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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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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424|回复: 28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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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随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24 16: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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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4 17: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签名又不是头像。。。。这个好象勉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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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4 19: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可是签名对月来说很有意义,我的,呃,还算好吧~~~
怎么可以就这么被盗呢~~~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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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4 19: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关键她现在没有用啊…………

语言又没有专利的。。何况是网上的。。。。

你不能说某某句子一定是我专有的。。。。别人也可以说这些句子对他也有重要意义。。

这种事情最好和对方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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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随月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5-9-24 21: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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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源补档组

发表于 2005-9-24 2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其实说句实话,我很讨厌人家盗用什么的……

那个语言的确没有专利,不过如果完全一样就复杂语言,我觉得就有问题……

支持楼主的说法,先沟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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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4 21: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怎么说……此人是个新人,可能什么也不知道。
在盗用可奈依的签名后又用了深紫的,这些我们已经在帖子的回复里告诉过他了。
现在又出现这种情况,是否考虑不轻不重地惩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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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5-9-25 10: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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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这小子盗的签名都是我亲们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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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5-9-25 10: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这个问题很棘手啊.....月月....

话说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新的风格貌似不能使用快捷回复的说—_—每次都是

您输入的信息太短,您发布的信息至少为1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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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5 16: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楼上的是......水子大人么~~~~~
这个,貌似我可以,只要一个字符就行了~~~
顺:老爸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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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05-9-26 16: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这个很难定标准吧
我和10楼一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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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6 19: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我就算用旧风格也还是输入字符太少......早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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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6 22: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QUOTE=杰洛士]复杂语言可以看成原创短文的……[/QUOTE]

没有这种逻辑。。。这个“复杂”的界限在哪里。。要字数要求还是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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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9-27 08: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无论如何此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做不能不说是明知故犯.确实应适当惩罚警戒.
如果原创文章有版权,原创签名也没有本质的不同.复杂与否与字数都不是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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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7 13: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恰恰相反。。正是字数的不同才造成了本质的不同。。。。。

文章之所以被称为文章是因为它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在。。。。文章可以称为一类“作品”……但签名显然很难以“作品”之称

签名多是由短句组成,没有任何人拥有对短句的“版权”。。就像没有任何人拥有对成语、习惯用语、习惯句子等版权…………就如一个人说他对“今天天气太好了”等之类的句子拥有所有权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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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9-27 13: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诗词有其特殊性存在。。。。

至于你说的“有意义的句子”另当别论。。。。。描写感情的句子很多,每个人写出这样的句子实际上也是潜在的受其他类似文章的影响……

现在本身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楼主所说的签名恰恰在这个模糊地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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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9-27 15: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发现这里开始讨论网络版权这个很寒的WT|||||

签名就算不是"作品"也可以理解为言论.
有些签名是引用名言或者常见口语,不过也不否认有原创性个人风格较强的签名存在.
这2类显然前者不拥有版权而后者应当拥有.
只不过界限模糊往往只评个人判断所以这才是个模糊地带.
仍然不认为由于字数不同能产生质变,举个例子如果我把我文章的一部分原封不动放到签名里,那是不是如果我引用全文就有版权引用部分就没版权了.
至于那有意义的句子,在写文章的过程中也是都在受其他作品的影响.所以同理.这种签名和文章同一性质.

这个WT现在确实模糊,不过难道以此为理由继续模糊下去.抄袭行为就摸棱两可的存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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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7 20: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签名没有版权的,就连斑竹、警察和管理员的都没有。

要使之有版权就必须发表成文章,最好的办法就是每次换签名的时候都发成帖子,这样你才能说你有版权,可以拒绝任何形式转载,我们才有理由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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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7 20: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我说的那个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当然可以,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就会被视为不成立。

目前为止,我都看不出楼主能有什么有力的证据的证明这个签名是你自己的,而事实上也的确很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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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9-27 21: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用户“☆★sherry love☆★”盗用我签名

没什么说服力,你想想情理就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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