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发表于 2011-4-19 16:24:08
本想着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你怎么能是这样一个固执的态度呢?
我并不赞成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说法,不由分说各打五十大板。
可是也要从事实出发嘛,你难道在此事中就一直保持了理智吗?
就拿你在沙发的言论来说,你觉得旁人看了,会觉得你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6:26:40
Power
发表于 2011-4-19 16:29:57
理智不理智,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不然这样吧,听听大家怎么讲。
conan0710
发表于 2011-4-19 16:34:28
我感觉讨论已经偏出了原有的讨论范围了,请不要继续以阿森纳球迷是流氓不算什么讨论下去。对于这一点,每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对于阿森纳球迷,这个绝对是奇耻大辱,如果在枪迷论坛发表此类言论绝对是永久PB,但是对于非阿森纳球迷,当然不觉得是什么,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因此在我举证厦门菌的时候,并没有提出这一点。请大家不要用自己的主观情绪考虑问题,还是客观地结合厦门菌四年来的所做所为,以及这2天来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以前的事情有没有真心诚意的道歉认错,并表示改过自新,并以厦门菌屡次辱骂会员给论坛带来的不良影响来评论此次PB是否应该。我的所有意见已经发表在9楼了,就等管理层做最后的决定吧。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7:43:55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8:17:26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是没给过他机会。周五晚上,他注册了新的,我一眼就认出来。想着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没动。结果没 ...
你装吧你,本来你就打算PB的现在才来装以为每个人都是笨蛋看不出来啊!!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8:19:37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8:22:53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魅影顶天立地做人。上不愧天下无愧地,只愧于来不及孝敬我父。
哈哈哈,昨天有些话你干嘛不敢在论坛说而在那没几个人看得到的qq群上说?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8:23:35
回复 b.p.bravo 的帖子
不是因为他揭发我恶行我才对他有偏见,四年前我就对他有偏见了!!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8:26:04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8:27:04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偏见埋肚子里不行吗?肚量就这么小吗?
我对论坛里有些人也有偏见,没见非要表示出来。
我对他有偏见可是你先说的。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8:29:30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8:30:43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你没有,那也请表现得没有!
有些时候多想一想再回帖。不要回得那么快,说话就显得浅薄无力。
做事要讲效率
我在论坛混时还没你这号呢
好了,我先去吃饭了!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8:34:06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00:32
本帖最后由 肥罗万岁 于 2011-4-19 19:01 编辑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8:34 http://bbs.aptx.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昨天那我的确错了,我向莫离道歉
从上面的对话我有理由认为,厦门菌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他对于事务所,不是 ...
How did you make it?
另外你无缘无故又PB了我一个号哦!!
对了,突然想起来你还欠我80块呢,快还钱!!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03:39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06:23
hillchencgs 发表于 2011-4-19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各种鼓励发言= =
我同意07的看法,毕竟我们不是直接受害者,不如07的感受深。
楼主回来安心做会员,大 ...
有些事自己没有亲自见证过请不要妄加发表言论。
你这个号出现时我认识07都快两年了!!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07:41
本帖最后由 肥罗万岁 于 2011-4-19 19:10 编辑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03 http://bbs.aptx.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段正淳么,也是我干的。
你给我的那80cb我是不屑要的,但那是被你盗号的受害者的遗失物,没有还你的道理 ...
哦 那就有你自己独自占有的道理了?而且你有什么证据说这是我盗号受害者的遗失物?没有吧,我以人格担保你肯定没有证据!!
另外,那你再说说你PB段正淳的理由是什么呢?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11:14
hillchencgs
发表于 2011-4-19 19:14:23
我是没见过,资格也不够老,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事发表看法(-32-)
倚老卖老是不对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