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18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连载事件簿] 《推理魔术》序幕:白银少女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90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8-5-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顶楼
发表于 2008-6-16 11:51: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由于这篇文章是本人第一次写,主要是为了先练习文笔和写作技巧,所以在推理方面十分简单,甚至其中一处破绽用的还是另外一部作品里的,很容易就能发现。


本文中所有的人名、地名以及各种名场所称、其他名称均与现实生活中无关、事件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不久的学生,毕业后不知社会陷恶,白给人当了一个月的廉价劳力,没办法,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就自己租了家楼下的门脸房,开了个烟酒店,还不错,营业额月月升,日子过得还算滋润,没的时候就写写小说或者看书什么的,没想到我写的推理小在网上立刻受到许多人的追捧,后来还出版了一本书,弄得现在人家见了我就老师长老师短的,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今天夜晚的天空十分静谧,我一边心里暗骂着那帮杂志社催稿不要命的家伙一边赶稿子,正当我写得差不多,准备美美的睡上一觉的时候,烦人电话响了。   

我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是我以前高中同学打来的,叫王冠文,那会他高中成绩十分差,毕业后也没去考大学,却托人找关系,当了一名警察,没想到这小子表现出色,屡屡立功,再加上他家的关系,几年的时间已经成了市刑侦支队的大队长了,人称“王队”。

“喂,是高剑吗?你现在有空吗?没事的话来我们这里坐坐啊。”我以前也碰巧帮他解决过几个难题,没想到从此以后这家伙一遇上麻烦就来找我了“我在局里呢,你赶紧过来吧,你的实力我信得过”

    “哦,好,我这就过去”(得,人家都拍到这个份上了,我就去呗)

    出了小区,门口就是他的单位。
     
    所以我有事没事就来他这转转,就当就地去材了,与里面的人也都混得很熟。

    我走进派出所大门,看见他正在传达室里等我。

    王队看我来了,连忙赶过来领我去现场,一边走一边跟我介绍着情况。

    被害者林某,是小红花艺术团的领班,男,53岁,死亡的地点是在1楼的饭厅,死亡时间大概在晚上8点左右,当时除了嫌疑人其他人都不在艺术团的大楼内,办公楼内只有被害者以及嫌疑人两个人在场。

  其中嫌疑人自称在7点55左右就离开了,但是根据目击者的说法,她正与死者一起吃饭,然后死着突然就倒下了,然后他就立刻报了警。当时案发现场,死者脸是死灰色,面容平静,身上没有任何外伤的痕迹,而且现场很整齐,没有打斗痕迹,所以初步判定为是毒杀或者是因病而死。

    我问他:“死因查清楚了么?”

    他挠挠头说:“这次有些邪门,看情况像是下毒,但是哪里都没找到毒药的痕迹。”
     
    我问他:“验尸报告呢?”
     
    他说:“初步的检验结果已经出来了,经过解剖和病理切片检验,死者的肾小管坏死,胃肠黏膜也有毒物刺激性病变,这种样子只有在毒物的作用下才有可能出现,但是报告结果是尸体内未检测出毒物。”  

    我又问他:“那找到嫌疑人了么?”

    他带我来到了审讯室。

    屋子里有2个警察,看到我们来了,站起来指着桌子对面坐着的那个人向我们介绍说:“她就是这次本案的嫌疑人。”     
     
    这间屋子不算大,中间是2个写字台拼在了一起,门口这有2个椅子和一个小茶几。还有一个柜子,基本把这个小房间占满了。

    椅子上坐着一个女孩,身高中等,身材偏瘦,看起来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一头如雪一般的银白色中长披肩发十分引人注目,齐眉薄薄的刘海儿,面容清秀如湖水一般平静,苍白的脸上看没有任何表情,在台灯的直照下更显得可怜,一双大眼睛透着水灵水气。

    她身上的衣服十分古怪,看起来应该是演出服一类的服装,半透明的粉色露背小短衬衫,衣袖不长但是拖着很长的水袖,下半身像是绸缎一类材料的浅绿色水筒裤,腰上用一块比较宽的深棕色长布围了一圈作为腰带并在侧腰部分打了个很大的活节,衣服倒是十分漂亮。

    我跟王队坐在了她对面,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

    我对她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

    “东方再冉。”她淡淡的回答道,头没有抬起来。

    “今天你多大岁数了?”

    “十七。”

    “你在这个艺术团里是做什么的。”

    “我是表演魔术的。”

    “你能给我说说当时的情况么?”

