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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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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原创]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本文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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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30 19:52:2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大家真的是对用马甲灌水乐此不疲啊……

从第一页翻来看,忽然发现者帖子已经三页了,而且断然没有纯水现象,每篇回复都是七八行的样子我不来凑一脚就是太对不起自己了不是?

基本上来说AXXXXX的意见偶很赞同地说,虽然明白柯南是小强跟她家AXXXXXX似的死8了,但从某些方面将对GIN而言……还是那句话……宁可死亡也不要在牢狱中度过余生。如果没记错的话日本是没有死刑的,所以…在牢里蹲个四五十年毫无尊严的死亡…想想都可怕……

哦……上帝啊你还是让他死了吧……天哪我这是什么祈祷啊……

唔唔,失踪,失踪是最好的结局了,万一柯南结束后青山哪天一个想不开打算出续集也好有个伏笔不是?到时候我们第一部中失踪的GIN也过一把BOSS的瘾……哈哈哈……光是想我都开心^^

P.S:原本说看85对水这么深恶痛绝我就帮忙删些水吧,但发现水都冻冰了……也就是说原本没什么意义的水都已经在大家的一来一往中变得缺一不可了……85你就将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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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2:01: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李寻欢是古龙笔下的主人公我最不喜欢的一个,真不知道猫是看上他那点……那个容我问一句,猫咪你是喜欢李寻欢还是喜欢焦恩俊?李寻欢哪里比得上胡铁花洒脱王怜花聪明花满楼从容花无缺风度翩翩……哇咔咔咔咔,我这才发现古龙还真不是一般的喜欢花儿- -0我最爱的花满楼啊……小声地:其实柴玉关我也喜欢^^

至于85所说的不稳定呢,我还是希望它就一直不稳定下去吧。在不稳定中我可以充满幻想充满希望,而稳定了之后也许会是失望透顶也说不定。现今的漫画电视剧电影小说似乎都在推崇结局并不圆满的概念,该隐就教育了我不要对结局报什么希望虽然我的悲痛大部分都给了我心爱的吉贝尔毕竟该隐身边还有利夫不是?啊啊,还有我最爱的小天狼星,当然也就是因为哈利波特现在还不稳定我依然可以充满他会回来的希望。至于柯南的结局,不愿意去猜测。但隐隐约约的知道恐怕并不圆满。当然我所说得不圆满是站在边缘这个角度上,毕竟我对新兰柯哀没什么太多的概念。我好像在漫友上见过一种病症叫做“非动漫主角综合症”- -0恐怕我是无药可救了。

扯远了哦,其实难民中的GIN并不难以接受,我同意85所说得他聪明,没人能质疑这一点,其实我还一直觉得GIN最少也得有二十八岁……那种不再年轻但成熟的沧桑啊啊啊啊啊~~~~~在哪本杂志上见过一段话,好像是说,现今这世道连琴酒都有一帮死忠的追随者,我那个汗啊……2至于吸血鬼……唔,像,很像。如果我身边没有一个QQ上MSN上电话里甚至见面都是吸血鬼怎样怎样AXXXXX怎样怎样的家伙的话,我会很同意GIN像吸血鬼这个观点……但现在……偶已经免疫了,尤其是在看完吸血侠之后对吸血鬼的形象有失去了少许幻想……猫你这不能怪我,没有尖牙没有长耳也就罢了居然暮先生就死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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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5:56:4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最初由 桑骆冰 发布
后来一个看帖的人对我说,只有GIN改变了,哀和他才会有可能,如果他不变,哀就不应该爱他,因为他是黑暗的,而新一是光明的,哀如果已经在阳光的世界呆过的话,就不会再迷恋GIN了,所以GIN必须改变,他还说所有的GS文里,只有楼主你的文把GIN变了,所以才有哀的幸福(是他说的),所以我才慕名而来看楼主的文章……(说了半天只有几句是正经)


