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推理部】暑期推理讲座 第N讲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打印本页]
作者: Haibara Ai_4869 时间: 2006-8-15 21:47
标题: 【推理部】暑期推理讲座 第3讲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简介及自序
李昌钰
以精湛独到的刑事侦查与鉴识技术享誉国际的李昌钰博士(Dr. Henry
Lee),因屡破奇案而被新闻媒体冠上“当代福尔摩斯”“物证鉴识大师”“科
学神探”与“犯罪克星”等等封号码在美国家喻户晓。也是各国争相聘请前
往讲学的专家。迄今已获八百多个荣誉奖项。是一位从台湾走向全球的传奇
人物。
李博士曾于美国各州与全球其它十七个国家参与调查六千多起重大刑
案,并经常到世界各地讲学与培训刑事侦察人员。此外,李博士还担任十种
刑事专业期刊的编辑,已撰写出版约两百篇学术论文与二十本学术著作。他
侦办过的许多刑案都成为国际法庭科学界与警界的教学范例。一九九八年七
月,李博士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厅长,是美国警界职位最高的亚裔人士。
本书主要以数件难以定罪的神秘凶杀案贯穿,这些凶杀案都缺乏直接人
证或令嫌犯认罪的证据,李博士却凭其精湛的刑事鉴识功力侦破案件,将嫌
犯绳之以法或让嫌犯无罪开释十足彰显科学办案的重要,并展现他侦破刑案
的杰出成就。更难能可贵的是李博士在本书中叙述了许多实际侦办刑案的技
巧与方法,绝非一般的侦探推理书刊所能及。
李昌钰简历:
1938 年 出身于江苏省如皋县
1959 年 台湾中央警官学校毕业
1972 年 纽约市立大学刑事科学系学士
1974 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硕士
1975 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博士
1975 年 纽海文大学刑事科学助理教授
1978 年 纽海文大学终身教授,并出任刑事科学系主任
1979 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
1998 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厅长
自序
过去数十年来,我曾撰述出版二十多本有关刑事科学的专业书籍。侦查
的许多案件都在美国拍成电影和电视节目。美国出版商不断邀请我出书,有
一家大型出版社甚至提出一项出书方案,他们要请一位颇有名气的作家来替
我撰写,只要我挂名,就可以获得壹佰万美言的酬劳,但是我拒绝了。许多
参与辛普森一案的律师及专家证人都成了百万富翁,但我依然如故。朋友都
替我惋惜,但是我坚持的原则是,刑事科学是不能被金钱收买的。
我自少喜爱写作,当年在金门服役时就喜欢投稿给报社。后来到了马来
西亚,还在当地的华文报纸担任过记者,编辑等职。从事刑事鉴识多年后,
我自六千多宗重大刑案的侦查过程积累了甚多事务经验,原本计划从康州警
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退休后,专心从事教育及研究工作,并将处理过的
案件整理成书,作为自己在刑事科学界的一些心得,供世人参考。
不过这个退休计划却因为我出任新职而延宕了,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康乃狄克州州长罗兰正式任命我出任康州警政厅厅长。康州警政厅长一职下
辖全州十三支警团队,二十多个特别治安缉毒侦调机构,国民兵部队,消防,
侦查,防灾单位等。每年预算上亿美元,职责很重要。州长一直找我出任这
一个职位,我都婉拒了。但是刚好今年(一九九八年)是州长改选年,罗兰为
强调他的治安理念,强力‘请求’我出任此职,我与州长的合作关系向来都
很融洽,抗命不如从命,我就接受了他的任命。同时罗兰州长也请求我继续
兼任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
我是康州也是美国首位担任州级公安机构主管的亚裔(包括华裔)人士。
上任后,除了要应付三年前已排定的活动外,我还得处理许多行政方面的事
务。 比以前更加忙碌。
我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我们华日的形像,许多年轻一代的亚
裔都以我为榜样,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更不能让中国人丢脸。 尽管警政厅
长一职很忙碌,但是我依然用心去做,全力以赴。
近年台湾经济及科技发展迅速,社会结构不断转变,民主意识逐渐增强,
法治观念深植民心,刑事科学也愈显重要。 基于维护人权的理念,刑事案
件相关事实原委,需有强而有力的物证,才能达到摘奸发伏,毋枉毋纵之境,
也才能让警察取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让国家的法律制度得到民众的认同和
维护。
在台湾民主法治的过渡时期,证据的调查,收集,采样,分析以及鉴识,
都要依赖刑事科学。 俗语说,“饮水思源”,我从中央警官学校毕业,并曾
在台湾警界服务过,对台湾有一份特别的感情。 许多台湾的朋友都劝我将
处理过的案件撰写成书。 虽然我现在身兼数职,仍不时思冀有图报之机会,
便欣然答应台北时报出版公司之邀约,介绍我在美国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些经
验心得,期能抛砖引玉,共同推动台湾的刑事科学,以与台湾的民主进程工
步前进。旦倘本书对台湾刑事科学及社会的民主法治观念有所助益,则辛甚
矣!