    她稍稍抬起了头望了我一眼,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却眼睛里却闪过一丝犹豫,然后轻轻的叹了口气,没回答。

    我站起身,对她说:“我现在是想帮你,你现在说还来得及,如果你什么都不说的话最后就会被当做是犯人的,那样真凶就利用你逍遥法外了,这些都不重要,”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顿道:“但是最后你只能走上刑场这一条路,这样的结果难道真的是所你希望的吗?”

    我看到她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惊慌和不安,脸色也更加苍白了起来。

    “好吧,我告诉你,希望你能相信我。”她娓娓的道来事情的经过。

  晚上的演出在七点半左右就结束了,然后其他人都出去吃饭了,就剩下她没去,她在团里和其他人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林团长为了陪她,就没跟大伙出去吃,然后就去门口买了点吃的回来一起吃,但是买的全是辣菜,由于她不吃辣的,所以她一口没动,只是陪着跟团长聊天,在7点55的时候,她就回宿舍了,然后回来就看见一群警察来到她的宿舍并把她带到了派出所,她这才知道在她离开的时候团长出事了。

    我问她:“你出去的时候团长还活着,当时有其他人看见或者是能给你作证的吗?”

    她摇摇头。说:“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见任何人。”

    “好吧,大致情况我都了解了,我会去仔细的调查一下,你如果真的是清白的话一定会没事的,放心好了。”

    临走时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

    我对王队说:“目击者呢?我去问问他是什么情况吧。”

    “好的”

    于是,王队带我来到了休息室,然后指着那个椅子上坐着的那个男人说:“这位就是本案的目击者。”

    “您好。”我走过去笑着跟他握了握手。“能跟我说下当时的情况吗?”

    “好的”于是我们一起坐下开始聊着。

    “您是艺术团的人么?”

    “不,我并不是艺术团的人,我叫柳铮,我是友谊医院的大夫,跟林团长认识,有点事找他。”
      
    “哦,那您当时是几点到的案发现场呢?”

    “我到这大概是在7点50多吧,多几分钟记不清了,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正和林团长在一起吃饭,突然间林团长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脖子一样,然后就倒下了,然后我也吓呆了,我缓过神来以后,就立刻向警方报了案。”

    “那您大概是几点打的报警电话呢?”

    “8点,我是在门口小卖部的公用电话打的,小卖部的老板可以作证。”

    “那请问您当时看到那个女孩跟林团长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怪异的地方呢?或者那个女孩身上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或者是可疑的动作?”

    “没有,我并没看见那个女孩有什么特殊动作,只是在一边吃饭一边和团长聊天,然后团长就突然倒下了。那个女孩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吧,没什么可疑的。”

    “嗯,好的,谢谢您。”
   
    我站起身,跟王队说:“这个案子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关键就是2点,第一就是为什么在尸体上检测不出毒药,第二就是那个目击和东方再冉之间的证词对不上,毒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那个,而且在现场应该能找到些蛛丝马迹的,至于凶手究竟是谁……”
(未完待续)



我向王队解释道;“验尸的结论是尸体内未检测出毒物,但是中毒而死,体内却检不出毒物,这不是很奇怪吗?会不会是因为由于毒物在进入身体后发生了新陈代谢的化学变化,使得其边成了另外一种物质呢?我认为很可能是这样。踞我所知,这种状况生物碱一类的毒物可能性比较大,比如秋水仙碱,发芽的马铃薯等等。你就从这些生物碱类开始检测吧。”

“那凶手是……?”

“当然是那位叫柳铮的大夫了。一般的人都应该是黑色的头发吧,可是那个叫东方再冉的女孩却是银白色的头发,而且再加上她穿的那身奇异的衣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能称其为‘普通的女孩’吧。而且他说看见了再冉和团长一起吃饭,再冉却说她没有吃东西,这很显然他只是听到了里面一男一女说话并没有看见再冉的样子,等再冉离开后,他再进去跟团长谈话并下了毒,然后再出来报了警,而且他并没叫救护车,显然已经知道团长是死定了。”

第二天上午,我又来到了派出所,王队兴奋的告诉我说:“查出来了,最后死者的血液里检测出含有微量的秋水仙碱,而且那个大夫也交待了自己犯罪的事实。”

“嗯”我点了点头,这时候东方再冉也走了出来,我走到她面前,微笑着对她说:“好了,都没事了吧,我送你回去吧。”

她也微笑着向我一欠身:“谢谢叔叔救了我,我真的是……”

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天旋地转,她后面说了什么我也什么都听不见了,我一头仰过去就要栽到地上。

恍惚之中好象有人把我搀扶住了我。

我睁开眼睛一看,是再冉在我身边扶着我。

她一脸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没事吧?身体不舒服吗?”

