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楼主: 嘉儿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活动召集] ~创意作案手法大集合活动!~【6月1日-延长到6月16日,端午节快乐】

   关闭 [复制链接]

见习侦探

2

主题

4

好友

221

积分

 

升级
51%
帖子
871
精华
2
积分
221
威望
142
RP
176
金钱
651 柯币
人气
205 ℃
注册时间
2009-5-3
21
发表于 2010-6-9 20:56:04 |只看该作者
报纸或电视上有很多类似新闻:
X年X月在X地发现一具尸体,经鉴定是XX人。经过警方调查XX人有犯罪动机,且于X年X月失踪。警方全力追捕后将XX人逮捕归案,XX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如此,过程一般为:行凶杀人——逃逸——抓获归案。
这也是现实生活中案件侦破比较容易的原因,现实生活中的犯罪一般都拥有明显的犯罪动机——这正是很多推理小说所忽视的线索,普通推理小说往往都注重于复杂的手法和具有高度迷惑性的情节,而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凶杀案都是靠这一看似不太靠谱的动机所破获的,动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线索。
-----------------------------------------------------------------------------------------------------------
于是我们来逆转一下思路,将行凶和逃逸这两个步骤交换,也即先逃逸后行凶。
例如:对某人怀恨在心,不妨以某种理由离开本地,在外地隐藏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后,再溜回本地行凶。要注意千万不要留下目击证人。
以上手法作案可以极大地淡化犯罪动机和扰乱警方的视线,只要下手干净,一般不会留下什么破绽。
-----------------------------------------------------------------------------------------------------------
下面算是自评:
以上手法在理论上成立,实际中却缺乏可行性。
1.现实生活中的凶杀案中,凶手往往是出于冲动,没有经过精密的筹划即将被害人杀害,这也是造成案件容易破获的原因之一,在这一条件下,这种手法是不适用的。
2.很多凶手之所以行凶其实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所造成的结果完全是凶手意料之外的,凶手完全没有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强烈怨恨。在该条件下,只要给凶手足够长的时间,杀人冲动也是会消逝的,所以这种手法亦不适用。就这一点来说,这种手法还是非常值得推广的,若都以此手法来作案的话,最终的凶杀案件将减少95%以上,尽管剩下的4%都是难以破获的,最后的1%都是无头案。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禁止发言

头像被屏蔽

547

主题

9

好友

128

积分

 

帖子
1322
精华
0
积分
128
威望
21
RP
265
金钱
74 柯币
人气
3292 ℃
注册时间
2010-2-27
22
发表于 2010-6-10 22:53:5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2

主题

4

好友

221

积分

 

升级
51%
帖子
871
精华
2
积分
221
威望
142
RP
176
金钱
651 柯币
人气
205 ℃
注册时间
2009-5-3
23
发表于 2010-6-12 14:09: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δ8x47961 于 2010-6-12 15:37 编辑

关于密室构建:夜黑风高的夜晚+光线昏暗的玻璃房+假人+目击者+突然停电+玻璃被击碎+假人消失+真尸出现

说的不明白呢,关键的部分没有说出来……
By 嘉


其实我自己看起来感觉还是挺明白的 ,难道只有我自己看得明白......然后我就发现巨大的漏洞:与其把假人放进去,还不

如直接把尸体放进去......


修改:由于是临时发现问题又临时做的修改,可能考虑不够缜密。
密室设计如下:
密室: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六面体密闭玻璃展馆,四面玻璃墙中有三面墙的外壁上挂有大面积的红色幕布。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在光线昏暗的条件下,杀人后将尸体至于幕布与玻璃墙之间,给目击者造成一个死者在馆内而不在馆外的错觉。
    1.然后用某装置切断电源,在黑暗中趁乱将尸体附近的玻璃打破,将尸体拖离展馆,造成一个凶手为了处理突然发现的关键物证或者死亡讯息而打碎玻璃将尸体从展馆内拖出的假象,其实尸体一直就在馆外。
    2.然后以抢救被害人为由,支开目击者(让他去打120或者叫保安等等),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打碎玻璃墙,(假装是)把被害人从里面拖出来,其实尸体一直就在馆外。
注:1,2方案二选一,如果目击证人过多,或者实在无法支开目击者时选择1,否则以方案2为优先。

