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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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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再来一个杀人案,大家来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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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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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4 16:51: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尸体为男性,28岁,182公分,74KG,身穿休闲短装(汗衫,短裤)。
事发地点:该男性在某多层公寓的底楼家中天井中(独居)。
事发时间:200X年7月25日晨6点报案。
推定死亡时间:200X年7月25日临晨2点到2点30分。
验尸报告:死者头顶顶门处遭重物重击,凶器为形状不明的钝器,伤口没有留下凶器的残留物,当场死亡,没有移动过尸体的迹象。
现场检验报告:门窗完好,财物完整,正门上锁,室内木制地板打蜡,很干净。所有窗户都封闭,只有院子的门未锁(但关了),室内灯和空调呈打开状态,院子地面里有擦拭脚印的迹象,院子围墙上也有擦拭过的迹象。现场发现手机一个,死者所有,已经摔坏(电池板脱出,其他完好)。凶器且没有找到。
现场人发现调查笔录:此人为该男子女友P,就住在楼上,今晨6点来叫男友一起去吃早点,她有房间钥匙,敲门无人回应后开门进来,遂发现尸体。
嫌疑人列表及不在场证据:
1 小偷L,他为撬窗入室偷窃老手,曾在附近作案多起,其中几个星期前曾在案发楼作案一起,他说案发时在老乡家喝酒,但喝到12点半以后几人均喝醉睡到天亮。案发后几天此人在排查被抓获,家中搜出赃物无数,但他拒绝承认是他杀的人。
2 死者伯父W(67岁),因为上代遗留房产上的纠纷与死者关系恶劣,就住在案发楼的隔壁一栋楼,案发时在家睡觉,只有他妻子可证明(子女上大学住宿学校),顺便一提的是此人为高尔夫球爱好者,家中有球具一套(这是把他列入嫌疑人的重要原因),但上面没有血液反应。
3 现场发现者P,住楼上同号6楼,与死者相恋多年,案发时在家与同事打麻将,有同事3人可证明,直到早上6点分手前一直在一起打麻将,其间只离开两分钟上厕所(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大概在1到3点之间)。直到2:25分位止,曾和死者用手机多次通话,她说死者手机信号一直不好常无故断线(死者用的是小灵通),2:25分那次突然断线,她再打就不通了,但也没在意。以上都经电话局证实。

请大家揭穿杀人手法和凶手。

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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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4 18:47: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他女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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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ymanzzh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04-1-4 20:16:3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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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1-4 20:32: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请注意是凶手和手法

乱猜就和毛利小五郎没什么区别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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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4 20:39: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有人贴过的所谓没有痕迹的杀人方法
汗~
女友
M C ◥◤~~~]~~~◥◤ ┃ ⊙ ~ ;┃ ≡ ≡ ┗━┳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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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0:15: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手法和如何推理才是重点

乱猜凶手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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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2:24: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猜不到答案
院内的擦拭的痕迹是伪造的,屋内并没有脚印,凶手可能没有进入屋内,
现在就知道这么多
PS:请问天井是什么?- -0
我想试着了解凶手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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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小五郎

警视厅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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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5:18: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都经电话局证实”只能说明他女友确实拨了他的号码,不能证明她没有行凶。2:25分那次突然断线是由于死者的手机已经摔坏
L不太可能,因为他专门撬窗入室偷窃,而死者家中门窗完好,财物完整
不知道W有什么异样- -0
The world is not beautiful,therefore i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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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6:21: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答案揭晓

首先,不是小偷,喝了酒以后再去干爬墙撬窗户的事属于找死(而且这个贼很专业,从来没失手过),他和死者没有过节,如果是他也只能是临时起意的杀人,他只是去偷东西就没必要事先制造那样的不在场证据,既然不在场证据成立,那他自然不是凶手。
也不是伯父,他已经67岁了,他能干爬墙的事吗?而且他没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据反而很奇怪(只有他老婆的证言就和没有一样),他也不太可能是凶手。
这里请注意一点死者身材高大,要攻击他顶门只有在围墙上下手或者..........
剩下的也只能是女友了,她的手法,很简单,她乘上厕所的机会,用手机把死者骗到院子里(比如说,说他手机信号差,要他换个信号好点的地方,一般住底楼的人信号不好很正常,解决的方法一般都是到院子里接手机,凶手是死者的女友,她当然知道死者的习惯),然后就简单了,她是住死者同号的6楼,死者的天井的正上方就是她家的阳台,她只要从阳台的小冰箱里拿一块大冰块出来,瞄准死者的头,然后放手......(2分钟足够了),请注意杀人的时间是7月份,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冰块因该很快融化然后蒸发,3小时就一点也不剩了,然后她打完麻将后用钥匙开门进去,为了迷惑警察,故意制造了一些可疑的擦脚印的痕迹(其实要做的够绝,就做点盗窃的痕迹,但她怕多做多错,于是就点到为止)。接着报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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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6:23: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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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案子发两次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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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6:34:14 |只看该作者

我强化了推理的部分

那个案子我觉得出的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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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7:38: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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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分析的不错,应该是他女友,一直打电话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二分钟完全可以杀了他。

凶器找不到原因很简单,因为是7月,即使是晚上,室外的温度也足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冰化掉。

如果去化验一下死者头上的伤处,我想,应该可以检验出血块中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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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9楼的是楼主,当然分析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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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我真聪明!!!
我没看过这个故事,但我的推理完全正确(虽然冰块砸下我没想到).没错,就是女友!!!
永远爱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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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14:24: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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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按照现在的建筑(中国的)来分析的话,可能就不是了
因为现在有天井的房子不怎么多了,而以前的房子有天井的通常是一室一户或着是二室户(靠大户方向)或者是小的二室一厅。
如果是一室一户的话,不可能,因为他们打牌不可能在小的房间。
如果是二室户的话,和上面一样。
如果是小的二室一厅的话,天井可能在主卧室或者客厅下,而那时候的主卧室,放了窗就别的东西几乎放不了了,所以肯定是在客厅,而客厅和厨房应该是挨着的。所以,从建筑角度上来讲,这个女的不一定是凶手。
虽然我也认为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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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16:17: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呵呵

房间的位置是否合适凶手她会考虑的,她认为合适才做的,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就作罢了,合适我描述的杀人条件的房型还是有不少的,我一个亲戚家就完全合适,那天我老妈和阿姨们在里边屋子打麻将,我在阳台上望风景时灵机一动想到的这个杀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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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16:25: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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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你的房子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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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21:02: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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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偷L,他为撬窗入室偷窃老手,曾在附近作案多起,其中几个星期前曾在案发楼作案一起,他说案发时在老乡家喝酒,但喝到12点半以后几人均喝醉睡到天亮。案发后几天此人在排查被抓获,家中搜出赃物无数,但他拒绝承认是他杀的人。
用排除法,只有他了
推理是乱的天职,杀人是步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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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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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7 21:21: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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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19:21: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呵呵

最初由 冰风雪舞 发布
那请问你的房子是什么样的呢?

我具体描述一下,两室一厅,正门向东,小间朝向北,大间朝向南,中间为厅,厕所和厨房均朝北,阳台向南连着大间。理论上不同楼层的同号的房间房型也是一样的。
假设该房为凶手一人居住,那么,大间为卧室,小间为娱乐室,客厅就为客厅,那么只要在小间里开桌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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