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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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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588|回复: 5

关于关ID被PB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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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8-3-19 16: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饿。。。关于ID被PB一个月 我有点想法。。。
  此帖子是我在QB 柯南区看到的。。。此贴因未说明不得转载 所以我包者分享的态度发出 没想到被PB
  原帖 地址http://qbar.qq.com/q100291/1517.htm
但是我绝对瑛雪的处理感到不公。。。。
     1 锁贴跟处理原因没有发短信同志(但我也有错。。没常去看我发的帖子。)

     2  我发的格式是 [新兰讨论]新兰搞笑婚礼(搞笑版) 是以讨论的形式发出 不是以个人原创 (虽然这里我也犯个个错忘记著名转载了)
  
     3   不关怎么样 PB了 因该给个通知把。。。我只在我发的楼里看到了。。。(另上的一个ID)并没有仍和的短信通知!

  以上是我原ID  信箱


      

    所以不关怎么样我希望给我个答复


   被琐贴地址 http://bbs.aptx.cn/thread-175804-1-1.html

[ 本帖最后由 qw89as56 于 2008-3-19 16: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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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08-3-19 19: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恩~转载没有得到原作者授权,则为盗文,按版规PB一个月是对的~顺便说~那文应该就是出自新兰的~
           瑛雪没有给你发通知短信可能是他的工作疏忽~

[ 本帖最后由 SyaoRan_Li 于 2008-3-19 1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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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8-3-19 19: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PB的PM是属于版主自行决定的。。。

楼主为何不到置顶贴的这里看呢。。。http://bbs.aptx.cn/thread-87691-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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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8-3-19 23: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屏蔽的会员,系统不会自带消息通知~
几乎每个被屏蔽的会员都不会收到通知~
因为在屏蔽时,是收不到短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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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08-3-20 14: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无论评论性/讨论性文字,或同人小说的转载方面在版规中都有明确规定。
该文字显然是一篇同人小说。
即使该贴写有转载字样,而没有作者授权的授权书,根据本版规定也会有相应惩处。联盟在这方面(盗文,或未经许可的文字转载)要求一向严格。

版规
http://bbs.aptx.cn/thread-120967-1-1.html
8、转文字类型的帖子必须首先经过原作者同意才可以转载。帖子须注明原作者、原贴地址、转载授权书(缺一不可)。一般的评论类文字、总结类文字转贴如果没有注明原作者、原贴地址、转载授权书,版主给予自版主提醒贴起到24小时内添加原作者、原贴地址、转载授权书;24小时后仍未对帖子进行添加原作者、原贴地址、转载授权书(缺一不可),将对帖子进行锁贴处理,初犯PB一个月,再犯PB一年处理,请会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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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禁止未经许可随意改编他人文章,俗称“改编文”,如发现版主给予自版主提醒贴起到24小时内申请原作者允许改编的授权书,24小时后仍未给出任何回应,将视为随意篡改他人文章行为,初犯PB一个月,再犯PB一年处理,请会员注意!




相关规定在联盟置顶贴内都有详细说明,作为版主我希望所有进入该版的会员都能首先阅读版规了解该论坛的管理风格再发贴,已防止触犯规定。


至于通知短信,火也说了……是收不到的……= =
所以请看事物所PB名单,而且我也在楼主那个帖子里都有回复PB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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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8-3-21 00: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屏蔽,瑛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我想说说另一方面。

我看了看楼主说的原贴,该贴本来就是不规范的转贴,除了一个“转”字,什么都没有。
这种帖子是最容易引起矛盾的,本就不因该继续转载该贴。
希望楼主不要把无授权转载看成一件小事,如果不能引起重视,那么引发的矛盾,有时候到最后可不是道歉删贴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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