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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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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共赏 ]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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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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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19:43:5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好!全发完了!

这小说书里是有画的,但这里没有的,当然了,大家放心,这完全不影响案子!
请大家按顺序看下来,一下子到案字的最后就会很容易不小心瞄到凶手名字的!

评价:
以下是一段我在“推理俱乐部”里说过的一段话:
  从一定程度上说读者是没有推理的义务和责任的!而“推理的过程”正是一本推理小说的精华!一本200页的密室杀人,最后就告诉我个凶手,说一下手法,给个证剧和动机就完了,这算什么推理?!奎因在《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里对底楼橱窗为什么不是第一现场,对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从6楼搬到底楼有着一番非常精彩的说明!在《Y的悲剧》里,雷恩先生用反证法证明杀害黑特太太和给梨下毒的人是同一个人!
像奎因这样的案子没什么手法!但是他的推理分析太漂亮了!对了,在〈荷兰鞋子〉里奎因在最后破案时还提到了分类法,这不是很好的表现了作者的推理吗?!

《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是我非常欣赏的一个本推理小说!这个案子并非那些密室什么重作案手法的案子,而是一个精彩至极的推理过程!奎因根据现场调查得到的线索和证物进行了仔细的推理从而推出了凶手。
我以前看那些很重手法的案子,现在看奎因这种将推理表显得如此好的案子感觉真是很怪的说,现在我即想写又手法的,又想写重推理的,我的《随想异曲的杀人》就是这两者的结合,而且受奎因案件的影响,我对警察作用也在不断的加深!
  我深信《佛兰奇寓所粉末之迷》一定会然喜欢看推理小说和写推文的各位受益非浅!
  祝大家开卷有益!
  PS:这个案子的推理过程真是令我拍案叫绝!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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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31: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全文完,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这个案子的!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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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9: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在揭示诸位期盼已久的结局前,还有一件事需要解释一下……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在现场放置‘本克’纸牌、烟、鞋、帽这些栽赃物?为什么要让人觉得伯尼斯·卡莫迪似乎和这个案子有所牵连?斯普林吉先生极不乐意地对此做了解释。在那个恶贯满盈的集团中,他也只是个爪牙,不过,或许是个重要爪牙……
  “凶手之所以留下卡莫迪小姐在场的证据,是因为她已经顺理成章地消失了。既然她已被谋杀,并将永远失踪,那么,人们自然会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女孩下落不明,母亲被谋杀。看上去似乎像是女孩杀了自己的母亲。正因为这话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所以凶手才觉得警方一定会被搞糊涂,而自己也就能趁机脱身。凶手并不真的指望这个骗局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这只不过是他放的另一枚烟雾弹罢了。不管是什么事,只要能将警方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引开,他都会去尝试的。‘栽赃’这活儿他干起来得心应手。他从卡莫迪小姐的烟草供应商桑索斯那儿买回了烟,她曾告诉过他自己专用烟的来源。‘本克’纸牌也是从卡莫迪小姐那儿听说的。其他的,那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此刻,众人都坐到了行军椅那硬梆梆的椅边上。他们伸着脖子,竭力捕捉住埃勒里所说的每一个字。偶尔,他们也茫然地互相看看,似乎不明白这场分析将把他们引至何方。埃勒里一开口,众人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他身上。
  “斯普林吉!”埃勒里的话音如惊雷一般在屋里炸开了。犯人吓了一跳,惨白着脸,鬼鬼祟祟地抬眼看了看,随即又垂下眼睑,再度将视线投向一直潜心观察着的地毯。“斯普林吉,我是否忠实、完整地转述了你的故事?”
  犯人的眼中突然流露出痛苦挣扎之色。他眨着眼,眼珠滴溜溜地在眼眶中打着转,狂乱的目光在眼前晃动的人群中穿来穿去,他在寻找一张脸。当他开口说话时,声音嘶哑而淡漠,轻得如同耳语一般,众人支着耳朵,只听见一声“是的”。
  “真是太好了!”埃勒里向前倾了倾身,洋洋自得地欢呼道。“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一下那个被我冠以‘神秘’二字的未曾透露的理由……”
  “诸位应该还记得吧,我曾提到过书档以及粘在浆糊痕迹上的少许粉末。那些粉末是普通的指纹粉。”
  “从我确定粉末性质的那刻起,这个案子在我眼中就已不再神秘,我猜到了真相。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当初以为,”他停了一下,接着说道,“凶手既然能想到使用指纹粉,那他肯定是个非常高明的杀手——简直就是个超级罪犯。他竟然能想到使用警察自己的看家工具——所以,认为他是超级罪犯是个很自然的想法……”
  “但是”——这个词重重地撞击着人们的耳膜——“我们还可以从中得出另外一个结论——这个结论一举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嫌疑人,只留下一个……”他的眼中闪着火花;声音中的嘶哑也奇迹般地消失了。他小心翼翼地向前倾着身子,散放一桌的线索似乎都笼罩在了他的人格魅力之下。“它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嫌疑人,只留下一个……”他慢悠悠地重复了一遍。
  经过片刻的酝酿,他说道:“这个人是店里的一名男性雇员;至少在五周内,他没进过这间屋子;为转移我们对他的注意,他找了位没有前科的同伙,向我们提供有关伯尼斯·卡莫迪行踪的假情报,而实际上,卡莫迪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这家伙还很聪明,尽管他自己就是那个栽赃者,但当他看出我们认为卡莫迪小姐是被人‘诬陷’时,他马上就站出来表示,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在我们首次透露那些编有密码之书的全部真相及斯普林吉的罪行时,他也在场——顺便说一句,他是当时在场的唯一嫌疑人——他一找到机会就立刻通知斯普林吉逃跑,因为他知道,如果斯普林吉被逮住,他自己也就岌岌可危了;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在我们调查过的所有人中,只有他才会想到用指纹粉。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也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他突然停了下来,双眼紧盯着屋子的一角,目光中饱含着追猎时才有的兴致、期盼与迫切。
  “抓住他,维利!”他突然厉声喝道。
  众人还来不及回头,来不及领悟如此迅速地发生在他们眼前的这重要一幕的内涵,便听到后面传来一阵短促的激烈搏斗声,其中夹杂着愤怒的低吼和嘶哑的喘息,最后是一声尖锐的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埃勒里精疲力竭,一动不动地站在桌边。人们从屋子的四面同时向出事点涌去,埃勒里仍一动不动地站着。众人看到,一具男尸僵卧在一摊血污之中。
  奎因警官一个健步首先冲到扭曲了的尸体边上。他迅速地跪倒在地毯上,示意面红耳赤、气喘吁吁的维利警官退到一边;他将痉挛了的尸身翻了过来,即便是离他最近的围观者也没听清他的喃喃自语:
  “没有可供呈堂的证物——却把他吓死了!……感谢上帝赐予我这么个儿子……”
  死者是商店保安主任威廉·克劳舍。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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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9:0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该轮到您了。别害怕。”他微笑道——“您没有杀人!我对此非常肯定,甚至都不屑于问您周一晚上的行踪。几周以来,您天天都在寓所。而且,您不久前刚从法国来——绝不可能和一个组织严密、网点遍布全市、甚至全国的贩毒集团有任何瓜葛。另外,您也不符合我至今仍保密的最后一条标准,所以您也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如果从精神病学的角度进行细微分析,我应该补充说明一下,像您这样一位品味高雅通晓欧洲时尚的人绝不会犯那些令人遗憾的错误,正是这些错误给我们这位神秘杀手带来了麻烦。我由衷地相信,在我们这些人中,唯有您见多识广,所以肯定知道女人们如何把帽子放进帽盒,如何将带饰扣的鞋装进鞋袋。”
  “现在,我们已经大大缩小了调查范围,”埃勒里愉快地接着说道,双眼因为兴奋而闪闪发光。“该轮到麦克肯兹先生了。他是商店的总经理,也是店里的一名雇员。不,不!麦克肯兹先生,您不必站起来抗议——我们已经把您排除在外了。因为您不符合那个即将公开的最后标准,而且五周之内,您也曾进过寓所。但店里有数百名员工,任何一位从末来过寓所,而且说不清周一晚上自己行踪的人都有可能是凶手。这一点,我们过会儿再谈。现在,女士们,先生们——”埃勒里朝守在前厅门口的巡警布什一挥手,布什立刻点点头,出去了,门在他身后敞开着——“现在,我要向诸位介绍一位先生。到目前为止,诸位对他还一无所知,他就是——”大门外传来一阵骚动;门开了,布什走了进来,一名侦探押着一位戴着手铐、脸色惨白的男子跟在后头——“詹姆斯·斯普林吉先生!”
  埃勒里稍稍向后仰了仰身,脸上挂着一丝冷笑。侦探押着犯人来到屋子前面,边上的一位警察立刻摆上了两张椅子。两人在椅子上坐下,斯普林吉那双铐着的手无力地垂放在膝上,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地板。他是个中年人,有着轮廓鲜明的五官和一头灰发,右颊上的一块青黑色肿块无言地表明,他刚挨了顿揍。
  他的出现令屋内众人目瞪口呆。看到这个背叛了自己的下属,老弗兰奇气得说不出话来。威弗和玛丽安握着他颤抖着的双臂,劝慰着他。听众席上静极了——有的只是急切的目光,但有一双眼睛却始终是冷冰冰、直勾勾的,一动不动……
  “斯普林吉先生,”埃勒里平静地说道——但在这气氛紧张的屋内,他的声音却无异于一枚炸弹的爆炸声——“我们应该感谢斯普林吉先生,他已经向警方揭发了他的同伙。斯普林吉先生曾错误地以为自己可以逃过警方的追捕,但他在准备出逃的当天就被抓获了,因为我们对此早有准备。斯普林吉先生被捕的事一直没声张出去。他帮助我们弄明白了许多程序上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我们无从推断的。”
  “例如,在贩毒集团中,凶手是他的直接上司。目前,这个集团的成员正四处逃窜,警方已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通缉令。而且,凶手是纽约市贩毒集团头头的得力助手,这位头头被手下尊为‘老大’。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可能有很长的吸毒史。她吸食海洛因上了痛,并且误入歧途认识了‘老大’,知道了贩毒集团以书传递地址的联络方式。她对毒品的依赖已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为了得到它,她竟然心甘情愿地为毒贩子服务,从她的社交圈中为他们介绍新客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她几乎成了贩毒集团中的一员。据斯普林吉先生供认,卡莫迪小姐的家人从未怀疑她吸毒,直至她的亲生父亲,卡莫迪先生起了疑心,并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前妻,弗兰奇夫人,这事警方也已经知道了。经过观察,弗兰奇夫人看出,她前夫的怀疑千真万确。据斯普林吉先生供认,弗兰奇夫人断然指责女儿吸毒的恶习,女孩意志薄弱,抵挡不了她的连番追问,终于承认了一切——包括直接为她提供毒品的那个男人的名字,他是弗兰奇百货店的一名雇员。弗兰奇夫人大概未将此事告知她丈夫,因为他对这种恶习是深恶痛绝的。据斯普林吉供认,周一那天,弗兰奇夫人拿走了卡莫迪小姐新取回的毒品。毒品就藏在卡莫迪小姐那支特制口红的活动底座内。她又强迫女儿替她和这位男人,她丈夫店里的这位雇员,联系一次秘密的会面,时间就定在周一夜里12点。她打算替女儿向这个男人求情——并且威胁说要向警方透露她所知道的贩毒集团的一切内幕,以此挟迫他放过女儿,让她悄悄地把孩子治好。卡莫迪小姐周日就替两人定好了这次会面。那个男人立刻就向他的上司,那位无处不在的‘老大’报告了这一惊人事态。‘老大’命令他干掉弗兰奇夫人,这是他一贯的冷血作风。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不能再活在这个世上。同时,卡莫迪小姐也必须干掉。她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个软弱的叛徒,所以也必须处理掉。如果不服从命令,这个男人也将面临着被干掉的危险,所以,他制定了作案计划,定好了会面时间和地点。周一夜里,他从货门溜进了店中,作为店里的雇员,他知道这扇门每天夜里11点30准时打开。他在店里的一个洗手间里藏着,一直等到12点才出来,然后悄悄地摸到六楼的寓所,敲敲门,弗兰奇夫
  人开门让他进了屋,她也才刚到没一会儿。正如我们所推断的那样,她站在桌边,两人争执了起来。他并不知道她的手包里有一支装着海洛因的口红,否则的话,他会把它取走的;他毫不犹豫地开枪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她流了很多血,血迹钻污了书挡的护垫;他弯腰取书档时,看到了桌上的五本书,于是他意识到,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了;他看到蓝色备忘录上写着第二天早上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九点就到寓所;他意识到自己无法将这一出乎预料的最新发现告知同伙,因为他得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出去,而且店里的电话也没法打;因此,他决定把尸体藏在橱窗里,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溜出去通知同伙。如果他把尸体留在寓所内,第二天早上9点尸体被人发现后,为了避嫌,他根本不能离开店里;所以,他将尸体藏到了我们最初发现她的地方。从楼下返回寓所时,他顺便去了趟一楼的图书部,从而证实了自己的怀疑——第六本书不见了。当天下午他曾企图骗取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但未能如愿,所以只得拿走弗兰奇夫人的钥匙。最后,他擦干净血迹,给书档换过护垫,放置好陷害卡莫迪小姐的栽赃物,在寓所里过了一夜。早上刮脸时,他把刀片弄断了,于是便把刀片也带走了;9点刚过,他就溜了出来,混进了早间顾客中,然后又从惯用的雇员入口进了楼,目的是为了正式签到。没多久,他又设法溜了出来,向贩毒集团头子通报了密码泄露一事……”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继续毫不留情地揭露道:“斯普林吉还帮助我们弄清了卡莫迪小姐被劫事件的真相。弗兰奇夫人拿走了卡莫迪小姐的毒品后,女孩毒瘾发作,不顾一切地找到了凶手。这正中他的下怀——他让她去城南的一个贩毒点取货。她周一下午去了那地方,贩毒集团成员当即将她绑架到布鲁克林的一个秘密窝点,在那儿杀害了她。他们把她的衣物带给了凶手,这时,他尚未杀人。周一夜里,凶手带着这些衣物潜入了寓所——就是那顶帽子和那双鞋。他把这些无辜的东西包在一个小包裹里,还让它们稍稍淋了些雨,以便使整个骗局看起来更像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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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这位孤独的杀手和商店有联系。他把尸体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并不厌其烦地干完了其他相关琐事,所有这些都证明了这一点。我刚才也已对此做了详尽的解释。”
  埃勒里稍稍放松了些。他再次环视了一下屋中,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边上的两位官员。韦尔斯警督正襟危坐,脸上汗水淋淋;他父亲疲惫地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无力地遮着眼睛。他看了看左边几位纹丝不动的侦探,又看了看右边的维利、克劳舍、“吉米”和费尔拉利,这才又开了口。
  “有一个问题,”他淡漠地说道,“至今仍无定论。我指的是凶手认为十万火急,必须在周二早上专门去办的那件事——”
  “这使我想到了在这张桌上发现的五本书,它们的题材实在引人入胜——分别是关于古生物学、基础音乐、中世纪商业、集邮和低俗的笑话,非常有意思的大杂烩。”
  埃勒里简明生动地介绍了一下情况。他提到了这五本怪书的内容、书上的记号、威弗所透露的斯普林吉的欺诈行为、发现书上地址是毒品发售点的经过以及警方按照第六本书上的地址,对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所发动的失败的突袭。
  “我们可以认为,斯普林吉在准备这第六本书时,”埃勒里接着说道,听众们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并未怀疑到密码已泄露。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准备好这本书并把它放在那儿,等着威弗先生取去研究了。周一晚上,斯普林吉下班时,威弗先生跟踪了他。他这时并不知道第六本书已在我们年青的业余侦探手中了。这本书是鲁西安·塔克所著的《室内装饰时尚》。斯普林吉整晚都未曾和任何人会过面,说过话,即使是在他回到布朗克斯的寓所后,情形依旧如此。(我们通过电话公司查了一下,发现他回家后没打过电话)因此,他最早也得等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周二,当他回商店上班后,才有可能知道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也就是说,在发生谋杀后,他才可能知道秘密已泄露。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与本案无关的人将密码泄露的消息通知了另一人,而不是斯普林吉,那么,我们必须记住,任何人如果要从店里和外界取得联系,唯一的途径只能是打电话,因为他没法在夜里离开商店。但我们发现,除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部电话外,店里的其他电话夜间都处于停机状态;据奥弗莱赫据证实,没人用过他屋里的电话。”
  “那么,我们只能断定,周一晚上和周二一大早,店里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将第六本书失踪之事通报给斯普林吉或其他人。”
  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第二天早上,即周二早上,贩毒方式被打乱了——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周二中午,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突然被搬空了,这显然就是证据——这只能说明贩毒集团的某个成员在头天夜里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我再重复一遍,周一晚上,斯普林吉照例准备了他的第六本书。这说明,直到那时,贩毒集团仍认为他们的联系方式万无一失。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就被惊动了,并逃离了九十人街的集合点,甚至顾不上把毒品卖给那些吸毒者。那么,合理的解释仍是:有人在头天晚上发现出了岔子。
  “这一发现包含三种可能性:首先,从登记表上看,威弗是周一晚上最后一个离店的。在他离开后,有人注意到第六本书从固定的书架上消失了;第二,周一夜里,有人在弗兰奇先生的办公桌上发现了那五本书;第三,上述两个可能性兼而有之。因为在发生谋杀后的第二天早上,贩毒方式确实被打乱了,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肯定是有人向它通风报信了,而这人在周一夜里掌握了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说得再明白些,在斯普林吉和威弗离开后,这人肯定还呆在店里,因此,至少在周二早上9点前,他不能离开商店,也无法和其他任何人联系。”
  一些人似乎若有所悟。埃勒里微微一笑。“看得出来,有些人已经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结论……那天晚上,店中谁有机会掌握上述的一个或两个发现?答案是:凶手。他在这屋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而这五本书就摆在屋中的显著位置上。凶手的后续行动是否能证明他确实发现了这五本书呢?是的,他的行为确实证明了这一点。凶手把尸体移到橱窗内,目的就是要给自己腾出时间,处理‘要事’——至今为止,事仍暧昧不明……”
  “女士们,先生们,”埃勒里的话语中带着一种奇怪的得意,“我们的整套推理如此有力,如此严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事实。凶手在周二早上向贩毒集团通报了消息。”
  “换句话说,我们对凶手的认识又增进了一步——我们的这位杀手是个男人,他单独作的案;他不仅和商店有关系,而且还是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贩毒集团的成员。”
  他停了一下,灵巧的手指摆弄着桌上的五书本。“另外,我们对他的了解马上又要加深一步了。”
  “如果这位兼职贩毒的凶手在谋杀之夜前曾来过弗兰奇先生的寓所——我所说的“前”指的是凶杀之夜前五周内的任何时间——那么,他可能早就看到了这五本书;他会起疑心并马上通知贩毒集团,停止图书部的行动。但直到发生谋杀的当天晚上,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仍在运作之中,这无疑表明,在周一晚上之前的一到五周时间内,凶手未曾进过弗兰奇寓所……我们已经能确定,凶手看到了桌上的五本书。因为在检查并修复被治污的书档时,他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五本书——他意识到这五本书关系重大,他惊恐万分——
  “实际上,”埃勒里迅速地说道,“我们轻易就能推断出,凶手看到桌上这些铁证如山的书后,立刻偷偷地溜到了楼下的图书部。他打着手电寻找第六本书,想看看它是不是也被人动了手脚。当然,他发现书不见了,这一重大发现使他意识到,必须赶紧通知同伙,让他们收手。我相信,这一合理推测很快就将得到更加肯定的证实!”
  说到这儿,他突然停住了。他掏出手帕抹抹额头上的汗,又心不在焉地擦了擦夹鼻眼镜的镜片。这一次,听众中有人轻声交谈起来,起初的窃窃私语不一会儿便壮大成了兴奋的议论。埃勒里举起一只手,示意众人保持肃静,嘈杂声嘎然而止。
  “为了使整个分析有一圆满结局,”他重新戴上眼镜,继续说道,“现在,我将开始谈谈每个人的情况,这可能会令诸位不快,因为,我打算以此次分析中确立的尺度为标准,逐一评估你们中的每一位!”
  屋里顿时响起一片喧哗之声,有人怒气冲冲,有人愤愤然,有人茫然不解,有人不自在地强调着个人利益问题。埃勒里耸耸肩,转向韦尔斯警督。警督看着听众席上的芸芸众生,果断地判道:“就这么办吧!”嘈杂之声渐小,最终化成了一片低声的抱怨。
  埃勒里转向听众,脸上挂着一丝隐约的微笑。“说实在的,”他说道,“最精彩的一幕还在后面呢。所以,你们每一位——或许我该说差不多每一位?——都没有理由表示不满。不管怎样,咱们还是开始这场有趣的释嫌游戏吧。”
  “按照我的第一个标准——凶手是位男性这一事实——”他说道,“我们可以立刻将玛丽安·弗兰奇小姐、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和科尼利厄斯·佐思夫人排除在外,即便是智力训练,结果也会是这样的。
  “第二个标准是:这个男人是单独作案的。按照这个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凶手的真实身份,因此,我们转向第三、第四个标准,即这位男性凶手和商店有关系,而且在过去的五周内,从未来过寓所。
  “我们的首位审查对象,是塞洛斯·弗兰奇先生。”埃勒里漫不经心地朝虚弱的老富翁欠了欠身。“弗兰奇先生当然和这个店有关系,另外,从体力方面考虑,他也有作案的可能。不久前,我还曾私下演示过这么一个可能性:弗兰奇先生买通了惠特尼家的司机,让他在周一夜里开车把他送回纽约市并对此事守口如瓶。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完全来得及赶回商店,从货仓口溜进楼里。周一晚上,弗兰奇先生在格雷特耐克,住在惠特尼家中。9点时,他称身体有些不适,早早回房休息了。除司机外,没人再见过他。
  “不过——”弗兰奇气得脸色发紫,埃勒里冲他微微一笑——“在过去的五周内,弗兰奇先生肯定到过这间屋子——实际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天天都在这儿。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弗兰奇先生,您不用担心,因为另一个理由已从心理角度表明,您不是凶手。这个理由,我目前仍无意公开。”
  老弗兰奇松了口气,一丝淡淡的笑意爬上了他那颤抖着的嘴角。玛丽安握紧了他的手。“现在,”埃勒里紧接着说道,“轮到约翰·格雷先生了。他是这对在案书挡的馈赠者,也是弗兰奇家的老朋友。格雷先生,”他庄重地对衣冠楚楚的老董事说道,“出于几方面的原因,您已不在嫌疑人之列了。尽管您作为董事,和商店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而且您周二早上不在店中,这也极为引为注目,但在过去的五周内,您也曾频繁出入这套寓所。实际上,上周五,您大概还来这儿开过会吧。您出具了周一晚上不在犯罪现场的证词。我们查证后发现,这份证词的说服力甚至超乎您本人的预料。因为旅馆的夜班员证实,周一夜里11点40您确实在和他聊天,这已经表明您不可能去商店。不仅如此,另一位您不认识的人——他和您同住一家旅馆——看见您在11点45分时进了自己的房间……即便他没看见您,我们也不会真的认为您有罪,因为我们相信,您那位夜班员朋友绝对是个老实人。就像在弗兰奇先生的事例中一样,实际上,我们也相信惠特尼先生的司机是不会撒谎的。我说他被收买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不合适,但绝对是有可能的。”
  格雷奇怪地叹了口气。他将手插入衣兜里,向椅背上靠去。埃勒里转向满脸通红、神色紧张的科利尼尔斯·佐恩。这位董事正摆弄着他的表链。“佐恩先生,您的证词缺乏说服力,而且佐思夫人做了伪证,所以,您有可能就是凶手。不过,尽管您作为一位高级主管人员和店里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数月以来,您至少每周都要进一次这屋。而且,按照我前面曾提到过的那个理由,从心理角度看,您和弗兰奇先生、格雷先生一样,也不是凶手。”
  “马奇本克思先生,”埃勒里转向死者肥胖的兄长,他正颓丧地靠在椅子上。“您自称驾车去了长岛,并在利特尔耐克的私宅中过了夜。但没人见过您,您找不到证人,所以,您完全有可能及时赶回城里,潜入商店,行凶杀人。不过,您真的没必要发那么大的火——按照我那个神秘的理由,你也是清白的。另外,您和佐恩先生一样,定期来这儿参加董事会议,这一点就已经将您排除在嫌疑人之外了。”
