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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通俗易懂的《罪证》游戏新玩家上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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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10-1-21 23: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5-28 20:26 编辑

这是为广大新手玩家尽快熟悉游戏过程所作的新手上路服务~~~



    《罪证》游戏是仿制著名桌面卡片游戏《BANG》而制成,和现下流行的《三国杀》同宗,均属于桌面卡牌游戏类。目前正在使用QQ群进行内部测试,实体化计划也已经开始。

      因为目前阶段没有网络对战平台,只能借助QQ群并且由一名法官作为主持众玩家进行游戏。故本游戏并没有提供所谓的“客户端”下载
      为方便玩家进行游戏,制作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记牌器程序帮助各位玩家方便记忆卡牌,推荐各位玩家下载。

下载地址:罪证卡片盒.rar

记牌器的使用方法,请移步:http://bbs.aptx.cn/thread-210305-1-1.html

本游戏的标准规则在此:http://bbs.aptx.cn/thread-209604-1-1.html

开始的第一步:

罪证数的概念

如游戏之名,本游戏的目的即在于配合自身身份的阵营,使其他玩家累积罪证而出局。
罪证”便类似对玩家的伤害。每位玩家依据所扮演的身份和使用的角色,所能承受的罪证数是一定的。
其中普通玩家均能承受4个罪证,特殊角色的特殊技能另外计算,侦探在基础上能多承受一个。
罪证数和手卡持有量有关。
手卡上限为“使自己出局所需要的罪证数”,即“总可承受的罪证数”-“得到的罪证数”。

卡牌的分类:

卡牌分为身分卡,角色卡,手卡和面前卡四种。

身分卡用于确定扮演的身分,QQ群对战方式中为法官单Q告知。
角色卡用于确定特殊技能,QQ群对战方式中为法官抽取并公开,玩家在抽取结果中选择。
手卡用于使用。QQ群对战方式中为法官单Q发放,玩家在QQ群页面陈述卡牌名称来使用。
面前卡是某些特殊手卡,使用后并不是立即发动,而是放在面前,直到发动时机而发动。只要摆在面前就一直有效直到被移走。


游戏流程:

本游戏为回合制游戏,前一玩家回合结束后,后一玩家的回合才会开始。所以请大家耐心等待自己的回合。自行开始游戏会被法官所无视,并且视情节恶劣程度采取惩罚措施。
游戏开始时,视使用的对战规则,法官会发放身分及初始的四张手卡,并按照规则选择扮演的角色。一般而言选择合适自己身分的角色来对战会使游戏更加精彩。如果法官没有给你发放身分或初始手卡,可以单Q法官进行咨询。

每位玩家的回合分为:

抽卡阶段。

玩家在QQ群页面陈述:“抽卡”或“抽”之类可以辨明主动抽卡的语句,法官会通过单Q方式发放给你的手卡。
法官发放的手卡数量视角色技能和身份而定。基础手卡数量为2张。
抽卡阶段不可跳过,未经抽卡阶段不能进入用卡阶段。请尽量主动抽卡避免法官提醒。


用卡阶段。

顾名思义,就是在此阶段使用自己的手卡。本游戏建议各位玩家尽量让自己的手卡发挥最大用处。
使用手卡,请在QQ群页面陈述。
一般格式推荐为:“对(目标人物[可以用称呼或角色名])使用(想使用的手卡名)”。
无需指定目标的手卡,可以用这样的表述:“(想使用的卡牌名)发动”
一般性的手卡只能在这个阶段进行使用。
普通卡牌使用没有顺序和数量限制。
除特殊角色及使用特殊卡牌,指控卡一回合只能使用一次。
面前卡需要并且只能在这个阶段使用并摆在面前,并且在非自己的回合发动。如果这个阶段没有使用面前卡,则在非自己回合便不能发动。
部分手卡在这个阶段不能被使用,需要在非自己回合用来应对其他玩家对自己使用的卡而使用。
大部分角色的主动技能也需要在此阶段发动。
用卡阶段可以主动跳过。

弃卡阶段。

在自己的回合结束时,玩家只能持有“不超过使自己出局所需罪证数”的数量的手卡,即“手卡上限”。如果多于这个数字,则必须丢弃自己的手牌,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丢弃手卡为主动过程,法官除了检验手卡数外不进行干预。
丢弃手卡需要在QQ群页面说明所弃手卡及数量。
如果结束回合前手卡多于上限,必须弃至等于上限,不能多弃。
如果持有手卡数不多于这个数字,此阶段可跳过。
除自身回合结束以外的场合,手卡数超过条件数量,为正常游戏过程,不需要弃卡。


当你的用卡阶段结束,请在QQ群页面中陈述“回合结束”,“OVER”,“Turn End”之类可以让别人判断你主动结束回合的语句,并进入弃卡阶段。此时后一玩家的回合便可以进行。
当自己不处于自身回合,即“非自己回合”的阶段,不能主动使用手卡,只能当其他玩家对你使用手卡时,使用“辩护”等应对卡或者令在用卡阶段摆下的“无视”等面前卡发动。

以上即为所谓“猴子也能看懂”的新手上路指南,请新玩家仔细阅读

以下为其他信息。

现在的版本提供使用的角色、手牌及一般规则:http://bbs.aptx.cn/thread-209604-1-1.html
熟悉了以上内容之后,欢迎参加在QQ群中不定时举行的游戏测试。
并请大家仔细研读详细规则。

详细规则及疑难解答在此:http://bbs.aptx.cn/thread-209884-1-1.html

评分

参与人数 1RP +4 收起 理由
嘉儿 + 4 喂我说你这标题是歧视新人么。。看在内容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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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厅高级成员

发表于 2010-1-22 00: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目取的,够囧。已更新到群公告中。望新手游戏前先看这个,加快游戏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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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10-1-22 0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标题,太歧视动物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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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10-1-22 09: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如果谁没看懂的话那得多伤自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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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0-1-22 22: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H亮了~
字数补丁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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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02: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看顶楼,但是看到下面的回复忍不住喷了!
要是一会儿顶楼内容我理解不能得话,我会立刻要求TT修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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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10-1-24 09: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看顶楼,但是看到下面的回复忍不住喷了!
要是一会儿顶楼内容我理解不能得话,我会立刻要求TT修改题 ...
小亮 发表于 2010-1-24 02:59



    很好奇结果……TF~
不过不会理解不了吧。。吧。。吧……
好吧。。tiny还是去改下标题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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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0-3-12 22: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真的没搞懂- - 或许是文字太多看不下去 要不然真的没理解吧,毕竟没有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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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chen9232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4-11 00: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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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10-4-11 08: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自己在下面研究卡片盒的确是没研究明白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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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10-4-13 15: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战是真的猴子也能明白的……规则总是字比较多,只能说慢慢记忆吧
卡片盒是在知道实战情况的时候才明白怎么用的,你用笔和纸记一次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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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厅高级成员

发表于 2010-4-13 16: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慕容飞羽 于 2010-4-13 17:00 编辑

实践出真知,实际参加游戏,比任何说明都有用。不过在参加前,还是希望能够耐心的看一下相关介绍,不要上来什么都不知道,在观摩两三局后参加实战。
其他测试组成员,尤其是有法官资格的也积极一点,不要SWA和我不在,就没人开局了。。。。
(+2,说你呢。。。。。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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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0-4-17 01: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必须承认,我不如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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