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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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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论] 兰酱你又调皮了,怎么能这样玩儿警察蜀黍捏?嗯,俺来护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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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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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1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ST.luffy 于 2011-4-13 15:32 编辑

lan-edit.jpg
咳咳,看到File773的第12页和第13页时,俺想起了满月之夜的Calvados,对,就是那个朝兰开了N枪全部脱靶最后杯具的组织成员。
结果这次轮到什么SIT,什么SAT,反正是好不容易才出场一回的正义大叔们了。
兰,你坑爹呢这是。拿狙击枪的大叔上辈子是不是都欠了你弹药费啊?

嘛,其实在整部《柯南》里,这只是很小的事情,对于兰而言,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太正常了,但意外地是,粉丝们却对这个举动有了不少争议。
批判方无非是从现实角度,说明兰的行为是缺乏理性,不顾大局,有可能导致最糟后果的烂好人行为。
辩护方则认为兰的行为让完美结局有了可能,并肯定了兰的善良和对工藤新一的信任。
不过可喜的是,双方还是都比较倾向于埋怨青山。

至于作为被兰这一行为萌翻的某人,则对双方的观点都不完全以为然,试着从另外的角度来护短。
缺乏理性?玩儿蛋去!
善良最高?善良你妹!
兰岂是如此简单的人物?

一:成人之美。
某句名言就不摘录了,总之洗衣机破案的原则是不让犯人死亡。
这次的事件,洗衣机有参与,世良对兰的悄悄话也告诉了洗衣机在这次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洗衣机的意愿也是努力说服犯人。
如果犯人被狙杀,对洗衣机来说,则是一个遗憾,一个污点,一次失败。
从小柯的表情变化来看,得知世良目的后的惊骇,到最后紧张中的沉稳镇定,也体现了小柯对当前局面的把握,至少兰这么做是他能接受的范围不是么。
那么,这就是第一点,成人之美。
另:往大了说,和男女无关,替另一半的事业如此着想,不正是一个伴侣的优良品性么?柯南虽然也头疼兰的空手道,但他何曾以任何理由妨碍过?


二:姐是女主人姐说了算!
记得一部影片《遭遇平安夜》,大致内容是一个暴风雪的夜,德国士兵和美国士兵在一间小屋狭路相逢,在女主人的调停和解下,没有发生冲突,最终和平地共度一夜,战争虽未结束,却在分别时成为朋友,很单纯的弘扬人性的故事。
举出这个例子并非想类比,也并非想讲人性之类的大道理,只是想说明一件事:
就像影片中的女主人一样,兰也是事务所实质上的女主人(小五郎掩面不语),她有权力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发扬她的气场,她的魅力,她对自己家发生的事情有特殊的、不成文的责任和决定权。
一句“不喜欢有人在面前死亡”,就是足够的理由了。
别扯啥理智不理智,妨碍执法什么的,简单地说,就是:
“姐是女主人姐说了算!”


三:成王败寇,强者的权力
看到各种从现实角度去分析兰行为不合理的言论,各种认为兰没有权利拿他人的生命去冒险的言论,哥笑了。
我不会说“认真你就输了”,虽然和小柯明知组织的危险还生活在兰家里这个bug比起来,兰的拉窗帘只是小巫见大巫。
我也不会说“剧情需要”,那是否定一切的懒人台词,说了等于没说。
我也不会拿“兰为了洗衣机的光环而牺牲”做借口,一个鼻孔出气,不代表依赖和盲从。
我更不会强调“善良”,“正义”,“仁慈”之类对兰而言已经审美疲劳的词,兰的行为无需辩白,不靠冲动,那就是正确。

不明智?不常规?不合理?笑话,君不见各类影视、小说、漫画中的英雄人物,有多少是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之徒?哪个不是以奇制胜,为常人所不为之士?
兰是什么人?
漂亮温柔的软妹?单纯善良的天使?发呆酱油的背景?
尼玛的全是幻觉,忘了她揍人时的凶悍了吗?忘了她一开始就让柯南露出马脚的狡诈了吗?忘了她拉上窗帘时镇定自若的表情了吗?
兰是什么人?
她面对过多少九死一生的险境?打倒过多少穷凶极恶的罪犯?见识过多少人性的脆弱、黑暗和挣扎?
她会不知道危险?她会不知道什么是理性?她会不知道可能发生的后果?

