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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两小无嫌猜[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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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3-12-14 12: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兰之卷──
意外,总是猝不及防的到来,挟着难以承受的哀恸敲击出伤心的音符。
六岁的兰,像是被世人所遗忘,静静坐在长椅上,与匆促忙乱的周遭形成对比。木然的大眼里像是被惊吓过度,以致于失去各种反应能力,不哭不笑,不吵不闹;只有怀中被紧抱着的那只女用手袋,感受得到那惊恐到几乎昏厥的力道。
这里是医院,她坐在手术室门外,在手术房内的,是她的双亲……
两个小时前,父母正开车载着她准备去百货公司购买入学用品,六岁的她,因资质好,被允许提早入学。他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出门……
但不知为何,母亲竟生气了,与父亲吵起架来,大声质问着一些她听不明白的话,吵着要父亲否认……
父亲想停下车子,才减缓车速时,却教一辆失速的砂石车由对面车道撞了过来……
小女孩安好无恙,人人都说简直是神迹,毕竟她的父母全受了重伤,车子更是被撞得惨不忍睹,没理由坐在后座的小女孩连一点点的擦伤都没有。
命大哪!
但若命大的小女娃却成了孤儿,也是教人鼻酸得紧呀,似乎命大并不代表福大,不是吗?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突然停伫在小女孩面前。是一双女用短靴,然后那人蹲了下来,竟是一张与母亲一模一样的面孔。
小女孩屏住了呼吸,圆瞠的大眼眨也不眨的,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兰,我是阿姨;你应该听你妈咪提过,我是灵净阿姨。”美丽的女子约莫二十七、八岁,有一头飘逸的长发与一张温暖柔和的面孔。而她,同时也是小女孩母亲的双胞胎妹妹。
“阿姨……?”小兰疑惑的看着那张与母亲相似却又有所不同的面孔,后眼光投注在阿姨领日里滑出来的水晶坠子,它好像……会发出亮光耶……
女子正想再说些什么,但手术室大门突然被推开,走出一名护士叫道:
“谁是工藤有希子的家属?”
“我是!请问──”灵净走过去正想详问情况。
“很抱歉,英理内出血太严重,恐怕无法救治,病人现在已清醒,要求见她妹妹。”
灵净心口一紧,急忙冲进去!
在手术房的一角,才刚被挪下手术台,放置在病床上的女子像是感应到了亲人的到来,吃力的举起手,想抓住些什么……
“英理!”灵净紧紧握住姊姊的手,哽住了声,一时不知该怎么说才好。千言万语,在此刻又嫌琐碎多余,只能任泪诉尽所有。
“你……来了……”虽是相同的面孔,但因七年来的际遇各自不同,其已不再那么相像了。英理努力要开口,忍住所有椎心的剧疼,化为不断的抽……
“很抱歉……为所有的一切……”
“不要说这些!我不是回来听你说这些告解的,你对我说有什么用?我又不能保你上天堂。”
虽然很困难,但英理还是扯出了笑意。
“傻妹妹……我不该为了私心去逃避……长女的责任的……所以,报应终于来了……”
“胡说八道!我们是双胞胎,没有长幼之分,你们自己开车不小心,别拿祖训来说嘴!”
“是……呵……是我自已活该……”英理点头。
“别说,”她不想听这些类似遗言的话,更不想去挑动过往的种种。
“不让我说完……恐……恐怕……就没得说了……”英理握紧妹妹的手,轻问:“他……还好吧?”
“可能还在急救吧,我不清楚。”这当口,有什么比自己亲人更重要的呢?
“他会没事,至少会活下来……”扬起爱恋的笑,眼泪却流了下来。“可我……再也不能……独占他了……上天……很公平是不……?灵净,我到他七年,用尽心机……够了。我明知道他心里苦,却又贪恋他的温柔忠实……即使他透过我……看着你……我依然甘心,然而,有时不免……怨恨……”
“别说!不要说!”
“我把他……还给……给你了。”终究挣不到不属于她的幸福,强求的下场,从来没有好的,她一直都知道;只是爱情这东西……无私的那一个,注定要吃苦,会受伤……
“英理!”她不敢相信自已所听到的。“你别胡说!我与他并没有──”“为什么我们姊妹要同时遇见他,又爱上他呢?我……以为留……下来的……那一个,便……会是……会是得到他心的……那一个。所以……所以我告诉伯父……我是……妹妹……你明白我的心……也成全我……唉……知道吗?他让兰姓‘毛利’,纵使不能与你斯守,也……希望……当你再度得到幸福时……不必担心……责任卸不下来……”
兰的姓不是英理争取来的吗?竟是他自已要求……
“曾经我很气……但现在想来,也好……这样安排是对的……我把你的幸福还给你,把该是我的责任……交付我的女儿去接续……这样才……是……对的……”
“兰还只是个孩子!”灵净不可思议的低叫。
“兰……我的兰……”伸出另一只手,举向门边那个纤小的身影。“来,我的孩子……”
“妈妈。”沉静的小女孩悄悄走到母亲病床前,空气中充斥的血腥味及药味,惊吓了小女孩的心神,但也似体悟了什么,并不哭闹,只是紧紧看着她那奄奄一息的母亲。
“灵净……也许你并不知道……管家的长子或长女……都有一种感应的异能……有的深……有的浅……我……的灵性并不高,但至少知道自己枕边人的心思……我想,这是惩罚吧,让我在每一次碰……触他时,都知道他……其实是在呐喊着……你的名字……当年……你该争取的,你……的无私……你的友爱……真让我恨了起来……”
“别再提他了!”
“怎……能不提呢?我……还要你赎罪呢……”她笑,将女儿的手交给妹妹。“他不会死……但我预感……他将会有好……长一段……复健期……你就陪在他……身边吧。而兰……已经可以承担起……伺令主责任了……”
“英理!”
“兰……”不理会妹妹的抗议,她看向女儿,充满忧伤与疼爱的看着这她与他共有的孩子。七年来,他的一切,都不是她的。她享受的是妹妹该得的幸福,但至少她还有一个真真正正属于她的孩子──他与她唯一共有的,且不属于别人的。啊……她多么多么舍不得呀。
“妈妈,不要哭。”小手滑向母亲灰白的脸庞,拭去那不断流出的泪。
“兰……妈妈告诉你……以前……妈妈为了得到爸爸,骗你伯公说我是妹妹,躲掉了伺令主的责任……咳咳……也趁机赶走了阿姨,让她……离开家……其实是妈妈不好……看不清……事实……妈妈做错了事……小兰帮……妈妈的忙好吗?让阿姨留下来,照顾爸爸……然后……你代替妈妈去一个地方……”
“好的。”小女孩乖巧的应着。
“姊!你不能这么做!你──”“请问谁是毛利小五郎的家属?他已清醒,但情绪很激动,谁去安抚他好吗?我们无法决定要不要告诉他他妻子的状况。”一名护士跑过来问着。
姊妹俩的心口俱是一震!多少年了,她们依然相同的为着同一个男人牵牵念念……像是至死也难休……
“去吧。”英理轻喃着。以前她总是千方百计的拉住妹妹追求幸福的步伐,曾几何时,竟也有推上一把的一天。从今而后……该是她的,就全还给她吧。
她最爱的男人与她最亲匿的妹妹……曾经被她踩断了前缘,而今又由她系回了红线。
灵净踌躇不前,连步子也迈不开,像是情怯,也像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
不该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
“去吧。”
护士又跑过来。
“快点好吗?病人坚持要下床,但他左腿骨折,肋骨也断了六根,根本不能下床,快点过去安抚他啊!”
“请带她过去。”英理指示着。
而那急坏了的护士小姐也真的就这么把人拉走了。
病床边,只剩下母女俩。
“兰,我的孩子……”
“妈妈。”她爬上床,捧着母亲的面颊不住的亲吻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你的缘分,确定……那个人……很爱很爱……不要盲目的求取……那颗……不属于你……的心。”
“好……”不明白母亲的语意,她只能点头。
英理最后一次睁大眼,想用力记住女儿甜美的面孔,永生永世的记住这张有她亦有他的脸蛋。啊……她心爱的孩子……希望她有顺遂快乐的爱情与人生……
缓缓的,一道不属于病房内该有的金光,竟在小兰的身后闪烁,很微弱、很微弱的一闪一闪……
是什么东西呢?英理疑惑着。
不知何时,揪心的痛楚不舍,竟为那异象而感到放松……在溘逝那一刻,觉得自己轻飘飘,再无牵挂。
唇边绽开一抹恬静的笑,过往恩仇俱泯,一生曾经历的伤痛皆灭。
英理走了,在女儿的搂抱之下,笑着离开人世。
         ☆        ☆        ☆
  即使已将兰的行李搬入了“殷园”内,灵净仍是不死心的再问一次:
  “兰,你真的要住在这里吗?不想陪爸爸吗?”办完了姊姊的丧礼之后,兰便开口要求离家。这么幼小的孩儿,任谁都不放心的;她与兰的父亲并不同意,但六岁的兰却坚持着。最后不知为何,屈服的竟是大人。
  兰仰高了头,眼光不由自主的落在水晶坠子上,伸手轻轻包住,觉得手心暖烘烘的,很舒服。
  “阿姨,我要住下来。然后你去陪爸爸,爸爸腿断了,很多事情都要人帮忙。”
  这也灵净没有全力反对的原因。小五郎父母早逝,没有兄弟姊妹,如今丧妻之痛未平,加上自身重伤需要人照料,更别说他的公司正处于草创期,不能没有人坐镇指挥。怎么说灵净都无法放下这些不管,毕竟她是他与兰仅剩的、最亲近的人了。
“兰,你是这么的幼小,阿姨真的很不忍心……”
“姨,我会很好的。你回去陪爸爸,当我的新妈妈,然后生好多小弟弟、小妹妹,这样,爸爸就会开心起来了。”乖巧而灵敏的大眼像是知晓了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使得她不仅没有产生排斥后母的刺猬心性,反倒毫无芥蒂的对父亲的第二春推上一把劲。
  “兰……”灵净闻言,简直哭笑不得,谁提到要与她父亲结婚了吗?她并不认为……
  “虽然你是阿姨,但同时也是我另一个妈咪哦。”兰歪着头,以自己的方式解说道:“你跟妈妈是双胞胎,也就是二分之一的妈咪。”
  “是这样的吗?”这孩子的想法真……特别。
  “是的。所以快生弟弟妹妹给我哦,打勾勾!”
  对着那只伸来的小手,灵净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苦笑的合掌包住兰的小手掌,却允诺不出任何言词,因为她从来就不是会在用词上矫饰虚应的人,即使面对的是一名天真的孩童。
  “啊,我们的小娇客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她们身后传来。
  她们看过去,是一名年约三十出头、身形修长、长相粗犷性格的男子,他甫由一辆重型机车上下来,肩上扛着三角架,手上拎着沉重的摄影器材,两三大步,已走到她们面前。
  “圣伦,你回来了?!”管灵净讶异地问,对于这个脱缰野马似的伙伴,想与他见上一面还得碰运气呢。他是个自由随性的人,也从来不对人交代行踪的。
  朱圣伦点点头,放下手上的物品,蹲在小女孩面前,笑道:“嗨,小东西,我是朱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兰乖巧的回答:
  “我叫毛利兰,大家都叫我兰。”
  “长得真可爱,欢迎你加入啊,伙伴。”
  “圣伦,我想跟你们商量……”灵净正想开口讨论兰太过幼小的问题。
  “真可爱的小公主,你终于来了。”二楼的阳台上突然傅来声音,众人才正要抬头看,那人已化为一道白色的惊鸿掠了下来,站定在眼前。
  是一名十四、五岁的俊美少年,像是刚运动完,一身雪白的功夫服像浸了水似的牛湿,乌亮的短发上也满是水泽。
  “我是韩璇,你呢?”
  “兰。”像被他的俊美所惑,小东西仰高了小脸,大大的杏眼眨也不眨的。
  “我带你去参观宅子吧。”轻轻一搂,便抱起了小女孩,侧着面孔对灵净道:“姐,在此先向你告别,你的任务已完成,预祝你有个快乐幸福的未来。”
  “但是!”
  “你还不明白吗?接下来已经是他们的世代了。”一名长相平凡、气质冷然的男子由屋内走出来;托了托鼻梁上的金框眼镜,手上拎着厚重的公事包,像是正要出门洽公。
  “呈志,他们都那么的小……”
  “回去吧,无论如何,‘结局’都不在我们这一代。我们只是无关紧要的接驳者,由第十八代延续到第十九代,然后交棒给第二十代。若未来将有些什么,也不关我们的事了。”季呈志始终没把眼光转移开。与其说是专注的看着灵净,倒不如说他不想偏移目光以致于扫视到不想见到的身影。
  但另一人似乎无意让他视而不见到底。朱圣伦走到季呈志面前,加入谈话:
  “你有你的人生,去吧。”
  灵净失落的低下臻首。七年来她号称是伺令主,却从来不是“殷族”里的首领。也许是她生性安静,也许是其他三人的特色太强烈,更或许是……她不是真正的伺令主,以致于她与他们总是格格不入。
  该走了,是吧。
  眼下还有好多好多的事待她去打理,若强要留下,也不可能。
  轻叹了口气,她低着头拿下颈项上的水晶项练──
  “呈志,麻烦你交给兰戴着,也请你……多费心了,她还那么的小,又刚丧母……”
  季呈志伸手接过,同时问朱圣伦的手也伸过来,抓住了坠子末端,两名身高相当、气质迥然不同的男子目光终于相接,但有一方很快的移开。
  “我送你一程。”季呈志略施劲道,迫使朱圣伦放手,再也不看他。
  “不用了,外面有计程车!”
  “走吧。”季呈志不容许拒绝,率先往车库走去。他的体型修长却不算威迫人,但他冷冽的气势却压过了外在的一切,让人不敢轻易违逆他,至少绝大多数人不敢。
  灵净看了眼身边的朱圣伦,而他鹰集般的狂眸依旧只盯着那远去的背影看,像是全宇宙只剩彼此的那种光芒;她知道那是什么,却无能为力,毕竟她是三人中最弱势的那一个,也不够聪明到足以插手解决别人情感方面的问题。她自己本身的忧虑已太多太多了……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从远处傅来,因是万籁俱寂的深夜,所以白日听起来不太明显的声响,此刻传入无眠人儿的耳中,无异像是春雷一般的惊心。
  兰小小的头颅由棉被中探出来,昏暗的房内只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仍是亮着,只照亮她这一方,偌大的房间内是绝大多数的阗暗。
  也许是初来乍到的认床,也或许是因为什么奇特而说不出来的原因,让原本早该沉睡的她,一直无法顺利进入黑甜乡里悠游。
  “谁在那里?”她开口低叫,黑白分明的大眼投注在房门的方向。
  没有任何回应,世界依然寂静的沉默着;而黑暗依旧保持原样,不曾梢作改变,像是无言证明着小女孩幻想过度的脑袋全是虚幻一场。
  什么也没有,只是再寻常不过的深夜而已。
  “是谁?”小女孩又开口,声音里虽是小心翼翼,但并没有太多的惧怕。
  回应她的仍是悄无声息。
  小女生似乎仍坚信自己的直觉,思考了两秒,小小的身子便由床被间滑了下来。沿着墙摸索着记忆中的开关想把灯全打开,但却一直没摸到,后来才想到开关在另一边的墙上,但她已摸到门把了。
  要越过房门去找灯的开关吗?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她决定不开灯了,直接扭开门把走出去,期待又好奇的大眼正快速搜寻着她认为该看到的──人或……不是人……
  一团迷离而微弱的金光飘浮在转角处,只来得及让兰看到一眼,便已消失。
  小脚丫无声的在长毛地毯上奔跑,追着那似幻似真的光团,无惧于黑暗的阴森,甚至没有尝试去打开大灯。
  金光像是知道有人在追它,很快的钻入某一扇门的门缝内躲藏,不过兰已经看到了。含着好奇的笑,她踞起脚尖一步一步台非近,无声的扭开那扇未上锁的门……
  咦?这一间好像是呈志叔叔的房间耶……
  床上没有人,显示着房间的主人似乎仍在书房奋战公事。而原本在房间内游荡的金芒,像是意外她会入内似的“咻”一闪,消失在床头柜上。
  “不见了……”她诧异地叫,跑了过去。
  啊!是阿姨的水晶坠子。那团金色的东西就是躲在这个水晶里面!她很肯定。
  但是……怎么找出来呢?
  她轻巧的爬上床,直到半个身子都偎在床头柜上了,才伸出手指小小戳了下水晶的外沿……
  (不要乱戳啦!)一个颇为不善的声音传入她脑内。
  “没有听到声音啊。”她拉了拉耳朵,疑惑的说着,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因为她还没有长大到懂得去对一些灵异现象害怕,所以她又戳了一下──
  (哎唷!好痒!)细微的嘶叫随着水晶微微发光传出。
  水晶真的会说话耶!
  “会不会是因为你没有嘴巴,所以我只能从脑袋里听到,而不是从耳朵听到啊?”
  水晶没应声。
  “喂!”她拿起练子,轻轻晃了下坠子。
  还是没有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我呢?我都听到了唷,你明明会说话的嘛!”
  (你……听得到我的声音?)水晶像是难以置信,终于又发出声音,坠子本身隐约闪过光芒。
  而与其说那是“声音”,倒不如说是一种感应,经由肢体某部分的接触,发射出对方可以理解的电波,也成功得到联系。不过小兰并不在乎那代表什么,横竖她就是可以与它沟通嘛。
  “对啊,我听得到。我叫兰,你呢?”
  (新一)。听起来有些迟疑,对她仍有防备。
  (这里是哪里?)它接着又问。
  “这里是‘殷园’。刚刚是你到我房间的对不对?”将项练放在双掌间托着,她又问。
  (你怎么发现的?我没有现身呀!)随着音量的渐有力道,那气音已很明显可听出来似乎是个小男孩的声音。
  “不晓得。不过我就是知道。你住在里面吗?”
  (嗯。)
  “可不可以出来?像刚才那样一团亮亮的就是你的长相吗?”
  (我没力气了,现在只能住在里面休息。)
  “生病吗?”
  (也可以这样说啦。)防心似乎褪得一干二净,小男孩的音调转为轻松。
  “你为什么会住在里面?”
  (因为被坏人打伤了。)
  “喔!”她同情的低呼,然后问:“还很痛吗?”
  (不痛了。)但我却有了很大很大的麻烦了。
  “什么麻烦?我可以帮你吗?”
  (我也不太确定,不过……我得先确定我现在在哪里。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你穿的衣服真奇怪。)
  “什么是朝代?”歪着小脸蛋,百思不解。但至少她可以回答另一个问题。她拉了拉身上印有趴趴熊图案的睡衣道:“我的衣服才不奇怪呢,这是阿姨买给我的可爱睡衣。我好喜欢呢。”
  (唉!我忘了你还小,只是个小不点……)
  “谁是小不点?!哼!我比你大很多很多哦,你才是小不点。”兰不开心的将它放回桌子上,然后站直她小小的身子,证明她真的比它高很多。“你看!我很高。”
  没有回音……
  “新一?新一?”她叫着。却仍只是沉默。
  于是她再度将项练捧起来端详。
  “为什么不说话了?”