  “特拉斯克先生——”埃勒里的语气稍稍有些严厉——“尽管从周一晚上到周二早上您一直醉醺醺地在街上浪荡——”特拉斯克沮丧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懒洋洋的诧异——“但按照我们的度量标准及那个未公开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埃勒里稍作停顿,沉思的目光驻留在文森特·卡莫迪身上。古董商黝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卡莫迪先生,我们应该向您道歉,同时也对您的不幸表示真挚的同情。您和商店无瓜葛,所以,您完全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尽管您夜访康涅狄格州的故事无人作证,而且还可能是杜撰的,但如果是您杀了人,您根本不用把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藏到楼下的橱窗里,因为第二天早上9点时,您可以毫无顾忌地离开商店,根本不必担心会有人注意到您不在。您根本就不是店里的一员。顺便说一句,按照我那可爱而又神秘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现在,”埃勒里转向忐忑不安的法国人保罗·拉瓦利。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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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7: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牌桌上还有一只烟灰缸,缸里的烟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证实,这是卡莫迪小姐的个人品牌。烟上熏有她最喜欢的香味,紫罗兰花香。
  “这么看来,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都来过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还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烟,母女俩还玩了会儿她们喜爱的‘本克’纸牌游戏。
  “我们在卧室的壁橱里找到了一顶帽子和一双鞋。经弗兰奇家的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和女拥基顿小姐辨认,它们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离家时的穿戴物。谋杀就发生在周一夜里,而卡莫迪小姐自离家后便下落不明。我们还发现,壁橱里少了一顶帽子,一双鞋,这似乎表明:那女孩脱下了自己的湿鞋帽,换上了不见了的那套干鞋帽。
  “这个问题就说到这儿吧。”埃勒里停了一下,扫了眼四周,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屋内鸦雀无声,人们似乎都着了迷,只顾全心全意地听他罗列那些不断增多的罪证。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点……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寓所是凶杀现场,那么,问题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楼下的橱窗里?他这么做是出于什么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划的奸诈诡计我们见多了,自然不会相信凶手是个疯子,会无缘无故地干出些傻事。
  “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转移尸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凶杀现场、但这和事实不符。因为,如果凶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为什么不把‘本克’纸牌、烟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实,如果尸体没有被发现或没有人怀疑到发生了谋杀,那么,即使找到这些东西,人们也不会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凶手不能指望永远藏着尸体。总有一无它会被发现的,到那时,寓所将被搜个遍,纸牌、烟蒂和其他东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凶杀现场。
  “因此,凶手转移尸体显然是另有原因。会是什么原因呢?经过反复琢磨,我们得出了结论——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很简单,不过是动动脑筋罢了。橱窗展示每天都在12点整开始,这是一条不变的定例。正午之前,没人会进橱窗。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如果将尸体藏在壁床里,那么,凶手便可以绝对放心,在正午12点15分之前,她是不会被发现的。这就是现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线光明。既然橱窗弊端重重,凶手又为什么要选它作为藏尸所?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原本就毫无头绪的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确定,凶手之所以不嫌麻烦地将尸体扛下六层楼,藏进橱窗里,是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来,整个早上尸体都不会被发现。
  “从逻辑角度出发,这显然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仔细想想,诸位便会明白,只有一个理由能够令人信服——因为他得在周二早上干件事。如果尸体在早上被发现了,那么这件事就有可能干不成,甚至泡了汤!”
  众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这怎么可能呢?”埃勒里问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
  “我们暂时换个话题吧……不论凶手是怎么进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整夜。他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进入店内,但却绝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里;他也可能在打烊后从雇员入口溜进去;或许还可能在夜里11点,趁供货卡车卸载第二天的食品时从货物入口溜进去。他很可能选择了最后一种方式,因为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的入口进楼,而且夜里11点进楼也更符合凶手的目的,他不必从下午5点30起就一直在楼里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么出来的?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守的门出来;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紧锁着;三十九街上的货门11点30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5分钟后才到店里,半小时后,她才被杀身亡。因此,凶手没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里呆一夜。那么,在早上9点,商店开门营业前,他是出不去的。开门后,他则可以混迹在早到的顾客中溜出商店。
  “但这儿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9点时他能自由地离开商店,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去干他要干的事?为什么还要费尽周折地把尸体藏进橱窗,以保证她不被提前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确实转移了尸体。这样看来,9点时,他不能自由地离开商店。他必须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即便在9点后,他仍得呆在店里!”
  众人同时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叹。埃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扫过,似乎急于确定到底是谁被惊得目瞪口呆,或许还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来,你们中有几位已经得出了结论。”他微笑道。“我们这位凶手9点之后还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这一次,众人的神情有了差异,有的不信,有的怀疑,有的畏惧。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和邻座拉开了距离,似乎突然意识到这最后一句话将许多人都牵扯到了其中。
  “是的,这就是我们得出的最后结论,”埃勒里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如果我们这位神秘的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者是店里的主管人员,甚至是高级行政人员,那么一旦尸体被发现,而他不在场,这肯定会引起人们注意的。他绝不能让人注意到他不在场,但同时,他又必须脱身去办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他进退两难。这份备忘录,”——他向众人展示了一下那张蓝色备忘录——“是威弗先生头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凶手肯定看过了。备忘录上写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将于第二天早上9点在寓所见面。如果他将尸体留在寓所里,第二天早上9点时,谋杀就会曝光,警方将开始缉拿凶手,到那时,他根本就没法溜出去干他的神秘勾当,连打个电话都会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办事,起码在他打电话出去之前,他得确保尸体不被发现。(如果没人想起查电话,电话联系倒是一种不留痕迹的联系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尸体不被提前发现,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她藏进橱窗里。他这么做了,而且干得很成功。调查进行至此,我们终于弄清了凶手如何进店这个小问题。我们拿到了周一的时间登记表。我们刚才说过,这位凶手肯定是店里的雇员,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种其他联系。但从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样在5点30或5点30前离开了商店。那么,凶手一定是从货门进入店内的,这是余下的唯一途径。
  “既然我们谈到了凶手希望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个问题……我觉得,这位神秘的凶手在清理现场时,不但要冒着非比寻常的风险,而且还费尽了周折,这一点,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尸体扛到楼下。但这可以理解,因为他得在早上抽出时间去解决一件暧昧的事,附带说一句,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对这件事做出解释。而且——他为什么不嫌麻烦地干了许多事?比如换新护垫,擦干净血迹等等。答案仍是一样的,因为他需要早上的时间。如果第二天早上9点时威弗先生发现了血淋淋的书档,他肯定会立刻怀疑到出了事,这样一来,凶手溜出去办事的机会无疑将严重受挫。如此看来,凶手要办的事显然十万火急——这事如此紧迫,以至于在事情办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险让人怀疑到发生了谋杀……”
  埃勒里停了停,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叠纸片看了看。
  “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大致结论,即我们正在寻找的凶手和这个商店有着某种正式或半正式的联系。我们暂时将这个结论搁在一边。”他终于开口说道,“在开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诸位记住我刚才的话……”
  “几分钟前,我曾请诸位注意四样具体物证,它们都表明,周一夜里,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过寓所。按照发现顺序的先后,这几样物证分别是:‘本克’纸牌,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亲独有的嗜好;熏有紫罗兰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烟,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烟;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离家时减的帽子;还有她的鞋,这也是她离家时穿的。
  “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的是,这些物证不但远远证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来过寓所,它们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里根本就没来过。”埃勒里紧接道,“‘本克’纸牌是无可指摘的,牌摆放得很合理,所以我们暂时先不考虑它。”
  “但这些烟蒂却将使我的解释更具启迪性。这些——”他举起了展示桌上的一个烟灰缸——“这些烟蒂是在牌室的桌上发现的。”他从中拾出一个烟头,高高地举了起来。
  “诸位都看到了吧,这支烟几乎被全部抽完了——实际上,只剩下了印着商标的一小截。这个烟灰缸里有10至12个烟蒂,全都拍成了这样,无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们在弗兰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发现了这些烟蒂。”他举起了另一个烟灰缸,从那乱糟糟、脏乎乎的一堆东西中掏出了一支残烟。“诸位都看到了吧,这当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烟,但这支烟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显然只抽了几口就把它掐灭了。这个烟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找到的,缸里所有的残烟都是同一长度。”
  “换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们发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两个烟灰缸里的烟按理说应该是由同一个人抽的,但却抽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卡莫迪小姐是个神经高度紧张的人,我们马上就会对此结论做出解释——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记得,她抽起烟来一贯如此,总那么浪费,总喜欢把残烟弄得弯弯曲曲的,没有一次不是这样。”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一个明显的停顿。“这个结论只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这些烟或把这些烟蒂放在那儿,但他并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个老的习惯,每支烟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说到那双鞋子和那顶帽子,”不等听众们仔细琢磨他的最新见解,埃勒里又接着说道,“我们发现,那双爱捣鼓的手又动了些手脚。从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来过这儿。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湿了。离开寓所前,她脱掉湿透了的帽子和鞋,从卧室的壁橱里取出原
  先搁在这儿的衣物换上。但我们发现。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进帽盒里的,而鞋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沿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钮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钮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钮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他接着说道。“威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须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周一下午5点30后,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还得用它。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8点30,因为弗兰奇先生9点就到,他得在老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兰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威弗先生来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兰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兰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不在店里过夜。他呆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干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来,这是明智之举。事实证明,他判断正确。若非我追问此事,威弗先生几乎就已经忘了这把失踪的刀片。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则是因为我一直本着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调查。”
  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诸位也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假设和多少有些无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过去10分钟内所介绍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实结合起来,我想,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脸,刀片断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把刀片只是发挥了它的合理用途,并未移作它用;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个男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探讨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将思考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它也是整个调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听众席上发出一阵唏唏簌簌之声,那是身体和椅子发出的摩擦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但所有的目光却始终驻留在埃勒里身上。
  “诸位可能认为,”他的声音平静、冷酷,“牵扯在这个案子中的不只一人。你们可能完全无视香烟这一确凿罪证,仍执着地认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她仍有在场的可能,另一人——一个男人——在放置鞋帽时,她可能就在边上站着或干着别的什么事。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倾了倾身。“女士们,先生们,请问哪些人有权力进入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钥匙的持有者。他们分别是:弗兰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威弗先生。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钥匙看管甚严,如果有人动了它,奥弗莱赫提或日间值班员奥山姆肯定会知道的。但据他们反映,没人借过那把钥匙,所以,我们不必将值班室钥匙考虑在内。
  “总共有六把钥匙,但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不见了。据了解,其他的几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里攥着。为寻找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警方绞尽了脑汁,但仍一无所获。换句话说,它根本不在这幢楼里,尽管奥弗莱赫提曾断言,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进店时,手里还拿着这把钥匙。
  “这场即兴论证会开始时,我就曾告诉过诸位,大概是凶手拿走了钥匙。我现在要告诉诸位的是,他不仅拿走了钥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这把钥匙。
  “我们已经掌握了凶手需要一把寓所钥匙的确证。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门没多久,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卡莫迪小姐。她让安德希尔小姐准备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钥匙,说是马上派人来取。但就在当天上午,卡莫迪小姐还对安德希尔小姐说,她那把钥匙大概是丢了,让安德希尔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尔小姐怀疑打电话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她断言,打电话之人身边肯定还有另外一人。当安德希尔小姐提醒她钥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时,边上之人在给她提示,她随后就不知所措地挂断了电话……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打电话的人显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凶手雇请之人或他的帮凶。凶手之所以怂恿她打电话,目的是为了拿到寓所钥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气。“诸位肯定会慎重考虑这件事的,我就不多说了……现在,请允许我带领你们穿过逻辑迷宫,走向另一个结论——以此展开我新的论述。”
  “凶手为什么需要钥匙?当然是为了进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没有钥匙,那他只能找一个有钥匙的人,借助这把钥匙进入寓所。他可能也预料到弗兰奇夫人会给他开门,但在精心谋划这场犯罪时,他可能想到,当务之急还是应该有把自己的钥匙。这样来,我们就明白那个电话以及所谓的‘取钥匙’之人是怎么回事了。这个解释恰到好处!
  “凶手在寓所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他面对着一具尸体。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其中的种种原因,我刚才也已解释过了。这时,他突然有了主意。他知道寓所的门上安着自动关合的弹簧锁。他自己没有钥匙,也没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他必须把尸体弄出寓所,但他还有许多善后之事要做——擦干净血迹,放置‘栽赃’用的鞋帽、‘本克’纸牌和烟蒂。实际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摆放完栽赃物,再把尸体扛下楼,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过店堂去取毛毡、浆糊及粘护垫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进寓所?而且,他显然还打算在寓所里过夜——他怎么再进去?诸位明白了吧,不论他先把尸体扛下楼还是在清理完毕后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门和地板间卡上一块东西,这样一来,弹簧门就不会自动合上了。但如果巡查人员来了怎么办?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员整夜都在这楼道里巡视,他们肯定会注意到这扇虚掩着的门并过来看个究竟的。不,必须把门关上。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弗兰奇夫人有钥匙,她自己的那把钥匙——她就是用它开门进寓所的。他可以用这把钥匙。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浑身是血,已经死了。他打开她的手包,找出钥匙,把它塞进自己的兜里,然后扛起尸体,离开了寓所。这会儿他心里很踏实,因为干完这恐怖的勾当后,他不用担心进不了寓所的门。”
  “但是”——埃勒里冷笑道——“她得把钥匙带上楼,这样,他才能打开门。所以,我们没能在尸体上找到钥匙。是的,他可能返回楼上,清理完一切后,再到楼下去拿钥匙。但是——这显然太蠢了——他怎么再进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险——他得再次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潜入一层的橱窗……第一次就够危险了,但那次是别无选择。不,他或许想到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钥匙塞进兜里,早上离店后再把它处理掉。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里了,比如说,搁在牌桌上。但事实是,它不在寓所里,这表明他把它带走了——他有两条路可走,他选择了其中之一。”
  “于是,我们发现,”埃勒里略一停顿,紧接着说道,“这位凶手是在没有同谋的情况下独立作的案。”
  “我从一些人的脸上看到了怀疑,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有同谋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钥匙!……他把尸体扛下楼时,同谋可以呆在屋里。他下楼把一切收拾妥当,再返回来时,同谋可以替他开门。诸位难道还不明白吗?他不得不拿走钥匙,这一事实恰恰表明,这是一出独角戏。或许会有人反驳说:有可能是两个人干的,因为可能是两人一块儿将尸体抬下楼的。对此观点,我坚决予以否定,因为这将带来双重风险——两人干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员发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凶手绝不会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埃勒里突然停了下来,低头看着他的笔记。屋内一片肃静。当他再次抬起头时,紧抿着的双唇泄露了内心的紧张,没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们,先生们,该是我向诸位详细介绍这位神秘杀手的时候了,”他的声音平静而淡漠,“诸位是否愿意听听我的介绍介绍?”
  他挑衅般地环视着众人。那些因兴奋而挺得笔直的身躯顿时矮了半截;所有的眼睛都避开了他的视线。没有人出声。
  “这么说,诸位都愿意听听喽。”埃勒里的语气依旧淡漠,但却添了一丝幸灾乐祸。“好极了,那我们就开始吧!”
  他向前倾了倾身,双眼烁烁有光。“我们的这位凶手是个男人,壁橱里鞋帽的摆放方式及那把失踪的刀片都表明了这一点。搬运尸体及处理后续事宜所需的体力;敏捷的思维和处处表露出的沉着冷静;作案手段的残酷无情和肆无忌惮——所有这些都明白无误地表明,凶手是位男性,而且胡须很重,每天都得刮脸。”
  众人屏息倾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
  “这位凶手是单独作的案,没有同谋。我们刚才已从那把失踪的钥匙中推出了这一结论。”
  屋内鸦雀无声。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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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8、尘埃落定

