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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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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禁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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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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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01:07: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ID  以藏
为什么突然PB?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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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07:31: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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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2:13: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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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警视厅高级成员 203.174.80.88 08-8-6 16:55
以藏 禁止 杯户中学生 / 禁止发言 08-8-13 语言不文明
便便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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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4:53:0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uv 于 2008-8-7 12:13 发表
帮你看了下记录

Power 警视厅高级成员 203.174.80.88 08-8-6 16:55
以藏 禁止 杯户中学生 / 禁止发言 08-8-13 语言不文明


请问何时何地语言不文明了?
在事务所注册以来以藏的回复一直都是事实求是,这理由实在我莫名其妙?!
谁的盲武士, 献给灰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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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5:05:18 |只看该作者
您好,
2008年8月6日,我们接到相关人员举报,并经查验证据,证实您的语言的确有不文明的现象。且经过管理人员劝阻,并没有加以注意。
以下是您针对版主的劝阻回复的短信息,作为物证,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尚有至少两位会员指控您在帖子中有“过分、下流”的言论,作为人证。
我的工作只是接受举报,执行屏蔽处分。如果您需要的话,相关说明还想请当事人亲自出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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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6:24: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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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7:39: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楘一 于 2008-8-7 16:24 发表
要说句,任何人碰到控的事都会冲动的,觉得以蔵同学说的并不太过,就事论事的中心还是有的。
我与他不认识,但好歹知道喜欢哀的人心理。
不过奥运期间也确实有过,以蔵同学我们就沉默点吧。
当然还请从轻处理。
谢谢。
by 月如 ...


从轻处理恐怕就爱莫能助了。我们警察权限的确是不少,例如说可以屏蔽会员,这个权限很多斑竹都没有。但是归结到具体的工作,实际上是服从斑竹意见进行管理的。在联盟区更是如此,特别是涉及新兰、柯哀以及其他向的敏感话题的时候,警察更是没有丝毫的决定权,要严格听命于斑竹,警察只是屏蔽的执行者。警察存在的目的,就是弥补某些斑竹权限的不足,做一个权限比长官还大的助手。具体到这个事件,从认定违规,一直到决定楼主朋友屏蔽一周,统统是严格遵照斑竹的意见。如果要求改判的话,那么对不起,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同时,我相信斑竹的管理尺度,特别是这次事件的判定。这位斑竹经验丰富,早已走出了实习期,他这么判定肯定是有理由的。楼主朋友在帖子中的发言被斑竹认为是“过分而且下流”的,一气之下删掉了。这个言论我没有看到,恐怕您也没有看到,咱们看到的只有截图中他的短信息回复,就这个短消息而言,其实我和您的想法一样,他说的的确不是太过。判断帖子中的言论是否过分,我想,咱们这些没有亲眼看到原帖的人,都没有发言权。这个事情的内情,只有包括楼主和两位证人之内的少数人清楚。不过我注意到他在短消息中的言论,楼主对斑竹删除他的言论而感到高兴。这是否意味着他的言论,连他自己都认为是不妥的呢?如果楼主愿意的话,不妨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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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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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21:12:48 |只看该作者
谢谢Power解释
也谢谢另一位不认识的同学

是这样的,我的回复被删除
然后收到:"尤文图斯"的短信
如各位所见我在回复中也问了"不当"在哪里
但是没有回复,直接禁言

事情经过如此

至于我自己所说的话,抱歉,我不认为有任何"不文明"或者过分之处
皆非我无故兴风做浪,不信可以去搜索起初被删除的回复,下流吗?可笑,真正下流的人反而指责别人
对CP无感觉,灰原哀最高,这就是我在事务所的初衷,如果这样维护自己珍视之对象的自由都没有,留下来也没有意义
相反,我倒觉得某些人需要向我,或者像我一样真正喜欢动漫人物而不是"带着侮辱性质臆想满足自己YY的同人文作者"的论坛用户道歉
尤文图斯还欠我解释

如果我没有记错
当时我在某篇"guangai"
文中的回复可能是
"这年头真是缺肥猪肉也不缺情境过程的感性女
可惜灰原哀却只有那么一个
YY得CN膜都戳破还自我感觉良好
等这文加星,口水红叉一并附上"

不知道有哪个字眼触犯了"奥运会文明"
肥猪肉吗?