“没事没事。”我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有气无力的对她说:“求求你能不能别叫我‘叔叔’?我真比你大不了几岁,我看起来真有那么老吗?我听到你这么叫我我心脏会受不了的。”

“哦,那真是不好意思啦。”她笑嘻嘻的松开了手“那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怎么称呼你啊?”

“我叫高剑。”

“嗯,那以后就叫你高剑大哥啦。”

“叫大哥的话,是不是有点……”

“要不就还是叫你高剑叔叔?”她看我有一点犹豫。

“别!千万别!你要是喜欢就叫高剑大哥吧,只要别叫叔叔就成。”我连忙制止了她的非分之想。

在送她回去的路上,马路上两边的人纷纷回头看我们2个,看得我直冒汗,她倒是穿着那么一身奇异的衣服却满不在乎的样子,丝毫没有理会旁人的目光一边走一边跟我聊天。

我问她回去以后怎么办。她的目光立刻黯淡下来了。

“以前我跟其他人关系都处得不好,只有团长他在包容我,现在团长不在了,估计我也该被扫地出门了吧。”真亏得她能面不改色的说得那么轻松。

我略微思索了一下,又问她:“为什么你的头发是银白色的呢?是染的吗?”

她的目光更黯淡了

她淡淡的说道;“我头发天生就是银白色的,这只是一种遗传病而已。”

“真的吗?那为什么没有去治或者去染呢?”我看她的神情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她没回答,反而看着我的眼睛问我;“我有没有问你现在为什么这么落魄?有没有问你是不是跟你的父母住在一起?我既然没有问你这些你的个人私事,为什么你一定要追问我到底呢?”

“真是对不起。”我歉然道。“那我不问了,我真没想到会触动你的心事。”

就这样我们两个都不说话,闷头走着。

“再冉妹妹,那你离开了那个艺术团以后你打算去哪呢?”

“不知道呢,再说吧。”我看她的神情估计是懒得去想以后,或者说是根本不愿意去想。

“那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呢?”

“什么忙你说吧,只要我能办到的我都会尽力去帮你,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我笑了笑:“没那么严重吧,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我有个小商店,可是现在没人照看,再找人的话也要花不少的时间,而我现在很忙,经常要去杂志社,还有好多其他的事,正好你现在也没地方去,不如就来我这帮我照看一下小店吧,我管你吃住,每个月给你600块,如果卖得好还给你奖金,等过段时间我找到人以后想留想走随便你,钱绝对不会少给你的。”

“钱是无所谓啦,有地方住有饭吃就可以了。”她轻松的说。“那我就勉为其难,帮你这个忙啦。”

“嗯,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妹妹你真好。”

“跟我还谢什么呀。”她有点被夸得不好意思了。

我心理开始盘算:嗯,每个月给她住不用花钱,给她吃的都是自己买菜回来做,也不用花多少钱,而她24基本小时在店里看着,也就偶尔放她出去一下,然后正好小店也该好好整理一下了,她一来正好每个星期都能有时间让她整个打扫一遍弄干净点,顺便还能把楼上我的房间收拾了,而我则不用每天都呆在店里,可以想上哪就上哪去,即使晚上熬夜写稿子第二天白天也能照常开门,我可以在家睡觉而完全不用担心。而且如果生意不好或者她卖错了还能借机会再扣她点钱,这每个月只需付出600块钱

“嘿嘿嘿嘿……”我越想心里越美,竟情不自禁的傻笑起来。突然反应到她就在我身边,我赶紧止住了笑脸。

她悄悄的把脸凑过来,神秘兮兮的笑着说:“大哥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心里这么高兴呀。笑得像只豺狼呢。”

“……”我苦笑了一声,无奈的转过头对她说:“我有了你这么个冰雪聪明的妹妹,我心里能不高兴么,呵呵呵呵。”我估计我当时是脑子木了,就剩下傻笑了。

后来,她离开了那个艺术团,搬到了我的店里住下了,每天基本我都是在店里呆半天,然后再我的指导下她也干得越来越熟练,卖货上货算帐什么的都干得很认真漂亮。

当然我也不好意思扣她钱,每个月基本都是多给她一些。她好象也没打算要走,就这样暂时住在了我店里。


(序幕完)

Tip:越看越郁闷,越觉得自己写得不好,总觉得要修改的地方太多了。今后看来只能靠量产来掩盖了?

[ 本帖最后由 东方再冉 于 2008-6-20 23:41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5-6 01:14 , Processed in 0.036217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