了过来,像是对梳妆台产生了兴趣。
  “真的,”他咕哝道,“它应该在这儿。不可能在别的地方。应该在这儿才对。当然是这样!”
  他碰了碰托盘,盘子的边是稍稍向外翻卷着的,盘身一动,有样东西从盘边儿下滚出来,掉在了地板上。
  埃勒里俯身抬起它,不禁得意地一笑。这是支小巧的镂金口红。威弗有些诧异,于是便走过来看看他到底找到了什么。埃勒里指了指帽盖上的三个字母:W.M.F。
  “哦,是弗兰奇夫人的!”威弗不禁喊了一声。
  “亲爱的弗兰奇夫人。”埃勒里低低地说了一句。他打开口红盖,转了转,一块粉色的唇膏露了出来。
  “好像是对上了。”他大声说道。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伸手在衣袋里摸了会儿,拍出了一支稍大些的镂银口红。这就是死者手包里的那支口红。
  威弗差点儿喊出声来。埃勒里紧紧地盯着他。
  “这么说,你认出它了,韦斯?”他微笑着问道。“既然咱们是私下里密谈,你完全可以信任我,把你那单纯脑袋里想到的都说出来……这支刻着C的口红是谁的?”
  威弗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他看着埃勒里冷冷的双眼,不情愿地说道:“是伯尼斯的。”
  “帕尼斯?帕尼斯·卡莫迪?那位下落不明的女士,”埃勒里慢吞吞地说道。“弗兰奇夫人应该是她的生母吧?”
  “弗兰奇夫人是我们老板的第二位太太。玛丽安是他和前妻生的女儿,他前妻大约在7年前亡故了。弗兰奇夫人嫁给老板时,是带着女儿一块过来的。”
  “这是伯尼斯的口红?”
  “是的,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显然是这样,”埃勒里轻轻一笑,“看你吓一跳的样子就知道……韦斯,关于这位伯尼斯失踪的事,你知道多少?从玛丽安·弗兰奇的举止看,她可能知道些什么……喂,喂,韦斯——对我有点耐心好不好!你知道,我可没在谈恋爱。”
  “噢,但我敢肯定,玛丽安并没有隐瞒什么!”威弗抗议道。“刚才我和警长去门口接她时,她就已经告诉他了,伯尼斯和弗兰奇夫人都没在家过夜……”
  “是吗!”埃勒里着实吃了一惊。“怎么回事,韦斯?告诉我事实,老兄,事实!”
  “今天早上,就在开会之前,”成弗解释道,“老板让我往他家打个电话,告诉弗兰奇太太地已经从格雷耐克平安返回了。接电话的是管家霍坦丝·安德希尔——她可不仅仅是管家;她服侍老板已有十几年了。霍坦丝说,她只看到玛丽安一人起来了。那时11点刚过。弗兰奇就和玛丽安说了会儿话,告诉她一切均好。”
  “差一刻12点时,霍坦丝惊慌失措地打电话过来,说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一直没露面,她有些担心,就进了两人的卧室,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两间屋里都空荡荡的,床上根本就没有睡过的痕迹,这显然意味着两人彻夜未归……”
  “弗兰奇听完后有什么反应?”
  “他看上去似乎很生气,而不是担心,”威弗答道。“他似乎认为两人可能是在朋友家过夜了。于是,我们就接着开会,然后就传来了消息,说是——你也知道,会议就散了。”
  “老爸到底为什么不查查这一失踪事件呢……”埃勒里暗自嘀咕了一句,作了个鬼脸。他急匆匆地抓起电话,要求店里的接线员找一下维利警官。不一会儿,电话里就传来了维利低沉的嗓音。埃勒里飞快地讲了遍事情的经过,然后让他转告警官,说他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马上找到伯尼斯;并且补充说,请警官务必全力缠住韦尔斯警督,让他呆在楼下。维利咕哝着表示全听明白后,便挂断了电话。
  埃勒里又立刻向威弗要了弗兰奇家的电话号码,并将号码告诉了接线员。
  “喂!”话筒里传来了一阵含糊不清的低语,听上去似乎很遥远。“喂,我是警官。是霍坦丝·安德希尔小姐吗?……现在先别管这些了,安德希尔小姐……伯尼斯·卡莫迪回来了吗?……明白了……是的!马上叫辆出租,直接到弗兰奇百货大楼来。是的,是的,马上!……顺便问一下,卡莫迪小姐有贴身女佣吗?……很好,带她一块来……是的,到弗兰奇先生的大楼寓所。您到楼下时,找维利警官就行了。”
  他挂断了电话。“你们那位伯尼斯还没回家,”他轻声说道。“其中原因恐怕只有弗图纳特斯才知道。”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中的两支口红。“嫁给弗兰奇先生前,弗兰奇夫人是位寡妇吗,韦斯?”他沉吟了片刻,问道。
  “不是。她和卡莫迪离了婚。”
  “该不会是那个古董商,文森特·卡莫迪吧?”埃勒里面不改色地问道。
  “就是他。你认识他?”
  “认识,但不熟。我曾在他的店里干过。”埃勒里看着口红,皱起了眉头。他的目光突然敏锐起来。
  “现在,我倒很想知道……”他说着,将金色的口红搁到一边,开始摆弄那支银色口红。他打开帽盖,转动着口红,暗红色的膏体露了出来。他心不在焉地继续转着,直至整支唇膏都展露无遗。他试图再转一圈。只听咔哒一声,他吃了一惊,整支唇膏连带着铁制底座一起从银色套子里掉了出来,正落在他手中。
  “看看我们找到了什么?”他朝套子里看着,诧异地问道。威弗倾过身来,想看个究竟。埃勒里弹了一下套子,又摇了摇。
  一个小胶囊掉到了他手中。它的周长约有半英寸,长约一英寸,里面装着粉末状白色晶体。
  “这是什么?”威弗轻声问道。
  埃勒里晃了晃胶囊,又将它举起,对着光线看了看。“嘿,先生,”他慢悠悠地说道,嘴角挂上了一丝冷笑,“我觉得这东西看上去非常像海洛因!”
  “海洛因?你是指,毒品?”威弗激动地问道。
  “正是。”埃勒里将胶囊放回口红套中,把膏体拧回原处,然后把整支口红搁进了衣袋里。“非常纯的商品海洛因。可能是我搞错了,但我对此表示怀疑。我会把这东西带回警察局,让人替我分析的。韦斯特利,”他转身正视着弗兰奇的秘书,“告诉我实话。据你所知,弗兰奇家有人——或过去有人吸毒吗?”
  威弗的回答快得几乎出人意料。“如果这真是海洛因的话,既然你发现了它,我倒是想起来了,伯尼斯的举止似乎是有些怪,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那是她的口红,对吧?——埃勒里,如果说伯尼斯吸毒,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她总是那么神经质,一直都那么憔悴——一会儿忧郁得不得了,一会儿又兴奋得发狂……”
  “你所描述的都是吸毒者的症状,好极了,”埃勒里说道。“伯尼斯,呢?这位女士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弗兰奇夫人吸毒吗?——弗兰奇本人——玛丽安呢?”“不,——玛丽安不会吸毒的!”威弗几乎是在怒吼。但紧接着,他又愧疚地一笑。“对不起,但我们老板绝不会吸毒,埃勒里,他可是反邪恶协会.的主席——老天爷!”
  “这事可热闹了,呃?”埃勒里笑道。“弗兰奇夫人在这方面应该没问题吧,你觉得呢?”
  “噢,绝对没问题。”
  “除你之外,这家中有人怀疑伯尼斯吸毒吗?”
  “应该没有吧。不,我敢肯定,没人起过疑心。老板肯定不会知道。玛丽安虽曾多次提到伯尼斯举止怪异,但我敢肯定,她并没有怀疑到——这点。至于弗兰奇夫人——唉,很难说她是怎么想的。凡事只要牵扯到她的宝贝伯尼斯,她就总是守口如瓶。不过,即使她确实有所怀疑,她也没采取什么措施。我还是觉得她对整件事一无所知。”
  “不过——”埃勒里的双眼闪闪发光,“这事也太奇怪了,韦斯特利,竟然在弗兰奇夫人身上找到了证据——实际上,是在她的手包里……不是吗?”
  威弗疲惫地耸耸肩。“我已经是头晕脑胀了。”
  “韦斯特利老兄,”埃勒里扶了扶他的夹鼻眼镜,继续说道,“如果弗兰奇先生发现他自己家里竟有人吸毒,你觉得他会有什么反应?”
  威弗打了个寒颤。“你可不知道老板发起火来有多吓人。我觉得这事会让他上火的——”他突然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埃勒里。埃勒里微微一笑。
  “时间过得真快,”他说这话时显得很真诚,但眼中却闪着不安。“走,去盥洗室看看!”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19:57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4、寓所内:盥洗室

  “简直不知道能在这儿找到什么,”埃勒里疑虑重重地说道。此刻,两人已置身于盥洗室的豪华之中。“实际上,盥洗室是最不可能找到东西的地方。……一切都还正常吧,韦斯特利?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吗?”
  威弗回答得非常迅速,“没有,”但声音中却透出一丝不确定。埃勒里犀利地看了他一眼,接着便四下打量起来。
  这是间狭长的屋子。浴盆陷入地下,洗脸池呈细长形,样式很新潮。墙上吊着个设计别致的吊柜。埃勒里打开关着的柜门,只见里面安着三层玻璃隔板。隔板上散放着些零碎物件:几个装着药品、洗发液、润肤膏的小瓶子,一管牙膏,一管剃须膏,两把梳子,一个样式怪异的小木盒,里面有把安全剃须刀,除此之外,隔板上还放了些其他东西。
  埃勒里带着稍许的厌恶,重重地关上了吊柜的门。“走吧,韦斯,”他大声说道。“我真是老了。这儿什么都没有。”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另一扇门前停了下来。这是个放置浴巾的壁柜。埃勒里打开壁柜门,伸手在里面的一个大篮子里翻了翻,拽出了几条脏毛巾。他漫不经心地查看了一下,又将它们扔回篮中,抬眼看着威弗……
  “得了,都说出来吧,老兄,别憋着了!”他和颜悦色地说道。“你心里肯定有事。到底是怎么了?”
  “这事有点怪,”威弗慢吞吞地答道,他看上去似乎心事重重。“我当时就觉得奇怪,现在事情出来了,嗯——我越琢磨,越觉得怪……埃勒里,有件东西不见了。”
  “不见了?”埃勒里猛地抓住了威弗的胳膊。“我的天!你竟然一直不吭声!什么东西不见了,老兄?”
  “说出来你会笑话我的……”威弗踌躇着。
  “韦斯特利!”
  “对不起。”威弗清了清嗓子。“既然你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吧,是剃须刀的刀片不见了!”他的目光掠过埃勒里的脸庞,搜寻着预料中的那丝讥讽。
  但埃勒里并没有笑。“剃须刀的刀片?说说看,是怎么回事。”他一边敦促着,一边靠在了壁柜门上,满腹心事地盯着洗脸地上方的吊柜。
  “我今天早上稍微早来了会儿,”威弗愁眉紧锁,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得在老板来之前把一切都收拾利落,另外,还有几份董事会议用的文件需要整理出来。你知道,我们老板一般10点后才到,只有情况特殊时——就像今天早上这个会议——他才提前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离开了家,打算到这儿来刮脸。顺便说一句,这事我常干——我之所以在寓所备了把剃须刀,这也可以算是原因之—……我到这儿时——大约是8点30分——我奔着剃须刀就去了,但却发现剃须器里没有刀片。”
  “这似乎没什么好奇怪的,”埃勒里微笑道,“只不过是你没搁刀片罢了。”
  “喔,但我搁了!”威弗抗议道。“昨晚下班前,我还在这儿刮了脸。我没取出刀片。所以我觉得这事有些怪。”
  “你就这一把刀片?”
  “是的。其他的都用完了,想着要带些来的,但今天早上又忘了。所以,当我想刮胡子时,却不见了工具。刀片失踪了!听起来很可笑,不是吗?我昨天特意把刀片留在剃须刀里,因为以前也曾有过忘带刀片的时候,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凑合着用旧刀片刮了脸。”
  “你的意思是,它绝对丢了?你肯定没把它拿出来?”
  “绝对肯定。我把它擦干净后,又装了回去。”
  “你该不会是把它弄坏了吧?或者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事?”
  “绝对没有,埃勒里,”威弗耐心地答道。“那个刀片肯定是放在剃刀具里了。”
  埃勒里笑着打趣道:“这可麻烦了,所以你的脸就变得如此这般毛绒绒的了?”
  “可不是嘛。整整一天,我连出去刮个脸的工夫都没有。”
  “似乎是挺怪的,”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道。“我是说你竟然只在吊柜里搁一把刀片。弗兰奇的刀片呢?”
  “他从不自己修面,”威弗答道,稍稍有些不自在。“从不亲自动手。每天早上都有专门的理发师替他服务。”
  埃勒里没再说什么,他打开吊柜,取下装剃须刀的木盒。他仔细地查看了一下里面的纯银剃须刀,但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今天早上你动过这把剃须刀吗?”
  “什么意思?”
  “你把它从盒里取出来过吗?”
  “喔,没有!我根本就没动过。当我发现刀片不见时,就懒得再动它了。”
  “这事可真有意思。”埃勒里捏着剃须刀刀柄的顶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它的银制表面。他将刀具举到眼前,往金属表面上吹了口气,刀具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雾气。
  “没有指纹印记,”他说道,“无疑是被擦掉了。”他突然微笑道。“昨天夜里,有人来过这儿,一个鬼魂,一个幽灵,我们找到了迹象,老兄。他,她,或者他们,非常谨慎,不是吗?”
  威弗大声笑了起来。“这么说,你认为我那把失窃的刀片和这复杂的案子有关喽?”
  “我思,”埃勒里一本正经地说道,“故我知……记住这话,韦斯特利。记得你刚才在楼下时说过,昨晚快7点了你才离开这儿。那么,刀片失窃的时间应该是在昨晚7点到今早8点30分之间。”
  “惊人的推理!”威弗低声嘲讽道。“要想当侦探,是不是都得学会这招?”
  “笑吧,你这恶棍!”埃勒里放作严肃地说道……他站在那儿陷入了沉思,样子怪怪的。“咱们去下一间屋子看看吧,”他用一种全新的语气说道。“我开始看到一丝光明了。虽然还很遥远,但是——不管怎样,总算有一线希望了!孩子,我们走吧!”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05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5、寓所内:牌室

  他迈着坚定的步伐,大踏步地走出盥洗室,穿过卧室,又进了书房。威弗兴致勃勃地跟在后头,脸上的神情与一小时前的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满腹的心事似乎已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那扇门通向哪儿?”埃勒里指着对面墙上的那扇红皮饰铜钉门。突然问道。
  “牌室。”威弗一脸的兴致。“你觉得能在那儿找到东西,埃尔?我的天!你把我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了!”他收住了嘴,认真地审视他的朋友,神色又凝重起来。
  “牌室,呃?”埃勒里的双眼闪闪发光。“告诉我,韦斯——你今天早上来得最早,对这儿的情况应该最清楚——今天早上,这书房里的人有谁去过其他房间吗?”
  威弗沉吟了片刻。“除老板早上去了趟卧室外,没人离开过书房。他进去搁外套和帽子。”
  “弗兰奇没去盥洗室梳洗一番?”
  “没有。他忙得团团转,先是对店里的业务作了些指示,接着又准备开会。”
  “你和他一起去的卧室?”
  “是的。”
  “你能肯定其他人——佐恩、特拉斯克、格雷、马奇本克思——整个早上都没离开过这间屋子?”他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顺便问一句,你一刻也没离开过吧?”
  威弗微微一笑。“今天下午我似乎处在一种肯定的情绪之中。——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埃勒里颇为兴奋地搓握手。“这么说,除书房外,整套寓所还保持着早上八点半你来时的原样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韦斯特利,你不仅是个万事通,而且还是个一流的帮手。”
  他快步走向牌室,推开了门。威弗紧跟在他身后。突然,从埃勒里宽阔的双肩后传来了威弗的一声惊呼……
  牌室比书房、卧室小些。整间屋子的装修用的是胡桃木,唯一的一面大窗户正对着第五大街,窗上垂挂着颜色明快的窗帘。地上铺着块厚厚的地毯。
  埃勒里循着威弗的视线望去,发现他正恐惧地盯着屋中央的一张六角牌桌。桌面上铺了块台面呢,上面有一个铜制小烟缸和一些排列奇怪的纸牌。两张笨重的折叠椅被推离了桌边。
  “怎么了,韦斯?”埃勒里厉声喝道。
  “噢,那——那张桌子昨晚不在那儿!”威弗结结巴巴地说道。“我临走前还来这儿找过烟斗,所以,我敢肯定……”
  “是吗!”埃勒里咕噜了一句。“你是说,桌子,折叠起来收好了,根本就看不见?”
  “当然!昨天早上女清洁工刚来收拾过。烟灰缸里的那些烟蒂……埃勒里,昨晚我离开后,有人进来过!”
  “显然是这样。如果刀片失踪的故事是事实,那么这个人还去过盥洗室。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人来这儿干什么?你等一下,我去看看。”他快步走到桌边,低头好奇地看着纸牌。
  桌子的两边各摆着两小堆牌——一堆翻开了,另一堆仍扣着。桌子中央排着两行筹码,一行四个,共有八个。经过仔细研究,埃勒里发现,双方已经开始出牌了,打出的牌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着。在两行筹码之间,摆着张数更少的三堆牌。
  “本克,”(Banque——俄罗斯的一种纸牌游戏,带有赌博性质)埃勒里暗自嘀咕了一句。“奇怪!”他看着威弗。“你该会玩这种牌吧?”
  “不,不会。”威弗答道。“我是从牌的摆放方式上看出这是‘本克’的,曾在弗兰奇家见她们玩过。但我弄不明白该怎么玩,看到它就头痛。不过,几乎所有的牌都令我发愁,我一直就不怎么会打牌。”
  “我也记得是这样。”埃勒里取笑道,“尤其是那晚在布卢姆伯雷,你玩纸牌输了100块钱,害得我不得不坐到桌边替你还账……你曾在弗兰奇家见人玩过这种牌——这真有意思。我确实认为有必要深究一下你这句话。没多少人会玩这种俄罗斯‘本克’牌。”
  威弗看埃勒里时,眼神有些怪异。他偷偷地瞥了眼烟灰缸里的四个烟蒂,又迅速收回了目光。“弗兰奇家只有两个人,”他听起来像是被人拧断了脖子,“玩‘本克’。”
  “她们是——或许我应该延用你的过去时态?”埃勒里冷冷地问道。
  “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
  “喔噢!”埃勒里轻轻地吹了声口哨。“神秘的伯尼斯……其他人都不玩吗?”
  “老板痛恨任何形式的赌博,”威弗一边说,一边不停地用食指触碰着嘴唇。“他从不玩牌,甚至连‘A’和‘2’都分不清。玛丽安虽然打桥牌,但也只是出于应酬的需要。她讨厌玩纸牌。我来弗兰奇百货公司前也从未听说过‘本克’……但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都是狂热的‘本克’牌迷,只要一有机会,她们就玩。我们都觉得这实在不可思议。这两人肯定嗜赌成癖,我对此深信不疑!”
  “这家人的朋友中有人玩这牌吗?”
  “唉,”威弗慢吞吞地说道,“老板还是比较开通的,他从未完全禁止别人在他家玩纸牌。顺便说一句,这套寓所设牌室的原因也就在这儿。主要是为董事们提供方便——会议休会期间,他们有时也在这儿打打牌。我也常见一些客人和朋友在他家打牌,不过,除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外,倒从未见其他任何人玩过‘本克’。”
  “你的话真是精彩——太精彩了,”埃勒里赞叹道。“如此对称,如此确定!这正是我喜欢的方式……”但他的额头上却留下了思索的印记。“还有那些烟,老兄——为了不看那个烟灰缸,你做了五分钟的思想斗争,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威弗心虚地红了脸。“噢!”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我真不愿说,埃勒里——我现在的处境是尴尬到了极点……”
  “那些烟,显然是伯尼斯抽的牌子……你最好还是都招了吧。”埃勒里稍稍有些不耐烦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威弗惊问道。“不过——在一位警觉者眼中,这大概是显而易见的……是的,是伯尼斯的烟,她自己的品牌,她让人专门为她特制的。”
  埃勒里捡起了一个烟蒂。这是一支银嘴香烟,烟嘴顶端稍往下一点的地方印着品牌名:公爵夫人。埃勒里伸手拨了拨烟灰缸里剩下的烟头。他注意到:所有的烟蒂几乎都一样长——超过烟嘴约半英寸,无一例外。埃勒里的目光一下子敏锐起来。
  “抽得真仔细,一点都不浪费。”他评价道。他闻了闻手中的烟蒂,询问般地看着威弗。
  “是的,有香味。大概是紫罗兰的花香,”威弗急忙解释道。“制造商按照客户的要求添加不同的香料。我记得不久前还曾在弗兰奇家听到伯尼斯预订香烟——是电话预订。”
  “‘公爵夫人’这个罕见的牌子查起来应该费不了什么事……运气不错,是吧?”听起来,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什么意思?”
  “没事……弗兰奇夫人应该不抽烟吧?”
  “嘿——你是怎么知道的?”威弗吃惊地问道。
  “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埃勒里嘀咕着。“这么巧。那么,玛丽安呢?——她抽烟吗?”
  “感谢上帝——不!”
  埃勒里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好了!”他突然宣告道。“咱们瞧瞧这门后有什么吧。”
  他穿过屋子,来到了对着窗户的那面墙前。墙上开着扇普通的小门,门后是一间简陋的小卧室,再往里则是间狭小的浴室。
  “是佣人的卧室,”威弗解释道。“原是准备让男仆住这儿的,但据我所知,这屋子从未派上过用场。老板不是那种穷讲究的人,他宁愿让自己的贴身男仆呆在第五大街的家里。”
  埃勒里迅速查看了一下两间斗室。没过多久,他就出来了,一边走,一边耸了耸肩。
  “什么都没有,也不可能有……”他沉吟着转起了那副夹鼻眼镜。“形势一片大好,韦斯。想想吧,我们现在已发现了三个直接的迹象,它们都表明: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昨夜里曾来过寓所。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两个直接迹象,而另一个——也就是第一个迹象——则只是具有相关性。这第一个迹象就是——弗兰奇夫人手袋里那个刻着C的口红。在三个迹象中,它显然是最没有说服力的一个,因为它并不能证明伯尼斯曾来过寓所,也可能是弗兰奇夫人把它带到这儿来的,但它的存在不容忽视。第二个迹象就是‘本克’纸牌。我估计,任何一位有声望的证人都会像你一样义正词严地站出来作证,证明除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外,弗兰奇家的其他人及她们的朋友中几乎没人热衷于玩‘本克’纸牌。你难道没注意到,这局牌看上去像是在关键时候被打断的?从牌摆放的方式看——让人觉得双方显然是在争执不下时,突然停下不玩了……第三个迹象是‘公爵夫人’牌香烟。在三个迹象中,它是最重要的。这些显然是伯尼斯的香烟,如果能找到确凿的相关证据,我相信,它们是可以作为呈堂证物的。”
  “但什么才算是相关证据?我不明白……”威弗大声说道。
  “帕尼斯·卡莫迪小姐消失了,这是个可疑的事实,”埃勒里严肃地答道。“逃跑了?”他毫不留情地问道。
  “我不能——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威弗无力地答道,但言语间却流露出一丝奇怪的欣慰。
  “弑母可是一种反常的犯罪行为,”埃勒里思量着,“但也并非闻所未闻……是否有可能……”寓所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的思绪被打断了。在穿过前厅、书房、牌室的三重墙后,声音竟然还能如此响亮,这简直令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威弗似乎吓了一跳,埃勒里猛地挺直了身子。他再次迅速地扫了眼四周,示意威弗走在他前面,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埃勒里轻轻地松开了铜钉门的把手。
  “肯定是你们的那位好管家,霍坦丝·安德希尔,和那个女佣到了,”埃勒里几乎有些喜形于色。“不知她们是否能成为急先锋——为我们带来更多不利于伯尼斯的证据!”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06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6、寓所内:重返卧室

  威弗敞开大门。门外站着两个女人,她们身后屹立着魁梧的维利警官。
  “是您找这两位女士吗,奎因先生?”维利问道,他那庞大的身躯占满了整个门。“一名弟兄发现她们正缠着电梯警卫,想进电梯——说是您找她们。是这么回事吗?”
  “是这么回事,维利,”埃勒里慢吞吞地答道。“我会照顾她们的……亲爱的警督和警官合作得如何?”
  “警官把他看得牢牢的。”维利大声说道,锐利的目光射向威弗那忽张忽握的拳头。
  “我电话里说的事你办了吗?”埃勒里若无其事地问道。
  “办了。我们把她列入了失踪人员名单,已经派两个人出去打探她的下落了。”警官铁板似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
  “您还需要警官在楼下配合多久,奎因先生?”
  “我会打电话通知你的,维利。现在,乖乖的忙你的事去吧。”维利咧嘴一笑。但他转身走向电梯时,脸上又恢复了固有的呆板神情。
  埃勒里转身打量着两个女人,她们紧靠在一起,正畏惧地打量着他。他先向年长个高的那位发了话。她大约50出头,瘦得像块长石板,身子绷得笔直,头发斑白,一双蓝眼睛恶狠狠地透着股杀气。
  “您就是霍坦丝·安德希尔小姐吧?”他一本正经地问道。
  “是的——弗兰奇先生的管家。”她的声音像她的人一样——尖细、冷酷。
  “那么,这位就是伯尼斯·卡莫迪小姐的贴身女佣喽?”
  另外一位女子是个拘谨羞涩的小东西,一头淡棕色的头发,一张平庸的脸。埃勒里的话似乎吓了她一跳,她又向霍坦丝·安德希尔身边缩了缩。
  “是的,”弗兰奇家的管家代答道。“这位是多丽丝·基顿小姐,伯尼斯小姐的贴身女仆。”
  “好极了。”埃勒里微微一笑,彬彬有礼地欠欠身,让到了一边。“请跟我来。”他率先走进了宽敞的卧室。威弗亦步亦趋地紧跟在最后。
  埃勒里指指卧室里的两把椅子,说道:“请坐。”两个女人坐下了。多丽丝·基顿有一双无神的大眼睛,她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埃勒里,一边偷偷地拉了拉椅子,向管家身边靠了靠。
  “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问道,手中拿着他的夹鼻眼镜,“您曾来过这儿吗?”
  “来过。”管家似乎打定了主意要跟埃勒里比试比试,看看谁能瞪过谁。她那双冷冰冰的蓝眼睛里跳动着更加冷酷的火焰。
  “噢,是吗?”埃勒里礼貌地停了停,但他的目光却没有丝毫的动摇。“我是否能问问,是在什么时候?来这儿干什么?”
  管家无畏地承迎着埃勒里的冷漠。“要算起来的话,来的次数可就多了,我只能这么说。但如果没有弗兰奇夫人的吩咐,我从不擅自来这儿。每次来都是为了送衣物。”
  “都是为了送衣物才来的?”埃勒里似乎有些不解。
  她生硬地点点头。“当然是。每隔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来一趟,但只要弗兰奇夫人打算在这过夜,她总让我把第二天换的衣物拿来。这就是为什么——”
  “等等,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想了想,眼中闪着欣喜。“这是她的习惯?”
  “据我所知,是的。”
  “什么时候”——埃勒里往前倾了倾身——“弗兰奇夫人最后一次让你送衣物过来,是在什么时候?”
  管家想了会儿。“应该是两个月前吧。”她终于开了口。
  “有那么久了吗?”
  “我已经说过了,是两个月前。”
  埃勒里叹了口气,挺直了腰板。“那么,这两个壁橱中,有一个应该是弗兰奇夫人的吧?”他指了指墙上的两个设计新颖的壁橱门。
  “是的——那边的那个。”她迅速地答道,一边说一边指了指离盥洗室最近的那扇暗门。“但并不仅仅只放弗兰奇夫人的衣物——两个女孩有时也把东西搁在那儿。”
  埃勒里一挑眉,突然喊道:“是嘛,安德希尔小姐!”他轻抚着下巴。“那么,我估计,玛丽安小姐和伯尼斯小姐有时也住在弗兰奇先生的这套寓所吧?”
  管家直视着他的双眼,答道:“是的。但不是很频繁。只有当弗兰奇夫人不在这儿住时,她们才会带个女友来这儿住一晚上——也可以说,是闹个通宵吧。”
  “明白了。她们最近曾带——‘女友’,我想您是这么说的吧?——来住过吗?”
  “据我所知,没有。至少有五六个月没见她们带人来过了。”
  “好极了!”埃勒里开始轻快地往空中抛着他的夹鼻眼镜。“安德希尔小姐,希望您能具体说明一下,您最后一次见到卡莫迪小姐,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
  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女佣咬着嘴唇,心虚地看向了别处。但管家仍昂然不动地坐在那儿。“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些,”她平静地说道。“但不管你是谁,如果你认为我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和这事有关,那你可就想错了。她们和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的话绝对没错。我不知道伯尼斯现在在哪儿,但她肯定出事了……”
  “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彬彬有礼地说道,“这一切确实非常有意思,但我们的时间很紧,您是否能先回答我的问题?”
  “好吧,既然你一定想知道,那我就说吧。”她似乎下定了决心。她将十指交叉着放在腿上,冷漠地看着埃勒里,开始了她的叙述。“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昨天。——我最好还是从她们起床时讲起吧;这样讲起来容易些。——昨天早上,弗兰奇夫人和伯尼斯都是10点左右起的床,然后美发师就来为她们做头发。收拾好后,她们吃了些东西。那时玛丽安已经吃过午饭了。我亲自服侍的她们……”
  “对不起,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插嘴问道,“您听到她们在饭桌上谈什么了吧?”
  “不关我的事我从来不听。”管家尖刻地反击道,“我只听到她们在谈为伯尼斯做一件新长裙,而且,弗兰奇夫人看上去好像有些走神。她甚至把袖口都浸到咖啡里去了——可怜的人!不过她向来就有些怪——可能是对将要发生的事有所预感吧,你说呢?——愿主保佑她受难的灵魂得到安息……午饭后,她俩一直在琴房呆到下午两点,也就是在那儿聊天吧。我还是不知道她们都谈了些什么!不过,两人像是想单独呆会儿似的。不管怎样,她们出来时,我听见弗兰奇夫人让伯尼斯上楼换衣服——她们打算去中央公园兜风。伯尼斯上楼去了,这时弗兰奇夫人还在楼下。她对我说,让我告诉司机爱德华·扬,叫他把车开出来。然后她自己也上楼换衣服去了。但大约五分钟后,我就看到伯尼斯从楼上走了下来。她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像是要去逛街。她看到我时就对我说,让我告诉她母亲——她说这话时,真的把声音压得很低——她改变了主意,不想去公园兜风了,她要出去买点东西。说完她就走了,简直就是跑着出了门!”
  埃勒里似乎颇为重视管家的话。“表叙明确,只是稍稍有些啰嗦,安德希尔小姐。您认为卡莫迪小姐昨天一整天的精神状态如何?”
  “很糟,”管家答道。“不过,伯尼斯一直就是个喜怒无常、极其敏感的孩子。哦,我想起来了,昨天她似乎比往常更神经质些。她从家里溜出去时,脸色苍白,显得烦躁不安……”
  威弗突然一动身,像是要说什么。埃勒里向他投去警告的一瞥,示意管家接着说。
  “不一会儿,弗兰奇夫人也下来了,她是一身兜风的打扮。她问伯尼斯哪儿去了,我就把伯尼斯离开时的情形说了说,还把伯尼斯的话也转告了她。我当时以为她马上就要晕倒了——可怜的人——她的脸一下子变得那么苍白,就像突然生了病似的。她看上去像是变了个人。过了会儿,她像是缓了过来。她说:‘没事了,霍坦丝。让扬把车开回车库去。我不出去了……’接着她就回楼上去了。喔,对了!她上楼前确实告诉过我,说如果伯尼斯回来了,马上就告诉她……先生,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伯尼斯,几乎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弗兰奇夫人。因为那可怜的人整个下午都呆在自己屋里,只是在晚饭时下了趟楼,和玛丽安一起用了晚餐,吃完饭,她就又上去了。她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担心伯尼斯。有那么两次,她都已经向电话走去了,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不管怎样,晚上11点15分左右,她穿戴整齐下楼了——是的,先生,我知道你肯定要问的:棕色的小圆帽和饰有狐毛的外套——她说要出去。然后她就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可怜的弗兰奇夫人。”
  “她没要车?”
  “没有。”
  埃勒里在屋内转了一圈。“昨天一整天。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在哪儿?”他突然问了一句。威弗震惊地看了他一眼。
  “噢!玛丽安小姐起得很早,她看上去容光焕发——这可爱的孩子向来起得很早——午饭后她就出去了,说是和一位朋友约好了去购物。她下午大概还去了卡内基礼堂吧.因为前一天她还让我看了看演奏会的票,是一个外国人办的钢琴演奏会。她是那么热爱音乐,这孩子!直到5点30左右,她才到家。她和弗兰奇夫人一起用了晚餐,看到伯尼斯不在,她还觉得有些奇怪呢。晚饭后,她重新打扮了一下,就又出去了。”
  “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几点回来的?”
  “这我可说不准。11点30前,我就让佣人们都歇着了,我自己是11点30上的床。我没看到有人回来,而且,弗兰奇夫人也说过不用等她。”
  “这家的家规也不是很严谨吗,”埃勒里低声讥讽道。“安德希尔小姐,请您描述一下卡莫迪小姐离家时的衣着打扮——她出门时大约是2点30吧?”
  霍坦丝·安德希尔不耐烦地动了动身子。女佣仍傻乎乎地看着埃勒里,目光中流露出胆怯。
  “我也只能说个大概,”管家说道。“伯尼斯当时戴着——让我想想——她那顶漂亮的蓝色毡帽,穿了件灰色的薄绸套裙,外罩一件灰色镶毛边外套,脚上是一双带水晶扣饰的黑色浅口无带皮鞋。这就是你想知道的吧?”
  “正是,”埃勒里展露了一个颇具魅力的笑容。他把威弗拉到一边,低声问道:“韦斯,知道我为什么要向这两位尊敬的女士讨教吗?”
  威弗摇了摇头,“我只知道你想了解些伯尼斯的情况……噢,埃勒里!你该不是在寻找表明伯尼斯昨夜在这儿的其他迹象吧?”他惊问道。
  埃勒里阴郁地点点头。“我们已经找到了三个明显的迹象,它们都表明,这位年轻的女士曾来过寓所。如果套用一句新闻界的行话,那就是:据说她曾来过寓所……但我觉得不该只有这三个。有些迹象也许我还没能发现。虽然管家——女佣,伯尼斯的贴身女佣——”话没说完,他就摇摇头,闭上了嘴,似乎对自己的想法很不满意。他转身面对着两个女人,她们正等着他发问。
  “多丽丝·基顿小姐。”女佣吓了一跳,眼中的恐惧暴露无遗。“别害怕,基顿小姐,”埃勒里和蔼地说道,“我不会咬人的……昨天午饭后,是您服侍伯尼斯小姐换衣服的吗?”
  女孩轻声答道:“是的,先生。”
  “如果您现在在这儿看到她的衣物,比如说,她昨天穿戴的东西,您能认出来吗?”
  “我——我想应该能吧,先生。”
  埃勒里走到距盥洗室最近的壁橱边,敞开了橱门——橱子里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长裙;门后钉着个装鞋的绸布袋;壁橱的顶层上搁着几个帽盒——他退后几步,说道:
  “您请便吧,基顿小姐。看看能找到些什么。”他就站在女孩身后,锐利的目光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他是如此的专注,以至于当威弗站到他身边时,他都全然不知。管家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她看上去就像一块细长的石板。
  女佣颤抖的手在长裙堆中翻找着。所有的衣服都看过一遍后,她胆怯地转向埃勒里,摇了摇头。他示意她继续找。
  她踮起脚尖,从架子上取下了三个帽盒。她逐一打开,匆匆地查看着。她犹豫不决地向埃勒里报告说,前两个盒子里的帽子是弗兰奇夫人的。霍坦丝·安德希尔冷冷地点了点头,算是予以确定。
  女佣打开了第三个盒子的盒盖。她低低地发出一声压抑住了的惊呼,向后倒退了几步,正撞在埃勒里身上。她像是被烫着了似的,一下子就跳开了,伸手在口袋里掏着手帕。
  “怎么了?”埃勒里柔声问道。
  “那是——那是伯尼斯小姐的帽子,”她紧张地咬着嘴唇,声音轻得如同耳语一般。“她昨天下午出门时,戴的就是这顶帽子!”
  埃勒里仔细地打量着盒中这顶帽檐朝下的帽子,浅蓝色的毡帽顶因为是朝上放着的,所以已经塌陷了下去。从他站着的位置,恰好能看到翻折式帽檐上别着的一枚亮晶晶的别针……女佣遵照埃勒里的吩咐从盒中取出帽子,递给他。他仔细地看了看,又默默地还给了女孩。女孩一声不吭地接过去,一只手伸入帽顶中,啪地一下将帽子倒翻了过来,然后娴熟地把它放回到盒中。埃勒里刚要转身,看到女佣的动作,不禁一怔。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看着女孩将三个帽盒放回到架子上。
  “请再看看鞋。”他说道。
  女佣顺从地俯下身去,开始查看门后吊着的绸布鞋架。她刚要挪动一双女式浅口无带皮鞋,埃勒里在她肩上轻拍了一下,让她别动。他转向管家,问道:“安德希尔小姐,您是否能看看,这是不是卡莫迪小姐的帽子?”
  他伸手取下那个装着蓝帽子的盒子,拿出帽子递给了霍坦丝.安德希尔。
  她粗略地看了看。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埃勒里已从壁橱旁走开,站到了盥洗室门边。
  “是她的,”管家说着,挑衅般地抬头看着埃勒里。“但我不明白,这能说明什么。”
  “这倒是实话。”埃勒里笑道。“能否请您把它搁回到架子上?”他一边说,一边慢悠悠地走了回来。
  管家对埃勒里的要求颇有些不屑。她一只手伸入帽中,托着帽顶将帽子倒了过来,然后将它倒放着搁回了盒中。她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放回到架上,又小心翼翼地坐回到椅中……埃勒里突然咧嘴一笑。这一笑倒把威弗给笑懵了。
  接着,埃勒里干了件不可思议的事——屋内的其他三人个个目瞪口呆。他又伸手从架子上取下了那个帽盒!
  “喂,韦斯,我们来听听你这位男土的意见,”他欢快地说道。“这是伯尼斯·卡莫迪的帽子吗?”
  威弗诧异地看着他的朋友,机械地接过了帽子。他看看帽子,耸了耸肩。“看着挺眼熟的,埃勒里,但我不敢肯定。我不大注意女人的穿着打扮。”
  “噢。”埃勒里轻笑了一声。“把帽子搁回去,韦斯老兄。”威弗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抓起帽顶,将它搁回盒中,帽檐紧贴在了盒底。他笨拙地盖上盒盖,将盒子放回到架子上——五分钟内,这盒子被人来回折腾了三次。
  埃勒里突然转向女佣。“基顿,卡莫迪小姐在生活习惯上都有哪些讲究?”
  “我——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先生。”
  “她常差遣你吗?她自己的东西一般都是亲自收拾吗?你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哦!”女佣再次看了看管家,似乎在寻求指点。接着,她又低头看着地毯。“先生,伯尼斯小姐过去——一直就很在意自己的衣物和东西。她外出回来时,几乎总是亲自把外套和帽子收好。我只是负责服侍她一为她梳头,替她把要穿的衣服拿出来,干些诸如此类的事。”
  “她是个非常细致的女孩,”安德希尔小姐冷冷地插了一句。“我总说,这可真少见,真是不同寻常。玛丽安和她一样。”
  “能听到您的意见,真是万分荣幸,”埃勒里一本正经地说道。“‘荣幸’这个词根本不足以表达我感激的心情……嗯嗬,基顿,鞋!”
  “呃?”女孩吓了一跳。
  “鞋——我是说,鞋。”
  鞋架上的各个小袋子里露出至少一打颜色、样式各异的鞋。每双鞋都是头朝下搁在袋里,鞋跟露在外面的,正挂在袋口上。
  女佣基顿开始了她的工作,她先扫了眼所有的鞋,然后抽出几双来仔细看了看。突然,她猛地从两个毗连的袋子里抽出了一双黑色浅口无带皮鞋。每只鞋上都镶着一枚又大又沉的水晶石饰扣。她将鞋递到了埃勒里面前。一束阳光照到鞋面上,水晶石闪闪生辉。
  “就是这双!就是这双鞋!”她喊道。“伯尼斯小姐昨天出去时就穿着它。”
  埃勒里从女佣颤抖的手中接过鞋,看了看,转身面对着威弗。
  “还有泥点呢,”他的话言简意赅。“这儿有一小块湿迹。看来是铁证如山了!”他把鞋递还给女佣,基顿哆哆嗦嗦地将它们搁回到袋中。……埃勒里立刻眯起了眼。尽管鞋架上的其他鞋都是跟朝上放着,但她在放鞋时却将鞋跟朝下放入了袋中。
  “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又从袋中取出了那双鞋。管家一脸愠怒,不情愿地站起身来。
  “是卡莫迪小姐的吗?”埃勒里递过鞋去,问道。
  她瞥了一眼。“是的。”
  “看来我们达成了共识,”埃勒里慢吞吞地说道,言语间透着些欢欣,“麻烦您把这双鞋搁回袋里。”
  她一声不吭地照办了。埃勒里观察得非常仔细:她重复女佣的全套动作。鞋放入袋中时鞋跟朝下,这样一来,鞋头与饰扣便从袋口探了出来。埃勒里暗自笑了笑。
  “韦斯特利!”他立刻喊了一声。威弗不耐烦地走了过来。他刚才一直站在窗边,忧郁地俯瞰着第五大街的车水马龙……看到埃勒里搁好了鞋,他便走过去,一把抓住鞋跟,将它们揪了出来,然后,鞋头朝下,猛地又将鞋塞了回去。
  “干嘛这样?”埃勒里问道。两个女人确信他真的生气了,便都惴惴不安地闪身躲开了壁橱。
  “怎么啦?”威弗反问道。
  埃勒里微微一笑。“别这么冲动,哈姆雷特(译注——埃勒里将威弗喻为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你为什么要这么放鞋呢?”
  威弗瞪着他。“怎么,它们不都是这么放着的嘛,”他淡淡地说道。“我又为什么要别出心裁呢?”
  “噢,”埃勒里说道,“有道理……安德希尔小姐,其他鞋子都是鞋跟前上,您为什么偏偏要让这双鞋鞋头朝上呢?”
  “这还用问嘛,”管家讥讽道。“这双黑皮鞋上有大扣子。您难道没看见吗?威弗先生将它们头朝下搁进去时,那些扣子都挂到袋子上了!”
  “非同寻常的女人!”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其他鞋子显然都没有饰扣……”管家的目光肯定了他的猜想。
  他将三人丢在壁橱前,自己默默地在屋中踱起了步子。他噘着嘴,看上去心事重重。突然,他转向了安德希尔小姐。
  “请您仔仔细细地看一遍这个壁橱,安德希尔小姐。如果可能的话,请告诉我,是否有什么原该在那儿的东西不见了……”他示意管家过来,自己退到了后面。
  管家忙碌起来,她的那双手又麻利地在长裙、帽盒、鞋子上忙了一遍。威弗、女佣和埃勒里全都无言地看着她。她突然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看鞋袋,又抬头看看顶架,稍稍犹豫了一下,转向了埃勒里。
  “我没法肯定,”她若有所思地说道,那双冷冷的蓝眼睛捕捉着埃勒里的视线,“但我觉得,弗兰奇夫人的东西该在的全都在,倒是伯尼斯小姐的两件东西不见了!”
  “不会吧!”埃勒里低低地自语道。他似乎并不是很吃惊,“肯定是一顶帽子和一双鞋,对吧?”
  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你是怎么知道的?……是的,你说的没错。我记得几个月前曾替弗兰奇夫人拿些东西过来,当时伯尼斯让我把她的灰色小圆帽也带过来。我照办了。噢,还有她那双灰色的小山羊皮平跟皮鞋——鞋子和帽子是两种不同的灰色——这些东西我肯定曾带来过……”她突然转向多丽丝·基顿。
  “它们在伯尼斯小姐的衣柜里吗,多丽丝?”
  女佣使劲摇了摇头。“不在,安德希尔小姐。我有好长时间没见到它们了。”
  “那就对了。一项灰色的小圆毡帽,没有饰物;一双灰色的小山羊皮便鞋。它们都不见了。”
  “确实就是它们。”埃勒里一边说,一边微微地向管家欠了欠身。安德希尔小姐诧异地瞪大了眼睛。“真是太感谢你们二位了……韦斯特利,请把安德希尔小姐和胆小的基顿送到门口好吗?让门外的弟兄带她们下楼去见维利警官;至少在众人上来前,千万别让韦尔斯警督看到她们……安德希尔小姐,玛丽安·弗兰奇肯定正期盼着您慈母般的亲切关怀,再见。”他再次向管家欠了欠身。
  威弗陪着两个女人走了出去。大门刚一关上,埃勒里便一路小跑着穿过书房,直奔牌室。他快步走到桌边,低头盯着牌桌上码放整齐的几堆牌和那个盛满了烟蒂的烟灰缸。他小心翼翼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仔细研究起了桌上的牌。他抓起一大把扣着的牌,按原有的顺序将它们排放在桌面上。过了会儿,他皱起了眉,开始翻着桌中央的十一堆牌……最后,他垂头丧气地站了起来。一脸的迷惑与不解。他又将所有的牌按原样摆了回去。
  他闷闷不乐地盯着烟蒂,这时,他听到了关门声,威弗走进了书房。埃勒里立刻转身离开了牌室。红皮门在他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女士们都照顾妥当了?”他心不在焉地问道。威弗点点头,他看上去似乎有些不高兴。埃勒里挺直了身子,眼中闪动着一丝笑意。“我敢打赌,你肯定在担心玛丽安,”他说道。“别这样,韦斯。你怎么像个老太太似的尽爱瞎操心呢。”他慢慢地打量著书房。没过多久,他的目光便转到了落地窗前的办公桌上。“依我看,”他独断地宣布着,慢悠悠地向桌子走去。“咱们可以休息休息,聊聊天,随便看看。普鲁塔什说得好——休息使工作充满了乐趣。就这么定了,韦斯!”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07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7、寓所内:书房

