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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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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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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论]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兰拉窗帘的举动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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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03:52 |只看该作者
计算概率怎么能不把失控和没一击毙命考虑进去呢233
这并不是50%这种简单的数字可以描述的情况。

只是空口白话地讨论理想状况是无意义的。警察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人质安全。在犯人有可能动手的时候会保证最大的成功率击毙,即使没有击毙也会极大延缓犯人的动作。我相信一队狙击手不可能每个人都打脱靶,真要打不中那就回老家结婚去吧……犯人已经急了才会开枪,犯人没急的情况下狙击手又不会手滑把子弹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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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06:50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无辜的人是那个犯人,没其他人谢谢,世良也是那么想的”

我几时说犯人无辜了?请不要脑补我的回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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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的春天  你说的是其他的人啊,说了好几遍了,漫画里的所有主人公都没有考虑啊,只是想的说出凶手死两个啊,泪奔  发表于 2011-4-1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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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08: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警方不会在情况可控的条件下进行狙击。如果不是基于这个常识性的认识,那么一切的讨论也就没有意义了。

点评

白菜的春天  我讨论的世良和兰,谢谢,世良的确是那个时候就要射击了  发表于 2011-4-14 13:16
48系DD黨一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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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09:03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小兰当时想的是:
不行不行,我得把窗帘拉上
73还没想出下个案件是啥呢
把窗帘拉上正好让73多画几画
也好有富裕时间让73想想下个案件是啥~~~~~~
世良你直接引犯人这么做太不为73考虑了
也难怪,谁让你跟他关系不熟吗,我们都小20年的交情了


飘过~~~~~~

点评

金圭子  错了,其实是兰想,73都说了,这话是主线,主线怎么能3话结束呢,而且主线我怎么能继续酱油呢?必须和满月一样出来干点啥,要不拉个窗帘吧……  发表于 2011-4-14 16:29
慕容飞羽  噗~  发表于 2011-4-1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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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chen92321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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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11: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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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11:43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对日剧相棒爆粗口了,73学的它”

是否爆粗口我自己决定,不接受别人的指挥

另外,这部日剧我没看过,如果那位右京先生是在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这么做,那也许还能得个好人的评价(绝不值得模仿就是了),如果周围还有其他人,那他就是个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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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15: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白菜的春天 于 2011-4-14 13:19 编辑
日向 发表于 2011-4-14 12:54
好多年没看柯南了,这次同样也没看。
不过兰拉窗帘事件最近是热议
看了LZ的帖子,有的地方不敢苟同


谢谢,那么长啊 狙击手一直待命不射击见机行事是最好的选择,你最好看了再来说,世良的确是在心里喊了射击,因为只有炸弹犯弯腰开抽屉才能射击,一旦关了抽屉拿了东西站起来之后就没办法了,我比较的仅仅是世良和兰的选择问题,马上射击还是等新一呢?  根据新一童鞋的实力决定哪个更好而已

另外我也只是认同了兰采取行动是对的,采取什么行动显然拉窗帘的做法劣势是很明显的,其他做法也都有优有劣,不好妄下评断哪个最好,只能说73只是又在像他客串的作品致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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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飞羽  世良想要射击有什么用,警察又不是听世良的。  发表于 2011-4-1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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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20: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日向 于 2011-4-14 13:22 编辑
白菜的春天 发表于 2011-4-14 13:15
谢谢,那么长啊 狙击手一直待命不射击见机行事是最好的选择,你最好看了再来说,世良的确是在心里 ...


原来狙击手都是拿着枪在那里蹲着等脚麻了站起来说一句“今天天气真好,任务完成啦,大家回去次饭洗澡找老婆”……
所以我说了,世良心里想的是错误的,但是他的行为根本没错。试问你在当场,你是世良,你想的难道也是:小兰,速度拉上窗帘,主脚光环是NB的,没事的。
这样么……

行了,我虚了,闪人了。
走之前该不该高呼一句:兰拉窗帘最高~
至少青山坑爹了啊。
真心的完全相信你,默默的努力,默默的等待。
到你身边的那一天,牵着你的手,我也可以用最真心的感情说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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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45:33 |只看该作者
TO慕容飞羽  世良想要射击有什么用,警察又不是听世良的。

