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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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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4 19:4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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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7 14:46: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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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检验
血迹检验,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验之一。它通常可以解决是不是血迹,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属何种血型,是男人血还是女人血,以及出血部位、出血时间和出血量等问题,从而可以为侦查、审判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法医物证检验,既可以是对人体中抽取的新鲜血液进行的血液检验,也可以是对干燥后的血块或斑痕进行的血迹检验。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一、肉眼检查
  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1.滴状血迹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运动的方向。
  2.喷溅状血迹
  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状血迹
  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4.擦拭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5.接触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一现场。
  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二、预备试验
  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1.联苯胺试验
  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2.紫外线检查
  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3.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4.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三、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阴性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1.血色原结晶试验
  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气泡,冷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3.光谱检查
  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度高,简便易行。
  四、种属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1.沉淀反应
  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2.琼脂扩散试验
  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五、血型测定
  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原,检材为AB型血;如果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不含A、B凝集原,检材则为O型血。
  血迹ABO系统的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凝集素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来确定血型。另一种叫凝集原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A、B凝集原来测定血型。
  (1)凝集素检验法:将检材分为两等份,分别置于栽玻片上的A、B两端。用0.1%的A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A端检材上,用0.1%B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B端检材上,盖上盖玻片。再镜检看有无红细胞凝集反应。如果A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证明检材中有抗A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B型血迹;B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有抗B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凝集,证明检材中含有抗A、抗B两种凝集素,检材为O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不发生凝集,表明检材中无凝集素或者已被破坏而无法检出,检材或者为AB型血迹,或者无法判定。
  凝集素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破坏,因此,该检验法只适用于血液和新鲜血迹的血型测定。
  (2)凝集原检验法:它是通过验凝集原的有无来测定血型的一种方法。由于凝集原保存时间轻长,一般不易破坏,因此,要测定陈旧血迹的血型,可用凝集原检验法。这一检验通常采用吸收试验、热解离试验和混合凝集试验三种方法来进行。
  第一、吸收试验:红细胞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凝集素相结合时,前者能使后者被吸收而减少或者消失。如A凝集原吸收坑A凝集素,B凝集原吸收抗B凝集素。但是,这种吸收只能是相应的凝集原与凝集素之向的吸收,而不能在不同的凝集原和凝集索之间吸收。如A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B凝集素,B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A凝集素。根据这种吸收现象,可以测知检材的血型。
  试验时,将检材一分为二,分别浸泡在抗A、抗B标准血清中,让检材与血清充分结合后,将浸泡液稀释,再分别加入A型、B型红细胞悬液去探测稀释液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存在,是否已被捡材凝集原吸收而消失。检材被抗A凝集素血清浸泡稀释后,再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如果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抗A凝集素没有被捡材吸收,检材中无A凝集原,因而检材不是A型血;如果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说明抗A凝集素已被检材吸收,检材中有A凝集原,因而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余此可以类推,吸收试验结果可靠,但所需时间较长,检材需要量较大,不宜用作微量血迹的检验。
