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1755|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稍微简单一点的一个案件,不过需要你的耐心哦!

[复制链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6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3-27
跳转到指定楼层
顶楼
发表于 2004-4-24 09:29: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天,露露和小伙伴去参加一名歌星贝贝的演唱会,他们买好了票,正准备入场,忽然听到一阵吵闹声,他们闻声赶去,原来是一名年轻人和票贩子正在讨价还价,还是露露的小伙伴聪明,他偷偷地从票贩子手中拿走一张票,然后递给了那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对他们感激不尽。后来,他们从这名年轻人口中得知,他是贝贝原来的男朋友,后来贝贝出名了,便同他分了手,他今天来是想见见贝贝,好久没有和她对话,觉得有点孤独,便来这里看看她,谁想到,票已经卖完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买票贩子手里的钱,后来正如露露和她的小伙伴所看见的,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去和贝贝说一两句话。
  一向喜欢帮助人的露露觉得也要帮帮这个大哥哥,他就和他的小伙伴约好,去找贝贝,他们到了后台,看见了贝贝,贝贝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可当他们领着那个年轻人进来后,贝贝突然变了脸,让他们都出去,贝贝的经纪人把他们都推了出去,10分钟后,那个年轻人实在是呆不住了,他不顾经纪人的劝阻,直冲了进去,却发现,贝贝在房间里自杀了。地上放着遗书,桌子上的电脑也亮者,上边同样打着遗书,看样子,应该是自杀。
遗书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电脑上的: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累,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再见!
纸上的: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累,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再见!
  后来,警方来了,他们抬走了贝贝的尸体,露露却陷入了沉思,最后,他断定,这绝对不是自杀,而是他杀,请问,她是怎样看出来的?
提示:一定要注意细节。
  露露知道了凶手是谁,她揭露出了事情的真相,请问,凶手到底是谁呢?
提示:凶手在这三个人之中:
1.经纪人:阿明;
2.年轻人;
3.摄影师:阿强。
  同样,要想知道凶手是谁,也得注意细节!

杯户中学生

4

主题

0

好友

6

积分

 

升级
13%
帖子
588
精华
0
积分
6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2158 ℃
注册时间
2003-10-19
沙发
发表于 2004-4-24 10:12: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年輕人在外面等著10分鐘,沒有作案機會
2.經紀人和攝影師(??攝影師在上文根本沒出現……),在文中沒有提到任何可能的作案動機
3.不知道紙上的遺書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
4.兩封遺書的不同:“再見!”前面,一個是逗號,一個是句號。不知是樓主的筆誤還是解題的關鍵,因爲如果紙上的遺書是打印的那就有問題了
5.雖然年輕人沒有作案時間,但仍有可疑之処:他那麽迫切要見貝貝,居然和票販子討價還價
6.還有文中說露露他們“買好了票,正準備入場”,意思是他們到了場外才買的票?而年輕人說“票已經賣完了”所以他才買票販子的。這算不算一個矛盾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14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21
板凳
发表于 2004-4-24 11:36: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分析的很透彻啊,的却是这样,楼主没有写清楚
我认为还不错的FTP,资源也很多,更新也蛮快,是动漫,可以去点击后面: [url=http://www.ahcomic.com/bbs/plus_adv_get.asp?get=342][IMG]http://www.ahcomic.com/logo/ahcomic.gif[/IM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0

主题

0

好友

86

积分

 

升级
15%
帖子
275
精华
2
积分
86
威望
4
RP
199
金钱
20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6
地板
发表于 2004-4-24 15:39: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想:纸上的是死者为前男友写的,只想分手。凶手杀了死者之后,在电脑上输入了遗书,但发现死者已写了字条,于是又在死者写的字加了再见二字。
4年过去了,很怀念啊,各位还好吧^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4

主题

0

好友

6

积分

 

升级
13%
帖子
588
精华
0
积分
6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2158 ℃
注册时间
2003-10-19
5
发表于 2004-4-24 23:25: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杯杯见了前男友就掉头,怎么可能接了前男友的纸?而且想来看贝贝的前男友,是贝贝主动分手的,而不是他想来分手,他那么想见贝贝,也决不可能只想对她说“这样很累,再见”,即使真的这样说,何必等贝贝出来?所以楼上的猜测不成立
=============
看了7楼的,才发现看错4楼一个字,“为”看成“的”了,所以上面的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2

积分

 

升级
3%
帖子
226
精华
0
积分
2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17
6
发表于 2004-4-25 03:51: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凶手是经纪人
前男友是被经纪人推出来的,而想见贝贝的话必须通过经纪人,所以没办法作案.
摄影师:阿强(这个人是谁),小强?
说以只剩下经纪人了.
哈哈,开个玩笑,下面说正经的.
关于疑点:楼上说的打印的话就可疑了,因为最后的两个字可能是凶手加上去的.
关于“買好了票,正準備入場”这句话,光从字面上来解释不一定是在进场前一刻才买的票.
至于标点符号的解释,如果不是楼主笔误的话,我谈谈我得看法.
首先电脑上的遗书不是贝贝写的,因为她在电脑里写这些东西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是日记的话,就更不可能了.那很有可能她在纸上写上"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累,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这句话,让经济人去交给他的前男友,而在这个时候被经济人所杀,为了伪造遗书,在后面再写了"再见"两字.为了真实性,再在电脑上写上同一份遗书.由于这样一句话很简单,看一遍便可记住.因此凶手没有校对凭记忆直接打了上去,凭借习惯,在原本应该用句号的地方打上了逗号.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再见"是经济人让贝贝写的,如你应该在写上"再见.........,"或"再见面......"比较好等等,在她写"再见"两字的时候下手,之后只要写上叹号就行了.
以上只是以我的能所能想到的解释,但还有些疑问
1第一节,真的是无关紧要吗.
2阿强是谁,是不是楼主打漏了什么,实在没必要放一个剧情中完全没出现过的人在最后的答案中吧.
3为什么要在电脑上再打一份,完全没有必要,写上两份遗书只会被怀疑,或许我上面的推测全是错的-_-
4凶手动机不明
2
啊啊啊!!!!忘不掉啊!!!!时间时间!!!!!麻烦你过的快一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2

