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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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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回忆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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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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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2:5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耳边是《天空之城》无比澄澈的声音,有飞翔一般的空明,有幻想,有希望,也有淡淡的感动和浅浅的忧伤。
为什么,生命里会有这样多的情感,混杂在一起令人难辨。


我看见自己的毕业照,上面的人或微笑或沉默,我一时恍惚起来,好象那些人正看着自己,目光澄然,宛如已逝的时光。
翻回小学的同学录,里面的字也许稚气却写得那么认真,整本同学录有淡淡的香气,是纸页的香料经过封存后夹着抽屉的木香。
他说:“你给我的印象是很凶,又那么调皮的女孩……那一次我很生气,不过我原谅你。”
我看了之后失笑,原来久远的记忆里的我,是那么一个样子。
我记得很清楚,在同学录里给我写这样的话的男孩子,他的脖子很细眼睛很大,看上去有些纤弱其实吵架时很厉害,唱歌唱得也很好听。我小学一年级时第一次分配同桌,遇见的便是他。不记得第一个表情是什么,我那一天实在太紧张了,因为第一天上学而手足无措,朦胧中那一天午餐他吃得很快,银色的快餐盘映上他的影子,不知道为什么,关于那一天的记忆,只有了这么一点点,而且还残破得难以辨清。
他和我做了两次同桌,我现在已经快记不清了,关于同学录里他写的我把水倒在他身上的事,我也不记得了,小时侯的性子很烈,但忘性也大,似乎五年级时他写下这件事时我已经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啊,只可惜成绩不太好,常要抄我的作业,但是音乐老师很喜欢他,每有艰深的乐段就让他来唱,他的音域很宽,歌声也好听,但稍稍尖了些,我就不是很喜欢。

我最喜欢的同桌与我坐在一起的时间差不多有整两年,那个男孩子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还是双眼皮,现在想来似乎是有些像洋娃娃,但是他很调皮,上课时似乎不是很坐得住,他很聪明,我看得出来他的眼睛里流露的狡黠浅淡的微笑。
老师让我和他坐在一起,因为他说只有我才治得了他。其实我对他不凶,顶多捉弄他而已,我们是同种类型的人,哪里谈得上是谁治谁。
老师被我们给骗了。我们平时尽管时有争执,面对老师的时候两人却会变得惊人地有默契。
他的左臂上有一道很大的疤,蜈蚣一样。可是我看到的第一眼便不觉得可怕,因为那个男孩子看上去那么温和。他的骨头似乎断过,所以留下了开刀的刀疤,我再怎么生气也不敢对那只手臂下重手,因为害怕它太过脆弱。
他偶尔带零食进校,我就到他那里分一点。有一次他买了一包大白鲨,全部给我,我从来没有揩过这样的油,一时有些不知所措,吃到嘴里仍觉得心里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至今记得。
后来上了初中,我在街上看见他,远远地叫了声他的名字,看见他惊讶的表情我笑着蹬着自行车掠过,不想听他说什么了。
这样。
就好。


那个时候很自由,我有大块大块的时间可以拿来浪费,而我也确实那么做了。
自由而恣意,现在想起那时的快乐,嘴角依旧有笑。快乐是被时间风干了的温和的花瓣,香气脉脉,却已经不复往日的光鲜。

我听见风雨在窗外肆虐的声音,于是觉得十分温暖。

人其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没有比对就没有优越感,没有某一方面的优越感就觉得没有快乐。其实快乐不是那样困难的东西,就像人只要多穿一件衣服就可以温暖许多一样地简单而明显。
我觉得所谓的快乐是一种很主观的东西,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你不幸,只要自己知道自己快乐就够了,虽然那样的快乐常常被人当成是疯子的行径。可是当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疯子时,一个人又怎么能知道自己是清醒的还是疯的呢?……或是说,在那样的时候,讨论清醒或是疯癫已经没有意义了。

忽然想起很多年以前的网上日记。不知安在否。若还在的话,会是什么样的文字呢?我早已把当年的心情忘了个一干二净。若多年之后重读,不知又是怎样的心情。
会是与从前一般的么?
还是……略略地有些感动和……怀念?
我不知道。

一个人总是独行。走到最后才发现孤独。

人总是要留下些什么可以想念,才能够活下去,说什么不能活在回忆之中我一直都觉得那是一种空话。人如果连回忆都没有了,怎么还谈得上生命?
也许生命只有两个过程:创造回忆与品尝回忆。

写到这里我仿佛看见现任的语文老师无奈的笑,他总是说我的思想里少了那么一些的乐趣。上个月的运动会,他要求写一篇记叙文,说是要写出真情实感。我的体育成绩一向差到不行,于是我在文章的开端就写我不喜欢运动会。于是吃了个很低的分数,评语是思想不好。
我想既然你要我歌颂这运动会你就老实说好了。

很久没有这样细致来描写些什么东西了,习惯了草稿本上大开大阖的随意涂抹,我觉得自己的心情都仿佛变成了沙子,细细碎碎地由指缝落下,流逝得那么迅速。
可是又那么令人怀念。
一种伤感的怀念。
伤感得那么柔和,似乎是哪一天我把它们放在了墙角,它就一直在那里等着怀着一种柔顺的坚韧等待。

那一天我丢失了一只兔子,它傻头傻脑地沿着不知何处的墙就那样走了,雪色的身子毛茸茸地一撅一撅,去了不知什么地方。
我决定不再管那只兔子了。
重养一只吧。
这一次,我希望它能留得长一点。
我喜欢它干净的皮毛。不过我打算好了,若是要养的话,还是选灰的好一些。
白色的兔子很容易脏,而我是个不喜欢时常为它做打扫的人。
楚冠抛去几成新,
何妨朝芴作枕衾?
青眼焚成炬,
叶子顾伶仃,
白手和弦三两句,老子管它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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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1-24 23:30: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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