  (我……又有力气了,怎么回事?)小男孩发了声,语气里满是不解的惊奇。
  “怎么了呀?你困了吗?”才问完,她便大大打了一个呵欠。唔,很晚了呢。
  (原来……是你唤醒我的……你身上有呼唤我的力量。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虽是发言,却是自言自语。
  兰揉了揉眼,含糊道:
  “这是阿姨的项练,我好想要哦。但不行,现在你是呈志叔叔的。明天我再来看你好了……”
  (别别别!不可以放手!)男孩声音急迫的叫着。
  “为什么?”
  (我才是我自己的主人,我决定把自己送给你了,你快戴上,我是你的了!)
  “真的?可以吗?”
  (可以!可以!快点戴上!)
  小兰犹豫了半晌,虽然很想,但最后还是放回桌面上。
  “我还是先问叔叔好了。新一,到时候我再看看叔叔愿不愿意送我。如果可以那就太好了……”再度打了个呵欠,她拍了拍枕头,压很儿忘了这里不是她的房间、她的床,反正也没力气走回房间,睡哪儿还不都一样?
  不到一分钟,小女生沉睡的鼻息规律的传来,全然不晓得那水晶坠子内的“它”有多么跳脚又多么无能为力。
  老天爷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完全陌生的建筑、衣饰,可以证明现在肯定不是明朝……老天!我到底睡了几年?又为什么会困在这水晶坠子中?没有任何法力,又依然是小该子的声音……是谁对我开了个这么大的玩笑?)
  (才睡了一觉而已……可是……到底耗去多久的时间?我父王呢?母后呢?弄潮他们呢?那一战的最后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我竟会是这个模样?
  为什么?……为什么?……?”
  被困宥在水晶坠子中的“东西”就这么整夜不停不停的反覆问着、想着……
  时间的流逝对他而言没有意义,无计可施的一切让他沮丧不已。虚弱、匮乏、无助、无知……交织成他醒来后的世界是无止无境的困顿……
  那个小女孩……可以给他力量。
  会不会是代表──他的前途全仰仗她了?一个小小小不点儿?
  呜……不会吧?!
  但事实似乎就是如此……

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2: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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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这是一个梦,梦里的世界没有任何景象,只是一片的米黄色,兰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开心的笑了一下,是制服呢,九月份开学后就要每天穿的漂亮衣服。
  她发现自己坐在一片米黄色的世界中……
  “嘻!我在作梦耶。”
  “喂!”一个与她相同椎嫩的声音自身侧响起。
  “是谁?”她很快的转身找寻入梦的同伴,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半透明的身影。
  好奇心使得她伸手去碰触,结果竟然穿透了那身影……“咦?”
  “不要乱碰啦!”那透明的身影叫着,却无力做任何反击。
  “怎么会这样?你长得好奇怪哦。”她扭了扭小屁股,转身正对着小男孩而坐。虽然他是透明的模样,但她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的长相以及他身上的颜色。
  比如说他跟她差不多大,但头发是金色的,嘻……不过他的前额有一撮黑发就是。她有直直的长发,黑色的,与他的头发不同。还有哦,他长得好好看哟,虽然他的眉毛中间有一道红色的伤痕──
  “你受伤了呀?痛不痛?”
  “那是以前的伤口,早就不痛了。”小男孩有一双灰黑色的眼,而那灰眸正牢牢盯着她看。
  “我觉得你很面熟池。我们见过吗?会不会是以前幼椎园的小朋友?你也是读“安雅幼稚园’的吗?”
  “什么叫幼稚园?”
  “就是上学的地方嘛。不过因为我要上小学了,所以就毕业了,我六岁了哦,你呢?”
  小男孩大大的眼中仍是挥不去的两丸问号,不过他无意追问出更多他完全不懂的答案,然后让那些所谓的“答案”成了他累积不化的问题。
  “我快要五百岁了。”所以他不必和小女生一般见识。
  “骗人!”小兰当下给他吐槽。
  “真的啦!我刚才终于算清楚了。我睡了四百九十年,在还没睡之前以你们人界的年龄来算,差不多要十岁了。”他挺起胸膛,这样的加加减减下来不刚好五百年吗?真是时光“睡”逝匆匆而过啊。
  “啊!”终于想起为什么会感觉到他很熟悉了。“你是不是新一?那颗珠子里的人……”
  “什么珠子?是水晶坠子,有太极图案的紫白水晶,用来守护我的灵魂。还有,我叫新一,是金狼族的王子,可不是什么孤魂野鬼喔,要记住。”
  “原来你长这样啊,看来和我一样大嘛,还骗人说你有五百岁,我才不让你骗去!”她扬起小下巴,证明自己不是容易上当的小笨妹。“对了,你来我梦里做什么?”
  新一抓了抓头发,对自己的模样也很存疑。但打他有意识以来,就是这模样了,在没人能给他解惑的情况下,似乎只有靠自己去找答案。而他之所以来到她的梦境,正因为这里是他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
  如果说水晶圈围住他的世界,不让外力有机会伤害他,那同时也代表着因为被保护,以致于他的行动完全受限。他目前仍没有能力脱离水晶,甚至使用了灵动力,也无法抵达十公尺以外的地方。
  但很奇怪的是,当小女孩睡着后,环住他的光圈竟洞开了一方缺口,形成一条接触外界的通道。他当然会立即去探险,因为在他醒来那么久之后,被困宥的窒息感已快逼疯他,顾不得自己此刻的身体状况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虚弱,他就是穿越过来了──
  很意外,他见到了小女孩,这个唯一能与他沟通的小不点儿。也直到此刻,他才看清她的模样。当他在水晶里面时,只能感应到她的思绪与声音,却不能“看”她。
  现在看到了,觉得她真是个好可爱好漂亮的小娃娃!基于英雄本“色”的天性,他原本不驯的口气软化了一百八十度不止……不过,为什么他可以来到她的梦境中呢?他与她之间存什么重要的连系呢?
  “新一,你没有回答。”
  “我也不知道我来你梦里做什么,以后等我知道了再告诉你。”
  “哦……好吧。”她也不为难他。
  “你可以叫我工藤哥哥。”他托大地宣布,活像是至高无上的恩宠。
  “才不要!我要叫你新一,然后你可以叫我兰,我们可以当好朋友。”她大方的伸出手。
  新一双手抱胸。
  “我五百岁了!不行,你不可以叫我新一!”好跩的样子,全然没有落难王子的自觉。
  兰抿了抿小嘴,觉得这个新朋友真龟毛。也不勉强,她道:“不做朋友就算了,再见。”
  “嘎?!等──”就像突然断电一般,小小宇宙由原本的米黄色调一下子没入黑暗的魔掌,在小女孩以一声“再见”消失之后,梦境像泡沫般破碎,至于还呆在幻境里的人嘛……
  就只能毫无选择的再度被金光包围在独他一人的寂然里,无能为力的啃啮他的哀怨……
  “真的要送我?”兰开心的从韩璇手中接过水晶项练,迫不及待的套在颈子上。
  原本该是由季呈志转交给于悠的,但今年以来,公司都处于忙碌不堪的情况,不断而来的订单、不断扩大的公司规模,代表着财源滚滚,也表示着主事者必然比陀螺还忙,这个交付的任务当然就委托给正在放暑假的新出智明了。偌大的“殷园”通常也只有她们两个在。
  “这本来就是你的。”韩璇露出帅气而迷人的笑,不知为何,就是觉得这练子戴在小东西身上无比恰当。
  “可是这是阿姨的啊,我看过她戴的。”
  韩璇揉了下鼻子,吁口气道:
  “虽然你还这么小,并不容易埋解我所说的,但我还是要告诉你,这是伺令主的信物,而你就是伺令主。”
  “不懂。”
  (不懂。)另一个声音同时也道。
  “咦?”谁在说话?她左看右看,后来往下看着水晶坠子,低喃道:“新一……”
  “怎么了吗?”韩璇问。
  兰缓缓摇了摇头,决定守住自己的小秘密。
  幸而韩璇也没对她的异样放太多心思,他接着道:
  “别管那些名词了,我们来谈一下你我之间的血缘关系吧。如果仔细推算,你应该要叫我一声表姊的,因为很久很久以前……”
  “表姊?”啊……韩璇是……女的!
  (骗人!他骗人!明明是男的!)另一个声音也叫嚣着。
  “是的,表姊。”韩璇皮笑肉不笑的应了声,也无意多做解释。“大概在五百年前,我们韩家的一名女儿嫁给了管家的男子……”
  (啊!啊!他的意思是你是韩弄潮的后代!天啊……)
  “谁是韩弄潮?”兰好奇地问。
  “嗯?”韩璇诧然,忍不住仔细端详着小女生天真纯洁的大眼。
  气氛陷入短暂的沉默,但在兰而言,可正热闹着呢,因为新一已大呼小叫的说明了起来──
  (你的老老老祖宗是管又寒与韩弄潮。那么说来,韩璇是韩观月的后代了,一定是!)
  “兰,你怎么会知道韩弄潮这个名字?”韩璇问。
  “我知道啊,有人告诉我,我就知道了。”兰回答道。可惜年纪尚幼,没办法真正翔实表达她此刻的经历。
  韩璇微笑。听说历代伺令主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异能,一直以来她相当存疑,不过今日以后,也许她该试着去相信才是。
  “别人还告诉了你什么?可不可以对我说?”
  “他说你是韩观月的后代。”
  “是的。”韩璇高高的挑起眉毛。“事实上,我们四个家族都有很深的关系。比如说老祖宗韩观月娶了季家千金,然后季家百多口人一同搬来与我们为邻,往后几代又出了几对夫妻。虽然到了我们这一代关系远了,但真要推算,血缘亲情仍是存在的。”
  “所以我们才住在一起对不对?”于悠扳着手指头算着:“你、我,还有季叔叔和朱叔叔,刚好四个。”
  (奇怪,你们住在一起做什么?)那声音问。
  韩璇点点头,嘉许的轻抚她小脑袋。
  “也许现在你还不懂,但既然你已接下了伺令主的位置,我就得告诉你这件事。记住,千万不可以弄丢这条项练,它是你的责任。”
  “我不会弄丢的,我好喜欢呢,而且他会跟我说话哟。”兰兴高采烈的宣布这个秘密。
  (不可以说啦!)气急败坏的声音。
  但他显然是多虑了,因为韩璇压根儿不予采信。小孩子嘛,总是异想天开了些,她相信兰只是太寂寞了,把自言自语当成真有人与她对话。
  还只是个孩子哪……
  轻轻将小家伙拉入怀中轻搂着。以一个刚失去母亲又远离家人的六岁孩子来说,兰坚强得让人心疼。以往的护令使者们虽有伙伴间的默契,但又独立的各行其事,互不干涉;如今这个新成员,想来是不能这么对待了……
  韩璇向来清冷淡漠的心为这小女生做了修正,自此以后,揽下了伴她成长的责任,再无旁贷。
  “因为一个传续已久的责任,让我们聚在一起,我们将会看到‘结束’,这也算是难得的因缘吧,就算几年后注定要各分东西,现在的日子也该好好的过。”
  (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什么,叫他放开你啦,悠悠!)全然听不入耳韩璇的感性语调,新一一心刺目于“他的”小朋友被吃尽豆腐的画面。如果声音可以转化为具体的影像,那他现在肯定是跳脚不已、气急败坏了。不知道为了什么,他就是很讨厌、很讨厌有人对那个漂亮的小束西动手动脚,简直是太过分了!色狼,登徒子!
  兰是他的!他的啦!
  还不放手?气死人了!
  没有人可以告诉他原因,但新一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正在“复原”中。不再没日没夜的昏睡,不再只被困宥于水晶中,连灵动力都发射不出去。兰身上似乎有一种灵气辅助他得到一些力量。
  力量并不算强大,和他曾经拥有的相比就像一滴水之于河流;更别说很久很久以前,他的法力只是狼族内初级班的水准而已。
  但只要不是动弹不得,任何些微的改变,都足以令他欢呼。重要的是,如令至少有人可以与他沟通了,即使只是个六岁小女孩。
  新一想了很久,在沉睡了四百九十年之后,不会无缘无故的醒来,就算当年父王将他的小命寄生在水晶中,是有设定复苏年限的,但任何一个咒语都需要某些外力的触动。也就是说,于悠恐怕是触动他的重要人物。
  那是否解释了他为何是一个六岁小男孩灵体的模样?明明四百九十年前他是一个十岁小男孩嘛,没理由缩水呀。
  他需要更大的力量来让他推算出更多的事,那将会是艰巨的任务,因为他的力量弱到令他想哭。每天能保持清醒,并且去理解现在的人界情况已经花去他所有的心力了。
  哎呀……最烦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该做什么好来改变现况。当年父王也不下道咒语好让他醒来后就可以得知一切,他老人家难道会不知道就算他儿子可以自行推算出发生过什么事,但也得要有法力辅助啊?但他醒来至今……十天了吧?还是没半点法力啊。
  “汪汪!”
  正在自艾自怜间,他突然听见狗儿的吠叫声。哪来的狗?好奇心使得他丢开冥想的心思,转而全心去感应兰的思绪,以及周遭的波动。
  “朱叔叔,好可爱的狗狗哦,谢谢你!”兰一把抱起出生才三个月的博美狗,很高兴得到这个礼物。
  朱圣伦耸耸肩。
  “我今天帮宠物店拍参赛的照片,看到这只狗又小又乖,觉得适合你,就带回来了。”
  对于这个六岁的孩子,虽不知如何去照顾,但都尽力提供关怀,至少当他们待在“殷园”内时,无不想让小丫头展现快乐的欢颜。
  “好可爱哟!以前妈妈都不让我养狗狗,因为我们住的是公寓,会吵到别人。”她把小脸埋在狗儿毛绒绒的颈子间斯磨着。
  “我们这边地方大,你可以带它到院子里散步。”朱圣伦伸手揉了揉小女孩的头发。
  “嗯!我会的。”她已迫不及待要带狗儿去外面跑一跑了。
  朱圣伦点点头,看了下手表。
  “叔叔还有事,你自己玩吧。有问题可以到三楼的暗房找我。”实在没有与小朋友相处的经验,反正看到她开心就好,可以去忙自己的事了。
  “好,我去玩了!”兰小快步的由厨房的门跑出去,一路跑到韩璇帮她做的秋千前面才停止。
  后院植了十来棵榕树,形成一大片清凉的林荫,在酷热的夏天到来时,这里是最舒服的游玩场地。
  “狗狗,我来帮你取名字,要叫什么好呢?”
  (叫笨蛋好了。)新一很热切的发表意见。
  “啊!新一你醒了?”配戴项练多日以来,兰已经习惯他随时发出声音了,也知道他常常在睡觉,像是永远也睡不够似的。不过每个晚上都会来她的梦中与她聊天,那时他的精神就很好了。
  (哼!一只丑笨狗。)像在与谁生气似的,新一语气里充满恶意的嫌弃。
  “哪会丑?狗狗很漂亮的!”她放手让小狗去玩,见到它直追着自己的尾巴绕圈圈,忍不住咯咯笑着。“好好玩对不对?”
  (真是令人受不了的笨。还有,它一点也不漂亮,不要养它。)
  “乱讲,它很漂亮啦。小狗狗就是要笨笨的才可爱嘛。”当博美狗绕了数十圈还追不到自己的尾巴之后,气喘吁吁的奔回她怀中,伸出舌头直舔着她粉嫩嫩的苹果脸蛋,讨好又撒娇的。
  (叫它走开!)新一高声叫着,非常非常不悦于那只笨狗的非礼行为。它凭么舔他的人?!一只蠢得半死的玩具狗也敢偷香!
  “啊!”还来不及询问新一在生什么气,就见得原本乖乖待在她怀中的博美狗像被丢开似的滚出她双手,并且还翻了几翻才停住。
  “呜……呜……”博美狗像受了极大惊吓的夹着尾巴又退了好几步,叫声鬼哭神号。
  “怎么回事?”兰张大嘴巴低问。
  咦?!同时间,殷佑也发出不明白的疑问声。
  “狗狗来──”她往前走了两步,只见那只小狗退得更远,最后更是一溜烟的窜入树丛里不见踪迹。
  “不要跑啦!不乖的狗狗。”
  (悠悠,不必追了,它不敢靠近你的。)
  “为什么?刚才还好好的。”
  (嘿嘿嘿……)一连串得意的笑声。
  “你在笑什么?”
  (没有啊!)怎么可以告诉这个小女生他刚才突如其来的怒火(妒火?)烧出了他动物强者的本能。他可是狼王子咧,随便伸伸手指就可以把那只小笨狗吓得屁滚尿流了。与其说狗儿是惧怕兰,还不如说是没胆靠近水晶坠子。
  “是你弄的,对不对?”虽是小小年纪,可也不笨,她双手叉腰瞪着坠子问。
  (我哪有。)摆明了皮到底,死不认帐。
  “骗人!是你把狗狗赶走的!就是你!”
  (才不是。我又没有身体,怎么去赶它……)
  “你好坏!哇──”一个六岁的孩子哪里会去管他有没有身体之类的辩驳,反正现场就只有他与她,不是他赶的还会有谁!
  对!就是新一赶跑了她的宠物,赶跑了她一直希望拥有的小狗狗。坏蛋!好可恶……愈想愈难过,她忍不住低声啜泣了起来……
  (哎!哎!别哭啊,别这样嘛!)新一当下慌了,没料到向来好脾气又乖巧的小女生居然说哭就哭,这下子该怎么办才好?
  手忙脚乱的同时,心底也不免嘀嘀咕咕。什么嘛,他的灵体比那只狗可爱千万倍不止,想当年他还是狼界健康狼宝宝比赛第一名,都不知迷死了多少女狼宝宝,全叼着红花来向他示爱咧。
  (兰,别哭啦……)
  “呜……”
  (求求你,别哭了好不好?)难怪人界的男人盛传女人有三宝:撒娇、耍赖、哭带吵。果真威力强大!
  “把人家的狗狗还来,哇……”
  (他跑掉了啊。)就他绵薄的感应力所测到,那只三个月大的笨狗正以它的体型所不具备的跳跃力企图跳过宅子的外墙,目前已撞了三次头。可以想见只要再撞个两次,它就得重新投胎去了。啧,蠢狗!
  “那是我的第一只狗狗,我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你把它赶跑了,我讨厌你……”兰哭着控诉。
  (它跑了就跑了嘛,没什么了不起。哼!我比它可爱多了。)一边安慰人一边也不忘嘀咕着不满。
  “什么呀!你是人又不是狗,怎么可以比在一起!”
  (意思就是你不相信喽?)新一大感侮辱地叫。他耶!狼宝宝里最优、最可爱的狼中之狼,犬上之犬耶。
  “不管啦!还我狗狗来。”想起自己正在哭,忍不住又流下两串心酸的眼泪。
  (哎呀!你不要又哭啦!如果你想要漂亮的狗狗,我就当你的狗狗好了。我可是比狗更高级的品种哦。)只要于悠别再把眼泪当喷泉使用,要他再睡个五百年他也愿意,何况只是跟犬类争宠呢?呜……想来就哀怨。
  “你要学狗叫?”勉强收住了眼泪,她捧起水晶坠子,觉得新一很奇怪。人就是人,怎么弄也变不了狗的呀。
  新一暗自叹了口气。堂堂狼王子,却得以本灵来娱乐小女生,以博取她小小的芳心,只为了勾来她热爱宠物的全部心思,日后再也不要胡乱对那些阿猫阿狗的东西又搂又亲的……他到底在做什么呀?可是要他眼睁睁看兰去喜欢别的东西,他是死也不会允许的。
  所以喽……他……只好……献出他超可爱、超无敌的原灵,来让她死心塌地了。
  兰,你看得到吗?他开始使用灵动力,从水晶里缓缓飘出一团金光。以他目前的力量,也只有怀有异能的兰能看到这光。
  “你出来玩哪?”兰盯住呈现在她眼前三十公分处的那团金光,约莫是一颗排球的大小。她一直以为这金光就是新一的“身体”。
  (你看哦,这是我本来的长相。)随着他的解说,金光里渐渐浮现一只金色的幼狼……
  纯金的毛色,一撮黑发挑染在额前覆住了它眉心的伤疤;灰色的眼闪耀着活灵活现的生气……
  “狗狗!”兰开心的大叫。
  砰!