若没有经验,若没有把握,若没有对犯罪的理解,她会做出这种看似轻率的举动?坐在电脑前以现实角度对兰口诛笔伐的黑子,有多少不过是关公面前耍大刀,纸上谈兵之徒?

兰凭什么拉窗帘?
美国凭什么打伊拉克?
拉了又如何,打了又如何?
说几句可能跑题的话,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强权即真理。
这一File,兰就是主角,就是一个有实力决定他人命运的强权者。


最后,怀着最大的恶意揣测下,兰的真实目的是——
洗衣机,伦敦的时候你说了什么我忘了诶,这次你来了正好,把事情弄成这样真是对不起,但你一定能解决的对不对。想要感谢我的话,完事以后就把柯南带过来再说那句话吧-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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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柯南》里有两类人,一类是毛利兰,一类是其他人。
柯兰王道,快兰天道,琴兰神道,兰哀人道。新兰…………坑道!

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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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21: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圣洁如蘭 于 2011-4-13 20:01 编辑

这题目太可爱了太可爱了>0<
兰姐姐乃怎么这么调皮捏~0~
窗帘那是能随便拉的咩,激起千层浪了吧。

看完蜀黍吐槽我禁不住想笑诶。
那情感澎湃的,那情绪昂扬的。
心疼了吧,难受了吧,忍不住出来替心爱的女人出头了吧。

不想为兰解释什么,只想说我挺心疼的,有些言词觉得对兰太过苛刻了。
蜀黍已经说了该说的,虽然表达有点,额,激烈。
我相信这个女孩子那颗圣洁般的心所拥有的力量。
我相信这个愿意牺牲自己也会保护任何生命的女子。
就像她相信新一一样。

仅此而已。

点评

圣洁如蘭  多打了一个字TT偶错了TT  发表于 2011-4-13 20:02
ST.luffy  纠正错误,兰不是拉开窗帘,是拉拢。俺明明温油温油再温油了说。  发表于 2011-4-1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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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壹切苦厄。

♥浮生如梦 为欢几何♥破茧成蝶 浴火重生♥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蜕变の天使 幸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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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29: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茅台酒 于 2011-4-13 22:18 编辑

嘛,虽然我对兰酱的做法有异议,但是我是不会跟二次元较劲的。话说我刚看见那句“不想再看见有人死”时第一个反应居然想到了“是不是看各种尸体看腻了。。。。。。。。”,面壁去。

这种情况下警察同志你需要被动红外线瞄准镜,别说窗帘,隔道墙都大丈夫。有反器材口径的就更好了,一枪轰进去立刻太平了。嘛还是算了,心理容易留下阴影会把孩子吓坏的,事务所的墙轰个大洞也不是闹着玩的毛利欧吉桑要疯掉的。
15vw.jpg 01104950.jpg 2008919124354123.jpg snirq1.jpg

----------------------------------
泥轰条子之SAT
1SM@5KV~B1AL`T)0W8`ST30.jpg


点评

金圭子  龙珠威武,这时候游戏王应该翻开一张“童话世界”,宣布在我的童话王国中一切伤害无效……  发表于 2011-4-14 15:40
llm1895  这回贴得顶!!!必须的!!绝对!!!  发表于 2011-4-13 22:01
b.p.bravo  果然,下篇还可能有翻转之笔  发表于 2011-4-13 19:50
ST.luffy  不不不,这个时候应该收集龙珠以备不时之需。  发表于 2011-4-1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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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河蟹又有爱,进攻微操就是帅,威震八方名实在,杰钢高手不是盖。
队长手法就是神,操纵简直不是人,飞弹发射很销魂,各种机体随便抡。
队长回避就是高,面对浮游一顿飘,逮住袖章一顿削,一刀从头劈到腰。
队长面子就是大,技术无敌传天下,杰钢在手就称霸,敌人见他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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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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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33: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工藤美希子 于 2011-4-13 16:04 编辑

占个楼慢慢看。。。
===========寒酸的分割线===========
嗯。。。占个前排不发言好像不太厚道。。。
于是还是来编辑一下吧。。。
首先膜拜一下竹轮的原创人才吧。。。
嘛~护短俺是没啥意见啦~~ ╮(╯▽╰)╭
以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一举动的确不咋明智。。
但是它始终是二次元的事情嘛~~ 所以啥情况都是有可能粗线的。。。
蜀黍(貌似大家都这样称呼的=。=)在文中提到了如下一段话:
若没有经验,若没有把握,若没有对犯罪的理解,她会做出这种看似轻率的举动?

