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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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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讨论] TV547“侠以武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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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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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3:35: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09.09.26-CONAN547救疑犯算“侠以武犯禁”.JPG
天朝有云““侠以武犯禁”。
指的就是不按法规,凭自我意识来决定正确与否。
柯南在本集中,得知杀人嫌疑犯很很多疑点后,帮助其躲开警察追捕,就是典型的“侠以武犯禁”。

这样即使证明了嫌疑犯是清白了,也回引起警察的反感。
就规矩来说,是违反,是不合理的。
就情感来说,是人情,是随机应变……
--------------
我其实就想说,难道侦探违反既定法规,是可行的吗?
不是会造成法规的忽视,造成反面的带头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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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5:30:03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侦探这行就是要违反一大堆既定法规。(所以它一直不是正规行业……)
警察受于职务所限,必须要依法办事,有时想要变通一下也很困难。侦探既然是纯私人身份,这种事就交给侦探干喽。
再说柯南是“小孩子”,也起不到多少“反面带头作用”(怎么这个词儿让我回想起了小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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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5:51: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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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8:33:21 |只看该作者
=,=侦探属于灰色职业~
天朝是有明确的禁止,但实际上市场需求……
国外,貌似没有禁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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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9:53:30 |只看该作者
额……
这个本来就很受争议的,不过侦探嘛~~一般都是这样,当然没有警察那么严格。
There is nothing more deceptive than an obvious f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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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16:39:07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现实阿,作为警察因为职位的缘故,在处理事情上面有很多的禁忌,比如说即使不是凶手也会常常当作被当作嫌疑犯带警局审问,但凶手却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去追捕或者被释放

但侦探就相对自由很多,但是这是要在结论正确的前提下,如果错误,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至少要受到一定的舆论压力,比如540(虽然是误会)

规矩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甚至于很多法律条款也不是对每个中国人都适用,它需要条件——特定的场合事件和人物关系

柯南的这个行为或许触动了警察的一些规矩,但这些规矩对于柯南却是不适用的,毕竟那个人只是嫌疑犯还没有完全确定,只要那个人不是凶手,柯南完全可以这么做。

最后,柯南帮助警察找到真正的凶手,虽然功劳是毛利的,目暮也完全可以不追究

总结一下,规矩不是对每个人适用,侦探这个行业并不受警察的规矩的约束,只要不触犯法律,并且帮助警察追捕到犯人,除非在过程中有什么私人恩怨(比如说抢功或者警察个人的利益在过程中受到伤害),基本上警察对于侦探是感激大于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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