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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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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南大碎尸案,12年前的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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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9号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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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09:14: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也许有很多人都关注过了吧,在这里再发一下大家讨论。
案发:(下面为转发)
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大一女学生刁爱青被人切割成1000多片,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事情被发现,是一个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警方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使得此案迄今未能告破。而后,此案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的怪异。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无奈罪恶势力太强大。

我们现在所能查找到的,是于2007年3月21日的文章,详细的介绍了这个案子的真相。

事情似乎不水落石出,永无宁日。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包括受害者的性格、年龄、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然后又对凶手进行了主观上的犯罪猜想,他写道:“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的这篇文章行文严谨,标点符号运用准确,推理非常谨慎。在关于两个人的相识的原因时,黑弥撒写道:“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文章最后,黑弥撒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在23:09:37黑弥撒回复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由此可以推断黑弥撒本人在发出此文之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也料想到此帖子的影响力。

黑弥撒的回复中有“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说明他本人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能自由进出戴笠楼。戴笠,让人很值得想一番了。



波诡云谲的神秘ID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第二天下午——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神秘人,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而且回复是用三次上传的方式进行。“很多的”这篇回复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由此有网友推断此人对此事非常关注,而且比较谨慎。,“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通过网民对“很多的”的关注发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在“很多的”的私人博客里面,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所以我对这类片(恐怖片——悼红轩注)完全感觉不到“恐怖”,也不会恶心。不过有些折磨人的场面,还是感到比较不爽。……”

而“很多的”在自己博客的文章中还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初夏的南京,天亮得很早。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摆在桌子面前,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请注意,这里出现了“雪菜肉丝面”这种南京特有的地方小吃。

而这个“雪菜肉丝面”,引起笔者本人的兴趣。在排查比对之后,笔者发现了一个疑点。……



恐怖ID描述杀人感受



此帖发出后的23日,有一个备受关注的ID出现,名字叫“WCAT666”。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恐怖电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基督教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

而“很多的”这个人,也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与“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请看一下WCAT666在2008年6月23日15:26:23的暴强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WCAT666本人文字运用的娴熟能力,以及沉醉于那种锐利刀锋的终极快感,让读者读来感觉到锋利冰冷的刀劈切割脆嫩肉体的沙沙声。这种黑暗、变态的犯罪心理描述,绝非常人所能及。除非本人亲身体会过。甚至文章的细节之处颇让人惊叹:“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如果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很难描绘的如此生动逼真。这种感觉,没有身临其境也很难联想到“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而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完——悼红轩注)吗?”

“很多的”文章中说:“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

这是什么样的巧合?这说明什么?

依此推论:

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

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

3、纯粹的巧合;

4、均为南京人。



相关诡异回帖及ID



此案至今仍为悬案,但在回帖中,我们注意到其中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继续进行搜索挖掘,笔者发现,“很多的”本人在2005年10月24日凌晨1:10:13秒发过一个帖子,是与ID为“胭脂江天”的人交流,原文如下:

“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

“胭脂江天”回复道:“我也记得你,我们床挨床的,你比我更习惯那种环境。”

    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的”和“胭脂江天”认识,而且病床挨在一起,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这个线索查证一下当年的住院记录,起码有一个“陈”姓的病人在2002年到过南京脑科医院,而临床到底是何人,便可轻易查出。至于WCAT666其人,相信也会水落石出。

“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枪支)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他的回复: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很多的”的诡异不仅仅这些,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很多的”这样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对方的名字)。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一个群体作案,而且不止一次——悼红轩注)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搞音乐的人,作案并不带面具——悼红轩注)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自嘲?——悼红轩注)

由这段文字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能够切中要害、注意细节,而且有点津津乐道或者颇有赞意,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有任何的鄙夷色彩存在,这是一种变态心理的自我欣赏。



碎尸案迷雾重重



在天涯社区,此帖之诡异让很多人毛骨悚然,而天涯社区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相继将此类帖子全部删除或封锁。有人产生非常严重的抵触情绪,大家都在疑问“为什么要删帖?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发帖队伍中来,而天涯社区毫不留情,删除不止。

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的网友说:“本人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以本人看来,最近转这个案子的好多网友包括楼主实际上就是当时从事此案侦破的侦查人员,至少也是与此案有关的人员,是想如此大案又发生在学校,肯定是重中之重,绝对有专案组,也绝对有重大线索,或者说已经基本确定嫌疑人。但后来出于什么莫名原因不了了之。几位还算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心下不忿,时隔多年用此种方式捅破该案。为什么现在捅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阻力不在或阻力已经退休或调走或失事。”