  金光里的“狗狗”当场前足绊后足的趴跌在地上。
  (是狼!是金狼!才不是笨狗!)兰抗议。
  但一个小孩哪里知道怎么去分别狼或狗,更何况对她而言,小动物长得可爱最重要,是狼或是狗又有什么关系?全都是她心爱的宠物呀。
  “你可以变成小动物呀?好厉害哦。我可以碰一下吗?”她好想抱入怀中哦。
  但当她伸出手时,却扑了个空,任由小手穿越过金狼的身体,没法子拥抱到它。
  “怎么会这样?”
  (因为我还没有身体啊。)他也很无奈。
  “那就不是真的狗狗了,根本不能陪我玩。”可爱的小脸盈满了指控。
  (我还是可以陪你玩,你不要再想那些笨猫笨狗了。)
  “你要怎么陪我玩?”
  这问题当下问倒了新一。不过他一点也不打算告诉她,他确实没法子与她玩。
  就算他把自己扮成她的宠物,也只是一只幻影宠物。
  兰接着又问:
  “你可以陪我玩飞盘吗?可以陪我散步吗?别人家养狗狗都玩得好开心,你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他又不是只会摆尾吐舌的笨狗,他可是堂堂的狼王子呢。
  (我现在这样子当然没有办法,但是我们可以玩别的呀!只会接飞盘、散步有什么用?想证明狗真的很笨也不必这样。)他不以为然的嗤道。
  “玩别的?什么别的?”虽然存疑,但她愿意听他说说看。谁叫她对漂亮的狗狗最没有抵抗力了,光只是看着就好开心。
  老实说他也不知道可以玩什么,在他自己都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可是一想到如果他没有趁此摆平她,让她再也不会想去养狗的话,那么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笨狗来到她怀中吃免费的豆腐……
  不行!他不允许!
  (我教你魔法。)完全没经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连他自己都愣住了。
  “魔法?”于悠双眼一亮!“是不是像‘魔女宅急便’那样可以在天空飞来飞去?你会吗?”自从看了那部卡通之后,她也好想有一根可以飞的扫把,好炫哦。
  “魔女宅急便”?什么东西?算了,不管它。
  (不是飞来飞去的那一种,而是可以借由咒术打开自己的灵能力……)他感觉到小丫头嘴角垂了下来,似乎百般失望的样子,立即改口吹道:(当然!只要功力够,总有一天你应该可以飞的。)天晓得狼界的法术人界适不适用。
  “要多久啊?”好希望马上可以飞哦。
  (不会很久啦。)对,不久,大概一百年就行了,他对自己吐吐舌。
  同时,为了怕小丫头很快的失去耐心,他再丢出一枚诱饵哄她上勾──
  (在教你法术的同时,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们狼族的故事喔。不只这样,连你祖先的故事也可以跟你说。)
  “要好听才要喔。”
  (当然很好听。)他可是加油添醋的高手呢。
  “哦,那好吧。”
  (既然你同意了,就不许再养小动物了,知道吗?)他单方面认为协议已完美达成。
  “呀!可是……”她好喜欢小动物耶。
  (有我陪着你,那就够了。)
  于悠咬了咬下唇,像是在考虑,也像是忧虑……。。最后,她很小声地问:
  “一直陪着我吗?”
  (一辈子都陪你。)有他巴着,看哪只动物敢不要命的接近他的兰。
  “一辈子是多久?”
  (一辈子就是永远。)
  轻轻的,她双掌包覆住水晶坠子,抵在额心间,低低的乞求,含着抖颤的哽咽。“不要像妈咪一样那么快的离开我。你的一辈子不可以那么短。”
  (兰……)不知为何,涌上满腔的心疼,新一想伸手搂住她,才发现自己其实是没有身体的,他痛恨这种现况,却无可奈何。
  随着他迫切的动念,那团浮现小金狼影像的金光很快移来,扩大了光源,圈围住兰小小的身躯,即使这耗去了他全部的气力……
  从眼眶掉落的泪水在半途被舔去,她一怔,睁大眼看去,只来得及看到小金狼的影像紧贴在她脸上,然后,便消失了。
  “新一……?”
  没有回音,像是又睡了。
  那刚才……是真的有人(或狼?)舔了她脸颊吗?她伸手贴在脸上,为那似幻似真的感觉陷入迷惑中。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牢牢系结在一起,相依相偎、共生互存,直到──
  很久很久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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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2: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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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命运似乎总有它一套诡异的幽默感来替世人创造无限的惊喜(或惊吓)。
  总而言之,在新一并不预期的情况下,奇迹就是发生了。一年前为了不让兰养宠物的私心,他决定教她狼界的咒语。依常理来说,那对人类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毕竟人、狼的修练方式不同。所以他开始教她咒语,像教歌谣似的一首又一首,只想消耗掉兰的所有时间,让她再也没空去想养一只笨狗的事。
  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首先,是兰学习能力非常强,每一串咒语差不多教三次就可以让她背得牢牢的。老天!她考试都不见得全拿满分,背咒语竟然是一字不差。
  当然,如他所料,狼界的咒术对人类是没有作用的,但……但是……不可思议的是……那咒语对他有作用!
  起先他也没发现,只是挑了一些简单的咒语教她,例如那种可以使人心神舒缓平静,或凝聚精神,或助安眠的……尤其是安眠咒,于悠一背完,他就莫名其妙的呼呼大睡一天。
  不信邪的连续试了十次,也睡了十天,他才终于相信,兰的咒语或许对她以及其他人类无效,但她咒语里的力量却是回向他的。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但这对新一而言,却是绝大的转机。原本以为以他几乎没有进展的微弱能量来说,大概得在水晶里闷上一百年才能让自己复原,但兰身上带有很强大的力量,可以经由咒术傅达给他。他与她之间有某种密切的联系,致使他能吸收她释放出的能源……
  也就是说,身为人类的兰却有着狼界祈咒师的体质。在狼界,有个专事研修法术的门派,向来为各狼族争相聘为祈咒师,日夜于神坛祈咒,为狼族祈福。祈咒师本身并不具备强大的法力,也无法修持出与法力相当的武术,但他们有一种异能,便是由他们结出的法咒足以匡扶住狼界各族的大运。
  这种人占狼界的万分之一,然而从没见过人类身上居然也有这种特殊体质的。
  非常没道理,但他就是遇上了。
  新一向来不会和自己的好运作对,于是教她的咒语开始往助他复原的方向循进,因为他迫切想要知道当年的结果是什么,以及自己被放置在水晶坠子里的缘由。虽然心底隐约猜到当年的情况恐怕是相当不乐观,但他永远记得父王讲过的话:若是世间仅剩一人独活,必然有他的任务,上天给他的必是扭转乾坤的任务,而非存心作弄。所以他相信自己的苏醒必然因为着艰巨的任务。
  复原的过程在一年后的今天,始有了明显的改变,因为他已能推算出那年的后续发展了。
  “什么后继发展?”兰放下吃到一半的布丁,低头问着。
  若说狼族咒语对兰半点影响也没有,并不正确。因为经由咒语的回向,她竟也更精确的感应到他的一思一想,甚至只以肉眼就可以看到水晶里面的他此刻是沉睡还是苏醒。当他陷入冥想时,要是情绪太过波动,兰更是直接就可以接收到他的思绪,不必经由他灵动力的传送。
  唉……他们之间的联系简直是紧密得不可思议。
  “新一,你最近都在唉声叹气耶,吵得我都睡不着。”一年多来的相处,她渐渐知道自己所经历的正是别人口中的灵异事件,但因为在还不懂得怕时,已与新一混得熟透,习惯了之后,想怕也怕不起来。但她却知道这种事最好不要告诉别人。
  (兰,你不要管我在想什么啦!这些血腥暴力的画面是电视分级里的限制级,小孩子不可以偷看。快吃你的布丁,等一下你不是要去同学家作功课?快点准备一下。)
  心灵相通的坏处就是想隐瞒一些事时,不太能做到,除非他不去想,或者必须用力压下激动的心思。
  可是……可是怎么做得到啊?他的族人、他的父母、他的……
  “你的什么?”兰正听得津津有味。
  (兰——─!不可以听啦!)他无力的哀号。
  “为什么不可以听?是你自己要说的。”
  无疑的,此刻正好传来的门铃声解救了新一,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转移兰的注意力,让她别再竖起耳朵倾听他波涛汹涌的思绪了。害他想认真痛哭悲愤一下都没法子专心。
  “兰,你的同学来接你了。”管家王嫂走进大门说着。母性强烈的她还顺手替她擦了擦嘴与小手,再替她把暑假作业、文具全收入一只史努比手袋中。
  “还没到两点啊,他怎么就来了?”
  “不止一个,是三个小朋友。他们都是附近的小孩子,等一下你要去谁家做功课?几点回来?”王嫂一边牵起她的小手往外走,一边询问着。
  “要去王明祥家写功课,他哥哥说要教我们数学。他还说要叫他妈妈做饼干给我吃。是不是其他人也知道有饼干吃,所以也要一齐跟我们做功课啊?”她记得王明祥说只邀请她的。
  (谁是王明祥?)一反原来哀怨苍凉的声音,这句问话含有咬牙切齿的成分。如果他有身体,必然是毛发直竖的处于绝对备战状态。
  “王明祥是住在‘华园’那一户王董事长的小孩吗?”王嫂想到附近也只有一户王姓人家,那宅子华丽得不得了,简直是附近别墅区襄少见的孔雀开屏型,像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有钱人家似的。
  “对,是那一间红色的房子。王明祥说他们家很大很大像皇宫,我一直觉得他们房子的颜色很奇怪,所以才想去他家看看。”兰早就学会了有别人在时绝不理会新一。
  (啧!果然很奇怪,谁知道他们杀了多少人、放了多少血来当颜料。)随着兰所看到的影像,他同时也接收到了画面。从前院的左前方看过去大约两百公尺处,一栋血红的城堡突兀地矗立在众多红瓦白墙的建筑间,在青山绿水的对照下,就算是日照充足,那宅子仍是一片阴森。
  “小兰!”
  铁门外,三名年纪相当的小男孩异口同声的在见到小佳人出现后,挥手叫着。
  “你们好。”兰笑着招呼,只觉得他们呆呆的很好笑,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被小男生倾慕着。转头对王嫂笑道:“我五点就会回来。”
  “要不要我去接你?”王嫂问。
  “不必了,很近。”
  与王嫂挥手道别后,她走出铁门外。三名小男生全暗自较劲,企图争取到距离小女生最近的位置。
  (兰!不要去。他们是大野狼!)新一大呼小叫。
  你才是狼,他们又不是。兰在心底反驳,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她所认识的狼就只有新一,偏偏他却叫别人大野狼,好好笑哦。
  (我不喜欢他们,你别去男生家做功课,我们回家,我可以跟你讲好听的故事。)
  “才不要。你晚上再告诉我就好了。”她嘀咕。
  “小兰,你在说话吗?”顿位最巨大的王明祥傻笑的问着。兰是他们一年甲班里最好看的小女生,他们全班的男生都好喜欢她哦。
  “嗯,没有啊。”兰吐了吐舌头,笑着摇头。
  “对啊,你这个大棵呆,小兰又没有说话!”另一名瘦小的四眼田鸡驳斥着。
  “你自己想跟小兰讲话对不对?所以才乱问。”矮胖小男生指控。
  “才没有咧!”大棵呆男面红耳赤的大叫。
  (天哪!这些小不点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想争风吃醋至少等断奶再说好不好?)新一简直啼笑皆非起来,虽然依旧很不爽,但更觉得他们可笑。
  “你们不要吵啦。”对兰而言,这是三天两头就会碰到的情况。她的处理方法是先退开好几步(韩璇教的),然后再来劝架。
  (真是幼稚。)他批评。
  “韩璇说小男生都是这样的。”
  (乱讲,我就不会这样。)
  三个起口角争端的小男生在推来推去后,突然其中一人大声叫:
  “小兰是我的女朋友,你们别想追她!”
  “才不是!你乱讲,小兰答应到我家作功课,她是我的女朋友!”小胖子叫得更大声。
  “小兰,他们在说谎对不对?”另一个小男孩直接向小佳人要答案。
  “我们都是好同学啊。”她眨了眨眼,觉得他们好奇怪,什么男女朋友的。
  “那你说,你比较喜欢谁?”王明祥站在她面前问。
  “对啊,快说你要谁当你的男朋友!”
  “三个人里面选一个,然后亲一下。”其中最狡猾的小朋友更开出条件,并博得另两人大力赞同。
  (哇咧!好大的色狼胆,活腻了的话,我马上送你们去跟猪八戒做亲戚!)听到这三匹色狼的狂言,原本纳凉看笑话的新一当下又燃起怒火。
  (兰,别去色狼家做功课了,我们马上回家。)
  “你别吵啦!”她低斥他,然后面对三个小男生。“我们是同学,不是男女朋友,我才不要选一个呢。”
  “要不然……你亲我们一下好了。”
  “对啊对啊,亲一下。”
  “三个都亲才公平。”
  (混帐!让你们一齐死,最是公平!)真是小王八色狼,天道不彰,人心不古,色狼遍野!
  “我不要。”兰拒绝。
  “不然我们亲你好了。”说完,最狡猾的小男孩便一马当先的冲向她──
  “哎呀──”她尖叫。
  (找──死!)早已暗自戒备的新一愤怒大吼,根本忘了他只是一抹住在水晶里的无形灵体,若想英雄救美也只落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谁都不许亲到他的兰!死也不许!
  三名颇有份量的小男孩在接近小兰半公尺处,竟教一道无形的墙给阻挡住。
  “你们做什么?!”
  当三名小色狼还来不及感受到那几秒间的奇异阻碍时,一个清亮的小男孩声音由远而近的介入这一团混乱中,并推开了三个定格在小女生半公尺处的男生,让他们各自跌了个四脚朝天。
  哀叫声起,哪还记得刚才那一瞬间的疑问,屁股的疼痛才是最真实的!
  “班长?!”于悠讶异的叫了出来。
  可不就是他们一年甲班品学兼优的班长吗?
  “班长?!”三名小男生惊恐大叫,全缩成一团。
  “你们在做什么?怎么可以欺负女同学?”
  “我们……才没有呢。”小男生们嗫嚅着发出声音,再也没有刚才土匪似的气势。
  “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同学,不然我就告诉老师。听到了吗?”
  三名小男生唯唯诺诺应声之后,便一溜烟的各自跑回家了,转眼间不见踪迹。
  “喂!兰,我们也回家吧。)新一叫着,非常不喜欢这个突然跳出来当英雄的小呆瓜,尤其厌恶他那双贼眼直盯着小兰看。拜托!保护兰是他的责任与权利耶,阿猫阿狗来凑什么热闹?抢什么镜头?他刚才……
  咦?他刚才居然可以施法保护兰耶!怎么会这样?明明他还是没半点法力呀。
  哎哎哎!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得先赶跑那个叫班长的家伙……
  “班长,你怎么会在这里?”兰笑着问。
  “我……我听到小美说你有一些功课不会。我的作业全写完了,可以教你。”
  清秀斯文的小男生似乎不敌阳光的炙热,面孔全红了起来。
  “真的?太好了!要不要到我家玩?”
  (不可以!引狼入室你懂不懂啊,不要理他啦。)
  “好啊!”
  “那走吧,我可以请你吃布丁哦。”
  (不可以!不可以!兰你有没有听到我说不要理他!)
  可惜他的叫嚣无人理会。就见得两人愉快的往“殷园”走回去,聊得好不开怀,谁还理会有只小金狼正在水晶里跳脚呢?
  毕竟对于悠而言,新一是她可爱又任性的宠物,可不是小男朋友,哪里懂得他的心思与嫉妒?
  破坏兰初恋大作战,开始!
  第一步:如影随形。
  “新一,我们老师说上学不可以戴项练与戒指,你要跟我去学校会害我被老师骂的。”
  暑期辅导第一天,正准备上学去的兰被新一闹得差点连早餐也吃不下。但小金狼似乎并不打算放过她。
  (不要让你们老帅知道就行了呀,你杷我放在背包里就可以了。)他决定拗到她举双手投降为止。
  “可是朱叔叔他们都说水晶项练很重要,不可以弄丢,都叫我不可以带到学校去。以前你也没有反对啊,为什么现在又这样?”
  那是因为以前他不知道有那么多枚小呆瓜竟敢狷想他的兰啊,若早知道了,哪还会待在“殷园”里吸收日月精华、努力修练自己的法力?相较之下,先打跑登徒子比较重要啦!而他的法力反正都荒旷了四百九十年,再多来几年也没关系,总练得回来。
  (不管啦!我要去。)他索性耍赖。知道她已看得见他住在水晶里的灵体,所以他很可耻的以自己幼狼的可爱模样四脚朝天的撒娇,一点也没有成狼的自觉。
  “你为什么要跟我去?”兰最大的弱点就是对可爱的小动物没半点抵抗能力,看到他那样子,心也软了,只是,她很担心会不小心弄丢他。
  (我想看看学校长成什么样子嘛。)才怪!他打算彻底截断每一个小色狼对她的妄想。
  兰想了一下,叹了口气。
  “那你不可以在我上课时吵我哦。如果害我回家后作业都不会做,我就不理你了。”
  (我绝对不会吵你,我保证!)多么义正辞严,几乎就要像是斩鸡头般的信誓旦旦了。
  “好吧,你要好好待在背包里哦。”她小心的将项练放进一只小袋子内,再收进背包里。
  自此以后,新一与她日夜相随,再也不曾离开过她。
  作战计画第二步:搜寻出所有偷偷喜欢悠悠的人。
  但第二步很快的宣告失败。因为他发现兰的人缘很好,不仅师长疼爱,女同学也喜欢与她玩,男同学更是。天哪……居然还有别班的!
  如果新一决定要杜绝这一叨,恐怕只有两个方法:一是消灭全校二分之一的人口,也就是男性,因为每一个男生都可能是他的假想敌;第二,就是治本的方法,将兰藏在家里,让她连家门也不许碰到……
  两个烂方法,并且都不可行。
  所以他只能含泪吞下巨大的妒意,用力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做。
  最后他决定了:个个击破!
  不能消灭全部的男生,那就试探出兰心中对谁存有好感,然后,嘿嘿嘿……
  消、灭、他!
  在第三堂下课,新一迫不及待的开口问:
  (悠悠,你有没有最喜欢的人?)
  “有啊,做什么?”她正在收拾课本,准备下一堂要用的画图纸。
  做什么?当然是给他死!抽他的筋、剥他的皮……
  (我好奇嘛!快,快告诉我是谁?)
  “很多耶。”她想了下。
  什──么?!很多个?有没有搞错啊!?
  (谁?是谁?)
  “你的声音好奇怪,牙痛吗?”
  (别管我的声音了,快告诉我名字啦!)
  “喔。”她开始念:“爸爸、妈妈、阿姨、璇、朱叔叔、季叔叔、王妈……”
  昏倒!原来全是她的亲人!
