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新推理百科全书[奖励制度:每条资料2CB][大家找资料啊][更新暂毕] [打印本页]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33
标题: 新推理百科全书[奖励制度:每条资料2CB][大家找资料啊][更新暂毕]
推理百科全书是我们的老传统了,欢迎大家查找资料来补充
当然,要注意不要灌水,不要发布相同的资料
有奖励~~大家要踊跃啊~~

奖励:每条资料2CB(每月发放)

索引如下:(感谢唯一真相的整理)

第一页
1、10个未能侦破的谋杀案……From:卉茶儿——————————2楼
2、DNA与犯罪侦查—————————————————————3楼
3、一些死亡特征……From:卉茶儿——————————————4楼
4、一些毒物……From:卉茶儿————————————————5楼
5、世界名侦探五十人……From:卉茶儿————————————6楼
6、世界名探介绍—-————————————————————7楼
7、毒物资料(中毒与解毒)—————-———————————8楼
8、几种中毒特征……From:柯南(江户川柯南)————————9楼
9、从细节判断他人——————-——————————————10楼
10、传统毒药马钱子碱———————————————————11楼
11、体液检验———————————————————————12楼
12、侦探的战略思维训练……From:Kenshin——————————13楼
13、风险化解与危机自救——————————————————14楼
14、关于所谓'人体自燃'的事件[资料来源: KAble 整理]————15楼
15、如何判断射击距离———————————————————16楼
16、剧毒化学品目录————————————————————17楼
17、各种伤的状况……From:青山冈田————-————————18楼
18、声纹鉴定辨真假————————————————————19楼
19、守候监视———————————————————————20楼
第二页
20、密室之迷———————————————————————21楼
21、密室的制造方法……From:青山冈田——-—————————22楼
22、密码术————————————————————————23楼
23、小议动漫推理---不在场证据篇……From:卉茶儿——————24楼
24、尸体上的图案——尸斑……From:圣月—————-—————25楼
25、尸体现象……From:青山冈田———-———————————26楼
26、左撇子的特征……From:青山冈田—-———————————27楼
27、急救—————————————————————————28楼
28、成为名侦探的条件……From:青山冈田———-———————29楼
29、手机窃听器——————————————————————30楼
30、如何推断死亡时间……From:青山冈田———-———————31楼
31、推理的一般概念————————————————————32楼
32、推理的重点与难点……From:圣月—-———————————33楼
33、如何根据足迹判断身高;如何根据足迹分析性别——————34楼
34、横沟正史资料—————————————————————35楼
35、死亡时间……From:青山冈田—-—————————————36楼
36、死亡过程……From:青山冈田————-——————————37楼
37、毒气……From:青山冈田——————————-——————38楼
38、毛发检验———————————————————————39楼
39、氰化物资料——————————————————————40楼
第三页
40、浅谈推理小说中的模仿杀人……From: 冷言————————41楼
41、测谎仪————————————————————————42楼
42、海盗分金的完整解析版……From:青山冈田————-————43楼
43、漫谈烧死……From:圣月——————-——————————44楼
44、牙齿与破案……From:青山冈田———-——————————45楼
45、犯罪预防宝典 (节录)─锁的使用与钥匙的
控制……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46楼
46、现代侦探技术装备———————————————————47楼
47、现实中的化装术(易容术)————————————————48楼
48、真凶之子--勇破好莱坞女星分尸案————————————49楼
49、砷……From:青山冈田———-——————————————50楼
50、神秘的故事……From:卉茶儿———-———————————51楼
51、神秘的职业——法医……From:圣月————-———————52楼
52、秘密拍照———————————————————————53楼
53、称球问题--经典智力题推而广之—————————————54楼
54、窃听—————————————————————————55楼
55、笔迹检验四大功能———————————————————56楼
56、计算机窃密——————————————————————57楼
57、证物鉴定流程……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58楼
58、跟踪监视———————————————————————59楼
59、鉴识 Q & A……From: 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60楼
第四页
60、缢死的机理……From:青山冈田—————————————61楼
61、血迹检验———————————————————————62楼
62、通过脚印得知身高———————————————————63楼
63、藏物秘诀———————————————————————64楼
64、少许指纹资料——————————————————65楼+66楼
65、人造指纹鉴定 耳纹鉴定 唇纹鉴定————————————67楼
66、过敏反应 过敏性致死 常见过敏原————————————68楼
67、一些致命元素和世界上十大知名最毒的东西
FROM:百度推理吧—————————————————————69楼
68、世界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人案件—————————————71楼



[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Killua 于 2009-1-19 08:29 编辑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35
10个未能侦破的谋杀案……

From:卉茶儿  

转自:柯南图社
作者:工藤新一

1、肢解者杰克(1888) 寒~~~这不是第六部……JTR……
  杰克只是一个设想的名字,为什么这里将他排在第一呢,因为我们在世界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名字,描写恶魔杰克的书多得数不胜数。肢解者杰克是个不知名的谋杀者,他至少在伦敦杀死过5个妓女。她们的尸体都被肢解,许多器官被除去,这些都说明凶手是一个医生或医学院的学生。

2、新奥尔良的带斧子的人(1918—1919)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子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许因为这个带斧子的人死了 ——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3、月光下的谋杀者(1946)
  这一事件被收进《谋杀百科全书》,书上称这个谋杀者是""性虐待狂"",但似乎并无证据可以说明这一点。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镇里共有3个男人和2个女人被杀,他们都是在满月的那天晚上被谋杀的。在最后一次谋杀事件的几天后,一个很有嫌疑的人自己趴在铁轨上,自杀身亡了。

4、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1933—1937)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小——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5、莉齐·鲍顿(1892)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6、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1934)
  这也是最神秘的谋杀案之一,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直到今日却还依然是个谜。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停着的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引起人们的怀疑。警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还有3个月的身孕。尽管全英国的警察都尽了力,但是这个死者的身份始终都没能得到证实。她的身上还涂着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而涂的,看来谋杀者是一个懂医的人。有证据显示这辆卡车曾经过伦敦桥。警方调查了很多年,但既没有发现谋杀者的线索,也没能查清死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双方可能都属于""有闲阶级""。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气馁的事情。后来,人们将这一案件形容为""完美的谋杀""。


7、缺页疑案(1947)
  1947年1月发生在洛杉矶的案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很有趣的。这次谋杀非常残忍——尸体从腰部被切成两段,被害的姑娘(伊丽莎白·肖特)活着时曾被倒挂着,受了百般凌辱。警察始终未能找到凶手。事实上,凶手在事后将死者的一本通讯录寄给了警察局,警方调查了上面的每一个人,但毫无结果。最后,警方发现通讯录中有一页已被人撕去了。

8、华莱士案件(1931)
  朱莉娅·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华莱士先生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地杀害了,而谋杀动机却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那个地方是个假地址。华莱士也受到了审讯,但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现在一些研究谋杀案的专家相信,谋杀华莱士夫人的人还活在世上,很可能依然住在伦敦。

9、墨尔本的神秘案件(1953)
  1953年9月12日,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14岁的姑娘雪莉·科林斯应邀去参加她的第一个成人晚会。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上8时在里奇蒙车站见面,那里离墨尔本不远。但她没到那里。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尔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全裸的尸体。她是被人用啤酒瓶砸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片遍地都是,但是并没有受到强奸的痕迹。这一案件的神秘之处在于:当母亲晚上7时将她送到汽车站直到第二天早晨发现她尸体的10个小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是个文静腼腆的姑娘,决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而在另一方面,当她和母亲告别前,曾经说过自己要去西里奇蒙车站见男朋友罗恩。而西里奇蒙车站和里奇蒙车站完全是两处地方,因此她有可能走错了地方。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要问,既然没有等到男朋友,她为什么不赶紧坐车回来呢?


10、泰晤士河裸体女尸案(1959—1965)
  报纸将作案者称为“剥去尸体衣服的杰克”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
2月在伦敦发生的,死者全都是妓女,而且都是被扼住颈项窒息而死。持续不断地有人猜测说凶手是一个很出名的拳击手弗雷德·米尔斯,他也恰恰是在谋杀中止后不久死去的。谋杀者显然是单独行动的,他驾驶着一辆大篷车,在伦敦市区兜来兜去。在其中一个案件中,警方曾追踪到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地方——在伦敦工业区的一个仓库里——但线索到此就中断了。负责这一案件的警长名叫约翰·罗斯,他深信凶手在最后一次谋杀后已自杀身亡。他还曾暗示说,已经弄清了凶手的身份,但这一案件终究未能大白于天下。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35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简称,是存在于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由于个体间的 DNA差异及遗传规律,个体DNA差异与生物性状的关系,DNA鉴定具有极高的识别率。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该项技术已迅速发展成为侦查破案和司法审判领域中一门非常重要的科学技术。
司法机关运用DNA分析技术对现场、犯罪嫌疑人等处的动植物及土壤微生物痕迹进行检验,可以准确地推断嫌疑人是否去过发案现场,确定嫌疑人与案件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已运用该项技术成功破获了大量疑难刑事案件。但是在法律上,DNA鉴定还有很多有争议的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37
一些死亡特征

From:卉茶儿

转自柯南图社谜之区 作者:异次元神探
☆注:大多总结自《名侦探柯南》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

※ 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氰酸钾会引起窒息死亡(氰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断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窒息死亡: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代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 本帖最后由 孙盒子 于 2008-6-14 21:08 编辑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42
一些毒物

From:卉茶儿

转自原版的 灰原的百科全书
原转:juju

毒物学家说,小剂量的二恶英、砒霜、汞、氡乃至辐射会对人的健康有益

目前证明可能会有益的毒性物质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水俣病”的真相曝光之后,俗称水银的汞对人体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亚特兰大毒性物质和疾病登记中心的丹尼斯?琼斯却引用了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一项研究的数据,证明低剂量的汞不但无害,而且有益。这项研究跟踪了10万名注射了水杨乙汞(Thimerosal)――一种疫苗中常用的防腐剂――的婴儿。一些研究人员原本担心过多的注射疫苗,过多的接触汞的有机化合物会伤害婴儿,但琼斯却发现,适量的摄入汞实际上却降低了儿童患上神经痉挛、语言障碍及其他疾病的可能性。卡拉布里斯指出,根据最近的数据库搜索结果,汞可能是最能显示出激效作用的毒性物质。




砒霜――也就是砷――的剧毒似乎已经不用多讲,从武大郎到拿破仑,古今中外死于这种毒物的人数不胜数。除了大剂量服用时会致人于死地,存在于自然岩石、土壤和水中的砷也会导致泌尿系统的肿瘤和癌症。几年前,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基于有毒物质的线性剂量-反应曲线,曾经推断出,即使是饮用水中存在的痕量(trace
amount,等于10亿分之一的量)砷元素也会显著增加患上癌症的几率,并因此在1999年建议将美国饮用水中砷含量的标准从10亿分之50降低到10亿分之5。然而,很快,《生态毒物学和环境安全》杂志上就发表论文指出,当饮用水中的砷含量介于10亿分之25到75之间时,会产生显著的激效作用。而生物学家加里?卡亚加南在整理犹他州的一项关于砷的研究时发现,将砷的含量改为10亿分之50,可能每天会使1000个美国人免于死于癌症。




氡(radon)是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主要环境致癌物质之一。随着绿色环保的概念逐渐为人所知,由石材释放出的氡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开始被大众关注。有研究显示,氡会导致肺癌,并增加支气管癌和鼻咽癌的发病率。不过,有趣的是,奥地利的旅游胜地之一巴德加斯坦(Bad
Gastein)就以天然的富含高浓度氡的温泉而著称于世。每年有上万名世界各地的游客特意到这里在氡矿泉水中沐浴,并声称健康得到改善。在蒙大拿,一些充满氡气的废弃矿井被改建为氡治疗中心,向癌症患者开放。


辐射

尽管在“二战”后,主流医学界都将辐射疗法视为江湖医生的骗术,但仍然有一些诊所尝试使用辐射来预防癌症患者的癌细胞转移。在1976年和1979年,两家哈佛附近的诊所发现,低剂量的辐射可以使患有转移性癌症患者在4年内的存活率分别从40%提高到70%和从52%提高到74%。5年后,日本东北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接受低剂量辐射的病人存活12年的几率为84%,而没有接受辐射的病人存活9年的几率只有50%。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梅伦?普里科夫对辐射激效的研究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他发现,低剂量的辐射至少从两个层次上对人体有益:首先,它能够刺激免疫系统,使其不停地搜索并摧毁癌细胞;其次,它可以促进DNA的修复。普里科夫承认,所有的辐射,即使剂量极低,也都会导致伤害。不过,他也指出,辐射所起到的刺激和兴奋作用的益处足以补偿它招致的伤害。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44
世界名侦探五十人

From:卉茶儿

原转:our conan论坛 wecan
第一位名侦探--欧鸠斯特
       作者爱杜加.爱伦坡
       代表作莫鲁格街的杀人案,书信被窃
      Auguste Dupin ,奥古斯都.杜邦。作者 Edgar Allen Poe,艾德嘉.
  爱伦.坡。代表作〈莫尔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 of Rue Morgue)、〈
  失窃的信函〉(The Purloined Letter)。

不朽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作者柯南道尔
       代表作巴斯卡比尔家之犬,四人的签名

      Sherlock Homles ,谢洛克.福尔摩斯,作者 Sir Arthur Conan Doyle
  ,柯南.道尔爵士。代表作《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巴斯克维
  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科学搜查之父--桑戴克博士
       作者奥斯琴.富利曼
       代表作白骨之歌,达布雷的秘密

      Dr.Thorndyke,桑戴克博士,作者 R. Austin Freeman,R.A.佛利
  曼。代表作〈歌唱的白骨〉(The Singing Bone)、《The D'Arblay
  Mystery》。


青年采访记者--约瑟夫.鲁尔达庇由
       作者格斯顿.鲁尔
       代表作黄色房屋之谜,黑衣夫人之番气

      Joseph Rouletabile,约瑟夫.鲁尔达比,作者 Gaston Leroux,卡斯
  顿.勒胡。代表作《黄色房间之谜》(The Mystery of the Yellow Room)
  、《The Perfume of the Lady in Black》。


神出鬼没的怪盗绅士--亚森.罗苹
       作者摩里斯.卢布兰
       代表作罗苹的自白,813之谜

      Arsene Lupin,亚森.罗苹,作者 Maurice Leblanc,莫里士.卢布朗。
  代表作《罗苹的告白》、《813》。


身份不明的怪老人--墙角老人
       作者巴罗奈斯.欧鲁
       代表作都柏林案件,地下铁路的怪案

      Old Man in the Corner,角落里的老人,作者 Baroness Orczy,奥西兹
  女男爵。代表作〈都柏林谜案〉、〈地下铁神秘命案〉。


思想机器--班.多增教授
       作者杰克.福托莱尔
       代表作十三号独房的问题,失去了的首饰

      The Thinking Machine,Augustus S. F. X. Van Dusen,奥古斯都.S.
  F.X.凡.道森,作者 Jacques Futrelle,杰克.福翠尔。代表作〈十三号
  死刑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 13)。


异想天开的头脑--布朗神父
       作者G.K.杰斯达顿
       代表作布朗神父的神秘,布朗神父的不信

      Father Brown,布朗神父,作者 G. K. Chesterton,G.K.却斯特顿。
  代表作《The Secret of Father Brown》、《The Incredulity of Father
  Brown》。


开拓精神旺盛的侦探--阿布纳老伯
       作者M.D.波斯特
       代表作兹姆道夫事件,那勃提的葡萄园

      Uncle Abner,阿布纳叔父,作者 Melville Davisson Post,M.D.波
  斯特。代表作〈The Doomdorf Mystery〉。


盲人侦探--玛可仕.卡拉道斯
       作者阿奈斯特.布拉玛
       代表作布鲁克宾德庄园的悲剧

      Max Carrados,马可思.卡拉道斯,作者 Ernest Bramah,E.布拉玛。


识破伪装现场不在的名侦探--富兰其警探长
       作者F.W.克罗福兹
       代表作英法海峡之谜,克罗依顿12时30分列车

      Inspector Joseph French,作者 Freeman Wills Crofts,福里曼.W.
  克劳夫兹。代表作《Mystery in the English Channel》、《1230 from
  Croydon》。


东方人名侦探--查理.张
       作者E.D.毕加兹
       代表作查理.张的活跃,中国的鹦鹉

      Charlie Chan,陈查理,作者 Earl Derr Biggers。代表作《The Chinese
  Parrot》、《Charlie Chan Carries On》。


喜爱炫耀本事的人--菲罗.万斯
       作者万.达因
       代表作古林家的杀人案,主教杀人案

      Philo Vance,菲洛.凡斯,作者 S. S. Van Dine,S.S.范.达因。
  代表作《格林家命案》(The Greene Murder Case)、《主教谋杀案》(The
  Bishop Murder Case)。


侠盗圣者--圣西门.天波罗
       作者雷斯里.查达里斯
       代表作吃荼的奇迹,圣者出现在纽约

      "The Saint" Simon Templar,作者 Lesile Charteris。代表作《The
  Saint in New York》。


冷酷派的侦探祖师--大陆侦探社欧普
       作者达西尔.哈美特
       代表作血的收获,戴恩家的诅咒

      The Continental Op,作者 Dashiell Hammett,达许.汉密特。代表作
  〈In Red Harvest〉、〈In the Dain Curse〉。


好打听闲话的老处女--玛普尔小姐
       作者阿嘉莎.克莉丝汀
       代表作牧师馆的杀人案,书房中的尸体

      Miss June Marple,珍.玛波小姐,作者 Agatha Christie,阿嘉莎.
  克丽丝蒂。代表作《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The Body in the
  Library》。


烟斗不离口的鬼警探--梅古雷
       作者约鲁纠.西姆诺恩
       代表作男人的头,黄色的犬

      Inspector Jules Maigret,马格雷探长,作者 George Simenon,乔治
  .奚孟农。代表作《人头》(Maigret and the Headless Corpse)。



密室解谜权威--亨利.梅利威尔情报局长
       作者狄克森.卡尔
       代表作修道院杀人案

      Sir Henry Merrivale,作者Cater Dickson,即John Dickson Carr。


不出门的名侦探--奈罗.乌尔夫
       作者雷克斯.司陶特
       代表作毒蛇,金**

      Nero Wolfe,作者Rex Stout。代表作《Fer-de-Lance》、《The Golden
  Spiders》。


男女侦探组--柯白莎与赖唐诺
       作者A.A.费尔(即E.S.贾德诺)
       代表作愚人死在星期五,屠场之羊

      Cool Bertha and Donald Lam,柯白莎和赖唐诺,作者A. A. Fair,即
  Erle Stanley Gardner,史坦利.贾德纳。代表作《给她点毒药吃》(Fools
  Die on Friday)。


正统的冷酷无情派--菲利浦.麻罗
       作者雷蒙德.羌都拉
       代表作长眠,永别

      Philip Marlowe,菲力浦.马罗,作者Raymond Chandler,雷蒙.钱德
  勒。代表作《大眠》(The Big Sleep)、《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
  bye)。


红发的侦探--麦开尔.谢恩
       作者布雷特.哈里迪
       代表作死的分配,金发的陷阱

      Michael Shayne,作者Brett Halliday。代表作《Divided on Death》。


魔术师侦探--A.玛里尼
       作者克雷顿.罗森
       代表作死亡由帽中飞出,无头女尸

      The Great Merlini,作者Clayton Rawson。代表作《Death from a Top
  Hat》、《The Headless Lady》。


醉侦探--乔治.丁.麻伦
       作者克雷格.赖斯
       代表作大手笔的杀人案,非常犯罪

      John J. Malone,作者Craig Rice。代表作《The Big Midget Murders
  》、《Having a Wonderful Crime》。


暴力的英雄--麦克.哈玛
       作者米基.史匹雷恩
       代表作裁决在我,大杀人案

      Mike Hammer,迈克.汉默,作者Mickey Spillane,米基.史毕兰。代
  表作《审判者》(I, the jury )、《The Big Kill》。


孤高的犯罪哲学家--柳.阿洽
       作者罗斯.麦克唐纳
       代表作动的标准,地里的男人

      Lew Archer,刘阿契,作者Ross McDonald,罗斯.麦唐诺。代表作《
   The Moving Target》、《地下人》(In the Underground Man)。


软派的侦探--谢鲁.史考特
       作者里加德.S.普拉查
       代表作消失的女性,有伤的女性

      Shell Scott,作者Richard S. Prather。代表作《The Case of the
   Vanishing Beauty》。


持有杀人许可证的人--秘密情报员007
       作者伊恩.佛莱明
       代表作感情胜过俄罗斯,007第二次之死,诺欧医师

      James Bond,詹姆斯.庞德,作者Ian Fleming,伊安.佛莱明。代表
  作《From Russia with Love》、《You Only Live Twice》、《Casino
  Royale》。


酒精中毒的失业侦探--卡特.加农
       作者卡特.加农村(即爱德.马克贝恩)
       代表作醉侦探逛街

      Curt Cannon,作者 Ed McBain,爱德.马克班。


共同合作的胜利--87分局的刑事们
       作者爱德.马克贝恩
       代表作国王的赎金,马路魔鬼

      87th Precinct,八十七分局,作者Ed McBain,爱德.马克班。代表作
  《The Mugger》、《King's Ransom》。


黑人权威组--棺材桶的爱德与掘墓的约恩斯
       作者吉斯塔.克姆兹
       代表作依玛比罗埃之恋,疯狂杀人

      Jones Grave Digger and Coffin Ed Johnson,作者 Chester Himes。
  代表作《For Love of Imabelle》、《The Crazy Kill》。


性感的女侦探--梅薇斯.塞多莉兹
       作者卡达.布劳恩
       代表作女侦探乾杯,女护卫

      Mavis Seidlitz,作者 Cater Brown。


美丽的女侦探--哈妮.威斯特
       作者G.G.菲克林
       代表作向哈妮作死的接吻,与哈妮连续杀人

      Honey West,作者G. G. Fickling。代表作《Kiss for a Killer》。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45
世界名探介绍

 招人怨的糊涂大探长:威尔福瑞德·多佛(Chief Inspector Wilfred Dover)
 延续冷硬派香火与冷酷硬汉精神的女私探:金西·密尔虹(Kinsey Millhone)
 近女色的填字谜神探:莫尔思(InspectorMorse)
 逐年蜕变的人道主义神探:艾伯特·坎比恩(Albert Campion)
 推理史上最伟大的老处女侦探:珍马波小姐(Miss Jane Marple)
 非英语系中最伟大的神探:巴黎警局督察长梅格雷(Inspector Maigret)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拯救家庭伦理悲剧的冷硬派私探:刘亚契(Lew Archer)

 肩抗大英帝国统治主权的印度警探:沟帖(Inspector Ghote)
 末代的贵族业余神探:彼特·温西爵爷(Lord Peter Wimsey)
 睡个觉就能破案的梦幻侦探(Dream Detective):超感官知觉者Moris Klaw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56
柯南中常出现中毒死亡的案例,所以我找到一些关于中毒与解救的东东,给大家参考参考。



1、氰化物(木薯、杏仁、桃仁、梅仁、枇杷仁、含氰的照相电镀药品或吸入氰的蒸汽等)

【症状】:少量吞入时有流涎、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气急、发绀、心悸、两眼固定、瞳孔放大、呼气有杏仁味。大量吞入时知觉立即丧失,出现惊厥、瞳孔放大、眼球固定而突出、护吸困难,牙关紧闭,常于数分钟内死亡。

【解救措施】a、3%过氧化氢、0.1%高锰酸钾液、10%硫代硫酸钠或0.5%活性炭悬浊液洗胃;b、吸入亚硝酸钠异戊酯,每次持续15-30秒钟,间隙两分钟一次;c、先给亚硝酸钠6-10mg/kg/次,以注射用水配成5%溶液静注,于5-10分钟内注入;然后用硫代硫酸钠0.25g-0.5g/kg/次,以注射用水配成25-50%溶液,在10分钟内缓慢静注;如病情好转,30分钟后可以半量重复治疗。除上述方法外,亦可用亚甲蓝(美蓝)10mg/kg/次以葡萄糖液稀释后与5%硫代硫酸钠20mg/kg/次交替静注,必要时每十分钟一次,总量前者可达60mg/kg,后者可达0.25-0.5g/kg;d、应用脱水剂;e、静注氢化可的松;f、对症治疗。

2、河豚

【症状】:颜面潮红、上眼脸下垂、恶心、呕吐、腹痛、全身不适,继而口唇、舌及肢端麻木、呼吸困难、发绀、脉弱、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言语障碍、昏睡,最后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解救措施】a、0.05%高锰酸钾或0.5%活性炭悬浊液洗胃;b、硫酸镁导泻;c、服活性炭悬浊液d、给中枢兴奋剂;e、静脉补液;f、鲜芦根2斤或鲜橄榄20粒捣烂取汁服;g、对症治疗。

3、亚硝酸盐(青白菜、腌渍青白菜、红苕、甜菜等)

【症状】:精神不振、萎靡、嗜睡、头痛、头晕、呕吐、腹胀、腹泻、心悸、唇绀、全身发紫、四肢发冷、血压下降、昏迷惊厥等。

【解救措施】:a、静注亚甲蓝(美蓝)1mg/kg次;b、给大量维生素C;c、对症治疗

注:此类中毒又称肠原性紫绀症。

4、砷、三氧化砷(砒霜、信石)

【症状】:口上有金属味,口咽和食道内有灼烧感,持续性呕吐、腹痛、腹泻,粪便有蒜味、米泔样,呕吐物呈粘脓状,极度口渴头痛眩晕、沙尿或无尿、皮肤厥冷、苍白、脉弱而快、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最后产生休克、昏迷。

【解救措施】:a、保温;b、0.5%活性炭悬浊液或温开水洗胃;c、服镁乳或通用解毒剂2药匙及牛奶、蛋白水保护胃粘膜;d、注射巰基类解毒药或硫代硫酸钠;d、勿导泻,以免肠穿孔;f、止痛、止泻;g、静脉补液;h、保肝;i、对症治疗

5强酸(硫酸、盐酸、硝酸)

【症状】:接触部位受腐蚀、肿胀有灼痛、吐出物含有血液及粘膜裂片、呼吸困难、脉快而弱、瞳孔放大,可因休克而死亡。

【解救措施】:a、忌洗胃,忌服碳酸氢钠;b、给牛奶或蛋白水;c、给镁乳、稀石灰水、稀肥皂水或氢氧化铝作中和剂;d、服润滑剂保护粘膜;e、止痛;f、保温;g、静脉补液;h、静注氢化可的松,以防疤痕;i、密切观察有无消化道穿孔表现;j、对症治疗

6、强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钾、碳酸钠、氨水)

【症状】:接触部位腐蚀灼痛、剧烈绞痛、血性呕吐、血型下泻、声哑、脉速、严重时可产生休克。

【解救措施】:a、忌洗胃或催吐;b、给醋、柠檬水、桔子汁或0.5%稀盐酸作中和剂;为碳酸盐中毒时忌用;c、其他处理与强酸中毒同。

7、有机磷酯类农药(敌百虫、敌敌畏等)

【症状】:头昏、头痛、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瞳孔缩小、呼吸困难、发绀、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振颤、言语不清、意识模糊、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解救措施】:a、患者送离中毒地点;b、受污染者除去衣服,用肥皂水或碱水擦身(敌百虫中毒用清水洗);c、口服中毒者用1%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忌用)或1%食盐水洗胃;d、首先给予阿托品同时注入氯磷定或解磷毒、双复磷、双解磷等;e、静脉补液或输血;f、止痉;g、给中枢兴奋剂;h、应用脱水剂;i、保肝;j、对症治疗

注:忌用吗啡、氯丙嗪等药物。

8、汞(升汞、氧化汞、甘汞、赛力散[即醋酸苯汞与滑石粉混合而成]、西力升[又称氯化乙基汞])

【症状】:口有金属味,口腔粘膜苍白发肿、有溃疡及灼痛,流涎、口渴、上腹酸痛、恶心、呕吐、腹泻、少尿或无尿,尿中有蛋白、管型及红细胞。严重时有尿中毒、血压下降、心力衰竭等。

【解救措施】:a、给大量蛋白水或牛奶;b、用冷开水或碳酸氢钠饱和液洗胃;c、硫酸镁导泻;d、肌注巰基药物;e、静注硫代硫酸钠;f、静脉补液;g、保温;h、对症治疗

注:巰基药物: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二巰基丁二酸钠。

9、氯苯乙烷(DDT、二二三)

【症状】:面部、四肢及全身肌肉颤动,精神紧张,恐怖,焦虑不安,无尿,瞳孔对光反应消失,黄疸,甚至昏迷,呼吸衰竭。

【解救措施】:a、口服时应用温开水或1%盐水洗胃;b、硫酸钠(或硫酸镁)导泻,忌用油类泻药;c、止痉;d、静注葡萄糖酸钙;e、保肝。

10、磷(火柴、磷化锌、杀鼠药)

【症状】:口服数小时内出现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甚至休克;呼吸、呕吐物及大便带蒜味,呕吐物及大便在暗室可见荧光。1-3日内症状好转或消失。再后逐渐显示全身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肝肿大、黄疸、肝区压痛,亦可由全身出血症状、白细胞减少、少尿、血尿及管型尿,最后谵妄、昏迷、抽搐,于5-6日死亡。

【解救措施】:a、0.2-0.5%硫酸铜、1-3%过氧化氢活0.05%高锰酸钾液洗胃;b、口服石蜡油;c、连服硫酸镁2-3日导泻;d、静脉补液;e、静注葡萄糖酸钙或氯化钙;f、保肝;g、对症治疗。

11、高锰酸钾

恶心、呕吐、胃部灼烧感、口有金属味、口腔粘膜呈棕红色、腹痛、腹泻、四肢振颤、喉头水肿可引起呼吸困难。

【解救措施】:a、温开水或0.5%活性炭悬浊液洗胃;b、服大量蛋白水或牛奶;c、硫酸镁导泻;d、对症治疗。

12、溴化物

【症状】:食欲不振、便秘、嗜睡、表情淡漠与幻觉、皮炎、结膜炎、舌臭、舌苔增厚、瞳孔不等且不规则、共济失调、异常反射、中毒性神经病、谵妄、昏迷。

【解救措施】:a、1%盐水洗胃;b、硫酸镁导泻;c静注生理盐水并口服大量食盐水,以促使溴离子的排泄;d、兴奋期则给镇定剂;e、抑制期则给浓茶或中枢兴奋剂。

13、刺激性气体(氯气、光气、二氧化硫等)

【症状】:流泪、喷嚏、流涕、刺激性咳嗽、痰中带血、窒息感、呼吸困难胸部刺痛、鼻口痛感、流涎、头痛、上腹痛,继恶心、呕吐、晕厥、发绀。高浓度可刺激皮肤及产生角膜溃疡。

【解救措施】:a、离开毒气区;b、氧气吸入,人工呼吸;c、使患者静卧;d、如出现右心衰竭及静脉淤血,立即进行静脉放血;e、静脉补液;f、给中枢兴奋剂;g、纠正酸中毒;h、如刺激粘膜可用盐水或松节油喷雾法,或用布浸薄荷酒精置口前吸入,鼻粘膜则涂以含有肾上腺素的5%可卡因;i、眼睛责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水冲洗,涂以黄降汞眼膏;j、预防肺炎;k、防治肺水肿;l、对症治疗。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56
几种中毒特征

From:柯南(江户川柯南)

侦探常识之毒物与急救 几种中毒特征
╔═══════════╦══════════════════════════╗
║  临床表现     ║         常见中毒种类           ║
╠═══════════╬══════════════════════════╣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
║           ║硫臭:含硫化合物                  ║
║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
║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
╠═══════════╬══════════════════════════╣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
╠═══════════╬══════════════════════════╣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
╠═══════════╬══════════════════════════╣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
╠═══════════╬══════════════════════════╣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
╠═══════════╬══════════════════════════╣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
╠═══════════╬══════════════════════════╣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
╠═══════════╬══════════════════════════╣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
╠═══════════╬══════════════════════════╣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
╠═══════════╬══════════════════════════╣
║失明         ║甲醇,奎宁                     ║
╠═══════════╬══════════════════════════╣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
╠═══════════╬══════════════════════════╣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
╠═══════════╬══════════════════════════╣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
╠═══════════╬══════════════════════════╣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几种中毒的抢救方法及其作用
╔═════╦══════════════════════════╦═════╗
║毒物   ║局部拮抗剂                     ║作用性质 ║
╠═════╬══════════════════════════╬═════╣
║腐蚀性酸 ║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        ║中和      ║
╠═════╬══════════════════════════╬═════╣
║腐蚀性碱  ║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蛋清,浓茶  ║中和      ║
╠═════╬══════════════════════════╬═════╣
║砷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       ║沉淀   ║
╠═════╬══════════════════════════╬═════╣
║汞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洗胃,硫代硫酸钠 ║沉淀   ║
╠═════╬══════════════════════════╬═════╣
║铅    ║硫酸钠或硫酸镁                   ║沉淀   ║
╠═════╬══════════════════════════╬═════╣
║无机磷  ║0.1%硫酸铜溶液                 ║沉淀   ║
╠═════╬══════════════════════════╬═════╣
║钡盐   ║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沉淀   ║
╠═════╬══════════════════════════╬═════╣
║含氰化物 ║硫代硫酸钠5~10克                ║形成无毒物║
╠═════╬══════════════════════════╬═════╣
║铁    ║碳酸氢钠                      ║形成无毒物║
╠═════╬══════════════════════════╬═════╣
║氟化物  ║牛奶,石灰水                    ║生成氟化钙║
╠═════╬══════════════════════════╬═════╣
║草酸盐  ║牛奶,石灰水                    ║生成草酸钙║
╠═════╬══════════════════════════╬═════╣
║福尔马林 ║0.1%氨水                    ║生成无毒物║
╠═════╬══════════════════════════╬═════╣
║石炭酸  ║植物油(蓖麻油)                  ║延缓吸收 ║
╠═════╬══════════════════════════╬═════╣
║碘    ║面糊,米汤                     ║使碘无活性║
╠═════╬══════════════════════════╬═════╣
║高锰酸钾 ║维生素c                      ║还原作用 ║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57
从细节判断他人


人们总是从一些小细节判断他人,比如一根领带,一双袜子,或者一支笔。烟斗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尽管现在用烟斗的人是那么少,但它雄踞在人们脸上的形象,将一个人的个性十足地刻画出来了。
    福尔摩斯  除了表和鞋带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比烟斗更能表示一个人的个性了
    在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的经典形象是:头戴一顶猎鹿帽、身披件方格呢风衣,然后握着一只石楠根烟斗,或者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者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在浓浓的烟雾中沉思良久。对于福尔摩斯来说,烟斗就像他的放大镜、化学试管以及《脚印与演绎推理实证》一样,也是他的一件侦探工具。他喜欢在烟雾的笼罩下,去分析和推理扑朔迷离的案情。所以,福尔摩斯计算时间的方式有时候也是以烟斗来计算的,比如在接手“红发会案”时,他就这样对华生医生说:“这是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
    福尔摩斯曾经对他的助手华生医生说:“烟斗有时是非常重要的,除了表和鞋带以外。”所以,福尔摩斯不但自己喜欢抽烟,而且还喜欢通过烟斗的使用习惯、烟丝的种类以及残留的灰烬来分析人物的性格、身份甚至长相,在侦探“黄面人案”时,福尔摩斯就从案发现场拣起一只烟斗,做出这样的推测:“烟斗的主人显然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人,惯用左手,一口好牙齿,粗心大意,经济富裕。”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59
传统毒药

马钱子碱
马钱子碱虽不是药效反映最快的毒药,但却是最令人恐怖的毒药之一.然而,马钱子碱并非杀人者轻易可以得到的毒药.
第一次记录身体在中毒时的抽搐时间是1818年,马钱子碱后用来做医药中的兴奋剂.目前,马钱子碱被用来做灭鼠药,它还是用于各种毒药的有效成分和用来治疗呕吐的良药.

毒性强度:6级

性状:马钱子碱是无色的水晶粉末,并带有刺鼻的气味.人们有可能无意中吞下这种物质,它还可通过皮肤或眼睛接触而中毒,并且马钱子碱粉末细小,也可被吸入人体内.
有些种子和植物本身就含有马钱子碱,尤其是狗扣子这种植物,其含量更大.它生长在印度以及其他热带地区,如夏威夷.狗扣子果实的卫星与颜色很像中国的柑橘,都在三月成熟.它的果实有五分硬币这么大,呈灰天鹅绒色.

症状:病人脖子变硬,这是马钱子碱中毒的开始症状,接着是臂膀和腿的痉挛,直到患者身体呈弓形.知道患者出点声音或做一个小动作,痉挛就会再次发作.待患者死后,尸体依然抽搐,眼睛大睁,面目狰狞.类似破伤风的症状.

发作时间:大约10---20分钟.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1:59
体液检验

象唾液、汗液、尿液、眼泪、鼻涕、精液等人体分汾物、排泄物,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随时可能遗留在现场上。做好人体分泌物、排泄物的检验,对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意义非常重大。
  一、精液斑检验
  精液由睾丸排出的精子和前列腺、附睾丸、精囊、尿道旁腺等分泌的体液组成。精子是精液的主要成分,精液中所含精子量多少不一,多者1毫升精液中精子量可高达2亿个,少者可在400万个以下,甚至有完全不含精子的精液。精子呈蝌蚪状,长为50~70微米,由头部、中间部和尾部组成。头部正面观察呈椭圆形,侧面观察呈梨形,由密集的精子细胞核组成,长3~5微米,宽2~3微米,厚1~2微米。其中间部呈圆柱形,长约6微米,由颈部和结合部组成。尾部呈细长形,长为40~60微米,精子的运动就是依靠尾部的摆动来进行的。健康人刚射出的精液中80~90%的精子具有活动能力,经过2~10小时,仍可以有50~60%的精子能够游动和生存。精子在子宫内一般能存活2~3日,甚至更长一些时间。
  精液中除精子外,还含有胆碱、酸性磷酸酶、锌、卵磷脂、精氨等化学物质以及血型物质。
  精液斑检验是为了解决是否精液斑、是否是人的精液斑和精液斑的血型等问题。检验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肉眼观察
  新鲜精液为具有栗子花味的浓稠液体,呈乳白色,附着在衣裤、被褥、手巾及体表等上面,干燥后形成精斑。精斑已无臭味,其颜色和形状因所附着的物品不同而有差异。附着在衣物等纺织品上,呈黄白色或灰白色,为不规则的地图状斑迹,边缘明显,触之有硬感。附着在体表上,呈鳞片状。附着在表面光滑、吸水性差的物品上,则呈灰白色痂皮状。
  2.紫外线观察
  在紫外线照射下,精液斑呈现出银白色带紫晕的荧光,但这一反应并非精液斑所特有,人体其他分泌物、排泄物,如阴道分泌物、尿液斑、乳汁、鼻涕等在紫外线照射下,也会呈现出类似的荧光反应。利用紫外线照射可以提高分辨率,找到肉眼难以发现的精液斑。
  3.结晶试验
  精液中所含的胆碱,遇碘能形成过碘胆碱结晶,据此可判断有无精液斑存在的可能,但由于人体其他分泌物遇碘也会有此结晶反应,因而如果试验结果为阳性,只能说明可能是精液斑。
  4.酸性磷酸酶试验
  精液中含有大量酸性磷酸酶,并远远高出人体其他分泌物和动物精液中的含量,为判断是否人体精液斑提供了可能。加之酸性磷酸酶比较稳定,该试验灵敏度高,所需检材最小,因而可用来检验陈旧的精液斑和不含精子的精液斑。
  5.显微镜检查
  将涂片、染色后的检材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如发现有精子存在,即可肯定为精液斑。这是确定检材为精液斑的最可靠的方法。但是,如果没有检出精子,却不能仅据此就否定最精液斑,因为精子已遭到破坏的精液斑和无精子的精液斑也都检不出精子。
  6.种属试验
  当确定检材为精液斑后,需进行种属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是否是人的精液斑。种属试验主要运用血清学检验法,先用人的精液斑注入家免体内,制取抗人精液沉淀素血清。再将此血清与检材的浸出液作沉淀反应,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可证明检材为人的精液斑。
  7.血型测定
  精液中含有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检验方法与血迹的血型检测法相同,可以采用吸收试验法、热解离试验法和混合凝集试验法等。但与血迹的血型测定不同的是,非分泌型人的精液中所含血型物质极少,测不出来,因而根据这类人的精液无法测知血型。再者在性犯罪案件中,精液常和阴道分泌物混合形成混合斑。如果其中精液和明道分泌物都是分泌型人的,混合斑则可能兼有两人的血型。如精液血型为A型,阴道分泌物血型为B型,则混合斑检出的血型可能是AB型。检验混合斑,应先用电泳法等将精液成分和阴道分泌物成分分离开,然后分别测定精液的血型和阴道分泌物的血型。
  二、唾液斑检验
  唾液是唾液腺分泌的无色无味液体,除水分外,唾液中含有大量淀粉酶、口腔粘膜上皮细胞、血型物质以及粘蛋白、球蛋白、氨基酸、钠、钾、钙等物质。这些物质的存在。可以为确定可疑斑迹是否唾液斑、唾液斑的血型和性别等提供客观依据。
  1.是否唾液斑的检验
  要确定检材是否是唾液斑,可以通过测定有无淀粉酶和口腔粘膜上皮细胞以及用抗腮腺素血清作沉淀反应等来进行。唾液中含有大量的淀粉酶,淀粉酶能将淀粉分解为糖,糖遇碘不呈蓝色。因此,将已知淀粉溶液和检材作用后,再加碘若不显蓝色,表明检材中含有淀粉酶,从而可判断有唾液存在。但几乎所有的动植物都含有淀粉酶,只是人唾液中的淀粉酶含量最多,最为丰富而已,并不具有特异性。如果检材浸出液作涂片、染色镜捡,若检出鳞状核大的口腔上皮细胞,即可判定有唾液存在。或者用腮腺素制作沉淀素血清,与检材浸出液作沉淀反应,呈阳性者即可确定为唾液斑。
  2.唾液斑的血型测定
  和精液一样,唾液中也含有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非分泌型人的唾液中血型物质含量小,难以检见和测知血型。此外,唾液中含有血型分解酶,在湿润状态下,可以破坏血型物质。团此,检验前应将新鲜唾液进行煮沸或使唾液迅速干燥,以便破坏和抑制酶的作用。唾液斑血型测定的万法,与精液斑血型的测定方法相同。
  3.唾液斑的性别检验
  唾液中含有口腔粘膜脱落的上皮细胞,细胞核内有性染色质存在,可以用来区分性别。检验方法是将这种细胞进行涂片、染色、镜检,一般说来,如检出X染色质,可推定为女性唾液斑,检见Y染色质,可推定为男性唾液斑。
  在人体分泌物、排泄物检验中,以精液斑检验和唾液斑检验最为常见。除此之外,法医有时还需要对人体其他分泌物、排泄物进行检验,如汗液斑检验、阴道分泌物检验、尿液斑检验、粪便斑检验和乳汁斑检验等等。这些检验,都分别可以确定检材是否为人体某种分泌物、排泄物,可以测定血型、区分性别等,在侦查、审判实践中同样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0
侦探的战略思维训练

From:Kenshin

侦探的战略思维训练

说起侦探的战略思维,很多人会觉得离自己很远,离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现状更远。其实不然,正因为国内目前民间侦探业尚没有完全取得合法的地位,正因为此行业目前还很稚嫩,所以就尤显出侦探应具备战略思维的重要性!

比方说,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现实的困难,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分析现在的形势?如何从行业整体的高度看到行业自身加强规范管理对于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好感,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核心能力,以更好地为企业、为当事人、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服务?这些不具备一定的战略思维品质是很难得出正确答案的!
还不仅于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密切相联,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侦探作为一个极敏感的行业,难免会跟这样那样的人和事发生联系,若不具备一定的宏观战略思维品质,不但很难完成客户交给的任务,甚至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麻烦。

因此,从长远来说,一个优秀的侦探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积极地介入现实生活,他们就应该要具备从战略上思考当代的重大问题、从行业整体来分析把握形势的气魄与思维高度。


战略思维能力的训练途径:
战略思维说到底就是两个问题——思维的向度与思维的程序、方式。

1、所谓向度也就是指思维的高度、深度与广度:
思维的高度实际上也就是能否站在上级的角度思考问题。一个优秀的下级或任何一个想有一番作为的人,不管他的具体职务或地位如何低下,但他至少要在精神上敢于与他的上级或比自己地位高得多的人看齐!我刚辞去公职入职到南方一家企业集团时,它的行政总裁讲过一段让我印象很深的话:当你是一个员工的时候,你至少应该知道你的部门负责人在想什么?当你成为一个部门负责人时,你应该知道总裁或这一行业的领袖在想什么?你成了一个企业的负责人,那么有些时候你就应当知道国家领导人在想什么?
这实际上就是所谓思维高度的最生动范例!若平时按照这一思路去规划自身,开展工作,不要多久你一定会发现你就会发现:自己不但能把事情做好,更重要的是自己总是在做“正确”的事!

思维的深度与广度:
这就主要取决于自己的知识面与具体思维能力了!一般来说,注意关心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热点、矛盾、问题,通过参加研讨会、社团,了解流行的各派思潮、各种政策主张的要点、异同——是扩大思维统摄面,将思维引向深入的有效途径!

2、宏观战略思维程序与方式的掌握:
宏观战略思维由于其所具有的全局性、长期性,其程序区别于一般的思维谋划,一般都有一个形势分析、目标确立、制定多个备选方案——择优选用、分阶段实施、反馈、调整的过程。要养成一样一种思维方法,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多研读一些前人的战略计划方案范例,以自己之思度古人之思,以自己之揣摩遥想当年形势之虚实,站在古人的角度谋策建议,再与前人之所思相印证,然后反复揣摩把玩,这样就有可能较快地掌握此类思考的要领了!
另外,现在很多咨询策划公司在为企业作管理咨询或战略规划时,从其形势分析、目标确立、方案制定、选择确定的过程中,也往往体现这种宏观战略思维的特点。因此,多读这类策划书范稿对于自己熟悉此类思维方式也是很有好处的!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2
风险化解与危机自救

  这里说的风险与危机指的是来自于侦探工作自身。一是侦探职业的复杂性,是其他许多工作不能比拟。为了揭示真相,探索取证,侦探们常要怀疑那些表面上看来无可怀疑的人和事,并且要通过实践形成、验证正确的判断。侦探并不总是幸运儿,对他们来说,同样是成功与失败同在,机会与风险同在;二是在侦探眼中,世界是复杂的也是混乱的。他们的责任既然天定地成地是在这种复杂与混乱中发现那些常被人们忽略的东西,被各种假象掩盖得天衣无缝见不得人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不得不去得罪一些人,其中包括很有权势地位的多面孔人,惯于作恶的歹徒恶棍。有时使他们没有了面子,有时将他们送上法庭。侦探将自己置于对立面,难免会付出代价的--成为贿赂、诬告、恐吓、袭击的目标。每一个优秀的和稍具名气的私家侦探背后,都隐藏着一大串意欲置其死地的不法者。当侦探出现在街头巷尾时,不期意会遭到拳头、棍棒、刀子的袭击,成为枪击的目标或精心安排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的牺牲者,也不是没有可能。
私家侦探对这种显而易见的职业风险并不总是放在心上,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和后果。不是事后有悟,早在他们选择侦探行当作为献身社会的事业时,对面临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就已经反复掂量过了。
在20世纪已成昨天的当今社会,私家侦探的风险无论如何不能与隔世纪的维克多、平克顿时代相比。现代职业私家侦探面临的风险大都停留在君子动口不动手阶段,即通过匿名信、匿名电话等方式进行攻击、谩骂、威胁、恐吓,很少有人冒险采取极端行动。原因不是心慈手软,而是对侦探的自卫能力从不低估,对侦探的"报告"不无顾忌;更慑于法律的威力而不肯轻率行动,铤而走险。对于侦探来说,不管这种风险与危机出现的概率多少,大祸临头的可能总是存在的。一年之中哪怕碰到一次,也是灾难性的。因为生命对侦探也只有一次。
  侦探的自卫能力是综合的。擒拿格斗、使用枪支或其他自卫工具器械,通过反侦察揭露阴谋,将袭击者打翻在地甚至送上法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自己不能告人的秘密。对于一位决心报复的侦探,收集这些秘密可谓拿手好戏,用以报复也不难。慑于警察的报复,罪犯袭击警察时三思复三思。出于对侦探、侦探公司和侦探同业工会的畏惧,不法之徒袭击侦探时,也并非无所顾忌。私家侦探以其职业的特殊性和较高的自卫能力,一向以强者面目出现在人们面前,客观上也起到了威慑敌人,减少风险的作用。
私家侦探对职业风险的深切了解,保持应有的警惕,有利于对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承认危险尔后有所警惕与戒备,包括精神准备,身体准备和器械准备。当危险到来之时,才能保持冷静、理智,勇敢地面对危险,巧妙地化解危机。
  承认危险与不承认危险大不一样,有所准备与没有准备大不一样。专家指出:人在遇到危险时,生理上会产生一定的应激反应,如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睁大等。实际上,人体本身也采取了某些应付危险的紧急措施。心跳和呼吸的增加都是为了使人体在对危险作出迅速反应时能有充分的能量,而瞳孔也是为了使人体处于更加警觉的状态。此外,肝脏在此时会释放糖分以向人体供应额外的能量,肾上腺会加速分泌以提高人体的应急能力;而整个消化活动则放慢以保证人体能量集中于对付外界危险的行动。
  在危险的环境条件下,人的感觉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实验证明,人在恐惧时的感觉会格外灵敏,以便能及时地采取自卫行动。不过,这种灵敏度的变强也会给人的感觉造成一定的误差。例如,人在紧张时对光线的感觉会比其实际情况更亮;对声音感觉会比其实际情况更大;对时间和速度的判断也会出现明显的误差。总之,人们感觉中的危险往往比实际情况更严重、更紧迫。因此,私家侦探应该锻炼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在危险面前既机警又冷静,尽量减少感觉误差对自己判断和行动的影响。
  正确的预测、估价风险,尔后才能预防和化解。概括起来,私家侦探的风险大多来自于被侦探对象:白领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分子、经济诈骗和恐怖主义分子等,有时也来自于委托人或其他方面。
  来自于被侦探对象的险情: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算计他人反被他人算计,是一种正常现象。由于种种原因,侦探的动机、目的、行为暴露,招致侦探对象的报复是可能的。暴露的原因很多:自身行为失检、被对方识破端倪、知情人泄密、对立面告发、委托人使用情报不当,都可能给侦探带来麻烦。被侦探对象的报复手段也有多种选择:将计就计,进行反情报,将假情报塞给侦探;对侦探公司的名誉进行抵毁;对侦探公司的侵权行为予以起诉;对侦探个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报复。任何有实力的个人、组织,尤其是黑社会组织和犯罪团伙,在确实蒙受损失时都不会不图报复。轻者抵毁、破坏,重者放冷枪暗箭,危机人身安全。在西方国家中,破坏侦探的汽车,伪装交通事故故意伤人的事情时有发生。
  侦探为防不测,必须警钟长鸣。如果发现被人跟踪,电话被人窃听,汽车被人破坏等,通常便是危险逼近的信号。委托人突然无故终止委托,侦探公司或侦探本人突然事故频繁,必当事出有因。被侦探目标突然加岗加哨,戒备森严,也可能是一种无声的警告;安内养外,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针对侦探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摸清风险与危机的来源方向、性质、力度,方可有的放矢的防范和制订化解措施。如暂时放弃调查进行回避;调整、充实侦探力量;改变侦探手段、方法、策略;寻找对话机会,消除猜忌误解;提出警告,加强防范。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否发现险情,对汽车的使用,启动前都应检查制动和方向是否失控,对侦探来说应当成为一种规矩,自觉输入行为的"程序";再就是严格安全检查,不在非保密电话上谈论敏感话题。
  来自于委托人的险情:在崇尚金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钱能使鬼变人的社会里,委托人对侦探的要求几乎是任意的,很少考虑执行难度、合法性和风险性。因此,委托人的过高要求本身就可能孕育着某种风险。侦探是一种特殊职业,原则上也可以说成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但是基本游戏规则必须坚持,还有一个度的问题。侦探挂靠开业时都强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也不乏制约和监督。上有国家**和执法机关把关,下有公众和传媒的监督,中有同业工会自检自律。西方社会具有公认的宽松环境,私家侦探故然不乏违法乱纪但也有限,否则国民不容,国法不容。因此对委托人明显的有悖于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过分要求,应拒绝接受。从抵御风险和侦探公司切身利益讲,这是避害趋利的最好办法。
  委托人的真实动机目的,与他们公然表明的委托理由并非总是相符,有可能暗藏杀机,孕育着某种风险和阴谋。侦探受雇于人,合同一签,便成为东家棋盘上的一枚卒子,商战中的一个筹码,枪膛中的一粒子弹,有可能成为借刀杀人、笑里藏刀中的刀,瞒天过海,趁火打劫中的匪,打草惊蛇中的草,关门捉贼,借尸还魂中的魂,苦肉计中的皮开肉绽者。委托人所以如此可能出于商战、人战的需要,也可能涉嫌报复。某年某月某日,侦探受雇于他人时使其利益受创,为报一箭之仇陷其于危难之中。保持清醒头脑的侦探,对这种昔日的"冤家",今日雇主的角色,都应特别留意,多问几个为什么,对其委托的任务和真实动机、目的加倍小心。分析他们合理的、不合理的貌似合理的要求,谨防阴谋与陷阱,采取相应对策。
  对委托人违反保密协议,或因对情报、证据使用不当,给侦探公司带来的损失,一是要提防,二是要追究责任。提出补救、赔偿要求。确属故意,必要时予以惩治或报复。公开地或秘密地泄露其情报,揭露其丑闻,必要时诉诸法律,使其名誉扫地。只能受制于人不能反治于人的侦探,不是称职的侦探。侦探公司大都重视建立客户档案,档案中既有正面的经营状况和人事秘密、财务秘密,也有见不得人的鼠窃狗偷勾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同党、家庭成员私生活秘密,都可能成为侦探公司报复的武器。
  伦敦警察局的斯特拉特福保全公司中,一次查抄出50多种不同型号的窃听器,另有许多资深商人个人的秘密档案,内有充满色情、淫荡的私生活照片,偷税漏税、损人利已、非法经营、牟取暴利的第一手材料。格兰特说:"我记得伍迪·艾伦讲过:洛杉矶半数以上的人都在骗人,我想其他城市情况也一样。"有斯特拉特福公司行为的侦探公司绝非少数,当他们反治其人时,也决不会忘记手中握有的秘密武器。《三国演义》开篇写道:"夫天下者,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然朋友和敌人可能相互转化,今日的委托人变为明日的被侦探对象也是常有的事,收集情报和提防对方便在情理之中。为避免或减少来自于客户的风险,最好是建立相对稳定的客户服务网络,建立起彼此信任的合作关系。中国老话讲:"郎中门前过,请到屋里坐。"是说信任与友谊是建立在彼此需要的基础之上,也靠平时的交往联络。友谊建立之日,也是风险减少之时。
  来自侦探公司内部的险情:来自公司内部的险情通常发端于以下方面:
  --违犯需要才让知道原则,知密人多,或者保密制度不严,导致失密、泄密,诱发危机和风险。
  --侦探使用非常手段猎取情报失手,或因误入陷阱和圈套,诱发危机和风险。
  --对情报使用不当,对情报源保护不力,或因情报员工作失误,导致安全系统出现漏洞或秘密情报网毁于一旦。
  --人事纠纷、高级管理人员更替、丑闻,诱发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
  --组织被人渗透,高级管理人员或情报检索人员被策反,导致秘密泄露,组织遭破坏,诱发人事危机、管理危机等。
  --与警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方面的公共关系恶化,诱发危机。在诸多公共关系中以警方最为重要,许多案件的侦破都有赖于警方的支持、协助或谅解。
  安全防卫与危机自救:侦探与反侦探、跟踪与反跟踪、监视与反监视是侦探工作中常遇到的事情,于是诱发各种危机;再就是因长时间的紧张工作,造成极度疲劳,受歹徒突然袭击,势单力薄,受人算计,失之于察,身陷囹圄,遭受折磨,都是侦探可能遇到的险情和危机。化解风险和危机自救的对策是:
(1) 正确估价面临的困难和险情,临阵不慌,沉着应付,以斗智为主,辅以斗狠斗勇,创造条件寻求解脱。
(2)对无力克服的险情决不恋战蛮干,三十六计"走为上"。将"走为上"看做临阵怯懦、逃脱,是错误的。《南齐书·王敬则传》云:"檀公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子·应变》云:"不胜速走,退还务速。"《百战奇谋·退战》云:"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争,当急退以避之,可以全军。"因此,正确理解应是"避实就虚","以退为进"。所以称其为"走为上策",是因为"可以全军",以利再战。这是《孙子兵法》中的一条重要用兵原则。
(3)重大案件中的追踪、监视,必须有人侧应、救援。侧应、救援的关键在于正确地估计险情,周密的行动计划,机敏的应变策略和通畅的通讯联络。在规定的时间过后失去联络,救援人员即作紧急情况处理。力求杜绝侦探脱离指挥和侧应求援人员单独行动。
(4)对恐怖组织、黑社会和团伙犯罪集团采取重大侦察行动,事前与警方取得联系,请求警方知情、介入,在必要进出面求援。在西方国家中类似行动大都主动向警方报告,以求主动。对于私家侦探处理的案件,像对待所有公民一样,警方有责任救助并迅速赶赴现场。警方有过多的事情要干,对私家侦探的生意并不过多过问或刨根问底,以免徒增劳顿自找麻烦。
(5)携带自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高潮时期,两军对垒,派往敌方的间谍通常身备两种药物:兴奋剂和氰化物胶囊。兴奋剂的种类很多,如安非他明类药物、合成代谢类固醇类药物,用于间谍在极端困难,极度疲劳情况下振奋精神,产生爆发力。格兰特身负重伤仍连续驾车奔跑7个多小时,靠的就是几片阿斯匹林和类固醇药片的支持。目前该类药物常被一些运动员偷服,创造虚假的赛场成绩,捞取名利。氰化物胶囊或药片,是一种瞬间神经阻断药物,是间谍随身携带的死神,一旦落网为免受酷刑折磨用于自毙。1960年5月1日,被前苏联击落的美国U-2型间谍飞机驾驶员加里·鲍尔斯就随身带着这位死神。他被导弹爆炸产生的巨大气浪震昏后弹出机舱,落地被俘。所以来不及按动引爆装置炸毁飞机,也顾不上与死神接吻。
  20世纪70年代以后次序战双方渐渐悟出了一个道理,间谍犹如竞技场上对垒双方的运动员,纵然被俘也不致死罪,也不必要残酷折磨。大部分落网者被陆续交换回国,氰化物胶囊的待遇也便取消了。现代私家侦探随身携带的药物,一是类固醇类药物,有时也携带麻醉剂。后者有液化剂、片剂和粉末。
液化剂可喷射,浸在手帕上放在被施用者口鼻处,被吸入后很快沉睡;片剂和粉末可佐餐、佐饮,功效一样:窃密或摆脱敌人。极少数情况下也有人携带并使用致幻剂,可使人产生幻觉,用以引诱、套问。还有一种药物叫诚实剂又称审讯剂,服用后能按照提问者的提问,如实回答所知道的秘密。五六十年代美苏都曾大力开展该方面研究、实验,获得了一批成熟的技术和成果。
(6)携带武器,防身自救。有些国家禁止私家侦探携带和使用枪支。防身武器中使用较普遍的是瓦斯枪、电击枪或喷胶枪,后者像化装品,最受女侦探钟爱。危急之中对准罪犯脸前扑扑两下,便可脱身。电击枪使用时能释放出很高的电压,产生电击痉挛,使对方失去抵抗力。瓦斯有毒,稍有吸入便会致人咳嗽、流泪不止,重者昏迷或死亡。将金属块、铅块巧妙地组合在皮带中也可以成为防身武器。将具有多种防身自救功能的小刀、螺丝刀、钢锯条等巧妙地组合在皮带中、领夹中、戒指中、打火机中、手表中以备不时之需,将高速发报机、信号发生器隐藏在手表中、纽扣中、打火机中,可随时用于联络和发出信号。除此之外,长于擒拿格斗和克敌制胜术也是侦探必备的条件之一。正确地发现和估价风险,防身自救,化解危机,是侦探专业训练的重要科目,娴熟应用还靠实践中磨练。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3
关于所谓'人体自燃'的事件

[资料来源: KAble 整理]



---<历史记录&个案讨论>---

  1673年,在意大利有一份医学资料记载着这样一件奇事:一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肋骨.但草垫床除他躺过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样.其後,在西方,有据可查的类似历史记载有200多起.

  其中记载得最为详尽的一则,是关於玛丽夫人的悲剧.事情发生在1951年7月1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斯堡(St.Petersburg Florida).傍晚,67岁的玛丽夫人曾舒服地坐在软椅上(家中有人证实).次日晨,她儿子来到母亲房间,被一副可怕的景象惊呆了:母亲和那把椅子都不见了,地面上只有几根烧得变了形的发卡,几小块焙干了的椎骨和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人的头骨,一只完好无损的左脚.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离骸骨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外的一块亚蔴布却毫无烧过的痕迹.
  有关专家调查了玛丽夫人的死因,结果在室内未发现任何易燃的化学药品;而只有经过3000°F的高温,才能把人烧成那个样子.这里没有发生火灾,也找不到任何火源.一般火灾现场的最高温度为1500°F,而出事地点中心温度可以比这高一倍,可是公寓没有因此而发生火灾,实在神秘莫测,令人费解.

  班特莱医生之死也是一个典型案例.事情发生於1956年12月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波特城(Pottstown Pennsylvania).一位煤气表工人上午9时来到94岁的班特莱医生家查表.这天天气奇寒,工人以爲老医生尚未起床,就径直走向地下室去查表.一进地下室就发现地上有一堆灰烬,他擡头一看,看到灰烬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个似乎是烧穿的大窟窿.他大吃一惊,赶忙奔上去找那位老医生,却在卫生间看到在烧穿窟窿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截人腿,老人的身体已经化为灰烬.整个现场没有丝毫发生火灾的迹象.警方赶到现场,对其死因无法解释,排除他杀可能性後,只得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烟引起火灾;老人惊醒後急到卫生间取水灭火,不料在那里昏倒被火烧成灰烬'云云,草草结案.可是有关专家指出,屍体化为灰烬,首先要经过2200°F的高温烧30分钟,再经过1800°F的温度烧60~150分钟,因此老人不会是因火灾而被烧成灰烬,否则整座房屋都要付之一炬.

  有些科学家称此现象为'人体自燃',并给它下了定义:所谓'人体自燃'是指人体本身没有同外界火源接触,内部发生燃烧,化为灰烬,而灰烬周围一切易燃物都保持原样.

  有据可查的200多案例,发生'人体自燃'的男女比例大致相当;年龄从4个月的婴孩到114岁高龄都有;体格有胖有瘦.有的案例甚至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的过程中.

  最令人吃惊的一例,是棺内起火,屍体'自燃'.此事发生在1973年12月7日,美国威斯康星州(Wisconsin)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由於煤气中毒而死.当人们为她举行葬礼时,棺内突然起火.等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火已基本熄灭.经事後法医调查开棺检验,证实棺材体为金属制作.并发现除屍体化为灰烬外,周围仅有的一些易燃物却完好无损.(据此,有人认爲:人体本身是一个充满能量的带电体,这种'自燃'现象可能是人体放电的结果.)

---<起因的探究&现象对比>---

  所谓'人体自燃'事件起於何因?衆説纷纭,莫衷一是.在西方,有人认爲,是人体内有种过量的脂肪引起的.这种解释显然站不住脚,因爲发生'自燃'的人有胖有瘦,甚至有生前体检正常的婴孩.有人认爲,人体自燃是由於某种天然的'电流体'造成体内某种可燃物质燃烧.所谓天然'电流体'究竟何所指?以及'体内磷质过多发生自燃'之说,都显得根据不足.更有趣的是,有人认爲是喝酒过量所致,甚至还尝试着做了试验,当然结果不会有自然现象发生的.

  当然,也有人根本不相信这回事.然而这些记载都言之凿凿,美国<科学文摘>杂志1981年10月号,还曾刊出专文,加以概述,国内几家刊物也曾辗转译载.

  明清笔记丛书<书影>中,有一则关於'人体自燃'的记录: '曲周陈公令桐,言其邑富翁子妇,自父家还,明日楷卧不复起,家人呼之不应,抉户而入,烟扑鼻如硫磺.就窗窥之,衾半焦,火烁之有孔;二体俱焚,惟一足在,火之焚人,理殊不可解...'
  <书影>着者周亮工(1612-1672),明末清初人.此书刊刻於清康熙六年丁末,即公元1667年.这份记录较之西方1673年意大利的那份医学资料早了6年.
  大意如下:富户人家的一对小夫妻,早晨被家人发现双双在床上被火焚烧几乎化尽,只剩下一只脚.室内有类似硫磺的烟味.

  这则记录实际上可以给人以新的啓发:这次并非一人受害,而是两人同时'自燃'化为灰烬.如此'巧合',恐怕难以説是一个人'自燃'将两人同时烧至灰烬吧?由此案例分析,'自燃'的可能性不大,而被称作 '球状闪电'的神秘之物则可能是真正凶犯.

  '球状闪电'是种奇特的自然现象,它可以在电闪雷鸣的空中从云端呼啸翻滚而下.1964年7月1日晚,福建古田,1981年同是炎热的夏夜在上海高桥,都发生过类似事件,前者还造成伤亡事故.这种球状闪电行径很古怪,它像一个大火球,常在田野林间飘飘忽忽,忽高忽低地移动,常使夜间行路的人大惊失色.它能穿过门窗的缝隙,升堂入室,钻进人家,飘来飘去像幽灵似的跟随着你,使你惊骇不已.它有时发生爆炸,毁坏建筑物,造成伤亡.它沿途遇到障碍似乎是无坚不摧,却又从不烧坏贴近它的可燃之物.

  1981年1月,苏联的一架'伊尔-18'客机在黑海之滨索契市起飞,途中在1200m高空飞行时遇到雷雨,一直径约10cm的球状闪电闯入驾驶舱内,突然一声巨响爆炸.几秒钟後,它却令人难以置信的通过了密封的金属舱壁,在乘客座舱内出现.(或许是另外一个??资料不详)它在惊慌的乘客头上缓缓的漂浮过去,到达後舱时分裂为两半,随後又合并一起,经过系列戏剧性的表演後,发出不大的声响离开了飞机.驾驶员发现机上的radar和部分仪表失灵,只好立即着陆.地面检查时,发现球状闪电进入和离开处--飞机头部外壳板和尾部--各有一个窟窿,但飞机内壁没有任何损坏,乘客也安然无恙.

  比较一下球状闪电肇事现场和'人体自燃'发生现场,可以发现二者有极爲相似之处:贴近的易燃物丝毫没有燃烧过的迹象.

相关资料链接------关於'世纪之谜':球状闪电


---<现象追溯>---

  电扇雷鸣是常见自然现象.但罕见的球状闪电则是令科学界感到惊奇的东西.球状闪电形如圆球,有时很小,有时却比足球还大.其顔色多变:鲜红色,淡玫瑰色,蓝色,淡青色,银白色,甚至是黑色,都有可能.它的运行速度非常缓慢,有时与人们跑步的速度相当.它有时发出轻微的呼哨声,嘁嘁声或噝噝声,人们的眼睛可以很容易跟踪观察它.它行进的方向和风向一致,喜欢追逐过堂风和自然风飘游,这就是它有时会通过开着的门窗,炉灶烟囱等各种缝隙钻进室内的缘故.有时候它还会停止不动,悬挂於人们的头顶上空,因而下的人们毛骨悚然.当它碰到障碍物时,常会爆炸而发出巨响,也可能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

  北宋着名科学家沈括(1031-1095)在<梦溪笔谈>里,记述了一次球形闪电的实况:"内侍李舜举家曾为暴雷所震.其堂之西室,雷火自窗间出,赫然出檐.人以爲堂屋已焚,皆出避之.及雷止,其舍宛然,墙壁窗纸皆黔.有一木格,其中杂贮诸器扣者,银悉熔流在地.漆器不曾焦灼.有一宝刀极坚钢,就刀室内熔为汁,而室亦俨然.'(恐大家有不解,译作现代文如下 ^_^*)
  (沈括描述了球状闪电运行的过程)它自天空进入堂屋西侧的房间後,又从窗间檐下而出.人们都以爲房屋着火而惊慌逃避,但雷鸣电闪过後,房屋并未着火,仍安然无恙,只是墙壁窗纸被燻黑了.更使人们感到奇怪的是屋内木架子以及架内的器皿杂物,其中易燃的漆器,都未被电火烧毁,相反,镶嵌在漆器上的银饰,却全被电火熔化了,其汁流到地上,还有一钢质极坚硬的宝刀,竟熔化成汁水.令人费解的是,古代一般竹木,皮革制作的刀鞘却完好如初.
  上述奇异现象令沈括迷惑不解,直到今天,科学家们也无法对这些奇异现象做出解释,成爲历史上的悬案.

  在苏联(时期)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两个孩子在牛棚下避雨,当时雷鸣电闪,从天空中飘下一个桔红色的火球,首先在一棵大树顶上跳来跳去,最後落到地面,滚向牛棚.火球好似烧红的钢球一样,不断冒着火星.两个小孩吓得一动不动.当火球滚到他们脚下时,年纪小些的那小孩用力猛踢了火球一脚,巨响过後,火球爆炸,两个孩子被震倒在地,但2人都没有受伤,可是牛棚中的12条牛却死了11条,只有一条幸存,也未受伤.

  在美国一个小城龙尼昂维尔,一次{mod},雷鸣电闪过後,某家庭主妇从市场囬到家里,打开冰箱一看,她十分惊奇的发现里面放着烤鸭,熟蛋,和看上去已经煮透的莴苣菜,可是她清楚的记得,这些东西放进冰箱时还是生的,怎麽会变熟了呢?这一怪事轰动全城.其实这正是球状闪电开的玩笑.它从未关的窗户飘入,钻进了冰箱,刹那间冰箱内的东西被烤熟了.有趣的是,电冰箱本身竟没有损坏,还可照常使用.

