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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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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也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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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哀喜欢柯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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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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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5 14:4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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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要是现代一点就是一个夫人一个情妇,看看在柯南中登场的那些富豪大家,哪个老爷没有一两个外世子的?

也不用结婚。

当新一在美国的情人就足够幸福了,反正新一的妈妈不是也挺喜欢这姑娘的么?就留在美国新一父母身边照顾二老(汗)。新一什么时候一个人来美国出差小两口就聚一聚,出席个宴会之类也完全带得出去。等日子长了……带着小孩出去玩啊……


汗……用大陆的说法这叫做“二奶”。

我可不希望新一成为严守一那样的男人,这年头专情的男人本来就少,你们就放过新一吧。
我看了几眼榔头,突然想到一个人可以在崇拜一个偶像的同时悠然的敲开他的脑袋,喝他的脑浆,实在是一件太有趣的事。我咧开嘴呵呵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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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2-5 15:36: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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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唉,观念何必这么放不开呢?现在所谓包二奶老和贪污联系在一起才声名狼籍,其实在美国或是日本这样的现象并不少。只要是安安分分做人,勤勤恳恳持家。与多于两个的女性保持一种健康的相爱关系有什么不好的吗?(只要女方乐意而不是强迫)

严守一就不用提了,某女根本不是为了爱情才与他交好,只不过盯上他那“有一说一”的栏目罢了。这样的人无论男女都不值得同情。但新一和志保,相信很多人会理解他们。新一对两个人的感情都是真挚的。并不带有任何铜臭味道的驱动,只要两位女性都能感觉幸福快乐,专注与否真的那么重要么?

其实人家志保要的并不很多,只要新一能让她免于孤独,获得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气也就够了。不妨让她有一个新一的孩子陪伴她,鼓励她。她绝不会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用孩子来要挟新一获取什么名分。

世界上只有新一能安慰哀,引导哀,令她免于孤独。为什么一定要将这些与爱情对立起来呢


马甲同志,你要这么想就这么想好了……
8过不要说是新迷、兰迷、新兰迷,就算是哀迷和柯哀迷恐怕也很少人会赞成你的。

象新一这样专情的男人现实中确实很少,但这正是他的魅力之一。正如现实中能够真正“白头谐老”的夫妻很少,但这总是我们一种美好的祝愿。
我看了几眼榔头,突然想到一个人可以在崇拜一个偶像的同时悠然的敲开他的脑袋,喝他的脑浆,实在是一件太有趣的事。我咧开嘴呵呵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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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5 19:46: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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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QUOTE]说实话,我这些看法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初步的看法,从来也不打算鼓动多少人去支持和赞成,不过有一点我可以确信,这论坛里有和我一样想法的同志并不少,为什么以前没看到,他们不像今天的我这样直截了当有什么说什么罢了。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想法不太符合现在一般人心中已经定了型的道德规范,但是否这就说明你所认为此种想法一定不合理不合情必须被封杀是应当应分的?余大不以为然也!

今天我说的,不过是一些早在许多论坛网友心中想过、琢磨过,甚至早在暗中操练过(写同人小说),但却碍于某些人已经定下的“第三者御免”的思维框框而不敢说,不愿说,也不好意思说出来的大实话。其实不就是一层窗户纸么?有什么不好意思统破的。我一向反感那些为了虚伪的道学者成天念叨着“仁义道德”的经文,精神领域不该仅仅只允许存在一种意识形态存在。也许有人认为“专一无二”是一种美,并爱屋及乌地理解为了达到“专一”的目的而对某些人施加无情与冷酷的行为是一种“道德”。但是否就不允许其他的人认为“体贴关爱”同样是一种美?是否一定要确定为了达成体贴关爱的目的牺牲爱情独占事业的某些利益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侠义之刀的李寻欢在爱情的选择上并未从一而终,但谁又能否认他对于林诗音,对于爱情同样是用情专一,忠贞不渝的?难道就因为他选择了孙小红,就要把他推上道德法庭审判?况且,在美国许多州有明文立法禁止重婚,却始终不见对于情妇现象的限制。因为婚姻问题大多数牵涉私有财产,很多婚姻完全是赤裸裸的铜臭关系;而情人同居。彼此的感情相对而言却显得有情有意的多。没有哪个美国女人认为做情妇是什么丢脸和什么不道德的事情。本来就是为了获取关怀才走到一起,没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老是对此遮遮掩掩才更显得居心叵测。新一,有人说他是细致专一的男人,但也有人说他是体贴多情的男人,细致专一的品质决定着他不会辜负小兰的情义,体贴多情的性格决定着他不会置灰原与不顾。那么就一定要分析他到底是细致专一多些还是体贴多情多些?有必要吗?

我说的这些,也许在某些人看来大逆不道岂有此理,但这的确是一个能够让各方都满意的办法。也许它真不是什么好主意,但至少对现在的新兰志来说不失为一个暂可两全其美的权宜之计。我不敢说自己的意见是唯一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不过它确实有它存在的意义,既然如此,就不必怕有人来提。

我这人心直口快,可能会有些冒犯。如果有什么刻薄之处,请勿要对号入座。我这里先赔不是了。


老实说,我并不是很在意你这样的想法。

比起那些希望新兰分手,却又不希望新一和灰原分手,不希望新一对兰专一,却希望新一对灰原专一,己所不欲偏施于人的家伙,你这样的想法至少还算是没有自相矛盾的。
我看了几眼榔头,突然想到一个人可以在崇拜一个偶像的同时悠然的敲开他的脑袋,喝他的脑浆,实在是一件太有趣的事。我咧开嘴呵呵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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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


这不正是阁下自己的想法吗……否则怎么会让她们“共事一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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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现代女性所争之女权,不仅仅只为了几个空泛的投票、参选权利,而是要由女性自己决定自己“不为男性意愿所左右”的生活方式。对于一直津津乐道于柯哀或新兰的所有朋友而言:其实你们已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了“男性拥有着决定女性是否幸福权力”的男权式想法,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说白了,新一就是天而哀和兰都是地。这难道就是所谓专一爱情所应该有的方式?

请把这句话从头到尾看一遍。不要断章取义,更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要表达的是:你们心中新一必须在小兰和志保中作出选择,必然会成全一方而辜负另一方,那么,实际上志保和小兰的幸福是完全掌握在新一手心里,新一拥有决定权。而我的见解是,这个权利(获得属于自己幸福)应该由志保和兰来决定而不是由新一选,兰或许会选择成为新一的妻子而志保完全可能选择做新一的情人。这都是合理的。决定权在两个女孩的手上而不是让新一的一句话来决定她们的命运。

共事一夫如果出自兰和志保的选择,那么它将会比由新一选择的“一夫一妻”更加女权化。


恩。如果兰或哀的幸福不是只能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不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那她们又何必选择“共事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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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4:0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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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请你一定要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未来决定权归于谁之手和兰、志保爱什么样的男人完全是两个概念。你可以决定做出这个选择的应该是新一或者是哀兰,但你不能决定志保和兰她们喜欢谁啊?志保喜欢新一,这一点毫无疑问,你要怪就怪为什么73老师让志保去爱新一(李寻欢:我能让他不去杀人,却不能让他不去爱人。)现在的问题只在于如果为这段感情选择一条未来之路,这个未来之路的决定权在谁的手上,在新一的手上,还是在兰和志保的手上。


很可惜,即使志保自己愿意做二奶,是否接纳她的决定权还是在新一的手上……所以我认为这不算是解放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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