  (还有没有?)为什么没有念到他?他耶!堂堂英俊潇洒、可爱无比的狼王子耶,一定也是榜上有名吧?
  “……新一也算……”在第N个名字掠过后,终于有了新一的名字,令他吁了口气的点头……
  可是想一想又不满了。
  (什么叫新一也算?你就不能第一个念我的名字吗?)他大声抗议。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不理你了。”觉得小宠物又在任性了,决定不理他以作惩罚。
  这时品学兼优的班长恰巧向她这边走来,顺道拖来一串粽子(俗称帅哥亲卫队)让原本空旷的一角霎时挤满了人。
  “兰,等一下的营养午餐轮到我们去抬,如果你觉得太重,班长说要帮我们。”今天值日生之一的高美丽开心的宣布这个好消息。
  “哦,谢谢。”她笑着点头。纯真年幼的她根本感受不到小男生的爱慕之意,全只当成同学间的友爱。
  “你还有功课不会吗?我可以教你。”班长再度濒临中暑状态,一张脸红得可以当春联用了。
 兰皱了皱小鼻子;她也只不过几题数学不会而已,班长就以为她什么都不会吗?太瞧不起人了吧?
  她的意念被新一接收到,马上施展出佞臣陷害忠良的手段──
  (那个班长一定以为你是小笨蛋。)
  我才不是小笨蛋呢!心中暗气,但仍是有礼貌的道:
  “那些功课我都会写。谢谢你。”
  班长像是不知所措。
  “每一题都会吗?真的?”
  (你看、你看!他还怀疑呢!太过分了!)煽风点火!奸臣必备之条件。
  “明天老师说要小考,我一定会考一百分。”她抬起骄傲的小下巴,绝不让别人看扁了。
  “你骗人!我们班长才会考一百分,你才不会!”激进派女生甲张扬起亲卫队誓死支持白马王子的信念,对任何一个不驯者轰出炮火。
  “我就会!”兰双手叉腰宣告着。
  别看她平常温文好说话又乐于助人,一旦被挑起火气就肯定是卯到底的。
  “每个人都可以考一百分,又不是只有一个人能考,大家别吵了。”班长试图阻止这种无聊的争吵。
  (如果每个人都考一百分就表示大家都作弊了,兰,他正在污辱你耶!)新一佯怒地呼出不平之鸣。
  是吗?他又没说。她在心底轻嗤,觉得新一想太多了,但对于这个前几天好心教她功课的班长却再也产生不了好感。原来他那么奸诈,还以为他是好班长说。
  (有人就是巧言令色嘛,也就是伪君子的意思。我真高兴你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兰好棒!)
  哇哈哈哈……
  作战计画,成功!
  以后若有类似事件,皆相同比照处理,务必肃清兰身边之狂蜂浪蝶、阿猫阿狗,在兰未发现之前,踩死每一株可能茁壮的情苗!
  没有太意外,从此以后,兰再也不跟班长问功课了,乐得新一连作梦也会笑得醒过来。
  能成功驱逐那些小色狼,并不在于新一的手段,而是兰在这种事情上并不早熟。虽然时下的小孩早在幼椎园就煞有其事的交起男女朋友,互送示好的礼物,但那对兰而言就像在看别人扮家家酒似的,自己从未扬起仿效之心。
  所以当男同学前仆后继的来跟她玩,约她一齐作功课或请她吃点心、零食,她从不会想岔了,全当成同学间的友爱,因为王妈也常做一些饼干让她拿到学校请所有小朋友吃;礼尚往来成了很正常的人际关系。
  一个对爱情尚未开窍的女娃娃,再加上有心人士的恶意搅局,兰六年的国小生涯,过的是很纯粹的小学生生活上父了很多朋友,成绩优秀,师长疼爱。上学对她而言是件颇愉快的事。
  正当新一满意于这“安全”的情况时,才想高枕无忧,不料──
  “新一,你好像长大了。”兰做完功课,盯著书桌上的水晶坠子道。
  (是吗?)那是因为他的生长演化跟兰步调一致。几年后他才发现他初醒来时之所以会变成幼狼,也就是六岁小男孩模样,居然是因为兰的关系。他因她的异能而苏醒,又因她的咒语而得以逐步恢复法力……他们身上共有的联系注定了两人是一同成长的。
  想想真不错,嘻……
  兰用力点头。如今十二岁的她,已隐约呈现小佳人风采;不是那种美得过火的面貌,而是水灵水净,一看就舒心的气质美少女。殷佑对此感到非常满意,即使这一点都不关他的事。
  “新一,你真的长大了,我看到一只大狼,像隔壁李妈妈养的那只大麦酊一样大。”
  (是不是觉得看起来威风凛凛、雄壮威武呀?)他得意地问,还伸起他前足做出健美先生的姿势。
  “好丑。”她苦着小脸道。
  (什……咳!什么?!)他是不是听错了?他耶!英俊“漂撇”的狼王子耶!
  “人家喜欢小狗狗,不要大狗狗!”以着控诉的眼光投向水晶坠子,等待他的认错并改正。
  (可是我还是你的新一啊,哪有不许人家长大的!而且你不觉得我变得更帅了吗?)
  “不觉得。而且人家电子鸡也不会长大啊,你长大做什么?”提到现在正流行得如火如荼的电子鸡,忍不住有些埋怨。新一不让她养。
  (电子鸡哪有我可爱?那种蠢透了的长相,还要供它吃喝拉撒睡!拜托,真是疯了!)
  “但是……”
  (不要但是了,不然我变回小狼的样子,你可不许再说电子鸡可爱哦。)为了牢牢独占住兰,要他一直保持小狼外表也是可以的。反正他幻影术修练有成,这不是问题。
  说完,他低声念咒,只两秒的时间便将大狼的身形退化回幼狼的可爱模样,立即得到兰的欢心。
  “好可爱唷,新一是全天下最可爱的狗狗了!”
  (嘿嘿……知道就好,知道就好。)算她有眼光。
  两人正玩得开心时,敲门声传来!
  “兰,下楼见客喽,有个小帅哥来拜访你。”门外是朱水恋的声音。
  (什么小帅哥?是谁?)新一大叫。
  兰不明白的摇头。
  “我下去看看。”
  (等等!带我一齐下去啊,兰!)怎么可以把他丢在桌上不理?!
  兰对他扮了个鬼脸。
  “才不听你大吼大叫咧。你等着,我一下子就上来。”每次她要是跟别人聊得很开心,新一就会捣蛋,就像个拒绝被忽视的小顽皮鬼。才不要带他下去呢。
  见她迳自转身下楼,新一立即施展灵动力,就见水晶坠子里飘出一团金色光芒,无声无息的尾随而去。这六年来的苦修可不是修假的,在一定的范围内他已能活动自如,发射出精神波相当于他的双腿,虽灵体还在水晶内,但并不妨碍他去得知楼下发生的一切。
 兰跑下楼来,见到来人,吓了一跳!
  “班长?”可不就是那个当了六年班长的品学兼优男同学。
  “嗨,你好。”品学兼优男依旧没戒掉他红脸的习惯。
  “你怎么会来我们家啊?”兰请他坐下后,自己也在他对面坐下。
  “我……我爸爸要到美国工作,我们全家要一齐过去。后天就要走了。”
  “啊……那你就不能跟我们一齐参加毕业典礼了,好可惜哦。”她惊讶的低呼。他们下个月就毕业了,而且每个人可以领的奖品也分配好了说。她记得班长好像可以领四个,有汉英字典、钢笔、相本、笔记本哦。真可惜!
  “你……觉得很可惜?你是不是……”小男生像是开心不已,竟结巴起来。
  “对啊,到时候没有班长带队进礼堂,我们班一定会很乱。还有那些奖品都很棒,你没拿到真可惜。”她有点怜悯的看他。
  小男生的脸当下垮成一枚苦瓜。
  “这……这样啊。”
  “你很难过对不对?”她由他的表情猜测着。
  “嗯……”他只好点头,然后突然拎起放在腿上的礼物双手递上。“这个送你。”
  “为什么?”兰伸手接过,虽然很高兴,但不明白班长干嘛送她礼物。
  “因为要出国了,我希望我们可以写信当笔友。还有……还有最近我在学上网,以后我们通e-mail更方便。”
  哇咧!原来这家伙从没放弃追求兰的狼子野心,太奸诈了!没能发声的新一自顾自地跳脚。金芒躲在兰身后,不让她看见。而其他人类反正看不到他,所以他有恃无恐得很。但遗憾的是他的精神波没能做出任何干扰的动作。
  “我没有收过外国写来的信耶,所以我们可以通信当笔友,但是这也不必送礼物啊。”
  “嗯……那个……我打算每一个同学都送。”害羞小男生只好这么说,对着兰超可爱的小脸,哪里还听得到荷包的哭泣声。
  “你真是个好班长。”原来他也没那么奸诈嘛,以前真的错怪他了。
  “小悠……我……我……其实,我很……很喜──唔!”正欲告白的小男生突然凸目结舌,像被什么东西掐住喉咙似的。
  “啊!佑佑!”兰大叫,看到那片金芒正整个覆在班长脸上,由班长发青的脸上可得知他正处于窒息中。
  在兰的呼喊下,金芒立即畏罪潜逃,躲到小女生找不到的地方。
  “班长,你还好吧?”兰关心的站在班长面前,扶住他双肩轻轻摇晃着。
  两人生平第一次肢体接触,让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班长再度茫酥酥起来!兰在碰他耶……
  “班长?”
  “小兰,我喜欢你!”班长鼓起百倍勇气叫了出来。
  在兰十二岁这一年,有一名小男生拔了头筹,成了她记忆中第一个对她示爱的男子。
  新一气急败坏到几乎呕血,但也无可奈何。从此再度进入长期备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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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2: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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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为什么呈志叔叔也要走了?”四年前,圣伦叔叔离开殷园,说他的责任已经尽完,然后没几天,接任的水恋就成了护令使者之一。如今季叔叔也说他要卸下责任离开她们,兰心情再度低落起来。
  虽然叔叔说她将会有一个新伙伴,但是面对这种分离的场面,她还是相当的难过。她最讨厌说再见了。
  韩璇从文件中抬头对兰笑,拉过她小手道:
  “他要去追寻他的人生。”
  “一定要现在吗?”她偎入韩璇怀中。
  “嗯。因为他认为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韩璇微笑的回答,轻松的神态像是即将接下一间大公司生计的那个人不是她似的,而她甚至只是个二十一岁的大学生。
  “他不走不行吗?谁规定出时间的?”
  “没有人规定出时间,而是当他们心中有更重要的牵挂时,就会想离开。我以前不是说过了吗?历代的使者一旦要结婚了,就要退出殷族的行列。”
  “呈志叔叔要结婚了?”兰睁大眼。
  “不是的。”韩璇笑。
  “那是什么?为什么嘛?”
  (兰,你还看不出来吗?李呈志要去找朱圣伶啦!)新一伸了伸懒腰;刚练完功,又有空加入旁听的行列了。(还有,你就不能坐达一点吗?干嘛贴在干璇身上!)
  “为什么呈志叔叔要去找圣伦叔叔?”兰直接把问题问向韩璇。
  韩璇微微一楞,眼光扫过兰胸前那颗水晶坠子。虽然早就知道水晶里似乎住了“东西”,并且能与兰沟通,但偶尔还是不免会感到诧异。
  “兰,等你长大些就知道了。”
  “他们要一齐环游世界吗?”虽然已经即将升国中了,但兰仍是对世间种种有着最单纯的看待。想到可以在世界各地旅游就好羡慕哦。
  “也许。”
  “好好哦。真希望我以后也可以。璇,如果我们责任也完了,可不可以一齐去玩?”“有何不可?”轻拉了下兰的长辫子,韩璇似是允了。
  “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才算尽完责任呢?”韩璇想了一下,笑看水晶坠子。
  “何不问问你的水晶呢?”兰同意,捧起水晶道:“新一?”新一哀怨地问:(你就这么想抛弃我,这么想跟别人远走高飞吗?)“别闹了,快说嘛。”
  (不说!)
  “新一──”兰皱起眉头,不明白他怎么又在闹别扭了。水晶内的小金狼竟背对她。
  “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要跟班长通信了喔。”发出最致命的威胁。她知道新一讨厌死了班长,虽然那很没道理,也不知为了什么。
  (不可以!)他大叫。
  “要不要说了?”她满意的微笑。
  (好嘛!)多哀怨的声音。(你们的责任最多也只到西元二千年农历的八月十五中秋节啦!)他父王施在水晶上的护咒也只能保他到那时候。而整个“殷园”的气场因为即将满五百年而渐有松动迹象,以致于护令使者们开始遭受一些不明的攻击。
  “然后呢?中秋节以后呢?”兰好奇地问:“如果没有人可以来接怎么办?我记得我阿姨才刚跟我爸爸结婚,好像不会太快生下宝宝。”
  (没有怎么办,以后就不用了。)新一不情愿地道。
  “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当我住在水晶里焷ォ{郎呇~,就可修炼出实体以现世,也就是有了血肉之躯。这全拜你们四个家族守护所赐,因为你们身上有我父王的血,所以可代以延续法咒的力量守护我。二千年的中秋节正是满五百年那一天。)
  “那五百年之后呢?”她睁大眼。最喜欢听这种不可思议的玄异故事了。
  她非得表现得那么兴高采烈吗?他心里嘀咕。
  (五百年以后,我就会成为翩翩狼王子,到冥府去就出我父王、母后。)简而言之,就是如此。
  “救你父母?为什么?他们为什么会在冥府?”
  (因为他们逆天而行,就了四个家族百余口人的性命,所以把命抵在那里赎罪。
  “好可怜……”兰问韩璇:“璇,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是护令使者?而护令,又是护什么令呢?”
  韩璇并不急于知道她与水晶沟通的结果,只道:
  “我大概知道因为‘殷人’有恩于我们祖先,所以历代以来各出一人当护令使者。至于护令……我想就是狼王令了。不就是你戴的坠子吗?你是伺令主,当然守护着狼王令了。”
  “狼王令?在里面?”于悠眨了眨眼,才想问呢,但已听到惨叫──
  (什么?狼王令在里面?哪里有!狼王令不是被你们收藏起来,等我修炼出来后好交给我的吗?里面才没有狼王令咧!)新一比谁都震惊!天哪,天哪……狼王令不在这里,那它在哪里?
  “璇,狼王令并不在水晶里,他说没有。”兰感染了他的心慌,脸色为之沉重起来。
  这同时也令韩璇为之讶异。
  “那,会是在何处?”
  “没有狼王令会怎样?”
  (第一,不能开启冥界的通道;第二,我修炼出的法术没办法使用;第三,我一出水晶球后,也只能活到八月十五就要嗝屁了……)呜……他的命好苦哇……
  为什么他一直理所当然的以为狼王令必定在四家族的守护之下呢?为什么醒了六年以来,从没想过要问一下咧?怎么瓣?西元二千年快到了,他上哪里去找狼王令呀?
  兰很快的对韩璇说了个大概,跟着忧心起来。
  “他能不能感应到狼王令的下落?”韩璇问,突然觉得兰水晶里的灵物实在很不可靠。有这么两光的精灵吗?真是不可思议!
  “别叫了啦!快说可不可以嘛!”兰低斥着,努力阻止耳朵被噪音污染。
新一凝神聚气的进入感应中……
  许久,只见水晶内的幼狼呈垂死状的趴俯在地,有气无力地道:
  (天哪……我真是不敢相信居然会是如此……狼王令分成三份被锁住,而能解开它们的人就只有“日”、“月”、“星”。天哪……苍天不仁,以新一为刍狗,我咧歹命哦、夭寿哦、失德哦……)
  兰决定对那些鬼哭神号听而不闻。告诉韩璇道:
  “狼王令若要取得,必须先找到‘日’、‘月’、‘星’它们象征三把钥匙。”
  “那么──”正要再问,但由楼梯走下来的季呈志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
  “季叔。”韩璇起身接过他手上的行李。“我送你去机场。”
  “我也要去。”兰也跑过去拉住季呈志的手。
  (兰,我还在哭耶!)也不来安慰人家一下。
  谁理你?兰在心底扮鬼脸。
  “叔叔,你会不会回来看我们?”
  季呈志身着轻便的休闲服,少了平日的西装革履,看来不再冷硬难亲近。他伸手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
  “会的,总会回来的,到时也许有机会见面。”
  “接续你的人几时会来?”韩璇问道。
  “可能要麻烦你找她前来了,也好让公司多一个助手。很抱歉就这么把公司交给你,但我相信你将会经营得比我更好。”季呈志笑看他的得意门生。
  “是啊,名师出高徒,不敢辱没你。”
  三人往车库走去,季呈志仍不忘细细叮嘱着注意事项,就担心她被公司里倚老卖老的人欺负。当然心知纬璇有能力应忖一切,但为人长辈的,永远不会有真正放心的一天。
  “咦?有信吗?”兰看到信箱裹露出白白的一角,欣喜问着。两个月来她都在等来自国外的邮件。
  (我去看!)新一立即收起啜泣,自告奋勇的喷出金光闪入信箱里,并在韩璇打开信箱之前“吞”下一封厚厚的外国信函──一如他两个月来一直在做的那般。
  “有没有我的信?”于悠小跑步过来问着。
  “有你的入学通知,其它都是广告信函。”韩璇将信件全丢入车内,发动车子。
  “啊……又没有信。”兰嘟嘴。还说每天要写一封信给她呢,骗人!不要给班长喜欢了。
  (兰,你在等谁的信吗?)怪声怪调的鼻音,像鼻窦炎患者。
  兰坐进车子后座,待车子驶出大门后,在心底咕哝道:“班长说要写信给我的,我想收集外国邮票。”
  (可怜的兰,你恐怕是遇上爱情骗子了。就跟你说他是大坏蛋嘛。)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封厚厚的信给绞成碎片,化为飞雪似的粉末,由车窗洒了出去,散落在仰德大道上,任由经过的车轮一辗再辗,辗碎那颗狷想他的兰的心。
  看他还敢不敢,哼!
  当然,兰不会永远都那么天真不识情滋味的。新一可以污掉每一封爱慕的来信,却阻止不了别人对她产生好感。
  新一当然知道找寻狼王令是他此刻最重要的任务,这是攸关他的小命能不能保住的问题,但太多太多的干扰常使他忘了任务,最后……他竟然成了不务正业的狼王子,镇日注意着于悠身边“疑似”狂蜂浪蝶的人物。
  想来也可耻,至今能经由灵动力施展出水晶外的法力全是由妒火来激发,才让他发现自己的潜力似乎不可限量,然后进而惊觉他被压抑住的法力不只当年所修练出来的那么一丁点。在他沉睡的那五百年之内,不但培育出肉体,竟还有法力!真是太神奇了,不知道父王是怎么办到的。
  趁着兰正在上体育课,他以灵动力支出自己到一株树上,金芒扩大成一个人形,然后浮现一个若隐若现的少男身影……
  他真的跟兰一同在成长。兰十二岁,他的灵体也是十二岁少男的模样。平常当幼狼习惯了,不偶尔变回原形还真感觉不出来自己的成长。
  不错,很帅,不愧是金狼族第一俊男与白狼族第一美女所生下来的极品。至于他的父王、母后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第一”的封号,并不重要。反正身为人家孩子的,绝对挺父母到底。总而言之,他很帅就是了。
  如果他能离开水晶坠子……不不,离开了坠子却活不过二千年的中秋节也是白搭。所以……如果他能取得狼王令,就可以活到人类的成年娶小兰了。嘻……横看竖看,还是他的兰最可爱。就算她班上有个公认的校花郭若芷又怎样?他就是觉得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好看了。那个校花同班得妙啊,这么一来,就不会有人把眼光转在兰身上了。
  自从他力劝于兰读女校不被采纳后,郁闷了好久,才终于因此转忧为喜。
  不过……再转回狼王令……心情又低落起来。最近他终于知道他们的局了──
  欠扁“日”──转世投胎去了。
  要死就死嘛,干嘛连令牌也带着?不会丢入水晶中跟他作伴啊?坏日。
  心爱的表舅──重伤被送回白狼族。
  不过还好,舅对他下了银铃咒,只要他离开水晶之后,舅就可以感应到他的气息,咻一下就会送来热呼呼的狼王令了。真好,最爱表舅了!他是世上最好的人。
  奸诈的“星”!不知被丢到哪一个空间去了。
  虽然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但新一永远记得是“星”把他送回父亲身边的。那时害他身受重伤,新一为此还掉了几颗纯情少男泪……天哪!没有狼王令当通行证,如果“星”被弹到狐界、魔界、仙界什么的,那他要怎么办?