你说的对哦,警察也不是听兰的也不是听世良的,兰只是单纯从世良把炸弹犯引到了能狙击的角度来判断警察要开枪了,世良也做了同样的判断所以才在心里喊了开枪,一直到这里两个人的理解都是完全一致的
后来才出现了分歧,两个人都以为要开枪了,世良喊了开枪,兰进行了阻止
我想问的是兰不再外头没听到狙击手只是请示呢,她怎么知道是在请示而不是在开枪啊,兰和世良的一致判断是要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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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47: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jinghao_333 于 2011-4-17 16:21 编辑

之前那个帖被锁了,又有同学开帖热烈讨论,晕……
兰的行为,虽然皆大欢喜的可能性比较大,大概有百分之七八十吧,但毕竟有冒险成分,有冒险就必然会引起争议,像这个帖子一样,因为大多数普通人还是希望事情能有一个比较稳妥的解决方案,不希望有冒险。但有时要稳妥就必然得付出代价。这起事件中击毙炸弹男确实是相对而言最稳妥的办法,但那样带来的注定是一个巨大悲剧。炸弹男为什么会采取这种极端方式?是因为警方错判了真相。如果警方没有草率结案,他也不会犯罪。因为警方的过失导致他做出错误的举动,最后警方执行正义,毙了他,虽然这个行为合法、正确(回应LX某同学质疑),但如此一来,不管是警方还是炸弹男,都永远失去了弥补错误的机会。炸弹男永远等不到警方迟来的正义,这种正义便失去了意义。要彻底解决问题,让炸弹男活下去很有必要。但这就要冒险了。所以,这起事件没有办法做到稳妥与彻底解决问题并存!选择稳妥还是选择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大难题,很难说谁就是绝对正确。
小兰的行为合理,但并不能说绝对正确,因为这个问题有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里边,不可能有绝对正确的答案。事实上,世界上有太多这种麻烦的难题,所以人类才会有那么多冲突和矛盾。谁都认为自己有理。
我还是比较欣赏小兰的做法。我觉得面对有矛盾的问题时,在有较大把握成功的情况下,有时就是要冒一冒险。如果人类都不敢冒险赌一把,都处处求稳妥,我们将失去很多东西。比如亮剑里李云龙打仗经常冒险,无组织无纪律,但如果不是他的冒险行为,如果他只知道求稳妥听命令,很多胜利都不可能有。当然救人质跟打仗不是一回事,我这里只是说明一下适当冒险的合理性而已。
TO楼下:亮剑里的胜仗虽然是编剧整的但人家也不是乱整。既然你不认同编剧的故事,那就拿历史说话。抗战胜利后,蒋邀请老毛赴重庆谈判。当时大多数人包括蒋认为老毛不会冒险去重庆,但老毛去了,而且不仅是拿自己的性命冒险,还拿陪同人员一起冒险,更是拿中国革命的前途冒险。但老毛的冒险成功了,他最大程度地表达了和平的诚意,暴露了敌人假和平的嘴脸,赢得了人民的支持。事实上,即使老毛不去冒险,也未必有多大损失,这并非一个不得不进行的冒险。你说老毛的冒险合理否?当然,你可以认为不合理,但是人家就是有那个胆识,就是能判断出老蒋还不敢拿自己怎么样,这并不是胡乱冒险,而是有根据的合理的冒险。
漫画里,小兰也不是胡乱冒险,她并不是因为新一是自己男朋友就相信他,而是对新一的能力和想法有着充分了解情况下做的决定。而且炸弹男尚未完全失去理智,不伤无辜,本身也算是受害者,我认为这算是一个合理的冒险,表现了小兰的胆识和气魄,还有善良,以及新兰间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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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飞羽  警方草率结案。。。谁让群马只有山村这家伙。。。。。  发表于 2011-4-14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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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3:54:16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是其他的人啊,说了好几遍了,漫画里的所有主人公都没有考虑啊,只是想的说出凶手死两个啊,泪奔”

我认为世良把劫持犯引导易被狙击的角度就是考虑到了无辜的人谢谢

TOLS:李云龙会打胜仗还不是编剧这么写的,就好像73一定会让工藤解决事件的概率是100%

冒险精神没问题,但是别拉着别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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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的春天  世良会感激你的,她没想那么多你替她想了,她的两个人变一个人也白说了  发表于 2011-4-1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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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4:05: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慕容飞羽 于 2011-4-14 14:05 编辑