我弱弱的说一句,她的把握应该是来自对新一的十足信任吧。。。
若不是这样难道她真的打算单枪匹马的和犯人干上么 =v= (应该不可能吧。。。)
所以说嘛~主角做任何事都是有道理的。。。大家不必那么较真~~
咱们背板凳看戏就是了。。。XD

呃。。。说完了。。。。。。
我真的只是路过的。。。。。。

点评

ST.luffy  我也弱弱地问一句:如果本次洗衣机没出现,兰真的会眼睁睁看着炸弹男被狙杀?  发表于 2011-4-13 19:17
爱腹黑,爱围观,爱凑热闹
爱旅游,更爱动漫,最爱的还是自己
围观各种JQ,围观各种吐槽,围观各种枣糕
人生路过不过如此,幻想才是精神支柱
我就是我,多重性格的完美主义者美希子
随时转换性格的腹黑姐你们上不起(窝想偶是故意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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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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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51: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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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55: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eather311 于 2011-4-13 15:56 编辑

“兰,你坑爹呢这是。拿狙击枪的大叔上辈子是不是都欠了你弹药费啊?”
好吧其实路飞叔叔你其实憋了半天就是想说最后一句话的对不对。。。。。。
恩。很赞同女主人角色这个观点。我的家我做主,毕竟是在事务所这个场面下,兰有默认的权利作出行为,因为财产是她的。
至于人身安全,我相信兰酱不是那种会为了自己心里的美好理想就忽略了现实环境的人。所以,还是埋怨大叔这么莫名其妙的情景设定吧。。。

点评

ST.luffy  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小柯踢球抓犯人时不考虑可能踢偏误伤?兰这是自信的表现。  发表于 2011-4-13 16:04
我是青梅竹马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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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6:09:47 |只看该作者
73也真是的,600多话了,正义的伙伴就这么几张脸,难得出来个有料的,搞了半天有便装癖,现在出来几个大叔,才晃了几下脸,立马被兰判定为路人脸就拉窗帘屏蔽了。

偶的酱油王——兰,如果你不爆发一下的话,让这些打酱油的大叔们情何以堪啊

点评

ST.luffy  兰拍桌一吼:酱油帝的宝座,姐不让,谁也别想坐!  发表于 2011-4-13 16:16
笑,展于颜;伤,隐于心;言,利于刃;友,挚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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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8:51:31 |只看该作者
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埋怨的话,真的只有73了。
显然73就是想让兰被蒙在鼓里然后还要当得女主,这种设定对一部长篇作品的利弊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但是我的想法是,所有的麻烦都是73弄出来的。我还是蛮喜欢73这人的,就这部作品来讲,他很亲爹,真的,但是我还是那句老话,喜欢谁不意味着处处都要说他好~

于是,LZ护短,以下,我也只是看过之后吐槽~~~
不扯理智。
是的,《柯南》有无数的杀人手法,但是观众心中被唤起的意识,还是正义是王道,而这一次73的做法明显过了,这一次真的有很多人认为就该这么做。
成人之美没错,着想没错,如此着想却未免太过,再说失败,新一也不是没有过,保不住犯人,再败一次,不会比死一屋人糟糕。
是的,她是女主,这是她家,但是,谁的人命都不是她的财产,她甚至根本没有问过屋内别人的意思,原因的第一句即是“我不喜欢”,而新一至少还听到了她想让他留下来的意愿。故事中的女主人是在风雪中救人,她却不是。
以奇制胜没错,但是这原则不是这么用的,如果她真的有把握有自信,那她就自己推理自己劝服犯人自己制服犯人,自己制定出奇制胜的作战计划,这才叫她毛利兰自信——相信自己,而不是相信新一。
所以如果她最后说她自己也有一招,那么,我对这一举动的态度会从“可以忍受”变为“可以接受”。毕竟,虽然不是完全自己做,但也算自己有一部分办法。
历史不是强权者书写的,强权者能书写的是历史书而已。更何况,自己没法完整地解决事件的人,根本称不上是强权者。