  埃勒里·奎因手握着门钮,推开了门。这位年青人身上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他神情严肃,目光锐利。扫了屋内一眼后,他又退回了前厅。
  “请进,警督。”他低声说着,为警督推开了门。斯科特·韦尔斯警督含糊地道了谢,拖着肥胖的身躯进了屋。两名身着便服的保镖神色庄重,一左一右地护着他向办公桌走去。
  理查德·奎因警官紧跟着进了屋。他脸色苍白,身子挺得笔直,看上去显得有些怪。他默默地跟在警督后面。
  紧随其后的是地方检察官享利·桑普森及他的助手,红发的提莫西·克罗宁。两人对一屋子的人视而不见,正小声交谈着。
  维利走在最后。他仔细地关上前厅的门,示意布什回到岗位上,这才又坐回到克劳舍身边。保安主任抬起头来,询问般地看着维利;维利一言不发,坐正了身子。两人将注意力转向了进屋的那几个人。
  埃勒里一行人站在屋前方的办公桌边,屋内泛起了一阵低语声,人们在小声议论着。奎因警官指了指桌子右边稍靠后的一张皮椅,请警督入座。韦尔斯似乎深沉了些,也明智了些——他无言地在椅子上坐下,双眼紧盯着埃勒里沉默的背影。
  三名警卫退到墙边,加入了其他侦探的行列。
  奎因警官在桌子左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下,克罗宁坐在他边上。地方检察官紧挨着警督坐了来。桌子捆在中间,桌面上的物件引人瞩目;桌子的两边各坐着两名官员,它成了全场的焦点……
  一切已准备就绪。
  警督唐突地询问埃勒里是否满意。埃勒里面带嘲讽地审视了一遍屋子及屋中的众人,随后给了警督一个肯定的答复。他站到桌后,身后就是那扇落地窗。他低头看着玻璃桌面,伸手摸了摸书挡,摆弄了一下那罐白色粉末……他微笑着站直了身子,抬着摘下夹鼻眼镜,从容地看着一屋子默不作声的观众。他在等待着……直至屋中鸦雀无声时,他才开口说话。
  “女士们,先生们。”乏味的开场白!然而,空气中却隐约颤动着某种怪异的东西,这是众人同时嘘出的一口气。
  “女士们,先生们。60个小时之前,有人在这幢楼里开枪打死了温妮弗雷德·弗兰奇夫人。48小时前,她的尸体被人发现了。今天早上,我们聚集在这儿,召开一次非正式的审判大会,目的就是要揪出杀害她的凶手。”他的语气相当平静。说到这儿,他略微停了一下……。
  但自从同时嘘了那口气后,众人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了。没有人大声说话,也没有人喃喃低语,人们只是泥雕木塑般地坐等着。
  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刺耳。“很好!有必要先把一些事情解释清楚。韦尔斯警督——”他微侧着身子,看着韦尔斯,“我主持这场非正式的审讯,是得到您允许的,对吧?”
  韦尔斯点了一下头。
  “那么,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埃勒里转向观众,继续说道。“这场审讯本应由奎因警官主持的,但他的喉咙有些不舒服,不能长时间说话,所以只好由我代行其职。是吧,先生?”他郑重其事地朝父亲的方向欠了欠身。警官脸色惨白,默默地点了点头。“另外,”埃勒里继续说道,“如果我在今早的审讯过程中用到‘我’这个词,请诸位务必记住,这只是为了图方便——实际上,我是在替奎因警官介绍调查经过。”
  他突然停了下来,挑衅般地扫视了一遍屋内众人。除了睁得大大的眼睛和支得长长的耳朵,他没再发现任何别的迹象。他立刻转入了对弗兰奇谋杀案的分析。
  “女士们,先生们,我将向各位介绍一下整个案子的调查经过。”他的神情严肃而果断。“经过一层层推理,一次次观察分析,我将逐步引导诸位得出必然的结论。哈格斯托姆,都记下了吗?”
  众人都顺着埃勒里的目光向哈格斯托姆看去。他就坐在墙边的那群侦探中,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速记簿。他点了点头。
  “今早这儿发生的一切,”埃勒里面带笑容,解释道,“都将记入本案的官方档案。题外话就说到这儿吧!”他清了清嗓子。
  “周二中午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了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她是被枪杀的,中了两枪,一发子弹击中了心脏,另一发击中了心脏下面的心前区。奎因警官赶到现场后,注意到了几点情况,正是这些情况使他相信——”他停了一下——“底层的展示橱窗并不是真正的凶杀现场。”
  屋里一片死寂。好奇、恐惧、反感、悲痛——一张张专注、惨白的脸上展示着人类的各种感情。埃勒里迅速地接着往下说道:“调查的开始阶段由五个部分组成。它们都表明,橱窗并不是谋杀现场。”
  “我们首先了解到,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还拿着她自己的那把寓所钥匙,但周二早上,尸体被发现时,钥匙却不见了。夜班总管奥弗莱赫提证实,周一晚上11点50分,她离开夜班室,乘电梯上楼时,手里还拿着钥匙。但她死后,钥匙却不见了,我们搜遍了整座楼也没能找到。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那就是:这把钥匙和这个案子有某种联系。什么样的联系?这把钥匙是寓所的大门钥匙。如果它不见了,难道这不意味着寓所也在这案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把失踪的的钥匙如此可疑,所以我们至少有理由相信:寓所可能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稍作停顿。听众中有人皱起了眉头,见此情景,他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
  “你们以为这是牵强附会的推理?我在你们的脸上看到了不信任。但请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钥匙不见了,这事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当它和另外四个事实结合到一起时,它的重要意义则是不可低估的。”
  他又返回到主题上。
  “我们所掌握到的第二个情况不仅怪异,简直可以说是令人发笑——附带提一句,诸位将会发现,侦破案情所依赖的并非是那些重大、显著的要素,一些不协调的事物往往是破案的关键。我今早有幸在此提及的,也将是一些不协调的东西……我提请诸位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谋杀肯定是在午夜12点后不久发生的。助理医官普鲁提医生在他的验尸报告中指出,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她已身亡近12个小时,因此我们不难推断,作案时间是在午夜后不久。”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在午夜后不久被人枪杀在橱窗里的,”埃勒里接着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那么,凶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是在手电的微光下作的案!因为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实际上是没有灯泡——甚至连电线都没有。但我们却得假设凶手和被害人在那儿见面,两人谈了会儿,或许还吵了起来,然后他开了枪,不偏不倚正中两个要害部位,他把尸体塞进壁床,清理干净血迹,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间橱窗屋里完成的,而这屋里最好的照明设备也不过是一只手电筒!不,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断定,凶杀并非发生在橱窗内。我相信,这个观点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他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点,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唇膏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多。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兰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兰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然就一直那么呆在那儿了……”埃勒里转向玛丽安·弗兰奇,彬彬有礼地问道:“弗兰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女孩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兰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兰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兰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兰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斯托姆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道。“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威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给弗兰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威弗先生还介绍说,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档从未离开过这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接处的浆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浆糊还有点粘手,”埃勒里说道,“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凶手动书档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毛毡和浆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鲁提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兰奇夫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档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兰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晚上,这两种绿色看上去无疑是相同的,但在阳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们的差异……
  “诸位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推断出了弗兰奇夫人被谋杀的确切场所。至于杀手的位置,这可以从子弹进人身体时的角度来判断。弹头方向向左,而且伤口呈现锯齿状,这些都表明,对于受害人而言凶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个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轻轻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离题了,”他说道,“因为有必要让诸位认识到,我现在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它足以证明谋杀是在寓所发生的。在发现这个被动了手脚的书挡前,我对此还不能确定,尽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这些纸牌和烟蒂。”他向众人晃了晃这两样东西。
  他把那块钉着纸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们在牌室的桌上发现了这些牌,当时它们就是这么摆着的,让人一望便知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罗斯‘本克’纸牌游戏。威弗先生证实说,前天晚上牌室还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桌上也没有牌。这显然意味着,那天夜里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还进一步证实,在弗兰奇一家、他们的朋友和所认识的人中,唯有弗兰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实际上,母女俩对这种牌戏的痴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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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4:4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终曲

  在警察局干了40年后,一个人可能变得爱冒险,从而失去玩追捕游戏的热情。感谢上帝,事实并非如此!至少这事没发生在我身上。我敢夸口,对我而言,每个案子都让人觉得其乐无穷……那位令人肃然起敬的亨利·坦科魁维尔就是在我面前自杀身亡的,当时我们把他堵在芒特马特尔的老巢里,他走投无路,只得抹脖子自尽……还有帕提特·夏洛特,他在束手就擒前开枪打死了我的两名忠实伙计,还把莫桑警官的鼻子咬掉了一块……啊,算了吧!追忆往昔令我伤感不已……我还是要特别强调一下,即便是在今天,尽管已经年老体衰,我也绝不会放弃最后围剿带来的那份刺激。在这追捕的最后阶段,猎物精疲力竭,但仍孤注一掷地负隅顽抗着——不,我绝不会放弃。即便是以享受土耳其天堂永生的欢乐为交换条件,我也不会同意的。
  ——摘自奥古斯特·布里隆:《警长回忆录》

37、准备就绪!

  众人一个接一个地走了进来——有的鬼鬼祟祟,有的满心好奇,有的无动于衷,有的百无聊赖,有的勉勉强强,有的神色紧张。他们安静地进了屋。森严的警卫、空气中颤动着的紧张。一双双紧盯着他们的鹰眼,所有这些都令他们忐忑不安——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则是那即将落下的恐怖灾难。它将降临在谁的头上?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他们不知道,只能猜测一番。
  星期四是个意义重大的日子。早上9点30,众人拖着沉重的脚步迈进了弗兰奇寓所的大门。他们穿过空旷、富丽堂皇的前厅,走进了死气沉沉的书房。面对着落地窗的方向不可思议地摆放着一排排行军椅,让人觉得像是进了军营。众人在椅子上坐下。
  屋子里挤得满满的。满头白发,颤颤巍巍的老塞洛斯·弗兰奇坐在最前排。玛丽安就坐在他身边,父女俩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威弗坐在玛丽安边上,因为缺少睡眠,他那张表情痛苦的脸显得憔悴不堪。坐在弗兰奇左边的是他的私人医生斯图亚特大夫。医生此刻正以一种职业性的警觉观察着自己的病人,小鸟般的约翰·格雷坐在斯图亚特边上。他收拾得干净利落,时不时地倾身越过医生的大肚子,凑到病人耳边低语几句。
  管家霍坦丝·安德希尔和女佣多丽丝·基顿坐在后一排。两人挺得笔直,惊恐地四处看着,低声说着话。
  后面几排椅子上,密密麻麻地坐了一堆人……马奇本克思呼啸呼呼地喘着粗气;大腹便便的佐恩摆弄着他的表链;毛皮裹身、香气四溢的佐恩夫人正向保罗·拉瓦利媚笑着,而法国人则严肃地抚弄着他的小胡子;特拉斯克的外衣翻领上别了一朵花,但他脸色惨白,眼圈发黑;古董商文森特·卡莫迪即便坐着,也比众人高出一头。他阴沉沉地坐在那儿,一脸的忧郁,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在座的还有和蔼可亲的商店经理阿诺德·麦克肯兹;发现弗兰奇夫人尸体的女黑人黛安娜·约翰逊;四个夜班员——奥弗莱赫提、布鲁姆、拉尔斯卡和鲍尔斯……
  人们小声谈着。每次前厅的门一开,众人便都转过头,伸长脖子张望着,随后又匆忙地将目光收回到落地窗上,心虚地互相偷瞥着。
  会议桌被推到了墙边上,桌前的一排椅子上坐了几个人。警官托马斯·维利正和商店保安主任威廉·克劳舍低声交谈着;缉毒队队长萨尔瓦多·费尔拉利正眨着一双明亮的黑眼睛想心事,黝黑皮肤上的那块疤痕轻轻地跳着;在座的还有纽约警局指纹鉴定部的秃头小个子“吉米”。巡警布什站在前厅门边,他肩负着看门的重任。一大群侦探靠在正对会议桌的那堵墙上,其中就有奎因警官的几名得意手下——哈格斯托姆、福林特、瑞特、约翰逊和皮格特。四名穿制服的警官手托着帽子,一声不吭地站在屋子的四个角落里。
  奎因警官和埃勒里均未露面。众人一边低声谈论着这事,一边偷瞥着前厅的门。布什背对着门,守在那儿。渐渐地,屋中再次静了下来。低语声颤动起来。慢慢地,声音小了,消失了。目光更加诡秘,头也转得更勤了。一阵剧烈的咳嗽令弗兰奇痛苦地弯下了腰,斯图亚特大夫眼中隐隐闪过一丝焦虑。老人的咳嗽平息后,威弗探过身来询问;玛丽安似乎吓了一跳;两人的头很快便靠在了一起……
  克劳舍擦着脸上的汗水。“见鬼,还等什么呢,警官t!”
  维利阴郁地摇摇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
  克劳舍耸耸肩。
  屋内更静了。众人都呆坐着……这种死寂越来越令人尴尬——它像是有了生命,在呼吸着、壮大着……
  这时,维利警官子了件奇怪的事。他那形似抹刀的食指明白无误地在膝上敲了三下,而且还带着节奏。连坐在他边上的克劳舍都没能注意到这个暗号。但一警卫立刻行动了起来,他注意维利的手已有好一会儿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人们以一种近乎可怜的迫切之情紧盯着这一代表着生命的迹象,它预示着风雨将至……警卫走到办公桌边,桌上罩着一块浅色油布。他俯下身去,小心翼翼地揭开了遮盖物。他将油布叠好,反身退回到角落里……
  但众人已忘了他的存在。像是有一束探照灯的光线射到了桌上似的,所有的眼睛都盯着桌面上的物品,目光中饱含着深深的好奇。
  桌上林林总总的物件令人眼花涂乱。它们被罗列成行,整齐地摆在玻璃桌面上,每件东西上都贴着张小卡片。它们是:刻有W.M.F.的镂金口红,这是埃勒里在卧室梳妆台上找到的;刻有字母C的镂银口红,这是从死者的手包里找到的,六把镶金片的小钥匙——
  这是开启寓所大门的钥匙,其中的五把上分别刻着下述几人姓名的开头字母,他们是:塞洛斯·弗兰奇,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玛丽安·弗兰奇,伯尼斯·卡莫迪,韦斯特利·威弗。第六把钥匙上刻着‘值班室”字样;两块刻着有图案的书档,书挡之间搁着一小罐白色粉末和一把驼毛刷;埃勒里在弗兰奇办公桌上发现的五本奇怪的书;在洗脸间壁橱里发现的装剃须刀的盒子;两只装着烟蒂的烟灰缸——一只缸里的烟蒂比另一只里的要短得多;从死者脖子上取下的绣着M.F.字母的围巾;一块木板上钉着从牌室中取来的牌,摆成了警察初见它们时的模样;一张蓝色的备忘录纸,文件末尾用打字机打着塞洛斯·弗兰奇的大名;从卧室壁橱里找出的一顶蓝色帽子和一双便鞋,经霍廷丝·安德希尔和多丽丝·基顿辨认,这些都是伯尼斯·卡莫迪失踪当天的穿戴物品;一把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式手枪,枪口边放着两块带血污的小铁块,这就是那两枚致命的子弹。
  在一个颇为显眼的位置上,单独摆放着一付灰沉沉的钢制手铐——它预兆着即将来临的一切……
  这些在调查中收集到的线索静静地躺在桌上,就这么毫无遮挡地暴露在客人们惴惴不安的目光之下。众人瞪大了眼,轻声交谈着。
  但这次,他们等的时间并不长。楼道里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书房里听得清清楚楚。维利警官站起身来,快步走到门进,示意布什让到一边。他出了门,门自动关上了。
  此刻,门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们既生气又迷惑地盯着它——门后传来一阵低语声,像是有几个人正急急地念着篇祈祷文……仿佛是被人一刀切断了似的,声音突然消失了。片刻沉寂之后,门钮格格地响了起来。门开了,八位男士走进了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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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6、“时辰已至……”

  奎因父子在沉默中用完了晚餐。德乔那一声不吭地在边上伺候着,晚饭后,又一声不吭地将桌子收拾干净。警官把鼻子凑到鼻烟盒内的棕色烟丝上,深深地吸了撮鼻烟。
  埃勒里先是出神地盯着手中的烟,随后又看着烟斗,接着,又将目光移到了烟上。一切动作都是在沉默中完成的。这种饱含着默契的沉默在奎因家已是司空见惯的了。
  终于,埃勒里叹了口气,将目光投向了壁炉。警官率先打破了沉默。
  “我觉得,”他沉着睑,失望地说道,“这一整天算是白白浪费了。”
  埃勒里皱起了眉头。“老爸,老爸,你的脾气是越来越坏了,……幸亏我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工作压力又大,否则的话,我真要生你的气了。”
  “因为我的迟钝?”警官眨着眼问道。
  “不,因为你一向活跃的思维竟然失去了活力。”埃勒里扭头对父亲咧嘴一笑。“你是说今天发生的一切在你看来毫无意义?”。
  “突袭失败了,斯普林吉溜走了,从这些人的证词中根本看不出任何明确的东西——我不明白有什么可庆贺的。”
  警官回答道。
  “好了,好了!”埃勒里皱起了眉头。“或许我太乐观了……但整个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
  他一跃而起,拉开抽屉,在里面翻了一阵,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笔记。他迅速地翻看了一遍,警官看着他,目光中满是疲惫与困惑。终于,他将笔记塞回了抽屉里。
  “一切都结束了,”他宣布道,“一切都结束了,只差审判和——证据。我已掌握了所有线索——确切地说,是所有揭示杀人凶手到底是谁的无可辩驳的线索。但它们无法构成确凿证据,而这恰恰又是我们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法庭和诉讼程序所要求的。碰到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老爸?”
  警官皱了皱鼻子,像是对自己深恶痛绝似的。“我估计,在我看来如迷宫般复杂无望的一件事,对你而言简直就简单明朗得有如一条通天大道。这太可恨了,儿子!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怪物,让自己的晚年不得安宁……”
  说着,他轻轻地笑了起来,同时将一只微颤的手搭在了埃勒里的膝上。
  “好孩子,”他说道,“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是什么话,”埃勒里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连你也变得多愁善感了,老爸……”父子俩暗暗地握住了手。“喂,听着,警官!你得帮我拿个主意!”
  “好的,好的……”老奎因向后靠了靠,稍稍有些难堪。
  “你手头有个案子,你已经了解了真相,但却没有证据。怎么办……用恐吓的办法,儿子。就像你下注吊一对四一样,开牌时,却发现结果恰恰相反。那么,你还可以再下注。”
  埃勒里看上去心事重重。“我一直在犹豫……我的天!”他双眼一亮,突然有了主意。“我可真傻!”他立刻欣喜地喊道。“我藏着一张好牌,但却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恐吓?我们将给那狡猾的朋友来个措手不及的打击!”
  他抓起电话话筒,犹豫了一下,递给了警官。老先生看着儿子,虽然面带愁容,但目光中却饱含着慈爱。
  “这是一张重要人物的名单。”他一边说,一边在纸上潦草地写着姓名,“老爸,你负责牵头怎么样?我得把这些烦人的笔记背下来。”
  “时间定在……”警官顺从地问道。
  “明天早上9点30。”埃勒里答道。“你可以给地方检察官打个电话,让他把我们的老朋友斯普林吉抓起来。”
  “斯普林吉!”警官失声喊道。
  “斯普林吉。”埃勒里答道。屋里随后便静了下来,只有警官打电话的声音时不时地打破这片静谧。

        插入语兼挑战书

    我本人在阅读凶杀小说的时候,每每看到案情即将水落石出之际,总
  喜欢稍停片刻,试着运用自己的逻辑判断,来分析一下凶手到底是谁。我
  觉得这么做非常刺激……我相信,许多喜爱侦探小说这道佳肴的美食家们
  的兴趣并不仅仅在于阅读,同时也在于推理。正因为如此,我完全本着竞
  技精神,向读者您提出一个善意的挑战……读者,请先别看终结部分,猜
  猜是谁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侦探小说迷们往往喜欢凭着盲目的直觉,
  “猜测”凶手是谁。我承认,适当的猜测是不可或缺的,但关键还是要运
  用逻辑和常识,只有它们才能为你带来更大的乐趣……因此,我直言不讳
  地告诉诸位,《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这部小说中与查找凶手相关的一切
  资料都已提供给了读者;如果认真推敲发生过的一切,您一定能准确推断
  出即将发生的一切。

    A rivederci!