  第二、热解离试验:试验时,让血迹中凝集原分别与抗A、抗B血清中的凝集素结合后,清除未被吸收的凝集素,加热至55~56℃,被吸收的凝集素又可解离出来。再加入A、B型红细胞悬液,观察有无凝集反应。如果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含有A凝集原,血型为A型。加入B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B凝集原,血型为B型。均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A、B两种凝集原血型为AB型。均不凝集者,证明检材中不含A、B凝集原,血型为O型。
  该试验灵敏、迅速,所需检材量少,但技术条件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
  第三、混合凝集试验:本试验采用双重结合的办法,让检材中凝集原与血清中抗A、抗B凝集素充分结合后,清除游离血清,再加入相应的A型、B型红细胞悬液,则悬液中的红细胞与已结合的抗A、抗B血清重新结合,出现红细胞凝集或吸附反应。如果加入的是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检材出现这种反应,说明检材为A型血迹。如果加入的是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出现这一反应,说明检树为B型血迹。而无论加入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还是加入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都出现这一反应,检材为AB型血迹。都不出现反应,检材为O型血迹。
  2.血迹MN系统的血型检验
  血型测定,一般先进行ABO系统血型测定,再进行MN系统血型测定。MN血型测定的方法与ABO血型测定的方法基本相同。先制备抗M、抗N血清,检验时,用抗M、抗N血清分别浸泡检材,再将浸泡液稀释,根据稀释液中抗M、抗N抗体被吸收的情况来测定血型。如果抗M抗体被吸收而消失,说明检材中有M凝集原,检材为M型血迹,若抗N抗体被吸收,检材为N型血迹。都被吸收,检材为MN型血迹。
  六、血迹的性别检验
  人类细胞核中有23对染色体,其中有一对为性染色体。正常女烛的性染色体为XX,正常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根据性染色体的这种差异,可以区分性别。血液白细胞核内存在有性染色质,根据检材中X、Y染色质的检出率,可以判定检材是女人血迹还是男人血迹。
  血迹性别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X染色质检出法和Y染色质检出法。其中以Y染色质检出法或两种并用法获得的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血迹检验除以上六个方面的项目外,有时根据案情需要,还须对出血部位、血迹新旧程度和出血量等进行检验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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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发检验
本世纪70年代,一则关于拿破仑死于砒霜中毒的特大新闻震惊了法国和英国,而证实这一事实的唯一依据,是保存了100多年的拿破仑的一束头发。有人将拿破仑的头发进行放射性含量分析后,得出结论说,拿破仑被英国人囚禁在圣赫勒拿岛期间,看守经常把砒霜投于他的食物之中,造成慢性砒霜中毒死亡。这一消息披露后,一场关于拿破仑死因之争,在法国人与英国人之间激烈展开。法国人大兴问罪之师,一口咬定他们的领袖和英雄是英国人毒死的,而英国人则矢口否认,说上述这一拿破仑头发的化验分析结果是错误的,拿破仑头发中的砒霜含量并未超出正常许可的范围。于是乎作为唯一依据的那束倒霉的头发,就再也不得安宁,一次又一次被拿来化验,而结果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在这场官司中,一束小小的头发,点燃了两国之争的“战火”。它虽未能最终揭开拿破仑死亡之迷,但从中也可看出头发检验的重要意义。
  在今天的侦查审判活动中,毛发由于具有容易脱落而不易腐败的特点,因而是犯罪现场上常见的物证之一。一根很不起眼的毛发,常常成为我们判断罪犯的性别、年龄、血型、职业以及案件性质、作案方式和作案工具等的重要依据。
  人体表面,除手掌、足跖外,一般都有毛发生长。人的毛发从胎儿第三个月开始生长,第四个月即可遍及全身。
  人体毛发可以根据粗细、软硬的不同,分为软毛和硬毛两种。软毛,俗称汗毛,细软而色淡,遍布皮肤表面。硬毛粗而硬,生长于人体某些特定部位,如头发、眉毛、睫毛、胡须、鼻毛、腋毛、胸毛、阴毛等。不同人种、民族、性别和年龄的人,以及不同的个人,同一个体的不同部位,其毛发是有差别的。但是,就目前的技术检验水平而言,还只能认定毛发的种类,而无法认定毛发为某特定的个人所有。
  毛发大体可以分为毛根、毛干和毛尖三部分。毛干是露出在皮肤外面的部分,它由内向外又可分为髓质、皮质和毛小皮三层;毛发的最尖端称为毛尖;埋在皮肤里面的部分称为毛根。毛根最底端膨大呈球状,叫毛球。毛根周围包裹毛根的皮肤组织,叫毛囊。
  毛发生长到一定时期,便开始脱落和更换。人类毛发的更换,不象哺乳动物换毛有季节性,而是一生中经常不断地逐渐脱落更换。据统计,人的毛发有10~20万根,头部有8~14万根,躯干四肢有2万根,每天脱落30~120根。不同部位的毛发,其寿命长短是不一样的,头发的寿命长2~5年,胡须2~3年,腋毛1~2年,阴毛1~1年半(一说胡须、腋毛、阴毛的寿命只有7~10个月),眉毛、睫毛的寿命3~5个月。毛发除寿命期满自然脱落外,还可因中毒、疾病或暴力作用而脱落。
  毛发检验,通常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是毛发还是其他纤维
  除毛发外,外界还有形状与毛发相类似的各种天然纤维和人工合成纤维。毛发检验,首先就要解决检材是否是毛发的问题。
  鉴别毛发与其他纤维,可以从组织形态学上去进行区分。毛发不仅形状、色泽、弹性与其他纤维有区别,而且毛发所具有的毛小皮、皮质和髓质三层组织结构,则是其他纤维所没有的。
  还可以根据检材的溶解性来区分。毛发易溶解于19%氢氧化钾或氢氯化钠溶液中,而其他纤维在此溶液中则不溶解。
  此外,毛发燃烧时会释放出特殊的臭味,而一般纤维燃烧时则无此特殊臭味放出,合成纤维燃烧时虽然也有特殊臭味,但易与毛发臭味相区别。
  2.是人毛还是兽毛
  人毛和兽毛虽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组织形态等方面有着各自的特征,只要仔细检查,一般是不难鉴别的。从毛小皮来看,人毛的毛小皮鳞片菲薄,外缘呈细锯齿状,表面花纹细小,排列不整齐。相反,兽毛的毛小皮鳞片较厚,外缘呈粗锯齿状,表面花纹比较粗大、平直、排列整齐。
  从皮质来看,人毛的皮质较宽,色素颗粒的大小和分布较均匀,毛尖部色素少;而兽毛的皮质较窄,色素颗粒的大小不一,分布不均匀,毛尖部有较多的色素沉着。
  从髓质来看,人毛的髓质发育不良,比较窄,不均匀,呈断续状排列;而兽毛的髓质发育良好,较宽,均匀,无中断现象。
  人毛长而柔软,一根毛发一般只呈现一种颜色。与此相反,兽毛短而质硬,一根毛上可呈现数种颜色。
  此外,还可用琼脂免疫扩散法来区分是人毛还是动物毛。将毛根插入琼脂免疫板上,如果对抗人血清琼脂板发生沉淀反应,即证明检材是人毛。
  3.是人体什么部位的毛发
  当确定检材是人毛后,还需要确定是人体哪一部位的毛发。人体不同部位的毛发,如头发、眉毛、睫毛、鼻毛、腋毛、阴毛等,其长短、粗细、色泽、形状、横断面特征以及附着物等情况都有一定程度的差别,因而区分起来也并不困难。
  (1)头发:是人自身最长的毛,其平均直径为0.075~0.1毫米,呈黑色、黑褐色或灰白色。头发根据其形状可区分为直发、波发和卷发三类,其中每一类又可区分为若干亚型。中国人的头发,一般为直发,很少见波发和卷发。头发的横断面呈圆形或椭圆形,可有油脂、染发颜料等附着。头发的髓质常出现间断或缺如,皮质色素颗粒的大小和分布较均匀。
  (2)阴毛:一般长为3~6厘米,弯曲虽S状。横断面呈肾形成椭圆形,平均直径男性阴毛为0.099~0.125毫米,女性阴毛为0.105~0.15毫米。髓质多连贯而无中断现象。阴毛表面可有精斑、经血和阴道分泌物等附着。
  (3)胡须:是人体最粗的毛,长度仅次于头发,横断面类似三角形。皮质色素颗粒大小不一,分布不均。髓质粗大而连贯,很少中断现象。
  (4)眉毛和睫毛:短而质硬,平均长度约1厘米,比较粗大,呈轻微弯曲状,毛尖特别尖细。横断面呈三角形或纺锤形,髓质粗大。
  (5)腋毛:长度为2~4厘米,呈弯曲状,但较阴毛直,毛尖较钝,呈褐色,横断面呈椭圆形,表面可附着有汗垢等。
  4.判断性别
  可以根据毛发的形态来鉴别。一般说来,男性头发比女性头发粗些、硬些、短些。久未理发而勤于梳蓖的女性,其头发的毛尖易分裂成树枝状。女性阴毛和睫毛,比男性的粗。成年男性有胡须,女性一般则无。