这本书的出版得到很多人的鼓励及协助,首先要感谢邓洪律师,他是位
年轻有为的律师,也是我多年的好友。 他的一生与我的际遇有些相似,都
是在艰困中奋斗崛起。同时要感谢我的好朋友,吴东明与谭镜荷夫妇,颜世
锡,卢毓钧的鼓励,以及警察学校的师长与同学。 我个人的一点成就,完
全得归功于警官学校的教育及师长与同学,尤其二十四期的五十二位同学,
在校朝夕相处,同甘共苦,一同学习成长。 此外,许多在台湾警界任职的
好朋友如梅可望,李兴唐,丁原进,谢瑞智,陈弘毅,余玉堂,黄丁璨,王
郡,王一飞,杨子敬,孟宜荪,王安邦,王长修等等,以及其他许多同学,
都在我的一生中占着主要的一页。
目前在美国及世界各国警界的一些朋友,我也籍此机会谢谢他们的协
助,尤其是曾与我共同在刑案现场或化验室工作的朋友,没有他们,我也不
可能与读者分享这些故事。
这本书中的一些照片是我的好友陆受安医师拍摄的。他不仅医术高超,
对朋友的情谊也特别浓厚。 我也要感谢张珍珠与柯约瑟夫妇,庄顺甲,程
宗熙,刘静与杨思胜夫妇,陈君仪夫妇,钟嘉谋夫妇,苏文澈夫妇,赵哲明
夫妇,赖君侧夫妇,方中民,萧开平,刘平衡夫妇等号朋友。
当然,我也要感谢母亲李王岸佛和我的兄弟姊妹,李昌铨,李政宣,李
昌钢,李昌云,李昌龙,李小枫,李昌婉,李昌霞,李昌萍,李昌鑫,李昌
如和李昌芷。 我们同胞手足艰苦与共,共同成长,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
要的人。 而我的太太宋妙娟三十七年来的全力支持,让我毫无后顾之忧;
孩子李孝美和李孝约,他们也都能体谅我不能常常陪伴他们的遗憾。
最后,要谢谢时报出版社公司以及我的学生翁景惠和程晓桂,因为他们
的协助与努力,这本书才能问世。
作者: Haibara Ai_4869 时间: 2006-8-1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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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失踪的小女孩
“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
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
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这
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第1 节 不眠之夜
一九七九年仲夏,美国康乃狄克州一个名叫伯灵敦的宁静小城彻夜未
眠,全镇大批居民摸黑出动,拿着手电筒分道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十
二岁女孩,一名天真活泼的中学生。乔安娜参加夏令营的游泳活动,和其他
参加活动的学生一样,在下午两点散营后就各自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
安娜天天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在三点钟后仍没有
看到乔安娜的踪影。
乔安娜的母亲猜想乔安娜是在散营后到同学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没有将
她的晚归放在心上,觉得她会在四点钟前回家或打电话回家,但是过了下午
四点钟,乔安娜仍毫无踪影,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她妈妈急急忙忙打电话给
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散营后没有去他们家,以往和乔安娜一
起回家的同学也说乔安娜下午两点散营后就离开夏令营,独自骑车回家。
乔安娜的父母在傍晚找到了夏令营的主办人员。他们也证实散营后乔安
娜单独一人骑着脚踏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恨融洽,平日与父母亲很亲密,也很听父母的话,
在亲友的眼中,是个乖女孩。她的老师也说她平时与同学和睦相处,人缘很
好,不是叛逆型的孩子。
自从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私自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的
案件,听到乔安娜没有回家的消息后,警察马上组成一支二百多人的搜索队,
开始延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
“乔安娜!乔安娜!”的叫声此起彼落,只听到山谷传回“乔安娜!乔安