  父王将令牌三分请三名大将保管,确实可以安全保护住狼王令,让敌人连边儿也沾不着。但他老人家有没有想过他虚弱的儿子也会因此拿不到令牌救人哪?
  现在他还不明白倘若到了冥界需要面对什么挑战才可以救回父母,而他更心急于想知道他们金狼族的族人为何全不见了?他完全感应不到族人的气息。
  是否这也是他的任务之一?
  头好痛!忍不住第N次悲啸着父王干嘛不留下更多的讯息让他了解,整儿子也不是这种整法嘛。
  随着基本法力的恢复,他已能推算出五百年前战事的大概。在他阵亡后(肉体被毁,灵体被收入水晶内陷入沉睡),日、月、星三人在被暗算之下受重创;而他的双亲原本救回四家族的人已元气大伤,更为了守住他这枚小魂魄,使他能以睡眠治疗自己并重新修练出肉体而耗去了所有,当冥界之王因父王、母后犯了大忌而追来欲拘提他们魂魄时,四个家族的人自损十年阳寿,甚至放弃性命也行,但求冥王高抬贵手。
  冥王不收已被救回的魂魄,何况他们身上带有狼族的血液,难以轻易收摄其生命,最后决定以四家族各十年的寿命加累世的阴德相抵,让狼王夫妇不必在冥界遭受许多痛苦,也放弃拘提小王子的灵魂,让他可以再生……
  对于这些,新一是很感动的。尤其是阴德这东西,对后代子孙的影响多大啊!人家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可是真实存在的。祖先积德,可令后代在做人做事上得到较多善意的帮助,那是一种循环。今天你施惠于人,他日那善意将会回馈。因果循环,就是这么一回事。
  但四家族将所有的“因”一笔勾销,致使每一代的子孙都要完全的自力更生。
  说真的,吃的苦头肯定比别人还多。
  难怪……他以前一直不明白明明推算过四家族至少会富个五、六代,更不乏生出一些高官子孙光耀门楣。但二十代下来,他们却都只是小康而已。而五、六十年前所成立的“殷华”公司,更是做什么,不赚什么,直到季呈志这个商业天才出现,以“殷华”之名开拓事业版图,十数年有成,如今更是中、大型规模的企业集团,赚钱如流水,才得以大肆翻修了“殷园”这幢快破败成鬼屋的别墅。
  不过,话说回来,赚一亿与赚一万还不是没差别?因为他们居然把盈余十之八九全捐了出去,然后自己依然像个领月薪的上班族。难怪上个月来接季呈志位置的季曼曼会哀叹她是廉价劳工,贫穷贵公主。
  因果这东西要怎么算呢?唉……
  如果他当年没有偷跑到人界玩,就不会遇见韩弄潮;她救了他。但也因为如此,韩弄潮本取得了人界不可能有的“十叶凤凰果”治疗母亲的眼疾,他们全部感念狼族的恩情,铭心不忘。
  而当年父王之所以把狼王令交付……据他后来偷偷到“未来湖”所看到的,一是为了保护韩家人,因为怕狐族的人会找他们麻烦;为了“九狐断仙草”不知因何流落人界之事,狐族早想找个倒楣鬼开刀了。而狼王令是狼界至高无上的圣令,足以吓阻所有不轨的宵小,让韩家人不被邪异之物所打扰。
  再者,则是父王打算给他的试炼。二十年后将有一个劫难在人间等他;他必须度过某个灾厄,然后找寻到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不只要取回狼王令,并且经由她的灵气,助他脱去狼形,变成他真正的模样,回到狼族正式加冕为王子;之后,便是为期数百年的严苛修练了。
  新一的出生相当特殊。一般来说,在狼界出生的幼儿,其肉体就是人类的模样了。他们早已脱去了狼体,演化出人形,除了灵魂本质不变之外,肉体不再是狼的形貌。但他甫一出生就并存着狼与人两种外形。
  祈咒师们都说那是因为他天生异禀,必是金狼族之福,伟大的明君……
  有没有天赋异禀根本天晓得,不过新一非常皮倒是真的。不仅让父母十分头疼,更还不顾安危的偷跑到人界去玩。以一个还没有法力的人来说,简直是在玩命。
  所以在第一次去人界,被父母带回来后,即使父母再三交代不可以乱跑,他还是忘了个一干二净,满心只想着弄潮的女儿为什么可以助他变成人形。
  他等不了二十年,在第五年就溜去了。
  幸好他去了,否则不会发现原来黑狼族正准备对韩氏亲友们下手,好夺取狼王令。
  “未来湖”所浮现的景象是当下所推演出的数种可能未来之一。但当他再度去人界时,一切则又往另一种未来发展,不再是新一父王所算出的那般了。
  愈想愈心虚。是不是当年他从来没去过人界就好了?或者是别去第二次,只为了跟那些好可爱的小朋友玩?
  他到底是韩家人的救星还是灾星?
  呜……好像他错的比较多呢。当然那些野心份子更可恶,可是……他们是坏人自然就做坏事了,而他是贪玩,所以搞出这么多事……当……当……当当……下课钤声在校园内扬起。
  殷佑缓缓飘向水晶坠子,觉得有些累了。
  “兰,你觉得我哥哥怎么样?”校花郭若芷走近于悠,一同捡球丢回篮子内。
  “你哥哥?”兰有些惊讶地问。一方面是她根本不认识郭若芷的哥哥,再是同班数星期以来,她们并不熟,因为校花身边总围了一大堆人,又坐在后面,与她这种略矮的同学不大有交集。
  郭若芷低头看矮了她十五公分左右的同学。
  “我哥是二年忠班的郭若儒,全市演讲比赛第一名的那一个,昨天还上台接受校长表扬。”
  “喔,我想起来了,好厉害哦。”
  “对啊,你这礼拜六要不要到我家玩?我介绍你认识我哥哥。”郭若芷点点头,像是一切就这么说定。她对自己优秀的兄长有一百分的信心。
  “为什么要认识你哥哥?”兰不解。
  “他想要请你当他女朋友啊,他说你好可爱。我也是这么觉得哦,好多男生上课时都会偷看你,因为你很像洋娃娃。”
  “啊……”被一个大美人称赞可爱似乎有点奇怪,因为她觉得郭若芷才可爱呢,白细细的皮肤像白磁一样无瑕,五官精致得近似完美,又高跳健美,好令人羡慕哦。
  (兰!告诉她,你不需要男朋友。)回到水晶内的第一件事就是跳脚。可恶!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了校花的兄长!这个校花真坏心。
  “我们现在才国一,最好不要交男朋友吧。”兰真想知道这种感应而来的噪音要捣住哪里才可以得到清静。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哥很优秀哦,他说长大后想娶你。”
  (去娶母夜叉啦!敢说要娶我的兰!看我去把他劈成一百零八块……)
  新一,请闭嘴。她在心底低斥着,同时也抬起一张红通通的小脸拒绝道:
  “对不起……你不觉得现在就说这个太早了吗?我不想现在交男朋友。”虽然对心仪于她的男生没半点印象,但第一次听到有人想娶她,不免害羞又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郭若芷勾住她手。
  “没关系,大家先当朋友嘛,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兰,快跑,她是糖果屋里的巫婆!)
  “我……”兰想拒绝,但又很难对这么一张友善的笑脸开口。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因一时的心软而招徕后患无穷。她做不到明知道对方想追她,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太尴尬了,她不会应付啦!
  (拒绝她,叫她滚!别发呆了,兰──)
  正忙着敲边鼓以乱兰心神的新一突然觉得全身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连忙收摄心神去感应……
  一辆由停车场开出来的校车突然像失去控制似的往操场这边加速冲撞过来。
  (兰!快闪开!)
  “啊!”两名小女生当下全脚软得动弹不得,而那车速之强猛,根本也没让人有逃脱的机会,在校车即将撞上的瞬间,天地间充斥着四面八方涌来的尖叫──
  碰!
  车子像是辗过了两名小女生后,又往前滑行了数十公尺撞上司令台后才停止,整个车头惨不忍睹的凹陷,并很快的起火燃烧……
  人呢?
  众人被车子吸引了数秒目光后,当一群师长拎来灭火器救火时,所有人的目光才害怕的转向原本小女生站立的地方,并预期会看到一团可怕的血肉模糊。
  “咦?!”
  他们全不敢相信的眨眨眼,又揉了揉眼,最后肯定所看到的画面仍是没变。
  没有血肉模糊,没有断肢残体,她们甚至不在车子辗过的路线上。
  娇小的兰跪坐在地上,而她双手搂抱住的是早已吓昏了的郭若芷;她们此刻所待的位置距离校车开过的路线约有七、八公尺远。
  这是众人眼见为凭的事实──兰发挥了人类无以限量的爆发力,在千钧一发间救了自己也救了别人。
  而实情是!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则是两名小女生的周身正笼罩着一层金光,牢牢将她们守护住,使她们未受任何伤害。
  至于这名真正的英雄呢,则在力量超支过度后,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后,新一对危险的感应力增强,足以帮助兰度过每一次的险厄。
  当五百年的法咒即将矢效,代表着更多的挑战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担下来。新一必须跟时间赛跑,除了不断加速修练的脚步,更要努力寻人,就算困难万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没有时间了。
  不过,再怎么忙,他都会记得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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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2: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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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欢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千辛万苦、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元旭日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新一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日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于让自己好走。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璇看了下手表,道:
  “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日跟着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让你请。”
  “毛遂自荐吗?”
  “毛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着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新一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着一点零五分。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满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唇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后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新一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处境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新一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乱剑砍死。
  由于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乱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新一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散叛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于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扰了。
  脚跟一转,往大门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时下正流行的滑板车买来后只玩了两次就腻了,有点对不起兰的荷包。反正无聊,就再玩它一玩吧,虽然有点蠢。
  才一打开门,险些被星罗撞飞上遢好他身手灵敏的跳开了。
  “哇咧!你小心点嘛!”新一拍胸脯叫。
  星罗目不斜视,根本不认为他眼前曾经飞过什么干扰他视觉的苍蝇、蟑螂,笔直走他的康庄大道。
  “你在生什么气嘛,人家剪短头发也不成啊?”跟在星罗身后的季曼曼顶着俏丽的短发造型呶呶不休的娇嗔着,紧追着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长发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老觉得人家的头发很碍眼──”“所以!”不轻不重的声音:“五公分的长度跟七十公分的长度都一样碍眼,你何不剃光头算了?”
  “别说气话了。虽然我的头型举世无匹的完美,但我认为留一点头发更可以将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极致。”好喘!终于拉住他一只袖子。虽然阻止不了他的行进,但至少可以让他拖着跑,比较不费力。
  就见得星罗没有任何怜香惜玉心肠的将女友拖上二楼,始终没减缓速度。
  啧!
  真是三对惊世错姻缘。
  被这对情侣一搅,再也没玩滑板车的兴致。时钟敲出一点三十分的声响,非常准时的,邮差那绿色的身影随着老旧的机车声噗噗驶来!
  “邮差大哥,有没有我家的信?”新一跳出铁门外,纯然一副挡路土匪样。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邮差取笑的问。
  “哎唷,大哥,你就别笑我了!”嘻嘻,这次又拦截到信了。写给兰的有一封、两封、三封……咦?怎么会变成三封?不是应该两封而已吗?
  关上铁门后,他蹲在灌木丛之间,查看地址后,首先毁灭来自美国的信,“可恶,都四年了还不死心,写什么写?!你家邮票多呀?!”信件在双掌之间化为灰烬。
  OK!再来看第二封。是来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
  “哼!哼!我家兰早忘了你,别疑心妄想了。”比照办理──锉骨扬灰。这家伙上高中之后,老是假借兰有恩于他妹妹的事,不断来信或来电骚扰,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断了,否则于悠哪能耳根清静?
  最后,第三封。
  “是谁啊?”施法透视信件内容,发现是女生写来的,就让这一封过关了。
  呼!好累。他真是个尽心保护女友的好男友。虽然兰从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占定了位置死不让。
  “新一,你在哪里?来玩飞盘。”
  远处传来于悠娇嫩嫩的呼唤,他立即跳起身。
  “来了!”不会吧?又玩飞盘?他现在已经是个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点快点,变回可爱的狗狗!”
  新一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兰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兰,我已经是大人了──”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新一好舒服的枕在兰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兰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新一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新一。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新一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新一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新一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新一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新一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新一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新一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新一打了个大喷嚏醒来,伸手捞住兰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他伸了个大懒腰。
  “哪有?”
  “哪没有?”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毛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兰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虐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激昂啊?”兰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新一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兰轻声问着。
 新一大惊小怪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兰,你是我的。”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浪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兰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性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兰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新一,你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别说任性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他指控。
  “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新一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新一,你别闹了。”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新一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兰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兰的晚熟,所以新一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兰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新一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兰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新一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兰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也许他该考虑不要老是变成狼跟她玩飞盘)
  “小新一,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兰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兰还小。”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鬼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兰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瞧了。”曼曼笑道。
  “我比较希望小兰去跟人类谈恋爱。要是跟一匹可以活千岁的狼恋爱,结局还不知会怎样哩。别忘了人类寿命很短哦。”朱水恋快意的表情像在报老鼠冤。
  哼!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坏人!
 新一甩了甩头,决定去门外看兰回来了没有,她今天上暑期辅导,三点就该到家了。
  “新一。”白逢朗正巧出现在门口,叫住了他。
  “舅?你没回狼界?”他以为表舅前几日来过之后又走了。
  “嗯。有空吗?我们到三楼的和室谈一谈。”新一心中微汤,望入表舅温和沉着的眼中,点了点头,一前一后上楼去了。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中秋节,但有许多事必须在那日子来到之前解决。
  这是不容新一逃避的,自然也到了眼前来。
  他还有时间去追求到兰的芳心吗?
  叹了口气……
  时间对他而言,永远不够。
  自从隐在暗处的危机彻底解除后,兰就不再让司机接送上下课。由于通勤还算方便,她便开始搭公车了。
  路程有点远,一趟路至少要搭上五十分钟,而且回程总是特别拥挤。不知道为了什么,难道住阳明山的人真有这么多?
  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事实上这几天她的心思都转在新一身上。
  早先是感伤他终究会离开她,后来则是因为他无匣头的宣告。他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在吵一根棒棒糖吃似的,直要她嫁给他。
  嫁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她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
  令天学校爆发了高三学姐未婚怀孕的消息,并且听说男方已在准备婚礼了。像办家家酒似的,两个十七、八岁的人就这么轻易走入婚姻……
  可是她没办法轻率的去看待这种事……老天啊,在这之前她从未在自己的人生里思考过这种大事,她只是个十六岁的中学生而已呀。
  就算现代青少年性行为开放,热中于研修恋爱学分,但那些都不是她,即使她正是个青少年。
  或许是大家把她保护得太好,也或者是新一占去了她所有心神,让她没有闲暇去体会少女怀春的寂寞心情,但更重要的是……
  母亲临终的遗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自已的缘分,不要强求不属于她的心……要确定那人很爱很爱她。
  什么叫快乐她知道,但什么叫幸福呢?什么叫爱呢?如何确定两人是相爱的呢?十六岁真的是太小了不是吗?小得想不通那些复维的事,也不该有这样的烦恼一本书掉落在她脚边,她下意识弯腰捡了起来,抬头看向站在她座位旁的男学生──“请问这是谁的?”“是我的,谢谢。”一名白衣牛仔裤的斯文男子接了过来,露出一口白牙。
  交付了书,就没事了,她又低下头冥想自己的心事……“同学?”叫她吗?“嗯?”抬头一看,好像是掉书的那一个。
  “你看‘文心雕龙’吗?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男子搭讪的意图非常明显。
  看了下自己的暑假指定阅读作业之一的书一眼,点点头,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
  “看来你对中国古文学很有兴趣,不知道你对西洋文学有何看法?”他扬了扬手上那本外文书。
  “为什么问?”她只想知道他想做什么,为何不能还给她清静的权利?
  “我想我们可以交换一些读书心得。你好,我叫赵斯文,T大外文系一年级。不知道你看不看西洋文学呢?”
  “我看茱丽.嘉伍德的书。还有茱迪.麦娜的作品也很经典。”
  “嘎?恕我才疏学浅,可不可以请你以英文拼一次作者的名字?我想不起这是谁,也许……”本来信心满满准备猛丢书包秀学问的男子当下结巴起来。
  “我英文不好。”她淡淡地道,希望这位先生可以闭上嘴巴。
  “哦……哦,那我们来说中国文学好了。不知道你对近代哪些作家熟悉?”
  “我只看小说。”这人好烦哦。为什么坐个公车还要被考试?
  “真的吗?太好了,我也是。像金庸、古龙、温瑞安,乃至于黄易,都很出色对不对?”
  她无言。
  男子干笑了数声。
  “呵呵……我忘了你是女孩子,对女作家应该比较存兴趣。像……那个……那个很有名的张曼娟!对,张曼娟,她有写一本‘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很棒吧?我都快笑死了;还有简媜写的‘海水正蓝’,还得到文学奖……”
  “对不起。”她不得不失礼的打断他的荒谬。“张曼娟小姐写的是‘海水正蓝’;‘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是悲剧,作者是痞子蔡。再有,简媜得奖的作品是‘红婴仔’最后,我个人偏爱席绢、唐瑄、凌淑芬的作品,你不必猜测她们是何方神圣,她们只是爱情小说的作者,不是伟大的文学家。”怕这位男子胡乱再拼下去,她就直说了。
  她可以忍耐新一所有耍赖与蛮缠,但并不代表她对别人也有相同的耐性,更别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斯文男子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一些细细的笑声压抑的在车内各方扬起,可见早有不少人全神贯注的在看这场好戏。
  最后那男子匆忙下车,一脸羞愧。但兰还是不明白那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耸了耸肩,再度陷入冥想之中,惦念着她的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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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4 13: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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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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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4 13: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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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啊!
