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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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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题讨论] [讨论]完美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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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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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22:40: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完美犯罪的关键是不是在于犯案后逃离法律的制裁?如果是,有梦游症的人不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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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02:56:1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梦游是可以被叫醒~~~~何况也没有这么离奇把~~~我就有梦游~~~杀过人??感觉一定不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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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08:04: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无动机杀人.很难破
风中伫立,雨中漫步 我以我XX高远遥一的名义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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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2:18: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quote=kidfake]无动机杀人.很难破[/quote]
就是有也不能入罪,因为只要有医生证明疑犯有梦游,他就不用负起法律责任%&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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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3:04: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有精神问题不也一样哈....
风中伫立,雨中漫步 我以我XX高远遥一的名义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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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3:50: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quote=kidfake]有精神问题不也一样哈....[/quote]

有精神问题杀了人会送去精神病院,有梦游症的人杀人后可能还可以继续过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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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3:55: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quote=kaitokidd]梦游是可以被叫醒~~~~何况也没有这么离奇把~~~我就有梦游~~~杀过人??感觉一定不错~哈哈[/quote]
我的意思是假借梦游症杀人,不是在梦游症发作时杀人,这点恐怕没人能证明有梦游症的人杀人时是否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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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7:13: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你能借梦游症杀人,难道,他的家属就不会以暴制暴,也借梦游症干掉你?所以这是没意义的讨论。完美犯罪的话,在偷窃、抢劫方面是有可能的,杀人?应该是不可能的。
浪天涯,伴随枯叶片片风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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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7:39: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回上楼
虽然我还不知道完美犯罪的关键是不是在于犯案后逃离法律的制裁,但是,我想请教的是有梦游症的人假借梦游症杀人,而当时他并非在梦游,注意,是个本身有梦游症的人,以梦游症为脱罪的借口
而你所提出的问题,没错,只要能证明他的家属也有梦游症,不是不可以,至于你说这是没意义的讨论,我也许不能让你改变看法,但是,我认为法律的盲点是值得关注的,说不定可以把它修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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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8:04: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quote=heijiOOOOOOOO]回上楼
虽然我还不知道完美犯罪的关键是不是在于犯案后逃离法律的制裁,但是,我想请教的是有梦游症的人假借梦游症杀人,而当时他并非在梦游,注意,是个本身有梦游症的人,以梦游症为脱罪的借口
而你所提出的问题,没错,只要能证明他的家属也有梦游症,不是不可以,至于你说这是没意义的讨论,我也许不能让你改变看法,但是,我认为法律的盲点是值得关注的,说不定可以把它修正过来[/quote]
到底是不是在梦游基本上是可以查出来的…………

转一篇:
[CENTER]梦游杀人,就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
[/CENTER]



  新闻事件:梦游时举刀砍人

  今年6月13日深夜,来西湖看飞来峰的河南人童某,在杭州福来旅馆把旅馆老板砍翻在地,但他却不用负刑事责任,理由是他那会儿在“梦游”,什么都不记得了……小说里的情节突然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这起我省首例“梦游不负责任案”顿时吸引了全社会关注的目光。


  事件剖析:“梦游”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面对这起“梦游不负责任案”,人们不禁要问:“梦游”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梦游”?“梦游”时干任何事都不用负责吗?该如何鉴定和治疗……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杭城数名医学界、法律界的专家,揭开了“梦游”的神秘面纱。


  梦游之表现形式


  中专文化的童某和福来旅馆王老板素无仇怨,两人根本就不认识,那为什么童某会“穷凶极恶”地要把王“置于死地”呢?他真的在“梦游”吗?

  浙江省精神科学会副主任委员许毅医生解释说,梦游是睡眠障碍的一种,是梦中行为障碍(睡眠抑制、清醒的不平衡)所导致的,国外称为“REM7行为障碍”,又称梦行症。梦游患者意识不清,对人、对物不自主地应对,行为目的不明确。常有睡眠中起床行走的行为,梦游时,患者脸部表情呆板,对他人的刺激基本上不作反应,很难被强行唤醒。而清醒时,梦游中所发生的一切大都遗忘了。