  两人坐了下来:埃勒里坐在办公桌后那张舒适的转椅上,威弗坐在会议桌边的一张皮椅里。
  埃勒里舒舒服服地靠在椅子上,目光在屋内穿梭不止。书房的左右两面墙、会议桌、杂乱的业务文件、墙上的画像、面前办公桌的玻璃桌面……他的目光悠闲地落在了电话边上的那张蓝色备忘录稿纸上。他漫不经心地拿起那张纸,看了起来。
  这是一份打印得十分工整的正式备忘录文件。

            公司内部备忘录

      拷贝

                      致:弗兰奇先生
                         格雷先生
                      马奇本克思先生
                       特拉斯克先生
                         佐恩先生
                         威弗先生

  19XX年,5月23日,星期一
    特此通告,董事会定于5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时在会议室召开特别
  会议。请勿缺席。会议将讨论惠特尼——弗兰奇兼并谈判的细节。望届
  时能就此事达成正式决议。敬请诸位务必到会。
     威弗先生将于周二早上九点整在会议室听取弗兰奇先生的指示,并
     准备好董事会讨论所需的所有文件。

                    [签字]塞洛斯.弗兰奇
                    [经办]韦斯特利.威弗
                       秘书

  埃勒里又认真地看了一遍备忘录的内容,这才抬起头来看着郁郁寡欢的威弗。
  “是否可以认为……”他刚想问什么,却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告诉我,韦斯——这份备忘录是什么时候打出来的?”
  “喔?”威弗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埃勒里的声音吓了他一跳。“哦,那个啊!那是我给各位董事送的备忘录。昨天下午老板动身去格雷特耐克后,我就把它打出来了。”
  “你总共打了几份?”
  “共有七份——董事们一人一份,我自己一份,还有一份存档。这份是老板的。”
  埃勒里紧接着问道:“为什么把它搁在这桌上?”
  威弗被这看似毫无逻辑的问题问懵了。“怎么啦!”他抗议道。“这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我把它搁在这儿,老板早上来时一看,不就明白我把事都办妥了嘛。”
  “昨晚你离开寓所时,它就在这儿?就在这桌上搁着?”埃勒里追问道。
  “噢,当然!”威弗说道。“你觉得它该在哪儿?不只是昨晚在那儿,我今天早上来时,它仍在那儿。”他说着,勉强一笑。
  埃勒里双眼发亮,严肃地问道:“你能肯定?……”他异常兴奋地从转椅上半抬起身子,似乎是想站起来,但又坐了回去。“似乎是和其他部分对上了,”他暗自嘀咕着,“如此完美地解释了那个疑难问题!”
  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大钱包,将整张备忘录塞了进去。
  “你当然不会把这事说出去吧。”他慢吞吞地说道。……威弗点点头,又恢复了他的冷漠。埃勒里向前倾倾身,将胳膊肘支在了玻璃桌面上。他双手捧着脑袋,出神地盯着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打扰了他的白日梦。他那茫然的目光渐渐地专注起来;注意力慢慢地集中到了玛瑙书档间搁着的几本书上。这些书庄重地立在桌面上,他一抬眼便能看见。
  他的好奇心在不断增强。过了会儿,他终于坐直了身子,开始全神贯注地研究起了书名。他伸手从书丛中抽出一本,仔细地看了起来。
  “我的天!”他暗自咕噜了一句,抬头看着威弗。“这些书可真够怪的!你的老板竟然喜欢看《古生物学概论》这种乏味之作,韦斯?或许这是你收藏的大学时代的课本?我记得你对自然科学不是很感兴趣。而且,这本书还是那个老约翰·莫里森写的。”
  “噢,是那本书!”威弗尴尬了片刻。“那不是我的书,是——是老板的,埃勒里。那些全是他的书。说实话,我从未仔细看过那些书名。你刚才说什么——古生物学?真不知道他还有这方面的爱好。”
  埃勒里认真地看了他一眼,将书搁了回去。“除此之外,还有些什么书——你知道吗?”他轻声问道,“这太有意思了!”
  “怎么了?”威弗神色紧张地问道。
  “你仔细听听这些书名: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百货行业名人对商业史感兴趣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这种书实在很少有人看……还有这本——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注意,这是本给小孩子看的音乐史。还有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喜欢集邮!奇怪,真是奇怪,我跟你说……还有——我的天!——《胡言乱语集》,作者就是那个天下头号大白痴,A.I.特罗克莫顿!”埃勒里盯着威弗惴惴不安的双眼,慢悠悠地说道:“亲爱的丹麦小伙子,如果这些稀奇古怪的书是搁在一位收藏图书颇有年头的藏书家的书桌上,那我完全可以理解,他没准怀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我实在无法把它们和我所知道的塞洛斯·弗兰奇——反邪恶联盟主席、商业王子——联系在一起。在我的印象中,你们老板并不具备古生物学领域研究者的智力潜能。而且,从这些书来看,他还是个集邮爱好者,并且对中世纪的贸易有着浓厚的兴趣;他的音乐知识如此贫乏,以至于不得不借助一本少儿音乐知识读本来弥补自己这方面的欠缺。最后,他还是年度最佳——或最差——低级笑话的热心读者,这种令人作呕的庸俗之作他竟然也爱不释手!……韦斯老兄,事情恐怕并不像我们所看到的这么简单吧。”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威弗挪了挪身子,说道。
  “当然,当然,我的孩子。”埃勒里站起来,走到左边靠墙的书柜前。他轻哼着《斯拉夫进行曲》的主题曲,目光从玻璃隔板后的那些书名上掠过。审阅完毕后,他回到办公桌前坐下,又开始心不在焉地拨弄起了书档间的那几本书。威弗一直忐忑不安地关注着他的举动。
  “书柜里的书似乎证实了我的怀疑。”埃勒里开口说道,“那里面只有社会福利方面的著作和一些名作家的作品集,像布莱特·哈特、欧·亨利、理查德·哈丁·戴维斯等人。这些书显然是和你们老板的知识层次相符合的。但桌上的这些书……”他沉吟了片刻,接着说道:“这些书根本就没翻开过,”他抱怨道。这种亵渎文学的恶行似乎进一步加深了他的困惑。“在两本书中,装订时未裁开的纸页现在仍连在一起……韦斯特利,你说句实话,弗兰奇是否真的对这些内容感兴趣?”他屈指弹了弹面前的那几本书。
  威弗即刻答道:“据我所知,他对此毫无兴趣。”
  “那么,玛丽安呢?还有伯尼斯?弗兰奇夫人?各位董事?”
  “我可以替弗兰奇家的人打保票,埃勒里,”威弗说着,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在办公桌前来回踱起了步子。“她们从来不看这种书。至于那几位董事——你也都见过了。”
  “格雷有可能对这种荒谬的杂烩感兴趣,”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道。“他是那种人。但这本《少儿音乐史》……好吧!”
  他忙碌了起来。只见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本小册子,将桌上几本书的书名及作者姓名仔细地抄录在了空白页上。抄完后,他嘘了口气,把铅笔扔进马甲口袋,又开始盯著书发呆。他的手悠闲地摆弄着一只书档。
  “千万别忘了问问弗兰奇这些书是怎么回事。”他轻声说道,听上去倒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此刻,威弗仍烦躁不安地在屋内踱来踱去。“——坐下,韦斯!你这么走来走去的,我还怎么想问题……”威弗耸耸肩,一声不吭地坐回到椅子上。“这两个小玩意挺漂亮。”埃勒里漫不经心地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两个书档。“玛瑙石上的雕刻可真够精致的。”
  “格雷肯定没少花钱。”威弗低声咕噜了一句。
  “哦,是送给弗兰奇的礼物?”
  “他3月份过生日时,格雷送的。它们可是进口的——我记得几周前拉瓦利还曾赞叹过它们的稀有和精致。”
  “你是说——3月份?”埃勒里突然问了一句,同时,将那个黑亮的书档拿到了眼前。“只有两个月,可这个——”
  他迅速地抓起另一个书档,并将两个书档并排放在了玻璃桌面上,他的动作突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他向威弗点点头,示意他过来。
  “你看出它们的差别了吗?”他的话语中带着些兴奋。
  威弗探身向前,伸手想拿一个看看……
  “别碰它!”埃勒里喝道。“看出来了吗?”
  威弗挺直了身子。“你也没必要这么大声嚷嚷嘛,埃勒里,”他抱怨道。“就我所见而言,这个下面的毛毡似乎有些褪色。”
  “别介意我的无礼,老兄,”埃勒里说道。“看来这并非是我个人的想象了,这两个毛毡的颜色确实是有些不同。”
  “两块绿毛毡的颜色竟然会有所不同,这实在不可思议。”威弗迷惑不解地说着,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这两个书档搁这儿没多久。它们到老板手中时肯定还好好的——它们确实是完美无瑕。如果当时毛毡就褪色了,我一定会注意到的。”
  埃勒里没有马上回答。他低头审视着那两块精雕细琢的玛瑙石。它们都呈圆柱形,外面刻着图案,底部都粘着一块精美的绿毛毡。这时是下午,强烈而又明亮的阳光正透过大玻璃窗洒进屋中,沐浴在阳光中的两块毛毡显示出截然不同的两种绿色。
  “这可是个谜。”埃勒里暗自嘀咕道。“如果它真的意味着什么,至少我现在还没能看出来……”他抬头看着威弗,眼中有一丝询问。“自从格雷把它们送给弗兰奇以来,这些书档曾离开过这间屋子吗?”
  “没有,”威弗答道。“从未拿出去过。我每天都在这儿,如果有人动过,我肯定会知道的。”
  “它们曾经摔坏过,或修补过吗?”
  “噢,当然没有!”威弗不解地答道。“这问题问得似乎有些傻,埃勒里。”
  “但却很有必要。”埃勒里坐回椅中,开始转他的夹鼻眼镜,但双眼却直勾勾地钉着面前的两个书档。“格雷是弗兰奇的密友吧?”他突然问了一句。
  “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认识已有30多年了,尽管他们隔三差五总要不伤和气地争执一番,但两人的关系一直非比寻常。他们争吵的也不是什么大事,不外乎是白人奴隶制、卖淫现象之类的问题,老板在这些问题上一贯是固执己见的。”
  “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倒也是很正常的。”埃勒里陷入了沉思,但他的双眼却一刻也未离开过书档。“不知现在……”他伸手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放大镜。威弗诧异地看了他朋友一眼,接着便放声大笑起来。
  “埃勒里!我敢保证,你简直就跟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模一样!”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乐,就像他本人一样,毫不造作,绝不令人讨厌。
  埃勒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确实是有些夸张。”他承认道。“但这小东西非常好用,可没少帮我忙。”他俯下身子,将放大镜对准了粘着深绿色毛毡的书档。
  “在找指纹吧?”威弗取笑道。
  “尽管这块小玻璃并不具有权威性,但话可不能说绝了。”埃勒里又套用了一句老话。“只有用指纹粉才能最终确定一切……”他放下手中的书档,又拿起了另一个。他将放大镜对准了那块浅绿色的毛毡,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威弗惊问道:“看到了什么?”埃勒里没顾得上理他,只是全神贯注地细看着玛瑙石与毛毡的交接处。在放大镜的镜片下,一道放大了的细线显了出来,而在肉眼看来,它细得简直就像一根发丝。这道环绕书档底部一圈的线实际上是道浆糊痕迹——毛毡粘到书档上时,浆糊稍稍溢到了边上。另外一个书档上也有同样的浆糊痕迹。
  “给你放大镜,韦斯。对准毛毡和玛瑙石交界的地方。”埃勒里指了指书档底部,给威弗下了命令。“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千万别碰玛瑙石的表面!”
  威弗俯下身子,迫不及待地向镜片下看去。“噢,浆糊上粘了些灰尘——是灰尘,对吧?”
  “看着不像是普通的灰尘。”埃勒里冷冷地说道。他拿过放大镜,又仔细地看了看毛毡上的浆糊痕迹。紧接着,他用放大镜将整个书档看了一遍,对另一个书档也做了相同的检查。
  威弗突然喊道:“喂,埃尔,这会不会是伯尼斯口红里的那种东西?你叫它什么来着?对,海洛因!”
  “猜得好,韦斯特利,”埃勒里笑道,双眼依旧紧盯着放大镜。“但我对此深表怀疑……必须对它进行分析,而且要快。我的潜意识发出了警报。”
  他将放大镜放到桌上,再次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两个书档,然后伸手抓起了电话。
  “请找一下维利警官——对,侦探警官——让他立刻来听电话。”那边找人去了。他将话筒搁在耳边,匆匆对威弗说道:“我已经猜到那东西是什么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老兄,案情可就复杂了。不过,我们总会查个水落石出的。从浴室吊柜里给我拿一大团脱脂棉来,行吗,韦斯?喂,喂——维利?”他对着话筒说道。威弗上浴室找棉团去了。“我是埃勒里·奎因。是的,我在楼上的寓所里……维利,马上给我派一个最棒的弟兄上来……谁?……行,皮格特或者赫塞,你随便给我派一个上来。马上!别让韦尔斯知道这事……不,这事还用不着你帮忙。在那儿呆着吧,你这大猎狗!”他笑着挂上了电话。
  威弗抱着一大盒脱脂棉走了进来。埃勒里从他手上接过纸盒。
  “好好看着,韦斯。”他笑着宣布道。“看仔细了。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你可能得站在证人席上,证明我今天在这儿的一举一动……准备好了吗?”
  “我会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的。”威弗咧嘴一笑。
  “AILay-oop!”埃勒里如魔术师一般,挥手之间从上衣的大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样式古怪的金属盒。他按下一个小按钮,盒盖啪地打开了,露出许多薄而结实的黑色小皮垫。每个垫子上都穿着一小截蜡线,每根蜡线上都吊着个亮闪闪的小器械。
  “这是我最珍爱的一件东西。”埃勒里笑道,露出了他那整齐的白牙。“是柏林的布格梅斯特先生(Herr、Burgomeis-ter)去年送给我的谢礼。他们追捕美国籍的窃宝大盗唐·迪克时,我帮了点小忙……很精致,是吧?”
  威弗疲惫地靠在了椅背上。“这到底是什么?”
  “这是人类迄今为止发明出的最便利的一套破案工具。”埃勒里一边解释,一边忙着将薄皮垫上的小器械解下来。“是柏林市长和德国中央侦查局的那位合作者专门请人为我定做的。顺便说一句,这些器械的规格尺寸都是我自己定的——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看,这小得出奇的铝盒里竟能装下这么多东西——顺便说一下,之所以用铝来做盒子,是图它轻便。一位一流侦探几乎可以在这盒里找到调查时所需的一切工具——虽然尺寸小了些,但却结实方便,而且还特别实用。”
  “噢,真见鬼!”威弗感叹道。“你竟然对这种事如此认真,埃勒里。”
  “让我这工具箱里的器械来说服你吧。”埃勒里笑道。“这两块备用镜片——顺便告诉你一句,是‘蔡斯’牌的——是供我的袖珍放大镜使用的,它们的放大效果要比一般镜片强得多。这个小钢卷尺能自动弹回,96英寸长,反面是厘米制单位。红、蓝、黑三色笔。小圆规和特制铅笔。这两个小瓶内分别装着黑、白两色指纹粉,这是驼毛刷和痕迹收集印盒。一卷玻璃纸纸袋。小测径器和小镊子。长度可调的折叠式探针。强化钢制成的别针和针。石蕊试纸和两个小试管。组合刀具——包括两把小刀、开塞钻、起子、钻子、挫刀。特制的野外指南针——别笑。并不是所有的调查都在纽约市中心进行……还没介绍完呢。这些是红、白、绿三色麻绳,别看它们像丝一样细,结实着呢。封蜡。为我特制的小打火机。剪刀。当然少不了秒表,请世界上最优秀的一位表匠做的——他是个为德国政府工作的瑞士人……我的旅行工具箱怎么样,韦斯?”
  威弗一脸的难以置信。“你是想告诉我,所有这些东西都装在这个小得可笑的铝盒里?”
  “正是。整个盒子长六英寸,宽四英寸,重量不足两磅,也就是一本普通的书那么厚。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有一面盒壁上还镶了块镜子呢……不过,我最好还是赶紧开始工作吧。睁大眼睛看着!”
  埃勒里从一块小皮垫上取下了镊子。他把第一个书档在桌上搁好,取出一块备用镜片加在袖珍放大镜上。他左手拿着放大镜,右手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拨弄着那块含有可疑物质的硬浆糊块。他吩咐威弗打开一个玻璃纸袋,揭下一小丁点几乎看不见的颗粒,搁人了袋中。
  他放下放大镜和镊子,迅速封上了纸袋。
  “我已经把它们都装进去了,”他满意地说道。“吉米肯定能找到我要找的东西……进来!”
  来人是皮格特侦探。他轻轻关上大门,带着掩饰不住的好奇走进了书房。
  “警官说你找我,奎因先生。”他看着威弗。
  “是的。你在这儿等会儿,皮格特,我会告诉你干些什么的。”埃勒里取出钢笔,在纸袋背面草草地写道:

  亲爱的吉米:分析一下菜中的粉末。如书档A的浆糊痕迹上粘有其他任何物质,请一并取下分析。检查一下书档B,看看有没有同样的粉末。完成颗粒分析后,检查一下两个书档,看看上面除我的指纹外,是否有其他指纹。记住:一定要在完成颗粒分析后,再进行这项工作。取指纹的事我自己也能干,但你那儿条件更好些。如果找到指纹,请“拍”下来,并立即进行影印。事情一办妥,马上打电话给我本人,告知详情。我在弗兰奇百货大楼内的弗兰奇寓所,皮格特会告诉你如何跟我联系。
                         埃勒里·奎因

  他用红笔给两个书档分别标上A和B,然后用脱脂棉将它们裹了起来。威弗从抽屉里找了些纸递给他。他将书档包好,连同玻璃纸袋一起递给了侦探。
  “尽快将这些东西送到警察局实验室,交给吉米,皮格特。”他一字一顿地说道。“千万别耽误了。如果维利或我父亲问你,就说是替我办事。无论如何,绝不能让警督知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快去吧!”
  皮格特什么也没问,领命出去了。在奎因父子的训导下,他已养成了无条件服从的习惯。
  他刚出门,便见对面的磨砂玻璃门后有一片阴影在移动。电梯上来了。他迅速拐进应急楼梯,就在这时,电梯的门开了。韦尔斯警督、奎因警官和几位侦探、警察走了出来。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0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8、杂迹纷呈

  不到五分钟,六楼弗兰奇寓所外的过道里便挤满了20多人。两名警察守在门外。电梯外也有一人站岗,他背对着电梯,双眼盯着边上的应急楼梯出口。前厅里,几名侦探正坐着抽烟。
  埃勒里坐在弗兰奇的办公桌后,脸上挂着微笑。韦尔斯警督趾高气扬地在屋内踱着步子,向侦探们大声发令。他推开通往其他屋子的门,严肃地盯着周围陌生的一切,活像只戴着眼镜的猫头鹰。奎因警官和维利、克劳舍站在落地窗边谈着什么。默不作声的威弗愁眉苦脸地站在角落里,他不时地看着通往前厅的那扇门。他知道,玛丽安·弗兰奇就在门外……
  “奎因先生,”韦尔斯呼哧呼哧地咕噜道。“你是说烟蒂和那个——该死!那东西叫什么来着?——‘本克’是这个叫卡莫迪的女孩在这儿留下的仅有痕迹?”
  “您没说全,警督,”埃勒里一本正经地提醒道。“您忘了壁橱里的鞋帽。管家认出了它们,我好像详细介绍过这事吧……”
  “对,对,当然了!”韦尔斯嘟囔道。接着,他又皱着眉,转过脸去喝道:“喂!你们这些负责收集指纹的家伙,牌室里面的那间小屋搜过了吗?”不等被问的人答话,他又向几名正忙着给纸牌、烟蒂拍照的摄影师吼了一道含糊不清的命令。最后,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傲慢地向奎因警官点点头,示意他过来。
  “你怎么认为,奎因,”他问道。“看来已经是真相大白了,呢?”
  警官瞥了眼儿子,神秘地一笑。“还不能这么说,警督。我们得先找到那女孩……许多事都还没开始干。比如说,我们还没来得及听取任何一位嫌疑人的证词。尽管这些线索都表明伯尼斯·卡莫迪就是凶手,但我们觉得事情根本没这么简单……”他摇了摇头。“不管怎样,警督,我们还有一大堆事要干。您想审问一下什么人吗?他们都在外面的楼道里等着呢。”
  警督似乎有些急了。“不!目前还没这个必要……”他清了清嗓子。“你还有什么安排吗?我得去市政厅见市长,所以没法亲自督办这案子。还有什么事吗?”
  “有些事我得解释一下,免得到时候出问题。”老奎因冷冷地答道。“外面有好几个人值得我们审审,弗兰奇本人……”
  “弗兰奇。是的,是的。太不幸了,真为他难过。这事对他是个沉重的打击。”韦尔斯神色紧张地看看四周,压低了声音。“顺便说一句,奎因。尽管我们应该一丝不苟地严守职责,但你该明白,让弗兰奇回家接受医生的护理,可能——啊——是明智的—…·至于他继女这事,我希望……”——他不自在地停了停——“我有一种感觉,这女孩早就逃远了。当然了,你们还是该认真地去追追……太不幸了。我——唉呀!我真的该走了。”
  他匆匆转身向门口逃去,一边走一边如释重负般地叹了口气。一群保镖和侦探们也跟着一块儿向外走。走到前厅时,他又转过身来喊道:“我希望你能尽快结案,奎因——这个月积压的凶杀案太多了。”他那身赘肉在门边最后颤了颤,便消失不见了。
  前厅门关上后,书房内沉静了几秒钟。警官轻松地耸耸肩,穿过屋子,走到了埃勒里身边。埃勒里拉过把椅子让他父亲坐下,两人窃窃私语起来。“剃须刀”、“书档”、“书”和“伯尼斯”这几个词反复地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埃勒里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老先生的脸越拉越长。他终于失望地摇摇头,站了起来。
  这时,前厅里传来了一阵争吵声。书房里的人全都抬头看着前厅的那扇门。一个女人激动的喊声和一个男人粗暴的吼声交织在一起。威弗的鼻翼抽动了一下,紧接着,他便冲到门边,猛地拉开了门。
  玛丽安·弗兰奇正发狂般地企图冲进前厅,一名壮实的侦探站在门口拦着她。
  “但我必须见奎因警官!”她喊道。“我父亲——请别碰我!”
  威弗抓住侦探的胳膊,狠狠地将他推到了一边。
  “把你的手拿开!”他吼道。“你竟敢这么对待一位女士,看我怎么教训你……”
  若不是玛丽安搂住了他,他很可能把那位被逗乐了的侦探揍一顿。
  这时,警官和奎因已匆匆赶了过来。
  “喂,瑞特,让她进来!”警官下了命令。“出了什么事,弗兰奇小姐?”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我——我父亲,”她喘息道。“噢,这太残酷,太没人性了……他的情况很不好,精神恍惚,你们难道没看出来吗?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允许我们带他回家吧!他已经晕过去了!”
  他们挤进了楼道。一群人正围着塞洛斯·弗兰奇。他脸色苍白,直挺挺地躺在大理石地板上,已经晕了过去。矮小、黝黑的店医正忧心忡忡地俯身看着他。
  “晕过去了?”警官颇有些担心。
  医生点点头。“他现在应该立刻上床休息,先生。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虚脱现象。”
  埃勒里向父亲低语了几句。老先生烦恼地咂咂嘴,摇了摇头。“不能冒这个险,埃勒里,他的情况很不好。”两名侦探按照警官的指示,将不省人事的塞洛斯·弗兰奇抬进寓所搁在了床上。几分钟后,他恢复了知觉,开始呻吟起来。
  约翰·格雷冲破警察的阻挠,闯进了卧室。
  “我才不管你是不是警官呢,出了这种事,你难辞其咎!”他尖声喊道。
  “我要求立刻让弗兰奇先生回家!”
  “别冲动,格雷先生。”警官温和地告诫道。“马上就让他回去。”
  “我得陪他一起回去,”格雷的声音尖锐得刺耳。“他会需要我的,他会的。我要把这事告诉市长,先生。我要……”
  “闭上你的嘴,先生!”老奎因脸红脖子粗地怒吼了一声。他转向瑞特侦探,“叫辆出租。”
  “弗兰奇小姐。”玛丽安吃惊地看着警官。老奎因烦躁地吸了撮鼻烟。“您可以陪您父亲及格雷先生一起回去。但请呆在家里,我们下午会上门拜访的。一来是看看府上的情形,二来嘛,如果弗兰奇先生情况有所好转,能见我们的话,可能还要问他几个问题。啊——很抱歉,我亲爱的孩子。”
  女孩含着眼泪,微微一笑。威弗悄悄地走上前来,将她拉到一边。
  “亲爱的玛丽安——我要是替你揍那畜生一顿就好了。”他结结巴巴地说道。“他伤着你了吗?”
  玛丽安睁大了眼睛,温柔地看着他。“别干傻事,亲爱的,”她低语道。“千万别和警察纠缠不清。我帮着格雷先生把爸爸送回家,然后就按照奎因警官的吩咐,在家呆着……你不会——有麻烦吧,亲爱的?”
  “谁?我吗?”威弗笑了。“你就少替我操点心吧。至于店里的事——我会照看一切的。你父亲清醒后,把这话告诉他……你爱我吗?”
  没人注意他们。他迅速弯腰吻了她一下。她什么也没说,但那双燃烧着激情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五分钟后,在一名警察的护送下,塞洛斯·弗兰奇、玛丽安·弗兰奇和约翰·格雷离开了百货大楼。
  维利拖着笨重的步子走了过来。“已经派两名弟兄去打探那个卡莫迪的下落了。”他汇报道。“警督在这儿时,我不想告诉您这事——您太忙了,肯定没工夫听。”
  老奎因先是皱皱眉,接着又暗暗地笑了。“我手下的人一个个都背叛了警督大人。”他说道。“托马斯,你派人去查查弗兰奇夫人昨晚离家后的行踪。她出门时大约是11点15分。可能叫了辆出租,因为她到这儿时是11点45分。她来时正好赶上剧院散场,交通肯定很拥挤,如果算上等车时间,那么,这个时间差不多是对的。听明白了吗?”
  维利点点头,出去了。
  埃勒里重新坐回到办公桌后。他旁若无人轻轻吹着口哨,目光恍惚。
  警官派人将商店经理麦克肯兹喊进了书房。
  “员工的情况您查过了吗,麦克肯慈先生?”
  “几分钟前,我的助手送来了一份报告。”埃勒里竖起了耳朵。“从已经查明的情况来看,”苏格兰人看着手中的纸,继续说道,“昨天和今天这两天来上班的员工都未曾离开过岗位。从今天的情况看,似乎一切正常。当然,我这儿还有一份不在位人员的名单,您可以看看。”
  “我们会看的。”警官说着,从麦克肯兹手中接过名单,转手交给了一名侦探,命令他好好看看。“麦克肯兹,你们可以重新开始工作了。商店的运作照常进行,但注意,不准在公开场合谈论这件事。第五大街的那间橱窗不准擅自打开,警卫也不许擅自撤掉。那间橱窗我们会暂时封上一段时间的。我要说的话就这么多。你可以走了。”
  “爸,如果你没什么问题要问其他几位董事,我倒想问他们一个问题。”麦克肯兹走后,埃勒里说道。
  “我压根就想不出要问他们什么。”老奎因答道。“赫塞,把佐恩、马奇本克思和特拉斯克带进来。咱们再审审他们。”
  赫塞出门不一会儿便带着三位董事回来了。
  三人面容憔悴,胡子拉碴;马奇本克思正使劲地抽着一支皱巴巴的香烟。警官挥手示意埃勒里上前提问,自己向后退了一步。
  埃勒里站了起来。“只问一个问题,先生们,然后,奎因警官就会让你们忙自己的事去。”
  “关键时刻到了。”特拉斯克咬着嘴唇,发了句牢骚。
  “佐恩先生,”埃勒里没理会花花公子特拉斯克,“董事会是定期召开会议吗?”
  佐恩不安地摆弄着他那沉甸甸的金表链。“是的,当然是喽。”
  “请原谅我的好奇,不过,时间定在什么时候?”
  “隔周的周五下午。”
  “这是严格恪守的惯例吗?”
  “是的——是的。”
  “那么,怎么会在今天早上开会呢?今天可是周二。”
  “那是个特别会议。在必要的时候,弗兰奇先生有权召集这种会议。”
  “但不管开不开特别会议,半月会议都是要定期召开的?”
  “是的。”
  “那么,上周五应该开过一次会了吧?”
  “是的。”
  埃勒里转向马奇本克思和特拉斯克。“佐恩先生的证词千真万确吗,先生们?”
  两人阴沉着脸,点点头。埃勒里微微一笑,谢过他们后,便在椅子上坐下了。警官笑着向三人表示感谢,并彬彬有礼地告诉他们可以走了。他将三人送到门口,又对门边的警卫低声吩咐了几句。三位董事即刻离开了楼道。
  “门外有个有趣的家伙,埃尔。”警官说道。“文森特·卡莫迪,弗兰奇夫人的前夫。该轮到我审他了吧。——赫塞,两分钟后,带卡莫迪先生进来。”
  “在楼下时,你查看过三十九街上的夜间货物入口了吗?”埃勒里问道。
  “那还用说嘛。”警官若有所思地吸了撮鼻烟。“那地方有问题,埃尔。夜班员和司机都呆在小亭子里,如果有人想溜进门,简直是易如反掌,尤其是在晚上。我非常彻底地查看了那地方。看来凶手昨晚确实像是从那儿进来的。”
  “凶手可能是从那儿进来的。”埃勒里懒洋洋地答道。“但不可能是从那儿出去的。那扇门11点30就关了。如果他从那儿出楼,那他肯定是在11点30前出去的,嗯?”
  “但弗兰奇夫人11点45才到这儿,埃尔。”警官提出了反对意见。“而且,据普鲁提分析,她是在12点左右遇害的,所以,他怎么可能在11点30分前就从那扇门出去了呢?”
  “我只能回答,”埃勒里答道,“不可能,因此他也没那么做。货仓内是否有门通向主楼?他可能是从那扇门溜进主楼的。”
  “这件事他轻而易举就能办到。”警官大声说道。“货仓后的阴暗处有扇门。门没上锁——从未锁过——因为那些白痴们认为,如果外面的门锁好了,里面的门就没必要再锁了。总之,这扇门后有条通道,它和夜班室门前的那条过道是平行的,但它伸得更远些,一直通到一层大厅里。(注:见序言前图示)凶手可能从这扇门溜出来,悄悄穿过过道,拐个弯,再走30多英尺就到了电梯和楼梯口边。在一片漆黑之中,这一切简直太容易了。”
  “楼下办公室的那把备用钥匙,你查过了吗?”埃勒里问道。“日间值班员有没有提到些什么?”
  “一无所获。”警官闷闷不乐地答道。“他叫奥山姆。他发誓说,他值班时,钥匙一直就锁在抽屉里。”
  这时,门开了,赫塞陪着一位高得出奇的英俊男子走了进来。他目光深邃,灰白的胡子乱蓬蓬的,浑身洋溢着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埃勒里颇有兴趣地注意到,他有一副棱角分明的下巴。他衣着随便,但料子却很考究。他生硬地向警官欠欠身,便站到了一边,炯炯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扫过。
  “在楼下时,我根本没机会和您谈谈,卡莫迪先生。”警官愉快地说道。“有些事我想问问您。请坐。”
  卡莫迪坐到了椅子上。当他和威弗的目光交错时,他微微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
  “卡莫迪先生,”警官开口了。他在办公桌前大步地来回踱着;埃勒里静静地坐在桌后。“我有几个问题要问。它们虽非至关重要,但却完全有必要问问。哈格斯托姆,准备好了吗?”他抬眼看了看侦探,哈格斯托姆点点头,记录本已拿在了手中。警官又接着踱起了步子。他猛一抬头,正见卡莫迪目光灼灼地注视着他。“卡莫迪先生,”警官出其不意地问道。“据我所知,您是霍尔本古董行的老板?”
  “非常正确。”卡莫迪答道。他的声音令人吃惊——低沉,从容,富有磁性。
  “您曾娶弗兰奇夫人为妻,7年前,你们离婚了?”
  “这也没错。”他的话音中带着种刺耳的直截了当。这是个自制力极强的家伙。
  “离婚后,您见过弗兰奇夫人吗?”
  “见过许多次。”
  “是在社交场合吗?你们的关系并不是很不愉快吧?”
  “绝对不是。是的,我们在社交场合见面。”
  警官颇有些愠怒。这位证人倒是问什么答什么,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你们多长时间见一次,卡莫迪先生?”
  “在社交季节,一周能见上两次。”
  “您最后一次见到她……”
  “是在上周一晚上,在斯坦狄丝·普林斯太太家的晚宴上。”
  “您和她说话了?”
  “是的。”卡莫迪动了动身子。“弗兰奇夫人对古董很感兴趣,这可能是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培养出来的。”这男人似乎是块钢板,看不出他有丝毫的感情。“她急着想买一把奇本黛尔式椅子,所以,我们就谈了会儿。”
  “还谈其他事了吗,卡莫迪先生?”
  “是的,谈了我们的女儿。”
  “啊!”警官噘起了嘴,拨弄着小胡子。“你们离婚后,伯尼斯·卡莫迪小姐由您前妻监护吧?”
  “是的。”
  “也许您定期和女儿见面吧?”
  “是的。尽管弗兰奇夫人拥有我女儿的监护权,但按照我们离婚时私下达成的协议,我随时都可以和孩子见面。”
  他的话语中流露出一丝温情。警官看了他一眼,迅速移开了视线。他换了个话题。
  “卡莫迪先生,对于这个案子,您能否做任何可能的解释?”
  “不,我不能。”卡莫迪顿时又摆出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不知为什么,他的目光移到了埃勒里身上,并在那儿专注地停留了一会儿。
  “据您所知,弗兰奇夫人有仇人吗?”
  “没有。她绝对不是那种个性很强的人,所以也不易招人恨。”卡莫迪像是在谈论一个跟他毫不相关的陌生人;他的语气和态度都透着百分之百的无动于衷。
  “您本人也不恨她吗?”警官轻声问道。
  “我本人也不恨她,警官。”卡莫迪依旧冷冰冰地答道。“既然您这么关心我们之间的事,我可以告诉您: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我对妻子的爱慢慢消退了。当爱情彻底消失时,我选择了离婚。我当时一点都不恨她,现在也不。您当然会,”他不动声色地补充了一句,“相信我的话的。”
  “您最后几次见到弗兰奇夫人时,她看上去紧张吗?是否有什么事让她心烦?她是否曾私下里向您透露过什么烦恼?”
  “我们的谈话,警官,根本没亲密到那种程度。我没看出她有任何的反常。弗兰奇夫人是个非常现实的人。您放心好了,她绝不属于那种多愁善感的类型。”
  警官不再问了。卡莫迪静静地坐着。突然,他开口了,没有任何警告,不带些许感情。其实,他只不过是张嘴说话而已,但因为太出乎意料,警官大吃了一惊。为掩饰自己的失态,他仓促地吸了撮鼻烟。
  “警官。您之所以审问我,显然是因为您以为我可能和这个案子有关,或可能知道些重要情况。您是在浪费时间,警官。”卡莫迪向前倾了倾身,他的双眼亮得出奇。“不论是对活着时的弗兰奇夫人,还是对死去了的弗兰奇夫人,或者是对整个该死的弗兰奇家族,我都毫无兴趣,您最好相信我的话。我只关心我女儿。据我所知,她失踪了。如果确实如此,这其中定有该跷。如果您认为是我女儿杀了她母亲,那您就更是傻得……如果您不立刻开始查找伯尼斯的下落及她失踪的原因,您将对一位无辜的女孩犯下罪行。如果您打算立即采取行动的话,我将鼎力相助;如果您没这个打算,我会雇请私人侦探帮忙的。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卡莫迪站起身来,一动不动地等着警官的答复。
  警官动了动身子。“希望您以后说话能客气些,卡莫迪先生。”他冷冷地说道。“您可以走了。”
  古董商没再多说一句,转身离开了寓所。
  “你认为卡莫迪先生如何?”老奎因询问道。
  “据我所知,古董商们都有些怪。”埃勒里笑道。“不过,他确实是个冷静的家伙……爸,我想再见见拉瓦利先生。”
  面色苍白、神色紧张的法国人被带进了书房。他似乎累得不行了,一进门就倒在了椅子上,伸着两只长腿,嘘了口气。
  “您难道就不能在楼道里备几把椅子,”他责备着警官。“我运气真好,最后才轮到我!这就是命运,嗯?”他自我解嘲般地耸耸肩。“能抽烟吗,警官?”不等允许,他已点上了烟。
  埃勒里站起身来,使劲地摇着头。他看着拉瓦利,拉瓦利也看着他,两人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
  “我这个人直率得近乎残忍,拉瓦利先生。”埃勒里慢吞吞地说道。“您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该不会假惺惺地放作谨慎吧……拉瓦利先生,您和弗兰奇家的人相处时,是否曾怀疑到伯尼斯·卡莫迪吸毒?”
  拉瓦利一怔,警觉地看着埃勒里。“您已经发现了?还没见过那女孩,您就知道了?祝贺您,奎因先生……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喂!”角落里的威弗突然提出了抗议。“你怎么可能知道,拉瓦利?你才认识她多久?”
  “我看出了症状,威弗。”拉瓦利温和地说道。“她的脸色灰黄,几乎快成了橘黄色;眼球微突;牙都快掉光了;那种异常的紧张和激动;那种挥之不去的诡秘神态;那种来得突然去得快的歇斯底里发作;那日益明显的形销骨立——不,诊断这位年轻女土的病症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他竖起一根
  细长的手指,示意埃勒里听他把话说完。“请听明白,这仅仅只是我的看法,并不代表更多别的什么。我没掌握到任何确凿证据。虽然我不是学医的,但我对医学并非一窍不通。我敢发誓,那女孩绝对是个毒瘾很深的吸毒狂!”
  威弗呻吟了一声。“老板……”
  “当然了,我们都为此感到难过。”警官急匆匆地插嘴说道。“您一眼就看出了她吸毒,拉瓦利先生?”
  “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法国人强调道。“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在我看来如此显而易见的事,竟没有更多的人觉察到。”
  “他们可能注意到了——可能注意到了。”埃勒里眉头紧锁,小声啼咕道。他挥去心中的一丝疑虑,接着问拉瓦利:“您以前曾来过这间屋子吗,拉瓦利先生?”他问得非常随意。
  “来弗兰奇先生的寓所?”拉瓦利觉得奇怪。“哦,天天来。弗兰奇先生真是太好了,我来纽约后,就一直呆在他这儿。”
  “那么。我的问题就都问完了。”埃勒里笑道。“如果时间还来得及,您可以回讲座室,继续完成将美国欧洲化的伟大事业。再见,先生。”
  拉瓦利笑着欠欠身,转身大步离开了寓所。
  埃勒里在办公桌后坐下,掏出那本记得满满的小本子,在空白页上匆匆地写着什么。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1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9、观点与报告