  也可以根据毛发中微量元素的含量来区分性别。毛发中氯、硫、铁等元素的含量,男性一般高于女性;而钙、镁、锌等元素的含量,则女性多高于男性。
  此外,根据毛根部皮质细胞或毛囊细胞的性染色质检出情况,也可以判明性别。
  5.推断年龄
  一般说来,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其毛发的生长、形态、色泽和结构都有各自的特征。据此,可以推断出毛发生长者的大致年龄。老年人的毛发,由于色素颗粒少,空气含量增加,因此多出现白发。但是,青壮年由于色素代谢发生障碍,也会出现白发。胎儿和婴儿毛发细软,多无髓质,色素较少。
  还可以通过测定毛发中色素含量来推断大致的年龄范围。每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毛发中色素含量会发生相应变化。而同一年龄阶段的人,其毛发中色素含量却大致相同。
  此外,根据毛发横断面直径的大小,也可以推断年龄。在停止发育之前随着年龄的增长,毛发横断面直径也相应增大。因而根据毛发横断面的大小,可以推断未成年毛发所有者的大致年龄。
  6.测定毛发的血型
  毛发中也存在有血型物质,通过毛发检验,可以测知毛发所有者的血型。毛发的血型,通常可以采用热解离试验或混合凝集试验方法来测定。
  7.判断毛发的脱落、损伤情况
  自然脱落的毛发,其毛根干燥,毛球萎缩,无毛囊组织附着。被暴力拔下的毛发,其毛根湿润,常见毛囊组织附着,毛球下端呈开放状。
  当毛发受到锐器损伤时,若被利刃所断,则断端平滑、整齐;若被刃口较钝的锐器弄断,则断端呈锯齿状或阶梯状。
  当毛发受到钝器打击时,被打击部位会膨大变宽或破裂呈分枝状。若发生断裂则断端不整齐,呈锯齿状。
  当毛发被烧伤或烫伤时,呈现出卷缩、烧焦、断裂、膨胀状况,毛干内有气泡形成。
  毛发检验除可解决上述问题外,有时还可以借此推断毛发所有者的职业、生活习惯,查明毛发有无病变以及毛发中各种微量元素的含量等等。随着人们对毛发认识的加深,毛发检验的范围将越来越大。可以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根据毛发进行特定同一认定将由愿望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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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液检验
象唾液、汗液、尿液、眼泪、鼻涕、精液等人体分汾物、排泄物,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随时可能遗留在现场上。做好人体分泌物、排泄物的检验,对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意义非常重大。
  一、精液斑检验
  精液由睾丸排出的精子和前列腺、附睾丸、精囊、尿道旁腺等分泌的体液组成。精子是精液的主要成分,精液中所含精子量多少不一,多者1毫升精液中精子量可高达2亿个,少者可在400万个以下,甚至有完全不含精子的精液。精子呈蝌蚪状,长为50~70微米,由头部、中间部和尾部组成。头部正面观察呈椭圆形,侧面观察呈梨形,由密集的精子细胞核组成,长3~5微米,宽2~3微米,厚1~2微米。其中间部呈圆柱形,长约6微米,由颈部和结合部组成。尾部呈细长形,长为40~60微米,精子的运动就是依靠尾部的摆动来进行的。健康人刚射出的精液中80~90%的精子具有活动能力,经过2~10小时,仍可以有50~60%的精子能够游动和生存。精子在子宫内一般能存活2~3日,甚至更长一些时间。
  精液中除精子外,还含有胆碱、酸性磷酸酶、锌、卵磷脂、精氨等化学物质以及血型物质。
  精液斑检验是为了解决是否精液斑、是否是人的精液斑和精液斑的血型等问题。检验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肉眼观察
  新鲜精液为具有栗子花味的浓稠液体,呈乳白色,附着在衣裤、被褥、手巾及体表等上面,干燥后形成精斑。精斑已无臭味,其颜色和形状因所附着的物品不同而有差异。附着在衣物等纺织品上,呈黄白色或灰白色,为不规则的地图状斑迹,边缘明显,触之有硬感。附着在体表上,呈鳞片状。附着在表面光滑、吸水性差的物品上,则呈灰白色痂皮状。
  2.紫外线观察
  在紫外线照射下,精液斑呈现出银白色带紫晕的荧光,但这一反应并非精液斑所特有,人体其他分泌物、排泄物,如阴道分泌物、尿液斑、乳汁、鼻涕等在紫外线照射下,也会呈现出类似的荧光反应。利用紫外线照射可以提高分辨率,找到肉眼难以发现的精液斑。
  3.结晶试验
  精液中所含的胆碱,遇碘能形成过碘胆碱结晶,据此可判断有无精液斑存在的可能,但由于人体其他分泌物遇碘也会有此结晶反应,因而如果试验结果为阳性,只能说明可能是精液斑。
  4.酸性磷酸酶试验
  精液中含有大量酸性磷酸酶,并远远高出人体其他分泌物和动物精液中的含量,为判断是否人体精液斑提供了可能。加之酸性磷酸酶比较稳定,该试验灵敏度高,所需检材最小,因而可用来检验陈旧的精液斑和不含精子的精液斑。
  5.显微镜检查
  将涂片、染色后的检材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如发现有精子存在,即可肯定为精液斑。这是确定检材为精液斑的最可靠的方法。但是,如果没有检出精子,却不能仅据此就否定最精液斑,因为精子已遭到破坏的精液斑和无精子的精液斑也都检不出精子。
  6.种属试验
  当确定检材为精液斑后,需进行种属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是否是人的精液斑。种属试验主要运用血清学检验法,先用人的精液斑注入家免体内,制取抗人精液沉淀素血清。再将此血清与检材的浸出液作沉淀反应,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可证明检材为人的精液斑。
  7.血型测定
  精液中含有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检验方法与血迹的血型检测法相同,可以采用吸收试验法、热解离试验法和混合凝集试验法等。但与血迹的血型测定不同的是,非分泌型人的精液中所含血型物质极少,测不出来,因而根据这类人的精液无法测知血型。再者在性犯罪案件中,精液常和阴道分泌物混合形成混合斑。如果其中精液和明道分泌物都是分泌型人的,混合斑则可能兼有两人的血型。如精液血型为A型,阴道分泌物血型为B型,则混合斑检出的血型可能是AB型。检验混合斑,应先用电泳法等将精液成分和阴道分泌物成分分离开,然后分别测定精液的血型和阴道分泌物的血型。
  二、唾液斑检验
  唾液是唾液腺分泌的无色无味液体,除水分外,唾液中含有大量淀粉酶、口腔粘膜上皮细胞、血型物质以及粘蛋白、球蛋白、氨基酸、钠、钾、钙等物质。这些物质的存在。可以为确定可疑斑迹是否唾液斑、唾液斑的血型和性别等提供客观依据。
  1.是否唾液斑的检验
  要确定检材是否是唾液斑,可以通过测定有无淀粉酶和口腔粘膜上皮细胞以及用抗腮腺素血清作沉淀反应等来进行。唾液中含有大量的淀粉酶,淀粉酶能将淀粉分解为糖,糖遇碘不呈蓝色。因此,将已知淀粉溶液和检材作用后,再加碘若不显蓝色,表明检材中含有淀粉酶,从而可判断有唾液存在。但几乎所有的动植物都含有淀粉酶,只是人唾液中的淀粉酶含量最多,最为丰富而已,并不具有特异性。如果检材浸出液作涂片、染色镜捡,若检出鳞状核大的口腔上皮细胞,即可判定有唾液存在。或者用腮腺素制作沉淀素血清,与检材浸出液作沉淀反应,呈阳性者即可确定为唾液斑。
  2.唾液斑的血型测定
  和精液一样,唾液中也含有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非分泌型人的唾液中血型物质含量小,难以检见和测知血型。此外,唾液中含有血型分解酶,在湿润状态下,可以破坏血型物质。团此,检验前应将新鲜唾液进行煮沸或使唾液迅速干燥,以便破坏和抑制酶的作用。唾液斑血型测定的万法,与精液斑血型的测定方法相同。
  3.唾液斑的性别检验
  唾液中含有口腔粘膜脱落的上皮细胞,细胞核内有性染色质存在,可以用来区分性别。检验方法是将这种细胞进行涂片、染色、镜检,一般说来,如检出X染色质,可推定为女性唾液斑,检见Y染色质,可推定为男性唾液斑。
  在人体分泌物、排泄物检验中,以精液斑检验和唾液斑检验最为常见。除此之外,法医有时还需要对人体其他分泌物、排泄物进行检验,如汗液斑检验、阴道分泌物检验、尿液斑检验、粪便斑检验和乳汁斑检验等等。这些检验,都分别可以确定检材是否为人体某种分泌物、排泄物,可以测定血型、区分性别等,在侦查、审判实践中同样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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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来了……

