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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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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羽柯南

[随笔感想] 柯南悲剧人物(新一,兰,柯南,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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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7-8-12 10: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lm1895 于 2007-8-11 22:33 发表




我倒是觉得你说话比楼主咄咄逼人得多,楼主不过是一个签名而已,而且楼主也已经解释了只不过是压韵。我真的不晓得你们在这两三句话里有什么值得吵的~~
话说我还是个纯哀迷呢,我看到楼主的签名我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

真是理解我,我认为哀为柯南而死比和柯南在一起更震撼,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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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07-8-12 12: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羽柯南 于 2007-8-12 10:11 发表

真是理解我,我认为哀为柯南而死比和柯南在一起更震撼,是不???


, 那么让柯南为哀而死, 岂不是令人震撼又出人意表
(毕竟日漫当中第一主角死亡机率不高)
(这只是假设的情况, 我不会去希望任何的人牺牲)
我就不懂为什么老有人要捉哀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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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7-8-12 13: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连秀一都没人愿意承认他的牺牲,更何况是活的好好的哀。
请不要用自己的想象为她安排一个残酷的结局。

每个人都会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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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7-8-12 14: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一个名侦探的FANS,只希望这部作品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真正的happy end,这才是真正的结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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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2 20: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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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7-8-13 09: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lm1895 于 2007-8-12 20:07 发表



话也不能这么说,事实上,我比较认同哀会死罢了。
而且,就算哀死了,我虽然会伤心,但是我不会觉得气惯。人死了,就只能活在人们心中了。活在人们心中的,不是比活在人们眼前更深植于心吗? ...

304集里说的一样,人死了,却活在人们心中(高木).但不会是73的伏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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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7-8-13 1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有点怀疑最后的炮灰是高木。。。。。。
牺牲前才终于和佐藤确定关系,永远留在她心中。

也许是受重伤,差点牺牲,但最终回归。他不是答应她,不会消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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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7-8-13 11: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无法自拔????
你以为哀是什么人!会一直无法自拔???
一直无法自拔的是毛利兰吧!
毛利兰根本不能和哀相提并论!不要以为哀的IQ EQ跟那种人一样!


[ 本帖最后由 qs09 于 2007-8-13 1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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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7-8-13 12: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羽柯南 于 2007-8-11 10:52 发表
我说了,压韵而已,在说,网上流传新兰结局几乎都是哀死哦


押韵?你干嘛不弄个毛利兰死掉的押韵来?!
没人知道结局是什么...新兰结局是你们自己瞎编乱造的吧!
就算结局真的是这样 那你等结局出来了 再说不迟 你自己也知道现在这些是网上流传的呀!

呵呵哈哈 还有就是 你的意思是哀死了 新兰才能在一起吗?
哀不会没有分量的 就算死了 也不会消失! 新一永远都会记得曾经为他而死的哀的

我相信 哀会有个好结局的~  在结局之前 毛利兰就慢慢等吧~



快青恋,平和恋 都胜过新兰恋...
我觉得这样也很押韵!

[ 本帖最后由 qs09 于 2007-8-13 1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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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3 12: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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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7-8-13 1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哀是你说的那种无法自拔的人
我也就不会那么喜欢她了
我说过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该放手的时候应该放手
对于新一,哀早就放手了,现在的她只是把新一看成自己的挚友而以
如果是为了让别人记住你就连自己的身体发肤都可以随便舍弃'
这种连自爱都没有的人,根本没有资格爱别人,更没有资格叫别人来爱你
我想通过这次经历,每个人都长大了一点
兰更理解也更爱新一了
新一也把自己的自信调整到一个适当的限度,不要象白马那样遭人讨厌
哀也在大家的帮助下获得了重生,更加勇敢地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你又凭什么要某人去牺牲呢???
LZ,你明知这种东西会引来争议,就请你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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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7-8-13 12: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联盟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不必为了矛盾问题而针锋相对
请各位消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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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小五郎

发表于 2007-8-13 13: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语言都有点偏激了 无论是支持新兰还是柯哀
都不要去诋毁或攻击对方 楼主的签名确实不合适
这样的话题加上这样的签名最后势必会吵起来
当然哀迷也请冷静 语言别太偏激

鉴于楼主已对内容和签名做出修改 同意打开帖子
讨论时请注意不要过激 完毕

[ 本帖最后由 Ralph 于 2007-8-14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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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2: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里 想兰迷和哀迷道歉,因为我的偏激签名和文章,导致你们的争吵,本人向你们道歉.
已对内容和签名做出修改,谢谢斑竹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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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07-8-14 22: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29楼的也应该道下歉吧.这说的什么狗屁不通的话,让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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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7-8-15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故事里新一才离开兰几个月诶~ 没那么悲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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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7-8-15 20: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哈,才几个月,感觉像几年呢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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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7-8-15 20: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s09 于 2007-8-13 12:08 发表


押韵?你干嘛不弄个毛利兰死掉的押韵来?!
没人知道结局是什么...新兰结局是你们自己瞎编乱造的吧!
就算结局真的是这样 那你等结局出来了 再说不迟 你自己也知道现在这些是网上流传的呀!

呵呵哈哈 还有就是 你的意 ...

29楼的,我一向不喜欢与人争论,但你说话太偏激了,凭什么这么说兰,楼主都道歉了.你还争什么,你这话让我太生气了,我既喜欢兰,又喜欢哀.

[ 本帖最后由 KUDOSHINCHI 于 2007-8-15 20: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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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7-8-15 21: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也能吵起来...

来来来,大家都消消气,姐姐给你们发糖吃.

孩子们啊,自己喜欢什么就追求自己喜欢的,别人什么的不要管嘛.
结局的话73自然会给出说法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就行了哈.

四个可爱的角色都会有自己最袄好的归宿 的哈
大家要给73一个充分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哈><

嘿嘿,大家都跟姐姐一起支持边缘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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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7-8-15 21: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说实话,开始一直以为乌鸦是哥哥呢,而且是个大哥哥
MS好像还没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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