有网友说:“这个重金属颓废圈子,只能是干部子女。北京多的是。尤其90年代。另外,假设黑弥撒说的是真的吧!玩重金属摇滚的,一般都吸毒。吸毒过量会死人,尤其是初次或头几次。在狂欢的时候,女孩被注射毒品死亡,大家没办法,才分尸抛尸,且不是一人抛尸所以地点是一南一北,事情也许就这么简单”

根据推断,可以想见也许“爱金属DE女孩”所说的更有几分可信度,因为她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难道刁爱青真的是一个爱好重金属又是吸毒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刁爱青失踪几天后,她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忽然那天她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买来了当地的《南京日报》,众所周知,这份报纸属于政府机关报,对于一个女学生来说,买这种枯燥无味的报纸很奇怪,那天她忽然就破天荒买回了这么一份报纸,她仔仔细细的查看,甚至连中缝的文字都没有放过,结果发现了公安局的认尸公告,仅仅凭借几十个枯燥的文字,这个女孩就觉得是自己的舍友,于是邀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查认尸体。工作人员说不要看了,太惨了,而其他的女同学均已放弃,偏偏又是这位同学,非要进去看一眼才放心,看后她出来大哭,并说:“是她,真的是她。”

        从尸体被分割成1000多块看,此凶手很冷静、性格内向,内心强烈偏执,做事认真,坚韧极有耐性。这样的人受教育水平不会低,平时表现得可能非常温文尔雅,善待他人。而此人在行使犯罪之后,也许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忏悔,或者其犯罪同伙有人想要减轻心灵上的罪责,所以发出这些帖子文章进行旁敲侧击的提醒相关人员,给亡灵以安息。



这些都是网上找到的东西,下面还是热心网友提供的地图:











转发完毕……

看了这么多,大家有什么感想没有?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网名为黑弥撒的人所作的分析。他从各方面,职业,心理,甚至喜欢哥特金属来分析整个作案的过程,已经相当详尽,所以当时很多网友怀疑他就是凶手!或者至少是知情人!
后来这个人笑对质疑,还提供了qq号,有记者通过qq问他,他说12年前他才14岁,几乎不可能做这种事情,但是对他的怀疑还是没有停止。
个人觉得能下如此毒手,的确,凶手要有解剖学知识,极强的心理素质,以及强烈的心理扭曲状态,但同时又能够隐藏至深,否则被害者不可能安静地与其来到案发地点,这样看来一般凶手的性格应该是平和而不外露的,因为外向的人常常不会掩蔽自己的内心。不仅如此,如此血腥的犯罪,是非常容易留下蛛丝马迹的,能把一个人体切割成一千多块而自己却几乎不带一点血丝离开的人,能把尸体的包裹处理如此妥当,能完美的把血案从自己身上脱掉干系的人,可见凶手还必须具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
关于这件12年前的悬案,我们得不到更多的线索,仅能从简单的最终结果来推导当时的情形,黑弥撒正是如此。综上所述,凶手具有惊人的心理素质,良好的解剖学知识,以及非常厉害的隐藏内心情感的能力,还有反侦查知识,这几项几乎是肯定要有的特质。但这几项特性却恰恰都是从别人的角度无法看出来的,我想这也是最终成为悬案的原因之一吧。
黑弥撒分析的很透彻,但是太多主观的因素,比如通过摇滚音乐结识被害者,以及凶手的外貌特征,难道通过被害人的其他爱好不行吗?如果凶手能把被害人假象为自己的某个过去,那么很有可能他/她已经观察了被害这一段时间,要了解她更多的习惯也不是很难。至于外貌特征就更主观了,正是由于这么多直接给出的推测而不带任何犹豫,让人感觉黑弥撒就是知情人甚至凶手!那不是推测而是事实!
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仔细看看这个案子,我们可能不能破案,因为缺乏太多的当时案发现场条件,却可以从心理上来推断,如果有哪位仁兄仁姐的推测真的起到了画龙点睛,最后帮助警方抓住真凶的话,就告慰了被害人的在天之灵了。毕竟,刑事诉讼期还没过呢。
等待达人出现

期待大家的积极讨论阿! ……



Conan!