                 埃勒里·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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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5、证词:格雷

  约翰·格雷将叠好的手套放进那顶昂贵的黑礼帽内,顺手将帽子递给了德乔那,并冲他笑了笑。接着,他又象征性地和警官提了握手,得体地朝埃勒里点了点头,最后才遵照警官的指示,顺从地坐到了椅子上。
  “啊!”他一进微笑着,一边拨弄着花白的胡子。“多迷人的一家子,我能看出来,太迷人了!调查进展如何,警官?”他就像只生气勃勃地老鹦鹉,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两只眼睛眨个不停。
  警官清了清嗓子。“格雷先生,请你来只是为了一桩小事,了解一下情况。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该不会给你带来什么不方便吧?”
  “哪儿的话,哪儿的话,”格雷看上去显得和蔼可亲,“我刚去看过塞洛斯——塞洛斯·弗兰奇——顺便告诉你们一声,他好多了,好多了。”
  “这太好了。”警官说道。“好了,格雷先生,咱们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吧——你能否述说一下自己周一晚上的活动?”
  格雷似乎有些不解,但紧接着,他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终于,他发出了一阵富有感染力的轻笑。“我明白了!明白了!聪明,警官,太聪明了。你们想弄清楚一切。非常有意思!每一位大概都得接受相同的测试吧?”
  “噢,是的!”警官保证道。“你的好几位同事今天都已经受过审了。”两人同时大笑起来。接着,格雷摆出了一副庄重的神情。
  “周一晚上?让我想想。”他若有所思地拨弄着小胡子。
  “对了!整个周一晚上,我都呆在俱乐部了。你知道,就是那个朋尼俱乐部。我和几个老朋友在那儿用过晚餐,又打了会儿球——都是老一套。大概10点的时候,或许十点刚过一点,佐恩来了。你应该还记得住恩吧,他是我们的一位董事。于是我们就聊了会儿,谈起了即将开始的兼并以及第二天早上董事会议将制定的细节。大约半小时后,佐恩抱怨头痛,就先走了。”
  “嗯,完全一致。”老奎因咧嘴一笑。“佐恩先生不久前还在这儿,他说起了你们在朋尼俱乐部见面的事。”
  “是吗?”格雷笑道。“那我就没什么好说了,警官。”
  “并非如此,格雷先生。”警官露出了愉快的笑容。“那天晚上余下的时光你是怎么打发的?你应该明白,我这么问只是为了保持记录的忠实性。”
  “哦,那晚余下的时光过得很平淡。11点左右,我离开了俱乐部,走路回家——我住在麦迪逊大街,离俱乐部不远。回家后,我就睡了,就这么简单。”
  “你一个人住,格雷先生?”
  格雷做了个怪相。“非常不幸,我是个憎恨女人的人,所以没有家室,警官。有位老佣人替我料理家务——你知道,我住在一家公寓式旅馆里。”
  “这么说,你从俱乐部回来时,你的管家还没睡喽,格雷先生?”
  格雷双手一摊,说道:“不是的。希尔达上周六晚上就去了泽西城,她弟弟病了。她这周二下午才回来。”
  “我明白了。”警官吸了撮鼻烟,“不过,你到家时,总该有人看到你吧,格雷先生?”
  格雷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又笑了起来,双眼一眨一眨的。“噢,你是想让我出具不在谋杀现场的证据,是吧,警官?”
  “确实如此,先生。”
  “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格雷欣喜地答道。“我进楼时,杰克逊,就是那个夜班员,他看到我了。我问他有没有我的信,然后还和他聊了会儿。接着我就搭电梯回房了。”
  警官的脸色豁然开朗了起来。“是嘛,”他说道。“那确实是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他的脸又稍稍一沉——“你和夜班员说完话,上楼时是几点?”
  “刚好是11点40。我记得自己照着杰克逊值班台上的挂钟对了表。”
  “你住的那家旅馆在什么地方,格雷先生?”
  “在麦迪逊大街和三十七街的交汇处,警官。伯顿旅馆。”
  “那么,我想——除非,埃勒里,你还有问题要问格雷先生吗?”
  矮小的老董事着实吃了一惊。他迅速地转过身去看着埃勒里,显然早已忘了屋里还有这么个人。埃勒里一直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着两人的谈话。这时,他向格雷微微一笑,格雷若有所盼地望着他。
  “谢谢,老爸——我确实有事要问格雷先生。您不会觉得烦吧?”他询问般地看着来访者。
  格雷客气道:“哪儿的话,奎因先生。非常乐意为你效劳……”
  “那太好了。”埃勒里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四肢。“格雷先生,我要问的是一个很特别的问题。你处事谨慎,所以我相信你能够保守秘密。另外,你对弗兰奇先生忠心耿耿,而且又如此关心他的不幸,所以,我想你会开诚布公地回答我的问题的。”
  “愿意为你效劳。”
  “请允许我提出一个假设。”埃勒里迅速地说道,“我们假设伯尼斯·卡莫迪染有毒瘾……”
  格雷皱起了眉头。“染有毒瘾?”
  “是的。我们进一步假设,她母亲和继父对此一无所知。接着我们再假设,弗兰奇夫人突然发现了真相……”
  “明白了,明白了。”格雷低声说道。
  “从这个假设中引申出了一个问题:你认为弗兰奇夫人会怎么做?”埃勒里点上了一支烟。
  格雷沉思了会儿,随后直视着埃勒里的双眼,答道:“奎因先生,我首先想到的是,”他率直地说道,“弗兰奇夫人不会把这事告诉塞洛斯的。”
  “这真有意思。你和他们夫妇俩竟然这么熟……”
  “是的。”格雷慨然答道。“我和塞洛斯是多年的老友。和所有认识弗兰奇夫妇的人一样,我对弗兰奇夫人也有所了解。塞洛斯的性格我很清楚,而且我知道,弗兰奇夫人也深知他的脾气,所以我能肯定,她绝不敢把这种事告诉他。她会严守秘密的。不过,她倒有可能告诉她的前夫,卡莫迪……”
  “这用不着我们操心,格雷先生。”埃勒里说道。“但她为什么要对弗兰奇保密?”
  “因为,”格雷很坦率,“塞洛斯对一切恶行深恶痛绝,尤其是吸毒。你应该记住,他后半生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铲除纽约市类似的恶行上,他为此尽了最大的努力。如果他在自己家里发现了这种事,我深信,他会受不了的……不过,当然了,”他又急急地补充道,“他并不知道。弗兰奇夫人肯定不会把这种事说出去的。也许她是想悄悄地治好那女孩……”
  埃勒里挑明道:“弗兰奇夫人之所以对这种事守口如瓶,主要原因之一大概就在于,她打定主意要从丈夫的财产中为自己的女儿争取到丰厚的一份吧?”
  格雷一怔,似乎有些不自在。“哦……我不……是的,如果你想听实话,这就是事实。弗兰奇夫人是一位很有心计的女人,不过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讲良心,她只是工于心计,而且非常实际。我相信,她和其他母亲是一样的。她早就打定了主意,一旦塞洛斯过世,一定要让伯尼斯分到他的一大笔财产……还有别的事要问吗,奎因先生?”
  “这已经,”埃勒里笑道,“足够了。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格雷先生。”
  “那么,”警官发话了,“就这样吧。”
  格雷似乎松了口气。他从德乔那手中接过外衣、帽子和手套,客气地小声道过再见,便消失在了门外。
  楼梯上传来了他轻快、急促的脚步声,他下楼向街上走去。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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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2: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4、证词:特拉斯克

  特拉斯克比约定时间迟到了半小时。他懒洋洋地进了,懒洋洋地和两位奎因先生打过招呼,懒洋洋地靠倒在椅子上,然后,懒洋洋地点上了烟。他把烟插进一个长长的翡烟嘴里,动作极具浪荡风范。最后,他懒洋洋地等着警官问。
  周一晚上他在那儿?哦,在城里——他含糊其辞地答着,随便挥手示意了一下,接着便开始捏弄小胡子。
  “城里”什么地方?噢,真的记不清了。先去了某个夜总会吧。
  那时是几点?那儿11点半才开门。
  11点半之前在哪儿?一些朋友爽约了,所以他临时决定去百老汇的一家剧院。
  夜总会的名字?真的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是什么意思?噢——说实话,他喝了一些违禁私卖的酒。酒里肯定掺了药——哈,哈!他一下子就趴下了,醉得像摊烂泥。他只记得周二早上10点时自己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的洗手间里往脸上泼凉水,全身一塌糊涂,昨晚过得肯定很糟,大概是在早上离开夜总会的。匆匆赶回家换了套干净衣服,接着就去弗兰奇百货店参加董事会议了。
  “好极了!”警官嘀咕道。他看着特拉斯克,仿佛他是一只令人讨厌的小动物似的。特拉斯克朝烟灰缸的大致方向弹了弹烟灰。
  “特拉斯克!”老奎因一声厉喝,放荡的高个子董事吓得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你真的想不起那家夜总会的名字了?你能肯定?”
  “噢,”特拉斯克懒洋洋地说着,又倒在了椅子上,“你上次就吓了我一跳,警官。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想不起来了。全忘了。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噢,那太糟了。”警官抱怨道。“但愿不会吓着你,特拉斯克——你知道伯尼斯·卡莫迪长期吸毒吗?”
  “不会吧!”特拉斯克一下子坐得笔直。“这么说,我还真没猜错。”
  “哦,你已经怀疑到了?”
  “我曾多次有过这种想法。伯尼斯常常有些奇怪的举动,完全是吸毒的症状。这种症状我见多了。”他无精打采地将一丝烟灰从衣襟上弹掉,脸上挂着难以掩饰的厌恶。
  警官微微一笑。“但你并没有打消娶卡莫迪小姐为妻的念头?这可是你朝思暮想的心愿啊。”
  特拉斯克一脸的忠贞。“噢,没有——真的!我原打算在结婚后给她找医生治的,绝不会让她的家人知道这事。太糟了——太糟了。”他连叹了两口气。
  “你和塞洛斯的关系怎么样?”警官不耐烦地问道。
  “哦,这个!”特拉斯克又来了精神。“好得不能再好了,警官。你——呃——你应该希望一位小伙子和未来的岳父大人相处融洽才对。哈——哈!”
  “滚出去!”警官一字一顿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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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3、证词:卡莫迪

  下一位来访者是文森特·卡莫迪。这位高得惊人的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缄默。他无声地坐到椅子上,等着受审。
  “啊——卡莫迪先生。”警官似乎有些不自在。古董商显然不屑于回答这种明知故问的废话。“啊——卡莫迪先生,我之所以请你来,是想向你请教一些问题。任何一位与弗兰奇夫人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我们都要了解一下他的行踪。你知道,这纯粹是一种形式……”
  “嗯,”卡莫迪抚弄着他的乱蓬蓬的胡子。
  警官掏出那只棕色旧鼻烟盒,匆匆地吸了撮鼻烟。“先生,希望你能介绍一下,周一晚上——也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
  “谋杀,”卡莫迪无动于衷地答道。“我对此毫无兴趣警官。我女儿的事怎么样了?”
  警官盯着卡莫迪那张毫无表情的瘦脸,越看越生气。
  “警方正在查找你女儿的下落。尽管我们尚未找到她,但已经掌握了新情况,可能会有结果的。请回答我的问题。”
  “结果!”卡莫迪的语气尖刻得惊人。“我知道警察是怎么解释这个词的。你们被难住了,这你们自己也清楚。我会请私人侦探办这事的。”
  “是否能请你回答我的问题?”警官几乎有点咬牙切齿了。
  “别激动嘛。”卡莫迪说道。“真不明白我周一晚上的行踪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我当然不会绑架自己的女儿,但如果你们一定想知道,我就说说吧。”
  “周一下午,我收到了手下人的一份电报。他说在康涅狄格州荒野的一所房子里发现了几乎满满一屋的早期美式家具。这种东西我都是要亲自去考察的。我在中央车站搭上了9点14分的那趟车,在斯坦姆福德换了车,将近午夜时才抵达目的地。那地方离马路远得很。我拿到地址后,立刻就给家具的主人打了电话,但他们家没人,直到现在我都搞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那儿后,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里没有旅馆——所以只得返回纽约。一路上交通非常不便,直到早上4点,我才回到公寓。就这些。”
  “没有内容嘛,卡莫迪先生。”警官沉吟了一下。“你回到城里后,有人看到你吗?或许公寓里有人看到你了?”
  “没有。那时还很早,人们都睡着。而且我一个人住。10点时,我去公寓的餐厅用了早餐。那儿的领班会记得我的。”
  “那还用说。”警官气呼呼地答道。“你在旅途中见到过什么人吗?没准他们还记得你?”
  “没有。除了火车售票员。”
  “唉!”警官捶了一下后背,毫不掩饰地以一种厌恶的眼光注视着卡莫迪。“请把你昨晚的所有活动记录下来,寄到我的办公室。再问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你女儿伯尼斯吸毒?”
  卡莫迪怒吼着从椅子上一下子蹿了起来。那种百无聊赖的缄默在转瞬间化成了一种异样的愤怒。一直坐在角落里的埃勒里半抬起了身子。有那么一会儿,看上去警官似乎马上就要挨着古董商的铁拳了,但老先生依旧凛然不动,冷冷地审视着卡莫迪。卡莫迪擦着拳头,慢慢地坐回到椅子上。
  “你是怎么发现的?”他听上去像是被人掐断了脖子,那棱角分明的黝黑下巴也在不停地抖动着。“我以为没人知道——除了温妮弗雷德和我自己。”
  “噢,这么说,弗兰奇夫人也知道喽?”警官马上追问道。
  “她早就知道这事了?”
  “这事终于出来了。”卡莫迪叹道。“老天啊!”他抬头看着老奎因,脸上写满了痛苦。“大约在一年前,我就知道了。温妮弗雷德——”他沉下了脸——“温妮弗雷德以前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做母亲的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无可挑剔。”他又尖刻地补充了一句,“哼!她总是替她自己考虑……两周前,我把真相告诉了她,她不相信,我们俩还为此吵了起来。但最后,她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是从她的眼中看出来的。我找伯尼斯谈过不知多少次,但她毫不知耻,坚决不说出毒品的来源。我没办法,只得找温妮弗雷德帮忙。我以为自己做不到的她没准能做到。我真的不知道……”他的声音变成了耳语。“我原打算带伯尼斯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任何地方都行——只要能治好她——但紧接着,温妮弗雷德就被谋杀了,伯尼斯——也不见了……”声音听不清了,他的下眼睑肿得老高。这个男人正在受罪——到底有多深?出自怎样一种内疚的心理?这只有静坐一隅的埃勒里才知道。
  突然,卡莫迪一跃而起,抓起帽子,冲出了奎因家的大门。他什么也没说,连一句解释的话都没留下。警官站在窗边,看着他沿街狂奔而去,手上仍攥着那顶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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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21: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2、证词:马奇本克思

  马奇本克思气呼呼地瞪着眼,一脸的愠怒,像是对谁心不满似的。他粗声粗气地和警官说着话,对埃勒里视而见。他将帽子和手杖重重地扔在桌上,德乔那刚想把它拿开,被他粗暴地拒绝了。不等人邀请,他就已经坐了下,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敲击出讨厌的“得得”声。
  “等着瞧吧,先生,”警官寻思着,“我们会摆平你的。”他一边从容地吸着鼻烟,一边好奇地打量着马奇本克思。“马奇本克思,”他唐突地问道,“周一晚上你在哪儿?”
  死去女人的兄长皱起了眉头。“这是干什么?逼供吗?”
  “你要这么想,那也没办法,”警官反唇相讥,声音极不悦耳。“我再问一遍——周一晚上你在哪儿?”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可以告诉你,”马奇本克思尖刻地答道,“我去长岛了。”
  “噢,长岛!”警官似乎颇为重视。“什么时候去了?都去了哪些地方?在那儿呆了多长时间?”
  “你们这种人总想弄出些‘故事’,”马奇本克思呼哧呼哧地喘着气,重重地跺了一下地板。“那我就说吧。周一晚上大约7点左右,我开车出了城……”
  “你自己开车?”
  “是的我……”
  “有人和你一块去吗?”
  “没有!”马奇本克思吼道,“你到底还想不想听我的故事?我……”
  “接着说。”警官以法官的口吻说道。
  马奇本克思愤愤然地瞪着眼。“我刚才已经说了——周一晚上7点,我开车出了城。我是往里特尔耐克的方向开的……”
  “里特尔耐克,呢?”警官像是要故意激怒马奇本克思似的,再次打断了他的话。
  “是的,里特尔耐克,”马奇本克思怒吼道。“这有什么不对吗?那儿的一位朋友请我去他家参加一个小聚会……”
  “他叫什么名字?”
  “帕特里克·马龙,”马奇本克思耐着性子答道。“我到那儿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仆人,其他人都不在。那仆人解释说,马龙突然要去办件急事,所以不得不临时取消聚会……”
  “你知不知道可能会出现这种意外?”
  “如果你是指我是否知道马龙可能要去办事——可以说,我知道。那天早些时候,他曾在电话里提到这个可能性。不管怎样,我觉得再呆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就立刻离开了。我驶离了大路,往几英里外我自己的小屋开去。我偶尔去长岛时,就住在那儿……”
  “那儿有佣人吗?”
  “没有。屋子不大,而且我出门在外,也喜欢清静。我在那儿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开车回城。”
  警官讥笑道:“我估计,整个晚上,连同第二天早上,你都没遇见一个能为你作证的人吧?”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在暗示什么?”
  “遇见还是没遇见?”
  “没遇见。”
  “你进城时是几点?”
  “大约10点30。我起得很晚。”
  “那么,周一晚上你到马龙家并和他的佣人说话时是几点?”
  “哦,大概是8点半吧,我记不清了。”
  警官不再说什么,只是幽默地瞥了眼屋子另一端的埃勒里,接着耸了耸肩。马奇本克思红润的脸上布满了阴云,他突然站了起来。
  “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要问,奎因警官,我必须走了。”他拿起了帽子和手杖。
  “啊!再问一个问题。坐下,马奇本克思。”马奇本克思又勉强坐下了。“关于你妹妹被杀这件事,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马奇本克思冷冷一笑。“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问题。难住了吧?唉,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这城里的警察是……”
  “请回答我的问题。”
  “我没什么要解释,而且我也没法解释!”马奇本克思突然吼道。“这是你们的事!我只知道我妹妹被人开枪打死了,我希望把杀她的凶手送上电椅。”他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当然,当然,你这种复仇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警官疲惫地说道。“你可以走了,马奇本克思先生,但请呆在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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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31、证词:玛丽安-佐恩