  1977年8月9日和1980年6月5日,我国有两架民航机遇到雷雨,两次的情况大致相同:一个火球---球状闪电闯入飞机内,它从前舱滚到後舱,最後一声巨响,神秘爆炸了.旅客们称,只是感到脚下有些发麻,无一人伤亡.


---<各类观点>---

  爲什麽会有球状闪电?其能量来自何方?究竟与普通闪电有何区别?要知道,一般闪电只能持续百分之几秒-十分之几秒,爲什麽球状闪电的发光时间却很长(从几秒到几分锺)?火球发光机理是什麽?它爲什麽能够保持球状并能移动?爲什麽它有时发出轻微的劈啪声最後消失掉,有时却震耳欲聋的爆炸呢?在莫斯科召开的世界电工会议上,曾把球状闪电现象称为'世纪之谜'.各国科学家都曾经长期进行探究,提出过许多假説和猜想.

  一般认爲,球状闪电的实质是一团等离子体.但其生成机制和物理性质,一直没有弄清楚.据估算,球状闪电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约相当於10kg TNT爆炸的能量.而其消失後,一般没有什麽特殊气味,有时留下臭氧或硫磺的气味.尽管等离子体早已为人们广泛用於科研等方面,但在实验室内制造球状闪电仍然不是件易事.

  对球形闪电的研究,有一个重大突破:1965年北半球的夏天,苏联物理学家德米特列耶夫正在奥温加湖畔度假,8月23日傍晚,下了一场雨.德米特列耶夫正站在大楼门前观赏景色.这时空中掠过一道强烈的闪电,1,2分钟後,突然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淡红色的火球,这个火球在离地面2m的半空中缓慢的向他站立的方向飘来,黄色,绿色和紫色的火星四溅.当火球接近他时,改为向上浮动,并且在空中一动不动地停留了几秒钟,然後又飘向远处的森林,在一棵树枝上降落下来.火球剧烈地发出火星,之後很快就熄灭了.当德米特列耶夫清醒过来时,只觉得火球经过的地方空气中有股少有的清新气味.职业的本能驱使他立即取来烧瓶,急忙跑到火球经过的地方,在他举起手来的高度上,采取空气样品.在实验室内对空气样品进行化验分析,发现其中含有大量的臭氧和二氧化氮,其含量大大超过正常值,并含有固体颗粒(烟雾)成分,这表明在火球内部很可能发生过化学反应.

  曾有学者认爲,球状闪电是一些大气的氮和氧的特殊化合物,它们在普通闪电的周围形成,并在冷却时消失.
  还有人说,火球是一种带强电的气体混合物.球体是不稳定的,可以由各种原因而引起爆炸,但在某种条件下碰到导电体後可能放电而减弱.
  而地磁,电离层和无线电波传播研究所的一些学者认爲,球状闪电产生於雨水落进普通电槽里之时,它的分子粘满正离子和负离子,从而形成一个球状的特殊外壳.
  还有些学者根据已知气体的特性加以判断,球状闪电消失後的浅褐色烟雾,是二氧化氮,而空气中相当强烈的清新气体则是臭氧.从而推测,球状闪电可能是因爲有某种气体进入臭氧集中区,使臭氧很快分解而形成的.

  越来越多的看法是:球状闪电是个等离子凝团,是一种脱离开原子的电子和离子的混合物.不过这种等离子体不是像在热核反应时那样极度炽热,而是'冷的',基本上就是像日光灯里的气体一样,不能炽燃.当气体放电时,'球状闪电'才能产生,而雷雨时的闪电就是这样的放电.等离子凝团无论在普通闪电过後,还是在普通闪电形成那个瞬间,都能产生和出现.而球状闪电就是'窃取'了普通闪电的能量才得以生成的.


  以上种种看法,目前也只是推测和假説,并非定论.球状闪电之谜,还有待於大家今後继续努力探索研究.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4
如何判断射击距离?

弄清射击距离,对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确立案件的性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枪弹痕迹检验中,可将射击距离分为三类:贴近距离射击、近距离射击和远距离射击。对于远距离射击情况,可以根据弹孔、弹着点的分布运用弹道学知识计算射击距离。贴近距离射击和近距离涉及附着物痕迹遗留的目标物上,所形成的痕迹特征各不相同,因此根据目标物上不同的痕迹反应便可确定出涉及距离。
1.贴近距离射击,是指枪口贴着目标物或是距目标物5厘米内射击。这种情况下作用于目标物的不仅有弹头,还有火药气体、射击残留物等。因此在弹孔周围往往呈扩裂、撕裂状态,在人体、纺织品上会出现烧伤、烧焦痕迹,涉及残留痕密集地分布在弹孔周围,有时还会出现枪口压痕。
2.近距离射击,是指枪口距目标物5~50厘米以内的射击。这种情况下火药气体的作用已不明显,因而不会出现贴近距离射击时出现的烧伤、烧焦痕迹。近距离射击在目标物上能够观察到明显的烟垢痕迹,此外未燃尽火药,金属屑、枪油等也会在弹孔周围形成痕迹,根据烟垢痕迹的分布状况可以判断大致的射击距离。

如何判断弹孔的出入口
弹头穿透客体后形成弹孔痕迹,弹孔痕迹的出、入口特征在不同的客体上表现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出、入口具有以下特点:
1.入口小、出口大。
2.入口边缘平滑、内凹,出口边缘毛糙、外翻。
3.入口处有时能留下射击残渣,出口面见不到。
    以上仅是出、入口的一般特点,具体到某一客体上,由于客体物质属性不同,射击的枪种、弹种、方向、距离等条件的不同,其特点反映也不相同。如人体上弹孔的出入口特点,在远距离射击时多表现为出口大于入口,贴近距离或近距离射击时则表现为入口大于出口;入口处常可见到烟垢、火药粒等附带涉及痕迹,并会形成冲撞轮和擦拭圈,出口处则见不到这些特点。
    玻璃上弹孔痕迹自入口至出口呈逐渐扩大的层层剥落状的喇叭形,入口较出口明显小。铁皮等金属薄板上形成的弹孔痕迹,入口边缘光滑内凹,出口边缘成锯齿状卷边外翻。总之,不同的客体上弹孔的出、入口特征表现都不相同,了解了每种客体的弹孔出入口特点,就不难判断弹孔的出入口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5
剧毒化学品目录

1.剧毒化学品的定义
严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2.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
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 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m(气体)或2.omg/L(蒸气)或o.5mg/L(尘、雾),经皮LD50的试验数据



序号 中文名称 别名 分子式

1 氰 氰气 C2N2
2 氰化钠 山奈 NaCN
3 氰化钾 山奈钾 KCN
4 氰化钙 Ca(CN)2
5 氰化银钾 银氰化钾 KAg(CN)2
6 氰化镉 Cd(CN)2
7 氰化汞 氰化高汞;二氰化汞 Hg(CN)2
8 氰化金钾 亚金氰化钾 KAu(CN)2
9 氰化碘 碘化氰 ICN
10 氰化氢 氢氰酸 HCN
11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C2H3NO
12 丙酮氰醇 丙酮合氰化氢;2-羟基异丁腈;氰丙醇 C4H7NO
13 异氰酸苯酯 苯基异氰酸酯 C7H5NO
14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酸甲苯酯 C9H6N2O2
15 异硫氰酸烯丙酯 人造芥子油;烯丙基异硫氰酸酯;烯丙基芥子油 C4H5NS
16 四乙基铅 发动机燃料抗爆混合物 C8H20Pb
17 硝酸汞 硝酸高汞 Hg(NO3)2
18 氯化汞 氯化高汞;二氯化汞;升汞 HgCl2
19 碘化汞 碘化高汞;二碘化汞 HgI2
20 溴化汞 溴化高汞;二溴化汞 HgBr2
21 氧化汞 一氧化汞;黄降汞;红降汞;三仙丹 HgO
22 硫氰酸汞 硫氰化汞,硫氰酸高汞 Hg(SCN)2
23 乙酸汞 醋酸汞 C4H6O4Hg
24 乙酸甲氧基乙基汞 醋酸甲氧基乙基汞 C5H10HgO3
25 氯化甲氧基乙基汞 C3H7ClHgO
26 二乙基汞 C4H10Hg
27 重铬酸钠 红矾钠 Na2Cr2O7
28 羰基镍 四羰基镍;四碳酰镍 Ni(CO)4
29 五羰基铁 羰基铁 Fe(CO)5
30 铊 金属铊 Tl
31 氧化亚铊 一氧化(二)铊 Tl2O
32 氧化铊 三氧化(二)铊 Tl2O3
33 碳酸亚铊 碳酸铊 Tl2CO3
34 硫酸亚铊 硫酸铊 Tl2SO4
35 乙酸亚铊 乙酸铊;醋酸铊 C2H3O2Tl
36 丙二酸铊 丙二酸亚铊 C3H2O4Tl2
37 硫酸三乙基锡 C12H30O4SSn2
38 二丁基氧化锡 氧化二丁基锡 C8H18OSn
39 乙酸三乙基锡 三乙基乙酸锡 C8H18O2Sn
40 四乙基锡 四乙锡 C8H20Sn
41 乙酸三甲基锡 醋酸三甲基锡 C5H12O2Sn
42 磷化锌 二磷化三锌 Zn3P2
43 五氧化二钒 钒(酸)酐 V2O5
44 五氯化锑 过氯化锑;氯化锑 SbCl5
45 四氧化锇 锇酸酐 OsO4
46 砷化氢 砷化三氢;胂 AsH3
47 三氧化(二)砷 白砒;砒霜;亚砷(酸)酐 As2O3
48 五氧化(二)砷 砷(酸)酐 As2O5
49 三氯化砷 氯化亚砷 AsCl3
50 亚砷酸钠 偏亚砷酸钠 NaAsO2
51 亚砷酸钾 偏亚砷酸钾 KAsO2
52 乙酰亚砷酸铜 祖母绿,翡翠绿,巴黎绿,帝绿,苔绿,维也纳绿,草地绿,翠绿 C4H6As6Cu4O16
53 砷酸 原砷酸 H3AsO4
58 氧氯化磷 氯化磷酰;磷酰氯;三氯氧化磷;三氯化磷酰;三氯氧磷;磷酰三氯 POCl3
59 三氯化磷 氯化磷,氯化亚磷 PCl3
60 硫代磷酰氯 硫代氯化磷酰;三氯化硫磷;三氯硫磷 Cl3PS
61 亚硒酸钠 亚硒酸二钠 Na2SeO3
62 亚硒酸氢钠 重亚硒酸钠 NaHSeO3
63 亚硒酸镁 MgSeO3
64 亚硒酸 H2SeO3
65 硒酸钠 Na2SeO4
66 乙硼烷 二硼烷;硼乙烷 B2H6
67 癸硼烷 十硼烷;十硼氢 B10H14
68 戊硼烷 五硼烷 B5H9
69 氟 F2
70 二氟化氧 一氧化二氟 OF2
71 三氟化氯 ClF3
72 三氟化硼 氟化硼 BF3
73 五氟化氯 ClF5
74 羰基氟 氟化碳酰;氟氧化碳 COF2
75 氟乙酸钠 氟醋酸钠 C2H2FO2Na
76 二甲胺氰磷酸乙酯 塔崩 C5H11N2O2P
77 O-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基]甲基硫代磷酸酯 维埃克斯;VXS C11H26NO2PS
78 二(2-氯乙基)硫醚 二氯二乙硫醚;芥子气;双氯乙基硫 C4H8Cl2S
79 甲氟膦酸叔已酯 索曼 C7H16FO2P
80 甲基氟膦酸异丙酯 沙林 C4H10FO2P
81 甲烷磺酰氟 甲硫酰氟;甲基磺酰氟 CH3FO2S
82 八氟异丁烯 全氟异丁烯 C4F8
83 六氟丙酮 全氟丙酮 C3OF6
84 氯 液氯、氯气 Cl2
85 碳酰氯 光气 COCl2
86 氯磺酸 氯化硫酸,氯硫酸 ClSO3H
87 全氯甲硫醇 三氯硫氯甲烷;过氯甲硫醇;四氯硫代碳酰 CCl4S
88 甲基磺酰氯 氯化硫酰甲烷;甲烷磺酰氯 CH3ClO2S
89 O,O’-二甲基硫代磷酰氯 二甲基硫代磷酰氯 C2H6ClO2PS
90 O,O’-二乙基硫代磷酰氯 二乙基硫代磷酰氯 C4H10ClO2PS
91 双(2-氯乙基)甲胺 氮芥;双(氯乙基)甲胺 C5H11Cl2N
92 2-氯乙烯基二氯胂 路易氏剂 C2H2AsCl3
93 苯胂化二氯 二氯苯胂 C6H5AsCl2
94 二苯(基)胺氯胂 吩吡嗪化氯;亚当氏气 C12H9AsClN
95 三氯三乙胺 氮芥气,氮芥-A C6H12Cl3N
97 六氯环戊二烯 全氯环戊二烯 C5Cl6
98 六氟-2,3-二氯-2-丁烯 2,3-二氯六氟-2-丁烯 C4Cl2F6
99 二氯化苄 二氯甲(基)苯;苄叉二氯;α, α-二氯甲(基)苯 C7H6Cl2
100 四氧化二氮 二氧化氮,过氧化氮
101 迭氮(化)钠 三氮化钠 NaN3
102 马钱子碱 二甲氧基士的宁;白路新 C23H26N2O4
103 番木鳖碱 二甲氧基马钱子碱;士的宁;士的年 C21H22N2O2
104 原藜芦碱A C41H63NO14
105 乌头碱 附子精 C34H47NO11
106 (盐酸)吐根碱 (盐酸)依米丁 C29H40N2O4·2ClH
107 藜芦碱 赛丸丁;绿藜芦生物碱 C32H49NO9
108 α-氯化筒箭毒碱 氯化南美防己碱;氢氧化吐巴寇拉令碱;氯化箭毒块茎碱;氯化管箭毒碱 C38H44N2O6·2Cl
109 3-(1-甲基-2-四氢吡咯基)吡啶 烟碱;尼古丁;1-甲基-2-(3-吡啶基)吡咯烷 C10H14N2
110 4,9-环氧,3-(2-羟基-2-甲基丁酸酯)15-(S)2-甲基丁酸酯),[3β(S),4α,7α,15α(R), 16β]-瑟文-3,4,7,14,15,16,20-庚醇 计明胺;胚芽儿碱;计末林碱;杰莫灵 C37H59NO11
111 (2-氨基甲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铵 氯化氨甲酰胆碱;卡巴考 C6H15ClN2O2
112 甲基肼 甲基联胺 CH6N2
113 1,1-二甲基肼 二甲基肼[不对称] C2H8N2
114 1,2-二甲基肼 对称二甲基肼;1,2-亚肼基甲烷 C2H8N2
115 无水肼 无水联胺 H4N2
116 丙腈 乙基氰 C3H5N
117 丁腈 丙基氰;2-甲基丙腈 C4H7N
118 异丁腈 异丙基氰 C4H7N
119 2-丙烯腈 乙烯基氰;丙烯腈 C3H3N
120 甲基丙烯腈 异丁烯腈 C4H5N
121 N,N-二甲基氨基乙腈 2-(二甲氨基)乙腈 C4H8N2
122 3-氯丙腈 β-氯丙腈;氰化-β-氯乙烷 C3H4ClN
123 2-羟基丙腈 乳腈 C3H5NO
124 羟基乙腈 乙醇腈 C2H3NO
125 乙撑亚胺 氮丙坏;吖丙啶 C2H5N
126 N-二乙氨基乙基氯 2-氯乙基二乙胺 C6H14ClN
127 甲基苄基亚硝胺 N-甲基-N-亚磷基苯甲胺 C8H10N2O
128 丙撑亚胺 2-甲基氮丙啶;2-甲基乙撑亚胺 C3H7N
129 乙酰替硫脲 1-乙酰硫脲 C3H6N2OS
130 N-乙烯基乙撑亚胺 N-乙烯基氮丙环 C4H7N
131 六亚甲基亚胺 高哌啶 C6H13N
132 3-氨基丙烯 烯丙胺 C3H7N
133 N-亚硝基二甲胺 二甲基亚硝胺 C2H6N2O
134 碘甲烷 甲基碘 CH3I
135 亚硝酸乙酯 亚硝酰乙氧 C2H5NO2
136 四硝基甲烷 CN4O8
137 三氯硝基甲烷 氯化苦,硝基三氯甲烷 CCl3NO2
138 2,4-二硝基(苯)酚 二硝酚;1-羟基2,4-二硝基苯 C6H4N2O5
139 4,6-二硝基邻甲基苯酚钠 二硝基邻甲酚钠 C7H5N2O5Na
140 4,6-二硝基邻甲苯酚 2,4-二硝基邻甲酚 C7H6N2O5
141 1-氟-2,4-二硝基苯 2,4-二硝基-1-氟苯 C6H3FN2O4
142 1-氯-2,4-二硝基苯 2,4-二硝基氯苯;4-氯-1,3-二硝基苯;1,3-二硝基-4-氯苯 C6H3ClN2O4
143 丙烯醛 烯丙醛;败脂醛 C3H4O
144 2-丁烯醛 巴豆醛;β-甲基丙烯醛 C4H6O
145 一氯乙醛 氯乙醛;2-氯乙醛 C2H3ClO
146 二氯甲酰基丙烯酸 粘氯酸;二氯代丁烯醛酸;糠氯酸 C4H2Cl2O
147 2-丙烯-1-醇 烯丙醇;蒜醇;乙烯甲醇 C3H6O
148 2-巯基乙醇 硫代乙二醇;2-羟基-1-乙硫醇 C2H6OS
149 2-氯乙醇 乙撑氯醇,氯乙醇 C2H5ClO
150 3-己烯-1-炔-3-醇 C6H8O
151 3,4-二羟基-α-((甲氨基)甲基)苄醇 肾上腺素;付肾碱;付肾素 C9H13NO3
152 3-氯-1,2-丙二醇 α-氯代丙二醇;3-氯-1,2-二羟基丙烷;α-氯甘油;3-氯代丙二醇 C3H7ClO2
153 丙炔醇 2-丙炔-1-醇;炔丙醇 C3H4O
154 苯(基)硫醇 苯硫酚,巯基苯;硫代苯酚 C6H6S
155 2,5-双(1-吖丙啶基)-3-(2-氨甲酰氧-1-甲氧乙基)-6-甲基-1,4-苯醌 卡巴醌;卡波醌 C15H19N3O5
156 氯甲基甲醚 甲基氯甲醚;氯二甲醚 C2H5ClO
157 二氯(二)甲醚 对称二氯二甲醚 C2H4Cl2O
158 3-丁烯-2-酮 甲基乙烯基(甲)酮;丁烯酮 C4H6O
159 一氯丙酮 氯丙酮;氯化丙酮 C3H5ClO
160 1,3-二氯丙酮 1,3-二氯-2-丙酮 C3H4Cl2O
161 2-氯乙酰苯 苯基氯甲基甲酮;氯苯乙酮;苯酰甲基氯;α-氯苯乙酮 C8H7ClO
162 1-羟环丁-1-烯-3,4-二酮 半方形酸 C4H2O3
163 1,1,3,3-四氯丙酮 1,1,3,3-四氯-2-丙酮 C3H2Cl4O
164 2-环己烯-1-酮 2-环己烯酮 C6H8O
165 二氧化丁二烯 双环氧乙烷 C4H6O2
166 氟乙酸 氟醋酸 C2H3FO2
167 氯乙酸 一氯醋酸 C2H3ClO2
168 氯甲酸甲酯 氯碳酸甲酯 C2H3O2Cl
169 氯甲酸乙酯 氯碳酸乙酯 C3H5O2Cl
170 氯甲酸氯甲酯 C2H2Cl2O2
171 N-(苯乙基-4-哌啶基)丙酰胺柠檬酸盐 枸橼酸芬太尼 C22H28N2O·C6H8O7
172 碘乙酸乙酯 C4H7IO2
173 3,4-二甲基吡啶 3,4-二甲基氮杂苯 C7H9N
175 4-氨基吡啶 对氨基吡啶;4-氨基氮杂苯;对氨基氮苯;γ-吡啶胺 C5H6N2
176 2-吡咯酮 C4H7NO
177 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噁英 二噁英 C12H4Cl4O2
178 羟间唑啉(盐酸盐) C16H24N2O·HCl
179 5-[双(2-氯乙基)氨基]-2,4(1H,3H)嘧啶二酮 尿嘧啶芳芥;嘧啶苯芥 C8H11C12N3O2
180 杜廷 羟基马桑毒内酯;马桑苷 C15H18O6
181 氯化二烯丙托锡弗林 C44H50N4O2·Cl2
182 5-(氨基甲基)-3-异恶唑醇 3-羟基-5-氨基甲基异噁唑 C4H6N2O2
183 二硫化二甲基 二甲二硫;甲基化二硫 C2H6S2
184 乙烯砜 二乙烯砜 C4H6O2S
185 N-3-[1-羟基-2-(甲氨基)乙基]苯基甲烷磺酰胺甲磺酸盐 酰胺福林—甲烷磺酸盐 C10H16N2O3S·CH4O3S
186 8-(二甲基氨基甲基)-7-甲氧基氨基-3-甲基黄酮 回苏灵;二甲弗林 C20H21NO3
187 三-(1-吖丙啶基)氧化膦 涕巴,绝育磷 C6H12N3OP
188 O,O-二甲基-O-(1-甲基-2-N-甲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含量>25%)* 久效磷;纽瓦克;永伏虫 C7H14NO5P
189 O,O-二乙基-O-(4-硝基苯基)磷酸酯 对氧磷 C10H14NO6P
190 O,O-二甲基-O-(4-硝基苯基)硫逐磷酸酯(含量>15%)* 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 C8H10NO5PS
191 O-乙基-O-(4-硝基苯基)苯基硫代膦酸酯(含量>15%)* 苯硫磷;伊皮恩 C14H14NO4PS
192 O-甲基-O-(邻异丙氧基羰基苯基)硫代磷酰胺酯 水胺硫磷;羧胺磷 C11H16NO4PS
193 O-(3-氯-4-甲基-2-氧代-2H-1-苯并吡喃-7-基)-O,O-二乙基硫代磷酸酯(含量>30%)* 蝇毒磷;蝇毒;蝇毒硫磷 C14H16ClO5PS
194 S-(5-甲氧基-4-氧代-4H-吡喃-2-基甲基)- O,O-二甲基硫赶磷酸酯(含量>45%)* 因毒磷;因毒硫磷 C9H13O6PS
195 O-(4-溴-2,5-二氯苯基)-O-甲基苯基硫代膦酸酯 对溴磷;溴苯磷 C13H10BrCl2O2PS
196 S-[2-(乙基磺酰基)乙基]-O,O-二甲基硫代磷酸酯 磺吸磷;二氧吸磷 C6H15O5PS2
197 O,O-二甲基-S-[(4-氧代-1,2,3-苯并三氮苯-3[4H]-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20%)* 保棉磷;谷硫磷;谷赛昂;甲基谷硫磷 C10H12N3O3PS2
198 S-[(5-甲氨基-2-氧代-1,3,4-噻二唑-3(2H)-基)甲基]-O,O-二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40%)* 杀扑磷;麦达西磷,甲塞硫磷 C6H11N2O4PS3
199 对(5-氨基-3-苯基-1H-1,2,4-三唑-1-基)-N,N,N’,N’-四甲基膦二酰胺(含量>20%)* 威菌磷;三唑磷胺 C12H19N6OP
200 二乙基-1,3-亚二硫戊环-2-基磷酰胺酯(含量>15%)* 硫环磷;棉安磷;棉环磷 C7H14NO3PS2
201 O,S-二甲基硫代磷酰胺 甲胺磷;杀螨隆;多灭磷;多灭灵;克螨隆;脱麦隆 C2H8NO2PS
202 O,O-二乙基-S-[4-氧代-1,2,3,-苯并三氮(杂)苯-3[4H]-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25%)* 益棉磷;乙基保棉磷;乙基谷硫磷 C12H16N3O3PS2
204 O-(4-氰苯基)-O-乙基苯基硫代膦酸酯 苯腈磷;苯腈硫磷 C15H14NO2PS
205 2-氯-3- (二乙氨基)-1-甲基-3-氧代-1-丙烯二甲基磷酸酯(含量>30%)* 磷胺;大灭虫 C10H19ClNO5P
206 甲基3-[(二甲氧基磷酰基)氧代]-2-丁烯酸酯(含量>5%)* 速灭磷;磷君 C7H13O6P
207 双(1-甲基乙基)氟磷酸酯 丙氟磷;异丙氟;二异丙基氟磷酸酯 C6H14FO3P
208 2-氯-1-(2,4-二氯苯基)乙烯基二乙基磷酸酯(含量>20%)* 杀螟畏;毒虫畏 C12H14Cl3O4P
209 3-二甲氧基磷氧基-N,N-二甲基异丁烯酰胺(含量>25%)* 百治磷;百特磷 C8H16NO5P
210 O,O-二甲基-O-1,3-(二甲氧甲酰基)丙烯-2-基磷酸酯 保米磷 C9H15O8P
211 四乙基焦磷酸酯 特普 C8H20O7P2
212 O,O-二乙基-O-(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含量>4%)* 对硫磷;1605;乙基对硫磷;一扫光 C10H14NO5PS
213 O-乙基-O-(2-异丙氧羰基)-苯基-N-异丙基硫逐磷酰胺 丙胺磷;异丙胺磷;乙基异柳磷;异柳磷2号 C15H24NO4PS
214 O-甲基-O-(2-异丙氧基羰基)苯基-N-异丙基硫代磷酰胺 甲基异柳磷;异柳磷1号 C14H22O4NPS
215 O,O-二乙基-O-[2-(乙硫基)乙基]硫代磷酸酯和O,O-二乙基-S-[2-(乙硫基)乙基]硫代磷酸酯混剂(含量>3%)* 内吸磷;杀虱多;1059 C8H19O3PS2
216 O,O-二乙基-O-[(4-甲基亚磺酰)苯基]硫代磷酸酯(含量>4%)* 丰索磷;丰索硫磷;线虫磷 C11H17O4PS2
217 O,O-二甲基-S-[2-(甲氨基)-2-氧代乙基]硫代磷酸酯(含量>40%)* 氧乐果;氧化乐果;华果 C5H12NO4PS
218 O-乙基-O-2,4,5-三氯苯基乙基硫代磷酸酯(含量>30%) 毒壤磷;壤虫磷 C10H12Cl3O2PS
219 O-[2,5-二氯-4-(甲硫基)苯基]-O,O-二乙基硫代磷酸酯 氯甲硫磷;西拉硫磷 C11H15Cl2O3PS2
220 S-{2-[(1-氰基-1-甲基乙基)氨基]-2-氧代乙基}-O,O-二乙基硫代磷酸酯 果虫磷;腈果 C10H19N2O4PS
221 O,O-二乙基-O-吡嗪基硫代磷酸酯(含量>5%)* 治线磷;治线灵;硫磷嗪;嗪线磷 C8H13N2O3PS
222 O,O-二甲基-O-或S-[2-(甲硫基)乙]硫代磷酸酯 田乐磷 C5H13O3PS2
223 二甲基-4-(甲基硫代)苯基磷酸酯 甲硫磷;GC6505 C9H13O4PS
224 O,O-二乙基-S-[(乙硫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2%)* 甲拌磷;3911;西梅脱 C7H17O2PS3
225 O,O-二乙基-S-[2-(乙硫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 乙拌磷;敌死通 C8H19O2PS3
226 S-{[(4-氯苯基)硫代]甲基}-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20%)* 三硫磷;三赛昂 C11H16ClO2PS3
227 S-{[(1,1-二甲基乙基)硫化]甲基}-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特丁磷;特丁硫磷 C9H21O2PS3
228 O-乙基-S-苯基乙基二硫代膦酸酯(含量>6%)* 地虫磷;地虫硫磷 C10H15OPS2
229 O,O,O,O-四乙基-S, S’-亚甲基双(二硫代磷酸酯)(含量>25%)* 乙硫磷;1240蚜螨立死;益赛昂;易赛昂;乙赛昂;蚜螨 C9H22O4P2S4
230 S-氯甲基-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 氯甲磷;灭尔磷 C5H12ClO2PS2
231 S-(N-乙氧羰基-N-甲基-氨基甲酰甲基)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30%)* 灭蚜磷;灭蚜硫磷 C10H20NO5PS2
232 二乙基(4-甲基-1,3-二硫戊环-2-叉氨基)磷酸酯(含量>5%)* 地安磷;二噻磷 C8H16NO3PS2
233 O,O-二乙基-S-(乙基亚砜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 保棉丰;甲拌磷亚砜;异亚砜;3911亚砜 C7H17O3PS3
234 O,O-二乙基-S-(N-异丙基氨基甲酰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15%)* 发果;亚果;乙基乐果 C9H20NO3PS2
235 O,O-二乙基-S-[2-(乙基亚硫酰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酯(含量>5%)* 砜拌磷;乙拌磷亚砜 C8H19O3PS3
236 1,4-二噁烷-2,3-二基-S,S’-双(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含量>40%)* 敌杀磷;敌恶磷;二恶硫磷 C12H26O6P2S4
237 双(二甲氨基)氟代磷酰(含量>2%)* 甲氟磷;四甲氟 C4H12FN2OP
238 二甲基-1,3-亚二硫戊环-2-基磷酰胺酸 甲基硫环磷 C5H10NO3PS2
239 O,O-二乙基-N-(1,3-二噻丁环-2-亚基磷酰胺) 伐线丹;丁硫环磷 C6H12NO3PS2
240 八甲基焦磷酰胺 八甲磷;希拉登 C8H24N4O3P2
241 S-[2-氯-1-(1,3-二氢-1,3-二氧代-2H-异吲哚-2-基)乙基]-O,O-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氯亚磷;氯甲亚胺硫磷 C14H17ClNO4PS2
242 O-乙基-O-(3-甲基-4-甲硫基)苯基-N-异丙氨基磷酸酯 苯线磷;灭线磷;力满库;苯胺磷;克线磷 C13H22NO3PS
243 O,O-二甲基-对硝基苯基磷酸酯 甲基对氧磷 C8H10NO6P
244 S-[2-(二乙氨基)乙基]O,O-二乙基硫赶磷酸酯 胺吸磷;阿米吨 C10H24NO3PS
245 O,O-二乙基-O-(2-氯乙烯基)磷酸酯 敌敌磷;棉花宁 C6H12ClO4P
246 O,O-二乙基-O-(2,2-二氯-1-β-氯乙氧基乙烯基)磷酸酯 福太农;彼氧磷 C8H14Cl3O5P
247 O,O-二乙基-O-(4-甲基香豆素基-7)硫代磷酸酯 扑打杀;扑打散 C14H17O5PS
248 S-[2-(乙基亚磺酰基)乙基]-O,O-二甲基硫代磷酸酯 砜吸磷;甲基内吸磷亚砜 C6H15O4PS2
249 O,O-二-4-氯苯基-N-亚氨逐乙酰基硫逐磷酰胺酯 毒鼠磷 C14H13Cl2N2O2PS
250 O,O-二乙基-O-(6-二乙胺次甲基-2,4-二氯)苯基硫代磷酸酯盐酸盐 除鼠磷206 C15H24Cl2NPSO3·HCl 2588
251 四磷酸六乙酯 乙基四磷酸酯 C12H30O13P4 757-58-4 1611
252 O,O-二甲基-O-(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含量>80%)* 敌敌畏 C4H7Cl2O4P 62-73-7 3018
253 O,O-二甲基-O-(3-甲基-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含量>10%)* 杀螟硫磷;杀螟松;杀螟磷;速灭虫;速灭松;苏米松;苏米硫磷 C9H12NO5PS 122-14-5 3018
254 O,O-二乙基-O-1-苯基-1,2,4-三唑-3-基硫代磷酸酯 三唑磷;三唑硫磷 C12H16N3O3PS 24017-47-8 3018
255 S-2-乙基硫代乙基-O,O-二甲基二硫代磷酸酯 甲基乙拌磷;二甲硫吸磷;M-81,蚜克丁 C6H15O2PS3 640-15-3 3018
256 S-α-乙氧基羰基苄基-O,O-二甲基二硫代磷酸酯 稻丰散;甲基乙酸磷;益尔散;S-2940;爱乐散;益尔散 C12H17O4PS2 2597-03-7 27833018
257 O,O-二甲基-S-[1,2-二(乙氧基羰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马拉硫磷;马拉松;马拉赛昂 C10H19O6PS2 121-75-5 3018
258 O,O-二乙基-S-(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 硫代磷酸O,O-二乙基-S-(4-硝基苯基)酯 C10H14NO5PS 3270-86-8 3018
259 3,3-二甲基-1-(甲硫基)-2-丁酮-O-(甲基氨基)碳酰肟 己酮肟威;敌克威;庚硫威;特氨叉威;久效威;肟吸威 C9H18N2O2S 39196-18-4 2771
260 4-二甲基氨基间甲苯基甲基氨基甲基酸酯 灭害威 C11H16N2O2 2032-59-9 2757
261 1-(甲硫基)亚乙基氨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30%)* 灭多威;灭多虫;灭索威;乙肟威 C5H10N2O2S 16752-77-5 2771
262 2,3-二氢-2,2-二甲基-7-苯并呋喃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10%)* 克百威;呋喃丹;卡巴呋喃;虫螨威 C12H15NO3 1563-66-2 2757 Ⅲ
263 4-二甲氨基-3,5-二甲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25%)* 自克威;兹克威 C12H18N2O2 315-18-4 2757

序号 中文名称 分子式 CAS号 UN号 受限范围
化学名 别名
264 3-二甲胺基甲撑亚氨基苯基-N-甲氨基甲酸酯(或盐酸盐)(含量>40%)* 伐虫脒;抗螨脒 C11H15N3O2·HCl 23422-53-9 2757
265 2-氰乙基-N-{[(甲氨基)羰基]氧基}硫代乙烷亚氨 抗虫威;多防威 C7H11N3O2S 25171-63-5 2771
266 挂-3-氯桥-6-氰基-2-降冰片酮-O-(甲基氨基甲酰基)肟 肟杀威;棉果威 C10H12ClN3O2 15271-41-7 2757
267 3-异丙基苯基-N-氨基甲酸甲酯 间异丙威;虫草灵;间位叶蝉散 C11H15NO2 64-00-6 2757
268 N,N-二甲基-α-甲基氨基甲酰基氧代亚氨-α-甲硫基乙酰胺 杀线威;草肟威;甲氨叉威 C7H13N3O3S 23135-22-0 2757
269 2-二甲基氨基甲酰基-3-甲基-5-吡唑基N,N-二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50%)* 敌蝇威 C10H16N4O3 644-64-4 2757
270 O-(甲基氨基甲酰基)-2-甲基-2-甲硫基丙醛肟 涕灭威;丁醛肟威;涕灭克;铁灭克 C7H14N2O2S 116-06-3 2771 Ⅲ
271 4,4-二甲基-5-(甲基氨基甲酰氧亚氨基)戊腈 腈叉威;戊氰威 C9H15Cl2N3O2 58270-08-9 2757
272 2,3-(异丙撑二氧)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65%)* 恶虫威;苯恶威 C11H13NO4 22781-23-3 2757
273 1-异丙基-3-甲基-5-吡唑基-N,N-二甲基氨基甲酸酯(含量>20%)* 异索威;异兰;异索兰 C10H17N3O2 119-38-0 2992
274 α-氰基-3-苯氧苄基-2,2,3,3四甲基环丙烷羧酸酯(含量>20%)* 甲氰菊酯;农螨丹、灭扫利 C22H23NO3 39515-41-8 2588
275 α-氰基-苯氧基苄基(1R,3R)-3-(2,2-二溴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酯 溴氰菊酯;敌杀死;凯素灵、凯安宝、天马、骑士、金鹿、保棉丹、康素灵、增效百虫灵 C22H19Br2NO3 52918-63-5 2588
276 β-[2-(3,5-二甲基-2-氧代环已基)-2-羟基乙基]-戊二酰亚胺 放线菌酮;放线酮;农抗101 C15H23NO4 66-81-9 2588
277 2,4-二硝基-3-甲基-6-叔丁基苯基乙酸酯(含量>80%)* 地乐施;甲基特乐酯 C13H16N2O6 2487-01-6 2779
278 2-(1,1-二甲基乙基)-4,6-二硝酚(含量>50%)* 特乐酚;二硝叔丁酚;异地乐酚;地乐消酚 C10H12N2O5 1420-07-1 2779
279 3-(1-甲基-2-四氢吡咯基)吡啶硫酸盐 硫酸化烟碱 C20H28N4·SO4 65-30-5 1658
280 2-(1-甲基丙基)-4,6-二硝酚(含量>5%)* 地乐酚;二硝(另)丁酚;二仲丁基-4,6-二硝基苯酚 C10H12N2O5 88-85-7 2779
281 4-(二甲胺基)苯重氮磺酸钠 敌磺钠;敌克松;对二甲基氨基苯重氮磺酸钠;地爽;地可松 C8H10N3O3SNa 140-56-7 2588
282 2,4,6-三亚乙基氨基-1,3,5-三嗪 三亚乙基密胺;不膏津 C9H12N6 51-18-3 3249
283 二硫代焦磷酸四乙酯 治螟磷;硫特普;触杀灵;苏化203;治螟灵 C8H20O5P2S2 3689-24-5 1704 Ⅲ
284 硫酸(二)甲酯 硫酸甲酯 C2H6O4S 77-78-1 1595
285 6,7,8,9,10,10-六氯-1,5,5a,6,9,9a-六氢-6,9-甲撑-2,4,3-苯并二氧硫庚-3-氧化物(含量>80%)* 硫丹;1,2,3,4,7,7-六氯双环[2,2,1]庚烯-(2)-双羟甲基-5,6-亚硫酸酯 C9H6Cl6O3S 115-29-7 2761
286 乙酸苯汞 赛力散;裕米农;龙汞 C8H8HgO2 62-38-4 1674
287 氯化乙基汞 西力生 C2H5ClHg 107-27-7 2025
288 磷酸二乙基汞 谷乐生;谷仁乐生;乌斯普龙汞制剂 C2H7HgO4P 2235-25-8 2025
289 乳酸苯汞三乙醇铵 C12H20HgNO3·C3H5O3 23319-66-6 2026
290 氰胍甲汞 氰甲汞胍 C3H6HgN4 502-39-6 2025
291 氟乙酰胺 敌蚜胺;氟素儿 C2H4FNO 640-19-7 2811
292 2-氟乙酰苯胺 灭蚜胺 C8H8FNO 330-68-7 2588
293 氟乙酸-2-苯酰肼 法尼林 C8H9FN2O 2343-36-4 2588
294 二氯四氟丙酮 对称二氯四氟丙酮;敌锈酮;1,3-二氯-1,1,3,3,-四氟-2-丙酮 C3Cl2F4O 127-21-9 2810
295 三苯基羟基锡(含量>20%)* 毒菌锡 C18H16OSn 76-87-9 2786
296 1,2,3,4,10,10-六氯-1,4,4a,5,8,8a-六氢-1,4:5,8-桥,挂-二甲撑萘(含量>75%)* 艾氏剂;化合物-118;六氯-六氢-二甲撑萘 C12H8Cl6 309-00-2 2761 Ⅱ
297 1,2,3,4,10,10-六氯-1,4,4a,5,8,8a-六氢-1,4-挂-5,8-挂二亚甲基萘(含量>10%)* 异艾氏剂 C12H8Cl6 465-73-6 2761
298 1,2,3,4,10,10-六氯-6,7-环氧-1,4,4a,5,6,7,8,8a-八氢-1,4-桥-5,8-挂二亚甲基萘 狄氏剂;化合物-497 C12H8Cl6O 60-57-1 2761 II
299 1,2,3,4,10,10-六氯-6,7-环氧-1,4,4a,5,6,7,8,8a-八氢-1,4-挂-5,8-二亚甲基萘(含量>5%)* 异狄氏剂 C12H8Cl6O 72-20-8 2761
300 1,3,4,5,6,7,8,8-八氯-1,3,3a,4,7,7a-六氢-4,7-甲撑异苯并呋喃(含量>1%)* 碳氯灵;八氯六氢亚甲基异苯并呋喃;碳氯特灵 C9H4Cl8O 297-78-9 2761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6
各种伤的状况

From:青山冈田

坠落伤
人体从高处坠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就会形成坠落伤。这种损伤多系自杀或意外事放。但犯罪分子也常用高坠手段杀人,或者用其他手段杀害后又高坠尸体,伪装成自杀或意外事故。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
坠落伤通常体表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性皮下出血、挫裂伤,并常有肋骨骨折和内脏破裂。
对坠落伤要结合现场勘验、尸检、化验等各方面情况,综合推断死亡的性质。尤其要注意死者有无中毒症状,坠落伤以外的致命伤、抵抗伤,以便作出自杀、意外事故或他杀的结论。

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其他的如切腹、切腕、切断动脉等在法医检验中也时常见到。
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 菜刀既可作切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切创在自杀或他杀案件中都可见到。自杀的切创多在颈部,是切断颈动脉而致死的。自杀切创一般位于喉结上方。右手握刀,则切创多在左颈部;左手握刀,创口多在右颈部。创口由上向下斜线走向,一般进刀深,出刀浅。切割次数较多时,在主要创口的上下方,通常可见有多道平行排列的浅表切伤,这是自杀者害怕疼痛而留下的试探伤。他杀切颈,创口一般进刀、出刀都比较重,创底较深,伤痕严重。如果反复切割,伤口大多走向不一,排列不平行。创口上下无试探伤,创底深。他杀案件,手掌或肘、臀部有时可留下抵抗伤。此外,自杀案件中,也有切割腹部、生殖器的。
切创出现的部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案件的性质,也可以表现出自杀或他杀的某些特征。通常手掌、手指的切创,大多是因自卫夺取凶器形成;毁容切割伤多在面部;伪装切创多见于额部、胸部、腹部、四肢,但创伤浅表,并且是在自己的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在与性有关的犯罪案件中,有切伤乳房或切伤男性生殖器,或者在女性大腿内侧造成切创等。根据切创的形态、部位以及伤痕方向,可以推断是自伤还是他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可以推断致伤致死方法和死亡情况。

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刀、柳叶杀猪刀、剑等。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
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胸部。盲管性刺创,常见于背部、腹部。
刺创的刺入口形态,与锐器刺入部分横断面形态有密切关系。有刃的锐器刺入口呈▲形,创角一钝一锐。双刃匕首刺入口呈◆形或◆◆形。三棱刮刀刺入口呈▲或▲▲▲;圆锥形锐器刺入口呈纺锤形或裂隙状。若锐器表面锈蚀或粗糙,则刺入口周围或创缘皮肤上常伴有表皮剥脱。由于磨擦作用,有时刺入口出现轻度的皮下出血带,但刺创的刺入口没有组织缺损。这与枪弹形成的射入口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带是有区别的。刺创道的深浅,一般与锐器刺入人体的长度相当,据此,可以推断锐器的长度。刺创道受锐器的长短、机械力的强弱以及刺入部位的组织结构的影响。但是,锐器较长,而用力较小,也可形成较浅的刺创道;较短的锐器,刺击有弹性的软组织或脂肪较厚的部位,因挤压作用,可以使刺创道深度超过锐器刺入部分的长度。盲管性刺创的创底与刺入锐器的尖端形态相吻合。如果用有刃口的锐器进行挑刺,形成刺切创,其创口、刺创道形态难于反应锐器形态。锐器刺入人体与骨质接触,可形成骨质损伤。骨质上亦可反映出锐器尖端形态,有时可残留锐器断端。锐器尖端刺中胸骨、肩胛骨、颅骨,机械力强大时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形态、大小与锐器横断面相近似。刺创道与刺入锐器方向一致。依据刺创道的方向,结合现场情况,可以推测凶手作案的方式及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进而为推断刺伤过程、自伤或他伤提供依据。刺创,可以是他杀,也可以是自杀形成的,灾害性刺创极少见到。他杀案件中的刺创,可发生在人体任何部位。刺创方向不一致,衣裤帽常有与身体一致的刺破口;手掌等部位往往有抵抗伤;伤势一般较重,有的立即死亡。自杀案件中的刺创,往往在自己双手能够达到的部位;无抵抗伤;致伤工具多遗留在现场;伤痕方向与手持锐器的方向大体一致。自伤伪称他伤,则刺创多在表浅;有试探伤;并且创口往往在非致命部位
砍创
凶犯用具有一定重量,并且易于挥动的锐器刃口,向人体垂直或斜向砍击,使组织分离而形成砍创。形成砍创的锐器,有刀、斧两类。刀从用途不同来划分,有菜刀、马刀、柴刀、竹刀、杀猪刀等,可以形成切创,又可以形成砍创。斧,有木工斧、劈柴斧、肉斧、消防斧等。斧刃可形成砍创,斧背可形成挫裂创、骨折、皮下出血等损伤。斧刃形成的创,是典型的砍创。
砍创可分布在人体任何部位。他杀案件中,砍创常见于头部、面部、颈部。四肢也容易形成砍创,但多是抵抗形成的损伤。锐器砍击,也常常形成骨质损伤,如孔状骨折、凹陷性骨折等。锐器垂直砍入时,切口成直线形,创缘平顺,创底平整,两壁间无组织间桥。斜向砍击时,可形成瓣状创。瓣状创边照略有卷曲。有时斜向砍击,还能削去一部分皮肤、骨质,形成创面。由于锐
器刃口、重量、形态各异,形成的砍创也不尽相同。
斧刃形成的砍创,创口长度不超过刃长,创缘光滑平直。锐利刃口形成的创口呈直线形,创缘周围无表皮剥脱和明显的皮下出血。锈蚀钝刃和卷曲斧刃形成的创口哆开较大,创缘伴有表皮剥脱及轻微的皮下出血。斧刃全都砍入人体时,两创角较钝。一端砍入则一钝一锐,呈楔形。创底在创角钝的一端较深,锐的一端较浅。砍击颅骨时,轻者形成条状砍痕,重者呈舟状凹陷性骨折或孔状骨折,创角常伴有延伸性骨裂纹。斧刃一端砍入颅骨,形成三角形孔状骨折。
刀刃具有刃长而薄,重量较轻的特点,既可作砍器,又可作切器。刀刃创一般较长,创口呈直线形,创角尖锐,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刀刃卷曲或缺损,形成的创口通常不太整齐。这样的创口特征,对于推断认定凶器有一定意义。刀刃砍击时,往往收刀端创角伴有拖刀形成的切割痕迹。刀刃砍击也能形成颅骨骨折。垂直砍入颅骨,常出现线状骨裂,骨裂区不大。当力量大或反复砍击邻近部位,则能形成粉碎性骨折。正因为刀刃薄,容易缺损,所以偶尔亦在骨质砍痕创口内遗留残缺的刀刃断片。提取遗留的刀刃断片,对于与凶器缺口部分作同一认定有重要意义。
砍创虽多系他杀形成,但以刀类形成砍创的自伤案件也时有发生。自己砍伤,创口多集中于额顶、颞部和四肢,都是自己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并且创口排列有一定方向、规律,伤势较轻,致命伤少见。在自杀现场,往往有砍器遗留,手掌无抵抗伤。砍创与切创有某些相似之处,如创缘平整光滑,创壁无组织间桥等。二者也有不同之处,砍创往往较深,伤势严重,可形成骨折。创口内有时遗留有凶器的缺损断片,而切创就不具备这些砍创的特征。法医学上,根据砍创的形态,部位及排列分布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是自杀、他杀或意外事故形成的砍创。

剪创
剪刀由于两片单刃锐器的剪铰作用,使人体组织造成损伤,形成剪创。剪刀既可作刺器,也可作刺切器使用,另外还具有剪铰作用。因伤及的部位、使用剪刀的方式不同,可以形成夹剪创、刺剪创和剪断创。
剪刀作垂直于人体表面的剪饺时,能形成直线性创口,哆开比薄刃的刀砍创要大一些。两创缘的中央,有一小瓣状突起,是剪铰时剪刃交错形成的。剪刀与体表呈一定角度斜向剪铰时,创口呈V形,剪铰中有旋转时,可形成S形创口。剪刀的两刃没有合拢时,则形成八字形创口。夹剪创,则是由双刃的并合交错形成的,但受伤的组织却未断离。这种损伤创口哆开不太大,创角尖锐,创缘整齐,两壁光滑。夹剪创多见于颈部、胸腹部等。
剪刀既可剪较,又可刺击。剪刃不同程度的张开或互相交错时形成的刺创,成对称形。两片剪刃合拢时刺入体表,可形成一般的刺创,呈◆形。以剪刃的一片刺入人体,可形成与刺创相似的创口,呈▲形或形。力量强大,刺入骨质时,常留下刺痕,有时可检见剪刀的断尖。刺剪创多发生在颈部、胸部、腹部,常因伤及要害部位而致人死命。剪断创是利用剪刀的剪铰作用,把人体突出的组织完全断离的损伤。剪断创的创面表面光滑,创缘整齐。与砍、切创的创面近似。剪断创的创面特点是创面与创缘可留下合剪时形成的嵴,剪断创多发生在颈部、乳头和阴茎等地方。
剪创以自杀为最多,他杀也时有发生。根据剪创的形态、大小,可以推断剪刀的种类、剪刃大小以及致伤方式。剪刀的断尖可与作为凶器的断剪进行同一认定,为侦查破案和审判提供必要的材料。

枪弹创
枪弹、炸弹、手榴弹、雷管和地雷等发火武器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火器伤。常见的火器伤是枪弹创和爆炸伤。刑事案件中,常可见到以枪弹作为凶器,致人死伤的实例。
以枪弹杀伤他人的刑事案件,在法医实践中也时有所见。枪支发射的弹头,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枪弹创。枪支的种类很多,根据枪筒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枪和长枪。短枪有各种手枪,长枪有步枪、轻重机枪、半自动步枪、白动步枪、冲锋枪、猎枪等。法医检验中,多见手枪枪弹创。
枪支发射的子弹弹头,基本是圆锥体,有钝器的特点,但枪弹的推进力极大,穿透性能非常强,所以又具有锐器的特点。猎枪用的是霰弹,弹头多由铅、锑合金制成。此外,民间土制猎枪,发射的铁沙子、小铁丸、短铁截、石子等也是霰弹。
枪弹创主要由弹头作用于人体的形式而定,有时创口周围也会留下发射弹头的火药、枪支等其他痕迹。发射弹头的火药有黑色火药、无烟火药和少烟火药。用硝石、木炭、硫磺细末制成的火药,呈黑色颗粒状,发射时燃烧不完全,火焰大,烟灰多,并残留未燃烧完的火药颗粒。自制猎枪多用这种黑色火药发射霰弹。用于发射现代枪支弹头的火药,是由火棉、硝酸甘油酯配合其他成分制成的。这种火药燃烧充分,推进力强大,烟灰少,火焰小,声音小。现代枪支多用这种无烟、少烟火药提供发射动力。
枪弹的活力大,穿透力强,所以对人体的损伤是比较严重的。当枪弹推进力强时,可以穿透人体,造成组织缺损,形成圆形或椭圆形创口;当枪弹推进力较弱时,不能造成组织缺损,只能将组织挤扩分裂开,顶破肌肉皮肤组织,形成呈十宁或裂隙状创口;当枪弹推进力十分微弱时,不能穿入皮肤,只能打击人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当检弹推进力极大,飞速旋转运动时,弹头前端空气压力激剧增加,形成强大冲击力,在接触人体的一瞬间,就能造成人体组织炸裂。甚至可以使颅骨炸裂,皮肤呈星芒状炸开。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8
声纹鉴定辨真假

--------------------------------------------------------------------------------

当人们享受着现代化电话通讯、录音的便利和舒适时,违法犯罪分子的黑手也抓起了电话话筒,实施着罪恶的勾当。他们以为,利用电话和摸不着、看不见的声音所干的勾当是谁也发现不了的。
    1992年4月中旬,北京市公安局收到美国某公司驻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杨先生的报案,有人打电话对他说“你是想交出一只手,还是交出3万美金”,是恐吓还是敲诈?杨先生匆匆飞回了美国。有意思的是,敲诈电话不断打来,该公司的职员与其“反复商量交钱事宜”,并用录音电话作了录音。在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钱时,公安人员擒获了取钱人。经审讯,取钱人是受海淀区某公司的丁某的指使而来的。丁某是否打过敲诈电话?为什么要干这种事?传讯的结果无法得出结论。丁某到底是不是敲诈人?敲诈电话录音和传讯录音送到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用90年代中国法庭科学的新技术一用声纹鉴定来检验真假。
    利用人说话的声音进行话者鉴别是司法工作的古老话题,在西方已有数百年的历史,那时完全依赖于人的听觉分辨语音特征。1944年美国贝尔实验室发明的“音响光谱图像显示器”使人类看见了声音,导致了新的法庭技术一一声纹鉴定的出现。
    声纹,是通过电声学仪器显示的、携带言语信息的各种声波图谱的通称,声纹与指纹相似,也有“人各不一”的个体特征,因为它与每个人的生理特征、生长环境、文化修养。及语言习惯密切相关,通过它可以分析言语者的年龄、性别、体态等个人特征。但是声纹又具有变异性,易受时间、年龄、生理、心理状态的影响,易受发音人主观意志的影响,例如伪装、摹仿等;声音在记录、传输过程中还可能发生一定的畸变。
    1983年8月21日,菲律宾前反对党领袖阿基诺乘坐的飞机在马尼拉国际机场降落,一队士兵护送他下飞机时发生了枪战,阿基诺和一位身着航空公司运货员制服的名叫卡尔曼的人被打死。事后,菲军方称:阿基诺是被避过警卫、混人飞机的卡尔曼用手枪打死的。正好当时日本TBS电视台和美国ABC在录像,一位日本记者还录下了现场的声音。日本音响研究所所长铃木松美在他研制的计算机声纹鉴定系统中对此录音进行了分析,在一片嘈杂声中分辨出带阿基诺下飞机的四名士兵的对话,认定叫喊“开枪”、“让我来干吧”的人来自护卫队内部,此结论对查明阿基诺被害真相起了重要作用。
    声纹鉴定的基本方法可以概括为“听、看、测”三个字。
    “听”,就是听辨检材的样本的全部语音材料,对有关方言、语音速度、言语习惯、鼻音轻重、音高、变音、变调、节奏、声源谱特性〈声音的厚薄、余音的强弱)、清晰度、流畅度、口头语、赘语、虚词、言语缺陷(口吃、大舌头等)以及是否伪装等进行辨别。另外,还要听辨语义、词汇、语法及其表达方式的异同,最后得出相似或差异程度的评价。
    “看”,就是视谱鉴别,观察、分析检材样本的相同语音材料(语句、语词、音节、音素)的声学模式,作出相似或差异程度的定性评价。这可是个非常复杂的技术过程,因为声纹是言语的多种声学特征图谱,因此声纹的形态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带状(宽带、窄带)谱、曲线谱、线状谱和连续谱等,声纹鉴定一般至少要对8种图谱进行观察和定量检测。这8种图谱是:
    波形图,即声波的图形,它表征振幅随时间的动态变化。
    振幅曲线,是语音波的振幅包,是一条高低起伏的曲线,表示语音强弱。
    基频曲线,是表征声音的基础频率随时间变化的动态曲线,又称声调曲线。
    三维声谱,表征声音的频率、强度和时间的关系的曲线,它又包括两种形式:宽带语谱,其特点是时间分辨能力较强、但频率分辨能力较弱;窄带语谱,其特点与前者相反。
    过零率曲线,表征声音波形通过横坐标的比率与时间的关系,用于分析某个音是嗓音还是噪音,或者是辅音的浊化现象。
    二维声谱,是声音的振幅随时间变化形成的,包括瞬时频谱、光标间功率谱、长时平均功率谱三种频谱。
    “测”,是在听辨和视谱的基础上,对检材和样本的相同语音材料的主要声学特征参量的数值,包括共振晦参量、振幅曲线参量、基频曲线参量、音节时长、长时平均功率谱参量、长时平均声调参量等进行统计对比,得出是否同一的定量评价。
    所以,读者可以想象,当鉴定人员接到检察院送检材料,要做多少的工作!当然,所有的一切都难不倒我们的专家,他们对事业的热爱和对人民财产高度的责任感,激励着他们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超越一个又一个困惑,对检材作出科学的结论。经过听辨和用KAY DSP Sona一Graph 5500语图仪进行检验发现:尽管传讯录音中声音低沉且说话不连贯,但两种录音的发音习惯相同,对话中间,总出现“哼”的鼻音,特征很为明显;更重要的是视谱分析结果表明,电话录音和传讯录音中相同字词在共振峰模式、基频、振幅、音强等特征参量上符合较好,反映了同一个人的语音特征,可以认定:丁某就是敲诈人。
    在科学的鉴定、分析结果面前,丁某的百般抵赖和态度恶劣均无济于事。原来,当丁某得知女友曾经和杨先生“有染”后,便萌生了用恐吓手段进行敲诈的念头。未曾想,我们公安机关有对付利用电话进行绑架、敲诈、恐吓等案件的克星一一声纹鉴定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09
守候监视

守候监视是侦探潜伏于被监视对象处所,经常出入之地或犯罪现场附近,通过秘密观察,监视、控制对象的一种侦察方法。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是侦探的两项重要户外作业,通常情况是跟中有守,守中有跟,相互配合。对象的生活节奏可能很快,社会活动的内容很多,接触的人员很复杂,也总是有一些相对固定的生活、工作、休息、娱乐的场所和去处,他们以此为基地或据点,频繁出入活动。只要进行持续的监视,大都能有许多收获。如从来往的人中发现交往过密的伙伴,有些可能是前科犯或在逃犯;从搬进搬出的物品中发现赃物、赃款隐匿品、走私品、毒品等。在预谋犯罪中,通过对罪犯必经之地或即将出现的现场进行守候监视,有利于收集证据、制止犯罪或将罪犯逮捕归案。
  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一样,适用于一般人事调查、商业情报搜集和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确定实施守候监视可从几个方面考虑。
  根据罪犯、涉嫌人或情报目标的工作、生活情况,实施守候监视。他们所在的住所、办公室、窝点、经常出现的娱乐场所,可能成为情报活动或犯罪活动场所,实施守候监视在利于收集情况,发现线索。
根据侦察得到的情报、线索实施守候监视。被监视对象可能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出现,进行交接物品、投放或拿取秘密信件,从事犯罪活动。此种情况下进行守候监视尤其必要。
  根据被监视对象生活规律和出没规律。婚外恋中男女双方幽会偷情,大都有较固定场所;拦路抢劫,强奸惯犯,其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和出没场所,也有某种规律和习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抢劫犯、盗窃犯销赃,也有一定的方法、渠道和活动规律,一旦掌握这些规律,便可辅助于守候监视获得突破。
  根据委托人或事主的报告。有些涉嫌窃密、通敌、盗案件,委托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情况;在些刑事犯罪的受害人、知情人,如绑票案的受害者受到罪犯的威胁,要求将赎回人质的钱在指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受侮辱的少女被强迫有指定时间、地点出现,侦探可据此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埋伏守候。
  根据侦察中发现的赃款赃物,通过守候监视发现线索或案犯。上海火车站曾发现一批假冒香烟,侦探不露声色的守候监视。两天后数人前来提货,继之对提货人进行跟踪监视和顺藤摸瓜,一举摧毁了这个制假售假团伙。郑州邮电局在邮件中发现一批黄色淫秽音像带,经守候监视使提货人落网。经跟踪追击,使一个专门通过邮寄方式制售黄带的犯罪团伙落入法网。
  综上所述,适宜于守候监视的处所有以下几种:
  被监视对象较为固定的住所、办公室或其他活动、娱乐场所。
  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地方。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接头、联络处所;秘密信箱所在处。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预谋犯罪场所或必经之地。
  赃款赃物存放场所;分赃、化赃、销赃场所。
  盗窃、推动、流氓犯罪活动高发区域或场所。
  逮捕、拘捕人员住所或其他隐藏落脚地点。
  守候监视实施之前,也需要熟悉案情,熟悉目标和环境,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规定通讯联络暗号暗语,严格保密,建立指挥机构和支援梯队等。应十分注意化装伪装和隐蔽,必要时随时由守候监视变为跟踪监视。
  守候监视的时间有时可能长达数月,环境较为复杂。守候时常需借助于一定的观察手段和通讯联络工具,必要时须建立观察据点,以便作持久战和取得更好的隐蔽监视效果。据点的建立,可选择利用附近有较好礼堂效果和隐蔽效果的旅馆、饭店、写字楼楼或民居内、屋顶上,必要进可作一定的改建和伪装。没有这些条件,可在适当地点建立临时商业网点,装扮成商店职工或摊点小贩进行秘密无稽之谈;也可以修桥补路、绿化整地等名义,搭建临时工棚借以掩护。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0
密室之迷

出處:《柯南圖社》

   所谓侦探小说中的“密室”,我们可以理解为看起来“几乎完全封闭的命案现场”(这个“完全封闭”一般是指看起来只能从房间里面封闭),当然,其中有自杀的现场,也有意外事故的现场,还有他杀的现场。最后那种一般被我们称为“密室杀人案”。从某种角度来说,密室杀人案的凶手,一般都是高智商的家伙,即使不是谋杀而是一时冲动杀人,也能急中生智做出密室并抹掉自己的痕迹,给破案者造成“自杀”或“事故”的假象。那么,能造成“密室杀人”的手段,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探讨。
我认为:如果想营造出一个密室,无非就是在两点上做文章:杀人手段,或离开手段。就是说,要么凶手根本就不进入密室或现场,直接在密室外面就把被害人杀死(汗……其实,严格来讲这不能算密室杀人的),这其中还分真密室和假密室;要不然就是凶手杀人后或布置完毕作案用的装置后,在离开现场时运用一些特殊方法把现场变成密室。这两种大分类中又有很多种具体方法,我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大类:在密室外杀人,前面提到分真密室和假密室两类,所谓“假密室”,就是密室其实有出入口但是很小(通风口、小孔、栅栏铁窗的空隙等),人不能从那里出入而某些可以利用于作案的东西却可以轻松进入(或者身体某一部分可以通过),往往被人忽略。而真密室就是真真正正的密室。不管是真密室还是假密室,这类“密室杀人”的“密室”都是在被害人死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大多都是被还未死的被害人自己锁起屋门和窗户,然后被害人才被杀掉。从作案手法来讲,此类杀人一般都是毒杀(也有先把手从窗口伸进去刺杀然后用工具移动被害者的位置使其看起来不可能是被人从窗口刺杀而像是凶手杀人后逃走造成密室,在书上看过这种案例,还被垃圾电视剧“少年包X天”盗用过)。
  这种密室毒杀有好几种:①靠被害人的某种习惯,让他接触某种毒物再用接触过毒物的手进食;②在被害人的餐具或食物上下毒(这两种一般更多见于普通杀人案);③利用安眠药使锁在家里的被害人睡着煤气中毒身亡;④以及假密室的经典例子:从窗缝或房间的其他孔隙放入有毒动物或射入毒针毒死被害人(毒蛇阿、有毒蜜蜂阿、吹筒阿之类的都是好工具)等等。
  第二大类:杀人之后,制造密室。这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密室杀人”,作案手段多种多样,毒杀、枪杀、刺杀、绞杀、用重物或尖物敲头甚至使被害人摔死(布置好装置之后,做成密室并离开,然后触发装置使被害人从高楼上跌下或吊死等等,由于是密室,加上死亡时间的误导,很容易被认为是自杀)等等,反正关键不在如何杀人,而在如何离开同时还使现场变为密室。凶手通常都以门作为离开密室的出口,因为窗户毕竟不方便进出,所以在营造一个合格的密室前要先从里面锁好所有窗户。这一大类密室也分好几类:㈠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㈡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㈢根本不锁门,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㈣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种太危险了,不现实,真要谋杀很少有人会用的)。

第一类: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大多需要利用一些道具和特殊手法,最直接的就是直接从门缝下面或铁窗的空隙把钥匙扔进去,但是很容易被识破,一个容易被识破的密室就失去了作为密室的意义了。所以一般要让回到屋内的钥匙处于一些特殊状态或特殊位置,使常人看来根本不可能是从外面扔进去的。常用道具就是鱼线一类的东西,用双股线拴在钥匙上穿过房间某处(想要留钥匙的地方)然后引到门外,再把钥匙也拿出去,锁上门然后把钥匙放在门下面的空隙处拉动双股线使钥匙进屋,拉不动就说明钥匙已经到达想要的地方,再放开其中一股拉另外一股线,把线抽出来就可以走人了。

第二类: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此类作案需要门锁是不需要钥匙就能锁的,但是又要让人以为不从里面锁不上。撞锁类的锁就很不合适,因为只要在外面把门关上就自动上锁,所以那不是密室。一般都是普通L形门闩或U形门闩,在外面用特殊方法把门闩插上就会让人以为门被从里面插上了。常用道具是鱼线或胶条,利用这些细的东西能穿过门缝的特性从外面锁门。如果是鱼线,先把它挂在门闩上,然后关门,拉动鱼线使门闩插上,之后向里面送一段鱼线,使鱼线脱离门闩,然后拉出来。用胶条更简单,让胶条没有粘性的一面对向门闩一侧(以免胶条全粘在门上),将一头折过来轻轻粘在门闩上,另一头带出门外,关上门,先轻拉把门插上,再用些力拉使胶条撕下来,拉出来带走。以上两种方法简单好用,成功率极高,就算不成也可以打开门再来。

第三类:根本不锁门,但是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要造成这种假象,通常凶手要装扮不知道,混在第一发现者当中。就是说凶手故意拉其他人到“密室”门口,然后让别人觉得门被锁上了并感到奇怪,此时凶手就会提议撞门进入,于是合力把门“强行撞开”之后,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一个命案现场,此时和凶手“同时发现尸体”的人本来就以为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再加上看到死人一般会惊慌失措,失去判断力,深信不疑这是一间密室。这样证人在录口供的时候,就会把破案引向一个误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凶手造了有力证据。此类作案的善后工具一般都是大卷的胶带,让人以为门从里面锁上而且从里面贴上了胶带。另外如果门有空隙也可以用吸尘器从外面把胶带真正的贴在门的另一面上。

第四类: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个不用解释,一般都是藏在黑暗中或不起眼的角落里,至少不会被人一撞开门就发现的位置。虽然危险,不过还是要说一下作案要点:首先,尸体的位置要明显,让所有人一进门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尸体身上;其次,藏身的地方离门要近,在别人都冲入现场后,才能悄无声息的从大家背后出现,好像刚赶到似的;再次,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要准备好,虽然是作为“发现者”的身份,但是别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你没有就挂了;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挑选大堆的发现者,而且都要愚蠢到至少在看到尸体后不能冷静处理,如果发现者只有一个人或两三个人,就不好滥竽充数了,要有一定数目的人,才可以混在他们之中。而且如果发现者中有某人很冷静,马上叫众人不要破坏现场,那此时还藏在这屋子中的凶手就等于瓮里的鳖。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1
密室的制造方法

From:青山冈田


密室的制造方法

一、无理取闹型:
代表作爱伦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黄屋的秘密》。看过的人都明白为什么是“无理取闹”吧,不用我多解释了吧,呵呵。
二、门房钥匙型:
要造密室,关键在于钥匙的处理。通常的情况是,只有一把门房钥匙能打开“密室”,但这把钥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没有机会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说这是大多数密室案的情况,但各有巧妙不同,现举几个例子:
1、掉包计。代表作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门的钥匙,但其实是已经掉过包的其他人的房门钥匙,然后做案后再找个机会换回来。
2、空间几何。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亚人偶杀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钥匙被套在铁环上没法取下来,其实利用空间上的巧妙变换非常容易就拿出来了。我看了这个之后,从此就对那些地摊上卖的套环小玩具着了迷。
3、和门锁较劲。这样的案子在柯南中犹其多,把钥匙丢在密室中,然后在门锁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钥匙的情况下也能让门在里面反锁。不过多半是因为那些门构造比较奇怪,我们家里的那种锁大概没法这么做的吧。
4、密室外归还。即在密闭的室外,再想办法把钥匙送进去。这种情况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比如《来自黑暗组织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还利用住户家的猫洞,让猫帮凶手完成了放钥匙的工作。小时候听过一个推理广播剧,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气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绳子从小孔穿过,在密室里用一本书把绳子压住,另一端则放在上一层楼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锁掉门,在上一层楼的屋子里通过绳子把钥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绳子即可。

三、心理作用型:
这种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凶手的胆大和手脚利落,从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换柱。有点类似阿加莎的《阳光下的罪恶》,先找个草包(作为证人)和自已一起来到现场,把门砸开后,首先冲过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开那个草包(多半是叫他去报警),躺在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两个人赶紧把真正的尸体搬出来,于是大功告成!
2、当场扔钥匙。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大胆。即在众人闯进密室乱作一团时,把钥匙扔在现场。看!多方便,其实我觉得反而危险不大。
3、潜伏于密室。也属于大胆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许多人进入现场后,也是趁着一股乱劲,悄悄出来。不过有一点,凶手一定要是一个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不会受人怀疑的,换言之,是内部人士。
4、门前演戏。明明不是密室,没有上锁,却拿着钥匙假装开锁的样子,或许多扭两下、再冒出点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数还比较少。

四、逆向思维型:
想必大家对金田一的《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印象深刻吧!“虽然人不能下去杀她,但可以把她抬上来杀她”,真是太经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猫的推理》中的那个密室也很惊人,简直是骇人听闻。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密室依赖客观条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五、特殊技巧型:
还有其他许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剧院杀人事件》和《学园七个不可思议之谜》的镜子、《鬼火岛杀人事件》的胃镜、《魔神遗迹杀人事件》中利用煤气的方法、以及我犹为欣赏的《飞弹机关屋杀人事件》的那个并门之门的技巧,让人拍案叫绝!