-----------------------------------------------------------------------------

自评:
    此密室系视觉系密室,利用了视觉上,以及思维上的错觉,造成目击者误以为尸体在馆内的情形。由于玻璃无色透明,缺乏实感,而大面积的红色幕布具有很强烈的存在感,因此人在视觉上普遍会将红色幕布作为展馆的墙,而实际的墙却为无色透明的玻璃,因此将尸体至于红色幕布与无色的玻璃墙之间,即可造成尸体存在于展馆内的错觉。
    此方案危险系数比较大,如果尸体在馆外而不在馆内被目击者看出来就容易露出破绽,因此尸体放置位置要与目击位置足够远,并且不要有过多的目击者,凶手可以先吐槽,不如说馆内有人躺着之类的话,给目击者一个先入为主的映像,可以提高成功率。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2

主题

4

好友

221

积分

 

升级
51%
帖子
871
精华
2
积分
221
威望
142
RP
176
金钱
651 柯币
人气
205 ℃
注册时间
2009-5-3
24
发表于 2010-6-12 14:58:13 |只看该作者
关于抛尸河中制造溺水身亡假象的误区:
1.非窒息性死亡:这是最容易检出的,窒息死亡有其显著地特征,如眼内有广泛的出血点。
2.非溺水性机械性窒息死亡:虽然同属于窒息死亡,但和溺亡最大的区别就是消化道内有无溺液,因此在此条件下死后抛尸极容易检出。
3.麻醉后溺亡:鉴定线索为血液中的药物残留,以及消化道中的溺液残留
4.溺水性窒息死亡:虽然死亡原因完全相同,但还有几点需要引起注意:
  (1)指甲缝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泥沙等残留物。
      这是最容易注意到的细节,如果连这一点都没能做到,不用司法解剖就可认定为死后抛尸。
  (2)溺液中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泥沙,以及血液中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藻类。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尸体鉴定过程中的“水域指纹”——硅藻
      硅藻这类生物具有在不同水域拥有不同形态的特点,应此可以作为“水域指纹”,这是尸体鉴定中最关键的线索之一。甚至在同一条河流对应的不同区域的硅藻形态都是不同的,因此可以准确地鉴定出死亡地点。而且死者只有生前才有可能咽入溺液,死亡后溺液是无法进入消化道的,而只有进入消化道的溺液中的硅藻可以进入人体血液,因此在不同地点溺亡的尸体血液中的硅藻都有其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综上,用自来水将被害人溺死再抛尸河中是不明智的,在一条河中溺死受害者再抛尸另一条河中亦是不明智的,将死者在下游溺死再抛尸上游只会留下破绽。想谋杀后抛尸不被怀疑,只能用抛尸地点的水。
  (3)考虑物理上的可能性
      比如被害人在9点在中国被人目击,10点死亡,然后尸体在美国某河中被发现。在1小时内由中国赶到美国是不可能的,所以系死后抛尸。
      再如,死者于上午9点死亡,尸体被发现于某河中,且事发地点附近在上午9点时人声鼎沸。在众目睽睽下投河而不被发现是不现实的,因此系死后抛尸。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叙述方式不太符合活动要求,不过可以理解 ...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2

主题

4

好友

221

积分

 