一)推理的一般概念

    推理是指从一组具体事物经过分析综合得出一般规律,或者从一般原理演出新的具体结论的思维活动。前者叫归纳推理,后者叫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过程由假设形成和假设评价两部分组成,概念形成过程实际上研究的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结果受个人的知识经验影响,有很大的不一致性。演绎推理的结论是从前提推出来的,即从一般的规则推导出来的,其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在本质上它属于问题解决的范畴。下面我们主要介绍一下认知心理学对演绎推理的研究。

(二)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其中两个命题为假定真实的前提,另一个命题为结论,该结论可能符合这两个前提,也可能不符合。所有这三个命题都带有直接陈述的性质。例如:
    所有的A都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所有的A都是C。

    人们的很多认识是用逻辑量词表达的。在三段论推理中,也根据命题中的逻辑量词将命提分为全称肯定命题,即包含"所有...... "的命题;全称否定命题,即包含"没有...... "的命题;特称肯定命题,即包含"某些...... "的命题;特称否定命题,即包含"某些......不...... "的命题。

    人们如何进行三段论推理呢?心理学上主要用气氛假说来解释。这一假说是由武德沃斯和塞尔斯(Woodworth &Sells,1935)提出的。他们认为人们在进行三段论推理中使用的是气氛探索法。他们在研究中给被试呈现各种三段论推理题目。在这些题目中,三段论的结论除包含一个正确的结论外,还包括许多错误的结论。然后让被试根据前提选择结论。结果发现,被试的推理往往受三段论中所使用的逻辑量词("某些"、"所有"、"没有"、"不")的影响。即三段论中所使用的逻辑量词产生了一种"气氛",促使被试容易接受包含有同一逻辑量词的结论。一般情况下,被试会根据肯定性前提接受肯定性结论,根据否定性前提接受否定性结论。如果肯定性、否定性前提都有,则被试情愿接受否定性结论,例如:
    没有A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没有A是C。

    此外,对特称陈述(带有"某些"、"某些......不"的句子)和全称陈述(带有"所有"、"没有"的句子)的反应。气氛假说认为,如果前提为全称,则被试会接受全称结论;如果前提为特称,则被试会接受特称结论;当一个前提为特称,另一个前提为全称时,被试宁愿接受特称结论。使用气氛假说的方法,被试可以在80%以上的三段论问题上获得正确的答案。对于这么粗疏的一种探索方法来说,这种结果是不坏的。

(三)线性推理

    线性推理也叫线性三段论,是依据有序事物间的关系进行的推理,它给出的两个前提说明了三个逻辑项之间的可传递性的关系。例如:A比B长,C比B短,A比C长吗?