暂时先小结到这里,恐怕还漏了不少。看了一下,吓一跳,怎么都是日本作品中的例子呢,说起来我看的日本推理并不多啊。但想了想,确实密室这种形式在日本的作品较为常见,而阿加莎、柯南道尔、西姆农等西方作家的作品中几乎没有。我也听说有几个欧美杰出的密室推理小说家,可惜还未涉足,请大家提供一下信息!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2
密码术(一)

转自推理之门

密码术,Cryprography,从希腊词Kryptos派生而来。它是一种为了使信息无法
被外人理解,而对信息进行加密的技术。密码术通常分为两种,那就是易位和替
换。
对于易位,不得不说栅栏密码,请先看下面的密文:
TEOGSDYUTAENNHLNETAMSHVAED
再看看解密过程:
先将密文分为两行
T E O G S D Y U T A E N N
H L N E T A M S H V A E D
再按上下上下的顺序组合成一句话
THE LONGEST DAY MUST HAVE AN END.
其实,还有多线的栅栏密码,大家试试解下面的密文:
ASLELNASLAJLLHLWLDCHLVILABEAJKAHEL


然而,替换比易位更常用,古老的方法是随机的将字母两两配对,如: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那么,句子Walls have ears.就被加密为Gbyyn ebph hbjn.
后来,出现了恺撒移位密码,它是将字母表中的字母依次后移一定的位置得到的
,如: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密码学中用来书写原始信息的有关文字称为明码表,用来替换明码字母的有关
字母称为密码表)
明文 F O R E S T
密文 K T W J X Y
但恺撒密码的密钥只有可怜的25种,人们只需检查这25种可能性即可破解。大家
又试试解下面的密文:
1.QEBUB FP KL OLPB TFQELRQ D QELOK.
2.WSKQUGEWWSKQYG


因此,为了使密码有更高的安全性,单字母替换密码就出现了。只需重排密码表
二十六个字母的顺序,密钥就会增加到四千亿亿亿多种,那么就能有效的防止敌
人用筛选的方法检验所有的密钥,如: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明文 F O R E S T
密文 Y G K T L Z
这种密码持续使用几个世纪,直到阿拉伯人发明了密码破解术......

本文的部分资料来自《密码故事》这本书(包括密码的历史,有关术语及一些数
据,例题和练习由本人和黑尘翼落提供),建议大家买原书看看,里面的密码故
事十分精彩哦~~~
如果大家对这篇文章有什么疑问,见解或建议,请跟帖。本人还有一个恺撒移位
密码破解不能,望黑尘翼落,hoon,drhorse等密码高手不吝指教,在此先谢过~
~~
MHILY LZA ZBHL XBPZXBL MVYABUHL HWWPBZ JSHBKPBZ JHLJBZ KPJABT HYJHUBT
LZA ULBAYVU
                                                 to be continued......



先给出上篇的答案:
A  S  L  E  L  N  A  S  L  A  J  L
L  H  L  W  L  D  C  H  L  V  I
  L  A  B  E  A  J  K  A  H  E  L
All shall be well and Jack shall have Jill.---有情人终成眷属。
解答者:drhorse
QEBUB FP KL OLPB TFQELRQ D QELOK.
There is no rose without a thorn.---没有不带刺的玫瑰。
解答者:drhorse
(突破点有D,FP等,一般来说,英文文章单字母单词出现频率最多的是A,I;双
字母单词出现较多的是IN,OF,IS,ON等;三字母的最多是THE,AND;四字母的
有THAT等)
WSKQUGEWWSKQYG
Easy come,easy go.---来得容易去得快。
解答者:drhorse
(突破点是WSKQ,密文中出现了两次,不妨把它当作一个单词)
MHILY LZA ZBHL XBPZXBL MVYABUHL HWWPBZ JSHBKPBZ JHLJBZ KPJABT HYJHUBT
LZA ULBAYVU
FABER EST SUAE QUISQUE FORTUNAE APPIUS CLAUDIUS CAECUS DICTUM ARCANUM
EST NEUTRON
解答者:drhorse
(这是拉丁文,我看不懂,感谢drhorse将其破译,这是《密码故事》里的第2关)

阿拉伯人的破译方法是频率分析法,下面先说说各字母在英语文章中出现的频率
(百分比)
A:8.2                        N:6.7
B:1.5                        O:7.5
C:2.8                        P:1.9
D:4.3                        Q:0.1
E:12.7                       R:6.0
F:2.2                        S:6.3
G:2.0                        T:9.1
H:6.1                        U:2.8
I:7.0                        V:1.0
J:0.2                        W:2.4
K:0.8                        X:0.2
L:4.0                        Y:2.0
M:2.4                        Z:0.1
当然,这只是个概数,不会与每篇文章的字母出现频率完全一样,通常越短的信
息的字母频率与上面的相比就越不相符,越短的信息也就越难破解了。如:
John,a jazzist,will go to ** in June to join a jazz {mod}.
其中,J的百分比是12.8,而E的百分比是0,对其进行频率分析就毫无意义。
又如:UOCT XH.若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则它被翻译为GIVE UP.
但若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 Q W U E T R Y I X P A S C H O M D F G J K L Z V B N
则它被翻译为COME IN.
究竟那个是真的,不得而知。但当它放进一篇文章里,就可从前后推知它应怎样
翻译了。
再来看看下面的密文:
......YSZX E NATRXZR GZEXM EDY LT 1640 CNZ NZER YB CNZ KEMOZXSLUUZ
BEHLUG FEM MLX NADY KEMOZXSLUUZ NZ FEM E FLUR ETR ZSLU HET NZ FEM PXAZU
ETR ZTVYGZR NATCLTD WZYWUZ MLX NADY BZUU LT UYSZ FLCN CNZ READNCZX YB
E BEXHZX FNY FEM E TZLDNKYAX YB NLM CNZ GYATD FYHET FEM EBXELR YB CNZ
ZSLU NADY ETR ESYLRZR NLH YTZ REG NADY NZEXR CNEC NZX BECNZX ETR
KXYCNZXM FZXZ EFEG NZ OTZF CNEC MNZ FYAUR KZ EUYTZ MY NZ XYRZ CY CNZ
BEXH FLCN BLSZ YX MLI YB NLM ZSLU BXLZTRM CNZG HERZ CNZ DLXU DY KEPO CY
KEMOZXSLUUZ NEUU FLCN CNZH ETR UYPOZR NZX LT E XYYH AWMCELXM CNZT CNZG
MEC RYFT LT CNZ DXZEC RLTLTD NEUU CY RXLTO EM AMAEU CNZG RXETO KYCCUZ
EBCZX KYCCUZ ETR MYYT CNZG KZDET CY MLTD ETR UEADN ETR MNYAC ZSLU
FYXRM......(约550个字母)
先对它进行频率分析(出现次数/百分比)
A:16/2.9                        N:46/8.4
B:14/2.5                        O: 8/1.5
C:38/6.9                        P: 3/0.5
D:16/2.9                        Q: 0/0.0
E:54/9.8                        R:29/5.3
F:17/3.1                        S:11/2.0
G:10/1.8                        T:35/6.4
H: 9/1.6                        U:29/5.3
I: 1/0.2                        V: 1/0.2
J: 0/0.0                        W: 3/0.5
K:10/1.8                        X:34/6.2
L:34/6.2                        Y:41/7.5
M:27/4.9                        Z:65/11.8
可发现E,Z出现的频率很高,那么我们可假设Z=E,E=A或Z=A,E=E。看看原
来的文章,其中E以单字母单词出现,那么基本上Z=E,E=A。
(还有些辨别E和A的方法,如一般文章中EE出现的频率比AA高)
再来看看,CNZ,ETR作为三字母单词出现多次,那么他们有可能分别是THE和AND
那么C=T,N=H,T=N,R=D。再说,文章中C,N,T,R出现的频率分别是:
6.9,8.4,6.4,5.3,除了C有一点偏差以外,其余的和标准频率都差不多,不妨
继续下去。
又看看,文章中出现过LT 1640。若T=N的话,L就应该是I了,原文中LT CNZ就是
IN THE了,上面的推理应该无误。
又看文中,出现了CNZ NZER YB CNZ KEMOZXSLUUZ,YB也出现过几次,而我们知道
CNZ=THE,那么这是不是THE XXXX OF THE XXXXXXXXXXX呢,YB=OF?Y,B出现的
频率是7.5,2.5,标准频率中O,F出现的频率是7.5,2.2,好像是吧?而后面出
现过几个CY,就是TO了,英文中TO出现的频率也颇高,就又证实了自己的推理。
当我们解密的时候,除了大胆假设,还要不时运用其他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推理,
否则很容易到了最后才发现自己的错误,那又要花大量时间重头做起了。
现在找找和Y有关的单词,可发现文中有一个MY,有可能是NO和SO,假设是NO,那
与后面的NZ(HE)就组成NO HE,好像不大通顺,如果是SO HE就比较通顺了,M应
该就是S了。接着,由NLH和HET推出H=M,又推出FYHET和FNY中F=W,从1640知道
文章使用过去时态,那么FEM代表WAS应是正确的。
现在概括一下: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 E     R Z B   N L       H T Y       M C     F
                                                 to be continued......



将其代入原文,得:
......oSeX a hAndXed GeaXs aDo in 1640 the head of the KasOeXSiUUe
famiUG was siX hADo KasOeXSiUUe he was a wiUd and eSiU man he was PXAeU
and enVoGed hAntinD WeoWUe siX hADo feUU in UoSe with the daADhteX of
a faXmeX who was a neiDhKoAX of his the GoAnD woman was afXaid of the
eSiU hADo and aSoided him one daG hADo heaXd that heX fatheX and
KXotheXs weXe awaG he Onew that she woAUd Ke aUone so he Xode to the
faXm with fiSe oX siI of his eSiU fXiends theG made the DiXU Do KaPO to
KasOeXSiUUe haUU with them and UoPOed heX in a Xoom AWstaiXs then theG
sat down in the DXeat dininD haUU to dXinO as AsAaU theG dXanO KottUe
afteX KottUe and soon theG KeDan to sinD and UaADh and shoAt eSiU
woXds......(小写的是替换后的,大家可不看后面自己推推)
那就好看多了,文中有句......that heX BatheX and KXotheXs weXe......,
可推出X=R,又由oSeX a hAndXed GeaXs aDo等提示可推出A=U,S=V,G=Y,
D=G。注意到文中有单词haUU,查字典易知符合条件的只有HALL,所以U=L。
又有fiSe oX siI,即five or siI,那么I=X。由......the DiXU Do KaPO to
......推出K=B。由......he Onew that......推出O=K。由.....enVoGed
hAntinD WeoWUe......推出V=J,W=P。由......he was PXAeU.....和结合上下
文可知P=C。那么就有: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R S T U V W X Y
密码表 E K P R Z B D N L V O U H T Y W X M C A S F I G
最后整篇文章就出来了:
......Over a hundred years ago,in 1640,the head of the Baskerville
family was Sir Hugo Baskerville.He was a wild and evil man he was cruel
and enjoyed hunting people.Sir Hugo fell in love with the daughter of a
farmer who was a neighbour of his.The young woman was afraid of the
evil Hugo,and avoided him.One day,Hugo heard that her father and
brothers were away.He knew that she would be alone.So he rode to the
farm with five or six of his evil friends.They made the girl go back to
Baskerville Hall with them and locked her in a room upstairs.Then they
sat down in the great dining hall to drink.As usual they drank bottle
after bottle and soon they began to sing and laugh and shout evil
words......
总结一下吧,解单字母替换密码,首先要进行频率分析,确认几个频率较高和较
低的几个字母,再根据英文本身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寻找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
结论,假设的同时要和标准频率对照一下,特别要注意上下文的连贯性,那就可
以了。大家不妨拿黑尘翼落的密文2做一下,稍难但出得不错哦。至于我的练习
明天才放出吧~~~
                                                   to be continue......



密码术(二)                          转自推理之门

现放出上篇的练习:
1.MQPUOZ WOLN DNLWZOUVNG MWFNPND EMQE EMN YXATWSY YEWWG HWD SNEENDY QOG
MQPUOZ QIISUNG EMN DCSNY FMULM ZCUGN CY UO QSS HWDAY WH YNLDNE FDUEUOZY
EMN YWSCEUWO FQY NQYX NOWCZM EMN HUDYE ANYYQZN YCTAUEENG EW AN FQY YW
YMWDE EMQE UE FQY UAIWYYUTSN HWD AN EW GW AWDN EMQO EW YQX FUEM YWAN
LWOHUGNOLN EMQE EMN YXATWS WH EMN YEULBAQO FUEM TWEM QDAY NKENOGNG CI
UO EMN QUD YEWWG HWD N QY XWC QDN QFQDN N UY EMN AWYE LWAAWO SNEEND UO
EMN NOZSUYM QSIMQTNE QOG UE IDNGWAUOQENY EW YW AQDBNG QO NKENOE EMQE
NPNO UO Q YMWDE YNOENOLN WON FWCSG NKINLE EW HUOG UE AWYE WHENO WCE WH
HUHENNO YXATWSY UO EMN HUDYE ANYYQZN HWCD FNDN EMN YQAN YW UE FQY
DNQYWOQTSN EW YNE EMUY GWFO QY N UE UY EDCN EMQE UO YWAN LQYNY EMN
HUZCDN FQY TNQDUOZ Q HSQZ QOG UO YWAN LQYNY OWE TCE UE FQY IDWTQTSN
HDWA EMN FQX UO FMULM EMN HSQZY FNDN GUYEDUTCENG EMQE EMNX FNDN CYNG EW
TDNQB EMN YNOENOLN CI UOEW FWDGY U QLLNIENG EMUY QY Q MXIWEMNYUY QOG
OWENG EMQE N FQY DNIDNYNOENG TX EMN YEULBAQO FUEM TWEM QDAY NKENOGNG CI
UO EMN QUD
2.U B H X P P R A I L A F X K A E L U F L U L D G A A N V C D U M A K R
D U K L X C M A R H X P E U C C B U M K I L D I U I R U M V C H M A D M
R F X M A L A O A D I X M F A U E D R F X M G U M F A K I L D I U I E D
R D M U M G U I D I U X M E L U F L L A E X P C K M X I O A B P R A R U
M F A L A F X P C K M A G A O U M D Y U M A I L D I U I F X P C K F X M
A B O X M D M H X M A W P I I L A C D K H D M K R X M H K A D O E D I R
X M E A L D G A A M K A K W H I P O M U M Y I L A K D M F U M Y M A M I
X Y X X K E L A M I L A H L D G A R X X B I A M W A A M I L A D Y A M I
R X B A G U C D M K U I L U M S I L D I U L D G A B P C B U C C A K M H
V O X M U R A X B Y U G U M Y H X P R X M A I L U M Y P M P R P D C B X
O H X P O M X I A W X X S I L O A A B X O I H U R X P O I O D U M D M K
U B D M F H E A R L X P C K W A W D F S U M W D S A O R I O A A I B X O
K U M M A O
(提示:留意重复出现的连续多个字母,如I L D I。这种方法在解维尔纳斯密码
时很有用哦~~~)
下面再说说一些常用技巧:
1.辨认出E后,能轻易的标出H,因为H常常出现在E前,却很少位于其后;
2.Q的后面多是U;
3.当一个单词知道其中大部分字母后,不妨查查英文字典(当然,很懂E文的就不
用了~~~),如果字典里只有一个单词符合条件时,就会很快的知道其他字母。
上面的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有什么好方法也告诉一下~~~
解密或许是个沉闷的过程,但当你找到解法后,又会很兴奋,大家ENJOY一下吧!
明天休息,后天再更新吧,偷懒中~~~
                                                  to be continued......



先给出上篇的答案吧:
1."Having once recognized, however, that the symbols stood for letters,
and having applied the rules which guide us in all forms of secret
writings, the solution was easy enough. The first message submitted to
me was so short that it was impossible for me to do more than to say,
with some confidence, that the symbol [of the stickman with both arms
extended up in the air] stood for E. As you are aware, E is the most
common letter in the English alphabet, and it predominates to so marked
an extent that even in a short sentence one would expect to find it
most often. Out of fifteen symbols in the first message, four were the
same, so it was reasonable to set this down as E. It is true that in
some cases the figure was bearing a flag, and in some cases not but it
was probable, from the way in which the flags were distributed, that
they were used to break the sentence up into words. I accepted this as
a hypothesis, and noted that E was represented by [the stickman with
both arms extended up in the air]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R S T U V W X Y
密码表 Q T U G N H Z M U R B S A O W I D Y E C P F K X
解答者:drhorse,菩提
(这篇的难点是E以特殊的形式出现,令单字母单词有三个)
2."If you use the code which I have explained," said Holmes, "you will
find that it simply means 'Come here at once.' I was convinced that it
was an invitation which he would not refuse, since he could never
imagine that it could come from anyone but the lady. And so, my dear
Watson, we have ended by turning the dancing men to good when they
have so often been the agents of evil, and I think that I have
fulfilled my promise of giving you something unusual for your
notebook. Three-forty is our train, and I fancy we should be back in
Baker Street for dinner."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K L M N O P R S T U V W X Y
密码表 D W F K A B Y L U S C M M X V O R I P G E N H
解答者:hoon
(这篇的难点是M既替换N,又是本身,这是后来一些编码师用来迷惑破译者而设
的陷阱)

自从频率分析法出现后,单字母替换密码完全失去了效用。因此,密码编码者想
方设法去编一种更强大的密码。一些编码者对单字母替换密码做了一些改动,如
在编码过程中,加入一些特殊的字符,或者令一些字母不代表另一个字母,而是
代表一种程式,譬如是代表空格,代表删去前一个字母,代表换行等。但这一切
起的作用并不大,聪明的破译师仍然能在里面找到许许多多破译密码的线索。直
到有一天,佛罗伦萨的里昂巴蒂斯特·阿尔伯提提出了一种多字母替换密码,即
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密码表交替使用来进行加密,如:
明码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密码表1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K J L Z X C V B N M
密码表2 E K P R J B D N C V O U H T Y W Z X M L A S F I G Q
第一个密码表加密第一个字母,第二个密码表加密第二个字母,第一个密码表又
加密第三个字母,不断地重复......那么:
明文 F O R E S T
密文 Y Y J J L L
这样,按原来的方法进行频率分析就没有什么作用了。这只是两个密码表时的情
况,如果用三个,四个或以上的密码表后,破译就显得非常非常困难。即使是这
样,阿尔伯提未能把他的理念发展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任务当然由后人完成
了。经过几个人的努力,最后,维热纳尔终于将其完善了。他编出了一个系统而
有效的密码。那就是维热纳尔密码,其主要构成是维热纳尔方阵: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1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2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3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4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5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6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7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8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9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10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11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12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13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14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15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16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17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18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19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20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21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22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23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24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25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26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它的明码表后有26个密码表,每个表相对前一个发生一次移位。如果只用其中某
一个进行加密,那么只是简单的恺撒移位密码。但用方阵中不同的行加密不同的
字母,它就是一种强大的密码了。加密者可用第7行来加密第一个字母,再用第25
行来加密第二个字母,然后根据第8行来加密第三个字母等。
现在来试一下,就用关键词FOREST来加密Better to do well than to say well.
关键词 F O R E S T F O R E S T F O R E S T F O R E S T F O R
明  文 b e t t e r t o d o w e l l t h a n t o s a y w e l l
密  文 G S K X W K Y C U S O X Q Z K L S G Y C J E Q P J Z C
(看第5行,F开头,明文是b,要用G来加密;第14行,O开头,明文是e,要用S来
加密,如此类推......)

密码术(四)
下面放出练习吧:
1.由黑尘翼落(SPECIAL THANKS~~~)独家提供:
PYMPSIZCMTVEEEOVSDAJNKSDPYMZVVABNHV
CAZANVVBLVGCYQYQGEEYZMGXXNVMVICARZG
MECNILGFJJQWIIAUTXMJQIMMLVUNIEOVZRZ
HYEZUQLGLOJQGKGDZTHWFLYGHVGWZVMMECG
WKXIWZBLSISFZDMECKPKSLCYBAIKDVWKMVO
FNZIFIVBKC
2.K Q O W E F V J P U J U U N U K G L M E K J I N M W U X F Q M K J B G
W R L F N F G H U D W U U M B S V L P S N C M U E K Q C T E S W R E E K
O Y S S I W C T U A X Y O T A P X P L W P N T C G O J B G F Q H T D W X
I Z A Y G F F N S X C S E Y N C T S S P N T U J N Y T G G W Z G R W U U
N E J U U Q E A P Y M E K Q H U I D U X F P G U Y T S M T F F S H N U O
C Z G M R U W E Y T R G K M E E D C T V R E C F B D J Q C U S W V B P N
L G O Y L S K M T E F V J J T W W M F M W P N M E M T M H R S P X F S S
K F F S T N U O C Z G M D O E O Y E E K C P J R G P M U R S K H F R S E
I U E V G O Y C W X I Z A Y G O S A A N Y D O E O Y J L W U N H A M E B
F E L X Y V L W N O J N S I O F R W U C C E S W K V I D G M U C G O C R
U W G N M A A F F V N S I U D E K Q H C E U C P F C M P V S U D G A V E
M N Y M A M V L F M A O Y F N T Q C U A F V F J N X K L N E I W C W O D
C C U L W R I F T W G M U S W O V M A T N Y B U H T C O C W F Y T N M G
Y T Q M K B B N L G F B T W O J F T W G N T E J K N E E D C L D H W T V
B U V G F B I J G Y Y I D G M V R D G M P L S W G J L A G O E E K J O F
E K N Y N O L R I V R W V U H E I W U U R W G M U T J C D B N K G M B I
D G M E E Y G U O T D G G Q E U J Y O T V G G B R U J Y S
(这道题是《THE CODE BOOK》里的第四关)
现在再说说一些技巧:
1.A-E段,U-Z段以及O-T段的特征比较显著,可先从这些方面着手;
2.如果一些字符串出现的频率较多,不妨猜猜,特别要注意THE,-ING等的出现;
3.要留意那些图表中没有出现的字母,很多时候也会是突破点,如X与Z的空缺。
4.图表最好还是做一下,毕竟比较直观,好看(不是说在网上帖的那些),当然,
高手除外~~~
上面的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有什么好方法也告诉一下~~~
                                                  to be continued......



上篇的答案:
1.密钥:WRITER
解答者:菩提
(主要留意到PYM与MEC的重复,密钥的长度不是3就是6了,但由于字母太少,无
法做频率分析,那就只好猜了,先猜PYM是THE,然后......)
2.密钥:SCUBA
解答者:菩提
(这篇是法文,看不懂,不过解法一样,就不多说了。但好像有一个问题,看来
法文和英文的字母出现频率是差不多的?!)

实际上,在19世纪前,也就是维热纳尔密码不大流行的时候,还出现过一种改良
过的单字母替换密码,那就是同音替换密码了。其中,每个字母有不同数量的替
代者,替代者的数量与每个字母的频率成正比。
例如:字母T在英语文章中大约占9%的比例,因此,我们可以分配9个符号来代替
它。明文中出现的每个字母T在密文可以被9个字符中任一个替换,因此在加密完
之后,每个字符将占密文的1%;而字母X,用一个替代者就够了。
下面是一个例子:(上面一行是明码字母表,下面的是密码字母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05 03 41 12 01 88 23 29 10 02 07 09 81
13 04 69 15 06 89 86 33 20       11 94
26    74 68 14       37 30       17
47       75 19       42 40       18
52          25       44 50
53          27       90 60
63          28
98          46
             59
             62
             71
             79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0 16 24 34 35 49 48 65 91 82 31 78 87
08 19 32    36 54 51 70    85    84
80 21       38 66 55 72    92
83 22       39 73 56
93 96       43 76 57
95 97       45 77 58
    99             61
                   64
                   67
FOREST可以被加密为89 21 39 71 77 48,或88 96 35 19 66 55等。
这样看来,频率分析仿佛就没有效了,密码也好像牢不可破。那么,这是不是具
有绝对的安全性?不是!
聪明的密码破译师仍然能在这样的密文中找到一些细微的线索。英文中的每个字
母都有自己的特点,这种特性就是该字母与其他字母之间的关系。
英语中关于这种特性最极端的例子是字母Q,它的后面只能接一个字母就是U。Q
在英文中相对少见,因此很可能只有一个符号来代替它;而U应该有三个字符来
代替。因此,如果一个符号后面总是跟着三个特定的符号。那么我们有理由猜测
这个符号代表的是Q,而其他三个符号表示U。至于其他的字母,也可以根据它们
之间的关系慢慢的破译出来。
虽然,它看上去似乎跟多字母替换密码相似,但却被认为是单字母替换密码,其
根本原因是它只有一个密码表,而多字母替换密码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密码
表。
下面给出一篇练习:(由于本人对同音替换密码不大熟悉,《THE CODE BOOK》
里也没有例题,所以我也没给出,大家慢慢参透吧~~~)
IXDVMUFXLFEEFXSOQXYQVXSQTUIXWF*FMXYQVFJ*FXEFQUQXJFPTUFX
MX*ISSFLQTUQXMXRPQEUMXUMTUIXYFSSFI*MXKFJF*FMXLQXTIEUVFX
EQTEFXSOQXLQ*XVFWMTQTUQXTITXKIJ*FMUQXTQJMVX*QEYQVFQTHMX
LFVQUVIXM*XEI*XLQ*XWITLIXEQTHGXJQTUQXSITEFLQVGUQX*GXKIE
UVGXEQWQTHGXDGUFXTITXDIEUQXGXKFKQVXSIWQXAVPUFXWGXYQVXEQ
JPFVXKFVUPUQXQXSGTIESQTHGX*FXWFQFXSIWYGJTFXDQSFIXEFXGJP
UFXSITXRPQEUGXIVGHFITXYFSSFI*CXC*XSCWWFTIXSOQXCXYQTCXYI
ESFCX*FXCKVQFXVFUQTPUFXQXKI*UCXTIEUVCXYIYYCXTQ*XWCUUFTI
XLQFXVQWFXDCSQWWIXC*FXC*XDI**QXKI*IXEQWYVQXCSRPFEUCTLIX
LC*X*CUIXWCTSFTIXUPUUQX*QXEUQ**QXJFCXLQX*C*UVIXYI*IXKQL
QCX*CXTIUUQXQX*XTIEUVIXUCTUIXACEEIXSOQXTITXEPVJQCXDPIVX
LQ*XWCVFTXEPI*IXSFTRPQXKI*UQXVCSSQEIXQXUCTUIXSCEEIX*IX*
PWQXQVZXLFXEIUUIXLZX*ZX*PTZXYIFXSOQXTUVZUFXQVZKZWXTQX*Z
*UIXYZEEIRPZTLIXTZYYZVKQXPTZXWITUZJTZXAVPTZXYQVX*ZXLFEU
ZTHZXQXYZVKQWFXZ*UZXUZTUIXRPZTUIXKQLPUZXTITXZKQZXZ*SPTZ
XTIFXSFXZ**QJVNWWIXQXUIEUIXUIVTIXFTXYFNTUIXSOQXLQX*NXTI
KNXUQVVNXPTXUPVAIXTNSRPQXQXYQVSIEEQXLQ*X*QJTIXF*XYVFWIX
SNTUIXUVQXKI*UQXF*XDQXJFVBVXSITXUPUUQX*BSRPQXBX*BXRPBVU
BX*QKBVX*BXYIYYBXFTXEPEIXQX*BXYVIVBXFVQXFTXJFPXSIWB*UVP
FXYFBSRPQFTDFTXSOQX*XWBVXDPXEIYVBXTIFXVFSOFPEIXX*BXYBVI
*BXFTXSILFSQXQXQRPBUIV
(这是《THE CODE BOOK》里的第三关,我也在破解中,所以没有答案,不过里面
的线索也蛮多的,大家试试看~~~)
                                                 to be continued......



最后,说说上述密码的一些改版和补充一下其他方面的东东。
一,《旧约全书》里有几页文章通过一种被称为阿特巴士的传统方法进行加密。
它的原理是取一个字母,指出它位于字母表正数第几位,再把它替换为从字母表
倒数同样的位数后得到的字母。如:E被替换为V,N被替换为M等。
二,用1到99之间的数字来替换明文中的字母,那么就会有73个数字没有任何替代
物,它们不代表什么,即表示“空白”。这些可作为空符号随机地插入密文中,
其频率是不定的。
三,密码编码者在加密信息之前先有意拼错几个单词,使密码破译者很难应用频
率分析。
四,改进代码,进行更高层次的替换。一些常用的单词用一些符号进行代换。
如:
A=11 B=58 C=86 D=75 E=23 F=13 G=56 H=89 I=32 J=59 K=09
L=69 M=72 N=43 O=39 P=02 Q=88 R=29 S=45 T=96 U=91 V=12
W=40 X=97 Y=19 Z=60
THE=17 IS=90 OF=70
如:The best is often the enemy of the good.则被加密为:
17 58 23 45 96 90 39 13 96 23 43 17 23 43 23 72 19 70 17 56 39 39 75
五,同音替换密码中,一个数字不再代表一个字母,而代表一对字母,如15=EE;
或者代表一个音节,如16=ei音。
还有这时期内出现的摩斯电码:
A               ·—                    W               ·——
B               —···                X               —··—
C               —·—·                Y               —·——
D               —··                  Z               ——··
E               ·                      0               —————
F               ··—·                1               ·————
G               ——·                  2               ··———
H               ····                3               ···——
I               ··                    4               ····—
J               ·———                5               ·····
K               —·—                  6               —····
L               ·—··                7               ——···
M               ——                    8               ———··
N               —·                    9               ————·
O               ———                  full stop       ·—·—·—
P               ·——·                comma           ——··——
Q               ——·—                question mark   ··——··
R               ·—·                  colon           ———···
S               ···                  semicolon       —·—·—·
T               —                      hyphen          —···—
U               ··—                  slash           —··—·
V               ···—                quotation mark  ·—··—·
另外,有一种比尔密码,它与一个埋藏的宝藏有关,现在也没有人将其完全破译
出来。比尔密码一共有三页,其中只有第二页被破译了。而它的原理如下:
若钥文:1Last,2a 3piece 4of 5good 6news 7for 8you.9From 10the 11second
12semester 13onward,14you 15will 16have 17the 18chance 19to 20choose
21your 22English 23teacher 24based 25on 26his 27or 28her 29personal
30information 31on 32the 33net 34and 35your 36knoeledge 37of 38him 39or
40her.41Teachers 42have 43found 44this 45quite 46challenging,47but
48students 49welcome 50it 51immensely.
那么,每个数字代表它后面的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即:
1=l              18=c              35=y
2=a              19=t              36=k
3=p              20=c              37=o
4=o              21=y              38=h
5=g              22=e              39=o
6=n              23=t              40=h
7=f              24=b              41=t
8=y              25=o              42=h
9=f              26=h              43=f
10=t              27=o              44=t
11=s              28=h              45=q
12=s              29=p              46=c
13=o              30=i              47=b
14=y              31=o              48=s
15=w              32=t              49=w
16=h              33=n              50=i
17=t              34=a              51=i
如果密文是:
2 48 44 28 22 18 34 1 1 12 31 23 40 22 22 18 16 37
明文就是:
As the call,so the echo.
比尔密码的第二页密文就是用《独立宣言》来加密的,其第一和第三页的钥文却
没能被找出。当然,这钥文如果是自己写的一篇文章,而又没有公开过,那么,
要完全破译比尔密码,恐怕是没有什么可能了。曾经有很多人花费一生的心血来
研究它,也是一无所获。

至此,密码的古代史已经连载完毕。此后,由于维热纳尔密码的破解,密码编码
者又落后于密码破译者了。但随着工业革命和机械的广泛应用,加密终于到达了
机械化的时代,这也就是近代史的内容了......

暑假准备结束,我就要到外地去上学了,不知道新的环境会不会适应得了。剩下
的十多天,就要和朋友们聚一聚,因为同学们都要各奔东西了,不知何时再见面
了,因此就暂停更新了。虽然如此,一有机会,我还是会来推门。遗憾的是,图
表没能更正和同音替换密码也没能破译出来。希望的是,下个假期还能继续近代
史的内容。感激的是,大家的支持和厚爱。
I love this world.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3
小议动漫推理---不在场证据篇

From:卉茶儿

--------------------------------------------------------------------------------

   
作者:Dr.X

   相比起华而不实的“密室杀人”,我更欣赏不露痕迹的“不在场证据”。因为“密室杀人”明显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更会引人怀疑;而“不在场证据”则是隐性的不可能事件,可以使自己被怀疑的几率降到最低。而且巧妙安排的不在场证据还可做到嫁祸他人、让人以为是外来者犯案等作用,这些都是“密室杀人”所不能做到的。

  正因为不在场证据是如此普遍、实用的手法,它在推理作品中出现的几率也居高不下。推理女王阿嘉沙·克里斯蒂虽以其独特的“写人性”而闻名,但她最负盛名的几部传世之作,例如《尼罗河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还是靠那令人惊叹、匪夷所思的不在场证明诡计而铭刻在读者心中的。

  “密室”毕竟只有不多的十数种模式,但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是无限的!再加上我本人涉猎的推理作品毕竟有限,因此这篇文章仅为抛砖引玉之用,还请各位不要见笑。~我现在姑且把所有的不在场证明归为“时间性”、“地点性”、“人物性”、“机械式”四大类——


一、“时间性”不在场证明

1、拨块手表
   说明: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2、录音
   说明: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例子: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录音是从远处传来,所以不容易将之与真人声音分辨出来,而且它的巧妙之处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这一点上。

3、证物
   说明: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例子: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将一个女神像切成两半,分别用其左、右侧面来伪装成两个女神像。金田一小说《邪宗观迷案》,一本书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实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里面的书页已被撕下了!

4、“一天前的此时,一年前的今天”
   说明:凶手似乎的确有在犯案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但其实只是利用了某样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
   例子:柯南《前夜祭杀人事件》中每年都会有的前夜祭;金田一《速水玲香诱拐杀人事件》中每天都会响起的正午钟声。

5、从“死后硬直”去作文章
   说明: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
   例子: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福尔摩斯爱好会杀人事件》。

二、“地点性”不在场证明

1、隐藏的捷径
   说明:凶手离开众人的时间比在凶案现场往返所需的最短时间更短,因而取得不在场证据,但事实是凶手利用了一条隐藏的捷径。这个思路很多人都会想到,但要将这一捷径彻底隐藏,不为人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中的冰桥,堪称完美。还有《天草财宝传说杀人事件》是把“捷径”反面利用的极佳例子。

2、事后转移的尸体
   说明:凶手取得不在场证据的理由同上——不够时间往返凶案现场。但那却是伪造的凶案现场!尸体是事后才被运到那里的。
   例子:金田一《悲报岛传说杀人事件》,用鸡血代替人血制造的满墙壁满天花板是血的“现场”,最后还用一把火毁尸灭迹。《怪盗绅士杀人事件》的精彩之处则在于运送尸体的方法。

3、改变杀人距离
   说明: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子:柯南《电视台杀人事件》是似近实远,而《名侦探之死》、《工藤新一纽约事件》则是似远实近。

4、“认错房间”
   说明:密室杀人当中常见的高级诡计“认错房间”在制造不在场证明里同样可以大派用场。
   例子:侦探学园Q《开膛岛的惨剧》,利用细线牵拉的死者肢体及脚印来使人认错房间。

三、“人物性”不在场证明

1、证人说谎
   说明: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凶手只要事先买通证人作假证词便行了。但这一低级手法推理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东方快车谋杀案》,你永远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个人说了慌!

2、法医说谎
   说明:“法医”这一角色在推理剧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其判断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岛杀人事件》。

3、“认错了人”
   说明:推理小说中最常用的诡计之一。低级实用一点的手法有凶手事先买通了一个人装扮成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的出现。
   例子:柯南《好赚的跟踪》、《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金田一《异人馆村杀人事件》、《飞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4、苦肉计
   说明:凶手先伪装受伤、无法行动而取得不在场证明,趁医生还没赶到的时间里完成凶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例子:柯南《怪兽哥斯拉杀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5、假装被杀
   说明:我个人给予最高评价的手法!因为只要众人都以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众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恋湖传说杀人事件》、金田一小说版《鬼火岛杀人事件》、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6、“人称陷阱”(仅限于小说)
   说明:这是作者故意误导读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说《幽灵客船杀人事件》,那本“船长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四、“机械式”不在场证明

   所谓的“机械式”诡计其实不应独立成一类手法,它们是大量地渗透在“时间性”、“地点性”不在场证明当中的。

1、自然力型机关
   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
   例子:柯南《二十年的杀意》里的烟头、《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金田一小说《新歌剧院杀人事件》里的蚊香,还有《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

2、丝线型机关
   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
   例子:柯南《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上野出发的北斗星3号》、《意味深长的音乐盒》……

3、电气化机关
   说明: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电器的特性(自动运行、遥控等)而制造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某深山里的事件中,用预设好运行时间的空调来制造短路停电。新出医生家里的杀人事件中,凶手利用电话主机与分机的切换来制造自己不曾离开的假象。

4、“自杀型”机关
   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
   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讲了那么多的机械式诡计,其实大家还不如重看一遍柯南。随便翻开哪一本柯南,都可以看见至少两三个机械式诡计。让我们意识到日常生活中被忽略的每一点小常识都可能成为杀人的技俩。而金田一的作者天树征丸先生却像一个心高气傲、老气横秋的宗师那样,不屑于使用这种简单、“低级”的手法,而非得要在“认错房间”、“影像投映”这样华丽而“高级”的手法上动脑筋。不但使得金田一的后期给人太多重复的感觉,还主动给读者留下了“天树征丸已江郎才尽”的印象,真是可叹啊!

   另外,我再次说明,任何一个把博大精深的不在场证据完全归纳于一篇短短的文章中的尝试,均是十分肤浅而无谋之举。所以当大家在推理读物中看到了不能归纳于以上手法的不在场证据时,还请不要见笑。

   这次我推荐给大家读的是霑川哲也的经典短篇《五个钟表》——谨慎的凶手在一件案中给自己安排下了五个不在场证明,但都被精明的老刑警一一识穿。推理严密,短小精悍,堪称“时间性”不在场证据的最佳教材!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3
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From:圣月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
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
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
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
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
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
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
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
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
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
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
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
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
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
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
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
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
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
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
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
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
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
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
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
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
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
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
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
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
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
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
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
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
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
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
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
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
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
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
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皮肤色素的深浅,对
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4
尸体现象

From:青山冈田

早期尸体现象

一、肌肉松弛
练气功最讲究的是入静,做到全身上下各关节、各肌肉群都松弛。其实绝对的松弛,是任何活人都做不到的,只有死人才可能做到。人死后,通常出现的第一个尸体现象,就是肌肉松弛,那是绝对松弛,一点都不紧张。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驰、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肌肉松弛现象一般可以持续1~2小时,待尸僵出现以后就结束。民间常说:“人都死便了!”就是指的死者经过肌肉松弛后,尸体出现尸僵变硬的状况。凡是经过肌肉松弛阶段的尸体,姿势都基本相同。如果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状态、则尸体姿势通常是上肢微弯曲,头微倾于一侧,下肢伸直,足尖略向外翻,拇指向掌心弯曲并被其余四指覆盖,手呈半握拳状态。尸体背面如肩部、背部、臀部、小腿后面等柔软而凸出的部位与尸体的衬垫硬面接触后,因死后肌肉松弛而被压成扁平状态,并且不容易恢复原来的凸度。
如果凸出部位与花纹的硬面接触,则尸体接触面的皮肤上便可形成与接触物硬面相应的压痕,如草席纹等。这些压痕即使在变动尸体位置后也往往不易消失,只有到尸体腐败时才消退。以上这些在法医学鉴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邦助我们判断是否死后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现场,从而帮助我们侦破案件。
肌肉松弛的人死亡后的一种普遍的尸体现象,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一些尸体不发生肌肉松弛现象。例如,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灾然发生尸体痉挛。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肌肉立即发生强直收缩,关节不能屈曲,因而不发生肌肉松弛。

二、尸体温度的下降
有人对北京1030名正常人体温进行统计,结果是:口腔温度平均值为37.19℃,正常范围为36.7~37.7℃;直肠温度平均值为37.47℃,正常范围为36.9~37.9℃;腋窝温度平均值为36.79℃,正常范围为36~37.4℃。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日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
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
外界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
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四、人已经死硬了——尸僵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五、固定了的死亡姿式——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是一种极其特殊、少见的肌肉僵硬现象。它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而在临死时的一瞬间,肌肉立即强硬收缩,并迅速形成尸僵,将肢体固定在临死时的姿式。
尸体痉挛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身的。局部尸体痉挛保存生前最后一瞬间的身体局部某些肌群收缩状态。这种局部尸体痉挛比较多见。例如,某些拿刀刎颈、持枪自杀者,死后手中还紧握着致死工具:自勒死者,双手还抓紧勒绳;生前溺死者手呈鹰爪状,手中紧握水草、泥沙;某些中毒死者,还可以留下临死时的痛苦表情,等等。全身尸体痉挛使尸体固定死亡前的全身姿式。在战场上,有的士兵虽已死亡,但仍保留倚在树上,手中端着枪,作射击姿式;或者紧抱对方,与对方向归于尽的姿式。在出现尸体痉挛的场合,大多是局部尸体痉挛,只有极少数呈全身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的形成原因,现在尚未完全弄清楚。一般说来,它的发生机理与尸僵相似,不同的只是它的速度更快并不经过肌肉松弛阶段而已。法医学上研究尸体痉挛对于判明死者临死时的状态和确定自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
在实践中,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比较常见。魏巍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所反映的志愿军战士死后仍死死抱住敌人,咬住敌人耳朵的情形,从法医学角度看,就是属于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又如,某妇女在洗澡中脑出血而死,发现尸体时,她仍坐在浴缸中,一只手紧握海绵,另一只手半举及面。又有一战士战死后仍坐在战马上不倒。
此外,恋人们由于各种原因而服毒自杀者,也时有传闻。这些恋人们死亡时常常是紧紧拥抱着,不能分离的。

六、尸体局部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
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2.巩膜黑斑
上面讲的尸体角膜混浊,既可发生在尸体眼睛闭着的场合,也可发生在尸体眼睛睁开的场合。如果人死后眼睑是睁开着的,则由于水分的不断蒸发,巩膜干燥变薄,巩膜下面脉络膜的黑色素透出,在眼球结合膜上出现三角形、卵圆形或圆形的黑色斑状,这就是巩膜黑斑。巩膜黑斑多出现于靠近眼球的内侧或外侧,是一种不太常见的尸体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医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别巩膜黑斑和生前损伤,绝对不能使二者混淆,否则将对侦查和审判工作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甚至导致错案的发生。
3.皮革样化
人死后水分通过体表蒸发,而在皮肤较嫩薄、湿润的部位,如阴囊、阴唇等质皮的粘膜、口唇、皮肤皱褶处、婴儿颈项部等处,水分更易蒸发,这就会发生局部干燥变硬,外观如皮革或羊皮纸状,故称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在实践中,常常将阴囊皮肤皮革样化误认为是生前损伤,也常常将口唇粘膜皮革样化误认为是腐蚀剂所致,这都要求法医工作者在检验尸体时应注意辨明。
生前表皮剥脱,或者死后搬动尸体时所形成的擦伤,同真皮暴露于空气中,局部水分蒸发较快,而使真皮干燥变成黄色或黄褐色,呈羊皮纸样是有区别的。法医检验时仔细研究这种现象,特别是死后移尸过程中形成的伤痕的位置、形态、方向,对于判断有无移尸过程以及在移尸过程中形成所伤物体的形状等,有着重要意义。

七、自溶
人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能力,在其本身所释放的酶的作用下发生分解,而使各器官组织变软或液化。这种现象就是自溶。尸体的自溶过程同细菌无关,是自发进行的。
只是自溶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进入尸体腐败。这是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人体死亡后,存在于体内尤其是肠管内的细菌也是要迅速发挥作用的。它所产生的酶,必然要迅速参加到组织溶解过程中去。所以,法医在检验尸体时,还应当考虑到细菌的作用。有实验研究表明,暴露在空气中的离体脏器的自溶速度要比留在腔内的脏器的自溶速度快,而且其自溶往往是从边缘部位开始的,这就是因为空气中的细菌参与了组织自溶的过程。在人体的各种脏器中,胰腺是最早发生自溶的脏器之一。实验表明,在死亡的第5个小时内,离体胰腺的腺泡上皮细胞核尚无明显改变。到死后12小时则核已肿大,颜色也变得透亮,染色质凝聚成小颗粒状。到死后24小时,染色质便已突破核膜,分散到细胞浆中,但这个时候细胞的境界还是清楚的。到了第36小时,组织中央部分的细胞核完全消失,而周围部分上皮细胞形成孤立存在的圆形团块。这时胰岛早就模糊不清,胰岛管也早已崩解。间质肿胀,但还能辨明出血管的轮廓。
脾脏在开始自溶时,红髓内血液呈均匀同质,组织被血液溶解后的产物所浸染,白髓与红髓的细胞数减少。到第36小时,组织边缘部分所有细胞成分包括淋巴细胞在内,都已完全消失,呈片污秽紫色。
离体心脏在死亡后第12小时,肌浆肿胀,嗜酸性,呈块状,横纹不清。到第24小时,有的细胞核发生浓缩,有的变得肿大而透亮。到第36小时,组织边缘部分的肌细胞核消失,组织中央部分的肌细胞核尚未消失,但已变得肿大而透亮。到第48小时,组织中央部分的肌细胞也消失。
离体肺脏在死后12小时内,血管内的血液有溶血现象;到第24小时,少数肺泡中隔细胞核出现溶解或碎裂;到第36小时,肺泡中隔细胞数减少,到第48小时,肺组织已成淡红色一片,己不能辩认出细胞核了。
肾脏的自溶现象较为特别。人死后不久,肾近曲小管上皮细胞脑浆呈嗜酸性,肿胀,管腔变窄甚至消失。到第24小时,个别肾曲管上皮细胞核染色质凝聚成小颗粒,沿核膜排列,有的已突破核膜,分散在细胞浆中。到第36小时,上述现象更加明显,并有相当一部分细胞核完全消失。到第48小时,近曲管上皮细胞核几乎完全消失,个别残留者也仅是残缺不全的核碎屑而已。
肝脏的自溶比心、肺、脾、肾脏都要慢,在死后的第48小时才可见到肝细胞核染色质的凝聚现象。
肾上腺在死后36小时以内无明显改变,到第48小时,便无法辩认其正常结构,呈淡红色的模糊图象。
尸体自溶的发生和发展同样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首先,周围环境的温度可以影响自溶的速度。一般来说,较高的温度可以促进组织白溶,而较低的温度则可以延缓尸体自溶。所以,衣着多的尸体较之于裸露的尸体,其自溶速度要快些;冷藏的尸体,其自溶速度变慢或停止。其次,死者的死因对尸体自溶速度也有影响。由于急速死者的身体组织内还存在着大量有活性的酶,而这种酶在如慢性消耗性疾病死者中是缺乏的,加之急死者,特别是机械性窒息死者的尸温下降慢,可以促进自溶的发生,所以所有的急速死亡,包括急死、机械损伤性死亡、机械性窒息、非防腐毒物的中毒和电击死者等,其组织自溶都很快。下面这个对比是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在季节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勒死者的尸体,在其死后13个时进行剖验,发现胰脾已高度自溶,而一例结核病人的尸体,经过24小时,胰腺结构仍然很清晰。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顺序性。法医在尸检时,如果发现胰脏尚无明显自溶、而心、肾、肝、脑等组织就有细胞核浓缩、碎裂或溶解,则首先应考虑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
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
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 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
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腹部膨胀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在陆地上,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
2.腐败绿斑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称为腐败绿斑。陆地上的尸体,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48小时,冬天约在死后72~120小时,就会出现腐败绿斑。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更深,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
3.口鼻流出血水
腐败后的尸体,常有淡红色或者暗红色血水从口鼻流出。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于翻动尸体的时候。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腐败气体大量进入血管内,口鼻腔可能流出泡沫样血水。这与溺死户体的蕈状泡沫有明显的差别。口鼻腔流出血样液体这种现象,在尸体腐败或死后自溶的情况下都可以发生,不能误认为是颅底骨折的征象。
4.腐败血管网
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气体大量产生,胸腹腔的压力增高,血液由于受压而流向外表,充积在皮下静脉内,并通过血管壁染红周围组织,在皮肤上呈现出暗褐色的网状条纹,这种网状条纹以后逐渐变成绿色,这种现象称为腐败血管网或腐败静脉网。这种因腐败气体压迫而使血液沿着血管流动的现象,在法医学上称为死后循环。一般情况下,腐败血管网最先出现于胸上部和胸腹两侧,其后可逐渐扩散到全身。
5.腐败水泡
人死后循环血液流向尸表,血浆渗出血管外在皮肤的表皮与真皮之间聚集,形成腐败水泡。腐败水泡内充满恶臭的液体,有时也有气体。腐败水泡内的液体颜色淡红或淡绿,在其胀破后,表皮剥脱,淡红色、褐色或者淡绿色的皮表显露出来。法医在进行尸体检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腐败与烧伤、二度烫伤所形成的水泡区别开来。最先出现腐败水泡的部位是腹部两侧,随后是腋窝和胸部两侧,并多出现于腐败发展较快的尸体。其出现的时间可能与腐败血管网同时,也可能稍后一些。
4.腐败巨人观
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其全身软组织充满腐败气体,极其颜面肿胀,眼球突出,嘴唇变厚且外翻,舌尖伸出,腹部膨隆,腹壁紧张,阴囊膨大呈球形,整个尸体肿胀膨大成巨人,难以辨认其生前容貌。这种现象称为腐败巨人观。
腐败巨人观的出现,要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一般来说,陆地上的尸体,夏天需48~72小时,春秋天需72~120小时,冬天需10~15天,即可出现腐败巨人观这种尸体现象。
由于腐败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腐败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流到喉头并经口鼻溢出;胃肠受压迫而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之外,或者进入喉头、气管之内,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直肠内的粪便溢出,甚至使肛门脱出,女性的子宫和阴道也可因受压而脱出;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因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棺内分娩。
7.软组织液化
尸体腐败进一步发展,使尸体各部位的软组织腐烂液化成半流动液体,逐渐毁坏消失。毛发、指甲亦随之脱落,直至仅存尸骨。陆地上的尸体,在夏天的气温下,经过1~1.5月时间,软组织即可全部或大部分液化消失。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条件,尸体腐败也要受到来自内在和外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一般地说,尸体腐败的发生及进展的快慢,与地区、温度、环境、体格、死因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的差别,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尸体腐败的发生与发展。
首先,尸体腐败主要是细菌作用的结果。因此,凡是对细菌繁殖发育有利的条件,都能促进腐败的发生与发展,而细菌繁殖发育的最好条件,是适当的温度、湿度和空气。环境温度在25~30℃时,最适宜于细菌的繁殖。在这种条件下,尸体腐败进展迅速。过高或过低的温度不适宜细菌的繁殖,因此尸体腐败也就变慢。在温度低于0℃或高于50~60℃时,细菌繁殖停止;尸体也不腐败。适应的湿度是细菌繁殖的重要条件,也是尸体腐败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尸体中水分含量70%时,特别适宜于细菌繁殖,尸体腐败最易进行,而过于干燥放过于湿润的环境,都可使尸体腐败变缓,甚至停止。空气流通的环境,能促进腐败的发展,而水中的尸体腐败较漫,埋在地下的尸体则更慢。有人实验,在温度相同的条件下,尸体在空气中腐败1周的程度,相当于水中腐败2周,土内腐败8周的程度。
其次,尸体本身状况,也是尸体腐败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新生儿体内细菌少,故腐败较慢;幼儿体内水分多,故腐败较快;衰弱的老人体内,特别是其肢体缺乏水分,腐败较慢;肥胖者水分散发较慢,尸体腐败较瘦弱者快。在死因方面,烧伤、机械性损伤致死者,由于细菌从皮肤伤口进入于体内促进腐败,因此腐败较快。败血症、脓毒血症、急性传染病、窒息死等腐败也较快,尤其水中捞起的尸体腐败更快,而死前有呕吐腹泻,水分减少者,以及大出血死者,腐败较慢。
研究尸体腐败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医在检验尸体时,可以根据腐败的发生和发展,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以及某些死因。尸体腐败可以使沉入水中的尸体浮起而有利于揭露犯罪。但是尸体腐败也能破坏生前的损伤和病变,给法医学鉴定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为了争取尽量获取证据,应当争取尽早进行尸检或将尸体冷藏保存,切不可等到尸体腐败破坏以后才进行检验。但是,法医工作者即使在尸体腐败以后,亦应进行尸检和剖验,以发现有鉴定价值的材料。例如,在高度腐败,只剩下骨骼、毛发、指(趾)甲以及牙齿的尸体,仍然可以检验出金属毒物、血型、骨损伤、骨髓内的硅类等,并可作性别、年龄、个人特点等观察。所有这些,对于案件的侦破和证据的收集,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5
左撇子的特征

From:青山冈田

1、左撇子最明显得特征,或者说最简单的辨识左撇子的方法是看写字的手,或者是使用餐具的手,这是在各种作品里说明左撇子的方法,不过因为很明显,所以在小说里用的不多,而在影视作品里就看你的眼力了,即使是小说中用这种方法说明左撇子,大多数也不会明写的。
2、左撇子另外一个特征是左右手的不平衡,比如两手的颜色不同,手臂粗细不同,或者两手的茧子不同之类的,当然这个特征需要和具体的职业特征配合分析,比如高尔夫的手套是戴在左手上,如果左撇子则是在右手上一般厨师的左臂要比右臂发达,左撇子相反等等。
3、有一些左撇子的暗示比较隐晦,像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之电脑山庄杀人事件里是利用一段对话里的破绽,当时的情况是一群人网上聊天,其中一人没有像别人一样说右手而是使用惯用手一词而显得不协调。
4、左撇子其实还有时候可能有口吃的毛病,当然并不是说左撇子都会口吃,原因是因为语言中枢和控制右手的区域都在左半脑,大多数家长都会在小时候培养孩子使用右手去做事情,而造成的一种后遗症,一旦改回左手的习惯这种症状回消失,当然这只是可能而已,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性。
5、还有一些发现左撇子的方法就只能靠仔细观察了,比如开门的方向,点烟的手等等。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15
FIRST AID 急救

--From Senior English for China Students’ Book 2A Lesson 30
--节选自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
英语 第二册(上) 第三十课
译文选自互动英语 延边教育出版社 做过少许修改

First aid is the science of giving medical care to a person before a doctor can be found. Anyone with the right knowledge can give first aid; you don’t have to be a doctor. First aid, if it is quickly and correctly given, can save a preson’s life.
急救是在找到医生之前给病人进行医疗救护的科学。任何有这方面知识的人都可以进行急救,你不一定要是医生。如果急救及时,方式得当,你就能挽救人的生命。

There are three important things to do if someone has had an accident.
如果有人出了事故,下面有三件重要事情需要做:

1 Check that the person can breathe. Open the mouth and make sure that there is no food at the back of the mouth.
1 检查这个人是否能呼吸。掰开嘴,看看口腔后部有没有食物堵住。

2 If the person is not breathing, you must try to start his/her breathing at once.If this is not done within five minutes, the person will die. The best thing is to use the mouth-to-mouth way. Lay the person on his/her back, close his/her nose with your fingers and breathe into his/her mouth. Repeat this as often as possible.
2 如果这个人停止呼吸,你就必须使他/她重新呼吸。如果五分钟内呼吸无法恢复,人就会死亡。最好的办法就是口对口人工呼吸。用手捏紧他/她的鼻子,向他/她口中吹气。根据需要尽可能多的重复这个动作。

3 If the person is bleeding badly, you must try to stop the bleeding. If a person loses one third of his/her blood, he/she may die. Press a handkerchief onto the bleeding point and hold it there. If it is possible, hold up the part of the body which is bleeding.
3 如果这个人大量出血,你必须给他止血。一个人如果流失1/3的血液,他/她可能就会死亡。把手帕压在出血点上,并且按住不放松。如果可能,把流血部位抬高。

Many common injuries happen every day in the home. All parents should know some first aid. Children can often get ill suddenly and they also have a lot of accidents.
每天家庭中都会发生一些常见的受伤事故。所有家长都应懂得一点急救知识。孩子们常常会突然生病,此外还会有很多事故发生在他们身上。

Here is some advice for dealing with common injuries:
以下是处理常见受伤情况的几条建议。

1 Animal bites. If you are bitten by an animal, wash the wound under cold running water. Then see a doctor as soon as possible.
1 动物咬伤。如果被动物咬伤,首先在冷的自来水下冲洗伤口。然后尽快去看医生。

2 Burns. Cool the area of skin at once. Wash the area of skin under the cold tap for several minutes. Put a piece of dry clean cloth over the area of the burn. See a doctor if a child has been burned or if more than 10% of the body has been burned.
2 烧伤。立即让烧伤的皮肤冷却。在冷水龙头下冲洗几分钟,之后在烧伤部位覆上清洁的干布。如果被烧伤的是孩子,或者烧伤面积超过身体的10%,那么就必须去看医生。

3 Cuts. For a simple cut, it is only necessary to wash the area of the cut, dry it and cover it with a piece of dry clean cloth.
3 刀伤。对于简单的刀伤,只需将伤口冲洗后弄干,然后盖上清洁的干布即可。

This passage does not contain enough information for you to do first aid correctly! You have to study with a teacher. However, after a few hours of study you will manage to know enough to save other people’s lives. If evetryone in the country knew first aid, many lives would be saved.

这篇短文包含的知识并不足以让你正确的实施急救!你必须向老师学习。然而,经过几小时的学习后,你就能懂得挽救生命所必需的知识了。如果每个国民都懂得怎样急救,那么就可以挽救许多人的生命了。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23
成为名侦探的条件:

From:青山冈田

成为名侦探的条件:
1、严守秘密,对委托人的秘密守口如瓶。
2、不受贿,正义重于金钱。
3、即使搜查劳而无获,也不要怜惜筋骨。
4、判断不要先入为主,只有证据确凿才是事实。
5、写调查报告不要失实。
6、不要为私情所动,行动时理智要胜于情感。
7、柔道及空手道等防身术,要掌握其中一种。
8、心理学、法医学、鉴定科学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9、观察力敏锐。而且能够科学的观察作案时的气象条件,以及现场的特殊情况,因为有些证据会随着时间消失、变化的。
10、有直感力,通过一件不起眼的物证,看穿真相。
11、靠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推理,重现作案时的各种手段。

跟踪术:
1、切忌害怕被对方发现而踌躇不前,应细心而果断地行动。
2、如果对方躲进建筑物,应迅速查明有无后门及可逃退路。
3、如果一味的盯着前方,有可能被对方的同伙反跟踪,所以应经常注意前后左右。
4、事先准备好简单的化装工具。
5、有必要准备饼干、巧克力等易携带食品。
6、如有时间赶紧解手,随时保持轻装。
7、跟踪女性时,注意不要被误认为流氓。
8、穿没有声响的胶底鞋。
9、在对方买车票时,要大胆地接近,弄清其去向。

监视术:
1、要仔细调查周围地形,隐蔽到犯人容易逃跑的地方。
2、为防范家犬及野狗吼叫,要备好狗食。
3、即便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也要化装,以免引起怀疑。譬如在海边,要装扮成钓鱼人;在公园扮成情侣或写生画家。
4、如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一旦有情况,难以行动敏捷,所以要经常活动手脚,放松肌肉。
5、在车中隐蔽时,最好经常改变车的位置。
6、两个人分别埋伏时,如需用对讲机联络,要用狗或猫叫声来联络。
7、夏天为了防蚊子,要准备杀虫剂。
8、可以带上微型照相机,记录下被跟踪者的停留地点和时间。

询问术:
1、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首先讲话要彬彬有礼。
2、会说不如会听。
3、如果对方家里养有宠物,要逗其玩耍。这样做对方会融洽的同你讲话。
4、重要的事情要从不同的角度,再次询问加以确认。
5、在谈话人面前不要记录,以免引起对方警觉不说了,所以听到的事要在脑中暗记。
6、如确实怕忘,要训练两手能插在口袋中做记录。
7、对方的牢骚语、以及拉家常,也要注意倾听。
8、要根据对方说话的习惯,随时改变说话方法。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24
手机窃听器

  近年来从针孔摄像头的偷窥行为,到红外线镜片的相机,然后是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这些以往只有在电影中出现的镜头正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

  在网络上,如果使用搜索引擎键入“手机窃听器”或“手机监听器”,可以发现有多家网上商城在售卖这种产品,价格从600元到8万多元不等。从网站上提供的图片来看,这些“手机窃听器”外观上有类似对讲机的便携式的,也有可与笔记本电脑连接的功能齐全的,销售这些产品的公司来自福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并且有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产地大多出自我国台湾地区、美国、俄罗斯等地。

  特别值得提及的是一款叫做“监听王”的产品,用户在上面输入手机号码,该手机的通话内容就能被全部监听并录下来。该设备是台湾产,全名“GSM监听移 动电话系统”。该设备专为拦截GSM非加密型蜂巢式通信的控制与语言而设计。它本身具有硬盘,不需外加任何录音设备,总录音时间长达20小时以上。这台售价达8万元的“监听王”可同时存储100个欲监听的电话号码。据报道“监听王”的主要客户都是私家侦探和保镖,还有一些是为打官司而获取证据的人。也有人用它监听配偶的电话,看对方是否有外遇。

  有记者通过QQ以客户的身份与福建的一个经销商聊天,问为什么最低几十元最高8万元,价钱相差这么多?经销商回答:功能和性能决定着价格,几千元钱的只能与手机相隔一百米范围内使用,而且只能一对一窃听。好的窃听器“可设定10组被监听手机电话号码,一旦任一手机呼出或打入电话,可自动铃声提示(可设40种提示铃声以便区分)并主动监听,屏幕显示被监听电话号码与被叫号码或主叫号码与制式等详细资料,并可记录下通话内容、时间等详细资料,可以随时调出回放。

  2.手机窃听器的原理

  如果固定线路被人搭线窃听会对线路的电流、电频产生影响,声音的质量会有有影响,容易被察觉。与固定电话不同,手机是无线通信。手机窃听器是接受空中数字信号。在手机通话中,绝大部分信号都是浪费掉了的,信号的部分流失对手机和基站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手机窃听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实现空中信号拦截的。如果不借助反窃听等技术手段,普通用户很难发现自己被窃听。

  从技术上,制作这种窃听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取决于对通信网络底层技术细节的掌握程度。另外,如同电脑芯片一样,手机芯片也有可能被国外的芯片制造商预留接口,给窃听者开方便之门。作为用户自己要小心了,手机的识别码等底层信息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   专家分析,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和产品的价格,此类产品大多由国外公司研制,所以国内市场暂时还不可能大量出现。

  3.手机窃听器与法律的冲突

  偷窥他人隐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有着根深蒂因的社会根源和久远的人类的心态。偷听偷窥行为毫无疑问地牵涉到了心理和法律问题。

  弗洛伊德说,每个人潜意识中都有偷窥他人的欲望。在文明社会中,应该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要保持一个适度的范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都有自己的隐私和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一个人的电话和手机始终都处在别人的监听之中,其隐私权和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法律专家认为: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它是伴随着人们对自身的尊严、权利、价值的产生而出现的。它的基本含义是:公民对自己的生活秘密与个人生活自由禁止他人干涉。许多国家和组织的法律中明确提出保护国民的隐私权。如美国有《隐私法》,欧共同体有《隐私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也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88年《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中对隐私权作了相关解释:揭露或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专业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法律对此是有明令规定的,只能在特殊的主体间进行流通,是不允许民用的。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盗窃其他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依照《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非法使用窃听器材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4.手机窃听引发的思考

  随着电子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偷听偷窥将变得越来越容易。在好莱坞电影《国家敌人》中有一句经典对白:“别抬头!”因为一抬头就被监视了。虽然这里面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但是种种社会偷窥偷听现象表明,我们的隐私正越来越多地受到侵害。

  透过手机窃听器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事例,我们在思考:谁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呢?我们认为,只有一方面,提高公民的隐私保障意识,每个公民应该有维护自己个人资料的权利。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政府应指定相应的可操作的法律来监督,采取合法的隐私保护措施。最近令人鼓舞的消息是,有关部门透露,在今年年底将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民法典的框架里面,会正式出现“网络隐私权”的讨论。据悉,北京在信息安全规则制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关立法正在进行。严格的法制将会规范个人信息保障机制的健全。

  维护个人隐私、保障个人权益是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通过道德教育加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才能实现,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才会有一个相对自由、个性的空间,进而我们的社会环境距离儒家思想中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理想境界更近一些。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27
From:青山冈田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
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
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
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
                                 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From:青山冈田


死亡时间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主要有: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冰雪里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用水或生理盐水数滴湿润角膜,然后用眼底镜观察眼底变化,亦可推测死亡时间,但此法仅适用于死后一天之内。
三、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四、根据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测进食到死亡的时间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五、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
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
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
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
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
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
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
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
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
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
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
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
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
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
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
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
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
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
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
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
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
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
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
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
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
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
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
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
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
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
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
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
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
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
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
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
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
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
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
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
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
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
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
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
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
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
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
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
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
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
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
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
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
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
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
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
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
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
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
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
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
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
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皮肤色素的深浅,对
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27
推理的一般概念

    推理是指从一组具体事物经过分析综合得出一般规律,或者从一般原理演出新的具体结论的思维活动。前者叫归纳推理,后者叫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过程由假设形成和假设评价两部分组成,概念形成过程实际上研究的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结果受个人的知识经验影响,有很大的不一致性。演绎推理的结论是从前提推出来的,即从一般的规则推导出来的,其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在本质上它属于问题解决的范畴。下面我们主要介绍一下认知心理学对演绎推理的研究。

(二)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其中两个命题为假定真实的前提,另一个命题为结论,该结论可能符合这两个前提,也可能不符合。所有这三个命题都带有直接陈述的性质。例如:
    所有的A都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所有的A都是C。

    人们的很多认识是用逻辑量词表达的。在三段论推理中,也根据命题中的逻辑量词将命提分为全称肯定命题,即包含"所有...... "的命题;全称否定命题,即包含"没有...... "的命题;特称肯定命题,即包含"某些...... "的命题;特称否定命题,即包含"某些......不...... "的命题。

    人们如何进行三段论推理呢?心理学上主要用气氛假说来解释。这一假说是由武德沃斯和塞尔斯(Woodworth &Sells,1935)提出的。他们认为人们在进行三段论推理中使用的是气氛探索法。他们在研究中给被试呈现各种三段论推理题目。在这些题目中,三段论的结论除包含一个正确的结论外,还包括许多错误的结论。然后让被试根据前提选择结论。结果发现,被试的推理往往受三段论中所使用的逻辑量词("某些"、"所有"、"没有"、"不")的影响。即三段论中所使用的逻辑量词产生了一种"气氛",促使被试容易接受包含有同一逻辑量词的结论。一般情况下,被试会根据肯定性前提接受肯定性结论,根据否定性前提接受否定性结论。如果肯定性、否定性前提都有,则被试情愿接受否定性结论,例如:
    没有A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没有A是C。

    此外,对特称陈述(带有"某些"、"某些......不"的句子)和全称陈述(带有"所有"、"没有"的句子)的反应。气氛假说认为,如果前提为全称,则被试会接受全称结论;如果前提为特称,则被试会接受特称结论;当一个前提为特称,另一个前提为全称时,被试宁愿接受特称结论。使用气氛假说的方法,被试可以在80%以上的三段论问题上获得正确的答案。对于这么粗疏的一种探索方法来说,这种结果是不坏的。

(三)线性推理

    线性推理也叫线性三段论,是依据有序事物间的关系进行的推理,它给出的两个前提说明了三个逻辑项之间的可传递性的关系。例如:A比B长,C比B短,A比C长吗?

    进行线性推理时,人们是怎样表征前提从而进行认知操作的呢?有人提出是以表象的形式建构起一个垂直的空间序列,再按照建构起来的心理位置进行合乎逻辑的推论;也有人认为转换推理过程是用命题的方式来表征三段论的前提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斯腾伯格(Sternberg,1980)将上述两种理论结合,提出了语言一表象整合模型。人们在线性推理时,首先对前提中的信息以命题的方式进行表征,继而将表征的命题建构成一种心理表象上的空间序列。依据这种命题的空间序列进行认知加工-从而推论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四)条件推理

    条件推理又称假言推理,它是指人们利用条件性命题所进行的推理。例如:"如果球滚向左边,则绿灯亮","现在球滚向左边了","所以,绿灯亮了"。

    在条件推理中,人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人们倾向于去证实某种假设或规则,而很少去证伪它们,这种现象称为证实倾向。沃森(P.C.Wason)所做的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实验中,沃森把写有下列符号的四张卡片摆在被试面前,告知被试,每张卡片的一面印有英文字母,另一面印有数字。他给出的问题是,如果要从这四张卡片证明下述规则是否有效,即"如果卡片的一面印的是一个元音字母,则它的另一面必然是个偶数",被试者最少必须翻看哪几张卡片。

    实验结果发现,46%的被试翻看了E和4,这种选择是错误的。E是必须翻看的,而4却不必翻看,因为不论它的另一面出现元音还是辅音,都不能证明这条规则无效。只有4%的被试做出了正确选择,翻看了E和7,因为无论是E的另一面出现奇数,或是7的另一面出现元音都会使这条规则失效。此外有33%的被试只翻看E。其余17%的被试做出了其他的错误选择。

    根据这一实验,沃森等人认为,在检验规则或假设的过程中,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对规则加以证实的倾向,后来的研究者认为沃森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使用的实验材料过于抽象所致,如果把卡片中的内容换成被试熟悉的内容,被试正确选择的比例就会提高,有实验证明了这一说法。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7 22:28
推理的重点与难点

From:圣月

重点与难点:

    1、对犯罪动机的分析

    2、**型人格与犯罪

复习和思考:

    1、什么是动机和犯罪动机?

    2、如何进行犯罪动机分析?

    3、在犯罪行为中关于自我态度的三个理论结论是什么?

    4、**型人格与犯罪的关系?