升级
51%
帖子
871
精华
2
积分
221
威望
142
RP
176
金钱
651 柯币
人气
205 ℃
注册时间
2009-5-3
25
发表于 2010-6-12 17:30:04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不可能犯罪:
    下面讨论一个经典的不可能犯罪——雪地抛尸
    在充满积雪的开阔地面上抛尸而不留下脚印等痕迹,这在表面上是不可能办到的,因此被称作不可能犯罪。下面利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原理很简单:挖地道
    密道作为一个犯罪思路,是受到推理小说排斥的。理由也比较简单:若作者事先不对暗道做任何交代,只在解密时交代这一线索,容易引起读者的反感;若事先就交代了暗道的存在,事件本身也就变得缺乏神秘性。因此暗道手法的引入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问题,说还是不说。
    然而这并不是密道本身的问题,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和成功率的作案手法。
    有了暗道,在雪地上抛尸而不留下脚印也变得非常简单,而问题的难点变为:如何隐藏好密道的出入口。
下面有以下手法仅供参考:
    1.灌木丛:以灌木丛作为密道的出入口的手法是最为常见的,这一做法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点:(1)为了隐蔽,需要将出入口设置在比较偏僻荒凉的地方,而偏僻荒凉的地方往往长满了灌木= =。(2)寻找灌木以达到隐蔽的效果。
    2.凉亭+青石板地面:设置凉亭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出入口地面附近积雪,这是灌木丛所不能达到的优势,平白无故地面上少一块雪总是不好的。以青石板铺地的话,可以避免出入口的缝隙引人怀疑。而且用凉亭可以转移视线,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如此。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后的银色子弹

荣誉警视长
问答区荣誉版主
推理王
洛神之VIP
AKB神推し
たかみな
《罪证》测试组组长

67

主题

54

好友

3167

积分

 

帖子
22426
精华
3
积分
3167
威望
607
RP
5840
金钱
47886 柯币
人气
4464 ℃
注册时间
2009-1-5
26
发表于 2010-6-12 19:04:38 |只看该作者
为毛我想到了某电视剧里
把一条毛巾弄得紧紧地,硬硬的,然后从喉咙里硬塞下去,一直塞到胃里,就这么等着 ...
紫荷吟月 发表于 2010-6-9 19:09



    这个手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1、正常情况下根本塞不进去。
2、毛巾的大部分成分胃液是消化不了的。
3、不可能将胃带出来,唯一可能带出来的是胃内未消化的食物。
换言之,那电视里完全是胡扯的。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2

总评分: RP + 2   查看全部评分

48系DD黨一枚,(°o°)、
<-sina_sign,204196729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2

好友

24

积分

 

升级
59%
帖子
2140
精华
0
积分
24
威望
0
RP
6
金钱
0 柯币
人气
105 ℃
注册时间
2009-7-9
27
发表于 2010-6-13 00:45: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守护 于 2010-6-13 12:53 编辑

为了这个ID的RP补给所以又厚脸皮来参与了
杀人什么的和法医、(伪)兽医吵不过- -。!
嗯来个别的:
简简单单的诈骗手段----》【噗想不出来】
于是还是杀人手段= =》
在嘴唇上多涂一点【掺猪油的】唇膏涂到很厚凝结后会形成一层膜的程度,上面涂毒
THEN,只要那个你想杀的人是异性
只要你够奔放
只要你想杀他他不知道
上前拥抱,热吻一个。然后立刻逃遁,【可以附加深情回眸用眼神告诉他一个吻就够了等我回来】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用吸油纸吸,能用手牵掉那层膜最好,然后处理掉吸油纸或者是膜=======》直接丢荒郊野岭让它降解,塞下水道都不必了


这个囧的、。没意识到关键什么的没写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为什么不把涂的膜外面涂毒明确说出来。这个 ...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2

好友

24

积分

 

升级
59%
帖子
2140
精华
0
积分
24
威望
0
RP
6
金钱
0 柯币
人气
105 ℃
注册时间
2009-7-9
28
发表于 2010-6-13 00:55:01 |只看该作者
恩一个不错的比较冒险的杀人方法:
当被害人走到你蹲点的大楼所在的街上
你在衣服里穿好防护装置
then极其天上掉烧饼的一幕开始了
当他走近你们家时,你和你的同伙【婚配对象,嗯这是条件,是合谋杀人】假装吵架但是一定要让别人听到【要有理由要有瓶子砸天花板声音】。算准了那倒霉小子到你家楼下的时机以及准确到dm级的位置,在他经过你预计的地点的那一刻,你飞身而出,带着你浑身防护装备的质量,砸死他!!
当然砸死他后要迅速爬起,问“你还好吧?”“喂喂”然后装作受惊的样子溜回家禁闭房门。。。
然后捏理科在家把身上的防护装备卸下,藏好,在别人还没怀疑到你的时候让和你私通好了的丈夫- -嗯把那些东西想办法处理掉。。。当然别让任何人知道。。。。。。。