见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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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0:05:42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很沉重……
我的观点,那个同宿舍的女生自然很奇怪,她似乎有预感同学出了大事,才去认尸,而且对已经腐烂的碎尸竟然能认出是自己的同学……至少这应该是知情人士。
WCAT666说道“几个月前遇到她”,联系受害人是大一女生,不排除该室友即WCAT666的可能。
黑弥撒说的应该是真话,因为能作出那样分析的人没必要隐瞒自己的年龄,排除其为凶手的可能。至于很多的,我一直相信没有纯粹的巧合,他和WCAT666应该不是同一人,但是会特意提到雪菜肉丝面,所以感觉和WCAT666相识。
我的观点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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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8:42:25 |只看该作者
时隔12年零5个月。能这样变态的将受害人肢解,且很从容,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公共安全专家那样大规模的排查竟然可以过关,我想公共安全专家根本就没有将他纳入嫌疑人视线。网上说案发那段时间,震动了整个南京城,却没有震动凶手,那怕是一点点痕迹,凶手能潜伏的如此之高超,实属罕见。想想公安随时可能查到,哪有不畏惧的?凶手很了解公安动向及最新状况,觉的没有必要潜逃。凶手将抛尸地点选择在鲜街口,被很轻易的发现,凶手绝不会选择打的,或则徒步,谁会傻到这么容易留下线索,要想想他还有几个装尸体的箱子。因此凶手自己有很方便的交通工具,抛完尸体迅速撤离现场。96年私家车还是有的,公车私用也很方便的。他做得很有条理性,在此刻不会落下什么线索在车上。肢解的手法,有医学常识,了解人体结构毋庸质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面对尸体很镇静的人,或者说已经习惯了尸体,这种人医生、屠夫,但是我个人认为医生的可能性很大”,不要忽略还有一个很隐蔽的职业,也是从事这方面的行业,技术和能力都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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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0:29:43 |只看该作者
大致看了一下~好像多数都是猜测~换而言之~如果只是靠主观猜测的话~是无法定案的~本人认为调查的基本是从被害人平时的人际关系入手~而在这里感觉侧重点好像并不在这~大家不过都是对凶手心里的猜测~如果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的话~理想大过与实际的话~案件会被架空的~一般的杀人大致分为情杀~仇杀~谋财~当然也包括无差别性杀人~但是如果是这种杀人的话~一般性是无法收手的~也就是说不可能只是杀一个就放弃拉~案件的介绍太过简单~导致有很多事情无法明确~感觉的确有点棘手~
在这里我在想一个问题~在案件的介绍里~提到先后分四次抛尸~那打扫的老太太发现的第几次呢~在图上看到一二三~三点~虽然看起来七零八落~但是如果如果找到一点中心的话~你会发现每一次都比前一次远而且第三次和前两次有着本质上方向的问题~在这里你能想到什么呢~如果这是一个不完善的过程~我们或许只能说~凶手在思考着~如果把嫌疑与自己拉远
在这里~叠放整齐或许单单是这个人有洁癖~又或者是为了干扰案件的侦破~我对医学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研究~但是如果凶手有洁癖的话~或许把内脏和头颅煮熟只是为了不弄脏自己的房间~还有忘记提的一点是~叠的整齐的衣服上有没有血迹呢~有没有刀伤呢~这是一个很重点的问题~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从上面寻找到证明对方是不是有洁癖的线索
因为没有太多的线索~所以在继续往下分析多就变的架空了~所以我的推理到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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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0:50:28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大的案子12年都没抓到凶手只有2个可能:1是凶手已死,2是凶手实在太强了(废话)
不过还是凶手死了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犯下大案肯定会留下不少线索