吐槽结束。最后希望别有人真的分不清二次元三次元就好,咱都记得73的话,漫画而已~~

点评

xzls  虽然强权这书写的是历史书而已,但我们在绝大多数情况只能看历史书,所以历史在这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强权者书写的,这就是历史的某种“选择性”.  发表于 2011-4-27 01:31
金圭子  “历史不是强权者书写的,强权者能书写的是历史书而已。”大赞,拿来做签名……话说如果这个不是主角必胜的童话世界,兰迷还会无条件支持兰么  发表于 2011-4-14 15:44
llm1895  这个得顶。。。怎么说呢,因为最近功课太多,又要上班神马的,有点词穷。总觉得路飞的第三点有点强词夺理。  发表于 2011-4-1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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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2真是太好看了,回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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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发表于 2011-4-13 18:51
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埋怨的话,真的只有73了。
显然73就是想让兰被蒙在鼓里然后还要当得女主,这种设定对一 ...

那个啥,乃不是刚才认同了我的分析么 采取措施是可以降低期望死亡人数的,在洗衣机童鞋不是个菜鸟的情况下(当然不是百分百成功喽) 至于方法么,各个方法都有优有劣,个人也认为挡住射击视角的方法会更好当然是在只有一个射击视角的情况下,要不犯人乱动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跟着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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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9:36:09 |只看该作者
白菜的春天 发表于 2011-4-13 19:15
那个啥,乃不是刚才认同了我的分析么 采取措施是可以降低期望死亡人数的,在洗衣机童鞋不是个菜鸟 ...

那个啥,我只是看到LZ护短于是也来吐个槽而已,虽然我很黑的,但认真的说,这一次真的怪73,你可以认为我吐槽的东西一文不值,不用理,嗯~~~不要放在心上~~~
M22真是太好看了,回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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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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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luffy 于 2011-4-13 19:46 编辑
玛莉蓓尔 发表于 2011-4-13 18:51
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埋怨的话,真的只有73了。
显然73就是想让兰被蒙在鼓里然后还要当得女主,这种设定对一 ...


咳咳,你到底想吐槽青山,还是吐槽兰,还是吐槽我?还是一起吐槽?

首先搞清楚逻辑,不是蒙在鼓里还要当女主,而是因为她是女主所以蒙在鼓里。

的确很多人不认同兰的做法,但人多不一定就是正确的,还看时间来检验。

《拯救大兵瑞恩》为了救一个人,死了那么多人,是否值得?在各种作品里,一个理念的坚持,要比剧情里人或物牺牲的数字计算更重要。

过问?你幽默了,先不说所谓的过问会让剧情的意外性如何打折扣,一个问题:有时间过问么?
然后,救人还分天气?善恶?

兰到底会怎么做,静等后续。真的此后无所作为,那算她一个狐假虎威。
另:不管兰表现如何,您千万别接受她。

你如此理解我的话真是有趣,兰强行修改了炸弹男的命运,且看《名侦探柯南》这本历史书接下来怎么写吧。

最后:你正儿八经写了那么多,那最后一句话是自嘲吗?

点评

llm1895  不要激动,我觉得你的第一第二点写得挺好的,但确实是第三点有点儿护短了。各抒己见嘛,百花齐放,百花齐放。  发表于 2011-4-13 22:05
《名侦探柯南》里有两类人,一类是毛利兰,一类是其他人。
柯兰王道,快兰天道,琴兰神道,兰哀人道。新兰…………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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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0:04:19 |只看该作者
凶手流泪忏悔“果咩纳塞,人是我杀的,呜呜呜,都是MIKU欺负我,呜呜呜”
炸弹魔鸡冻地冲过去抱着凶手按下开关,胸前12根超市特卖火腿(加量版)中跳出一根录音笔,凶手的自白无限回放,炸弹魔流泪忏悔“果咩纳塞,伦家只想给妹妹报仇,想不粗别的方法了,呜呜呜”