  奎因警官摆了个拿破仑式的造型站在屋中央,以一种复仇者的眼光,狠狠地盯着通往前厅的门。他一边小声发着牢骚,一边慢慢地左右晃动着脑袋,活像一只大猎狗。
  他示意克劳舍过来。保安主任此刻正在牌室门边给一位摄影师帮忙。
  “喂,克劳舍,有件事你肯定知道。”警官说着,吸了撮鼻烟。壮实的保安主任挠着下巴,等着警官的下文。“看到这扇门,我倒想起了一件事。弗兰奇到底是怎么想起要给寓所的大门安把弹簧锁的?在我看来,给一套偶尔一用的寓所配备这种保安措施,这也未免太过周全了些吧。”
  克劳舍不赞成地笑笑。“您就别为这事操心了,警官。那老家伙是个隐私狂,就这么回事。他痛恨被人打扰——这是事实。”
  “但也没必要在一座装有防盗保护器的大楼里装防盗锁吧!”
  “唉,”克劳舍说道,“这事不能细想,如果仔细琢磨起来,非把人逼疯了不可。说句实话,警官,”他压低了声音,“在某些方面,他一直就有点怪。我清楚地记得曾在一个早上收到老板的一份书面指示,要求为他特制一把锁。那份指示上签着他的名字,还写了许多废话。那时大约是两年前吧,他们正在改造寓所。于是,我就按照吩咐,找制锁专家做了大门上的那个小玩意儿。老板很喜欢它——他当时乐得像个爱尔兰警察似的。”
  “派人在门口看门又是怎么回事?”警官问道。“那把锁就足以将一切不速之客拒之门外了。”
  “嗯——”克劳舍踌躇了一下。“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隐私狂,他甚至不愿听到敲门声。估计这就是他隔三差五要我派人来站岗的原因。他还总让弟兄们在楼道里呆着——他们全都痛恨这份差事,连到前厅坐会儿都不行。”
  警官盯着他的制式皮鞋看了会儿,然后示意威弗过来。
  “到这儿来,我的孩子。”威弗疲惫地穿过地毯。“弗兰奇到底为什么如此热衷于隐私?从克劳舍所介绍的情况看,这地方大部分时候都像座要塞。除家人外,他到底还让谁进来?”
  “这只不过是老板的一个癖好,警官。”威弗说道。“别对这事太认真了,他这人挺怪的。没多少人进过这套寓所。除我本人,他的家人及董事们,店里几乎没人能来这儿。哦,这个月,拉瓦利先生也常来。不,我没说对,商店经理麦克肯兹先生偶尔也被叫来听取老板的直接指示——实际上,他上周刚来过。但除麦克肯兹外,在店里其他员工眼中,这地方完全是个谜。”
  “给他们讲讲,威弗先生。”克劳舍打趣道。
  “确实是这样,警官。”威弗接着说道。“在过去的几年里,连克劳舍都没来过。”
  “我最后一次来这儿,“还是在两年前,那时他们正重新装修屋子。”他突然回忆起了某个隐痛,不禁涨红了脸。“哪有这么对待保安主任的!”
  “你真该去当一名城市警察,克劳舍,”警官冷冷地说道。“闭上嘴,有份这么轻松的工作你就知足吧!”
  “我该解释一下,”威弗补充道,“这个禁忌多少只限用于公司雇员。其实许多人来这儿,但绝大多数来访者都必须预约。他们都是为反邪恶联盟的事来的,大部分是牧师,也有一些政客,但不多。”
  “这是事实。”克劳舍插嘴说道。
  “好吧!”警官锐利的目光射向他面前的这两个人。“这位卡莫迪女孩的情况看来很不妙,呃?你们是怎么看的?”
  威弗面有苦色,半转过身去。
  “喔,我不知道,警官。”克劳舍极其自负地答道。“对于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
  “呃?你个人认为?”警官似乎有些吃惊,他忍着笑,问道。“你个人认为怎样,克劳舍?没准还有些价值——这很难说。”
  埃勒里刚才一直心不在焉地坐在桌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他们的谈话。这时,他将小册子塞进口袋里,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验尸?”他笑着问道。“我好像听说,克劳舍,你要发表对这个案子的个人看法?”
  克劳舍尴尬了片刻,在地上来回蹭着脚。但紧接着,他便挺直了肥厚的双肩,滔滔不绝地讲开了,毫不掩饰地享受着演讲的快乐。
  “我认为,”他开始了——
  “呵!”警官感叹道。
  “我认为,”克劳舍不知害臊地重复了一句。“卡莫迪小姐是个受害者。是的,先生,她是被人栽赃陷害的。”
  “不!”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
  “接着说。”警官颇有些好奇。
  “这再明显不过了,长了眼的人都能看出来,对不起,警官。谁听说过一个女孩杀死自己的妈?这太不正常了。”
  “但那些牌,克劳舍——那双鞋和那顶帽子。”警官彬彬有礼地提醒道。
  “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警官。”克劳舍显得信心百倍。“见鬼去吧!以为弄一双鞋和一顶帽子搁在那儿就能骗得了人!不,先生,别告诉我是卡莫迪小姐干的。我现在不相信,将来也不会相信的。我是凭常识这么说的,这是实话。女孩杀死自己的妈!不可能,先生!”
  “嗯,多少有些道理。”警官故作庄重地说道。“你在分析这个案子时,是怎么看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的,克劳舍?你觉得她和这案子有关吗?”
  “谁?那个小丫头?”克劳舍不屑地嗤了一声,解释道。“这又是栽赃陷害,要不就是她不小心落在这儿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是有人栽赃。这是事实!”
  “那么,按照福尔摩斯的说法,”埃勒里插嘴说道。“你该说,这是个什么样的案子来着?”
  “我根本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先生。”克劳舍振振有词。“但这案子看起来确实像是一起谋杀绑架案。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谋杀绑架?”埃勒里笑道。“这个想法不错。你刚才说得很好,克劳舍。”
  保安主任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一直缄默不语的威弗长嘘了口气。这时,大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谈话终止了。
  门口站岗的警察打开门,外面走进了一个干瘪的小个男子。他头上光秃秃的,手里拎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
  “下午好,吉米!”警官欢快地打着招呼。“是给我们带东西来了吗?”
  “当然,警官,”小老头的声音短促刺耳。“我是以最快速度赶来的。——你好,奎因先生。”
  “见到你真高兴,吉米,”埃勒里一脸的殷切期望。恰在这时,一群摄影师和指纹鉴定员拥进了书房。他们都已穿戴整齐,工具也已收拾妥当。“吉米”又和这群人—一打过招呼。
  “这儿的活都干完了,警官,”一位摄影师报告道。“还有指示吗?”
  “目前还没有。”老奎因转向指纹调查员。“你们找到什么了吗?”
  “发现了许多指纹。”有人报告道。“但几乎都集中在这间屋里。牌室里一个都没找到,卧室里只找到弗兰奇先生的几个指纹。给你。”
  “从这屋的指纹里找到什么了吗?”
  “这很难说。如果整个上午董事们都呆在这屋里,那他们都有理由留下指纹。我们得找这些人核对指纹才能最后证实。没事了吧,警官?”
  “去吧。不过,对这事可得上点心,孩子们。”他挥挥手,示意众人可以走了。“再见,克劳舍。再见。”
  “太好了。”克劳舍喜滋滋地跟在警察后面一块出去了。
  屋内只剩下警官、威弗、埃勒里和那个叫“吉米”的人。四人站在屋子中央。奎因警官手下的几名侦探在前厅里闲逛着,小声聊着天。警官小心翼翼地关上通往前厅的门,又匆匆赶了回来,一边走还一边急促地搓着双手。
  “威弗先生……”他说道。
  “没关系,爸。”埃勒里温和地劝道。“没必要对威弗保密。吉米,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赶紧说,说得生动些,不过,首先要快。说吧,詹姆士!”
  “好吧。”“吉米”犹疑地搔了搔他的光脑袋。“你们想知道些什么?”他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件用柔软的棉纸精心包裹着的物品。他小心地打开包裹,一个玛瑙书档露了出来。他又打开另一个包裹,将两个书档并排放在弗兰奇办公桌的玻璃桌面上。
  “书档,呃?”老奎因嘀咕道。他好奇地俯下身去,仔细查看着毛毡与石块相接处隐约可见的浆糊痕迹。
  “看玛瑙石。”埃勒里提示道。“吉米,我给你送去的那些装在玻璃纸袋里的白色粉末是什么东西?”
  “普通的指纹粉。”“吉米”即刻答道。“是白色的那种。至于说它是怎么到那儿的,没准你能做出解释。我可不能,奎因先生。”
  “现在还不能。”埃勒里笑道。“指纹粉,呃?你后来在浆糊里又找到些了吗?”
  “差不多全让你找到了。”秃顶小个子说道。“不过,还是找到了一些。我还发现了一些异样物质——当然,主要是灰尘。但那些粉末确实是指纹粉。除你的指纹外,两个书档上都没留下其他指纹,奎因先生。”
  警官看看“吉米”,又看看威弗,再看看埃勒里,脸上浮现出如梦初醒的神色。他伸手摸索着鼻烟盒,稍稍有些紧张。
  “指纹粉!”他惊问道。“是否可能是……”
  “不,你所想的我已经想到了,爸。”埃勒里严肃地说道。“我发现浆糊上的粉末时,警察还没进这屋子。实际上,我当时就猜到了它们是什么,但我当然希望能确定一下……不,如果你认为书档上的指纹粉是你手下人洒上去的,那你就想错了。这绝对不可能。”
  “你显然已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了?”警官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发尖了。他在地毯上来回走了几步。“我见识过形形色色戴着手套作案的罪犯。这已成为犯罪这一行公认的习惯了。这似乎是——也许是小说或报纸直传报道的结果。手套、粗帆布、干酪包布、毛毡——这些东西不是用来防止留下指纹,就是用来擦掉指纹可能留下的痕迹。但这个——干这事的应该是个——”
  “超级罪犯?”威弗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非常正确。一个超级罪犯!”老先生答道。“听着像是有些大惊小怪似的,对吧,埃尔?我也这么认为——连意大利人托尼和瑞德·麦克罗斯基这样的屠夫我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可惊诧的?这班人现在都在地下等着我呢。许多警察一听到超级罪犯这几个字便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嘴脸。但我知道确实有这种人——他们就像珍稀鸟类一样,很少见。”他挑战般地看着儿子。“埃勒里,这起案子的案犯不管是男是女,总之都不是普通的罪犯。他——或她——非常谨慎,他(她)也许是戴着手套作案的,但他(她)并不满足于此。他(她)在屋里洒上了警察的破案法宝——指纹粉,让自己的指纹都显现出来,然后再把它们擦掉!……我们所要对付的,是个非同寻常的家伙,一个惯犯,他可要比他那些普通愚蠢的同类们高明得多——我对此坚信不疑。”
  “超级罪犯……”埃勒里想了会儿,微微耸了耸肩。“看上去确实如此,是吧?……他在这间屋子里杀了人,事后开始清理一大堆烂摊子。他是否留下了指纹?也许留下。也许他要干的事特别麻烦,戴着手套根本干不了——这是个思路,嗯,老爸?”他微微一笑。
  “不过,你的最后一个推断根本讲不通。”警官咕哝道。“我不明白他可能干些什么戴着手套干不了的事。”
  “我对此有个小小的想法。”埃勒里说道。“不过,我们还是接着往下说吧。假设他至少在干一件重要的小事时没戴手套。他确定自己的指纹留在了书档上——那么,这书档肯定和他要干的事有关。好极了!那么,他是否只是仔细地擦干净玛瑙石表面,以为自己就能抹掉所有可能泄密的痕迹了呢?不是的!他取出了指纹粉,轻轻地把它们洒在玛瑙石表面,一次洒一个,只要看到螺旋形的印记,他就马上擦掉。这样,他就能确保不留下任何指纹。真聪明!当然了,未免有些煞费苦心——但记住,他是在赌自己的命,所以,他不会心存侥幸的。不……”埃勒里缓缓地说道,“他不会——心存侥幸的。”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吉米”抚摸他的光脑袋时发出些细微的簌簌声。
  “至少,”警官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不耐烦地说道。“到处找指纹是毫无意义的了。凶手这么聪明,他既然能完成烦琐的程序,那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留下任何指纹。因此——咱们暂时把这事搁一搁,还是接着分析人吧。吉米,把那些书档重新包上,一块带回局里去。最好还是派个弟兄送你回去——咱们还是小心为好。我的意思是,别把它们弄丢了。”
  “说得对,警官。”吉米熟练地将书档重新包好,放进包里。他乐呵呵地和众人道了声“再见”,便离开了。
  “喂,威弗先生。”警官说着,舒舒服服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坐会儿。在这次案件调查中,我们遇到了许多人。给我们讲讲他们的情况。坐下,埃勒里,你让我心烦!”
  埃勒里微笑着坐回到桌后,他似乎对这桌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情。威弗听天由命地在一张皮椅上坐下。
  “一切听您的吩咐,警官。”他看了眼埃勒里。埃勒里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那些书。
  “好吧,首先,”警官轻快地说道,“给我们讲讲你的老板。他是个非常古怪的家伙,对吧?或许是因为经常和邪恶作斗争的缘故?”
  “我觉得你对老板的评判有失偏颇。”威弗疲惫地说道。“他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好人。如果你能想象到亚瑟王的纯洁本质和绝对狭隘的世界观结合在一起是个什么效果,你可能就会对他有所了解。他并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但他也有些骨气,否则的话,他是不会从事反邪恶工作的。他本能地痛恨各种恶行,这大概是因为在他的家族中,从未发生过哪怕是一丁点的丑闻,而且也从未有人犯过罪吧。这件事之所以对他打击那么大,原因就在这儿。他可能已经预见到,各报刊将会争相报道这条好消息——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爱妻神秘遇害,等等。而且,我还认为,他深爱着弗兰奇夫人。我觉得她并不爱他……”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忠实地说道,“她虽然总那么冷漠,那么沉默寡言,但对他一直很好。当然,她比他年轻得多。”
  警官轻轻地咳了几声。埃勒里郁闷地看着威弗,但他的心思却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许是在书上,因为他的手指正悠闲地抚弄著书的封套。
  “告诉我,威弗先生,”警官说道。“你最近是否注意到弗兰奇先生的举止有些反常?或者更确切地说,近几个月中是否有什么事让他暗自烦恼?”
  威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警官,”他直视着警官的眼睛,终于开口了,“我知道许多关于弗兰奇先生及其家人、朋友的事,这是事实。但我不是个爱传播丑闻的人。你应该理解,我很为难。背信弃义并非是件易……”
  警官似乎很满意。“像个男子汉说的话,威弗先生。埃勒里,劝劝你的朋友。”
  埃勒里同情地看着威弗。“韦斯老兄,”他劝道,“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严惩那个杀人凶手。我不能向你保证什么——让一个正直的人泄露别人的家庭隐私,这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说的。因为,韦斯,”——他停了一下——“你不是和警察在一起,你身边的都是朋友。”
  “那我只能说了。”威弗绝望地说道,“但愿不会惹出麻烦。——你刚才是问老板最近的举止是否有些反常吧,警官?你说对了。弗兰奇先生一直暗自烦恼、心烦意乱。因为……”
  “因为……”
  “因为,”威弗无精打来地说道,“几个月前,弗兰奇夫人不幸和——科尼利厄斯·佐恩建立了友谊。”
  “佐恩,呃?两人有了私情,威弗?”老奎因循循善诱道。
  “恐怕是吧。”威弗不自然地答道。“不知道她看上了他哪一点——我怎么也变得爱搬弄是非了!但他们确实频频会面,也太勤了点,以至于连老板这样一个最不善于猜忌的人都开始注意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
  “没找到什么真凭实据吧?”
  “应该没出什么大错,警官。当然,弗兰奇先生从未和他夫人谈起过这事。他绝不愿意伤害她的感情。但我知道,这事对他的伤害很深,因为有一次,他在我面前说漏了嘴,把自己的心思全都泄露了。他肯定非常希望事情能得到圆满解决。”
  “在橱窗里时,我就觉得佐恩对弗兰奇很冷淡。”警官若有所思地说。
  “那还用说。佐恩毫不掩饰地对弗兰奇夫人的感情。她是个颇具魅力的女人,警官。而佐恩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当他开始和老板的夫人调情时,他和老板之间这一辈子的交情也就完了。我觉得老板就是在为这件事烦恼。”
  “佐恩结婚了吗?”埃勒里突然问道。
  “当然结了,埃尔。”威弗答道,看了眼他的朋友。“索菲亚·佐恩也是个怪女人。她大概对弗兰奇夫人深恶痛绝——在她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丁点儿女人的同情心。那女人简直就是个讨厌鬼。”
  “她爱佐恩吗?”
  “这很难说。她有一种不正常的占有欲,这可能就是她如此善妒的原因。她抓住一切机会炫耀她的这种占有欲,所以经常令我们大家非常难堪。”
  “我估计,”警官冷笑道,“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吧?这种事情总是这样。”
  “简直就是人人皆知,”威弗抱怨道。“这整件事就像一出闹剧。上帝啊!看到弗兰奇夫人把老板折磨成那样,有好几次我都想亲手掐死她!”
  “喔,这话可千万别让警督听见,威弗,”警官笑道。“弗兰奇和家人的感情如何?”
  “他当然深爱弗兰奇夫人——到了他那把年纪,在一些小事上还能那么周到,真是不容易。”成弗叹道。“至于玛丽安,”——他的双眼顿时闪闪发光——“她一直就是他的掌上明珠。父女之间的感情非常深……连我都有些妒忌了。”
  他小声补充了一句。
  “我已经猜到是这么回事了,你们这两个孩子打起招呼来总那么冷淡。”警官不咸不淡地说道。威弗孩子般地红了脸。“那么,伯尼斯呢?”
  “伯尼斯和弗兰奇先生?”威弗叹了口气。“在这种情形下,你希望他们的关系能怎样。无论如何,老板办事还是公道的。在这方面,他几乎都有些倒向伯尼斯一边了。当然,伯尼斯并不是他的女儿——他不可能像疼爱玛丽安那样疼爱伯尼斯。但他对两人一视同仁,他给予她们同样的关心,同样多的零用钱和衣服——在他眼中,两人的地位没有丝毫的差别。但是——唉,一位是他的亲生女儿,另一位只是他的继女。”
  “这简直就是句精辟的格言。”埃勒里轻轻一笑。“跟我们说说,韦斯——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的关系如何?他的话你都听到了——是实话吧?”
  “他说的确实是实情。”威弗即刻接道。“他是个不可思议的人,就像鱼一样,是种冷血动物。他只对伯尼斯有感情。我估计他甚至舍得为她倾家荡产。但自打他和弗兰奇夫人离婚后,他对待弗兰奇夫人的态度确实就像她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交应酬似的。”
  “顺便问一句,他们为什么离婚?”警官问道。
  “卡莫迪在外面寻花问柳。”威弗说道——“我的天!我简直和长舌的洗衣妇没什么区别了!——卡莫迪也太不小心了。他和歌舞团的一位女士在旅馆开房,结果被人当场抓住。尽管这事没声张出去,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那时的弗兰奇夫人还是个道德卫士,她立刻上诉法庭,要求离婚。她打赢了官司,还得到了伯尼斯的监护权。”
  “她可不能算是道德卫士,韦斯。”埃勒里说道。“反正从她和佐恩这件事上看不出来。倒不如说是——她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而且觉得这世上条件好的人多得是,何必死守着一个不忠实的丈夫……”
  “这种修辞方式可真够复杂的,”威弗笑道。“但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对弗兰奇夫人的性格开始有所了解了。”埃勒里低声自语道。“那个叫马奇本克思的家伙——应该是她的哥哥吧?”
  “他们之间也就剩下这层关系了。”威弗冷冷地说道。“两人像仇人似的。我估计马奇本克思对她的事了如指掌。不过,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管怎样,两人关系一直不好。老板也颇有些为难,因为马奇本克思任董事已有多年了。”
  “他酗酒,这一眼就能看出来。”警官说道。“马奇本克思和弗兰奇的关系怎样?”
  “他们平常不大交往。”威弗说道。“两人在生意上似乎还合作得不错。但这都得归功于老板的理智。”
  “目前,这案子中只剩下一位让我感兴趣的人了。”警官说道。“就是那位时髦的特拉斯克先生,那位没落公子似的董事。除生意上的接触外,他和弗兰奇家族还有其他交往吗?”
  “他和弗兰奇家的交往可远不止是生意上的。”威弗答道。“既然我已经在搬弄是非了,那就干脆搬弄到底算了。不过,我讲完后,你们可得给我找把硬毛刷来!——A.麦尔维尔·特拉斯克先生的董事职位完全是因袭来的。他父亲是董事会的元老,老特拉斯克临终时留下遗愿,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位置。为了让他进董事会,董事们费尽了周折但最终还是把他拉了进来。至今为止,他一直都只是个摆设。尽管他不学无术,但要说到精明,那他可真精明到了家。因为特拉斯克先生追求伯尼斯已有一年多了——实际上,是从他进董事会后就开始了。”
  “有意思。”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他是出于什么目的,韦斯——看中了弗兰奇家的财产?”
  “一点都不错。老特拉斯克在股市上赔了很多钱,小特拉斯克负债累累,据说,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我估计他把赌注全压在一场幸运的婚姻上了。伯尼斯就是他的目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追求她:他向她大献殷勤,带她出去,还讨好她母亲。他骗取了伯尼斯的好感——可怜的孩子,几乎就没人追求她——两人甚至定了婚。虽然没有正式的协议,但双方都已达成了默契。”
  “就没人表示反对?”警官问道。
  “很多人都不赞成,”威弗冷冷地答道。“主要是老板。他觉得自己有义务保护继女不受特拉斯克这种人的伤害。特拉斯克可是个浪荡透顶的无赖。可怜的女孩如果跟了他,那可有的是苦头吃。”
  “韦斯,他凭什么就那么肯定她准能带来钱?”埃勒里突然问道。
  “嗯,”——威弗犹豫了一下——“你应该知道,埃尔,弗兰奇夫人自己有一大笔钱。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她死后……”
  “这笔钱将归伯尼斯所有。”警官接着说道。
  “有意思。”埃勒里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突然想到,从今天早上起,我就没吃过东西。咱们出去吃块三明治,喝杯咖啡吧。还有别的事吗,老爸?”
  “没事了。”老先生又有些闷闷不乐。“咱们锁门走人吧。哈格斯托姆!赫塞!把那些烟蒂和牌搁我进的包里——还有那双鞋和帽子……”
  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五本书,递给哈格斯托姆。
  “把这些也装上,哈格斯托姆,”他说道。“这些东西你带回局里去吗,老爸?”
  “当然了!”
  “哈格斯托姆,我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拿着这些书比较好。”哈格斯托姆从装具箱里取出一张牛皮纸,仔细地把书包好,递给埃勒里。威弗从卧室的衣橱里取出衣帽,穿戴整齐。几名侦探走在前头,警官、埃勒里和威弗跟在后面,一行人出了寓所。
  埃勒里是最后出来的。他站在楼道里,手握着门钮,目光缓缓地从寓所内移到了手中的牛皮纸包上。
  他轻声自语道:“第一课就到此结束了。”他的手从门钮上落下来,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两分钟后,楼道里只剩下一位孤零零的警察了。也不知他从哪儿找了把毫不起眼的椅子来,只见他坐在那儿,背靠着门,正看着份小报。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0:22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9、观点与报告

  奎因警官摆了个拿破仑式的造型站在屋中央,以一种复仇者的眼光,狠狠地盯着通往前厅的门。他一边小声发着牢骚,一边慢慢地左右晃动着脑袋,活像一只大猎狗。
  他示意克劳舍过来。保安主任此刻正在牌室门边给一位摄影师帮忙。
  “喂,克劳舍,有件事你肯定知道。”警官说着,吸了撮鼻烟。壮实的保安主任挠着下巴,等着警官的下文。“看到这扇门,我倒想起了一件事。弗兰奇到底是怎么想起要给寓所的大门安把弹簧锁的?在我看来,给一套偶尔一用的寓所配备这种保安措施,这也未免太过周全了些吧。”
  克劳舍不赞成地笑笑。“您就别为这事操心了,警官。那老家伙是个隐私狂,就这么回事。他痛恨被人打扰——这是事实。”
  “但也没必要在一座装有防盗保护器的大楼里装防盗锁吧!”
  “唉,”克劳舍说道,“这事不能细想,如果仔细琢磨起来,非把人逼疯了不可。说句实话,警官,”他压低了声音,“在某些方面,他一直就有点怪。我清楚地记得曾在一个早上收到老板的一份书面指示,要求为他特制一把锁。那份指示上签着他的名字,还写了许多废话。那时大约是两年前吧,他们正在改造寓所。于是,我就按照吩咐,找制锁专家做了大门上的那个小玩意儿。老板很喜欢它——他当时乐得像个爱尔兰警察似的。”
  “派人在门口看门又是怎么回事?”警官问道。“那把锁就足以将一切不速之客拒之门外了。”
  “嗯——”克劳舍踌躇了一下。“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隐私狂,他甚至不愿听到敲门声。估计这就是他隔三差五要我派人来站岗的原因。他还总让弟兄们在楼道里呆着——他们全都痛恨这份差事,连到前厅坐会儿都不行。”
  警官盯着他的制式皮鞋看了会儿,然后示意威弗过来。
  “到这儿来,我的孩子。”威弗疲惫地穿过地毯。“弗兰奇到底为什么如此热衷于隐私?从克劳舍所介绍的情况看,这地方大部分时候都像座要塞。除家人外,他到底还让谁进来?”
  “这只不过是老板的一个癖好,警官。”威弗说道。“别对这事太认真了,他这人挺怪的。没多少人进过这套寓所。除我本人,他的家人及董事们,店里几乎没人能来这儿。哦,这个月,拉瓦利先生也常来。不,我没说对,商店经理麦克肯兹先生偶尔也被叫来听取老板的直接指示——实际上,他上周刚来过。但除麦克肯兹外,在店里其他员工眼中,这地方完全是个谜。”
  “给他们讲讲,威弗先生。”克劳舍打趣道。
  “确实是这样,警官。”威弗接着说道。“在过去的几年里,连克劳舍都没来过。”
  “我最后一次来这儿,“还是在两年前,那时他们正重新装修屋子。”他突然回忆起了某个隐痛,不禁涨红了脸。“哪有这么对待保安主任的!”
  “你真该去当一名城市警察,克劳舍,”警官冷冷地说道。“闭上嘴,有份这么轻松的工作你就知足吧!”
  “我该解释一下,”威弗补充道,“这个禁忌多少只限用于公司雇员。其实许多人来这儿,但绝大多数来访者都必须预约。他们都是为反邪恶联盟的事来的,大部分是牧师,也有一些政客,但不多。”
  “这是事实。”克劳舍插嘴说道。
  “好吧!”警官锐利的目光射向他面前的这两个人。“这位卡莫迪女孩的情况看来很不妙,呃?你们是怎么看的?”
  威弗面有苦色,半转过身去。
  “喔,我不知道,警官。”克劳舍极其自负地答道。“对于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
  “呃?你个人认为?”警官似乎有些吃惊,他忍着笑,问道。“你个人认为怎样,克劳舍?没准还有些价值——这很难说。”
  埃勒里刚才一直心不在焉地坐在桌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他们的谈话。这时,他将小册子塞进口袋里,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验尸?”他笑着问道。“我好像听说,克劳舍,你要发表对这个案子的个人看法?”
  克劳舍尴尬了片刻,在地上来回蹭着脚。但紧接着,他便挺直了肥厚的双肩,滔滔不绝地讲开了,毫不掩饰地享受着演讲的快乐。
  “我认为,”他开始了——
  “呵!”警官感叹道。
  “我认为,”克劳舍不知害臊地重复了一句。“卡莫迪小姐是个受害者。是的,先生,她是被人栽赃陷害的。”
  “不!”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
  “接着说。”警官颇有些好奇。
  “这再明显不过了,长了眼的人都能看出来,对不起,警官。谁听说过一个女孩杀死自己的妈?这太不正常了。”
  “但那些牌,克劳舍——那双鞋和那顶帽子。”警官彬彬有礼地提醒道。
  “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警官。”克劳舍显得信心百倍。“见鬼去吧!以为弄一双鞋和一顶帽子搁在那儿就能骗得了人!不,先生,别告诉我是卡莫迪小姐干的。我现在不相信,将来也不会相信的。我是凭常识这么说的,这是实话。女孩杀死自己的妈!不可能,先生!”
  “嗯,多少有些道理。”警官故作庄重地说道。“你在分析这个案子时,是怎么看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的,克劳舍?你觉得她和这案子有关吗?”
  “谁?那个小丫头?”克劳舍不屑地嗤了一声,解释道。“这又是栽赃陷害,要不就是她不小心落在这儿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是有人栽赃。这是事实!”
  “那么,按照福尔摩斯的说法,”埃勒里插嘴说道。“你该说,这是个什么样的案子来着?”
  “我根本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先生。”克劳舍振振有词。“但这案子看起来确实像是一起谋杀绑架案。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谋杀绑架?”埃勒里笑道。“这个想法不错。你刚才说得很好,克劳舍。”
  保安主任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一直缄默不语的威弗长嘘了口气。这时,大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谈话终止了。
  门口站岗的警察打开门,外面走进了一个干瘪的小个男子。他头上光秃秃的,手里拎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
  “下午好,吉米!”警官欢快地打着招呼。“是给我们带东西来了吗?”
  “当然,警官,”小老头的声音短促刺耳。“我是以最快速度赶来的。——你好,奎因先生。”
  “见到你真高兴,吉米,”埃勒里一脸的殷切期望。恰在这时,一群摄影师和指纹鉴定员拥进了书房。他们都已穿戴整齐,工具也已收拾妥当。“吉米”又和这群人—一打过招呼。
  “这儿的活都干完了,警官,”一位摄影师报告道。“还有指示吗?”
  “目前还没有。”老奎因转向指纹调查员。“你们找到什么了吗?”
  “发现了许多指纹。”有人报告道。“但几乎都集中在这间屋里。牌室里一个都没找到,卧室里只找到弗兰奇先生的几个指纹。给你。”
  “从这屋的指纹里找到什么了吗?”
  “这很难说。如果整个上午董事们都呆在这屋里,那他们都有理由留下指纹。我们得找这些人核对指纹才能最后证实。没事了吧,警官?”
  “去吧。不过,对这事可得上点心,孩子们。”他挥挥手,示意众人可以走了。“再见,克劳舍。再见。”
  “太好了。”克劳舍喜滋滋地跟在警察后面一块出去了。
  屋内只剩下警官、威弗、埃勒里和那个叫“吉米”的人。四人站在屋子中央。奎因警官手下的几名侦探在前厅里闲逛着,小声聊着天。警官小心翼翼地关上通往前厅的门,又匆匆赶了回来,一边走还一边急促地搓着双手。
  “威弗先生……”他说道。
  “没关系,爸。”埃勒里温和地劝道。“没必要对威弗保密。吉米,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赶紧说,说得生动些,不过,首先要快。说吧,詹姆士!”
  “好吧。”“吉米”犹疑地搔了搔他的光脑袋。“你们想知道些什么?”他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件用柔软的棉纸精心包裹着的物品。他小心地打开包裹,一个玛瑙书档露了出来。他又打开另一个包裹,将两个书档并排放在弗兰奇办公桌的玻璃桌面上。
  “书档,呃?”老奎因嘀咕道。他好奇地俯下身去,仔细查看着毛毡与石块相接处隐约可见的浆糊痕迹。
  “看玛瑙石。”埃勒里提示道。“吉米,我给你送去的那些装在玻璃纸袋里的白色粉末是什么东西?”
  “普通的指纹粉。”“吉米”即刻答道。“是白色的那种。至于说它是怎么到那儿的,没准你能做出解释。我可不能,奎因先生。”
  “现在还不能。”埃勒里笑道。“指纹粉,呃?你后来在浆糊里又找到些了吗?”
  “差不多全让你找到了。”秃顶小个子说道。“不过,还是找到了一些。我还发现了一些异样物质——当然,主要是灰尘。但那些粉末确实是指纹粉。除你的指纹外,两个书档上都没留下其他指纹,奎因先生。”
  警官看看“吉米”,又看看威弗,再看看埃勒里,脸上浮现出如梦初醒的神色。他伸手摸索着鼻烟盒,稍稍有些紧张。
  “指纹粉!”他惊问道。“是否可能是……”
  “不,你所想的我已经想到了,爸。”埃勒里严肃地说道。“我发现浆糊上的粉末时,警察还没进这屋子。实际上,我当时就猜到了它们是什么,但我当然希望能确定一下……不,如果你认为书档上的指纹粉是你手下人洒上去的,那你就想错了。这绝对不可能。”
  “你显然已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了?”警官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发尖了。他在地毯上来回走了几步。“我见识过形形色色戴着手套作案的罪犯。这已成为犯罪这一行公认的习惯了。这似乎是——也许是小说或报纸直传报道的结果。手套、粗帆布、干酪包布、毛毡——这些东西不是用来防止留下指纹,就是用来擦掉指纹可能留下的痕迹。但这个——干这事的应该是个——”
  “超级罪犯?”威弗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非常正确。一个超级罪犯!”老先生答道。“听着像是有些大惊小怪似的,对吧,埃尔?我也这么认为——连意大利人托尼和瑞德·麦克罗斯基这样的屠夫我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可惊诧的?这班人现在都在地下等着我呢。许多警察一听到超级罪犯这几个字便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嘴脸。但我知道确实有这种人——他们就像珍稀鸟类一样,很少见。”他挑战般地看着儿子。“埃勒里,这起案子的案犯不管是男是女,总之都不是普通的罪犯。他——或她——非常谨慎,他(她)也许是戴着手套作案的,但他(她)并不满足于此。他(她)在屋里洒上了警察的破案法宝——指纹粉,让自己的指纹都显现出来,然后再把它们擦掉!……我们所要对付的,是个非同寻常的家伙,一个惯犯,他可要比他那些普通愚蠢的同类们高明得多——我对此坚信不疑。”
  “超级罪犯……”埃勒里想了会儿,微微耸了耸肩。“看上去确实如此,是吧?……他在这间屋子里杀了人,事后开始清理一大堆烂摊子。他是否留下了指纹?也许留下。也许他要干的事特别麻烦,戴着手套根本干不了——这是个思路,嗯,老爸?”他微微一笑。
  “不过,你的最后一个推断根本讲不通。”警官咕哝道。“我不明白他可能干些什么戴着手套干不了的事。”
  “我对此有个小小的想法。”埃勒里说道。“不过,我们还是接着往下说吧。假设他至少在干一件重要的小事时没戴手套。他确定自己的指纹留在了书档上——那么,这书档肯定和他要干的事有关。好极了!那么,他是否只是仔细地擦干净玛瑙石表面,以为自己就能抹掉所有可能泄密的痕迹了呢?不是的!他取出了指纹粉,轻轻地把它们洒在玛瑙石表面,一次洒一个,只要看到螺旋形的印记,他就马上擦掉。这样,他就能确保不留下任何指纹。真聪明!当然了,未免有些煞费苦心——但记住,他是在赌自己的命,所以,他不会心存侥幸的。不……”埃勒里缓缓地说道,“他不会——心存侥幸的。”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吉米”抚摸他的光脑袋时发出些细微的簌簌声。
  “至少,”警官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不耐烦地说道。“到处找指纹是毫无意义的了。凶手这么聪明,他既然能完成烦琐的程序,那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留下任何指纹。因此——咱们暂时把这事搁一搁,还是接着分析人吧。吉米,把那些书档重新包上,一块带回局里去。最好还是派个弟兄送你回去——咱们还是小心为好。我的意思是,别把它们弄丢了。”
  “说得对,警官。”吉米熟练地将书档重新包好,放进包里。他乐呵呵地和众人道了声“再见”,便离开了。
  “喂,威弗先生。”警官说着,舒舒服服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坐会儿。在这次案件调查中,我们遇到了许多人。给我们讲讲他们的情况。坐下,埃勒里,你让我心烦!”
  埃勒里微笑着坐回到桌后,他似乎对这桌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情。威弗听天由命地在一张皮椅上坐下。
  “一切听您的吩咐,警官。”他看了眼埃勒里。埃勒里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那些书。
  “好吧,首先,”警官轻快地说道,“给我们讲讲你的老板。他是个非常古怪的家伙,对吧?或许是因为经常和邪恶作斗争的缘故?”
  “我觉得你对老板的评判有失偏颇。”威弗疲惫地说道。“他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好人。如果你能想象到亚瑟王的纯洁本质和绝对狭隘的世界观结合在一起是个什么效果,你可能就会对他有所了解。他并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但他也有些骨气,否则的话,他是不会从事反邪恶工作的。他本能地痛恨各种恶行,这大概是因为在他的家族中,从未发生过哪怕是一丁点的丑闻,而且也从未有人犯过罪吧。这件事之所以对他打击那么大,原因就在这儿。他可能已经预见到,各报刊将会争相报道这条好消息——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爱妻神秘遇害,等等。而且,我还认为,他深爱着弗兰奇夫人。我觉得她并不爱他……”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忠实地说道,“她虽然总那么冷漠,那么沉默寡言,但对他一直很好。当然,她比他年轻得多。”
  警官轻轻地咳了几声。埃勒里郁闷地看着威弗,但他的心思却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许是在书上,因为他的手指正悠闲地抚弄著书的封套。
  “告诉我,威弗先生,”警官说道。“你最近是否注意到弗兰奇先生的举止有些反常?或者更确切地说,近几个月中是否有什么事让他暗自烦恼?”
  威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警官,”他直视着警官的眼睛,终于开口了,“我知道许多关于弗兰奇先生及其家人、朋友的事,这是事实。但我不是个爱传播丑闻的人。你应该理解,我很为难。背信弃义并非是件易……”
  警官似乎很满意。“像个男子汉说的话,威弗先生。埃勒里,劝劝你的朋友。”
  埃勒里同情地看着威弗。“韦斯老兄,”他劝道,“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严惩那个杀人凶手。我不能向你保证什么——让一个正直的人泄露别人的家庭隐私,这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说的。因为,韦斯,”——他停了一下——“你不是和警察在一起,你身边的都是朋友。”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0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19、观点与报告