分析案件这种事就交给警察来办吧,毕竟这种案件很可能有这未公开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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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解释每次都那么有见解性~让我茅塞顿开
我现在在想一个问题~那四次抛尸是在同一时间吗~也就是说他是分别出来抛四次呢~还是一次抛在四个地方~而且抛尸的地方是不是隐蔽呢~这或许能够说明凶手是不是故意选择好在在这四个地方抛尸的~如果他是分四次~那把内脏和头颅煮熟也就是可以解释的拉~因为他已经准备好了~要把尸体分次抛出去~这说明~他有把握让警方无法第一时间找到他家这边~也就是说我刚才所说的中心点是在他的预料之中~
如果是一个十二年不破的案件~能考虑到这几点小细节也是情理中的~
在这里我有一个小小的假设~那就是衣服的~如果说整理的很好~不是凶手个人的弊病~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为了要掩饰什么吗~比如说对方怕在死者身上找到些什么~所以从死者的住所去出新的衣服放在包里~而案发时的被焚烧掉~毁灭证据~
但是这只是种推测~必须要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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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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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上的分析……呃,以后我还是不要抢沙发板凳比较好……受鄙视……
话不多说,楼上把凶手的性格特征分析得是……嗯,头头是道~虽然一再声明没有证据,但是也不是我这样的能想到的……
谁知道会不会不小心接触到真理的一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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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说的太过了~你的推理力在论坛里也是有目共睹的 是属于很有实力的类型拉~放心拉~不会被鄙视的
PS大概因为快考试的原因把~感觉论坛这段时间好少有推理题啊~稍稍有点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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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LZ叙述案情就叙述全一点啊?。。。算了,我还是来补充几点重要的地方吧,这个案子我之前也有所关注,甚至说推理肯定了嫌疑人的所在位置。。。但是无耐一不是警察,二不是法医,知道了也没用,还是补充下详细的情况给大家吧~
资料:
女性,扬州姜堰沈高人(沈高96年底之前隶属扬州,97年初划归泰州管辖,以百年国色牡丹著称);身材微胖,短发,姿色并不出众;死亡时身穿红色外套;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班大一新生,住在四舍——四舍属于成教生住所,管理混乱,往来人员复杂。

过程:1996-01-10,死者在傍晚吃完晚饭出走,当年春节很晚,是02-19,所以当时死者尚未放寒假;1996-01-19,尸体被发现。死者床上的被子01-10清晨是叠好的,但是晚上被铺平了,似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身穿红色外套。
     尸体情况:内脏以及头部有明显被煮过的痕迹,尸体被切成一千多块,头颅在龙王山被发现, 华侨路和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由于冬天死后大约72小时-96小时就会出现绿斑,所以死亡时间不迟于01-14,从肌肉切片走向和头颅切割位置来看,具有一定的人体解剖学知识,医生或者医学院相关人员犯案的可能性极高。凶手很细致的实施了碎尸过程却留下了可供辨认的头颅以及三根手指,这看起来非常矛盾,或许他并不愿意死者成为无人认领的孤魂野怪,可大胆假设凶手的切割过程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否则使用强碱煮沸的方式可以更彻底的消除痕迹。
碎尸案:
      
      1,首先找尸源,确定尸源案子就破了一半,南京警方查找尸源可下了功夫,据传说警方早就问了学校,这里有个疑点:为什么近一个礼拜了老师不知道自己的学生没有了,为什么学校的老师会对警察说没有丢学生而且不去查查,而是过了几天同宿舍的学生捅出来。这样时间耽误了好几天,罪犯会有更充足的时间打扫碎尸现场,抛其它的尸块,增加破案难度。
      
      2,尸源找到了,就要排查受害人关系。这点南京警方是下了功夫的,甚至是大面积的地毯排查。唯一的问题是排除了“成功人士”为什么不能是教授,领导,只盯着小痞子,当时抓的小痞子无数,沟女大学生上床的小痞子需要杀人碎尸吗,小痞子的名誉很重要吗;同样哪个杀猪的半夜能把南大女生骗到外面去碎尸;如果是医生,有BT欲望,职业关系有的是尸体可以用来切割的。只有道貌岸然的人有这个需求!
      
      3,尸块的包装物也是重要线索,这点南京警方也做得不错,南京警方通过电视台展出了包装物是有两个包,广泛征询线索:一个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一个是提包(比较老土的包,不是地痞喜欢用的)。各个路段以及银行门口都用录像,警方为何不查看各段录像进行排查?
        4,抛尸的地方是第二现场,很多但是基本可以确定大致的搜索范围,就是碎尸的地方就是南大附近了。
      
                      5,寻找第一现场的工作非常重要,就是杀人碎尸的地方,往往能找到很多证据的,可惜没有找到,就那么小的一片地方,我都怀疑是不是校领导的厨房就没有进去看!能在教室或者客厅干这活吗!后来南大很多房子都拆了,现在再想找很难了,不过证据也不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种人往往会有些“收藏品”。

