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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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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待宰生猪将屠夫踢入烫猪池致死 屠宰厂赔偿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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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09-6-23 22: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猪被宰杀后还奋力反抗,猪蹄一踹将屠夫踢入烫猪池致死。死者家属向屠宰场索赔66万元人民币。

韶关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历经20多次调解,双方昨日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屠宰场向死者家属赔偿30万元人民币。

据悉,2008年8月31日3时30分,韶关市民古某到某屠宰厂等候屠宰生猪。他走至屠宰台,将一只刚宰杀好的生猪拖至烫猪池。谁料该生猪并未被杀死,反而将古某踢进了滚热的烫猪池中。当时,屠宰台附近负责屠宰、拖拉、烧水的工人都未能救援。古某自己从池中爬出,但全身已多处被烫伤。尽管古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因全身多处感染,于9月19日死亡。

古某的家人在向某屠宰厂要求赔偿未果后,将该屠宰厂诉至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该厂对古某生命财产安全未履行保障义务,要求赔偿抚养费、扶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而该屠宰厂则认为古某不是帮工,其死亡是自身粗心大意造成的,应自行承担责任。浈江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屠宰厂赔偿古某家属3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屠宰厂不服,遂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古某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韶关中级法院认为,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以判决方式结案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因此对双方展开当庭调解、庭下调解、面对面调解等工作。经过20多次调解,古某家属和屠宰厂终于自愿达成协议:屠宰厂向古某家属支付补偿款30万元,双方之后均不得因该案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事务所字幕组

发表于 2009-6-23 23: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看电视知道有只老母猪把主人咬死了 还是压死了

珍爱生命 远离肥猪
搞好卫生 预防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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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9-6-24 00: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猪。。。也是会反抗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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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09-6-24 00: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年了我意识到了猪的强大性。...................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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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回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6-24 06: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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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9-6-25 1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猪不怕开水
人就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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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9-6-25 19: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人也不怕开水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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