这这……85你是作者,你同意吗?
GIN的坏也许只是一种自卫,你我都不明白。?我不是说他是好人,只是坏人也不过是个人而已。 改变不改变重要吗?即使在光明中也还有个适应不适应的问题哩。什么是黑暗?什么是光明?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只有当事的那个人才能说吧?就算是在黑暗中,也未必是件不幸福的事。只要当事人觉得幸福,那就应该是真正的幸福了吧?无论其他人有什么样的理由觉得他们不幸福,但只要他们觉得幸福就好,其他都不重要。当一个动漫人物的命运被众多外人所猜测所争辩时,连作者恐怕都难以下断绝吧?倘若是心甘情愿的,即使是死在黑暗中也是无憾的。况且什么是仇恨什么又是改变?倘若现在的GIN只是在特定环境下的生存的本能,那么环境改变了人应该自然也就变了吧?
哀就不应该爱他
那什么又是应该呢?什么又是不应该呢?只有爱或不爱,没有应该爱或不应该爱吧?我爱你——我应该爱你!?我不爱你——我不应该爱你!?倘若爱的前面加上了“应该”或“不应该”的前缀,那还是爱吗?在爱的前面加上这样的词语会让人觉得话还没完:我应该爱你,但他……或者:我不应该爱你的,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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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7 20:06:1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85我也想你了- -0
上QQ,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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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6:13:4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感叹啊感叹,想85可以把《难民》当成作业交上去,我也不过是认真地写了篇随笔就被语文老师认为抄袭……上帝啊你在那里……

什么是前卫?
就是后面来的攻击比前面的多;
什么是G&S?
就是各方面反对的要比支持的多。
于是某馨笑了——怎么着吧!
不服?不服你来咬我啊!

呵呵,开玩笑的,毕竟同在北京的85想咬我还是够得着的……
以上是某馨的胡言乱语,原因是受了语文老师的刺激,下面我们切进正题。


看到毛利兰式爱情至上的女人那段我微有些惶恐,连忙翻了一遍自己的文章发现除了旁观者和EISWEIN外女主角都不是那种“毛利兰式爱情至上的女人”还好还好。而这两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文章主角又都是原创人物而且最终GIN选择了Sherry。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某馨的确是把自己放到了同人的世界中然后写出的文章,与其说文章女主角“迷恋于GIN的某些气质而不能自拔”,还不如说某馨自己“迷恋于GIN的某些气质而不能自拔”来的恰当。而这两篇某馨将自己写进去的同人中,女主角一个死了一个永远的沉沦,GIN地选择都是Sherry,这就是我的选择——我选择了GIN,迷恋而不可自拔;GIN选择了Sherry,同样不可自拔。

某馨是坚持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看到83[这名字真好,一个85一个83……苹果,你那年生的?]你和执念争执那贴子已经沉了,在这里说明一下好了。
为什么需要理由?
A:“我爱你,嫁给我吧!”
B:“为什么?”——还真够煞风景的- -0
A:“因为你美丽善良活泼开朗温柔体贴乐观向上聪明可爱。”
这时C跳了出来:“我也美丽善良活泼开朗温柔体贴乐观向上聪明可爱为什么你不喜欢我?”[某男士:这样的女人我怎么找不着?]

谁能给我一个心服口服的答案我就封笔一年不写同人[AXXXXX:根本就是你自己懒得写吧?]。至于B比C有钱娶了能少奋斗三十年或者B的爸爸是XX局局长OO处处长什么的理由先说好了我可不接受。

喜欢柯哀的人们痛恨它,斥责它是对哀的不尊重。
喜欢新兰的人们支持它,因为它终于把陷入三角中的新兰解救了出来。
这段话到看得我心有戚戚然。
新兰的很多人支持G&S是因为新兰;
柯哀的很多人反对G&S是因为柯哀。
相当怪异的感觉,因为新兰,所以G&S?
记得某人曾对我说过,新兰支持G&S不过是为了自身的利益,的确是像83说得那样为了把陷入三角中的新兰解救了出来。
某馨又笑了,G&S的存在解救了新兰,新兰的支持丰满了G&S的羽翼,党同伐异,想当确切的说法。但那又如何呢?国共还合作过呢,何况新兰和G&S?
但83你还是忘了两类人:
像yingzheng,因为GIN,所以G&S。
像某馨我自己,因为G&S,所以G&S。



AXXXXX曾经用杰克上校评价卫斯理的话损我——比驴子还固执!
但当我翻看黑之&边缘纪实的时候我却分明看到了一个对管理员小心翼翼的血色珊瑚樱;一个随上司唯命是从的血色珊瑚樱;一个……连我自己都感到恶心的血色珊瑚樱。当失去黑之的痛苦夹杂着对自己的厌恶时,有谁又能明白我的消沉呢?不仅仅是消沉,还有鄙视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已经放下了我的高傲我的自尊却什么都无法挽回,那是一种绝望。用菠萝的一句话:“伤痕可以淡化,但永远抚不平。”其实想想我也并不全是为了自己的低头而难过,我难过是因为我已经低头却什么都得不到。我可以原谅或直接或间接使我失去黑之的始作俑者,但我不会原谅我自己。所以……没有所以。某馨继续微笑:我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了。