我的眼睛都花了~~~~~~~~~
楼主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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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4 13: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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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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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4 14: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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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继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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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6: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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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必须经过‘蜕身’的过程,才能完整发挥你体内的力量。”白逢朗回狼族查了古书典籍。原本想了解新一这种特殊的体质必须注意什么,但却发现人狼共存的体质将使他的法力被禁锢。
  而所谓的“蜕身”,其实就是蜕去狼形,永生以“人”的相貌呈现肉体的模样。其实在数万年前,狼族早已是“人”的模样存在了,只有灵魂是原形;所以当年新一甫一出生就又狼又人的变来变去,着实震惊了狼界,成日有人千里迢迢的飞来拜访金狼王,求见小金狼。
  金狼王优作也鲜,居然收起门票来了,要求各参观者以各族的圣物当门票。是白狼族人,就得带一袋银钤树果实制成的香茶;是绿狼族人,就得带他们独有的药草“绿晶”一株……
  结果一大堆灵丹异草、香茶、妙果堆满了联邦政府的国库,让白逢朗头疼了好一阵子。因为货品总是源源不绝进来,消化速度却又不及,后来在日、月、星三人共同“请求”下,优作只好暂时放下逗弄爱儿的乐趣,到狐界、神界……一大堆地方去进行贸易活动。最后换回来了狼界罕见的奇花异果、食品等东西,平均分送各族,也算是造福人民了。
  心思再拉回来,白逢朗凝视着眼前这个流有优作与有希子血液的男孩,他身上有双亲最优秀的遗傅,而性格上尚似优作多一些。但因为新一的成长并没有按正确的步骤来,以致于如今看来十六、七岁的他有时像孩儿般的顽皮爱玩,有时又有着五百岁之人该有的沉稳成熟……但也有人类十来岁少年具备的反叛与忧闷性格。
  不知这些互相冲突的心性会不会令他难以调适?
  “新一,今夜就替你蜕身吧,你也好趁最后一个月学习统驭体内的力量,并控制它。”“那该怎庆做呢?我记得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原本助我蜕身的人应该是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也就是管家的女儿,但当年的变化太大,使得一切都不同了……”
  白逢朗点点头。
  “是不同。当你提早跑去人界时,就注定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管家的女儿身上都拥有祈咒师的体质,而在第二十代更是强烈,所以你能在十年前苏醒。该是你遇到的就不会错过。当年你父王以血液救回四家族的生命,等于耗尽了他毕生的修为与性命。因、果、循环便是如此;如今在五百年的轮回后,将转嫁到你身上。”
  新一垮下脸。
  “如果我没有偷跑来人界,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我好像是灾星。”
  “不。”白逢朗严肃道:“就算事情不是因你来人界而引发,你们该历的大劫也终究会以另一种形式发生,也许会更惨烈。”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金狼族必须历此大劫。”别族就算有也没复杂到灭族的。
  “因为你父亲统合了狼界各族。你明白的,身为一个天下共主,尊显的背后便是承担了苍生的苦难,这是当年你父亲打算扛起的,因为他实在不乐见大家自相残杀,为了无谓的小事起干戈。因此他征服了各族,建立联邦,带动修行的风气,让大家专注于提升自己的性灵,而不重物欲。其实这是违背动物界生存法则的。动物们通常在竞争中走向毁灭,从不曾和平共处。再加上他身为共主所承担的,便注定了金狼族的大劫。”
  “但是一整族──”不会太多了吗?
  “全族同意过后,才跟着你父亲去打仗,因此一起受罪。但你父亲将他们保护得很好。”他微笑。自己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殷祈有多么深不可测了。谁会想到他竟是以那样的做法来守护他的子民呢。
  新一张大好奇的眼──
  “怎么说?保护什么?”
  “回到狼界后,你便会知道。”白逢朗不欲多言,只道:“我已请韩璇她们把今晚的时间空下来,让四家族的人辅助你蜕身。”
  白逢朗轻掏了下新一的肩膀,表示话题已经结束。
 新一跟在他身后走出和室,轻声问着:
  “如果当年我没偷跑,会怎样呢?”
  “何必想这个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
  “我会像喜欢兰一般的去喜欢上弄潮的女儿吗?”
  白逢朗由着他去钻牛角尖自寻烦恼,背着双手走下楼去了。在楼梯的底端,一张盈满笑意的丽颜正等待着他。他永远会因她毫无保留的热情感到受宠若惊,胸口充盈着满满的温暖,迎了过去。
  “兰,你回来了?我告诉你,”新一见到心爱的人儿已放学回来,顾不得还在二楼,身子一翻就飞了下来,但他的声音梗在看到兰手上那封已拆开的航空信。
  天哪!已经拆开了!
  地啊!他今天怎么会忘了检查信箱……
  死了!现在抹油还来得及溜吧?
  “新──一。”好重的咬音,即使是四声的读音,也不必那么用力嘛。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啊,你有信哪?”
  “为什么这封信上说已写过两百七十三封信,却得不到我的回音?”兰微笑地问。
  新一点点头。
  “这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说谎;第二,他寄错地址了。”
  “这些年来都是你收信的吧?”
  “怎么可能?我是最近才变成实体的,怎会!”
  兰轻敲他额头。
  “少来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那之前你已经可以用法术做出一些坏事了。”也不想想她可是与他生活了十年的人,连她也想唬?欠扁!
  “我哪有做什么坏事!你别冤枉我。”他脸上是百分之百无辜的表情,脚下则先步一步的退……
 兰向前一跳,扑住他,不让他逃,两人跌入沙发中。新一赶紧搂住她细腰,怕她不小心撞伤,以致于他被扶手撞到手肘,龇牙咧嘴的忍下痛呼声。
  “承认吧,你污走了我两百七十三封信。”她俏鼻顶着他的,作势要掐他脖子。
  “反正他是不重要的人,又没关系。”
  “就算可以这么说,你也没权利过滤我的信件。”她K了他一下,并不真的生气,只是认为他不该做出这种行为。坏小孩。
  “你真的想跟他通信吗?一个陌生的呆瓜男值得你挂心吗?”新一闷闷地瞄她。
  “至少我该回信感谢他一下呀,这么多年没回信,太失礼了。”
  “不许你回!”突地,他土匪的抽去她手中的信件,立即火化成灰烬,让兰连阻止都不及──
  “兰!我生气了。”这家伙真是长不大!
  但兰可反倒是得意兮兮的嘴脸。
  “别气嘛!你知道我受不了别个男生爱慕你。你不能教我眼睁睁看别人肖想你而不作声像个死人似的毫无反应,不是吗?”
  “你──莫名其妙!”简直是强词夺理。
  “才不是莫名其妙。我就不相信你感觉不到那家伙偷偷爱着你,意图这么明显──”“你别胡思乱想行不行?人家他可能只是思念故乡,所以想要与老同学通信──”新一捧住她小脸。
  “你骗谁?!当年那家伙还对你告白了,你别说你忘了!”“告白?”兰楞住,想了一下。“哦,那不算。”“他说‘我喜欢你’还不算?!那要怎样才算啊?直接求婚送上结婚戒指吗?”“拜托!我根本和他不可能的好不好!”他们确定还要为这么无聊的事情吵下去吗?“为什么?你明明很想跟他通信。”醋味四溢,他就是要争出个是非曲直。
  “那是因为……”瞧着他判官似的脸色,她不开心了。“哼,不告诉你。”
  别开小脸,决定上楼休息,不理他了。
  “等等,别走!”新一见她跳下他腿,连忙拉住她一只手。“说完再走。”
  “咿!才不要。”她对他吐舌,摆明了不合作到底。虽是被他拉着,但因为他不敢用力,最后便变成她拖着他走。
  “兰……说嘛。”他亦步亦趋的蛮缠着。
  “不要不要不要!”
  “兰──”“你别吵啦……啊!”正在上楼中的她因为距离没量好而踩空了一脚,整个人往后倒去──“小心!”新一牢牢将她搂住,站得稳如泰山,完全将她的重量吸纳,却没有半点动摇。
  她背抵着他胸怀,感受到他略快的心跳,以及安全的守护,一时之间有些怔仲……
  “走稳一点嘛,别吓人。”他将她身子转过来,然后像抱小孩似的,一手勾住她腰,一手环过她膝盖窝,抱了起来,吓得她低呼不已。
  “别这样抱我,人家又不是小女娃!”她槌着他肩膀抗议。
  他灿亮的灰眼满是笑意与顽皮,直看着她道:
  “走路都走不好,不是小女娃是什么?还是让我抱你上楼吧。”他才不肯放手呢。
  兰心底怪怪的,却厘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也只有任由他了,因为亲密早已成习惯,他这么做并不会令她觉得不舒服,反倒想到了好笑的事。
  “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有抱得动我的一天,因为你一直是我可爱的狗狗。”
  他笑,亲了她下巴一记。
  “还狗狗呢,今天晚上我就要‘蜕身’了。你该知道了是不是?”以后可就没法子任意变身了。
  “嗯。刚才水恋有说。”她垂下眼睫,掩住大眼中的失落,不让他看见。
  “不开心?”他仍是发现了,停住了行进的步伐。
  “蜕身对你有益,我怎会不开心?”
  “但你喜欢我的小狼外表对不对?”
  “也是、也不是。我只是害怕变化,害怕沧海桑田的物是人非……当你不再是我的狗狗之后,某种程度上,我们过去的十年种种,也得正式划入记忆的范围了。
  像是一个句点,不能延续,只能换段换行的写出别的生命轨迹。”
  新一拍了拍她。
  “你别多愁善感了。我们无法抗拒成长,但不变的是我会永远与你在一起。”
  “新一……”她抬起水盈盈的大眼,像是努力要忍住泪水,且心事重重。
  他的心都要碎了,低哑的开口道:
  “你希望我怎么做,才能让你不再挂心这些愁绪?”
  兰含泪的绽出美丽的欢颜。
  “新一。”她眼中终于扫去阴霾了。
  “嗯?”他决定为她上刀山、下油锅,万死不辞。
  “趁你还没蜕身之前,我们到院子里玩飞盘玩个过瘾吧。今天我在山下买到了萤光的飞盘哦,声音很好听,飞得也很远,快!我们快下楼,千万别浪费这仅剩的几个小时。你要变成小金狼才行哦,不可以变成大狼,因为那实在太不可爱了……”
  “……”
  口吐白沫,以昏倒做为严重的抗议。
  “这小子在傻笑个什么劲儿?”朱水恋将所有的坐垫浦放在阳台上,忙完了工作后,终于忍不住问。
  “别理他,他被飞盘K中十来次,八成脑震汤了。”季曼曼撩着短发,望着月亮的位置,以确定施法的时间。
  晚间十点左右,屋内的人全上了顶楼,就等一个好时辰,坐定方位以助新一蜕身。
 新一才不理会别人投给他的嘲弄眼光咧。
  嘻嘻嘻……自从由兰口中问出答案后,他一扫下午的哀怨心情,此刻可以说是快乐得不得了!
  哇哈哈哈……那个笨班长不管再怎么肖想兰都没有用啦!因为管家有一条祖训是“童”、“管”两姓不得通婚。而那个班长叫童智岳,正是姓童,所以一切心思都是白搭、没用的!真是大快人心啊!
  原来当年弄潮的长子继承了管又寒已故师尊的姓氏,延续别人的香火去了。为了怕日后有近亲联姻的事件发生,祖训便明文订下这一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
  哦,笑得呛到口水,咳咳咳……
  兰端了饮料上来,见他咳个不停,递上开水道:
  “怎么突然在咳嗽?生病了吗?”
  “没……咳,没什么啦。”他接过水,缓缓喝下,并将她搂近,好把懒洋洋的头颅栖放在她肩上。
  “大概还要等半小时吧。”兰看着圆月,想着下次月亮再度成圆时,他就要离开她了……“你记得我教你的咒语吗?”“嗯。”她对咒文的记忆力非常好。也许就像新一以前对她说过的,她有祈咒师的体质。
  “别难过嘛。即使我蜕去狼形,但灵魂本质还是你最心爱的小金狼,了不起以后我抽出灵魂让你缅怀一下我超可爱的模样喽。”
  唉……她又不是在伤心那个。以一个下午的时间,她让自已调适过来了。而此刻,心中介怀的是这个“蜕身”的工作,原本该在五百年前完成,由五百年前某名管姓少女手中辅助完成……
  不知为何,她非常地介意,竟有些钻牛角尖起来了,即使理智上知道这样想很没道理、很无聊,但……
  “如果五百年前一切都没变,没有战争,而你正常地长大,那么,当你来人界找那位能助你蜕身的少女,将会发生什么事呢?”从新一黏她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也会相同的去蛮缠住一位小姑娘。而古代的社会又不比现代,通常跟一个男性夹缠不清,就只有嫁他了事。想起来……很不舒服……很讨厌。
  “你在暗示什么呀?我是那么没格调的人吗?”新一抗议她的言外之意。
  “你就是。说不定你在‘未来湖’里看到了我家祖先可爱的女儿,才急呼呼的来人界找小朋友玩,来个先下手为强──”“冤枉啊!当时弄潮生了两个儿子,哪来的女儿?而且当时我那么小,除了贪玩之外,哪里会想到男女之情这方面的事?”居然质疑他感情的忠贞,太过分了!
  “小时候不懂,长大可不就懂了?反正当你长大后就会看到那名少女了,然后你就会扑过去──”“你当我色情狂啊?”
  “你是狼。”她严肃的道。
  “对啊。”一时之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所以唤你色狼当之而无愧。”罪名确立。
  古代的冤狱是不是这样产生的?新一差点昏倒吐白沫。
  “兰,你明知道我爱你,怎么可能再去爱别人?你别忘了,狼是所有动物中最深情的,奉行一夫一妻制。”
  “是呀,跟任何女孩都可能组成一夫一妻嘛。”
  这下子,新一总算听懂了,也很头痛,“你在对从没发生过的事吃醋,这没必要吧?”
  兰努了努嘴,不说话。
  “就像我不能吃那个班长的醋一般,你也不能。”
  “关那个班长什么事了!”她陌他一眼。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后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胡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着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谁在吃醋?”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兰!”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着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伙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新一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后,就见新一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着圣令发出金光,将新一笼罩住。
  当新一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兰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
  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兰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新一融合时上立于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
  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于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后,几乎要四散于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后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伙见到的还是新一,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着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兰站在新一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着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兰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璇走过来问。
  “璇,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兰连忙拿过韩璇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着。
  “什么意思?”韩璇盯着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于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新一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
  “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优作。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优作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优作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于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优作强力运作出来的。
  于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后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优作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新一能够活着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优作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新一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后,新一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新一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后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着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后还是顽皮的新一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优作觅得一线生机。
  新一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优作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新一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后,优作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
  “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新一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优作 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着新一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新一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后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新一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优作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新一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新一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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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6: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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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知何故,竟然从沉睡中忽地转醒。
  她张开渴睡的迷蒙眼眸,眨了眨,确定仍是属于睡眠的夜,阗黑是天地里唯一的色彩。
  细细的鼻息在寂静襄特别明显,而那不是她的吐呐声。她微偏了下头,看到床的另一边有着凸起物,大剌刺地分享了她的单人床。要不是她靠着墙内侧睡,怕不早被挤下去了?
  “新一……”不是他,还有谁!
  以前她与他都睡在一起的,但自从他变身为少年之后,全部的人都反对他们再同居,也就分房睡了。
  今夜他这样摸上她的床,要是被璇他们知道了,必然会让他“好看”。
  “啊……你醒了?”他已经极力轻手轻脚,不发出声音了,怎么还扰醒了她呢?因压低音量而显得沙哑的言语,添上几许懊恼。
  “怎么还没睡?”她习惯性的偎近他,让他的头颅依靠在她颈窝。当他是小狼与小孩时,他们都是这么亲近的,没有任何的绮思遐想,只是纯粹的依靠着彼此。
  “不想睡。”他咕哝着。在她手指无意的抚弄下,通体舒畅,连话也讲不清楚了。
  她喜欢抚弄他的金发,有时兴致来时还可以编出上百条的辫子,让他顶着黑人头示众一整天。
  “心情不好?”她低笑了声,在他抗议之前亲了他额头一下,消去他满腹的委屈。
  “哼……”他轻哼了声,表示余怒末消。
  “气了一天一夜,也够了吧?”“在我身上做了那么多事,却又不告诉我,真过分!我至少有权利知道。”害他还真信了别人谣传的说他人形狼形皆俱,是天赋异禀、旷古绝今的明君……结果,哼!他之所以会两体皆俱,只因他是历尽沧桑一金狼,几乎九死一生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可怜小孩。
  他是不介意自己活得如此坎坷啦(只有一点点哀怨),但至少他有权利知道是吧?
  “你现在知道了呀。”
  “我希望一开始就知道!至少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耍弄得这么惨。”反正就是很不爽啦。
  “你后悔遇见我了吗?”
  “不是啦,别扯这个──”“我好喜欢你是小金狼的模样呢。”
  “很可爱对不对?”他点头同意,并且傻笑……不对!很快的甩了甩头,觉得话题走偏了。“哎呀,我要抱怨的是父主的坏心啦!”
  “不管如何,事情总是走到这里了。何况若不是睡了五百年,想必你遇见的就是别个管家少女了。你是在抱怨这个吗?你想遇见很美、很古典、很优雅的古代少女,而不是我──”“兰──”他差点跪地求饶。“我没有那样想!我高兴死了遇到你,但原本只睡一百年就好,却睡了五百年,只因为身上有三万多个寄生虫──”“是寄生的魂魄。”她轻拍了他一下纠正道。
  “是的。他们分享了我的灵力──”“所以他们才能以睡眠的状态存活下来。”小器鬼!她的语气很明显的对他人格产生质疑。
  “我才不是小器鬼!毕竟我生为王子,承受族人的苦难理所当然,但不该是一无所知的。兰,你了不了解我到底在生气什么啊?!”
  兰的双眼已适应了黑暗,当然也看到了新一的脸孔正抬在她脸蛋上方几公分处,大小眼的瞪她。
  她忍不住失笑,还伸手扯着他脸颊,作出各种怪表情来娱乐自己。
  “你们狼族都是经由修练来提升法衡层级,很多事不必别人来说,你自己就会知道了,只要功力够,这十年来你不就是一一推算出这几百年来的事了吗?昨夜你蜕身完,便由高深的法力算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可见不必别人说的嘛。而当年,你那么小,即使你父母告诉了你,你页能记住吗?就算记住了,又如何?只不过让你从此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苦瓜脸王子罢了。我可不爱我的新一长着一副阴沉、冷漠、仇恨的性情。你现在这样多好哇!顽皮、乐观、爱玩,就算生气,也鬼吼鬼叫完就没事了。”
  新一差点又忘了自己正在哀怨中而晕陶陶起来了。
  “嘿……不对!什么没事,我还在生气。”
  “别气了嘛。”她拍拍他的头。“我总认为一件终必须解决的任务,你可以选择以各种心态去面对它。好啦!你并不是抱怨这些责任,而是生气不被告知,有点被耍弄的感觉。你看,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了十年,又幸运的得到狼王令,一路走来,危险又刺激,你还受伤了呢。可是我们大伙都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如果打一开始你就知道你身上的担子那么沉重,你还玩闹得起来吗?来,想像一下你脸上长出一枚苦瓜的模样。”她建议道。
  “不要,我又不喜欢吃。”
  “对啊,我们都不喜欢,所以,幸好你父王没一开始就告诉你,让我幸运的遇到我可爱的新一。”她搂住他肩头,柔嫩的脸蛋磨着他的……“咦?”她猛然叫了声。
  “什么?”正被揉得舒服欲困的新一当下被拖回迈向周公的脚步。
  “刺刺的。”怎么会这样?有暗器!她坐起身,拍开床头灯,大眼盯牢他向来白净的脸,用力搜寻。
  新一躺平在床上,伸手抚了下脸颊,耸耸肩。
  “喔,胡渣子。”
  “你长胡子了?”怎么会?!他还只是她的小佑佑啊。
  “兰,我跟着你的成长步调长大,如今你十六岁了,我当然也是呀。”有哪个少年不冒胡渣子的吗?