  奎因警官摆了个拿破仑式的造型站在屋中央,以一种复仇者的眼光,狠狠地盯着通往前厅的门。他一边小声发着牢骚,一边慢慢地左右晃动着脑袋,活像一只大猎狗。
  他示意克劳舍过来。保安主任此刻正在牌室门边给一位摄影师帮忙。
  “喂,克劳舍,有件事你肯定知道。”警官说着,吸了撮鼻烟。壮实的保安主任挠着下巴,等着警官的下文。“看到这扇门,我倒想起了一件事。弗兰奇到底是怎么想起要给寓所的大门安把弹簧锁的?在我看来,给一套偶尔一用的寓所配备这种保安措施,这也未免太过周全了些吧。”
  克劳舍不赞成地笑笑。“您就别为这事操心了,警官。那老家伙是个隐私狂,就这么回事。他痛恨被人打扰——这是事实。”
  “但也没必要在一座装有防盗保护器的大楼里装防盗锁吧!”
  “唉,”克劳舍说道,“这事不能细想,如果仔细琢磨起来,非把人逼疯了不可。说句实话,警官,”他压低了声音,“在某些方面,他一直就有点怪。我清楚地记得曾在一个早上收到老板的一份书面指示,要求为他特制一把锁。那份指示上签着他的名字,还写了许多废话。那时大约是两年前吧,他们正在改造寓所。于是,我就按照吩咐,找制锁专家做了大门上的那个小玩意儿。老板很喜欢它——他当时乐得像个爱尔兰警察似的。”
  “派人在门口看门又是怎么回事?”警官问道。“那把锁就足以将一切不速之客拒之门外了。”
  “嗯——”克劳舍踌躇了一下。“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隐私狂,他甚至不愿听到敲门声。估计这就是他隔三差五要我派人来站岗的原因。他还总让弟兄们在楼道里呆着——他们全都痛恨这份差事,连到前厅坐会儿都不行。”
  警官盯着他的制式皮鞋看了会儿,然后示意威弗过来。
  “到这儿来,我的孩子。”威弗疲惫地穿过地毯。“弗兰奇到底为什么如此热衷于隐私?从克劳舍所介绍的情况看,这地方大部分时候都像座要塞。除家人外,他到底还让谁进来?”
  “这只不过是老板的一个癖好,警官。”威弗说道。“别对这事太认真了,他这人挺怪的。没多少人进过这套寓所。除我本人,他的家人及董事们,店里几乎没人能来这儿。哦,这个月,拉瓦利先生也常来。不,我没说对,商店经理麦克肯兹先生偶尔也被叫来听取老板的直接指示——实际上,他上周刚来过。但除麦克肯兹外,在店里其他员工眼中,这地方完全是个谜。”
  “给他们讲讲,威弗先生。”克劳舍打趣道。
  “确实是这样,警官。”威弗接着说道。“在过去的几年里,连克劳舍都没来过。”
  “我最后一次来这儿,“还是在两年前,那时他们正重新装修屋子。”他突然回忆起了某个隐痛,不禁涨红了脸。“哪有这么对待保安主任的!”
  “你真该去当一名城市警察,克劳舍,”警官冷冷地说道。“闭上嘴,有份这么轻松的工作你就知足吧!”
  “我该解释一下,”威弗补充道,“这个禁忌多少只限用于公司雇员。其实许多人来这儿,但绝大多数来访者都必须预约。他们都是为反邪恶联盟的事来的,大部分是牧师,也有一些政客,但不多。”
  “这是事实。”克劳舍插嘴说道。
  “好吧!”警官锐利的目光射向他面前的这两个人。“这位卡莫迪女孩的情况看来很不妙,呃?你们是怎么看的?”
  威弗面有苦色,半转过身去。
  “喔,我不知道,警官。”克劳舍极其自负地答道。“对于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
  “呃?你个人认为?”警官似乎有些吃惊,他忍着笑,问道。“你个人认为怎样,克劳舍?没准还有些价值——这很难说。”
  埃勒里刚才一直心不在焉地坐在桌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他们的谈话。这时,他将小册子塞进口袋里,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验尸?”他笑着问道。“我好像听说,克劳舍,你要发表对这个案子的个人看法?”
  克劳舍尴尬了片刻,在地上来回蹭着脚。但紧接着,他便挺直了肥厚的双肩,滔滔不绝地讲开了,毫不掩饰地享受着演讲的快乐。
  “我认为,”他开始了——
  “呵!”警官感叹道。
  “我认为,”克劳舍不知害臊地重复了一句。“卡莫迪小姐是个受害者。是的,先生,她是被人栽赃陷害的。”
  “不!”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
  “接着说。”警官颇有些好奇。
  “这再明显不过了,长了眼的人都能看出来,对不起,警官。谁听说过一个女孩杀死自己的妈?这太不正常了。”
  “但那些牌,克劳舍——那双鞋和那顶帽子。”警官彬彬有礼地提醒道。
  “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警官。”克劳舍显得信心百倍。“见鬼去吧!以为弄一双鞋和一顶帽子搁在那儿就能骗得了人!不,先生,别告诉我是卡莫迪小姐干的。我现在不相信,将来也不会相信的。我是凭常识这么说的,这是实话。女孩杀死自己的妈!不可能,先生!”
  “嗯,多少有些道理。”警官故作庄重地说道。“你在分析这个案子时,是怎么看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的,克劳舍?你觉得她和这案子有关吗?”
  “谁?那个小丫头?”克劳舍不屑地嗤了一声,解释道。“这又是栽赃陷害,要不就是她不小心落在这儿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是有人栽赃。这是事实!”
  “那么,按照福尔摩斯的说法,”埃勒里插嘴说道。“你该说,这是个什么样的案子来着?”
  “我根本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先生。”克劳舍振振有词。“但这案子看起来确实像是一起谋杀绑架案。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谋杀绑架?”埃勒里笑道。“这个想法不错。你刚才说得很好,克劳舍。”
  保安主任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一直缄默不语的威弗长嘘了口气。这时,大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谈话终止了。
  门口站岗的警察打开门,外面走进了一个干瘪的小个男子。他头上光秃秃的,手里拎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
  “下午好,吉米!”警官欢快地打着招呼。“是给我们带东西来了吗?”
  “当然,警官,”小老头的声音短促刺耳。“我是以最快速度赶来的。——你好,奎因先生。”
  “见到你真高兴,吉米,”埃勒里一脸的殷切期望。恰在这时,一群摄影师和指纹鉴定员拥进了书房。他们都已穿戴整齐,工具也已收拾妥当。“吉米”又和这群人—一打过招呼。
  “这儿的活都干完了,警官,”一位摄影师报告道。“还有指示吗?”
  “目前还没有。”老奎因转向指纹调查员。“你们找到什么了吗?”
  “发现了许多指纹。”有人报告道。“但几乎都集中在这间屋里。牌室里一个都没找到,卧室里只找到弗兰奇先生的几个指纹。给你。”
  “从这屋的指纹里找到什么了吗?”
  “这很难说。如果整个上午董事们都呆在这屋里,那他们都有理由留下指纹。我们得找这些人核对指纹才能最后证实。没事了吧,警官?”
  “去吧。不过,对这事可得上点心,孩子们。”他挥挥手,示意众人可以走了。“再见,克劳舍。再见。”
  “太好了。”克劳舍喜滋滋地跟在警察后面一块出去了。
  屋内只剩下警官、威弗、埃勒里和那个叫“吉米”的人。四人站在屋子中央。奎因警官手下的几名侦探在前厅里闲逛着,小声聊着天。警官小心翼翼地关上通往前厅的门,又匆匆赶了回来,一边走还一边急促地搓着双手。
  “威弗先生……”他说道。
  “没关系,爸。”埃勒里温和地劝道。“没必要对威弗保密。吉米,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赶紧说,说得生动些,不过,首先要快。说吧,詹姆士!”
  “好吧。”“吉米”犹疑地搔了搔他的光脑袋。“你们想知道些什么?”他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件用柔软的棉纸精心包裹着的物品。他小心地打开包裹,一个玛瑙书档露了出来。他又打开另一个包裹,将两个书档并排放在弗兰奇办公桌的玻璃桌面上。
  “书档,呃?”老奎因嘀咕道。他好奇地俯下身去,仔细查看着毛毡与石块相接处隐约可见的浆糊痕迹。
  “看玛瑙石。”埃勒里提示道。“吉米,我给你送去的那些装在玻璃纸袋里的白色粉末是什么东西?”
  “普通的指纹粉。”“吉米”即刻答道。“是白色的那种。至于说它是怎么到那儿的,没准你能做出解释。我可不能,奎因先生。”
  “现在还不能。”埃勒里笑道。“指纹粉,呃?你后来在浆糊里又找到些了吗?”
  “差不多全让你找到了。”秃顶小个子说道。“不过,还是找到了一些。我还发现了一些异样物质——当然,主要是灰尘。但那些粉末确实是指纹粉。除你的指纹外,两个书档上都没留下其他指纹,奎因先生。”
  警官看看“吉米”,又看看威弗,再看看埃勒里,脸上浮现出如梦初醒的神色。他伸手摸索着鼻烟盒,稍稍有些紧张。
  “指纹粉!”他惊问道。“是否可能是……”
  “不,你所想的我已经想到了,爸。”埃勒里严肃地说道。“我发现浆糊上的粉末时,警察还没进这屋子。实际上,我当时就猜到了它们是什么,但我当然希望能确定一下……不,如果你认为书档上的指纹粉是你手下人洒上去的,那你就想错了。这绝对不可能。”
  “你显然已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了?”警官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发尖了。他在地毯上来回走了几步。“我见识过形形色色戴着手套作案的罪犯。这已成为犯罪这一行公认的习惯了。这似乎是——也许是小说或报纸直传报道的结果。手套、粗帆布、干酪包布、毛毡——这些东西不是用来防止留下指纹,就是用来擦掉指纹可能留下的痕迹。但这个——干这事的应该是个——”
  “超级罪犯?”威弗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非常正确。一个超级罪犯!”老先生答道。“听着像是有些大惊小怪似的,对吧,埃尔?我也这么认为——连意大利人托尼和瑞德·麦克罗斯基这样的屠夫我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可惊诧的?这班人现在都在地下等着我呢。许多警察一听到超级罪犯这几个字便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嘴脸。但我知道确实有这种人——他们就像珍稀鸟类一样,很少见。”他挑战般地看着儿子。“埃勒里,这起案子的案犯不管是男是女,总之都不是普通的罪犯。他——或她——非常谨慎,他(她)也许是戴着手套作案的,但他(她)并不满足于此。他(她)在屋里洒上了警察的破案法宝——指纹粉,让自己的指纹都显现出来,然后再把它们擦掉!……我们所要对付的,是个非同寻常的家伙,一个惯犯,他可要比他那些普通愚蠢的同类们高明得多——我对此坚信不疑。”
  “超级罪犯……”埃勒里想了会儿,微微耸了耸肩。“看上去确实如此,是吧?……他在这间屋子里杀了人,事后开始清理一大堆烂摊子。他是否留下了指纹?也许留下。也许他要干的事特别麻烦,戴着手套根本干不了——这是个思路,嗯,老爸?”他微微一笑。
  “不过,你的最后一个推断根本讲不通。”警官咕哝道。“我不明白他可能干些什么戴着手套干不了的事。”
  “我对此有个小小的想法。”埃勒里说道。“不过,我们还是接着往下说吧。假设他至少在干一件重要的小事时没戴手套。他确定自己的指纹留在了书档上——那么,这书档肯定和他要干的事有关。好极了!那么,他是否只是仔细地擦干净玛瑙石表面,以为自己就能抹掉所有可能泄密的痕迹了呢?不是的!他取出了指纹粉,轻轻地把它们洒在玛瑙石表面,一次洒一个,只要看到螺旋形的印记,他就马上擦掉。这样,他就能确保不留下任何指纹。真聪明!当然了,未免有些煞费苦心——但记住,他是在赌自己的命,所以,他不会心存侥幸的。不……”埃勒里缓缓地说道,“他不会——心存侥幸的。”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吉米”抚摸他的光脑袋时发出些细微的簌簌声。
  “至少,”警官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不耐烦地说道。“到处找指纹是毫无意义的了。凶手这么聪明,他既然能完成烦琐的程序,那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留下任何指纹。因此——咱们暂时把这事搁一搁,还是接着分析人吧。吉米,把那些书档重新包上,一块带回局里去。最好还是派个弟兄送你回去——咱们还是小心为好。我的意思是,别把它们弄丢了。”
  “说得对,警官。”吉米熟练地将书档重新包好,放进包里。他乐呵呵地和众人道了声“再见”,便离开了。
  “喂,威弗先生。”警官说着,舒舒服服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坐会儿。在这次案件调查中,我们遇到了许多人。给我们讲讲他们的情况。坐下,埃勒里,你让我心烦!”
  埃勒里微笑着坐回到桌后,他似乎对这桌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情。威弗听天由命地在一张皮椅上坐下。
  “一切听您的吩咐,警官。”他看了眼埃勒里。埃勒里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那些书。
  “好吧,首先,”警官轻快地说道,“给我们讲讲你的老板。他是个非常古怪的家伙,对吧?或许是因为经常和邪恶作斗争的缘故?”
  “我觉得你对老板的评判有失偏颇。”威弗疲惫地说道。“他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好人。如果你能想象到亚瑟王的纯洁本质和绝对狭隘的世界观结合在一起是个什么效果,你可能就会对他有所了解。他并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但他也有些骨气,否则的话,他是不会从事反邪恶工作的。他本能地痛恨各种恶行,这大概是因为在他的家族中,从未发生过哪怕是一丁点的丑闻,而且也从未有人犯过罪吧。这件事之所以对他打击那么大,原因就在这儿。他可能已经预见到,各报刊将会争相报道这条好消息——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爱妻神秘遇害,等等。而且,我还认为,他深爱着弗兰奇夫人。我觉得她并不爱他……”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忠实地说道,“她虽然总那么冷漠,那么沉默寡言,但对他一直很好。当然,她比他年轻得多。”
  警官轻轻地咳了几声。埃勒里郁闷地看着威弗,但他的心思却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许是在书上,因为他的手指正悠闲地抚弄著书的封套。
  “告诉我,威弗先生,”警官说道。“你最近是否注意到弗兰奇先生的举止有些反常?或者更确切地说,近几个月中是否有什么事让他暗自烦恼?”
  威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警官,”他直视着警官的眼睛,终于开口了,“我知道许多关于弗兰奇先生及其家人、朋友的事,这是事实。但我不是个爱传播丑闻的人。你应该理解,我很为难。背信弃义并非是件易……”
  警官似乎很满意。“像个男子汉说的话,威弗先生。埃勒里,劝劝你的朋友。”
  埃勒里同情地看着威弗。“韦斯老兄,”他劝道,“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严惩那个杀人凶手。我不能向你保证什么——让一个正直的人泄露别人的家庭隐私,这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说的。因为,韦斯,”——他停了一下——“你不是和警察在一起,你身边的都是朋友。”
  “那我只能说了。”威弗绝望地说道,“但愿不会惹出麻烦。——你刚才是问老板最近的举止是否有些反常吧,警官?你说对了。弗兰奇先生一直暗自烦恼、心烦意乱。因为……”
  “因为……”
  “因为,”威弗无精打来地说道,“几个月前,弗兰奇夫人不幸和——科尼利厄斯·佐恩建立了友谊。”
  “佐恩,呃?两人有了私情,威弗?”老奎因循循善诱道。
  “恐怕是吧。”威弗不自然地答道。“不知道她看上了他哪一点——我怎么也变得爱搬弄是非了!但他们确实频频会面,也太勤了点,以至于连老板这样一个最不善于猜忌的人都开始注意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
  “没找到什么真凭实据吧?”
  “应该没出什么大错,警官。当然,弗兰奇先生从未和他夫人谈起过这事。他绝不愿意伤害她的感情。但我知道,这事对他的伤害很深,因为有一次,他在我面前说漏了嘴,把自己的心思全都泄露了。他肯定非常希望事情能得到圆满解决。”
  “在橱窗里时,我就觉得佐恩对弗兰奇很冷淡。”警官若有所思地说。
  “那还用说。佐恩毫不掩饰地对弗兰奇夫人的感情。她是个颇具魅力的女人,警官。而佐恩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当他开始和老板的夫人调情时,他和老板之间这一辈子的交情也就完了。我觉得老板就是在为这件事烦恼。”
  “佐恩结婚了吗?”埃勒里突然问道。
  “当然结了,埃尔。”威弗答道,看了眼他的朋友。“索菲亚·佐恩也是个怪女人。她大概对弗兰奇夫人深恶痛绝——在她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丁点儿女人的同情心。那女人简直就是个讨厌鬼。”
  “她爱佐恩吗?”
  “这很难说。她有一种不正常的占有欲,这可能就是她如此善妒的原因。她抓住一切机会炫耀她的这种占有欲,所以经常令我们大家非常难堪。”
  “我估计,”警官冷笑道,“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吧?这种事情总是这样。”
  “简直就是人人皆知,”威弗抱怨道。“这整件事就像一出闹剧。上帝啊!看到弗兰奇夫人把老板折磨成那样,有好几次我都想亲手掐死她!”
  “喔,这话可千万别让警督听见,威弗,”警官笑道。“弗兰奇和家人的感情如何?”
  “他当然深爱弗兰奇夫人——到了他那把年纪,在一些小事上还能那么周到,真是不容易。”成弗叹道。“至于玛丽安,”——他的双眼顿时闪闪发光——“她一直就是他的掌上明珠。父女之间的感情非常深……连我都有些妒忌了。”
  他小声补充了一句。
  “我已经猜到是这么回事了,你们这两个孩子打起招呼来总那么冷淡。”警官不咸不淡地说道。威弗孩子般地红了脸。“那么,伯尼斯呢?”
  “伯尼斯和弗兰奇先生?”威弗叹了口气。“在这种情形下,你希望他们的关系能怎样。无论如何,老板办事还是公道的。在这方面,他几乎都有些倒向伯尼斯一边了。当然,伯尼斯并不是他的女儿——他不可能像疼爱玛丽安那样疼爱伯尼斯。但他对两人一视同仁,他给予她们同样的关心,同样多的零用钱和衣服——在他眼中,两人的地位没有丝毫的差别。但是——唉,一位是他的亲生女儿,另一位只是他的继女。”
  “这简直就是句精辟的格言。”埃勒里轻轻一笑。“跟我们说说,韦斯——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的关系如何?他的话你都听到了——是实话吧?”
  “他说的确实是实情。”威弗即刻接道。“他是个不可思议的人,就像鱼一样,是种冷血动物。他只对伯尼斯有感情。我估计他甚至舍得为她倾家荡产。但自打他和弗兰奇夫人离婚后,他对待弗兰奇夫人的态度确实就像她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交应酬似的。”
  “顺便问一句,他们为什么离婚?”警官问道。
  “卡莫迪在外面寻花问柳。”威弗说道——“我的天!我简直和长舌的洗衣妇没什么区别了!——卡莫迪也太不小心了。他和歌舞团的一位女士在旅馆开房,结果被人当场抓住。尽管这事没声张出去,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那时的弗兰奇夫人还是个道德卫士,她立刻上诉法庭,要求离婚。她打赢了官司,还得到了伯尼斯的监护权。”
  “她可不能算是道德卫士,韦斯。”埃勒里说道。“反正从她和佐恩这件事上看不出来。倒不如说是——她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而且觉得这世上条件好的人多得是,何必死守着一个不忠实的丈夫……”
  “这种修辞方式可真够复杂的,”威弗笑道。“但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对弗兰奇夫人的性格开始有所了解了。”埃勒里低声自语道。“那个叫马奇本克思的家伙——应该是她的哥哥吧?”
  “他们之间也就剩下这层关系了。”威弗冷冷地说道。“两人像仇人似的。我估计马奇本克思对她的事了如指掌。不过,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管怎样,两人关系一直不好。老板也颇有些为难,因为马奇本克思任董事已有多年了。”
  “他酗酒,这一眼就能看出来。”警官说道。“马奇本克思和弗兰奇的关系怎样?”
  “他们平常不大交往。”威弗说道。“两人在生意上似乎还合作得不错。但这都得归功于老板的理智。”
  “目前,这案子中只剩下一位让我感兴趣的人了。”警官说道。“就是那位时髦的特拉斯克先生,那位没落公子似的董事。除生意上的接触外,他和弗兰奇家族还有其他交往吗?”
  “他和弗兰奇家的交往可远不止是生意上的。”威弗答道。“既然我已经在搬弄是非了,那就干脆搬弄到底算了。不过,我讲完后,你们可得给我找把硬毛刷来!——A.麦尔维尔·特拉斯克先生的董事职位完全是因袭来的。他父亲是董事会的元老,老特拉斯克临终时留下遗愿,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位置。为了让他进董事会,董事们费尽了周折但最终还是把他拉了进来。至今为止,他一直都只是个摆设。尽管他不学无术,但要说到精明,那他可真精明到了家。因为特拉斯克先生追求伯尼斯已有一年多了——实际上,是从他进董事会后就开始了。”
  “有意思。”埃勒里低声咕哝了一句。“他是出于什么目的,韦斯——看中了弗兰奇家的财产?”
  “一点都不错。老特拉斯克在股市上赔了很多钱,小特拉斯克负债累累,据说,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我估计他把赌注全压在一场幸运的婚姻上了。伯尼斯就是他的目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追求她:他向她大献殷勤,带她出去,还讨好她母亲。他骗取了伯尼斯的好感——可怜的孩子,几乎就没人追求她——两人甚至定了婚。虽然没有正式的协议,但双方都已达成了默契。”
  “就没人表示反对?”警官问道。
  “很多人都不赞成,”威弗冷冷地答道。“主要是老板。他觉得自己有义务保护继女不受特拉斯克这种人的伤害。特拉斯克可是个浪荡透顶的无赖。可怜的女孩如果跟了他,那可有的是苦头吃。”
  “韦斯,他凭什么就那么肯定她准能带来钱?”埃勒里突然问道。
  “嗯,”——威弗犹豫了一下——“你应该知道,埃尔,弗兰奇夫人自己有一大笔钱。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她死后……”
  “这笔钱将归伯尼斯所有。”警官接着说道。
  “有意思。”埃勒里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突然想到,从今天早上起,我就没吃过东西。咱们出去吃块三明治,喝杯咖啡吧。还有别的事吗,老爸?”
  “没事了。”老先生又有些闷闷不乐。“咱们锁门走人吧。哈格斯托姆!赫塞!把那些烟蒂和牌搁我进的包里——还有那双鞋和帽子……”
  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五本书,递给哈格斯托姆。
  “把这些也装上,哈格斯托姆,”他说道。“这些东西你带回局里去吗,老爸?”
  “当然了!”
  “哈格斯托姆,我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拿着这些书比较好。”哈格斯托姆从装具箱里取出一张牛皮纸,仔细地把书包好,递给埃勒里。威弗从卧室的衣橱里取出衣帽,穿戴整齐。几名侦探走在前头,警官、埃勒里和威弗跟在后面,一行人出了寓所。
  埃勒里是最后出来的。他站在楼道里,手握着门钮,目光缓缓地从寓所内移到了手中的牛皮纸包上。
  他轻声自语道:“第一课就到此结束了。”他的手从门钮上落下来,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两分钟后,楼道里只剩下一位孤零零的警察了。也不知他从哪儿找了把毫不起眼的椅子来,只见他坐在那儿,背靠着门,正看着份小报。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1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第三部

  无论如何,追捕人犯都是世上最激动人心的职业。其激动人心的程度……和追捕者的性情成绝对正比。追捕者必须细致入微地观察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种种迹象,精确地对它们加以比较,然后再调动他那与生俱来的想象力,毫厘不爽地将所有的现象结合在一起,对案情作出推测。只有这样,追捕者才能获得最大的成就感……
  除非所有超世俗的艺术都消失不见,否则的话,敏锐、耐心和激情——这些很少能结合到一起的品质总能造就出犯罪调查这一行当的天才,就像它们造就了其他行业的天才一样。
            ——摘自老詹姆斯.瑞迪克斯:《黑社会》

20、香烟

  塞洛斯.弗兰奇的大宅坐落在哈德逊河下游的河滨大道边上,正对着哈德逊河。这是栋老房子,看上去显得有些灰蒙蒙的。房子离大道还有段距离,院落四周绕着精心修剪的灌木丛,最外面护着一圈低低的铁栅栏。
  奎因警官、埃勒里.奎因和韦斯特利.威弗走进客厅时,维利警官已经到了,他正和另一位侦探谈得起劲。看到有人进来,那位侦探立即转身离去。维利转向上司,脸上的神情显得烦躁不安。
  “我们找到了线索,警官。”他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几乎没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昨晚拉过弗兰奇夫人的那辆出租车。这是耶罗出租公司的一辆车,经常在这附近载客。我们找到了司机,他还清楚地记得昨夜的搭车人。”
  “我估计……”警官愁容满面地说道。
  维利耸耸肩。“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昨晚11点20左右,她从家门口上了他的车。她说要去第五大街,他就往第五大街的方向开。刚到三十九街,她就让他停车。她下车后,付了钱。收完钱,他就开车走了。他确实看到她穿过大街向百货商店走去。就这些。”
  “这确实算不了什么。”埃勒里低声咕噜道。“他在途中停过车吗?——一路上,她和什么人见过面吗?”
  “这我也问过了。她什么都没干,奎因先生。车到三十九街前,她什么话都没说。当然,他倒是提到路上很挤,不得不几次停车。很可能有人在停车期间进了车,然后又出去了。但司机说绝对不可能,他没发现任何不对头的事。”
  “如果他很警觉的话,他自然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的。”警官说着,叹了口气。
  一位女佣来替他们拿帽子和大衣,玛丽安·弗兰奇紧接着走了出来。她握了握威弗的手,向奎因父子淡淡一笑,便站在那儿等候他们的发落。
  “不,弗兰奇小姐,现在还不到麻烦您的时候。”警官说道。“弗兰奇先生怎么样了?”
  “好多了。”她不好意思地道着歉。“我在寓所时的表现确实令人讨厌,奎因警官。我知道您会原谅我的——看到爸爸晕过去,我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没什么需要原谅的,玛丽安。”威弗打抱不平道。“我想警官也是这个意思,他当时并不知道你父亲的情况竟然那么糟。”
  “好了,好了,威弗先生。”警官和蔼地说道。“弗兰奇小姐,您认为弗兰奇先生半小时后能见我们吗?”
  “嗯……如果医生同意的话,警官,当然可以。噢,我的天!怎么都站着?大家请坐下吧。这些乱糟糟的事搅得我心烦意乱……”她的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众人纷纷就座。“您知道,警官,”玛丽安接着说道。“有位护士正陪着爸爸,医生也还没走。另外还有一位老朋友,格雷先生。我去问问,好吗?”
  “去吧,亲爱的孩子。你能否请霍坦丝·安德希尔小姐来一下?”
  玛丽安刚出屋,威弗便找了个借口,急匆匆地追了出去。不一会儿,大厅里便传来了她的惊呼声:“哦,韦斯特利!”一切突然都静了下来,接着,又传来一阵令人生疑的轻柔声响,最后传来的是渐渐远去的脚步声。
  “我认为,”埃勒里一本正经地说道,“那是威弗向维纳斯女神献上的芬芳之吻……真不明白老塞洛斯为什么不愿意接受韦斯特利,大概是嫌他既没钱又没地位吧。”
  “是吗?”警官问道。
  “我猜是这样的。”
  “嗯,这都不关咱们的事。”警官灵巧地吸着鼻烟。“托马斯,”他说道,“伯尼斯·卡莫迪的下落你打听得怎么样了?有线索吗?”
  维利的脸比平时拉得更长了。“只找到一个线索,但根本无济于事。昨天下午,一位日间巡逻人员看到这位叫卡莫迪的女孩离开了家。他是位受雇于私人的专职警官,专门负责在这附近巡逻。他平时见过这女孩。昨天下午,他见她沿着河滨大道,急匆匆地向七十二街赶去。她显然不是在等人,而是要去某个地方,因为她看上去像是在赶时间。他没有过多地关注她,只不过是随便看了她几眼,所以没法说清楚她在河滨大道上走了多远,也不能判断她是否拐到另一条街上去了。”
  “糟透了。”警官看上去心事重重。“那个女孩很重要,托马斯。”他叹了口气。“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多派些人去打探她的下落。我们必须找到她。她的相貌特征、身上穿的衣服等等,你应该都清楚吧?”
  维利点点头。“清楚,我们已经派了四个人去找她。任何的蛛丝马迹,警官,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伴随着重重的脚步声,霍坦丝·安德希尔走了进来。
  埃勒里站起身来介绍道:“爸,这位是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安德希尔小姐。这位是奎因警官。警官有几个问题要问您。”
  “我就是来回答问题的。”管家答道。
  “嗯,”警官盯着她,说道。“我儿子告诉我,安德希尔小姐,昨天下午,伯尼斯·卡莫迪小姐瞒着她母亲离开了家——实际上,是趁她不注意,偷偷溜出去的。是这样的吗?”
  “是的。”管家回答得非常干脆。她一边说,一边恶狠狠地瞥了眼笑容满面的埃勒里。“不过,我倒不明白,这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您当然不明白。”老先生说道。“这是卡莫迪小姐躲开她母亲的惯用伎俩吗?”
  “我根本不知道您想说什么,警官先生,”管家冷冷地答道,“但如果您是想暗示那女孩……好吧!是的,她一个月要溜出去好几次,招呼也不打就偷偷出去,通常都是三个小时后才回来,每次回来后,弗兰奇夫人都要冲她发通火。”
  “您大概并不知道,”埃勒里慢悠悠地问道,“每次她都去了什么地方?或者她回来时,弗兰奇夫人都说了些什么?”
  霍坦丝·安德希尔咬牙切齿般地说道:“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她母亲也不清楚。这就是弗兰奇夫人发火的原因。伯尼斯从来不告诉她母亲。她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任凭她母亲大发雷霆……当然,上星期是个例外,当时两人确实吵了一架。”
  “噢,一周前发生了特殊事件,呢?”埃勒里问道。“弗兰奇夫人那时大概已经知道了一切?”
  管家冷峻的脸上掠过一丝诧异。“是的,我觉得她知道了。”她的声音更加冷静了。她突然对埃勒里产生了兴趣,“但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估计她查出了伯尼斯去了什么地方,所以两人为此吵了一架。”
  “这事发生在什么时候,安德希尔小姐?”警官问道。
  “上个星期一。”
  埃勒里轻轻地吹了声口哨。他和警官交换了一个眼色。
  警官往前倾了倾身。“告诉我,安德希尔小姐——卡莫迪小姐偷偷溜出去的那些日子——日期是否相同?或者是各有不同?”
  霍坦丝·安德希尔看看警官,又看看埃勒里,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她低头想了想,又抬起头来。“我想起来了。”她慢吞吞地说道。“并不总在周一。我记得有一次是周二,接着是周三、周四……她确实是每周出去一次,而且日子都是连着的!但这能说明什么呢?”
  “这其中意义深远,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皱着眉头答道,“远非你我所能猜透……从早上到现在,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的卧室有人动过吗?”
  “没人动过。我听说店里出事后,就把卧室门锁上了。我不知道,但是……”
  “但是,这可能很重要,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替她把话说完了。“您真聪明……请领我们上楼看看好吗?”
  管家无言地站起身来,走进大厅,登上了宽宽的中央楼梯,三个男人跟在后面。她在二楼停了下来,从黑绸围裙里掏出串钥匙,打开了一扇门。
  “这是伯尼斯的屋子。”她说着,站到了一边。
  他们走进了一间以绿色和象牙色为主色调的大卧室,屋里摆放着豪华的仿古家具,一张宽大的华盖床格外引人注目。尽管屋里摆着镜子和各种颇具异域风情的家具,而且室内的颜色也很鲜亮,但不知为什么,仍让人觉得压抑。整间屋子透着股寒气。阳光透过三面大玻璃窗洒入屋中,非但没给整间屋子带来暖意,反而更突出了它的毫无生气。
  埃勒里进门时并未在意这屋子的怪异。他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到了床边的一张大桌子上。这是张刻有俗丽图案的桌子,桌面上摆了只烟灰缸,堆了满满一缸的烟头。他快步穿过屋子,拿起烟灰缸看了看,又把它搁回桌上,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安德希尔小姐,早上您锁门时,这个满是烟头的烟灰缸就在这儿吗?”他突然问道。
  “是的,我没碰任何东西。”
  “这么说,从星期天起,这屋子就没打扫过喽?”
  管家脸上泛起一片红晕。“星期一早上伯尼斯起床后,佣人们来收拾过。”她气冲冲地吼道。“我可不愿意有人诋毁我的家,奎因先生!我……”
  “为什么不在周一下午打扫呢?”埃勒里笑着打断了她的怒吼。
  “因为女佣刚收拾好床,伯尼斯就把她赶出去了。这就是原因!”管家气呼呼地解释道,“那孩子根本没来得及清理烟灰缸。希望这答案令你满意!”
  “确实满意。”埃勒里低声自语道。“爸——维利——来一下。”
  埃勒里无言地指了指烟蒂。烟灰缸里至少堆了30个烟头。所有的烟一律都是一种土耳其产的淡味烟,而且都只抽了三分之一就被掐灭了。警官捡起一个烟蒂,仔细看了看香烟嘴边的镀金小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问道。“它们和寓所牌桌上的烟是同一个牌子。不过,这女孩肯定是神经高度紧张。”
  “但你看这长度,爸,长度。”埃勒里轻声说道。“不过,没关系……安德希尔小姐,卡莫迪小姐一直就抽‘公爵夫人’这个牌子吗?”
  “是的,先生。”管家不情愿地答道。“她抽得也太凶了,对身体没什么好处。她从一个希腊人那儿买这种烟,他的名字很怪——大概是叫桑索斯吧——他专门为上层社会的年轻女士们特制香烟。这些烟都是有香味的!”
  “我估计,应该是长期订货吧?”
  “您估计得非常正确。烟抽完后,伯尼斯只需重复订购就行了。她一次总是订上一箱,共有500支……伯尼斯就是这样,但你们不能因此就对这可怜的孩子有看法,因为许多年轻女士都有这个坏习惯——但她确实抽得太多了,这不仅不得体,而且也不利于健康。她母亲从不抽烟,玛丽安和弗兰奇先生也不抽。”
  “是的,是的,这些我们都知道,安德希尔小姐,谢谢您。”埃勒里从他那精巧的袖珍工具箱里取出一个玻璃纸袋,不慌不忙地将烟灰缸里的脏东西全倒了过去。他将袋子递给了维利。
  “你最好将这东西带回局里,把它和这案子的其他存档纪念品搁在一起。”他轻快地说道。“结案时,它会派上用场的……安德希尔小姐,请允许我们再占用一点您宝贵的时间……”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2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1、钥匙风波

  埃勒里迅速地打量了一下这间奢华的屋子,然后大步向墙上的一扇大门走去。他打开门,低低地发出了一声满意的惊叹。这是个衣橱,里面摆满了女性服饰——各种各样的长裙、外套、鞋子和帽子。
  他再次转向安德希尔,她正忐忑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漫不经心地在垂挂着的长裙中翻了翻,安德希尔抿紧了双唇。
  “安德希尔小姐,我记得您说过,几个月前,卡莫迪小姐曾去过寓所,后来便再没去过?”
  她生硬地点点头。
  “您还记得她最后一次去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吗?”
  “噢,奎因先生,”她冷冷地说道,“您太抬举我了,我可没那么好的记性。我怎么可能记得住呢?”
  埃勒里笑了。“好吧。卡莫迪小姐的那把寓所钥匙呢?”
  “噢!”管家着实吃了一惊。“这可真是件怪事,奎因先生——我是说你竟然问这个问题。因为就在昨天早上,伯尼斯还告诉过我,说她的那把钥匙丢了,让我借其他人的钥匙给她重配一把。”
  “丢了,呃?”埃勒里似乎有些失望。“您能肯定吗,安德希尔小姐?”
  “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嘛。”
  “那么,我们不妨再找找吧。”埃勒里兴致勃勃地说道。“喂,维利,帮我拿着这些衣服。您没意见吧,爸?”顷刻之间,他和维利便将衣柜搜了个底朝天。警官站在一边偷乐,管家一脸的义愤填膺。
  “你们知道……”埃勒里一边敏捷地搜着外套和长裙,一边紧咬着牙说道,“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会丢东西,只不过是他们自以为东西丢了……就说这事吧,卡莫迪小姐可能只在几个显而易见的地方找了找,找不到也就算了……她没可能没找对地方……呵,维利,太棒了!”
  高个警官右手举着件厚厚的毛外套,一把镶金片的钥匙在他的左手上闪闪发光。
  “在衣服里面的一个口袋里找到的,奎因先生。从毛外套看,卡莫迪小姐最后一次用钥匙时,天气肯定很冷。”
  “观察仔细,判断正确。”埃勒里说着,接过钥匙。他从口袋里掏出威弗的那把,将两把钥匙做了个比较。两把钥匙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把钥匙的金片上刻的字母是B.C。
  “你收集所有的钥匙干什么,埃尔?”管官问道。“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用。”
  “你的惰性也太高了,”埃勒里故作严肃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收集所有的钥匙?不过,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在收集钥匙,而且还得尽快把它们收集齐。原因嘛,用克劳舍的话说,就是长了眼的人都能看见……我暂时还不想让任何人进那套寓所,就这么简单。”
  他将两把钥匙塞进口袋里,转身对着面目可增的管家。
  “您是否按卡莫迪小姐的吩咐,重配了这把‘丢失’的钥匙?”他不客气地问道。
  管家不屑地嗤了一声。“我没那么做。”她答道。“因为伯尼斯说她丢钥匙时,我搞不清楚她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而且昨天下午的一件事让我更加拿不定主意,所以我想还是等她回来,问问她再说。”
  “发生了什么事,安德希尔小姐?”警官摆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不慌不忙地问道。
  “说实话,这事有些怪。”她苦有所思地答道。她的目光突然一闪,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有了人情味。“我真的希望能帮忙,”她轻声说道。“我越来越觉得这件事会对你们有所帮助的……”
  “您简直让我们受宠若惊,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面不改色地低声咕哝了一句。“请接着说。”
  “昨天下午,大概4点左右——不,我想肯定是快3点30的时候——我接到了伯尼斯的电话。你们知道——这事发生在她偷偷溜出去之后。”
  三位男士顿时集中了注意力。维利含糊其辞地低声咒骂了一句什么,警官严厉的一瞥令他闭上了嘴。埃勒里往前倾了倾身。
  “然后呢,安德希尔小姐?”他催促道。
  “这事真让人摸不着头脑。”管家继续说道。“午饭前,伯尼斯还顺口跟我提起丢钥匙的事。但她下午打电话时,一张口就说她要用那把寓所钥匙,而且马上就派人来取。”
  “她是不是以为你已经替她配好了钥匙?”警官嘀咕道。
  “不可能,警官。”管家做了番透彻的分析。“听起来她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实际上,她好像已经把丢钥匙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所以我立刻就提醒她说,早上她还告诉我钥匙丢了,让我再给她配一把。她听完后似乎很懊恼。她说‘噢,是的,霍坦丝!我可真蠢,竟然把这事给忘了’。接着她就开始说别的事,但刚开口,却又突然不说了,然后她又说‘没关系,霍坦丝,并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我本想今晚去寓所的。’于是我就提醒她说,如果她急着要进寓所的话,可以用夜班室的那把备用钥匙。但她好像对我的建议不感兴趣,而且马上就挂断了电话。”
  屋里静悄悄的,埃勒里兴致勃勃地抬起头来。
  “您是否还记得,安德希尔小姐,”他问道,“卡莫迪小姐欲言又止时,到底是想说什么?”
  “很难确切地说她想说什么,奎因先生。”管家答道。“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伯尼斯是想让我替她另找一把寓所钥匙。也许是我想错了。”
  “也许是您想错了,”埃勒里的神情有些古怪,“但我敢肯定,您没想错……”
  “你知道,”霍坦丝·安德希尔想了想,又补充道,“我还觉得,她之所以欲言又止,是因为……”
  “因为有人正在跟她说话,安德希尔小姐?”埃勒里问道。
  “完全正确,奎因先生。”
  警官惊讶地看着儿子。维利轻快地向前挪了挪他那庞大的身躯,凑在警官耳边低语了几句。老先生乐了。
  “高明,真高明,托马斯,”他轻声笑道。“我也是这么想……”
  埃勒里示意他们保持安静。
  “安德希尔小姐,我并不期望您能展示奇迹,”他真诚地说道,语气中夹着一丝敬意。“但我想问问——您是否能百分之百地肯定,电话那端和您通话的是卡莫迪小姐?”
  “你也想到了!”警官失声喊道。维利冷峻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
  管家注视着三个男人,她的眼睛清澈得出奇。四个人的脑海中同时闪过一个惊人的念头。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她默念道……
  片刻之后,他们离开了失踪女孩的卧室,进了隔壁房间。这间屋子布置得非常朴素,屋内打扫得纤尘不染。
  “这是弗兰奇夫人的卧室。”管家低声说道。在恍然悟出这是一起错综复杂的悲剧后,她的刻薄本性似乎也有所收敛。此刻,她正满怀敬意地看着埃勒里。
  “一切都井然有序,是吧,安德希尔小姐?”警官问道。
  “是的,先生。”
  埃勒里走到衣橱边,若有所思地扫了眼挂得整整齐齐的衣物。
  “安德希尔小姐,您能否查看一遍这架上的衣物,然后告诉我,这里面是否有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衣服?”
  管家开始查看架上的衣物,三个男人站在边上看着。她仔细地看了一遍,然后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这么说,弗兰奇夫人并没有穿弗兰奇小姐衣服的习惯?”
  “哦,没有,先生!”
  埃勒里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立刻掏出那本临时记录本,草草地在上面做了段记录。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3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2、被调换的书

  三个男人尴尬地站在塞洛斯·弗兰奇的卧室中。护士在客厅里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一扇关得严严实实的门将她和病人分隔开来、玛丽安和威弗都被打发到了楼下的客厅里。弗兰奇的私人医生,斯图亚特大夫是个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高大男子。由于职业的缘故。他的脾气,颇为暴躁。此刻,他正守在弗兰奇的枕边,怒视着奎因父子。
  “就5分钟——不能再长了。”他气冲冲地说道。“弗兰奇先生现在根本就不能多说话!”
  警官息事宁人般地咂着嘴,低头看着病人。弗兰奇毫无生气地躺在大床上,双眼神经质地在来人身上扫来扫去,一只苍白的手紧紧地抓着真丝被单,手上的肌肉显得松弛。他那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看上去令人毛骨悚然;灰白的头发乱蓬蓬地披散在满是皱纹的额头上。
  警官走到床边,俯身低语道:“我是警局的奎国警官,弗兰奇先生。您听到我的话了吗?您觉得好些了吗?能否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都是和弗兰奇夫人的——事故有关的。”
  弗兰奇的视线集中到了警官那和蔼可亲的灰色面孔上,他那水银般的眼睛停止了转动,眼中突然闪现出了理智的光辉。
  “能……能……”弗兰奇低语着。伸出湿润的舌头舔了舔苍白的嘴唇。“只要……能查清……这可怕的事……你随便问。”
  “谢谢,弗兰奇先生。”警官凑得更近了些。“对手弗兰奇夫人的不幸身亡,您是否能做出解释?是否想到了什么?”
  那双潮湿的眼睛眨了眨,闭上了。当它们再度睁开时,红红的眼底多了一丝彻底的茫然。
  “不……不能。”弗兰奇的呼吸变得艰难起来。“不……我根本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她——她有……那么多朋友……没人和她为敌……我——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人……那么残忍……竟然杀害了她。”
  “我明白了。”警官那灵巧的手指正拨弄着自己的小胡子。“这么说,您并不知道有谁可能对她心怀杀机喽,弗兰奇先生?”
  “不知道……”他那黯哑的声音突然响亮起来。“这真时耻辱——丑闻……这简直是要我的命……我尽心尽力地阻止各种恶行……结果竟落了个这种下场!……可怕,太可怕了!”
  他越说越激动。警官惊恐地示意斯图亚特医生过来。大夫迅速地靠上前来给病人把脉,并轻声细语地劝慰着他。含糊不清的抱怨声渐渐消失了,紧拽着被单的手也松了开来,弗兰奇又恢复了直挺挺的卧姿。
  “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吗?”医生的口气有些生硬。“你必须抓紧时间,警官!”
  “弗兰奇先生,”奎因冷静地问道,“您那把寓所钥匙一直带在身边吗?”
  弗兰奇那睡意朦胧的眼睛转了转。“啊?钥匙?是的……是的,一直带着。”
  “过去两周内,这把钥匙您肯定一直随身带着?”
  “是的……绝对一直带着……”
  “它现在在哪儿,弗兰奇先生?”警官轻声追问道。“你当然不会介意借我们用几天吧,先生?当然了,这么做都是为了查清案子……哪儿?噢,好的!斯图亚特医生,弗兰奇先生请您从他裤子的后袋里取出钥匙链,摘下那把钥匙。裤子挂在衣橱里,先生,衣橱!”
  壮实的大夫默默地走到衣橱前,在他看到的第一条裤子口袋里翻了一阵,不一会儿,便拿着个皮钥匙包走了回来。警官仔细看了看刻有C.F.的镶金片钥匙,把它取了下来,顺手将钥匙包还给了医生。医生立刻将它搁回到裤袋里。弗兰奇寂静地躺着,肿胀的眼睑耷拉在眼睛上。
  警官将塞洛斯·弗兰奇的钥匙递给埃勒里。埃勒里把它和其他钥匙一块搁进了口袋里。接着,他便走到床边,俯身看着病人。
  “别激动,弗兰奇先生。”他轻声劝慰道。“我们还有两三个问题要问,问完后,您就可以安享清静了……弗兰奇先生,您是否还记得寓所书房的办公桌上都搁了些什么书?”
  老人突然睁开了眼。斯图亚特大夫低声怒骂着:“简直是废话……竟有这么破案的,真愚蠢!”埃勒里弓着腰,耳朵紧凑在弗兰奇松弛的嘴边。
  “书?”
  “是的,弗兰奇先生。寓所办公桌上的书。您还记得书名吗?”他轻声催促着。
  “书。”弗兰奇嚷着嘴,努力地想着。“是的,是的……当然。都是我最喜爱的书……杰克·伦敦的《艰难历程》……多伊尔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重现江湖》……麦克卡奇思的《空想中的浪漫世界》……罗伯特·W.钱伯斯的《羊毛衫》,还有……让我想想……还有一本……对了!是理查德·哈丁·戴维斯的《幸运的士兵》……对,是他——戴维斯……我认识戴维斯……有点放荡不羁,但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埃勒里和警官交换了一下眼色。警官憋着一肚子的火,脸涨得通红。他小声嘟嚷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您肯定没记错,弗兰奇先生?”埃勒里再次俯身追问了一句。
  “当然……当然。我自己的书……我还能不清楚……”老人轻声说道,言语间流露出一丝不快。
  “您当然不会记错!我们只不过是想确定一下……先生,您曾对这些科目产生过兴趣吗?比如说,古生物学——集邮——中世纪商业——民间故事——基础音乐?”
  那双疲倦的眼睛瞪很大大的,眼中满是困惑。弗兰奇连连摇了两次头。
  “不……我从未对这些产生过兴趣……我所看的严肃的书都是社会学方面的著作……我在反邪恶协会任职……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份……”
  “您能肯定那几本书现在仍在您的办公桌上吗,弗兰奇先生?”
  “应该在吧。”弗兰奇含糊不清地说道。“它们一直……就在那儿搁着……应该在……我从未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之处……”
  “很好。真是太好了,先生。谢谢。”埃勒里瞥了斯图亚特大夫一眼,大夫显然已经很不耐烦了。“再问一个问题,弗兰奇先生,我们就告辞。拉瓦利先生最近去过您的寓所吗?”
  “拉瓦利?是的,当然。每天都去,他是我的客人。”
  “我们的问题间完了。”埃勒里退到后面,掏出那本记得密密麻麻的小本子,在空白页上奋笔疾书起来。弗兰奇闭上双眼,如释重负般地微微动了动身子。他已经精疲力竭了。
  “出门时,请把脚步放轻些。”斯图亚特大夫发着牢骚。“就因为你们,他又得在床上多躺一天。”
  他毫不客气地转过身去,下了逐客令。
  三人踮着脚尖离开了屋子。
  在楼梯上,警官嘀咕道:“那些书是什么时候搁到桌上的?”
  “别用这种悲哀的口吻问我。”埃勒里沮丧地答道。“但愿我知道。”
  三人默默地朝楼下走去。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3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3、确证

  玛丽安和威弗愁容满面地坐在客厅里。两人紧握着手,沉默得令人生疑。警官干咳了几声;埃勒里满腹心事地擦着他的夹鼻眼镜;维利眯起眼,好奇地欣赏着墙上挂着的一幅雷诺阿的作品。
  看到有人进来,这对恋人一下子跳了起来。
  “爸爸——怎么样了?”玛丽安一边急促地问着,一边伸出纤纤玉手抚摸着微红的面颊。
  “已经休息了,弗兰奇小姐,”警官有些尴尬地答道。“呃——我们只问一两个问题,年轻的女士,然后就告退……埃勒里!”
  埃勒里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他的问题。
  “您的那把寓所钥匙,弗兰奇小姐——”他问道——“是否一直带在身边?”
  “哦,当然,奎因先生。您该不会以为……”
  “再问一个明确些的问题,弗兰奇小姐。”埃勒里和蔼地说道。“这么说吧,四周之内,您的钥匙没离开过身边吧?”
  “当然没有,奎因先生。这是我自己的钥匙,而且其他任何一位需要进寓所的人也都有他或她自己的钥匙。”
  “您真是伶牙俐齿。我能暂时借用一下您的钥匙吗?”
  玛丽安侧身看着威弗,显得有些犹豫不决。威弗拍了拍她的胳膊,让她放心。
  “照埃勒里说的做,玛丽安。”他说道。
  玛丽安默默地按铃唤来女仆。不一会儿,那把钥匙就到了埃勒里手中。和他收集到的其他几把钥匙相比,这把钥匙的唯一不同之处就在于小金片上刻着的字母是M.F。埃勒里将它和其他钥匙搁在一块,低声致谢后,退到了一边。
  警官迅速地靠上前来。
  “弗兰奇小姐,我要问的问题可能会令你觉得难以启齿。”他说道。
  “我——我们哪敢不回答您的问题,奎因警官。”女孩淡淡一笑。
  警官抚弄着他的小胡须。“这么说吧,你和继母之间的关系如何?愉快?紧张,还是公开敌视对方?”
  玛丽安没有立刻回答。威弗在地上蹭着脚,掉开了脸。女孩美丽的双眼坦诚地迎住了老人的目光。
  “‘紧张’应该是个确切的词吧,”她的声音清纯甜美。“大家的关系一直都不是很亲密。温妮弗雷德一直就偏爱伯尼斯——这当然是天经地义的——至于伯尼斯,我们从一开始就合不来。时间久了,而且——而且又发生了一些事,隔阂自然也就加深了……”
  “一些事?”警官急切地追问道。
  玛丽安咬着嘴唇,红了脸。“嗯——不过是一些小事罢了。”她搪塞着,匆匆往下说道。“我们都极力掩饰彼此间的厌恶——为了爸爸,但恐怕不是很成功,爸爸可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迟钝。”
  “我明白。”警官咂着嘴,做关切状。随后又迅速地挺直了身子。“弗兰奇小姐,你最否知道些什么?没准能为我们查找凶手提供些线索?”
  威弗脸色苍白,倒吸了一口气。他刚想提出强烈抗议,埃勒里制止了他。女孩愣了一下,但并未退缩。她的手疲惫地在额头上掠过。
  “我——什么都不知道。”声音轻得近乎耳语。
  警官表示不相信。
  “噢,请别再问我任何有关——有关她的事了。”她突然痛苦地喊道。“我不能再这么做了——对别人说她的不是,试图说出实情——因为……”她稍稍镇静了些,“……因为那可怜人已经死了,再搬弄是非是很不道德的。”她打了个寒颤。威弗勇敢地搂住了女孩的肩膀。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将脸埋在他的胸前。
  “弗兰奇小姐,”埃勒里彬彬有礼地问道。“有件事您还是能帮得上忙的……您的异母妹妹——她抽什么牌子的烟?”
  这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大大出乎玛丽安的预料,她猛地抬起了头。
  “当然是抽‘公爵夫人’了。”
  “确实如此。她只抽这个牌子吗?”
  “是的,至少从我认识她时起,她就一直抽这牌子。”
  “她,”——埃勒里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她抽烟的方式是否有什么特别,弗兰奇小姐?也许她有一些稍异乎常人的习惯?”
  玛丽安的眉头可爱地皱到了一起。“如果您是指习惯的话,”——她踌躇了一下——“就是明显的神经质——是的。”
  “这种神经质是否有引人注目的表现形式?”
  “她总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奎因先生。而且每支烟从来都只抽五六口。她似乎天生就不能平心静气地抽完一支烟,总是抽几口,就把长长的一截烟掐灭。她掐烟的动作几乎总是——恶狠狠的,那些抽剩的烟全都弯曲变形。”
  “非常感谢。”埃勒里紧闭的双唇边,露出了一丝满意的微笑。
  “弗兰奇小姐——”警官接着发起了进攻——“昨晚晚饭后,您就离开了家,直到深夜才回来。这四个小时里,您在什么地方?”
  沉默。但惴惴不安的沉默中突然涌起了一股股情绪的暗流,连沉默似乎也有了实质。这是一个充满了戏剧性的瞬间:瘦小的警官往前倾着身子,一副警觉、理智的模样;身材修长的埃勒里散漫地站在一边;大块头维利威风凛凛地绷着脸;威弗的表情可谓瞬息万变,此刻,他是一脸的苦相——纤弱的玛丽安·弗兰奇则完全是苦难的化身。
  有人吸了口气,打破了沉寂。玛丽安轻叹一声,四个男人暗自松了口气。
  “我在……公园里……散步。”她答道。
  “哦!”警官微笑着欠了欠身,伸手理了理他的小胡子。“那就没什么好问的了,弗兰奇小姐,再见。”
  警官说完,便和埃勒里、维利一起离开了弗兰奇家。
  玛丽安和威弗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尽管门早就关上了,但两人却仍垂头丧气地呆在原地,眼睛看着不同的方向。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4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4、奎因父子推测案情