看到83提到黑之忍不住就跑题了~~~

那么83,你不希望哀改变对吗?不愿意看到“她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毛利兰式爱情至上的女人”?对吗?
那么,你又为何要我们心中冷酷淡漠的GIN改变呢?
你喜欢哀,或者不是因为喜欢,反正你不希望她改变。
所以GIN就应该改变吗?
那倘若我说,我不希望看到GIN变成一个忙于赎罪的虔诚的基督徒,那么我是否拥有和你一样的理由要求哀“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毛利兰式爱情至上的女人”呢?
如果这个理由你无法接受,那么同理,我也无法接受。
当然我笔下的哀从未失真,我想我还是有资格说出以上那些话的,我努力的在彼此都不改变或者说不做太大改变的前提下让他们或悲痛或圆满,所以最近我不再写情爱同人或者不写以哀为主角的同人就是因为我不想再做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不过我也喜欢85笔下的GIN,但G&S本就难写,能写出难民这样水准的又有多少人呢?与其像通俗的言情小说冷酷的男主角变成了妻奴,那上帝啊,你还是让GIN继续沉沦吧……

“道不同,则不相与谋。”
很正确,但最近在顽强的抵抗下仍被班主任委任的政治课代表某馨也不甘不愿地想起了一句话:“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按照“几千年前的先辈教导我们的”对立与统一的原则理论就是“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所谓福祸这两种极端的东西都可以相互转化,那么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的爱恨呢?

而所谓的道德的标尺往往随着个人的喜好而被淡化,GIN杀了多少人?哦哦,我知道你想说即使只杀了一个人也是凶手。那么银英中一场战役下来死亡的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战士的性命又被置之于何地呢?因为他们不是主角他们没有杨提督莱茵河特的聪慧那么他们就该死吗?与其说死亡的小人物是无足轻重的,那么还不如说他们的死亡或者说他们的存在本就是为了证明主人公的雄涛大略英明威武来的恰当[所以我彻底鄙视这个说法]。如果我说杨提督是杀人犯莱茵哈特是凶手那么不用出事务所就会有人灭了我- -0。当然杨提督充分表现出了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战争的厌恶,那么站在对手立场上的莱茵哈特理由就显然不是那么充足。当然我知道所谓的历史的发展是需要牺牲与奉献的,但忘记是谁说过得了,人类在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在历史中学不到教训。当然我必须承认GIN是个杀手,我也认同83的幸福的论调,所以我在自知写不出85那样的GIN的前提下并没有昧着良心让这个杀手得到所谓的幸福。当然我也觉得在黑暗中没有什么幸福可言,但只要有所期盼就还是幸福的吧?况且,幸福还是不幸福,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吧?如果当事人觉得幸福那么不管旁人觉得如何不幸那也是幸福,如果当事人不觉得幸福那么不管别人认为他又多幸福他也不会幸福的。


我从来没说过GIN是个好人,但还是那句话,即使是坏人也不过是个人而已。
我从来没有说过难民中改变了的GIN不好,只是我对83的为了不让哀改变而改变GIN的看法有些愤然。


[“你准备去为他这种人挡子弹?”
  “你没失去过亲人。你不懂。”
  “好吧。我永远不会懂!!”
  “姐姐…… 他是唯一见证姐姐活过的人……”]
对于83所说的英雄救美的老套我还是可以为难民辩解些什么的:这段明明是哀给某位男士档子弹嘛怎么能说是英雄救美呢?——我飞逃~~~~

以上。



注:紫色的是某馨文章中比较重要的部分,蓝色的是借鉴引用83的原话,红色的是借用菠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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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NO、NO、NO,你理解错了。

我的意思是,XX爱一个人,他可能英俊可能潇洒可能体贴可能斯文,如果再出现一个和他拥有一样优点的人呢?两个人都有XX喜欢的东西,那么你总不能说XX两个都爱吧?当然也有都爱的,但我想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情人爱人的人,他的两个情人爱人应该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不可能有人同时爱上两个拥有一样优点的人。所以当两个一样的人出现时必然会只有一个人中标,而掌握决定权德人说不出理由。