回复 lijinghao_333 的帖子

我想你这里犯了个错误,任何以犯罪手段来实现所谓正义目的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炸弹男现在已经在实施犯罪行为这个事实不会因为其动机而改变。他完全可以通过理性的手段提起申诉,也可以找侦探进行调查,但是这种犯罪的手段是不允许的。
警方如果这时候击毙他,那是对其现在正在进行的犯罪的惩罚,没有任何过错。至于之前的错案,那是另外一个案件,在法律上,这两件事不能扯到一起。不能说之前是警察办了错案,罪犯的犯罪行为就可以得到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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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4:05:31 |只看该作者
“世良会感激你的,她没想那么多你替她想了,她的两个人变一个人也白说了”

既然讨论到了讽刺挖苦的地步那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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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4:08:27 |只看该作者
二个人变一个人只是一种表述吧,事实就是狙击击毙罪犯是为了保护了所有人质的安全。
如果非要扯着这一句话不放,不考虑行为会导致的必然结果,那没啥好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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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4:13:32 |只看该作者
哇,这帖一天功夫,这人气,这回帖数,啧啧,楼主我对你真是羡慕嫉妒恨啊啊啊啊啊。
那啥,大家不要这么偏心嘛,楼主一个人也忙不过来的,有什么话欢迎到俺的帖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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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圭子  主要是他这个帖争议比较大,而且楼主比较“死硬”,所以容易楼狂飙,你那个帖没多少可争议的……  发表于 2011-4-14 16:31
婷宝宝  蜀黍好伟大……偶感动了……  发表于 2011-4-14 14:23
ST.luffy  没办法啊,这年头只能老王卖瓜了=-=  发表于 2011-4-14 14:16
茅台酒  ==红果果的拉生意。。。。。。。。。  发表于 2011-4-14 14:15
《名侦探柯南》里有两类人,一类是毛利兰,一类是其他人。
柯兰王道,快兰天道,琴兰神道,兰哀人道。新兰…………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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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4:19:26 |只看该作者
真不容易,45所好久没这么热闹了,以前没怎么露脸的都出来了,73这么做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如果是小柯或者其他人拉的会这么热闹?兰酱这瓶酱油打得真好,最近的兰太低调了,只露脸,连酱油瓶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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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uffy  说明兰果然是‘人气’最高的角色-w-  发表于 2011-4-14 14:26
慕容飞羽  小柯拉的话我会直接对准小柯开炮,顺带带上73。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准73吐槽了。  发表于 2011-4-14 14:23
笑,展于颜;伤,隐于心;言,利于刃;友,挚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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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圭子 于 2011-4-14 16:13 编辑
白菜的春天 发表于 2011-4-13 18:40
那些说兰酱拿别人生命开玩笑的童鞋,你们究竟有没有想过兰这么做是降低了期望的死亡人数啊!!
夸张点说 难道你认为以1%的概率死两个人比100%概率死一个还好么?你们只知道绝对的数值比较么
拿个现实点的例子做类比,好比你开车失控了,往左拐只会撞一个人,但是是肯定会撞上的,往右拐会撞两个人,但是有一半的概率你是可以躲开的,你究竟是往左拐呢还是往右拐呢??

让我想到以前看到个两个故事:
1.有个火车岔道口,一个荒废的路口有一个小孩在玩,另一个正常通车的路口有5个小孩违规通过,这时候一列火车开来了,你是扳道工,你可以选择把火车扳去荒废的路口压死那一个,也可以选择不动压死那5个,你怎么选择?