这就是补充上的比较详细的资料了~我的推理很以上各位以及网友们的嫌疑人判断都不同,可以说完全和黑弥撒的解释相反~我的推理是—凶手极有可能是一名聋人(哑人,或者聋哑人~)而黑弥撒则是故意转移大家注意力,来包庇凶手。
凶手其实就是一名南京高级聋人学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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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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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09:06:48 |只看该作者
LS还蛮详细的……嗯,LS不会是专门搞刑侦的吧,一直觉得对这些东西很有研究……当然也可能就是爱好~这两天一直在等LS的发言今天终于等到了~
为什么是聋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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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09:22:12 |只看该作者
凶手是个Big Big BT!没法说!
11楼果然厉害,不过解释得详细一些更好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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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1:13:3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uangxr1990 于 2008-6-27 09:06 发表
LS还蛮详细的……嗯,LS不会是专门搞刑侦的吧,一直觉得对这些东西很有研究……当然也可能就是爱好~这两天一直在等LS的发言今天终于等到了~
为什么是聋哑人呢?…… ...

恩,呵呵,专门搞刑侦和爱好都有可能~,等我的发言?汗一个 ~咳,说道案情,我有一点很奇怪,案发现场并和警方提供的证据(证据实在是少的有限,不过既然连死者的穿着都能报道出来,黑XX所说的打口碟如果出现在案发现场,警方也不至于隐瞒啊~)都没有提到“打口碟”高中生有许许多多的爱好为什么独独谈到打口碟?其次,黑XX提到被害人接触过打口碟,怎么接触的呢?凶手不可能站在大街上用CD连一个超大的音箱放打口碟吧~?(那是还没有MP3,MO4)那么就是在碟店,但是很可惜,我已经调查过,而且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南大的附近没有碟店,而且,碟店也不会放重金属这类的极端音乐~(因为很少有人会喜欢这种音乐~所以碟店一般都只会放大众喜欢的流行音乐~)。。。另外最重要一点是黑XX说的话自相矛盾,黑XX认为是凶手向被害人推荐打口碟时认识的,可是在后面又推理说凶手是个性格内向,不爱谈吐又怎么会主动向一个不认识的女孩推荐打口碟?再加他说的凶手上其貌不扬~一个女孩又怎么会对一个其貌不扬推销打口碟的陌生人人感兴趣呢?这些加起来,打口碟推理就被推翻了~ 但话题转回来~黑XX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就提到打口碟!确实,人的爱好有时很重要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个性,但是讨论案件,推理时会把自己的爱好加进来吗?如果是纯粹的胡说,那么他发现闹大了之后为什么要留下自己的QQ号~?如果真的是胡说而被怀疑凶手觉不会这么做,不说话就可以了~留下QQ解释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所以这不是纯粹的解释,而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而往往要和谎言相反的就是真像。

另外一点决定性的地方就在于被害女孩的三个手指,被发现的三个手指分别为:拇指、食指、小拇这几个伸直的手指,而其他丢失的手指应该是弯曲的~什么是这样?很简单!那是被害人留下的(或者凶手在被害人死后弄的),是哑语中的手势——“我爱你”(哑语中:手指的拇指、食指、小拇指伸直,中指、无名指蜷拢。意思是爱~)所以可以肯定,被害人生前是用哑语在和凶手交谈而且很早就互相认识~以我断定凶手是个聋哑人~ 一个能令两个接触的对方最有可能就是学校,受过高等教育的聋哑人,又能比较近的接近WACT666所说的瑞阳街,只有一个地方“南京高级聋哑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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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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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1:23:28 |只看该作者
那个手指……LS好强悍……不过……万一俩人都不爱说话就爱用手势咋办……内向害死人啊……
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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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2:16:22 |只看该作者
MS小小好像对这个案件了解的很多哦~大致看了一下你的解释~我对关于女生的手指手势满在意的~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但是在这里我想知道一个问题~那个女的是被如何杀死的~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被杀的~还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被杀的呢~如果是照你说的那样~犯人的刻意的在杀死过对方~然后在把对方的手势改成这样的话~那他为什么要只留下这三个手指呢~如果是我的话~我如此想占有对方的话~会把五个手指全留下~没必要刻意只留下三个~而且这种解释多少有点主观~似乎硬有点往这方面联想的感觉~以此当作证据的话~或许多少会有点不足~也有可能那只是她喝饮料被迷昏前的一个手势~而且就算是要从这里查的话~也想先冲此女生有无聋哑朋友开始~而且很关键的一点~是这个女生对哑语有没有什么了解~如果是一个不懂哑语的人~我想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和她交上朋友吧
PS发现自己昨天眼花了~原来叠放整齐的是肠子~而不是衣服~一直误会拉
PS在这里他寝室的同学起到了什么作用呢~一般来说同寝室的女生如果关系不错的话~如果在没有预先打报告的情况下~即使消失一个晚上那就已经很了不起拉~更何况是消失了那么多天~打电话给各班班主任的话~班主任一般情况下会首先给自己班寝室里的同学打电话~以求证实~如果有人消失的话~寝室里平白无故少一个人的话~她们没可能那么镇定~个人感觉~如果去对她们审问应该会有所线索~最少能弄清楚被害人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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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9:36:05 |只看该作者
那位黑弥撒兄蠻真冤枉~ 就因為他「行文严谨,标点符号运用准确,推理非常谨慎」, 又恰巧是南京人, 便被人懷疑是BT兇手了. 至於什麼重金屬音樂云云, 不過是隨便打個比喻, 順口開河而已. 根本沒有証據可以証明案件和什麼CD、音樂有關.