至于单身快乐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快乐……非常可耻的……我认为单身快乐,当然这只是对我而言,无拘无束才是我要的。别对我说什么爱情不等于束缚,也许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然晚了但我仍然不想悔改。


《难民》不应该归属于GS,因为脱离组织的他不应当依旧挂着那个酒性暴烈的名字,他可以叫伊集院秀人,可以叫藤代健,可以叫任何一个让你足够欣赏他的名字。

所谓G&S只是个称呼,而GIN也不过是个代号罢了。既然可以叫伊集院秀人,可以叫藤代健,可以叫任何一个让你足够欣赏他的名字,那么为什么他不能叫GIN呢?这是我最欣赏的名字,85笔下的GIN只是个不同时代不同意义的GIN,但你不能否认他还是GIN……

累了,明天还要默写呢……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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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我受不了了我要疯了……我要把你们一个个都大卸八块然后自我了断……你们……你们……你们都去死吧!我……我……我……我保存Wing提供的一百张头像的时候都没这么累……边缘的主页自然是少不了难民,更加少不了这些长篇大论的回复……等整理的时候我才发现……你说你们好端端的干吗用那么多引用啊你们你们不嫌麻烦啊?整理起来我……我……我死的心都有!!!还有那些一问一答的帖子你说要我怎么弄啊……先说好了,等主页出来了那些回复你们可别说乱……谁敢说乱我先灭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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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先占一楼……顺便无视最后一句话……要是我编辑帖子的话就显得太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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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如果说正值之人令我敬畏,那么如黄药师般亦正亦邪的人物就令我敬佩了。

而世人眼中所谓邪恶之人,则是令我无法割舍了——如GIN。

当然我们也不妨讨论一下何为纯粹的邪恶。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又有什么人是天生喜欢杀人的呢?又有什么改变了他呢?当然这是孟子的观点,不是我的。当然也可以用荀子的观点反驳,当如果这样的话我就更加心安理得了。荀子认为,人性本恶,所以才应该充满痛苦的现实中不断努力向善。那么GIN不过是遵循本性罢了,又何罪之有?

好好,我承认这是诡辩……但真得很有用。

我还是坚持爱不需要理由。爱是炙热而唯一的,不受束缚,没有理由。不然要如何解释BL呢?你能给我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哥哥不爱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而钟情于男子呢?毕竟男女相恋才是所谓的正轨吧?所以,没有理由。爱情一旦扯上因为所以就显得无比功利而不在纯粹,我喜欢纯粹的东西,所以我相信爱没有理由。

至于单身,啊啊,这我也崇尚啊!仅仅是不喜欢不自由的感觉,不喜欢有人来分享我的生活,倒不是因为对爱情有什么偏见……当然了,谁知道呢!

我承认我对GIN的迷恋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又一头金色的长发,但绝对不止这一点。

这两天把《德库拉》看完了(翻译似乎有问题,应该是DRACULA……AXXXXXX我还是不会写你的名字耶~~我飞逃。)到没看出来几位主人公有多么英明伟大勇敢善良,只是对德库拉伯爵充满同情。我记得在看《侏罗纪公园》的时候有这么一句台词“上帝创造人类,上帝毁灭恐龙,人类创造恐龙,人类毁灭上帝”[差不多是这样,毕竟那是好几年前看得了]。而在《德库拉》中可以这么说,“上帝创造吸血鬼,上帝创造人类,人类毁灭吸血鬼,人类毁灭上帝。”