[ 本帖最后由 snapenoir 于 2008-8-7 21:52 编辑 ]
谁的盲武士, 献给灰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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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22:37:54 |只看该作者
唔。同学,似曾相识的样。

那句SB也要送给我么,那我就收下了。
我算是少有的见到楼主同学回复的人之一,当时只劝敏感的宛音姑娘大可轻笑置之,不想还是成为这般地步。至于楼主同学本来的作为,请警察来评断,我只是想针对您的解释,聊表微词。


我想问下楼主同学去边缘联盟的初衷,如果不是我老眼昏花,相信您对[莫斯科没有眼泪]这篇文中的伏特加&毛利兰人物设定还是颇满意的。
[我也这么觉得,起码毛利兰没有亲人是被琴酒杀掉的,这两人在一起还顺当一点
~VR也不错,都是实诚的人]
这是您的回复。噢这是一篇纯架空的文章,比起对哀有些许小男孩的好感的光彦,这文将更加不相干的两人扯在一起,而您认为尚可。那么宛音姑娘的Meet,又何谈[带着侮辱性质臆想满足自己YY的同人文作者]呢。您让在下觉得很尴尬。

边缘联盟的设立,本来就是满足大家对一些稀有CP的设想。噢当然,您认为是YY而已。那么既然您愿意来到这里,就请遵守规矩,点到即止,您可以说宛音姑娘文笔真差,情节俗套,但是请注意,[YY得CN膜都戳破还自我感觉良好],是一句大多数人看到都会定位为[人身攻击]的话,所以还望您能够自重。


其实您像[批评]我那样[批评]宛音姑娘就还算合适。如果您还记得的话。


看到月如姐。噢。

以上。
暖老温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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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之工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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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22:44:38 |只看该作者
抱歉,要补充的是。

您可以对A哀B哀C哀无语难过发疯甚或批斗,但是处在一个文明的论坛,八周年与奥运的时刻,发表这样的评论,未免有伤大雅。
何况柯南犹未完结,倘若灰原哀真的找到她自己的幸福,而那人不是工藤。您要情何以堪。
您自可保留属于您自己的美好设想,但是,我们也需要,互不侵犯,已经是最后的底线。


以及,望您不要离开,事务所需要兴旺的时代,需要文明条件下的海纳百川。我个人欢迎您。尤其是欢迎您指正我诗词的诸多谬误。后来我仔细尝试着仔细阅读平仄表之类的东西,发现的确是做得不好。并且已经找人讨教,倘若您有兴趣的话,无妨来一起。

再有就是。辛苦左左嘛。

其实开始我就认为楼主同学尚不足PB,并将想法说予宛姑娘听。有争议是盛大的表现,没有争议说明没有生气。所以希望楼主同学摒弃前嫌,从此刻起,握个爪。当然是您愿意的话。