  维利和奎因父子在弗兰奇府邸外分手时,夜幕已悄悄地降临到了这个城市。警方已开始追查失踪少女伯尼斯·卡莫迪的下落,维利得赶去督导这项任务的执行。
  维利走后,警官看看静静的哈德逊河,又看看渐渐暗下来的天空,最后,将视线落在了儿子身上。埃勒里双眼盯着路面,正起劲地擦着他的夹鼻眼镜。
  警官叹了口气。“新鲜空气对我俩大有好处,”他疲惫地说道。“反正我得让我这浆糊脑袋清醒清醒。……埃勒里,咱们走着回家吧。”
  埃勒里点点头,两人沿着河滨大道并肩向街角走去。向东拐过街角后,他们放慢了脚步。两人各想着心事,默默地溜达到了下一街区。
  “我现在终于有机会,”埃勒里搀着父亲,一边走一边说道。“好好想想至今为止所获得的诸多信息了。它们可都是关键的要素,有说服力的要素,老爸!这么多的要素,它们简直令我头痛!”
  “是吗?”警官耸拉着双肩,闷闷不乐地问道。
  埃勒里专注地看了眼父亲,紧紧地握了握父亲的手臂。“得了,老爸,别垂头丧气的了!我知道你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这都是因为你最近太忙的缘故。而我近来是异乎寻常的轻松,大脑非常清醒,所以一下子就把握住了今天了解到的大量的基本情况。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说说吧。”
  “说吧,儿子。”
  “这个案子最具价值的两个线索之一就是,尸体是在面对第五大街的橱窗里发现的。”
  警官不屑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要告诉我你已经知道这是谁干的呢。”
  “是的。”
  警官吃了一惊。他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瞪着埃勒里,一脸的惊愕与难以置信。
  “埃勒里!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怎么可能知道?”他终于唾沫横飞地开了口。
  埃勒里严肃地一笑。“别误解我的话。我知道是谁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因为一些迹象同时指向了同一个人,而且这些迹象之间都有着不可思议的连续性。我还没找到证据;对这些迹象的认识连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对凶手的犯罪动机一无所知,而且这案子背后肯定还有不可告人的龌龊,我对此也毫无头绪……因此,我还不能告诉你我怀疑的是谁。”
  “你就是不愿意告诉我。”警官气冲冲地说道。
  “别这样,老爸!”埃勒里微微一笑。他抱紧了手中的包裹,里面是弗兰奇办公桌上的那几本书。从离开百货店的那一刻起,这包裹就没离开过他的手。“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很可能是被一系列的巧合引入了歧途。如果是这样的话,一旦错怪了人,然后再向人赔理道歉,那可就丢脸了……等我找到了证据——老爸,你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但现在,这么多事情无法解释,有的看上去几乎是莫名其妙。比如,这些书……唉!”
  两人默默地走了会儿,埃勒里没再吭声。
  “在橱窗里发现了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这事非常可疑。”他终于开口了。“我就从这儿开始入手查这个案子。说它可疑已经是相当保守的了——稀少的血迹,失踪的钥匙,口红和末抹匀的唇膏,橱窗内无照明设施,选择橱窗作为犯罪场所这种荒谬的行径——所有这些都足以成为我们怀疑的理由。”
  “弗兰奇夫人显然不是在橱窗内被人谋害的,那么,她是在哪儿被杀的呢?夜班员说她曾表示要去寓所;奥弗莱赫提说她向电梯走去时手里还拿着那把失踪了的寓所钥匙——所有这些都暗示着必须立即搜查寓所,于是我立刻采取了行动。”
  “接着说——这些我都知道。”老奎因沉着脸说道。
  “你有点耐心好不好?戴奥真尼斯!”(译注——戴奥真尼斯(Diogenes)是古希腊的哲学家)埃勒里打趣道。“寓所内的情形生动说明了一切。弗兰奇夫人曾到过那儿,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些纸牌、书档以及它们所表明的一切……”
  “我可不知道它们都表明了些什么。”警官抱怨道。“你是指那些粉末?”
  “不是它。算了,咱们暂时不提书档,先说说我在卧室梳妆台上找到的口红吧。它是弗兰奇夫人的,颜色正好和死者唇上的口红色相同。除非发生了天大的事,否则的话,没什么能阻挠女人们修饰她们的双唇。是谋杀吗?有可能。但肯定是导致谋杀的事件……所以,通过总结种种理由,我得出了结论,弗兰奇夫人是在寓所被谋杀的。而且,我希望能在明天让你了解详情。”
  “我不想和你辩论,因为尽管你的这些理由现在看来荒谬可笑,但它们也可能是正确的。不过,你还是接着说吧——讲些更具实质性的东西。”警官说道。
  “你得先允许我使用一些前提。”埃勒里笑道。“别害怕,我会证明寓所内发生的一切的。现在,你得先允许我假设寓所是作案现场。”
  “那就暂且允许你假设一下吧。”
  “好极了。如果凶杀是在寓所内发生的,而不是在橱窗里,那么,尸体显然是从寓所被移到了橱窗里,然后又被塞进了壁床。”
  “按你的假设,应该是这样。”
  “但我自问: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橱窗里?为什么不把她留在寓所内?”
  “为了使寓所看起来不像是谋杀现场?但这根本说不通,因为……”
  “是的,因为凶手根本不想遮掩弗兰奇夫人留下的痕迹,比如,‘本克’纸牌和口红——不过,我更觉得留下口红是他的一时疏忽。所以,很显然,转移尸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谋杀现场,而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声咕哝道。
  “这其中当然牵扯到时间因素。”埃勒里说道。“凶手肯定知道,橱窗展览每天12点整准时开始,而在12点前,橱窗一直都锁着,绝不会有人进去。我一直在琢磨凶手转移尸体的原因,后来突然想到,直到午后,尸体才有可能被发现,这可能就是答案。出于某种原因,凶手希望推迟罪行曝光的时间。”
  “我不明白为什么……”
  “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原因,但我们可以先做一个直接推测。如果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尸体在正午前不被发现,那么,这意味着他早上有事要办,如果尸体被提前发现,他可能就办不成这事。明白吗?”
  “有道理。”警官让步了。
  “继续前进!”埃勒里说道。“如果尸体提前被发现,凶手就没法完成要干的事,乍一看,这事简直就是个难解的谜。然而,我们也掌握了一些事实。例如,不管凶手是如何进店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夜。他可以通过两条途径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店里,但杀完人后,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难了。他可能先藏在店里的某个地方,等到商店关门后,再偷偷地溜进寓所;他也可能是从三十九街的那个夜间货物入口溜进店里的。但他绝不可能从雇员出口出来,因为奥弗莱赫提整夜都在那儿守着,如果有人出来,他肯定会看到的,但奥弗莱赫提没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从货屋的门溜出去,因为那扇门晚上11点半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1点45才到。如果他从货屋的门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这是明摆着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杀前半小时,货屋的门就关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里呆一夜。”
  “如果是这样的话,至少在第二天早上9点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9点开门营业,这时,他可以装成一名早到的顾客离开商店。”
  “那么,他为什么又不嫌麻烦地将尸体藏进橱窗里,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发现呢?他为什么那么做?”警官问道。“如果9点时他能离开商店,再说他还有事要办,那他为什么不能当时就去办事呢?他根本不用担心尸体会被发现,因为9点后他可以立刻去办该办的事。”
  “确实如此。”因为激动,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尖锐。“如果9点时他能出去,并且能一直在外面呆着,那么他根本没理由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
  “但是,埃勒里,”警官反驳道,“他确实推迟了发现尸体的时间!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么。
  “非常正确。”埃勒里严肃地说道。“如果我们的凶手和商店有着某种联系,那么,一旦东窗事发,而他不在场,人们肯定会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这个危险。所以,他把尸体藏到了一个在正午前绝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这样,他就可以在早上找个机会溜出去,办他该办的事……”
  “当然了,还有别的问题。凶手是否事先就计划好了在杀害弗兰奇夫人后,把尸体藏在橱窗里?这一直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倒觉得,场所的转换并非是在作案前就计划好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每天早上10点左右才有人去寓所。威弗有他自己的办公室,而弗兰奇直到10点后才来。因此,凶手在制定原始计划时,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后,把尸体留在那儿。这么说吧,他可以在9点时离开商店,10点前赶回来,时间充裕得很。只要能在尸体被发现前干完早上的罪恶勾当,他就平安无事了。”
  “但在进人寓所后,或可能是在行凶后,他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使他意识到必须把尸体移到橱窗里。”埃勒里停了停。“书房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份蓝色备忘录文件。整个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搁着,而且威弗发誓说,周一晚上他下班时,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还在原地搁着。因此,凶手肯定看到它了。备忘录上写明了威弗周二早上9点到寓所!这是一份会议通知,一份简简单单的备忘录,但它却令凶手惊恐万分。尽管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他早上必须去办什么事,但如果9点时有人进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机会去办他该办的事,而这事显然又是非办不可的。因此,他把尸体移到了橱窗里,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听着似乎是天衣无缝。”警官不情愿地咕哝了一句,但眼中却流露出极大的兴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立刻去办。”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补充道。“不论凶手是谁,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后躲在店里,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诉你为什么。我们通过时间登记表调查了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人。登记表上记录了每个人的下班时间。除威弗和图书部经理——那个斯普林吉外,所有调查对象看来都是在5点30之前离开的。而且也确实有人看到那两人离开了商店,所以,他们显然不可能躲在店里伺机作案。你应该还记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尽管像佐恩、马奇本克思、拉瓦利这样的人离店时不用签名登记,但有人负责登记他们的姓名和离开时间,昨天就是这样。既然所有人都离开了商店,那么凶手肯定是通过余下的另一条途径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货仓门。无论如何,这么做更符合逻辑。因为这样一来,他既可以证明自己那天夜里不在犯罪现场,同时,又仍可以在11点到11点30之间从货物入口处溜进店里。”
  “我们还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个人的行踪。”警官悲叹道。“忙不完的活儿。”
  “而且还可能一无所获。不过我也认为有这个必要,而且应该尽快开始。”
  “唉!”埃勒里苦笑了一下。“这案子真是错综复杂。”他抱歉般地说道,转换了思路。“比如——温妮弗雷德为什么要去商店?这就是个谜?她告诉奥弗莱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谎?当然了,夜班员确实看见她进了电梯,而且我们还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确凿证据,因此完全可以假设她去了六楼的寓所。再说了,她还可能去哪儿呢?橱窗吗?简直太荒谬了!不,我们还是假设她直接去了六楼的寓所吧。”
  “也许玛丽安·弗兰奇的围巾当时已经在橱窗里了,出于某种不明原因,弗兰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来。”警官苦笑着建议道。
  “那你可就想错了。”埃勒里反击道。“尽管玛丽安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围巾这件事绝对与案子无关!……不过,我有一个想法。温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约好了在店里的寓所会面?假如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个无人的百货店里与人神秘会面之类的——那我们完全可以假定:被谋杀的女人是抱着某一特定的目的来见某个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是否知道其同伙——事实证明也就是杀害她的凶手——怪异的入店方式?或许她以为他会像她那样从惯用的夜间入口进店?她显然不知道他将以何种方式进店,而且也不指望他会从夜间入口进来,因为她没向奥弗莱赫提说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没什么需要隐瞒,她完全可以告诉奥弗莱赫提一声,但她没这么做,却反而制造一种假相,让他觉得她肯定是来寓所取东西的。这么看来,她肯定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伙会采取神秘的预防措施,以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她根本就未加防范,而且是心甘情愿地卷入这桩事中的。”
  “这个同伙会是伯尼斯或玛丽安吗?从表面上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纸牌、伯尼斯的烟、伯尼斯的鞋帽——最后这两件东西非常重要,同时也令人胆战心惊。另一方面,我们再看看和伯尼斯有关的一些侧面事实吧。”
  “我们已经认定:凶手拿走了弗兰奇夫人的寓所钥匙。我们可能首先想到这是伯尼斯干的,因为她那天下午出去时没带钥匙——实际上,她不可能带着自己的钥匙,因为我们今天刚在她的衣橱里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亲的钥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里吗?”
  “该是咱们抓住那个幽灵的时候了。”埃勒里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并不在弗兰奇百货商店。也许我现在该说伯尼斯不是杀母凶手。首先,尽管有‘本克’纸牌为证,而且伯尼斯和她母亲是一对牌迷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但烟灰缸里的烟蒂却暴露了问题,有人栽赃陷害怕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烟时,从来都是只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这一点绝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在寓所发现的那些烟头却都无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细,几乎就只剩下了烟嘴。这也太不寻常了,没法使人不产生怀疑。如果只有一两支烟抽成了那样,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几支烟竟然都是那样!这可说不通,老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烟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没抽那些烟,那么显然是有人做了手脚,企图引起我们对失踪女孩的怀疑。另外,还有那个据称是由伯尼斯打给霍坦丝·安德希尔的电话。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会那么蠢,她不会忘记钥匙已经丢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钥匙,甚至不惜冒险于打电话询问,而且还打算派人来取。”
  “那双鞋——那顶帽子。”警官突然低声说道。他抬起头来震惊地看着埃勒里。
  “对。”埃勒里阴郁地答道。“正如我刚才所言,不但非常重要,同时也令人胆战心惊。如果伯尼斯是被人栽赃陷害的,而我们又在作案现场发现了她在案发当天穿戴的鞋帽——那么,这只能意味着伯尼斯本人也遇到了不测!她肯定也是个受害者,老爸。不知她现在是死是活,这就要看这案子到底有什么内幕了。不过,从整个推理过程来看,伯尼斯的失踪显然和她母亲的被害有着密切联系。那么,为什么要把女孩也干掉呢?也许是因为,爸,如果让她逍遥在外,她可能会向警方提供危险的消息——这些消息在凶手看来是危险的。”
  “埃勒里!”警官惊呼道。他激动得浑身发抖。“弗兰奇被谋杀——伯尼斯被绑架——而且她还是个吸毒狂……”
  “我并不觉得特别奇怪,老爸,”埃勒里的声音中充满了温情。“你的嗅觉总是那么灵敏……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你应该还记得吧,伯尼斯离开她继父家时不仅是自愿的,而且简直就是迫不及待。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她是去——补充毒品,这个估计不过分吧?”
  “很有这个可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整个案子很可能就是由毒品贩子策划的,事情可就复杂了。恐怕我们这回就是碰上了这种乏味的事。”
  “乏味你的头!”奎因警官激动地喊道。“埃勒里,案情越来越清楚了。最近,毒品销售猖狂,上头很不满意——如果我们能查出这么个大规模贩毒团伙——如果我们真能逮住贩毒头子——埃勒里,这功劳可不小!如果我告诉弗尔拉利这幕后的名堂,真不知他会做何感想!”
  “噢,别太乐观了,老爸。”埃勒里悲观地说道。“这事可能费劲着呢。无论如何,目前这一切都还只是推测,千万别高兴得太早了。”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案情,它将使我们更确切地了解案情经过。”
  “你是指书档?”奎因警官试探道。
  “当然。这个分析也是基于纯推理之上,但我敢打赌,最终我们将发现,这个推理是正确的。如果结论和一系列前提条件结合得天衣无缝,那么结论的正确概率约对很高……”
  “韦斯特利·威弗断言,自从约翰·格雷将玛瑙书档送给弗兰奇后,它们既未损坏修补过,也未离开过寓所的书房。我们在检查书档时发现,书档底部毛毡,或许是台面呢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异。威弗认为这事有些不对头。为什么?因为他以前从未发现这两块绿毛毡是深浅不同的两种颜色。这对书档摆在桌上已有数月了。他能肯定,这对书档刚拿来时,毛毡的颜色绝对是一样的,而且数月以来它们的颜色也一直是一样的。”
  “事实上,尽管我们无法确定浅色毛毡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了,但有一点还是可以证实的。”埃勒里心事重重地盯着路面。“浅颜色的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我敢发誓,我的判断绝对没错。尽管浆糊质量不错,而且也已经很干了,但摸上去仍有些发粘,这一下子就说明了问题。还有那些粘在浆糊痕迹上的粉末——不,证据就在这儿。凶手昨夜动过书档。如果他没用指纹粉,我们也许会怀疑到弗兰奇夫人。这是你的‘超级罪犯’的杰作,老爸,一位上流社会的中年妇女绝不会干这种事的。”他笑道。
  “咱们可以将书档与这个案子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他眯眼看着前方,默默地想了会儿心事。老奎因的脚步有些沉重,他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流动的街景。“我们走进作案现场,发现了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纸牌、口红、香烟、帽子、鞋子、书档——所有这些东西都有反常之处。除书档外,我们已将上述的每样东西和案子直接挂上了钩。为什么不将书档也考虑过去呢?——哪怕是作为一种可能性?根据已知事实,我可以提出众多相当不错的假设。指纹粉就是事实之一,还有那些与此案有关的物品,另外,有人被谋杀了,这些都是事实。我们在一块新粘上的毛毡上发现了粉末,而这块毛毡又与另一块毛毡的颜色不同,这没法不让人起疑心。这两块毛毡的颜色绝不是从拿来时就不同的,这么一对价值不菲的稀有书档不可能会有两块颜色不同的护垫,而且以前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差异……不,所有的可能性都表明,昨天夜里有人揭掉了第一块书档上的旧毛毡,粘上了一块新的。然后,他又给书档洒上指纹粉,使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他擦掉了所有的指纹,但却疏忽大意地将一些细小的粉末留在了浆糊痕迹上。”
  “我对你的论证非常满意。”警官说道。“接着说。”
  “好吧!我仔细查看了书档。它们都是用质地坚硬的缟玛璃制成的,而且,其中一个书档的原装护垫被换掉了,这是它们所经历的唯一变动。因此,我断定,换护垫的目的并不在于把什么东西藏进书档或从中取出什么,因为这个书档是实心的,它只有表面。”
  “搞清楚这一点后,我便自问:如果不是为了藏匿或取出东西,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换护垫呢?这样,我就想到了这个案子。我们是否可以把案情和护垫的更换联系到一起呢?”
  “当然可以!为什么要把旧毛毡揭掉,换上一块新的?因为那块毛毡有问题。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将暴露犯罪痕迹。你应该记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办完早上该办的事之前不让任何人察觉这起谋杀。而且他也知道,早上9点就有人来书房,如果书档有问题,别人肯定会注意到。”
  “血迹!”警官喊道。
  “你猜对了,”埃勒里答道。“只能是血迹。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让人产生怀疑的东西,否则的话,凶手是不会如此煞费苦心的。纸牌和其他东西——在尸体被发现或甚至在人们觉得事有蹊跷前,这些东西本身绝不会让人们联想到谋杀。但血迹!它可是暴行的印证。”
  “所以,我推断,鲜血浸透了毛毡,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块血淋淋的、泄露天机的旧毛毡,重新换上块新的。”
  两人默默地走了会儿。警官忙着想心事,埃勒里又开口了。
  “你看,”他说道,“我已经以令人赞叹的速度将这个案子的各种具体要素重新组合了一遍。另外,当我得出血污毛毡的结论时,另一个孤立的事实也突然跃入了我的脑海……你应该还记得普鲁提曾对尸体出血甚少提出疑问吧?而且我们当时也曾推断凶杀是在别处发生的?这就是那个失落的环节。”
  “很好,很好。”警官一边低语着,一边兴奋地伸手去掏他的鼻烟盒。
  “书档,”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在这起案子中本是无足轻重的,但它浸透血迹后,意义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后,一系列事件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换毛毡、触摸到了书档,然后再洒上指纹粉,抹掉接触时必然留下的指纹……”
  “不过,我推断,血浸毛毡只是一个偶然事故。它无辜地在玻璃桌面上,血是怎么流到那儿的呢?有两个可能。第一,书档可能被当成了武器。但这站不住脚,因为从伤口的性质看,是枪伤,而且尸体上也没留下重击痕迹,如果用书档这种大头棒似的东西当武器,应该会留下痕迹的。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无意中浸透了书档。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很简单。书档就搁在玻璃桌面上。如果血浸透了书档底部,并在那儿留下了难以抹煞的痕迹,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血蔓延过玻璃桌面,流到书档下,浸透了毛毡。你应该明白这带给我们什么启示了吧。”
  “弗兰奇夫人被击中时,正坐在桌边。”老先生阴郁地说道。“子弹射在心脏下面,她倒在椅子上,这时,又一发子弹射来击中了心脏。在她倒下之前,血从第一个伤口中喷了出来;当她伏倒在桌子上时,血从第二个伤口中流了出来——浸透了毛毡。”
  “说得太好了。”埃勒里笑道。“你应该还记得吧,普鲁提曾非常肯定地认为,心前区伤口更应该大量出血才对。事实可能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再现案发经过了。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坐在桌后被击中了心脏,那么,凶手一定是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向她开枪的,两人之间有几英尺的距离,因为死者的衣服上并未沾上火药未。也许我们可以从子弹进入体内的角度估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对此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子弹的行程,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凶手开枪时距弗兰奇夫人有多远,而一英寸的误差都将极大地影响到我们对凶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这事交给你的火器专家肯尼思·诺尔斯。但我估计不会有什么太大收获。”
  “我也是这么看的。”警官叹了口气。“不管怎样,能如此精确地理顺案情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所有的环节都丝丝入扣,埃勒里——很不错的推理。我会让诺尔斯马上开始工作的。还有别的想法吗,儿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埃勒里一直保持着沉默。两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个街区,就是他们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两人加快了步伐。
  “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爸,有一大堆问题我尚未深究。”埃勒里心不在焉地说道。“各种迹象全都一览无余地展示在我们眼前,但必须对它们进行智慧的组合。在众多的办案人员中,唯有你可能还具有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头脑,其他人……但种种烦忧却使你变得异乎寻常的迟钝。”他微微一笑。这时,他们已来到了褐色沙石大楼的台阶前。
  “爸,”他说着,迈上了第一级台阶,“在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中,有一个方面我真的是毫无头绪,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夹着的包裹,“我从弗兰奇办公桌上带出来的五本书。如果认为它们可能和谋杀有关……这个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如果我们排查出其中的奥秘,肯定能弄清许多问题。”
  “你已经有些走火入魔了。”警官一边大声说着,一边气喘吁吁地爬着楼梯。
  “不管怎样,”埃勒里说着,将钥匙插进了老式雕花大门的锁眼里,“今晚我得好好研究一下这几本书。”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5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第四部

  东方警察远不像西方警察那样重视罪犯的辩词……我们对那些狡猾家伙的伎俩了如指掌……我们更倾向于了解罪犯的情感和本性,而不屑于去粉碎他们精心编织的谎言。这种不同无疑是由东西方的心理差异造成的……众所周知,东方人要比西方人多疑,我们所看中的是本质的东西,而不是表面现象……西方人会向得逞的恶棍们高呼“万岁”,而我们则会割掉他们的耳朵。如果罪行较轻,我们会把这些坏蛋关进牢里;如果罪恶深重,我们就砍掉他们的脑袋——但总要以某种儆戒方式(也许还捎带有纯日本式的含蓄吧?)向世人展示受罚所带来的奇耻大辱……
        ——摘自玉加冷良:《千片落叶》英文版前言

25、埃勒里的藏书

  西八十七街上绵延着一片褐色沙石大楼,奎因父子的家就安在其中的一座楼中。当初老奎因拗不过儿子、只得入住这片朴实多华的老式住宅区。尽管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但时至今日,老奎因仍时不时地抱怨此地“生活乏味,人物迂腐”。埃勒旦丝毫不为老爸的抱怨所动。他喜欢收集旧书,对古董也略知一二,而且他还是个恋旧的人,所有这些都足以令他心甘情愿地放弃对现代舒适生活的追求。
  因此,你可能也预料到了,奎因父子住在这幢旧式大楼的顶层,他们家的大门是用一块历时久远的老橡木制成的。〔门上挂了块小牌子,上书“奎因父子私宅”,这是他们贪图方便的唯一表现)引你进门的肯定是有着吉普赛血统的德乔那。一进门,便有一股混合着旧实革与男性气息的浓烈气味迎面扑来。
  前厅里挂着一幅大型壁挂(XX公爵的谢礼——警官曾为他服务过,那件事一直都保持着低调)。这间屋子的装饰带有典型的哥特式风格。若不是埃勒里执意不允,老奎因恐怕早就把这屋子,连同一屋子的仿古家具,统统托付给拍卖行了。
  他们家的客厅兼做书房,屋内堆满了书,东一本西一本地散放在各处。书房的屋顶上支着橡木板架——质朴的大壁炉上安着宽宽的橡木壁炉台,炉台上方,挂着精制、古老的铁器——两把颇具武土精神的纽伦堡宝剑交叉着挂在墙上——旧式台灯、铜器、大件家具。靠背椅、长沙发、脚凳、皮靠垫、烟灰缸——名副其实的快乐单身汉乐园。
  简朴、舒适的卧室就在起居室边上。
  矮小、快活的德乔那负责父子二人的生活起居。他是个孤儿。埃勒里离家上大学时,孤独的老奎因收养了他。照顾主人,料理家务,构成了德乔那的全部生活。他既是贴身男仆,又是厨子、管家,有时也是父子俩的密友……
  5月25日,周三早上9点——温妮弗雷德·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在弗兰奇百货店被发现的第二天——德乔那正在客厅里摆设餐具,这是一顿推迟了的早餐,埃勒里的缺席引人注目。警官坐在他心爱的扶手椅里,阴郁地盯着德乔那忙碌的双手。
  电话铃响了,德乔那抓起了话筒。
  “您的电话,奎因老爹,”他郑重其事地通报道。“是地方检察官打来的。”
  老先生拖着沉重的步伐向电话走去。
  “喂!喂,亨利……喂,有点进展。埃勒里似乎已经有些头绪了。实际上,是他自己这么跟我说的……什么?……是的,依我看,这案子大有文章,但我肯定是摸不着头脑……得了,亨利,别拍马屁了!我可不会拐弯抹角……我把情况简要介绍一下吧。”
  警官喋喋不休地说了好一会儿。他的情绪在失望的谷底与兴奋的巅峰间跌荡起伏。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听得很认真。
  “情况就是这样。”警官总结道。“我觉得,埃勒里又在玩他的拿手好戏了。他昨夜几乎没怎么睡,一直在钻研那几本该死的书……好的,当然了。我会向你通报进展情况的。可能很快就要麻烦你了,亨利。埃勒里总是时不时地创造些奇迹,我敢用明年一年的薪水打赌——噢,忙你的去吧,你这家伙!”
  他挂上话筒,一抬眼,正看见埃勒里打着大呵欠从卧室里出来——一只手打着领带,另一只手掩着晨衣的衣襟,防止它们敞开。
  “你总算起来了!”警官喊道,一屁股坐进椅子里。“昨晚几点睡的,小伙子?”
  埃勒里完成了高难度的双重动作,随手拖过把椅子坐下,连带着偷偷捅捅德乔那的肋骨。
  “拜托别在这时候教训我。”他说着,伸手抓了片面包。
  “吃早饭了吗?没吃?都在等我这懒汉?多喝些奥林匹亚咖啡——我们可以边吃边谈。”
  “几点睡的?”警官在桌边坐下,不依不饶地重复道。
  “从时间上看,”埃勒里说着,喝了一大口咖啡,“是凌晨3点20分。”
  老先生的眼神不再那么凌厉了。“你不能这么干,”他咕哝着,伸手去取咖啡壶。“会把身体拖垮的。”
  “精辟。”埃勒里喝尽了杯中的咖啡。“要做的事太多了,先生……早上听到什么消息了吗?”
  “消息不少,但都没什么价值。”警官说道。“从7点起,我就没离开过电话……山姆·普鲁提打电话来汇报了尸体解剖的初步结果。除了提到绝对没有中毒或吸毒迹象外,其他情况和他昨天讲的大致相同。那女人绝不是个吸毒者。”
  “很有意思,而且,也还有些参考价值。”埃勒里笑道。“还有什么别的吗?”
  “那个火器专家诺尔斯也太含糊其辞了,简直打击人的积极性。他说没法将子弹射入身体前的飞行距离精确到英尺。角度倒是很容易确定。不过,按照他的估算,凶手的身高可以是五英尺到六英尺之间的任何一个高度。不是那么富有启迪性吧,嗯?”
  “确实不是。凭这种标准,我们没法给任何人定罪。但这也不能怪诺尔斯,这种事几乎就没有绝对的。昨天未上班人员的情况了解得怎么样?”
  警官皱起了眉头。“昨晚派了个弟兄向麦克肯兹了解情况,查了整整一夜。刚才麦克肯兹打电话来说,所有人都说明了原因,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也没什么说不清的事。至于那个卡莫迪,可怜的托马斯派他手下的人出去查了一整夜。他们搜遍了那个街区,并且通知了失踪人员事务所。我已经把毒品的事告诉他了,缉毒组也正忙着搜查各个已知的毒贩窝点。但一切都是白费劲,根本就找不到她的下落。”
  “就这么突然消失了……”埃勒里皱着眉头,又倒了一杯咖啡。“我很替那女孩担心。我昨天就已经说过,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已被干掉了。如果她还活着,那也肯定是被关押在一个隐秘、偏僻的地方。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早就把她干掉了……她活着的可能性简直是微乎其微,老爸,维利必须加倍努力。”
  “不用替托马斯操心。”警官板着脸说道。“如果她还活着,他总会找到她的。如果她已经死了——哼!他也算尽力了。”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警官抓起了话筒。
  “对,我是奎因警官……”他的口气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言语间透着一本正经。“早上好,警督,我能为您效劳吗?……哦,先生……调查进展顺利。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我们已经收集了许多线索……噢,不!这件事对弗兰奇先生是个打击。我们没难为他——您放心好了,先生……是的,我知道。只要条件允许,我们会尽量为他提供方便的……不,警督。拉瓦利的名声绝对无懈可击。他当然是个外国人……什么?绝对不是!我们已经搞清楚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是怎么回事了,先生。说实话,我也松了口气,警督……快速解决?警督,会更快的!……是,先生,我知道……谢谢,警督。我会向您通报调查进展的。”
  警官小心翼翼地放下话筒,转过气得发青的脸,很慢地说道:“这个头脑空空,只会瞎操心的家伙!他就像只碎嘴鸡似地成天只知道胡说八道,像他这样的警督,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个!”
  埃勒里开怀大笑。“你要是再不悠着点,可真要口吐白沫了。每次听你抨击韦尔斯,总让我想起那句日耳曼民族的至理名言:当官的人必须有容忍指责与非难的肚量。”
  “恰恰相反,韦尔斯这回倒是说了些耐听的话。”警官稍稍冷静了些。“弗兰奇这件事都快把他吓傻了。弗兰奇这老头是个与人为善的改革派领袖,他手中的权力可不小。韦尔斯担心出现意外。你没听到我刚才在电话里敷衍他的那些废话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丧尽了自尊。”
  但埃勒里却突然陷入了沉思。他看到了从弗兰奇寓所带回的那五本书,它们此刻正躺在旁边的一张茶几上,他一边含糊其辞地向父亲表示着同情,一边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踱到茶几边,颇为欣赏地翻动着那些书。老先生眯起了眼。
  “别故弄玄虚了!”老奎因说道。“你肯定从那些书里找到了什么!”他疑惑地从椅子里蹿了起来。
  “是的,确实找到了点东西。”埃勒里慢悠悠地答道。他拾起那五本书,把它们带回到餐桌上。“坐吧,老爸,我昨晚的活儿没白干。”
  两人重新坐下。警官的眼睛闪闪发光,他好奇地顺手取过一本书,漫无目的地快速翻动著书页。埃勒里在边上看着他。
  “假设你拿起这五本书,老爸,”埃勒里说道,“看了一遍。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你拿到了这五本书。关于这些书,你只知道它们是五本奇怪的书,而且是属于某个人所有的。你想弄明白:为什么这些书会搁在它们被发现的地方。开始吧。”
  他若有所思地点上一支烟,仰身靠在椅背上,对着屋顶吞云吐雾起来。警官抱过那些书,一本本地翻看着。他看完一本又拿起下一本,五本书都翻完后,他脑门上的皱纹更深了。他抬头看着埃勒里,如坠入了云雾中一般。
  “我要是能看出这些书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那才见鬼呢!埃勒里。它们似乎毫无共同之处。”
  埃勒里微微一笑,突然坐直了身子。他伸出长长的中指,强调般地敲了敲那些书。“这就是它们非同寻常的原因。”他说道。“看似毫无相同之处。而实际上,应该说,除了一个小小的联系环节外,它们之间毫无相同之处。”
  “我都听糊涂了,”警官说道。“请解释一下。”
  埃勒里并未作答,却起身走进了卧室。不一会,他拿着一大张纸走了出来,整张纸上写得满满的,这是一份字迹潦草的笔记。
  他重新在桌边坐下,宣告道:“这就是昨晚的研究成果,好好听着,奎因老爹。”
  “为了让你对我的分析有个更清楚的认识——你先听听这些书名和作者名,它们是: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最后一本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咱们分析一下这五本书吧。”
  “首先,这五本书的书名之间没有丝毫联系。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认为,书的主题和我们的调查毫无关系。
  “其次,细节上的差异更突出了它们之间的不同。例如,几本书的封面颜色各不相同,有两本书确实都是蓝色封面,但在颜色的深浅上却又有差别。几本书的规格也不一;有三本书是特大版的,但它们的具体尺寸又有不同。剩下的两本书中,一本是袖珍版,另一本是标准版。在封面上,这几本书也各有不同:有三本是布封面,但布的纹理又各不相同;剩下的两本中,一本是豪华的皮封面,另一本是亚麻布封面。这几本书的版式也不同。两本书用的是字典纸,而另外三本书用的是白纸。在用白纸的书中,书的重量又有明显的差异。尽管我对排字这类技术性问题知之甚少,但经过仔细比较,我发现,每本书的排字方式也各有不同。而且,每本书的页数也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具体页数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它们毫无意义……甚至连书价都是不一样的。皮封面的书是十美元,另外两本都是五美元,第四本是三点五美元,袖珍版的定价是一点五美元。而且,出版商不同,出版日期和出版的次数也不同……”
  “埃勒里,这些差别可都是显而易见的,”警官驳斥道。“你从中看出了些什么?”
  “我们在分析事物时,”埃勒里反击道,“不该忽略任何细微之处。它们可能什么都说明不了,但也可能说明一切。无论如何,上述内容都是和这些书有关的确凿事实。即便它们什么都说明不了,至少它们还表明了这些书几乎在各方面都毫无共同点。”
  “第三点——这是第一个激动人心的进展——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我重复一遍: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都用铅笔清楚地记着一个日期!”
  “日期?”警官取过一本书,翻开了封底的里页。在书页的右上角,确实有一个用铅笔记着的小小的日期数。他又查看了其他四本书,情况完全相同。
  “如果,”埃勒里冷静地接着说道,“按年月日顺序排列这些日期,结果就是这样:

  4/13/19 X X
  4/21/19 X X
  4/29/19 X X
  5/7l9 X X
  5/16/19 X X

  我翻了一下日历,发现这些日子分别是: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和周一。”
  “有意思。”警官嘀咕道。“为什么没有周日?”
  “问得好。”埃勒里答道。“在前四本书中,所有的日子都是隔周相连的。但第四本书与第五本书之间却少了个周日。这不可能是记日期者的一时疏忽,也不可能是缺了一本书,因为前四本书上的日期都是相隔几天,而第五本书与第四本书上的相隔天数也只不过增加到了九天。那么,周日显然是被省略了,因为周日是个非工作日,通常都是不被计算在内的。目前我还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但我们可以把周日的省略看成是一种合理的不规则变化,这在整个商界都是很常见的。”
  “有道理。”警官点评道。
  “好极了。我们现在来看看第四点,这点非常重要。爸,你按日期顺序把这些书名读一遍。”
  老先生欣然从命。“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
  “等等,”埃勒里插了一句,“封底里页上的日期是几号?”
  “4月13号。”
  “4月13号是星期几?”
  “星期三。”
  埃勒里面有喜色。“怎么样?”他喊道。“你难道没看出这其中的联系?”
  警官似乎有些生气了。“见鬼!我可没看出来!第二本书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几号?星期几?”
  “星期四,4月21号……接着是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星期五,4月29——我的天!埃勒里!星期五,4月29号!”
  “是的,继续。”埃勒里鼓励道。
  警官匆匆念完了余下的几本书。“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星期六,5月7号……最后一本是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当然是星期—……埃勒里,这确实令人吃惊!每本书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碰巧就是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
  “这是我彻夜劳作的成就之一。”埃勒里笑道。“很有趣,不是吗?伟德杰韦斯基——周三,特罗克莫顿——周四,弗雷伯格——周五,沙里斯伯雷——周六,莫里森——周一,却偏偏没有周日。巧合?不,不是的,老爸!”
  “这里头肯定有鬼,儿子。”警官突然咧嘴一笑。“不过,我觉得它和谋杀没什么关系。但不管怎么说,这很有趣。密码,我的天!”
  “既然这起谋杀害让你如此牵肠挂肚,”埃勒里反击道,“那就仔细听听我的第五点吧……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五个日期,4月13号,4月21号,4月29号,5月7号和5月16号。就当做是一场神圣的探讨吧,我们假设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藏有第六本书。如果真有这本书的话,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应该和5月16日,周一相差八天,也就是——”
  警官一下子跳了起来。“哦,这太不可思议了,埃勒里,”他喊道。“是5月24日,星期二,也就是……”他的声音奇怪地降了下来,似乎对结果很失望。“不,不是发生谋杀的日子;这是发生谋杀的第二天。”
  “得了,老爸,”埃勒里取笑道,“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垂头丧气。正像你说的,这确实不可思议。如果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是5月24日。即便我们现在什么都干不了,我们至少还可以假设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种连续性使人不由自主地要这么想。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这令人生疑的第六本书使我们首次将这些书与谋杀案具体联系在了一起……爸,你是否想过,咱们要找的这位凶手得在5月24日,周二早上干点什么事?”
  警官吃惊地瞪着他。“你认为那本书……”
  “哦,我认为的事也太多了,”埃勒里沮丧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但我真的认为,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目前我们只掌握了一条可能的线索……”
  “作者姓氏的开头两个字母是Tu,”警官迅速接道。
  “非常正确。”埃勒里收拾起那几本泄露天机的书,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搁进了大书桌的抽屉里。他回到桌边,出神地盯着父亲的头顶。老奎因已是白发斑斑了,有一小块地方已经谢了顶,露出粉色的头皮。
  “整整一夜,”他说道,“我都在想,只有一个人能够——心甘情愿地——为我提供失落的信息……爸,这些编上密码的书肯定有文章,而这文章无疑是和案子有关的。绝对是这样,咱们赌一顿派特饭店的晚餐怎么样?”
  “我才不赌呢,”警官笑道,“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你赌,你这个傻子!这位万事通是谁?”
  “韦斯特利·威弗,”埃勒里答道。“他并非什么都知道。但我认为,他隐瞒了某一情况。这一情况在他看来毫无意义,但对于我们而言,可能就是谜底。我相信,如果他出于某种原因故意隐瞒了这一情况,那么这其中一定牵扯到玛丽安·弗兰奇。可怜的韦斯认为玛丽安和这案子有着说不清的关系。也许他是对的——谁知道呢?不管怎样,如果说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有一个人我可以绝对信任,那这个人就是韦斯特利。他有时是有些犟,但他为人很正直,不会弄虚作假……我真的认为有必要和韦斯特利聊聊。咱们可以请他来这儿开个圆桌会议,这可能对大家都有好处。”
  他拿起话筒,请接线员接通了弗兰奇百货商店。警官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韦斯吗?我是埃勒里·变因……你能不能马上叫辆车来我家?就占用你半小时左右的时间,这事非常重要……对,放下手中的一切,马上过来。”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6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6、伯尼斯的踪迹

