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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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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C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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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事件簿]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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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0 07:58: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未经测试——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那就请楼主公布答案吧,我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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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0 09:48: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未经测试——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答案篇现在写。
合理?反语?

难的又说难,容易又说容易。。。

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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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0 10:46: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你和江户川柯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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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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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30 21:48: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最初由 SCF2 发布
答案篇现在写。
合理?反语?

难的又说难,容易又说容易。。。


難的當然說難, 容易的當然說容易...
既然我已破了, 當然說容易. %&02

解答篇中,希望也是我破的, 嘿嘿..%&03
铃声依旧,佳人何方;思君恋君,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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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2:06: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楼主的这篇文章太过避重就轻,没有描写在死者袋子里有哪些东西。凶手也过于愚蠢,她为死者准备化妆品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准备把毒下在梳子上,完成可以准备一模一样的梳子和镜盒(除非这两样东西是非常特别的)。在进入凶案现场后,将梳子和镜盒掉包(凶手准备的梳子和镜盒一定要让死者用过,否则警察在上面检验不出死者的指纹,就会识破凶手的手法)。如果按我的方法死者头部的伤口在法医验尸时会发现,由此会检查死者的梳子,在那上面查不出毒素反映的话,聪明一点的警察会猜到梳子和镜盒被掉包。如果用楼主的手法把凶器直接冲入现场下水道并不特别保险,有被打捞到的可能。可以藏在抽水马桶的水箱中,警察只会对和死者一起来的人搜身,因为死者的致命伤口暂时还未找到(前提是警方在案发时,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伤口,如果将尸体运回由法医检验,凶手有99%的机率顺利脱罪),会将嫌疑人先放回家,凶手在伺机拿回凶器另行销毁。但警方可以将目标锁定在女佣身上,因为只有她才一个人进入过现场。现实生活中,女佣虽有嫌疑但会因证据不足(真正的凶器未找到)而无法起诉,至于在推理小说中,只能说楼主还不够缜密。其实凶手将毒下在化妆品上是最大的失策,因为在案发前化妆品只有她和死者接触过,无论如何她的嫌疑都是最大的。所以凶手是谁,并不是很难就可以推理出来,反倒是凶器,再次抗议楼主对细节描写不够,既然是推理小说,应该将现场可以看到的一切都写出来。最后一点,既然死者是在梳头时中毒,那么她的头发也应该是梳过的地方整齐未梳过的地方零乱,毕竟是开跑车来的。有敏锐观察力的话,用不着看死者袋子里少了什么东西,而是死者手里少了什么东西。楼主还需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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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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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3:19: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TO 解密者:
你所說的都對, 但有幾點我想作些少回應...

推理小說也未必一定完完全全地把任何東西都描寫出來. 既然你都知道兇手是她, 而文章中都說了只有她接觸過死者的手袋, 還有死者注重外表, 死者是開跑車來的, 死者去洗手間時是戴著手袋進入的, 從這幾點都已經可以想出, 死者進入洗手間會做什麼... 還有, 死者是被毒殺的, 而毒是一中即死的, 手袋掉在死者身邊的, 想必死者不是在化妝時中毒. 如果是這樣的話, 沒有外傷的假設就不成立了. 那即是傷口會是很隱蔽的.

隱蔽的傷口, 注重外表的死者, 開跑車來的, 再加點猜想的話, 應該不難推論出毒針是藏在梳子上. 因此, 雖然文章中沒有完完全全的描寫出來, 但也不難能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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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4:58: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但所有的推理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一个很在意外表的女人,梳头时的动作应该是很轻柔的,不会用梳子顶着头皮梳头吧,如果死者梳的是日本女人特有的发型(穿和服时梳的那种),那么梳子必须要足够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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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5:04:4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因此我才說要加點猜想, 更何況如果有問題的話, 你可以跟帖問一問樓主的.

還有, 在意外表的女人, 动作不一定很轻柔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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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5:16: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在意外表的女人,她想给别人的感觉就是像个淑女,一个做事粗手大脚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注意自己外表的人。福尔摩斯可不是靠猜想破案的。你自己可以试一下,梳头时梳子离头皮是有距离的,除非头发很短,如果是那样也用不着梳了。要么是有毒的那根比较长一点。很费解,凶手花那么多的工夫在梳子上装毒针却不准备一模一样的梳子就把凶器给扔了,不打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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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我所指的猜想並不是完全的空想啊~ 是有根據的猜想, 無論是福尔摩斯或是其他的, 他們的推理中都會有猜想吧~ - -0

沒錯, 在意外表的女人,她想给别人的感觉就是像个淑女. 但這並不代表她在沒別人看到的情況下, 動作仍然是轻柔...

還有, 梳头时梳子是必定會觸碰到頭皮的... - -0 (除非只是輕輕的梳髮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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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这个女人在人前是人,人后是鬼,而且还有自虐倾向?那她身上应该有很多地方有外伤。不过我们老是在这个女人梳头时动作的轻重缓急问题上纠缠不清,也有点无聊。楼主不定躲在哪里偷笑呢。就这个案子而言,凶手在没有计划周详的情况下,就冒然实施作案,被人当场识破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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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犯罪实录no2之翻外篇——障眼法(答案放出——给飞,浩的贺稿,米的送别稿)

咳,男的当然不知道了,我们女生梳头时绝对是碰得到头皮的……那样才能梳得整齐。
枪毙就枪毙!芭蕉叶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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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是男的,那个名偵探小浩也知道,难道她是女的。雪翼飞马说的太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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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 -0

飛馬是看到你的頭像直覺猜中你是男的吧~

梳頭時梳子是必定會觸碰到頭皮的, 這道理無論是男或是女的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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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首先谢谢某浩跟某飞——虽然我还是很怀疑……
多准备一面镜子和梳子?检查起来应该可以知道上面沾有的新陈代谢物的出现时间吧?
回收问题,下水道那被水冲多几次难道不会被冲走?
梳头问题,即使。。。你没这习惯,不代表别人没啊?
头发零乱的问题,首先,她只一下,就倒地,能梳多少?而且掉在地上10来分钟,头发会怎么样可以想象。

有些东西不能全说明,不然还叫推理么?
退N步讲,有不足,不过也有用处,只是不是用在这里罢了,是我给的提示。嘿嘿嘿嘿,得罪。
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ONE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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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来说去只有我们几个?其他人也给点意见嘛。楼主的解释勉强过得去,这次凶手太弱,期待你的《演奏》解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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