娜!”的回音,天亮了,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人见到乔安娜的踪影,
警方也没有接到任何线索。
警察局发现事态严重,第二天便组织规模更大的搜索行动,乔安娜的父
母赶紧经乔安娜的照片印成传单,在镇上四处散发,看到人就拿着传单问“你
有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平时乔安娜会和附近小孩拿着糖果挨家挨户地推
销,替学校筹集经费,许多居民对乔安娜有很好的印象,因而更多人主动加
入了搜索队伍。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
太阳快要下山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
发现一个土坑里裸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赶紧跑过查看,原来是一双白
色的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
根本无法看清其面容。
搜索队连忙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虽然尸体已被烧得五官全毁,但
是从尸体的体形及衣着上,他们认出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他们那原本天真可
爱的娇娇女。乔安娜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惨不忍睹的被害情景,突然间晕倒
在地。
伯灵顿的警察局和其他小镇的警察局一样,主要是处理一些小型案件或
交通事故,当地发生命案时,往往是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州警政厅
的刑警一得知伯灵顿发生命案,马上通知我们刑事鉴识化验室人员到现场协
助侦查。
第2 节 现场勘查
当时我刚接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不久,为方便上班,
便在附近一个叫橙市的地方买了一户有游泳池的房子,好让两个小孩有活动
的地方。
我从来没用住过有游泳池的房子,便向朋友们请教如何清理。趁着周末
便着手清理游泳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清理乾净。放入清水后,
整个游泳池碧蓝透底。
我欣赏着自己忙了大半天的成果,顺便将椅子搬到游泳池边,准备全军
一边游泳一边庆祝,大女儿端来了一壶中国香片,太太准备了一大盘精美的
点心。
看着孩子们开心的笑容,我说:“你们真辛福,我和你妈妈从来都没有
住过这样舒适的房子,更不用说有游泳池了。”
女儿正嚷着要爸爸妈妈讲小事候的故事给她们听时,电话响了起来。我
接起电话一听,原来是州警政厅打来的求援电话,说伯灵顿警方发现一具焦
尸,请我马上前往现场侦查。
打电话来的刑警告诉我详细的路线方向,叫我沿着八号高速公路向北
走,从三十八号出口处下交流道,往左会看到一家加油站,继续往西越过一
些山坡就会看到一片树林,尸体就在树丛内,他们会在树林外等我。
我连忙将茶杯放下,抓起义块点心往嘴里一塞,就急急忙忙地赶着出门,
好在天黑前赶到现场。
开了四十多分钟的车,终于看到一大片树林。但是树林旁并没有警车活
刑警等候。我判断警察可能忙于维护现场而没有派人来接应。便下车到树林
里寻找他们。
天色渐渐暗下来,走进茂密的树林时,光线变得更暗,四周沉静死寂,
不见人影。我向密密麻麻的树丛喊到“哈罗,有没有人在这里?”,树林里
死气沉沉地没有任何声响,我连叫几声,都没有任何回音。
我赶紧回到车内,车上的警用无线电政在呼叫着,“007,收到没有?
007,你在哪里?”
我没有理会这些呼叫,直接向联络员查问:“我是李博士,你们要我到
伯灵顿的树林调查一宗焚尸案,说好会在树林旁等候我,我现在就在树林处,
但没有见到你们的踪影,现场究竟在哪里?”
对方高兴地说:“007,我们终于联络上你了,我们还担心你出事了呢”
什么?我就是007?我想起来了,在出任化验室主任时,警政厅曾给我一个
大号“2056”,我并没用记在心里,再加上警察局联络员说话很快,在他们
呼叫2056 时,我常常以为他们在呼叫其他执勤警员而未加理会,后来我协
助侦破了几宗大案后,他们怕呼叫不到我,便开玩笑地说要叫我007,以便
记忆。
作者: Haibara Ai_4869 时间: 2006-8-1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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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回答说:“我们现在正在树林中,也派了人在林边道上等你,怎么
可能找不到我们呢”我回答:“我也在树林里。”
“你是在哪个树林?”