  许毅说,通常人在梦游时的行为比较简单、单调,比如背东西、挑水,往往不会出现系统、连贯性的动作,一般是无目的的行为。梦游患者以小孩居多,因为小孩神经系统发育不完整,往往会在梦中出现不自主的行为。绝大部分梦游患者的症状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消失,大多梦游患者的症状会随发育而逐渐消失。而像童某在梦游时出现一系列连贯行为非常少见,持刀砍人更是罕见。

  研究表明,梦游是一种不自然、怪诞、不可思议的意识状态。生活中,梦游患者表现的一些特征,确实使周围的人们感到惊奇,有时甚至感到恐怖。梦游患者会突然产生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巨大力量,在面对危难时,完全没有恐惧或不安,甚至可以完成相当困难的动作,不容易被声音和光线所惊醒。而到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对于自己干的事会忘得一干二净。


  梦游之出现原因


  童某砍伤人后,公安机关将他带到省精神卫生研究院进行一系列测试。期间其家人反映,童某平时精神状态较好,行为正常,但从小到大有过两次“梦游”,一次是在读初中时,晚上从床上不知不觉起来了,在走廊上睡了一夜。另一次是在读中专的时候,晚上睡在了厕所里。事后他都像这次一样不记得了。

  造成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心理研究者将之归纳为三大类:有的梦游症常常和其他疾病(例如癫痫)同时发生。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梦游时常会与其他一些症状同时发生,另外一类梦游大都是身心健全的正常人中发生的特殊现象,有明显的遗传特性。

  而像童某一样的梦游症患者是最多的,这类人平时完全没有什么疾病的症状,跟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性格中有些不稳定不协调的因素,属于游移动摇、意志不定的一类人,他们的心境几乎没有一时一刻不在变化。他们往往完全服从于强有力的欲望,甚至在睡眠中也受到这种欲望的支配。他们会在梦中站立起来,向他们幻想中的目标直接走去,而不注意周围的一切。


  梦游之治疗方法


  要唤醒一个梦游患者,比唤醒一个普通的睡眠者更加困难,他们整个身心只集中在一件事情上,就是实现他们的欲望。

  厌恶疗法是治疗梦游患者的一个最直截了当的方法。马克·吐温曾恶作剧式地对一个梦游者说,只要在床前撒上一把图钉,保准梦游可治好。虽然此法具有伤害性而难以叫人接受,但它很合心理治疗的原理。通过病因分析发现,梦游是一种象征性的愿望补偿,通过厌恶疗法把梦游者从梦中喊醒,打破了梦游者的行为定势,使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达不到目的,那么梦游就会逐渐消退。采用厌恶疗法有两个关键之处,一是设法在患者梦游时唤醒他,二是及时中断患者梦游行为。

  另一种治疗方法是精神宣泄法。梦游大多是精神压抑造成的,所以要根治梦游症状必须要做的是解除内心深处的压抑,这一点在孩子中的发生率颇高,这些梦游往往是想念亲人所致。家长或孩子的管教者应给孩子更多的温暖,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减少孩子对亲人的思念之情。有可能的话,应尽早让孩子与亲人相见,或通个电话、写封信,这些方法可有效地消除孩子对亲人的过分思念。

  业界看法 梦游者真能得到法律“庇护”?


  梦游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胡东迁认为,根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具有精神障碍的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作案时具有“意识障碍”(精神障碍中的一种)的童某给予无罪释放,符合法律规定。

  胡东迁说,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决定其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应受刑事制裁的前提和基础。本案中的童某在作案时正处于“朦胧状态”,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属于精神疾病中的“意识障碍”。这一行为,属于刑法上规定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法定情形,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者,免予刑事责任追究,不仅在我国,而且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它一方面彰显了人类理性的回归,同时,也彰显了社会的进步与司法的文明。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认为,本案中童某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他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也就是说他在作案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按照刑法的规定,他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亲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梦游伤人不用坐牢,并不表示其可以无法无天。家属除了要对梦游患者严加看管外,还应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童某最终向王老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1.5万元。

  胡东迁律师认为,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梦游患者,虽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责令他的家属和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童的家属应严格约束童的行为,以免给他人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受害人所受的损害,可以依法向其监护人请求民事赔偿。


  还有哪些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尚为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除此之外,我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正当防卫、适度的紧急避险以及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等3种情况不负刑事责任。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情形下,只要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包括醉酒)构成犯罪的,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意识障碍”如何测试?