  警官一边诅咒着狡猾的詹姆士·斯普林吉,一边急匆匆离家赶往警察局,留下埃勒里舒适地蹲在敞开的落地窗,抽烟想问题。德乔那像只怪猴似的,一动不动地坐在埃里脚边,暖暖的阳光洒在他脸上,他连眼都不眨一下……两小时后,警官回来了。埃勒里虽然仍抽着烟,但已坐到了桌前,正在看一迭笔记。
  “还在想那案子?”警官关切地问着,将衣帽扔到了一张椅子上。德乔那轻手轻脚地把它们捡起来,挂进了衣橱里。
  “还在想。”埃勒里答道。但他的双眉间却有一道深深的皱纹。他站起身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眼笔记,长叹一声,将它们塞进抽屉里,无奈地耸了耸肩。他一抬眼,正看见父亲满脸通红地和自己的小胡子较着劲,他不禁一乐,眉间的皱纹也化成了细密的笑纹。
  “警察局里没什么新情况?”他同情地问了句,重又在窗边坐下。
  老奎因心事重重地来回踱着步子。“少得可怜。托马斯找到了克劳舍说的那个出租司机——看来我们又进了一个死胡同。司机详细描述了高个金发劫持犯的外貌特征。当然了,我们已经在整个车部发了通缉令,特别是马萨诸塞州,通缉令上还介绍了那辆车及伯尼斯·卡莫迪的外貌特征。现在,我们只能等消息了……”
  “嗯”,埃勒里弹了弹烟灰。“等着吧,反正伯尼斯·卡莫迪是无法起死回生了。”他突然急切地说道,“她也可能还活着……如果换了我,我是不会到东北部去找的,老爸。这伙恶棍非常聪明。他们可能用假车牌,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实际上,他们可能向南走了,或许还换了车——有多种可能。说实话,如果你在纽约市里找到了伯尼斯·卡莫迪,不论她是生是死,我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不管怎么说,她的行踪是在中央公园终止的……”
  “托马斯很警觉,他已经把手下最得力的人都派出去了,”警官闷闷不乐地说道。“再说,他像你一样精明,我的孩子。他绝不会忽略任何蛛丝马迹的,哪怕只有一丝线索,他都会跟踪下去,直至找到女孩及那个男人。”
  “寻找那个姑娘,”埃勒里轻轻地念了一句……他坐在窗边,陷入了沉思。矮小的警官背着手,一边在屋里来回踱着步,一边不解地看着。
  “玛丽安·弗兰奇曾打电话到局里找我。”他突然宣布道。
  埃勒里慢慢地抬起了头。“什么事?”
  老先生轻声笑道:“我就知道你会感兴趣的!……是的,早上我还在家时,那女孩就往局里打了好几次电话。我到办公室后,终于接到了她的电话。她听起来像是很兴奋——确切地说,不是激动,而是若有所盼。因为你考虑问题周全,我的儿子——顺便说一句,这也是你可以引以为荣之处——所以,我约她到这儿见面。”
  埃勒里只是微微一笑。
  “我估计,威弗大概找她谈过了。”警官沉着脸,接着说道。
  “老爸!”埃勒里哈哈大笑。“有时候你的洞察力真令我叹服……”门铃响了,德乔那跑去开门。来人是玛丽安·弗兰奇。她穿一套朴素的黑色长裙,戴着顶别致的小黑帽,高傲地微扬着下巴,看上去楚楚动人。
  埃勒里一跃而起,伸手整了整领带。警官向前疾走几步,敞开了大门。
  “请进,请进,弗兰奇小姐。”他笑容满面,一脸的慈祥。
  玛丽安疑惑地冲德乔那笑笑,礼貌地和警官轻声打过招呼,径直走进了客厅。埃勒里热情的欢迎令她稍稍有些脸红。
  警官慷慨地坚持玛丽安坐他的专用扶手椅,盛情难却,她只得从命。只见她轻盈地坐在皮椅边上,双手紧握在一起,轮廓分明的嘴唇闭得紧紧的。
  埃勒里站在窗边。警官拉过把椅子,面对着女孩坐下。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我亲爱的孩子?”警官像是在与人闲聊。
  玛丽安胆怯地看了眼埃勒里。“我——是关于……”
  “关于周一晚上你去佐恩先生府上拜访的事,弗兰奇小姐?”埃勒里微笑着询问道。
  她吃了一惊,“哦——哦,原来你知道!”
  埃勒里表示否认。“谈不上知道,只是猜测而已。”
  警官虽紧盯着她的双眼,但语气却是温和的。“佐恩先生是否对你具有某种吸引力——或许这事更直接地牵扯到你父亲,我亲爱的孩子?”
  女孩瞪着父子俩,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竟以为——”她有些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我竟然一直以为这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她脸上的阴云在转瞬间消失殆尽。“你们大概也希望能听到一个连贯的故事吧。韦斯特利告诉我,你们已经听说了——”她咬着嘴唇,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我真不该说——他还特别叮嘱过我别提我们曾谈过这事……”她的单纯把奎因父子俩给逗乐了。“不管怎样,”她继续说道,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我猜你们已经听说了——我继母和佐恩先生的事……真的,都只是些捕风捉影的流言!”她激动地喊道,但立刻又恢复了镇静。“但我不能确定。我们都努力了——想尽一切办法——不让那些流言蜚语传到爸爸耳朵里,但恐怕不是很成功。”她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恐惧。她低头看着地板,不再说什么。
  埃勒里和警官交换了一下眼色。“接着说吧,弗兰奇小姐。”警官的声音依旧那么暖人肺腑。
  “后来,”——她加快了速度——“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了一件事,它证明了那些流言并非只是谣传。他们之间并没有越轨的事,但俩人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连我都能看出来……星期一的情况就是这样。”
  “你把这事告诉你父亲了?”老奎因问道。
  她打了个寒颤。“噢,没有!但为了爸爸的健康,他的名声和他内心的平静,我得采取行动。这事我连韦斯特利都没告诉,如果知道了他会阻止我的。我拜访了佐恩先生——还有他的妻子。”
  “接着说。”
  “我去了他们家。我当时真的是豁出去了。那时刚过晚饭时间,他们俩肯定在家。我希望佐恩夫人也在场,因为她直到佐恩和温妮弗雷德的事——她嫉妒得眼都绿了,她甚至还威胁说……”
  “威胁,弗兰奇小姐?”警官诘问道。
  “噢,没什么,警官。”玛丽安仓促地掩饰道。“但我觉得她知道所发生的一切。佐恩先生之所以会爱上——温妮弗雷德,她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佐恩夫人——噢,真是太可怕了……”她苦笑了一下。“你们大概会以为我喜欢搬弄是非……但当着他们夫妇俩的面,我公开指责了佐恩先生,并且——并且告诉她,他和温妮弗雷德的关系必须结束了。佐恩夫人大发雷霆,并且破口大骂。不过,她的怒气都是冲温妮弗雷德发泄的。她甚至威胁要干出可怕的事。佐恩先生原本还想和我理论一番,不过——大概是招架不住两个女人的两面夹攻吧,他气冲冲地离开了家——剩下我一人面对那可怕的女人。她看上去像是疯了似的……”玛丽安说着,浑身一颤。“所以,我有些害怕了——我大概是飞跑着离开了他们家,在楼道里都能听到她的怒骂声……然后——就这些,警官,就这些。”她犹豫了一下。“我离开佐恩家时,时间刚过10点。我觉得浑身无力,非常难受,于是就到公园散了会儿步。我真的去了,这我昨天也已经说过。我不停地走着,直走得精疲力竭,几乎跌倒在地,这才想起回家。到家时,差不多是12点。”
  屋里静悄悄的。埃勒里刚才一直无动于衷地看着女孩,此刻,他掉开了头。警官清了清嗓子。
  “你径直就上床了,弗兰奇小姐?”他问道。
  女孩不解地瞪着他。“当然了。您是什么意思?……我——”她的眼中又闪过一丝恐惧,但她鼓起勇气答道,“是的,警官,我回去就睡了。”
  “有人见你进屋吗?”
  “不——没有。”
  警官皱起了眉头。“好吧!不管怎么说,弗兰奇小姐,你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你做得很对。这也是你所能做的唯一的事。”
  “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她小声说道。“但我今天把这事告诉韦斯特利时,他说我必须这么做,所以……”
  “你为什么不想说了?”埃勒里问道。从玛丽安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起,这是埃勒里初次开口。
  女孩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说道:“这个问题我还是不回答吧,奎因先生。”她说着,站了起来。
  警官立刻站起了身,将女孩送到门口,两人没再说什么,各想着心事。
  他返身回来时,埃勒里正暗自笑着“像天使一样单纯。”他说道。“别愁眉苦脸的,老爸。塞洛斯·弗兰奇这位老伙计的行踪你查过了吗?”“喔,那件事!”警官似乎不太高兴。“我昨晚已经让约翰逊查去了,他早上交了份报告。弗兰奇确实去了格雷特耐克的惠特尼家。据说,他周一晚上9点左右,胃突然有些不舒服,当时就回房休息了。”
  “这么巧?”埃勒里咧嘴一笑。
  “嗯?”警官皱起了眉头。“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个交待。”
  “哦,是吗?”埃勒里在椅子上坐下,翘起了二郎腿。“这纯粹是一种智力游戏,”他恶作剧般地说道。“它什么都交待不了。老塞洛斯9点就回房休息了。我们假设,那天晚上,他突然想返回纽约,而且还不想让主人知道这事。他偷偷溜出了房门,一路跋涉……打住!他一大早坐惠特尼家的车离开时,有人见过他吗?”
  警官瞪大了眼睛。“开车送他进城的司机肯定看到了约翰逊说,早在其他人起床前,弗兰奇就走了。但那个司机!”
  埃勒里轻轻一笑。“您是越来越有长进了。”他说道。“司机是可以收买的,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于是,我们这位高尚的反邪恶斗上悄悄溜出了屋门;他的同谋,那个司机甚至偷偷开车把他送到了车站。那时正好有趟火车到站。这个我清楚,因为三周前的周一晚上,我从布默尔家回来时坐的就是那趟车。半小时左右,车就抵达朋思车站,他正好来得及从货仓门溜进店里……”
  “但他得在店里呆上一整夜!”警官咕哝道。
  “就算是这样吧,但那位伶俐的司机会做假证,证明他不在店里……你看这有多简单?”
  “噢,胡扯!”警官吼道。
  “我也没说它不是,”埃勒里的双眼闪闪发光,“但这事值得想想。”
  “简直就是瞎编乱造!”警官又吼了一声,父子俩同时放声大笑。“顺便告诉你一下,我已经安排好了让那几个人来录证词。我在办公室给佐恩打了电话,让他到这儿来。我想看看他的故事和玛丽安所说的有无出入,另外,他昨晚10点后都干了些什么。”
  埃勒里恢复了严肃。他疲惫地揉着额头,似乎有些不太满意。“听一遍所有人的证词可能还是明智的。不妨把佐恩太太也请来吧,我会竭力仿效斯多葛派弟子的。”(译注:斯多葛派(Stoic)——一种哲学流派,主张高度自制,忍受痛苦、烦恼而不抱怨)。
  警官打了几个电话,德乔那忙着翻电话号码簿替他查号码,埃勒里倒在安乐椅里,闭目养神……
  半小时后,佐恩夫妇并肩坐在了奎因家的客厅里,两人面对着警官。埃勒里站在远处的一个角落里,书橱突出的一角几乎遮住了他的身影。
  佐恩夫人是个高大丰满的女人,脸色红润,金灿灿的蜷发短得出奇,一双绿眼睛冷冰冰的,配着一张大嘴。乍一看,她似乎还不到30岁;但仔细看看,你会发现她的下巴和眼睛周围都已爬满了细密的皱纹,这使她看上去足足老了10岁。她打扮得极为时髦,举手投足间透着股傲气。
  尽管有玛丽安的故事为证,但佐恩夫妇看上去却似乎十分恩爱。佐恩先生向夫人介绍了警官,夫人以王室的优雅和警官寒暄了几句;她每向佐恩说一句话,便甜蜜地附带一句“我亲爱的”。
  警官老谋深算地审视了她一会儿,最终决定,还是有话直说为好。
  他先转向佐恩。“我打电话让你来这儿,是想请你解释一下你在周一晚上都干了些什么。这也是调查的一部分,佐恩先生。”
  董事伸手摸着他的秃顶。“周一晚上?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警官?”
  “是的。”
  “你怀疑——”那副沉甸甸的金边眼镜背后,怒火在熊熊燃烧。佐恩夫人几乎是不动声色地打了个手势。佐恩奇迹般地恢复了镇静。“我和夫人在家吃的晚饭。”他说道,似乎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我们整晚都呆在家里。10点左右,我离开家,径直去了第五大街和三十二街交汇处的朋尼俱乐部。我在那儿遇到了格雷,就谈起了兼并惠特尼百货的事,聊了大约有半小时吧。后来我觉得头痛,就对格雷说,没准出去走走就好了。就这样,我们互道晚安分手了。从俱乐部出来,我在第五大街上走了很长时间,说实话,我是走着回到了七十四街的家。”
  “那时是几点,佐恩先生?”警官问道。
  “大约是10点45吧。”
  “佐恩夫人睡了吗?她看到你了吗?”
  那位脸色红润的壮妇替她丈夫答道:“我没见到他,真的没有!佐恩先生离家不一会儿,我就让佣人们都歇着去了,我自己也睡去了。我一躺下就睡着了,所以没听到他回来。”她笑容满面地炫耀着硕大的白牙。
  “恐怕我不是很明白,怎么——”警官彬彬有礼地问道。
  “佐恩先生和我各有自己的卧室,奎因警官。”她答道,面颊上漾起了酒窝。
  “嗯。”警官又转向默默无语的佐恩。“你在路上遇见熟人了吗,佐恩先生?”
  “没有。”
  “你进公寓大楼时,楼里有人看到你吗?”
  佐恩抚弄着他那浓密的红胡须。“恐怕没有。11点后,只有总机那儿有个夜班员,但我进门时,他恰好不在。”
  “我估计,电梯也是自助式的吧?”老奎因冷冷地问道。
  “是的——非常正确。”
  警官转向佐恩夫人。“周二早上,你见到你先生时,是几点?”她扬起了金色的眉毛。“周二早上——让我想想……噢,对了!是10点。”
  “他已经穿戴整齐了,佐恩夫人?”
  “是的。我进客厅时,他正在看晨报。”
  警官疲惫地笑笑,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最后,他停在了佐恩面前,严厉地盯着他。“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周一晚上弗兰奇小姐曾去你家拜访过?”
  佐恩呆住了。听到玛丽安的名字,佐恩夫人神色大变。她的脸一下子失去了血色,瞳孔放大,眼中闪着危险的光。她张了张嘴“那个……!”她的声音低沉而激动,身体因为愤怒而绷得紧紧的。优雅的面具从她脸上滑落下来,暴露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一个泼妇。
  警官似乎没听见她的话。“佐恩先生?”他问道。
  佐恩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她确实来过。但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是的,弗兰奇小姐曾来拜访过我们。她离开时大约是10点。”
  警官不耐烦地问道:“你们谈到了你和弗兰奇夫人的关系,佐恩先生?”
  “是的,是的,就是这事。”佐恩感恩戴德般地仓促应道。
  “佐恩夫人大发雷霆了吧?”。
  女人冷冷的绿眼中闪着怒火。佐恩心虚地咕哝道:“是的。”
  “佐恩夫人,”女人的双眼蒙上了一层薄雾。“周一晚上10点刚过你就睡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10点30,你才离开自己的卧室?”
  “是的,奎因警官。”
  “如果是这样,”警官总结道,“那我暂时就再没什么要问的了。”
  佐恩夫妇离开后,警官发现,埃勒里正坐在他那被遗忘的角落里,暗自笑着。
  “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老先生悲叹道。
  “噢,爸——你没看出这事乱糟糟的吗?”埃勒里叹道。“生活就是一团糟!事实竟然有那么大的出入……你从这次会晤中看出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警官气呼呼地说道。“但有件事我很清楚。任何人,如果他找不到目击者证明他在周一晚上11点30到周二早上9点这段时间内的行动,那他就有可能是凶手。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假定X是凶手。周一晚上11点后没人再见过他。他自称回家睡觉了。但没有证人。假如他没回家,假如他从货屋入口溜进了弗兰奇百货店,早上9点又溜了出来。他回到家,溜进公寓大楼时根本没人看到他,第二天早上10点30左右,他又露面了,许多人都看到了他。这就让人以为,他整夜都在家睡觉,因此不可能是凶手。但实际上,完全有可能……”
  “太对了,太对了,”埃勒里轻声说道,“嗯,传唤下一位受害者吧。”
  “他随时都可能到。”警官说着,走进洗脸间擦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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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悲歌