“就是你们所说的三十八号出口左转不远处的树林。”
“糟糕,我们说错了,不是三十八号出口,而是三十九号出口,你现在
不要离开,我们马上派人过去带领你到现场。”
五分钟后,果然有益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前来引导,我跟随着警车穿过密
密的从林,终于到达了现场。
当我到达现场时,天已黑了,但是仍有一群记者和好奇的民众在旁观看,
两位刑警及多位当地警察局的警察正在四处走动。我心里想,糟糕,现场可
能又被破坏了。
一般来说,命案的侦破工作主要是由刑警来负责,一般警员从事巡逻工
作。必须执勤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经验后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
理案件后,要负责案件的侦查,证人及证据的收集,以及最后的出庭作证。
而鉴识人员则负责现场物证的收集,化验及鉴识,提供新线索,导正侦查方
向,确认嫌犯身份及证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地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的
密切配合。
当我上前向承办本案件的两位白人刑警打招呼以了解案情时,其中一位
名叫怀特的刑警拿杯咖啡,大摇大摆地上前跟我说:“可能是连环摧花杀手
干的,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上级只是请你来看看而已。”
我笑一笑表示:“不用担心,再说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尸体的旁边,
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脚印,尸体的头部及衣服都被动过。我十分气恼,责问
当地的警员及警长为何没有先封锁现场。从来没有处理过刑事案件现场的两
名年轻巡警支支吾吾地无以对答。
封锁现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一环。在保留完整的现场上,刑事鉴识
人员才能收集到犯案者的指纹,脚印,毛发等。这些印痕及物证可能无法用
肉眼看到,但是可以用一些化学药品,激光或仪器将潜藏的痕迹显现并摘取
下来。在户外的现场中,还可以从鞋印的深度及方向判断犯案者的体重及来
去路线。
刑事现场处理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要保全现场。第一位到现场的警员必须
完全封锁现场,不让任何人进入,以免现场的证据被污染活遭破坏。刑警或
刑事鉴识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也必须对现场有大致通盘的了解,才能有系统
地收集物证。
一般来说,天然的日光是勘查现场的最佳光线。鉴识人员往往必须与时
间赛跑,至于夜间是否要在户外的现场进行勘查就视情况而定。尤其是天气
的变化可能使许多有用的证据消失,例如,露水,植物成长,动物活动等都
会埋没物证或迹证(痕迹证据)。
例如,草面上的沾血污迹很快就会改变颜色而难以发现。一阵小雨可能
将一些血迹污斑完全冲走其它一些生物迹证如头发,精液斑,尿液斑,粪便,
鼻屎,皮肤组织和脑浆等等,也可能因为乾燥或被水冲走而消失。在昆虫活
动的季节,这些证据亦有可能被吃掉。
由于现场维护不良,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我决定争取时间,彻夜
勘查。我蹲下来仔细在杂草从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时,发现虽然尸体焦黑,
手脚却可以看出绑住的痕迹,身上的游泳衣被脱下罩住脸部,胸部裸露,泳
衣及脸部均被烧毁,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
人体是不可能自己燃烧的。传统的犯罪侦查学认为,燃烧必需具备助燃
物,氧气,和热能。八十年代的“四要素”学说则认为燃烧不能或缺助燃物,
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
但是我一直主张侦查焚尸案必须采用“五要素”学说,除“四要素”学
说的四个因素外,燃烧的条件还包括了引燃物。
一般现场中,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是无形的,因而侦查这样的现
场只能集中搜查两件东西,一是助燃物,二是引燃物。
我们在尸体下面收集了一些土壤及残余物,鉴识结果证明助燃物是无铅
汽油。一般室内纵火原因有电线走火,电炉过热等二十多种,但在树林等户
外地区纵火引燃物90%都是打火机或火柴,鲜有例外。
警察和义警分头到山林里搜索,我和两个刑警继续在尸体旁收集证据。
其他刑警站在一旁看着我们弯者腰,手里持着高亮度的电筒,蹲在地上一步
一步地搜索。我蹲在烧焦的草丛旁搜索时,发现草丛中有一支仍未烧完的火
柴棒,我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入微物迹证的盒子里,带回化验室化
验。
我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会有火柴盒,于是我叫刑警们在四
周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我们在距离尸体十五公尺处找
到了一个用纸板折叠起来的火柴盒。但是火柴盒已被烧过用肉眼很难看出上
面的字样。
我压低身子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了一下焦灰结
果很像无铅的汽油。
站在一旁看着我一声不响地在草丛里翻弄的还特,走到我面前问道:“是
用什么助燃物来烧的?”