[ 本帖最后由 丸熊 于 2008-8-8 00:31 编辑 ]
暖老温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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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23:01:31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我私人的看法,不代表官方立场.
我看你的确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小人.相反,你这个人很爽快,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这样的人的言论,本意往往并不坏.
看得出来你是个性情中人,这样的人有很多优点,做人坦荡,你刚才还勇于把当初的言论重新发出来让人们品评,这就是很好的说明.但是同时也伴随着致命的缺点,就是冲动,这个东西很可怕,是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把你坑害,甚至伤害旁人的陷阱,老实说,看到你当初的言论,我心里的确不太舒服.衷心劝告你,一定要学会克制,学会包容,学会忍受,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的冲动,一定要压下去,我因为冲动,吃的亏太多了.
我也是柯哀同盟会的成员,在我这个号注册之前就入了会,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我理解一个哀迷心里想的东西.但是希望你把对哀的热情更多地倾注在柯哀的版块里,那里才是专属于哀迷的天下,你要多发一些激情洋溢又不出格的帖子.你也看到,现在柯哀的版块人气低迷,正处在比较艰难的日子里,我的心里很难受.可是当我看到像你这样的人出现了,终于眼前一亮.现在柯哀联盟正需要像你这样热情的人把版块撑起来啊,这是你作为哀迷的责任.而反观你现在,竟然因为犯了过错接受惩罚,而心灰意冷想离开论坛,想把这份担子从肩头上挪走.我告诉你,没有那么容易!
朋友,我和你讲实话.你的言论的确不太合适,柯哀有专门的领地,在那里柯哀文才能受到广泛的赞赏,加精才更有希望.边缘联盟,顾名思义就是其他人物的领地,这里的人们关注GS、光哀是情理之中,给这样主题的优秀作品加精无可厚非.这些会员的想法和哀迷们的想法,以及全体会员的人格,都是值得尊重的.你不应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所有人的身上,更不应该在人家的家园中发表这样伤人的言论,这个世界是个多元化的世界,也正是因为这样,世界才会精彩.
你是个坦荡的人,我相信会正视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回避.7天禁闭结束后,希望你认识到错误,精神抖擞,不带一丝愤恨不满地回到这里,如果你做到这点,事务所的大门将向你敞开.
希望我没有看错人.


请相关的斑竹来这里说明一下,谢谢.我不是当事人,必定没什么发言权,却罗嗦这么多,实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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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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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23:45:25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因为今天宽带维修,上来弄弄联盟的事务,就没看这边了。

好吧,我给您个解释。首先是您在边缘联盟的这个帖子[Meet http://bbs.aptx.cn/thread-183835-1-1.html]中的一些语言。

不好意思,我记性不太好,起码中间还有出现戳破CNM类似的字眼,对作者有一些攻击性的语言,MS是在最后一句对本文加星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再度不好意思,我不是您,无法体会您当时说话的态度,如果误解,抱歉了。

当然,如果您在我的文字中发表的这样的看法我没有意见,但是作者本人觉得您对她的辛苦成果的“评断”不太合适,作者觉得您的发言“过分”“下流”,这样的形容词我想一般人不会轻易使用的吧。
非常的不好意思,我当时看到也是觉得不适合您的发言继续留在帖子中,也没有截图,虽然是用手机上的论坛,还是直接删除了。

另外刚才我问了另一位看到这个帖子您回复的会员,她的反应是:说了些算是人身攻击的话- -至于究竟要表达啥意思就不得而知了。

其二:您给我的PM回复。


以下我对您的每一句小表以下我的看法。
新兰的人,写GS,.我无语,写光哀

新兰的人写GS,写光哀有时候只是个人喜好而已,您对此不满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说的。让我好奇的是您为何如此介意新兰的人?只因为兰可能会妨碍到柯哀么?[仅仅是一个疑惑而已,54作罢]

但是这句话
于是灰原哀就必须成为他人幸福以外随作者自我感觉良好的意淫对象吗?

你有维护自己喜好的自由,没有作者写GS写光哀甚至写VS写元哀的初衷是让哀所谓的“成为他人幸福”,另外您认为作者写文是YY么?还是只因为这些作者写到了您一向珍视的哀没有最终实现您的期望,您认为的灰原哀该有的幸福,柯哀组合。

对这样虚伪无耻还不自知的东西,我不过说出了自己真实想法而已

虽然您是以PM形式发给我的,但是您对除了柯哀向的,哀的其他归属是不是太过严格界定而排斥了呢?排斥可以,我们完全不能有什么意见,但是您为什么又要对有这种想法的人进行攻击呢?对于文章或者作者是否虚伪无耻还不自知我想还不是只由您一人来做评判的吧。

当然,如我所料,光哀文在边缘也可以加星,对这样的版本我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不错,边缘是一个包容所有CP的地方,只要你敢写,写得好,我就敢加星。不可否认,那篇Meet的文字确实让人喜欢,我加星了您有什么异议您可以直接说,没必要含沙射影些什么。

一句SB,送给所有出现在那贴的人(还得谢谢您删了我的回复!)