既然他们坚信上帝创造一切,那么为什么吸血鬼就是不容于道德不容于世界呢?血对他而言只是食物,是生存的必需品,就像人吃肉一样。人吃掉鸡鸭鱼牛羊等等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吸血鬼却是十恶不赦,仅仅是因为吸血鬼吸的是人血吗?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是牛统治了世界,那么上帝长得就会像牛一样”。就因为统治世界的是人,所以伤害人类的吸血鬼就罪无可恕而随意杀生取肉的人类理所当然吗?如果真的是狼或豹子统治了世界,那么各位可以想象他们把人类当成食物的情景吗?如果真的是上帝创造了吸血鬼,那么他也必然默许了这种罪恶的存在。就像上帝创造了人而默许人杀掉动物一样。水至清则无鱼,有些事情根本无法用道德去衡量。那些口口声声仁义道德的人只是站在人的角度上去说这些大话的,如果他是一只牛或者是一只羊他就绝对不会这么想——还是说只有人的性命是重要的其他的无所谓?那么我可以这么说,我把家里的两只猫的性命看得比许多陌生人都重要。我记得好像有这么一个问题,说是如果卢浮宫失火了,你只能救《蒙娜丽莎》或一只猫,那我的选择绝对是猫。对,战场杀人无罪,自己的生命不保时牺牲别人的生命无罪,那么为了自己生存而吸人血的吸血鬼何罪之有?为了生存而犯罪的GIN又何罪之有?他们自有他们的生存法则,或者说是游戏规则,这都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既然这样,就不要把我们的意识强加到他们的身上去,这不公平。如果做不到像圣人那样“正其义不谋其利”“舍生取义”的话,就不要站在圣人的角度上代替上帝评价别人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选择。也请不要坚定地认为“世界只有正义与邪恶之分,我们是正义的”〈——过于犀利了,但绝不特指。

以上。



P.S:只是看了德拉库拉而已,AXXXXXX你不要太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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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生命不保时牺牲别人的生命无罪,这一点在法律上是已经被承认是无罪的。像金田一那个故事中,海难的时候把女孩子从已经挤满人的救生艇上退下去,牺牲了别人的生命保住了自己的生命,无罪。

既然众生平等,那么杀害一只牛和杀个人也没区别吧?都是生命嘛,都有存活的权利嘛。如果这样的话,GIN所犯的罪孽也不过是和杀害几只动物一样吧?如果做不到一声茹素,那么我们都有罪。我们都和GIN一样,都是罪人。我们就也没有权利对GIN的行为说三道四,更没有权力要求他去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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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不到……你都没仔细看啦,臭85%&114 %&235 %&064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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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LOLO,恭喜你。我记得在这事务所能让我家AXXXXXXX动怒以至于口不择言的有happymouse、柯哀的某位元老,再来就是你了……恭喜恭喜。

     由流年发表
LO你这话够经典……但是我仍然坚持灵魂之间相交的愉悦远胜过肉体的相交。


     由LOLO回复
现在像你这样想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虽然我也算一个.
这或许是80年代出生的悲哀吧....


     由LOLO发表
就和钢炼里人造人一样,人造人拥有不死的生命,而要延续这种生命来残害人类便是不道德的……
每种生命都有自己的道德,但假如两种生命的道德观念起冲突的话,还是那句话,弱肉强食……
吸血鬼用吸血鬼的道德去约束人类更不现实,何况本来就不知道有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的存在……
这或许是80年代出生的悲哀吧....


OK,以下是我的言论:

首先,你既然同意83对灵魂的观点,认为“灵魂之间相交的愉悦远胜过肉体的相交”,那么请问,人造人也有灵魂吗?人造人为什么在追寻贤者之石?人造人为什么即使明知道在被人利用也不放弃?〈——详见49集,如果你还没看的话。就是因为他们没有灵魂吧?他们在寻找的不就是灵魂吗?放弃永恒的生命,放弃不死的身体,希望像个人一样生老病死?但,没有灵魂的人造人,算得上是真正的生命吗?我不这么觉得耶!既然人造人没有灵魂,那又为什么要用拥有灵魂的人类的道德去约束没有灵魂他们呢?你的言论是“吸血鬼用吸血鬼的道德去约束人类更不现实”那么人类用人类的道德去约束人造人又如何算得上现实?此乃自相矛盾者也。

其次,你认为“每种生命都有自己的道德,但假如两种生命的道德观念起冲突的话,还是那句话,弱肉强食……”我不然同你的观点——既然你认为“何况本来就不知道有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的存在”,那么人呢?人也有强者弱者的区别吧?弱肉强食不只是适用在人类与非人类的基础上吧?从古至今都是强者统治世界,强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弱者的头上,那些独裁者也算得上是道德的吗?那些强者杀害弱者的时候弱者是不是觉得他比我强我比他弱所以我就应该用死来确保他们强者的地位并且把这种失去性命的事情当作是道德的呢?唔,我不想牵扯政治,只是举个例子——如果真的像你说得这样的话,那么美国向伊拉克出兵致使伊拉克无数平民受伤乃至失去生命也是道德的了?当真好笑,连很多美国人都认为这不道德了,我们这里到出现一个把这当成道德的人。

再其次,既然你否定了吸血鬼的存在,又为什么要用人造人的例子呢?人造人难道就是存在的吗?你否定了一种虚幻的生物,却又想用另一种虚幻的生物做例子来说服我们,你说我们会被你说服吗?