我回答说:“可能是汽油,一种无铅汽油。”
怀特听到我的回答,走过来接着问道:“你真能确定是无铅汽油吗?能
不能告诉我是哪一个牌子的汽油?”
我回答说:“现在仍很难判定是哪个牌子的汽油,但是我可以肯定助燃
物是汽油。”
虽然死者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乔安娜的牙齿,指纹记
录,很快就确定死者的确是她。一般来说,刑事鉴识学有十六种辨认身份的
方法,如指纹,牙齿,容颜颅骨等。如果这些证据被摧毁,确定死者的身份
会相当困难。嫌犯将下体烧掉,很可能是一宗奸杀案,凶手试图将精液证据
烧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人身辨别更加容易了。即使人体的重要部
位被烧毁,但是我们仍然有办法取得指纹,例如手掌外表皮被烧毁,但是仍
可从第二层表皮看到指纹,可以用头颅骨透过电脑重建原貌。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她时是将泳衣拉起,罩住
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是我就跟怀特说:“这名强奸杀人犯很
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根据罪犯心理剖绘的经验解释说:“如果你去强暴你认识的人,你
愿意面对这位你熟悉的人吗?”
他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我接着说:“强奸犯在强奸时不愿意面对被害者,为了灭口,他便下了
毒手。”
我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便将烧焦的鞋带带回化验室
作进一步的检验。
死者被刺了十二刀,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研判,凶器是小型,可放入
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收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叫人来准备将尸体移
走,但是我表示仍未结束,仍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精液证据。
他们都不相信,因为下体已被烧焦,一般都会以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
烧毁。不过,我跟他们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而”,而因实际
检验。果然我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
我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
我也将这几根毛发放入证据袋内。
第3 节 科学化验提供线索
回到化验室,虽然设备有限,但是我利用显微镜及一些化学方法,开始
进行检验分析。
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认,原来是一家总部设
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我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
毛发分析时,我发现这些毛发是男性白人的阴毛,很可能是嫌犯在强奸
被害者时摩擦脱落的。
至于绑住死者的鞋带方面,我发现那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
不同的标准长度,如二十六寸或三十二寸等,但是本案的鞋带却有四十七寸
半长,相当奇怪。我推想嫌犯家里也许有一捆鞋带,然后自己剪下来使用。
另外,在鞋带上我们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
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我们推判凶犯在案发前不久曾做过油
漆工作。
我曾告诉两位刑警烧毁乔安娜尸体的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他们希望能找
出汽油的品牌,再向出售该牌子的加油站探查线索,于是派遣大批人力,到
市内各加油站收集汽油,送到化验室叫我对比,但是现在加油站的汽油来源
不一,炼油厂众多,不可能对比出汽油的品牌。
他们并不理会我的解释,并背对着我说:“我们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位比
你厉害的科学家,一定能将汽油来源对比出来。”科学并非万能,但是他们
并不信服我着位东方脸孔的化验室主任。在他们请联邦调查局的化验室出马
几个星期后,化验结果为该助燃烧物是类似汽油的物质,无法研判汽油的品
牌。这两位老美刑警仍不服气,再到联邦枪支烟草管理署的化验室化验,四
个星期后,结论仍是助燃物可能是汽油。他们还不死心,最后求助于美国海
防队的化验室,因为海防队经常处理海上漏油及海上事故,为当时全美规模
最大的油类化验室,该化验室的七位科学院化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只得到“助
燃物可能是汽油”的结论。而我的化验结果比这些化验室还精细,我说这是
一种无铅的汽油。自从这些测验结果与我最初的判断殊途同归后,这些老美
刑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开始口服心服。
从死者阴部取到的液体中,我们找到了精子。化验分析后发现疑犯血型
为B 型。当时血液酵母分析已经引进到刑事鉴识界,这种方法是更进一步分
析血液中的遗传因子,俾能更准确地锁定嫌犯。当时血液酵素分析的仪器并
不普遍,即使在刑事鉴识界酵素分析仪还是由英国苏格兰场(伦敦经常厅的
俗称)发明的。而稍早时苏格兰出的生物化学化验室主任卡拉费是我的朋友,
曾经带了一套仪器送给,我所以我们很早就可以对残留精液进行酵素分析,