少年漫画,认真你就输了

点评

juliachen92321  我想说你可以用你这个号的CB给你的马甲买等级啊(被打  发表于 2011-5-2 00:53
ST.luffy  不给力,都火腿了,不加点儿核辐射,好意思拿出来么~  发表于 2011-4-13 22:32
谁的马甲  按照阿青伯的模式,明显是米花牌儿的……  发表于 2011-4-13 20:43
ST.luffy  请问……火腿是双汇的吗?不是双汇我不能接受!=-=  发表于 2011-4-13 20:27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juliachen92321 + 3 精彩回帖!Bison神吐槽!

总评分: RP + 3   查看全部评分


来,缓和一下你们看完连载的心情
然后来好好推理犯人和手法把-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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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发表于 2011-4-13 18:51
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埋怨的话,真的只有73了。
显然73就是想让兰被蒙在鼓里然后还要当得女主,这种设定对一 ...

“但是,谁的人命都不是她的财产,她甚至根本没有问过屋内别人的意思,原因的第一句即是“我不喜欢”,而新一至少还听到了她想让他留下来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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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那些狙击手要这么快动手,他奶奶的晚点等柯南回来就好了,让柯南拉窗帘,兰再动手,小五郎叫救护车,多完美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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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uffy  呔,你置世良于何地?补充一条:世良负责心脏和太阳穴的按摩。  发表于 2011-4-13 22:45
笑,展于颜;伤,隐于心;言,利于刃;友,挚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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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丑虫 于 2011-4-14 09:00 编辑

看了众多言论,有些话还是一吐为快的好呀...不满原因有好多哦..:(手机真不容易啊)
第一,警方只是瞄准不会开枪,看到这观点,我忍不住想,莫不是要上演漫画版菲警,若不然是警方会咒语,一念,瞄准这犯人他就会不动,或是瞄准了这枪就永远跟着瞄准,犯人走哪跟哪...谈判事宜我不懂,不过很显然,他现在不是正谈判着所以没拉炸弹...要是不谈判,直接拉爆了,反正有犯人也在现场,绝对死定了,也算是报仇啦.....你们警方谁信的过。。,真想要扯到警方谈判的问题,直接跑去警察厅高级官员搞爆炸来谈判更快……
其二,教坏小孩。兰做了什么,拉了窗帘,小孩子是学什么,有样学样,你拉窗帘,哦,那我也去拉窗帘....不要笑,就是这样。比起小柯当街玩滑板,肆意横行,拿起枪射向他人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也许是想说,在类似情况下的选择吧,我真不想笑,因为我要是在这情况下,绝对是大气不敢出,还提什么的四处走动....连名侦探柯南这漫画想不想的起来都是个问题,生命当前,恐惧早已席卷一切了
第三,兰的选择,走过去拉犯人,众人似乎一遇事就犯失忆,他为何带炸弹:听说有个会空手道的高中女生、、兰本身就一导火线。,。真要不露声色走过去靠近他。。。
最后这一条,也实属我认为最“理智”、最“人性”化的选择:所以真要说出事,亏欠最多的是对不起的人是世良。。。确实,这是个什么世界,理智的世界,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且不管妹控犯到底知道犯人后会怎么处理,直接跑过去抱着引爆,也许确实会拉着大家一起爆炸了呢,无论是何种选择,在有其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或者真是“这种爆炸犯,有几个就死几个吧……”这种观点有什么错,没错!更何况,这犯人大概就一个亲人也没有了,不会有人为悲伤,而他们呢,有家有小孩,有亲人,怎么看起来,直接毙掉都是最佳的选择,妹控犯的命和几条命相比,大概就像蚂蚁草芥那样微不足道。除掉他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何不对,兰有什么资格在这点上做出选择。人的思维意识大概都在一个频率上吧,所以杀人的意识也是在同一个频率,不然为何我们的频率恰好有真正的杀人犯所希望的一致了呢,或许个人杀人是杀人,众人杀人就不是了吧?
人性是什么,就是此事要是解决了都是工藤新一的能力,他会认同不要狙击;要是失败了,都是毛利兰的错,工藤新一当时肯定也会选择狙击掉犯人的……
或者还是一如既往的毛利兰错了,那人的命就不值钱……