  警官烦躁不安地在屋内徘徊着。埃勒里回到卧室梳洗毕,心平气和地听着父亲时不时爆发出的一阵阵怒骂,老生将命运、案子和警督挨个骂了一遍。德乔那一如既往保持着沉默。他将餐桌收拾干净,便退回厨房里去了。
  “当然,”在某个神志稍微清醒的时刻,警官开口了。“普鲁提确实说过,他和诺尔斯都认定,第二颗子弹击中弗兰奇夫人时,她正坐着。不管怎样,这证明你的一些分析还是正确的。”
  “太好了,”埃勒里正忙着穿鞋。“审判时,专家的证词总是管用的,更何况还是普鲁提和诺尔斯这种专家。”
  警官对此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次审判……让我头痛的是那枪。诺尔斯说,凶手用的是那种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手枪。这种枪在黑市上随处可见,便宜得很。只要诺尔斯见到这支枪,他就肯定能证实子弹是从这支枪中射出的,因为抢管中会留下特殊痕迹,这足以证实一切。顺便告诉你一下,两发子弹都是从同一支枪中射出的。但我们怎样才能找到这支枪呢?”
  “你这是在让人猜谜语,”埃勒里说道。“我可猜不出来。”
  “如果找不到枪,我们就缺乏关键的证据。它不在弗兰奇百货店中——弟兄们已经搜遍了整幢大楼。那么,肯定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要想再找到它,恐怕真是痴心妄想了。”
  “不过,”埃勒里一边说,一边披上了吸烟服,“也许我不该这么肯定,但罪犯们确实常干些蠢事,爸,这你可比我清楚得多。但我承认……”
  门铃突然急切地响了起来,埃勒里一怔,诧异道:“韦斯特利不可能这么迅速吧!”
  警官和埃勒里走进书房,小个子德乔那郑重其事地领着弗兰奇百货店的保安主任克劳舍进了屋。克劳舍满脸通红,看上去似乎很兴奋;刚一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讲开了。
  “早上好,先生们。早上好,”他友好地打着招呼。“昨天忙了一天,今天好好歇歇,呃,警官?我探听到了一些消息,你肯定会感兴趣的——是的,先生,这可是实话。”
  “见到你真高兴,克劳舍。”警官的谎话张嘴就来。埃勒里眯缝着眼,似乎在揣度克劳舍将要说些什么,“坐吧,伙计,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谢谢,谢谢警官。”克劳舍长叹一声,坐进了警官心爱的扶手椅中。“我昨晚几乎就没合眼。”他微笑着,念了句开场白。“出去转了不少地方,今天早上6点就又开始忙了。”
  “诚实的劳作从不祈求上天的回报。”埃勒里低声念了一句。
  “呃?”克劳舍似乎有些不解,但他那红润的脸上很快便又堆满了笑容。他伸手从胸前的口袋里摸出两支油迹斑斑的雪茄。“您是在说笑吧,奎因先生?抽烟吗?警官?您抽吗,奎因先生?……我抽烟,你们该不会介意吧。”他点上雪茄,顺手将用过的火柴扔进了壁炉里。德乔那此时正在清理餐桌上的最后一丝狼藉,见此情景,脸上不禁掠过一片深恶痛绝之色。每当家中被弄得又脏又乱时,德乔那总是暴跳如雷。他恨根地瞪了眼克劳舍的虎背,踩着脚进了厨房。
  “克劳舍,到底是什么事?”警官的话音中透着一丝不耐烦。“说吧,说吧!”
  “好吧,警官。”克劳舍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往两人跟前凑了凑。他晃着雪茄,强调着自己的话。“你们以为我一直在干什么?”
  “我们一无所知。”埃勒里颇有兴趣地答道。
  “我——一直在——打探——伯尼斯·卡莫迪——的行踪!”克劳舍轻声说道,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略带震颤感。
  “哦!”警官一脸的失望。他愁眉不展地看着克劳舍。
  “就这些吗?我已经派手下显得力的人去干同样的活了,克劳舍。”
  “哦,”克劳舍向后一靠,将烟灰弹到地毯上。“我并不指望您听了刚才的话后会激动得吻我一下——这是实话……不过,”他又故弄玄虚地压低了声音,“我敢打赌,您手下的人并未搞到我所获得的消息!”
  “哦,你搞到了点情况,是吗?”警官急急地问道。“嗯,这可是新闻,克劳舍。对不起,我刚才太急躁了。你到底探听到了什么?”
  克劳舍得意洋洋地瞥了眼埃勒里。“我在市外找到了那女孩的行踪。”
  埃勒里着实吃了一惊。他眨了眨眼。“你竟然做到了这一点,是吗?”他笑着转向父亲。“好像是比维利略胜一筹,老爸。”
  警官既有些不甘心,但又很好奇。“我真该死!”他低声发了句牢骚。“你是怎么查到的?到底怎么回事,克劳舍?”
  “是这样的。”克劳舍迅速答道。他跷起二郎腿,吐了口烟,一副自我陶醉的模样。“我一直都认为——我绝没有贬低您和您的伙计们的意思——这个伯尼斯·卡莫迪肯定已经被干掉了。先被绑架,后被谋杀——我不知道实情如何——但我估计,差不多就是这样。尽管种种迹象确实表明她就是凶手,但我觉得不是她干的。这是实话……所以,昨晚我擅自去了趟弗兰奇府上,想了解一下这女孩离家时的情形。我见到了管家,估计她把对你们说过的话又对我重复了一遍。您不会介意吧,警官?……不管怎样,我还找到了一位‘特殊’的证人,他看到女孩沿着河滨大道向七十二街走去。我就从这开始查,倒还真查出了不少情况。我找到了一位正在兜客的出租司机,他说曾在西区大街和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拉过一位相貌相符的女士。这是辆私人出租车。而且,我估计,也是我走运,其实就是这么回事。这次能找到女孩的行踪,一部分靠的是运气,一部分也是靠实干——这是事实,对吧,警官?”
  “嗯,”警官酸溜溜地答道。“你确实比汤姆·维利棋高一着。然后呢?还查出什么别的了吗?”
  “当然!”克劳舍又点上一支雪茄。“司机把那女孩送到了阿斯特酒店。她让他等会儿,自己进了大堂。大约两分钟后,她拎着一个小箱子出来了,边上多了一位高个金发男子,他打扮得很时髦。两人进了车。司机说那女孩似乎面带恐惧,但她什么也没说。高个男人让司机拉他们去中央公园转一圈。车在公园里刚转了一半,那男人就敲窗示意司机停下——他们要下车。司机起了疑心——他还没见过有谁在公园里刚转一半就要下车的。但他没多嘴,那位金发男子付过车费,便让他把车开走。司机临走前,看了眼女孩,只见她脸色苍白,像是快断气了似的——据他说,她看上去像是醉了。于是他就慢慢悠悠地把车开走了,但他一直注意着那两人。接着,他便看见他们向50英尺外停着的一辆车走去,两人刚坐过去,车便飞驶出公园,向住宅区方向奔去。”
  “哦,”警官轻声说道,“这可真够精彩的。我们得找找这位出租司机……他记住车牌号了吗?”
  “太远了,没看清。”克劳舍皱了皱眉头,但紧接着,他的脸色又放晴了。“不过,他还是注意到了那是块马萨诸塞州的车牌。”
  “好极了,克劳舍,太棒了!”埃勒里突然喊道,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谢天谢地,总算还有人保持了镇静!是辆什么车——那位伙计看清了吗?”
  “当然。”克劳舍笑道。埃勒里的夸奖令他越发忘乎所以了。“是辆全封闭的小车——轿车——深蓝色——是辆‘别克’。满意吗?”
  “干得不错。”警官勉勉强强地说道。“那女孩向那辆车走去时有什么举动吗?”
  “司机不可能看得那么仔细。”克劳舍说道。“不过,他确实告诉过我,那女孩似乎有些脚步不稳,高个男人拽着她的胳膊,像是强迫她往前走。”
  “机灵,真机灵!”警官嘀咕道。“他看到那辆全封闭车里的司机了吗?”
  “没有。但那车里肯定有人。因为司机说两人刚一上车,车就飞驶出了公园。”
  “这个高个子金发男人的情况你了解多少,克劳舍?”埃勒里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问克劳舍。“我们应该能从出租司机那儿详细了解到他的外貌特征。”
  克劳舍搔了搔头。“真没想过要问问这个。”他承认道。“这样吧,警官——让您的手下接手这件事怎么样?店里还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处理,那儿都乱套了……要这司机的姓名、地址吗?”
  “当然。”警官看着克劳舍留下姓名、地址,心中很是矛盾。但当保安主任递过纸片时,老先生看来还是想通了,只见他勉强一笑,伸手接过了施舍。“恭喜你,克劳舍,这事办得不错。”
  克劳舍满脸堆笑,热情洋溢地紧握着警官的手,使劲地上下晃动着。“很高兴能帮上忙,警官——这是实话。这多少也证明了我们这些门外汉确实也有两下子,呃?我总说……”
  门铃突然响了,警官终于摆脱了被人紧握双手的尴尬。父子俩迅速对视了一眼,埃勒里快步向门口走去。
  “你们在等人,警官?”克劳舍大度地问道。“我可不想碍事,我最好还是……”
  “不,不,克劳舍,别走!没准还用得着你呢,”埃勒里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急急地说道。
  克劳舍又满面春风地返身坐下。
  埃勒里敞开大门,一脸焦急的韦斯特利·威弗匆匆进了屋,他的头发乱得如蓬草一般。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7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7、第六本书

  威弗和众人握过手,又对克劳舍的在场表示意外——克劳舍尴尬地蹭着脚,咧嘴一笑。威弗紧张地抹了抹脸,坐到一边等着,一双眼睛忧心忡忡地看着警官。
  埃勒里微微一笑。“没必要这么紧张,韦斯,”他轻声说道。“这又不是上堂受审。来,抽支烟,别客气。听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四人围着桌子坐下。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的指甲。
  “我从弗兰奇寓所的办公桌上拿回了几本书。这些书把我们都搞糊涂了。”他说道。“我们在书里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书?”克劳舍茫然不解地问道。
  “书?”威弗也问了一句,但他的语气平平,给人一种言不由衷的感觉。
  “是的。”埃勒里重复道,“书。就是那五本让我大伤脑筋的书,韦斯特利。”他紧盯着威弗的双眼。“我总觉得你隐瞒了些情况,这些情况没准对我们有所帮助。你知道这些书是怎么回事。坦白地说,当我初次对它们表示出兴趣时,我就注意到你的表情有些怪,似乎欲言又止。如果这其中真有名堂,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你算是有所顾忌,那你到底担心什么?”
  威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埃勒里,我从未……”
  “听着,韦斯。”埃勒里往前靠了靠。“你心里肯定有事。如果你担心的是玛丽安,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们谁都没对那女孩起过哪怕是半点的疑心。她确实神色紧张,这其中可能有问题,但不管怎样,绝不会是什么违法的事,也许和弗兰奇夫人被谋杀并没有直接关系……这么说是否足以打消你的顾虑?”
  威弗盯着他的朋友看了半天。警官和克劳舍静静地坐在一边。威弗终于开口了——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声音,语气中增添了新的信心。“是的,你的话确实消除了我的顾虑。”他缓缓说道。“我一直在替玛丽安担心,总觉得她可能和这个案子有牵连,所以也没敢坦白地说出一切。我确实知道那些书是怎么回事。”
  埃勒里满意地一笑。他们都在静待威弗理清思绪。
  “说到这些书,我们必须先提一个叫斯普林吉的人。”威弗终于开始了他的叙述。“警官,您肯定在夜班员的登记表上见过他的名字。您应该还记得吧,周一晚上,斯普林吉7点才下班,我是紧跟在他后面出来的。这些情况都记录在奥弗莱赫提的登记表上。”
  “斯普林吉?”埃勒里皱起了眉头。警官点点头。
  威弗犹豫地看了眼克劳舍,又看着警官。“没关系吧——”他有些尴尬地问道。
  不等父亲回答,埃勒里已抢先开了口。“放心好了,韦斯。克劳舍从一开始就介入了这个案子,今后没准还要靠他帮忙呢。说吧。”
  “那太好了。”威弗答道。克劳舍得意洋洋地靠在了椅背上。“大约两个月前——我忘了具体是哪一天——财务部向弗兰奇先生通报说,图书部的账有些不对头,他们发现发票金额与交易量不符。图书部的经理就是斯普林吉。这事虽未声张出去,但老板却被弄得心烦意乱。财务部也只是有所怀疑,但并未找到任何真凭实据,因为整件事非常的暧昧不明。于是老板指示会计师暂时不准再提此事,并让我暗地里进行调查。”
  “斯普林吉吗?”克劳舍皱起了眉头。“奇怪,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事,威弗先生。”
  “弗兰奇先生认为,”威弗解释道,“知道这事的人越少越好,因为这种怀疑缺少凭据,所以还是应该注意保密。而且,老板的大部分私事都由我负责经办,所以他自然把这事交给了我……我当然不能在上班时间去图书部查情况。”威弗疲惫地接着说道。“斯普林吉总在那儿呆着。所以,我得等到下班后才能开始调查。每天商店关门后,等所有人都离开了大楼,我就到图书部查对售货发票和销售记录。这样一直持续了有三四天吧,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怪事。前几个晚上的侦查可以说是毫无结果——似乎没什么不对头之处。”
  奎因父子和克劳舍此刻全都集中了注意力。
  “在我提到的那个晚上,”威弗接着说道,“我正打算进图书部,突然注意到里面异乎寻常地明亮——原来是开了几盏灯。我最初还以为是有人在加班,于是便偷偷地往里看了看,果然有人,是斯普林吉。他一个人在图书部的过道里闲逛着。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躲着他——可能是因为已经对他产生怀疑了吧——反正我这么做了。我当时非常好奇,想看看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只见他走到一个书架前,先鬼鬼祟祟地四处看了看,接着迅速地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长铅笔,翻到书后的某一页,飞快地在上面写着什么。然后他合上书,在封底上作了个记号,立刻将书放到了另一个书架上。我发现,他似乎很在意书摆放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摆弄了好几次才满意。事办完后,他走进了图书部后面的经理办公室,没多久就穿戴整齐出来了。他向图书部外走去,几乎是擦着我的边过去的,我当时就紧缩在一小块阴暗的凹处。不一会儿,除了一两盏长明灯外,其余的几盏灯都熄灭了。我后来发现,他出去时照例登了记,并告知夜班员他下班了,让奥弗莱赫提把图书部的电闸关掉。”
  “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克劳舍说道。“这大概是他的部分工作吧。”
  “如果想找可疑之处,”警官的话听起来意味深长,“总是能找到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威弗答道。“发现斯普林吉加班,这事本身就有些怪——弗兰奇先生极不赞成这种做法。但也许他干的事并不是什么罪恶勾当。斯普林吉走后,我就走到书架前,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取下了他刚放上去的那本书。我打开封底里页,发现上面用铅笔记着一个日期及一个街道门牌号。”
  “一个地址?”埃勒里和警官同时惊问道。“是什么地方?”警官问道。
  “我一下子想不起来,”威弗说道,“但我把它记下来了,就在口袋里。你们想……?”
  “暂时先别管那地址。”埃勒里镇静得出奇,“我从弗兰奇的办公桌上拿回了五本书。对于这几本书,我一直都没槁明白是怎么回事。它们就是斯普林吉做了标记的那几本书吗?”
  “不,不是。”威弗答道。“或许我最好还是按照事情发展的先后顺序给你们讲讲这事。事情非常复杂……看了日期和地址后,我根本猜不出它们可能代表什么意思,于是我就翻到书的封底,我记得斯普林吉曾在上面写了些什么。结果发现他只是在作者的名字下用铅笔轻轻画了道线。”
  “你一提到封底,我就立刻对它产生了兴趣。”埃勒里沉思道,“韦斯特利,你能肯定是整个名字都做上了记号吗?难道不是只在前两个字母下做了标记?”
  威弗瞪大了眼。“确实如此,”他喊道。“不过,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
  “瞎猜的。”埃勒里轻描淡写地说道。“不过,倒是猜中了。”他转脸看着父亲,“难怪我没能从那些书中再找出些东西,爸,它们不是原来的那些书……接着说,韦斯。”
  “我当时并没想到要把那本书怎么样。”威弗接着说道,“只是记下了地址和日期,然后就把书塞回了原处。我开始忙自己的事——查对斯普林吉的销售记录。说实话,没过一会儿,我就把这整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第二周——确切说,应该是9天后——我才又想起了这件事。”
  “我敢打赌,斯普林吉故技重施。”克劳舍喊道。
  “你太聪明了,克劳舍。”埃勒里低声说道。
  威弗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他接着说道:“是的,斯普林吉故技重施。我当时正好去图书部例行晚间的核查,结果又发现他在干那勾当。我注意到他重复了上周的所有细节,这令我迷惑不解,而且,我仍槁不懂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于是,我又抄下了日期和地址——顺便说一句,它们和上周的完全不同——然后,我又接着干自己的事。直到第三周——又过了8天——我的怀疑才有所加深。”
  “于是,”埃勒里说道,“你拿了一本相同的书,书名是《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作者是一位名叫斯坦尼·韦德杰韦斯基的绅士。”
  “对。”威弗答道。“这事第三次发生时,我便意识到这些地址肯定非常重要。尽管我还不知道它们究竟有什么重要意义,但我觉得,这些书都不是无缘无故搁在那儿的,肯定是出于某种目的。于是我决定做个小小的实验。就说伟德杰韦斯基的这本书吧。斯普林吉走后,我找出了一本相同的书,在封底里页上记下了日期以便查寻,又另外记下了书上的地址,然后就把这本书带回了楼上的寓所。我觉得,看看这本书,也许能得到某种启迪。我当然把原书搁回了原处。”
  “那本书我越看越丧气,根本看不出个名堂来。在随后的四周里,我采取了相同的策略——我发现,每隔八天,斯普林吉就重复一遍他那神秘的勾当——我潜心研读了手中的那几本书。但它们毫无意义,我越来越着急。有必要补充一下,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监视斯普林吉的销售记录,并发现了问题。斯普林吉一直在利用部门制度上的疏漏,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了假账。那时,我已经知道这些书肯定很重要——但不知它们是否和我的调查有关,不过,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对此我深信不疑。”
  “不管怎样,到第六周时,我决定铤而走险。周一晚上——也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我当时根本没想到几小时内会发生这种事。我像往常一样监视着斯普林吉的举动,他重复完那套动作后就离开了。但这次,我打定主意要胆大妄为一回,我取走了原书。”
  “干得好!”埃勒里赞叹道。他点上一支烟,手指微微有些发颤。“真是太棒了。接着说,韦斯,这可真够刺激的。”
  警官什么都没说;克劳舍满怀敬意地重新审视着威弗。
  “我另取了一本相同的书,在上面标上了所有的标记,并将它搁到斯普林吉放置原书的地方。我得迅速地干完这些事,因为我打算在那天晚上跟踪斯普林吉,看看能否从他的行踪里找到些线索。我的运气不错,他在门口和奥弗莱赫提聊了几句,当我夹着那本最新的书冲出大楼时,正好看到他拐上第五大街。”
  “简直就是职业侦探。”克劳舍赞叹道。
  “不,这算不上什么。”威弗笑道。“无论如何,我跟踪了斯普林吉一晚上。他独自在百老汇的一家饭馆里用了晚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跟在他后面,看上去大概就像个傻子,因为他没干任何可疑的事。整个晚上,他既没给谁打过电话,也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将近午夜时,他总算回家了——他住在布朗克斯的一幢公寓里。我又监视了那幢楼一小时——甚至还蹑手蹑脚地爬上了他住的那一层。但斯普林吉一直就没再出来过。最后,我只得夹着那本书回家,白忙乎了一晚上。”
  “不管怎样,”警官说道,“你跟踪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六本书的书名是什么?现在在哪儿?我怎么没在弗兰奇的办公桌上看到它?是你把那五本书搁在那儿的吧?”埃勒里一口气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总得让我一个个回答吧。”威弗笑着请求通融。“那本书是鲁西安·塔克的《室内装饰时尚》……”听到作者的名字,奎因父子俩交换了一个眼色。“你之所以没在办公桌上看到它,是因为我没把书搁在那儿,我把它带回家去了。我一直觉得那些复件无足轻重,起作用的显然是那些原书。或许是我想错了,但我确实认为,这第六本原书一定比其他五本复件珍贵些。所以,周一晚上我一到家,就把它放在了安全的地方——我的卧室。至于那五本书,我之所以把它们搁在店里,是因为空暇时经常要看看,拿起来方便些。我不想让这些事打扰老板,为了兼并惠特尼百货店,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再说,一些细节上的事,他总是交给我处理。因此,我每取回一本书,就把它插进老板办公桌上的书档间。为使桌上的书数目保持不变,我每次都抽出老板的一本书,把它藏在书柜的其他书中。这样一来,五周之后,老板的五本书全都进了书柜,取而代之的是斯普林吉的那五本复件。如果老板注意到了桌上的新书,我是会向他解释的,但他没有,所以我也没多事。他的那些‘最爱’不过是一种气氛罢了。他早就习惯了看到它们在桌上搁着,所以尽管他天天在桌边忙来忙去,却从未注意到有什么变化,他认为它们理所当然应该在那儿。这种事经常发生在他身上……
  至于斯普林吉,他不可能看到桌上那些书,他根本就没机会进弗兰奇先生的寓所。”
  “这样看来,”埃勒里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那些书是一周一本地进了弗兰奇的书档喽?换而言之,伟德杰韦斯基的那本书,也就是第一本书,六周前就搁在桌上了?”
  “确实如此。”
  “这太有意思了。”埃勒里说着,慢悠悠地坐回到椅中。
  警官开口说道:“喂,威弗,咱们还是看看那些地址吧,你不是说随身带着的吗?”
  威弗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笔记本,从中取出一张纸。警官,埃勒里和克劳舍好奇地俯身看着那七个地址。
  “噢,我的……”警官的声音很轻,还有些微微发颤。“埃勒里,你知道这些都是什么地方吗?几周前,费尔拉利的手下就开始怀疑这其中的两个地址是毒品发售点!”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向后仰了仰身,克劳舍和威弗面面相觑。“我并不觉得非常意外,”埃勒里说道。“两个,呃?这意味着所有的七个地址都可能是毒品发售点……每周换一个地方……真聪明,肯定是这样!”他突然向前一倾身,“韦斯!”他几乎是在吼叫,“第六个地址!是什么地方?快说!”
  威弗急忙取出另一份备忘录。纸上记着东九十八街的一个门牌号。
  “爸,”埃勒里即刻说道,“我们真是太幸运了,你知道我们找到了什么?昨天的毒品发售点!你看日期——5月24日——周二——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我的天!”警官暗自嘀咕了一句,“你说得不错。如果九十人街的这间屋子还住着人——不会没人住的——”他一跃而起,抓起了话筒。他让接线员接通警察局,不一会儿,便和维利警官联系上了。他匆匆吩咐了维利几句,又让总机把电话转到缉毒组办公室。他扼要地和缉毒组组长费尔拉利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上了。
  “我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费尔拉利了,他们将马上对九十八街的那个地址进行突击搜查。”他一边轻快地说着,一边老练地吸着鼻烟。“他们带托马斯一起去,路过时,会在这停一下,把我们一块捎上。这次突袭我一定得参加!”他打定了主意。
  “是突击搜查吗?”克劳舍紧张地站了起来。“我能去吗,警官?对我而言,这将是一次特殊的经历——这可是实话!”
  “我绝不反对你去,克劳舍。”警官心不在焉地答道。“不管怎么说,也该有你的份……费尔拉利曾突袭过我认出的那两处地址,但那帮恶棍每次都事先得到风声,逃走了。但愿这次能逮住他们!”
  埃勒里欲言又止,紧闭着嘴,陷入了沉思。
  威弗精疲力竭地倒在椅子上,像是被自己引爆的炸弹炸晕了头。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8、释疑

  突然,几个人全都忐忑不安地看着埃勒里。克劳舍欲言又止,讪讪地搔着脑袋;威弗和警官同时吃力地改换了一下坐姿。
  埃勒里一言不发,走进了厨房。他低声向德乔那吩咐了几句,又走了出来,手中悠闲地转着他的夹鼻眼镜。“刚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问题——不过,”他又露出了笑容,“情况还不至于那么糟!”
  他将眼镜重新架回到瘦削的鼻梁上,悠闲地在桌边来回踱着步子。德乔那溜出厨房,消失在门外。
  “既然我们得在这儿等缉毒组的车,”埃勒里说道。“倒不如根据威弗透露的最新情况,重新考虑一些问题。”
  “弗兰奇百货被毒贩利用了,它成了他们发售毒品的重要中介。你们对此还有疑问吗?”
  他那挑衅的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轻轻掠过。克劳舍肥胖的脸上泛起了怒色。
  “喂,奎因先生,你这么说,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他大声抗议道。“我不否认斯普林吉这家伙是个恶棍——他绝对是个恶棍——但你怎么知道有一个毒品集团在我们眼皮底下干着非法的买卖?”
  “别那么激动,克劳舍,”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道。“他们只是借用弗兰奇百货的地盘来干他们的买卖。在贩毒集团看来,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接着,他由衷地赞叹道,“毫无疑问,他们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密码,这我已经弄明白了。他们利用一本本无辜的书,将这些密码传出去。在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神圣王国里干这种买卖!这可真是天才的创举……听着,整件事绝对是这样,不可能有其他的可能性。我们发现,每隔几天——只有一个九天的例外,因为恰逢周日——图书部经理就在那些无人问津的平庸之作上记下个地址——这是整个阴谋的一个精彩部分……你们注意到了吗?斯普林吉记在书上的并非是当天的日期,他每次记的都是第二天的日期。标着星期三的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是WE,所有的书都搁在同一书架上……书架从未变换过吧,韦斯?”
  “是的。”
  “斯普林吉在周二晚上就将标有周三的书夹在其他书中,一块搁到了书架上。到了下一周,他又在周三晚上将标着周四的书搁到架子上,其他的也就是以此类推了。这说明了什么?这显然意味着斯普林吉不打算让书在架子上逗留很长时间;他写完地址后,很快就会有人来取走!”
  “有人来取?”警官反问道。
  “当然。一切迹象表明,整个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斯普林吉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书中的地址转交给某个人。如果斯普林吉可以口头通知那个人或那些人,那他为什么要使用繁琐的书本密码方式呢?他显然没法回头通知取书人。他可能知道谁会来取走那些被动过手脚的书,但来取书的人可能只是些喽罗,他们并不认得他。但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题外话。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斯普林吉不允许他的书在架子上长时间逗留。书可能被人买走;某位陌生人可能不经意地注意到书上的地址。爸,如果你处在斯普林吉的位置,你会怎么安排取书时间?”
  “这还用问吗。如果斯普林吉晚上就把书备好了,那他肯定会把取书时间安排在早上。”
  埃勒里微微一笑。“非常正确。他根本不用冒任何风险。商店关门后,他在书上写下地址,外人根本不可能在晚上取走他的书;第二天早上,特定的取书人从架上将书取走——最初制定计划时,搁书之处肯定已经确定好了。实际上,取书人可能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或许是在9点,也就是商店刚开门的时候。他先四处逛逛,最后溜达到书架前。他从预先获悉的标记上认出了那本书,关于这个标记,我过会儿再解释。他取下这本书,照常付了款,然后带着获得的信息离开了商店——既安全,又干净利落,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了。我们必须假设,取书人早上进店时,根本没和斯普林吉联系过——真的,一切迹象都表明,斯普林吉和取书人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是谁,或许两人根本就是陌生人。那么,取书人若想找到前一天晚上被动过手脚的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通过预先确定的密码或方式。这不过是普通常识罢了。但到底用什么样的密码呢?这才是整个计划的高明之处。”
  “我自问,为什么要让书作者的姓名——至少是姓氏的前两个字母——和取书那天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相吻合?从整个计划来看,有这种必要吗?如果我们假设取书人对计划内容一无所知,那么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他第一次去取书时,就有人对他做了如下指示:你每周去趟弗兰奇百货的图书部,取回一本记有地址的书。在图书部的某某位置上有一个四层书架,那本书就放在顶层。书总放在那一层……听着,你每周去那儿的日子都不同,确切地说,是每隔八天去一趟。如果遇上星期天,那就是九天去一趟——从上个周六算到下周的周一。假如你在周三早上去取书,那么这本书作者的姓名一定是以WE开头的,和周三的开头字母相同。为了确保不出错,同时也为了让你尽快离开那地方,你记住,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有一道很轻的铅笔标记,这绝对就是你要找的书,你无需再去翻架上的其他书了。你取下书,翻开底页,看看上面有没有地址。确定之后,立刻付款离开商店,……如果是这样,整个过程不就一目了然了嘛。你们觉得我的分析有道理吗?”
  其他三人纷纷表示赞同。
  “这可真是机关算尽,”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道。“只是稍有些繁琐罢了。但时间一长,习惯后也就不觉得麻烦了。这个计划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取书人只需在第一次接受任务时听取指示,从今往后,他就能无止境地自行工作下去,绝不会有任何闪失。下周四,他得去取一本作者姓氏开头字母为TH的书,字母下有一道铅笔标记;再下一周的周五,他要取的那本书作者的姓氏开头字母为FR,如此依次类推,无限循环。取书者拿到书后,他会干些什么?这倒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事物的现象来看,这是个权力高度集中的贩毒团体,喽罗们对集团内幕知之甚少,可能连集团的大头子、小头目们是谁都不清楚。这里自然就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为什么,”威弗插嘴问道,“为什么要以八天为一周期?为什么不定在每周的同一天?”
  “问得好。不过,答案非常简单。”埃勒里答道。“这些家伙没有一丁点侥幸心理,他们绝不容许出现任何疏忽。如果某人总在周一早上9点去图书部,过不了多久,肯定就会有人注意他并开始谈论这件事。但如果他这星期周一来,下星期周二来,再下星期周三来,全部都是隔周隔天,那根本不可能有人记得他。”
  “我的天!如此周密的勾当!”克劳舍感叹道,“难怪我们毫无觉察。”
  “夸他聪明都有些太委屈他了。”警官叹道。“这么说,埃勒里,你认为这些地址都是本地的秘密贩毒窝点喽?”
  “显然是这样。”埃勒里说着,又点上了一支烟。“说到聪明,你们想到什么没有?这个集团从未重复使用过同一个地址!从每周变换的地址上就能看出这一点。而且,他们的销售系统显然也已将此举定成了每周的惯例。如果他们每周都在同一地点贩毒,那你们的缉毒组肯定能挖出这个毒窝。人们也许会注意到可疑的行为;贩毒点的地址和相关消息可能会在黑社会的消息网中传播开。但这个集团每周换一个贩毒点,你们的缉毒组怎么可能找到它的踪迹?整个策略简直令人叫绝。尽管如此,费尔拉利还是从密探或告密者那儿弄到了两个地址。但他也只是做到了这一步,其他的地址他一无所知。可见整个策略谋划得相当周密。他突袭那两个地点时,当然一无所获——他们早就撤走了。这帮家伙很可能每周举办一次午后‘聚会’,最后一位顾客离开后,他们就立刻撤离销售点。”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集团到底有多安全。他们和客户之间肯定有固定的联系渠道,而且,我怀疑客户人数一定有限,人太多了反而会招致危险。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些客户都是有钱人,可能还是上流社会的成员。这么说吧,毒贩每周只需打电话告知客户一个地址,他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么,客户会怎么做?他想怎么做?我们都知道,吸毒者无法控制自己对毒品的渴望,为搞到毒品,他们会不顾一切的。现在,有人为他们提供安全的供货渠道,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条固定的渠道。不——客户们是不会泄露这个秘密的。还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吗?”
  “简直令人难以想象。”警官感叹道。“如此周全的计划!但愿这次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就靠那帮饭桶!”埃勒里取笑道。“不过,咱们还是走着瞧吧。”
  “刚才我曾说过,一些问题暴露出来,而且它们都与谋杀有着直接联系。我们显然可以认为,伯尼斯是——或曾经是——这个集团的一名客户。我们一直对这起神秘谋杀案的作案动机一无所知,但现在,我真的相信,凶手的动机已初露端倪了。温妮弗雷德并不吸毒,但她的手袋里却装了一支伯尼斯的口红,口红里藏着海洛因……而且她被害时仍带着这支口红。这事很能说明问题,爸,很能说明问题……这很有意思,不是吗?尤其是在我们尚未发现任何其他作案动机的情况下。但破案并非是为了查明动机,关键是要抓住凶手,同时一网打尽整个贩毒集团。这些推理已经让我精疲力竭了。我觉得,这一双重任务将面临重重困难……”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在集团中,斯普林吉到底是伙计,还是老板?我估计——他是圈内人,知道所有的秘密,但他并不是最大的老板。这显然又引发了一个问题——是斯普林吉开枪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吗?目前我还不想谈这个问题。”
  “最后,贩毒集团事件是否表明:温妮弗雷德的被害和伯尼斯的失踪并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案子,而是同一案件的两个组成部分?我认为它确实表明了这一点。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了解到事实真相——除非出现某种意外。证人暂时尚未出现,但它们总会出现的。他们将说出一切。”
  说完这番话,埃勒里便不再吭声了。他在椅子上坐下,又开始转他的夹鼻眼镜,完全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警官、威弗和克劳舍同时叹了口气。
  他们就那么默默地坐着,大眼瞪着小眼。突然,楼下响起了警笛声,费尔拉利、维利和突袭队的成员们到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9、突袭

  满载着侦探和警员的警车飞驰过西区,向住宅区方向去。听到尖锐的警笛声,人群和车辆都自动让开了道。
  人们的目光追随着向前飞奔的警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向一脸懊恼的维利吼了遍克劳舍的故事,提到了那个形单影只的出租司机及挂着马萨诸塞州车牌的神秘小汽车。他的声音压过了呼啸的警笛。维利阴沉着脸,答应立刻找那个出租司机核实详情,并答应将新情况通报给正在寻找失踪女孩下落的手下。维利从警官手中接过写着出租司机姓名地址的纸条,坐在边上的克劳舍暗暗地笑了。
  警车到时,威弗托辞有事,返回了弗兰奇百货大楼。
  费尔拉利静静地坐在车上咬着指甲。他将警官拉向一边,憔悴的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我已经派了些弟兄包围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绝不给他们任何逃跑的机会。那些弟兄们虽然都躲在隐蔽处,但他们不会让任何人溜走的。”
  埃勒里平静地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人群,他的手指在遮挡视线的铁丝网上敲出了有节奏的“得得”声。
  开足马力的警察局卡车拐入九十八街,向东驶去。街道边的房屋越来越稠密,越来越破落。警车再往东向依斯特河方向驶去,窗外的景物换成了破旧不堪的危房和邋邋遢遢的行人……
  一声急刹车,卡车终于停了下来。一名便衣突然从某个门洞中冒了出来。他走到街心,指了指一幢低矮的两层楼式木屋。房屋的木头已腐烂,油漆也已剥落,整座楼摇摇欲坠地向街心倾斜着,仿佛最轻微的一点震动都将令它颓然倒地似的。房屋大门紧闭,窗子上拉着厚厚的帘子,整楼看上去死气沉沉,似乎无人居住。
  警车刚停稳,十几名便衣就一下子从各个角落、门洞里冲了出来。从房子破败的后院里也同时闪出了几名便衣。他们拔出枪,向楼后冲去。卡车里也下来了许多警察和侦探,领头的是费尔拉利、维利和警官,克劳舍断后,一行人越上咯吱作响的木头台阶,冲到了楼门口。
  费尔拉利捶打着破旧的门板,屋里没有任何反应。奎因警官打了个手势,维利和费尔拉利这两名壮汉便向门冲去。门被一下子撞开了,木头的碎片落了一地。屋内光线阴暗,散发着一股霉味,屋顶上挂着一盏残缺的枝形吊灯,通向二楼的楼梯上光溜溜的,没铺地毯。
  众警察一拥而上,冲入屋中,同时占领了上下两层楼,他们持枪搜遍了整幢楼的角角落落。
  不知何时,屋外已奇迹般地聚集了一难人,大伙都睁大了眼睛往里看着,几名巡警正挥着警棍维持秩序。埃勒里在屋中闲逛着,屋外众人看热闹的心理让他觉得有趣。他一眼便看出,这又是一次失败的突袭。
  整座房子空荡荡的,没有丝毫住人的痕迹。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19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0、悲歌

  他们站在一间满是灰尘的空屋里,悄声交谈着。这是老式客厅,一台破旧不堪的维多利亚壁炉无言地讲述着
  整座房子的兴衰史。费尔拉利几乎快气疯了,但他也只能干生气罢了;他那胖乎乎的黑脸已变成了蓝灰色;他飞起一脚,将一块烧焦了的木块踢到了屋子的另一端。维利的神情显得比平时更加阴郁。与其他人相比,警官以一种更为冷静的心态接受了突袭失败的现实。他吸了撮鼻烟,然后派一名侦探去附近转转,看看能否找一位房管员回来。
  埃勒里一直保持着沉默。
  侦探出去没多久就带回了一名强壮的黑人。
  “这屋子归你看管?”警官突兀地问道。
  黑人摘下褪了色的圆顶礼帽,蹭了蹭脚。
  “是的,先生。”
  “你是看门人还是房管员?”
  “怎么说都行,先生。我负责看管这附近的许多房子。如果有人租房,我就替房主把房租出去。”
  “明白了。昨天这房子有人住吗?”
  黑人使劲点了点头。“有,先生!大约四五天前,来了一个人,说要租整幢楼,经纪人领他来时就是这么说的。我亲眼看见他付了经纪人一个月的房租,都是现金。”
  “房客长得什么样?”
  “个头偏矮,蓄着长长的黑胡子,先生。”
  “他什么时候搬来的?”
  “是第二天吧——星期天,肯定没错。一辆搬运车还拉了些家具来。”
  “车上有搬运公司的名字吗?”
  “没有,先生。是那种敞篷卡车,车身周围都遮着黑色油布。卡车上真的没有名字。”
  “这几天你常见到那个黑胡子男人吗?”
  黑人搔了搔他那头短粗浓密的冯发。“不常见,先生。直到昨天早上,我才又看到他。”
  “怎么回事?”
  “昨天早上他又搬走了,先生。他从未对我说过要搬走,但昨天早上11点左右,那辆卡车开到了门口,两名司机进了屋。不一会儿,他们就开始往车上搬家具。时间不长——没多少家具。接着我就看到那个老板模样的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他和司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掉头走了。卡车随后也开走了。对了,先生,那个老板模样的人临走前把经纪人给他的钥匙扔在了门廊上,确实是这样的,先生。”
  警官低声吩咐了维利几句,又转向黑人。
  “这四天里,你见过有人进这房子吗?”警官问道。“特别是在周二下午——也就是昨天?”
  “噢,是的,先生,就是在昨天。我老婆一般整天都在外面呆着。昨晚她对我说,昨天下午一群白人聚到了这幢空房的门前,当他们看到房门锁着时,似乎觉得很奇怪。噢,大概有十几个人,他们很快就都走了。”
  “行了。”警官慢吞吞地说道。“把你的姓名、地址及雇你的房地产公司的名字告诉那边的那位先生。记住,不许向任何人提起这事!”
  黑人僵挺着身子,结结巴巴地向缉毒小组的侦探汇报了有关情况。随后,他便踢踏踢踏地急急逃了出去。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奎因警官对维利、费尔拉利、埃勒里和克劳舍说道,这几个人正聚在一起。“他们肯定是听到风声,逃走了。有什么事让他们起了疑心,不得不撤出去——甚至顾不上把毒品发给客户们。今天这城里肯定有许多要死要活的瘾君子。”
  费尔拉利做了个表示厌恶的手势。“咱们撤吧,”他咆哮道,“这伙恶棍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你的运气可真不好。”克劳舍说道。“他们的动作一定很快。”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想查查那辆车,”维利说道。“想帮忙吗,克劳舍?”他嘲笑道。
  “喂,算了吧。”克劳舍心平气和地答道。
  “别吵了,”警官叹了口气。“你可以试试,托马斯。但我觉得,这可能是贩毒集团的私车。而且我们已经打草惊蛇,一时半会儿恐怕再难找到他们的行踪。对吧,埃勒里?”
  “我建议,”自突袭开始以来,这是埃勒里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回家吧。这场滑铁卢战役的结局——”他苦笑了一下——“说得客气些,也就是这样了。”
  费尔拉利和维利召集齐手下人,驱车返回警局,只留下一名巡警看守九十八街的房子。大块头维利上车时,克劳舍得意地捅了捅他的肋骨,随后,便早早地告辞回弗兰奇百货去了。
  “他们肯定在到处找我,”临走时,他笑道。“毕竟,我还有自己的工作。”
  他上了辆出租,奔西南方向去了。奎因父子坐进了另一辆车。上车后,埃勒里掏出他那块表链细长的银表,兴致勃勃地盯着表面。警官看看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想回家。”他抱怨道。“我上班已经迟到了。桌上肯定谁了一大堆文件。几个月来,这是我第一次没赶上早点名,而且,我估计韦尔斯肯定又打电话来了,而且……”
  埃勒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表面,嘴角边露出一丝隐约的微笑。警官无奈地靠在椅背上,嘴里不停地发着牢骚。
  出租车在八十七街的灰色沙石大楼前停了下来。埃勒里付了车费,殷勤地搀着父亲上了楼。直到德乔那关上大门,他才开口说第一句话。
  “10分钟。”他满意地宣告着,会上表盖,将表搁回到马夹口袋里。“应该说,这是从九十八街的河边驱车到这儿所需的平均时间。”他笑着脱掉了薄外套。
  “你是不是神经有毛病?”警官惊问道。
  “哪能呢。”埃勒里答道。他拿起话筒,要了个电话。
  “是弗兰奇百货店吗?请接一下图书部斯普林吉先生的办公室……喂,图书部吗?请找一下斯普林吉先生……什么?您是哪位?……哦,知道了……不用了,没关系。谢谢。”
  他挂断了电话。
  警官忧心忡忡地拨弄着小胡子,两眼盯着埃勒里。“你的意思是,斯普林吉——”他怒吼道。
  埃勒里似乎不以为然。“我太高兴了。”言语间流露出恶作剧般的天真。“据斯普林吉那位年轻的女助理透露,大约五分钟前,他突然称病,匆匆离开了店里,还说今天不回来了。”
  老先生跌坐在椅中,一脸的焦虑。“我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他说道。“我以为他肯定会呆到很晚才走。他说过要回去吗?咱们这辈子都甭想再见到他了!”
  “噢,你会见到他的。”埃勒里轻声劝道。
  紧接着,他又说:“那位西班牙教士曾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备战构成了半个战斗,提高警惕总不会让人吃亏的。”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0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1、证词:玛丽安-佐恩