一、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的心理现象(动物)

    人的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



二、动机

    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动机的作用下产生、发展和变化,但有了动机不一定产生行为。

1、动机的定义

    动机(motivation):引起个体活动,维持已引起的活动,并促使该活动朝某一目标进行的内在过程。

2、动机发生过程

    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3、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引起、指向、维持个体犯罪活动的内在过程。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具有犯罪动机

    变态犯罪人的犯罪动机   无意识的犯罪动机

4、对犯罪动机的分析(本章重点和难点)

   (1)对犯罪动机的分析的意义

    -确定侦查的方向

      情杀、仇杀、财杀

      杜培武案件

    -排查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动机的犯罪嫌疑人的疑点上升,不具备犯罪动机的则下降

    -定罪量刑

      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如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杀人

   (2)犯罪动机分析方法

      对犯罪动机的分析是一个由表及里,以“动机发生过程”为基础进行逆向性思维的过程。

      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犯罪)行为—>(犯罪)指向目标—>(犯罪)动机—>需要—>体内失衡

具体分析的内容包括:

    第一、对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分析

    根据动机发生的过程,犯罪行为是受“指向目标”的支配,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不过是“指向目标”的外化。可以根据侦查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结果来回推“指向目标”,从而对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进行分析。

案例:古交“7·11”特大爆炸案

    2000年7月11日凌晨2时43分,古交市旧城区南坪街4号一幢小二楼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案。一对浙江籍钉鞋夫妇及一6个月大的婴儿丧生,房主邢建民夫妇等5人受重伤,多人受轻伤,周围百米内数十间房屋窗户玻璃尽毁。“是冲着刘经理来的”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云南少数民族人)当日行踪。犯罪嫌疑人邢建平(男,31岁,古交市人) 其好友郭泰(男,46岁,古交市人)密谋报复。 6月17日,郭在娄烦找到其妻弟尹爱军(男,30岁,娄烦县人),以开山取石盖房为名让尹找雷管、炸药。7月2日,尹爱军找到在娄烦县新舍科新营煤矿当保管的妹夫李建清(男,27岁,娄烦县人,郭的连襟),向李拿取了炸药和雷管,并于7月7日将雷管、炸药送给了郭泰。7月11日凌晨2时40分,经过密谋之后,邢、郭二人将爆炸装置放在受害人邢家的窗台下,在实施爆炸后,逃离现场。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一定要准确: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具体和泛化

        泛化

        具体->泛化  泛化->具体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直接性和间接性

        声东击西

        古交案件的间接性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单一性和多重性

        韶关案件  钱财(父亲)和情(父亲和女儿)

    第二、对犯罪动机类型的分析

      类型分法一:仇、情和财

      类型分法二:发泄型和贪婪型

    第三、对犯罪动机背景的分析

      近景分析(近因)

      远景分析(远因)

    第四、对犯罪动机强度的分析

      强度大或者弱而多更易于产生犯罪行为

        针对强度的相对性



三、态度

1、定义(与一般意义上的不同)

    对人或者事物看法,包括对人或事物的认知、情感和评价。

    个体对人或者事物的态度不同,对其的行为方式也不一样,而一些行为可能是越轨行为。

2、自我态度

              镜相自我

    自我      理想自我—>自我态度

              真实自我



   自我态度:是指关于自己的知识和信念,包括对感情关注或自尊的态度。

     在犯罪(越过)行为中关于自我态度方面存在三种理论观点:

      -良好的自我态度是抵御犯罪行为的绝缘体

      -消极的自我态度是标签的结果

         标签理论

      -良好的自我态度来源于获取成就的能力、信心以及在社会关系中的认可。

      林文瑛   王震武(輔仁大學應用心理系 )黃富源(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青少年犯罪形成歷程的學校因素探討 》比较一般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的自我态度量表(自尊量表)的得分发现: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得分远远低于一般青少年



四、人格(Personality)

1、人格的定义

    生活中对人格的了解:“没有人格”、“人格高尚”,这与心理学上的概念大不一样

生活中的人格概念

    -声望

    -产生声望的内部过程

    心理学中,“人格”一词的英文是personality,这个英文词来自拉丁语的Persona,而persona是指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戏剧面具。当时的戏剧演员常在一部剧中扮演好几个角色,因此需要戴着表示特定角色的面具上场。 这样,personality之为“人格”,就有了“把一个人同其他人区分开来”的基本意思。

2、**型人格与犯罪(重点与难点)

案例:罗杰是州立监狱中年仅27岁的囚犯,他被监狱精神病专家诊断为惯常的**者,有社会病态人格障碍。他上小学二年级时就经常违反校规,用东西砸老师,不服从老师管教,攻击其他同学,12岁时已被3所学校开除过。之后进了安息日圣经学校,他依然殴打伤害教师,经常逃学,又被开除。14岁时他被开除出所在城市的整个学校系统,后来父母送他进一所私立学校,他又殴打女管家,以致其他同学拒绝让他进自己的房间,两个星期后他又被除名。

类似罗杰这种**倾向的人格,即**型人格,是各类变态人格(人格异常)中最容易违法犯罪的。**型人格一般自儿童期就开始有表现,其主要特点是智能尚正常,行为受原始欲望支配,脾气暴躁、情感冷淡、不诚实;无道德心和社会责任感,因而缺乏羞耻心,对是非善恶缺乏正确判断;极端自私和自我中心,冷酷无情,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不通人情,无自知之明,不重视人际关系,爱幻想;常违**规范。由于**型人格者智力一般都正常,有社会责任能力,所以尽管人格异常,但他们违法犯罪仍要负法律责任。

  导致**型人格的环境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不当,学校管束无力和歧视等。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苛责,随意打骂,或赶出家门,使孩子产生对抗心理,有意无意地模仿大人的强力、攻击行为;或者在不良青少年团伙影响下,形成各种不良习惯和越轨行为模式。若学校教育得不到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是不能取得预期效果的。而且,有的教师视差生和违纪学生为不可救药,动辄嘲讽,随意处罚,从而加深了这些青少年与社会环境和教师的对立情绪,实际上起到了强化其**倾向的负面作用。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1
如何根据足迹判断身高?

从解剖学观点来看,正常人的人体器官各部分具有一定比例。我国古代就有“力七坐五盘三”之说,即以头长为一单位,人的身高一般为七个单位。而每个人的脚长和头长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身高与脚长之比基本为7∶1。但是也有极少数,由于遗传、种族、营养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身体结构不在正常比例中,如矮个子大脚、高个子小脚等,这属于较特殊情况。因此,正常情况下,只要能较准确的测量出赤足长,就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大致身高。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人其身高与脚长比例也有所差别。近些年来,许多地区的专业人员对本地区居民的身高与足长的关系进行测量统计,得出有规律的参数,如上海人身高为足长乘以系数6.75;东北地区的人系数为6.876;重庆人系数为6.856;陕西人系数为6.734。因此根据足迹推算身高除了要准确测出赤足长之外,还须考虑地区因素。

如何根据足迹分析性别?
由于男女生理结构的差异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使得男女行走行走姿势有明显不同。不同的行走姿势反映在足迹上,其表现也不相同。
    男性身高较高,脚较长而宽,小脚骨较长,骨盆高而窄,腰部较粗宽;同时脂肪较少,肌肉发达,髋围小于肩围,因而重心高,跨步大,弹跳力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较长偏宽,起、落脚有力,常伴有踏痕和蹬痕,压痕深浅不均多偏外压等。
    女性身高相对较短,脚窄而短,脚弓偏低,小脚骨较短,骨盆低而宽,腰部细窄;同时脂肪发达,髋围大于肩围‘因而重心低,跨步小,稳定性强,反映在足迹上,表现为足迹偏窄、短,起、落脚平均,压痕较均匀,弓压较宽等。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1
横沟正史
(1902-1981)

    一九零二年生于神户市,毕业于大阪药专(旧称),曾任《新青年》、《侦探小说》的总
编。他在一九三二年辞去工作,开始写作的生涯。一九四七年以“本阵杀人事件”一书获得
第一届日本侦探作家俱乐部奖(即现“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此外,还有“狱门岛”、
“恶魔的彩球歌”等脍炙人口的作品。
    横沟氏的创作力惊人,笔下作品地位祟高,但是其本人却患有乘车恐惧症,举凡车船、
飞机都在避忌之列,万不得已必须外出时,则特约大轿车出门。一九五七年由松本清张带动
的社会派文学兴起,令横沟一度停笔。到他晚年时重新执笔,一九七六年,更以一部“犬神
家一族”的电影造成轰动,引起各界注意。横沟氏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病逝,享年
七十九岁。
    横沟正史笔下一系列的解谜推理小说,提升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推理小说水
准,更缩短与欧美原有的差距,奠定了战后日本推理小说后来居上,雄霸全球的盛况。至于
以金田一耕助为主角的最佳作品,根据横沟氏自选有以下十部:
    1.狱门岛     2.本阵杀人事件 3.犬神家一族 4.恶魔的彩球歌 5.八墓村
    6.恶魔吹著笛子来 7.化装舞会   8.三首塔   9.女王蜂    10. 夜行

    狱门岛

    在濑户内海中,有一座名叫“狱门岛”的花岗岩小岛,自古以来就流传著一种说法:
    岛上居民全是海盗与流放到这儿的杀人罪犯后裔。岛上巨富鬼头家的千万太在临终前,
一直担心自己的三个妹妹会被人杀死;
    就在家人替千万太守灵的夜里,他担心的事果真发生了……
    花子的尸体倒挂在古梅树上;雪枝坐在吊钟里,色彩艳丽的和服长袖,自钟口伸出来;
月代的身上插了一朵鲜红荻花……
    这三姊妹果真像鬼头千万太临终前所说,全都死于非命。一连三个晚上,死了三个女孩
和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凶手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能让“神探金田一”眼睁睁看著三姊妹
陆续被杀而束手无策!难道这一回金田一踢到铁板了?
    在这部作品中,诗般的俳句中隐藏了可怕的谋杀诡计,影响后世的侦探小说至深,被尊
为“侦探小说的金字塔”!

    本阵杀人事件

    自江户时代起,一柳家就是经营著专供出外武士们住宿的旅舍。当族人举行婚礼的那一
夜,凄厉的悲号伴随著琴声响彻云霄,只见新郎、新娘躺在别馆的血泊中,枕头旁还留下家
传的名琴,以及沾有三指血印的金屏风。
    然而当时这栋别馆四周积满了雪,是个完全封闭的密室……

    犬神家一族

    天下事无奇不有,有人感恩图报,不料却引发灭门杀机!
    信州财政界的巨头——犬神佐兵卫留下一封诡异的遗书,与众多虎视眈眈觊觎他那钜额
遗产的亲人,便与世长辞了。为了得知遗嘱的内容,失踪已久的长孙蒙面归来,没想到佐兵
卫竟把财产全数留给毫无血缘关系的珠世,以及“青沼静马”这个神秘人物。眼看著这场以
血弑血的纷争即将揭开序幕,犬神家一族已笼罩在一场腥风血雨中……
    一群唯妙唯肖的菊花玩偶中,赫然出现佐武的头颅;一栋废弃的宅第里,佐治惨遭古筝
琴弦勒毙……
    拥有犬神家遗产继承权的男孙接二连三死于非命,而唯一的线索竟是三十年前那个关于
犬神家传家之宝——斧、琴、菊的恶毒诅咒!
    究竟凶手是谁?犬神家的第三样传家之宝——斧又是否真会落在最后一位继承人——佐
清的身上呢?且看金田一耕助如何化解这一场横跨三代的恩怨情仇!

    恶魔的彩球歌

    鬼首村二十几年前发生的离奇惨案,竟然引发现在的杀人动机——村长失踪、少女口插
漏斗陈尸瀑布下、妙龄少女惨遭勒毙、全身是“痣”的女孩被谋害……
    每一个女孩的悽惨死状和凶手迷幻的杀人手法,竟与鬼首村的彩球歌情境不谋而合!
    这首阴暗、幽沉的彩球歌宛如恶魔谱下的追魂曲,教人夜里睡不著、整天汗毛直竖……
    奇哉!怪哉!鬼首村遇害的女孩竟然都是“私生女”……这一切究竟纯属巧合?抑或其
中隐藏什麼天大的秘密?
    死神在鬼首村撒下天罗地网,妙龄少女一个接一个死在无情凶手的阴狠计谋之下;这些
“私生女”犯了什麼错,为何必须遭受如此悲惨的命运?
    这回金田一耕助施展妙计,绝对让凶手无所遁形!

    八墓村

    战国时代,有八位武士带著三千两黄金来到一个破落村庄,却惨遭利欲薰心的村民们杀
害,许多怪异事件因而接连发生,人们便称这个村庄为“八墓村”。
    曾带领村民攻击八位武士的田治见庄左卫门,他的子孙——要藏在大正某年疯狂地残杀
三十二个村民后,行踪成谜。二十几年后,“八墓村”彷佛被下了魔咒一般,再度演出惊悚
杀人事件。
    要藏的石棺里埋藏了传说中三千两黄金的证据——三枚金币,这三枚金币却让他的儿子
辰弥陷入恶魔的诅咒之中——八墓神即将追索他的牺牲者……
    八墓村村民漏夜追杀辰弥,震天的杀声将辰弥逼入万劫不复的鬼火潭中。究竟辰弥能否
逃过这次劫难?暗藏幕后的真凶是何人?三千两黄金到底只是传说或真有其事?

    恶魔吹著笛子来

    东京银座的天银堂珠宝店发生一起毒杀事件,根据幸存者描述,凶手和椿英辅子爵长的
一模一样!
    椿英辅子爵自杀身亡后,在留给女儿的遗书中写著:“恶魔吹著笛子来……我怕自己等
不到那个时候……”没想到凶杀案非但不因子爵的身亡告一段落,反而越演越烈,整个椿家
笼罩在一片诡异的气氛中。没有人知道下一个牺牲者会是谁?真正的“恶魔”又在哪里?只
听到恶魔的笛音每每在午夜时分回荡著,不断震撼人心……
    恶魔的笛音传到之处,必将引发一桩桩的惨案!
    金田一耕助从淡路岛一路追踪恶魔回到椿家,没想到仍比“它”晚一步,不但新宫利彦
已陈尸在温室里,就连秋子夫人也搭上了那班死亡列车!
    整个凶案的关键在于子爵的遗书中……
    恶魔的脚步越来越近了,隐藏在诡异旋律后的秘密也将大白,原来真正的恶魔竟然是杀
父弑母的“他”……

    化装舞会

    {mod}的台风夜晚,当红女星千代子的第三任丈夫——槙恭吾陈尸在自己的工作室;
在这之前的两年内,凤千代子的第一任、第二任丈夫也离奇死亡……前后三桩事件在人们心
中留下浓浓的疑惑,教人百思不解。
    金田一耕助这回可“踢到铁板”罗!不仅要解开“火柴棒拼图”之谜,还得应付其他办
案人员的“找碴”……
    书中人物个个戴著面具,有意、无意地促成一场虚实交错的“化装舞会”诞生……
    金日一耕助如何在真真假假的人生百态中揪出“化装舞会”背后的“神秘黑手”,漂亮
地将他封杀出局?
    本书作者构思了十余年,倾全力完成这部推理巨著。

    三首塔

    “三首塔”内三尊木雕人头像之间的恩怨情仇,竟然延绩到后世子孙——佐竹家族的身
上。
    音祢获知自己即将继承一位远亲——玄藏老人的百亿圆遗产,条件是她必须和一位素未
谋面的男人结婚……
    不料财产还没继承到,三桩杀人惨案赫然在她眼前发生。整个家族霎时陷入一片尔虞我
诈、腥风血海的杀戮战场,“百亿圆财产”变成一道催命符,谁有机会得到它,就可能成为
下一名牺牲者!
    音祢在刺激、迷乱的情欲漩涡中沉沦,竟和拥有多重身分的神秘男子——堀井敬三为爱
逃亡!
    这对落难鸳鸯在离散分合的逃亡过程中意外获知“三首塔”的所在地,同时也历经百分
百惊险刺激的生死关头。‘亲密爱人’的枕边细语教人备感温暖,爱上‘亲密爱人’的人却
是双手血腥……
    作者灵活绝妙的写作技巧为本书注入诡奇浪漫的因子,让你想一口气翻到最后一页!

    女王蜂

    绝世大美女居然是“女王蜂”?
    大道寺智子遵照母亲的遗言,在年满十八岁时前往东京的父亲家。然而,就在她出发前
不久,众人纷纷接到一封离奇的恐吓信函:“她就是女王蜂,凡是仰慕她的男人终究逃不过
一死……”
    这封信暗喻十多年前智子的亲生父亲之死将再延续;事实上,一幕幕血淋淋的惨剧将在
这位神秘的“女王蜂”面前揭开……
    短短二十天,大道寺智子的身边陆续死了四个男人!难道真如接二连三的恐吓信函上所
言——女王蜂所到之处,必将引发一连串杀机?
    金田一耕助受托调查这次事件,却由于意外发现十多年前智子的亲生父亲惨死之真相,
使自己身陷危机!

    夜行

    古神家族世世代代被一种怪病——“驼背”所诅咒,这一代传人八千代正暗自庆幸逃过
一劫,但恶魔绝不会良心发现,就在八千代接获神秘信函及无头驼背男子的照片之后,恶魔
的诅咒又显现了——古神家赫然出现一具无头驼背男尸……
    一张细密、无情的杀人网已逐渐笼罩古神家族每个人的心,纵使他们逃得再远,那颗被
禁锢的心仍然时时刻刻被恶魔啃噬得支离破碎!
    逃!逃!逃……无论古神家族逃到天涯海角,终究摆脱不掉恶魔的时时索命,刻刻追讨!
    原本的无头男尸杀人事件,竟意外演变成“此头不合彼身,彼头不合此身”的惊悚“双
杀”命案:头部是古神守卫,身躯却是蜂屋小市的……
    案情发展不仅让警方如坠五里雾中,古神家族也人人自危。
    要知,外来恶魔不足为惧,胸中的心魔才是引发杀机的罪魁祸首!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2
死亡时间

From:青山冈田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主要有: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冰雪里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用水或生理盐水数滴湿润角膜,然后用眼底镜观察眼底变化,亦可推测死亡时间,但此法仅适用于死后一天之内。
三、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四、根据尸体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测进食到死亡的时间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五、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2
死亡过程

From:青山冈田

人的死亡虽然有可能是突然的,如因颈部被切断、头部辗压伤、高空坠落所致的多数内脏破裂、身体支离断碎等而引起的死亡,但是,这些情况毕竞是少数。在一般情况下,死亡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它表现出各种不同的阶段性变化,这些变化是人体生命功能逐步丧失的结果。了解死亡的发展过程,对于急救患者、伤者和被害人,识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某些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法医学将典型的死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死因的千差万别,决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过程各有特点和差异,但其基本规律是相同的。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死战期或濒死挣扎期,是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身体和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闷、时有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以及昏迷、抽搐等。最后,即渐次过渡到临床死亡期。
濒死期的长短和表观,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濒死期持续的时间,有的只有几秒钟,有的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法医检验中遇到的暴力性死亡,濒死期短暂,甚至没有,如延脑、脑桥、心搏传导系统的损伤,心脏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极为迅速的,好些都没有濒死期。除了上述死因外,由于窒息、中毒、损伤等引起的死亡,一般都有或长或短的濒死期。病死,特别是慢性病死亡者,都有较长的濒死期,但急病死亡者除外。在同等条件下,青壮年和体质健壮者,有较长的濒死期,而且较明显;老年人和体质瘦弱者,濒死期较短,其表现征象亦不明显。
法医尸体检验时,应当注意,濒死期所形成的损伤,仍有一定的生活反应;在特定场合下,应当注意应用濒死期的各种特点来鉴别是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沉尸,是生前上吊还是死后悬尸,等等。
二、临床死亡期
处于濒死状态的人,若未及时救治或者挽救无效,就会发展到临床死亡期。这是生物学上死亡前的一个短暂阶段。在这个时期内,心搏停止,呼吸停止,各种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况下,我国医生就是根据这三大体征来诊断死亡的,所以称为临床死亡。处于临床死亡的人,从外表看,机体的生命活动已经停止,但是,机体组织内微弱的代谢活动仍在进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神经反射消失一般都早于心搏和呼吸停止)后4~5分钟或稍长时间内,机体内稍存少量氧,还能保持最低的生活状态,如果使用人工呼吸机,心脏按摩、心脏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复苏的可能。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临床死亡的持续时间,也就是血液循环停止后,大脑皮层耐受缺氧的时间,为5~6分钟。当然在不同情况下,临床死亡期的长短是可变的,如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临床死亡期就可能延长,甚至可延长到1小时或更久。此外,濒死期长的,则临床死亡期一般就
短。
国外学者曾对1200例心跳停止后复苏成功的病例进行分析,结果是:94%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救活的;6%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以上救活的;但这些患者都发生了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因此,国外资料一直认为人脑耐受缺氧的“临界时限”是5~6分钟,并认为在心跳停止3~4分钟后救活者常有永久性脑损害。当然这并不绝对,1973年,《中华医学杂志》曾报到,北京、上海、南京心脏复苏小组对循环骤停8分钟以上的12例病人复苏成功。由此可见,脑耐缺氧的“临界时限”不一定限于5~6分钟。但是,脑耐缺氧超过6分钟确实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法医工作者应当密切配合临床医务工作者,争分夺秒地抢救危重病人或被害人,争取复苏,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上的死亡,指整个机体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于不能恢复的状态。它的外表征象,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学死亡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大脑皮层和脑细胞的坏死,接着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个器官和组织功能的相继解体。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发展到这个阶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复活,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对它已是无能为力。
进入生物学死亡期后,人体作为整体已经死亡。但是,由于构成人体的细胞、组织以及人体各脏器和组织的进化、功能有明显差异,对缺氧的敏感程度不一致,因而它们进入生物学死亡所需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在机体死亡后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其生活功能,能发生超生反应,将这些器官摘出后,供器官移植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的极限时间,一般大脑皮质为5~6分钟,大脑髓质为7~8分钟,脑干为10~11分钟,脊髓为30分钟左右。肝脏缺血15~30分钟,肾脏缺血超过1.5小时,就会失去活力。肌肉组织缺血8小时左右,对电和药物刺激仍具有兴奋性,如果将缩瞳剂或散瞳剂滴入眼内,还能够引起瞳孔括约肌或瞳孔开大肌的收缩,改变瞳孔的大小。胃肠蠕动也能持续一段时间,使胃肠内容物继续向前移动。消化酶的作用在人死后还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些。精子在精囊内的活动能力可以持续到30小时,甚至70小时,还有死后172小时仍可看到活动的精子的报告。在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死后24小时或48小时内,精虫仍能在生殖道内保持活动能力。法医工作者,可以利用这些现象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亡时的某些状况。例如,我们在利用胃肠内食物消化程度和排空情况来判断最后一餐进食死亡的时间时,就要注意胃消化酶在被害人死后”仍能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这种因素。

假死真生
法医学上,假死真生它是指某些人的生命特征(呼吸、心搏、血压、脉搏等)极其微弱,处于似乎已经死亡,其实还活着的状态。
假死是脑血液缺氧的结果,常见于各种机械性室息,催眠药、麻醉药以及其他毒药中毒、电击伤、寒冷昏睡、日射病、热射病、深度昏迷、霍乱或砷中毒所致剧烈腹泻和脱水,产后大出血、缺氧和营养障碍以及尿毒症等。新生儿,特别是末成熟儿,更容易出现假死状态。在下列5种情况下,成人也容易陷于假死,即酒精中毒、贫血、缺氧血症、脑损伤、鸦片、催眠药及麻醉药、尿毒症及糖尿病性昏迷等。
死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时间具有不可逆性;假死者很难从外表上与真死者区别开来。而假死者经及时抢救,则复苏的可能性极大,若缓缓行事,延误时机,那么就易“弄假成真”,使假死者失去再生的可能。因此,及时确定假死状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可以说是人命关天。
如何确定被检查者是假死呢?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眼部检查。首先,应当观察眼底视网膜血管,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如果血管内仍有血液流动,说明血液循环尚未停止,病人没有真正死亡。其次,可以用1%荧光素钠滴眼内,使眼膜和巩膜当即黄染。若是假死,则在2~5分钟后即退色;如果是真正死亡,则虽经24小时,亦不退色。最后,可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若为假死,则解除压迫后瞳孔即恢复圆形;若是真正死亡,则解除压迫后瞳孔仍是变形的。
第二,X线检查。较长时间地用X线透视脑部,可以观察到心脏结构的形态和运动状况。如果心脏仍在搏动,则说明是假死,反之,则已经死亡。
第三,心电图检查。在人的心音、脉搏已经测不到的情况下,心电图检查仍能显示心脏功能,因而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判定死亡的真假。
第四,微弱呼吸检查。首先,可将冷却后的镜片放在被检查者的鼻孔前;若镜片出现模糊不清的现象,说明被检查者尚有微弱呼吸,是假死。其次,可将纤细的羽毛放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前,观察其有无运动,若有运动,说明被检查者仍能呼吸,是假死。其三,可根据同样的道理,将肥皂泡沫抹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处,观察气泡的变化,判定真假死。最后,还可将装水的玻璃杯放在被检查者的胸部,观察水杯和液面的变化,以确定呼吸是否存在。
假死者经抢救以后,随着身体功能的缓慢恢复和呼吸、心跳的逐渐加强,其生活功能也逐渐恢复。通常是先出现咽下运动,然后出现下颌活动,最后呼吸心跳运动恢复正常。
死神也会给人类开玩笑,死亡也有真假之分。使更多的假死者死而复活,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为此,一方面我们应当在人死亡后相当长时间,或者待其出现尸斑、尸僵等早期尸体现象(说明此人确实死亡之后)后,才能对尸体进行解剖,施行防腐措施或者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从理论上弄清死亡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3
毒气

From:青山冈田

氨气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
引燃浓度1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
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液态
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
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
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主要用于制造硝酸、炸药、合成纤维、化肥; 也可用
作制冷剂。
氨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
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
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
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胸部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
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
误服氨水可致消化道灼伤,有口腔、胸、腹部疼痛,呕血、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同时可能发
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
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应立即用流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至
少10分钟。
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

硫化氢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
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但极高
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
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
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
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
缺氧。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
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
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
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
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
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易燃、易爆、有
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
推进剂等。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
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
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
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
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
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
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
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
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3
毛发检验

本世纪70年代,一则关于拿破仑死于砒霜中毒的特大新闻震惊了法国和英国,而证实这一事实的唯一依据,是保存了100多年的拿破仑的一束头发。有人将拿破仑的头发进行放射性含量分析后,得出结论说,拿破仑被英国人囚禁在圣赫勒拿岛期间,看守经常把砒霜投于他的食物之中,造成慢性砒霜中毒死亡。这一消息披露后,一场关于拿破仑死因之争,在法国人与英国人之间激烈展开。法国人大兴问罪之师,一口咬定他们的领袖和英雄是英国人毒死的,而英国人则矢口否认,说上述这一拿破仑头发的化验分析结果是错误的,拿破仑头发中的砒霜含量并未超出正常许可的范围。于是乎作为唯一依据的那束倒霉的头发,就再也不得安宁,一次又一次被拿来化验,而结果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在这场官司中,一束小小的头发,点燃了两国之争的“战火”。它虽未能最终揭开拿破仑死亡之迷,但从中也可看出头发检验的重要意义。
  在今天的侦查审判活动中,毛发由于具有容易脱落而不易腐败的特点,因而是犯罪现场上常见的物证之一。一根很不起眼的毛发,常常成为我们判断罪犯的性别、年龄、血型、职业以及案件性质、作案方式和作案工具等的重要依据。
  人体表面,除手掌、足跖外,一般都有毛发生长。人的毛发从胎儿第三个月开始生长,第四个月即可遍及全身。
  人体毛发可以根据粗细、软硬的不同,分为软毛和硬毛两种。软毛,俗称汗毛,细软而色淡,遍布皮肤表面。硬毛粗而硬,生长于人体某些特定部位,如头发、眉毛、睫毛、胡须、鼻毛、腋毛、胸毛、阴毛等。不同人种、民族、性别和年龄的人,以及不同的个人,同一个体的不同部位,其毛发是有差别的。但是,就目前的技术检验水平而言,还只能认定毛发的种类,而无法认定毛发为某特定的个人所有。
  毛发大体可以分为毛根、毛干和毛尖三部分。毛干是露出在皮肤外面的部分,它由内向外又可分为髓质、皮质和毛小皮三层;毛发的最尖端称为毛尖;埋在皮肤里面的部分称为毛根。毛根最底端膨大呈球状,叫毛球。毛根周围包裹毛根的皮肤组织,叫毛囊。
  毛发生长到一定时期,便开始脱落和更换。人类毛发的更换,不象哺乳动物换毛有季节性,而是一生中经常不断地逐渐脱落更换。据统计,人的毛发有10~20万根,头部有8~14万根,躯干四肢有2万根,每天脱落30~120根。不同部位的毛发,其寿命长短是不一样的,头发的寿命长2~5年,胡须2~3年,腋毛1~2年,阴毛1~1年半(一说胡须、腋毛、阴毛的寿命只有7~10个月),眉毛、睫毛的寿命3~5个月。毛发除寿命期满自然脱落外,还可因中毒、疾病或暴力作用而脱落。
  毛发检验,通常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是毛发还是其他纤维
  除毛发外,外界还有形状与毛发相类似的各种天然纤维和人工合成纤维。毛发检验,首先就要解决检材是否是毛发的问题。
  鉴别毛发与其他纤维,可以从组织形态学上去进行区分。毛发不仅形状、色泽、弹性与其他纤维有区别,而且毛发所具有的毛小皮、皮质和髓质三层组织结构,则是其他纤维所没有的。
  还可以根据检材的溶解性来区分。毛发易溶解于19%氢氧化钾或氢氯化钠溶液中,而其他纤维在此溶液中则不溶解。
  此外,毛发燃烧时会释放出特殊的臭味,而一般纤维燃烧时则无此特殊臭味放出,合成纤维燃烧时虽然也有特殊臭味,但易与毛发臭味相区别。
  2.是人毛还是兽毛
  人毛和兽毛虽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组织形态等方面有着各自的特征,只要仔细检查,一般是不难鉴别的。从毛小皮来看,人毛的毛小皮鳞片菲薄,外缘呈细锯齿状,表面花纹细小,排列不整齐。相反,兽毛的毛小皮鳞片较厚,外缘呈粗锯齿状,表面花纹比较粗大、平直、排列整齐。
  从皮质来看,人毛的皮质较宽,色素颗粒的大小和分布较均匀,毛尖部色素少;而兽毛的皮质较窄,色素颗粒的大小不一,分布不均匀,毛尖部有较多的色素沉着。
  从髓质来看,人毛的髓质发育不良,比较窄,不均匀,呈断续状排列;而兽毛的髓质发育良好,较宽,均匀,无中断现象。
  人毛长而柔软,一根毛发一般只呈现一种颜色。与此相反,兽毛短而质硬,一根毛上可呈现数种颜色。
  此外,还可用琼脂免疫扩散法来区分是人毛还是动物毛。将毛根插入琼脂免疫板上,如果对抗人血清琼脂板发生沉淀反应,即证明检材是人毛。
  3.是人体什么部位的毛发
  当确定检材是人毛后,还需要确定是人体哪一部位的毛发。人体不同部位的毛发,如头发、眉毛、睫毛、鼻毛、腋毛、阴毛等,其长短、粗细、色泽、形状、横断面特征以及附着物等情况都有一定程度的差别,因而区分起来也并不困难。
  (1)头发:是人自身最长的毛,其平均直径为0.075~0.1毫米,呈黑色、黑褐色或灰白色。头发根据其形状可区分为直发、波发和卷发三类,其中每一类又可区分为若干亚型。中国人的头发,一般为直发,很少见波发和卷发。头发的横断面呈圆形或椭圆形,可有油脂、染发颜料等附着。头发的髓质常出现间断或缺如,皮质色素颗粒的大小和分布较均匀。
  (2)阴毛:一般长为3~6厘米,弯曲虽S状。横断面呈肾形成椭圆形,平均直径男性阴毛为0.099~0.125毫米,女性阴毛为0.105~0.15毫米。髓质多连贯而无中断现象。阴毛表面可有精斑、经血和阴道分泌物等附着。
  (3)胡须:是人体最粗的毛,长度仅次于头发,横断面类似三角形。皮质色素颗粒大小不一,分布不均。髓质粗大而连贯,很少中断现象。
  (4)眉毛和睫毛:短而质硬,平均长度约1厘米,比较粗大,呈轻微弯曲状,毛尖特别尖细。横断面呈三角形或纺锤形,髓质粗大。
  (5)腋毛:长度为2~4厘米,呈弯曲状,但较阴毛直,毛尖较钝,呈褐色,横断面呈椭圆形,表面可附着有汗垢等。
  4.判断性别
  可以根据毛发的形态来鉴别。一般说来,男性头发比女性头发粗些、硬些、短些。久未理发而勤于梳蓖的女性,其头发的毛尖易分裂成树枝状。女性阴毛和睫毛,比男性的粗。成年男性有胡须,女性一般则无。
  也可以根据毛发中微量元素的含量来区分性别。毛发中氯、硫、铁等元素的含量,男性一般高于女性;而钙、镁、锌等元素的含量,则女性多高于男性。
  此外,根据毛根部皮质细胞或毛囊细胞的性染色质检出情况,也可以判明性别。
  5.推断年龄
  一般说来,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其毛发的生长、形态、色泽和结构都有各自的特征。据此,可以推断出毛发生长者的大致年龄。老年人的毛发,由于色素颗粒少,空气含量增加,因此多出现白发。但是,青壮年由于色素代谢发生障碍,也会出现白发。胎儿和婴儿毛发细软,多无髓质,色素较少。
  还可以通过测定毛发中色素含量来推断大致的年龄范围。每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毛发中色素含量会发生相应变化。而同一年龄阶段的人,其毛发中色素含量却大致相同。
  此外,根据毛发横断面直径的大小,也可以推断年龄。在停止发育之前随着年龄的增长,毛发横断面直径也相应增大。因而根据毛发横断面的大小,可以推断未成年毛发所有者的大致年龄。
  6.测定毛发的血型
  毛发中也存在有血型物质,通过毛发检验,可以测知毛发所有者的血型。毛发的血型,通常可以采用热解离试验或混合凝集试验方法来测定。
  7.判断毛发的脱落、损伤情况
  自然脱落的毛发,其毛根干燥,毛球萎缩,无毛囊组织附着。被暴力拔下的毛发,其毛根湿润,常见毛囊组织附着,毛球下端呈开放状。
  当毛发受到锐器损伤时,若被利刃所断,则断端平滑、整齐;若被刃口较钝的锐器弄断,则断端呈锯齿状或阶梯状。
  当毛发受到钝器打击时,被打击部位会膨大变宽或破裂呈分枝状。若发生断裂则断端不整齐,呈锯齿状。
  当毛发被烧伤或烫伤时,呈现出卷缩、烧焦、断裂、膨胀状况,毛干内有气泡形成。
  毛发检验除可解决上述问题外,有时还可以借此推断毛发所有者的职业、生活习惯,查明毛发有无病变以及毛发中各种微量元素的含量等等。随着人们对毛发认识的加深,毛发检验的范围将越来越大。可以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根据毛发进行特定同一认定将由愿望变为现实。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4
氰化物,英文名称(cyanide)。氰化钾,(potassium cyanide)柯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种毒药。

氰化物中毒的主要原理:

由于人体细胞内部不含有叶绿素,我们必须通过体外摄取食物来维持体温,肌肉收缩和伸展,(respiration)。简单的说人体通过细胞内所有的线粒体来提取食物中的能量,主要是通过分解有机物中‘碳键’(carbon bond)和‘氢键’(hydrogen bond),从而使其释放出能量,再用此能量为能量载体A.T.P. (adenine triphosphate )‘充电’。为了能够提取到氢键中的能量,人体分泌另外一种酶NAD,NAD和食物中的氢结合成为NADH2,NADH2再将氢带入线粒体(mitochondrion),再给A.T.P 充电,用完的氢和呼入氧结合变成水,氢化物在此的作用就是,停止了线粒体内最后一道能量的转换,呼入的氧不能和氢结合便成水。同时人体不再分泌NAD,人体内过量的氧先造成‘氧中毒’,我们的细胞其实是讨厌‘氧’的,同时体内细胞不再进行呼吸作用(respiration)。最终导致心脏衰竭。(心脏是由肌肉组成)。

  氰化物(cyanides)是世界公认的一类剧毒物。分有机氰化物和无机氰化物两大类。
  氰化物含有-CN,毒性极大,其毒性大小取决于释放HCN能力的大小。工业上常见的有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钙,有机氰化物称腈,其中丙烯腈的蒸气极毒。自然界中氰化物以氰甙的形式广泛存在于植物果仁中,以苦杏仁中最多,可高达45%。
  (一)中毒原因
  无机和有机氰化物在工农业生产中应用广泛,尤其是电镀工业常用氰化物,故易获得,常被用于自杀或他杀。民间常有食用大量处理不当或未经处理的苦杏仁、木薯而致意外中毒者。
  (二)毒理作用
  氰化物进入机体后分解出具有毒性的氰离子(CN~),氰离子能抑制组织细胞内42种酶的活性,如细胞色素氧化酶、过氧化物酶、脱羧酶、琥珀酸脱氢酶及乳酸脱氢酶等。其中,细胞色素氧化酶对氰化物最为敏感。氰离子能迅速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阻止其还原成二价铁,使传递电子的氧化过程中断,组织细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而造成内窒息。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故大脑首先受损,导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此外,氰化物在消化道中释放出的氢氧离子具有腐蚀作用。
  (三)中毒量及致死量
  口服氢氰酸致死量为0.7~3.5mg/kg;吸入的空气中氢氰酸浓度达0.5mg/L即可致死;口服氰化钠、氰化钾的致死量为1~2mg/kg。成人一次服用苦杏仁40~60粒、小儿10~20粒可发生中毒乃至死亡。未经处理的木薯致死量为150~300g。
  (四)临床表现
  大剂量中毒常发生闪电式昏迷和死亡。摄入后几秒钟即发出尖叫声、发绀、全身痉挛,立即呼吸停止。小剂量中毒可以出现15~40分钟的中毒过程:口腔及咽喉麻木感、流涎、头痛、恶心、胸闷、呼吸加快加深、脉搏加快、心律不齐、瞳孔缩小、皮肤粘膜呈鲜红色、抽搐、昏迷,最后意识丧失而死亡。
  (五)尸检所见
  由于血中有氰化正铁血红素形成,故尸斑、肌肉及血液均呈鲜红色。死亡迅速者,全身各脏器有明显的窒息征象。口服中毒者,消化道各段均可见充血、水肿,胃及十二指肠粘膜充血、糜烂、坏死,胃内及体腔内有苦杏仁味。吸入氢化物中毒死亡者,大脑、海马、纹状体、黑质充血水肿,神经细胞变性坏死,胶质细胞增生,心、肝、肾实质细胞浊肿。
  尸体检验应争取在腐败开始前进行。毒化检材以胃容物、心血、肝、肾、肺及脑为佳。心血应盛放在试管中,且盛满不留空隙。

附注:
难读字注音:氰qing,腈jing,甙dai,绀gan,涎xian
CN~:CN带一个负电荷,打不出来,以~代替。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5
浅谈推理小说中的模仿杀人

from: 冷言

在众多推理小说的诡计当中选择这个题目来作讨论,其实与个人在推理小说的阅读经验上有莫大的关系。不可讳言的,我本身也是从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开始接触推理这个领域,并且和许多人一样,深深地折服于漫画中出神入化的诡计。本身会开始想要尝试写作推理小说也是受到这部漫画影响。这部漫画当中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故事中大量抄袭其它推理小说的诡计一事。即便如此,还是有相当多的人将之奉为圭臬。我想,我相当能够体会当中的心情。
  看过这套漫画的人应该都不难发现,这套漫画中大量的运用了模仿杀人这个类型的诡计。我们回来看看在推理小说中有哪些作品也用了模仿杀人呢?我简单列举几部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作品:童谣凶杀案、主教谋杀案、恶魔的手球歌、迷路馆杀人等等,由于所看的小说不多,相信还有相当大量的作品被遗漏。在大家看了这么多模仿杀人的推理小说之后,不知道是不是也和我产生了同样的疑问:模仿杀人在这些小说中是不是必要的?
  金田一少年杀人事件簿虽然抄袭了许多历史上经典的诡计,不过有一点是我对这部漫画相当推崇的,就是在漫画中的凶手很少做无谓的举动,而这一点正是许多受这套漫画影响进而想从事推理小说写作的人最常遗漏的一点。在这套漫画中出现的模仿杀人有这么多,但是你可以发现当中并没有出现毫无意义的模仿,也就是在故事的最后,通常凶手模仿某首歌谣或是某个传说来杀人,都有其重要的意义存在。
  再继续写下去之前,我先对我所提出的模仿杀人下个定义。举凡在故事中凶手的杀人行动有「刻意」模仿某项事物,如歌谣、小说、传说,甚至于模仿某张照片、某段影片、某座雕像,只要是杀人场面经过凶手特别设计,且有其一定意义者,我将这类的作品都归入模仿杀人的类型当中。再这里请大家特别注意「刻意」与「有意义」这两个字眼,因为有时小说中的凶手并非刻意模仿某项事物,而是恰巧和某项事物相同;或者是凶手的模仿到最后并没有意义,也就是即使不使用模仿的手法对整部小说并没有影响时,我就不把这样的小说列入模仿杀人的范畴里。
  定义完我心中的模仿杀人后,接着就可以以我个人的定义来简单和大家讨论一下推理小说中模仿杀人存在的意义。接下来要谈的部分可能会比较深入模仿杀人这类诡计的中心,请大家自由选择继续读与不读。
  我将凶手模仿杀人的目的分为几种:
第一、为了让死者的死亡顺序错乱。
这种目的算是常常被运用在模仿杀人的手法当中,尤其是当所模仿的事物有顺序出现时。这种类型通常会与不在场证明一起出现,而且故事中会有两个人物的死亡时间相近(包括凶手刻意以任何方法混淆死亡时间)。在这个类型的故事中,只要能看穿死者的死亡顺序,通常就能知道凶手是谁。
第二、为了造成登场人物的心理压力。
这点是针对小说中的人物而言,通常对读者的意义不大。这种类型的模仿杀人多半与暴风雨山庄一起出现(模仿杀人并不一定都出现在暴风雨山庄这类的小说中),凶手所模仿的事物有数字限制,而且故事当中的登场人物(指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人)会比凶手所模仿事物的数目多或相等。其实这点可以说是所有模仿杀人的小说都想达到的目的,但是因为这需要作者有能力将情节写得让读者认为故事中的人很害怕,所以我认为这点是最单纯但也是最难达到的。
第三、为了掩饰凶手在现场所留下的某样致命的证据。
这个类型通常只有一个模仿场面较具意义,而且在这个场面中会出现某种大量的东西(如水、血、玻璃)。在这个类型的模仿杀人中,其它无意义的模仿场面会比较草率,我认为会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在于作者本身没有特别去设计其它非主要的模仿场面。所以只要发现小说中有某个场面比其它的场面来的大费心思,并且出现某种大量的东西时,大部分会是这种类型。
第四、为了混淆死者的死亡地点。
这点和第一点有相似,通常也是和不再场证明的诡计一起出现。只要在故事中发现尸体有被移动过,读者们在推理时别忘了考虑这类诡计的可能性。
第五、为了将杀人嫌疑推给其它人。
最常和这个类型一起出现的就是所谓的顺风车杀人,死者为复数。这类故事中会有一个人特别有嫌疑,比较夸张的可能所有人都怀疑这个人。作者在安排这类故事的结局时,大多刻意安排一个转折,也就是凶手通常有两个,但是并非共犯。最一般的写法是第二个凶手就是推理出第一个凶手的人,而事实上第一个凶手只杀了第一个死亡的人,其它的人都是第二个凶手杀的。但是到最后读者大部分都会认为第二个凶手才是真正的凶手,忘了第一个凶手也杀过人。难道就因为第二个凶手比较奸诈的缘故吗?
  以上几点是以我个人的阅读经验所归纳出来的,并非代表所有的模仿杀人就只有这些类型,我相信我所观察到的尚不到模仿杀人这类小说的百分之一。而且我这样子讨论诡计算是比较边缘的写法,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犯了未读勿看的基本规则。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6
测谎仪

PG型心理测试仪(测谎仪)综合心理学、犯罪学、电子学、计算机科学及其它应用科学,通过对测试对象的脉搏、呼吸及皮电阻等生理参量变化的测试图谱,判断其心理状况。

人类有两种最基本的本能,一是自我繁殖,二是自卫。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必然采取种种手段抗拒审讯,而“说谎”则是他强烈生存愿望和自卫本能的一种最初和最基本的行为表现。又要说谎,又怕谎言被揭露落个“抗拒从严”的结局,心理异常复杂,紧张、恐惧、慌乱等异常心理状态交织在一起,产生沉重的“心理压力”或“应激”反应。另外,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心理异常紧张,他所感知的形象、体验的情绪和采取的行动(实施犯罪的环境、情节、侵害对象的痛苦表情、使用的凶器、工具以及犯罪结果等)都会在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记,甚至终身难忘。如果过后被人提起,对他都是一种强烈的刺激。用心理测试仪(测谎仪)进行测试过程中,当问及与案件有关的事项和犯罪情节时,犯罪嫌疑人必然会在心理和生理上产生异常反应,包括呼吸变化、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皮肤出汗等,不管他如何回答或缄默,由于这些反应都是受植物神经系统控制,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仪器将忠实记录下被测试人的血压、脉搏、呼吸、皮电阻等生理参量的变化,成为判定被测试人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科学依据。

总之,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心理测试是在依据人的血压、脉搏、呼吸、皮电阻等生理参量变化的基础上来判断其心理状况,是综合了心理学和生理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电子学而形成的应用科学,其结果是客观而可靠的。

心理测试仪(测谎仪)是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办案现代化的提供了科学而有效的技术手段。用它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侦破案件提供正确的侦破方向,增强办案人员信心;可以排除无辜;可以鉴别伪证、伪供,为审讯打下良好基础。特别是对经济、民事一对一的案件,心理测试仪更起着常规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用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可以提高案件侦破率,有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同时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由以往只对物的鉴识进而至对人的鉴识,使犯罪调查技术向前突破一大步。



测慌器是用来记录被测人某些生理反应的一种仪器。实验证明,人在故意提供谎言时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而这种心理压力又会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呼吸速度异常、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温微升、手掌出汗、肌肉微颤等。由于这些生理反应都受人的植物神经系统控制,所以它们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能制约的。这正是说谎者无法欺骗测谎器的主要原因,也测谎技术的主要科学依据。说谎者的生理反应非常细微的。人们用普通方法无法观察到或无法准确地记录这些变化。测谎器正是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把这些细微变化测量出来,并且用曲线图或数字的形式准确地记录下来。
   测谎器有两种类型。多电图型测谎器主要记录被测人在呼吸、脉搏、血压和皮肤电阻等方面的生理反应。声析型测谎器则主要记录附着在被测人声音中的由肌肉微颤造成的次声波变化情况。因此,有人称测谎器是"记录心理刺激所角发的生理反应"的仪器。
   测谎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准绳问题、相关问题和无关问题。
   准绳问题的设计用来确定受测人说谎时生理反应模式的问题。由于每个人在说谎时生理反应形式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测谎员在测谎时必须了解每个受测人的具体反应模式,以便作为辨识谎言的标准。
   准绳问题的设计非常重要,而且比较困难。一般来说,这时候提问的问题都与所要调查的问题无关。不过,测谎员肯定知道受测人会在回答其中某些问题时说谎。如果受试人对所有准绳问题都如实回答,那么测谎员就无法建立其说谎时的生理反应模式了。
   有的时候,测谎员由于对受测人的情况了解甚少,无法设计出肯定有效的准绳问题,那么他可以用5张或7张扑克牌作为工具。他先让受测人在这几张牌中暗自选中一张,然后依次将牌拿出并问其是否正确。由于他要求受测人对所有问题都只能作否定回答,所以在这几个回答中显然有一个谎言。于是,他便可以从中分析受测人的谎言反应模式了。不过,这类准绳问题对受测人的心理压力很小,因此效果不是很好。
   精心设计的准绳问题有助于测谎员识别那些特殊体质的人。例如,有些人对于任何与犯罪或违法有关的问题都会表现出近似于说谎的生理反应。如果没有恰当的准绳问题,测谎员很可能把他们对相关问题的诚实回答视为谎言。还有些人对于说谎的生理反应极其微小。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么微小的生理反应完全可以算作正常范围之内了。如果没有恰当的准绳问题,测谎员很可能让这种有罪者轻易溜过去了。对于这种特殊体质的人,测谎员如没有把握行出确定的结论,则应如声明此次测谎没能得出任何结论。
   欺骗测谎器和不相信测谎器的都大有人在。早在二三十年代时,美国法庭对测谎的结果不予承认,原因是准确率低,如今准确性已高达95%。美国大多数州法庭支持测谎证据,但有些州的立法仍然拒绝接受测谎结果作为证据使用。美国的许多工会也反对雇主对雇员进行测谎试验。
   测谎试验在世界各国的推广,是二战以后的事情。尤其是80年代以来,许多原本持否定态度的国家也都致力于该方面的研究。我国对测谎技术长期持全盘否定,对其定论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典型。""资产阶级的奇技淫巧。"机器人,电子琴问世时,我国传媒也曾作过这样的定论。但是骂归骂,用归用。1982年我国试引进测谎技术,1991年生产出国产第一台样机PG-1型心理测试分析仪。1996年由公安部申请,国家科委批准立项,测谎技术列入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协作单位有9个。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6
海盗分金的完整解析版

From:青山冈田

前提:有100块金币
      N个海盗,每个都是很聪明并且很怕死当然也很贪婪。
      他们都要遵循以下规则来分:
首先由大海盗提出分金的方案,然后由剩下的海盗进行表决
如果有一半或以上的海盗同意,则按该方案分金。
如果有超过半数的海盗不同意该方案,则大海盗就要被扔下海去(一定死)
接着由二海盗提出方案,剩下的再表决……
方法一样,如果二海盗的方案得不到剩下的海盗一半或以上的人同意
则二海盗被扔下海,轮到三海盗提出方案……
规则就是这样一直轮流下去,直到某个海盗的方案通过为止。
分金方案只能是某某海盗得多少金,而不能涉及其它内容

问题:如果你是大海盗,你如何提出方案,保证自己能得到最大利益而又能保存生命。

完整解析
假设只有两名海盗,(编号为1号和2号,上级即‘大海盗’是2号),2号的最佳分配方案是所有的金币归他一人所有,1号什么也得不到。由于2号自己肯定为这个方案投赞成票,这样就占了总数的一半,因此方案通过。
如果再加上一个上级(3号),那么最低级的1号很明白,如果3号的方案被否决,那么最后将只剩2个海盗,而1号扩大一无所获——此外,3号也明白1号了解这一形势。因此,只要3号的分配方案给1号一点甜头使他不至于空手而归,那么1号肯定投赞成票。因此3号需要分出尽可能少的一点金币来贿赂1号,这样就有了这样的分配方案:
1号得一块金币;2号一无所获;3号得到99块金币。
如果是4人,4号的策略也差不多。他需要一半的支持票,因此同3号一样也需要再找一人做同党。他需要贿赂的人是2号,因为如果4号被否决而3号按照上面的方案得以通过,则2号得不到1块,而且,2号深知这一点。因此,4号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不得;2号得1块;3号也是一块不得;4号得99块。
如果5人,5号的策略稍有不同。他需要收买另两名海盗,因此他至少得用2块金币来贿赂,才使自己的方案得以通过。如同上面的思路,他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3号一块;98块归自己。
这一分析过程可以照着上述思路继续进行下去。每个分配方案都是惟一确定的,它可以使提出该方案的海盗获得尽可能多的金币,同时又保证该方案肯定能通过。照这一模式进行下去。前面所述的规律直到200号都成立。200号的方案是:
从1到199号所有奇数号的海盗都一无所获;从2到198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各得到1块金币;剩下的1块归200号自己所有。
而201号拿不出更多的皮货来收买其他人。但是即使分不到皮货,201号至少还希望自己不死,因此他可以这样分配:
给1到199所有奇数号海盗每人1块金币,其他人(包括自己)一块也不要。
202号同样别无选择,只能一块也不要——他必须把这100块金币全部用来贿赂100名船员。而203号必须获102张赞成票,但他显然没有足够的皮货去贿赂101名海盗。因此,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分配方案,他注定会死。
可现在204号知道,203号为了能不死,就必须必须由204号自己提出分配方案这么一种局面。所以无论204号提出什么样的203号都会头赞成票,这样204号可以得到自己1票、203号1票、以及另外100名收买的海盗的赞成票,刚好达保命所需的一半。
205号可没有这么走运。他不能指望203号和204号支持他的方案,因为如果他们投票反对205号方案,就可以幸灾乐祸地看到205号死,而他们自己却仍然能够保全。这样无论205号提出什么方案都必死。206、207也是如此。
208有是来运转了。他需要104张赞成票,而205、206、207号都会支持他,加上他自己的一票及贿赂到的100票,他得以过关。获得他贿赂的必属于那些根据204号方案肯定将一无所获的人(候选人包括2到200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以及201、203、204号)。
现在可以看出一条新的、此后将一直有效的规律:那些方案能通过的海盗(他们的分配方案全都是把金币用来贿赂100名同伙而自己一点得不到)相隔距离越来越远,而在他们之间的船员则无论提出什么样的方案都会死,因此他们必会投票支持最高一级的海盗提出的任何分配方案。
200号以后方案能通过的有:
201、202、204、208、216、232、264、328、456、号……
即其号码等于200加2的N次方的海盗。而从456到500的所有人都必死。500号以上也依次类推。
当然,此类题目的金币数及人数都可能变化,但其总的规律是不变的。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7
漫谈烧死

From:圣月

我们在本书开头例举的“张举烧猪”这一著名案例中谈到,有一妇人将其丈夫谋杀
后,放火烧了房屋,伪称她丈夫是被火烧死的。县令张举为揭露其谎言,命人取来两头
猪,一头杀之,一头活之,然后进行烧猪试验。结果证实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口腔内有
烟灰、炭末附着,而杀死后再焚烧的那只猪口腔里却没有烟灰、炭末附着。再检验那妇
人丈夫的尸体,发现口里也没有烟灰、炭末。据此审问,那妇人才只好认罪伏法。
    历史上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妇人与别人通奸,后来感到东窗之事已为其夫所知,
于是乘丈夫醉卧之机,将其勒死了。为掩益真相又纵火烧尸毁屋,尸体全身被烧得焦黑
一片,颈项痕迹模糊。该妇女自以为得计,于是报官验尸,哭诉其丈夫被烧死经过,检
验官说:“看你丈夫死后两手握拳,如果是活人被烧,即使喝醉了酒也知道用手护痛,
而现今死者紧握双拳,可见是由于不能活动形成的。你如果不吐真情,是绝不会得到宽
恕的。”该妇女最后只得低头认罪。
    第一例中,张举根据烧死的一大征象,口腔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成功地破了案。
第二例中,检验官根据烧死的另一征象,尸体手足拳缩的斗拳状姿式,也将案子破了。
如果说第一例破得很成功的话,第二例破得未免有点侥幸和武断。尸体呈斗拳状姿式,
确实是烧死的一大征象,但这一征象并非是烧死所特有的,因为无论是生前烧死还是死
后焚尸,肌肉因高温作用而缩短,四肢屈曲,都可能出现斗拳状姿式。因此,根据这一
征象区分烧死或死后焚尸,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宋慈在《洗冤集录》中也曾明确
地指出:“两手拳缩,未足为生前死后被烧之证。”
    由于火焰、幅射热、灼热金属等的高温作用而引起的人体损伤,称为烧伤;因烧灼
而死亡的,称为烧死。在现实生活中,烧死多发生在火灾事故中,纵火自杀或他杀的现
象比较少见,但在杀人案件中,有时会遇到焚尸灭迹伪造现场的情形。因此,检验烧死
尸体,仍是法医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烧死的原因
    最常见的是烧伤休克,即由于高温的作用,人体感觉神经受到强烈的刺激,产生剧
痛,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发生障碍而致休克死亡。其次是一氧化碳中毒,即由于机体在被
焚烧过程中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而引起的中毒死亡。此外,有因体液大量丧失而引起的
继发性休克死亡,还有因烧伤创面感染而并发其他病症引起的死亡等等。
    二、烧死的外表征象
    烧死尸体,一般外表征象明显,尸体上可以见到程度不同的皮肤组织烧伤。通常烧
伤按其严重程度可以分为4度:1度烧伤。又叫红斑期,为最轻度的烧伤。其特征是局部
皮肤充血、发红,形成红斑,局部组织肿胀。2度烧伤,又叫水疱期。其特征是红肿的
皮肤上有水疱形成,水疱位于表皮与真皮之间,疱内充满液体,疱底和周围组织充血。
3度烧伤,又叫结痂期或坏死期。其特点是皮肤全层组织凝固性坏死,形成痂皮,痂皮
周围组织充血,烧伤可深达皮下组织和肌肉层。4度烧伤,又叫炭化期。其特点是组织
水分消失,蛋白凝固,组织变硬变脆发黑,出现炭化。炭化组织,由于极度干燥收缩,
皮肤可能裂开,形成类似切创、砍创或挫创助裂口。而由于组织收缩,四肢屈肌缩短,
关节屈曲的缘故,整个炭化尸体可以形成斗拳状的姿式。4度烧伤是最严重的烧伤。
    三、烧死的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活人在被烧过程中,由于具有呼吸能力,呼吸时
便会将火焰中的烟灰、炭末吸入呼吸道内。因此,在死者口、鼻、咽喉、气管和支气管
沟,可见到有烟灰、炭末附着。
    (2)血液中有一氧化碳。燃烧不完全的物质可以产生大量一氧化碳。这些一氧化碳
会随着被烧者的呼吸运动被吸入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
因此,烧死尸体内脏呈鲜红色。取死者心血化验,如有碳氧血红蛋白存在,即可作为烧
死的确证。
    (3)呼吸道和内脏器官的改变。由于高热作用,烧死尸体会出现喉头、气管、支气
管粘膜充血、水肿或形成水疱,内脏器官充血、水肿、出血,脂肪变性、坏死,死后硬
脑膜外血肿等。烧后迅即死亡者,上述各器官一般只出现充血现象,其他变化不明显。
    检验烧死尸体,最主要的任务是区分是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可
归纳于下表:
    烧死和焚尸的区别table
    名称
    烧死
    焚尸
    红斑
    可见
    无
    水疱
    疱内充满液体,含白细胞和纤维蛋白,疱底和周围组织有炎性反应
    疱内气体多,液体少;疱底和周围无炎性反应
    痂皮
    痂皮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
    痂皮下无炎症反应
    烟灰、炭末
    喉头、气管、支气管内可见
    无
    碳氧血红蛋白
    心脏和大血管内血中含碳氧血红蛋白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7
牙齿

From:青山冈田

牙齿也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医生能从一颗牙齿推断出性别、血型、年龄。
血型的测定并不难。这是因为牙髓腔内含有血型物质。检验时,切去牙冠,把牙齿放入蒸馏水内,然后把阳极白金线插入牙齿根管内,阴极放于外液。通电2分钟以后,蒸馏水变成黄褐色,可用来测定血型了。
至于判定性别,那是通过染色体来检验的:人体的细胞(包括白细胞)的核中,第23对染色体为性
染色体。男性为XY,女性为XX。在检验时,主要查Y染色质。有Y的,为男性;无Y的,为女性。不
光是牙髓腔内的牙髓细胞染色以后可以判定性别,凭借一滴血、一点体细胞,都可以判别男女。
从一颗牙齿怎么判断年龄呢?
人的年纪越大,往往牙齿也越是磨损厉害。医生们根据牙齿的磨损程度可以大致确定死者的年
龄:
齿尖开始磨损,约为13~23岁。
齿尖磨耗,露出黑点(齿质点),约为24~35岁。
齿质大片暴露,约为36~55岁。
齿质全部暴露,可以看到齿腔,约为56岁以上。
如果牙齿较多,从牙齿的生长情况,也可以判断年龄。比如,乳齿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出,2岁时
长满20个。7至8岁,开始换牙,左右上下第一大臼齿开始生长。11岁左右,乳齿全部换成恒齿。
16岁前,长出第二臼齿。25岁左右,长出第三臼齿(即智齿)。 ‘
镶有假牙、金属齿套的死者,有着明显的特征,医生们常常借助于这些特殊的牙齿,确定死者究
竟是谁。例如,1978年5月,在贵州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尸骨,查出上颌第一、二犬齿镶有银铜
牙。公安侦察人员广泛调查了历年失踪的人的牙齿特征,发现某生产队失踪的女青年是被骗上山
杀死的,杀人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另外,在搏斗中,被害者常常被凶手所咬,在身上留下牙齿的咬痕,这也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
有一次,一位医生根据被害者身上的咬痕,判断为长瓜脸,尖小颏,年龄为20岁左右。根据这一
判断,果真一举破案擒获了凶手。
在飞机失事后,死者血肉模糊,认不清脸部,牙齿也常常被用来判断死者的身份。比如,根据死
者家属或牙科病历提供的镶牙、补牙、假牙情况,或者根据死者牙齿测定血型、性别、年龄,可
以为认清死者身份提供依据。
林彪乘坐的那架三叉戟专机在叛逃苏联途中,坠毁于蒙古温都尔汗附近的依德尔默格县境内,飞
机上的9个人都粉身碎骨。由于林彪曾在苏联休养过,并在莫斯科治过牙病,装过假牙,苏方掌握
林彪牙科病历。经查对,牙齿特征一致,证明确系林彪之尸体。
美国9。11事件后,很多尸体也是通过查对牙齿来辨认的,这样做既准确,也比较简单。
还有,被火焚烧过的尸体身体的各个部位已经变形变质,很难辨认。惟有牙齿部位是比较完好
的,医生通过查对牙齿特征就能准确的辨认。
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自杀前吩咐他的下属,用军用毛毯包裹尸体,抬到花园里,浇上汽油烧掉他
的尸体。由于那时没有办法辨认焦尸,所以苏联红军不能确定希特勒到底有没有死。于是希特勒
之死,成为一桩历史悬案。
直到31年后,才被挪威的一位专家证实那具焦尸确实就是希特勒的尸体。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8
犯罪预防宝典 (节录)─锁的使用与钥匙的控制

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壹、前言

使用锁与钥匙以保护个人居家财物安全的作法,是一种最古老而最普遍的的方法,可用于信道控制、建物、房间或箱柜的保护。锁的使用可追溯到四千年前古埃及时代,在金字塔内的图画上,显示出当时锁的构造原理--把钥匙插入抬起锁梢以打开门闩,这种原理后来与耶鲁锁的原理是一致的。现代人的生活从早到晚,从室内到室外,无时无刻都在使用锁及钥匙,以保障自己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及隐私权,这些个人安全感的获得属于心理学家马士洛(Maslow,A.H.)所说的重要人类心理需要层次之一。安全的需求从古至今并未减少,使用锁的需求也并未减少,反而是急剧上升,原因是这种防卫方法既简便又实用。

锁的有效性涉及锁的设计、制造、装置与维修等,使用者(尤其是政府或商业机关中从事安全防护者)最好能对于各种锁的优缺点有所了解,选用锁时才能获得最适大效果。何种锁是好的锁,这是一种见仁见智的看法,但是锁与钥匙的设计与制造原则,可以作为个人或机关选购装置的判断参考。
贰、锁与钥匙的类型

一、锁的类型

目前锁的主要分类有类,包括:凸块锁(warded lock )、杆锁(lever lock)、挂锁(padlock)、盘簧锁(disc tumbler lock)、销簧锁(pin tumbler lock)、号码锁(combination lock)等。兹分别说明如下:

(一) 凸块锁(warded lock )

凸块锁的安全设计在于使用锁内的凸块及钥匙孔,防止其它钥匙的开锁,亦可预防锁撬的开启。凸块与较小的钥匙孔可以抗制不正确的钥匙开锁,而大钥匙孔比较容易被其它工具切入锁内撬开。这种锁是目前所使用锁中最古老、最简单、安全性最低的锁,因此,尽量不鼓励使用于住宅外门,而考虑用使于储藏室、房间门或抽屉。

(二) 杆锁(lever lock)

杆锁的安全设计原理是使用锁中的杆锁簧(tumbler)防止锁的开启,每个锁簧各有一个不同高度的隘口,开启时通常是使用一把扁钥匙,当其按顺时钟方向旋转时,钥匙上的各切口会把杆锁簧抬到正确高度,压迫弹簧而打开门闩,但此时钥匙是抽不出来的,应回转至原先插入位置才能抽出,如此可防止开锁后忘了关锁而离去。杆锁簧一般有二至十四个,如果具备六个以上的锁簧,则可被视为较高全性的锁,保险箱的杆锁簧最少要有六个以上,最多可至十四个。杆锁可考虑用于安全性不高的处所防护,例如:书桌、抽屉、信箱、手提箱或保管箱等。

普通的杆锁有三种形式:

1.整体性的锁壳。通常是用焊接或铆钉铆牢。

2.压制型式。锁壳的背面及侧面是一体的,将侧面护耳弯曲,把锁壳盖子固定在上面。

3.盖板以螺丝钉固定。

(三) 挂锁(padlock)

挂锁是利用钩环与锁头相扣紧,一般有三种扣紧方法:弹簧、铁钩或钢珠,其中以钢珠式者最佳。挂锁的使用年限少,特别是暴露于室外者,凸块锁是常见的挂锁设计,开锁的原理是钥匙旋转打开弹簧杆,使钩环跳出。挂锁虽然安全性不高,但却有多用途,例如:脚踏车、仓库、地下室、工具箱、橱柜、抽屉等,使用时应先考虑锁壳的大小、钩环间隙、直径,以及材质等。好的挂锁考量原则是:钩环与锁壳是强化材质、锁壳较大并加电镀、钩环耐高拉力等。

(四)盘簧锁(disc tumbler lock)

盘簧锁的锁筒柱有多层簧片作为制栓,其外围边缘形状大小都一样,但盘上的内长方孔长度并不同,开锁时钥匙切口将每个簧片保持在柱塞中央,塞子可自由的旋转而把锁栓脱开。盘簧锁一般不会超过五个锁簧,其安全性约如杆锁,而比凸块锁较佳,但不如销簧锁。盘簧锁可使用于汽车、机车、书桌、抽屉、箱柜或投币机上。

(五)销簧锁(pin tumbler lock)

好的锁几乎皆采销簧圆柱,当钥匙插入锁筒,各个销簧室中的下锁簧即座落钥匙齿上,因钥匙齿各高低不同,下锁簧顶高的程度亦不同,上锁簧被下锁簧顶起,其上方又有弹簧向下压,使得上下锁簧保持一定的位置,柱塞因而能在锁筒内转动。当钥匙抽出时,锁是呈现锁住状态,各个上锁簧都被弹簧压入柱塞内。

(六)号码锁(combianation lock)

号码锁是不用钥匙开锁,锁面上有数字号码,照密码转动号码盘或按钮,锁即打开。这种锁最常使用于保险箱,其重要原理是有一系列的锁簧,号码的转动能把各锁簧上的缺口集合在一起,当锁栓上的横杆掉入缺口中,即能退入而开锁。

**********************************************************************

二、钥匙的类型

钥匙的类型主要分成四类:锁筒钥匙、平片钥匙、凸块钥匙及管状钥匙。锁筒钥匙最常见,一般的门锁、挂锁均为此类;平片钥匙都用于箱柜锁或抽屉锁;凸块钥匙则常使用于门锁;管状钥匙为中空管状,前有一个凸块,使用于行李箱、皮箱、抽屉等。锁的型态日渐多样化,因此亦有磁锁所使用的磁性钥匙;车辆使用的半圆杆钥匙;两侧均凹的双侧钥匙;钥齿置于顶端的压力钥匙等。

*********************************************************************

参、锁匠紧急进入程序

有时锁及钥匙使用者会因忘了带钥匙或遗失钥匙而无法开门,必须借助锁匠的技术协助开锁,一般锁匠会使用下列方法:

1.利用钥匙号码制钥匙开门。

2.将锁的圆柱钻孔,把切线以下的锁簧毁损,使塞子能旋转而打开门。

3.在切线之下钻孔,钻入上锁簧,将之保持在切线之上,打开门锁。

4.用专拆锁圆柱的夹具取下圆柱,或使用扳手取下圆柱,将锁打开。

5.利用坚固撬杆插入门缝中,撬开门闩。

**********************************************************************

肆、非法开锁方法与预防措施

锁的有效性不在于能绝对防止侵入者之破坏,而在于可耗费侵入者多久的时间,延迟的时间愈久,造成侵入者愈多麻烦,被发现的风险愈高,是为使用锁的最重要目的。一个销簧锁也许被有开锁经验的窃贼,在数秒中打开,但是绝大多数的潜在犯罪者皆非开锁专家,因此,中度安全的锁即可有效延迟其开锁时间,造成其不便与增加被发现的风险。一般锁的使用要依所保护物体的价值而定,过度复杂麻烦的锁,使用者反而不常去使用,并且有很多的非法侵入犯罪之发生,是因为门窗未上锁,或仅卡闭而未将门闩死锁。以下是常见的非法侵入方法与预防措施,仅供一般民众作为预防参考:

(一)非法钥匙开锁

歹徒利用饭店停车、洗车或修车等服务时机,复制顾客钥匙圈上的家中钥匙,并利用顾客资料得知地址,进而下手侵入住宅犯罪。

对于使用非法钥匙的预防,有效的防止法如下:

1.在熟悉的商家修车或洗车,或在服务过程中不离开现场,如果无法不离开,至少应将其它钥匙取走,只留下汽车钥匙。

2.当在钥匙店复制钥匙时,要确定技师未额外复制一支偷偷保留下来。

3.有些钥匙号码印在锁上,应将其磨去,避免遭他人探知。

4.饭店管理者应严格管制总钥匙,遗失总钥匙对安全系统将产生危害。

5.钥匙圈上不要留下所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车号或驾照号码,虽然留下资料有助于遗失钥匙的送回,但也造成受害的机会,宁可平日预先复制备用。

6.钥匙上的记号,例如:大门、信箱、保险箱、办公室等注记,最好不要留着。

7.如果无可避免的状况下,已发生上述可能被害危险情况,应立即重新换锁,但最好找熟悉而有信誉的锁匠;同时,家中所使用的各个锁,最好是属于不同系列,比较能有效预防被侵入。

(二)以工具非法开锁

1.撬锁:以薄、硬的撬杆伸入锁中,将锁打开,无论是凸块锁、杆锁、盘簧锁或销簧锁,均能以撬杆撬开,以专业的标准而言,高度安全锁的标准是,开锁时间超过半分钟者。虽然如此,锁的制造商亦不断研发改进技术,以对抗被撬开,精密技术的锁依然可有效延迟开锁时间。

2.利用印痕配制钥匙:将适合的钥匙坏插入锁中并旋转,使钥匙坏与锁簧发生磨擦而产生印痕,据此加以琢磨齿刻,并多次利用印痕重复琢磨钥匙坏,以符合打开锁的齿刻。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高精密的锁,但可用于打开一般的锁,其中最适于凸块锁。