  “可是……我以为……”她低呼:“我以为胡鬓是老公公才有的,还有,胡渣子是流浪汉本会长的。”她的意思是!她从没意识到他!她的新一……是个……男人。
  男人耶!
  好奇怪喔……
  兰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考试(竟然还可以考到七十二分)。听到了中午的放学铃声响起,她也跟着其他人机械般的收拾手袋,鱼贯的走出教室。
  基于一种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跟男同学擦身而过时,她会屏住呼吸,因为怕间到可怕的汗臭味。
  这样狂猛的大热天,光是来回一趟福利社就足以汗流浃背;而那些汗液湿透了衣服,再由着燠闷阳光蒸发的过程,会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味道,所以她一向支持男女分班的校规。
  可惜暑期辅导似乎成了来电五十大联谊,硬是拆散原班人马,来个男女合班。
  不知道学校在想什么?害她老是憋气憋得好辛苦。
  人家新一身上就不会有这种臭味!
  哎……怎么又想到他了。想了一整夜还不够吗?
  很难分得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好像直到昨夜,她才认知到她与他之间,除了是好朋友、好玩伴、亲密不可分的人之外,她与他,还是女人与男人。
  好讨厌喔,怎么会这样!
  “哈罗!毛利同学。”一只肌肉纠结、黝黑得发光的手臂抵在墙壁上,也堵住了她的去路。
  她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了下周遭。这里是校门口,而如果她再不过去排队,恐怕挤不上十二点十分那一辆公车了,这人挡着她干什么?好臭耶!
  这位运动猛男不很高,但很壮硕,短袖子卷到肩膀上,露出胳肢窝那丛生长过盛的杂毛,并隐隐散发出异味(有人说是麝香,有人唤作狐臭);运动T恤湿得可以拧出一桶水,及膝短裤下是两根黑毛萝卜杵着。
  他是谁啊?
  “我是康乐股长王康乐。同班半个月了,我想你还不认得我吧?”这位王康乐自我介绍道。秉持着时下年轻人看对眼就上前“把”的性情来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
  “有事吗?”啊……公车来了。
  “是这样的,我长话短说好了。事实上昨天我们几个干部(叽哩呱啦、叽哩呱啦……),基本上我个人深深地认为白河的莲花绝对比桃园的荷花有看头,当然也比檀物园壮观啦,哈哈哈……所以我们讨论去礁溪温泉,可不是想吃女孩子豆腐哦,可是倒不介意女孩子买豆腐去吃就是了。很好笑,对不对?哈哈……”
  “你的结论是什么?”唉……公车走了。下一班要等三十分钟才来。
  “咳!是这样的,你同意这礼拜天跟大家一齐去联谊吗?”觉得两人已然由很陌生混到很熟悉的男子立即提出邀请,并道:“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一切有我罩你。”
  “谢谢你的邀请,我不想去。”
  “你这样不合群是不行的喔,管同学,我觉得你太安静了,平常也不跟男同学聊天,太自闭了啦。这样你就交不到男朋友了,以后可能会变成老处女、单身公害、变态……呵呵呵……”自以为幽默的家伙笑得像枚呆瓜。
  他才变态呢。
  为什么这些同年纪的男孩都言语乏味得像大脑专事生产豆腐渣似的,却又自以为聪明伶俐酷且炫?也许这样的比较并不公平,但她的佑佑真的好他们太多了,即使新一有时也很无聊,不过他的可爱抵得过一切缺点。
  “如果你说完了,请容许我过马路等公车。”
  “啊?喔,我有机车可以载你。”
  “你有驾照吗?”她凝眉。
  “哎呀,你别逊了,那不重要吧!”他夸张的拍了拍头,一副要昏倒的样子。
  不理他了,这人怪怪的。她绕过他,走自个儿的康庄大道。
  “兰!我、爱、你──”平地一声雷,响彻云霄,轰动校门方圆十公尺内!
  噢……老、天、爷……
  她无力而恼怒的转身面对一张沾沾自喜的蠢脸。她知道时下哈日风很盛,但这里是校门口又不是顶搂阳台,他在演那一出戏呀?想出名也不必拿她开刀嘛,大笨蛋!
  “跟我约会吧!”他踱步过来,满意全世界霎时集中过来的眼光。
  “不要。”她拒绝。
  铃铃铃……
  “喂!我告白了哦。”多有勇气呀!多炫呀!
  铃铃铃……
  告白是他自己的事吧?与她何干?
  “交往看看嘛!”
  “吱──”煞车声尖锐的割锯着众人的耳膜,并辗过了一只黑色运动鞋(还是耐吉的哦),不过那伤害并不大,因为只是一辆脚踏车嘛。
  “谁?!”康乐股长痛呼出受害者的悲鸣。
  “兰,你看,韩璇送我变速脚踏车!”新一开心的笑脸以大特写呈现在佳人眼前。
  “好棒。”她轻笑,忍不住问:“所以你一路按车铃招摇过来,对不对?坏孩子。”
  “快上来,我载你去兜风!”他神气地邀请着,彷佛骑一辆脚踏车比乘一朵云厉害多了。
  她皱了皱鼻子,拍开他狼爪,不肯坐前面的横杆,在后座坐定后,道:
  “既然璇替脚踏车加装了后座,就表示坐这里最舒适,才不要坐前面呢。”
  新一扁了扁嘴,不过当他把兰的双手拉来环住自己的腰之后,又笑开了。潇洒的拨了下金发,大叫道:
  “神风无敌号,出发!”
  “啊!你慢点嘛!新一──”世界在欢声笑语裹化为瑰丽的背景,烘托出小情人们青春洋溢的喜乐,没有旁人介入的余地,自然也就被顺理成章的遗忘掉了,如果,曾有个旁人的话……
  一把锐利得金光闪闪的刀霍霍地在新一面前飞舞,而他,只能无助的睁大小鹿斑比般凄然的眼,任由他人宰割。紧闭的双唇,坚决不肯发出示弱的声响。
  只见那邪狞的笑脸一寸寸地逼近他,愈来愈近、愈来愈近……
  最后,他终于遗忘了自己绝不求饶的男子汉血誓,放声咆吼──
  “刀下留人!”
  一记爆栗轰上他头顶,显示出无比的恼怒。
  “吓我一跳!要是不小心伤到你怎么办刀没事叫那么大声做什么?!”
  “悠悠……你不觉得用电动的比较保险吗?”新一瑟缩在马桶与洗脸台之间,像只待宰的羔羊。
  “哎唷,电动的多贵啊,何况我觉得手动的比较能弄干净,而且画面比较性感。别动啦!”她再度将凶器挪近他,眼中闪着跃跃欲试的欣喜。
  “在你下刀前,请容我做一下告解。”他依旧做着垂死前的挣扎。
  “干嘛告解?”她怔了下。
  “我总要请老天爷做一下准备,要注意这边可能会产生一枚提早到西方极乐世界报到的英灵。”他双手合十。
  “讨厌!只是刮一下胡子,哪来那么多废话。”她又拍了他一下。“不管,我要帮你刮胡子啦,你同意让我替你刮一次的。”她买的刮胡刀造型好可爱呢。
  没错,这件惨案的正式名称叫“刮胡子惨案”,刽子手之角色由可爱灵气美少女兰担纲,并由纯真无辜小金狼新一充当受刑人。
  不管男人有多么爱一个女人,他们都还是会因为女人手上有一把刀而感到恐惧,更别说那把刀正指向他们。
  刮胡子也是可以刮出血案的。
  而他们永远不信任那只拿刀的玉手,即使爱煞了她。
  “兰,你想当寡妇直接说一声就好了,不必用行动来暗示嘛。”他泫然欲泣地道。
  “嘴巴闭上。”将他压坐在马桶盖上,不再理会他的胡言乱语。当她从他有胡子的震撼中平复之后,决定不去在乎他这个不可爱的小缺点,但不免又好奇起男生刮胡子的感觉是怎样,所以特地去买了刮胡刀回来替他做个小小的服务。
  刀锋轻轻滑过殷佑左侧的面颊……他的喉结用力抖颤了下。
  “有刮到吗?”她看着布满刀面的白色泡沫,努力想找寻渣渣的踪迹。
  “有流血吗?”他问。
  “没有。”
  “那就是没刮到了。”谢天谢地!
  “刀子不利对不对?”她伸手要试刀。
  新一连忙拿过她的凶器。
  “它再利一些就要变成血滴子了。我个人觉得你的手指头很白很小很可爱,不宜短少掉任何一根,求求你还是去看你的小说吧。”
  在她没能来得及抗议之前,他涮涮涮地刮去了下巴所有的泡沫,也清光了全部的胡渣子。
  “啊……等一下啦!”她跳脚,扳过他光滑的面孔惋惜不已的瞪着。
  他含笑的伸手搂住她,并将之托高,好把光洁的下巴顶向她柔嫩的雪颈斯磨着。
  “很干净,对不对?”“哎呀!不要搔人家的脖子啦,好痒呢。”“偏要!”更形嚣张的磨个不休,直在她颈间赠着。
  “新一……”她笑不可抑,无力的小拳头直槌打他肩头,却阻止不了他的玩闹。
  直到新一突如其来的顿住身形,彷佛被点穴似的僵直住,且无声响,她才能止住笑,也察觉出异样……
  “新……啊!”猛地,她也愣住了。
  睡衣的小扣子不知何时滑开了两颗,加上新一刚才的磨缠,教她少女的春光呈现开来……
  那发育中的胸部虽不能让人一手掌握,但可以料想见是很有成长空间的……就算没有,形状优美也就够了……
  苏……新一觉得自己很满意所看到的。苏……苏……去!口水怎么分泌个不停,还要吸回去很烦耶!害他都不能好好欣赏风景了……
  “大,色,狼──”轰地一声,新一被一巴掌打跌在地。当他摊平成地毯状时,正好方便让她睬过去,一路羞愧的奔回闺房,畅行无阻。
  没有人能拒绝长大,就算有人曾祈求上天让他的时光定格在童年,也奈何不了岁月的声声催促。
  而成长过程中,最难以调适的莫过于青春期;胸部的发育、月经的来潮,都令人羞涩尴尬得难以启口,又生怕人察觉。
  兰对岁月的流逝并无太大的伤感,因为每一次的聚散离合,只是同学间的来来去去,而不是知己挚友的诀别;因为最重要的新一一直在她身边,分享她小小世界里的所有快乐悲伤,淡化了偶尔扬起的失落感。
  当重要的友情一直都在时,她自是感受不到时间的无情、成长的痛楚。
  只是,两小无猜的情谊,终究敌不过对性征上的认知。别扭的十六岁来临了,无性别的年纪过去了,她仍是得面对成长中的适应不良症。
  为什么最近都怪怪的?明明新一还是同样的新一 ,她也依然是她,但整个心态却翻来覆去的没个平静。
  已经农历八月了呢,新一就要回狼界了,为什么她向来清明的心神却不断的塞来各种莫名其妙的烦恼呢?
  “哈罗!兰──”唉……偏偏他还是一副快乐单纯的样子。
  又是放学时刻。自从他有了脚踏车之后,天天不辞路途遥远的坚持来接她回家。要骑四十分钟呢,要不是他每天练功修法的时间有十八小时,并延伸到早上,恐怕他连早上上学也非送不可。
  为什么他完全不觉得尴尬呢?昨天她打了他一巴掌啊。正常人不是都会冷战个三、两天吗?可他却还是笑嘻嘻地,令她讶异之余,也不免……松了口气。
  原来……一整天的烦闷,绝大部份来自于担心他会对她生气。幸好新一 没有。她缓缓的走近他,伸手轻抚他脸颊,低问:“还痛不痛?”新一笑嘻嘻地道:“痛的是鼻子。”
  “啊?”不解。
  “流了一整夜鼻血倒是真的。”他神往地回想。
  “不正经!”她气得抡拳头轻槌他。
 新一由着她打,伸出一手捞近她。
  “上来吧,我们去吃饭。刚才我替朱水恋送文件去公司,赚了一千元快递费哦。”他平常不用钱,偶尔手边有钱就会准备快乐的花光。
  “土匪啊?哪那么费的快递费用!”
  “堂堂狼王子亲手送达,拿一千元已经是卑贱的价格了。是朋友一场才随便算算的桖BC快上来啦!”
  真臭屁的表情。她吐了吐舌,准备坐上去。
  “兰──”一群女生快步跑了过来,不一会将脚踏车围住,十来双眼全盯着传闻中混血儿美男子看。
  “真的比明星好看呢!”甲女低叫。
  “我看他至少有一七八,看那腿多么修长呀!”乙女亦言。
  “哦!好帅……”丙女昏眩无力。
  “叽哩叽里……”丁女歌颂。
  “呱啦呱啦……”戊女咏叹。
  这些女人在做什么?兰眨了眨眼,无辜的对新一耸肩,表示自己真的不解现在是什么情形,很抱歉无法对他眼中的问号加以释疑。
  “你们……有事吗?”出于一种说不上来的下意识行为,她没拨开腰间的手臂,仍是依偎着新一,坦然的面对所有大惊小怪的眼光。
  “康乐说你不参加联谊呀?”
  “是的,我……”她只来得及说三个字。
  “康乐说你有个外国男朋友是真的吗?”
  “这个……”此刻缩为两个字,便已被打断。
  “很炫哦!是什么明星吗?”
  “他……”以为只要说一个字然后等别人打断就好,但一片细针落地可闻的静谧,证明她猜错了。
  每一个同学都在等她做介绍且加以说明。
  “他叫新一,我的好朋友。”
  “不是男朋友?”
  “那介绍给我们好了!”
  “对啊对啊!又可以方便学英文。”
  学英文?他连ABC都不会写好不好!兰心口闷闷的,满满的不悦快要冲破喉咙,非常非常讨厌有那么多双注目新一的眼光。
  新一是她的!不许别人垂涎。
  “哈罗,我叫余芳香,是兰的同学,目前没有男朋友,这是我的手机号码。”玉手拈着一张香水小卡送到美男子面前,并等待回应,“哈……哈……哈啾──”绝世美男子的第一份见面礼是喷送出甘泉替人洗脸。
  “啊!好脏!太过分了!”几名被波及的少女尖叫着退开,而承受最多水灾的少女则僵直如铜像,完全不敢相信竟有人这样回报她。
  “新一!”兰忘了心头仍闷,忙抽出面纸给他擦口水。“也不遮一下。”“那张纸上都是刺鼻的香味,又不是我的错。”新一扫了眼罪魁祸首,觉得自己好可怜。
  “不管怎样,向她道歉吧。”
  他揉了揉鼻子,半点诚意也没有的道:
  “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也就是兰。还有,我觉得你使用的香水一定过期了,不然就是买到卫生署检验不合格的劣品,闻起来像馊水,下次不要再把它当成暗器伤人了,可不是每个人都像我风度那么好。”多么的以德报怨呀,真是个宽怀仁慈的金狼王子啊,他自己都觉得非常感动呢。
  将兰请上后座,他轻飘飘的一路往市区的方向踩去。想着约会、想着跟兰吃饭、想着刚才宣布她是女朋友而没被否认……嘻……好快乐!
  骑了好一段路后,兰才戳了戳他后腰。
  他问:“干嘛?”
  “你得罪我同学了,倒楣的人是我呢。”“她们本来就不该垂涎你的男人,是她们得罪你好不好,还有脸生气就太可耻了。”
  她的男人……嗯,听起来不讨厌。她没发现自己唇边勾勒起微笑,仍是轻斥:
  “是哦,反正要面对她们的人不是你,你倒好。”
  “我对你有信心,不会被欺负的。”跟她生活了那么多年,早知道她有多么受同学、师长的喜爱。想找她麻烦的人,通常也会为之忌惮,顶多口头上讽刺两句而已。
  “如果她们骂我呢?”
  “你从来不理会人乱吠乱叫,才不怕咧。”她读的是著名升学率高的学府,可不是流氓学校,同学再凶也有限了,何况他多了解她呀。
  她皱了皱鼻子,仍是不断的戳他,看着他扭来扭去,差点要坐不住。
  “别搔我痒啦!兰,小心交通安全啊!”
  不管,就是要搔你痒!谁教你总是对我感到理所当然,好像再了解我不过似的,偏要弄你,让你求饶。
  随着忿忿不平的心声,就是对他任性起来,反正他不会让她跌倒的嘛。
  “叽──”地煞住车。新一双足点地以支撑两人重量,双手往后一捞,将她半个身子挟在左腋下,半倒在他怀中,鼻子顶着鼻子。“小姐,你今天很皮哦。”
  “哼!”她抿唇扬高下巴。
  “还哼?别忘了我才是皮字辈的天王,看招──”魔掌一伸,就窜向她腰侧动用私刑。
  “啊,不要啦!”她尖叫,双手双腿挥舞挣扎,死命要逃出生天,却根本敌不过他的力量,结结实实地领受何谓自食其果。她笑得无力,只能缩成一团抵抗。
  碰地一声,脚踏车侧倒在地,而上面的两人早已滚到路边的草地,玩得一身草屑了。无视路上为之侧目的放学人群,他们迳自圈成一方天地,只有两人的小小宇宙。新一即使玩闹也没让她趺疼或弄脏身子,此时她坐在他腿上,而他双手后撑,不在乎自已全身都沾上了泥土。笑看着灿颜如骄阳的小佳人,满心只有她一人,她是他唯一的专注。
  “你真坏!”她嗔他。
  “看你还敢不敢跟我比顽皮。”他不可一世道。
  她瞪他,像在比眼睛大似的,他也学她不眨眼。
  这样的瞪视,久久、久久之后……难以支撑下去,由着它走向变质……他眼中的她,好可爱、好甜、好美……她眼中的他,好可恶、好坏、好……温柔的看她……为什么怕长大呢?如果与他一同长大,并且面对的是这样子的改变……并不算糟呀。
  他是她的;她是他的。就算经历了爱情……他们依然是属于彼此;爱情或许是……让两颗纯真的心更加紧密的过程啊。是恋人,依然仍可是知己、朋友、宠物与主人……
  所有曾经抗拒的理由突然变得荒谬可笑。
  在他这么看她时,她的心都要醉了……
  好想、好想做些什么。
  而她,也做了。
  凑近自己甜美的脸蛋,拉近彼此的距离。
  然后,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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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4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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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嘿、嘿嘿………好快乐!
  “滚开,笨狗!”有人一脚踹开挡路石。
  啧!什么嘛。嘿嘿……依然在快乐中。
  “新一,你笑得很恶心耶!”季曼曼差点吐出胃里的早餐。
  哼!谁都不能干扰他飘飘欲仙的快乐!嘿嘿……
  “噗──”朱水恋乍然被飘过眼前的人影吓到,喷出口中刚喝下的牛奶。“你那是什么鬼样子,吓人呀?咳咳咳……”
  “早安啊,舅。”新一一路由客厅如芭蕾舞者般旋转进厨房,手中还抱着一大束刚从花园里摘下的花朵,此刻极之大方的送了一朵给心爱的表舅。
  白逢朗接下花,温雅的微笑道:
  “心情似乎特别好,能让我们分享你的快乐吗?”
  “可以呀!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快乐!”