  童某之所以能够无罪释放,关键是因为经过专家组反复测试,认定童某在作案时正处于朦胧状态,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属“意识障碍”,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许多读者都很好奇,究竟专家们是怎样对童某进行测试的?

  省立同德医院心理科主任张同延对梦游现象有着多年研究,他告诉记者,梦游主要是人的大脑皮层活动的结果。大脑的活动,包括“兴奋”和“抑制”两个过程。通常,人在睡眠时,大脑皮质的细胞都处于抑制状态之中,倘若这时有一组或几组支配运动的神经细胞仍然处于兴奋状态,就会产生梦游。梦游行动的范围往往是梦游者平时最熟悉的环境以及经常反复做的动作。

  通常确定患者在梦游做案中是否存在“意识障碍”,主要是看他的脑电波。一般来说,正常人在熟睡或生病状态下,通过脑电图显示会出现快速的峰谷波。健康清醒的时候则没有。但梦游患者却不同,他们在梦游的时候也会出现峰谷波。

  简而言之,梦游病人之所以会出现睡梦中走动的现象,是因为他们的情绪受到挫折并处于混乱状态,结果是他们利用行走这种方式来发泄和缓解自己头脑中的不稳定情绪,而实际上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行走。

  另外,专家还会对患者进行心理测验,结合其做案当时的情景,反复问患者一些“专业”问题,如果患者在做案时有一丁点意识,就会马上露出马脚。一般来说,梦游患者都有梦游史,在测试过程中,专家们将把患者和其家属进行“隔离”,分别对其以前的梦游行为进行核对,避免有人借着“梦游”来逃避法律制裁。


  声音 “特赦”不是放纵

  有人说,童某因为在梦游时砍人,而得到了法律的“特赦”,所以梦游患者今后就可以为所欲为,没人能管得了他们。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也是对我国法律的一种误解。

  过去,梦游现象常常被一层神秘和恐怖的帷幕罩着,大家都害怕被梦游患者“袭击”。有人想象,梦游者大概像瞎子一样四处乱撞,其实梦游者眼睛是半开或全睁着的,他们走路姿式与平时一样。

  还有人认为梦游者胆子奇大,敢做一些惊险恐怖的动作,其实梦游者很少做越出常规的事,像童某这样在梦游过程中作出“极端”的行为全国都非常罕见,绝大多数患者梦游时极少会作出伤害性的进攻行为。当然,梦游者有时会由于注意力分散偶尔会跌倒碰伤。科学家研究表明,其实梦游患者在心理上和肉体上,都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照顾,而不能歧视他们,对他们避而远之。

  当然,关心并不代表放纵,更不能无视法律的存在。作为梦游患者的家属应该及时带他们到专门的医院进行治疗,尽早让他们从混沌中清醒过来。对梦游患者在梦游中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患者和家属应该勇敢地面对,承担责任,尽可能把对他人的伤害减到最低限度。

  童某的无罪释放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性,但任何人休想借“梦游”钻法律“空子”。确定你是个梦游患者,专家们要经过长时间反复的心理、生理等多种测试,不是一句“什么都不记得”可以了事,不给那些“假梦游者

  ”以可乘之机,因为我们要对梦游患者负责,更要对受害人负责。


  相关链接:梦游二十年娶妻生子


  法国有一位梦游症患者,名叫雍·阿里奥,一次梦游竟长达20年之久。一天晚上,他熟睡之后突然爬起来,离开妻子和5岁的女儿,来到了英国伦敦。他在那里找到了工作,又娶了一个妻子,并生了一个儿子。

  20多年后的一个晚上,他一下子恍然大悟,便急匆匆地返回法国。第二天早晨,阿里奥一觉醒来了。他的法国妻子看到了白发苍苍、失踪20多年的丈夫,便悲喜交集地问道:“亲爱的,你逃到哪里去了?20多年来音讯全无。”可是,阿里奥却伸了伸懒腰,若无其事地说:“别开玩笑!昨天晚上我不是睡得好好的吗?”