3.判读盘簧锁:使用读锁器及深度规,辨别锁簧的数目、位置及深度值,并以挫刀配制钥匙。这种开锁方法少见于窃盗犯罪,因为必须具有丰富经验的技师才有能力为之。

(三)破坏锁

使用开锁工具侵入犯罪者毕竟是少数,而大部分是以破坏门闩或锁的圆柱方式侵入,但是这种方式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例如:大型及笨重工具难携带、破坏时声音太大、锁被破坏可能形成偷窃中的危机(容易被当场发现)。对抗这种破坏的方法就是,使用更坚固、更精密的锁,使窃贼必须使用更大、更复杂的工具,花更多的时间、产生更大声因及留下更多证物。这类破坏方法如下:

1.撬开门闩。以铁撬撬开门扇,并将门闩撬开;或以工具破坏门框,撬开门闩。预防的方法是装置强化金属门框。

2.直接敲击门闩。破坏墙或门框,以工具直接敲击门闩,一般门闩是禁不起如此敲击。但窃贼必须冒着制造很大声音及花时间的高度风险。

3.锯门闩。利用钢锯锯断门闩。预防这种破坏可以装置滚动门闩或强化金属门闩对抗。

4.剥门框外皮。剥离薄铁皮或铝皮门框的外皮,以破坏门闩。预防破坏的方法是安装强化门臼板,或装置强化金属门框防护。

5.利用工具拔出锁筒。大部分固定锁筒的螺丝钉都很脆弱,禁不起工具的拉拔。可装置较粗而强化的金属门闩预防。

6.扭转锁筒。以工具扭转锁筒,是窃贼常用的方法。可装置固定辅助门闩抵抗之。

7.锁筒钻孔。这也是锁匠使用的方法,但是风险很高,很浪费时间,可装置固定辅助门闩强化防护。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8
现代侦探技术装备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成果层出不穷,具有高科技集约化特点的现代侦探装备也不断出现,将侦探技术不断推向新的水平。侦探业务横跨两个方面:情报活动和反情报活动。与之相关的技术也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展,并且都已成熟。窃听器--反窃听侦测器、无线电通讯加密装置;侦探用照相机--防反拍、防复印保密纸;屏幕信息侦读装置--保密荧光屏;自动密码机--自动解码机换焐?-声纹识别仪;隐身衣、隐身墙、隐形汽车、隐形飞机--电子侦测装置、反隐形雷达等等。
私家侦探既从事侦探活动又从事反侦探活动,熟悉进攻、防御两方面的手段和策略,是情报战线上真正的攻防专家,也是善于驾驭矛和盾的专家。
  现代侦探技术装备手段之多,令人眼花缭乱。许多设备、工具既可用于侦探也可用于反侦探。使侦探深受鼓舞的是,许多原本只有官方情报人员使用的矛与盾,如今都可在商店中买到。
  太阳镜上装有纤维光学摄像机镜头,雨伞防弹的,公文包刀枪不入,衬衣纽扣中藏着话筒,胸前口袋里插着的钢笔实际上是一个微型录音机,等等。这一切在侦探用品专卖店中都可以买到。洛杉矶一家专卖店老板说,它们的生意火得不能再火了。最大的国际连锁店之一CCS国际公司老板说,面向个人的侦探器销售额去年增长了30%~35%。如今,像夜视镜这样特别为侦探们量身设计的设备,成了电影明星和大腕们手中的玩具。那些对保姆不放心的父母们,可以购买经过乔装改扮的摄像机,藏在灯架上或画框中对保姆进行监视。富裕的洛杉矶人还用以侦察谁在窥视他们的汽车,谁在偷他们的报纸。
  在侦探商品目录上,在因特网上,在专卖店的货架上,诸如《黑客帝国》和《国家之敌》等大受欢迎的好莱坞电影中,频频出现的高科技侦探工具,逐渐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白领" 们或家庭主妇们只需花395美元,就能买到改装成手表的微型摄像机,花300美元买到可使自己的声音让人听不出来的数字变声器。防扒窃公文箱可以从把手上放出10万伏的电波,从而使动了歪心的窃贼不但不能得手,而且大受皮肉之苦。
  许多侦探用品却是为了迎合担心工商机密失窃的公司需要而设计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成为侦探们得心应手的工具。
  主要用于保安、保密的反情报方面的工具与设备:报警装置。国内专家用关于报警装置的专著中,介绍的各种报警装置已有100警戒区域内的人或物体的侵入和移动,发出报警声响。红外感应报警装置,将其与门窗或保险柜等连接,入侵者一旦接触便可发出警报,等等。这些报警装置还可与警卫室或保安公司的监测中心联网,警报发出后,保安人员可及时赶赴现场加以处理。一些报警装置还用到汽车上,警报发出后,通过卫星识别定位系统,迅速查明出事汽车所在位置,通知保安人员赶赴援救。执行特殊跟踪监视任务的侦探,也可以随身携带,遇到危机时,通过上述办法及时发出呼救信号,获得救援。
  保密装置。将密码装置与有关器具组合在一起,达到保密目的,如保险柜、保险箱、保密电话、密码锁等。设计原理上基本可分两类:机械类和电子类。前者通过调整、组合机械部分的齿数和相应机关达到开启目的;后者通过电子元器件的参数选择和线路设计实现,具有灵敏度高和便于调整的特点。电话、传真机、计算机中的加密装置都属于这种情况。IBM公司职员的个人电脑,规定每月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由个人设计,报计算机中心备案,除此之外不得将密码告诉其他任何人使用。尽管如此,仍严格禁止将电脑交由他人使用。密码机本身就是一种加密装置,将文件、资料输入密码机后,输出来的文件、资料,便已经过加密处理。阅读时需重新解密,即输入解码机经解码处理,还原出加密前的文字。利用加密软件进行加密处理文件或数据库,已经进入了家庭个人电脑,加密技术已不再神密。
  会议上、舞台上使用的麦克风、受话器,实际上好比一台扩音机,使用无线电接收装置能在很远的地方收听,致使一些保密会议内容被泄露,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种新型红外线传译保密系统可用于大型保密会议,与会者佩戴一种特制的耳机,以此确保会议内容不被窃听。该装置实际上是一个加密--解密装置:发言者发出的声音信号被加密处理后予以传输,到达与会者的耳机后经滤波、解密、放大,还原出发言者原有的声音信号,被与会者接收。
  保密粉末、保密涂料。将一种特殊粉末撒在保密文件上,可防止拍照、复印,一旦被拍照或复印,文字会立即消失或变黑。将一种特殊涂料涂于保密文件上,可在规定的保密时间其满后使文字自动消失。法国发明一种专门用于珍贵艺术品和名画的涂料,对上属物质不产生任何伤害,对警犬的嗅觉有极强的刺激作用,能在150米以外的地方准确嗅出。发现失窃后借助于警犬跟踪追击,即使密封于汽车中、仓库的货物堆中,也能被其嗅出。不足之处是喷洒一次有效期只能保持3个月。
保密纸。具有上述保密粉末、保密涂料的功能。
  保密荧光屏幕。微机操作人员只能在2米以内距离下面操作使用,2米以外距离及侧视,屏幕上漆黑一团。屏幕能自行吸收无线电波,防止窃视、窃收。
  保安装置、自毁装置。将高压电击装置或自毁装置组合在保密公文箱中,遭到失窃或推动,在一定距离内遥控发出强大电流对罪犯进行电击,迫令撤手;如果有自毁装置可遥控自毁并致伤罪犯。
隐形墙。用无线电波筑成的无形的墙,或称为屏障,一旦有人接近,控制室便会发出警报。许多国家的银行、机场、政府和公司的一些重要部门大都附设有该种装置。
  主要用于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的工具、装备:在现代都市中,由于人员众多、环境复杂、交通、通讯事业发达,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也经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而使跟踪监视和守候变得困难。就是最老练的侦探,目标脱梢情况也在所难免。无疑,这是非常令人懊丧的事情。怎样才能使侦探这种藏头露尾,疲于奔命,被动应付的状况有所改变或改善?借助于科学仪器和某些工具可对侦探大有帮助。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汽车跟踪仪。该仪器的设计原理和规格型号有许多种。一种是电子讯号发生器,有磁性,像火柴盒大小,可吸附在汽车尾部,工作时连续发出电子脉冲信号。侦探的汽车中装有接收装置,调好接收频率,在一定距离内,通过接收电子信号而紧紧咬住目标。再一种跟踪仪的设计原理是,根据汽车尾气中排出的余热,设计出一种专门感应这种余热的红外线接收装置,供跟踪者使用。缺点是白天在城市中使用,因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太多,不容易区分;在旷野中使用效果较好。一种新型汽车跟踪仪,可像磁石一样紧紧吸附在汽车轮子上,汽车行进时能将一种紫外线喷洒物释放有路面上。侦探的汽车上装有一台光谱仪,将感应装置对准路面。在一个微型荧光屏上使,可发现移动的紫外线光斑,咬住被跟踪目标不致脱梢。
  最新一种汽车跟踪仪可同时跟踪4个目标,它被装在驾驶台面上,与被跟踪目标之间的距离可用数字显示;目标拐弯、转向可由彩色批示灯显示,同时发出声响,提醒跟踪者注意。该仪器还可用作"指挥中心",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监视的指挥。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一些侦探公司,已经配备有这种装置。
  特殊跟踪涂料。无色无味,附着力强。侦探人员只须将其少许涂抹在汽车上、被跟踪目标的衣服上、公文包上,便可通过一种光谱仪捕捉到光斑,达到咬住目标不放的目的。该涂料是20世纪60年代克格勃发明,色诱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担任警卫任务的美国陆战队员后,令其将该涂料涂在大使馆的汽车上,用以跟踪监视。70年代中期一位叛逃的克格勃揭露了上述情况,中央情报局取样分析后发现,涂料中有放射性有害物质,构成了对美国外交官员的人身伤害,向莫斯科提出严重抗议。
  特殊跟踪粉末。无色无味,用法和功效与上述涂料相同。还有一种粉末,最初用于绑架案,罪犯到现场取钱时,将粉末撒在现场地上、装钱用的手提箱或袋子上,罪犯手上、脚上一旦粘染便会牢牢附着,同时释放出一种只有警犬才能嗅出的强烈气味,然后由警犬导引跟踪追捕。该种粉末经改进后还被用于传递情报的秘?quot;信箱"处,罪犯或秘密情报员到"信箱"处投或拾取信件时被粘染后,通过仪器探测并跟踪监视。
电子驱犬枪。用于守候监视中驱狗,包括训练有素的警犬。设计原理是能够发射出一种电磁波,对狗的神经具有强烈刺激作用,驱使其自动躲避。对人则不产生这种作用。还有一种驱犬枪能够喷射出一种使狗特别讨厌的化学气味。狗的嗅觉和听觉的灵敏度分别是人的40倍和16倍。
  微型电子信号装置。该装置能够发出一种微弱,没有强磁场,对电视、收音机等电器的磁场和信号不会产生明显的干扰,因此具有较好的隐蔽效果。
  特种汽车后视镜。外表与普通视镜无异,不用对准后排座上的"乘客",便可达到监视目的,也不引起对方的注意。
  可后视反光眼镜。正面看与普通眼镜无异,佩戴后,通过镜片的外侧,能够清楚地看到身后的情况,使侦探能够方便的瞻前顾后,提防被人反跟踪。就跟踪监视而言,既可在被监视对象背后作业,也可在其前边或侧面作业,具有较好的隐蔽效果。
  侦探在跟踪监视过程中乘坐的汽车没有明显标记,车窗用有色玻璃。用外省汽车牌照或用泥巧妙地将车牌照上号码遮盖住。使用一面小镜子观察两侧或车后情况,也很方便实用。
  望远镜、潜望镜、照相机、摄像机、窥视仪、窃听器等传统的侦探手段,由于科技进步,其功能也在不断发展强化。将高倍望远镜与高速、自动照相机、摄影机组合一起,能将看到的远处情况迅速记录下来;有的还有远红外装置,在夜间也能照常工作。一种称为纤维眼的窥视装置,是在一根极细的光纤顶端装上一枚比米粒还小的镜头,将其插入门缝、窗缝或锁孔中,光纤的后端与一个微型荧光屏和一台微型照相机相连,通过屏幕可供一人或几人同时观察室内情况,必要时还可拍下照片。该种装置还常被装在汽车上,窥视管和镜头隐蔽在汽车天线上,接收装置和窥视装置被组合在工作台上,侦探坐在汽车内监视目标,不致暴露行迹。
  在监视过程中,侦探们有时也使用一些简便可行的办法,但效果不错。如拔掉汽车轮胎的气门心,用平头水泥钢钉刺破轮胎,用水果、土豆、泥土堵塞排气管,都能使被监视对象欲走不能。
  其他侦探工具、装置:变声器、混声器。在匿名电话或录音过程中用以掩饰声调。兴奋剂、迷昏剂、致幻剂、瞬间致盲剂。安全防卫用瓦斯枪、有害气体射器、电击棒、电击枪、微型组合工具。隐身衣。世界上首次发现隐形人的存在,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生艾西丽。好用红外软片拍摄到布什总统的照片,在暗房中偶然发现布什后有模糊的人影,大为不解。对镜头和拍摄方法的多次改进,惊人地发现了隐形保镖的存在。该发现见报后,广受关注。参与"幽灵计划"研制隐形衣的中央情报局官员克劳斯·华纳予以证实:白宫中确有一个营的保安人员身着隐形衣,布什入主白宫后即起用隐身保镖紧随其后,曾有两次拯救布什大难不死。
  隐形衣由特殊材料制成,经激光照射后发生反射光折射产生隐形效果。激光处理1小时,可保72小时隐形。隐形人因其隐形而多有麻烦,因车辆、路人、宠物视而不见,隐形人躲避不及易致误伤;如果发出声响,还会引起周围人惊恐搔乱,隐形人更容易受伤。隐形人常常因此而战兢兢。海湾战争期间隐形人部队曾被派往伊拉克执行秘密任务。
  隐形汽车的设计者是美国一位电子表工程师,自制的隐形汽车中装备有高级电脑和电子窃听、摄像、干扰装置。以超高速行驶,在公路警察面前转眼消失,测速雷达屏幕上无所显示,成为一大谜团。警方和摄影记者经长期跟踪追击,在一个海港得以拍下照片并作了采访,至此轰动一时的隐形汽车之谜获解。私家侦探是否使用隐身衣、隐形汽车?目前还是个谜,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指纹仪。指纹的特点是人皆不同、终生不变。脚指纹、脚掌纹、手掌纹、唇纹、瞳孔底部视网膜的纹路也有以上特征。但都没有指纹精确,如掌纹容易磨损、老化。指纹的这一特征可用来作为代表其人的"身份证"。除用以区别罪犯外,用于信用卡,可有效地防止假冒;制成磁卡可用作通行证,出入于持卡放行的保密场所。在千千万万张指纹卡中检查出特定人的指纹,国际水平是每人每天可判读3000卡,运用电子表计算机则一蹴而就。
  1994年9月日本市场上出现一种袖珍指纹仪,由富士通公司制造,可存储多种指纹,分壁挂式和台式两种。用于作案现场对发现的指纹进行鉴别,只需0.1秒钟的时间,便可从资料库中查出作案者的资料;同时将新发现的指纹自动输入资料库。由于省去了提取指纹的繁琐程序,有利于迅速破案。壁挂式指纹仪可用于计算机室、机要室、密码室出入中,输入工作人员的指纹,出入时只须在显示屏上按一下手指,计算机能在瞬间完成甄别工作,尔后房门自动开启放入或放出;若遇不速之客闯关便会发出警报。台式指纹仪可供银行人员、财会人员或机要人员使用,对来人"验明正身"。伪造信用卡常使银行损失甚巨,有了台式指纹仪,便可使指纹信用卡的推广使用成为可能。
  声纹仪。,用于甄别录音材料中的声音是否为某人的声音。在人质绑架案中,罪犯常常使用变音器或竭力拿腔怪调的用电话向被绑架者的亲属勒索钱财,只要录下其声音,便可使破案有望。日本的洛克希德贿赂案、韩国民航飞机被击落事件、菲律宾前反对派领袖阿基诺被杀案的侦破,都得益于声纹仪的辅佐。
滤光检测仪。能够使涂改、伪造的文书、证件、有价证券等原形毕露。新型检测仪能够发出3种光线,分别拥有同用途。第一种是红外线,凡是涂改过的文件、合同、证券等经其一照,便可显露出墨迹掩盖下的原来文字或刮痕。还能识别出用特种油彩、涂料覆盖下的名画。第二种是紫外线,第三种是蓝外线。能对钞票、证券等多种物质的真伪进行快速甄别。
  气象层析质谱仪。与电子显微镜联用,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能分析出一些食品、化装品的成分、气味,说出他们的品牌。是一种极为先进的质量分析仪,1990年由德国科学家研制成功。有人担心如果滥用该种仪器,许多公司呕心沥血研制成功的新产品秘密便会失之于一旦。
  毒品定量还原分析仪。能将混入其他物质中的多种毒品迅速测出并加以还原,在缉毒和法医学、临床医学中有广泛用途。
  潜入者侦测仪。能探知一定范围的处所或房间内是否有人埋伏或不速之客潜入。
  侦探专用领带。很多男士认为不系领带有失风度。但是在搏斗中,领带一旦被罪犯控制,便有可能变成勒杀的绞索。侦探用品商店中的各种专供侦探使用的领带,可用别针、金属圆环等多种方法佩戴,强度上作出合理设计,以便克服上述弊端。当然,侦探的衣服也多选大一号的,便于侦探活动中伸展自如,不受限制。
  侦探专用鞋。具有很好的弹性、防滑性,脚背上组合有特种复合材料,柔软而又能保护脚部不受伤。有的鞋跟、鞋头处组装有金属材料,可用于搏斗。鞋的外观、式样高雅入时,可出入于任何上流社会而不至于"自惭形秽"。
  侦探专用手套。内有特殊填充材料,搏斗时保护手不受伤;有的手套中组合有特种合金,搏斗时能增加拳击重量和杀伤力。
  防弹背心、防弹夹克。早期制品使用金属丝网避弹,重量大弹性差,外观臃肿。新一代制品使用特种尼龙,重量轻、韧性好,避弹效果则优于前者。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用以防弹和搏斗中自我保
护。
  防弹公文包。使用防弹背心填充材料,搏斗时可避弹和当作盾牌。特种公文包则附设有电击装置、瓦斯或一些化学品喷射装置,有的还具有自毁或报警功能。
  侦探专用眼镜。特点是耐冲击,不易破碎,有特殊固定装置,在搏斗中不易被打落击破。
  侦探专用手表。表盘上字体粗大、带夜光,具有报警报时功能、防冲击和防水功能。有的手表中还组合有微型窃听器或微型照相机、微型对讲机、微型信号发声器。后两功能尤其适用于夜间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用以通讯联络。也可以将上述功能 组合在钢笔、圆珠笔中。
  其他如行业制服、肩章、帽徽、臂章、标志等都是侦探所需要的。有人说侦探的衣橱、工具箱中的东西像个杂货铺。那是为了创造角色的需要,生活中的角色三教九流七十二行,虽然不能全部备下足以代表其职业特征的种种所需,尽可能多的收全备用则是必要的和重要的。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使侦探装备和手段日益现代化,将侦探活动带入了越来越高的技术境界,以适应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现代化。使?quot;胶鞋、暗灯、假胡须"为特征的传统侦探不能比拟。但是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侦探的基本情报活动方式,调查取证方式不会变。侦探必须深入现场,与各种人面对面的接触周旋。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09:59
现实中的化装术(易容术)

**********************************************************************
(1)利用人类的记忆

如果提到化装,可能会想起像怪盗亚森罗苹这类高手,但是在外国的推理小说中另有一名翘楚,那就是英国作家葛兰亚伦的笔下人物—葛莱上校。这位上校的脸部肌肉能像粘土般地随意移动而改变成全然不同面貌的可怕人物。
但是事实上,人类毕竟不是粘土所构成,所以是不可能将脸庞完全改变。就算是不得已的情况下非改变不可,对于一次又一次的整型手术也难以承受。
因此只有依赖人类的记忆力。
所谓的记忆力在这里竟意外地显得含糊、不明确。如果现在有十个人在房间里谈笑,让一个陌生人静静地走进去再走出来之后,要求这十个人对刚才进出的陌生人描述一下,不知道有几个人能作出正确的回答。
有些人会回答是打着领带、身着蓝色西装,黑色皮鞋、戴眼镜的年轻男子。也有人说是穿开领衬衫、红色皮鞋的中年人。甚至还有人会说是女人而不是男人。
对于没有注意的事项而言,记忆力是相当不可靠的。

化装术并不需要彻底改变颜面,或是在背部垫上枕头,或是迤逦而行。
而是只要将发型长短稍加变化,加上眼镜的利用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将走路的姿势,黑痣等特征加以改变或消除,也能完全改变印象。
**********************************************************************
(2)寻常、不引人注目的装扮也是很巧妙的化装术

如果扮成过于醒目形态,也会失去化装的意义。但是如果是一反常态的装扮,比如圣诞老人反而不会引人怀疑。还有平常每个人都习以为常的外表,也不会产生好奇的心态,制服就是其中之一,不论是警察、邮差或守卫行走时都不会引人侧目。
学校的制服也一样,如果有一名女学生在路上行走,人们绝不会想到这是私家侦探所化装正在跟踪人。
究竟那种场合必须化装呢?
例如,要出入某种特定社交场合时。
举例说,有一种打零工的劳动者集中居住的地区,这里有很多离家出走的女人以及远离家乡的男人,这是一群不愿提起过去的人们,像落叶般聚集一处。
进出这种地方,如果没有和他们相同的穿著,很难进行任何调查工作。
如果穿著洒脱的模样,戴名贵的手表,大概不会有人肯与你亲密交谈。
相反地,打扮成劳动者的模样,走进高级俱乐部,也会遭致同样的结果。
侦探随时都被要求适合于调查对象的外表,所以关于化装术的研究应该用心学习。
**********************************************************************
(3)自己的外表能有合种程度的变化

(A)改变颜面

棉花含在嘴里让脸颊显得更突出,可以改变脸部轮廓;戴上义齿会使鼻子下方突出,改变脸型。
使用肤色的胶带让眼角吊上或垂下;前额发际处以安全刀稍微修整一下,感觉上就会有所改变。
发型部分只要使用假发就能随意变化。
以往的经验显示眼睛是最不容易欺瞒的地方,但是今日因为隐形眼镜的发达,连眼珠子颜色都能随意改变,反而失去其重要性。
欧美人的眼球颜色富于变化,蓝色、褐色、绿色、黑色皆有,不同于东方人的单一色彩。所以能清楚记忆眼球颜色的人很少。小说中「你的眼睛颜色真美」的对话时常出现在欧美的文学作品中,但是在我国作品中从未出现过。

(B)改变体型

身高方面只要穿上高跟鞋就可以增高五公分以上,可是要显现较矮小时,就算是弯背也只能减低五、六分,超过这个限度就会显得不自然,过于极端的造假反而会失去自然。穿著宽松的长裤稍微曲膝行走也是一种办法。
胸围和肩膀的宽度,可以利用服饰来改变。
男扮女装时必须注意不要露出男人的习性,走路的模样应该加以改变。通常女性走路是内八字,步伐也不会很大;但男性是外八字,步伐较大。如果跑步时,马上会露出马脚。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0
真凶之子--勇破好莱坞女星分尸案

  退休警探凭借蛛丝马迹,破获尘封半个多世纪的好莱坞女星谋杀案,而真凶竟然是他出身名门的亲生父亲,更可怕的是,还有十几名洛杉矶女性之死也与父亲有关。

  好莱坞女星被分尸

  1947年1月15日,美国洛杉矶发生了震惊世人的“黑色大丽花”凶杀案,年仅22岁,前途看好的女演员伊丽莎白·肖特被人分尸两半,遗弃在洛杉矶公园的荒地里。伊丽莎白死前曾被捆绑及虐待,并且是在被放血、分尸后死亡的,她的尸体被人整齐地切成了两半,让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调查人员认为,凶手的手法如此干净利落,应该是名外科医生,但是除此之外,现场根据找不到任何其他线索。尽管警方在当时曾锁定几个嫌疑犯,但凶手始终没有抓到。

  多年来,“黑色大丽花”案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引发了洛杉矶民众种种猜想,同时也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灵感,比如:著名小说家詹姆斯·埃尔罗伊和约翰·格里格利·邓恩合写的小说《真实的忏悔》就是以此为题材。但不管作家怎么写,民众怎么想,真正的凶手一直都是一个谜。

  两张照片带来转机

  时间来到了1999年。退休在家的洛杉矶警察史蒂夫·霍代尔听闻91岁的父亲乔治过世,连忙赶往父亲在菲律宾的家处理后事。霍代尔在整理父亲的家庭相册时,偶然发现了两张照片,上面都是一个很漂亮、很迷人的年轻女性,有着忧伤的眼神,乌黑的头发上别着美丽的鲜花。霍代尔觉得她很眼熟,于是询问了继母,但是继母也不知道她是谁。

  霍代尔曾在洛杉矶警察局(LAPD)做过24年的警察,调查过300多起谋杀案,对“黑色大丽花”案的案情也很熟悉。从洛杉矶警察局退休后,霍代尔继续在华盛顿州从事私家侦探的工作,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霍代尔觉得这两张照片非同一般,背后肯定隐藏着某些故事。他仔细研究照片,猛然注意到了那女人头上的鲜花,想起“黑色大丽花”案中的受害者伊丽莎白也常常喜欢在头上别几朵鲜花。父亲照片中的女人会不会就是伊丽莎白呢?为此,霍代尔特意找到了“黑色大丽花”案的相关资料,发现照片中的女人果然正是伊丽莎白。

  这个发现让霍代尔很是吃惊,也让他不禁联想到:父亲和伊丽莎白是怎样的关系,他会和“黑色大丽花”案有关呢?带着心中的疑惑,霍代尔决定自己重新调查“黑色大丽花”案。

  “真凶就是父亲”

  霍代尔花了几年的时间搜集到了很多和“黑色大丽花”案相关的线索,综合在父亲乔治的家中找到的其他线索,霍代尔证实了那个无法接受,但却是事实的疑问————父亲正是杀害伊丽莎白的凶手。

  首先,当年负责“黑色大丽花”案的调查人员曾有过这样的结论:“凶手切割尸体的手法非常专业,而真正有外科医术的人才能做到的。”而霍代尔的父亲乔治刚好曾经担任过外科医生。其次,在伊丽莎白的尸体被发现后不久,一家报纸曾收到凶手亲笔所写的,充满嘲讽语气的字条。霍代尔从家中拿出有父亲笔迹的文件,请专家鉴定,结果证实两者笔迹吻合。霍代尔还发现,当年在调查“黑色大丽花”案期间,洛杉矶警方也因乔治和伊丽莎白有密切关系,曾将乔治列为首要嫌疑犯之一,并对他采取了监视手段。在一名《洛杉矶时报》记者的帮助下,霍代尔拿到了此案的大陪审团文件,其中包括安装在乔治家的窃听器的文字记录内容。在一次谈话中,乔治跟人吹牛说:“就算是我杀了伊丽莎白,他们现在也无法证明。”

  居然还是连环杀手

  乔治·霍代尔不是个普通人,他聪明,颇具魅力,但私生活极不检点。15岁时,乔治的智商就达到了186,比同龄孩子高出很多,破格被加利福尼亚技术学院录取。但是才过了一年,乔治就被学校开除,据说是因为他和一个年纪比他大很多的女性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之后,乔治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医学院,毕业后成了一名外科医生。与此同时,他的私生活混乱到了极点:他结了3次婚,与5个女人生了11个小孩。

  乔治出身名门,又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因此有着不一般的魅力。20世纪40年代,在乔治的组织下,洛杉矶曾举办过多场狂野派对,有很多好莱坞明星和大腕参加,包括著名的电影摄制人约翰·豪斯顿、小说家亨利·米勒以及摄影大师曼·雷。多位好莱坞女明星都曾被乔治的魅力所吸引,与他密切交往过,伊丽莎白是其中的一个。霍代尔回忆说:“在伊丽莎白被杀后,有5个目击证人曾证实我父亲与她密切交往过,他们认为我父亲就是她当时的男朋友。”

  那乔治为什么要杀害伊丽莎白呢?霍代尔表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嫉妒。乔治的占有欲非常强,而伊丽莎白在和乔治交往期间,也和另一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另外,霍代尔还表示乔治有虐待狂的倾向,能从杀人中得到快感。除了伊丽莎白外,另外十几名洛杉矶女性被杀案也和乔治有关。

  指证死去的父亲

  乔治虽然曾一度被列为嫌疑犯,但是由于他和警察部门的某些人合伙从事非法的堕胎生意,因此得到了特别保护,警方对他的调查也就不了了之。1950年,当地方法院检查官准备重新调查乔治时,乔治已经离开了洛杉矶,逃到菲律宾,并在那里生活了40年。“黑色大丽花”案的凶手至死也没有接受任何法律上的惩罚。

  为了让民众了解事情的真相,霍代尔决定站出来指证父亲,他将自己的调查结果告诉了洛杉矶区代理律师史蒂夫·科伊,科伊说:“霍代尔的证据非常有说服力。要是乔治还活着,我们会以谋杀罪名逮捕他。”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0


From:青山冈田

砷,又名砒,是一种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的一种金属。在土壤、水、矿物、植物中都能检测出微量的砷。正常人体组织中也含有微量的砷。本来金属砷因不溶解于水,是没有毒性的,但是,砷化物,特别是三氧化二砷,却是剧毒的。通常说的砷中毒,实际上是砷化物,主要是三氧化二砷中毒。三氧化二砷,又名砒霜。纯砒霜,色白,无味,易溶于水,溶解度可高达30%。砷及其化合物在工农业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农业上常用它们杀虫、毒鼠和灭钉螺;工业生产中砒及其化合物也常用于毛皮生产中消毒、防腐、脱毛;玻璃工业中用于脱色剂。
在造福人类的同时,砒霜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灾难。日常生活中,砒霜常用于他杀或自杀,也有由砒霜引起灾难事故的。
砷进入人体内被吸收后,破坏了细胞的氧化还原能力,影响细胞正常代谢,引起组织损害和机体障碍,可直接引起中毒死亡。如果将砷作用于人体局部,最初有刺激症状,久之出现组织坏死。砷对粘膜具有刺激作用,可直接损害毛细血管。经粘膜(包括阴道)或皮肤吸收的砷及化合物,主要沉积在毛发、指甲、骨、肝和肾等器官。砷与毛发、指甲皮肤的角化组织有亲和力,无论是慢性砷中毒或急性砷中毒,只要其中毒后尚存活1周以上,便可从毛发中发现较多含量的砷。砷中毒一般都是由口服引起的。砷急性中毒的症状有两种类型,即麻痹型和胃肠型。其中尤以胃肠型较为常见。大量砷化物进入体内,可以麻痹中枢神经,出现四肢疼痛性痉挛,意识模糊、谵妄、昏迷、脉搏速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数小时内因毒物抑制中枢神经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胃肠道的症状来不及出现或者症状很轻微。这就是麻痹型的症状。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症状比较常见。
砷中毒呈胃肠型症状者,在服毒1~2小时,甚至15~30分钟,即发生剧烈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酷似霍乱或重症胃肠炎,大便也成水样并带血,可伴脱水和休克。一般中毒者在一两天内即可死亡。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砷中毒症状。此外,吸入砷化氢气体也可发生急性中毒,其主要表现为溶血。
常人服入三氧化二砷0.01~0.05g,即可中毒,出现中毒症状;服入0.06~0.2g,即可致死;在含砷化氢为1mg/升的空气中,呼吸5~10分钟,可发生致命性中毒。常人接触砷数周后,即可发生慢性中毒。其症状表观为头痛、失眠、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多发性神经炎,出现知觉麻痹、运动神经麻癣、视神经萎缩,手掌、足角化层增厚等。
砷中毒死亡者尸体皮肤呈脱水状,口唇、指甲明显青紫。如果进行尸体解剖,则可以见到内脏器官充血、点状出血极为明显;心血不凝,颜色深红色,左心室内膜下点状出血;小肠内容物为淡黄色稀便或米汤样液,杂有黄色沉淀物(硫化砷)。迁延几天死亡的人,心、肝肾等脂肪变性或坏死,有的甚至发展成为急性黄色肝萎缩。
法医工作者在检验怀疑砷中毒死亡案件时,要注意提取呕吐物、指甲、骨骼为化验检材。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1
神秘的故事

From:卉茶儿

转自原版 灰原的百科全书
原转:Kenshin

神秘的故事,常常是由以下几个重要的成份组成:猜谜般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 的趣味、神奇巧妙的圈套,以及出人意料的嫌犯。
例如日本的侦探小说家江户川乱步,曾把有关出乎意料嫌犯的例子归纳整理,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01.侦探本身是嫌犯
是常有的例子,就是名侦探,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即波洛)即是。就连亚森.罗苹也曾化装成巴黎警政署保安课长路洛曼。

02.案件的发现者是嫌犯
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自己把他人杀死后,再假装成是命案现场的发现者。在威尔.达因及狄克森的长篇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情节。

03.案件的记述者是嫌犯
据说是由杜希的《斯密诺博士的日记》创首例,而后来的阿嘉莎.克莉丝蒂的长篇小说对这种圈套的处理也极为闻出名(《罗杰亚克洛伊命案》) 。另外尼古拉斯.布雷克的长篇小说及横沟正史和高木彬光(《能面杀人案》)的长短小说中亦曾出现过。

04.病人或身体有障碍者是嫌犯
是指由长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来立计划, 再由别人来执行,如库因所写的小说即属此类。另外有一种例子是身体残障者,如没有双脚的人进入机械人中,来犯下杀人案件,这种现象在狄克森的小说中曾出现过。

05.尸体是嫌犯
是把手枪让死者握住,死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手指会变僵硬,然后扣下板机,进行谋杀案件。或者把死人的尸体冷冻,再由高处丢下,来进行杀人案件。

06.幼儿或老人是嫌犯
是由幼儿(不如说是少年),所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
如库因的名作中(《Y的悲剧》)即有此例。而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也曾说年纪进入老境的老年,在身体老化之前犯下杀人案。

07.洋娃娃或重物是嫌犯
是在洋洋娃上设下圈套,利用遥控操纵;或用时间上的前后差异,来进行杀人,例如: 利用金鱼缸所反射过来的阳光,在凹凸镜片上产生作用,使火绳枪点火燃烧,而把子弹发射出去。(warson:即采用一定的机关来杀人并造成嫌疑犯不在现场的假象。如: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

08.嫌犯有很多人,不止一人
例如曾被拍成电影的克莉丝蒂的著名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著名杀人方法,即让对被害者怀有敌意的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使所有同车的人,一人砍一刀, 将被害者杀死。

09.动物是嫌犯
以<<斑纹绳>>一书中的蛇,及<<波斯卡比尔的狗>>(即《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书中的怪狗为首。另外可能的嫌犯尚有鸟、猫、毒**、蜜蜂等.
此外在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嫌犯是大猩猩。

10.被害者本身是嫌犯。
是假装自己是个受害者,其实他是道道地地的杀人凶手, 这种例子相当多。还有一种是被杀死的被害者, 原来就是杀人凶手,他故意自杀来牺牲自己,然后把杀人罪嫁祸於他人(参见《福尔摩斯探案集——雷神桥之谜》)。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1
神秘的职业——法医

From:圣月

1984年,美国橙县警察局的一个分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醉汉的妻子打
来的,说是她的丈夫喝醉了酒闹事,对家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派警察去制服这
个罪犯。警察分局接到电话后,派去了两名警察。警察赶到那所公寓以后,见到在楼梯
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双手持刀高喊:“不许上来!”警察踏上楼梯,边走边
喊:“把刀放下!”醉汉一看急了,欲飞刀伤人。留察眼明手快,砰、砰、砰三枪,醉
汉应声倒下,一会儿便气绝身亡。醉汉家属见状大惊,从房门后一拥而出,抓住警察算
帐:“我们打电话叫你们来,是想让你们能够制服他,而不是要你们开枪打死他。我要
控告你们,你们犯了渎职罪。”可警察说:“我开枪是为了制服他,我只是打他的腿和
腹部,我们是正当防卫,责任不应当由我们来负。”死者家属哪里肯依,于是诉诸法院。
按美国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必须由法医验尸。法医验尸结果证实,警察打的三枪都是
打在醉汉的腹部,其中仅一枪使肠子受了损失,另外两枪未伤及大血管,也末伤及肝肾
等重要器官。显然,这三枪不是致死的原因。那么醉汉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法医
检验进一步证明,醉汉死前在颅内有一先天发育畸形存在——脑底动脉瘤。死亡的原因
是脑底动脉瘤破裂。追问死者的病史,得知死者以前喝酒都是很安静的,而这次则变得
狂躁异常,所以家属才叫警察来,而这次精神改变正是脑底动脉瘤破裂的初期症状。最
后结论是死者在警察枪击前,脑底动脉瘤已经破裂;死者死亡的原因是脑底动脉瘤破裂,
而不是枪击。法医检验的结果,使这场官司的责任终于判明。如果没有法医检验,这两
个美国警察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一提到法医,一般人都觉得很神秘,其实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医的责任就是要
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说来就是:
法医以其科学的鉴定结论为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提供科学依据。上述的案例虽然是发生在美国,但是与这个性质和
情节类似的事例,在我们身边也并不少见。当这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冤枉事发生在我
们身上时,靠什么来证实自己是冤屈的呢?靠法医,科学自有公断。
法医以其科学鉴定结论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在杀人、投毒、伤
害、强奸等刑事案件中,法医检验更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杀人案来说,犯罪行为一旦付
诸实施,必然要引起人身伤亡和出现以尸体为中心的犯罪现场。侦查活动一开始,就必
须运用法医检验等技术手段勘查观场,检验尸体,固定事实,并由侦查人员发现收集有
关物证,使立案侦查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在侦查实施过程中,也要根据法医检
验发现和提供的线索作为布置侦查工作的科学依据。对侦查中发现的各种物证,需要的
都要送交法医鉴定,查明性质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后,才能作为认定罪犯或否定嫌疑
人的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医检验所解决的问题,是其他一般的调查研究方
法所不能代替的,即使是当场抓获罪犯或证人目睹罪犯犯罪,或者罪犯自己供认了的,
也常要进行法医检验,获取罪证,查明犯罪细节,印证罪犯口供。在多人行凶杀人案件
或聚众斗殴致死人命案件中,法医对尸体伤痕分布情况、凶器种类、致命伤的位置等的
检验结论,有助于判明主犯与从犯,分清罪责。在投毒、强奸、伤害等案件中,也都必
须通过法医检验,为认定犯罪事实,证实犯罪人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对民事案件中的性机能、性状态、两性畸形、亲子鉴定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
鉴定等,为正确解决离婚、抚养、赔偿以及其他各种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
谈到法医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名词——仵作。
什么叫仵作呢?《辞海》(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尸体者;《辞海》(新版)说是旧
时官署检验死伤之吏;《辞源》(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刑伤之吏,宋已有之,见《折
狱龟鉴》,清时改称检验吏;《辞源》(新版)的解释是以检验尸伤,代人殓葬为业的人;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旧时官府中检验命葬死伤的人。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
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
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
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
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
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
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
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
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
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
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
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
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
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
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
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
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
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
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
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
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
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
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
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2
秘密拍照

秘密拍照,提起窃照人们会立即想起间谍和私家侦探的勾当。窃照的目的一是用小之又小,极易携带和隐藏的专用照相机偷拍他人的保密文件、资料;二是在使用美人计巧设粉色陷阱中,对欲使就范的人拍下床上动作或肮脏行为,尔后用于讹诈迫使其就范;三是偷拍下婚外恋中的"动人"镜头,交由夫妻中的另外一方,作为不忠不义的证据予以鞭挞,或在提出离婚,分割财产时处于有利地位。用于离婚的作用,由于性解放,也由于许多国家和地区施?quot;无过错"离婚法,即离婚双方勿须陈述过错,想离就离,从而使该方面的侦探业务大为减少。
  窃照的目的用途不止以上,在盗窃、破坏、走私、贩毒、内外勾结、移交或转移赃物,嫌疑人碰头,非法潜入等许多民事、刑事案件的侦探中,通过窃照得到彼时彼地存在、发生的事情真相的第一手资料和记录,无论用于诉讼非诉讼,其说服力,证明力都是无与伦比的。
  一张拍摄及时效果不错的窃照照片,作为证据因其提取手段非法而不为法官和辩护律师接受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他们不会拒绝看照片也无法拒绝照片上记录下的客观事实。于是,对法官和辩护律师心理上的影响也就有了。一个道貌岸然,很有脸面的绅士强暴一位良家女子,尽管照片不能作为证据,也不管绅士的辩解看来多么可信,法官心理上的天平已经发生了倾斜。照片还能使那些最有权势地位的人改变态度,最固执已见的谈判对手,改变初衷,坐下来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观点。如果不是照片,而是陈述,是文字材料,虽然说的是同一件事情,同样的内容,达成协议就不是那么容易。
  私家侦探可以不带抢支,但不会不带照相机,在他们随身携带的简单侦探工具中,照相机总是必备的。市面上常用的照相机,摄相机因体积较大,有时携带、使用不便。适用于侦探专用的所谓间谍照相机是侦探们的现象选择。
  专为侦探和间谍们设计的照相机,为绅士、淑女们设计并用于特殊场合的微型相机,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有了。
  随着技术进步,侦探用照相机,摄相机款式更多,可用性更强。侦探们将其安放在需要监视的犯罪现场或嫌疑人经常起居,经常出入的地方,通过遥控装置使其自动工作。侦探本人则躲在安全的地方,安放位置的选择因场地、家具摆设情况而异。通常可以隐蔽和伪装在壁画后、镜框里、音箱中、空调器里边、窗帘后、衣柜旁、床头柜上、灯架上、烟雾、火警报警装置中或其他饰物中。选好拍摄的角度和范围即
可。
  随身携带的微型照相机,可以伪装在自己的公文包、小挎包、帽子、外衣上,悄悄启动,使其工作。
自动摄相机使用的范围更广,已经成为私家侦探和私家保安人员的常用工具。银行、商店、自动售货机公司、珠宝公司、古玩公司、保险公司、旅馆、酒店、医院、货运站、储运公司、几乎所有单位组织的敏感部门,人员相对集中及流通性较多的部门、处所,都可以公开使用或秘密使用或秘密使用。尽管公众和工众组织上不少人对这种将所有人都置于监视之下的做法极力反对,但大都无济于事。如同警察在交通枢纽和公众场合安装使用监视设备一样,总能找出诸如安全和预防犯罪方面的许多理由。
  出于跟踪监视守候监视的需要,通常的照相机,摄相机,三角架等设备,侦探也都常备手下。架好三角架,调好望远镜头,眼睛盯住目标所在处所或可能出现的方向,只等目标出现以便迅速抓拍镜头。对于侦探来说这是常有的事情。
  无论守候监跟踪监视中的窃照,还是潜入室内窃照,对于侦探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光线、角度、时机、频率、遥控方法等,而是侦探自身的安全问题,即巧于伪装和隐蔽,谨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旦暴露,计划告吹前功尽弃打草惊蛇,侦探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威胁。
  侦探进行窃照之前,只要时间允许,都必须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先期准备工作。尤其对于潜入室内窃照这类行动,由于潜入本身就属非法,若因对环境不熟悉,对要拍摄对象不了解,没有必要而周密的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出现意外 ,就可能身陷囹圄,甚至受到伤害。有经验的侦探执行任务前,总是把不利的因素考虑得尽可能的多,往坏处着想。在行动中则尽可能利用职权有利条件,往好处努力。侦探懂得偶然中存在必然,必然中又往往存在偶然的辩证关系。存在偶然就存在运气。当运气突然出现有面前时,要想避免因没有准备而失之交臂,那就行随时作好抓取瞬间即逝的机会,将梦寐以求的,有时是可望不可及的镜头抢下来。运气总是偏向有所准备的人,这话没错。准备就是将各种细节和小事都要考虑到、安排好。这就要求侦探有娴熟的窃照技术,包括后期制作的暗房技术。对侦探现场抢拍的基本要求是:三快、三稳、三准、三正常。
  三快:发现情况快,采取措施快,技术操作快。
  三稳:设备固定稳,掌握时机稳,按动快门稳。
  三准:目标选得准,目测距离准,光线判断准。
  三正常:姿势正常,操作政党神态正常。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2
称球问题--经典智力题推而广之

说明

  这篇文章试图给出称球问题的一个一般
的和严格的解答。正因为需要做到一般和严
格,就要考虑许多平时遇不到的特别情形,
所以叙述比较繁琐。如果对读者对严格的证
明没有兴趣,可以只阅读介绍问题和约定记
号的第一、第二节,以及第三节末尾27个球
的例子,和第五节13个球和40个球的解法。
事实上所有的技巧都已经表现在这几个例子
里了。

一、问题

  称球问题的经典形式是这样的:

  “有十二个外表相同的球,其中有一个坏球,它的重量和其它十
一个有轻微的(但是可以测量出来的)差别。现在有一架没有砝码的
很灵敏的天平,问如何称三次就保证找出那个坏球,并知道它比标准
球重还是轻。”

  这可能是网上被做过次数最多的一道智力题了。它的一种解法如
下:

将十二个球编号为1-12。

第一次,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1-8号。
    第二次将2-4号拿掉,将6-8号从右边移到左边,把9-11号放
    在右边。就是说,把1,6,7,8放在左边,5,9,10,11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没有被触动的1,5号。如果是1号,
       则它比标准球轻;如果是5号,则它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2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5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这次不可能左重。
      2.如果平衡则坏球在被拿掉的2-4号,且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2号放在左边,3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4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3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拿到左边的6-8号,且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6号放在左边,7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7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8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6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天平平衡,则坏球在9-12号。
    第二次将1-3号放在左边,9-11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9-11号且坏球较重。
        第三次将9号放在左边,10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0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1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9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坏球为12号。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12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这次不可能平衡;
          3.如果左重则1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9-11号且坏球较轻。
        第三次将9号放在左边,10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9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1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10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1-8号。
    第二次将2-4号拿掉,将6-8号从右边移到左边,把9-11号放
    在右边。就是说,把1,6,7,8放在左边,5,9,10,11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拿到左边的6-8号,且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6号放在左边,7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6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8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7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坏球在被拿掉的2-4号,且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2号放在左边,3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3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4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没有被触动的1,5号。如果是1号,
       则它比标准球重;如果是5号,则它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2号放在右边。
          1.这次不可能右重。
          2.如果平衡则5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够麻烦的吧。其实里面有许多情况是对称的,比如第一次称时的
右重和右轻,只需考虑一种就可以了,另一种完全可以比照执行。我
把整个过程写下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大家。

  稍微试一下,就可以知道只称两次是不可能保证找到坏球的。如
果给的是十三个球,以上的解法也基本有效,只是要有个小小的改动,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第一第二次都平衡的时候,第三次还是有可能
平衡(就是上面的第2.2.2步),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坏球是13号球,可
是我们没法知道它到底是比标准球轻,还是比标准球重。如果给的是
十四个球,我们会发现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只称三次,就保证找出坏球。

  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就是:对于给定的自然数N,我们怎么来解有
N个球的称球问题?

  在下面的讨论中,给定任一自然数N,我们要解决以下问题:
⑴找出N球称球问题所需的最小次数,并证明以上所给的最小次数的确
 是最小的;
⑵给出最小次数称球的具体方法;
⑶如果只要求找出坏球而不要求知道坏球的轻重,对N球称球问题解决
 以上两个问题;

  还有一个我们并不是那么感兴趣,但是作为副产品的问题是:
⑷如果除了所给的N个球外,另外还给一标准球,解决以上三个问题。

            二、记号

  我们先不忙着马上着手解决上述问题。先得给出几个定义,尤其
是,要给出比较简单的符号和记法。大家看到上面给出的解法写起来
实在麻烦--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要用这种方法来描述称40个或1000个
球的问题!

  仍旧考虑十二个球的情况和上面举的解法。在还没有开始称第一
次时,我们对这十二个球所知的信息就是其中有一或较轻,或较重的
坏球,所以以下24种情况都是可能的:
  1. 1号是坏球,且较重;
  2. 2号是坏球,且较重;
  ……
  12. 12号是坏球,且较重;
  13. 1号是坏球,且较轻;
  14. 2号是坏球,且较轻;
  ……
  24. 12号是坏球,且较轻。
没有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说“1、2号都是坏球,且都较重”之类。当
我们按上面解法“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称过第一次
以后,假设结果是右重,稍微分析一下,就会知道上面的24种情况中,
现在只有8种是可能的,就是
  1. 1号是坏球,且较轻;
  2. 2号是坏球,且较轻;
  3. 3号是坏球,且较轻;
  4. 4号是坏球,且较轻;
  5. 5号是坏球,且较重;
  6. 6号是坏球,且较重;
  7. 7号是坏球,且较重;
  8. 8号是坏球,且较重。
我们把诸如“1号是坏球,且较重,其他球都正常”和“2号是坏球,
且较轻,其他球都正常”这样的情况,称为一种“布局”,并记为:
  (1重) 和 (2轻)
我们把“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这样的步骤,称为一
次“称量”。我们把上面这次称量记为
  (1,2,3,4; 5,6,7,8)

  (1-4; 5-8)
也就是在括号内写出参加称量的球的号码,并且以分号分开放在左边
和放在右边的球号。在最一开始,我们有24种可能的布局,而在经过
一次称量(1-4; 5-8)后,如果结果是右重,我们就剩下上述8种可能
的布局。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用尽量少的称量,而获得唯一一种可
能的布局--这样我们就知道哪个球是坏球,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

  这里我们注意到没有必要去考虑两边球数不相等的称量。因为坏
球和标准球重量之间的差别很小,小于标准球的重量,所以当天平两
边球数不一样时,天平一定向球比较多的那边倾斜。所以在进行这样
一次称量之前,它的的结果就可以被预料到,它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
新的信息。事实上在看完本文以后大家就很容易明白,即使坏球和标
准球重量之间的差别很大,也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因为考虑这种情
况会使问题变麻烦,而并不能带来有趣的结果,我们就省略对此的考
虑。

  现在我们看到,上面关于十二个球问题的解法,其实就是由一系
列称量组成的--可不是随随便便的组合,而是以这样的形式构成的:
  称量1
    如果右重,则
      称量3
        ……
    如果平衡,则
      称量2
        ……
    如果左重,则
      称量4
        ……
省略号部分则又是差不多的“如果右重,则……”等等。所以这就提
示我们用树的形式来表示上面的解法:树的根是第一次称量,它有三
个分支(即三棵子树,于是根有三个子节点),分别对应着在这个称
量下的右重、平衡、左重三种情况。在根的三个子节点上,又分别有
相应的称量,和它们的三个分支……如果具体地写出来,就是

|--右--( 1轻)
|--右--(1 ; 2)|--平--( 5重)
| |--左--( )
|
| |--右--( 2轻)
|--右--(1,6-8; |--平--(2 ; 3)|--平--( 4轻)
| 5,9-11)| |--左--( 3轻)
| |
| | |--右--( 7重)
| |--左--(6 ; 7)|--平--( 8重)
| |--左--( 6重)
|
| |--右--(10重)
| |--右--(9 ;10)|--平--(11重)
| | |--左--( 9重)
| |
| | |--右--(12重)
(1-4;5-8)|--平--(1-3; |--平--(1 ;12)|--平--(13轻, 13重)*
| 9-11)| |--左--(12轻)
| |
| | |--右--( 9轻)
| |--左--(9 ;10)|--平--(11轻)
| |--左--(10轻)
|
| |--右--( 6轻)
| |--右--(6 ; 7)|--平--( 8轻)
| | |--左--( 7轻)
| |
| | |--右--( 3重)
|--左--(1,6-8; |--平--(2 ; 3)|--平--( 4重)
5,9-11)| |--左--( 2重)
|
| |--右--( )
|--左--(1 ; 2)|--平--( 5轻)
|--左--( 1重)
(*:对应十三个球的情形。)
这里“右”、“平”和“左”分别表示称量的结果为“右重”、“平
衡”和“左重”所对应的分支。在树的叶子(就是最右边没有子节点
的那些节点)部分,我们标出了“能够到达”这些节点的布局,也就
是说在进行每一节点上的称量时,这个布局所给的结果和通往相对应
的叶子的道路上所标出的“右”、“平”和“左”相符合。从这个图
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根下的左分支和右分支是对称的:只需要把
所有的“右”改成“左”,“左”改成“右”,“轻”改成“重”,
“重”改成“轻”;节点(1-3; 9-11)下的左分支和右分支也有这个
特点。

  (如果有朋友对树理论感兴趣,可以参考随便哪一本图论或者离
散数学的书。在这里我们只用到树理论里最基本的知识,所用的名词
和结论都是相当直观的。所以如果你不知道树理论,用不着特别去学
也可以看懂这里的论证。)

  所以给定一棵三分树(就是说除了叶子以外其他的节点都有三个
子节点的树),在每个不是叶子的节点上给定一个称量,并且规定这
个节点下的三个分支(子树)分别对应右重、平衡、左重的情况,我
们就得到了一种称球的方法。我们把这样一棵三分树称为一个“策略”
或一棵“策略树”。你可以给出一个平凡的策略,比如说无论发生了
什么事总是把1号和2号球放在左右两侧来称(在叶子上我们没有写出
相应的布局,用@来代替):

|--右--@A
|--右--(1; 2)|--平--@
| |--左--@
|
| |--右--@
(1; 2)|--平--(1; 2)|--平--@
| |--左--@
|
| |--右--@B
| |--右--(1; 2)|--平--@
| | |--左--@
| |
| | |--右--@
|--左--(1; 2)|--平--(1; 2)|--平--@
| |--左--@
|
| |--右--@
|--左--(1; 2)|--平--@
|--左--@

当然这么个策略没什么用场,只能让我们知道1号球和2号球之间的轻
重关系。另外我们看到,每个分支不一定一样长,上面这棵策略树根
下面左分支就比较长。

  一棵树的高度是叶子到根之间的结点数的最大值加一。比如说上
面这个图中,叶子A和根间有1个节点,而叶子B和根间有2个节点,没
有和根之间的节点数超过2的叶子。所以它的高度是2+1=3。前面十二
球解法策略树的高度也是3。一棵没有任何分支,只有根节点的树,我
们定义它的高度是0。

  显然,策略树的高度就是实行这个策略所需要的称量的次数。我
们的目的,就是找到一棵“好”的策略树,使得它的高度最小。

  什么是“好”策略?我们回过头来再看十二球解法策略树。我们
说过,叶子上的那些布局都是从根开始通向叶子的。比如说布局(7重),
它之所以在那片叶子上是因为按照这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右
左右”;又比如说布局(11重),它之所以在那片叶子上是因为按照这
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平右平”。如果两个布局通向同一片叶
子,那么就是说按照这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于是
我们就不能通过这个策略来把这两种布局区分开来。比如说在十三个
球的情况下,(13轻)和(13重)都通向和“平平平”相对应的叶子,这
两个布局中13号球或者轻或者重,于是我们知道13号球一定是坏球,
但是通过这个策略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轻还是重。

  所以对于标准的称球问题(找出坏球并知其比标准球重或轻)的
“好”策略,就是那些能使不同的布局通向不同的叶子的策略。

    三、每个球都已知可能为轻或可能为重的情况

  先引入一个记号:对于任意实数a,我们用{a}表示大于等于a的最
小整数,比如说{2.5}=3,{4}=4;我们用[a]表示小于等于a的最大整
数,比如说[2.5]=2,[4]=4。

  我们首先考虑这样一种布局的集合。假设m,n为两个非负实数,
不同时为0。在编号从1到m+n的m+n个球中,我们知道1到m号球要么是
标准球,要么比标准球重,而m+1到m+n号球要么是标准球,要么比标
准球轻;我们还知道其中有一个是坏球(但不知轻重)。换句话说,
我们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以下m+n种布局之一:
  1. 1号是坏球,且较重;
  2. 2号是坏球,且较重;
  ……
  m. m号是坏球,且较重;
  m+1. m+1号是坏球,且较轻;
  m+2. m+2号是坏球,且较轻;
  ……
  m+n. m+n号是坏球,且较轻。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m=0或n=0,也就是说坏球的是轻还是重已经知,常
常被用来单独作为智力题。

结论1:
1)在以上条件成立的情况下,要保证在m+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
 其轻重,至少需要称{log3(m+n)}次。
2)如果m和n不同时为1,那么称{log3(m+n)}次就足够了。如果
 m=n=1,并且另有一标准球,那么称{log3(m+n)}={log3(1+1)}=1
 次也足够了。

  这里log3表示以3为底的对数。

  需要对2)作点说明。如果m=n=1而没有标准球的话,那么是永远也
称不出坏球来的。把两个球一边一个放在天平上,必然是1号重2号轻。
但是由于没有标准球,我们无法知道是坏球比较重所以1号是坏的,还
是坏球比较轻所以2号是坏的。如果有标准球,只要把1号球和标准球
比较一下。如果天平不平衡,那么1号球是坏球,且比较重;如果天平
平衡,那么2号球是坏球,且比较轻。策略树如下:(用s表示标准球)

|--右--( )
|
|
(1; s)|--平--(2轻)
|
|
|--左--(1重)

  现在来证明1)。在上面我们看到,可能的布局是m+n种(1重,2重,
……,m重,m+1轻,m+2轻,……,m+n轻)。假设我们已经有一个策
略能保证在这m+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那么每一个布局都要
通向策略树上的不同叶子,这棵策略树至少需要有m+n片叶子。但是一
棵高度为H的三分树最多只能有3H片叶子。于是这棵策略树必须满足条

  3H ≥ m+n
也就是
  H ≥ log3(m+n)
考虑到H是整数,我们就证明了
  H ≥ {log3(m+n)}

  现在我们要具体找到一棵高度为{log3(m+n)}的策略树,使得m+n
种布局通向它的不同叶子。我们对k=m+n使用数学归纳法。

  首先k=1。那么称都不要称,因为必有一坏球,那么坏球就是唯一
的1号球。如果是m=1,n=0,那么1号球比较重;如果是m=0,n=1,那
么1号球比较轻。需要的称量次数为{log3(1)}=0。

  对于k=2。m=1,n=1的情况已经讨论过了。考虑m=2,n=0。这时我
们知道坏球比较重。只要把1号球和2号球放在天平两边一称,哪个比较
重哪个就是坏球。策略树如下:

|--右--(2重)
|
|
(1; 2)|--平--( )
|
|
|--左--(1重)

m=0,n=2的情况完全类似。

  假设对于m+n<k的情况我们都可以用{log3(k)}次称出坏球。考虑
m+n=k的情况。我们把1到m号球称为第一组球,m+1到n号球称为第二组
球。

  设H={log3(m+n)}={log3(k)}。那么我们有
  3H-1 < k ≤ 3H
  3H-2 < k/3 ≤ 3H-1
  3H-2 < {k/3} ≤ 3H-1
于是
  {log3{k/3}}=H-1。

  现在我们把这k个球分为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分别有{k/3}个球,
并且这两堆中属于第一组的球的数目一样(于是属于第二组的球的数
目也一样),第三堆中有k-2{k/3}个球(也就是其余的球)。举一个
例子,如果m=7,n=3,那么这三堆可以分成这样:(当然不是唯一的
分法)
  第一堆:1,2,3,7 (属于第一组的3个,第二组的1个)
  第二堆:4,5,6,8 (属于第一组的3个,第二组的1个)
  第三堆:9,10

  这样的分堆总是可能的吗?如果m或n是偶数,那就很简单。比如
说假设m是偶数,有两种可能性。如果m/2≥{k/3},那么就从第一组球
中各取{k/3}个球作为第一和第二堆(这时在第一第二堆中只有第一组
的球);如果m/2<{k/3},那么就把第一组球分为相同的m/2个球的两
堆,再分别用{k/3}-m/2个第二组球去把它们补充成{k/3}个球的两堆
(这时在第三堆中就只有第二组的球了)。很显然这样的分堆符合上
面的要求。

  如果m和n都是奇数,事情就有点复杂。首先如果(m-1)/2≥{k/3}
的话,那么按上面的方法也很容易把球按要求分为三堆。但是如果
(m-1)/2<{k/3},我们就必须先从第一组中各拿出(m-1)/2个球放入第
一和第二堆,再从第二组中各拿出{k/3}-(m-1)/2个球将它们补充到各
有{k/3}个球为止。这就需要从第二组中总共拿得出2({k/3}-(m-1)/2)
个球来。所以必须有
  2({k/3}-(m-1)/2) ≤ n

  2{k/3} ≤ (m-1)+n
  2{k/3} ≤ k-1
这个不等式在k=3或k>4时总是成立的,但是对k=4就不成立。所以我
们要对k=4且m,n都是奇数的情况作特殊处理。我们只需考虑m=3,n=1
这种情况。把1号球和2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如果不平衡,那么较重的
那个是坏球;如果平衡,那么把1号球和3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平衡则
4号球为坏球且较轻,不平衡则3号球为坏球且较重。策略树如下:

|--右--(2重)
|
| |--右--(3重)
(1; 2)|--平--(1; 3)|--平--(4轻)
| |--左--( )
|
|--左--(1重)

m=1,n=3的情况完全类似。

  于是现在我们就可以毫无障碍地假设,我们已经将m+n=k个球分为
这样的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分别有{k/3}个球,并且这两堆中属于第
一组的球的数目一样(于是属于第二组的球的数目也一样),第三堆
中有k-2{k/3}个球(也就是其余的球)。

  我们把第一堆球和第二堆球分别放在天平的左右两端。如果平衡,
那就说明坏球在第三堆里,这样我们就把问题归结为一个k-2{k/3}个
球的问题;如果右边比较重,那么我们得到结论:要么是坏球比较轻,
并且它在第一堆中的第二组球,也就是可能较轻的那些球中,要么是
坏球比较重,并且它在第二堆中的第一组球,也就是可能较重的那些
球中,下面它就归结为一个{k/3}个球的问题了;如果是左边比较重,
那么我们也完全类似地将问题归结为一个{k/3}个球的问题。开始的策
略树如下:(小球的编号作了适当变化:假设1,2,……,s为第一堆
中的第一组球,1',2'……,s'为第二堆中的第一组球,(s+1),……
为第一堆中的第二组球,(s+1)'为为第二堆中的第二组球)

归结为坏球在
|--右--(1',2',……,s',s+1,……)中
| 的问题({k/3}个球)
|
|
(1,2,……,s,s+1,……; |
1',2',……,s',(s+1)',……)|--平--归结为坏球在第三堆中的问题
| (k-2{k/3}个球)
|
| 归结为坏球在
|--左--(1,2,……,s,(s+1)',……)中
的问题({k/3}个球)

考虑到k-2{k/3}≤{k/3},另外此次称量后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一个标准
球(如果不平衡,第三堆里的球均为标准球,否则第一第二堆里的球
均为标准球)。根据归纳假设,上面得到“左”、“平”、“右”三
种情况归结后的问题都可以用{log3{k/3}}=H-1次的称法来解决。所
以加上这第一次称量,k个球只需{log3(k)}次称量就可以找出坏球。

  在这节的最后我们给出一个具体的例子:如果有27个球,其中有
一个坏球,而且已知第一堆1-14号球如果其中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
标准球重,第二堆15-27号球如果其中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标准球轻。
根据结果1,我们知道只要[log3(27)]=3次就可以找出坏球。

  按照上面的称法,首先将27个球分为三堆,第一第二堆的个数为
{27/3}=9个球,而且其中分别属于第一和第二组的球的个数相同。于
是我们可以取:
  第一堆: 1-7,15-16
  第二堆:8-14,17-18
  第三堆:19-27
现在把第一和第二堆放在天平左右两端,如果平衡,我们就归结为在
19-27号9个球中其中有个较轻坏球的问题;如果右边重,我们就归结
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如果左边重,我们就归结为坏球在
1-7,17-18中的问题。这三种情况都是9个球的问题。

|--右--归结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
|
|
(1-7,15-16; |
8-14,17-18|--平--归结为坏球在19-27中的问题
|
|
|
|--左--归结为坏球在1-7,17-18中的问题


  三种情况中我们只具体做一种:坏球在1-7,17-18中的问题。同
样地我们将其分为三堆
  第一堆:1-3
  第二堆:4-6
  第三堆:7,17-18
照上面类似地我们有策略树

|--右--归结为坏球在4-6中的问题
|
|
(1-3; 4-6)|--平--归结为坏球在7,17-18中的问题
|
|
|--左--归结为坏球在1-3中的问题

于是变成了3个球的问题,解决方法就很显然了,我们把上面的策略树
写完整:

|--右--( 5重)
|--右--(4 ; 5)|--平--( 6重)
| |--左--( 4重)
|
| |--右--(17轻)
(1-3; 4-6)|--平--(17;18)|--平--( 7重)
|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类似地我们写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的策略树:

|--右--(12重)
|--右--(11;12)|--平--(13重)
| |--左--(11重)
|
| |--右--(15轻)
(8-10;11-13)|--平--(15;16)|--平--(14重)
| |--左--(16轻)
|
| |--右--( 9重)
|--左--(8 ; 9)|--平--(10重)
|--左--( 8重)

和坏球在19-27中的问题的策略树:

|--右--(19轻)
|--右--(19;20)|--平--(21轻)
| |--左--(20轻)
|
| |--右--(25轻)
(19-21;22-24)|--平--(25;26)|--平--(27轻)
| |--左--(26轻)
|
| |--右--(22轻)
|--左--(22;23)|--平--(24轻)
|--左--(23轻)


  于是最终将此三棵策略树拼起来的到最终解法:

|--右--(12重)
|--右--(11;12)|--平--(13重)
| |--左--(11重)
|
| |--右--(15轻)
|--右--(8-10; |--平--(15;16)|--平--(14重)
| 11-13)| |--左--(16轻)
| |
| | |--右--( 9重)
| |--左--(8 ; 9)|--平--(10重)
| |--左--( 8重)
|
| |--右--(19轻)
| |--右--(19;20)|--平--(21轻)
| | |--左--(20轻)
| |
| | |--右--(25轻)
(1-7,15-16; |--平--(19-21;|--平--(25;26)|--平--(27轻)
8-14,17-18)| 22-24)| |--左--(26轻)
| |
| | |--右--(22轻)
| |--左--(22;23)|--平--(24轻)
| |--左--(23轻)
|
| |--右--( 5重)
| |--右--(4 ; 5)|--平--( 6重)
| | |--左--( 4重)
| |
| | |--右--(17轻)
|--左--(1-3; |--平--(17;18)|--平--( 7重)
4-6)|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对一棵策略树正确性的验证比较容易(虽然比较烦)。首先检查
是否所有的布局都在某片叶子上了;其次就是检验每个布局经过树中
的每个节点的流向是否正确,就是说用此节点上的称量方法,它所属
的左中右分支符合实际。

           四、问题的解答

  现在我们就可以来回答第一节中的问题了。

结论2:现有N个小球,其中有一个坏球不知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我们令H={log3(2N)}。
1)要保证在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至少需要称H次。

  假设N≠2,我们有
2)如果N<(3H-1)/2,那么称H次就足够了;
3)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足以保证找到坏球,但不足以保
 证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4)如果N=(3H-1)/2,而且还另有一个标准球,那么称H次足以保
 证找到坏球和知道,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假设N=2,我们有
5)如果还另有一个标准球,称H={log3(2*2)}=2次足以保证找到
 坏球和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5)看起来有点奇怪,不过这其实很显然。如果有超过两个球,我
们知道坏球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总找得出来;但是如果只有两
个球,一个好球一个坏球,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没有一个标准
球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不可能知道哪个才是好的。

  首先假设结论成立,我们来看看几个具体例子。如果是12个球,
那么
  H = {log3(2*12)} = 3,
而且
  12 < (33-1)/2 = 13。
所以根据2)我们知道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并知其轻重。如果是13个球,
那么
  H={log3(2*13)}=3,
而且
  (33-1)/2=13。
根据3)我们知道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但不一定能知其轻重。但是如果另
有一个标准球的话,称3次就可找出坏球且知其轻重。

  一般地,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为
  (3H-1)/2-1 = (3H-3)/2;
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但不需要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为
  (3H-1)/2;
有一标准球,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也为
  (3H-1)/2。
为了比如说为了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则3次最多可以称12个,4次
为39个,5次为120个,6次为363个等等;为了找出坏球却不需知道其
轻重,则3次最多可以称13个,4次为40个,5次121个,6次364个等等
--但是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那么就可以用相同的次数来知道坏球
的轻重。

  首先我们证明至少需要称{log3(2N)}次。这和上节类似问题的证
明几乎相同。我们看到,N个小球可能的布局是2N种(1重,2重,……,
N重,1轻,2轻,……,N轻)。所以相应策略树至少需要有2N片叶子。
但是一棵高度为H的三分树最多只能有3H片叶子。于是这棵策略树必
须满足条件
  H ≥ {log3(2N)}。

  现在我们来证明3)的后半部分: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还
是不足以保证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我们知道第一步称量一定是各放n(这里2n≤N)个球在天平两端,
然后看天平的状况再决定后面的步骤。此时有三种情况
1)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就在剩下的N-2n个球里。这时候根据1),
 我们还需要{log3(2(N-2n))}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2)如果是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n个球里,
 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n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
 们还要{log3(2n))}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3)如果是右边重,那么有和上面类似的结论,我们还要{log3(2n))}
 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如果我们在H次里可以称出坏球并知其轻重,那么我们必然要有
  {log3(2(N-2n))} ≤ H-1 和 {log3(2n))} ≤ H-1
但前一个式子表明
  2(N-2n) ≤ 3H-1
也就是
  2((3H-1)/2-2n) ≤ 3H-1
所以
  3H-1 ≤ 2n+1/2
考虑到3H-1为整数,于是
  3H-1 ≤ 2n
但3H-1又是奇数,而2n是偶数,所以
  3H-1 < 2n。 (*)
而后一个式子表明
  2n ≤ 3H-1
同样考虑到奇偶性
  2n < 3H-1。 (**)
我们看到(*)和(**)式是矛盾的。