「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在23:09:37黑弥撒回复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由此可以推断黑弥撒本人在发出此文之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也料想到此帖子的影响力。」
這個推論更是矛盾. 先假設他是真兇, 故意發文討論案情, 並一早預料到他會變成嫌疑人. 既然他是如此的"膽大包天", 為什麼他仍會向別人解釋? 再者, 既然他一早已經預料到後果, 只要不發文便可以了. 不是嗎? 顯然, 黑兄一開始根本沒有想過貼子的影響力. 依我看, 黑兄不是BT兇手, 也欠缺作為BT兇手的能耐.

而那位叫"很多的"的網友, 他和黑兄一樣, 都是因為「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便被人冤枉.

至於什麼“雪菜肉丝面”, 更加不值一提. 這種地方小吃可以在一般的京川飯店吃到. 難道你能夠吃到意式薄餅, 便一定是身在意大利嗎? 還有, 這個"推理"和之前的一樣 - 極其量只可以假設"很多的"是南京人.

之後, 文章又繼續冤枉WCAT666.
名字是666, 便是魔鬼了. (汗)
依我看, WCAT666寫這樣的貼, 只是想渲染血腥恐怖的感覺, 嚇嚇網友, 從中得到滿足、刺激而已. WCAT666的貼, 只反映出她文字運用的嫻熟, 以及她內心的空虛、無聊、寂寞. 當然, 這種絕對是不健康、人格變態(Pd)的心理, 但即使是有這種犯罪心理而數值高的人, 也不一定會犯罪. 最多只能說, 他們的犯罪機會比一般人大而已.

「“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
現在我也能斷言說:"文章的推理簡直是錯漏百出." 難道這又可以說明餅某知道內幕嗎?
案件相隔12年仍然未破, 証明了案情的複雜. 那位女孩會認為案件有共犯, 可謂合情合理.

「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文章的作者又來耍"文字獄"了~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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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20:22: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小妖9 于 2008-6-26 21:05 发表
唯一的解释每次都那么有见解性~让我茅塞顿开


谁?我?
汗,我怎么发现自己连案子都没读完就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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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3:57:00 |只看该作者

...

看完全文,也不好下什么断言。只是觉得:
1.死者的同学有可能是知情者(可能知道死者和凶手认识或者什么内幕)
2.黑弥撒  说的是真话,而且他是凶手的可能性较低
3.那个凶手有可能已经死了。
<-sina_sign,1251593294,,7->比起拖延症,我更严重的似乎是永远画不完草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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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0:57:09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她那个同学吧
或者那个同学和凶手是一伙的
不然为什么失踪那么久都不报案?
而且一眼就认出她真的是她?
希望案子能早日破案
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虽然じ★ve基德
但成全才是美好
祝福快斗and青子
但是快斗你知道吗?
我真的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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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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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7:06:06 |只看该作者
网上的几个版本都看了下,感觉"黑弥撒说"比较有可能.
凶手或是外国人,将这种仪式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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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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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7:23:41 |只看该作者
抛尸的地点......
三个点连接起来 是否有什么含义?
还是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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