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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5 0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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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经纪人
前男友是被经纪人推出来的,而想见贝贝的话必须通过经纪人,所以没办法作案.
摄影师:阿强(这个人是谁),小强?
说以只剩下经纪人了.
哈哈,开个玩笑,下面说正经的.
关于疑点:楼上说的打印的话就可疑了,因为最后的两个字可能是凶手加上去的.
关于“買好了票,正準備入場”这句话,光从字面上来解释不一定是在进场前一刻才买的票.
至于标点符号的解释,如果不是楼主笔误的话,我谈谈我得看法.
首先电脑上的遗书不是贝贝写的,因为她在电脑里写这些东西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是日记的话,就更不可能了.那很有可能她在纸上写上"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累,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这句话,让经济人去交给他的前男友,而在这个时候被经济人所杀,为了伪造遗书,在后面再写了"再见"两字.为了真实性,再在电脑上写上同一份遗书.由于这样一句话很简单,看一遍便可记住.因此凶手没有校对凭记忆直接打了上去,凭借习惯,在原本应该用句号的地方打上了逗号.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再见"是经济人让贝贝写的,如你应该在写上"再见.........,"或"再见面......"比较好等等,在她写"再见"两字的时候下手,之后只要写上叹号就行了.
以上只是以我的能所能想到的解释,但还有些疑问
1第一节,真的是无关紧要吗.
2阿强是谁,是不是楼主打漏了什么,实在没必要放一个剧情中完全没出现过的人在最后的答案中吧.
3为什么要在电脑上再打一份,完全没有必要,写上两份遗书只会被怀疑,或许我上面的推测全是错的-_-
4凶手动机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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