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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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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禁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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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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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11:28:31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登入时出现这个。可我不记得有什么不良记录啊。
为什么会被禁言呢。很好奇到底是怎么回事。

[ 本帖最后由 Kc.StarX 于 2008-5-1 11: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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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5-1 11:45:02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如果不是曾经被禁言过,什么会有4-23到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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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5-1 12:43:26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真是这个搞的鬼。。

我明明记得以前都是每天可以求。而且一次可以求5集。原先都是这样吧。怎么就变成36小时了啊。
我修改标题的原因我都说了。又不是存心的。
而且我3次求档基本都是相隔过24小时。。这样就要PB,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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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5-1 20:07:0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1 17:06 发表
本来没打算PB,但是我发现你19号之内一天求了两次,加上20号的,就是2天求了3次,所以抓了一下典型

而且你19号第二次求档和20号的那次相隔貌似连24小时都不满吧。

“我明明记得以前都是每天可以求。”

从来没有这种事

“ ...


我都说了是基本24小时。听不懂?是不是差一秒你都算?
另外,抓典型的说法蛮可笑的。要不是改标题后有人提醒,鬼才会注意到
上网以来第一次被人禁言。还是为了这种鸟事。居然还被人追着指指点点。

既然都说从没有过24小时,我也没理由强调什么。只不过这种所谓的“抓典型”,各位斑竹以后还是省省力气吧。挺傻的。这种有和没有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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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23:54:43 |显示全部楼层
喔。和鬼不鬼的确无关
但你说的没意义、无关之类 只要换个角度看,就成有意义了。或者换种比喻都可以。什么客观 什么没意义 还有什么无关、不可能 这些并不是你说得才是正确。
算了,也没你这样的心情一句一句反驳,不管怎么说补档区也帮过我很多忙,不想说得太决。
我的问题早就被解答完了,不多说,抓字谁不会。如果你还要坚持一句句抓“鬼”。就请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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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0:30:37 |显示全部楼层
晕。还来这套。对错。
这点时间我不认为哪违背天理,哪做错了。
哪点搞笑。还有我还觉得你的引用搞笑呢。
另外别胡说八道。我没有找什么借口。只是对你的做法表示不满。

既然你压根就认为你们的连提醒都没有,动不动就PB的版规就是法律。铁打不动。死都要照做。会员违反就是错。我也没什么好说。怎么不写48小时,甚至60小时以上。干脆一周,一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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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2:50:41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不想结束,那我们继续

吃不消。我都说了很明确。本来看在补档区的面子上,只是随便说说,根本没打算和你继续争论。
是你引用那么多我的话想来反驳些什么。这次想继续的也是你。

你不但没有违背天理,而且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违反道德舆论,当然我PB你也没有违反这些。至于做没做错,在补档区,你做错了。

强调这个有意义?把我说的意思再说一次很有趣?
就凭借补档区不合理的规定,我依然不认为我有错。假设我规定在我的主题里,同一人不得回帖3次以上,违者PB。直接和你说88。性质一样。错误的规定就是错误。

我的引用搞笑?我引用的不就是你的话么,啧啧

看清楚,我说的是你的引用,而不是,你引用的话。是你的引用,这种行为很无趣。


哦?我只看到你54版规,以这个子虚乌有的24小时间隔作为……作为解释(这个说法你满意了吧)。结果连24小时的标准都不能达到(看你第二次和第三次求档的间隔)。对我不满仍旧是你的问题了,我也不可能因为你不满就去修改版规。

关于24小时是我记错。那也不能因为版规的缺陷(在补档区说了)随便PB。先不说我在补档区说的,至少应该提个醒吧。你们的版规连这个都没有。
也难怪,看到老会员记错事情都要叫嚣的斑竹编的版规,当然质量也不好期待什么。遇则杀的做法的确符合爱叫嚣的人。
当然修不修改也是你的事,我没必要干涉。但版规让你怎么就这样。非常之傻。现在是因为你PB了我,我才会和你说这些。


啧啧,抬杠有什么意思,哦,顺便,你这就是我先前说的“不可能”的情况,就算按你先前说的“换个角度”,也是不可能的,无意义的

说得比做得好听,就是说你。一周一年是不可能。我这只是举例。夸张一点的只不过是一种修辞。
36小时可以。那相差没几小时的的。48小时,和相差1天不到的60小时怎么到你手上。怎么就变成不可能了呢。如果这无意义。那请问36小时相比24小时有啥多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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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3:31:11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扬的火 于 2008-5-2 11:00 发表
虫子的工作是吃力不讨好,大家体谅一下吧。