积分

 

升级
3%
帖子
226
精华
0
积分
2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17
7
发表于 2004-4-25 03:58: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刚刚看了5楼的回答,发现似乎误解了4楼的意思,呵呵,我得思路和4楼的倒是差不多.
啊啊啊!!!!忘不掉啊!!!!时间时间!!!!!麻烦你过的快一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7

积分

 

升级
15%
帖子
264
精华
0
积分
7
威望
4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3-1
8
发表于 2004-4-25 06:22: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经纪人,(柯南里有个好象的案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4

主题

0

好友

6

积分

 

升级
13%
帖子
588
精华
0
积分
6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2158 ℃
注册时间
2003-10-19
9
发表于 2004-4-25 10:33: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的想法的确有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3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25
10
发表于 2004-4-25 13:10: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按照惯例最不可能犯罪的人往往就是凶手。
这个案件中摄影师小强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搂住却把他列入3个嫌疑人中,难道说这个小强就是贝贝的新男朋友,他看到贝贝对前男友旧情难忘,一气之下。。。
而那两封信可以这样解释:写在纸上的,如果就是贝贝亲笔,那么整句话就应该是贝贝的原话,包括那个句号。这封信是写给摄影师小强的,表明她还一直爱着前男朋友,想和小伙子复合。于是她留下信,准备私奔,而却被小强撞破,于是愤怒之下。。。 置于为什么要再把信再打到电脑上就不清楚了。
貌不惊人不出门,语不惊人死不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4

主题

0

好友

6

积分

 

升级
13%
帖子
588
精华
0
积分
6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2158 ℃
注册时间
2003-10-19
11
发表于 2004-4-25 20:27:1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佩服各位的想象力,看来在下实在需要多多培养想象力……不过,侦探除了想象力,更需要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6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3-27
12
发表于 2004-5-23 09:07: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凶手是经纪人,动机吗,那本书上没写,不过,遗书上的标点符号不是我的笔误,大家猜的应该是正确的。你们说的摄影师只不过是迷惑你们的一个角色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101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5-7
13
发表于 2004-5-23 15:25: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年轻人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的~~~因为他和贝贝接触的时候,露露和小伙伴都在,而且后来他也被赶了出去~~

最有可能的也就是经纪人了,因为在经纪人推露露他们和年轻人出去后,他还留在贝贝的房间里.而在10分钟前也就是年轻人和露露他们离开贝贝房间前,贝贝还是活着的,而10分钟后再进去时贝贝就死了,如果是他杀的话,唯一有犯罪时间的就是经纪人了~~~
また出逢える奇跡が もしぼくらにあるなら 今度はきっと きっと必ず 君を守り抜いてみせる oО.你是唯一 充满我心の人﹏ ﹏ 因为 我比地球上の任何人︶~都喜欢你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52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5-22
14
发表于 2004-5-23 18:20:3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为什么又要写一个摄影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108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2
15
发表于 2004-5-24 15:52: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最初由 マハーヴァイロ 发布
凶手是经纪人
前男友是被经纪人推出来的,而想见贝贝的话必须通过经纪人,所以没办法作案.
摄影师:阿强(这个人是谁),小强?
说以只剩下经纪人了.
哈哈,开个玩笑,下面说正经的.
关于疑点:楼上说的打印的话就可疑了...

%&012 同解!
You can now, dream(勇敢なdream)振りかざし Go in and try(強引なtry)繰り返し悩み 果てなき日々へと 君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9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5-16
16
发表于 2004-5-24 18:0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在想...那個經記人並不是兇手。
你們都在猜測他在這10分鐘裡並未在露露她們面前。
可是,如果他並未在露露她們旁邊的話,那他是怎麼即時趕到那個即將要衝進去的前男朋友面前擋住他呢?
在我堅定無比的內心裡,   永遠以最堅強的節奏揭開案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8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26
17
发表于 2004-5-28 11:45:1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份遗言的标点不一样啊,其他的没看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16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7-14
18
发表于 2004-7-15 00:04: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纸上的是贝贝自己写的(除了再见两个字,那是凶手加上的)她只是想给以前的男友告别,不想被别人利用了.再加两个字就成了遗书.电脑上的不用说一定是凶手打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72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7-15
19
发表于 2004-7-15 04:08: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认为是谋杀是从电脑和纸上看出来的,电脑上的是凶手加上去的,因为在纸上再见前是句号,也就是说,是被害者想和男子和好而写的。凶手为了掩饰,就在纸上加了再见,并在电脑上也打了同样的字,但用的是逗号。年轻人和露露在一起没时间作案,就只有推他们出门的经纪人了~
I can't stop my love for yo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8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7-14
20
发表于 2004-7-15 11:37: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谋杀是肯定的了,一个要自杀的人没有兴趣会写有两份遗书,还手写一份,电脑打一份。
经纪人就是帮年轻人买票的人吗?(聪明&阿明)
黄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9-22 04:40 , Processed in 0.064232 second(s), 3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