如果能接受光哀就要被称为SB的话,真的非常非常不好意思,我就是您口中的SB,好文让人发表些感慨,难道您也要干涉别人言论的自由么。另外我不认为我删了您的回复有什么不妥,如果你有意见的话我需不需要请管理员给您恢复回帖呢?

引用您的话:
如果这样维护自己珍视之对象的自由都没有,留下来也没有意义


对于此,您极为珍视哀的心情可以理解,那您为什么要干涉别人的CP喜好呢?何况作者之前也说了
算是尝试新的文字风格。于是只好写这个不算很有爱的CP。

有时候写CP同人并不是希望如何,仅仅只是写作而已。还是不好意思,我不能理解您维护您自己珍视对象的方式就是攻击其他的你觉得会让她不幸福的感情归属吗?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如果您觉得不符您的想法就是不好的话是不是有点刚愎自用了呢?

再来,您刚刚的回帖。
带着侮辱性质臆想满足自己YY的同人文作者


您虽然没有写同人,但是您的这句话是不是同时侮辱了一大片写GS光哀元哀VS的同人文作者呢?

另外,您给我的PM是在9:03,我在10点钟的时候看到这个PM,我回复了您的,也许RP了吧,看您的回复上说您没有收到。我的回复基本同上。

如果您执意要知道具体回复的话看这里[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内容没有改变过]。

戳破CNM之类的字眼在这样DM论坛里是不是不太妥当呢?这里毕竟还是有些孩子的,而且你的发言引起了作者的反感,是不是稍微注意一下言语的尺度,不要带有攻击性的味道可以么^ ^


现在我想补充当时应该你说的话:你如果觉得戳破CNM这种文字在公开场合大肆的说出是文明的话,还是不好意思,那么也许你我之间文明的界定有一定的分歧。

最后再附带一个不好意思:你把我的ID写错了。

[ 本帖最后由 尤斯图斯 于 2008-8-8 0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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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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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网络近来较RP,今天似乎还是没能修好,卡的要死,太麻烦警察大人了~抱歉抱歉抱歉,上面的几位也都麻烦了~

至于您,我之前搜索过您发的帖子,您发的帖子都挺不错,言语有的虽然犀利,但是都讲出了您自己心里的想法,很真诚,但是,就像上面说的,是不是有些刚愎自用了呢?哀的归属谁都不能做决定,73掌握一切,何必因为这个不是我们能掌握的东西搞得大家都不开心呢?

如果你不能接受,也请不要打击别人好吗,或者默默看着,或者干脆无视就行了。

现在是45S,是柯哀需要有人恢复活力的时候,如果您因为我的过错说要走的话我向您道歉,真诚的希望您能留下来。

最后我对您申请禁言7天是过度了,对您表示抱歉,如果可以的话能申请减轻么?

[ 本帖最后由 尤斯图斯 于 2008-8-8 00:12 编辑 ]
签名喜欢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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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同学你把这里当S1呐,哦不对,S1虽然重口味,这种言论可也应算作PB范围了

看不惯便可绕道而行,诚然同人文放上来就是给人看+评的,若是好好评论便罢,但是谁给您随便侮辱他人的权利?

我也是哀最高

然而我可无论如何说不出这话

莫不是我程度太低?
やられたらやり返す!

やられてなくてもやり返す!

