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打印本页]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1 17:35
标题: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大家听到了叫声之后都从屋里冲了出来。某人急忙藏身于黑暗中,等到大家都出来时才悄悄走了出来。
  “手电?”奈奈子一眼看到了尸体旁的凶器。
  “我们来的很快吧?大家也都没戴手套,所以手电上也许还有凶手的指纹呢……”绫子吐了一口烟说。
  “但是也许凶手有擦过呢……”仁美蹲下来仔细看着。
  手电上,有一点红色的痕迹,不象血,倒象是圆珠笔的油渍。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金谷,你不要抵赖了!”绫子坚定地说。
  “什么?我可是一直在……”
  “一直在改卷子是吧?可是出了这样的大事你还有心情改卷子?想必是草草改卷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吧?毕竟一般警察根本看不出你是不是认真改的,如果你有自信的话……”
  “好,你赢了。是我杀了户叶,藤泽和户田。我还是留下了很多破绽啊……”金谷揉了一下眼睛,“犯罪到底会被揭穿的……”
  “研人,我为你报仇了……”绫子自语。
  绫子没有问动机,她不愿听。总之,噩梦现在结束了……

  早上,她们带着金谷下山去警局了……


凶手noheart2票被抓!云柳也是2票,因为抓住了凶手所以活下来。
恭喜各位好人!
等待凶手日记……

P。S。因为飞马当法官经验不足的计算失误而导致游戏提前结束,在这里向无心道歉……

再P。S。谁能把舌辩的细则给我一份……:(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1 17:3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早说过说太多话对身体不好么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7:3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吃饭去了,等会再来说点看法吧...
作者: 黑魔導士    时间: 2003-11-11 17:4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無心是兇手? %&07

高估了兇手的實力... 我一直想:"沒有兇手會希望在最後一刻被投死吧?"

結果再次被兇手擺了一道... %&15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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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魔導士    时间: 2003-11-11 17:4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看來我有必要多多參加這個遊戲, 訓練一下洞察能力. %&16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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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7:5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哎~~~~~居然没人听我的~~~~~果然没sm地位阿~~~我还想帮你呢,我特想让凶手活到最后。
又或者真的大家全都看出了我是故意的,黑魔導士肯定是看出来了,我感觉到了,但是其他人我没觉得阿~~~~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7:5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唯一不明白的是2票对2票为什么我会挂- -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1 17:58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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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不明白的是2票对2票为什么我会挂- -

这个……是我经验不足,我不是已经道歉了吗……%&16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7:5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我记得舌辨是在某人第一次得票最高的情况下有一次舌辨的机会
第二次再最高票就直接杀死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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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算拉算拉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00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呵呵,你知足吧,幸亏我猜到你要投云,要不你更没戏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0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本来是打算这轮同票后再杀死云柳
留下灵萧和arthur
再鼓动灵萧投死arthur的- -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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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遗憾......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02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0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没能保持不败记录啊- -郁闷中的郁闷~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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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是想就剩我和凶手直接对决的,没想到他居然想鼓励别人投死我~~~ai ~~~凶手就是凶手~~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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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鼓励,是鼓动^^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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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手抓到凶手了.幸福啊!
这里举办的唯一两次好人胜利的杀人游戏我都参加了,幸福啊!
终于为混世魔王报仇了,幸福啊!!!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2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我不知道最后有没有改票的,反正当我看见无心你发这帖的时候我就觉得悬了:“乎乎,吃饭去了,希望回来能看到下一幕”。你投出票之后还能明确地知道会是“下一幕”而不是结局,你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是凶手吗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24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其实我的意思是,希望飞马早发下一幕
而且,结局也是下一幕啊,再者,当时的情况我认为我和云柳同票的可能很大,应该会有下一幕
并且,据我所知的规则,这轮就算有最高票也会有舌辨,当然是会有下一幕了......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1 18:26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天那,我看我着次要中奖了。。。。
第一次直觉准的说。。。。。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2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不是一开始就说只有三轮投票吗?我是不知道规则,我一直是按你们说的想的~~~
其实我以为我能吸引一票呢,没想到两位女士真是明察秋毫~~~~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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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早让你们投无心
非等到最后一轮
像他这种老鸟,说话多就是因为他算得步子多一点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2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哈哈哈,我还说少说话的是算得更多一布呢~~~~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32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死米,非要以后大家第一轮投死我你开心啊- -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3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再次重申,我说话多真的是为了带动游戏气氛和...顺便灌水^^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34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这两天都考试,明天是最后一门,我还想明天考完试来好好做个了解的,没想到今天就完了~~~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1 18:38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下一次的游戏一定比这一次好……
现在我是顶着寒风饿着肚子上来打剧情的……
以后要省点钱了……

总之,下一次游戏我会考虑邀请AC的法官来主持,到时候请大家好好表现,不要丢这里的脸哦!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1 18:38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真不明白 arthurconanz 到底是好人还是凶手的帮凶~~~~~~~~~~~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1 18:4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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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都考试,明天是最后一门,我还想明天考完试来好好做个了解的,没想到今天就完了~~~


不是吧,你要考试还那么多话???
如果不是你在里面撒沙子,noheart第二轮一定死了~~~~~~~~
想想第一轮的时候,我和noheart同票,飞马竟然说一个也不死,寒啊~~~~~~不然他死的更早.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44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云,正想问你呢,你第二轮是故意投我的吗?wsm最后又投回去了?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45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你以为大学的考试由多重要?只要复习一晚上,在作作弊就行了~~~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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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沙子”这个词贴切的很啊~~~~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1 18:4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arthurconanz 发布
云,正想问你呢,你第二轮是故意投我的吗?wsm最后又投回去了?


