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15:53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证据么http://bbs.aptx.cn/thread-219264-2-1.html
39楼
亏你还在这种以柯南为主题的论坛做版主!!
这只能说明我拿过他的一些CB,没法表明给你的80块就是他的或其他会员的!!
而且我已经和你担保你找不到证据的。
为啥就不能是我将近5年的厦门菌生涯赚的些小钱呢!!
给你些钱你就了开了花啊!!是不是还想用这些钱发红包啊?!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18:06
hillchencgs 发表于 2011-4-19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没见过,资格也不够老,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事发表看法
倚老卖老是不对的 ...
不不,我还在读高中绝对比你年纪小。
另外,年纪大的人总是比较厉害!!所以像梅西这样的球员就是不太行,像瓜迪奥拉这样的教练还不如米卢!!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18:07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22:15
本帖最后由 肥罗万岁 于 2011-4-19 19:23 编辑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19:18 http://bbs.aptx.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主张谁举证。我已举证完毕。请你举证那些不是如来的钱
那人的钱我去年夏天全都送给云姐姐咯!!不信去问她啊!!哈哈哈!!
不过人家知道你原来是基友大概不会理你吧!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9:26:11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27:06
b.p.bravo 发表于 2011-4-19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我白给你俩找台阶了!
但你俩说话好好说!注意措辞!
厦门菌你难道投诉死神巫士就为了在警局大胆吵一架 ...
先旧事重提的可不是我哦!!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19:51:33
死神巫士,是不是无语了不知该说什么了?
艾尔扎姆
发表于 2011-4-19 21:32:34
嗯,虽然论证的时候手段成长了不少
不过稚气还是没什么变化啊
Power
发表于 2011-4-19 21:43:17
对号不对人,这是事务所的处理原则。
之所以有这条原则,是因为我们管理层不会把人看死,我们相信人是会改变的。
那么也请配合我们的工作,满足我们的期待吧。
不知道楼主怎么看待之前盗号、骂人的所作所为,以及你日后在论坛准备如何与大家相处?
我们不需要你有什么豪言壮语,只需要你表一个态度。
hillchencgs
发表于 2011-4-19 21:52:43
Power 发表于 2011-4-19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号不对人,这是事务所的处理原则。
之所以有这条原则,是因为我们管理层不会把人看死,我们相信人是会改 ...
表态在隔壁= =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19 22:51:34
本帖最后由 肥罗万岁 于 2011-4-19 22:53 编辑
好啦好啦,以前盗号骂人是我不对,以后也尽量不随便爆粗口了。
OK ,今天就到这,我睡了。
Power
发表于 2011-4-19 23:01:27
厦门菌在隔壁说,融入这里不容易,也许是历史包袱让他有了太多忧虑。
其实这里的人是很好打交道的,如果你能够诚恳待人,坦诚面对之前的问题,那么没有理由担心以后在这里的生活。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19 23:17:55
りょう
发表于 2011-4-19 23:36:15
大P的毛爷爷好萌好萌~~~~~XD
hillchencgs
发表于 2011-4-20 00:03:36
恩,魅别计较了,只要以后河河蟹蟹,不比追究这些来的实在
说白了,我们处理审查之前的事不也是给大家一个好的环境嘛
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20 00:10:39
conan0710
发表于 2011-4-20 03:12:21
忙了一晚上,终于有时间了。
9楼也说了,事务所历来的处理方法是对ID,不对人的,虽然在为的总版规以及头颅的处罚条例上并没有明示。但是我还是很尊重这一传统的,这一规定也反映了事务所管理层对于会员的一种态度。但是我也在9楼说了,厦门菌相比其他会员,情况又比较特殊,从第一次踏上事务所开始就辱骂会员,盗取会员ID,破坏事务所日常管理,任何一项都是永久PB的范畴,当时更打算采取屏蔽IP段的方法来阻止他进入事务所。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没闲着,直到2天前还在案发辱骂会员。
对于他投诉死神巫士,我也在9楼进行了反驳和说明,不再重复。
这里主要讲一下他对于自己错误的认识吧。至少从他这两天的言语中,我几乎没有体会到。他根本没有一种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想要改过的态度。首先,什么叫以后不随便爆粗口了,那么就等于说以后在特定条件下,还是能像当年辱骂小魔女一样辱骂其他会员?其次,他根本没有认识到当年盗取斑竹ID,对论坛以及一些会员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还自鸣得意的宣称在事务所有2个小时的管理经验,这不是在故意与事务所的管理层挑衅吗?这哪里像有忏悔的态度了。我说过我是一个容易原谅别人的人,但是我绝对不会原谅这么一个劣迹斑斑,而且至今无法认识自己错误,并仍然为自己以前所罚下错误自鸣得意的人的。
最后,有些问题不是不能妥协,但是在有些原则性问题上还是慎之又慎比较好,毕竟如何处理这么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全论坛的会员都看着。如果在他还没有公开表示歉意前,怎么就能轻易原谅他之前罚下的所有错误?犯人的利益需要维护,但是被害人的利益更需要维护啊!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20 17:20:41
肥罗万岁
发表于 2011-4-20 18:24:38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20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80CB去向:分别转给受害同学如来傻佛,暖光延年。。但这还是不够,他们的CB被拿走的远不如这。 ...
你到做起好人来了啊,你自己那么多钱干嘛不多转一点啊,根本就是在为自己拉票吧!!
死神巫士
发表于 2011-4-20 18: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