    进行线性推理时,人们是怎样表征前提从而进行认知操作的呢?有人提出是以表象的形式建构起一个垂直的空间序列,再按照建构起来的心理位置进行合乎逻辑的推论;也有人认为转换推理过程是用命题的方式来表征三段论的前提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斯腾伯格(Sternberg,1980)将上述两种理论结合,提出了语言一表象整合模型。人们在线性推理时,首先对前提中的信息以命题的方式进行表征,继而将表征的命题建构成一种心理表象上的空间序列。依据这种命题的空间序列进行认知加工-从而推论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四)条件推理

    条件推理又称假言推理,它是指人们利用条件性命题所进行的推理。例如:"如果球滚向左边,则绿灯亮","现在球滚向左边了","所以,绿灯亮了"。

    在条件推理中,人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人们倾向于去证实某种假设或规则,而很少去证伪它们,这种现象称为证实倾向。沃森(P.C.Wason)所做的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实验中,沃森把写有下列符号的四张卡片摆在被试面前,告知被试,每张卡片的一面印有英文字母,另一面印有数字。他给出的问题是,如果要从这四张卡片证明下述规则是否有效,即"如果卡片的一面印的是一个元音字母,则它的另一面必然是个偶数",被试者最少必须翻看哪几张卡片。

    实验结果发现,46%的被试翻看了E和4,这种选择是错误的。E是必须翻看的,而4却不必翻看,因为不论它的另一面出现元音还是辅音,都不能证明这条规则无效。只有4%的被试做出了正确选择,翻看了E和7,因为无论是E的另一面出现奇数,或是7的另一面出现元音都会使这条规则失效。此外有33%的被试只翻看E。其余17%的被试做出了其他的错误选择。

    根据这一实验,沃森等人认为,在检验规则或假设的过程中,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对规则加以证实的倾向,后来的研究者认为沃森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使用的实验材料过于抽象所致,如果把卡片中的内容换成被试熟悉的内容,被试正确选择的比例就会提高,有实验证明了这一说法。

二、问题解决的定义

    问题是指尚未被人们解决的某种思维任务。解决问题时,你所知道的与你所需要知道的之间往往存在着差距,这个差距就是问题空间。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消除这个空间。这需要通过发现和取得必要的信息来完成。一道几何题目就是典型的问题。

    以信息加工的观点来看,一个问题可分为三个部分。(1)初始状态:接受问题,所拥有的信息不够完整;(2)目标状态:确定所希望达到的状态; (3)认知操作:从初始状态到目标状态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步骤。这三个部分共同界定了所谓的问题空间。在证明一道题目的时候,题目中的已知条件即为这一问题的初始状态,目标状态是证明的结果,中间的一系列证明过程就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认知操作。可以认为,思维过程就是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方法不断缩小问题空间,以至问题解决的过程。

    在认知心理学中,可以把问题解决定义为具有一系列目标指向性的认知操作,它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目标指向性。即问题的解决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问题解决就是通过一系列认知活动有目的、有意识地把初始状态变为目标状态。

(2)操作系列性。问题解决必须包含有一系列的心理操作才能称为问题解决活动。能够自动化完成或只有单一操作的不能构成问题解决过程,比如,回忆昨晚上吃的菜,通常不被看成是问题解决活动。

(3)认知性操作。问题解决这种目标指向性活动是依存于认知性操作的。不具备认知性操作的活动,不被看作是问题解决,例如,当你学会了骑自行车之后,骑自行车的活动不被认为是问题解决。

三、问题解决的策略和方法

    解决问题需要运用一系列的认知性操作来从初始状态达到目标状态。这些认知性操作也称为算子,问题解决的过程就是利用算子使初始状态逐步到这目标状态的过程。怎样在问题空间中搜索出必要的算子呢。心理学家研究发现,搜索算子(也就是问题解决)可以使用不同的策略与方法。这里介绍几种主要的途径和方法。

(一)算法式

    算法式就是依照正规的、机械性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具体做法是将各种可能达到目标的方法都算出来,再一一尝试,确定哪一种为正确答案。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是过于费时、费力和缺乏效率。

(二)启发式

    在问题空间的搜索过程中,在目标倾向性的指引下,通过观察发现当前问题状态与目标状态的相似关系,利用经验而采取较少的操作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称为启发式的方法。启发式方法看上去是直观判断,其实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验。使用这种方法并不保证能够准确地找到答案,但作为一种大略的粗算,通常都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人们在处理日常问题上大部分都使用启发式。虽然它在准确性上不及算法式方法,但却无需去探讨所有的可能性,因此效率上大为提高。用启发式方法并不见得必定能找到答案,但经验的积累将会逐渐教导我们在何时以及如何去使用这种方法,使我们成为较好的问题解决者。下面是几种常用的启发式策略。

1.手段一目的分析法
    手段一目的分析法就是先有一个目标(目的),它与当前的状态之间存在着差异,人们认识到这个差异,就要想出某种办法采取活动(手段)来减小这个差异。例如,目标要到火车站,而我们在校园里。首先想到学校与火车站之间有差异,主要是距离上的差异。然后思考用什么操作手段去缩短这一空间距离。我们可以乘公共汽车去或者出租汽车去,也可以骑自行车去。如果行李较多时间又紧迫,就决定乘出租车,但是下一步还要考虑如何能乘上出租车。这里又产生了一个"距离",要缩短这个"距离",首先要确定是打电话叫出租车到宿舍,还是走到校门口去乘出租车。

