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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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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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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11:3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艳所住公寓附近住宅非常稠密, 家家户户都挨在一起,与隔壁邻居阳台之间相距不到一公尺。 小艳之公寓之坪数也相当之小, 客厅与阳台距离不到三公尺。 小艳死时身穿睡衣
并且身中一刀在腹部(7cm)。 死者另一手握著约3.5公尺长,半径0.3公分粗的棕色毛线。 死亡时间判定为星期六3:35PM。据警察询问同楼邻居结果显示, 当天下午约3:00左右曾听到小艳住屋传出两个女子吵架声。 死者死时大门锁住并且无法从外开启, 唯一的另一个出口, 阳台上的窗户也是由内锁住的,形成完全的密室。 因此警方判断为自杀。 但身为好友的罗宾调查出三位嫌疑犯:

1.陈秀兰(美容师): 据同事透露,秀兰在2:30PM後离开美容院到小艳家中烫头发便在没回店中。 秀兰与死者之前认识,但後来因金钱纠纷而翻脸。 店员并且透露秀兰说最近要生了, 可是他几个月前结婚时还没有明显大肚子。

2.吴踪现(自由业): 小艳前夫, 当初因关悉非常恶劣而离婚。案发当时无不在场证明但声称脚受伤在家休息。

3.焦嗯菌(水电工): 小艳男友, 案发时在小艳隔壁邻居家修水店, 隔壁老先生能做证。 老先生指出他从3:30PM到4:30PM都没离开过。

到底谁是真凶呢??? 又是怎样完成密室杀人呢???

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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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16:34: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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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长什么样不知道呀!!!!!!!
焦嗯菌(水电工)嫌疑最大“ 3:30PM到4:30PM都没离开过”但他可以从阳台翻到女友家。——除非 隔壁老先生一直盯着焦嗯菌
                    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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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22:03: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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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感觉交代的东西不够详细,可以想象的地方太多了

我感觉隔壁老先生嫌疑很大哈哈哈%&070

纯粹搞笑,别当真

假想过程:先把被害人的男朋友骗来修水管,自己跑过去杀人,然后用毛线做成密室,再跑回来(无论从门还是从窗都很方便,反正就在隔壁),最后还给死者做了不在场证明,厉害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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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23:27: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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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老先生和焦嗯菌合谋??。。。。=。=
焦嗯菌和老先生达成某种协议(XX?=。=)然后老先生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他利用窗户过去杀人,然后利用毛线的一段做成密室。。。
PS:可怜的宪哥。。。。
谦卑 诚实 牺牲 公正 荣誉 英勇 怜悯 EST SULARUS OTH MITHAS! 谦卑(Humility) 正直(Honesly) 怜悯(Compassion)英勇(Valor) 公正(Justice) 牺牲(Sacri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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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小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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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16:27: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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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是她男友
因为她死的时候是穿睡衣的,如果和别人见面也太随便了
不过有没有同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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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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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01:04: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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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3点钟吵架,3点35就已经换了睡衣的人倒少见。
对了,1公分是多长?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 信我的人死了,也必复活;活着信我的人,必将不死. (he that believeth in me, though he were dead, yet shall he live; and whosoever liveth and believeth in me shall never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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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4:37: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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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我也没解开,不过好象都认为是男友,因为死前穿睡衣,不过呢,死亡时间他有不在场证明,所以理应男友和被害人没见面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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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7:33: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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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男朋友是绝对不应该会是凶手的,因为有时间证明的,假象如果有人到你家修水电你会让他自由活动?不可能的,一般主人都会看在旁边的,所以既然有隔壁邻居做证就说明他有时间证明不会有嫌疑,还有那个陈女士,是挺着个大肚子来的,一般这种人也不会贸然动手的,不然容易伤到小孩,而且还跟死者吵架周围人都知道,如果当时杀人那么别人绝对怀疑的就是她了所以她也不可能,
只有她的前夫有希望

还有就是睡衣的问题,那其实根本不是问题,3点还吵架的,说明陈女士当时给他做头发的,如果当时死者为了见做头发的人而特地换上便装,那么到死的3点30分又换成睡衣完全没必要的.

所以说她就是一直穿的睡衣,可能她的前夫进来的时候她也不介意穿睡衣,毕竟是前夫,已经习惯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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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0:44: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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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艳穿着睡衣在家,凶手有心杀她,从阳台翻入,一刀刺入腹部,也可以啊,难道凶手非得别人穿休闲装才能杀人啊,睡衣的事好象不考虑也可以啊
浪天涯,伴随枯叶片片风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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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2:06: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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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前夫。要做密室从门那里做容易些。
而且死者死时男友的工作才刚开始,老人不大可能走开。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 信我的人死了,也必复活;活着信我的人,必将不死. (he that believeth in me, though he were dead, yet shall he live; and whosoever liveth and believeth in me shall never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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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8:09: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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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否穿睡衣根本不能判断谁是凶手,问题就在哪个“锁”——只要揭开了密室的手法加以分析应该没问题的。绳子和锁肯定有关联,问题是怎样造成一个密室
  我认为根据前面的介绍,我还认为是她男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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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09:41: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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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不是要看人,关键是想解开手法
这案子的标题是---都市杀人事件
其实个人觉得这帖子的提示没有说清楚,窗户的类型没有说明,很多说人凶手用线来关窗户,密实的手法无非两种,一种就是人不在现场,但通过某种手法杀了被害人,还有就是如何关闭密实的出口(似乎不太可能是心理密实)
在这里发帖,主要也是想看看这里有没有类似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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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0:03: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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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是前夫与陈秀兰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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