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63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官方活动] [漫画讨论][File.987 鸣哨跳球]

 关闭 [复制链接]

杯户大学生

2

主题

0

好友

42

积分

 

升级
5%
帖子
1633
精华
0
积分
42
威望
2
RP
60
金钱
3475 柯币
人气
3472 ℃
注册时间
2016-8-28
顶楼
发表于 2017-2-16 12:59:59 |显示全部楼层


黑田的右眼第一次可以较清晰地看到,漫画里看着还没感觉。小时候我奶奶家那边就有个老奶奶少了一只眼睛,把那时候的我吓个半死。。。

部门.jpg
常见套路一:
又是常见的大学同部门/社团杀人事件。。。明明前不久波洛刚发生过,虽然未遂。
印象中是那个山庄绷带怪人事件开启了这个先河。
也难怪,日本好像是20岁成年来着,大学生一般都是成年人了,作者应该也是有意不想让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出现在动漫中的。
我印象中唯一的例外是雾天狗事件的犯人,18岁,应该是柯南中年纪最小的犯人了。(当然水无怜奈门铃那个不算。。。)

碰巧.jpg
你还真是“碰巧”惯了。。。

QQ截图20170216120635.jpg
常见套路二:一般案件发生前说出欠揍话的人会是死者(969回还借世良之口官方吐槽过)

常见套路三:一般案件发生前与死者发生口角的,或恩怨非常明确的,都不太会是犯人。
当然凡事无绝对。

QQ截图20170216120933.jpg
还是很会为她们的友情感动的


右边的冒失鬼三个字难道不应该加个引号么?!


另外为什么我总有种即使若狭和黑田碰面了,也不会在本系列搞太多大新闻的感觉。。。我不会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吧
我倒是觉得一般第一回是弄点啥来吸引人,第二回基本上就是案件讨论不会发生太多,第三回案件解决了终于要发生啥了,然后end下期作者取材休刊,甚至更过分点还可以被什么突发小事情搞得本来要发生的都不发生了。。。(当然也欢迎老贼来打脸)

最后看完本话我反而越来越觉得若狭不是朗姆,即使灰原对她有了反应(存疑,也有可能只是虚张声势)
因为细细数来,其实原作中灰原的雷达并没有过在73揭晓前明确扫描到xxx就是组织成员的前例。相反,更多的是用来被误导。。。
QQ截图20170216122224.jpg
第一回提到灰原的雷达是在287话的公交车劫持事件,然后灰原马上感应到了贝姐的气息,但那时候大多数读者都被老贼误导,以为贝姐=茱蒂


波本篇开端昴哥刚登场的时候也产生了反应
以及后来那个一角岩事件、侦探们的夜想曲事件等也对昴哥有一定反应,再联合他经常喝波本酒,加深了让读者以为昴哥=波本的误导。(虽然比不上贝姐篇的误导程度)



赏花事件贝姐真的出现在灰原面前时反而没感觉了。。。

作者也只是用没有特别关注来强行解释过去。。。
难道公交车上就特别关注了么。。。明明那时候灰原还不知道贝姐已经乔装成身边的人,贝姐也还没有找到她。


住院前画到这意味深长的一幕真的不是故意勾起读者好奇心的么?
坦白说这里灰原的反应也让我在那段时间好奇了好久,结果一回来说只是对一个长相可怕大叔的正常恐惧心理。。。

所以,即使灰原对若狭疑似有了反应,我也不认为她是黑的。这回的反应多半不是误导就是虚张声势。
还有就是,作为黑衣组织的NO.2,在听到义眼和见到黑田时有这样的反应,也太不淡定了点,这也有点不符合我内心中朗姆的形象。。。




题外话,灰原的雷达明确检测出谁是组织成员的例子不是没有,是在M20,库拉索救完元太后。










点评

远略2011  柯南漫画中未成年人犯案的例子还有“死罗神案”中的屋田诚人(约19岁),后文还特地介绍了因为凶手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进行报道  发表于 2017-2-19 22:51
金圭子  呃,写错了,雾天狗中凶手是秀念  发表于 2017-2-17 11:08
金圭子  另外关于成年,日本的成年年龄是20岁啦(虽然女16岁就可以结婚了)。除了18岁的宽念,20岁的三好麻子也很小的。  发表于 2017-2-17 11:08
金圭子  然后靠若狭最近的柯南和哀听到了罢了。所以你看柯南也有类似反应的,完全不是“灰原雷达”的那种。  发表于 2017-2-17 11:02
金圭子  这次不是灰原雷达啦,只是若狭听到了“义眼”两个字以后因为愤怒或者其他情绪用力的抓紧了裤兜,造成里面某个东西发出了声音(之前有拟声词)  发表于 2017-2-17 10:59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RP 收起 理由
远略2011 + 1 + 3 1WW为精彩回复特别奖励!

总评分: 威望 + 1  RP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5-17 23:47 , Processed in 0.040854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