我投票只看线索的.
当时的线索对你比较不利.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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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票的情况是一个也不死啊- -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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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oheart 发布
同票的情况是一个也不死啊- -


应该是两个同时进入辩论阶段吧.至少我记得以前是这样.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1 18:5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这一次是我的失误……再次道歉……下一次就不会了……
:(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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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可能因为我把自己置身事外把,我倒觉得这句话“仁美去泡了一杯热茶端给绫子。”比较悬,我当时还以为下一次会是我死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8:55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只是就事论事,偶而失误也很正常嘛
我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这也是很正常的嘛,毕竟只是游戏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安拉安拉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1 19:06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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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我说话多真的是为了带动游戏气氛和...顺便灌水^^

%&02
你也知道你是灌水啊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1 19:1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 -0
忙着论坛改版这个理由成立不成立?
才写了个开头,最近有点懒……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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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就当我是活跃游戏气氛嘛
是不是该给我发奖状啊^^
作者: 混世魔王    时间: 2003-11-1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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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这也是我第一次没有发现自己说错或指错的游戏,忽然好佩服自己哦
虽然挂掉了。
作者: 灵萧    时间: 2003-11-1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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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倒数一二次都投对了~N谁让你说话这么多呢?哈哈,被大家抓住了~这游戏真有意思!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1 22:5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期待下一轮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2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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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2 00: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2 01: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2 10:55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zm灌上了~~~~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2 11:1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arthurconanz 发布
我不知道最后有没有改票的,反正当我看见无心你发这帖的时候我就觉得悬了:“乎乎,吃饭去了,希望回来能看到下一幕”。你投出票之后还能明确地知道会是“下一幕”而不是结局,你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是凶手吗

瞒不经心的说话,将真相揭开。
我有个提议,下次杀人游戏的时候,不要把谁扮演谁公布好么,要不然大家会秒杀高手
作者: 游戏者A    时间: 2003-11-12 11:2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那就得用这种批量马甲了,谁负责注册?
作者: CONAN    时间: 2003-11-12 11:3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用不着马甲,抵制马甲!!!!不要把谁扮演谁公布就行!
作者: 游戏者A    时间: 2003-11-12 11:34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那怎么投票?都不知道说话的是谁……
作者: CONAN    时间: 2003-11-12 11:3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直接发给飞马,飞马用假名整理出一张贴,比如说:
a:“………………”
b:“……………………”
c:“……………………”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2 11:4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CONAN 发布
用不着马甲,抵制马甲!!!!不要把谁扮演谁公布就行!


抱住乱亲两口。。。。
呵呵%&09 %&09
作者: CONAN    时间: 2003-11-12 11:4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简单,短信通知飞马就行。
飞马整理发一贴:
*********************************
橡皮灵魂:人不是我杀的!!
小哈:人是我杀的!!
…………
*********************************
懂了吧?
作者: CONAN    时间: 2003-11-12 11:5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这样的话,你们就是判断出谁是凶手也拿他没有办法,你们还要发现他演的是谁
作者: CONAN    时间: 2003-11-12 11:55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就这么定了,不公布谁扮演谁,让飞马将大家的话贴出。这是防止高手被秒杀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2 12:10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如果真要这样玩的话,还是觉得用马甲现实一点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2 12:2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CONAN 发布
直接发给飞马,飞马用假名整理出一张贴,比如说:
a:“………………”
b:“……………………”
c:“……………………”

反对……那非累死我不可………我又没那么多时间,就是加上马甲的信箱也会挤爆的……

%&07

用马甲有个问题
—— 如何管理?只要保证这一点就好,但是那些爱灌的人肯定反对……

要不然马甲在这里说话,真身在观战室搞迷惑……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2 12:4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那就是所有人都只能在观战室讨论。。。
现场就只有投票而已。。。
欧认为这样比较好。。。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2 13:32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生来就背负着死亡的命运。。
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A--Z这样的代号。。
只为了人们的取乐而存在。。。。
命运悲壮的马甲。。。

觉得跟角斗士有点像。。。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2 13:38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 -0
那就把我的修正版规则发过来好了
只许用马甲进行游戏
欲参加者直接用短信联系主办人选取角色,主办人统一发马甲和密码
得到马甲后,参与者必须在马甲签名上标明自己扮演得角色
应做到除了法官外,其他人不知道游戏马甲后为何人
严禁私下交流!!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1-12 13:5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不是报名的时候就知道谁演谁了吗?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2 15:25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直接用短信向法官报名,被录用后,法官即时更新备选名单
被使用得人物后加(已用)字样
直接跟帖报名得一概不算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2 16:4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地质马家。。。
作者: 沈霖    时间: 2003-11-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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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女朋友吵架了,没有来
经过今天一中午的艰苦努力,终于拿下
没想到案件已经结束了
哭~~~~~~~~~~~~~~~~~~~~~~~~~~~~~~~~~~~~~~~~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3 08:03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马甲游戏,真身起哄者
斩!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3 10:59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dispair 发布
生来就背负着死亡的命运。。
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A--Z这样的代号。。
只为了人们的取乐而存在。。。。
命运悲壮的马甲。。。



有米有人想到过他们的感受。。。。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3 12:01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 -0
那以后就不玩杀人游戏好了
大冬天的还玩感伤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3 12:50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其实马甲也没什么用……重要的是养成推理的风气,而不是为了取胜而杀高手……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3 14:12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欧认为用了马甲只有更乱。。。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3 16:48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绝对反对马甲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3 17:04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最初由 柯南 发布
绝对反对马甲



呵呵,捉住
乱亲两口。。。。%&09 %&09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3 17: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3 17:07
标题: 回复: “新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结局
我在推理王2004的时候试行编码替代计划,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在以后杀人游戏时考虑使用
作者: 高远遥一    时间: 2003-11-13 17: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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