  警官一边诅咒着狡猾的詹姆士·斯普林吉,一边急匆匆离家赶往警察局,留下埃勒里舒适地蹲在敞开的落地窗,抽烟想问题。德乔那像只怪猴似的,一动不动地坐在埃里脚边,暖暖的阳光洒在他脸上,他连眼都不眨一下……两小时后,警官回来了。埃勒里虽然仍抽着烟,但已坐到了桌前,正在看一迭笔记。
  “还在想那案子?”警官关切地问着,将衣帽扔到了一张椅子上。德乔那轻手轻脚地把它们捡起来,挂进了衣橱里。
  “还在想。”埃勒里答道。但他的双眉间却有一道深深的皱纹。他站起身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眼笔记,长叹一声,将它们塞进抽屉里,无奈地耸了耸肩。他一抬眼,正看见父亲满脸通红地和自己的小胡子较着劲,他不禁一乐,眉间的皱纹也化成了细密的笑纹。
  “警察局里没什么新情况?”他同情地问了句,重又在窗边坐下。
  老奎因心事重重地来回踱着步子。“少得可怜。托马斯找到了克劳舍说的那个出租司机——看来我们又进了一个死胡同。司机详细描述了高个金发劫持犯的外貌特征。当然了,我们已经在整个车部发了通缉令,特别是马萨诸塞州,通缉令上还介绍了那辆车及伯尼斯·卡莫迪的外貌特征。现在,我们只能等消息了……”
  “嗯”,埃勒里弹了弹烟灰。“等着吧,反正伯尼斯·卡莫迪是无法起死回生了。”他突然急切地说道,“她也可能还活着……如果换了我,我是不会到东北部去找的,老爸。这伙恶棍非常聪明。他们可能用假车牌,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实际上,他们可能向南走了,或许还换了车——有多种可能。说实话,如果你在纽约市里找到了伯尼斯·卡莫迪,不论她是生是死,我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不管怎么说,她的行踪是在中央公园终止的……”
  “托马斯很警觉,他已经把手下最得力的人都派出去了,”警官闷闷不乐地说道。“再说,他像你一样精明,我的孩子。他绝不会忽略任何蛛丝马迹的,哪怕只有一丝线索,他都会跟踪下去,直至找到女孩及那个男人。”
  “寻找那个姑娘,”埃勒里轻轻地念了一句……他坐在窗边,陷入了沉思。矮小的警官背着手,一边在屋里来回踱着步,一边不解地看着。
  “玛丽安·弗兰奇曾打电话到局里找我。”他突然宣布道。
  埃勒里慢慢地抬起了头。“什么事?”
  老先生轻声笑道:“我就知道你会感兴趣的!……是的,早上我还在家时,那女孩就往局里打了好几次电话。我到办公室后,终于接到了她的电话。她听起来像是很兴奋——确切地说,不是激动,而是若有所盼。因为你考虑问题周全,我的儿子——顺便说一句,这也是你可以引以为荣之处——所以,我约她到这儿见面。”
  埃勒里只是微微一笑。
  “我估计,威弗大概找她谈过了。”警官沉着脸,接着说道。
  “老爸!”埃勒里哈哈大笑。“有时候你的洞察力真令我叹服……”门铃响了,德乔那跑去开门。来人是玛丽安·弗兰奇。她穿一套朴素的黑色长裙,戴着顶别致的小黑帽,高傲地微扬着下巴,看上去楚楚动人。
  埃勒里一跃而起,伸手整了整领带。警官向前疾走几步,敞开了大门。
  “请进,请进,弗兰奇小姐。”他笑容满面,一脸的慈祥。
  玛丽安疑惑地冲德乔那笑笑,礼貌地和警官轻声打过招呼,径直走进了客厅。埃勒里热情的欢迎令她稍稍有些脸红。
  警官慷慨地坚持玛丽安坐他的专用扶手椅,盛情难却,她只得从命。只见她轻盈地坐在皮椅边上,双手紧握在一起,轮廓分明的嘴唇闭得紧紧的。
  埃勒里站在窗边。警官拉过把椅子,面对着女孩坐下。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我亲爱的孩子?”警官像是在与人闲聊。
  玛丽安胆怯地看了眼埃勒里。“我——是关于……”
  “关于周一晚上你去佐恩先生府上拜访的事,弗兰奇小姐?”埃勒里微笑着询问道。
  她吃了一惊,“哦——哦,原来你知道!”
  埃勒里表示否认。“谈不上知道,只是猜测而已。”
  警官虽紧盯着她的双眼,但语气却是温和的。“佐恩先生是否对你具有某种吸引力——或许这事更直接地牵扯到你父亲,我亲爱的孩子?”
  女孩瞪着父子俩,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竟以为——”她有些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我竟然一直以为这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她脸上的阴云在转瞬间消失殆尽。“你们大概也希望能听到一个连贯的故事吧。韦斯特利告诉我,你们已经听说了——”她咬着嘴唇,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我真不该说——他还特别叮嘱过我别提我们曾谈过这事……”她的单纯把奎因父子俩给逗乐了。“不管怎样,”她继续说道,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我猜你们已经听说了——我继母和佐恩先生的事……真的,都只是些捕风捉影的流言!”她激动地喊道,但立刻又恢复了镇静。“但我不能确定。我们都努力了——想尽一切办法——不让那些流言蜚语传到爸爸耳朵里,但恐怕不是很成功。”她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恐惧。她低头看着地板,不再说什么。
  埃勒里和警官交换了一下眼色。“接着说吧,弗兰奇小姐。”警官的声音依旧那么暖人肺腑。
  “后来,”——她加快了速度——“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了一件事,它证明了那些流言并非只是谣传。他们之间并没有越轨的事,但俩人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连我都能看出来……星期一的情况就是这样。”
  “你把这事告诉你父亲了?”老奎因问道。
  她打了个寒颤。“噢,没有!但为了爸爸的健康,他的名声和他内心的平静,我得采取行动。这事我连韦斯特利都没告诉,如果知道了他会阻止我的。我拜访了佐恩先生——还有他的妻子。”
  “接着说。”
  “我去了他们家。我当时真的是豁出去了。那时刚过晚饭时间,他们俩肯定在家。我希望佐恩夫人也在场,因为她直到佐恩和温妮弗雷德的事——她嫉妒得眼都绿了,她甚至还威胁说……”
  “威胁,弗兰奇小姐?”警官诘问道。
  “噢,没什么,警官。”玛丽安仓促地掩饰道。“但我觉得她知道所发生的一切。佐恩先生之所以会爱上——温妮弗雷德,她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佐恩夫人——噢,真是太可怕了……”她苦笑了一下。“你们大概会以为我喜欢搬弄是非……但当着他们夫妇俩的面,我公开指责了佐恩先生,并且——并且告诉她,他和温妮弗雷德的关系必须结束了。佐恩夫人大发雷霆,并且破口大骂。不过,她的怒气都是冲温妮弗雷德发泄的。她甚至威胁要干出可怕的事。佐恩先生原本还想和我理论一番,不过——大概是招架不住两个女人的两面夹攻吧,他气冲冲地离开了家——剩下我一人面对那可怕的女人。她看上去像是疯了似的……”玛丽安说着,浑身一颤。“所以,我有些害怕了——我大概是飞跑着离开了他们家,在楼道里都能听到她的怒骂声……然后——就这些,警官,就这些。”她犹豫了一下。“我离开佐恩家时,时间刚过10点。我觉得浑身无力,非常难受,于是就到公园散了会儿步。我真的去了,这我昨天也已经说过。我不停地走着,直走得精疲力竭,几乎跌倒在地,这才想起回家。到家时,差不多是12点。”
  屋里静悄悄的。埃勒里刚才一直无动于衷地看着女孩,此刻,他掉开了头。警官清了清嗓子。
  “你径直就上床了,弗兰奇小姐?”他问道。
  女孩不解地瞪着他。“当然了。您是什么意思?……我——”她的眼中又闪过一丝恐惧,但她鼓起勇气答道,“是的,警官,我回去就睡了。”
  “有人见你进屋吗?”
  “不——没有。”
  警官皱起了眉头。“好吧!不管怎么说,弗兰奇小姐,你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你做得很对。这也是你所能做的唯一的事。”
  “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她小声说道。“但我今天把这事告诉韦斯特利时,他说我必须这么做,所以……”
  “你为什么不想说了?”埃勒里问道。从玛丽安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起,这是埃勒里初次开口。
  女孩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说道:“这个问题我还是不回答吧,奎因先生。”她说着,站了起来。
  警官立刻站起了身,将女孩送到门口,两人没再说什么,各想着心事。
  他返身回来时,埃勒里正暗自笑着“像天使一样单纯。”他说道。“别愁眉苦脸的,老爸。塞洛斯·弗兰奇这位老伙计的行踪你查过了吗?”“喔,那件事!”警官似乎不太高兴。“我昨晚已经让约翰逊查去了,他早上交了份报告。弗兰奇确实去了格雷特耐克的惠特尼家。据说,他周一晚上9点左右,胃突然有些不舒服,当时就回房休息了。”
  “这么巧?”埃勒里咧嘴一笑。
  “嗯?”警官皱起了眉头。“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个交待。”
  “哦,是吗?”埃勒里在椅子上坐下,翘起了二郎腿。“这纯粹是一种智力游戏,”他恶作剧般地说道。“它什么都交待不了。老塞洛斯9点就回房休息了。我们假设,那天晚上,他突然想返回纽约,而且还不想让主人知道这事。他偷偷溜出了房门,一路跋涉……打住!他一大早坐惠特尼家的车离开时,有人见过他吗?”
  警官瞪大了眼睛。“开车送他进城的司机肯定看到了约翰逊说,早在其他人起床前,弗兰奇就走了。但那个司机!”
  埃勒里轻轻一笑。“您是越来越有长进了。”他说道。“司机是可以收买的,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于是,我们这位高尚的反邪恶斗上悄悄溜出了屋门;他的同谋,那个司机甚至偷偷开车把他送到了车站。那时正好有趟火车到站。这个我清楚,因为三周前的周一晚上,我从布默尔家回来时坐的就是那趟车。半小时左右,车就抵达朋思车站,他正好来得及从货仓门溜进店里……”
  “但他得在店里呆上一整夜!”警官咕哝道。
  “就算是这样吧,但那位伶俐的司机会做假证,证明他不在店里……你看这有多简单?”
  “噢,胡扯!”警官吼道。
  “我也没说它不是,”埃勒里的双眼闪闪发光,“但这事值得想想。”
  “简直就是瞎编乱造!”警官又吼了一声,父子俩同时放声大笑。“顺便告诉你一下,我已经安排好了让那几个人来录证词。我在办公室给佐恩打了电话,让他到这儿来。我想看看他的故事和玛丽安所说的有无出入,另外,他昨晚10点后都干了些什么。”
  埃勒里恢复了严肃。他疲惫地揉着额头,似乎有些不太满意。“听一遍所有人的证词可能还是明智的。不妨把佐恩太太也请来吧,我会竭力仿效斯多葛派弟子的。”(译注:斯多葛派(Stoic)——一种哲学流派,主张高度自制,忍受痛苦、烦恼而不抱怨)。
  警官打了几个电话,德乔那忙着翻电话号码簿替他查号码,埃勒里倒在安乐椅里,闭目养神……
  半小时后,佐恩夫妇并肩坐在了奎因家的客厅里,两人面对着警官。埃勒里站在远处的一个角落里,书橱突出的一角几乎遮住了他的身影。
  佐恩夫人是个高大丰满的女人,脸色红润,金灿灿的蜷发短得出奇,一双绿眼睛冷冰冰的,配着一张大嘴。乍一看,她似乎还不到30岁;但仔细看看,你会发现她的下巴和眼睛周围都已爬满了细密的皱纹,这使她看上去足足老了10岁。她打扮得极为时髦,举手投足间透着股傲气。
  尽管有玛丽安的故事为证,但佐恩夫妇看上去却似乎十分恩爱。佐恩先生向夫人介绍了警官,夫人以王室的优雅和警官寒暄了几句;她每向佐恩说一句话,便甜蜜地附带一句“我亲爱的”。
  警官老谋深算地审视了她一会儿,最终决定,还是有话直说为好。
  他先转向佐恩。“我打电话让你来这儿,是想请你解释一下你在周一晚上都干了些什么。这也是调查的一部分,佐恩先生。”
  董事伸手摸着他的秃顶。“周一晚上?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警官?”
  “是的。”
  “你怀疑——”那副沉甸甸的金边眼镜背后,怒火在熊熊燃烧。佐恩夫人几乎是不动声色地打了个手势。佐恩奇迹般地恢复了镇静。“我和夫人在家吃的晚饭。”他说道,似乎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我们整晚都呆在家里。10点左右,我离开家,径直去了第五大街和三十二街交汇处的朋尼俱乐部。我在那儿遇到了格雷,就谈起了兼并惠特尼百货的事,聊了大约有半小时吧。后来我觉得头痛,就对格雷说,没准出去走走就好了。就这样,我们互道晚安分手了。从俱乐部出来,我在第五大街上走了很长时间,说实话,我是走着回到了七十四街的家。”
  “那时是几点,佐恩先生?”警官问道。
  “大约是10点45吧。”
  “佐恩夫人睡了吗?她看到你了吗?”
  那位脸色红润的壮妇替她丈夫答道:“我没见到他,真的没有!佐恩先生离家不一会儿,我就让佣人们都歇着去了,我自己也睡去了。我一躺下就睡着了,所以没听到他回来。”她笑容满面地炫耀着硕大的白牙。
  “恐怕我不是很明白,怎么——”警官彬彬有礼地问道。
  “佐恩先生和我各有自己的卧室,奎因警官。”她答道,面颊上漾起了酒窝。
  “嗯。”警官又转向默默无语的佐恩。“你在路上遇见熟人了吗,佐恩先生?”
  “没有。”
  “你进公寓大楼时,楼里有人看到你吗?”
  佐恩抚弄着他那浓密的红胡须。“恐怕没有。11点后,只有总机那儿有个夜班员,但我进门时,他恰好不在。”
  “我估计,电梯也是自助式的吧?”老奎因冷冷地问道。
  “是的——非常正确。”
  警官转向佐恩夫人。“周二早上,你见到你先生时,是几点?”她扬起了金色的眉毛。“周二早上——让我想想……噢,对了!是10点。”
  “他已经穿戴整齐了,佐恩夫人?”
  “是的。我进客厅时,他正在看晨报。”
  警官疲惫地笑笑,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最后,他停在了佐恩面前,严厉地盯着他。“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周一晚上弗兰奇小姐曾去你家拜访过?”
  佐恩呆住了。听到玛丽安的名字,佐恩夫人神色大变。她的脸一下子失去了血色,瞳孔放大,眼中闪着危险的光。她张了张嘴“那个……!”她的声音低沉而激动,身体因为愤怒而绷得紧紧的。优雅的面具从她脸上滑落下来,暴露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一个泼妇。
  警官似乎没听见她的话。“佐恩先生?”他问道。
  佐恩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她确实来过。但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是的,弗兰奇小姐曾来拜访过我们。她离开时大约是10点。”
  警官不耐烦地问道:“你们谈到了你和弗兰奇夫人的关系,佐恩先生?”
  “是的,是的,就是这事。”佐恩感恩戴德般地仓促应道。
  “佐恩夫人大发雷霆了吧?”。
  女人冷冷的绿眼中闪着怒火。佐恩心虚地咕哝道:“是的。”
  “佐恩夫人,”女人的双眼蒙上了一层薄雾。“周一晚上10点刚过你就睡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10点30,你才离开自己的卧室?”
  “是的,奎因警官。”
  “如果是这样,”警官总结道,“那我暂时就再没什么要问的了。”
  佐恩夫妇离开后,警官发现,埃勒里正坐在他那被遗忘的角落里,暗自笑着。
  “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老先生悲叹道。
  “噢,爸——你没看出这事乱糟糟的吗?”埃勒里叹道。“生活就是一团糟!事实竟然有那么大的出入……你从这次会晤中看出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警官气呼呼地说道。“但有件事我很清楚。任何人,如果他找不到目击者证明他在周一晚上11点30到周二早上9点这段时间内的行动,那他就有可能是凶手。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假定X是凶手。周一晚上11点后没人再见过他。他自称回家睡觉了。但没有证人。假如他没回家,假如他从货屋入口溜进了弗兰奇百货店,早上9点又溜了出来。他回到家,溜进公寓大楼时根本没人看到他,第二天早上10点30左右,他又露面了,许多人都看到了他。这就让人以为,他整夜都在家睡觉,因此不可能是凶手。但实际上,完全有可能……”
  “太对了,太对了,”埃勒里轻声说道,“嗯,传唤下一位受害者吧。”
  “他随时都可能到。”警官说着,走进洗脸间擦汗去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1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2、证词:马奇本克思

  马奇本克思气呼呼地瞪着眼,一脸的愠怒,像是对谁心不满似的。他粗声粗气地和警官说着话,对埃勒里视而见。他将帽子和手杖重重地扔在桌上,德乔那刚想把它拿开,被他粗暴地拒绝了。不等人邀请,他就已经坐了下,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敲击出讨厌的“得得”声。
  “等着瞧吧,先生,”警官寻思着,“我们会摆平你的。”他一边从容地吸着鼻烟,一边好奇地打量着马奇本克思。“马奇本克思,”他唐突地问道,“周一晚上你在哪儿?”
  死去女人的兄长皱起了眉头。“这是干什么?逼供吗?”
  “你要这么想,那也没办法,”警官反唇相讥,声音极不悦耳。“我再问一遍——周一晚上你在哪儿?”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可以告诉你,”马奇本克思尖刻地答道,“我去长岛了。”
  “噢,长岛!”警官似乎颇为重视。“什么时候去了?都去了哪些地方?在那儿呆了多长时间?”
  “你们这种人总想弄出些‘故事’,”马奇本克思呼哧呼哧地喘着气,重重地跺了一下地板。“那我就说吧。周一晚上大约7点左右,我开车出了城……”
  “你自己开车?”
  “是的我……”
  “有人和你一块去吗?”
  “没有!”马奇本克思吼道,“你到底还想不想听我的故事?我……”
  “接着说。”警官以法官的口吻说道。
  马奇本克思愤愤然地瞪着眼。“我刚才已经说了——周一晚上7点,我开车出了城。我是往里特尔耐克的方向开的……”
  “里特尔耐克,呢?”警官像是要故意激怒马奇本克思似的,再次打断了他的话。
  “是的,里特尔耐克,”马奇本克思怒吼道。“这有什么不对吗?那儿的一位朋友请我去他家参加一个小聚会……”
  “他叫什么名字?”
  “帕特里克·马龙,”马奇本克思耐着性子答道。“我到那儿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仆人,其他人都不在。那仆人解释说,马龙突然要去办件急事,所以不得不临时取消聚会……”
  “你知不知道可能会出现这种意外?”
  “如果你是指我是否知道马龙可能要去办事——可以说,我知道。那天早些时候,他曾在电话里提到这个可能性。不管怎样,我觉得再呆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就立刻离开了。我驶离了大路,往几英里外我自己的小屋开去。我偶尔去长岛时,就住在那儿……”
  “那儿有佣人吗?”
  “没有。屋子不大,而且我出门在外,也喜欢清静。我在那儿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开车回城。”
  警官讥笑道:“我估计,整个晚上,连同第二天早上,你都没遇见一个能为你作证的人吧?”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在暗示什么?”
  “遇见还是没遇见?”
  “没遇见。”
  “你进城时是几点?”
  “大约10点30。我起得很晚。”
  “那么,周一晚上你到马龙家并和他的佣人说话时是几点?”
  “哦,大概是8点半吧,我记不清了。”
  警官不再说什么,只是幽默地瞥了眼屋子另一端的埃勒里,接着耸了耸肩。马奇本克思红润的脸上布满了阴云,他突然站了起来。
  “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要问,奎因警官,我必须走了。”他拿起了帽子和手杖。
  “啊!再问一个问题。坐下,马奇本克思。”马奇本克思又勉强坐下了。“关于你妹妹被杀这件事,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马奇本克思冷冷一笑。“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问题。难住了吧?唉,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这城里的警察是……”
  “请回答我的问题。”
  “我没什么要解释,而且我也没法解释!”马奇本克思突然吼道。“这是你们的事!我只知道我妹妹被人开枪打死了,我希望把杀她的凶手送上电椅。”他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当然,当然,你这种复仇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警官疲惫地说道。“你可以走了,马奇本克思先生,但请呆在城里。”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2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3、证词:卡莫迪

  下一位来访者是文森特·卡莫迪。这位高得惊人的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缄默。他无声地坐到椅子上,等着受审。
  “啊——卡莫迪先生。”警官似乎有些不自在。古董商显然不屑于回答这种明知故问的废话。“啊——卡莫迪先生,我之所以请你来,是想向你请教一些问题。任何一位与弗兰奇夫人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我们都要了解一下他的行踪。你知道,这纯粹是一种形式……”
  “嗯,”卡莫迪抚弄着他的乱蓬蓬的胡子。
  警官掏出那只棕色旧鼻烟盒,匆匆地吸了撮鼻烟。“先生,希望你能介绍一下,周一晚上——也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
  “谋杀,”卡莫迪无动于衷地答道。“我对此毫无兴趣警官。我女儿的事怎么样了?”
  警官盯着卡莫迪那张毫无表情的瘦脸,越看越生气。
  “警方正在查找你女儿的下落。尽管我们尚未找到她,但已经掌握了新情况,可能会有结果的。请回答我的问题。”
  “结果!”卡莫迪的语气尖刻得惊人。“我知道警察是怎么解释这个词的。你们被难住了,这你们自己也清楚。我会请私人侦探办这事的。”
  “是否能请你回答我的问题?”警官几乎有点咬牙切齿了。
  “别激动嘛。”卡莫迪说道。“真不明白我周一晚上的行踪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我当然不会绑架自己的女儿,但如果你们一定想知道,我就说说吧。”
  “周一下午,我收到了手下人的一份电报。他说在康涅狄格州荒野的一所房子里发现了几乎满满一屋的早期美式家具。这种东西我都是要亲自去考察的。我在中央车站搭上了9点14分的那趟车,在斯坦姆福德换了车,将近午夜时才抵达目的地。那地方离马路远得很。我拿到地址后,立刻就给家具的主人打了电话,但他们家没人,直到现在我都搞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那儿后,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里没有旅馆——所以只得返回纽约。一路上交通非常不便,直到早上4点,我才回到公寓。就这些。”
  “没有内容嘛,卡莫迪先生。”警官沉吟了一下。“你回到城里后,有人看到你吗?或许公寓里有人看到你了?”
  “没有。那时还很早,人们都睡着。而且我一个人住。10点时,我去公寓的餐厅用了早餐。那儿的领班会记得我的。”
  “那还用说。”警官气呼呼地答道。“你在旅途中见到过什么人吗?没准他们还记得你?”
  “没有。除了火车售票员。”
  “唉!”警官捶了一下后背,毫不掩饰地以一种厌恶的眼光注视着卡莫迪。“请把你昨晚的所有活动记录下来,寄到我的办公室。再问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你女儿伯尼斯吸毒?”
  卡莫迪怒吼着从椅子上一下子蹿了起来。那种百无聊赖的缄默在转瞬间化成了一种异样的愤怒。一直坐在角落里的埃勒里半抬起了身子。有那么一会儿,看上去警官似乎马上就要挨着古董商的铁拳了,但老先生依旧凛然不动,冷冷地审视着卡莫迪。卡莫迪擦着拳头,慢慢地坐回到椅子上。
  “你是怎么发现的?”他听上去像是被人掐断了脖子,那棱角分明的黝黑下巴也在不停地抖动着。“我以为没人知道——除了温妮弗雷德和我自己。”
  “噢,这么说,弗兰奇夫人也知道喽?”警官马上追问道。
  “她早就知道这事了?”
  “这事终于出来了。”卡莫迪叹道。“老天啊!”他抬头看着老奎因,脸上写满了痛苦。“大约在一年前,我就知道了。温妮弗雷德——”他沉下了脸——“温妮弗雷德以前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做母亲的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无可挑剔。”他又尖刻地补充了一句,“哼!她总是替她自己考虑……两周前,我把真相告诉了她,她不相信,我们俩还为此吵了起来。但最后,她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是从她的眼中看出来的。我找伯尼斯谈过不知多少次,但她毫不知耻,坚决不说出毒品的来源。我没办法,只得找温妮弗雷德帮忙。我以为自己做不到的她没准能做到。我真的不知道……”他的声音变成了耳语。“我原打算带伯尼斯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任何地方都行——只要能治好她——但紧接着,温妮弗雷德就被谋杀了,伯尼斯——也不见了……”声音听不清了,他的下眼睑肿得老高。这个男人正在受罪——到底有多深?出自怎样一种内疚的心理?这只有静坐一隅的埃勒里才知道。
  突然,卡莫迪一跃而起,抓起帽子,冲出了奎因家的大门。他什么也没说,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留下。警官站在窗边,看着他沿街狂奔而去,手上仍攥着那顶帽子。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2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4、证词:特拉斯克

  特拉斯克比约定时间迟到了半小时。他懒洋洋地进了,懒洋洋地和两位奎因先生打过招呼,懒洋洋地靠倒在椅子上,然后,懒洋洋地点上了烟。他把烟插进一个长长的翡烟嘴里,动作极具浪荡风范。最后,他懒洋洋地等着警官问。
  周一晚上他在那儿?哦,在城里——他含糊其辞地答着,随便挥手示意了一下,接着便开始捏弄小胡子。
  “城里”什么地方?噢,真的记不清了。先去了某个夜总会吧。
  那时是几点?那儿11点半才开门。
  11点半之前在哪儿?一些朋友爽约了,所以他临时决定去百老汇的一家剧院。
  夜总会的名字?真的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是什么意思?噢——说实话,他喝了一些违禁私卖的酒。酒里肯定掺了药——哈,哈!他一下子就趴下了,醉得像摊烂泥。他只记得周二早上10点时自己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的洗手间里往脸上泼凉水,全身一塌糊涂,昨晚过得肯定很糟,大概是在早上离开夜总会的。匆匆赶回家换了套干净衣服,接着就去弗兰奇百货店参加董事会议了。
  “好极了!”警官嘀咕道。他看着特拉斯克,仿佛他是一只令人讨厌的小动物似的。特拉斯克朝烟灰缸的大致方向弹了弹烟灰。
  “特拉斯克!”老奎因一声厉喝,放荡的高个子董事吓得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你真的想不起那家夜总会的名字了?你能肯定?”
  “噢,”特拉斯克懒洋洋地说着,又倒在了椅子上,“你上次就吓了我一跳,警官。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想不起来了。全忘了。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噢,那太糟了。”警官抱怨道。“但愿不会吓着你,特拉斯克——你知道伯尼斯·卡莫迪长期吸毒吗?”
  “不会吧!”特拉斯克一下子坐得笔直。“这么说,我还真没猜错。”
  “哦,你已经怀疑到了?”
  “我曾多次有过这种想法。伯尼斯常常有些奇怪的举动,完全是吸毒的症状。这种症状我见多了。”他无精打采地将一丝烟灰从衣襟上弹掉,脸上挂着难以掩饰的厌恶。
  警官微微一笑。“但你并没有打消娶卡莫迪小姐为妻的念头?这可是你朝思暮想的心愿啊。”
  特拉斯克一脸的忠贞。“噢,没有——真的!我原打算在结婚后给她找医生治的,绝不会让她的家人知道这事。太糟了——太糟了。”他连叹了两口气。
  “你和塞洛斯的关系怎么样?”警官不耐烦地问道。
  “哦,这个!”特拉斯克又来了精神。“好得不能再好了,警官。你——呃——你应该希望一位小伙子和未来的岳父大人相处融洽才对。哈——哈!”
  “滚出去!”警官一字一顿地吼道。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3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5、证词:格雷

  约翰·格雷将叠好的手套放进那顶昂贵的黑礼帽内,顺手将帽子递给了德乔那,并冲他笑了笑。接着,他又象征性地和警官提了握手,得体地朝埃勒里点了点头,最后才遵照警官的指示,顺从地坐到了椅子上。
  “啊!”他一进微笑着,一边拨弄着花白的胡子。“多迷人的一家子,我能看出来,太迷人了!调查进展如何,警官?”他就像只生气勃勃地老鹦鹉,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两只眼睛眨个不停。
  警官清了清嗓子。“格雷先生,请你来只是为了一桩小事,了解一下情况。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该不会给你带来什么不方便吧?”
  “哪儿的话,哪儿的话,”格雷看上去显得和蔼可亲,“我刚去看过塞洛斯——塞洛斯·弗兰奇——顺便告诉你们一声,他好多了,好多了。”
  “这太好了。”警官说道。“好了,格雷先生,咱们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吧——你能否述说一下自己周一晚上的活动?”
  格雷似乎有些不解,但紧接着,他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终于,他发出了一阵富有感染力的轻笑。“我明白了!明白了!聪明,警官,太聪明了。你们想弄清楚一切。非常有意思!每一位大概都得接受相同的测试吧?”
  “噢,是的!”警官保证道。“你的好几位同事今天都已经受过审了。”两人同时大笑起来。接着,格雷摆出了一副庄重的神情。
  “周一晚上?让我想想。”他若有所思地拨弄着小胡子。
  “对了!整个周一晚上,我都呆在俱乐部了。你知道,就是那个朋尼俱乐部。我和几个老朋友在那儿用过晚餐,又打了会儿球——都是老一套。大概10点的时候,或许十点刚过一点,佐恩来了。你应该还记得住恩吧,他是我们的一位董事。于是我们就聊了会儿,谈起了即将开始的兼并以及第二天早上董事会议将制定的细节。大约半小时后,佐恩抱怨头痛,就先走了。”
  “嗯,完全一致。”老奎因咧嘴一笑。“佐恩先生不久前还在这儿,他说起了你们在朋尼俱乐部见面的事。”
  “是吗?”格雷笑道。“那我就没什么好说了,警官。”
  “并非如此,格雷先生。”警官露出了愉快的笑容。“那天晚上余下的时光你是怎么打发的?你应该明白,我这么问只是为了保持记录的忠实性。”
  “哦,那晚余下的时光过得很平淡。11点左右,我离开了俱乐部,走路回家——我住在麦迪逊大街,离俱乐部不远。回家后,我就睡了,就这么简单。”
  “你一个人住,格雷先生?”
  格雷做了个怪相。“非常不幸,我是个憎恨女人的人,所以没有家室,警官。有位老佣人替我料理家务——你知道,我住在一家公寓式旅馆里。”
  “这么说,你从俱乐部回来时,你的管家还没睡喽,格雷先生?”
  格雷双手一摊,说道:“不是的。希尔达上周六晚上就去了泽西城,她弟弟病了。她这周二下午才回来。”
  “我明白了。”警官吸了撮鼻烟,“不过,你到家时,总该有人看到你吧,格雷先生?”
  格雷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又笑了起来,双眼一眨一眨的。“噢,你是想让我出具不在谋杀现场的证据,是吧,警官?”
  “确实如此,先生。”
  “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格雷欣喜地答道。“我进楼时,杰克逊,就是那个夜班员,他看到我了。我问他有没有我的信,然后还和他聊了会儿。接着我就搭电梯回房了。”
  警官的脸色豁然开朗了起来。“是嘛,”他说道。“那确实是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他的脸又稍稍一沉——“你和夜班员说完话,上楼时是几点?”
  “刚好是11点40。我记得自己照着杰克逊值班台上的挂钟对了表。”
  “你住的那家旅馆在什么地方,格雷先生?”
  “在麦迪逊大街和三十七街的交汇处,警官。伯顿旅馆。”
  “那么,我想——除非,埃勒里,你还有问题要问格雷先生吗?”
  矮小的老董事着实吃了一惊。他迅速地转过身去看着埃勒里,显然早已忘了屋里还有这么个人。埃勒里一直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着两人的谈话。这时,他向格雷微微一笑,格雷若有所盼地望着他。
  “谢谢,老爸——我确实有事要问格雷先生。您不会觉得烦吧?”他询问般地看着来访者。
  格雷客气道:“哪儿的话,奎因先生。非常乐意为你效劳……”
  “那太好了。”埃勒里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四肢。“格雷先生,我要问的是一个很特别的问题。你处事谨慎,所以我相信你能够保守秘密。另外,你对弗兰奇先生忠心耿耿,而且又如此关心他的不幸,所以,我想你会开诚布公地回答我的问题的。”
  “愿意为你效劳。”
  “请允许我提出一个假设。”埃勒里迅速地说道,“我们假设伯尼斯·卡莫迪染有毒瘾……”
  格雷皱起了眉头。“染有毒瘾?”
  “是的。我们进一步假设,她母亲和继父对此一无所知。接着我们再假设,弗兰奇夫人突然发现了真相……”
  “明白了,明白了。”格雷低声说道。
  “从这个假设中引申出了一个问题:你认为弗兰奇夫人会怎么做?”埃勒里点上了一支烟。
  格雷沉思了会儿,随后直视着埃勒里的双眼,答道:“奎因先生,我首先想到的是,”他率直地说道,“弗兰奇夫人不会把这事告诉塞洛斯的。”
  “这真有意思。你和他们夫妇俩竟然这么熟……”
  “是的。”格雷慨然答道。“我和塞洛斯是多年的老友。和所有认识弗兰奇夫妇的人一样,我对弗兰奇夫人也有所了解。塞洛斯的性格我很清楚,而且我知道,弗兰奇夫人也深知他的脾气,所以我能肯定,她绝不敢把这种事告诉他。她会严守秘密的。不过,她倒有可能告诉她的前夫,卡莫迪……”
  “这用不着我们操心,格雷先生。”埃勒里说道。“但她为什么要对弗兰奇保密?”
  “因为,”格雷很坦率,“塞洛斯对一切恶行深恶痛绝,尤其是吸毒。你应该记住,他后半生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铲除纽约市类似的恶行上,他为此尽了最大的努力。如果他在自己家里发现了这种事,我深信,他会受不了的……不过,当然了,”他又急急地补充道,“他并不知道。弗兰奇夫人肯定不会把这种事说出去的。也许她是想悄悄地治好那女孩……”
  埃勒里挑明道:“弗兰奇夫人之所以对这种事守口如瓶,主要原因之一大概就在于,她打定主意要从丈夫的财产中为自己的女儿争取到丰厚的一份吧?”
  格雷一怔,似乎有些不自在。“哦……我不……是的,如果你想听实话,这就是事实。弗兰奇夫人是一位很有心计的女人,不过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讲良心,她只是工于心计,而且非常实际。我相信,她和其他母亲是一样的。她早就打定了主意,一旦塞洛斯过世,一定要让伯尼斯分到他的一大笔财产……还有别的事要问吗,奎因先生?”
  “这已经,”埃勒里笑道,“足够了。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格雷先生。”
  “那么,”警官发话了,“就这样吧。”
  格雷似乎松了口气。他从德乔那手中接过外衣、帽子和手套,客气地小声道过再见,便消失在了门外。
  楼梯上传来了他轻快、急促的脚步声,他下楼向街上走去。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4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6、“时辰已至……”

  奎因父子在沉默中用完了晚餐。德乔那一声不吭地在边上伺候着,晚饭后,又一声不吭地将桌子收拾干净。警官把鼻子凑到鼻烟盒内的棕色烟丝上,深深地吸了撮鼻烟。
  埃勒里先是出神地盯着手中的烟,随后又看着烟斗,接着,又将目光移到了烟上。一切动作都是在沉默中完成的。这种饱含着默契的沉默在奎因家已是司空见惯的了。
  终于,埃勒里叹了口气,将目光投向了壁炉。警官率先打破了沉默。
  “我觉得,”他沉着睑,失望地说道,“这一整天算是白白浪费了。”
  埃勒里皱起了眉头。“老爸,老爸,你的脾气是越来越坏了,……幸亏我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工作压力又大,否则的话,我真要生你的气了。”
  “因为我的迟钝?”警官眨着眼问道。
  “不,因为你一向活跃的思维竟然失去了活力。”埃勒里扭头对父亲咧嘴一笑。“你是说今天发生的一切在你看来毫无意义?”。
  “突袭失败了,斯普林吉溜走了,从这些人的证词中根本看不出任何明确的东西——我不明白有什么可庆贺的。”
  警官回答道。
  “好了,好了!”埃勒里皱起了眉头。“或许我太乐观了……但整个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
  他一跃而起,拉开抽屉,在里面翻了一阵,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笔记。他迅速地翻看了一遍,警官看着他,目光中满是疲惫与困惑。终于,他将笔记塞回了抽屉里。
  “一切都结束了,”他宣布道,“一切都结束了,只差审判和——证据。我已掌握了所有线索——确切地说,是所有揭示杀人凶手到底是谁的无可辩驳的线索。但它们无法构成确凿证据,而这恰恰又是我们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法庭和诉讼程序所要求的。碰到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老爸?”
  警官皱了皱鼻子,像是对自己深恶痛绝似的。“我估计,在我看来如迷宫般复杂无望的一件事,对你而言简直就简单明朗得有如一条通天大道。这太可恨了,儿子!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怪物,让自己的晚年不得安宁……”
  说着,他轻轻地笑了起来,同时将一只微颤的手搭在了埃勒里的膝上。
  “好孩子,”他说道,“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是什么话,”埃勒里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连你也变得多愁善感了,老爸……”父子俩暗暗地握住了手。“喂,听着,警官!你得帮我拿个主意!”
  “好的,好的……”老奎因向后靠了靠,稍稍有些难堪。
  “你手头有个案子,你已经了解了真相,但却没有证据。怎么办……用恐吓的办法,儿子。就像你下注吊一对四一样,开牌时,却发现结果恰恰相反。那么,你还可以再下注。”
  埃勒里看上去心事重重。“我一直在犹豫……我的天!”他双眼一亮,突然有了主意。“我可真傻!”他立刻欣喜地喊道。“我藏着一张好牌,但却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恐吓?我们将给那狡猾的朋友来个措手不及的打击!”
  他抓起电话话筒,犹豫了一下,递给了警官。老先生看着儿子,虽然面带愁容,但目光中却饱含着慈爱。
  “这是一张重要人物的名单。”他一边说,一边在纸上潦草地写着姓名,“老爸,你负责牵头怎么样?我得把这些烦人的笔记背下来。”
  “时间定在……”警官顺从地问道。
  “明天早上9点30。”埃勒里答道。“你可以给地方检察官打个电话,让他把我们的老朋友斯普林吉抓起来。”
  “斯普林吉!”警官失声喊道。
  “斯普林吉。”埃勒里答道。屋里随后便静了下来,只有警官打电话的声音时不时地打破这片静谧。

        插入语兼挑战书

    我本人在阅读凶杀小说的时候,每每看到案情即将水落石出之际,总
  喜欢稍停片刻,试着运用自己的逻辑判断,来分析一下凶手到底是谁。我
  觉得这么做非常刺激……我相信,许多喜爱侦探小说这道佳肴的美食家们
  的兴趣并不仅仅在于阅读,同时也在于推理。正因为如此,我完全本着竞
  技精神,向读者您提出一个善意的挑战……读者,请先别看终结部分,猜
  猜是谁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侦探小说迷们往往喜欢凭着盲目的直觉,
  “猜测”凶手是谁。我承认,适当的猜测是不可或缺的,但关键还是要运
  用逻辑和常识,只有它们才能为你带来更大的乐趣……因此,我直言不讳
  地告诉诸位,《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这部小说中与查找凶手相关的一切
  资料都已提供给了读者;如果认真推敲发生过的一切,您一定能准确推断
  出即将发生的一切。

    A rivederci!

                 埃勒里·奎因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4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终曲

  在警察局干了40年后,一个人可能变得爱冒险,从而失去玩追捕游戏的热情。感谢上帝,事实并非如此!至少这事没发生在我身上。我敢夸口,对我而言,每个案子都让人觉得其乐无穷……那位令人肃然起敬的亨利·坦科魁维尔就是在我面前自杀身亡的,当时我们把他堵在芒特马特尔的老巢里,他走投无路,只得抹脖子自尽……还有帕提特·夏洛特,他在束手就擒前开枪打死了我的两名忠实伙计,还把莫桑警官的鼻子咬掉了一块……啊,算了吧!追忆往昔令我伤感不已……我还是要特别强调一下,即便是在今天,尽管已经年老体衰,我也绝不会放弃最后围剿带来的那份刺激。在这追捕的最后阶段,猎物精疲力竭,但仍孤注一掷地负隅顽抗着——不,我绝不会放弃。即便是以享受土耳其天堂永生的欢乐为交换条件,我也不会同意的。
  ——摘自奥古斯特·布里隆:《警长回忆录》

37、准备就绪!

  众人一个接一个地走了进来——有的鬼鬼祟祟,有的满心好奇,有的无动于衷,有的百无聊赖,有的勉勉强强,有的神色紧张。他们安静地进了屋。森严的警卫、空气中颤动着的紧张。一双双紧盯着他们的鹰眼,所有这些都令他们忐忑不安——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则是那即将落下的恐怖灾难。它将降临在谁的头上?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他们不知道,只能猜测一番。
  星期四是个意义重大的日子。早上9点30,众人拖着沉重的脚步迈进了弗兰奇寓所的大门。他们穿过空旷、富丽堂皇的前厅,走进了死气沉沉的书房。面对着落地窗的方向不可思议地摆放着一排排行军椅,让人觉得像是进了军营。众人在椅子上坐下。
  屋子里挤得满满的。满头白发,颤颤巍巍的老塞洛斯·弗兰奇坐在最前排。玛丽安就坐在他身边,父女俩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威弗坐在玛丽安边上,因为缺少睡眠,他那张表情痛苦的脸显得憔悴不堪。坐在弗兰奇左边的是他的私人医生斯图亚特大夫。医生此刻正以一种职业性的警觉观察着自己的病人,小鸟般的约翰·格雷坐在斯图亚特边上。他收拾得干净利落,时不时地倾身越过医生的大肚子,凑到病人耳边低语几句。
  管家霍坦丝·安德希尔和女佣多丽丝·基顿坐在后一排。两人挺得笔直,惊恐地四处看着,低声说着话。
  后面几排椅子上,密密麻麻地坐了一堆人……马奇本克思呼啸呼呼地喘着粗气;大腹便便的佐恩摆弄着他的表链;毛皮裹身、香气四溢的佐恩夫人正向保罗·拉瓦利媚笑着,而法国人则严肃地抚弄着他的小胡子;特拉斯克的外衣翻领上别了一朵花,但他脸色惨白,眼圈发黑;古董商文森特·卡莫迪即便坐着,也比众人高出一头。他阴沉沉地坐在那儿,一脸的忧郁,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在座的还有和蔼可亲的商店经理阿诺德·麦克肯兹;发现弗兰奇夫人尸体的女黑人黛安娜·约翰逊;四个夜班员——奥弗莱赫提、布鲁姆、拉尔斯卡和鲍尔斯……
  人们小声谈着。每次前厅的门一开,众人便都转过头,伸长脖子张望着,随后又匆忙地将目光收回到落地窗上,心虚地互相偷瞥着。
  会议桌被推到了墙边上,桌前的一排椅子上坐了几个人。警官托马斯·维利正和商店保安主任威廉·克劳舍低声交谈着;缉毒队队长萨尔瓦多·费尔拉利正眨着一双明亮的黑眼睛想心事,黝黑皮肤上的那块疤痕轻轻地跳着;在座的还有纽约警局指纹鉴定部的秃头小个子“吉米”。巡警布什站在前厅门边,他肩负着看门的重任。一大群侦探靠在正对会议桌的那堵墙上,其中就有奎因警官的几名得意手下——哈格斯托姆、福林特、瑞特、约翰逊和皮格特。四名穿制服的警官手托着帽子,一声不吭地站在屋子的四个角落里。
  奎因警官和埃勒里均未露面。众人一边低声谈论着这事,一边偷瞥着前厅的门。布什背对着门,守在那儿。渐渐地,屋中再次静了下来。低语声颤动起来。慢慢地,声音小了,消失了。目光更加诡秘,头也转得更勤了。一阵剧烈的咳嗽令弗兰奇痛苦地弯下了腰,斯图亚特大夫眼中隐隐闪过一丝焦虑。老人的咳嗽平息后,威弗探过身来询问;玛丽安似乎吓了一跳;两人的头很快便靠在了一起……
  克劳舍擦着脸上的汗水。“见鬼,还等什么呢,警官t!”
  维利阴郁地摇摇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
  克劳舍耸耸肩。
  屋内更静了。众人都呆坐着……这种死寂越来越令人尴尬——它像是有了生命,在呼吸着、壮大着……
  这时,维利警官子了件奇怪的事。他那形似抹刀的食指明白无误地在膝上敲了三下,而且还带着节奏。连坐在他边上的克劳舍都没能注意到这个暗号。但一警卫立刻行动了起来,他注意维利的手已有好一会儿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人们以一种近乎可怜的迫切之情紧盯着这一代表着生命的迹象,它预示着风雨将至……警卫走到办公桌边,桌上罩着一块浅色油布。他俯下身去,小心翼翼地揭开了遮盖物。他将油布叠好,反身退回到角落里……
  但众人已忘了他的存在。像是有一束探照灯的光线射到了桌上似的,所有的眼睛都盯着桌面上的物品,目光中饱含着深深的好奇。
  桌上林林总总的物件令人眼花涂乱。它们被罗列成行,整齐地摆在玻璃桌面上,每件东西上都贴着张小卡片。它们是:刻有W.M.F.的镂金口红,这是埃勒里在卧室梳妆台上找到的;刻有字母C的镂银口红,这是从死者的手包里找到的,六把镶金片的小钥匙——
  这是开启寓所大门的钥匙,其中的五把上分别刻着下述几人姓名的开头字母,他们是:塞洛斯·弗兰奇,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玛丽安·弗兰奇,伯尼斯·卡莫迪,韦斯特利·威弗。第六把钥匙上刻着‘值班室”字样;两块刻着有图案的书档,书挡之间搁着一小罐白色粉末和一把驼毛刷;埃勒里在弗兰奇办公桌上发现的五本奇怪的书;在洗脸间壁橱里发现的装剃须刀的盒子;两只装着烟蒂的烟灰缸——一只缸里的烟蒂比另一只里的要短得多;从死者脖子上取下的绣着M.F.字母的围巾;一块木板上钉着从牌室中取来的牌,摆成了警察初见它们时的模样;一张蓝色的备忘录纸,文件末尾用打字机打着塞洛斯·弗兰奇的大名;从卧室壁橱里找出的一顶蓝色帽子和一双便鞋,经霍廷丝·安德希尔和多丽丝·基顿辨认,这些都是伯尼斯·卡莫迪失踪当天的穿戴物品;一把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式手枪,枪口边放着两块带血污的小铁块,这就是那两枚致命的子弹。
  在一个颇为显眼的位置上,单独摆放着一付灰沉沉的钢制手铐——它预兆着即将来临的一切……
  这些在调查中收集到的线索静静地躺在桌上,就这么毫无遮挡地暴露在客人们惴惴不安的目光之下。众人瞪大了眼,轻声交谈着。
  但这次,他们等的时间并不长。楼道里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书房里听得清清楚楚。维利警官站起身来,快步走到门进,示意布什让到一边。他出了门,门自动关上了。
  此刻,门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们既生气又迷惑地盯着它——门后传来一阵低语声,像是有几个人正急急地念着篇祈祷文……仿佛是被人一刀切断了似的,声音突然消失了。片刻沉寂之后,门钮格格地响了起来。门开了,八位男士走进了书房。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6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8、尘埃落定