命名此杀人事件:“天上掉下个杀人犯”或者“天上掉仇人”杀人事件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搞笑风格的作品或许可以试试…… ...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大学生

7

主题

1

好友

43

积分

 

升级
8%
帖子
118
精华
0
积分
43
威望
17
RP
61
金钱
273 柯币
人气
505 ℃
注册时间
2009-9-6
29
发表于 2010-6-13 11:40:26 |只看该作者
在谋杀对象意外【我不用说怎样造成的吧】出现小剐小蹭破个皮什么的时候,给他/她一片带毒药的创可贴......
PS.对仇人无效。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嗷嗷好恶毒呢……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sina_sign,158309194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

广播站主持

119

主题

5

好友

289

积分

 

升级
29%
帖子
1135
精华
3
积分
289
威望
82
RP
490
金钱
8122 柯币
人气
1742 ℃
注册时间
2006-12-29

M13票房保卫战功臣

30
发表于 2010-6-14 05:22: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inytime 于 2010-6-14 06:07 编辑

第二名不知道还在不在我手上……说实话我是冲着自定义头衔来的……

天亮前肚子饿,想个招:

荔枝这种水果大家都爱吃,不过因为其中富含大量葡萄糖----人体第一能源----的同分异构体:果糖, 它比葡萄糖甜一倍半,而提高血糖的能力比葡萄糖低很多,又能和葡萄糖一样直接被肠道吸收,再加上代谢速度比葡萄糖慢一倍左右,并且还能抑制保持血糖水平的微量元素铬。所以大量摄入果糖之后,很容易反而引起急性低血糖

而低血糖对驾车的司机、高空作业的工人、慢性缺氧状态的工人、高热环境的工人等等算是一种致命的状态
造成四肢无力,大量出汗,距离判断力下降,一过性视觉丧失等等。

想杀人,在他临开车上高速前招待他吃一大堆新鲜荔枝肉(相信我,剥荔枝壳并且吐籽会使吃荔枝的快感剧烈降低)、或者蜂蜜、芒果等等高果糖食物。你就可以送他一路顺风到天堂了。


另外,对驾驶员、高空作业人士容易造成危险的还有不少东西,比如我们常见的感冒药

酒驾算是满常规的杀人手法。我就不讨论了。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什么都不敢吃了……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

广播站主持

119

主题

5

好友

289

积分

 

升级
29%
帖子
1135
精华
3
积分
289
威望
82
RP
490
金钱
8122 柯币
人气
1742 ℃
注册时间
2006-12-29

M13票房保卫战功臣

31
发表于 2010-6-14 05:55: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inytime 于 2010-6-14 06:04 编辑

嘛……同样,算是对楼上的补充。

按照现在大部分人吃药不看说明的坏习惯。

感冒药中有种成分叫做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其实更久远之前的成分叫做非那西丁,是历史最悠久的西药“复方阿司匹林”的组方。
非那西丁在体内代谢可产生对乙酰氨基酚。

这种药最主要的作用在于解热镇痛,是感冒药退烧治头痛的药效源头。
而非那西丁和对乙酰氨基酚,在体内的中间代谢产物可将血红蛋白直接转化为高铁血红蛋白,使其丧失携氧能力。
血液不能运送氧气人体不就缺氧了么?所以在肝脏中有种物质,叫做 还原型谷胱甘肽。它可以解除对血红蛋白的影响。

谷胱甘肽在医院作为广泛应用的保护肝脏的药物。

消耗谷胱甘肽除了药物,另一种常见的行为就是酗酒
乙醇在肝脏内的代谢,其中乙醇和乙酸,始物和终产物均是对人体无害的。
但是中间产物乙醛则是众所周知的致癌物。(装修涂料呀油漆呀OOXX)
为了迅速将乙醛代谢为乙酸,需要大量的谷胱甘肽。