每个作家都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浪漫情怀,幻想着能将自己认同的美好传达给世人,偏偏又不能做到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设定,
又偏偏人往往会将自己的私心藏匿于欣赏之上……

点评

江虎川  虫儿手机还打了这么多字,辛苦了。  发表于 2011-4-13 22:29
ST.luffy  呃,关于第三点,我觉得那犯人就像“你别过来,过来我就跳下去……哇靠,你真的过来啦……”这样的=-=  发表于 2011-4-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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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一定存在着善良,值得我们奋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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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2:10: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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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2:27: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livovit 于 2011-4-13 22:32 编辑

嗯嗯,支持护短!
只是,意见不同,哈哈~~

“兰岂是如此简单的人物?”这话说得好!
但问题是,我个人认为,青山这一次关于兰的情节,恰恰是削弱了这个人物的丰满度与复杂性,把兰的形象变得单薄了!给人感觉兰只是一味地……嗯,“不想有人死掉”,反而失去了原本丰富成熟的价值观。
不知luffy兄看没看过ITV新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里面给波洛加了一段令人目瞪口呆的“心里挣扎”。编剧试图由此展现“丰富的内心”,事实上却削弱了这个形象已经很成熟的个性,而使其沦为平庸。这回青山给我的是相似的感觉。
这也就是这次我最郁闷的地方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作者表现方法的失败。其实luffy兄你说的没错,小兰面对过很多九死一生的险境……(你那段太长不引了,呵呵),而这个情节单元下正是应该表现小兰这方面特点的时候,但是青山没做到,他把重点放到兰的“善良和信任”上去了。
我想,如果当真纯表示不解时,青山让小兰说的话不是“新一不希望有人死”如何如何,而是“我自有道理”,效果就会有很大不同~


最后感慨一下luffy兄的“三点”吧。

我特别喜欢第二部分:既在我家里,我说了算!有霸气!!是兰的范儿!
第一部分嘛,说实在的,十几年前我就觉得工藤同学所秉持的这个原则有问题(当然也可能是我的原则有问题),但他愿意那样,也没办法;兰原意成人之美,自然也是好的。
至于第三部分,我觉得吧,“成王败寇”是真理,但也是事后诸葛亮。事儿没完这个词儿就用不上。当然,这个事儿的结果是可预见的,正方必胜——于是兰她们肯定是“胜者王侯”。但这是作者逻辑:所有人都是我写的,所有情节都可以圆回来,正面人物最后都胜利——于是他们的行文都是正确合理的。从设计情节的角度,这个逻辑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可如果都从作者逻辑出发,那一切的讨论不就都没有必要了?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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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1895  我觉得我蛮赞同你的说法的,我们的读者的意见还是可以百花齐放的。  发表于 2011-4-1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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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2:35:23 |只看该作者
俺觉得,犯人要是拉炸弹早拉了,真等把凶手找到了然后把凶手拉出来…另找一地(兄弟,我要和你同归于尽!因为你杀了我的***.不可原谅!!)会这样么?!……那犯人情绪是激烈了点…难保窗外大叔一令之下狙击他他不会选择拉炸弹同归于尽……最好的办法是让犯人情绪平静下来…那啥,门外不是也有人么?能不伤人就尽量不伤人。反正,警察也不能想打就崩了谁,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以崩,何况这事会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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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uffy  可以看出,炸弹男并不愿伤及无辜,这就够了。  发表于 2011-4-13 22:5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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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2:51:05 |只看该作者
青山才是幕后BOSS嘛,大家应该把火力转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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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2:56:11 |只看该作者
武侠是成人的童话
动漫是咱们这些成人的童话
童话美好

嘛,教坏小孩子?嗯,73大叔可以学学天朝的广告(外国广告有木有?有木有?)
下回再有一些嘛危险性的举动或动作时,在旁注明: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至于现实中如何如何
嗯,武侠剧和科幻剧表示鸭梨不大

胡言乱语,说了些自己都不知所谓的话,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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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uffy  那小柯杯具了,整天身后飘着各种友情提醒的纸条  发表于 2011-4-1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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