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楼主: 染柒。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要举报

 关闭 [复制链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顶楼
发表于 2014-11-13 10:54:23 |显示全部楼层
又公开举报,又设置阅读权限,没这么玩的。

三个选项:

1、不想跟被举报人纠缠,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那么就PM管理员,既然私信举报就别用马甲了。

2、公开举报,那就focus主题,别歪楼,不要设置阅读权限,给被举报人充分申辩的机会。

3、这贴彻底水了,你们继续谈嫁人的事,我也不用开水楼了,当然这举报也不理会了。

你们自己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沙发
发表于 2014-11-13 16:56:14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的问题,去论坛的操作后台,不出一分钟就能查出来。

被举报人不要猜了,我可以给你证实两点:一,楼主确实是马甲。二,楼主不是水区版主。

至于具体是谁我不能说,保护举报人匿名,这是原则问题。

现在对于被举报人,水区版主已经给了处理,长篇大论我会直接无视,只关心以下三点:

被举报人只需说明,对处理有没有异议,是否要上诉。

对于举报人,同样可以说明,对处理是否满意,要不要上诉。

对于安素子跟帖反映的问题,联盟有一定自治权,你可以跟新兰版主商谈决定,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或其他管理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板凳
发表于 2014-11-14 02:27:50 |显示全部楼层
柯小獭 发表于 2014-11-13 13:14
我来凑个热闹额
我当时被普渡录取的红包和这次申请博士的红包好像被举报人都拿了……还有当时自爆的照片也 ...


是“被举报人拿了”,还是“被被举报人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地板
发表于 2014-11-14 03:01:49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编辑,坑死我了,我对照了五分钟,也没发现改一个字,又读了五分钟,才恍然大悟。差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5
发表于 2014-11-14 19:55:21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呢,我得对慕容飞羽的处理作出肯定,按照规定,染柒。你这样辱骂别人,永久禁言的处置并不过分。

然而,这件事情你们还在互相举证辩论,并没有结束。

正如同昨天染柒。你给我私信的时候,我答复的话,我重视程序正义,事情还没有结束,双方指控和自辩的权利必须得到保证。

故此,我暂时恢复染柒。的发言权限,这不意味着我不追究你辱骂他人的问题,事情结束之后,按规定,该怎么处理还是要怎么处理。

不必过度解读这个处理,我依然保持中立看待你们的争执,我不发言并不意味着我没有关注你们的讨论。

同时对双方,我有话说:

对于指控方,我希望你注意言辞,如果不能文明用语,我不会给你无底线的迁就。

对于被指控方,我希望你能够精简内容,这于你个人方便,对于管理人员和指控方,也是方便。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6
发表于 2014-11-29 16:37:29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跟自己多忍辱负重似的,事务所没求着你留下,我们更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老实说,在此事以前,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爱来就来,爱走就走,哪那么多废话。

点评

瞎捣蛋  哦yeah,警察局有水楼了  发表于 2014-12-1 13:51
茉儿  XD尊的咩我也来玩~  发表于 2014-11-30 14:37
鑫森淼焱垚  是不是几百楼奖励几百CB?  发表于 2014-11-29 21:01
叶叶  次奥!百楼都过了你才说!  发表于 2014-11-29 20:21
Power  这楼也不锁了,你们当水楼玩儿吧,百楼有奖励喔。  发表于 2014-11-29 16: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7
发表于 2014-11-30 15:35:40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孩子,若是我果真如你所说,不了解情况就妄下评论,你觉得自己可能在这边长篇大论二十多楼嘛?

自己好好想想吧。

祝每个人在这边玩的愉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8
发表于 2014-12-5 04:10:53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说接龙啊。。。

你们看看能不能组织起来活动吧。。。

好吧我现在想的是你们万一写的不错我忍不住加精怎么办

这么一个帖子,顶着“我要举报”的标题,叠了这么多页,还!加!了!星!星!

成何体统啊TT

愁死了愁死了愁死了愁死了愁死了

算了你们先接龙吧,办法总会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9
发表于 2014-12-11 20:52:57 |显示全部楼层
谁删了一楼啊?

算了这次我不追究了。

重申两条基本要求:

不许通过删楼改变抢楼的结果。

不许三连及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10
发表于 2014-12-12 22:30:42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又回归主题了?

快歪回来啊~

这么严肃的气氛,难道你们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11
发表于 2014-12-16 06:17:15 |显示全部楼层
唉,MS毕业跟咱一样上班去吧

读书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事务所站长
资源警察VIP
沉睡的小五郎
空间喀嚓终结者
实习警察辅导员
BT分流组荣誉成员

173

主题

53

好友

2144

积分

 

帖子
4307
精华
2
积分
2144
威望
84
RP
5042
金钱
88288 柯币
人气
7502 ℃
注册时间
2003-6-27

警视总监 优秀警察

12
发表于 2014-12-21 00:54:54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苦啊,我可不念了~

水獭啊,我找到工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5-2 20:38 , Processed in 0.056383 second(s), 1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