  他们站在一间满是灰尘的空屋里,悄声交谈着。这是老式客厅,一台破旧不堪的维多利亚壁炉无言地讲述着
  整座房子的兴衰史。费尔拉利几乎快气疯了,但他也只能干生气罢了;他那胖乎乎的黑脸已变成了蓝灰色;他飞起一脚,将一块烧焦了的木块踢到了屋子的另一端。维利的神情显得比平时更加阴郁。与其他人相比,警官以一种更为冷静的心态接受了突袭失败的现实。他吸了撮鼻烟,然后派一名侦探去附近转转,看看能否找一位房管员回来。
  埃勒里一直保持着沉默。
  侦探出去没多久就带回了一名强壮的黑人。
  “这屋子归你看管?”警官突兀地问道。
  黑人摘下褪了色的圆顶礼帽,蹭了蹭脚。
  “是的,先生。”
  “你是看门人还是房管员?”
  “怎么说都行,先生。我负责看管这附近的许多房子。如果有人租房,我就替房主把房租出去。”
  “明白了。昨天这房子有人住吗?”
  黑人使劲点了点头。“有,先生!大约四五天前,来了一个人,说要租整幢楼,经纪人领他来时就是这么说的。我亲眼看见他付了经纪人一个月的房租,都是现金。”
  “房客长得什么样?”
  “个头偏矮,蓄着长长的黑胡子,先生。”
  “他什么时候搬来的?”
  “是第二天吧——星期天,肯定没错。一辆搬运车还拉了些家具来。”
  “车上有搬运公司的名字吗?”
  “没有,先生。是那种敞篷卡车,车身周围都遮着黑色油布。卡车上真的没有名字。”
  “这几天你常见到那个黑胡子男人吗?”
  黑人搔了搔他那头短粗浓密的冯发。“不常见,先生。直到昨天早上,我才又看到他。”
  “怎么回事?”
  “昨天早上他又搬走了,先生。他从未对我说过要搬走,但昨天早上11点左右,那辆卡车开到了门口,两名司机进了屋。不一会儿,他们就开始往车上搬家具。时间不长——没多少家具。接着我就看到那个老板模样的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他和司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掉头走了。卡车随后也开走了。对了,先生,那个老板模样的人临走前把经纪人给他的钥匙扔在了门廊上,确实是这样的,先生。”
  警官低声吩咐了维利几句,又转向黑人。
  “这四天里,你见过有人进这房子吗?”警官问道。“特别是在周二下午——也就是昨天?”
  “噢,是的,先生,就是在昨天。我老婆一般整天都在外面呆着。昨晚她对我说,昨天下午一群白人聚到了这幢空房的门前,当他们看到房门锁着时,似乎觉得很奇怪。噢,大概有十几个人,他们很快就都走了。”
  “行了。”警官慢吞吞地说道。“把你的姓名、地址及雇你的房地产公司的名字告诉那边的那位先生。记住,不许向任何人提起这事!”
  黑人僵挺着身子,结结巴巴地向缉毒小组的侦探汇报了有关情况。随后,他便踢踏踢踏地急急逃了出去。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奎因警官对维利、费尔拉利、埃勒里和克劳舍说道,这几个人正聚在一起。“他们肯定是听到风声,逃走了。有什么事让他们起了疑心,不得不撤出去——甚至顾不上把毒品发给客户们。今天这城里肯定有许多要死要活的瘾君子。”
  费尔拉利做了个表示厌恶的手势。“咱们撤吧,”他咆哮道,“这伙恶棍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你的运气可真不好。”克劳舍说道。“他们的动作一定很快。”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想查查那辆车,”维利说道。“想帮忙吗,克劳舍?”他嘲笑道。
  “喂,算了吧。”克劳舍心平气和地答道。
  “别吵了,”警官叹了口气。“你可以试试,托马斯。但我觉得,这可能是贩毒集团的私车。而且我们已经打草惊蛇,一时半会儿恐怕再难找到他们的行踪。对吧,埃勒里?”
  “我建议,”自突袭开始以来,这是埃勒里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回家吧。这场滑铁卢战役的结局——”他苦笑了一下——“说得客气些,也就是这样了。”
  费尔拉利和维利召集齐手下人,驱车返回警局,只留下一名巡警看守九十八街的房子。大块头维利上车时,克劳舍得意地捅了捅他的肋骨,随后,便早早地告辞回弗兰奇百货去了。
  “他们肯定在到处找我,”临走时,他笑道。“毕竟,我还有自己的工作。”
  他上了辆出租,奔西南方向去了。奎因父子坐进了另一辆车。上车后,埃勒里掏出他那块表链细长的银表,兴致勃勃地盯着表面。警官看看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想回家。”他抱怨道。“我上班已经迟到了。桌上肯定谁了一大堆文件。几个月来,这是我第一次没赶上早点名,而且,我估计韦尔斯肯定又打电话来了,而且……”
  埃勒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表面,嘴角边露出一丝隐约的微笑。警官无奈地靠在椅背上,嘴里不停地发着牢骚。
  出租车在八十七街的灰色沙石大楼前停了下来。埃勒里付了车费,殷勤地搀着父亲上了楼。直到德乔那关上大门,他才开口说第一句话。
  “10分钟。”他满意地宣告着,会上表盖,将表搁回到马夹口袋里。“应该说,这是从九十八街的河边驱车到这儿所需的平均时间。”他笑着脱掉了薄外套。
  “你是不是神经有毛病?”警官惊问道。
  “哪能呢。”埃勒里答道。他拿起话筒,要了个电话。
  “是弗兰奇百货店吗?请接一下图书部斯普林吉先生的办公室……喂,图书部吗?请找一下斯普林吉先生……什么?您是哪位?……哦,知道了……不用了,没关系。谢谢。”
  他挂断了电话。
  警官忧心忡忡地拨弄着小胡子,两眼盯着埃勒里。“你的意思是,斯普林吉——”他怒吼道。
  埃勒里似乎不以为然。“我太高兴了。”言语间流露出恶作剧般的天真。“据斯普林吉那位年轻的女助理透露,大约五分钟前,他突然称病,匆匆离开了店里,还说今天不回来了。”
  老先生跌坐在椅中,一脸的焦虑。“我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他说道。“我以为他肯定会呆到很晚才走。他说过要回去吗?咱们这辈子都甭想再见到他了!”
  “噢,你会见到他的。”埃勒里轻声劝道。
  紧接着,他又说:“那位西班牙教士曾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备战构成了半个战斗,提高警惕总不会让人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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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9、突袭

  满载着侦探和警员的警车飞驰过西区,向住宅区方向去。听到尖锐的警笛声,人群和车辆都自动让开了道。
  人们的目光追随着向前飞奔的警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向一脸懊恼的维利吼了遍克劳舍的故事,提到了那个形单影只的出租司机及挂着马萨诸塞州车牌的神秘小汽车。他的声音压过了呼啸的警笛。维利阴沉着脸,答应立刻找那个出租司机核实详情,并答应将新情况通报给正在寻找失踪女孩下落的手下。维利从警官手中接过写着出租司机姓名地址的纸条,坐在边上的克劳舍暗暗地笑了。
  警车到时,威弗托辞有事,返回了弗兰奇百货大楼。
  费尔拉利静静地坐在车上咬着指甲。他将警官拉向一边,憔悴的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我已经派了些弟兄包围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绝不给他们任何逃跑的机会。那些弟兄们虽然都躲在隐蔽处,但他们不会让任何人溜走的。”
  埃勒里平静地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人群,他的手指在遮挡视线的铁丝网上敲出了有节奏的“得得”声。
  开足马力的警察局卡车拐入九十八街,向东驶去。街道边的房屋越来越稠密,越来越破落。警车再往东向依斯特河方向驶去,窗外的景物换成了破旧不堪的危房和邋邋遢遢的行人……
  一声急刹车,卡车终于停了下来。一名便衣突然从某个门洞中冒了出来。他走到街心,指了指一幢低矮的两层楼式木屋。房屋的木头已腐烂,油漆也已剥落,整座楼摇摇欲坠地向街心倾斜着,仿佛最轻微的一点震动都将令它颓然倒地似的。房屋大门紧闭,窗子上拉着厚厚的帘子,整楼看上去死气沉沉,似乎无人居住。
  警车刚停稳,十几名便衣就一下子从各个角落、门洞里冲了出来。从房子破败的后院里也同时闪出了几名便衣。他们拔出枪,向楼后冲去。卡车里也下来了许多警察和侦探,领头的是费尔拉利、维利和警官,克劳舍断后,一行人越上咯吱作响的木头台阶,冲到了楼门口。
  费尔拉利捶打着破旧的门板,屋里没有任何反应。奎因警官打了个手势,维利和费尔拉利这两名壮汉便向门冲去。门被一下子撞开了,木头的碎片落了一地。屋内光线阴暗,散发着一股霉味,屋顶上挂着一盏残缺的枝形吊灯,通向二楼的楼梯上光溜溜的,没铺地毯。
  众警察一拥而上,冲入屋中,同时占领了上下两层楼,他们持枪搜遍了整幢楼的角角落落。
  不知何时,屋外已奇迹般地聚集了一难人,大伙都睁大了眼睛往里看着,几名巡警正挥着警棍维持秩序。埃勒里在屋中闲逛着,屋外众人看热闹的心理让他觉得有趣。他一眼便看出,这又是一次失败的突袭。
  整座房子空荡荡的,没有丝毫住人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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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8、释疑

  突然,几个人全都忐忑不安地看着埃勒里。克劳舍欲言又止,讪讪地搔着脑袋;威弗和警官同时吃力地改换了一下坐姿。
  埃勒里一言不发,走进了厨房。他低声向德乔那吩咐了几句,又走了出来,手中悠闲地转着他的夹鼻眼镜。“刚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问题——不过,”他又露出了笑容,“情况还不至于那么糟!”
  他将眼镜重新架回到瘦削的鼻梁上,悠闲地在桌边来回踱着步子。德乔那溜出厨房,消失在门外。
  “既然我们得在这儿等缉毒组的车,”埃勒里说道。“倒不如根据威弗透露的最新情况,重新考虑一些问题。”
  “弗兰奇百货被毒贩利用了,它成了他们发售毒品的重要中介。你们对此还有疑问吗?”
  他那挑衅的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轻轻掠过。克劳舍肥胖的脸上泛起了怒色。
  “喂,奎因先生,你这么说,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他大声抗议道。“我不否认斯普林吉这家伙是个恶棍——他绝对是个恶棍——但你怎么知道有一个毒品集团在我们眼皮底下干着非法的买卖?”
  “别那么激动,克劳舍,”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道。“他们只是借用弗兰奇百货的地盘来干他们的买卖。在贩毒集团看来,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接着,他由衷地赞叹道,“毫无疑问,他们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密码,这我已经弄明白了。他们利用一本本无辜的书,将这些密码传出去。在反邪恶联盟主席的神圣王国里干这种买卖!这可真是天才的创举……听着,整件事绝对是这样,不可能有其他的可能性。我们发现,每隔几天——只有一个九天的例外,因为恰逢周日——图书部经理就在那些无人问津的平庸之作上记下个地址——这是整个阴谋的一个精彩部分……你们注意到了吗?斯普林吉记在书上的并非是当天的日期,他每次记的都是第二天的日期。标着星期三的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是WE,所有的书都搁在同一书架上……书架从未变换过吧,韦斯?”
  “是的。”
  “斯普林吉在周二晚上就将标有周三的书夹在其他书中,一块搁到了书架上。到了下一周,他又在周三晚上将标着周四的书搁到架子上,其他的也就是以此类推了。这说明了什么?这显然意味着斯普林吉不打算让书在架子上逗留很长时间;他写完地址后,很快就会有人来取走!”
  “有人来取?”警官反问道。
  “当然。一切迹象表明,整个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斯普林吉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书中的地址转交给某个人。如果斯普林吉可以口头通知那个人或那些人,那他为什么要使用繁琐的书本密码方式呢?他显然没法回头通知取书人。他可能知道谁会来取走那些被动过手脚的书,但来取书的人可能只是些喽罗,他们并不认得他。但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题外话。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斯普林吉不允许他的书在架子上长时间逗留。书可能被人买走;某位陌生人可能不经意地注意到书上的地址。爸,如果你处在斯普林吉的位置,你会怎么安排取书时间?”
  “这还用问吗。如果斯普林吉晚上就把书备好了,那他肯定会把取书时间安排在早上。”
  埃勒里微微一笑。“非常正确。他根本不用冒任何风险。商店关门后,他在书上写下地址,外人根本不可能在晚上取走他的书;第二天早上,特定的取书人从架上将书取走——最初制定计划时,搁书之处肯定已经确定好了。实际上,取书人可能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或许是在9点,也就是商店刚开门的时候。他先四处逛逛,最后溜达到书架前。他从预先获悉的标记上认出了那本书,关于这个标记,我过会儿再解释。他取下这本书,照常付了款,然后带着获得的信息离开了商店——既安全,又干净利落,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了。我们必须假设,取书人早上进店时,根本没和斯普林吉联系过——真的,一切迹象都表明,斯普林吉和取书人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是谁,或许两人根本就是陌生人。那么,取书人若想找到前一天晚上被动过手脚的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通过预先确定的密码或方式。这不过是普通常识罢了。但到底用什么样的密码呢?这才是整个计划的高明之处。”
  “我自问,为什么要让书作者的姓名——至少是姓氏的前两个字母——和取书那天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相吻合?从整个计划来看,有这种必要吗?如果我们假设取书人对计划内容一无所知,那么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他第一次去取书时,就有人对他做了如下指示:你每周去趟弗兰奇百货的图书部,取回一本记有地址的书。在图书部的某某位置上有一个四层书架,那本书就放在顶层。书总放在那一层……听着,你每周去那儿的日子都不同,确切地说,是每隔八天去一趟。如果遇上星期天,那就是九天去一趟——从上个周六算到下周的周一。假如你在周三早上去取书,那么这本书作者的姓名一定是以WE开头的,和周三的开头字母相同。为了确保不出错,同时也为了让你尽快离开那地方,你记住,那本书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有一道很轻的铅笔标记,这绝对就是你要找的书,你无需再去翻架上的其他书了。你取下书,翻开底页,看看上面有没有地址。确定之后,立刻付款离开商店,……如果是这样,整个过程不就一目了然了嘛。你们觉得我的分析有道理吗?”
  其他三人纷纷表示赞同。
  “这可真是机关算尽,”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道。“只是稍有些繁琐罢了。但时间一长,习惯后也就不觉得麻烦了。这个计划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取书人只需在第一次接受任务时听取指示,从今往后,他就能无止境地自行工作下去,绝不会有任何闪失。下周四,他得去取一本作者姓氏开头字母为TH的书,字母下有一道铅笔标记;再下一周的周五,他要取的那本书作者的姓氏开头字母为FR,如此依次类推,无限循环。取书者拿到书后,他会干些什么?这倒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事物的现象来看,这是个权力高度集中的贩毒团体,喽罗们对集团内幕知之甚少,可能连集团的大头子、小头目们是谁都不清楚。这里自然就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为什么,”威弗插嘴问道,“为什么要以八天为一周期?为什么不定在每周的同一天?”
  “问得好。不过,答案非常简单。”埃勒里答道。“这些家伙没有一丁点侥幸心理,他们绝不容许出现任何疏忽。如果某人总在周一早上9点去图书部,过不了多久,肯定就会有人注意他并开始谈论这件事。但如果他这星期周一来,下星期周二来,再下星期周三来,全部都是隔周隔天,那根本不可能有人记得他。”
  “我的天!如此周密的勾当!”克劳舍感叹道,“难怪我们毫无觉察。”
  “夸他聪明都有些太委屈他了。”警官叹道。“这么说,埃勒里,你认为这些地址都是本地的秘密贩毒窝点喽?”
  “显然是这样。”埃勒里说着,又点上了一支烟。“说到聪明,你们想到什么没有?这个集团从未重复使用过同一个地址!从每周变换的地址上就能看出这一点。而且,他们的销售系统显然也已将此举定成了每周的惯例。如果他们每周都在同一地点贩毒,那你们的缉毒组肯定能挖出这个毒窝。人们也许会注意到可疑的行为;贩毒点的地址和相关消息可能会在黑社会的消息网中传播开。但这个集团每周换一个贩毒点,你们的缉毒组怎么可能找到它的踪迹?整个策略简直令人叫绝。尽管如此,费尔拉利还是从密探或告密者那儿弄到了两个地址。但他也只是做到了这一步,其他的地址他一无所知。可见整个策略谋划得相当周密。他突袭那两个地点时,当然一无所获——他们早就撤走了。这帮家伙很可能每周举办一次午后‘聚会’,最后一位顾客离开后,他们就立刻撤离销售点。”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集团到底有多安全。他们和客户之间肯定有固定的联系渠道,而且,我怀疑客户人数一定有限,人太多了反而会招致危险。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些客户都是有钱人,可能还是上流社会的成员。这么说吧,毒贩每周只需打电话告知客户一个地址,他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么,客户会怎么做?他想怎么做?我们都知道,吸毒者无法控制自己对毒品的渴望,为搞到毒品,他们会不顾一切的。现在,有人为他们提供安全的供货渠道,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条固定的渠道。不——客户们是不会泄露这个秘密的。还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吗?”
  “简直令人难以想象。”警官感叹道。“如此周全的计划!但愿这次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就靠那帮饭桶!”埃勒里取笑道。“不过,咱们还是走着瞧吧。”
  “刚才我曾说过,一些问题暴露出来,而且它们都与谋杀有着直接联系。我们显然可以认为,伯尼斯是——或曾经是——这个集团的一名客户。我们一直对这起神秘谋杀案的作案动机一无所知,但现在,我真的相信,凶手的动机已初露端倪了。温妮弗雷德并不吸毒,但她的手袋里却装了一支伯尼斯的口红,口红里藏着海洛因……而且她被害时仍带着这支口红。这事很能说明问题,爸,很能说明问题……这很有意思,不是吗?尤其是在我们尚未发现任何其他作案动机的情况下。但破案并非是为了查明动机,关键是要抓住凶手,同时一网打尽整个贩毒集团。这些推理已经让我精疲力竭了。我觉得,这一双重任务将面临重重困难……”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在集团中,斯普林吉到底是伙计,还是老板?我估计——他是圈内人,知道所有的秘密,但他并不是最大的老板。这显然又引发了一个问题——是斯普林吉开枪杀害了弗兰奇夫人吗?目前我还不想谈这个问题。”
  “最后,贩毒集团事件是否表明:温妮弗雷德的被害和伯尼斯的失踪并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案子,而是同一案件的两个组成部分?我认为它确实表明了这一点。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了解到事实真相——除非出现某种意外。证人暂时尚未出现,但它们总会出现的。他们将说出一切。”
  说完这番话,埃勒里便不再吭声了。他在椅子上坐下,又开始转他的夹鼻眼镜,完全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警官、威弗和克劳舍同时叹了口气。
  他们就那么默默地坐着,大眼瞪着小眼。突然,楼下响起了警笛声,费尔拉利、维利和突袭队的成员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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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作者:埃勒里·奎恩