身に覚えのないやつにもやり返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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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我不知道稀有配对是哪里让你如此破费来职责我的不是。尤其是“YY得CN膜都戳破还自我感觉良好”这又是从文章哪里谈起——如果说它违背了柯哀,让你觉得愤怒不解——或者说你觉得PB侵犯了你的言论自由,那么你的评论是不是也侵犯我言论的自由。我写光哀,这并非是无中生有或胡编乱造——相对于天马行空的龙哀、不二哀甚至流川枫哀,我觉得我已是足够尊重原著和漫画情节。

诚然,我知道每一个热烈拥戴自己所钟爱配对的饭对于其他的配对的确都心怀禁忌,你看不惯光哀你有何苦要点开,你知道里面找不到你想要的,你清楚这会让你觉得气愤,你为什么让自己不仅浪费一番口舌而且得了PB处理,甚至还为此觉得委屈。
你的离开与否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想与你争辩其他,除了帖子之外你在消息里对我的“称谓”我不想再管。我觉得,我的举报只是在维护我帖子中最起码的言论文明,如果你觉得我这也不配。那么尊重你的想法。


麻烦你,自我维护的同时少数配对冷静对待。
而且我并不觉得光哀就真正地违背了哀自己的意愿——这要看73大叔的决定,而不是你。
我要说的是,您使我想起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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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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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尤斯图斯 于 2008-8-8 00:04 发表
对不起我的网络近来较RP,今天似乎还是没能修好,卡的要死,太麻烦警察大人了~抱歉抱歉抱歉,上面的几位也都麻烦了~

至于您,我之前搜索过您发的帖子,您发的帖子都挺不错,言语有的虽然犀利,但是都讲出了您自己心里的想法,很真诚,但 ...



不好意我只想回复你的话,并不是CP的问题,
有些东西做出来,有insulting的意思却要求其他人乖乖闭嘴,很抱歉,我这人,办不到
我喜欢小哀,不管别人喜不喜欢,灰原哀她本身,即使只是动漫形象,个体需要的生存的,感情的,表达的权利,都应该是平等的
所以完全不能忍受这种先剥夺其他人感情权利,在附加上自己伪善装扮的,号称是"同样想使她幸福的"论调或者同人文,
况且在那篇文章的开头作者本人也说了"不是很有爱的CP".既然如此,这样的初衷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尊重
你喜欢灰原哀吗?喜欢光彦吗?甚至我都不觉得这位作者对笔下的毛利兰有多少欣赏,那些面目模糊千篇一律的形象加以字句上的狡饰
只看到本人在塑造的虚幻氛围呼吸吐纳,既然如此直接去涂抹打扮BLOG不是更好
至少我再反感某些人,也没有去写一篇"毛利小五郎和毛利兰**的爱情悲文"


我不收回我在这里说过的任何一句话,如果有人觉得觉得CNM的下流的,人身攻击的,那我改换说"YY的右眼球都掉出来还自我感觉良好",是不是反而不贴切
据我不完全了解,这个论坛上含有H的同人文和BL文也很兴旺,为什么对一个名词反而要道貌岸然

PS,VR自然是受了刺激去翻的,不妥当吗?起码那篇文章并没有先加一个"柯南和哀已经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大前提"
这是和我所反对的那种露骨地自我满足的作者在本质上的不同

离开是必然的,我不适合这样遮遮掩掩的气氛
(毫无疑问,"光哀"这样软心肠的礼物,我所看到的,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谢谢费了那么多口舌在这里讲理的人
谁的盲武士, 献给灰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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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做人就是這樣嘛…有些時候說話要看場合的
非本人,不要認錯了
這帳號送我了~哈哈
可是她最討厭被誤會所以叫我打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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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厅之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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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8 14:42:00 |只看该作者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于是我特意把文章仔细的看了一遍


对于45所大部分哀迷(其中不乏狂热者)都能接受的文章而LZ却无法接受这一点
我深表遗憾

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到此为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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