  梦游性骚扰无罪释放


  有数据表明,目前全世界的梦游发病率高达18%,而且研究发现这种疾病60%是由于遗传引起。除了梦游这一症状之外,梦游病患者还经常在睡梦中“遇到非常恐怖的事情”,甚至会导致病人伤害自己的身体或是进行暴力活动。

  一名被控对一个儿童进行性骚扰的英国男士被无罪释放,原因就是有关专家经过调查得出确凿证据,这名男士在实施性骚扰时正处于梦游状态,因此可以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据《今日早报》/诸筱艳 金振东)[RIGHT]2003-07-23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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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听过这么回事,一个护士学校有个学生有梦游,每次早晨醒过来嘴角边总有血迹,她和她寝室的同学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她自己也非常害怕,为了证实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寝室里的其他同学决定晚间探查究竟,于是晚上恐怖的事情就发生了,她们跟随那个同学一路走向实验室(那女的开始梦游了),只看到她从实验缸里捞出解剖用的尸体在啃,嘴边的血迹斑斑,同学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赶紧逃回寝室,眼见那梦游的同学个把小时后回到寝室并泰然自若得回床睡觉,第二天醒来同学们告诉她事实情况,她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当天晚上同学们又随她来到了实验室(又梦游了),惊人的一幕再一次呈现在大家的眼前,一个胆大一点的就决定上前叫她,就在手搭上她肩膀的时候,那梦游的人似乎被惊醒,放声尖叫了起来,就在声音结束的时候她两眼翻白已然死去。
所以我想梦游这种事确实是挺吓人的,去杀人我想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梦游中的人是切忌把他叫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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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汗,楼上恐怖中

完美犯罪应当是犯罪手法没有破绽。
而不仅仅是钻法律空子逍遥法外。
杀死我的子弹,带你回去的时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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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与其说是在杀人的时候设下陷阱,倒不如在被捕的时候设下陷阱,无罪释放,好得多了~~~~~
在一本出版很久的推理小说就曾说到,有一些罪犯的手段,故意和他的证词出现矛盾,后来被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比如说~~~~~
A在杀死B了之后,因为没有不在场证明和有人看到他在B家的门口,而被警察抓去审问,后来他交代了犯罪的过程~~~~~~~
他去B家还债,B拿出坐垫(反正就是日本坐的东西~~~)给他,他趁B不注意,拿了一根木材打死了B,后来,他又拿了,放着其他人以及他自己的债纸的盒子(B是放高利贷的~~~)跑到外面,用火柴把他的和其他一些人的债纸给烧了,因为天黑看不清,导致他把另一个和他的名字差不多的人的债纸给烧了,而他的留在盒子里,最后他又把盒子扔进泥潭里~~~~~
后来他的律师推翻了他的证词,说是警察以利益来逼他的,他后来说是,B不会给还债的人搬来坐垫的,以及凶器的不符和假如他有火柴,他为什么不用火柴来看看他的名字,再烧~~~~
后来,法院将他无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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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完美犯罪一定是梦游吗????


           如果是不可能犯罪呢?????



              还不是有可能????





不过,真相只有一个,不是么????             以梦游为借口,太``````````````````吧
詠恆啯嘟р: 埘锏囬 -┈→.該面對的..我絕不逃避ooo0` 真実そしてた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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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这个问题我以前也考虑过,单从杀人来说,似乎不太可能,首先,从事实上出发,无动机杀人如果能理解为无理由杀人的话,那实在是不太可能,杀人是要理由的,除非你误杀,或者,你疯了。
第二,你要通过某些手法来掩饰你做过的事,那就意味着有些事就不自然了,除非你有特异功能,否则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
当然,一个有经验的凶手或者计划周密的,会把这种不自然降到最低,但永远只是几乎没有破绽,而不会没有破绽。
无聊啊无聊,生命就是无聊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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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借梦游杀人不能算完美的犯罪,因为你还是在借用病态来犯罪的(即使你是在正常状态下犯罪的,可是名义是梦游。这就不能算完美).完美犯罪应该是正常人在正常状态下犯罪而不被任何手段和证据指正罪行从而继续过正常生活的人。如果能完全不被怀疑就更牛了........如果能不被人知道就........是神........
看过一个电影<天才雷普利>讲的就是犯罪者极其聪明。最后没被起诉而顺利生存的故事。
名侦探柯南职业婚姻事务介绍所.
My 淘宝 welcome you http://shop35612098.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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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14;&#26524;&#26377;&#26790;&#28216;&#37027;&#19981;&#26159;&#25379;&#21040;&#20102;
推理是乱的天职,杀人是步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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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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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 22:20: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讨论]完美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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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何CP控,随着天变地变人变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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