27、第六本书

  威弗和众人握过手,又对克劳舍的在场表示意外——克劳舍尴尬地蹭着脚,咧嘴一笑。威弗紧张地抹了抹脸,坐到一边等着,一双眼睛忧心忡忡地看着警官。
  埃勒里微微一笑。“没必要这么紧张,韦斯,”他轻声说道。“这又不是上堂受审。来,抽支烟,别客气。听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四人围着桌子坐下。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的指甲。
  “我从弗兰奇寓所的办公桌上拿回了几本书。这些书把我们都搞糊涂了。”他说道。“我们在书里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书?”克劳舍茫然不解地问道。
  “书?”威弗也问了一句,但他的语气平平,给人一种言不由衷的感觉。
  “是的。”埃勒里重复道,“书。就是那五本让我大伤脑筋的书,韦斯特利。”他紧盯着威弗的双眼。“我总觉得你隐瞒了些情况,这些情况没准对我们有所帮助。你知道这些书是怎么回事。坦白地说,当我初次对它们表示出兴趣时,我就注意到你的表情有些怪,似乎欲言又止。如果这其中真有名堂,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你算是有所顾忌,那你到底担心什么?”
  威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埃勒里,我从未……”
  “听着,韦斯。”埃勒里往前靠了靠。“你心里肯定有事。如果你担心的是玛丽安,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们谁都没对那女孩起过哪怕是半点的疑心。她确实神色紧张,这其中可能有问题,但不管怎样,绝不会是什么违法的事,也许和弗兰奇夫人被谋杀并没有直接关系……这么说是否足以打消你的顾虑?”
  威弗盯着他的朋友看了半天。警官和克劳舍静静地坐在一边。威弗终于开口了——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声音,语气中增添了新的信心。“是的,你的话确实消除了我的顾虑。”他缓缓说道。“我一直在替玛丽安担心,总觉得她可能和这个案子有牵连,所以也没敢坦白地说出一切。我确实知道那些书是怎么回事。”
  埃勒里满意地一笑。他们都在静待威弗理清思绪。
  “说到这些书,我们必须先提一个叫斯普林吉的人。”威弗终于开始了他的叙述。“警官,您肯定在夜班员的登记表上见过他的名字。您应该还记得吧,周一晚上,斯普林吉7点才下班,我是紧跟在他后面出来的。这些情况都记录在奥弗莱赫提的登记表上。”
  “斯普林吉?”埃勒里皱起了眉头。警官点点头。
  威弗犹豫地看了眼克劳舍,又看着警官。“没关系吧——”他有些尴尬地问道。
  不等父亲回答,埃勒里已抢先开了口。“放心好了,韦斯。克劳舍从一开始就介入了这个案子,今后没准还要靠他帮忙呢。说吧。”
  “那太好了。”威弗答道。克劳舍得意洋洋地靠在了椅背上。“大约两个月前——我忘了具体是哪一天——财务部向弗兰奇先生通报说,图书部的账有些不对头,他们发现发票金额与交易量不符。图书部的经理就是斯普林吉。这事虽未声张出去,但老板却被弄得心烦意乱。财务部也只是有所怀疑,但并未找到任何真凭实据,因为整件事非常的暧昧不明。于是老板指示会计师暂时不准再提此事,并让我暗地里进行调查。”
  “斯普林吉吗?”克劳舍皱起了眉头。“奇怪,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事,威弗先生。”
  “弗兰奇先生认为,”威弗解释道,“知道这事的人越少越好,因为这种怀疑缺少凭据,所以还是应该注意保密。而且,老板的大部分私事都由我负责经办,所以他自然把这事交给了我……我当然不能在上班时间去图书部查情况。”威弗疲惫地接着说道。“斯普林吉总在那儿呆着。所以,我得等到下班后才能开始调查。每天商店关门后,等所有人都离开了大楼,我就到图书部查对售货发票和销售记录。这样一直持续了有三四天吧,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怪事。前几个晚上的侦查可以说是毫无结果——似乎没什么不对头之处。”
  奎因父子和克劳舍此刻全都集中了注意力。
  “在我提到的那个晚上,”威弗接着说道,“我正打算进图书部,突然注意到里面异乎寻常地明亮——原来是开了几盏灯。我最初还以为是有人在加班,于是便偷偷地往里看了看,果然有人,是斯普林吉。他一个人在图书部的过道里闲逛着。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躲着他——可能是因为已经对他产生怀疑了吧——反正我这么做了。我当时非常好奇,想看看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只见他走到一个书架前,先鬼鬼祟祟地四处看了看,接着迅速地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长铅笔,翻到书后的某一页,飞快地在上面写着什么。然后他合上书,在封底上作了个记号,立刻将书放到了另一个书架上。我发现,他似乎很在意书摆放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摆弄了好几次才满意。事办完后,他走进了图书部后面的经理办公室,没多久就穿戴整齐出来了。他向图书部外走去,几乎是擦着我的边过去的,我当时就紧缩在一小块阴暗的凹处。不一会儿,除了一两盏长明灯外,其余的几盏灯都熄灭了。我后来发现,他出去时照例登了记,并告知夜班员他下班了,让奥弗莱赫提把图书部的电闸关掉。”
  “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克劳舍说道。“这大概是他的部分工作吧。”
  “如果想找可疑之处,”警官的话听起来意味深长,“总是能找到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威弗答道。“发现斯普林吉加班,这事本身就有些怪——弗兰奇先生极不赞成这种做法。但也许他干的事并不是什么罪恶勾当。斯普林吉走后,我就走到书架前,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取下了他刚放上去的那本书。我打开封底里页,发现上面用铅笔记着一个日期及一个街道门牌号。”
  “一个地址?”埃勒里和警官同时惊问道。“是什么地方?”警官问道。
  “我一下子想不起来,”威弗说道,“但我把它记下来了,就在口袋里。你们想……?”
  “暂时先别管那地址。”埃勒里镇静得出奇,“我从弗兰奇的办公桌上拿回了五本书。对于这几本书,我一直都没槁明白是怎么回事。它们就是斯普林吉做了标记的那几本书吗?”
  “不,不是。”威弗答道。“或许我最好还是按照事情发展的先后顺序给你们讲讲这事。事情非常复杂……看了日期和地址后,我根本猜不出它们可能代表什么意思,于是我就翻到书的封底,我记得斯普林吉曾在上面写了些什么。结果发现他只是在作者的名字下用铅笔轻轻画了道线。”
  “你一提到封底,我就立刻对它产生了兴趣。”埃勒里沉思道,“韦斯特利,你能肯定是整个名字都做上了记号吗?难道不是只在前两个字母下做了标记?”
  威弗瞪大了眼。“确实如此,”他喊道。“不过,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
  “瞎猜的。”埃勒里轻描淡写地说道。“不过,倒是猜中了。”他转脸看着父亲,“难怪我没能从那些书中再找出些东西,爸,它们不是原来的那些书……接着说,韦斯。”
  “我当时并没想到要把那本书怎么样。”威弗接着说道,“只是记下了地址和日期,然后就把书塞回了原处。我开始忙自己的事——查对斯普林吉的销售记录。说实话,没过一会儿,我就把这整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第二周——确切说,应该是9天后——我才又想起了这件事。”
  “我敢打赌,斯普林吉故技重施。”克劳舍喊道。
  “你太聪明了,克劳舍。”埃勒里低声说道。
  威弗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他接着说道:“是的,斯普林吉故技重施。我当时正好去图书部例行晚间的核查,结果又发现他在干那勾当。我注意到他重复了上周的所有细节,这令我迷惑不解,而且,我仍槁不懂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于是,我又抄下了日期和地址——顺便说一句,它们和上周的完全不同——然后,我又接着干自己的事。直到第三周——又过了8天——我的怀疑才有所加深。”
  “于是,”埃勒里说道,“你拿了一本相同的书,书名是《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作者是一位名叫斯坦尼·韦德杰韦斯基的绅士。”
  “对。”威弗答道。“这事第三次发生时,我便意识到这些地址肯定非常重要。尽管我还不知道它们究竟有什么重要意义,但我觉得,这些书都不是无缘无故搁在那儿的,肯定是出于某种目的。于是我决定做个小小的实验。就说伟德杰韦斯基的这本书吧。斯普林吉走后,我找出了一本相同的书,在封底里页上记下了日期以便查寻,又另外记下了书上的地址,然后就把这本书带回了楼上的寓所。我觉得,看看这本书,也许能得到某种启迪。我当然把原书搁回了原处。”
  “那本书我越看越丧气,根本看不出个名堂来。在随后的四周里,我采取了相同的策略——我发现,每隔八天,斯普林吉就重复一遍他那神秘的勾当——我潜心研读了手中的那几本书。但它们毫无意义,我越来越着急。有必要补充一下,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监视斯普林吉的销售记录,并发现了问题。斯普林吉一直在利用部门制度上的疏漏,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了假账。那时,我已经知道这些书肯定很重要——但不知它们是否和我的调查有关,不过,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对此我深信不疑。”
  “不管怎样,到第六周时,我决定铤而走险。周一晚上——也就是发生谋杀的那个晚上,我当时根本没想到几小时内会发生这种事。我像往常一样监视着斯普林吉的举动,他重复完那套动作后就离开了。但这次,我打定主意要胆大妄为一回,我取走了原书。”
  “干得好!”埃勒里赞叹道。他点上一支烟,手指微微有些发颤。“真是太棒了。接着说,韦斯,这可真够刺激的。”
  警官什么都没说;克劳舍满怀敬意地重新审视着威弗。
  “我另取了一本相同的书,在上面标上了所有的标记,并将它搁到斯普林吉放置原书的地方。我得迅速地干完这些事,因为我打算在那天晚上跟踪斯普林吉,看看能否从他的行踪里找到些线索。我的运气不错,他在门口和奥弗莱赫提聊了几句,当我夹着那本最新的书冲出大楼时,正好看到他拐上第五大街。”
  “简直就是职业侦探。”克劳舍赞叹道。
  “不,这算不上什么。”威弗笑道。“无论如何,我跟踪了斯普林吉一晚上。他独自在百老汇的一家饭馆里用了晚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跟在他后面,看上去大概就像个傻子,因为他没干任何可疑的事。整个晚上,他既没给谁打过电话,也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将近午夜时,他总算回家了——他住在布朗克斯的一幢公寓里。我又监视了那幢楼一小时——甚至还蹑手蹑脚地爬上了他住的那一层。但斯普林吉一直就没再出来过。最后,我只得夹着那本书回家,白忙乎了一晚上。”
  “不管怎样,”警官说道,“你跟踪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六本书的书名是什么?现在在哪儿?我怎么没在弗兰奇的办公桌上看到它?是你把那五本书搁在那儿的吧?”埃勒里一口气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总得让我一个个回答吧。”威弗笑着请求通融。“那本书是鲁西安·塔克的《室内装饰时尚》……”听到作者的名字,奎因父子俩交换了一个眼色。“你之所以没在办公桌上看到它,是因为我没把书搁在那儿,我把它带回家去了。我一直觉得那些复件无足轻重,起作用的显然是那些原书。或许是我想错了,但我确实认为,这第六本原书一定比其他五本复件珍贵些。所以,周一晚上我一到家,就把它放在了安全的地方——我的卧室。至于那五本书,我之所以把它们搁在店里,是因为空暇时经常要看看,拿起来方便些。我不想让这些事打扰老板,为了兼并惠特尼百货店,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再说,一些细节上的事,他总是交给我处理。因此,我每取回一本书,就把它插进老板办公桌上的书档间。为使桌上的书数目保持不变,我每次都抽出老板的一本书,把它藏在书柜的其他书中。这样一来,五周之后,老板的五本书全都进了书柜,取而代之的是斯普林吉的那五本复件。如果老板注意到了桌上的新书,我是会向他解释的,但他没有,所以我也没多事。他的那些‘最爱’不过是一种气氛罢了。他早就习惯了看到它们在桌上搁着,所以尽管他天天在桌边忙来忙去,却从未注意到有什么变化,他认为它们理所当然应该在那儿。这种事经常发生在他身上……
  至于斯普林吉,他不可能看到桌上那些书,他根本就没机会进弗兰奇先生的寓所。”
  “这样看来,”埃勒里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那些书是一周一本地进了弗兰奇的书档喽?换而言之,伟德杰韦斯基的那本书,也就是第一本书,六周前就搁在桌上了?”
  “确实如此。”
  “这太有意思了。”埃勒里说着,慢悠悠地坐回到椅中。
  警官开口说道:“喂,威弗,咱们还是看看那些地址吧,你不是说随身带着的吗?”
  威弗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笔记本,从中取出一张纸。警官,埃勒里和克劳舍好奇地俯身看着那七个地址。
  “噢,我的……”警官的声音很轻,还有些微微发颤。“埃勒里,你知道这些都是什么地方吗?几周前,费尔拉利的手下就开始怀疑这其中的两个地址是毒品发售点!”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向后仰了仰身,克劳舍和威弗面面相觑。“我并不觉得非常意外,”埃勒里说道。“两个,呃?这意味着所有的七个地址都可能是毒品发售点……每周换一个地方……真聪明,肯定是这样!”他突然向前一倾身,“韦斯!”他几乎是在吼叫,“第六个地址!是什么地方?快说!”
  威弗急忙取出另一份备忘录。纸上记着东九十八街的一个门牌号。
  “爸,”埃勒里即刻说道,“我们真是太幸运了,你知道我们找到了什么?昨天的毒品发售点!你看日期——5月24日——周二——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我的天!”警官暗自嘀咕了一句,“你说得不错。如果九十人街的这间屋子还住着人——不会没人住的——”他一跃而起,抓起了话筒。他让接线员接通警察局,不一会儿,便和维利警官联系上了。他匆匆吩咐了维利几句,又让总机把电话转到缉毒组办公室。他扼要地和缉毒组组长费尔拉利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上了。
  “我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费尔拉利了,他们将马上对九十八街的那个地址进行突击搜查。”他一边轻快地说着,一边老练地吸着鼻烟。“他们带托马斯一起去,路过时,会在这停一下,把我们一块捎上。这次突袭我一定得参加!”他打定了主意。
  “是突击搜查吗?”克劳舍紧张地站了起来。“我能去吗,警官?对我而言,这将是一次特殊的经历——这可是实话!”
  “我绝不反对你去,克劳舍。”警官心不在焉地答道。“不管怎么说,也该有你的份……费尔拉利曾突袭过我认出的那两处地址,但那帮恶棍每次都事先得到风声,逃走了。但愿这次能逮住他们!”
  埃勒里欲言又止,紧闭着嘴,陷入了沉思。
  威弗精疲力竭地倒在椅子上,像是被自己引爆的炸弹炸晕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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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21:16: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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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伯尼斯的踪迹

  警官烦躁不安地在屋内徘徊着。埃勒里回到卧室梳洗毕,心平气和地听着父亲时不时爆发出的一阵阵怒骂,老生将命运、案子和警督挨个骂了一遍。德乔那一如既往保持着沉默。他将餐桌收拾干净,便退回厨房里去了。
  “当然,”在某个神志稍微清醒的时刻,警官开口了。“普鲁提确实说过,他和诺尔斯都认定,第二颗子弹击中弗兰奇夫人时,她正坐着。不管怎样,这证明你的一些分析还是正确的。”
  “太好了,”埃勒里正忙着穿鞋。“审判时,专家的证词总是管用的,更何况还是普鲁提和诺尔斯这种专家。”
  警官对此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次审判……让我头痛的是那枪。诺尔斯说,凶手用的是那种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手枪。这种枪在黑市上随处可见,便宜得很。只要诺尔斯见到这支枪,他就肯定能证实子弹是从这支枪中射出的,因为抢管中会留下特殊痕迹,这足以证实一切。顺便告诉你一下,两发子弹都是从同一支枪中射出的。但我们怎样才能找到这支枪呢?”
  “你这是在让人猜谜语,”埃勒里说道。“我可猜不出来。”
  “如果找不到枪,我们就缺乏关键的证据。它不在弗兰奇百货店中——弟兄们已经搜遍了整幢大楼。那么,肯定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要想再找到它,恐怕真是痴心妄想了。”
  “不过,”埃勒里一边说,一边披上了吸烟服,“也许我不该这么肯定,但罪犯们确实常干些蠢事,爸,这你可比我清楚得多。但我承认……”
  门铃突然急切地响了起来,埃勒里一怔,诧异道:“韦斯特利不可能这么迅速吧!”
  警官和埃勒里走进书房,小个子德乔那郑重其事地领着弗兰奇百货店的保安主任克劳舍进了屋。克劳舍满脸通红,看上去似乎很兴奋;刚一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讲开了。
  “早上好,先生们。早上好,”他友好地打着招呼。“昨天忙了一天,今天好好歇歇,呃,警官?我探听到了一些消息,你肯定会感兴趣的——是的,先生,这可是实话。”
  “见到你真高兴,克劳舍。”警官的谎话张嘴就来。埃勒里眯缝着眼,似乎在揣度克劳舍将要说些什么,“坐吧,伙计,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谢谢,谢谢警官。”克劳舍长叹一声,坐进了警官心爱的扶手椅中。“我昨晚几乎就没合眼。”他微笑着,念了句开场白。“出去转了不少地方,今天早上6点就又开始忙了。”
  “诚实的劳作从不祈求上天的回报。”埃勒里低声念了一句。
  “呃?”克劳舍似乎有些不解,但他那红润的脸上很快便又堆满了笑容。他伸手从胸前的口袋里摸出两支油迹斑斑的雪茄。“您是在说笑吧,奎因先生?抽烟吗?警官?您抽吗,奎因先生?……我抽烟,你们该不会介意吧。”他点上雪茄,顺手将用过的火柴扔进了壁炉里。德乔那此时正在清理餐桌上的最后一丝狼藉,见此情景,脸上不禁掠过一片深恶痛绝之色。每当家中被弄得又脏又乱时,德乔那总是暴跳如雷。他恨根地瞪了眼克劳舍的虎背,踩着脚进了厨房。
  “克劳舍,到底是什么事?”警官的话音中透着一丝不耐烦。“说吧,说吧!”
  “好吧,警官。”克劳舍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往两人跟前凑了凑。他晃着雪茄,强调着自己的话。“你们以为我一直在干什么?”
  “我们一无所知。”埃勒里颇有兴趣地答道。
  “我——一直在——打探——伯尼斯·卡莫迪——的行踪!”克劳舍轻声说道,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略带震颤感。
  “哦!”警官一脸的失望。他愁眉不展地看着克劳舍。
  “就这些吗?我已经派手下显得力的人去干同样的活了,克劳舍。”
  “哦,”克劳舍向后一靠,将烟灰弹到地毯上。“我并不指望您听了刚才的话后会激动得吻我一下——这是实话……不过,”他又故弄玄虚地压低了声音,“我敢打赌,您手下的人并未搞到我所获得的消息!”
  “哦,你搞到了点情况,是吗?”警官急急地问道。“嗯,这可是新闻,克劳舍。对不起,我刚才太急躁了。你到底探听到了什么?”
  克劳舍得意洋洋地瞥了眼埃勒里。“我在市外找到了那女孩的行踪。”
  埃勒里着实吃了一惊。他眨了眨眼。“你竟然做到了这一点,是吗?”他笑着转向父亲。“好像是比维利略胜一筹,老爸。”
  警官既有些不甘心,但又很好奇。“我真该死!”他低声发了句牢骚。“你是怎么查到的?到底怎么回事,克劳舍?”
  “是这样的。”克劳舍迅速答道。他跷起二郎腿,吐了口烟,一副自我陶醉的模样。“我一直都认为——我绝没有贬低您和您的伙计们的意思——这个伯尼斯·卡莫迪肯定已经被干掉了。先被绑架,后被谋杀——我不知道实情如何——但我估计,差不多就是这样。尽管种种迹象确实表明她就是凶手,但我觉得不是她干的。这是实话……所以,昨晚我擅自去了趟弗兰奇府上,想了解一下这女孩离家时的情形。我见到了管家,估计她把对你们说过的话又对我重复了一遍。您不会介意吧,警官?……不管怎样,我还找到了一位‘特殊’的证人,他看到女孩沿着河滨大道向七十二街走去。我就从这开始查,倒还真查出了不少情况。我找到了一位正在兜客的出租司机,他说曾在西区大街和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拉过一位相貌相符的女士。这是辆私人出租车。而且,我估计,也是我走运,其实就是这么回事。这次能找到女孩的行踪,一部分靠的是运气,一部分也是靠实干——这是事实,对吧,警官?”
  “嗯,”警官酸溜溜地答道。“你确实比汤姆·维利棋高一着。然后呢?还查出什么别的了吗?”
  “当然!”克劳舍又点上一支雪茄。“司机把那女孩送到了阿斯特酒店。她让他等会儿,自己进了大堂。大约两分钟后,她拎着一个小箱子出来了,边上多了一位高个金发男子,他打扮得很时髦。两人进了车。司机说那女孩似乎面带恐惧,但她什么也没说。高个男人让司机拉他们去中央公园转一圈。车在公园里刚转了一半,那男人就敲窗示意司机停下——他们要下车。司机起了疑心——他还没见过有谁在公园里刚转一半就要下车的。但他没多嘴,那位金发男子付过车费,便让他把车开走。司机临走前,看了眼女孩,只见她脸色苍白,像是快断气了似的——据他说,她看上去像是醉了。于是他就慢慢悠悠地把车开走了,但他一直注意着那两人。接着,他便看见他们向50英尺外停着的一辆车走去,两人刚坐过去,车便飞驶出公园,向住宅区方向奔去。”
  “哦,”警官轻声说道,“这可真够精彩的。我们得找找这位出租司机……他记住车牌号了吗?”
  “太远了,没看清。”克劳舍皱了皱眉头,但紧接着,他的脸色又放晴了。“不过,他还是注意到了那是块马萨诸塞州的车牌。”
  “好极了,克劳舍,太棒了!”埃勒里突然喊道,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谢天谢地,总算还有人保持了镇静!是辆什么车——那位伙计看清了吗?”
  “当然。”克劳舍笑道。埃勒里的夸奖令他越发忘乎所以了。“是辆全封闭的小车——轿车——深蓝色——是辆‘别克’。满意吗?”
  “干得不错。”警官勉勉强强地说道。“那女孩向那辆车走去时有什么举动吗?”
  “司机不可能看得那么仔细。”克劳舍说道。“不过,他确实告诉过我,那女孩似乎有些脚步不稳,高个男人拽着她的胳膊,像是强迫她往前走。”
  “机灵,真机灵!”警官嘀咕道。“他看到那辆全封闭车里的司机了吗?”
  “没有。但那车里肯定有人。因为司机说两人刚一上车,车就飞驶出了公园。”
  “这个高个子金发男人的情况你了解多少,克劳舍?”埃勒里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问克劳舍。“我们应该能从出租司机那儿详细了解到他的外貌特征。”
  克劳舍搔了搔头。“真没想过要问问这个。”他承认道。“这样吧,警官——让您的手下接手这件事怎么样?店里还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处理,那儿都乱套了……要这司机的姓名、地址吗?”
  “当然。”警官看着克劳舍留下姓名、地址,心中很是矛盾。但当保安主任递过纸片时,老先生看来还是想通了,只见他勉强一笑,伸手接过了施舍。“恭喜你,克劳舍,这事办得不错。”
  克劳舍满脸堆笑,热情洋溢地紧握着警官的手,使劲地上下晃动着。“很高兴能帮上忙,警官——这是实话。这多少也证明了我们这些门外汉确实也有两下子,呃?我总说……”
  门铃突然响了,警官终于摆脱了被人紧握双手的尴尬。父子俩迅速对视了一眼,埃勒里快步向门口走去。
  “你们在等人,警官?”克劳舍大度地问道。“我可不想碍事,我最好还是……”
  “不,不,克劳舍,别走!没准还用得着你呢,”埃勒里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急急地说道。
  克劳舍又满面春风地返身坐下。
  埃勒里敞开大门,一脸焦急的韦斯特利·威弗匆匆进了屋,他的头发乱得如蓬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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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东方警察远不像西方警察那样重视罪犯的辩词……我们对那些狡猾家伙的伎俩了如指掌……我们更倾向于了解罪犯的情感和本性,而不屑于去粉碎他们精心编织的谎言。这种不同无疑是由东西方的心理差异造成的……众所周知,东方人要比西方人多疑,我们所看中的是本质的东西,而不是表面现象……西方人会向得逞的恶棍们高呼“万岁”,而我们则会割掉他们的耳朵。如果罪行较轻,我们会把这些坏蛋关进牢里;如果罪恶深重,我们就砍掉他们的脑袋——但总要以某种儆戒方式(也许还捎带有纯日本式的含蓄吧?)向世人展示受罚所带来的奇耻大辱……
        ——摘自玉加冷良:《千片落叶》英文版前言