    手段一目的分析法的一个核心是将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分解为几个较简单的子问题。其要点是:(l)比较初始状态和目标状态,提出第一个子问题:如何缩小两者差距?(2)找出缩小差距的办法及操作。(3)如果提出的办法实施条件不够成熟,则提出第二个子问题:如何创造条件?(4)提出创造条件的办法及操作。(5)如果(4)中提出的办法实施条件也不成熟,则提出第三个子问题,如何创造条件?-------如此螺旋式地循环前进,直至问题解决。

2.爬山法
    爬山法是指经过评价当前的问题状态后,限于条件,不是去缩小,而是去增加这一状态与目标状态的差异,经过迂回前进,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总目标。就如同爬山一样,为了到达山顶,有时不得不先上矮山顶,然后再下来-------,这样翻越一个个的小山头,直到最终达到山顶。可以说,爬山法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往往具有"退一步进两步"的作用,后退乃是为了更有效地前进。

3.逆向工作法
    我们前面讲的方法,都是循序渐进,逐级逼近目标。与上述相反的还有一种目标递归策略,也称逆向工作法。这种策略是从目标状态出发,按照子目标组成的逻辑顺序逐级向初始状态递归。例如下面的几何证明题:已知长方形ABCD,求证两条对角线相等(如图5.1)。要证明AD=CB,从目标出发逆向推理,即首先要证明△ACD全等于△BCD。要证明这两个三角形全等,就必须从这个子目标出发,搜索证明三角形全等的定理。在这个题中,可以利用边角边定理解决子目标,然后再进入下一个子目标,把最后一个子目标解决了,整个问题即得到解决。

图5.1 目标递归策略解题法示例



    总之,无论是从初始状态逐级向目标状态递进,或是从目标状态逐级向初始状态回归,都是适用于相应条件的问题解决策略。

四、影响问题解决的因素

    心理学家发现有一些情况经常阻碍人们的问题解决,如问题表征的方式,对无关信息的注意,功能固着性,心向和不必要限制的设立等。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些经常出现的不利因素,以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解题能力。

(一)问题表征的方式

    解决问题首先要对问题加以理解。所谓理解问题,用认知心理学的术语来讲,就是要以最佳的方式对问题加以表征。表征指客观事物在头脑中的呈现方式。同一事物或问题由于表征的方式不同,在理解上会出现很大差异。以下面的问题解决为例,图5.2显示的是一个残缺的国际象棋棋盘,它有两个角被切掉了,现只剩下62个正方形。假若你有31张骨牌,每一张恰好可以遮盖棋盘上两个正方形。你是否能够用骨牌把这个棋盘上的所有部分盖住呢?请用几分钟时间试试看。

    研究证明,绝大多数的人,对于这个国际象棋棋盘问题,会用很长时间在头脑中尝试着去摆,但总找不到答案。可是,如果你不是用视觉形象方法去考虑,而改用推理的方法:明确每一张骨牌都必须盖住一个白格子和一个黑格子,而去掉的是两个白格子,那么你马上可以发现,既然剩下的是32个黑格子和30个白格子,显然无法用31张骨牌全部盖住图中的棋盘,这个问题原来是无解的。

图5.2 一个残缺的国际象棋棋盘



(二)无关信息的干扰

    看一下下面两个问题:

    A.小王家兄弟五个,都未婚,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姐妹,如果把王妈妈也算在内,试问他们家有几个女人?
    B.某城市有15%的人不把电话号码放人电话簿上,如果你从该城市的电话簿上随机抽取200个号码,问其中有多少人是不把电话号码放人号码簿上的?

    这是两个很简单的问题。但你是否都能很快地得出了答案?在A题中,答案是两个女人,兄弟的数目是无关信息,但它却使多数人费了许多思考。在B题中,人们倾向于注意15%和200个人数,而实际上这两个数字都是无关信息,因为所有200个人都取自电话簿,答案应该是0。研究发现人们经常错误地假定:问题中的所给出的条件或数字在解题中都有用。因此,总是想办法去利用这些信息。了解了这个普遍倾向,我们在解题时就应该先注意考虑一下哪些信息有用,哪些没用。

(三)功能固着性

    另一个常见的解题障碍是格式塔学派研究知觉时发现的,即人们在知觉一个物体时,倾向于只从它的一般性功能上认识它,称为功能固着性(functional fixedness)。例如,在图5.3显示的问题a是利用给定的工具将两根悬挂在天花板上的绳子接在一起,对于这个问题,惟一的解决方法是把桌上的钳子拿起来,捆在一根绳子的尾端,像钟摆似地使之晃动,然后再抓着另一根绳子,走到房间中间,等捆着钳子的绳子晃到眼前,再将它抓住,这样就可以将两根绳子接在一起了。曾有人用这个问题进行实验,发现只有39%的被试可以在10分钟内找到答案。问题的症结就在于被试只把钳子视为一种功能固定的技术工具,没有想到钳子也可以用它的重量当摆来使用。同样地,问题b是利用给定的工具将蜡烛固定在墙壁上,对于这个问题,只有你不仅仅把火柴盒看作是装东西的盒子,而换一个角度看成是一个平台,你才能想出解决办法。导致上述两个问题不能顺利解决的关键,都是因为被试在表征物体时总是按照物体的传统功能,不会变通,在问题解决时不能用新的方式来表征问题情境。这种功能固着现象有时会限制人们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图5.3a 功能固着问题





图5.3b 功能固着问题




图5.4 水罐问题:



(四)心向

    首先请你试解图5.4中的水罐问题:现有容量固定的三个水罐和无限量的水,请你以三个水罐为工具,逐一取得每一行中最有方指定的数量。并且试用公式的形式表明你所用的方法。