如果大量消耗谷胱甘肽,造成毒性代谢产物堆积,
则:
1、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主要症状有发绀,胸闷,呼吸困难等。实际上就是缺氧。
2、急性肝损害,严重可引起爆发性肝炎,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肝细胞坏死。
继续名词解释:
爆发性肝炎,又称猛爆型肝炎。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壮汉杀手”。引发原因大多为暴饮暴食酗酒大量吸烟
短时间内大量肝细胞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死亡率不低哦~

那么重点来了。
想办法造成想杀的人感冒(最好重一些,淋雨泼水扒衣服手法随意……),然后黄鼠狼拜年送上含有大量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药,最好顺便给他复方阿司匹林以加大药量。
在刚刚退烧,精神振奋,但是肝脏仍然积累了大量药物代谢产物的情况下请他喝酒祝贺痊愈。席间灌倒他。
大量的酒精摄入加上大量的药物堆积,除了本身对肝的损害之外,大量消耗谷胱甘肽更造成肝脏无法迅速消除损害。

这次住院,可就没那么容易出来罗~~




另外其实阿司匹林不仅可以治疗头痛,对很多钝痛都有效。这里不详细说明了。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珍爱生命远离酒精~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后的银色子弹

荣誉警视长
问答区荣誉版主
推理王
洛神之VIP
AKB神推し
たかみな
《罪证》测试组组长

67

主题

54

好友

3167

积分

 

帖子
22426
精华
3
积分
3167
威望
607
RP
5840
金钱
47886 柯币
人气
4464 ℃
注册时间
2009-1-5
32
发表于 2010-6-14 12:58:43 |只看该作者
Tiny,你太阴险了。。。。。
【声明】【下面的杀人手法是用来对付有血海深仇的仇家,无法消除杀人的痕迹】
将仇家绑住,用注射器像其血液中注射空气针。
优点:取材方便,注射器应该还是比较容易搞到的吧,会造成死者死前极大的痛苦。
缺点:无法消除痕迹,捆绑是因为死者挣扎会造成无法注射,无论是捆绑的痕迹还是注射空气针的痕迹,都很难消除掉。当然,通过带手套等方法,可以消除指纹,如果配合上不在场证明的手法,也有可能逍遥法外。使用前请深思熟虑,此方法仅限用于死亡都不足以消除仇恨的人身上,除非你是心理变态。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大家不要惹推研会的人哦……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48系DD黨一枚,(°o°)、
&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lt;-sina_sign,2041967295,,7-&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g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后的银色子弹

荣誉警视长
问答区荣誉版主
推理王
洛神之VIP
AKB神推し
たかみな
《罪证》测试组组长

67

主题

54

好友

3167

积分

 

帖子
22426
精华
3
积分
3167
威望
607
RP
5840
金钱
47886 柯币
人气
4464 ℃
注册时间
2009-1-5
33
发表于 2010-6-14 13:24:52 |只看该作者
喵。。。。刚刚又想到一个方法。。。。
用带有HIV病毒的血液的针头(确保还有活性,HIV病毒在离开人体体液后会很快失活)乘对方不注意(比如人流密集的地方)扎对方,病毒进入血液就一切OVER了。这个一般不会被马上发现,也不会被怀疑。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嘉儿 + 5 报复社会么……

总评分: RP + 5   查看全部评分

48系DD黨一枚,(°o°)、
&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lt;-sina_sign,2041967295,,7-&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amp;g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4
发表于 2010-6-14 14:01:1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
发表于 2010-6-14 14:09:4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发表于 2010-6-14 14:12:4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7
发表于 2010-6-14 14:16: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8
发表于 2010-6-14 14:20:3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39
发表于 2010-6-14 14:37:1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发表于 2010-6-14 14:39:2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9-23 21:25 , Processed in 0.061503 second(s), 30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