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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22:52:4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红安计划 于 2018-3-23 12:46 编辑


22页右下部,“口供”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于小五郎应当是“做个笔录”。

22页中左部,“知道”系“直到”之误。

26页右下部,语句逻辑不明,不知是否是“实在想不出来还会是谁”。

45页右下部,同上理由,此处“口供”应当为“证词”或“证言”。
另外,后面若遇见毛利、柯南等人作为证人提供证言,漫画里称“口供”的,如果是以“录口供”形式出现建议改为“做笔录”,单个“口供”建议改为“证言”或“证词”。

167页中部,框中的法学正确表述是“超过追诉时效”或“追诉时效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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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梅林  记下了  发表于 2018-3-2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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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3-29 13:41:56 |显示全部楼层
“身分”错误整理:

34页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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