    如果一个人屡次成功地以相同的方法解决了某类问题,会使他机械性地或盲目地以原有的方式方法解决类似问题,而不去寻求新的、更好的方法。这种坚持使用原有已证明有效的方法解决新问题的心理倾向,称为心向或心理定势。水罐问题就是心向问题的一个典型事例。如果你已发现前5个小题要求相同的解题方法,即(B-A-2 C)时,则你可能在第6个小题上也套用相同的公式,尽管它用更简单的方法(A一C)就可以解决;只有到对第7个小题仍套用公式(B一A一2C)却发现行不通时,一部分人才会去思考、去尝试,并发现更为简便的公式(A一C)。但也有些人竟会认为它无解。那是因为心向太强烈,在经验中的有效方法不起作用时,不会转换
__________________缺埳那弌偭才惿硪蕞稹实啲镜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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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方法介绍(英汉对照)

FIRST AID 急救

--From Senior English for China  Students’ Book 2A  Lesson 30
--节选自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
英语 第二册(上)  第三十课
  译文选自互动英语 延边教育出版社 做过少许修改

First aid is the science of giving medical care to a person before a doctor can be found. Anyone with the right knowledge can give first aid; you don’t have to be a doctor. First aid, if it is quickly and correctly given, can save a preson’s life.
急救是在找到医生之前给病人进行医疗救护的科学。任何有这方面知识的人都可以进行急救,你不一定要是医生。如果急救及时,方式得当,你就能挽救人的生命。

There are three important things to do if someone has had an accident.
如果有人出了事故,下面有三件重要事情需要做:

1 Check that the person can breathe. Open the mouth and make sure that there is no food at the back of the mouth.
1 检查这个人是否能呼吸。掰开嘴,看看口腔后部有没有食物堵住。

2 If the person is not breathing, you must try to start his/her breathing at once.If this is not done within five minutes, the person will die. The best thing is to use the mouth-to-mouth way. Lay the person on his/her back, close his/her nose with your fingers and breathe into his/her mouth. Repeat this as often as possible.
2 如果这个人停止呼吸,你就必须使他/她重新呼吸。如果五分钟内呼吸无法恢复,人就会死亡。最好的办法就是口对口人工呼吸。用手捏紧他/她的鼻子,向他/她口中吹气。根据需要尽可能多的重复这个动作。

3 If the person is bleeding badly, you must try to stop the bleeding. If a person loses one third of his/her blood, he/she may die. Press a handkerchief onto the bleeding point and hold it there. If it is possible, hold up the part of the body which is bleeding.
3 如果这个人大量出血,你必须给他止血。一个人如果流失1/3的血液,他/她可能就会死亡。把手帕压在出血点上,并且按住不放松。如果可能,把流血部位抬高。

Many common injuries happen every day in the home. All parents should know some first aid. Children can often get ill suddenly and they also have a lot of accidents.
每天家庭中都会发生一些常见的受伤事故。所有家长都应懂得一点急救知识。孩子们常常会突然生病,此外还会有很多事故发生在他们身上。

Here is some advice for dealing with common injuries:
以下是处理常见受伤情况的几条建议。

1 Animal bites. If you are bitten by an animal, wash the wound under cold running water. Then see a doctor as soon as possible.
1 动物咬伤。如果被动物咬伤,首先在冷的自来水下冲洗伤口。然后尽快去看医生。

2 Burns. Cool the area of skin at once. Wash the area of skin under the cold tap for several minutes. Put a piece of dry clean cloth over the area of the burn. See a doctor if a child has been burned or if more than 10% of the body has been burned.
2 烧伤。立即让烧伤的皮肤冷却。在冷水龙头下冲洗几分钟,之后在烧伤部位覆上清洁的干布。如果被烧伤的是孩子,或者烧伤面积超过身体的10%,那么就必须去看医生。

3 Cuts. For a simple cut, it is only necessary to wash the area of the cut, dry it and cover it with a piece of dry clean cloth.
3 刀伤。对于简单的刀伤,只需将伤口冲洗后弄干,然后盖上清洁的干布即可。

This passage does not contain enough information for you to do first aid correctly! You have to study with a teacher. However, after a few hours of study you will manage to know enough to save other people’s lives. If evetryone in the country knew first aid, many lives would be saved.

这篇短文包含的知识并不足以让你正确的实施急救!你必须向老师学习。然而,经过几小时的学习后,你就能懂得挽救生命所必需的知识了。如果每个国民都懂得怎样急救,那么就可以挽救许多人的生命了。
JVC王道!索尼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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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密室之迷[/U]
出處:《柯南圖社》