2.现在除了自然死亡,造成最大死亡人数的就是车祸,理论上每增加一个红绿灯就能减少一定比率(也就是期望)的车祸,那是不是应该每10米就放个红绿灯,或者干脆取消所有机动车?

~~~~~~~

第一条我当年是在网上看到的,但是下面人没一个很圆满的回答,后来在某个电视剧又看到,可惜被问的女同志被这个选择吓到了,居然说“怎么选择都要死人?太残酷了”云云,然后拒绝了选择。
所以想知道大家会怎么选择……

关于第二条,我特别记得03年的非典,非典最旺的时候正好是五一,结果五一黄金周(当时五一还休息一周)大家都没四处出游(我都没回家,就呆在外地过节了),而第二年五一黄金周没有了非典,大家也就恢复了四处自驾游什么的,结果04年就五一黄金周一周,江苏一省车祸死亡人数,就超过了之前一年中因非典全国死亡的人数。
所以就这点来说,是不是还应该给非典发个小红花什么的?
(这个数据我是蛮相信的,因为那几年十一黄金周我都是坐汽车回去的,就上海到常州那3、4小时的路,每年都碰到前面发生车祸堵路什么的……)

点评

慕容飞羽  所以说,这东西不能用数学期望来算。因为有人没有遵守游戏规则,那就要为自己不遵守游戏规则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发表于 2011-4-14 16:00
话说突然发现事务所是我长期呆过的至今还存活的论坛中唯一一个了……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立FLAG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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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6:24:59 |只看该作者
数学期望有数学期望的适用范围,人命不能用数学期望来计算。
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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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圭子 于 2011-4-14 16:53 编辑

其实主要还不是数学期望问题,我觉得还是价值观的问题。
如果现在是两个房间埋着两个炸弹,有根总线(喂,还HUB呢),剪红的炸A,死2个无辜人士,剪蓝的炸B,死1个无辜人士;过1分钟不剪两个都炸,死3个无辜人士。
大家肯定会一致认为选剪蓝的。

但是现在大家争议的,其实还是认为,犯人无辜不无辜。即犯人的价值为0还是为1(无辜群众价值为1)。否定拉窗帘者都是认为(或者是潜意识认为)犯人的生命不能和无辜人士等价,所以在计算期望的时候自然不能代入运算。而楼主是认为犯人的生命和无辜人士等价,所以大家给出的答案就不一样了。
楼主认为犯人价值是1,认为的理由是说新一一直选择了救犯人;但是楼主自己也说搞不懂为什么新一坚持要救犯人。
但是我要说:新一救犯人都是在大局已定,就是犯人已经无法继续作案,犯人无法危及其他无辜人士,已经制止了犯人的行为能力的前提下。而在犯人还在穷凶极恶的时候,新一还是会首先去先制止犯人的继续犯罪行为的(不然他的足球是用来干嘛的?),这个主次不能颠倒。

顺带说句,有没有人发现,柯南有两大武器:麻醉针和足球,两个都可以停止犯人的犯罪行为,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对穷凶极恶的犯人,柯南都是采用足球踢晕,而不是使用麻醉针,为什么?如果犯人和无辜群众一样的价值,柯南有什么权利去“踢”犯人(这也是一种人身伤害啊,大哥),采取用麻醉针不是很和谐么?回顾一下案件就会发现,柯南采用麻醉针的情况下大多数是犯人本身没有凶器、或者是远离其他无辜群众,总之就是短期内无继续作案能力;而使用足球踢晕往往会犯人强壮有力、拥有武器、或者离开其他无辜很近,总之就是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伤害到其他人的情况下。
比如File761面对两个挟持犯,拿着菜刀离开少年侦探团队伍很近的强壮男性劫持犯就是使用了足球,而另一个没有凶器离的很远的女性就是用的麻醉针。

为什么呢,因为相比麻醉针的近距离射程,足球的距离更远(当然前提是小柯脚法命中率100%,确保不会射失的情况下),所以用足球更稳妥,而麻醉针就只用在已经有万全把握的情况下了(当然某些需要安静的情况下也必须用麻醉针,这个是特殊情况)
可见,柯南也并非是迂腐到完全不能对犯人使用暴力手段的程度,只是在犯人已经失去伤害能力的情况下,才会采用尽可能不伤害犯人的手法(即大家说的救犯人),而在此案中,犯人还完全有行动能力,拥有一切主场条件(手枪、炸弹),我想柯南也只会在有万全稳妥的前提下才会去“拯救犯人”吧。
当然,现在毛利兰同学把后路截断了,逼着柯南只能把案情说出来了,感觉和最近看的很多主角是那种懒惰脾气的小说中,配角总用各种手法逼着主角发奋的那种小说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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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的春天  NY事件兰和新一双重泪目  发表于 2011-4-14 16:52
话说突然发现事务所是我长期呆过的至今还存活的论坛中唯一一个了……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立FLAG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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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3票房保卫战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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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6:55:48 |只看该作者
(开个好玩的话题来增加主论坛帖数的阴险计划看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了嘛

来,缓和一下你们看完连载的心情
然后来好好推理犯人和手法把-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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