  埃勒里·奎因手握着门钮,推开了门。这位年青人身上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他神情严肃,目光锐利。扫了屋内一眼后,他又退回了前厅。
  “请进,警督。”他低声说着,为警督推开了门。斯科特·韦尔斯警督含糊地道了谢,拖着肥胖的身躯进了屋。两名身着便服的保镖神色庄重,一左一右地护着他向办公桌走去。
  理查德·奎因警官紧跟着进了屋。他脸色苍白,身子挺得笔直,看上去显得有些怪。他默默地跟在警督后面。
  紧随其后的是地方检察官享利·桑普森及他的助手,红发的提莫西·克罗宁。两人对一屋子的人视而不见,正小声交谈着。
  维利走在最后。他仔细地关上前厅的门,示意布什回到岗位上,这才又坐回到克劳舍身边。保安主任抬起头来,询问般地看着维利;维利一言不发,坐正了身子。两人将注意力转向了进屋的那几个人。
  埃勒里一行人站在屋前方的办公桌边,屋内泛起了一阵低语声,人们在小声议论着。奎因警官指了指桌子右边稍靠后的一张皮椅,请警督入座。韦尔斯似乎深沉了些,也明智了些——他无言地在椅子上坐下,双眼紧盯着埃勒里沉默的背影。
  三名警卫退到墙边,加入了其他侦探的行列。
  奎因警官在桌子左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下,克罗宁坐在他边上。地方检察官紧挨着警督坐了来。桌子捆在中间,桌面上的物件引人瞩目;桌子的两边各坐着两名官员,它成了全场的焦点……
  一切已准备就绪。
  警督唐突地询问埃勒里是否满意。埃勒里面带嘲讽地审视了一遍屋子及屋中的众人,随后给了警督一个肯定的答复。他站到桌后,身后就是那扇落地窗。他低头看着玻璃桌面,伸手摸了摸书挡,摆弄了一下那罐白色粉末……他微笑着站直了身子,抬着摘下夹鼻眼镜,从容地看着一屋子默不作声的观众。他在等待着……直至屋中鸦雀无声时,他才开口说话。
  “女士们,先生们。”乏味的开场白!然而,空气中却隐约颤动着某种怪异的东西,这是众人同时嘘出的一口气。
  “女士们,先生们。60个小时之前,有人在这幢楼里开枪打死了温妮弗雷德·弗兰奇夫人。48小时前,她的尸体被人发现了。今天早上,我们聚集在这儿,召开一次非正式的审判大会,目的就是要揪出杀害她的凶手。”他的语气相当平静。说到这儿,他略微停了一下……。
  但自从同时嘘了那口气后,众人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了。没有人大声说话,也没有人喃喃低语,人们只是泥雕木塑般地坐等着。
  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刺耳。“很好!有必要先把一些事情解释清楚。韦尔斯警督——”他微侧着身子,看着韦尔斯,“我主持这场非正式的审讯,是得到您允许的,对吧?”
  韦尔斯点了一下头。
  “那么,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埃勒里转向观众,继续说道。“这场审讯本应由奎因警官主持的,但他的喉咙有些不舒服,不能长时间说话,所以只好由我代行其职。是吧,先生?”他郑重其事地朝父亲的方向欠了欠身。警官脸色惨白,默默地点了点头。“另外,”埃勒里继续说道,“如果我在今早的审讯过程中用到‘我’这个词,请诸位务必记住,这只是为了图方便——实际上,我是在替奎因警官介绍调查经过。”
  他突然停了下来,挑衅般地扫视了一遍屋内众人。除了睁得大大的眼睛和支得长长的耳朵,他没再发现任何别的迹象。他立刻转入了对弗兰奇谋杀案的分析。
  “女士们,先生们,我将向各位介绍一下整个案子的调查经过。”他的神情严肃而果断。“经过一层层推理,一次次观察分析,我将逐步引导诸位得出必然的结论。哈格斯托姆,都记下了吗?”
  众人都顺着埃勒里的目光向哈格斯托姆看去。他就坐在墙边的那群侦探中,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速记簿。他点了点头。
  “今早这儿发生的一切,”埃勒里面带笑容,解释道,“都将记入本案的官方档案。题外话就说到这儿吧!”他清了清嗓子。
  “周二中午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了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她是被枪杀的,中了两枪,一发子弹击中了心脏,另一发击中了心脏下面的心前区。奎因警官赶到现场后,注意到了几点情况,正是这些情况使他相信——”他停了一下——“底层的展示橱窗并不是真正的凶杀现场。”
  屋里一片死寂。好奇、恐惧、反感、悲痛——一张张专注、惨白的脸上展示着人类的各种感情。埃勒里迅速地接着往下说道:“调查的开始阶段由五个部分组成。它们都表明,橱窗并不是谋杀现场。”
  “我们首先了解到,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还拿着她自己的那把寓所钥匙,但周二早上,尸体被发现时,钥匙却不见了。夜班总管奥弗莱赫提证实,周一晚上11点50分,她离开夜班室,乘电梯上楼时,手里还拿着钥匙。但她死后,钥匙却不见了,我们搜遍了整座楼也没能找到。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那就是:这把钥匙和这个案子有某种联系。什么样的联系?这把钥匙是寓所的大门钥匙。如果它不见了,难道这不意味着寓所也在这案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把失踪的的钥匙如此可疑,所以我们至少有理由相信:寓所可能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稍作停顿。听众中有人皱起了眉头,见此情景,他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
  “你们以为这是牵强附会的推理?我在你们的脸上看到了不信任。但请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钥匙不见了,这事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当它和另外四个事实结合到一起时,它的重要意义则是不可低估的。”
  他又返回到主题上。
  “我们所掌握到的第二个情况不仅怪异,简直可以说是令人发笑——附带提一句,诸位将会发现,侦破案情所依赖的并非是那些重大、显著的要素,一些不协调的事物往往是破案的关键。我今早有幸在此提及的,也将是一些不协调的东西……我提请诸位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谋杀肯定是在午夜12点后不久发生的。助理医官普鲁提医生在他的验尸报告中指出,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她已身亡近12个小时,因此我们不难推断,作案时间是在午夜后不久。”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在午夜后不久被人枪杀在橱窗里的,”埃勒里接着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那么,凶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是在手电的微光下作的案!因为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实际上是没有灯泡——甚至连电线都没有。但我们却得假设凶手和被害人在那儿见面,两人谈了会儿,或许还吵了起来,然后他开了枪,不偏不倚正中两个要害部位,他把尸体塞进壁床,清理干净血迹,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间橱窗屋里完成的,而这屋里最好的照明设备也不过是一只手电筒!不,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断定,凶杀并非发生在橱窗内。我相信,这个观点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他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点,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唇膏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多。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兰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兰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然就一直那么呆在那儿了……”埃勒里转向玛丽安·弗兰奇,彬彬有礼地问道:“弗兰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女孩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兰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兰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兰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兰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斯托姆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道。“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威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给弗兰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威弗先生还介绍说,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档从未离开过这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接处的浆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浆糊还有点粘手,”埃勒里说道,“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凶手动书档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毛毡和浆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鲁提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兰奇夫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档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兰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晚上,这两种绿色看上去无疑是相同的,但在阳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们的差异……
  “诸位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推断出了弗兰奇夫人被谋杀的确切场所。至于杀手的位置,这可以从子弹进人身体时的角度来判断。弹头方向向左,而且伤口呈现锯齿状,这些都表明,对于受害人而言凶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个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轻轻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离题了,”他说道,“因为有必要让诸位认识到,我现在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它足以证明谋杀是在寓所发生的。在发现这个被动了手脚的书挡前,我对此还不能确定,尽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这些纸牌和烟蒂。”他向众人晃了晃这两样东西。
  他把那块钉着纸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们在牌室的桌上发现了这些牌,当时它们就是这么摆着的,让人一望便知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罗斯‘本克’纸牌游戏。威弗先生证实说,前天晚上牌室还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桌上也没有牌。这显然意味着,那天夜里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还进一步证实,在弗兰奇一家、他们的朋友和所认识的人中,唯有弗兰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实际上,母女俩对这种牌戏的痴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7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牌桌上还有一只烟灰缸,缸里的烟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证实,这是卡莫迪小姐的个人品牌。烟上熏有她最喜欢的香味,紫罗兰花香。
  “这么看来,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都来过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还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烟,母女俩还玩了会儿她们喜爱的‘本克’纸牌游戏。
  “我们在卧室的壁橱里找到了一顶帽子和一双鞋。经弗兰奇家的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和女拥基顿小姐辨认,它们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离家时的穿戴物。谋杀就发生在周一夜里,而卡莫迪小姐自离家后便下落不明。我们还发现,壁橱里少了一顶帽子,一双鞋,这似乎表明:那女孩脱下了自己的湿鞋帽,换上了不见了的那套干鞋帽。
  “这个问题就说到这儿吧。”埃勒里停了一下,扫了眼四周,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屋内鸦雀无声,人们似乎都着了迷,只顾全心全意地听他罗列那些不断增多的罪证。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点……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寓所是凶杀现场,那么,问题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楼下的橱窗里?他这么做是出于什么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划的奸诈诡计我们见多了,自然不会相信凶手是个疯子,会无缘无故地干出些傻事。
  “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转移尸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凶杀现场、但这和事实不符。因为,如果凶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为什么不把‘本克’纸牌、烟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实,如果尸体没有被发现或没有人怀疑到发生了谋杀,那么,即使找到这些东西,人们也不会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凶手不能指望永远藏着尸体。总有一无它会被发现的,到那时,寓所将被搜个遍,纸牌、烟蒂和其他东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凶杀现场。
  “因此,凶手转移尸体显然是另有原因。会是什么原因呢?经过反复琢磨,我们得出了结论——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很简单,不过是动动脑筋罢了。橱窗展示每天都在12点整开始,这是一条不变的定例。正午之前,没人会进橱窗。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如果将尸体藏在壁床里,那么,凶手便可以绝对放心,在正午12点15分之前,她是不会被发现的。这就是现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线光明。既然橱窗弊端重重,凶手又为什么要选它作为藏尸所?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原本就毫无头绪的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确定,凶手之所以不嫌麻烦地将尸体扛下六层楼,藏进橱窗里,是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来,整个早上尸体都不会被发现。
  “从逻辑角度出发,这显然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仔细想想,诸位便会明白,只有一个理由能够令人信服——因为他得在周二早上干件事。如果尸体在早上被发现了,那么这件事就有可能干不成,甚至泡了汤!”
  众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这怎么可能呢?”埃勒里问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
  “我们暂时换个话题吧……不论凶手是怎么进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整夜。他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进入店内,但却绝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里;他也可能在打烊后从雇员入口溜进去;或许还可能在夜里11点,趁供货卡车卸载第二天的食品时从货物入口溜进去。他很可能选择了最后一种方式,因为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的入口进楼,而且夜里11点进楼也更符合凶手的目的,他不必从下午5点30起就一直在楼里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么出来的?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守的门出来;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紧锁着;三十九街上的货门11点30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5分钟后才到店里,半小时后,她才被杀身亡。因此,凶手没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里呆一夜。那么,在早上9点,商店开门营业前,他是出不去的。开门后,他则可以混迹在早到的顾客中溜出商店。
  “但这儿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9点时他能自由地离开商店,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去干他要干的事?为什么还要费尽周折地把尸体藏进橱窗,以保证她不被提前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确实转移了尸体。这样看来,9点时,他不能自由地离开商店。他必须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即便在9点后,他仍得呆在店里!”
  众人同时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叹。埃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扫过,似乎急于确定到底是谁被惊得目瞪口呆,或许还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来,你们中有几位已经得出了结论。”他微笑道。“我们这位凶手9点之后还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这一次,众人的神情有了差异,有的不信,有的怀疑,有的畏惧。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和邻座拉开了距离,似乎突然意识到这最后一句话将许多人都牵扯到了其中。
  “是的,这就是我们得出的最后结论,”埃勒里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如果我们这位神秘的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者是店里的主管人员,甚至是高级行政人员,那么一旦尸体被发现,而他不在场,这肯定会引起人们注意的。他绝不能让人注意到他不在场,但同时,他又必须脱身去办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他进退两难。这份备忘录,”——他向众人展示了一下那张蓝色备忘录——“是威弗先生头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凶手肯定看过了。备忘录上写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将于第二天早上9点在寓所见面。如果他将尸体留在寓所里,第二天早上9点时,谋杀就会曝光,警方将开始缉拿凶手,到那时,他根本就没法溜出去干他的神秘勾当,连打个电话都会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办事,起码在他打电话出去之前,他得确保尸体不被发现。(如果没人想起查电话,电话联系倒是一种不留痕迹的联系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尸体不被提前发现,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她藏进橱窗里。他这么做了,而且干得很成功。调查进行至此,我们终于弄清了凶手如何进店这个小问题。我们拿到了周一的时间登记表。我们刚才说过,这位凶手肯定是店里的雇员,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种其他联系。但从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样在5点30或5点30前离开了商店。那么,凶手一定是从货门进入店内的,这是余下的唯一途径。
  “既然我们谈到了凶手希望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个问题……我觉得,这位神秘的凶手在清理现场时,不但要冒着非比寻常的风险,而且还费尽了周折,这一点,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尸体扛到楼下。但这可以理解,因为他得在早上抽出时间去解决一件暧昧的事,附带说一句,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对这件事做出解释。而且——他为什么不嫌麻烦地干了许多事?比如换新护垫,擦干净血迹等等。答案仍是一样的,因为他需要早上的时间。如果第二天早上9点时威弗先生发现了血淋淋的书档,他肯定会立刻怀疑到出了事,这样一来,凶手溜出去办事的机会无疑将严重受挫。如此看来,凶手要办的事显然十万火急——这事如此紧迫,以至于在事情办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险让人怀疑到发生了谋杀……”
  埃勒里停了停,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叠纸片看了看。
  “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大致结论,即我们正在寻找的凶手和这个商店有着某种正式或半正式的联系。我们暂时将这个结论搁在一边。”他终于开口说道,“在开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诸位记住我刚才的话……”
  “几分钟前,我曾请诸位注意四样具体物证,它们都表明,周一夜里,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过寓所。按照发现顺序的先后,这几样物证分别是:‘本克’纸牌,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亲独有的嗜好;熏有紫罗兰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烟,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烟;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离家时减的帽子;还有她的鞋,这也是她离家时穿的。
  “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的是,这些物证不但远远证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来过寓所,它们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里根本就没来过。”埃勒里紧接道,“‘本克’纸牌是无可指摘的,牌摆放得很合理,所以我们暂时先不考虑它。”
  “但这些烟蒂却将使我的解释更具启迪性。这些——”他举起了展示桌上的一个烟灰缸——“这些烟蒂是在牌室的桌上发现的。”他从中拾出一个烟头,高高地举了起来。
  “诸位都看到了吧,这支烟几乎被全部抽完了——实际上,只剩下了印着商标的一小截。这个烟灰缸里有10至12个烟蒂,全都拍成了这样,无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们在弗兰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发现了这些烟蒂。”他举起了另一个烟灰缸,从那乱糟糟、脏乎乎的一堆东西中掏出了一支残烟。“诸位都看到了吧,这当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烟,但这支烟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显然只抽了几口就把它掐灭了。这个烟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找到的,缸里所有的残烟都是同一长度。”
  “换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们发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两个烟灰缸里的烟按理说应该是由同一个人抽的,但却抽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卡莫迪小姐是个神经高度紧张的人,我们马上就会对此结论做出解释——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记得,她抽起烟来一贯如此,总那么浪费,总喜欢把残烟弄得弯弯曲曲的,没有一次不是这样。”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一个明显的停顿。“这个结论只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这些烟或把这些烟蒂放在那儿,但他并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个老的习惯,每支烟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说到那双鞋子和那顶帽子,”不等听众们仔细琢磨他的最新见解,埃勒里又接着说道,“我们发现,那双爱捣鼓的手又动了些手脚。从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来过这儿。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湿了。离开寓所前,她脱掉湿透了的帽子和鞋,从卧室的壁橱里取出原
  先搁在这儿的衣物换上。但我们发现。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进帽盒里的,而鞋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沿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钮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钮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钮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他接着说道。“威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须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周一下午5点30后,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还得用它。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8点30,因为弗兰奇先生9点就到,他得在老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兰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威弗先生来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兰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兰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不在店里过夜。他呆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干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来,这是明智之举。事实证明,他判断正确。若非我追问此事,威弗先生几乎就已经忘了这把失踪的刀片。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则是因为我一直本着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调查。”
  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诸位也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假设和多少有些无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过去10分钟内所介绍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实结合起来,我想,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脸,刀片断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把刀片只是发挥了它的合理用途,并未移作它用;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个男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探讨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将思考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它也是整个调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听众席上发出一阵唏唏簌簌之声,那是身体和椅子发出的摩擦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但所有的目光却始终驻留在埃勒里身上。
  “诸位可能认为,”他的声音平静、冷酷,“牵扯在这个案子中的不只一人。你们可能完全无视香烟这一确凿罪证,仍执着地认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她仍有在场的可能,另一人——一个男人——在放置鞋帽时,她可能就在边上站着或干着别的什么事。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倾了倾身。“女士们,先生们,请问哪些人有权力进入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钥匙的持有者。他们分别是:弗兰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威弗先生。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钥匙看管甚严,如果有人动了它,奥弗莱赫提或日间值班员奥山姆肯定会知道的。但据他们反映,没人借过那把钥匙,所以,我们不必将值班室钥匙考虑在内。
  “总共有六把钥匙,但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不见了。据了解,其他的几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里攥着。为寻找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警方绞尽了脑汁,但仍一无所获。换句话说,它根本不在这幢楼里,尽管奥弗莱赫提曾断言,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进店时,手里还拿着这把钥匙。
  “这场即兴论证会开始时,我就曾告诉过诸位,大概是凶手拿走了钥匙。我现在要告诉诸位的是,他不仅拿走了钥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这把钥匙。
  “我们已经掌握了凶手需要一把寓所钥匙的确证。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门没多久,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卡莫迪小姐。她让安德希尔小姐准备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钥匙,说是马上派人来取。但就在当天上午,卡莫迪小姐还对安德希尔小姐说,她那把钥匙大概是丢了,让安德希尔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尔小姐怀疑打电话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她断言,打电话之人身边肯定还有另外一人。当安德希尔小姐提醒她钥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时,边上之人在给她提示,她随后就不知所措地挂断了电话……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打电话的人显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凶手雇请之人或他的帮凶。凶手之所以怂恿她打电话,目的是为了拿到寓所钥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气。“诸位肯定会慎重考虑这件事的,我就不多说了……现在,请允许我带领你们穿过逻辑迷宫,走向另一个结论——以此展开我新的论述。”
  “凶手为什么需要钥匙?当然是为了进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没有钥匙,那他只能找一个有钥匙的人,借助这把钥匙进入寓所。他可能也预料到弗兰奇夫人会给他开门,但在精心谋划这场犯罪时,他可能想到,当务之急还是应该有把自己的钥匙。这样来,我们就明白那个电话以及所谓的‘取钥匙’之人是怎么回事了。这个解释恰到好处!
  “凶手在寓所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他面对着一具尸体。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其中的种种原因,我刚才也已解释过了。这时,他突然有了主意。他知道寓所的门上安着自动关合的弹簧锁。他自己没有钥匙,也没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他必须把尸体弄出寓所,但他还有许多善后之事要做——擦干净血迹,放置‘栽赃’用的鞋帽、‘本克’纸牌和烟蒂。实际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摆放完栽赃物,再把尸体扛下楼,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过店堂去取毛毡、浆糊及粘护垫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进寓所?而且,他显然还打算在寓所里过夜——他怎么再进去?诸位明白了吧,不论他先把尸体扛下楼还是在清理完毕后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门和地板间卡上一块东西,这样一来,弹簧门就不会自动合上了。但如果巡查人员来了怎么办?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员整夜都在这楼道里巡视,他们肯定会注意到这扇虚掩着的门并过来看个究竟的。不,必须把门关上。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弗兰奇夫人有钥匙,她自己的那把钥匙——她就是用它开门进寓所的。他可以用这把钥匙。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浑身是血,已经死了。他打开她的手包,找出钥匙,把它塞进自己的兜里,然后扛起尸体,离开了寓所。这会儿他心里很踏实,因为干完这恐怖的勾当后,他不用担心进不了寓所的门。”
  “但是”——埃勒里冷笑道——“她得把钥匙带上楼,这样,他才能打开门。所以,我们没能在尸体上找到钥匙。是的,他可能返回楼上,清理完一切后,再到楼下去拿钥匙。但是——这显然太蠢了——他怎么再进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险——他得再次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潜入一层的橱窗……第一次就够危险了,但那次是别无选择。不,他或许想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钥匙塞进兜里,早上离店后再把它处理掉。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里了,比如说,搁在牌桌上。但事实是,它不在寓所里,这表明他把它带走了——他有两条路可走,他选择了其中之一。”
  “于是,我们发现,”埃勒里略一停顿,紧接着说道,“这位凶手是在没有同谋的情况下独立作的案。”
  “我从一些人的脸上看到了怀疑,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有同谋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钥匙!……他把尸体扛下楼时,同谋可以呆在屋里。他下楼把一切收拾妥当,再返回来时,同谋可以替他开门。诸位难道还不明白吗?他不得不拿走钥匙,这一事实恰恰表明,这是一出独角戏。或许会有人反驳说:有可能是两个人干的,因为可能是两人一块儿将尸体抬下楼的。对此观点,我坚决予以否定,因为这将带来双重风险——两人干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员发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凶手绝不会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埃勒里突然停了下来,低头看着他的笔记。屋内一片肃静。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紧抿着的双唇泄露了内心的紧张,没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们,先生们,该是我向诸位详细介绍这位神秘杀手的时候了,”他的声音平静而淡漠,“诸位是否愿意听听我的介绍介绍?”
  他挑衅般地环视着众人。那些因兴奋而挺得笔直的身躯顿时矮了半截;所有的眼睛都避开了他的视线。没有人出声。
  “这么说,诸位都愿意听听喽。”埃勒里的语气依旧淡漠,但却添了一丝幸灾乐祸。“好极了,那我们就开始吧!”
  他向前倾了倾身,双眼烁烁有光。“我们的这位凶手是个男人,壁橱里鞋帽的摆放方式及那把失踪的刀片都表明了这一点。搬运尸体及处理后续事宜所需的体力;敏捷的思维和处处表露出的沉着冷静;作案手段的残酷无情和肆无忌惮——所有这些都明白无误地表明,凶手是位男性,而且胡须很重,每天都得刮脸。”
  众人屏息倾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
  “这位凶手是单独作的案,没有同谋。我们刚才已从那把失踪的钥匙中推出了这一结论。”
  屋内鸦雀无声。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8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这位孤独的杀手和商店有联系。他把尸体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并不厌其烦地干完了其他相关琐事,所有这些都证明了这一点。我刚才也已对此做了详尽的解释。”
  埃勒里稍稍放松了些。他再次环视了一下屋中,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边上的两位官员。韦尔斯警督正襟危坐,脸上汗水淋淋;他父亲疲惫地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无力地遮着眼睛。他看了看左边几位纹丝不动的侦探,又看了看右边的维利、克劳舍、“吉米”和费尔拉利,这才又开了口。
  “有一个问题,”他淡漠地说道,“至今仍无定论。我指的是凶手认为十万火急,必须在周二早上专门去办的那件事——”
  “这使我想到了在这张桌上发现的五本书,它们的题材实在引人入胜——分别是关于古生物学、基础音乐、中世纪商业、集邮和低俗的笑话,非常有意思的大杂烩。”
  埃勒里简明生动地介绍了一下情况。他提到了这五本怪书的内容、书上的记号、威弗所透露的斯普林吉的欺诈行为、发现书上地址是毒品发售点的经过以及警方按照第六本书上的地址,对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所发动的失败的突袭。
  “我们可以认为,斯普林吉在准备这第六本书时,”埃勒里接着说道,听众们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并未怀疑到密码已泄露。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准备好这本书并把它放在那儿,等着威弗先生取去研究了。周一晚上,斯普林吉下班时,威弗先生跟踪了他。他这时并不知道第六本书已在我们年青的业余侦探手中了。这本书是鲁西安·塔克所著的《室内装饰时尚》。斯普林吉整晚都未曾和任何人会过面,说过话,即使是在他回到布朗克斯的寓所后,情形依旧如此。(我们通过电话公司查了一下,发现他回家后没打过电话)因此,他最早也得等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周二,当他回商店上班后,才有可能知道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也就是说,在发生谋杀后,他才可能知道秘密已泄露。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与本案无关的人将密码泄露的消息通知了另一人,而不是斯普林吉,那么,我们必须记住,任何人如果要从店里和外界取得联系,唯一的途径只能是打电话,因为他没法在夜里离开商店。但我们发现,除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部电话外,店里的其他电话夜间都处于停机状态;据奥弗莱赫据证实,没人用过他屋里的电话。”
  “那么,我们只能断定,周一晚上和周二一大早,店里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将第六本书失踪之事通报给斯普林吉或其他人。”
  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第二天早上,即周二早上,贩毒方式被打乱了——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周二中午,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突然被搬空了,这显然就是证据——这只能说明贩毒集团的某个成员在头天夜里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我再重复一遍,周一晚上,斯普林吉照例准备了他的第六本书。这说明,直到那时,贩毒集团仍认为他们的联系方式万无一失。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就被惊动了,并逃离了九十人街的集合点,甚至顾不上把毒品卖给那些吸毒者。那么,合理的解释仍是:有人在头天晚上发现出了岔子。
  “这一发现包含三种可能性:首先,从登记表上看,威弗是周一晚上最后一个离店的。在他离开后,有人注意到第六本书从固定的书架上消失了;第二,周一夜里,有人在弗兰奇先生的办公桌上发现了那五本书;第三,上述两个可能性兼而有之。因为在发生谋杀后的第二天早上,贩毒方式确实被打乱了,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肯定是有人向它通风报信了,而这人在周一夜里掌握了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说得再明白些,在斯普林吉和威弗离开后,这人肯定还呆在店里,因此,至少在周二早上9点前,他不能离开商店,也无法和其他任何人联系。”
  一些人似乎若有所悟。埃勒里微微一笑。“看得出来,有些人已经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结论……那天晚上,店中谁有机会掌握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答案是:凶手。他在这屋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而这五本书就摆在屋中的显著位置上。凶手的后续行动是否能证明他确实发现了这五本书呢?是的,他的行为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凶手把尸体移到橱窗内,目的就是要给自己腾出时间,处理‘要事’——至今为止,事仍暧昧不明……”
  “女士们,先生们,”埃勒里的话语中带着一种奇怪的得意,“我们的整套推理如此有力,如此严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事实。凶手在周二早上向贩毒集团通报了消息。”
  “换句话说,我们对凶手的认识又增进了一步——我们的这位杀手是个男人,他单独作的案;他不仅和商店有关系,而且还是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贩毒集团的成员。”
  他停了一下,灵巧的手指摆弄着桌上的五书本。“另外,我们对他的了解马上又要加深一步了。”
  “如果这位兼职贩毒的凶手在谋杀之夜前曾来过弗兰奇先生的寓所——我所说的“前”指的是凶杀之夜前五周内的任何时间——那么,他可能早就看到了这五本书;他会起疑心并马上通知贩毒集团,停止图书部的行动。但直到发生谋杀的当天晚上,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仍在运作之中,这无疑表明,在周一晚上之前的一到五周时间内,凶手未曾进过弗兰奇寓所……我们已经能确定,凶手看到了桌上的五本书。因为在检查并修复被治污的书档时,他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五本书——他意识到这五本书关系重大,他惊恐万分——
  “实际上,”埃勒里迅速地说道,“我们轻易就能推断出,凶手看到桌上这些铁证如山的书后,立刻偷偷地溜到了楼下的图书部。他打着手电寻找第六本书,想看看它是不是也被人动了手脚。当然,他发现书不见了,这一重大发现使他意识到,必须赶紧通知同伙,让他们收手。我相信,这一合理推测很快就将得到更加肯定的证实!”
  说到这儿,他突然停住了。他掏出手帕抹抹额头上的汗,又心不在焉地擦了擦夹鼻眼镜的镜片。这一次,听众中有人轻声交谈起来,起初的窃窃私语不一会儿便壮大成了兴奋的议论。埃勒里举起一只手,示意众人保持肃静,嘈杂声嘎然而止。
  “为了使整个分析有一圆满结局,”他重新戴上眼镜,继续说道,“现在,我将开始谈谈每个人的情况,这可能会令诸位不快,因为,我打算以此次分析中确立的尺度为标准,逐一评估你们中的每一位!”
  屋里顿时响起一片喧哗之声,有人怒气冲冲,有人愤愤然,有人茫然不解,有人不自在地强调着个人利益问题。埃勒里耸耸肩,转向韦尔斯警督。警督看着听众席上的芸芸众生,果断地判道:“就这么办吧!”嘈杂之声渐小,最终化成了一片低声的抱怨。
  埃勒里转向听众,脸上挂着一丝隐约的微笑。“说实在的,”他说道,“最精彩的一幕还在后面呢。所以,你们每一位——或许我该说差不多每一位?——都没有理由表示不满。不管怎样,咱们还是开始这场有趣的释嫌游戏吧。”
  “按照我的第一个标准——凶手是位男性这一事实——”他说道,“我们可以立刻将玛丽安·弗兰奇小姐、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和科尼利厄斯·佐思夫人排除在外,即便是智力训练,结果也会是这样的。
  “第二个标准是:这个男人是单独作案的。按照这个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凶手的真实身份,因此,我们转向第三、第四个标准,即这位男性凶手和商店有关系,而且在过去的五周内,从未来过寓所。
  “我们的首位审查对象,是塞洛斯·弗兰奇先生。”埃勒里漫不经心地朝虚弱的老富翁欠了欠身。“弗兰奇先生当然和这个店有关系,另外,从体力方面考虑,他也有作案的可能。不久前,我还曾私下演示过这么一个可能性:弗兰奇先生买通了惠特尼家的司机,让他在周一夜里开车把他送回纽约市并对此事守口如瓶。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完全来得及赶回商店,从货仓口溜进楼里。周一晚上,弗兰奇先生在格雷特耐克,住在惠特尼家中。9点时,他称身体有些不适,早早回房休息了。除司机外,没人再见过他。
  “不过——”弗兰奇气得脸色发紫,埃勒里冲他微微一笑——“在过去的五周内,弗兰奇先生肯定到过这间屋子——实际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天天都在这儿。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弗兰奇先生,您不用担心,因为另一个理由已从心理角度表明,您不是凶手。这个理由,我目前仍无意公开。”
  老弗兰奇松了口气,一丝淡淡的笑意爬上了他那颤抖着的嘴角。玛丽安握紧了他的手。“现在,”埃勒里紧接着说道,“轮到约翰·格雷先生了。他是这对在案书挡的馈赠者,也是弗兰奇家的老朋友。格雷先生,”他庄重地对衣冠楚楚的老董事说道,“出于几方面的原因,您已不在嫌疑人之列了。尽管您作为董事,和商店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而且您周二早上不在店中,这也极为引为注目,但在过去的五周内,您也曾频繁出入这套寓所。实际上,上周五,您大概还来这儿开过会吧。您出具了周一晚上不在犯罪现场的证词。我们查证后发现,这份证词的说服力甚至超乎您本人的预料。因为旅馆的夜班员证实,周一夜里11点40您确实在和他聊天,这已经表明您不可能去商店。不仅如此,另一位您不认识的人——他和您同住一家旅馆——看见您在11点45分时进了自己的房间……即便他没看见您,我们也不会真的认为您有罪,因为我们相信,您那位夜班员朋友绝对是个老实人。就像在弗兰奇先生的事例中一样,实际上,我们也相信惠特尼先生的司机是不会撒谎的。我说他被收买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不合适,但绝对是有可能的。”
  格雷奇怪地叹了口气。他将手插入衣兜里,向椅背上靠去。埃勒里转向满脸通红、神色紧张的科利尼尔斯·佐恩。这位董事正摆弄着他的表链。“佐恩先生,您的证词缺乏说服力,而且佐思夫人做了伪证,所以,您有可能就是凶手。不过,尽管您作为一位高级主管人员和店里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数月以来,您至少每周都要进一次这屋。而且,按照我前面曾提到过的那个理由,从心理角度看,您和弗兰奇先生、格雷先生一样,也不是凶手。”
  “马奇本克思先生,”埃勒里转向死者肥胖的兄长,他正颓丧地靠在椅子上。“您自称驾车去了长岛,并在利特尔耐克的私宅中过了夜。但没人见过您,您找不到证人,所以,您完全有可能及时赶回城里,潜入商店,行凶杀人。不过,您真的没必要发那么大的火——按照我那个神秘的理由,你也是清白的。另外,您和佐恩先生一样,定期来这儿参加董事会议,这一点就已经将您排除在嫌疑人之外了。”
  “特拉斯克先生——”埃勒里的语气稍稍有些严厉——“尽管从周一晚上到周二早上您一直醉醺醺地在街上浪荡——”特拉斯克沮丧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懒洋洋的诧异——“但按照我们的度量标准及那个未公开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埃勒里稍作停顿,沉思的目光驻留在文森特·卡莫迪身上。古董商黝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卡莫迪先生,我们应该向您道歉,同时也对您的不幸表示真挚的同情。您和商店无瓜葛,所以,您完全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尽管您夜访康涅狄格州的故事无人作证,而且还可能是杜撰的,但如果是您杀了人,您根本不用把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藏到楼下的橱窗里,因为第二天早上9点时,您可以毫无顾忌地离开商店,根本不必担心会有人注意到您不在。您根本就不是店里的一员。顺便说一句,按照我那可爱而又神秘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现在,”埃勒里转向忐忑不安的法国人保罗·拉瓦利。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9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该轮到您了。别害怕。”他微笑道——“您没有杀人!我对此非常肯定,甚至都不屑于问您周一晚上的行踪。几周以来,您天天都在寓所。而且,您不久前刚从法国来——绝不可能和一个组织严密、网点遍布全市、甚至全国的贩毒集团有任何瓜葛。另外,您也不符合我至今仍保密的最后一条标准,所以您也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如果从精神病学的角度进行细微分析,我应该补充说明一下,像您这样一位品味高雅通晓欧洲时尚的人绝不会犯那些令人遗憾的错误,正是这些错误给我们这位神秘杀手带来了麻烦。我由衷地相信,在我们这些人中,唯有您见多识广,所以肯定知道女人们如何把帽子放进帽盒,如何将带饰扣的鞋装进鞋袋。”
  “现在,我们已经大大缩小了调查范围,”埃勒里愉快地接着说道,双眼因为兴奋而闪闪发光。“该轮到麦克肯兹先生了。他是商店的总经理,也是店里的一名雇员。不,不!麦克肯兹先生,您不必站起来抗议——我们已经把您排除在外了。因为您不符合那个即将公开的最后标准,而且五周之内,您也曾进过寓所。但店里有数百名员工,任何一位从末来过寓所,而且说不清周一晚上自己行踪的人都有可能是凶手。这一点,我们过会儿再谈。现在,女士们,先生们——”埃勒里朝守在前厅门口的巡警布什一挥手,布什立刻点点头,出去了,门在他身后敞开着——“现在,我要向诸位介绍一位先生。到目前为止,诸位对他还一无所知,他就是——”大门外传来一阵骚动;门开了,布什走了进来,一名侦探押着一位戴着手铐、脸色惨白的男子跟在后头——“詹姆斯·斯普林吉先生!”
  埃勒里稍稍向后仰了仰身,脸上挂着一丝冷笑。侦探押着犯人来到屋子前面,边上的一位警察立刻摆上了两张椅子。两人在椅子上坐下,斯普林吉那双铐着的手无力地垂放在膝上,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地板。他是个中年人,有着轮廓鲜明的五官和一头灰发,右颊上的一块青黑色肿块无言地表明,他刚挨了顿揍。
  他的出现令屋内众人目瞪口呆。看到这个背叛了自己的下属,老弗兰奇气得说不出话来。威弗和玛丽安握着他颤抖着的双臂,劝慰着他。听众席上静极了——有的只是急切的目光,但有一双眼睛却始终是冷冰冰、直勾勾的,一动不动……
  “斯普林吉先生,”埃勒里平静地说道——但在这气氛紧张的屋内,他的声音却无异于一枚炸弹的爆炸声——“我们应该感谢斯普林吉先生,他已经向警方揭发了他的同伙。斯普林吉先生曾错误地以为自己可以逃过警方的追捕,但他在准备出逃的当天就被抓获了,因为我们对此早有准备。斯普林吉先生被捕的事一直没声张出去。他帮助我们弄明白了许多程序上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我们无从推断的。”
  “例如,在贩毒集团中,凶手是他的直接上司。目前,这个集团的成员正四处逃窜,警方已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通缉令。而且,凶手是纽约市贩毒集团头头的得力助手,这位头头被手下尊为‘老大’。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可能有很长的吸毒史。她吸食海洛因上了痛,并且误入歧途认识了‘老大’,知道了贩毒集团以书传递地址的联络方式。她对毒品的依赖已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为了得到它,她竟然心甘情愿地为毒贩子服务,从她的社交圈中为他们介绍新客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她几乎成了贩毒集团中的一员。据斯普林吉先生供认,卡莫迪小姐的家人从未怀疑她吸毒,直至她的亲生父亲,卡莫迪先生起了疑心,并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前妻,弗兰奇夫人,这事警方也已经知道了。经过观察,弗兰奇夫人看出,她前夫的怀疑千真万确。据斯普林吉先生供认,弗兰奇夫人断然指责女儿吸毒的恶习,女孩意志薄弱,抵挡不了她的连番追问,终于承认了一切——包括直接为她提供毒品的那个男人的名字,他是弗兰奇百货店的一名雇员。弗兰奇夫人大概未将此事告知她丈夫,因为他对这种恶习是深恶痛绝的。据斯普林吉供认,周一那天,弗兰奇夫人拿走了卡莫迪小姐新取回的毒品。毒品就藏在卡莫迪小姐那支特制口红的活动底座内。她又强迫女儿替她和这位男人,她丈夫店里的这位雇员,联系一次秘密的会面,时间就定在周一夜里12点。她打算替女儿向这个男人求情——并且威胁说要向警方透露她所知道的贩毒集团的一切内幕,以此挟迫他放过女儿,让她悄悄地把孩子治好。卡莫迪小姐周日就替两人定好了这次会面。那个男人立刻就向他的上司,那位无处不在的‘老大’报告了这一惊人事态。‘老大’命令他干掉弗兰奇夫人,这是他一贯的冷血作风。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不能再活在这个世上。同时,卡莫迪小姐也必须干掉。她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个软弱的叛徒,所以也必须处理掉。如果不服从命令,这个男人也将面临着被干掉的危险,所以,他制定了作案计划,定好了会面时间和地点。周一夜里,他从货门溜进了店中,作为店里的雇员,他知道这扇门每天夜里11点30准时打开。他在店里的一个洗手间里藏着,一直等到12点才出来,然后悄悄地摸到六楼的寓所,敲敲门,弗兰奇夫
  人开门让他进了屋,她也才刚到没一会儿。正如我们所推断的那样,她站在桌边,两人争执了起来。他并不知道她的手包里有一支装着海洛因的口红,否则的话,他会把它取走的;他毫不犹豫地开枪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她流了很多血,血迹钻污了书挡的护垫;他弯腰取书档时,看到了桌上的五本书,于是他意识到,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了;他看到蓝色备忘录上写着第二天早上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九点就到寓所;他意识到自己无法将这一出乎预料的最新发现告知同伙,因为他得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出去,而且店里的电话也没法打;因此,他决定把尸体藏在橱窗里,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溜出去通知同伙。如果他把尸体留在寓所内,第二天早上9点尸体被人发现后,为了避嫌,他根本不能离开店里;所以,他将尸体藏到了我们最初发现她的地方。从楼下返回寓所时,他顺便去了趟一楼的图书部,从而证实了自己的怀疑——第六本书不见了。当天下午他曾企图骗取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但未能如愿,所以只得拿走弗兰奇夫人的钥匙。最后,他擦干净血迹,给书档换过护垫,放置好陷害卡莫迪小姐的栽赃物,在寓所里过了一夜。早上刮脸时,他把刀片弄断了,于是便把刀片也带走了;9点刚过,他就溜了出来,混进了早间顾客中,然后又从惯用的雇员入口进了楼,目的是为了正式签到。没多久,他又设法溜了出来,向贩毒集团头子通报了密码泄露一事……”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继续毫不留情地揭露道:“斯普林吉还帮助我们弄清了卡莫迪小姐被劫事件的真相。弗兰奇夫人拿走了卡莫迪小姐的毒品后,女孩毒瘾发作,不顾一切地找到了凶手。这正中他的下怀——他让她去城南的一个贩毒点取货。她周一下午去了那地方,贩毒集团成员当即将她绑架到布鲁克林的一个秘密窝点,在那儿杀害了她。他们把她的衣物带给了凶手,这时,他尚未杀人。周一夜里,凶手带着这些衣物潜入了寓所——就是那顶帽子和那双鞋。他把这些无辜的东西包在一个小包裹里,还让它们稍稍淋了些雨,以便使整个骗局看起来更像是真的。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29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在揭示诸位期盼已久的结局前,还有一件事需要解释一下……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在现场放置‘本克’纸牌、烟、鞋、帽这些栽赃物?为什么要让人觉得伯尼斯·卡莫迪似乎和这个案子有所牵连?斯普林吉先生极不乐意地对此做了解释。在那个恶贯满盈的集团中,他也只是个爪牙,不过,或许是个重要爪牙……
  “凶手之所以留下卡莫迪小姐在场的证据,是因为她已经顺理成章地消失了。既然她已被谋杀,并将永远失踪,那么,人们自然会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女孩下落不明,母亲被谋杀。看上去似乎像是女孩杀了自己的母亲。正因为这话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所以凶手才觉得警方一定会被搞糊涂,而自己也就能趁机脱身。凶手并不真的指望这个骗局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这只不过是他放的另一枚烟雾弹罢了。不管是什么事,只要能将警方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引开,他都会去尝试的。‘栽赃’这活儿他干起来得心应手。他从卡莫迪小姐的烟草供应商桑索斯那儿买回了烟,她曾告诉过他自己专用烟的来源。‘本克’纸牌也是从卡莫迪小姐那儿听说的。其他的,那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此刻,众人都坐到了行军椅那硬梆梆的椅边上。他们伸着脖子,竭力捕捉住埃勒里所说的每一个字。偶尔,他们也茫然地互相看看,似乎不明白这场分析将把他们引至何方。埃勒里一开口,众人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他身上。
  “斯普林吉!”埃勒里的话音如惊雷一般在屋里炸开了。犯人吓了一跳,惨白着脸,鬼鬼祟祟地抬眼看了看,随即又垂下眼睑,再度将视线投向一直潜心观察着的地毯。“斯普林吉,我是否忠实、完整地转述了你的故事?”
  犯人的眼中突然流露出痛苦挣扎之色。他眨着眼,眼珠滴溜溜地在眼眶中打着转,狂乱的目光在眼前晃动的人群中穿来穿去,他在寻找一张脸。当他开口说话时,声音嘶哑而淡漠,轻得如同耳语一般,众人支着耳朵,只听见一声“是的”。
  “真是太好了!”埃勒里向前倾了倾身,洋洋自得地欢呼道。“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一下那个被我冠以‘神秘’二字的未曾透露的理由……”
  “诸位应该还记得吧,我曾提到过书档以及粘在浆糊痕迹上的少许粉末。那些粉末是普通的指纹粉。”
  “从我确定粉末性质的那刻起,这个案子在我眼中就已不再神秘,我猜到了真相。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当初以为,”他停了一下,接着说道,“凶手既然能想到使用指纹粉,那他肯定是个非常高明的杀手——简直就是个超级罪犯。他竟然能想到使用警察自己的看家工具——所以,认为他是超级罪犯是个很自然的想法……”
  “但是”——这个词重重地撞击着人们的耳膜——“我们还可以从中得出另外一个结论——这个结论一举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嫌疑人,只留下一个……”他的眼中闪着火花;声音中的嘶哑也奇迹般地消失了。他小心翼翼地向前倾着身子,散放一桌的线索似乎都笼罩在了他的人格魅力之下。“它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嫌疑人,只留下一个……”他慢悠悠地重复了一遍。
  经过片刻的酝酿,他说道:“这个人是店里的一名男性雇员;至少在五周内,他没进过这间屋子;为转移我们对他的注意,他找了位没有前科的同伙,向我们提供有关伯尼斯·卡莫迪行踪的假情报,而实际上,卡莫迪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这家伙还很聪明,尽管他自己就是那个栽赃者,但当他看出我们认为卡莫迪小姐是被人‘诬陷’时,他马上就站出来表示,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在我们首次透露那些编有密码之书的全部真相及斯普林吉的罪行时,他也在场——顺便说一句,他是当时在场的唯一嫌疑人——他一找到机会就立刻通知斯普林吉逃跑,因为他知道,如果斯普林吉被逮住,他自己也就岌岌可危了;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在我们调查过的所有人中,只有他才会想到用指纹粉。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也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他突然停了下来,双眼紧盯着屋子的一角,目光中饱含着追猎时才有的兴致、期盼与迫切。
  “抓住他,维利!”他突然厉声喝道。
  众人还来不及回头,来不及领悟如此迅速地发生在他们眼前的这重要一幕的内涵,便听到后面传来一阵短促的激烈搏斗声,其中夹杂着愤怒的低吼和嘶哑的喘息,最后是一声尖锐的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埃勒里精疲力竭,一动不动地站在桌边。人们从屋子的四面同时向出事点涌去,埃勒里仍一动不动地站着。众人看到,一具男尸僵卧在一摊血污之中。
  奎因警官一个健步首先冲到扭曲了的尸体边上。他迅速地跪倒在地毯上,示意面红耳赤、气喘吁吁的维利警官退到一边;他将痉挛了的尸身翻了过来,即便是离他最近的围观者也没听清他的喃喃自语:
  “没有可供呈堂的证物——却把他吓死了!……感谢上帝赐予我这么个儿子……”
  死者是商店保安主任威廉·克劳舍。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5-11-19 21:31
标题: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全文完,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这个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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