   所谓侦探小说中的“密室”,我们可以理解为看起来“几乎完全封闭的命案现场”(这个“完全封闭”一般是指看起来只能从房间里面封闭),当然,其中有自杀的现场,也有意外事故的现场,还有他杀的现场。最后那种一般被我们称为“密室杀人案”。从某种角度来说,密室杀人案的凶手,一般都是高智商的家伙,即使不是谋杀而是一时冲动杀人,也能急中生智做出密室并抹掉自己的痕迹,给破案者造成“自杀”或“事故”的假象。那么,能造成“密室杀人”的手段,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探讨。
我认为:如果想营造出一个密室,无非就是在两点上做文章:杀人手段,或离开手段。就是说,要么凶手根本就不进入密室或现场,直接在密室外面就把被害人杀死(汗……其实,严格来讲这不能算密室杀人的),这其中还分真密室和假密室;要不然就是凶手杀人后或布置完毕作案用的装置后,在离开现场时运用一些特殊方法把现场变成密室。这两种大分类中又有很多种具体方法,我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大类:在密室外杀人,前面提到分真密室和假密室两类,所谓“假密室”,就是密室其实有出入口但是很小(通风口、小孔、栅栏铁窗的空隙等),人不能从那里出入而某些可以利用于作案的东西却可以轻松进入(或者身体某一部分可以通过),往往被人忽略。而真密室就是真真正正的密室。不管是真密室还是假密室,这类“密室杀人”的“密室”都是在被害人死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大多都是被还未死的被害人自己锁起屋门和窗户,然后被害人才被杀掉。从作案手法来讲,此类杀人一般都是毒杀(也有先把手从窗口伸进去刺杀然后用工具移动被害者的位置使其看起来不可能是被人从窗口刺杀而像是凶手杀人后逃走造成密室,在书上看过这种案例,还被垃圾电视剧“少年包X天”盗用过)。
  这种密室毒杀有好几种:①靠被害人的某种习惯,让他接触某种毒物再用接触过毒物的手进食;②在被害人的餐具或食物上下毒(这两种一般更多见于普通杀人案);③利用安眠药使锁在家里的被害人睡着煤气中毒身亡;④以及假密室的经典例子:从窗缝或房间的其他孔隙放入有毒动物或射入毒针毒死被害人(毒蛇阿、有毒蜜蜂阿、吹筒阿之类的都是好工具)等等。
  第二大类:杀人之后,制造密室。这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密室杀人”,作案手段多种多样,毒杀、枪杀、刺杀、绞杀、用重物或尖物敲头甚至使被害人摔死(布置好装置之后,做成密室并离开,然后触发装置使被害人从高楼上跌下或吊死等等,由于是密室,加上死亡时间的误导,很容易被认为是自杀)等等,反正关键不在如何杀人,而在如何离开同时还使现场变为密室。凶手通常都以门作为离开密室的出口,因为窗户毕竟不方便进出,所以在营造一个合格的密室前要先从里面锁好所有窗户。这一大类密室也分好几类:㈠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㈡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㈢根本不锁门,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㈣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种太危险了,不现实,真要谋杀很少有人会用的)。

第一类: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大多需要利用一些道具和特殊手法,最直接的就是直接从门缝下面或铁窗的空隙把钥匙扔进去,但是很容易被识破,一个容易被识破的密室就失去了作为密室的意义了。所以一般要让回到屋内的钥匙处于一些特殊状态或特殊位置,使常人看来根本不可能是从外面扔进去的。常用道具就是鱼线一类的东西,用双股线拴在钥匙上穿过房间某处(想要留钥匙的地方)然后引到门外,再把钥匙也拿出去,锁上门然后把钥匙放在门下面的空隙处拉动双股线使钥匙进屋,拉不动就说明钥匙已经到达想要的地方,再放开其中一股拉另外一股线,把线抽出来就可以走人了。

第二类: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此类作案需要门锁是不需要钥匙就能锁的,但是又要让人以为不从里面锁不上。撞锁类的锁就很不合适,因为只要在外面把门关上就自动上锁,所以那不是密室。一般都是普通L形门闩或U形门闩,在外面用特殊方法把门闩插上就会让人以为门被从里面插上了。常用道具是鱼线或胶条,利用这些细的东西能穿过门缝的特性从外面锁门。如果是鱼线,先把它挂在门闩上,然后关门,拉动鱼线使门闩插上,之后向里面送一段鱼线,使鱼线脱离门闩,然后拉出来。用胶条更简单,让胶条没有粘性的一面对向门闩一侧(以免胶条全粘在门上),将一头折过来轻轻粘在门闩上,另一头带出门外,关上门,先轻拉把门插上,再用些力拉使胶条撕下来,拉出来带走。以上两种方法简单好用,成功率极高,就算不成也可以打开门再来。

第三类:根本不锁门,但是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要造成这种假象,通常凶手要装扮不知道,混在第一发现者当中。就是说凶手故意拉其他人到“密室”门口,然后让别人觉得门被锁上了并感到奇怪,此时凶手就会提议撞门进入,于是合力把门“强行撞开”之后,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一个命案现场,此时和凶手“同时发现尸体”的人本来就以为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再加上看到死人一般会惊慌失措,失去判断力,深信不疑这是一间密室。这样证人在录口供的时候,就会把破案引向一个误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凶手造了有力证据。此类作案的善后工具一般都是大卷的胶带,让人以为门从里面锁上而且从里面贴上了胶带。另外如果门有空隙也可以用吸尘器从外面把胶带真正的贴在门的另一面上。

第四类: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个不用解释,一般都是藏在黑暗中或不起眼的角落里,至少不会被人一撞开门就发现的位置。虽然危险,不过还是要说一下作案要点:首先,尸体的位置要明显,让所有人一进门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尸体身上;其次,藏身的地方离门要近,在别人都冲入现场后,才能悄无声息的从大家背后出现,好像刚赶到似的;再次,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要准备好,虽然是作为“发现者”的身份,但是别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你没有就挂了;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挑选大堆的发现者,而且都要愚蠢到至少在看到尸体后不能冷静处理,如果发现者只有一个人或两三个人,就不好滥竽充数了,要有一定数目的人,才可以混在他们之中。而且如果发现者中有某人很冷静,马上叫众人不要破坏现场,那此时还藏在这屋子中的凶手就等于瓮里的鳖。

制造“密室”的初级方法基本就是以上这么多。嗯,不写了不写了~有疏漏的地方希望好心人能帮忙补全或更正~有意见随便提~~~
铃声依旧,佳人何方;思君恋君,莫失莫忘.
燃燒吧! 推理之火

第二届推理比赛第一名 (2003 寒)
第一届网络BBS推理比赛亚军 (2004 暑)
第三届网络BBS推理比赛冠军 (2005 暑)

原创作品:
酒店杀人事件, 海上之旅杀人事件, 血色舞会, 远距离的不可能犯罪,
脚印, 死亡洞穴之行, 幽灵双子塔之遇, 空中双重密室杀人事件, 邪神像殺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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