  朱水恋抿着唇角,冷冷地道:
  “还会有什么?了不起是昨天A了我一千元,正开心得不得了。”想来就气,真是土匪一枚。
  “那有什么了不起?人类的钱对我们没吸引力啦。”新一嗤叫。如果他爱钱,快递费就不止一千元而已喽。
  季曼曼走过来凑热闹:
  “难不成兰又给你买了新玩具?是跳舞机还是机器娃娃菲比?”小孩子向来收到玩具无不眉开眼笑的。
  “拜托!我是大人了好不好!”新一真是受不了这些人。以前迫不得已陪兰玩耍,只为了讨她欢心,又不是为他自己,他才不爱玩呢。
  元旭日站在韩璇背后,趁她看报纸时,偷吃了口她手上的三明治,边嚼边道:
  “干嘛强调你是大人?莫非小丫头准备牵你去配种?这附近有母狼吗?还是你并不挑,母狗也成──”他俐落的闪过一块飞来的盘子。
  “思想龌龊!无聊、没水准!”新一伸手一挥,桌上的杯盘尽数往元旭日身上招呼去。
  白逢朗轻轻一点,让物品落回原位。
  “新一,不可以攻击没法力的人。”
  “但他有烈火剑可用呀!”新一可不认为元旭日算得上没法力。那把剑就很够瞧了。
  元旭日笑道:
  “要干架吗?我奉陪。出示你的武器吧。”他颇为期待与人大打一场,可惜白逢朗不肯点头,而那孤僻的星罗鸟也不鸟他一下,那家伙似乎也想与白逢朗一较高下,不过要让白逢朗出手太难了。眼前有个小笨狗上门送死,正好活动一下筋骨。
  武器?
  殷佑伸手抄来一把水果刀以及一把菜刀。
  “这就是了。”
  元旭日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
  “如果我们都有以自身法力铸造出来的武器,你也应该有呀,别当老子想跟你玩家家酒,你拿那些破铜烂铁做什么?!”
  咦?是这样吗?新一发现这是一个好问题:为什么他身上没有任何武器?
  他从没想过这件事耶。
  “舅,每个狼族人都一定有武器吗?”他问。
  白逢朗想了下,道:
  “不见得。一般对武术不感兴趣的人,就不会施法铸造傍身的武器。”
  “那我就没有武器喽?”有点小失望桖BC“若你想要,可趁这剩下的二十天开始铸造。依你现在的法力来说,已能冶炼出一柄神器了。”白逢朗道。
  “好呀、好呀,我要!”他忙不迭的点头,然后开始苦思:“要铸造什么武器好呢?最适合我用的……”
  刚睡醒走入厨房的兰边打呵欠边问:
  “新一,你在说什么武器?”
  “早安兰,来,这些香花送你!”新一立即将之前的想法抛向九霄云外,笑出傻蛋的线条,整个人巴在她身边,像只讨赏的小狗。
  “呀!谢谢。”她接过,深深嗅闻了下,然后亲了亲他面颊给赏。
  新一伸手搂住小佳人,得意洋洋的宣布:
  “各、位、观、众──”即使大伙仍迳自做着自己的事,韩璇甚至放下报纸,准备出门上班了,殷佑仍兴致不减地道:
  “我来向大家宣布:我,新一,以及兰,从昨天开始,已互许终生了,请大家祝福我们!”
  韩璇看了下手表后,走出厨房,上楼刷牙去了。
  元旭日立即跟去,目前他自任韩璇的司机兼保镖。
  兰左看右看,快定找只花瓶来插花,怕花枯萎。
  季曼曼拿报纸拍打一只斜斜飞来的蚊子,让它阵亡在地板上。
  朱水恋贤慧的收去白逢朗用毕的餐具,打开水龙头,哗啦啦的洗涤起来。
  只有善良的白逢朗不忍见外甥一张得意的脸黑白红青交错翻转,似有吐血的倾向,温柔地道:
  “恭禧你了,新一。舅舅祝福你们。”
  (真是太不给面子了,哼!)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呀,凭什么要别人跟着大声叫好?又不关他们的事。”
  (至少给点祝福嘛,可恶!)
  “也没见你对谁祝福过,大家都一样喽。”
  (拜托,那不同啦!我们可是千锤百炼、情比金坚的青梅竹马咧,可不是他们那种随便的一见钟情。)
  “开口说话啦!”兰忍不住把他两颊的嫩肉往横向拉扯,表示拒绝再听他心音来回应。又不是没长嘴巴。
  “除了舅以外,其他人都是一些小心眼的家伙。”他伸出双掌贴住她小手,一同揉着他面颊,而他的头正舒服的枕在她腿上,两人坐在榕树下乘凉。
  “你的心眼也很小呀。别想那些啦,我们一同来想你打算铸造的武器吧。你有没有想做什么?”
  新一沉吟道:
  “本来是不觉得武器很重要啦,可是也许回狼界之后,还要对抗一些还没死心的野心份子,有个武器在身上总此赤手空拳来得好。”
  “对啊,你看日、月、星三个人的武器都好炫哦。”
  他跟着傻笑。
  “嘿嘿……对啊,很炫。”咦?不对啦!“炫不炫不是重点啦,主要是防身嘛,才不是为了好看。”
  “不是为了好看?”兰大眼闪着顽皮的光芒。“那好呀,你做一根九齿钉耙。”
  他立即抗议:
  “不要,我又不是猪八戒!”别以为他没看过西游记哦。
  “看吧看吧,这不就在嫌弃了?”
  “我是狼,又不是猪,这跟嫌弃无关。”他力驳。
  “那狼牙棒总成了吧?搞不好是狼族最标准的配备呢,你可别推辞了。”
  新一噎住声音,扁了扁嘴,最后大声抗议:
  “兰——,你怎么可以玩弄我?!要知道,如果别人知道你的男朋友──注意!是又高又帅又举世无匹的男朋友,居然成日拿着一根原始人才会使用的狼牙棒四处晃,不管是用来少康中兴还是行侠仗义,都会笑死人的。我是不忍心看你被嘲笑才拒绝使用的哦,这么为你着想,你还玩弄我,真是太坏心了。”
  兰扬了扬眉。
  “谢谢喔,可是我觉得如果我有一个拿狼牙棒的男友的话,至少比蝙蝠侠的女朋友幸福多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还有,我想超人的女朋友也比不上我。所以你可以放心,我不介意的。”
  “什么蝙蝠侠、超人的?”不懂。
  “他们啊,一个把内裤罩在脸上,一个把内裤穿在外面──”“嗯……他们是你们人类俗称的变态吗?”
  兰笑咪咪的摇头。
  “通常他们这么做时,都只有一个原因──行侠仗义。”
  “行侠仗义以掩饰自己变态的嗜好?了解。”新一受教的点头,并道:“我觉得人类很奇怪,像上次你借了一部漫画,里面的人要格斗时都会把衣服脱光光,简直是暴露狂,不知道是想比武还是比大小。哼!比来比去,还不是没有我的好看。”
 兰瞄他。
  “对不起,没比较过,不予置评。”
  他又接着道:
  “所以啦!不要用怪怪的标准来和我比,我们毕竟是正常人。我是觉得哦,耍飞刀或暗镖应该会好一些。”
  “那又没有小说中摘叶伤人来得炫。”
  “是吗?”他坐起身,捡来一片叶子,咻地射出去,在十步远的地方嵌进一棵树干里。他点点头。“这样也很方便,不致于太伤到人。只不过遇到狠角色的话,就吃力一些了。”
  “我想你大概没什么敌人了吧?”
  “谁知道。也许还是有人正等着抢狼王令。”
  她偎近他。“那是说,你回去后会很危险喽?”
  “放心,我会保护你。”他搂住她。
 兰抬头看他。“我没要跟你回去啊。”
  “什么?!为何不跟我回去?!”他叫。
  “我还要上学,而且我是人类,你没想过也许狼界的空间并不适合人类居住吗?”“可我们是恋人哪,你昨天已经吻过我,不许你抵赖掉,我相信你可以居住在狼界的!”“如果不行呢?”她幽幽地看着他。
  “可以的!”他霸道地决定。“兰,你同意跟我一齐走的,对不对?”
  她抿了抿唇,转了个方向,抱膝而坐。
  “我一向不喜欢改变,因为每一次的改变都代表着艰难的选择。我从来没想过离开人界,以为那是死亡时才不得不面对的事。”
  “难道你不好奇我生长的地方吗?每一个部族的风景都截然不同,在那个没有科技产品的地方,人们乘云驾雾、珍惜自然资源,与大地和平共处,没有破坏人生气干净,山水明媚……”他试着引诱她。
兰轻浅一笑。“我愿意偶尔去旅行一趟,开开眼界。”
  新一跪坐在她面前,捧着她的脸正色问:
  “你喜欢我,承认我是你男朋友对吧?”
  “嗯。”
  “但你从没打算与我有结果?”
  她低垂下眼睫。不语。
  “为什么?”
  “新一……”她叹息。“记不记得你阻止白先生跟水恋谈恋爱的理由?你说他们的寿命不同,将来会让你舅舅心碎。”
  新一点头。
  “可是那不同呀!你有祈咒师的体质,跟一般普通的人类是不同的,不然我也不会因你而苏醒了。我有理由相信你是适合生长在狼界的,并且是上天安排给我的伴侣,我们是天生一对。”他没说明的是:就算兰只是普通人类,他也会想法子挖出能让她长寿的方法,即使须用他的命去换。
 兰轻笑了下。
  “我们这四个护令使者里,唯一能白头到老的,恐怕也只有元先生跟璇他们两个了。水恋、曼曼、还有我,大概很难不去感到悲观。以前还没察觉自己对你有男女之情时,已开始难过起日后终究会分离的事。水恋正努力要修道养生以延长自已的生命;而曼曼是及时行乐的人,直说星罗二十年内不变心就很阿弥陀佛了,她不以为星罗想让她一生一世的巴着。至于我,所面对的狼王子你,中秋节过后,也许今生今世就这么再见了──”“别说。”他以手指点住她唇。“你别以为我是那种人,我可不准备放过你,十年前我就决定霸住你了。”
  他拉下他手指,以双掌包住。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与其在这边争论,还不如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我希望你心无旁骛的去执行你的责任,因此这次我不会跟你走。一切等你父母救出来了,所有事解决了,再说好吗?”
  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兰──兰──”“乖。”她凑上甜美的唇封住他满腔的抗议。
  他也就……只好乖了。
  父王说过的,上天让幸存者独活下来,不会就只为了捉弄一场,必定是给了他艰巨的任务,要他达成。
  同理,如果天意注定了他新一要来人界与管于悠相识一场,就不会是有缘无分的结局。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没有转圜的余地。
  秉持着这个理念,新一没花太多心思去苦恼兰的拒绝,他决定从重要的因素去着手,然后一一解决。
  他愿意以自己的性命去交换兰的长寿。但有这种转移术吗?
  “没有的,新一。你该明白我们狼界人民之所以长寿是累代修道逐渐延长的,没有谁能把生命过继给谁,没这种法术,也于法不容。你别忘了你父王就是因为强自救回四家族的人命,才遭拘禁的吧?”白逢朗摇头。
  “可是我父王还是做到了!”他双眼一亮。
  朱水恋在一边凉言凉语:
  “好呀,你去学啊,让小兰长生不老,而你在冥界监狱作客数百年,到时小兰都当祖奶奶的奶奶了。别忘了这是犯天条的事,何况你也不会那种法术。”
  “救我父王出来,让他教我就成啦!”他体内流的可也是正宗工藤家的叛逆血液。
  白逢朗薄责道:“别乱来,新一。何况这是不同的,你父王的法术是救回人命,而非延长他们寿命如我等一般。天下万物的寿命早已有定,不是我们可以擅改的。何况我们是习法修道之人,更应该明白这道理,我想你父王虽是自创法术的天才,也没这等能耐才是。”
  “但我只是把我的生命分出去也不行吗?”
  “行不通的。”
  “那,如果我变成人类总成了吧?”反正他就是要和兰同生共死啦!
  “怎么变呢?”白逢朗问。
  无解。就像一只狗突然决定他不要当狗,想当猫,又该怎么去改变呢?
  好问题!令新一一个头两个大。
  OK,先搁着。第二个问题端上来──
  “舅,兰有没有可能跟我一齐生活在狼界?”
  “没有法术的人生活在需要法术的地方,会比较困扰。我们狼界没有平坦的道路,因为我们都以飞行为主,生活习惯与人类大不相同,恐怕并不适合。”
  “偶尔去度个假应该很不错。”朱水恋对狼界种种也稍有了解。以她的观点来说,就是这样。
  “从来没有这种例子吗?我们有许多族人来人界修行,难道从来没有爱上人类,带回族里的例子吗?”
  白逢朗轻笑着:
  “或许有,但我并不清楚,毕竟这五百年来狼界纷纷扰扰,自扫门前雪都来不及了,哪来的心神打听这些小儿女情事。”
  新一不满道:
  “难道只能像她这样,试着茹素修道,期盼那种也许并不能达成的努力?”他才不要努力一辈子,却不能保证有效。他要绝对会成功的方法。
  白逢朗正色道:
  “你该明白这种事没有投机的方法,如同你修练五百年得到强大法术的道理一样,没有人能给你法力,只能靠自已练就。”
  他早就了解表舅是从不思量旁门左道的人,八成连想都没想过要走偏锋让他的爱情天长地久。哼!人家美人鱼就不会那么食古不化……不过美人鱼最后变成泡沫就是了。新一不免好奇地问:
  “舅,如果水恋还是没法子跟你白头偕老,怎么办?”
  在白逢朗回答前,朱水恋先敲来一记爆栗子,骂道:
  “你咒我呀?小心我叫小兰扁你!”
  “咿!”他扮了个鬼脸,躲到舅舅身后。
  白逢朗正好承接住她伸来的玉手,盈握在温厚的掌中,微笑道:
  “我会等她,并愿她还能再次青睐我。”如果注定她会先他而逝,他将默默在寂寞的岁月里守候她再一次到来,不在今生立誓以拘绊,宁愿让她来世有更多选择机会,如若仍是钟意他,便是他的荣幸了。
  “我当然会爱上你,生生世世都会!你可别因为我变丑了就吓得不肯出现喔!”她偎入他怀中,大声叫着。
  “不会的……”他笑。
新一搔了搔头,无趣地退开。
  看来还是等见到父王再说了。父王不是那种谨遵律法的正直人物,可能较能想出旁门左道的方法。
  真烦!练功去吧。
  “璇,在忙吗?”兰甜美的小脸从书房门口探进来,看到曼曼、水恋都在,不免吓了一跳。“呀!在开会吗?很抱歉。”立即想关上门。
  “兰,进来。”曼曼懒懒的招手。“我们公事刚谈完,正要散会呢。”
  令晚特别安静,因为自称武术天下无敌的新一正被日、月、星三人架到阳台修理……至少其中的两个是存心想修理,而白逢朗则是测试兼指导,并防止惨案发生。
  没元旭日缠着,韩璇办公的速度快了一倍。
  “过来。”韩璇弹了下手指,将手边的资料全丢到茶几上。
  兰开心一笑上立即偎入她怀中,并被她抱坐在膝上──“啊,我的小女孩长大了。”“璇,你像个哀怨的老爹。”朱水恋取笑着。
  就像小时候一样。
  “哎,毕竟一手带大的嘛。我们可都比不上呢。”曼曼带着微酸的口吻道。
  韩璇笑道:
  “事实上我并不擅长跟小孩子相处。小兰是自己长大的,要不是有新一那小鬼,兰八成会变成自闭儿。”
  “才不会。”兰皱皱鼻子。
  “说到新一,那小子最近似乎很烦躁?”曼曼道。
  “你给他排头吃了?”朱水恋快意地问于悠。
  兰摇头。“没有,反正他常常胡思乱想,不理他就行了。”
  韩璇轻抚着她的秀发。“你对自己的初恋有什么看法呢?”
  “没有什么看法,就跟别人一样。”她低下头。
  “跟别人一样是怎样?”曼曼追问。
  “分手,然后怀念。”水恋权威地提供己见。
  韩璇拍了拍她。
  “真是个悲观的小东西,还说不会变成自闭儿?要是新一真的一去不复返,你就要变成雕像了。”
 兰轻叹了声。
  “我们总要习惯生离死别的嘛,何况这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变的事。”
  “所以你想在你认为还没太爱他之前,断了一切?”
  “他有他的人生。”
  “可是他的人生里不能没有你。”水恋公平地说。
  “对啊!瞧瞧他黏你的样子,我怀疑你们若错过了彼此,世界土还会有第二个人能那么深入的走进你们心中。你怕生离死别的痛苦,我们也怕啊,我甚至偶尔会担心星罗突然间不告而别,厌倦了我。他向来不太重视他自己以外的东西。但那又如何?也许明天我就改而喜欢上别人了啊。重要的是,在我们互相依恋时,仍快乐在一起。”曼曼说出自己的看法。
  韩璇接着道:
  “通常两人相恋,免不了一下子会想到天长地久。但人生的变数何其多?就算我跟旭日的寿命相当,也不保证我们能白头到老。及时行乐就好。”
  兰轻道:
  “我也很会及时行乐啊。我牢牢记住了这十年快乐的时光,顶多不寄望那些不能保证的未来罢了。佑佑一心想着要天长地久,由他去吧。我们都还小,未来会怎样还不知道呢。”
  “也是。”韩璇同意。
  “可是……相恋时就是会努力要拉长甜蜜的共处时光啊。”朱水恋不以为她的努力有错。她很积极要争取到更多的幸福,即使多活一天也好,多看他一眼也好。
  “所以我们支持你的努力啊。”曼曼瞄她一眼。“任何人都该为自己认定的幸福方式去努力。”
  韩璇闻言一笑。“没想到我们四个竟是遇到这种‘结局’。”
  想到了四个家族五百年来的守护任务……
  “唉!我们的任务已差不多算是完成了。”水恋不可思议地叫。
  “一路走来是没什么感觉啦,不过倒真的经历了一些别人十辈子也不可能遇见的事。”曼曼一向对这种东西没什么执着。
  “璇,你满意你看到的吗?你觉得这五百年来的守候值得吗?”于悠问。
  韩璇思索了下,淡道:
  “看到这些光怪陆离的东西,算是值得了。首先,我们不负祖先遗命,让殷家的血脉顺利活了下来,至于他能不能完成他的使命,就是他的事了。我最初的要求也仅只是如此,绝不让五百年的傅承落了个一场空。”
  “对啊,你向来不允许任何徒劳无功的事。”
  “工作狂一向如此。”曼曼补充水恋所说的。
 兰吁了一口气。“完成了,真好。”
  水恋难得的多愁善感:“那以后就要各自回家了?不再联络了?”
  “拜托!我们还是同事好不好?!”不住在一起也躲不开天天碰面的命运。
  “对喔。”想想又快乐了。
  四人彼此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笑容里,有欢欣,有松弛之后的寂然。纵使日后各自回家,也绝难忘记曾有过的生死与共,为同一个目标努力到底的情谊。
  “来喝杯酒吧。”曼曼起身走向酒柜。
  “兰还未成年查p”水恋叫道。
  韩璇笑:“没关系,监护人我同意她喝一小杯。”“太好了,我早就想尝尝看了!”干杯!敬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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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4 17: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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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油
好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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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3-12-14 18: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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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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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6 11: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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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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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6 15: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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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继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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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7 15: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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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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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3-12-17 18: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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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你这家伙也太过分了吧,把我最爱的席绢的文也照搬上来啊,就把管于悠换成了小兰,殷佑换换成了新一,其他人的名字都不改,嘿嘿,你也太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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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2-17 1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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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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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3-12-17 18: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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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你这不算是《两小无嫌猜》的真正结尾啦,后面还有佑佑去救他爸爸和妈妈的一章,等会找出来发上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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