其实一开始没有针对性的说他什么。只是他拼命引用我的每句话,死缠烂打。
我很体谅斑竹的工作。但谁来体谅我们会员的无奈。

原帖由 月如 于 2008-5-2 11:23 发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虫子也在尽职,希望LZ体谅。

是啊,规矩肯定要有。但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别人才会尊重。
只是碰到一丁点无伤大碍的问题,连个提醒都没有。动不动就PB我们会员的行为,这太令人伤心了
说点带感情话,在别处被PB或许还不会在意什么。但在45S被PB,做梦也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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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4:01:26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3:22 发表
“吃不消。我都说了很明确。本来看在补档区的面子上,只是随便说说,根本没打算和你继续争论。是你引用那么多我的话想来反驳些什么。这次想继续的也是你。”

喔喔,原来你是在给补档区面子啊,不过你不给面子又怎么样呐?帽子 ...


看你回帖还要比分析试卷还困难。糟成一团。只会扯有意义没意义的。难怪版规也编得一团乱。
懒得和你扯东扯西。只说你定了个不合理的规定不算,还乱哗。你和别人怎么怎么样是你扯东扯西的产品。我说的是和版规有关,并且关系到每一位会员的事。
说你自以为是还不承认。闭着眼睛说瞎话。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认同36小时。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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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4:15:16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3:56 发表
“其实一开始没有针对性的说他什么。只是他拼命引用我的每句话,死缠烂打。
我很体谅斑竹的工作。但谁来体谅我们会员的无奈。”
引用你每句话也成了罪名之一了,啧啧,我只是想让你的疑问尽可能一次得到解答,如果你觉得只是 ...


这个看了心里还算舒服。我也不想说得令大家都不愉快。
我只是看到自己因为这种事情就被PB不太能接受。总觉得很奇怪。我承认我的连续求档对于现在的版规是有点那个。
可是相比另加一条规定来限制时间 还不如 结合起来,规定36小时内最多求5集, 这样就不觉得多余和奇怪了。发主题和改标题我认为是一样的性质。所以才会说无伤大碍。
当然看似我在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可实话说我不能接受的原因的确就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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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4:31:2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hua 于 2008-5-2 14:21 发表


想当年自己第一次在45所发帖,好像是主论坛,就被斑竹毫无通知的删了,而且,还接到了一个措辞严厉的PM!
虽然心情不爽,但有什么办法?
对照版规,自己确实有些问题。
那条版规放在今天来看我还是觉得不可思异。
但是入乡随俗
在 ...

编辑得好。
照你怎么说也没办法了。那就当我这主题没发好了。
谢谢各位赏脸告诉我许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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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4:54:3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4:38 发表


LZ,36个小时内求5集,这样极端点说吧就当成5个主题贴,占用论坛资源或者版面不好看先放在一边,你想一下,这样是不是有可能会让某个还没补档的帖子被挤到第二页去?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补档的时候并没有去看第二页的习惯。一次 ...

好好,一切都好。
不反驳
那就提个建议。求档者标题上写上日期吧。更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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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4:58:26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nhua 于 2008-5-2 14:42 发表


编辑前意思一样,就是口气不大礼貌


然后回头看到这个板块的版规----
汗一下
我错了
对版规有意见的话,要去办公厅发。


编辑前的页面还没关。。呵呵
我心里也舒服多了。认为看不过去的人,见量。
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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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5:47:45 |显示全部楼层
我提的意见就一次。整理起来也就2条。也不会去其他地方提。合理不合理,反正在各位老道的斑竹眼里犯过规的人,说了也没用吧
别把别人都想得那么糟。我对待每个人都一样。不会一般见识。说我语言过分的人,先回去看看你自己的语言是否恰当。帮别人说话的人也看看说的时机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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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6:39:3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qxz1986 于 2008-5-2 16:16 发表
“说我语言过分的人,先回去看看你自己的语言是否恰当。帮别人说话的人也看看说的时机是否合适。”
彻底无语了,我不过是就事论事说上了几句,就变成帮别人说话了,时机还不合适??事先声明一下,我压根就不认识xiaobin,没必要偏袒 ...