结果发现其型PGM 为2-1 型。
几个月前,距离伯灵顿八十多英里远的一个小镇曾连续发生小女孩遭强
暴杀害的案件,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此有人怀疑本案与该名凶手有关,“连
环摧花杀手”的疑云笼罩着整个伯灵顿镇,人心惶惶,许多家长因而不再让
小孩参加夏令营。
精液对比之后,我马上通知怀特,告诉他乔安娜为独立案件,因为现场
采集的精液与连环催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位疑犯所为。
原来就认定此案为“连环催花杀手”所为的怀特当然有骑虎难下之势,
但是,我逐条向他说明各种血液分析的科学证据后,再加上其他联邦化验室
相继认同我在助燃物上的判断,怀特开始相信我,暂时排除了原先的假定,
改以科学证据获取到的线索来进行侦查。
作者: Haibara Ai_4869 时间: 2006-8-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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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节 峰回路转
在美国早期的刑事侦查中,证据的取得主要靠目击者的访谈和嫌犯自
白。美国早期的社会并不太复杂,尤其在乡下地区,大家彼此都认识,很多
老人都坐在门前的摇椅上看着过往的人群,通常在案件发生时都有很多人
证。市但是随着工商业社会越来越复杂,大部分家庭夫妻都忙于工作,目击
证人比较少了。另外由于美国的司法体制日益复杂,有人在法庭上等了三天
都没被排到出庭作证,许多民众都不愿意承担经济上的损失而回避作证,逐
渐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
在七十年代初期,联邦最高法院对“检方对米兰达(Peoplev.Miranda)”
一案的判决,使刑事案件的传统侦查方法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居住在亚利
桑那州的米兰达因涉嫌绑架及强奸而被警方逮捕,警员并没有告知他有任何
宪法上的权利就开始侦讯,在两个多小时的侦讯中,米兰达终于认罪,法院
及陪审团即判他有罪。但是最高法院裁定检方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其自白,因
为警方没有事先告知米兰达他具有的基本人权,例如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要
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如无力聘请律师时,政府将为他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此案例后,许多疑犯都知道宪法的保障而不愿向刑警提供任何线索,在疑犯
获得律师代表后,刑警从疑犯口中获取到有用线索的机会变得更少。
在人证减少,自白及侦讯受限的情况下,传统的侦查方法更不上时代的
需要。在这种青黄不接的情况下,许多大案都无法侦破,而这些大案不破往
往会影响民心,进而动摇到整个城市的治安形象。
我就行凶的手法及证据向专案小组提供一些侦查方向:从凶手将泳衣拉
起罩住脸部,可以判定嫌犯很可能与乔安娜认识;从用汽油焚尸的手法来看,
嫌犯知道如何烧毁证据,因而智力不低;从阴毛的分析中可判定嫌犯是一位
男性白人;从鞋带的微物分析来看,嫌犯家里可能仍有大捆鞋带,并且很可
能最近从事过油漆工作;再从火柴盒追查,我们估计可以从火柴盒上的公司
查出火柴盒的主人。
更重要的是到现在为止,仍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我建议刑警继续地毯
式搜索以寻获凶器。皇天不负有心人,果然经过两个星期的搜索,刑警在树
丛中找到一把日本生产的单刃小刀,刀刃上仍有一些血痕。
小刀上的血迹吻合乔安娜的血型,刀刃的切痕也与乔安娜身上的到痕一
样,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为杀害乔安娜的凶器。我再将刀柄用药品显相,果
然出现几只指纹。这些指纹成为破案的关键。以指纹鉴别身份最早始于我国
的唐代,当时所有重要的文件如契约等都以指纹作为签字或签名画押的证
据。后来经法医界证实每人的指纹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人有相同的
指纹,掌纹,或脚纹,在十九世纪末指纹开始应用在刑事鉴识上。
当嫌犯作案时,除非带上手套,很难不在现场留下指纹。嫌犯用手拿住
东西,或抓住物品,都会留下指纹。指纹的产生是因为手掌接触物品留下油
脂或汗液所致。当手指接触过尘埃,血液或墨水,再模到一些物品时,都会
留下转移性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
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
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
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
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
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
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达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
璃,瓷砖等非吸水性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
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
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