  所以对N=(3H-1)/2的情况,只用H步是不能够称出坏球又知道它
的轻重的。它的原因在于,虽然理论上N=(3H-1)/2,那么可能的布局
是(3H-1)种,而一棵H层的策略树有3H片叶子,看起来叶子足够多了。
但是由于第一步的称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这3H-1种布局平均地分配
在左中右三棵子策略树上,总有一个分支上承受的布局会超过3H-1种,
于是在此分支上就无法用剩下的H-1次称量来称出坏球又知道它的轻
重。

  接下来我们同时证明结论2中的2)、4)和5)。也就是说,我们要具
体找到一种策略,如果N<(3H-1)/2,那么不用标准球在H次内找到坏
球又知道它的轻重的;如果N=(3H-1)/2或者N=2,则允许使用一个标
准球来达到同样目的。仍旧使用数学归纳法。

  首先对N=1,{log3(2N)}=1且N=(31-1)/2,允许使用标准球。因
为只有一个球,而题目的条件是有一个坏球,所以这唯一的一个就是
坏球,现在只需要知道它比标准球重还是轻。这只要把标准球和这个
小球在天平上比较一次就可以了,策略树如下(我们用s表示标准球):

|--右--(1轻)
(1; s)|--平--( )
|--左--(1重)

  对N=2和N=3,{log3(2N)}=2。我们给出下面高度为2的策略树,
很容易验证其正确性。

N=2,允许使用标准球:

|--右--(1轻)
| |--右--(2轻)
(1; s)|--平--(2; s)|--平--( )
| |--左--(2重)
|--左--(1重)

N=3:

|--右--(1轻)
|--右--(1; 3)|--平--(2重)
| |--左--( )
|
| |--右--(3轻)
(1; 2)|--平--(1; 3)|--平--( )
| |--左--(3重)
|
| |--右--( )
|--左--(1; 3)|--平--(2轻)
|--左--(1重)


  现在假设对小于N的情况,称法都已经找到。考虑N(现在假定N>3)
个小球的情况。仍记H={log3(2N)}。

  首先如果N<(3H-1)/2,我们把N个球分成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
中分别有{N/3}个球,第三堆中为剩下的球,有N-2{N/3}个。我们把第
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三种情况:

  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在第三堆的N-2{N/3}个里,问题归结为
N-2{N/3}个小球,称H-1次,而且此时我们可以随便从第一或第二堆里
拿出一个球来作标准球。但是
  N-2{N/3} ≤ 3{N/3}-2{N/3} = {N/3}
但由N<(3H-1)/2有
  N ≤ (3H-1)/2-1 = (3H-3)/2
所以
  N/3 ≤ (3H-1-1)/2
右边一定是一个整数,所以我们最终得到
  N-2{N/3} ≤ {N/3} ≤ (3H-1-1)/2。
根据归纳假设,在有标准球的情况下,N-2{N/3}个球的问题可被H-1次
的称量解决。

  如果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N/3}个球里;
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N/3}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
们还要{log3(2{N/3}))}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和上面的计算完全
一样,
  N/3 ≤ (3H-1-1)/2
于是
  2{N/3} ≤ 3H-1-1
  {log3(2{N/3}))} ≤ H-1
所以仍旧可以用剩下的H-1次称量解决问题。

  如果右边重,完全类似于左边重的情况。

  现在考虑N=(3H-1)/2的情况,这时允许用一个标准球。我们可以
把球分成三堆。第一堆为(3H-1+1)/2个,第二堆为(3H-1-1)/2个
再加上标准球,所以第二堆一共也是(3H-1+1)/2个球,第三堆是剩
下的
  (3H-1)/2-(3H-1+1)/2-(3H-1-1)/2 = (3H-1-1)/2
个球。我们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三种情况:

  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在第三堆的(3H-1-1)/2个里。根据归
纳假设,在有标准球的情况下,这可被H-1次称量解决。

  如果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3H-1+1)/2
个球里;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除了附加的标准球以外
的(3H-1-1)/2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们还要
  {log3(3H-1+1)/2+(3H-1-1)/2)} = H-1
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所以这也可以用剩下的H-1次称量来解决问
题。

  如果右边重,完全类似于左边重的情况。

  这就完全证明了结论2中的2)、4)和5)。剩下的就是3)的前半部分:
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足以保证找到坏球(但可能不知道轻重)。

  这很简单,如果我们拿掉一个球,那么根据2),一定能用H次称量
来找到坏球并且知道轻重--唯一的例外是,如果被拿掉的那个恰好
就是坏球--那么这时候所有称量的结果都是天平保持平衡。如果发
生了这样的事,所有称量的结果都是天平保持平衡,我们就可以断定
坏球就是那个被拿掉的球,当然这时这个球从来没有上过天平,我们
绝无可能知道它是比标准球重,还是比标准球轻。


          五、四十个球的例子

  最后我们来解决一下40个球,没有标准球的问题。我们知道
  40 = (34-1)/2
所以我们可以称4次找出坏球,但是因为没有标准球,就不一定能知道
坏球的轻重。

  顺便先考虑13个球,另有一标准球的问题。
   13 = (33-1)/2
所以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因为有标准球,我们还可以同时知道坏球的
轻重。

  根据上一节的证明过程,这时我们要把这13个球分为3堆:
  第一堆:1-5
  第二堆:6-9,再加上标准球s
  第三堆:10-13
我们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如果是左边重,那么要么是第一堆1-5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而且
它比标准球重,要么是第二堆6-9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标准
球轻。用结论1来解决的问题,第三节末尾我们处理过27个球的问题,
9个球的问题就是小菜了:

|--右--( 4重)
|--右--(3 ; 4)|--平--( 6轻)
| |--左--( 3重)
|
| |--右--( 8轻)
(1-2,6;3-4,7)|--平--(8 ; 9)|--平--( 5重)
| |--左--( 9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7轻)
|--左--( 1重)


  如果是右边重,那么和上面的情况对称,只要把策略树中的“左”
和“右”互换,“轻”和“重”互换即可。

  如果平衡,那么就化为4个球(10-13号)有一个标准球2次称出的
问题。虽然还可以往下照葫芦画瓢地递归一次,不过4个球的情况就太
简单了,所以直接写出策略树:

|--右--(10轻)
|--右--(10;11)|--平--(12重)
| |--左--(11轻)
|
| |--右--(13轻)
(10,11;12,s)|--平--(13; s)|--平--( )
| |--左--(13重)
|
| |--右--(11重)
|--左--(10;11)|--平--(12轻)
|--左--(10重)


  把左中右三个分支拼起来我们就得到13个球有一标准球称3次的策
略树:

|--右--( 1轻)
|--右--(1 ; 2)|--平--( 7重)
| |--左--( 2轻)
|
| |--右--( 9重)
|--右--(1-2,6;|--平--(8 ; 9)|--平--( 5轻)
| 3-4,7)| |--左--( 8重)
| |
| | |--右--( 3轻)
| |--左--(3 ; 4)|--平--( 6重)
| |--左--( 4轻)
|
| |--右--(10轻)
| |--右--(10;11)|--平--(12重)
| | |--左--(11轻)
| |
| | |--右--(13轻)
(1-5; |--平--(10,11;|--平--(13; s)|--平--( )
6-9,s)| 12,s)| |--左--(13重)
| |
| | |--右--(11重)
| |--左--(10;11)|--平--(12轻)
| |--左--(10重)
|
| |--右--( 4重)
| |--右--(3 ; 4)|--平--( 6轻)
| | |--左--( 3重)
| |
| | |--右--( 8轻)
|--左--(1-2,6;|--平--(8 ; 9)|--平--( 5重)
3-4,7)| |--左--( 9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7轻)
|--左--( 1重)

  现在可以考虑40个球,无标准球的问题了。根据上一节的证明过
程,我们首先拿掉第40号球,使之变为39个球的问题。然后我们把这
39个球分为3堆:
  第一堆:1-13
  第二堆:14-26
  第三堆:27-39
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如果是右边重,那么要么是第一堆1-14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而
且它比标准球重,要么是第二堆15-27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
标准球轻。这恰好是第三节末尾我们解决过的例子!这个策略树分支
我们可以完全拷贝过来。

  如果是左边重,那么和上面的情况对称,只要把策略树中的“左”
和“右”互换,“轻”和“重”互换即可。

  如果平衡,那么问题转化为本节开始的13个球,有一标准球的问
题(可取1号球为标准球),上面的策略树也可拷贝过来,只是要把原
来的1-13号球和这里的27-39号球一一对应(只要把所有的号码加26即
可)。

  把左中右三个策略分支合并起来,并考虑到如果所有称量结果都
是平衡的话,则第40号球为坏球的结论。我们就得到了下面的关于称
40个球的巨无霸策略树,它有81片叶子:

|--右--( 1轻)
|--右--(1 ; 2)|--平--( 3轻)
| |--左--( 2轻)
|
| |--右--(18重)
|--右--(1-3; |--平--(17;18)|--平--( 7轻)
| 4-6)| |--左--(17重)
| |
| | |--右--( 4轻)
| |--左--(4 ; 5)|--平--( 6轻)
| |--左--( 5轻)
|
| |--右--(23重)
| |--右--(22;23)|--平--(24重)
| | |--左--(22重)
| |
| | |--右--(26重)
|--右--(1-7, |--平--(19-21;|--平--(25;26)|--平--(27重)
| 15-16;| 22-24)| |--左--(25重)
| 8-14,| |
| 17-18)| | |--右--(20重)
| | |--左--(19;20)|--平--(21重)
| | |--左--(19重)
| |
| | |--右--( 8轻)
| | |--右--(8 ; 9)|--平--(10轻)
| | | |--左--( 9轻)
| | |
| | | |--右--(16重)
| |--左--(8-10; |--平--(15;16)|--平--(14轻)
| 11-13)| |--左--(15重)
| |
| | |--右--(11轻)
| |--左--(11;12)|--平--(13轻)
| |--左--(12轻)
|
| |--右--(27轻)
| |--右--(27;28)|--平--(33重)
| | |--左--(28轻)
| |
| | |--右--(35重)
| |--右--(27-28,|--平--(34;35)|--平--(31轻)
| | 32;| |--左--(34重)
| | 29-30,|
| | 33)| |--右--(29轻)
| | |--左--(29;30)|--平--(32重)
| | |--左--(30轻)
| |
| | |--右--(36轻)
| | |--右--(36;37)|--平--(38重)
| | | |--左--(37轻)
| | |
| | | |--右--(39轻)
(1-13;|--平--(27-31;|--平--(36,37;|--平--(39; 1)|--平--(40坏)
14-26)| 32-35,1)| 38,1)| |--左--(39重)
| | |
| | | |--右--(37重)
| | |--左--(36;37)|--平--(38轻)
| | |--左--(36重)
| |
| | |--右--(30重)
| | |--右--(29;30)|--平--(32轻)
| | | |--左--(29重)
| | |
| | | |--右--(34轻)
| |--左--(27-28,|--平--(34;35)|--平--(31重)
| 32;| |--左--(35轻)
| 29-30,|
| 33)| |--右--(28重)
| |--左--(27;28)|--平--(33轻)
| |--左--(27重)
|
| |--右--(12重)
| |--右--(11;12)|--平--(13重)
| | |--左--(11重)
| |
| | |--右--(15轻)
| |--右--(8-10; |--平--(15;16)|--平--(14重)
| | 11-13)| |--左--(16轻)
| | |
| | | |--右--( 9重)
| | |--左--(8 ; 9)|--平--(10重)
| | |--左--( 8重)
| |
| | |--右--(19轻)
| | |--右--(19;20)|--平--(21轻)
| | | |--左--(20轻)
| | |
| | | |--右--(25轻)
|--左--(1-7, |--平--(19-21;|--平--(25;26)|--平--(27轻)
15-16;| 22-24)| |--左--(26轻)
8-14, | |
17-18)| | |--右--(22轻)
| |--左--(22;23)|--平--(24轻)
| |--左--(23轻)
|
| |--右--( 5重)
| |--右--(4 ; 5)|--平--( 6重)
| | |--左--( 4重)
| |
| | |--右--(17轻)
|--左--(1-3; |--平--(17;18)|--平--( 7重)
4-6)|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补:如果我们不需要找出那个坏球,只想知道坏球是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怎样用最少的称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让我们来严格表述这个问题:

  “有N(N≥1)个外表相同的球,其中有一个坏球,它的重量和标
准球有轻微的(但是可以测量出来的)差别。现在有一架没有砝码的
很灵敏的天平,问最少需要称几次才可以知道坏球比标准球重还是轻?”

  就象在普通称球问题的讨论中一样,我们首先来看几个特殊例子。

  如果N=1,那么根据题意这个唯一的球就是坏球。可是如果没有
另外的标准球的话,我们怎么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坏球是比标准球轻还
是重。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的话,很显然只需要把它和标准球放在天
平两端称一次,就可以知道这个坏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

  如果N=2,那么这里有一个好球一个坏球,但是如果没有另外的
标准球的话,我们无论称几次都只能得到一个比较轻一个比较重的结
果,还是不可能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的
话,我们必须把标准球分别和两个球比较,如果运气比较好的话,第
一次就和坏球比较,那么称一次就解决问题,否则要称两次。所以一
般的解答就是N=2时,另有一标准球,上面的问题需要称两次才能解
决。

  如果N=3或者更多,很显然即便另有一标准球的话,我们也不可
能称一次就解决问题--如果在天平上和标准球同一边有另外的未知
好坏的球,那么这一边就不能作为标准重量了,此时天平偏向一边只
能给出某一边比较重的信息,却不能告诉我们到底哪一边才是标准重
量。

  但是当N=3时,即使不用标准球,我们也可以称两次来知道坏球
比较重还是比较轻。将球编为1-3号。首先1,2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如
果平衡的话,那么3号是坏球,接下来只要用标准的1号球来和它比较
就知道它是比较轻还是比较重;如果不平衡,比如1号球较重,那么3
号球是标准的,比较1号和3号球:如果它们一样重,那么2号球是坏
球,而且它比较轻,相反如果1号球比3号球重,那么坏球1号球就比
较重。

  当N≥4时我们会有什么结论呢?也许会出乎大部分人的意料--
无论多少个球,比如说一亿个球,如果只需要知道坏球是比较轻还是
比较重,我们总是只需要称2次。

  当N≥4时,我们总可以把N写成N=4k+i的形式,其中0≤i≤3,而
k≥1。我们把这堆球分成5堆:前4堆(分别编号为第1、2、3、4堆)
分别有k个球,最后一堆(编号为第5堆)是剩下的i个球。

  首先将第1、2堆放在天平左端,第3、4堆放在天平右端进行称量,
如果平衡的话,说明所有这四堆中的球都是好球。因为k≥1,已经确
定的好球数目一定至少有四个,所以接下来只要从中拿出i个和第5堆
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坏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了。

  如果第1、2堆和第3、4堆的称量中天平不平衡,比如说第1、2堆
这端比较重,那么我们将第1、2堆分别放在天平两端进行第二次称量。
如果天平不平衡,那么说明坏球就在第1、2堆内。我们还记得在第一
次称量中,第1、2堆是比较重的,所以坏球比较重。如果第二次称量
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就在第3、4堆内。根据和上面相同的推理,坏球
比较轻。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3
窃听

窃听,是刺探情报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被滥用之势日见明显,从官方的情报人员、警察人员、议员、公务员,到民间和工业界的情报人员,私家侦探,家庭主妇,都有越来越多地借助窃听手段获取情报。在日本,许多学生的身上或书包中被家长装上了窃听器,用以了解走出家门后的所作所为。
  以窃听方法猎取情报具有极为久远的历史。民间素有"蹲墙根"、"溜窗户"之说,指的就是窃听。人们还发现借助于某些地形、建筑和简易工具,能够取得颇为不错的窃听效果。从烟筒中通风口、从室内通出来的管道口、地下室的板缝中、墙缝中窃听室内的谈话,效果不错。没有上述条件利用,可以创造条件:将打通关节的竹筒或其他管道插入墙洞中或窗户玻璃上或门板上、墙壁上、再将耳朵贴上去,便可窃听到室内谈话;倘若将橡胶片剪成环状垫在接合部位,密封越好,窃听效果越佳。将医用听诊器的接触端贴在门上、玻璃上,便成了一个简易窃听器。这些东西几乎随手可得,不用花什么钱便能达到窃听目的。至于现代电子窃听器花样更多,窃听距离和效果更非土法能比。
  窃听,可分室内窃听、室外窃听和电话窃听。
  室内窃听:窃听室内人的谈话,最原始的方法是所谓"蹲墙根"。现代私家侦探可以借助一些电子放大器提高窃听效果,但其前提是必须能接近墙根或窗户,如果住楼房,可以攀登阳台。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种风险很大的笨办法。
另  外一种办法是把微型录音机提前隐藏在房间内,利用声控的方法,当有人讲话时自动录音,事后取回。其难点是需要内线帮助秘密安放和取出。如果没有内线,侦探本人就得冒险了。如果被窃听者忽然与重要嫌疑人在某个房中接头、会晤,既无内线可用,侦探也无法靠近,就只好坐等机会流失了。该种窃听方法有圈套的局限性。
  采用有线方法窃听。即把一支微型拾音器隐蔽在房间适当位置,用一根细金属线引出,与其他房间的信号放大器和录音机连接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使其工作,侦探勿须接近房间就可达到窃听目的。不足之处是拾音器和连线隐蔽较困难,一旦被发觉,顺藤摸瓜而来,侦探的处境就不妙了。
  目前使用较多较普遍的窃听方法是使用电子窃听器。需要的设备是音频接收器。将音频发射出去。侦探持音频接收器在一定距离外,以同样的频率接收信号,还原成声音。随着技术的发展微型音频发射机的体积可以做得小之又小,方便地隐蔽在房间的几乎任何地方:墙缝中,天花板中,花盆内,灯架下,电话机中,文具盒内,台灯下,桌子下,电源插座,座椅下,窗帘上,书架上或其他隐蔽之处。具体隐蔽部位,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写字楼台是理想之地,写字楼台的结构有的简单有的复杂,以不常触及的"死角"之处为宜,如桌面下,抽屉底面。花架或其他室内设备,由于平时很少移动,适宜于隐蔽功率圈套的窃听器。当然,趁房屋修建改建之时,将窃听器隐藏在天花板中,地板下,墙壁中,最为理想。这也是间谍机构常用的方法。
  室外窃听:室内窃听是指被窃听对象在露天场所,窃听移动的个人及汽车等。早在1985年的一次内阁会议上,日本中曾根首相就对内阁成员提出:不要在汽车内谈论任何重要事情,警惕有人在汽车内安放窃听器或窃听电话。随着汽车电话和手机的普通应用,也给窃听者的电话窃听提供方便。除此之外的室外窃听方法:一是在被窃听对象的身上放置窃听器;二是在被窃听者露天活动场地附近安放窃听器。例如在露天酒吧,侦探可假手侍者,将微型拾音器隐藏在花瓶中,烟灰缸下,桌子下,椅子下,侦探躲在附近,即可接收到对方的谈话;三是通过一定的窃听装置,在一定距离内直接窃听对话者的声音。一位私家侦探甚至说:"今天谁也不会潜入室内去安装窃听器了,那是过时的技术。现在我们的窃听器只有一颗子弹大小,以一把特制的手枪中射出,就粘在墙上,能听到室内任何声音,包括苍蝇的翁翁声。"
  电话窃听:在电话进入寻常人家的今天,电话窃听是侦探们十分看重的手段。电话线路布线情况不同,窃听的难易也不同。不用说,单线住宅电话最容易窃听,多线的商用电话较难,多线多门转换电话,窃听时对窃听设备的要求更高,否则截留信号和滤波效果很差。
何家弘博士就电话窃听的技术处置方法总结出12点:
(1) 在电话机收话器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线圈状中波发射器,便可以将声音转换为无线电信号发射出去。用这种方法发出的信号,在近距离内几乎用任何中波收音机均可收到。
(2) 把一个声控的无线电发射装置直接制作在电话的送话器里面,这种伪装的送话器外形与普通送话器完全一样。侦探将所要窃听的电话机的送话器拆下来,然后再换上伪装的送话器。这一过程只需要几十秒种。这种窃听装置的单线直拨电话上效果最佳,丝毫不影响电话机的性能。它工作时电话机内的电流变化也很小,因此只能用专门的电话线检测器才能查出它的存在。
(3)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线圈状中波发射器,窃听效果与(1)同。
(4)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长距离短波发射器,这种发射器功率较大,而且有一个线圈状软天线,其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可达一英里以上。
(5)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中距离短波发射器,也配有一个线圈状软天线,其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约为半英里。
(6)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短距离中波发射器。由于这种装置所发射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仅为100英尺左右所以用途有限。不过,它可以代替普通的录音监听器。
(7) 大功率的电话窃听装置也可以安装在电话机内,其短波发射机和天线可以伪装成电话设备。例如,天线头可以使用室内交流电源,因此没有更换电池的麻烦。
(8) 小型磁力窃听器可以安放在单线电话机的任何部位。由于它靠磁力窃听声音,所以无需剥去电话线的外皮,只要用电工胶布差点儿它固定在电话线上就可以了。这种窃听器发射的信号可达几个街区远,而且拆装十分方便,因此深受侦探的欢迎。
(9) 小型窃听器可以用弹簧线夹临时固定在电话机的底部,并可与一个无线电发射机或"电话分机"相连接。这种装置十分简单,而且使用起来很方便。
(10) 在住宅楼或办公室外面靠近电话线的地方安装一个"电话设备盒",盒内装有电话窃听器。由于多数人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电话线路上都有哪些设备,而且这个小盒在楼外墙上毫不显眼,所以人们往往不予注意。窃听器安装在楼外,比较容易回收,信号也传得较远,因此很受侦探青睐。
(11) 用电线弹簧夹把一个电话分机或修线员耳机固定在电话线上,便可以窃听线路上的一切谈话了。虽然这种装置可以被电流检测器查出,但是因为它多为临时使用,所以实际上被检测者"碰上"的概率并不很高。
(12) 对于50线电缆传导的多门转换电话的窃听比较复杂,一种被叫做电话窃听盒听装置,实际上是多个普通窃听器的有机组合。这种窃听盒不仅能窃听电话谈话,而且在话筒挂上时也能窃听室内谈话。
  除上述方法之处,侦探还常用多功能扩音器和微型麦克风从事窃听活动。多功能窃听器是由拾音器固定在电话线路上,达到窃听目的。上述装置体积都很小,侦探可以伪装成管道维修工,空调机维修工,电工等到深入现场,伺机下手。微型麦克风则可固定在人体某个部位上,监听或记录谈话内容。如领夹内、衣领中、胸罩内、皮带上、袜子里、手包中、发卡中等,携带方便,又便于隐藏。
9个。
  在美国这种窃听方式很难被法律上认定为窃听。美国法律允许公民对自己与他人的谈话录音,受当事人中一方的委托,私家侦探协助进行该项工作,那么也就是合法的了。但是对当事人的另一方无疑是侵权。法律也有显无奈的时候。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商人、律师、家庭主妇,日益频繁的进行着各种秘密录音和窃听活动。严格地说,其中相当部分是触犯法律的,具体界定时则颇不容易。例如,1968年美国公布的《控制公共车辆上的犯罪和保证街道安全法》中,第2511条规定:"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电话或其他谈话的窃听,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违法。"以上规定适用于执法人员的行动。但是后边又补充道:不是依法执行任务的人也适用本规定;抱有犯罪或其他邪恶目的者除外。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公民一定的窃听权力。西方国家对涉及公民自身权力的行为与问题上一向大度,即所谓尊重人权。但在执法量刑时,窃听结果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要听法官的依法裁定,方能玩真格儿的。假若窃听仅仅是为了解事情真相或用于非诉讼调解,那么对于老百姓的这种民生、民主、民权活动,警察们何必劳心费神。
有窃听就有反窃听,人所共知,私家侦探既是情报专家,又是反情报专家,既搞窃听,又承担反窃听任务。两者同是委托人所关注的和有求于侦探的。收集情报,调查取证有时需要窃听,也需要反窃听,两者时常交替发生,难以截然分开。
  专业反窃听专家进入一个房间后有时仅凭目测,便可发现窃听器可能存在的位置。所用方法是角色置换,即设身处地:假若我来窃听,安装窃听器的最佳位置应当是何处?由此而展开搜索。但是,侦探最主要的方法还是借助于无线电侦测仪,从而侦测出窃听器的准确位置。其难点是正确区分并判断,哪些是家用电器或周围环境中有关电磁设备中发出的无线电讯号,哪些是窃听器发出的讯号。在这里,经验是很重要的。
  另一种常用工具是线路平衡分析仪,主要用于电话线路中电压变化和电流流失情况的分析,检测出隐藏在电话线路中或隐藏在电话机内的窃听器。
  防止窃听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一是所谓"淹没法"。即当怀疑宅内存在窃听器时,由于一时查找不出来又暂时不宜惊动,打电话时,可以用播放音乐或增加噪音方法,将自己的声音信号淹没。因为窃听器通常不具备分辨信号的功能;二是"信号消除法"。保安器材商店和间谍用品商店中出售的谈话保密器,就是专门针对窃听器而设计的,办法是发出一种特殊频率的电磁波,对抗窃听器中发出的电讯讯号,使它无法将窃听器的信号发给接收装置。其缺陷是能够对付室内电话和无线电窃听,无法阻止通过隐蔽线路传送信号的线窃听;三是电话移位法。它是一种智能化的电话自动转号装置,也可用以对付使用声控开关或电感耦合开关的电话窃听器。当用户发现或怀疑电话中被人安装有窃听器时,会将该电话接收的信号自动地转入到用户指定的另一部安全的电话上,这时,用户就可以放心地打电话了。
  防止窃听最主要的是提高保密意识,完善保密制度,要有必要的反情报措施。要经常向自己和同事们提出安全检查保密问题并努力落到实处。
  --手中是否掌握有敏感材料?
  --是否将公司的重要文件或存有重要文件的手提电脑带回家中工作?
  --是否使用普通电话、汽车电话、移动电话谈论敏感问题?
  --是否在未经安全检查的办公室、会议室或家中谈论敏感问题?
  --保密电话例行定期安全检查吗?使用中出现过异常情况吗?
  --移动电话密码、计算机密码告诉过别人吗?被别人窥测过吗?
  --机要室、密码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的保密制度都能落实吗?是否需要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否需要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是否对知密近密人员的安全资格进行定期安全审查或进行不定期的秘密抽查?
  --对电话公司派来的电话维修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吗?在检修过程中自始至终派人陪同监视了吗?
  总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能对以上问题严格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窃听并非难事。还能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可能存在的其他泄密漏洞。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4
笔迹检验四大功能

笔迹检验,也叫书法检验、文字检验,它是通过两部分书写的文字符号之间的比较鉴别,研究判断其书写习惯的本质是否同一,从而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作用为以下四个方面:
1.确定多起案件的物证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从而为立案侦察提供依据,有助于确定侦察方向和缩小侦察范围。
2.证明一起案件的书证或物证笔迹是否为多人所写,以发现和确定添写、改写事实,为鉴别文件真伪提供依据。
3.通过对物证笔迹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笔迹的检验,确定书写人,为认定作案人提供根据。
4.证明侦察对象笔迹与可疑信件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从中发现和掌握侦察对象的去向和行踪。


笔迹特征的内容
笔迹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特性表现在笔迹中的各种征象。它主要包括:
1.笔迹的概貌特征。指纵观笔迹的全貌所发现的特征,包括书法水平、字形、字体、字的大小等四类特征。
2.笔迹布局特征。即书写文字在纸面上的安排特点。
3.写法特征。指字的基本构成形式,包括异体、习俗简化、行草、简缩、错别字等。
4.搭配特征。指笔画之间或偏旁部首之间的交接部位。
5.比例特征。指笔画或偏旁之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的比例关系。
6.运笔特征。指完成每一个笔画和连笔动作时,从起笔、运行到收笔所表现的形态和力度特点。
7.笔顺特征。用笔画或偏旁组合成字时的书写顺序。
8.笔痕特征。指个人书写运动作用于笔尖反映在笔画中的特殊征象。

识别笔迹有无伪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整篇文字是否违反常规上进行判断。注意整篇字迹的书写水平、书写速度是否一致,运笔有无生涩、抖动、不适当停顿现象,以及有无添、改、涂、描等反常现象。如有这些现象,很可能是伪装笔迹。
2.从相同字、相同偏旁部首的写法特点上进行判断。如果写法前后不一,且无规律,则可能是伪装笔迹。
3.从字的结构、笔画搭配比例是否均匀上进行判断。注意基本笔画的长短,高低比例有无严重失调现象及其他反常现象。
4.从笔迹变化的逆向趋势上进行判断。如有写反字、故意写错别字等现象,则可能是伪装笔迹。
5.从字迹书写水平与书面语言水平的矛盾上进行判断。一般来讲,一个人的书面语言水平与文字的书写水平是相适应的,如果出现明显差异,既有可能是伪装笔迹。

如何识别模仿笔迹?
识别模仿笔迹要注意以下三个环节:
1.仔细观察笔迹有无模仿现象。为此必须熟悉被检材料模仿的手段及其特点,要注意从运笔、字形、布局、标点符号等方面发现有无异常现象,如看运笔是否缓慢、弯曲抖动;看字形体、大小是否统一;看布局疏密和排列是否均匀等;另外还要注意发现有无异常痕迹,如压痕、复写纸痕、笔道划痕等。
2.在和嫌疑人样本的比较过程中发现模仿。在检材与样本比较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考虑检材有可能是模仿笔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记在大的明显特征上相符合,而在细节特征上存在差异;检材上某些字与样本上的字或相同的词、数字等外形一模一样,甚至可以重叠;如发现嫌疑人笔迹上有抑压痕迹、墨水印染残迹或复写痕迹,要考虑是否有被套摩的可能性。
3.从案情分析中发现模仿。
这须在具体案例中仔细分析。

显现被消褪的字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荧光检验与照相法。根据物质受激发光的原理,被消褪的原文潜影物质,在紫外线或蓝光照射下,会发出与其他部位不同颜色或强度的荧光。因此,可选用不同波长的紫外线灯或兰光灯做激发光源进行检验和照相。
2.化学试剂显现法。如果被消褪的原文是用兰、黑墨水书写的,可以用任何一种与铁离子起显色反应的化学溶液进行显现。
3.硫氰酸气熏法。这种方法只使用于显现被消褪的蓝黑墨水字迹。
4.粉末显现法。如果被消褪的原文是油墨印刷的文字,或印油盖印的印文,则可以利用油墨和印油物质的粘着性,先将文件加温,然后将显现指纹用的铝粉末及石松子粉末混合刷在被消退的文字或引文上面,由于粉末能粘附在文字、印文的“潜影”上,从而达到显现的效果。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5
计算机窃密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计算机为犯罪手段和以计算机信息为犯罪目标的犯罪活动也在增加。网上信息资源无限,而且容易得到,吸引了世界各国情报人员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互联网络。私家侦探亦然。
  计算机窃密分传统方法和利用计算机为手段的现代方法。传统方法是穿堂入室,窃取储存有重要保密信息的磁盘、光盘,甚至将存有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一起窃走,达到窃密目的。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工具作为犯罪手段和方法:一是从空中拦截、窃听保密资讯;二是借助一定技术设施,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出的保密信息进行劫收;三是利用专门编写的程序软件,通过局域网或国际互联网络,对他人的计算机系统进行非法登录或越权访问,窃取他人计算机硬盘上的保密信息。侦探只需一台终端机和相应的特制软件,便可对千里之外的计算机信息进行几乎是任意的阅读、复制、打印或者通过指令,将窃取的信息发送到指定的接收地址。
  这种旨在窃密的软件,称之为黑客程序或黑客方法。从程序设计和应用上,可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窃密型病毒程序、"后门"程序和黑客程序。
  窃密型病毒程序:计算机病毒是一种能够通过修改程序把自身复制进去,进而传染给其他程序的有害程序。其基本特征是寄生性、传染性、潜伏性和危害性。按病毒作者的目的分类,可分为恶作型病毒,破坏型病毒,政治攻击型病毒,警示型病毒,反杀毒工具型病毒及窃密型病毒等。顾名思义,窃密的方法是通过破译对方系统的进入口令或寻找对方系统的安全漏洞,实现非法登录或越权访问。由于许多用户对保密信息给予加密处理,所以病毒还需具备解密功能,尔后才能阅读、复制和窃取。
  "后门"程序:"后门"程序是程序设计人员在进行程序编写时或者在对复杂程序的交互处理中,有意识地隐藏在正常程序之中的一段特殊程序。该种程序的特点是可控性,能开能关。当其关闭时,用户的程序是封闭的,安全的;当其打开时,用户的程序也便被打开,呈开放状。窃密者正是借此将窃密之手插进他人的计算机系统,达到窃密目的。"后门"程序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当用户察觉系统出现漏洞并检测出"后门"程序将其清除后,窃密者可能打开第二个,第三个"后门"程序,继续窃密勾当。
  黑客程序:有人将一切旨在破坏计算机资源的有害程序统称为黑客程序,这是不确切的。黑客程序的功能多种多样,这里指的是专门用于窃密的,又被称"特洛伊木马型"程序。它的传播途径有:发送电子邮件的附件,来源不明的共享软件,聊天屋中的CHATNG软件,盗版光盘上不明用途的软件等。
  瑞星公司写道:"一些黑客软件正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这些软件不是病毒,但其危害性比病毒大得多。一旦用户遭遇了黑客程序,黑客就可以通过黑客程序里应外合地攻击计算机系统。这时用户的机器内如同隐藏了一套录相装置,将用户全部秘密窥视得一清二楚。"梅湘先生在《现代特洛伊木马》中写道:"许多用户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计算机联网后,很可能成为黑客们的窥视目标,或许你的资料被非法入侵者偷窃或修改,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被人删除,你的银行存款或许被盗取密码,你辛苦的积蓄瞬间化为乌有。"
由此可见,病毒程序、"后门"程序和黑客程序都是侦探假手窃密的有效手段。后两者所以不能称为病毒,主要是不具有传染性。但是黑客程序自有其快速传播的特别方法。
  上述窃密程序,侦探甚至勿须自己劳心编写,国际互联网上又多有所见,只须弹指一挥间便可下载应用。1998年出现在我国的BACK ORISICE黑客程序,来势凶猛,造成国内大面积计算机受害。国家许多重要保密机关的计算机也未能幸免。该程序就是1997年美国拉斯维加斯召开的黑客年会上,一位20岁的自称是Sir Dystic是1984年成立的黑客组织The Dead Cow成员,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缺陷有独到的研究。所以,上述程序公布后不到3天时间,就有35000个拷贝被下载,尔后迅速蔓延全世界。
在计算机犯罪活动中,窃密案件显著上升,有私家侦探、间谍、犯罪分子为之,也有不少人出于好奇心和窥探他人稳私的目的而为之。但是不可否认,作案容易,不易留下痕迹被人发现是重要原因之一。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6
证物鉴定流程

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证物的鉴定流程可分成初步检测、DNA萃取、PCR复制、仪器电泳分析。酸性磷酸酵素检测法,是检测精液中含量极高之酸性磷酸酵素,它是一种蛋白质,检测该酵素之活性,可初步筛检检体中是否含有精液,但一般体液中,亦有较低浓度之酸性磷酸酵素,其浓度会因人或不同生理状况而有所差异,因此结果呈弱阳性反应时,可能是检体精液浓度较低或根本无精液,须进一步分析研判。而O-Tolidine血迹反应法,是检测血液中的血红素,经由氧化还原反应,在数秒内产生颜色反应,可初步筛检检体中是否含有血液,但血迹以外之黄血盐、高锰酸钾、福尔马林、铅、铝及其它金属、药品、植物汁、人体液等,亦产生同样反应,即伪阳性反应,易引起误判,必须小心求证。经由初步检测的结果,研判需进一步分析的证物,则会以萃取DNA、PCR复制、仪器电泳分析等步骤,来分析检体DNA-STR型别。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7
跟踪监视

跟踪监视是侦探的看家本领之一。受委托人委托或根据案情发展需要,跟踪监视可用于:一,人事调查,如嫁女娶媳前对未来的姑爷或少奶奶的家境、为人、品行调查。公司中对涉嫌品行不端的职员的调查;二,搜集商业情报,通过对调查对象跟踪监视,发现并收集需要的情报;三,对刑事犯罪分子及涉嫌人员跟踪调查,收集情报、线索、证据、回答是与非,罪与非罪问题。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些罪犯明知其有罪,因缺乏有力证据而不能起诉,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便被置于警方或私家侦探的监视之下,主要任务是侦察收集犯罪证据或破案线索,同时也是为了预防新的犯罪活动。从理论上讲,犯罪分子只要实施犯罪行为,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痕迹,或是物质的,或是行为的,或是心理的,或者兼而有之。前者是揭示案情的物质根据,后者是分析犯罪动机和行为的心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不失时机的跟踪监视,往往能发现许多有价值的情报和线索,为及时破案创造条件。反之,待痕迹消失或因时过境迁发生变化再作调查,将会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在些情报、线索一旦失去,也许永远不复再现。
跟踪监视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尾随跟踪,:在一定区域内,侦探尾随被监视对象,或在其此后,或在其侧面,进行跟踪盯梢。对象离开住所或办公室,或洽谈生意,或会客访友,或进餐、娱乐,皆紧盯不放。
  伴随跟踪:对象离开住地远足公务、旅游,侦探化装伴随不离,对其行踪和活动进行监视。
  接送跟踪:根据对象平时的生活活动规律,在对其活动时间、路线、地点确切掌握的情况下,在起、止地点接送监视,但是要作突然袭击变化时的应急准备。
  接力跟踪:在掌握对象一定的活动规律情况下,在其活动范围内,必经之路、将要出现的场所附近,由事先到达的侦探进行分段接替监视,将目标出现情况及时性通知接力侦探。
  交换跟踪:对重要对象进行严密监视甚至昼夜监视,为防止对象发现、脱走,跟踪监视人员常常不是一人,而数人,可轮流监视,也可分为主梢、副梢。主梢比校近前,副梢距离稍远,时常交换位置,以便更好的隐蔽不致被发现。
  迂回跟踪:在尾随伴随对象过程中,根据地形,建筑物,行动路线的情况及对象所要到达的目的地情况,进行迂回跟踪。
跟踪监视是对侦探体力、智力、侦探技巧的全面考验。即使是普通的人事调查,无论对象活动有无规律可循,侦探都要辅以必要的化装并使用一定的侦探技术。对象并不总在明处,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出没于各种场合,混迹于各色人群和环境之中,具有动态和变化不定的特点。侦探要时刻捕捉目标,既不使其脱走,又不使其发现,具有很大的难度。对于作奸犯科者的跟踪,因为做贼心虚,时刻提防行为败露和侦探的出现,他们处事、行为异常谨慎。
  惯犯和黑社会团伙犯罪分子的特点是:①活动范围大,有的是流窜作案,异地销赃,作案后迅速销声匿迹;②长于犯罪活动,作案手段高超,手法经常变换,善于制造假象,掩盖行踪;③对侦探的侦察方法手段熟悉,容易识破或虚与周旋;不乏反侦探技术和经验;④社会背景、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政府、公司和有关组织内部收买、安插有内线、耳目,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行为诡秘;⑤有组织的犯罪和有组织的掩护。有的团伙组织周密,分工协作。收集情报、组织指挥、实施犯罪、侧应掩护、异地销赃、洗钱、反侦探等,都有人专司其责。
  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最大,也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打入其内部,跟踪监视调查取证,是常用的侦探方法。无论何种调查对象,行动前都应对案情及其本人力求更多的了解,制订周密的行动计划和应急措施,保证跟踪监视顺利进行。
  熟悉情况:凶手案件的性质、背景、侦察进程、情报来源的可靠性、有何疑点难点、被监视对象及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关键性人物采取行动之前,最好调动力自己的情报力量收集情报,对委托人或其他方面提供的情报进行必要的补充、分析和验证。对于侦探来说案情重大与否,既指案件的重要性复杂性,也指风险大小。盲目行动的侦探大忌。
  认准目标:目标指人也指与之相关的人、事和环境。了解目标的下面一些情况:年龄、性别、身高、胖瘦、五官特征、形体特征,还要能够认出其乔装打扮后的状貌。目标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还要了解与之交往的人,所干的事以及所处的环境:社区、街道、建筑物、交通、通讯、地形地貌等,有助于与被监视对象周旋,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出现脱梢、藏匿、逃遁便于搜寻。
  明确任务:也就是明确要达到的目的。如果委托人要求收集丈夫移情别恋的证据,那么对被监视对象与青年女性的接触则应特别注意,对与男性的交往和其他方面的活动可有所不顾;如果目的在于揭露以诈亡名义骗取寿金保险,监视的对象当是知情人、亲属等,首先在于发现和揭露诈亡人并未真的死亡,继之才是发现赃款的去向并设法追回。明确任务也是明确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合理使用技术手段和侦察力
量。
  分工负责:在处理弗雷谢尔德洗涤用品公司被窃听案件中,一次出动9名侦探对不同目标分别进行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还有人负责联络和接应。出色的侦探监视和配合默契的分工协作,保证了跟踪监视中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规定暗语暗号,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对讲机、监听器在侦探活动中常被使用,但是都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可能被人监听;许多情况下不便公开使用,容易暴露身份;对周围磁场带来干扰,使人产生怀疑。无论使用或不使用上述器械工具,规定暗语暗号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向伙伴作出某种暗示,如前进、后退、拐弯、缩短距离、拉开距离、情况突变、目标脱梢、紧急求援等,都可以使用事先规定的暗号、暗语、代号。
  暗语、暗号的设计运用在侦探学、情报学中已经发展成为一门专业,论著颇多,在交易所中和黑社会组织、行帮组织中也常被应用。其设计、规定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组织、帮派而易,又有一定的规律供内部人掌握。对于侦探来说,因行为诡秘、所处环境复杂而又往往情况紧急,暗号暗语设计总的原则是简洁、明了、易记、好懂、安全;忌繁杂、怪诞,使人费神、误解。应以公众习惯的用语和举动,赋予新的内容为宜。如用摸头表示按计划行动,或者表示被监视对象受到安全控制;用擦拭眼镜和侧身表示目标向所示方向走去;用搓耳朵、系领带的动作表示紧急求援。这些动作即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要运用自然,都能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又不至于引起他人怀疑。这是指形体语言。暗语的设计运用也应遵循同样的原则。可用数字、代号表示被跟踪对象,也可表示哨位、处所等。如用"困极了,能睡一觉多好",配用其他生活用语,表示情况正常、按计划进行;用"我家有客人来",表示有不速客外情况,或者表示需要紧急支援。这些暗语只要事前作出规定即能明确达意,纵使被人窃听也不致泄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化装、伪装:熟悉假借职业和身份的特点,做到身份、职业、语言、着装、姿态、表情的形式统一、表里一致。着装大众化,忌怪异、花哨、刺眼。
  做好器材物资准备:通讯联络工具、交通工具、跟踪监视器材、窃听、录音、录相、照相器材、化装伪装器材设备等,做好准备,有时满足需求。
  严格保密:对侦察计划、行动方案、参与人员、暗语代号、被跟踪监视对象等严寒秘密。坚持需要才让知道的原则,需要知道多少,即让知道多少。但是反对过分的保密,使侦探因知道情况太少,当紧急情况或意外变故出现时无所举措,限制了积极性和创造性。保密是为了保护侦探的人身安全和达到预期行动目的,保密不是目的是手段。

守候监视是侦探潜伏于被监视对象处所,经常出入之地或犯罪现场附近,通过秘密观察,监视、控制对象的一种侦察方法。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是侦探的两项重要户外作业,通常情况是跟中有守,守中有跟,相互配合。对象的生活节奏可能很快,社会活动的内容很多,接触的人员很复杂,也总是有一些相对固定的生活、工作、休息、娱乐的场所和去处,他们以此为基地或据点,频繁出入活动。只要进行持续的监视,大都能有许多收获。如从来往的人中发现交往过密的伙伴,有些可能是前科犯或在逃犯;从搬进搬出的物品中发现赃物、赃款隐匿品、走私品、毒品等。在预谋犯罪中,通过对罪犯必经之地或即将出现的现场进行守候监视,有利于收集证据、制止犯罪或将罪犯逮捕归案。
  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一样,适用于一般人事调查、商业情报搜集和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确定实施守候监视可从几个方面考虑。
  根据罪犯、涉嫌人或情报目标的工作、生活情况,实施守候监视。他们所在的住所、办公室、窝点、经常出现的娱乐场所,可能成为情报活动或犯罪活动场所,实施守候监视在利于收集情况,发现线索。
根据侦察得到的情报、线索实施守候监视。被监视对象可能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出现,进行交接物品、投放或拿取秘密信件,从事犯罪活动。此种情况下进行守候监视尤其必要。
  根据被监视对象生活规律和出没规律。婚外恋中男女双方幽会偷情,大都有较固定场所;拦路抢劫,强奸惯犯,其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和出没场所,也有某种规律和习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抢劫犯、盗窃犯销赃,也有一定的方法、渠道和活动规律,一旦掌握这些规律,便可辅助于守候监视获得突破。
  根据委托人或事主的报告。有些涉嫌窃密、通敌、盗案件,委托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情况;在些刑事犯罪的受害人、知情人,如绑票案的受害者受到罪犯的威胁,要求将赎回人质的钱在指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受侮辱的少女被强迫有指定时间、地点出现,侦探可据此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埋伏守候。
  根据侦察中发现的赃款赃物,通过守候监视发现线索或案犯。上海火车站曾发现一批假冒香烟,侦探不露声色的守候监视。两天后数人前来提货,继之对提货人进行跟踪监视和顺藤摸瓜,一举摧毁了这个制假售假团伙。郑州邮电局在邮件中发现一批黄色淫秽音像带,经守候监视使提货人落网。经跟踪追击,使一个专门通过邮寄方式制售黄带的犯罪团伙落入法网。
  综上所述,适宜于守候监视的处所有以下几种:
  被监视对象较为固定的住所、办公室或其他活动、娱乐场所。
  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地方。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接头、联络处所;秘密信箱所在处。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预谋犯罪场所或必经之地。
  赃款赃物存放场所;分赃、化赃、销赃场所。
  盗窃、推动、流氓犯罪活动高发区域或场所。
  逮捕、拘捕人员住所或其他隐藏落脚地点。
  守候监视实施之前,也需要熟悉案情,熟悉目标和环境,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规定通讯联络暗号暗语,严格保密,建立指挥机构和支援梯队等。应十分注意化装伪装和隐蔽,必要时随时由守候监视变为跟踪监视。
  守候监视的时间有时可能长达数月,环境较为复杂。守候时常需借助于一定的观察手段和通讯联络工具,必要时须建立观察据点,以便作持久战和取得更好的隐蔽监视效果。据点的建立,可选择利用附近有较好礼堂效果和隐蔽效果的旅馆、饭店、写字楼楼或民居内、屋顶上,必要进可作一定的改建和伪装。没有这些条件,可在适当地点建立临时商业网点,装扮成商店职工或摊点小贩进行秘密无稽之谈;也可以修桥补路、绿化整地等名义,搭建临时工棚借以掩护。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0:08
鉴识 Q & A

From: 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Q: 何谓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
A: 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是将科学应用于法律上的一门学问,举凡可解答在法庭上被质疑问题的任何科学领域均属之。例如:刑事化学、刑事工程学、刑事摄影学、法医学、刑事牙医学、指纹学、刑事血清学、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枪弹鉴识、工具痕迹鉴定、刑事昆虫学、刑事骨骼学、影像处理技术…等均属之。
**********************************************************************
Q: 不小心喝到假酒如何暂时自救?
A: 误饮假酒可能会造成眼睛失明或更严重的伤害,所以误饮后暂时的处理方法有: (一)服用高吸附性的解毒剂(活性碳成分),如市售诺得胶囊。 (二)服用万用解毒剂(活性碳:硫酸镁:单宁酸=4:4:2)。
**********************************************************************
Q: 酒醉的定义?
A: 所谓酒醉,简言之,系指中枢神经受酒精之药性作用所出现意识不清,举止失控之现象。由于每个人体质不同,因之受到酒精的影响也因人而异,有人血液内酒精高达0.1%,却仍意识清醒;有人仅有0.05%却出现酒醉现象。为了有一统一的判定标准,各国均订有数据作为执法准则,例如我国和日本均以呼气酒精含量超过0.25%作为酒后驾车之认定标准。
**********************************************************************
Q: 酒精对人体有什么影响?
A: 有关酒精在血液内的浓度及其对人体的影响如下:(一)血液酒精浓度10~5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0.047~0.238 mg/l):症状为精神欣快,注意力、判断力减低,抑制力变小。(二)血液酒精浓度50~100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 0.238~0.467 mg/l):症状为兴奋或镇静,肌肉协调能力受损,反应迟钝。(三)血液酒精浓度150~30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0.714~1.428 mg/l):症状为精神错乱,平衡感受损,言词不清,定向力障碍,感觉障碍。(四)血液酒精浓度250~400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1.190~1.904 mg/l)昏呆、木僵、昏睡、肌肉失调明显,大小便失禁。(五)血液酒精浓度 400~50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1.904~2.380mg/l)昏迷,完全失去意识,呼吸循环虚脱、死亡。
**********************************************************************
Q: 何谓FM2、快乐丸(MDMA)?
A: FM2为安眠镇定剂,每片药片含有2毫克之Flunitrazepam,取成分名称之首尾二字母及2毫克之剂量而通称为FM2。具强力催眠、镇静之药效,且药效快速,令人深度沉睡。有歹徒将之掺入饮用品中予女子饮用,待其昏睡失去抵抗力后即予迷奸,故有强暴药之称。本药物对人体身心两方面均有毒害作用,且具成瘾性,政府已列为第三级毒品严予查处管制。快乐丸,学名为MDMA,为亚双氧双甲基安非他命(Methylene dioxymeth amphetamine)之简称,为安非他命类物质。国外尚有狂喜、望我、亚当等俗称,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兴奋及迷幻作用,滥用中毒之症状为心悸、恶心、肌肉痛、心率不整、横纹肌溶解、体温过高、急性肾衰竭而致死,政府以将之列为第三级毒品。
**********************************************************************
Q: 何谓红中、青发、白板?
A: 三者都属于安眠药类,其中红中(短期型)成分为Barbital,青发(中期型)成分为Secobarbital,均属巴比妥类;白板(长期型)则属非巴比妥类,又称诺米那克撕(Norminox);三者皆会抑制中枢神经,造成意识障碍,呼吸困难,甚至可能致死。
**********************************************************************
Q: 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有何危险性?
A: 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属中枢神经兴奋剂,吸食后刺激神经系统,引起情绪亢奋,胃口减小,产生愉快和欣慰的感觉,然会提高血压,加快心跳,一旦超量服用,超过身体负荷,会导致心脏衰竭而死亡,故为贪求欣快感而提高用量是相当危险的。此外,情绪亢奋使人失去理智,往往造成意外伤害或触法行为。
**********************************************************************
Q: 古柯碱、吗啡、大麻对人体的影响为何?
A: 古柯碱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所产生的兴奋效果和安非他命几乎相同,引起兴奋、忘却疲倦。其最危险的滥用方式为静脉注射,有致死可能。吗啡为鸦片中之植物碱,能产生止痛效果,滥用后使人体产生困倦、活动力减少、情绪变异、精神无法集中、呼吸抑制、瞳孔缩小等症状,滥用成瘾后,心里及生理依赖性提高,一旦停止使用,则会出现禁断症状,有虚脱致死可能。大麻属于幻觉剂一种,吸食者会有轻微醉意,对时空之感觉扭曲,视觉及肌肉协调短暂受到损害,使人情绪不安,心神恍惚,失去自制。
**********************************************************************
Q: 如何区别药物与毒物?
A: 药物指化学品进入人体后,对人体有益或产生的医疗结果是我们所期望的,称之为药物。毒物泛指一些化学品与人体接触时,因为化学作用而对人体生活机能产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危害。一般区分为: (一)挥发性毒物:如醇、醛类。 (二)非挥发性毒物:如生物碱、农药。 (三)金属性毒物:如铅、砷、铜、汞、镉。 (四)透析性毒物:如强酸、强碱。 (五)气体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氢。
**********************************************************************
Q: 何谓测谎鉴识?
A: 所谓测谎鉴识系涵盖测前会谈、主测验、测后会谈的整个测试过程。其功能系协助警方厘清侦查方向,不仅节省刑案侦查之成本,而且经常发挥「保障人权」的功能,为无辜者洗刷清白,减少无辜者在刑案侦查中所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测谎鉴识是一项讲求严谨作业步骤的科学鉴识。由于人的心理变化过程相当复杂,一个专业测谎人员必须利用其专业知识整顿受测当事人的心理,使说谎者的心理无所遁形、使无辜者的心理无所畏惧,而正确测试受测当事人的心理世界。因此心理整顿过程及测试问题的编制皆是测谎鉴识的重要课题。也因为测谎程序愈趋严密,目前已有很高的准确度,其测试结果在国内亦常为法官审案的重要参酌。
**********************************************************************
Q: 如何获得更多有关科学办案、刑事科学的资料?
A: 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的资料,中文方面的并不太多,下列提供一些中、英参考资料目录,请参酌: (一)中文书籍部分: 1.李昌钰着,李昌钰破案实录,时报出版社,民国 年,一版。(亦可参考网址:http:// publish.chinatimes.com.tw/data/tc/tc0001r2.htm)。 2.鉴识实务汇编,警察大学印行,民国七十二年。 3.骆宜安,刑事鉴识学,明文书局印行,民国八十四年。 4.翁景惠,枪弹鉴识,书佑出版社,民国八十一年,二版。 5.翁景惠,程晓桂合着,血迹喷溅痕,书佑出版社,民国八十六年。 6.李俊亿,DNA鉴定-PCR,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二)中文期刊部分: 1.刑事科学半年刊,刑事警察局出版。 2.警学丛刊,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3.警政学报,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4.新知译粹,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5.警专学报,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出版。 6.警光杂志,警光杂志社出版。 (三)英文书籍: 1.Bennett W.W. and Hess K. M., Criminal Investigation, West/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1998. 2.Bodziak , Footwear Impression Evidence, (CRC Press, Boca Raton, FL: 1992) 3.Cowger JF, Friction Ridge Skin: Comparis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Fingerprints, CRC Press, 1992. 4.Davies G., Forensic Scienc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2nd edition,1986. 5.DeForest & Gaensslen & Lee, Forensic Science - An Introduction to Criminalistics, (McGraw Hill Co., NY: 1983) 6.Eckert & James, Interpretation of Bloodstain Evidence at Crime Scenes, Elsevier Press, 1989. 7.Eubanks, Pedestrian Accident Reconstruction, Lawyers & Judges Publishing ,1996. 8.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Handbook of Forensic Sciences, GPO, 1992. 9.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The Science of Fingerprints, GPO, 1984. 10.Fisher B.A.J., Techniques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CRC, 5th edition, 1993. 11.Geberth V. J., Practical Homicide Investigation: Tactics, Procedures, and Forensic Techniques, CRC Press, Inc. 3rd edition, 1996. 12.Lee & Gaevsslen, Advances in Fingerprint Technology, Elsevier Press, 1991. 13.Lee H.C., ed. Physical Evidence, Magnani & McCormick, Inc., U.S.A. 14.Lyman M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the art & the science, 2nd edition, Prentice Hall Inc. 1999. 15.Murray R.C. and Tedrow J.C.F., Forensic Geology, Prentice Hall, 1992. 16.Noo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Engineering, CRC Press, 1992. 17.Osterburg J. W. and Ward R. H.,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 Method for Reconstructing the Past, Anderson Publishing Co., 2nd edition, 1997. 18.Ressler, Burgess & Douglas, Sexual Homicide-Patterns & Motives, ,Lexington Books, 1988. 19.Saferstien R., Criminalistics : 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Science, Prentice Hall, 6th edition, 1997. 20.Weston P. B.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rentice-Hall, Inc. New Jersey, 5th edition, 1990. 21.National Res. Council, 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 National Academy Press, 1992. 22.Krawczak M., Schmidtke J., DNA Fingerprinting, Springer Verlag, 2nd edition, 1999. 23.Inman K, Rudin N., 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DNA Analysis, CRC Press, 1997. (四)英文期刊 1.The American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and Pathology 2.FBI Law Enforcement Bulletin 3.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4.Science &Justice - The Journal 5.Journal of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
Q: 为什么重大刑案一发生,现场就要拉封锁线?
A: 刑案一发生,现场就会拉封锁线,不让无关的人进入,主要的原因是「刑案现场是证据的宝库」,经由缜密之刑案现场保全,才能将刑案现场相关物证完整地保存下来,以利于现场勘查人员的采证及鉴识人员的鉴定,并提供有利的线索供侦查案件之参考,否则,若无关人员的进入,可能破坏现场,造成无可弥补的缺憾。
**********************************************************************
Q: 何谓是「人别鉴定」?
A: 人别鉴定是指对人的身分加以辨别、鉴定的一种过程,其鉴别的对象,不单只有死者(如地震、飞机失事、火灾等罹难者、无名尸体、分尸案件等)而已,还包括存活的人;如迷失的小孩或是老人、亲子鉴定(如跨国寻亲案)、和涉案的凶嫌等。其鉴定的标本可能小到一根毛发、一滴血、一枚指纹、一个咬痕、一颗牙齿,也可能大到一具尸体,经由缜密的分析、鉴定结果,以确定其真正的身分。
**********************************************************************
Q: 问题文件如何检测?
A: 文书鉴定中所谓之问题文件鉴定项目主要有笔迹鉴定、印文鉴定、伪变造文件及有价证券…等之鉴定。其中各个鉴定项目因其鉴定标的的不同,所采用之方法及认定程序亦有不同,例如,笔迹鉴定可以利用特征比对;印文鉴定,可应用特征比对、重叠比对;伪变造文件鉴定则用显微镜或各式紫外光、红外光或不同波段的可见光检查…等技术。
**********************************************************************
Q: 刑事摄影与一般摄影有何差异?
A: 刑事摄影主要以摄影方式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及其原貌、物证的特征及现场的状态等,以达现场重建及物证鉴验之需,同时协助犯罪侦查,提供法庭作证之用,故其拍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物证及刑案现场,其与一般摄影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以保存真实为目的,后者则以美化为目的。
**********************************************************************
Q: 何谓声纹鉴识?
A: 武侠小说中「听声辨位」的功夫虽不是人人皆会,可是现实中「听声办人」却是常人都有的经验。现行运用于刑事科学的声纹鉴识,其方法除了如上述利用到「听声判人」的方法外,最主要者,系利用人类因生理上(如声道形状)及环境上(如语言学习过程等因素),而造成不同人之间语音上的变异,并以图谱判读的方式来决定是否为同人。
**********************************************************************
Q: 台湾常见滥用药物种类。
A: 台湾常见滥用药物一般分为四类: (一)麻醉剂:如吗啡、海洛因。 (二)兴奋剂:如甲基安非他命快乐丸(MDMA)。 (三)幻觉剂:如大麻。 (四)镇静剂:如红中、青发、白板FM2。
**********************************************************************
Q: 如何对抗针孔摄影机?
A: 针孔摄影机易于隐藏,因此常沦为不肖份子偷窥工具,如不留意,个人隐私恐有受侵犯之虞,然而不论针孔摄影机如何伪装隐藏,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多留意观察环境中细微处,以防止被偷拍,以下提供几项较易隐藏针孔摄影机之处所,供参考:一、室内冷气通风口;二、紧急照明设备;三、天花板;四、空气芳香剂;五、双面玻璃镜面;六、壁画、相框;七、吹风机、电源座…等处。除以正面检视外,亦须配合各种角度观察,如发现不必要异常之孔洞,则再进一步确认是否为针孔摄影机之镜头。
**********************************************************************
Q: 何谓N-N-DMA
A: N-N-DMA为二级毒品N-N-二甲基安非他命之缩写,其一、药理作用:主要作用是兴奋中枢神经,使用后会有警觉、欣快及抑制食欲之作用,重复使用会成瘾。二、使用者之行为特征:多话、喋喋不休、情绪及活动力亢进、产生幻觉、食欲丧失等症状。三、中毒症状: 1心脏血管系统方面:会有心悸、脸部潮红冒汗、心跳过快、血压升高、血管收缩等现象,进一步会造成心律不整、急性心肌梗塞、心脏衰竭、肺水肿、休克等症状,严重会造成死亡。 2神经及精神系统方面:常见会有躁动不安、活动力增加、意识混淆、肌肉僵直、舞蹈症等现象,进一步会造成脑血管病变、精神病等症状,严重会造成死亡。 3体温调节异常及其它器官并发症:会造成体温升高(高烧)、心跳过速,同时会伴随发生横纹肌溶解、散播性血管病变及急性肾衰竭、暂时性肝功能异常等症状。 4停用之脱瘾症状:会造成精神呆滞、昏睡、易怒、烦躁不安、忧郁,有自杀之倾向。本局日前曾查获疑似安非他命十六包,经鉴验后,其中四包为甲基安非他命,其余十二包为新兴二级毒品N-N-DMA
**********************************************************************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1:42
缢死的机理

From:青山冈田

我们知道,颈部是连头部和躯干的狭窄通道。这里有呼吸道、血管、神经以及食道等经过。绳索以及其他物件压迫该部位,使其失去功能或者发生突变,就可能引起死亡。首先,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能够使呼吸道闭塞而引起窒息死亡。上吊的人一旦悬空后,由于体位的关系,绳索多压迫在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又由于体重的关系,舌根被压向后上方,与咽后壁和软腭后端接触,从而使呼吸道部分或全部闭塞,空气不能畅通,肺呼吸不能正常进行而发生窒息。有人研究表明,颈部受到15公斤的压力,就足以压闭呼吸道。
其次,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血管,会发生血液循环障碍。脑部的血液主要由颈总动脉及椎动脉供应,而头部及脑的静脉血则经颈静脉回流到心脏。当颈部受到压迫时,颈静脉、颈动脉甚至椎动脉均易闭塞,发生脑血液循环障碍、脑贫血,使大脑皮层因缺氧而发生抑制,并且很快即可丧失意识,甚至死亡。这种情况多见于正位缢死和全缢死者。如果颈部静脉受压闭锁,血液回流受阻,而颈动脉压闭不全,血液尚能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流向脑及头面时,可以引起脑及头面郁血,进而循环终止,因脑缺氧而死亡。这种情况多见于侧位、前位和不全缢死者;脑血液循环障碍,是缢死、勒死、扼死等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主要死因。国外法医学者的研究表明:大约2公斤的压力,就能使颈动脉血液回流受阻;3.5公斤压力,便足以闭锁颈总动脉;16.6公斤压力,即可以压闭椎动脉。因此,当颈部受到16.6公斤以上的压力时,就足以闭塞颈部所有的血管,使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所以,不仅悬位正吊者可以致死,就是采取站、坐、跪、卧以及侧吊、反吊的姿势,只要有人体部分重量,甚至仅仅是头部的重量,也能引起脑血液循环障碍,导致脑缺氧而死亡。
最后,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还能够刺激迷走神经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迷走神经是人体的第10对脑神经,起始于延髓,出颅后经颈部、胸部而至腹部,有多个分支分布于外耳道、耳廓,呼吸道粘膜、心脏、肺脏、肝脏、肾脏、小肠、大肠左曲(脾曲)内上2/3段等部位;跟球、颈动脉窦等部位的副交感神经纤维也与迷走神中枢有间接关系。现已明确,迷走神经的中央核及其发出的纤维组成了心脏抑制系统,它与心交感中枢起共同调节心脏活动的作用。正常情况下,二者处于动态的平衡。当体内因素刺激迷走神经感觉末梢,神经冲动传入迷走中枢使兴奋性相对增强时,就由传出迷走神经纤维将冲动传到心脏,通过心迷走神经的节后纤维释放乙酰胆碱而使心跳变慢。当兴奋过度时,心迷走神经通过节后纤维释放大量乙酰胆碱,可致心跳聚停。曾有一个案例:一对新婚夫妇,新娘很要强,叫新郎起床为她点蚊香,男方不愿,女方便动手打闹。继而男方出门朝一田埂跑去,女方则紧追不舍。附近群众还听到了这对新人在田坝里的笑闹声。后来男方顺手捡了一团软泥向女方抛去,击中女方右侧耳廓,女方当即倒地死亡。法医检验时,除在右耳廓发现有泥痕外,未见其他任何创伤,最后作出了迷走神经受刺激引起反射性心跳骤停的鉴定。
如果绳缢等物刺激了如此敏感的迷走神经,以及与之有间接联系的喉上神经、颈动脉窦等器官,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迷走神经受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心脏抑制死亡,非常迅速,有人称之为闪电式的窒息死。
懂得以上科学道理后,对前述张某的死亡便可以解释了。张某处在睡眠的状态,无意识地把自己的颈部挂在蚊帐钩上,并且继续处了沉睡状态,这就使颈部由于头部的重量而受压。在上面谈的颈部受压可能引起死亡的三种情况中,虽然头部的重量还不至于使呼吸道受压而窒息死亡,但却完全有可能由于头部的重量压迫颈部导致脑血液循环发生障碍,更有可能由于颈部受压而直接或间接地刺激迷走神经,从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

自缢身死者的形象
我国古代法医检验中,常把舌头是否伸出作为缢死的重要特征之一。其实在现代法医检验实践中,缢死者的舌头大多数位于齿后或齿间,舌头伸出的并不多见。有人认为,舌头是否伸出与绳索压迫的部位有关。如果绳索压迫在喉结上方,舌根被压向咽后壁,舌尖受牵引而后移,所以舌尖便不能伸出唇外;如果绳索压在喉结下方向上牵引,把舌根提向前上方,则使舌尖向前伸出齿外。尸僵出现后,在齿间的舌尖被咬紧,此时再解除绳索压迫,把尸体平放,舌尖亦不能缩回。此外,头部向前倾斜的程度也影响舌尖是否伸出齿外。如头部下垂者,因肌肉弛缓舌尖常掉出齿外一厘米左右。
大小便失禁,也是死者常现的一种尸体外表征象。这是由于肌肉弛缓等尸体现象变化发展的结果。不仅如此,缢死者有时在口角、下颌、胸前或地面上遗留点滴状血液、鼻涕和流涎的痕迹,有时流出的鼻涕或唾液会连续不断。这些征象可以帮助我们判断缢吊时的姿式。
缢死者由于经历了长时间的悬吊,血液坠积于下肢、下腹部和前臂,形成颜色深暗的尸斑。由于尸斑的高度发展,可能出现散在性溢血点。在一般情况下,正位全缢死者,由于绳索压闭了静颈脉、颈总动脉和椎动脉,头面部血液循环完全停止,呈贫血状态,所以颜面苍白。而侧位、前位或不全位缢死时,常因静颈动脉压闭不全,血液常能部分进入头面部使之瘀血,而出现颜面发绀,里青紫色,眼结合膜出血等窒息征象。
在缢颈过程中,死者由于痛苦、肌肉痉挛等手足乱动。这可能碰撞周围物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甚至出现挫裂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结合现场物体的位置进行判断和鉴别,以判明是否生前上吊。
上述案例的最后一段具体讲述了缢死现场尸体检验方法。先讲案例,后讲检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这说明我们祖先法医学知识是十分丰富的。在其所介绍的检验方法中,有两个内容涉及到缢死的鉴别诊断问题。一是检验索沟以后还要解开衣服检查全身,特别是要检查头发里和会阴部,这是古代法医学十分重视的两个部位,因为它们最容易被人忽略。如果在这两个部位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发现了异常损伤,就要考虑是不是自缢身死的问题。二是明确指出“舌不出、口鼻不喟然、索迹不郁、索终结急不能脱”,不能定自缢身死。这在今天鉴别自缢时,也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当然从现代法医学的观点来看,如果仅以这几点来确定是否自缢,还是不完全正确的,因为有的自缢者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可以完全没有这些特征。尽管如此,我国古代法医学早在2000多年前,提出这样多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关于自缢的鉴别点,这是非常惊人的成就。
作者: 孙盒子    时间: 2008-5-18 11:43
血迹检验