25、埃勒里的藏书

  西八十七街上绵延着一片褐色沙石大楼,奎因父子的家就安在其中的一座楼中。当初老奎因拗不过儿子、只得入住这片朴实多华的老式住宅区。尽管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但时至今日,老奎因仍时不时地抱怨此地“生活乏味,人物迂腐”。埃勒旦丝毫不为老爸的抱怨所动。他喜欢收集旧书,对古董也略知一二,而且他还是个恋旧的人,所有这些都足以令他心甘情愿地放弃对现代舒适生活的追求。
  因此,你可能也预料到了,奎因父子住在这幢旧式大楼的顶层,他们家的大门是用一块历时久远的老橡木制成的。〔门上挂了块小牌子,上书“奎因父子私宅”,这是他们贪图方便的唯一表现)引你进门的肯定是有着吉普赛血统的德乔那。一进门,便有一股混合着旧实革与男性气息的浓烈气味迎面扑来。
  前厅里挂着一幅大型壁挂(XX公爵的谢礼——警官曾为他服务过,那件事一直都保持着低调)。这间屋子的装饰带有典型的哥特式风格。若不是埃勒里执意不允,老奎因恐怕早就把这屋子,连同一屋子的仿古家具,统统托付给拍卖行了。
  他们家的客厅兼做书房,屋内堆满了书,东一本西一本地散放在各处。书房的屋顶上支着橡木板架——质朴的大壁炉上安着宽宽的橡木壁炉台,炉台上方,挂着精制、古老的铁器——两把颇具武土精神的纽伦堡宝剑交叉着挂在墙上——旧式台灯、铜器、大件家具。靠背椅、长沙发、脚凳、皮靠垫、烟灰缸——名副其实的快乐单身汉乐园。
  简朴、舒适的卧室就在起居室边上。
  矮小、快活的德乔那负责父子二人的生活起居。他是个孤儿。埃勒里离家上大学时,孤独的老奎因收养了他。照顾主人,料理家务,构成了德乔那的全部生活。他既是贴身男仆,又是厨子、管家,有时也是父子俩的密友……
  5月25日,周三早上9点——温妮弗雷德·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在弗兰奇百货店被发现的第二天——德乔那正在客厅里摆设餐具,这是一顿推迟了的早餐,埃勒里的缺席引人注目。警官坐在他心爱的扶手椅里,阴郁地盯着德乔那忙碌的双手。
  电话铃响了,德乔那抓起了话筒。
  “您的电话,奎因老爹,”他郑重其事地通报道。“是地方检察官打来的。”
  老先生拖着沉重的步伐向电话走去。
  “喂!喂,亨利……喂,有点进展。埃勒里似乎已经有些头绪了。实际上,是他自己这么跟我说的……什么?……是的,依我看,这案子大有文章,但我肯定是摸不着头脑……得了,亨利,别拍马屁了!我可不会拐弯抹角……我把情况简要介绍一下吧。”
  警官喋喋不休地说了好一会儿。他的情绪在失望的谷底与兴奋的巅峰间跌荡起伏。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听得很认真。
  “情况就是这样。”警官总结道。“我觉得,埃勒里又在玩他的拿手好戏了。他昨夜几乎没怎么睡,一直在钻研那几本该死的书……好的,当然了。我会向你通报进展情况的。可能很快就要麻烦你了,亨利。埃勒里总是时不时地创造些奇迹,我敢用明年一年的薪水打赌——噢,忙你的去吧,你这家伙!”
  他挂上话筒,一抬眼,正看见埃勒里打着大呵欠从卧室里出来——一只手打着领带,另一只手掩着晨衣的衣襟,防止它们敞开。
  “你总算起来了!”警官喊道,一屁股坐进椅子里。“昨晚几点睡的,小伙子?”
  埃勒里完成了高难度的双重动作,随手拖过把椅子坐下,连带着偷偷捅捅德乔那的肋骨。
  “拜托别在这时候教训我。”他说着,伸手抓了片面包。
  “吃早饭了吗?没吃?都在等我这懒汉?多喝些奥林匹亚咖啡——我们可以边吃边谈。”
  “几点睡的?”警官在桌边坐下,不依不饶地重复道。
  “从时间上看,”埃勒里说着,喝了一大口咖啡,“是凌晨3点20分。”
  老先生的眼神不再那么凌厉了。“你不能这么干,”他咕哝着,伸手去取咖啡壶。“会把身体拖垮的。”
  “精辟。”埃勒里喝尽了杯中的咖啡。“要做的事太多了,先生……早上听到什么消息了吗?”
  “消息不少,但都没什么价值。”警官说道。“从7点起,我就没离开过电话……山姆·普鲁提打电话来汇报了尸体解剖的初步结果。除了提到绝对没有中毒或吸毒迹象外,其他情况和他昨天讲的大致相同。那女人绝不是个吸毒者。”
  “很有意思,而且,也还有些参考价值。”埃勒里笑道。“还有什么别的吗?”
  “那个火器专家诺尔斯也太含糊其辞了,简直打击人的积极性。他说没法将子弹射入身体前的飞行距离精确到英尺。角度倒是很容易确定。不过,按照他的估算,凶手的身高可以是五英尺到六英尺之间的任何一个高度。不是那么富有启迪性吧,嗯?”
  “确实不是。凭这种标准,我们没法给任何人定罪。但这也不能怪诺尔斯,这种事几乎就没有绝对的。昨天未上班人员的情况了解得怎么样?”
  警官皱起了眉头。“昨晚派了个弟兄向麦克肯兹了解情况,查了整整一夜。刚才麦克肯兹打电话来说,所有人都说明了原因,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也没什么说不清的事。至于那个卡莫迪,可怜的托马斯派他手下的人出去查了一整夜。他们搜遍了那个街区,并且通知了失踪人员事务所。我已经把毒品的事告诉他了,缉毒组也正忙着搜查各个已知的毒贩窝点。但一切都是白费劲,根本就找不到她的下落。”
  “就这么突然消失了……”埃勒里皱着眉头,又倒了一杯咖啡。“我很替那女孩担心。我昨天就已经说过,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已被干掉了。如果她还活着,那也肯定是被关押在一个隐秘、偏僻的地方。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早就把她干掉了……她活着的可能性简直是微乎其微,老爸,维利必须加倍努力。”
  “不用替托马斯操心。”警官板着脸说道。“如果她还活着,他总会找到她的。如果她已经死了——哼!他也算尽力了。”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警官抓起了话筒。
  “对,我是奎因警官……”他的口气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言语间透着一本正经。“早上好,警督,我能为您效劳吗?……哦,先生……调查进展顺利。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我们已经收集了许多线索……噢,不!这件事对弗兰奇先生是个打击。我们没难为他——您放心好了,先生……是的,我知道。只要条件允许,我们会尽量为他提供方便的……不,警督。拉瓦利的名声绝对无懈可击。他当然是个外国人……什么?绝对不是!我们已经搞清楚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是怎么回事了,先生。说实话,我也松了口气,警督……快速解决?警督,会更快的!……是,先生,我知道……谢谢,警督。我会向您通报调查进展的。”
  警官小心翼翼地放下话筒,转过气得发青的脸,很慢地说道:“这个头脑空空,只会瞎操心的家伙!他就像只碎嘴鸡似地成天只知道胡说八道,像他这样的警督,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个!”
  埃勒里开怀大笑。“你要是再不悠着点,可真要口吐白沫了。每次听你抨击韦尔斯,总让我想起那句日耳曼民族的至理名言:当官的人必须有容忍指责与非难的肚量。”
  “恰恰相反,韦尔斯这回倒是说了些耐听的话。”警官稍稍冷静了些。“弗兰奇这件事都快把他吓傻了。弗兰奇这老头是个与人为善的改革派领袖,他手中的权力可不小。韦尔斯担心出现意外。你没听到我刚才在电话里敷衍他的那些废话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丧尽了自尊。”
  但埃勒里却突然陷入了沉思。他看到了从弗兰奇寓所带回的那五本书,它们此刻正躺在旁边的一张茶几上,他一边含糊其辞地向父亲表示着同情,一边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踱到茶几边,颇为欣赏地翻动着那些书。老先生眯起了眼。
  “别故弄玄虚了!”老奎因说道。“你肯定从那些书里找到了什么!”他疑惑地从椅子里蹿了起来。
  “是的,确实找到了点东西。”埃勒里慢悠悠地答道。他拾起那五本书,把它们带回到餐桌上。“坐吧,老爸,我昨晚的活儿没白干。”
  两人重新坐下。警官的眼睛闪闪发光,他好奇地顺手取过一本书,漫无目的地快速翻动著书页。埃勒里在边上看着他。
  “假设你拿起这五本书,老爸,”埃勒里说道,“看了一遍。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你拿到了这五本书。关于这些书,你只知道它们是五本奇怪的书,而且是属于某个人所有的。你想弄明白:为什么这些书会搁在它们被发现的地方。开始吧。”
  他若有所思地点上一支烟,仰身靠在椅背上,对着屋顶吞云吐雾起来。警官抱过那些书,一本本地翻看着。他看完一本又拿起下一本,五本书都翻完后,他脑门上的皱纹更深了。他抬头看着埃勒里,如坠入了云雾中一般。
  “我要是能看出这些书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那才见鬼呢!埃勒里。它们似乎毫无共同之处。”
  埃勒里微微一笑,突然坐直了身子。他伸出长长的中指,强调般地敲了敲那些书。“这就是它们非同寻常的原因。”他说道。“看似毫无相同之处。而实际上,应该说,除了一个小小的联系环节外,它们之间毫无相同之处。”
  “我都听糊涂了,”警官说道。“请解释一下。”
  埃勒里并未作答,却起身走进了卧室。不一会,他拿着一大张纸走了出来,整张纸上写得满满的,这是一份字迹潦草的笔记。
  他重新在桌边坐下,宣告道:“这就是昨晚的研究成果,好好听着,奎因老爹。”
  “为了让你对我的分析有个更清楚的认识——你先听听这些书名和作者名,它们是: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最后一本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咱们分析一下这五本书吧。”
  “首先,这五本书的书名之间没有丝毫联系。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认为,书的主题和我们的调查毫无关系。
  “其次,细节上的差异更突出了它们之间的不同。例如,几本书的封面颜色各不相同,有两本书确实都是蓝色封面,但在颜色的深浅上却又有差别。几本书的规格也不一;有三本书是特大版的,但它们的具体尺寸又有不同。剩下的两本书中,一本是袖珍版,另一本是标准版。在封面上,这几本书也各有不同:有三本是布封面,但布的纹理又各不相同;剩下的两本中,一本是豪华的皮封面,另一本是亚麻布封面。这几本书的版式也不同。两本书用的是字典纸,而另外三本书用的是白纸。在用白纸的书中,书的重量又有明显的差异。尽管我对排字这类技术性问题知之甚少,但经过仔细比较,我发现,每本书的排字方式也各有不同。而且,每本书的页数也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具体页数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它们毫无意义……甚至连书价都是不一样的。皮封面的书是十美元,另外两本都是五美元,第四本是三点五美元,袖珍版的定价是一点五美元。而且,出版商不同,出版日期和出版的次数也不同……”
  “埃勒里,这些差别可都是显而易见的,”警官驳斥道。“你从中看出了些什么?”
  “我们在分析事物时,”埃勒里反击道,“不该忽略任何细微之处。它们可能什么都说明不了,但也可能说明一切。无论如何,上述内容都是和这些书有关的确凿事实。即便它们什么都说明不了,至少它们还表明了这些书几乎在各方面都毫无共同点。”
  “第三点——这是第一个激动人心的进展——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我重复一遍: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都用铅笔清楚地记着一个日期!”
  “日期?”警官取过一本书,翻开了封底的里页。在书页的右上角,确实有一个用铅笔记着的小小的日期数。他又查看了其他四本书,情况完全相同。
  “如果,”埃勒里冷静地接着说道,“按年月日顺序排列这些日期,结果就是这样:

  4/13/19 X X
  4/21/19 X X
  4/29/19 X X
  5/7l9 X X
  5/16/19 X X

  我翻了一下日历,发现这些日子分别是: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和周一。”
  “有意思。”警官嘀咕道。“为什么没有周日?”
  “问得好。”埃勒里答道。“在前四本书中,所有的日子都是隔周相连的。但第四本书与第五本书之间却少了个周日。这不可能是记日期者的一时疏忽,也不可能是缺了一本书,因为前四本书上的日期都是相隔几天,而第五本书与第四本书上的相隔天数也只不过增加到了九天。那么,周日显然是被省略了,因为周日是个非工作日,通常都是不被计算在内的。目前我还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但我们可以把周日的省略看成是一种合理的不规则变化,这在整个商界都是很常见的。”
  “有道理。”警官点评道。
  “好极了。我们现在来看看第四点,这点非常重要。爸,你按日期顺序把这些书名读一遍。”
  老先生欣然从命。“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
  “等等,”埃勒里插了一句,“封底里页上的日期是几号?”
  “4月13号。”
  “4月13号是星期几?”
  “星期三。”
  埃勒里面有喜色。“怎么样?”他喊道。“你难道没看出这其中的联系?”
  警官似乎有些生气了。“见鬼!我可没看出来!第二本书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几号?星期几?”
  “星期四,4月21号……接着是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星期五,4月29——我的天!埃勒里!星期五,4月29号!”
  “是的,继续。”埃勒里鼓励道。
  警官匆匆念完了余下的几本书。“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星期六,5月7号……最后一本是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当然是星期—……埃勒里,这确实令人吃惊!每本书日期的前两个字母碰巧就是作者姓氏的前两个字母。”
  “这是我彻夜劳作的成就之一。”埃勒里笑道。“很有趣,不是吗?伟德杰韦斯基——周三,特罗克莫顿——周四,弗雷伯格——周五,沙里斯伯雷——周六,莫里森——周一,却偏偏没有周日。巧合?不,不是的,老爸!”
  “这里头肯定有鬼,儿子。”警官突然咧嘴一笑。“不过,我觉得它和谋杀没什么关系。但不管怎么说,这很有趣。密码,我的天!”
  “既然这起谋杀害让你如此牵肠挂肚,”埃勒里反击道,“那就仔细听听我的第五点吧……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五个日期,4月13号,4月21号,4月29号,5月7号和5月16号。就当做是一场神圣的探讨吧,我们假设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藏有第六本书。如果真有这本书的话,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应该和5月16日,周一相差八天,也就是——”
  警官一下子跳了起来。“哦,这太不可思议了,埃勒里,”他喊道。“是5月24日,星期二,也就是……”他的声音奇怪地降了下来,似乎对结果很失望。“不,不是发生谋杀的日子;这是发生谋杀的第二天。”
  “得了,老爸,”埃勒里取笑道,“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垂头丧气。正像你说的,这确实不可思议。如果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么,书上的日期肯定是5月24日。即便我们现在什么都干不了,我们至少还可以假设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那种连续性使人不由自主地要这么想。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这令人生疑的第六本书使我们首次将这些书与谋杀案具体联系在了一起……爸,你是否想过,咱们要找的这位凶手得在5月24日,周二早上干点什么事?”
  警官吃惊地瞪着他。“你认为那本书……”
  “哦,我认为的事也太多了,”埃勒里沮丧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但我真的认为,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这第六本书确实存在。目前我们只掌握了一条可能的线索……”
  “作者姓氏的开头两个字母是Tu,”警官迅速接道。
  “非常正确。”埃勒里收拾起那几本泄露天机的书,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搁进了大书桌的抽屉里。他回到桌边,出神地盯着父亲的头顶。老奎因已是白发斑斑了,有一小块地方已经谢了顶,露出粉色的头皮。
  “整整一夜,”他说道,“我都在想,只有一个人能够——心甘情愿地——为我提供失落的信息……爸,这些编上密码的书肯定有文章,而这文章无疑是和案子有关的。绝对是这样,咱们赌一顿派特饭店的晚餐怎么样?”
  “我才不赌呢,”警官笑道,“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你赌,你这个傻子!这位万事通是谁?”
  “韦斯特利·威弗,”埃勒里答道。“他并非什么都知道。但我认为,他隐瞒了某一情况。这一情况在他看来毫无意义,但对于我们而言,可能就是谜底。我相信,如果他出于某种原因故意隐瞒了这一情况,那么这其中一定牵扯到玛丽安·弗兰奇。可怜的韦斯认为玛丽安和这案子有着说不清的关系。也许他是对的——谁知道呢?不管怎样,如果说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有一个人我可以绝对信任,那这个人就是韦斯特利。他有时是有些犟,但他为人很正直,不会弄虚作假……我真的认为有必要和韦斯特利聊聊。咱们可以请他来这儿开个圆桌会议,这可能对大家都有好处。”
  他拿起话筒,请接线员接通了弗兰奇百货商店。警官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韦斯吗?我是埃勒里·变因……你能不能马上叫辆车来我家?就占用你半小时左右的时间,这事非常重要……对,放下手中的一切,马上过来。”
我还在无尽的远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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