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楼主: bearjo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整理] 【原创】主线整理分析(如有雷同,亦是本人)----11.24更新

[复制链接]

4869号住户

10

主题

1

好友

10

积分

 

帖子
687
精华
0
积分
10
威望
0
RP
9
金钱
115 柯币
人气
4010 ℃
注册时间
2004-10-29
顶楼
发表于 2007-11-23 14:40:12 |显示全部楼层
vol1 GIN&VODKA初次登场,让新一一夜之间缩水变成了柯南。变小后住进了小兰家里。
vol2 《奇怪的寻亲杀人事件》宫野明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面出场。柯南对组织有了初步认识。
vol3 兰第一次怀疑柯南的身份,阿笠博士帮忙解围。
vol4 GIN&VODKA再次登场,柯南知道了二人的代号。
vol10 新一再次登场!就此知道了感冒+白干能使他恢复原状,不过时间不长。
vol12 龙舌兰登场,旋即被炸死。原来组织在寻找程序设计员。
vol14 小兰再一次怀疑柯南身份,这次是有希子帮的忙。
vol16 基德闪亮登场。究竟基德在柯南里只是客串还是最终会和主线联系上还是未知数。
vol18 灰原登场亮相。柯南第一次知道了药的名字是aptx4869。药的资料却由于病毒灰飞烟灭了。
vol19 从灰原那里得知了组织的计划始于半个世纪前,但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了。“人是不能违逆时光洪流的”,这句话在后面还会出现。
vol24 新出医生登场,谁也不会想到,一场看似普通的谋杀案竟然会为近二十卷之后才出现的情节埋下伏笔。
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与黑衣组织的再次重逢》!灰原解释了aptx4869原来是细胞程序性死亡。vermouth在这里第一次露面。皮斯克与灰原的父母很熟悉,药的开发在灰原父亲的时代就开始了。GIN提到了“那位先生”,在以后会经常出现。
vol26 兰再一次怀疑柯南的身份,这一次的情节被很多柯迷奉为经典。
vol27 茱蒂老师登场,身份可以的外国女人。
vol28 在人鱼岛上发现了宫野志保的签名,究竟有何隐情?
vol29 vermouth再次露面,“黑的和黑的混在一起,只会变得更黑”。茱蒂,新出同时出现在了巴士上,令灰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赤井秀一第一次登场。
vol32 熊猫车事件,Mr Black登场。灰原在与赤井擦肩而过的瞬间竟然露出了恐惧。
vol33 赤井出现在了佐藤相亲的地方,继而又在监视侦探事务所,究竟有何目的?茱蒂老师提到“FBI”。
vol34 vermouth的箭靶上贴上了柯南,兰,灰原的照片。柯南和平次去拜访茱蒂老师,可是神秘的女人还真不容易参透。
vol35 金苹果事件隆重登场!时间回到一年前,当时的赤井还是一头长发。沙朗登场,她和有希子曾经同门学过易容。新一和兰救了杀人魔,一处精心准备的伏笔。
vol37,38 白色的雪,黑暗的影子,黑衣组织再度出场,这次他们的目标是程序设计师板仓。柯南和GIN的第一次正面交手,柯南一度陷入危机,可最后不知是GIN放水还是疏忽,柯南侥幸逃过一劫。板仓的日记里内容丰富,有“态度高傲讨厌猫的女王”,还有“我们要违逆时光的洪流,让死人复活”。组织的目的起始浮出水面。
vol41 可以的人物的活动更加频繁了,看不见的包围圈正一步一步缩小,于是灰原又感冒了。明美在人们的回忆里再度登场,留给了妹妹几盘录音带,可是内容只有灰原知道了。灰原的父母浮出水面,“Hell Angle”由此而来。
vol42 满月之夜的二元推理!精彩的高潮,揭开了很多的密题,许多人物的身份水落石出,但是又提出了新的悬疑。vermouth的手机按键音成了日后剧情发展的新线索。
vol46 原来那个手机按键音是《七个孩子》!
vol48,49 与黑衣组织魔掌碰触的瞬间,组织的成员Kir,Chianti,Korn登场。本堂英佑登场,在以后的发展中,他和水无怜奈成为了主要线索。
vol56 血型疑案自此而始。

其他的我不管,以上引用的都是我的原创,你为何随便使用?转载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阁下的拿来主义实在有点过火了。
原帖地址:
http://www.conans.com/bbs/showthread.php?t=100534
版主过来看看,看着办吧

[ 本帖最后由 micokud 于 2007-11-23 14:46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69号住户

10

主题

1

好友

10

积分

 

帖子
687
精华
0
积分
10
威望
0
RP
9
金钱
115 柯币
人气
4010 ℃
注册时间
2004-10-29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3 14:48:31 |显示全部楼层
恕我冒昧,我大概可以这么理解,阁下不过是把我去年的帖子翻出来直接copy到这里然后粉刷一下,弄个加星罢了,没什么意思。如有得罪还望海涵。
我不反对转载,但是这样直接copy我的东西并且没有任何说明,我个人以为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以上

[ 本帖最后由 micokud 于 2007-11-23 14:51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69号住户

10

主题

1

好友

10

积分

 

帖子
687
精华
0
积分
10
威望
0
RP
9
金钱
115 柯币
人气
4010 ℃
注册时间
2004-10-29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3 16:45:40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的决定我接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5-12 13:05 , Processed in 0.031378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