……没得说……什么时候变成偏袒xiaobin了。仔细看看这里的27楼。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177330&extra=pageD1&page=2
就因为你盯着某个地方就事论事。没搞清情况。说三道四。我才说你。你怎么不说在我前头的比我更不好的语气的人。你引用的话之后的几楼的话。同样是我说的。怎么不评论
如果我认为你这样属于起哄。你觉得合适不合适。
时机不合适的人不是说你,不想指明。同样也是上面说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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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6:57:5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嘉儿 于 2008-5-2 16:30 发表


可能我的确不是老道的斑竹吧。。个人认为犯过规并不算什么,但如果犯了规以后不先考虑自己与规则冲突的地方而是以规则有问题作为借口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cos魂:这样做是没有未来的~cos魂退散)就不是很理智的行为了。 ...

我说的是老道。。不是不老道。
我只记得基本的规定。压根就不知道有不合理的版规。几年前看的,谁记得那么牢。
况且我没有想撤消这次的PB要求!所以完全没有找借口的理由。
因这种不合理的东西PB掉觉得奇怪才来这说那么久,只是觉得版规的有种种不合理倾向而已。然而还是有人不管其他。盯着说我违规的事。
还有一点今天说了很多遍,我一开始很体谅。是有人追着不放,我才会多说几句。我说了第一人。
第二人根本不管之前第一人说的。直接冲我上。第三人同样如此。我也没办法。只好一个个说过来。语言语气,我也说过是 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如果还有不明白这道理的人,可以PM我,我解释给你听,参与一起讨论可以,但请别 胡乱 搅和)
有谁没事做喜欢乱说别人。所以再强调一次,说别人请说说好。尤其是评论。说歪了什么,就别怪别人说你,不要最后弄了个被说了自己不知道。反过来再说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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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嘉儿 于 2008-5-2 17:06 发表

里面好多绕口令,的确看不懂了呢。你第一句话就没看懂我说的。
来回这个帖子无非是想让大家别生气吵架,谁也没跟你有仇,既然没什么好说的,就只能祝你早日说服虫子改版规了。叹~ ...


倒。真是郁闷了。哪里理解有误。。我说的是“老道的斑竹”和你说的“不是老道的斑竹”。。。似乎没什么那个吧。。。
之后也是,在我印象中只有和两个人有那么点意思。其他人回这主题回帖不算吵吧。。。
我也和你们没仇吧。但为什么会有某些不知趣的人不停地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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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7:20:53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qxz1986 于 2008-5-2 17:03 发表
我觉得xiaobiin至始至终都是很理智的,公道自在人心,看看大家的发言就明白了,实在不想再多说什么了

嗯。似乎我很想说似的。没人说我,我说别人。。。吃饱了。
xiaobin理智归理智。话归话。两回事

他的发言太多,先说其他人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177330&extra=pageD1&page=2这帖里的其他人算什么?看不过去的人算什么?
难道看不过去,就可以批评我?然后禁止我说这些人?最后再和我说公道在人心?

[ 本帖最后由 Kc.StarX 于 2008-5-2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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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8:19:3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yaoRan_Li 于 2008-5-2 18:02 发表




就凭这帖第21楼,可以PB你三个月



参见这里:http://bbs.aptx.cn/thread-177489-1-1.html



当然,你违反的是补档区版规,我无权过问

一次两个抓词的。那请问说某人残疾会PB吗。

原帖由 独孤寂寞 于 2008-5-2 18:06 发表
请LZ解释下“无脑之人”是什么意思

谢谢


不经过大脑思考胡乱评论我。而且我还打了个问号提醒。
好了,我解释完了。现在请你解释一下“你又不是什么值得针对的人”是什么意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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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18:59:2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yaoRan_Li 于 2008-5-2 18:23 发表


如果是事实,不会PB;如果不是,PB.

第二条,请自行请求说那句话的人解释.顺便,如果你喜欢这样纠缠的话,我们可以到BBS.SARABA1ST.COM去战.在事务所这么做实在是不很HX. ...

纠缠?战?我记得我说过是其他人在纠缠吧。至于战,我想都没想过。你提论坛,可以算做是建议吧?
是想和我说:换个地方打架?你大可自己去那边说我。不奉陪。
乱说应该有个限度。建议。先把这些词套在自己身上看看是不是也合适。如果是,就别说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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