我和AXXXXXXX在道德这一观念上基本一致,当然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做了什么事情,我觉得对了,便就是对了。我觉得好了,便就是好了。我觉得合适了,便就是合适了——我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观念束缚住我们的思想与行为?就像我说的,我不认为如肉强食就是道德,我也不觉得GIN为了生存伤害别人就不到的。这不矛盾。还拿美军做例子,它已经是很强大的国家了,不去进攻伊拉克美国不会灭亡,所以我说这是不道德的。但GIN不同,他不执行某种任务,不去伤害别人他就保不住自己的性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杀人了,我会承认他不是好人,但我不承认他不道德。按照你的说法,偷窃也是不道德的吧?有本事你发一个《强烈谴责KID偷窃珍宝的不道德行为》的帖子,看看大家的反应就是了。对于鬼冢的话我是很赞同的,可是我感到好笑的是——你居然用花掉学生交来的公款、动不动就对学生大打出手、见到漂亮女人就找不到北的鬼冢来辩论道德,按照你的伤害他人就是不道德的理论,鬼冢那里算得上是仁人君子呢?

仔细算起来你也不过大我四岁罢了,我87的,你应该是83左右的吧?那我也应该算是80年代出生的……我咋就不觉得悲哀涅?这世上让我觉得悲哀的事情还真没有几件!所以,下回说话的时候注意一下,不要动不动就拉帮结伙的挂拉上一帮子人,毕竟还有活得开开心心不觉得悲哀的。

所谓“其实要做老师就要做好碰到笨学生的准备,不然这个老师是当不长的”理论在我看来也无法成立。我和AXXXXXXX都没有当老师的打算,是不是怕遇到这类学生我是不清楚,反正不打算就是了。而且,“如果你辛辛苦苦给一个人讲一道函数题(我还假设你是理科生),满心成就感的讲完之后,对方却最后还反问你一句:1+1是等于3么?你也会这种反应的”,只说是给一个人讲题,没有说老师在给学生讲题,所以你的老师的理论便没有站立的基础。既然是你提到的鬼冢,那么这里也说一下好了——那种上课带学生讲鬼故事的老师又如何?他会耐下性子给学生讲题吗?我看他这个老师倒当的也挺长的阿,而且还颇受爱戴呢!

“总有一天这个社会会理解我的想法,不过或许是在几百年后了”——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圣人了——很遗憾即使是几百年以后我也不会理解你的想法。被驱逐的人很多,连我的主ID都被驱逐然后注销过,不要因为自己不被认同就归罪于世人太愚笨了。还好是几百年后,AXXXXXXX,我们都死了,也不用操这心是不?最后,我知道这句话是有些锋利了,对不起,但该说的还是要说——如果那时候这种理论真的被理解了,那么我们对未来也就不要抱什么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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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的是我自己的比较重要的话,棕色的是引用LOLO的话,红色的是AXXXXXX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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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3 22:31:2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尔等不在吾之列……倒当真应了YJ的“道不同不相与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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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4 18:02: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也对,某馨我邪门歪道的来者不拒……学便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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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5 15:26: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我只是说49里面人造人在明知道是被利用的情况下仍然为贤者之石奔波……49很华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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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18:42:2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度重发老贴]难民 作者:人85(好文章,置顶半个月以示奖励)

小秀一下某馨的签名,顺便把帖子顶上来……

GIN,我对你的爱,比生命多一点,比永恒少一点。

书上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于死,而是GIN就在我面前他却不知道我爱他

看到GIN的时候我就会认真的祈祷:上天啊,请不要让这个男人继续寂寞下去了

我对着电脑里的图片发呆,在word里大段大段的敲些无病呻吟的文字,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先认真的说一句:GIN,晚安。

GIN,如果你忘了哭,那么请允许我代你流泪。

即使面对早已注定的失败和死亡,他身后也永远有追随他的人,而关于他的未来,竟又奇迹般的不重要了。

我一直都很小心的呵护着那个脆弱的影子,虽然你们都说他是个强者。

GIN,学习,GIN,学习,GIN,学习,从此我的生活不需要出现别的东西。

GIN,只要需要,你随时可以来找我。但边缘的事情去找tanhua、月刊的事务请找虾仁,某馨我高三了,即日起正式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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