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碘熏法---使用碘晶体加热产生
蒸汽,它与指纹残留物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
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
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氯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
产生黑色的指纹。
荧光试剂法---荧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
基酸作用,产生高荧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它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
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如果采取人体皮肤上的指纹,可以使用碘熏---银板转印法:经过碘处
理过的指纹,在接触到银板时会显现出黑色的指纹;或可以先用三秒胶法进
行处理,再用雷射或多波段光源侦检。
此外,近年来也有一些新进的指纹采取技术,这些新方法逐渐得到法庭
的认可。如氩离子雷射法,利用适当的光学设计,将一些指纹残留物的成份
呈现荧光而拍摄下来,又如使用荧光粉末或染料,可以加强雷射效果;X 光
法。在指纹上撒上铅粉以X 光照射后,会产生明显的指纹,此法可用于皮肤
上;真空镀膜法,在真空槽内利用高压电生成细微金属蒸气,附着于指纹纹
路上,在纸张,纺织品及塑胶上均可使用此技术;多波段光源法,使用不同
的滤色镜来改变照在潜伏指纹上的光线波长,可以加强指纹反差,或使背景
变暗以凸现指纹。
采取到指纹只是第一步,接着要对指纹进行分析及对比。指纹的基本纹
型可分成三大类,其中第一类是箕形类,其指纹纹路形成像簸箕状纹路,又
分为反箕形纹及正箕形纹;第二类是弧形类,其纹线从一端流向另一端,且
中央拱起,又分成弧形及帐形纹两种;第三类是斗形类,至少有两个三角形
外端,中间为回形纹线,又分为斗形纹,囊形纹,双箕形纹及杂形纹等四种,
斗形纹约占全部指纹的29%。
在一九七二年,联邦调查局的指纹中心开始以电脑进行指纹鉴识,到了
一九八○年,指纹中心开始将联邦及州政府执法部门的指纹卡全部输入了电
脑,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指纹资料库。执法部门除了收集曾被警察逮捕的嫌
犯或在监服役的犯人的指纹外,民众凡事申请政府或军警工作,或是申请美
观公民都要打印指纹。一九八九年六月五日联邦调查局开始向各层级的执法
部门提供全美电脑连线指纹比对服务,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一周缩短到一
天,目前美国许多执法单位都设有自动指纹辩识系统。
第5 节 抽丝剥茧
刑警先从火柴盒下手,到哈特福市的一家电器公司查问火柴的来源。火
柴盒仅是宣传赠送之用,赠送对象主要是与公司有生意来往的营建商或建材
商,而在伯灵顿地区只送了两家客户。
刑警回到伯灵顿查访这两家公司时,发现其中一家姓纽浩斯的商家住在
离乔安娜家不远的地方,其长子罗纳与乔安娜上同一学校,很可能两人认识。
不久,刑警按照我的指示挨家挨户寻找新油漆过的门窗时,发现一家住
宅的车库门好像是不久前才用红色油漆刷过一样,便上前向屋主打听。屋主
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深居浅出几个月前他雇了一名叫罗纳的中学生将
车库门上了一层红色油漆,这个十六岁左右的小伙子就住在斜对面,而斜对
面就是纽浩斯家。
所有线索都指罗纳,但不论要逮捕罗纳或搜查罗纳的家仍需要更多的证
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并非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入屋逮捕嫌犯,
必须先向法官申请搜索令或拘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申请书,具有充分理由
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警察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为此,警察决定以新发现的单刃小刀
来试探罗纳,他们便主动到纽浩斯家去。布朗和怀特发现住宅的车道上停着
一辆轿车,知道有人可能在家,就上前敲门。许久,仍没有人应门。又过了
几分钟,才看到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打开一条细细的门
缝,瞧瞧外面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一些事情。”布朗说道。
“有什么事?”那女子紧张地问道。
刑警不想打草惊蛇,便说:“例行性访谈。”
她打开了门,警察问道:“你是罗纳的母亲吧,罗纳在家吗?”
这名妇女变得更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纳究竟闯
下什么祸?”
“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想问他有关一把刀子的事。”布朗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布朗顺手将小刀的照片拿到她面前,问道:“你有没有看到这把小刀?”
她拿着照片端详了一番,想了一下,摇着头支支吾吾地连声说道“没用,
没有。”
刑警抱着试探的心理再问道:“你能让我进屋内看一看吗?”
她马上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想找什么?我已经更你们说过我没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