血迹检验,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验之一。它通常可以解决是不是血迹,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属何种血型,是男人血还是女人血,以及出血部位、出血时间和出血量等问题,从而可以为侦查、审判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法医物证检验,既可以是对人体中抽取的新鲜血液进行的血液检验,也可以是对干燥后的血块或斑痕进行的血迹检验。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一、肉眼检查
  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1.滴状血迹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运动的方向。
  2.喷溅状血迹
  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状血迹
  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4.擦拭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5.接触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一现场。
  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二、预备试验
  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1.联苯胺试验
  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2.紫外线检查
  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3.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4.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三、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阴性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1.血色原结晶试验
  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气泡,冷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3.光谱检查
  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度高,简便易行。
  四、种属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1.沉淀反应
  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2.琼脂扩散试验
  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五、血型测定
  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原,检材为AB型血;如果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不含A、B凝集原,检材则为O型血。
  血迹ABO系统的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凝集素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来确定血型。另一种叫凝集原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A、B凝集原来测定血型。
  (1)凝集素检验法:将检材分为两等份,分别置于栽玻片上的A、B两端。用0.1%的A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A端检材上,用0.1%B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B端检材上,盖上盖玻片。再镜检看有无红细胞凝集反应。如果A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证明检材中有抗A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B型血迹;B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有抗B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凝集,证明检材中含有抗A、抗B两种凝集素,检材为O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不发生凝集,表明检材中无凝集素或者已被破坏而无法检出,检材或者为AB型血迹,或者无法判定。
  凝集素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破坏,因此,该检验法只适用于血液和新鲜血迹的血型测定。
  (2)凝集原检验法:它是通过验凝集原的有无来测定血型的一种方法。由于凝集原保存时间轻长,一般不易破坏,因此,要测定陈旧血迹的血型,可用凝集原检验法。这一检验通常采用吸收试验、热解离试验和混合凝集试验三种方法来进行。
  第一、吸收试验:红细胞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凝集素相结合时,前者能使后者被吸收而减少或者消失。如A凝集原吸收坑A凝集素,B凝集原吸收抗B凝集素。但是,这种吸收只能是相应的凝集原与凝集素之向的吸收,而不能在不同的凝集原和凝集索之间吸收。如A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B凝集素,B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A凝集素。根据这种吸收现象,可以测知检材的血型。
  试验时,将检材一分为二,分别浸泡在抗A、抗B标准血清中,让检材与血清充分结合后,将浸泡液稀释,再分别加入A型、B型红细胞悬液去探测稀释液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存在,是否已被捡材凝集原吸收而消失。检材被抗A凝集素血清浸泡稀释后,再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如果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抗A凝集素没有被捡材吸收,检材中无A凝集原,因而检材不是A型血;如果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说明抗A凝集素已被检材吸收,检材中有A凝集原,因而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余此可以类推,吸收试验结果可靠,但所需时间较长,检材需要量较大,不宜用作微量血迹的检验。
  第二、热解离试验:试验时,让血迹中凝集原分别与抗A、抗B血清中的凝集素结合后,清除未被吸收的凝集素,加热至55~56℃,被吸收的凝集素又可解离出来。再加入A、B型红细胞悬液,观察有无凝集反应。如果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含有A凝集原,血型为A型。加入B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B凝集原,血型为B型。均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A、B两种凝集原血型为AB型。均不凝集者,证明检材中不含A、B凝集原,血型为O型。
  该试验灵敏、迅速,所需检材量少,但技术条件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
  第三、混合凝集试验:本试验采用双重结合的办法,让检材中凝集原与血清中抗A、抗B凝集素充分结合后,清除游离血清,再加入相应的A型、B型红细胞悬液,则悬液中的红细胞与已结合的抗A、抗B血清重新结合,出现红细胞凝集或吸附反应。如果加入的是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检材出现这种反应,说明检材为A型血迹。如果加入的是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出现这一反应,说明检树为B型血迹。而无论加入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还是加入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都出现这一反应,检材为AB型血迹。都不出现反应,检材为O型血迹。
  2.血迹MN系统的血型检验
  血型测定,一般先进行ABO系统血型测定,再进行MN系统血型测定。MN血型测定的方法与ABO血型测定的方法基本相同。先制备抗M、抗N血清,检验时,用抗M、抗N血清分别浸泡检材,再将浸泡液稀释,根据稀释液中抗M、抗N抗体被吸收的情况来测定血型。如果抗M抗体被吸收而消失,说明检材中有M凝集原,检材为M型血迹,若抗N抗体被吸收,检材为N型血迹。都被吸收,检材为MN型血迹。
  六、血迹的性别检验
  人类细胞核中有23对染色体,其中有一对为性染色体。正常女烛的性染色体为XX,正常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根据性染色体的这种差异,可以区分性别。血液白细胞核内存在有性染色质,根据检材中X、Y染色质的检出率,可以判定检材是女人血迹还是男人血迹。
  血迹性别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X染色质检出法和Y染色质检出法。其中以Y染色质检出法或两种并用法获得的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血迹检验除以上六个方面的项目外,有时根据案情需要,还须对出血部位、血迹新旧程度和出血量等进行检验和判断。
作者: 304677247    时间: 2008-7-7 20:17
标题: 通过脚印得知身高
在命案现场.常常会出现凶手的脚印  我们无法得知凶手是谁,却能判断出他的身高!
      因为人的身高大约是其脚印长度的7倍,另外步幅长度与身高也有一定关系,是1:7,一般情况下,成年人与脚印的比例是7:1,但未成年人与老年人不会是7:1 ,不过一般人脚的大小和手臂前臂的长度差不多,脚印越大,身高越高.脚印和身高的比大约是1:7。即脚印是1份,身高是7份。
脚印也可能与人的身高`体重`性别有关. 总的来说没什么关系,但是大约有个1/7的概念,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所以,脚印也常常在命案现场起到重要的作用.
作者: 水滴    时间: 2008-7-27 18:51
标题: 密码的规则
先来介绍密码的规则:
1.规律性:一个密码必定只能遵循一个规律,除非有提示,不可能出现同时遵循两种编写形式的密码
2.可破解性:不存在不被破解的密码
3.非简单性:一看就懂的不叫密码,密码总是在第一时间内除编写人外无法掌握其意思的暗号
4.对应性:一种编写形式和一种密码属于一一对应的类型

密码的常见编写形式

1.数字/其他文字切换型
这是最常见的密码编写类型,最常见的对应就是英语字母表,26个字母与26个数字对应。这种密码还有以下的几种编写方法
(1)按英语字母顺序:例如a代表01或1,b代表02或2,以此类推,y代表25,z代表26。也有倒过来表示的,比如a代表10,就是将01倒过来的结果,这样y代表52,z代表62,等等
(2)手机键盘与英文:手机上2~9这几个数字键盘上都有相应的英文,比如数字6上的英文就是mno。常见的用第一个数字表示数字,第二个数字表示在这个数字上显示的英文字母位数。比如数字73表示的是数字7上的第三个字母,也就是pqrs的r
(3)电话/手机数字连线与其他文字字母转换:例如126874在电话上的连线很像字母D,159357的连线很像字母X,1 3687很像日语字母ソ
(4)利用英语单词谐音:例如馅饼,在英语里是pie,可以看成pai→π的谐音,而π在数学里代表的是3.14159…,取前一或二位小数,可以组成房间号码,等等
(5)利用键盘数字与英文对应:比如数字1斜线对应英文字母qaz,数字7斜线对应英文字母ujm,数字0斜线对应英文字母p,符号:和?,等等
(6)利用扑克牌和英文对应关系:比如扑克中的J对应11,Q对应12,K对应13,A对应1
(7)利用时钟数字与英文对应关系:比如L对应的是3点,I对应的是6点,V对应的是11点05分,日语字母へ对应的是7点20分,还有利用时钟指针的转动来表示对应的英语字母,比如12点到3点25,时针移动3格,表示大写英语字母C,分针移动25格,表示小写英语字母y,等等
(8)利用钢琴键盘与英语字母对应关系:在《柯南—月光杀人事件(下篇)(FILE 11)》中有对应表,升降记号代表黑键,将A到Z分别填入黑、白键内,正好可以组成循环。利用五线谱写出英语句子便可表示
(9)利用计算机数字的倒写来表示英文字母:例如1表示I,3表示E,4表示h,5表示S,7表示L,9表示G
(10)利用键盘错位来表示,比如一个字,假定是“我”,在键盘上表达的是“wo”而密码编写可以利用“wo”隔壁的比如“qi”、“ep”等,而某些能够关联的,比如“wo”变成“qi”,从而产生的另一个汉字“七”也可以作为密码来使用。
(11)利用电脑键盘某些特性,比如按住shift的时候数字“2”会变成“@”,还有按住一个字母不放的时候这个字母会不断的重复下去。又比如“Numlock”,按下了可以表示,但没按住的时候小键盘上的2、4、6、8等表示的就是上下左右。等等


2.数字/数字切换型

这个不太常用,利用一些数字来表示另一些数字,当然,其中要用到第一种类型中的几种方法
(1)手机/电话数字:用一个两位数来表示一个一位数或两位数,例如73在手机上表示R,依照字母列表很容易得到R是第21个字母,所以73就表示21,用一个多位数来表示另一个一位数或两位数,比如159357表示X,也就是24
(2)时钟数字:用时钟转动或时针的位置表示的角度来显示数字,例如9:00表示90,4:00表示120,4:00~4:15表示90,还有用时针与分针的重叠来显示分数等方法
(3)利用骰子:骰子上的数字表示从1~6,而其中1是最明显的,《柯南—服部平次一筹莫展 (FILE 323、324)》中就有用骰子和扑克牌联合编写的一组数字密码,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3.文字/文字切换型

怪盗KID最常用这种暗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1)中文/英文切换:最常见,用中文的英语翻译来达到切换效果。例如:无头骑士,代表的是骑士(Knight)去掉头(K),也就是night(夜晚)的意思
(2)其他切换:如中文/日文切换,英文/日文切换等,参见柯南中怪盗KID出现的各集,详细研究一下预告函便可


4.字母表变换


常见于英文字母表,以下是变换类型:

(1)逆序变换: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的逆序是zyxwvutsrqponmlkjihgfedcba,也就是原本是a的字母用z来代替,原本是b的字母用y来代替,原本是I love you的句子用Q olev blf来代替
(2)推移变换: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按照数字12推移(将字母代表位数分别往后移动12位,原本a是在1号位,现在就在1+12=13号位,y在25号位,现在就在25+12-26=11号位)的结果就是opqrstuvwxyzabcdefghijklmn,原本是a的字母用o来代替,原本是b的字母用p来代替,原本是I love you的句子用W zcjt mci来代替。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是一些不太常见的密码编写方式:

1.用数字乘积、加和、次幂等编写:这是国家安全局经常使用的密码编写形式,利用两个很大的质数的乘积作为传播媒介,将分解开的质数作为最终传播方式,非常安全,但绝对不适合小型密码的编写

2.用风俗、习惯编写密码:例如中国的情人节是七夕(7月7日),可以用7/ 7 C来暗指中国情人节,由此联想到214,可以作为房间号码,诸如此类,但只有在了解风俗的情况下才可使用

3.其他编写方式

以上的编写习惯可以混合使用,混合手法越多,密码破解就越复杂。
作者: Arren    时间: 2008-8-4 17:23
标题: 藏物秘诀(破案的时候也许用得着)
NO.1 藏在汤锅里
     你观察过没有,热汤冷却后会变成什么样?如果锅里油脂很多,就会在汤的表面结成一层厚厚的油脂膜。那么就可以把东西藏在其中。比如在热汤锅里藏钻石,油脂冷却后,油脂膜就可以遮盖 这些珠宝,使人看不见。

NO.2 藏在抽屉底部
拉开橱柜或写字桌的一个抽屉。大多数抽屉的底部有一个凹进去的空隙。空隙不大,却是藏东西的理想地方,比如秘密图纸。用一段牢固的胶带纸把它固定好,即使有人开抽屉也不会发现。或许你的同伴知道这种藏物秘诀,就会把图纸取走。这种传递东西的方法非常巧妙。

NO.3 藏在书包底部的夹层中
在书包底部做一个夹层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找来一个包装纸箱,从上面剪下一块和书包底部一样大小的硬纸片,通常要略微大一些,可以固定在里面不致松动。在夹层中可以存放秘密笔记本。
     重要的提醒:书包里要放足东西,否则容易暴露夹层。

NO.4 藏在镜框里
     大多数镜框有一个可以打开的后盖。相片和后盖之间就是理想的藏物处。

NO.5 藏在鞋底
  如果你穿的鞋里有鞋垫,就可以将秘密计划藏在鞋垫下面。

NO.6 藏在书本里
找一本你再也不想阅读的旧书,书不能太薄,前后约有30页左右。在书本的中间用小刀掏出一个四方的孔洞。
     最好用小刀,但千万要小心。
     这样就做成了一个秘密藏物处,可以把东西藏在这里,放在书架上,这本书也不显眼,谁也想不到里面还藏着秘密。

NO.7 藏在别人料想不到的地方
曾经有走私犯将钻石藏在蛀牙里,也有人将它们放在口香糖中,还装着在嚼口香糖呢。

NO.8 藏在圆珠笔中
拿一支笔杆不透明的圆珠笔,将笔芯剪短,一头用胶带封住,免得油墨流出来。用胶带纸将笔芯固定在圆珠笔笔杆里,使圆珠笔能照常使用,不引起别人的怀疑。笔杆中空出来的部分可以用来藏东西,比如藏秘密信件。

NO.9 藏在楼梯里
木质楼梯下常有一个空间,可以用来堆放杂物。空的地方都用来储藏杂物了么?有经验的侦探检查这些空间时会非常认真,他们会用尺子里外好好量一量,用手指敲敲楼板。如果发出空洞的声音,那么很有可能后面有空隙。如果储藏杂物的地方明显比应有尺寸小,那么这里肯定有一个隐藏的暗室,或许那里藏着什么东西。

NO.10 藏在口香糖的包装盒中
     口香糖的包装盒用来藏秘密信件,非常便于传递。从一盒口香糖中取出一块口香糖,小心地将包装纸抽出,再用锡纸将秘密信件包好。将这块特殊的“口香糖”重新放回到盒子里去。如果要转交秘密信件,就给那个同行递上一块“口香糖”。
      注意;得把藏有秘密信件的口香糖一直放在一盒口香糖的最上面,以免弄错。

[ 本帖最后由 云柳 于 2008-8-5 20:31 编辑 ]
作者: 安庚南    时间: 2008-8-9 16:21
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的,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
作者: conan729    时间: 2008-8-15 20:50
人造指纹鉴定 耳纹鉴定 唇纹鉴定
人造指纹鉴定
在《C.S.I》中,曾有一集说葛莱森的指纹被复制,并出现有犯罪现场。“假指纹”,一般称为人造指纹,指用人工方法在手套上模压制成的人造“皮肤花纹”(有乳突线花纹、屈肌褶纹、皱纹等)结构。目前主要用手指和全手直接压型,制成模具生产。
人造指纹与人体指纹相比,主要的区别点是:(1)人造指纹所留印痕的轮廓常不规则,边缘不清;(2)人造指纹印痕中,乳突纹线反映不清晰,边缘很规整,纹线宽窄常随着部位明显变化,立体手印中纹线呆板,多不光滑,立体感较差;(3)人造指纹多无汗孔反映,或出现形态不规则(偏大、皆成圆形)、分布杂乱的假汗孔反映;(4)手指下面常无皱纹反映,或出现形态呆板的粗大假皱纹;(5)人造指纹印痕对所有化学反应显现法常无任何反应;(6)人造指纹印痕以灰尘和油垢手印为主,而人体指纹以污垢手印等为主。
耳纹鉴定
耳纹检验,利用耳纹进行个体识别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瑞士、德国先后有数十例鉴定报道,主要是用于窥听后破门入室盗窃罪犯的识别。耳的大小与宽度和人体身高无特定关系,耳根的变异也很大,利用耳纹个体识别即是利用外耳,即耳廓、耳轮、耳垂等形态特征的比对进行个体识别。由于该技术历史较短,在方法学概率理论方面均未有系统研究,故至今未能得到广泛的承认和应用。尽管如此,在其他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耳纹也不失为一种有用的方法,至少可用于筛选或排除性的识别。
唇纹鉴定
唇纹是口唇红唇部分皮肤的皱褶纹。理论上唇纹与指纹一样具有个体差异,故能作为个体识别或同一认定的特征,而事实上在某些国家已经将唇纹鉴定作为案件侦破的手段.有学者根据特征清晰的程度和部位将唇纹分为主纹、副纹和临时纹三种类型,认为前两种具有人体识别的意义;也有人根据形态学特点将唇纹分为直线型、分叉型、交叉型、网状型、水平短线型等类型。
唇纹的稳定性已经基本得到确认,即随着时间的改变唇纹的基本特征并不会改变,尤其是在成年人中。唇纹的个体识别是借助于唇纹的类型和细节特征来进行的,有人将红唇部位分区后增加唇纹的计数以提高判别率。
作者: conan729    时间: 2008-8-15 21:02
过敏反应 过敏性致死 常见过敏原有哪些?
有许多以过敏反应做“诡计”的推理小说.但叙述中出现的一些物质其某些特性并不为常人了解.
过敏反应,是指某些人对某种物质特别敏感。过敏反应与个体体质有关,过敏的个体,血清固定组织胺的能力特别低,或体内缺乏胆碱酯酶,副交感神经容易兴奋,微量乙酰胆碱即能引起呼吸道或消化道的过敏反应。发生过敏反应机理,是由于在过敏原的作用下,使机体释放出组织胺、迟缓反应物质、5-羟色胺、缓激肽、前列腺素和乙酰胆碱等生理活性物质。这些物质能使平滑肌收缩、血管通透性增加,水肿、鼻液与泪液分泌增加,而发生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等。严重的病例,由于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发生过敏性休克而死亡。
过敏性休克一般呈闪电式发生,也可在接触过敏原后30秒、数分钟、半小时发生。主要表现循环衰竭症状,如出冷汗、面色苍白、发绀、烦躁不安、脉搏细弱、血压下降、休克、昏迷、大小便失禁等。有时,由于喉头、气管水肿、痉挛,以及肺水肿而发生呼吸道梗阻症状,如喉头与胸骨柄后堵塞感、哮喘、呼吸困难、胸闷、心悸伴有濒危感。有时患者感口干、头晕、眼花、并出现鼻塞、打喷嚏、流泪、荨麻疹、出血性紫癜等。死亡的病例多因循环衰竭或休克,部分病人则因喉头水肿、肺水肿或支气管痉挛,窒息死亡。
法医学鉴定时,如果发现患者在进食、用药、免疫接种或与某些物质接触后,突然发生休克死亡,尸体解剖无其他致死病变,经排除了中毒及其他暴力性死亡的一切可能性,并证明血清IgE含量高,脱颗粒试验阳性,才可鉴定为过敏性休克急死。

见过敏原有哪些?
常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在法医学上称为过敏原。在日常生活中,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种类很多,常见的主要包括下面一些:
(1)食物过敏原,有鱼、虾、蟹等;
(2)植物过敏原,有漆树、花粉、菠萝(含菠萝蛋白酶等);
(3)药物过敏原,包括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合霉素、奎宁、阿斯匹林、安替匹林、柳酸、安乃近、磺胺类、三磷酸腺苷、穿心莲、异烟肼、普鲁卡因、巴比妥类、汞或砷制剂等;
(4)生物制品类过敏原,包括各类疫苗和抗血清,如白喉和破伤风抗毒素等;
(5)其他过敏原,如寄生虫、颜料、毛屑、兽类、蜂毒(主要含蚁酸)、灰尘小粒等。
引起过敏性休克最常见的过敏原是青霉素、抗血清与蜂毒。一般药物都是分子量较小的半抗原,进人体内与蛋白质结合后方成完全抗原。大剂量过敏原固然可以引起过敏,对于过敏体质的患者来说,即使很小剂量的过敏原也可以引起过敏性休克,如用少量青霉素稀释液滴眼或作皮肤试验而发生过敏性休克而死亡的病例报告并非太罕见。各种用药途径均可发生青霉素过敏,如口服、滴鼻、皮下或皮内注射,外用油膏等。
作者: 小梨同学    时间: 2008-11-28 05:21
标题: 一些致命元素和世界上十大知名最毒的东西(百度推理吧)
近期讨论俄叛逃特工在英国被毒杀的新闻很多,我也了解了点关于钋(pō)的知识,比较感兴趣的是——毒性大小,还有哪些东西毒性更大?   

首先是致命元素(只是把比较“知名”的列了出来)   

把钋放第一位介绍:钋是放射性元素,钋210毒性比氰化物高2.5亿倍(氰化物对人致死剂量是0.1克);   

在元素周期表中,与钋有类似机理的剧毒元素还包括锕系元素的锕、钍、镤、铀以及铀之后的11种超铀元素镎、钚(pù)、镅等。锕系元素的毒性和辐射危害极大,以钚为例,一片阿司匹林大小的钚,足以毒死2亿人,5克钚足以毒死全人类(就这么一点,居然……怕~~~)   

然后来介绍最毒的东西   

首先,我们的前提条件是不包括生物如病毒细菌等有生命的东西,其次,不包括放射性的物品,如5克钚元素就可以凭借其放射性杀死世界上所有的人,再次,世界上有毒物质有几百万种,这里只选几种最有名的。   

第10名,氰化物   
其实如果要较真,氰化物连前50都进不了,但既然这里只讨论名气大的,所以算个第11吧。     
毒性:一克可杀500人。     
来源:到处都有,冶金,电镀,金矿。。。     
纳粹德国大部分高官都用此自杀,大剂量可使人在几秒内死亡,号称闪电毒药,所以倍受欢迎。     

第9名,毒鼠强     
毒性:超过氰化物几倍     
来源:农村卖耗子药的     
可能很少人能想到这个东东居然这么毒,南京大毒杀事件后,全国已经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8名,尼古丁   
毒性:略强过毒鼠强     
来源:香烟,据说把烟叶用化学试剂处理可以做出来(所以最好不要吸烟阿)   

第7名,相思子毒素   
‘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古诗里说的那个红豆又叫相思豆,里面含的毒素超级可怕,不仅毒性猛烈,中毒的人会全身内脏溃烂而死,比起闪电结束痛苦的氰化物,此东东极不人道的说。     

第6名,眼镜王蛇毒     
其实有的毒蛇更毒,如澳大利亚海蛇,但我们只讨论常见的名气大的。     
毒性:一克可杀15000人     
来源:把眼镜王蛇的毒牙卡在杯子边上,毒液就会流到杯子里,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被。。。赶紧坐飞机去大城市医院找血清,赶得上的话还有救,顺便说一句,如果你嘴里没伤口的话,那个毒液可以喝下去,因为你的消化系统会把它分解掉,但前提条件是消化道绝对无伤口。   

以上几种比起普通毒药来,要厉害很多倍,但还不够资格作为化学武器,为啥?要做化学武器,它们还不够毒!我们接下来进入前6名,那才是毒到够格做化学武器的。     

第5名,蓖麻毒素     
这是很有名的毒药,各国的间谍如007克格勃中中情局等经常用来做暗杀的武器,百度搜索上说,用高纯度酒精和乙酸铅就可以制造,一个专业药剂师就能整出这个东东来。     
毒性:一克可杀35000人     

第4名,沙林毒气   
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大家都知道,邪教组织自己制造的沙林毒药质量和数量都太差,不然绝对不是5000人中毒那么简单。     

第3名,VX神经毒素   
一汤匙VX毒素挥发在空中,附近8条街的人全死光,看过电影‘勇闯夺命岛’(就是里面有20个装满VX毒素的玻璃球那个电影),你就知道这玩意儿有多可怕,伊拉克过去曾经在战争中使用过。     
制造方法简单得让人吃惊,百度搜索上说去污粉加洗洁精一混合就能生成少量,千万不要尝试,除非你想死,你绝对是第一个跑不掉的,你在市场上买的防毒面具什么的根本挡不住这厉害的玩意。     

第2名,炭疽毒素   
美国研究了几十年,准备和前苏联打生物战争的东东,只要5加仑播撒在纽约上空,3天后就会有50万具尸体,人类在制造毁灭方面真是天才,哈哈。     

第1名,肉杆菌   
你绝对想不到它竟然是你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碰到的东西,有的生猪肉中有一种肉杆菌,它分泌出的毒素肉杆菌毒素是世界上最毒的东西,一亿分之7克就可杀死一个人,换算下来就是半公斤这玩意就足够杀光全人类,所以医生告诉大家猪肉千万不能生吃。还有蜂蜜中也含有肉杆菌,成年人的消化系统可以分解掉,但是婴儿就不行,所以6个月内的不能喝蜂蜜。     
毒性:一克可以杀1200万人。

[ 本帖最后由 小梨同学 于 2008-11-28 05:32 编辑 ]
作者: 小梨同学    时间: 2008-11-28 05:31
标题: 开膛手杰克(百度百科)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虽然犯案期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证据,凶手是谁却是各说其词、毫无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可是开膛手杰克的身影却透过媒体、摇滚乐、玩具等物品不断出现在今日的大众文化之中。

犯案过程
  开膛手的犯案地点集中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这里在当时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远从俄罗斯和东欧来的数万移民定居在此。由于收入微薄,此处早已成为贫穷与犯罪的温床,街头上流落着无家可归的流氓与拉客的娼妓。虽然苏格兰场于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逻网,但薄弱的警力仍难以负担每晚有数万妓女出没的东区治安。

犯罪手法
  到了20世纪90年代,也就是白教堂连续杀人案发生了100年之后,人们对杰克的作案手法才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能推断出杰克的很多特点:
  A,他必须具有相当的解剖学知识。
  B,考虑到当时的环境(室外,基本上没有任何照明,不得不随时警惕周围的情况,极端紧张的时间),杰克肯定是一个熟练的用刀者。
  C,所有的受害人都是从右到左被刀伤害,说明杰克很有可能是左撇子,或者两手都能熟练用刀。(这个推测间接指明杰克很有可能是有经验的医生或者解剖学者)。
  D,杰克有可能不是单独作案。(这个推论被“皇家阴谋论”者广泛接受,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杰克有同伙)。
  E,杰克必须是有一定体力的人。
  最后一条成为“皇家阴谋论”的主要缺陷。皇家阴谋论的嫌疑犯威廉姆·吉尔(William Gull)被认为在案发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这样的一个老人,无论他的解剖技术多好,体力也不允许他进行如此费力的谋杀。

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疑似凶手寄发的第一份讯息"Dear Boss"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尸被发现陈尸东区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发现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货区(Bucks Row)里,时年43岁。她不但脸部被殴成瘀伤,部分门齿脱落,颈部还被割了两刀。但最残忍的是腹部被剖开,肠子被拖出来,女阴也遭利刃严重戳刺。
  由于该教堂附近甚少发生凶杀案,这两件案子和之前的几件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大众的注目,有些媒体甚至以“白教堂连续凶杀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称之,认为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这样绘声绘影的描述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于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逻,当地居民也组织巡逻队维持治安。如此使人们相信此类案件将不会重演。

开膛手杰克
  没想到8天後,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点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汉伯宁街(Hanbury Street)29号的老车夫于其廉价出租公寓的后方篱笆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47岁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与前位死者同样被割开喉咙,并惨遭剖腹,肠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宫和腹部的肉被凶手割走。其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据说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于这是凶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时间还是接近清晨的5点以前,却未发出任何引人注意的声响,此案成为日后人称开膛手的凶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纹的信,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戏谑的态度表明自己就是杀死妓女的凶手,并声称被逮捕前还会继续杀害更多妓女。由于这封信以“亲爱的老板”(Dear Boss)起头,日后便以此称呼凶手寄发的第一封信。
  9月30日凌晨一点,一名马车夫于住家附近发现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尸体。不同于前两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由于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怀疑此案的凶手与前两起开肠剖腹的凶案并无直接关系。
  就在大批警力赶到伊丽莎白·史泰德陈尸处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罗的员警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被杀害,并被剖开腹部。凶手行凶手法之利落,让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记得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 )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最后一位受害者
  隔天,也就是10月1日,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信里,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一般认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萨琳·艾道斯这两起命案。另外,写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给警方,这与凯萨琳·艾道斯遗体外耳损毁的情形类似。最后,写信者同样留下“开膛手杰克”的属名。而日后便以写信者自称的“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称呼该信件。
  10月15日,一封寄给白教堂一带的居民自发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员会(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书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一般认为就是凯萨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颗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日后人们便以开头的“来自地狱”("From Hell")为此信命名。比起前两封信,一般认为此信由凶手亲自书写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东托他助手到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间收六个星期未缴的房租,却从窗口发现这位25岁的年轻妓女惨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开,脸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据信被凶手拿到旁边的壁炉烤熟吃掉(但有人认为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一位邻居宣称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点半时仍看到凯莉活著(不过她对凯莉的长相描述不完全正确),另外有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但可以确定的是,尸体发现的前一天晚上10点,凯莉曾出现在酒吧里。
  玛莉·珍·凯莉命案后,开膛手杰克似乎销声匿迹:伦敦未再出现类似的命案手法,媒体对命案的兴趣也逐渐褪去。但警方动员大批人力却迟迟无法侦破案件,饱受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在内的英国各界人士批评,进而导致警界高层的异动。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开膛手书信
  综观整个开膛手犯案期间,警方和报业收到千百封关于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讯息协助捉拿凶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绝大多数被认为对案情毫无帮助而被忽略。
  也许这数以百计的信中,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称凶手亲笔写的信件。这些信中绝大部分被当作骗局。许多专家指出这些信里“没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却很可能包含凶手真迹。经过近代和现在的权威人士验证,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亲爱的老板”信:日期是写9月25日,邮戳日期是9月27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苏格兰场。刚开始这封信被认为是个骗局,但当爱道斯的遗体被发现有只耳朵部分被割掉时,信中被应证的“割走女士们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于10月1日公布这封信,希望有人能认得信里的笔迹,但徒劳无功。“开膛手杰克”之名第一次出现在这封信中,并在信件被公布后获得世界级的恶名,大部分的胡闹信件都模仿该信的笔调。连续凶杀案结束后,警方宣称该信是一名当地记者的骗局。
  ·“调皮的杰克”明信片:邮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内文笔迹类似《亲爱的老板信》。信中提到两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将死在彼此附近:“此时的两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争议的是这封信在凶杀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类犯罪知识的怪人所写,虽然它在案发前24小时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邮戳,且后面相当长的细节为当地居民与记者所知晓。之后警署宣称已确认该信是由特定记者所写,而这位记者也是《亲爱的老板信》的撰写者。
  ·“来自地狱”信:又被称作《卢斯科信》(Lusk letter)邮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乔治·卢斯科(George Lusk)于1888年10月16日收到。卢斯科打开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时,发现里面有半颗肾脏,不久将其保存在“酒之灵魂”(乙醇)的医生说这是人类的肾脏。艾道斯其中一颗肾脏被凶手取走,而这位医生认为寄给卢斯科的肾脏“貌似凯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颗”,虽然他的发现十分不可靠[1]。该信的作者宣称已经“煎熟并吃掉”另外半颗肾脏。关于这颗肾脏的说法不太一致:有人坚称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认为这只是个“恐怖的恶作剧,而且仅仅如此。”
  有些地方会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写1888年9月17日,被认为是第一封使用开膛手杰克这名号的讯息。专家们相信这是封20世纪才被放入警方档案,距离开膛手犯案时代已十分久远的的现代赝品。他们察觉到这封信既无警印鉴以核对收件日期,也没有早期调查员检查过其是否是潜在证据。另外没有任一当时的警察档案曾提过该信,而且部分看过的人宣称这封信是用圆珠笔书写,而这要到开膛手杰克犯案后50多年后才被发明。

受害者
  
  已确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阶层的妓女,且除了玛莉·珍·凯莉外,皆年趋中年却无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隐秘或半隐秘的地方被杀,死前大多呈现酒醉状态。死者的遗体显示受害者喉咙被割开,死后腹部往往被剖开,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阴被凶手切下。现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开始就被扼死,以防她们求救。一些尸体的内脏被取出,而根据尸体上的伤口,凶器被认为是如手术刀般锐利的刀,因此推断凶手有相当程度的外科和医学技巧,其职业可能是医生或屠夫。
  ▲玛莉·安·尼古拉斯
  闺名玛莉·安·沃克,绰号“波莉”。1845年8月26日出生,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被杀。
  ▲安妮·查普曼
  闺名爱莉莎·安·史密斯,绰号“黑安妮”。1841年9月出生,1888年9月8日星期六被杀。
  ▲伊丽莎白·史泰德
  闺名伊丽莎白·古斯塔斯多特,绰号“长丽兹”。1843年11月27日生于瑞典,1888年10月30日星期六被杀。
  ▲凯撒琳·艾道斯
  曾化名“凯特·康微”和“玛莉·安·凯莉”,皆出自于以习惯法婚姻结为连理的丈夫汤玛斯·康微和约翰·凯利。1842年4月14日出生,1888年9月30日星期日被杀。
  ▲玛莉·珍·凯莉
  到巴黎旅行后自称“玛莉·珍娜特·凯莉”,绰号“姜”。据称1863年生于爱尔兰蒙斯特的利麦立克或利麦立克郡一带,1888年11月9日星期五被杀。

可能的受害者
  当时其他遭到类似手法攻击或杀害的受害者们罗列于下表中。这些受害者的资料十分有限,其中包括:
  ▲“费小仙”("Fairy Fay")
  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无名凶杀案的死者绰号。死因被认定是“一根尖头柱贯穿她的腹部”,一般认为“费小仙”是媒体一项与艾玛·史密斯凶案(见下方)有关的乌龙产物:他们把艾玛的朋友在艾玛遭受攻击后,提到艾玛在凶案前一年耶诞节也受到攻击一事误认为另外一桩凶案。“费小仙”一词直到艾玛·史密斯凶案后多年才出现,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词:“好好享受吧,我的费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现在并无任何证据显示有这位受害者确实存在。在凶案发生地的纪录里也显示当时附近没有位女性姓“费”。
  ▲安妮·密尔沃(Annie Millwood)
  大约生于1850年,据闻是1888年2月25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造成她“腿部与下半身有多处刺伤”而住院治疗。之后她顺利出院却于1888年3月31日去世,死因很可能是某种自然因素。
  ▲艾达·威尔森(Ada Wilson)
  据闻是1888年3月28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她的颈部连中两刀,但却劫后余生。
  ▲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
  大约生于1843年。1888年4月3日她遭到攻击,一把钝器贯入其阴道,造成会阴破裂。受到攻击后她设法带伤走回自己的租屋,回去后朋友们送她到医院,在此她告诉警方其遭到两三人围攻,其中一人未成年。之后陷入昏迷,直到1888年4月5日去世。
  ▲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
  闺名玛莎·怀特,有时本名因拼错写成玛莎·塔布兰(Martha Tabran)。生于1849年5月10日,1888年8月7日被杀,身中三十九刀。基于某些不完整的理由,如缺乏犯案证据和行凶动机、地理和时间上近乎接近以及标准的攻击方式,塔布连最常被认为是开膛手刀下另一位受害人,但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犯罪手法(穿刺,而非勒毙或割喉)。不过现在大家也接受凶手会改变犯罪手法,甚至戏剧性的变化。
  ▲“白厅之谜”("The Whitehall Mystery")
  这词指的是1888年10月2日白厅街(Whitehall)上新伦敦警察队总部大楼地下室发现的无头女尸。原本属于这具尸体的一只手臂在泰晤士河畔的皮米里科(Pimlico)被发现,另外一条腿被肢解后埋在尸体发现处底下,剩下的一手一脚则未找到,而死者的身份始终无法辨识。
  ▲安妮·法尔(Annie Farmer)
  生于1848年,据闻是1888年11月21日一起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中她颈部被割开,鲜血直流以致差点丧命。幸好伤口不深,而这显然是因凶器为钝刀。警方怀疑这伤口纯为自残,故不久停止侦办这宗案件。
  ▲萝丝·米雷(Rose Mylett)
  真名可能是凯撒琳·米雷,但又名伊丽莎白·“酒鬼丽兹”·戴维斯、“秀丽”艾莉丝或“克拉拉”。生于1862年,死于1888年11月20日。据闻她被“紧紧缠在脖子上的绳索”勒死,虽然有些调查员相信她是烂醉如泥时不小心被自己穿著的衣领勒住而窒息。
  ▲伊丽莎白·杰克生(Elizabeth Jackson)
  一名妓女,1889年5月31日至6月25日其部分遗体自泰晤士河中陆续打捞出来。据闻这些尸块是根据她失踪前已有的伤痕辨识出来,显然她死于凶杀案。
  ▲艾丽丝·麦坎锡(Alice McKenzie)
  绰号“陶烟管”艾丽丝,并使用化名艾丽丝·布莱恩做为。她大约生于1849年并死于1888年7月17日。据闻死因是“颈动脉断裂”但身上被发现另有数起小处瘀伤。
  ▲“宾奇街凶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
  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发现的无头尸,除了双手未被割断外,其情况类似“白厅之谜”。一份当时无法确认的推测认为尸体的确切身份是莉迪亚·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踪妓女。“宾奇街凶案”和“白厅之谜”常被认为是同一连环杀手所为,“他”因而被称为“无头尸杀手”或“无头尸凶手”。然而开膛手杰克与“无头尸杀手”是否为同一人或毫无关联的两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区活动)已成为长久以来开膛手研究者争辩不休的话题。另外,伊丽莎白·杰克生也被认为可能是“无头尸杀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法兰西丝·寇尔(Frances Coles)
  又名法兰西丝·寇尔曼、法兰西丝·哈金斯或绰号“橘发尼尔”。生于1865年,死于1891年2月13日。她后脑杓上的小块伤口显示曾被狠狠摔在地面,且喉咙被割开。然而遗体上找不到其他肢解痕迹。
  ▲凯莉·布朗(Carrie Brown)
  绰号“莎士比亚”,乃出自她酒醉时背诵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习惯。大约1835年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的曼哈顿,1891年4月24日遇害。她被衣料闷死且随后被利刀肢解。其遗体上发现外阴部有大撕裂伤,背部和腿部有轻微的割痕。虽然她的卵巢在床上被找到,但没有任何器官被夺走,这是否为凶手故布疑阵则不得而知。当时,这宗凶案被拿来和白教堂凶杀案做比较,但伦敦警方坚决否定两者的关联性。
  某些开膛手研究者援引伤残男童的案例,认为他们也可能是开膛手犯案的对象,因为当时几封宣称是凶手寄给警方的信中曾不断威胁将杀害幼童。

嫌疑犯
  虽然开膛手杰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为止,并无明确的证据指出凶手是特定的几个人物。相反的,随著时间日渐久远,研究者渐增,被大家认定的嫌疑犯越来越多,且身份遍及当时伦敦的各个阶层;反倒是传统上被认为嫌疑最重的几个嫌犯,于更多资料发堀后逐渐被还清白。在此,将列举出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认为很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的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
  ▲马塔古·约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1857.8.15— 1888.12.1)
  取得律师身份后,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长期担任某间私立学校老师以彰其职。另外,他也是有名的运动家和业余板球员。由于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后一次现身于一所位于布莱克希斯(Blackheath)的学校,两天后宣告失踪。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遗体被发现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检查结果显示其尸骇由于口袋放入大石块,曾沉入河底数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断他于沮丧的情况下投河自尽。由于他失踪与死亡的时间距离第五起凶杀案不远,且他死后凶杀案不再发生,让当时许多调查员认为他就是开膛手。然而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在凯莉凶案与他死亡之间,他曾在法庭上担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据法庭纪录,还曾为了座位的问题争论许久。某些人认为这反驳了杜立德在凯莉案后精神崩溃的说法,而在麦维·麦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备忘录,也就是最早认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这位律师被误认为一位医生,由此进一步推论,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侦探怀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维林·安东尼诺维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乔治·查普曼,但与受害者安妮·查普曼无任何关系。他生于波兰克拉索威斯基,但来到英国后取名查普曼。当时他住在伦敦,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或许懂些医学知识,后来因毒杀三名女子的确切罪行处以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认为最有可能是凶手的嫌疑犯。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1864或1865—1919)
  伦敦犹太人社群成员,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疗养院治疗。他被麦维·麦克那登警长备忘录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许多疑点,如长的像主教广场附近“伦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这个说法仅见于该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认为麦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伦敦警方的目击证人约瑟夫·劳温岱,然而其他人却想到另种解释:并未有权威性的资料显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现在广场附近。)助理长官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与唐纳·斯文森探长(Donald Swanson)的评述都宣称“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凶手。”(虽然有多种说法,但这可能是指目击证人以色列·史瓦兹)。然而,他们宣称因为证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犹太人的证据,因此不可能起诉。斯文森在他报告版本的边注里提到,那个男人就是柯明斯基,并补充说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伦敦警局旁,而其被双手反绑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后两个关于柯明斯基的细节不太正确,因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错乱症状有幻听、担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惧和拒绝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没有伤害能力的人物,虽然有一次他对著院里的服务员挥动一张椅子。近年来多数研究者认为他会被列入嫌犯名单里,凶案当时的反犹太主义情节影响大于其症状与案情的关联性。
  ▲麦可·奥斯卓(Michael Ostrog)(1833—1904?)
  职业骗子,曾化名和易容过。他被一位新加入调查的警官列为嫌疑犯,时间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证据指出他犯过比偷窃和诈骗更严重的案子。事实上,纪录显示开膛手犯案期间他正在法国监狱里服刑,而这似乎成为一项难以动摇的不在场证明。他生前最后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约翰·皮札(John Pizer)(1850—1897)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兰裔犹太人,从事制鞋业,警员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将曾其带回侦讯。辛格显然相信皮扎认识“毛皮围裙”,即一名以袭击妓女著称的当地男子,白教堂连续凶杀案刚发生时,许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围裙”就是凶手。但他的嫌疑终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观看伦敦码头大火中,一群警官谈论起这一系列凶杀案时,皮札宣称辛格早认识他好几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于恶意且缺乏证据。
  ▲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Dr." Francis Tumblety)(大约1833年—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学的美国人,他靠装成专业医师跑遍全美国和加拿大,偶尔远赴欧洲干同样的勾当。自认到是位女性贬抑者,他常把死亡与其病患连在一块,虽然不确定此为有意或无意之举。1888年法兰西斯人在英格兰,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亵的行为”,显然针对其对同性恋性行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释出狱。等待受审期间,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乡下准备前往法国。有人认为他出狱后能及时犯下玛莉·珍·凯莉凶杀案(11月9日)而随后即遭到逮补。由于在美国犯下多起恶名昭彰的诈骗,他被逮捕的消息让某些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他究竟是名杀手,或只是名受不当怀疑的怪人仍有争论。塔布莱特被认为有嫌疑,是在凶案发生多年以后某位伦敦警察寄给一名记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没人知道这位警员有直接参与开膛手一案的调查工作。而主张苏格兰场于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国,试图将塔布莱特带回来与罪案有关的说法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仍是个争议。

其他可能的嫌疑犯
  还有一些被当时的记者等人点名为潜在的白教堂凶杀案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其中几位著名人选是:
  ▲威廉·亨利·伯利(William Henry Bury)(1859—1889)
  自伦敦迁居苏格兰后不久,他于1889年2月10日勒死发妻爱伦·艾利奥(Ellen Elliot),而她曾是名妓女。在她死后不久,又在其腹部施与几道伤口。有些人相信,这几道伤口十分类似玛莎·塔布连与玛莉·安·尼古拉斯遗体上的痕迹。柏利向当地警方自首后便被列为嫌犯之一,虽然他宣称并未涉及其他任何案件。不久之后他在苏格兰丹地(Dundee)被处以绞刑,罪名是他自己承认的谋杀妻子。
  ▲汤玛斯·尼尔·克利医生(Dr. Thomas Neill Cream)(1850.5—1892.11.16)
  一位暗地里专门从事堕胎的医生。生于苏格兰,于伦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开业且之后转往美国伊利诺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被发现要为他几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负起责任。起初,这起事件没有他杀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却要求调查这些尸体,显然这是个引起他兴趣的尝试。之后他被关在位于久利特(Joliet)的伊利诺州州立监狱,1891年7月31日被释放出狱,理由是品行良好。到伦敦展开新生活后,他再度被控谋杀并遭到逮补,1892年11月16日处以绞刑。根据某些来源所述,他死前最后几个字是说:“我是杰克....。”("I am Jack...")此话被诠释为意指开膛手杰克,但也可能被蒙头罩消音过。专家们根据参与处刑警官们没提到这宣称曾妨碍招供的理由,主张这个插曲也许本身没啥意义的可能性大于此为后来捏造的故事。据闻开膛手犯案之时,他正在监狱里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认为在被正式释放前他能贿赂警官而离开监狱,或留下一个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里,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法获得权威资料佐证。(参见汤玛斯·尼尔·克利)
  ▲弗雷德瑞克·贝瑞·汀尼(Frederick Bailey Deeming)(1842.7.30?—1892.3.23)
  一名当时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个小孩。由被视为一名英国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产而前往位在英格兰的法庭。虽然最后被判处40天徒刑,但显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释放,并试图与妻小一块逃到南非开普敦躲避债主。抵达不久他便因诈欺被当地警方盯上,于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兰,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约翰尼斯堡,从此他似乎消失了:没有可靠的资料记载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凶案发生期间他的行踪下落。他再度现身是在英格兰的金斯顿赫尔(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利·劳森(Harry Lawson),即他众多化名的其中一个。成功转入职业骗徒生涯后,他显然试图与分居的妻子破镜重圆。1891年7月,他们俩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这段重归旧好于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觉时割断他们喉咙后嘎然终止。由于在他是以单身汉的身份引介到当地,并声称其家人是来拜访他的姊姊与侄辈,所以很轻易解释他们的失踪。之后他向他房东女儿爱咪·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并于1891年9月22日结婚。1891年11月2日这对新婚夫妇搭船离开英格兰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达澳洲维多利亚州。1891年12月24日他杀了爱咪,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随即离去。爱咪的遗体不久被发现,并引起当地侦查与寻找在英国其他尸体的行动,这也导致他于1892年3月11日被逮补,并于审判中判处绞刑,而当时的澳洲舆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据说他熟识开膛手被害人凯撒琳·艾道斯,并与她保持通信,但这个说法仍无法证实。
  ▲罗伯特·道森·史蒂芬生(Robert Donston Stephenson)(1841.4.20—1916.10.9)
  一名对神秘学与黑魔法深感兴趣的记者兼作家。连环凶杀案发生前他是白教堂医院的病患,并在凶杀案结束后不久离开。他是专门写作关于警方办案的报纸专文作家,而他古怪的举止以及对罪案的兴趣终究让业余侦探将他提报给苏格兰场,可两天後他也亲赴警场,并提报他认定的嫌疑犯:一名叫摩尔根·戴维斯医生(Dr Morgan Davies)的男子。之后他又被报纸编辑威廉·汤玛斯·史蒂德(William Thomas Stead)、作家玛贝儿·柯林斯(Mabel Collins)与她好友巴洛妮斯·维托莉亚·魁玛斯(Baroness Vittoria Cremers)列入嫌疑犯之列。
[编辑本段]后来的相关著作点名之嫌疑犯
  其他几个凶杀案后常被认为是凶手的名字(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其中包括:
  ▲约瑟夫•巴内特(Joseph Barnett)(1858—1926)
  曾当过渔货搬运工,1887年4月8日起曾是受害者玛莉•珍•凯莉的情人,直到1888年10月30日两人吵过一架后才分手。之后他每天都拜访她,据闻是试图恢复两人的感情,而他否认自己有嫌疑。虽然有人把其他几件凶案算在他头上,但他被怀疑乃因由爱生恨而杀了凯莉。据说他对凯莉的描述构成了今天我们对凯莉所知道的绝大部分,可是有关她的描述和他的报告是否切实仍有疑问。
  ▲大卫•科恩(David Cohen)(1865—1889)
  一名波兰裔犹太人,他被关进柯尔尼哈奇精神病院(Hatch asylum roughly)时大致上吻合凶杀案结束的时间。由于被描述成具有残暴的**倾向,这位可怜的伦敦东区住民被作家兼开膛手研究者马丁•菲多(Martin Fido)在其著作《罪案,开膛手杰克之死与侦查》(The Crimes, Detection and Death of Jack the Ripper 1987年出版)认为是嫌疑犯。菲多宣称“David Cohen”这名字在当时被用在警方认为名字无法查证,或名字太难拼写的犹太人身上,就如同今天的“John Doe”(参见无名氏),这种说法被其他著作争论不休。菲多经过一番思考后,认为柯恩的真实身份是纳森•凯明斯基(Nathan Kaminsky),一位住在白教堂附近的鞋匠,他曾因感染梅毒而接受治疗,并在科恩的身份被确认同时宣告失踪。菲多与其他人相信警方将凯明斯基与柯明斯基这两个姓氏搞混了,导致错误的人选被列入嫌疑犯名单(参见上面的阿朗•柯明斯基)。在精神病院里,科恩表现出暴力和破坏倾向,今天看来令人联想到精神分裂症,因而必须加以监禁。最后他于1889年10月死在精神病院。前联邦调查局犯罪纪录员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在其著作《纠缠我们的案件》(The Cases That Haunt Us 2000年)里,断言从来自地狱信("the "From Hell" letter)的用词收集到的个性线索全指向凶手就是科恩,“或某个非常类似的人”。
  ▲路易斯•卡罗(Lewis Carroll)(1832.9.27—1898.1.14)
  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Charles Lutwidge Dodgson)的笔名。根据回文作家理查•华莱士(Richard Wallace)的著作《开膛手杰克:无忧无虑的好友》(Jack the Ripper, Light-Hearted Friend),书里首度认为他有嫌疑,虽然这说法并不被其他研究者看重。
  ▲威廉•魏希•古尔爵士(Sir William Withey Gull)(1816.12.31—1890.1.29)
  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内科医生。他被点名为开膛手,并且是备受争议的王室阴谋论成员之一。拜该理论广受小说家欢迎与其戏剧性所赐,古尔以开膛手的身份出现在许多书籍与电影(包含开膛手)。
  ▲乔治•哈金森(George Hutchinson)
  一名劳工,1888年11月12日他到伦敦警局陈述1888年11月9日他花许多时间窥视玛莉•珍•凯莉住的房间时看到和她在一块的男士鲜明的长相。即使当时是黑夜,他仍相当仔细的描述这名嫌疑犯的相貌。显然,他的描述最终仍被警方所怀疑,因为根据警方之后所宣称唯一好好看过凶手长相的证人是名犹太人,而哈金森不是。现代某些学者认为他自己就是开膛手,且试图混淆警方办案。
  ▲詹姆斯•凯利(James Kelly)
  不确定是否和开膛手受害者玛莉•珍•凯莉有亲属关系。1883年掐死自己的妻子,因而被判有罪。由于被认定精神失常,他被转送到精神病院,直到1888年自院内逃脱。连续凶杀案期间警方找寻他不成,而他显然消失的无影无踪。1927年他突然自己回到警局,并于两年后死亡,死因据推测是自然因素。凶杀案期间他的行迹为何仍是个谜。
  ▲詹姆斯•梅布利克(James Maybrick)(1838.10.24—1889.5.11)
  一名利物浦棉花商人。在起当时十分轰动的审判期间,他说服自己的的妻子佛萝伦丝(Florence)毒死自己。由于这起事件充满争议,原本应被判的死刑被减为终身监禁,且七年后她终究被释放。一本据称是梅布利克的日记宣称他在里头坦承自己就是开膛手,但这本日记今天普遍认为是个骗局
  ▲亚历山大•培达钦科(Dr. Alexander Pedachenko)(大约1857—1908)
  俄罗斯帝国秘密警察。他曾被送到英国制造谋杀案以败坏当局名声,后来因无法克制自己犯下更多凶杀案,而被送进精神病院终渡余生。有关他是开膛手的证据在当时并不完整,而且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培达钦科这号人物曾经存在过。
  ▲法兰克•迈尔斯(Frank Miles)
  迈尔斯是伦敦著名的画家,他常用阻街女郎作为其画作的模特儿。据称这位艺术家死于白教堂连续凶杀案之前,但实际上他被发现于1891年死在精神病院。一个理论显示他与麦维•麦克那登的关系,因为迈尔斯和其室友王尔德住在泰特街(Tite Street)靠进麦克纳登住所的地方。迈尔斯的表亲替艾柏特•维克多王子工作,而马塔古•杜立德,也是另一位嫌疑犯,曾和迈尔斯待过同一个军团。这个理论是由汤玛斯•塔希尔所提出,但从未被人接受,也许是因为这说法的理由太过薄弱。法兰克•迈尔斯会成为开膛手杰克的人选要追溯至1970年代,被唐纳•罗比洛(Donald Rumbelow)著作《完全开膛手杰克》(Complete Jack the Ripper)提到。
  ▲华特•席格(Walter Richard Sickert)(1860—1942)
  席格,一位拥有荷兰和丹麦血统,却在德国出生的艺术家。其授业于詹姆斯•惠斯勒(James McNeill Whistler)门下,并受到埃德加•德加影响。他是第一位提出开膛手杰克皇室阴谋论部分理论的人,并被作家珍•欧佛顿福勒(Jean Overton-Fuller)点名为唯一的开膛手人选。犯罪小说家派翠西亚•康薇尔(Patricia Cornwell)之后在其著作《开膛手杰克杰案报告》(Portrait of a Killer)里宣称根据他作品与书信中大量出现她所认为的女性贬抑特征以及她相信凶手在信中留下的嘲弄口吻出自他笔下,凶手就是席格。但席格在大多数研究此案的人眼中不是非常重要的嫌疑犯,而且有力证据显示大部分凶案发生期间他人在法国。
  ▲法兰西斯•汤普生(Francis Thompson)(1859.12.18—1907)
  诗人。自身奉献于天主教并身兼唯美主义运动成员。1889年他写了一个短篇故事〈结束吵杂的工作〉(拉丁文原名:Finis Coronat Opus),其中描述一个年轻诗人以女子作为异教神祇们的牺牲,得以前往地狱获得创作的灵感以求他获取名声的欲望。他的故事不是被视为宗教狂想,就是被看作一名愤怒男子犯下许多罪行,但这似乎不代表他再现实生活中作了这些案子。
  ▲詹姆斯•史蒂芬(James Kenneth Stephen)(1859.2.25—1892.2.3)
  诗人兼艾柏特•维克多王子(艾迪) 的导师。自觉是位女性贬抑者,他在1886年或1887年冬天一起事故后患有严重的心理与生理疾病。他的诗作中可以看见些病态情景,但没有征兆显示这些作品是出自凶手的亲身经验。他引起膛手研究者的兴趣主要是因为他与艾迪王子的关系。
  ▲艾伯特•维克多王子,克拉仑斯公爵(Prince Albert Victor, Duke of Clarence)(1864.1.8—1892.1.14)
  他被许多书籍点名为凶手或凶手所掩饰的对象,目的是为了遮掩他可疑的失节行为。这个理论被著名的历史学家嗤之以鼻,也被大多数开膛手研究者认为不可尽信
  ▲约翰•威廉爵士(Sir John Williams)
  (1840年 — 1926年)
  维多利亚女王的好友,并担任她生产比阿特丽丝公主(Princess Beatrice)的产科医生,他在其中一名血亲汤米•威廉(Tony Williams)2005年出版的著作《杰克叔叔》(Uncle Jack)里,被控犯下开膛手的罪行。这位作者宣称手上握有的资料显示这位医生认识所有受害人,并杀了她们且将其肢解,以进行关于不孕的研究。
作者: 小梨同学    时间: 2008-11-28 05:34
标题: 世界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人案件
1、明星连环杀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现况:死亡,于 1984 年 7 月 26日于 Mendota 精神复康病院自然死亡 杀人数目:最少 2 人,实际数字不详,估计该有接近 20 人   
杀人方法:枪杀并肢解剥皮,制成手工艺品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杀人时间: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从未经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终生囚禁于国家精神病院。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 B 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荷里活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阁 (Alfred Hitchcock) 在《触目惊心》内对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妈妈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个非常偏僻的独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长过程中几乎都留在这楝建筑物内,没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异性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占有欲强、憎恨女性的母亲所占据,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长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他开始显露他潜在变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接著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但他第一次亲手把活人杀死,却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杀死并剥皮。他的恶行要直至 3 年后才被发现,在警方找寻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时候,Bernice 的儿子想起他在案发前曾经来买防雪剂而起疑,结果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大量恶心的「人类手工制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灯罩、由人头骨所造的汤碗、头骨床头布置和由乳头造的皮带等,死者面部的皮肤连头发则成为了面具。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2、真实版的链锯杀手,罗伯特•克里森。1974年,身在得克萨斯州的他谋杀了两名年轻人并用电锯残忍地将尸体肢解,此案一时间轰动全美,被人们称为“恐怖电影《得州电锯杀人狂》真实版”!而1974年,正是《得州电锯杀人狂》电影上映的时间。但匪夷所思的是,3年后他却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1990年,他又只身前往英国,和一位寡妇笔友结婚从此过上了隐居生活。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对方却对他的杀人狂身份毫不知情,以为他是一位曾得过国会荣誉奖章的大英雄!
2000年,先进的DNA分析技术令1/4世纪前的电锯杀人案有了重大突破。铁证如山,他的身份就此曝光。然而就在他即将被引渡回美国服刑之际,2003年4月21日,他却因心脏病突发死在英国伦敦一家医院中。
3、不举俄罗斯杀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不知道怎么翻译)
 外号:「罗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狱中被枪毙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53 人   杀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杀并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横跨整个俄罗斯,主要在罗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圣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杀人时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关电影:《Citizen X》(这个电影我看过,整个过程让人感到压抑,俄罗斯警察破案的样子和中国警察很像)      恶行实录:Andrei Chikatilo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师,在家人眼中更是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在邻居眼中则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种在「可能是连环杀手」的嫌疑名单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罗斯一连串虐杀和食人案件的元凶。根据他的妻子 Fayina 在后来所讲,导致他丈夫连环杀人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无法正常地勃起与女性性交,他只有在对方死了之后,才能进行性行为。   他最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留连,遇上适合的猎物便跟踪,偶然也在街上找。对象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别和年龄对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杀害的就是一个只有 9 岁的女孩,也杀过 20 多岁的男性。另外他杀人时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欢把猎物带到森林里去,有时甚至先和他们行几哩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齿冷的杀人行为,他的被捕过程却相对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凭不断努力进行侦查,证明他是真凶并拘捕他。

4、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等候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真实数目不详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洛杉矶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杀人时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恶行实录: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也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杀手所致。他喜欢偷偷在晚上潜入别人的家中,然后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强奸、杀害再肢解,在完事后则下他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在墙上、在镜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于他跟其他连环杀手不同,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 70 岁,各行各业都有),毫无线索下令警方对这名无差别杀人犯束手无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恶魔的超能力。案件的转捩点在于警方找到一辆相信是这个杀手用来载猎物到郊外的车子(他也喜欢把小孩带到郊外再猎杀),并在车上找到属于一名少年积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纹。虽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发放给传媒,但这名嚣张凶残、目空一切的杀人狂,却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当时他正在洛杉矶的郊外,试图把一个女人拉出车外,却被她的丈夫反击阻止,接著更遭围观的人认出他就是那杀人魔,惨被痛殴一顿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还维持一贯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
5、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号:「胖子」(The Fat Man)、「杀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现况:死亡,于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针处决
 杀人数目:33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芝加哥 (Chicago)   杀人时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有关电影:《Gacy》      恶行实录:小丑该是令人快乐和引人欢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会惊慌尖叫。出生于芝加哥的他,以优异的成绩于商学院毕业,之后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区的邻居所喜爱,特别是小孩子,因为他会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娱乐他们。但是他年青时也曾因为性骚扰男同事和意图强奸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后一直表现得循规蹈矩,掩饰了他潜在的兽性,令人一时未能察觉得到。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试后一去不返,他当天所约见的建筑营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开始针对他来调查,但他对事件一概否认,最终警方决定搜查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结果他们并没有找到 Robert Piest,却在一道隐藏门下的地库找到 7 具腐烂了的尸体,那一刻他们才惊觉找到了美国其中一名冷血连环杀手,之后在屋内和后花园再掘起 28 具尸体,包括 Robert Piest 在内的其馀 5 名被害者,则因为家中再没空位而被抛入河中弃尸。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为主的连环杀手界确是较为罕见的。至于杀人的原因,他自称是出于对同性恋的憎恨,但其实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异性恋者。对于这种指控,他并不认同。「当我强奸了他们,一切便已足够。他们要为进行过同性恋的性行为而死!」(奇怪的逻辑!)
6、美国历史上最大连环凶杀案-“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 在美国的犯罪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算是1982年至1984年间发生在华盛顿州肯特镇的系列谋杀案,前后有48名妓女和离家出走的妇女殒命,但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 1982年8月15日,两名骑脚踏车的男孩在肯特镇绿河上的佩克桥附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尸体半挂在河里的沉木上,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牛仔裤,样子极其恐怖。经查,死者名叫温迪,是个妓女。 不到一个月,一名工人在绿河以南的一家肉类加工厂又发现了一具全裸女尸。 这以后的两年间,绿河附近以及西雅图、波特兰等市的丛林里先后发现了48具被害者的尸体。这些被害者都是白人女性,经警方确认,她们不是在附近“红灯区”工作的妓女和吸毒者,就是离家出走的年轻女子和流落街头的其他妇女。在40多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岁,12人在18岁到20岁之间,而大部分案件发生在1982年7月至1984年2月间。 因为发现第一批尸体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绿河流域,所以西雅图警方将此案命名为“绿河连环杀人案”。警方调查发现,罪犯的作案手法都是先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然后将其勒死,于是断定这一系列谋害妇女的案件都是同一个杀手所为。这一系列凶杀案的凶手也由此得名“绿河杀手”,一度在当地引起极大恐慌。 尽管警方从1982年案发后就开始立案调查,追查凶手,但却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这主要是因为被害者多为色情业从业人员,她们常常不通知任何人就更换住处;而且死后一般要好几个月才被发现,这些都给查找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很大困难。 “绿河连环杀人案”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最令人震惊的大案。由于近20年过去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于是传言越来越邪乎。有人在互联网上专门设立了“绿河疑案”网站,公开多名受害妇女的照片,同时搜集相关线索。当地两名记者还曾专门写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寻找“绿河杀手”》。 DNA技术侦破陈年旧案。 转眼进入21世纪,很多人以为“绿河连环杀人案”恐怕永远破不了案了,因为上世纪80年代的那些案件距今已这么多年,估计凶手要么死了,要么已经因为别的案件进了监狱。 然而,2001年11月30日,西雅图警方突然宣布,他们逮捕了一名与1980年代“绿河连环杀人案”有关的男子——加里•里奇韦,时年52岁,是华盛顿州奥本一家货运公司的油漆工。 开始,他并不承认自己是凶手。由于此案的复杂性和缺乏更多证据,检控方与里奇韦达成了一项“认罪求情协议”,以里奇韦供认所有犯罪事实来换取对他的死刑豁免。 2002年11月5日,加里•里奇韦在法庭上供认,过去20多年里,他先后杀害了48名妇女,其中多数是妓女。他因此成为美国杀人数量最多的头号系列杀人犯。 “我杀害了那么多女性,连我自己都难以说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现年54岁的里奇韦在当庭公布的自供状上承认。 “我希望尽可能多地杀死我认为是妓女的女性……”公诉人在法庭上朗声宣读里奇韦的自供状,一些受害者家属在旁听席上轻声地啜泣着。 公诉人逐一陈述多年间48名女性受害的细节,而里奇韦则逐一承认是他所为,前后48次说出:“我有罪。” 至此,美国历史上最令人困惑和心惊的连环凶杀案之一总算完全告破。以名下48桩命案,加里•里奇韦在美国司法系统受理的案件中创下了杀人数量的纪录。 这个血债累累的冷酷杀手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躲过了死刑,但他将在牢狱里度过残生,被判了48个终身监禁。(这样的罪犯还能活命,在中国是不可能的,直接枪毙干净利索)。


7、世界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 姓名∶不详 外号∶「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详 现况∶死亡,具体资料不详 杀人数目:5 人 杀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点∶英国伦敦东部白教堂区 (Whitechapel) 杀人时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从未被拘捕 有关电影∶《屠出地狱》(From Hell)、《狙击风月杀手》(The Ripper) 恶行实录:就时间而言,「开膛手杰克」并不是史上第一个连环杀手,在他出现之前已经有连续杀人犯存在过,但他肯定是将「连环杀手」四个字发扬光大的人。他残忍的虐杀方法令当时的伦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惧怕他的名号。其实他的犯案时期并不长,只有短短的 3 个月,但他所带来的震撼却相反一直影响后世的人,除了因为他杀了 5 名妓女,手法一次比一次残忍外(「开膛手」并非只是虚衔,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开身体,发现时肠脏都挂在肩膊上,最后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无法辨认,身体器官有些不见了,有些则四散在案发现场),更重要是他曾多次亲笔写信到警署公然挑战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肾脏和凶刀,警方却一直捉不到他,可见他的胆量不轻。为他再添传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后,忽然像人间蒸发般消失,从此再没出现,只留下一个到现在也未解开的问题——他究竟是谁?

8、因为被害者,而著名的杀手--曼森 姓名:Charles Manson (这厮很会起名字,Charles是天使的名字,Mason是个恶魔的名字)   出生日期:1934 年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终生监禁   杀人数目:7 人,但他自称杀了 35 人   杀人方法:虐杀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杀人时间: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有关电影:《Helter Skelter》 曼森杀人是明目张胆的,他还成立了一个极端组织,Manson Family,到了 1969 年,这个组织已经有 25 个主要会员和 60 个一般党员。有一天,身为首领的他宣布进行终极计划「Helter Skelter」(披头四其中一张大碟名),发动末日的种族和阶级战争,并扬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来。 首个受害的单位是著名导演波兰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兰斯基外出拍片避过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内的 5 人都被虐杀,接著则是一间超级市场的东主 LaBianca 夫妇。但这场战争在这里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坚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谋杀案被拘捕后,不知为何滔滔不绝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恶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落网。 他也因为残杀了波兰斯基的妻子而闻名。

9、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现况: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监狱被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50 人,自称约 360 至 600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欧洲和日本   杀人时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有关电影:《连环杀手的肖像》(Henry: Portrait of a Serial Killer) 系列      恶行实录:要数杀人杀得最多的连环杀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属,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称杀了 360 至 600 人,因为他在被捕前亦经常外游,在欧洲和日本也杀了人,实际的数目并没有记下来,但他的主要捕猎区域还是在家乡美国。这位传奇的连环杀手杀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少就被母亲虐打,其中一次更严重得令他脑部受创。结果到了他 23 岁的时候,他就把母亲强奸并刺死以报复,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后获假释外出却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调查他,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险武器拘捕他,岂料他到了警署后竟不耐烦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杀人经历一一说出来,包括他有另一名同党 Ottis Toole(他的双性恋情人,据说是他把部分尸体吃掉),杀人原因是对方不愿意和他性交。后来死者数目不断增加,警方曾经认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却能明确指出某些藏尸地点和尸体的状况,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经警告过精神病院的心理评估人员不要放他和他会继续杀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许最令世人震惊的是他在法庭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罢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


10、最变态的杀手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号:「密尔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现况:死亡,在狱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杀 杀人数目:17 人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但会先奸尸,再烹尸吃掉 犯案地点:美国东岸密尔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杀人时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有关电影:《Dahmer》 恶行实录: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你也不会特别注意他,但他却做出如恶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恋者的他,堪称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后杀害、强奸,最终吃掉。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样,他只有透过奸尸才能获得性满足和高潮,偶然也会望著犯案的宝丽莱自渎。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讲究,只会选择想吃的部位贮放于雪柜,其馀的全放到他于厨房特制的硫酸池处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当中,他曾经试过先后杀害两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试过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并灌入水银。他最终被捕可说是一场意外。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两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诉Pol.ice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三人一起来到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另一人,但最终也来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并在内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雪柜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他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 1070 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 Hannibal 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但他还是死在狱中,因为另一名在狱中的囚犯声称受上天感召,要杀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结!

11、最道貌岸然的杀人狂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号:「校园杀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现况:死亡,于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罗拉多州 Skarke 监狱被电椅处决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达 40 人   杀人方法:绞杀 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   杀人时间: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有关电影:《Ted Bundy》      恶行实录:每个人都应该曾经遇上过一个这样的人物——他品学兼优,样貌英俊,从来不忧心没有约会对象,曾经是男童军,运动方面也十分优秀,之后进入一间著名的大学,同样以优秀的成绩毕业,跟著在Gov内工作,高薪厚职且社会地位崇高。Ted Bundy 就是这样的一个模范生,但在他心底的深处,却住了一头恶魔。他最喜欢潜入校园杀掉女学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请女学生出外游玩,再加以杀害。最喜欢以「Hi! I am Ted!」向猎物自我介绍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发生之后,一直没有被警方怀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拘捕,整个真相便开始成形。先是一个险遭他杀害的幸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证他,被判绑架罪成立的他,之后原本要出席科罗拉多州另一项谋杀指控的他,却忽然逃走,之后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样貌四处逃避追捕。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他终于落网,并凭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电椅上终结其罪恶的一生!
作者: ~幽兰雪儿~    时间: 2009-3-8 12:07
跟踪技巧之一 汽车跟踪  

从专业的角度讲,汽车跟踪最容易出现两种情况:反侦查和脱梢。跟踪人离对象越近,被反侦查的危险就越大,反之离对象越远脱梢的危险也越大。所以汽车跟踪的第一步首先是要决定在这两者中选择一个平衡点。在刑事案件中很多选择宁可暂时停止对嫌疑对象的跟踪而不要打草惊蛇。对调查公司的业务而言就要看具体情况来选择了。第二点就是要做好跟踪前的准备。包括案情、对象使用的车辆、开车的习惯、可能行进的路线、可能停车的地点和目的地、进行跟踪的区域路线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等。总之任何有价值的信息都应在正式开展跟踪前获取。第三、跟踪过程中采用科学正确的梢位和技术。基本上调查公司所进行的此类跟踪都是单车跟踪。单车跟踪的方法技术很多,这里就不做细讲了,但是有几个原则要注意把握:1、应当对对象的汽车外观形象牢记在心。2、在交通拥挤时必须尽可能贴近对象。3、最好的位置是在对象行进的车道右边跟进。4、记住脱梢后还可以复梢。脱梢后应当立即对对象可能进行的转弯、行走路线、方向、暂停地、目的地等进行判断,很多情况下是可能复梢的。  

驾车守候跟踪的一般要领(楚魂)  

一、人员与装备的预先准备:  
驾车跟踪与徒步跟踪相比,各有各的特点与困难,但一般而言,在目标人员均不具备反跟踪、监视的意识与技能的情况下,驾车跟踪出现脱梢而导致失败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在人员与装备上进行更精心的准备对于确保驾车跟踪的成功就显得尤为重要。  
1.人员:  
一般来说,对车辆的跟踪最好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组成的小组来实施。一人负责开车,另一人负责观察或在目标下车后实施徒步跟踪。跟踪小组的成员首先应熟悉行动区域及相关地区的地形、路况、交通规则与车流规律。此外,他们互相之间熟悉对方的思维与工作风格、特点,并共同掌握一套简洁、明确的手语、暗语也是非常必要的。  
2.装备配备:  
在车辆跟踪中,最理想的技术装备无疑是一个能与电子地图或信号接收器相连的跟踪定位仪,一旦能将其隐蔽地安放到目标车辆上,接下来的跟踪工作就很简单了。在没有这类高科技、昂贵装备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在目标车辆的后方安放一种硬质可反光或闪光的小标记物来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这种小玩意贴在车尾很容易被误认作车辆本身的饰物,在车流拥挤,难以看清目标车辆车牌的情况下,它可以有效地帮助跟踪者隔着几台车确认目标车辆的所在。  

通讯工具无疑也是重要的——跟踪组成员最好是能统一配备一套有效距离较远的无线对讲机。如没有这种对讲机,就只好在重要关头使手机一直保持通话状态了。  

二、守候的要领:  
守候时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选择一个良好的守候(停车)位置。其基本要求是利于观察、隐蔽或不显眼且易于出车。对于停放在一般露天停车场或楼宇建筑物的目标车辆而言,挑选合适的观察守候位置是简单的,麻烦的是目标车辆有时会停放在一些内部停车场或有多个出口的封闭式停车场。我方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难以进入、贴近停靠观察。这时就很容易造成目标人员已经驱动车辆而我方尚不及准备或因多个出口无法一一布控而导致脱梢的严重的后果。所以碰到这类地点、场所、跟踪组成员一定要有一人进入现场就近观察,及时向外围驾车人员通报目标人员、车辆的有关动向。  

三、路途跟踪:  
对目标人员驱动车辆上路后的跟踪称之为路途跟踪。这个阶段是整个跟踪过程中最复杂、最容易发生脱梢的一个环节——即便目标人员未发现我方跟踪车辆,也往往因某些状况(如高速行驶、多次变道、红绿灯间隔、道路拥挤)而导致脱梢。因此在这个环节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紧贴,特别是在道路拥挤、前方出现绿灯较长及拐弯处,一定要注意紧贴目标车辆,之间间隔一般不应插入一辆以上的其它车辆,否则极易脱梢。对于那类有反跟踪经验与意识的目标,那也别无他法,只能通过两辆以上车辆交替尾随跟踪,或在外围指挥员的统一布置下,在可能途经的路口设伏,进行接力跟踪。  

四、几种常见的车辆防跟踪措施及我方主要对策:  
从已有经验来看,目标人员防跟踪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交通高峰期,迅速频繁地变换车道;在高速行驶状态中突然拐弯或靠边停车;在前方路口绿灯变红灯时猛然加速;进入停车场后趁跟踪车辆寻找车位时,从另一路口猛然开出。  
对于以上几种反跟踪方法,如果我方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或有多辆车协同配合的话,也就毋须多虑了,但当我方只有一辆车跟踪时,就很容易跟丢。所以,除了要求驾驶员具有在复杂、拥挤路况下善于超车、变道的高超技术外,更应注意的就是具有良好的距离感,对可能出现的变化预有准备,如在正常行驶中可与目标车辆保持1—2辆车的区隔,到转弯和变灯时就应紧紧咬住;又如在高速行驶时,为避免距离拉得过开,也应紧紧贴住目标车辆,但其间还是应保留一段空间,以免对方突然停车而造成我方陷入被动。  

跟踪技巧之二 跟踪人员的必备素质  
跟踪人员的素质包括三方面:身体素质、精神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要有平凡的外表。跟踪人员如果外貌太突出就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优秀的跟踪人员应该没有任何能够引起别人注意的外貌特征。  

2、要具有不引人注意的心理能力。跟踪人员要时时刻刻注意适应实施跟踪的环境,要具备与跟踪环境融合在一起的能力,比如说要显得像当地的人或工作人员等等。  

3、要具有身体的持久力。这一点我想不多说大家也能明白。跟踪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进行长久的乏味的等待,你如果连身体体力都达不到,还是不要干这个了,回家睡觉去  

吧。(开个玩笑)  

4、要具备良好的视力和听力。跟踪的核心就是肉眼观察所以良好的视力是基础,敏锐的听力可以能听到某些声音的线索,各种声音在调查中往往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5、足智多谋的能力。在跟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跟踪人员必须具有运用各种策略和方法应付不测事件的智谋能力。  

6、 具备长久的忍耐力和坚持力。跟踪是对忍耐力的考验,在目的达到之前必须坚持继续等待跟踪,这种等待可能是非常无聊甚至是一种痛苦,但是你还得坚持才能达到目的,这是跟  

踪特有的素质。  

7、具备良好的记忆能力。跟踪过程中可能长时间没有机会记录情况,所以回忆和记忆能力是十分重要的。还有一些其他的素质比如伪装能力、依靠自己的能力等等大家可以在实践中  

慢慢摸索体会。   

跟踪技巧之三 徒步跟踪  

徒步跟踪一般可分为单人跟踪、二人跟踪和三人跟踪(三角梢)。一般来讲高质量的徒步跟踪应该有多人参加才能保证跟踪不出现意外,但是由于调查公司处于人力的限制,还有委托人调查成本的要求,常常是一人或二人进行跟踪,下面就重点讲一下这两方面的跟踪技巧。一、单人跟踪的方式:在只有一名跟踪人员的情况下调查员应该靠采取谋略取胜,最重要的是要依靠经验和才能。跟踪人员既要保持对对象进行严密控制,又不能暴露自己。在户外的场合,当来往人员拥挤或较多时,跟踪人员应当缩短与对象的距离,反之当人员较少时则应拉长与对象的距离。在监视的场合,跟踪人员的位置应当保持在能足以看清对象的距离之内、以达到监控的目的为最好,以便随时根据对象的活动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在对象走近建筑群或将要拐进楼群内时调查人员应当靠近对象以免脱梢,必要时可从马路的对面跟踪对象以免被对象发觉。当对象走进有若干进口或出口的商场时这种情况下跟踪人员也应该走近大楼,尽可能的随着人流跟踪对象,这是可以根据对象的位置适当的调整与对象距离的远近。有时对象进入一栋办公楼或其他单独的楼房时跟踪人员应当判明是否可以跟入,有时可以选择外面的一个合适的位置等他直道对象出现再继续进行跟踪。当然其他的场合情景还很多,具体的方法也不一样,这需要很多的经验和总结。还有化妆的技巧也很重要,比如脱戴帽子,摘戴眼镜、反穿夹克等等这里就不再细说了。
跟踪技巧之四 车内监视技巧  

当被跟踪的对象使用各种机动化交通工具时,调查人员也就有必要使用车辆实施监视。使用车辆进行监视时,有许多监视技巧可以利用,但要根据正在实施监视行动的具体情况,灵活地运用各种技巧。交通流量情况会影响监视者与对象之间应保持多大距离,才不致被对象发现监视者存在。随着两车之间距离拉大,失去对象车行踪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监视车与对象车之间的距离过近,被对象发现受到监视的可能性也会增加。两车之间保持的最佳距离,最好是离对象车近到不致失去对象行踪、但又不会被对象发觉的距离。实施监视时,如果使用多辆汽车,最好是频繁变换各监视车的位置,以防一辆监视车 跟在对象车后面的时间过长。  
  既要设法保持对象处于自己观察之下、又避免被对象发现,有许多简单的方法可以使用。这些方法就是使监视车外观特征、车内人员有些小小的变化。进行监视时,准备一些在车内摆放的物品,以及可以使自已改变外貌的化装品。如果某位调查人员必须由自已一人实施整个监视行动,而在接受任务时没有人按正常程序介绍对象情况,准备上述物品,就显的更加重要了。这类物品包括一两顶型式不同的帽子、假发、墨镜或一副平光眼镜,两面可穿的夹克衫,以及任何看上去与具体的监视环境相适合的物品。  
  监视时不断对车辆进行伪装:将后视镜装上和拆除;将小饰物放上或从仪表板上拿下来;改变车牌号码;将车内人员位置重新安排;在车内装上一块特殊的开关板,在夜间调暗或关闭车上的各种灯光;租用出租机构的车辆,并且每天换租一辆或数辆车;还可以通过改变车内人员的外表,用两面夹克衫,戴上或换一顶帽子、太阳镜等方法。在伪装时不可使用戏剧型的化妆,例如贴上假的小胡子、大胡子、假鼻子等。贴上这些东西后,让人看着不自然。在白天利用简单的伪装方法,往往比在夜间伪装更有效。  
  还有一种伪装技巧:监视车的驾驶人员改变他本特有的驾驶习惯。例如,果路面上有两个以上的同方向道时,开车时应该间隔一段时间换用另一条车道。监视人员应意识到,所有的车都存在着后视盲区,在多车道的路面上,调查人员必须适当地驶近对象车,设法使自己的车位于对象车的盲区范围内。盲区是指汽车后视镜照射的范围之外,以及司机从座位上身后正常观察到的视场--正常地从后侧窗户望出去的范围--之外的区域。如果有一辆车位于对象车左侧或右侧后方较远、需要司机完全扭回头才能看到,或是距对象车辆侧后方较远、从车上的后视镜中看不到,对象车的驾驶人员往往不会注意这辆车,除非他把头完全扭到后面去。   
  在跟踪对象车时,调查人员必须保持警惕,找出对象已发觉调查人员存在的迹象。然而调查人员必须防止自己产生这种错觉:周围的人都意识到他是干什么的。这种下意识的错误感觉,是几乎所有从事监视工作不久的调查人员都有的典型感觉。当对象做出某种举动,看上去是想甩掉身后尾巴时,调查人员要进行分析:对象是按照自己的习惯,采取谨慎小心的预防措施呢,还是已察觉出受到监视,因而设法摆脱掉盯在后面的监视人员呢?  

跟踪技巧之五 暴露跟踪企图的对策  

做调查员被目标发现是很常有的事!其实会跟踪并不能说明调查员行业素质!如果一个调查员被目标发现后能妥当处理,安全脱身或处理后继续跟那才叫绝呢 在下拙见,有下面几个办法,如果是开车跟,你要在最短时间内意识到你已经被目标发现!必须马上做出应对措施,否则你也许会被对方误导!出现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加快车速超越目标,给他一个不是跟踪他而是顺路的错觉。让搭档车继续跟,如果没有搭档车,可以根据地方的条件换车继续跟。  

走路跟,一般都是近距离的,一定要在对方想回头但没看见你的时候隐蔽好,{只有几秒]如果他看到你了,千万不要在躲藏,可以转身进入别的地方去,或走近他,看他一眼就要明白他的表情[是怀疑还是好奇~`~``~~]然后在思考是否继续,如果有危险因该马上撤退!
跟踪时,眼睛不要盯着对方,看他的腰部就可以了,因为如果你们没有对过眼神得话,他时不会记住你得,除非你的衣服特别鲜艳,试问,你在逛商场得时候那么多人,你能记得住几个人得长相呢。还有,如果怀疑被发现了,千万不要有反常得举动,如果很自然大方得继续走下去是不会引起怀疑的。  

跟踪技巧之六 跟踪与监视  

  跟踪监视是侦探的看家本领之一。受委托人委托或根据案情发展需要,跟踪监视可用于:一,人事调查,如嫁女娶媳前对未来的姑爷或少奶奶的家境、为人、品行调查。公司中对涉嫌品行不端的职员的调查;二,搜集商业情报,通过对调查对象跟踪监视,发现并收集需要的情报;三,对刑事犯罪分子及涉嫌人员跟踪调查,收集情报、线索、证据、回答是与非,罪与非罪问题。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些罪犯明知其有罪,因缺乏有力证据而不能起诉,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便被置于警方或私家侦探的监视之下,主要任务是侦察收集犯罪证据或破案线索,同时也是为了预防新的犯罪活动。从理论上讲,犯罪分子只要实施犯罪行为,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痕迹,或是物质的,或是行为的,或是心理的,或者兼而有之。前者是揭示案情的物质根据,后者是分析犯罪动机和行为的心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不失时机的跟踪监视,往往能发现许多有价值的情报和线索,为及时破案创造条件。反之,待痕迹消失或因时过境迁发生变化再作调查,将会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在些情报、线索一旦失去,也许永远不复再现。   
跟踪监视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尾随跟踪:在一定区域内,侦探尾随被监视对象,或在其此后,或在其侧面,进行跟踪盯梢。对象离开住所或办公室,或洽谈生意,或会客访友,或进餐、娱乐,皆紧盯不放。  
  伴随跟踪:对象离开住地远足公务、旅游,侦探化装伴随不离,对其行踪和活动进行监视。   
  接送跟踪:根据对象平时的生活活动规律,在对其活动时间、路线、地点确切掌握的情况下,在起、止地点接送监视,但是要作突然袭击变化时的应急准备。  
  接力跟踪:在掌握对象一定的活动规律情况下,在其活动范围内,必经之路、将要出现的场所附近,由事先到达的侦探进行分段接替监视,将目标出现情况及时性通知接力侦探。  
  交换跟踪:对重要对象进行严密监视甚至昼夜监视,为防止对象发现、脱走,跟踪监视人员常常不是一人,而数人,可轮流监视,也可分为主梢、副梢。主梢比校近前,副梢距离稍远,时常交换位置,以便更好的隐蔽不致被发现。   
  迂回跟踪:在尾随伴随对象过程中,根据地形,建筑物,行动路线的情况及对象所要到达的目的地情况,进行迂回跟踪。  
跟踪监视是对侦探体力、智力、侦探技巧的全面考验。即使是普通的人事调查,无论对象活动有无规律可循,侦探都要辅以必要的化装并使用一定的侦探技术。对象并不总在明处,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出没于各种场合,混迹于各色人群和环境之中,具有动态和变化不定的特点。侦探要时刻捕捉目标,既不使其脱走,又不使其发现,具有很大的难度。对于作奸犯科者的跟踪,因为做贼心虚,时刻提防行为败露和侦探的出现,他们处事、行为异常谨慎。   
  惯犯和黑社会团伙犯罪分子的特点是:①活动范围大,有的是流窜作案,异地销赃,作案后迅速销声匿迹;②长于犯罪活动,作案手段高超,手法经常变换,善于制造假象,掩盖行踪;③对侦探的侦察方法手段熟悉,容易识破或虚与周旋;不乏反侦探技术和经验;④社会背景、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政府、公司和有关组织内部收买、安插有内线、耳目,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行为诡秘;⑤有组织的犯罪和有组织的掩护。有的团伙组织周密,分工协作。收集情报、组织指挥、实施犯罪、侧应掩护、异地销赃、洗钱、反侦探等,都有人专司其责。  
  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最大,也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打入其内部,跟踪监视调查取证,是常用的侦探方法。无论何种调查对象,行动前都应对案情及其本人力求更多的了解,制订周密的行动计划和应急措施,保证跟踪监视顺利进行

熟悉情况:凶手案件的性质、背景、侦察进程、情报来源的可靠性、有何疑点难点、被监视对象及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关键性人物采取行动之前,最好调动力自己的情报力量收集情报,对委托人或其他方面提供的情报进行必要的补充、分析和验证。对于侦探来说案情重大与否,既指案件的重要性复杂性,也指风险大小。盲目行动的侦探大忌。   
  认准目标:目标指人也指与之相关的人、事和环境。了解目标的下面一些情况:年龄、性别、身高、胖瘦、五官特征、形体特征,还要能够认出其乔装打扮后的状貌。目标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还要了解与之交往的人,所干的事以及所处的环境:社区、街道、建筑物、交通、通讯、地形地貌等,有助于与被监视对象周旋,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出现脱梢、藏匿、逃遁便于搜寻。  
  明确任务:也就是明确要达到的目的。如果委托人要求收集丈夫移情别恋的证据,那么对被监视对象与青年女性的接触则应特别注意,对与男性的交往和其他方面的活动可有所不顾;如果目的在于揭露以诈亡名义骗取寿金保险,监视的对象当是知情人、亲属等,首先在于发现和揭露诈亡人并未真的死亡,继之才是发现赃款的去向并设法追回。明确任务也是明确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合理使用技术手段和侦察力量。   
  分工负责:在处理弗雷谢尔德洗涤用品公司被窃听案件中,一次出动9名侦探对不同目标分别进行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还有人负责联络和接应。出色的侦探监视和配合默契的分工协作,保证了跟踪监视中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规定暗语暗号,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对讲机、监听器在侦探活动中常被使用,但是都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可能被人监听;许多情况下不便公开使用,容易暴露身份;对周围磁场带来干扰,使人产生怀疑。无论使用或不使用上述器械工具,规定暗语暗号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向伙伴作出某种暗示,如前进、后退、拐弯、缩短距离、拉开距离、情况突变、目标脱梢、紧急求援等,都可以使用事先规定的暗号、暗语、代号。  
  暗语、暗号的设计运用在侦探学、情报学中已经发展成为一门专业,论著颇多,在交易所中和黑社会组织、行帮组织中也常被应用。其设计、规定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组织、帮派而易,又有一定的规律供内部人掌握。对于侦探来说,因行为诡秘、所处环境复杂而又往往情况紧急,暗号暗语设计总的原则是简洁、明了、易记、好懂、安全;忌繁杂、怪诞,使人费神、误解。应以公众习惯的用语和举动,赋予新的内容为宜。如用摸头表示按计划行动,或者表示被监视对象受到安全控制;用擦拭眼镜和侧身表示目标向所示方向走去;用搓耳朵、系领带的动作表示紧急求援。这些动作即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要运用自然,都能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又不至于引起他人怀疑。这是指形体语言。暗语的设计运用也应遵循同样的原则。可用数字、代号表示被跟踪对象,也可表示哨位、处所等。如用"困极了,能睡一觉多好",配用其他生活用语,表示情况正常、按计划进行;用"我家有客人来",表示有不速客外情况,或者表示需要紧急支援。这些暗语只要事前作出规定即能明确达意,纵使被人窃听也不致泄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化装、伪装:熟悉假借职业和身份的特点,做到身份、职业、语言、着装、姿态、表情的形式统一、表里一致。着装大众化,忌怪异、花哨、刺眼。  
  做好器材物资准备:通讯联络工具、交通工具、跟踪监视器材、窃听、录音、录相、照相器材、化装伪装器材设备等,做好准备,有时满足需求。  
  严格保密:对侦察计划、行动方案、参与人员、暗语代号、被跟踪监视对象等严寒秘密。坚持需要才让知道的原则,需要知道多少,即让知道多少。但是反对过分的保密,使侦探因知道情况太少,当紧急情况或意外变故出现时无所举措,限制了积极性和创造性。保密是为了保护侦探的人身安全和达到预期行动目的,保密不是目的是手段

[ 本帖最后由 ~幽兰雪儿~ 于 2009-3-8 13:11 编辑 ]
作者: heijihattory    时间: 2009-6-6 18:00
标题: 侦探Q档案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死亡时间尸斑改变
0。5--1h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
现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
成,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尸僵出现部位说明..
2--3h
5--6h
7--8h
10--12h
12--24h
24--30h
30--40h
48h
>48h
下颌,项
下颌,项,肩,肘
下颌,项,肩,肘,股,膝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开始缓解
股,膝,足,趾
全部缓解
下肢弱
指,趾弱
足,趾弱
全身最强
下颌,上肢弱
下肢弱
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角膜混浊程度..
1--2h
3--4h
5--8h
9--11h
12--23h
24--30h
>4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湿润,瞳孔透明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微混浊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死亡时间尸斑改变
0。5--1h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
现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
成,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尸僵出现部位说明..
2--3h
5--6h
7--8h
10--12h
12--24h
24--30h
30--40h
48h
>48h
下颌,项
下颌,项,肩,肘
下颌,项,肩,肘,股,膝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开始缓解
股,膝,足,趾
全部缓解
下肢弱
指,趾弱
足,趾弱
全身最强
下颌,上肢弱
下肢弱
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角膜混浊程度..
1--2h
3--4h
5--8h
9--11h
12--23h
24--30h
>4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湿润,瞳孔透明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微混浊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侦 探 档 案Q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
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
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
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
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
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
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
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外界环境的因素,
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
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
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尸体的
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
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
死亡时间
环境温度(环境温度℃)
3--56--89--1112--1415--1718--2021--2324--26>271--2h3031313233343435363--4h2829303133343435355--6h2728293031313233347--8h2627282930313233349—11h25262728293031323312--15h23242526272829313216--20h20212224252627293021--24h18192022242526283030h13141618212224272940h10121416192123262848h71012141820222527
死亡时间
(℃)
3--56--89--1112--1415--1718--2021--2324--26>271--2h3031313233343435363--4h2829303133343435355--6h2728293031313233347--8h2627282930313233349—11h25262728293031323312--15h23242526272829313216--20h20212224252627293021--24h18192022242526283030h13141618212224272940h10121416192123262848h71012141820222527
死亡时间..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环境温度(℃)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
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
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
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
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
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
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
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外界环境的因素,
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
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
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尸体的
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
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
死亡时间
环境温度(环境温度℃)
3--56--89--1112--1415--1718--2021--2324--26>271--2h3031313233343435363--4h2829303133343435355--6h2728293031313233347--8h2627282930313233349—11h25262728293031323312--15h23242526272829313216--20h20212224252627293021--24h18192022242526283030h13141618212224272940h10121416192123262848h71012141820222527
死亡时间
(℃)
3--56--89--1112--1415--1718--2021--2324--26>271--2h3031313233343435363--4h2829303133343435355--6h2728293031313233347--8h2627282930313233349—11h25262728293031323312--15h23242526272829313216--20h20212224252627293021--24h18192022242526283030h13141618212224272940h10121416192123262848h71012141820222527
死亡时间..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环境温度(℃)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主要伤况分析
1、坠落伤
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
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
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
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
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坠落伤通常体表
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
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
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
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
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
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
2、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
刀,柳叶杀猪刀,剑等。
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 ;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
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
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
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
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
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
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
3、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
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
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
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
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
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
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菜刀既可作切
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
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主要伤况分析
1、坠落伤
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
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
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
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
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坠落伤通常体表
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
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
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
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
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
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
2、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
刀,柳叶杀猪刀,剑等。
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 ;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
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
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
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
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
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
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
3、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
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
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
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
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
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
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菜刀既可作切
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
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


侦 探


档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4、砍创

凶犯用具有一定重量,并

且易于挥动的锐器刃口,向人体垂直或斜向砍击,

使组织分离而形成砍创。形成砍创的锐器,有刀,斧两类。刀从用

途不同来划分,有菜刀,马刀,柴刀,竹刀,杀猪刀等,可以形成切创,又可以

形成砍创。斧,有木工斧,劈柴斧,肉斧,消防斧等。斧刃可形成砍创,斧背

可形成挫裂创,骨折,皮下出血等损伤。斧刃形成的创,是典型的

砍创。砍创可分布在人体任何部位。他杀案件中,砍创常

见于头部,面部,颈部。四肢也容易形成砍创,

但多是抵抗形成的损伤。锐器砍击,也常

常形成骨质损伤,如孔状骨折,凹陷性骨

折等。锐器垂直砍入时,切口成直线形,

创缘平顺,创底平整,两壁间无组织间桥。

斜向砍击时,可形成瓣状创。瓣状创边照略有

卷曲。有时斜向砍击,还能削去一部分皮肤,骨

质,形成创面。


中毒特征与救治



症状常见中毒种类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 :无机磷,有机磷;硫臭.. :含硫化合物;杏仁味.. :含氰甙及氰酸;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流涎,大汗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口干渴,无汗阿托品类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面及皮肤潮红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瞳孔缩小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瞳孔散大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失明甲醇,奎宁
色视山道年,洋地黄
肌肉震颤,抽动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肌肉麻痹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尿绿蓝色亚甲蓝,酚,萨罗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0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毒物局部拮抗剂作用性质
腐蚀性酸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中和
腐蚀性碱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
蛋清,浓茶

中和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沉淀
沉淀
沉淀
沉淀
沉淀
形成无毒物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
洗胃,硫代硫酸钠
铅硫酸钠或硫酸镁
无机磷0。1%硫酸铜溶液
钡盐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含氰化物硫代硫酸钠5~10克
铁碳酸氢钠形成无毒物
氟化物牛奶,石灰水生成氟化钙
草酸盐牛奶,石灰水生成氟化钙
福尔马林0。1%氨水生成无毒物
石炭酸植物油(蓖麻油)延缓吸收
碘面糊,米汤使碘无活性
高锰酸钾维生素c还原作用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0
侦探小说常用知识
毒物局部拮抗剂作用性质
腐蚀性酸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中和
腐蚀性碱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
蛋清,浓茶

中和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沉淀
沉淀
沉淀
沉淀
沉淀
形成无毒物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
洗胃,硫代硫酸钠
铅硫酸钠或硫酸镁
无机磷0。1%硫酸铜溶液
钡盐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含氰化物硫代硫酸钠5~10克
铁碳酸氢钠形成无毒物
氟化物牛奶,石灰水生成氟化钙
草酸盐牛奶,石灰水生成氟化钙
福尔马林0。1%氨水生成无毒物
石炭酸植物油(蓖麻油)延缓吸收
碘面糊,米汤使碘无活性
高锰酸钾维生素c还原作用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必备知识纵览
※人通常在死后.. 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 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 30个小
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 70个小时恢复原状。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
果周围气温高于.. 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 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
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
焦痕。..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
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 1015分。
※溺死.. :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
成破裂引起出血。..
※中毒.. :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 ;眼
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被勒死.. :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
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
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 ;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
以防中毒。..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
性。..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
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 N a O H )中毒致死.. ;若
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 1 5分钟才能显出毒
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 :牛
奶。..
※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
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
所留下的。..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
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
中电而死的特征。..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
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
手指成为灰白色。..
※吃了氰酸钾会引
起窒息死亡.. (氰酸
钾有杏仁味.. )。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必备知识纵览
※人通常在死后.. 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 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 30个小
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 70个小时恢复原状。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
果周围气温高于.. 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 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
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
焦痕。..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
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 1015分。
※溺死.. :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
成破裂引起出血。..
※中毒.. :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 ;眼
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被勒死.. :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
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
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 ;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
以防中毒。..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
性。..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
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 N a O H )中毒致死.. ;若
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 1 5分钟才能显出毒
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 :牛
奶。..
※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
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
所留下的。..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
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
中电而死的特征。..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
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
手指成为灰白色。..
※吃了氰酸钾会引
起窒息死亡.. (氰酸
钾有杏仁味.. )。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必备知识纵览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表面看起来是咬断舌头.. "自杀.. "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
挛造成的。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
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二氧化碳中毒.. :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 2 0 %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
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
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
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
表示还有路。
※硫代硫酸钠.. (漂白剂.. )能解氢酸钾毒。..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
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
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
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
寿命最多.. 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
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 1/8,在水中会更慢。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
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
了。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
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
地方,血才会喷出。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
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
系统衰竭死亡。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
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
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侦 探 档 案Q
工具箱:侦探作品创作常用参考知识
侦探必备知识纵览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表面看起来是咬断舌头.. "自杀.. "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
挛造成的。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
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二氧化碳中毒.. :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 2 0 %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
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
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
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
表示还有路。
※硫代硫酸钠.. (漂白剂.. )能解氢酸钾毒。..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
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
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
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
寿命最多.. 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
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 1/8,在水中会更慢。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
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
了。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
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
地方,血才会喷出。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
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
系统衰竭死亡。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
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
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作者: 00Gundam    时间: 2009-7-4 19:46
硝烟反应         “硝烟反应”,其实上是射击残留物鉴定的一种。
  射击残留物,也称射击物或射击残渣,是在枪支击发时,从枪口中喷出,或从枪管末端逸出的气团中所夹带的火药颗粒和金属粉末等组成的烟灰。它们通常留在弹孔的内缘和周围,射击者手背、手指间,弹头表面,枪管内壁和有关机件表面。射击残留物的成份主要是未燃烧及未完全燃烧的火药颗粒(含有硝酸基和亚硝酸基)、弹头与枪管摩擦的金属粉末(如Cu、Pb、Fe、Zn等)和击发药的燃烧产物(如Ba、Sb等)。射击残留物根据其附着的介质不同,提取方法也有差别。对于射击目标物表面、弹孔周围等处的残留物,提到方法主要是复印法。复印法分为湿复印和干复印两种。湿复印是在滤纸上喷淋一些有机溶剂,如乙醇、丙酮、四氯化碳等,然后覆盖在残留物表面,再盖上一层薄纸片,用电熨半烫几分钟,从而将射击残留物提到到滤纸上。干复印法,主要用于对衣服、皮革、纸张、纺织品等柔软、薄层、光洁物体上残留物的提取。方法是将滤纸放在干净的桌面上,将衣物等上有疑似残留物附着的地方覆盖在滤纸上,然后在衣物等上面垫上纸片用电熨斗加热几分钟。对于嫌疑人手背等部位残留物的提取方法有两种,一是溶解法,即用棉签浸渍5%的硝酸溶液,然后擦拭嫌疑人的手背等部位,将残留物提取到棉签上。另一种是石蜡膜法,即用60℃左右的熔融热石蜡均匀地覆盖在嫌疑人的手背等部位,待石蜡凝固后取下石蜡膜,从而将残留物提取到石蜡膜表面。这其实就是《尼罗河惨案》中波洛说的“印模试验”。对枪管里的残留物,提到的方法是将滤纸卷成纸筒插入枪管内,然后流入10%氨水,等氨水全部浸湿滤纸后,将其取出,从而将枪管内的射击残留物提到到滤纸上。对射击残留物的检验,一般有采取物理、化学检验法两种。物理检验法的好处是不破坏提取的物证,主要方法有原子吸收光谱检验法、荧光分析检验法、扫描电子显微镜检验法和中分子活化分析法等。化学检验法也有好几种,对于人手上残留物的检验主要是用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检验硝酸根,方法是用1%的二苯胺或二苯联苯胺的硫酸溶液滴在滤纸或石蜡膜上,如果产生兰色反应,就证明有硝酸根。这也就是所谓“硝烟反应”。硝烟反应,灵敏度较高,但特异性不强。如是阴性一般可以排除有枪弹残留物,但如是阳性不能确定一定有枪弹残留物。因为,一些香烟灰、肥料、某些化学试剂、豆类植物、小便等物质也可使联苯胺试剂呈阳性反应。有鉴于此,对于枪弹残留物的鉴定,现在一般通过中子活化技术及无火焰分光光度分析等技术进行鉴定。


转自百度百科
作者: 激活4869    时间: 2009-7-29 16:47
标题: 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作者: 王歆19931006    时间: 2009-11-14 17:54
标题: 鲁米诺试剂
 鲁米诺(luminol),又名发光氨。化学名称为3-氨基邻苯二甲酰肼。常温下是一种黄色晶体或者米黄色粉末,是一种比较稳定的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8H7N3O2,结构式见右图,溶液显强酸性,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一定刺激作用。
  3-硝基邻苯二甲酸可作为鲁米诺的合成原料。3-硝基邻苯二甲酸与肼在高沸点溶剂(如二甘醇)中发生缩合反应,失去一分子水,生成3-硝基邻苯二甲酰肼。然后以保险粉还原3-硝基邻苯二甲酰肼中的硝基,得到3-氨基邻苯二甲酰肼,即是鲁米诺。
  我们常说的鲁米诺试剂是鲁米诺与过氧化氢(双氧水的主要成分)的混合物,主要用于现代刑侦的的血液检测。
  鲁米诺与氢氧化物反应时生成了一个双负离子(Dianion),它可被过氧化氢分解出的氧气氧化,产物为一个有机过氧化物。该过氧化物很不稳定,立即分解出氮气,生成激发态的3-氨基邻苯二甲酸。激发态至基态转化中,释放的能量以光子的形式存在,波长位于可见光的蓝光部分。
  鲁米诺只有用氧化剂处理过才会发光。通常使用双氧水和一种氢氧化物碱的混合水溶液作为激发剂。在铁化合物催化下,双氧水分解为氧气和水:
  2 H2O2 → O2 + 2 H2O
  实验室中常以铁氰化钾作为催化剂铁的来源,而法医学上的催化剂则恰好是血红蛋白中的铁。很多生物系统中的酶也可催化过氧化氢的分解反应。
  鲁米诺早在1853年就被合成出来了。1928年,化学家首次发现这种化合物有一个奇妙的特性,它被氧化时能发出蓝光。几年以后,就有人想到利用这种特性去检测血迹。血液中含有血红蛋白,我们从空气中吸入的氧气就是靠这种蛋白质输送到全身各部分的。血红蛋白含有铁,而铁能催化过氧化氢的分解,让过氧化氢变成水和单氧,单氧再氧化鲁米诺让它发光。在检验血痕时,鲁米诺与血红素(hemoglobin,血红蛋白中负责运输氧的一种蛋白质)发生反应,显出蓝绿色的荧光。这种检测方法极为灵敏,能检测只有百万分之一含量的血,即使滴一小滴血到一大缸水中也能被检测出来,由此可知犯罪分子是多么难以把现场清洗干净了。
  鲁米诺发光是氧化导致的,这就意味着有很多氧化物以及能起催化作用的金属也能让鲁米诺发光,这其中包括日常使用的次氯酸漂白剂。如果犯罪分子用漂白剂清洗过现场,就有可能干扰鲁米诺的使用。这两种发光情况略有不同,漂白剂导致的发光是快速闪现的,而血迹导致的发光是逐渐出现的。有经验的侦探通常能对二者做出区分,不过也不一定都能做到。
  鲁米诺的缺点:
  1、鲁米诺在铜、含铜合金、辣根或某些漂白剂的存在下发出荧光。因此如果犯罪现场被漂白剂彻底处理过,则鲁米诺发出的荧光会强烈掩盖任何血迹的存在。
  2、鲁米诺可以检测出动物血及尿中的少量血,因此如果待测房间中含有尿或动物血,检测结果会有偏差。
  3、 鲁米诺与排泄物反应,发出的光与和血反应发出的是相同的。
  4、 鲁米诺可能干扰其他检测,然而鲁米诺并不干扰DNA的提取。
  5、使用鲁米诺需要在黑暗的环境里,否则荧光难以识别
  6、鲁米诺发光的时间有限,要抓紧时间拍照
  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办法避免检验受到干扰:
  一、让现场干燥几天,漂白剂的干扰作用就会消失,而血迹即使过了许多年,还能让鲁米诺发光。
  二、使用某种能抑制次氯酸的干扰作用的化合物。很显然不能使用抗氧化剂,因为那会把血迹与鲁米诺的反应也抑制住了。人们针对次氯酸的化学结构,例如针对它含有的氯原子,找到了合适的抑制物。最保险的办法是在用鲁米诺发光法检测到疑似血迹的物质后,用别的方法确定那的确是血迹。
  而且,人们发现,血迹在被鲁米诺处理过以后,它含有的遗传物质DNA并没有被破坏掉,还能从中提取出来做鉴定。
作者: 克泽罗    时间: 2009-12-4 22:54
标题: 犯罪心理痕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的作用
摘要: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相对于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而言的。是通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遗留在现场中有形的物质痕迹、或通过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人特定的、典型的以及稳定的心理特征。其具有客观存在性、间接性、相对稳定性和人身特定性的特点。通过找准现场中心理痕迹的物质载体从而把握和认知心理痕迹,对心理痕迹进行分析的一般途径是:犯罪现场痕迹的勘查---犯罪行为过程的重现---犯罪人行为时心理状态的解析---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犯罪现场  心理痕迹  物质痕迹  载体   分析   研判   

犯罪现场,是犯罪行为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场所,它充满着许多交错复杂的信息。而得到这些信息的来源则是遍布在现场中的犯罪痕迹,包括客观存在的、可以直接通过感官感知得到或通过先进科学仪器发现到的物质痕迹和不能直接发现的、能够反映犯罪人心理活动的心理痕迹。在实践勘查中,侦查人员非常重视对犯罪现场中物质痕迹的发现、提取、分析、检验和鉴定,却往往忽视了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虽然侦查人员多重视现场中有形的、外在的物质痕迹的发现和收集是无可厚非的,且只有提出客观现实的诉讼证据才能够帮助破案。但有些案件的现场能够发现和提取的物质痕迹少之又少,或者由于犯罪人的反侦查能力而对现场进行破坏或伪装的话,那么现场的很多痕迹都是虚假和无用的。这个时候如果能够对现场中的犯罪心理痕迹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了解犯罪人当时的心理活动的话,对了解案件和侦破案件都是有着不可忽视的帮助。

但事实上,现场中的犯罪心理痕迹往往是被侦查人员所忽视的。笔者认为其原因是因为我们侦查人员所在行的领域太过专业从而产生了局限性,由于对其他学科(比如心理学等)的研究无暇深入甚至根本无法涉及,导致对犯罪现场的分析和研究无法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在这里,就是因为侦查人员对心理学知识方面的匮乏,才致使犯罪心理痕迹容易被忽视。所以,尽管笔者也没有很巩固的心理学知识,但在通过借鉴一些前辈的文献以及自己的理解上,在此篇文章中简单浅析一下什么是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与心理痕迹的关系以及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和意义。

所谓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相对于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而言的。是通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遗留在现场中有形的物质痕迹、或通过相关人员的记忆、描述而表现出来的犯罪人特定的、典型的以及稳定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痕迹是对犯罪人心理活动的反映,在现场勘查中是不能够直接观察也不能直接采集的,而是在现场整体情况中综合各物质痕迹并得出这些痕迹所表达的明态信息,再对明态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后进而得出的能够反映犯罪人内心世界的独有的心理特征。

所以说,犯罪心理痕迹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来源于犯罪现场物质痕迹,与物质痕迹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

首先,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在表现形式上是不一样的。犯罪现场中的物质痕迹是有形的、客观存在的,并能够通过感官或科学仪器直接发现和提取。可以对其进行检验和坚定,并且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真实的诉讼证据。然而,心理痕迹是抽象的痕迹,无法直接发现,不能进行观察和提取。它表现出来的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活动时的一系列特定以及典型的心理特征和内心世界。

其次,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之间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对应的。物质痕迹充当着心理痕迹的载体,心理痕迹的发现来源于对物质痕迹进行的分析。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其实就是犯罪人通过犯罪现场物质痕迹为媒介所表现出来的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心理面貌。

对现场心理痕迹概念和特点的了解和认识,是侦查人员运用现场心理痕迹分析案情、侦查破案的基础。笔者认为现场心理痕迹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客观存在性。心理痕迹属于广义痕迹中的一种。虽然犯罪心理痕迹表现出来的是犯罪人的主观世界,但客观上来看,犯罪心理痕迹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通过言语、神情、举止等人身特征作用在现场中有形的物质痕迹上而留下来的印记,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一种主观能动反映。因为心理痕迹的载体和来源是现场客观存在的物质痕迹,所以从物质痕迹信息中折射出来的犯罪人所遗留下来的心理痕迹也就具有客观存在性。能否正确发现和分析心理痕迹,就要看能否如同透过现象看本质般对物质痕迹中反映出来的心理痕迹进行正确的把握和认知。

二、间接性。犯罪现场中的心理痕迹是通过现场中客观现实存在的物质痕迹中间接反映出来的。我们对现场中有形的、可见的物质痕迹可以通过自身的感官或凭借先进的科学仪器进行发现、提取和分析、鉴定。但是心理痕迹则不能够直接从现场中进行提取,它不是一目了然的,必须通过综合现场的物质痕迹和现场概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逻辑思考才能得出来的。比如一个谋杀现场中,被害人仰卧在床上,死因是因头部被钝器猛砸二十二次导致失血过多,休克而死。从对尸体的勘查中可以直接得出头部被钝器猛砸二十二次这一事实情况,能够对着死者头部猛砸如此多的次数,证明凶手当时情绪激动,非常愤怒。这便是犯罪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而现场中不能直接呈现出这一心理状态出来,而是通过对尸体的勘查间接得出的。

三、相对稳定性。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反映出来的是犯罪人内心的心理世界和个性心理特点。一般来说,人的个性心理一旦形成后,如果在没有遭受重大的打击或自然灾害的影响下,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这个也称作为心理定势。因此,犯罪人在犯罪活动的实施中通过物质痕迹折射出来的心理痕迹也就同样具有稳定性,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出犯罪人的相关情况。在此,笔者引出标记行为这一概念进行举例说明。标记行为,既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做出的与达到犯罪目的无关的、仅为了满足自己某种心理上的需要或表达某种情感的一种特殊行为。在一起系列杀人案中,犯罪人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杀害了三个人。被害人均为二十二岁至二十八岁之间的未婚女性。警方发现在每个被害人被害后其阴道部位都被犯罪人用利器插着。这个行为就是典型的标记行为,从这个表象中我们可以知道犯罪人对女性的生殖器官进行残害意味着犯罪人憎恨女性,也可能表示犯罪人性功能有障碍,无法或间歇性无法性勃起,只有通过异物插入被害人体内来达到性交的行为来满足自己。这种行为持续在三个现场都出现过,足以侧面反映出犯罪人这种特殊心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除非犯罪人已无法从这种行为中得到性快感从而改变或升级杀人方式,否则其必将继续持续这种行为方式以满足自身这种稳定的心理需求。

四、人身特定性。每个人从小生活的环境、所接受的教育背景以及自己的心路历程都是不同的,所以由这些不同的环境再加上自身的因素所形成的性格特点和个性心理也是各不相同的。现场中物质痕迹背后所隐藏的心理痕迹也就总会与某一个特定的犯罪人相联系,它是犯罪人特定的心理特点的客观反映,是犯罪人特定的、能够显出其独特风格的心理标记。所以说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具有人身特定性。

在了解了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特点后,就有助于在现场中正确和快速地掌握和分析心理痕迹所反映的信息,从而更加有效率地侦破案件。想要进行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就要先发现心理痕迹,要发现心理痕迹,就必须先找到心理痕迹所在的载体。所谓现场心理痕迹的载体,就是现场中可以承载、反映、体现心理痕迹内容的各种物质痕迹。现场心理痕迹作为一种无形的、抽象的特殊信息,必须通过实体承载着才能够被侦查人员感知和发现,所以说要发现和把握现场心理痕迹,就必先找准那些充当心理痕迹载体的物质痕迹。因此现在我们来谈谈心理痕迹的载体以及载体与心理痕迹之间的关系吧。

笔者认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载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人体痕迹。指犯罪现场中犯罪人所留下来的比如气味、指纹、脚印等与自身特点有关联的痕迹。一个现场中发现了一连串脚印,经分析认定是犯罪人留下来的。可以从脚印的大小计算出犯罪人的大概身高,且侦查人员发现这一连串脚印中,脚印与脚印之间的步幅均等,且脚印遍布整个现场。这个整体的物质痕迹表明犯罪人在现场作案后仍旧停留在现场一段时间,在现场不紧不慢地走动着。从这点反映出来的犯罪人心理痕迹是犯罪人有可能与被害人熟悉,或者起码对现场环境和周围环境有了解,正因为犯罪人清楚知道被害人的起居时间,才可以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后还能够在现场中从容地走来走去。

二、现场增减物。指犯罪现场中可以反映犯罪心理痕迹的被犯罪人遗留下来的工具痕迹或作案工具和其他物品,以及现场中被盗的物品和被损坏的物品。比如一个入室盗窃现场中,刑事技术人员发现入口的弹子门锁没有被破坏,但是在锁内的球形弹子的顶面有纵向的新刮痕。因此可以判断出犯罪人是通过原配钥匙配到了新的钥匙来开锁的。这一物质痕迹反映出来的潜态信息内容是:犯罪人有能力接近和拿到原配钥匙,并且有时间去配钥匙,说明应该是和屋主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在后面的排查途径选择中就可划窄范围着重排查与屋主关系亲密的相关人员了。

三、被害人损伤。指在被害人的身体上能够反映出犯罪人心理痕迹且有助于还原案发经过的创口。比如在一个杀人现场中,躺在现场中心的尸体不仅四肢被肢解,而且在两手臂上和头部均有多处利器砍伤的创口痕迹。从手臂和头部的创口痕迹中我们可以还原案发当时被害人被害的经过:一开始被害人和犯罪人是处于面对面对峙的状态,两人可能是在交谈,然后突然犯罪人就拿利器向被害人砍去。被害人出于本能反应用手臂去抵挡利器,从而导致手臂出现多处利器造成的创伤-------抵御伤。后来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犯罪人就猛向被害人的头部砍去,从头部创口的数量和深度可以解读出犯罪人对被害人的仇恨心理,也侧面反映出被害人和犯罪人是有着一定的关系。从肢解行为中可以看出,能够将一个人肢解,除了需要一定的体力支持之外,还要有相当高的心理承受能力。由此可见,犯罪人应该是成年男性,且由于对被害人的仇恨程度过深,以至于要通过肢解对方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愤恨。

四、案发时空的选择。指犯罪人选择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一起系列案件中,从每个案发时间都是夜晚八点到凌晨两点之间这一事实中可以反映出犯罪人可能是在白天上班、拥有固定职业的人;又或者一起系列杀人案件中,从地图上标示出每个现场所在的位置,若将这些位置能够首尾连线围成一个封闭图形的话,那么根据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可推测犯罪人的居住地或者所在地是在这个封闭图形的里面。

五、作案手段。指犯罪人为了达到犯罪目的而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使用的方法和途径。如果被害人是在公共场合被犯罪人引诱到其他地方然后遭到侵害的话,则表明犯罪人善于社交、自信、口才能力较强;如果犯罪人通常是在僻静偏远的地段直接从背后侵袭被害人的话,可以表明犯罪人体型较小、平时沉默寡言、对自己没有自信等等。

在明确了犯罪心理痕迹的载体后,只要通过正确把握载体所承载的心理痕迹信息,经过缜密的分析和研判,就能够帮助侦查人员知悉一些物质性证据无法表露的案件相关情况。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浅谈一下如何进行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吧。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文献,再加上笔者个人的认识后,笔者认为对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应该是:犯罪现场痕迹的勘查---犯罪行为过程的重现---犯罪人行为时心理状态的解析---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笔者个人认为,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其实就是犯罪心理画像过程的其中一个部分。犯罪现场心理痕迹侧重反映的是犯罪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虽然也会凸显出犯罪人的一般心理状态和其个性特征,但由于犯罪心理痕迹的内隐性导致对犯罪人心理特征的挖掘非常困难以及由于单个现场的局限性导致以供侦查人员解读犯罪人心理特征的资源过少,从而在一般情况下,侦查人员是无法全面解析犯罪人的心理内容的。而犯罪心理画像是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进行个性特征推断的过程,其重点就是解读犯罪行为人的个性和行为特征,即根据犯罪现场中已掌握的情况,对犯罪人的动机、行为、目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点等进行相关分析,进而通过文字形成对犯罪人的生理属性、社会属性、地域属性、心理属性以及既往犯罪属性这五大属性的描述过程(《三定侦查法》杨玉章著)。本文所讨论的心理痕迹就是属于五大属性中心理属性版块内的,但是经由心理痕迹分析所得出来的犯罪人基本情况则又属于五大属性范畴之内的。而且由于犯罪现场是犯罪心理画像的物质基础,那么理所应当的,犯罪现场也就是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物质基础了。所以对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一定要从犯罪现场勘查开始。通过对犯罪现场进行严密的勘查、分析和判断后,再结合已发现和提取的物质证据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全面研判,从而还原犯罪现场,重现犯罪行为,根据真实情况和客观事实推理出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现场中发生的真实情况。再通过解读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已发现和把握的心理痕迹载体上承载的潜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解读犯罪人做出如此行为的原因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最后通过所得出来的分析材料,用文字或语言形成犯罪人的基本情况。这一结果可以帮助侦查人员再次确定作案动机、缩小侦查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人员范围)、指明侦查方向,大大减少了侦查成本,提高了侦破案件的效率。所以,在以后的现场勘查中,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掌握,对整个侦查过程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摘自 网易博客
作者: 克泽罗    时间: 2009-12-4 23:05
标题: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 本帖最后由 克泽罗 于 2009-12-4 23:06 编辑 ]
作者: 克泽罗    时间: 2009-12-4 23:09
标题: 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属于广义痕迹的一种。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在心理上留下的印象或迹象,它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一种主观能动反映,,具有客观存在性,同时又有表现形式上的依附性,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犯罪现场遗留痕迹当中。
  犯罪行为受犯罪意识的支配。听起来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为了寻求犯罪行为的动机,即“解除疑虑”,侦探们用心良苦,目前把寻求犯罪动机逐步转向心理学。在法庭界,没有别的技能能唤起这样的争论,特别是在英国。心理学概念的实质要求重视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下的心理痕迹。通过这些线索,可以构建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结构。通常感觉、观察和地理环境的影响贯穿于心理学研究的整个过程。所以仅通过研究犯罪情况,只能从侧面描述上获得成功,而完全依赖心理痕迹是不能破案的。
  心理痕迹的概念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心理痕迹不完善的构想,形成于1932年的查尔斯·林德伯格的绑架案中),但它在最近才被法律执行机构接受。时间较长的代价迫使心理学只能使用在最严重的刑事案件中。但作为传统研究技术的附属品,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毋庸置疑,早期的心理痕迹应用的显著成功助长了心理学在案件侦破中的有效性、危险性及过分的自信。
  从关于心理痕迹的争论来看,对作案人心理刻画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犯罪类型的研究为犯罪心理研究提供了很大的优势,但这个优势又有一定的危险性,保证每起案件的客观性是不容易的。心理痕迹是通过种种迹象,追溯既往,即通过过去的犯罪行为,解决当前的犯罪,并提出建议。精明干练的心理专家注意到,人类对于犯罪的打击力量是永远的、无限的。
  乔治·梅特斯凯
  时间:1940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这是通过心理痕迹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案件,它使一个多年在纽约作案实行恐怖活动的投弹手被俘。
  案件开始于1940年11月16日,令人头疼的个人系列犯罪案件拉开了序幕。那天,在坚固挺立的爱迪生大楼的一个窗户边发现了一枚没有爆炸的炸弹。炸弹包旁边有一张手写的字条,上写着“打倒爱迪生,恶棍爱迪生——这是为你准备的”。警方认为这是有人针对向纽约提供电能的公司而作出的恶意恐吓活动。
  1941年9月,又一个因时钟的导火线机械结构没有被拉开而未能爆炸的炸弹在第十九大街被发现。三个月后,在珍珠港,曼哈顿的警方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件,上写“我不再为这个持久的战斗准备更多的炸弹——我爱国的感情已经让我下了决心——我要揭发虚伪的爱迪生——他们将为他们的懦弱行为付出代价……F.P。”这封信件是用墨水写在一张平坦的白色纸张上的。
  在1941年和1946年,十六封相同的信,在一些报纸以及旅店和店铺等部门出现,爱迪生公司也收到同样的信。接着,在1950年3月29月,第三颗炸弹出现在大中心车站的地下室。虽然没有爆炸,但这预示着暴徒已经把魔爪伸向建筑物。1950年4月24日,又一个炸弹炸毁了纽约的大众图书馆边的电话亭。随后,暴徒又设置多颗炸弹,其中几颗得逞,几颗未遂。在其中的一次小型爆炸中,令人惊奇的是,剧院中除一张椅子外,没有其他的损伤。政府积极为民众消除惊恐,却没有领略投弹手的意图,这种沉默激怒了恐吓信的作者,于是他加剧了对重要场所的攻击。
  在1951年和1952年之间,4颗以上的炸弹爆炸了,这个疯狂的投弹手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1953年,又有4颗炸弹爆炸了。第二年,爆炸事件一直不断。其中包括电影院的椅子里埋放的爆炸材料爆炸,炸伤4人——有2人已经生命垂危。1955年,又发现4枚炸弹,其中2故没有爆炸,这两枚炸弹被发现安装在电影院的座位上。投弹手的恐吓信变得长了,而且更加的刻薄。上写“要使用54枚炸弹——打4次恐吓电话——这些炸弹一直炸下去,直到爱迪生受到审判”,落款还是“E.P。公开的暴行。
  1956年12月12日,又一颗炸弹爆炸了,这也是最有杀伤力的一颗炸弹。它炸飞了布鲁克林地区至上剧院的整个座位,炸伤了6个人。于是大规模地抓捕这位投弹手的行动展开了。首先聘请了纽约精神保健理事、心理学家霍华德·芬尼博士和詹姆斯怖鲁塞尔博士给暴徒画像。霍华德·芬尼博士本人在法庭精神病学方面有很深的研究,他利用暴徒恐吓信所提示的信息,向詹姆斯·布鲁塞尔博士提供了爆炸手本人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詹姆斯·布鲁塞尔博士利用自己精湛的技艺,得出了令人震惊的结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患有偏执狂病的中年男子;性格内向;年龄大约在40岁到50岁,且体格好;他可能是个孤单的单身汉,也有可能和一位老妇人生活在一起;此人爱整洁;脸上的胡须刮的非常干净;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外国血统;是个熟练的技术工人,工作器具通常摆放非常整齐;但对妇女不感兴趣;他是南斯拉夫人;信教;一旦在工作中受到批评,脾气会变得像火焰一样激烈。此人作案的动机是:被解除职务或者受到谴责,却自命不凡,于是久积成怨。他的恐吓信由西切斯特寄来,这不是他的真实居住地,他不会愚蠢到要从自己的居住地寄来这些信,或许是由他的家和纽约之间的一个地方邮寄这些信件的,其居住地点最可能的是布里奇波特和西切斯特。从他的居住地到纽约不得不经过西切斯特。犯罪嫌疑人已经得了一种很糟的疾病——或许是心脏病”。他又补充说,“当你们抓住地时,他会穿一件双层带纽扣的套装”。
  布鲁塞尔建议,如果宣布他的理论,可能会激起渴望被注意的投弹手的出现。一张纽约的报纸踊跃的从事了这个赋予挑战性的工作,报纸上刊登了一封公开信,鼓励投弹手放弃破坏活动,答应为他的苦恼开一个讨论会。很快,报纸编辑部收到了三封信,内容全部是痛骂爱迪生公司的。其中一封这样写到,‘戏没有因为困难和不幸得到一分钱——这是一种虐待。”另一封信中,写信人还提到了一个他非常恼怒的日子——1931年9月5日。对爱迪生公司档案处的调查毫无结果。在一份1937年就封口的的档案中,办公室助理爱丽斯发现了一份来自以前一位雇员表示不满的信件,信中有投弹手用语言表达过的几个相同事件。这封信来自一位名叫乔治·梅特斯凯的人,此人在1931年9月5日在工作时被爆裂的锅炉撞倒。当时,他说自己非常痛,可是医生部检查不出任何的损伤。于是,梅特斯凯被给了12个月的医疗费和保险救济金后,公司解雇了他。当他试图上诉公司时,起诉期已经过了——所有的赔偿要求应该在被伤害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真相大白 ]
  1957年1月21日,侦探在沃特伯里的梅特斯凯的家中逮捕了他,在他家的汽车车库中发现了制造炸弹的车间。正如心理学家所说的,此人身材均匀,45岁,波兰血统,未婚,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被拘捕时正穿着一件棉布双层马甲!心理痕迹分析在这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梅特斯凯坦白自己就是那位疯狂的投弹手,恐吓信落款的字母缩写“F.P。”代表的意思是“公平的游戏”。1957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精神病送入了马特旺医院进行治疗,而不适合被审判。1973年,他病愈并被释放。当时的舆论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反对他被解雇。
  对于心理痕迹惊人的成功,布鲁塞尔却很谦虚,他把成功归功于合理的逻辑推理以及多年的工作经验。最后他还解释了这个案件的推理过程:因为妄想症要花费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形成——经常是十多年——而第一次七颗炸弹是194D年出现的,那么他判断投弹手可能是1930年期间犯的病,所以1956年时,他应该正值中年。那么此人为什么是妄想狂呢?因为这种人往往自命不凡却怀才不遇,自己总觉得比别人强,所以他们都很整洁,但精神不集中,对错误报刻薄——因此很谨小慎微,喜欢穿着双层马甲。
  行文表明此人受过教育,但俚语运用不当——本地人用Con Ed来代替爱迪生公司——此外,他的信读起来像翻译文学。那么怎样判断投弹手是一个斯拉夫人呢?因为,根据历史记载,制造炸弹在中欧很有优势。为什么此人的身材很匀称?德国的精神病医师埃斯特·克雷斯契默作了大量基础研究,已经证明人类的体格、个性和任何精神疾病的发展都有关系。埃斯特晓雷斯契默发现85%的偏执狂患者都有运动员的体格。这个案件中,嫌疑人受过伤,布鲁塞尔判断他最差也是个体格中常的人,所以身体看起来应该很匀称。那么他的单身生活是怎样判断出的?因为此人写字用纯的大写字母,仅仅“W”的写法有些特别,像两个“U”连接在一起一一一一酷似女人的乳房,说明此人在性欲方面有问题,所以推断他可能没有结婚。
  事实上,布鲁塞尔只判断错一个地方,那就是投弹手患有心脏病,但是误差不是很大,因为这个疯狂的投弹手是个肺结核病患者。
  结论
  布鲁塞尔的心理痕迹构建,精确到让人不可思议,大大地提高了心理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提高了破案率。以后的侦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不但要依靠物质基础,还需要了解犯罪心理学,因为犯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
  理查德·蔡斯
  时间:1978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萨克拉门托
  意义: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分析专家从侧面精确描述了一位令人不知所措的、恶意伤人的犯罪人的心理。
  1978年1月20日,星期一,萨克拉门托城中,那个令人震惊的、残酷的凶手所做的案件,在人们脑海中记忆犹新——那天傍晚,当大卫·沃灵回到家时,发现自己22岁的妻子特丽萨被杀害在卧室。大卫·沃灵哭喊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惊恐得语无伦次,说不清楚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当警察到达,他们仔细地勘查了现场,没有人能提供这起杀人案件的可疑细节。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大卫·沃灵,也让别人惊骇不已:尸体旁边一个被压碎的酸奶瓶子显示,杀人者曾用它当容器喝过被害人的鲜血。很明显,这起案件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恶性杀人案件,于是侦探们聘请了行为科学技术研究院(BSV)的科学家协助破案。
  罗伯特·雷什勒长期在FBI任教,讲解现场重现。他和他的加里福尼亚同事鲁塞·沃帕吉尔共同收集了此案的犯罪资料,终于构建了杀人犯的形象:
  白种人,年龄约25岁到27岁之间,体格偏瘦,外表形象营养不良,是个不修边幅马虎的人,所以很可能在他的住所发现犯罪证据。此人有精神病史,且有药物依赖性。他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没有朋友,独居,无业,或许靠救济金生活,可能和他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当过兵,是个高中生或者是个半途而废的大学生,或许得过一次或多次偏执狂精神病。
  当案件侦破后,根据犯罪分子作案时的犯罪心理痕迹,臆测出的犯罪人的肖像,其精确程度得到了证实。案件的真相令人毛骨悚然,但每一个臆测依靠的都是细心的观察。虽然此案没有明显的性犯罪迹象,但经验告诉我们,这起命案的动机是性暴力犯罪。这是推断罪犯的起点。每起案件的结构都需要犯罪统计学的知识。在这个案件中,他们从几年来的统计数据得知,主要的性犯罪发生在人种内,也就是说,白种人杀害的对象是白人,而黑种人杀害的对象是黑人,大多数的性犯罪是二十来岁或三十来岁的白人。所以关于罪犯的种族和年龄是很容易推断出的。另外,沃灵居住在白人区,那儿的人很少有兴趣攻击邻居。
  关于杀人者的可能外形及居住地来自犯罪现场照片和警察的报告。许多杀人者属于其中的一类:有组织犯罪和无组织犯罪。前者非常狡猾,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前,要做周密的计划;而无组织犯罪人多为激情无意义行为,很少考虑后果。而这起凶杀案的各个方面显示,这是一起无组织的暴力案件。
  从特丽萨被杀的程度和原始状态分析,科学家们更加确信,杀人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这种疾病已经持续了好几年,此人对人类的血液有一种渴望。所有的可能性和征兆表明他自己以前可能接受过治疗。通过合理的推理,他们得出,此人不太关心自己,经常忘却吃东西,更不注意保健,所以外表看起来是不修饰边幅且面黄肌瘦的样子。合理的假说推测出杀人犯居住在一个穷苦邋遢的地方,找工作对他来说有困难,可能靠福利生活。心理痕迹描述完全是一个难题,因为推理者没有任何向导,只能依据一些细微的线索来推断。BSU的研究人员坚持一点,就是如果杀人犯不露任何马脚,那他还会再次作案。由四部分组成的谋杀
  就在此案发生的三天后,研究人员们预言兑现了。果然在沃灵家不远处36岁的伊弗林·米罗特和她6岁的儿子加森及她家的朋友52岁的丹尼尔·梅雷迪斯被枪杀。伊弗林·米罗特的小外甥迈克尔·弗列雷也失踪了,或许是被绑架。侦探们从被血浸透的婴儿包袱推断,婴儿活着的可能性很小。现场的三具尸体中,仅仅伊弗林·米罗特的尸体被切的支离破碎,由此看出,凶手有很明显的性攻击行为,还有同样的现象是攻击者曾喝过被害人的血,吃饱后,开着受害人红色的四轮车匆匆地离开了。
  犯罪现场给雷什勒和沃帕吉尔提供了很好的构建犯罪人心理结构条件。杀人犯身上有大量的血迹,而且他把汽车丢弃在很明显的地方就走开了,这种卤莽的行为表明,此人比上次作案更加的疯狂,这是很明显的精神病人行为。统计学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杀人犯或许迷恋于夜盗。官员们更多地关心凶手的情况。BSU认为凶手就居住在被弃汽车的附近。
  侦探们以汽车停留地为中心线索,在方圆几里进行搜查。盘问,仔细地梳理每一条线索,查寻每一点可疑迹象。148个小时后,有个年轻妇女报告说,她从高校回来时,碰到了一个人和她打招呼,此人的形象把她下了一跳:他外表瘦弱、眼睛深陷,身穿血迹斑斑的衣服,一嘴大黄牙。最初,她没有认出他是谁,后来才想起他名叫特伦顿·蔡斯。
  调查发现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弃车处只有一个街区。警察包围了他的住所,他企图逃跑,手中还拿着一个硬纸盒。当警方抓住时,他用硬纸盒猛力乱挥,盒子里一些血迹斑斑的纸片、破布和一个用小孩包袱包裹的保龄球以及一个小小头盖骨飞了出来。最后,特伦顿·蔡斯终于屈服。随后,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支荷弹手枪及丹尼尔·梅雷迪斯的钱夹。
  特伦顿·蔡斯的房间和预测的一样。环境恶劣。凌乱肮脏。满地是沾有污物和血迹的衣物,冰箱里装满人体组织块和脑组织——从凶犯冰箱中的“食物”可以判断,杀人嗜血者刚得到满足。可怜的小迈克尔·弗列雷的尸体在附近找到。特伦顿·蔡斯被拘禁后,主动交待特丽萨不是他的第一个侵害对象。早在1977年间月28日,从本地超市回来的安布罗斯·格里芬,正在往家中运杂货时,特伦顿·蔡斯从他驾驶的卡车上向他身上射了两枪。致命伤在胸部。经调查发现,安布罗斯·格里芬身上的弹壳果然和特伦顿然斯使用的枪一致。
  特殊的生活背景
  对特伦顿·蔡斯生活背景深究越深,研究员们发现BSU的心理痕迹描绘越难确。凶手特伦顿·蔡斯,现年27岁,白种人,长期患有性欲方面的困惑疾病,嗜好夜盗,乱用麻醉药。他因古怪的生活方式而失去了工作,单身,依靠一些救济金苟且偷生。
  特伦顿·蔡斯妄想他周围的人能对他身体各个部分都感兴趣,他认为血能强身健体,解决这个妄想的推一办法是饱食别人的鲜血。这种异常行为使他住进了精神病院。住院后,他恐惧石p里的看护员,感觉自己象笼子里的小鸟。他强烈抗议治疗。1977年,精神心理学家终于同意他出院。一个月后,特伦顿·蔡斯就开始了他疯狂的杀人游戏。在审判过程中,特伦顿·蔡斯一直表现出一种冷漠和不在乎的态度。他因六项一级谋杀罪,被判死刑并被移送到圣·昆廷。可是他的家里人强烈抗议,理由是特伦顿·蔡斯很少神智正常,并提供了证明他有精神病的证明书,上写到“特伦顿·蔡斯患有严重精神病。无责任能力……”。因此,特伦顿·蔡斯被免宋健诉人被雕翻加里福尼亚的瓦卡维尔治病,可是一直没有好转,直到1980年圣诞节的平安夜,特伦顿·蔡斯才因多年滥用镇静剂造成药物积累过量而死亡。
  结论
  BSU实验阻断了杀人的残局。蔡斯在他家日历上涂画了这样的标记——他前两次行凶的日子都标有“今天”的字样。1978年,日历上有44个同样的标记。是否他真的想杀死另外的M个人,这一点无法验证,因为我们没有必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给罪犯机会,以验证心理痕迹分析的重大作用。
  约翰·达菲
  时间:1982年
  地点:英国,伦敦
  意义:这是英国第一起有代表性的精神病方面的凶杀案件。
  1982年,长达四年之久的由两个人作案的系列强奸案从伦敦向其它地区弥漫。这两个人曾18次结伙作案,搞得人心惶惶。侦查发现,1984年11月发生的案件,很明显是一人作案。被害者反映,他们中有一个身材较矮、长着一双似乎能看透对方的“激光眼”的人经常单独作案,他作案的方式很有特点:先和蔼地和被害人说话,使受害者放松警惕,然后突然拿出刀子威胁对方,并用绳子绑住被害人的双手,然后很残酷地将对方强奸。因为他攻击的地点大多数选择在铁道边,所以人们称他为“铁路强奸犯”。在1985年7月,一个令人恐怖的晚上,可怜的受害人在几分钟之内就被攻击了3次。警方被激怒了,于是,一个被称为“雄鹿行动”的大规模追捕展开了。这个行动首先在英格兰展开,直到1981年,才告一段落,可是却没有任何的结果。可能是调查中出了疏漏——凶犯用不同的名字不少于9次。但是手工交叉查寻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之后开始计算机查寻,同时苏格兰地区的官员们参加了这次查寻行动,和英格兰的警察们开始通力合作。
  随后的几个月,一个从事铁路木匠工作的名叫约翰·达菲的英国籍外国人被逮捕,他被指控犯有各种各样的暴力犯罪。虽然此人最后因保释而被释放,但他的名字被例行手续输入了“雄鹿行动”的犯罪嫌疑人档案。在此期间,袭击案件继续发生着。1985年12月29日,这个铁路强奸犯变成了一个非常自负的杀人犯。19岁的女秘书爱丽森·戴被从东去的列车上拖了下来,绑架到哈克尼的一个孤立的车库中,用围巾勒死。事后,她的尸体被投入到“丽河”。1986年1月14日,尸体从河中飘了上来,可是水已经把尸体上的犯罪痕迹都抹去了。惟一的线索是她皮甲克上的少量纤维。
  第二次杀人案件
  直到1986年4月17日,侦探们才认识到杀人犯和强奸犯是同一个人。不幸的是,这一点是通过又一起命案线索证实:一名15岁的名叫马阿特杰·塔姆博泽的女学生被强奸,并被勒死在哈克尼西边的轨道旁。侦探们从尸体边的部分足迹判断杀人凶手身材矮小。尸体的阴部有凶手为了毁灭证据而塞入的燃烧的纺织品。现场遗留的足够的精液显示杀人者是A型血。虽然凶犯的血型占人口的42%,但通过PGM实验,科学家能分辨出和样本一样血型的人,于是很快排除了四、五个嫌疑人。另外一个线索来自被害人的双手,她的双手被普通的褐色的宽布条系着。作案手段表明,“雄鹿行动”所要找的凶犯是一个系列杀人者。
  事件发展更令人感到恐怖,1986年5月18日晚,刚和伦敦周末电视台雇员结婚的29岁的安妮·洛克在从单位到家的路上失踪了。她的尸体直到7月份才被发现,从精斑检验的结果看,这是铁路杀手的又一次行动。
  侦查员已经知道凶手的血型,法庭科学家对“雄鹿行动”的490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排疑,排查到最后剩下1999名,约翰。达菲是第1505名。1986年7月17日,准备询问他时,他拒绝提供血样,其理由是他正在一家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于是,警方请出了萨里大学的权威行为学家大卫·坎特教授,来构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大卫·坎特教授利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结合目击者和受害人的口述,进行统计分析,构建出了犯罪嫌疑人的未知情况,经总结得出这样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生活在伦敦西北的基博恩,已婚,但没有孩子,有暴力犯罪史,深受家庭不和谐之苦,所以可能有两个亲密的男友。
  当用大卫·坎特教授构建的凶犯形象和“雄鹿行动”的犯罪嫌疑人做比对时,约翰·达菲的名字跳了出来。这激怒了侦查人员,他们下令把在精神病院监察的约翰·达菲抓了回来。约翰·达菲用手势表示说自己早就不干了。可是,之后不久,他在警方的监视下继续作案了,被害者是一个14岁的女孩,当他绑着她经过一段艰苦的跋涉后,女孩的眼罩脱落下来,女孩瞥了他一眼,因为这个原因,约翰·达菲没有杀死她,或许凶犯自认为这次行动很高尚。不管怎样,不能不采取行动了。约翰·达菲在基博恩的家成了警方重点监视对象,最后终于在他母亲家抓获了他。在首都警察实验室里,约翰·达菲七十多件衣服被专家化验。经过2000次实验后,他们终于在爱丽斯·戴的羊皮大衣上发现了13种纤维和约翰·达菲衣物上的纤维一致。
  大卫·坎特教授的犯罪心理痕迹构建中17项里有13项正确。特别是他推断的杀人犯没有孩子这一点,是约翰·达菲最大的痛苦和犯罪根源,因为他患有少精子症。在审判中,约翰·达菲假装有轻微的健忘症,1988年2月26日,他被证明有罪,因七项罪名而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这次侦查破案的不足之处在于——约翰·达菲在最初的强奸案件中是否有同案犯的问题没有弄清楚;虽然确信凶犯就是约翰·达菲,可侦查员没有足够有利的证据,使真相大白。


摘自百度百科
作者: 赤の花    时间: 2012-7-31 20:47
东野圭吾(ひがしの けいご),日本推理小说家。1985年以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得奖作《放学后》出道。早期作品多为精巧细致的本格推理,之后作风逐渐超越传统推理小说的框架。有多部作品被搬上屏幕。2011年11月21日,2011第六届中国作家富豪榜子榜单“外国作家富豪榜”重磅发布,东野圭吾以480万元的年度版税收入,荣登外国作家富豪榜第5位,引发广泛关注。
东野圭吾的小说一直颇受影视界青睐,目前已有22部作品被搬上屏幕。其中如电影《G@me》、《秘密》、《放学后》、《湖边凶杀案》、《宿命》、《变身》、《嫌疑人X的献身》、《信》、《白夜行—韩版》、《白夜行—日版》、《彷徨之刃》、《十一字杀人》、《布鲁特斯的心脏》、《回廊亭杀人事件》,电视剧《白夜行》《恶意》、《名侦探的守则》、《流星之绊》、《侦探伽利略》、《杀意使用说明书》(世界奇妙物语 2010秋季sp)、《新参者》、《幻夜》、《秘密》等作品。电视剧如《白夜行》在中国观众中均有一定的知名度。东野圭吾的作品在台湾已有多部翻译出版,中国内地引进了他的小说《湖边凶杀案》、《预知梦》、《秘密》、《嫌疑人X的献身》、《圣女的救济》、《侦探伽利略系列》等。

作者: 荒芜的荒城    时间: 2014-2-26 18:51
赤の花 发表于 2012-7-31 20:47
东野圭吾(ひがしの けいご),日本推理小说家。1985年以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得奖作《放学后》出道。早期作 ...

你算的上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徒弟了!牛!
作者: killerOwO    时间: 2014-2-27 17:19
赤の花 发表于 2012-7-31 20:47
东野圭吾(ひがしの けいご),日本推理小说家。1985年以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得奖作《放学后》出道。早期作 ...

圭吾的作品狠好看,雖然我只讀過《名偵探的守則》

作者: 高木优美    时间: 2016-2-18 22:07
~\(≧▽≦)/~楼主太赞了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