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2167|回复: 14

[剧情讨论] 神马?!让兰酱站在窗前挡住狙击手的视线?此计甚妙~

[复制链接]

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11-4-21 10: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素手窗帘一轻拉,便引发争论无数。青山大人啊,卖窗帘的送了你多少钱啊,不带这么做广告的~

嗯,近日有不少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想要保护抓狂的妹控,兰应该自己站在窗边挡住狙击手叔叔。

初看此论,顿觉醍醐灌顶,神清气爽,如此创意只应天上有。再略一思索,大感次计妙处无穷,其间之深谋远虑难以言尽。是故斗胆献丑,谈谈在下对此的粗鄙见解。

妙处一:
目前的情况是,首先狙击手是俯射,其次兰的身材虽然魔鬼(世良抚胸抹泪中),但体格还是某妹控大了一号。这两个现场因素综合考虑,大家都能看到兰要想完全挡住狙击手,难。
说到这里就奇怪了,如果难,那为何还要当肉盾呢?这就是此计的第一妙处了,不在于单纯的挡子弹,而是为挡子弹的必然举动。
于是呢,为了增加掩护质量。兰必须踮起脚尖,紧贴妹控。如此一来……
为了爱与正义,兰一定会乐意的。
漂亮的空手道高手做贴身保镖,某妹控也一定会欣然接受的~
神马?你说小柯?唔,这种不打酱油只打醋的姐控,当然不能告诉他了,以免误事!


妙处二:
我们知道劫匪不是门卫,怀揣炸弹的妹控不会乖乖当模特,而且人家有事要忙,必然焦躁地嘀嘀咕咕,并走来走去。
于是捏,作为一个专业的掩护劫匪的人质,如前所述,兰酱也要跟着飘来飘去——而且是在紧贴的情况下。
此乃妙处之二,兰酱告诉大家:
拥有与劫匪和谐同步精神的人质,才是一个活泼的人质,一个高尚的人质,一个漂亮的人质,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质,一个有利于劫匪兴奋的人质。


妙处三:
窗帘真是个坏东西,不但挡住了狙击手叔叔的视线,也挡住了妹控的视线。
所以窗帘绝对不能拉,在兰的悉心掩护下,某妹控迟早能45度仰望,瞧见那黑洞洞的枪口和亮闪闪的狙击镜。
此番情景,必让妹控领会到政府和人民对自己的关爱和照顾,感动之下大彻大悟,说不定就此决定重新做人,随即拇指一动,将所有人员也一起送回到主的怀抱,迎来一个和谐的华丽大结局,阿门~~~



想当初,月圆之夜兰当着两个持枪罪犯的面,推倒哀酱并诈死。如此武勇之女,今日竟未想到此妙计,实乃头发长见识短,错失良机,令人扼腕叹息。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1-4-21 10: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hayou 于 2011-4-21 10:52 编辑

是拉帖子的窗帘不?是拉帖子的窗帘不~姐总是在口误的瞬间道破真相
路费吐槽一如既往的萌,最近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访古言的评论就特喜感>0<
这个窗帘引发的争论还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捏,从最初的对这件事的对错讨论上升到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乃至法律道德人性理性兽性,啊呸,总之是令哲学界心理界法律界都为之汗颜的大争论啊~

至于以身挡子弹一说,想出这招的人实乃神人也~






点评

打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遁走  发表于 2011-4-24 12:09
再满足你一次,教主吉祥-_,=  发表于 2011-4-21 14:20
免礼免礼~~我为毛这么喜欢这号,因为只有这个时候路飞才会参拜我啊~满足我当老佛爷的梦想~  发表于 2011-4-21 11:37
哦,忘了一件事,咳咳……参加教主!  发表于 2011-4-21 11:20
与其说是仿古,不如说是现代文和古文都不会写的人写出来的囧文=-=  发表于 2011-4-21 11:14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11-4-21 10: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我不赞同拉窗帘,但是说拿人挡也太。。。。。。(过激?)先不说挡警察到底对不对,居高临下一个一米六几的小姑娘怎么说也挡不住的。去拉个窗帘歹徒都紧张“喂喂你干什么!?”,往他身后一站就不走了那还得了。。。。。更加刺激歹徒,且暴露后面的警察。真要这样还不如拉窗帘呢。。。。。。

点评

其实我比较好奇像犯人“这种”经历的人对于被瞄准的感觉及反映的灵敏度会是如何……会不会出于习惯更易躲闪之类的  发表于 2011-4-22 08:43
回路飞,不轻举妄动是最合理的。做任何动作都是不合理的。  发表于 2011-4-21 17:53
呵呵,明显是调侃嘛。其实我倒是很想听听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在兰必须救人的前提下,她怎么做最合理呢?  发表于 2011-4-21 10:52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1-4-21 10: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噗~~昨个看到虽觉得此【计】甚【好】但还么想到这么多【好处】

点评

好处多着呢-w-  发表于 2011-4-21 11:14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11-4-21 12: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应该跟炸弹男说:仔细看着,姐教你躲子弹。

点评

炸弹男内牛满面:小姐,缘分啊,叔来教你怎么做假炸弹唬人  发表于 2011-4-21 18:53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11-4-21 12: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cn001 于 2011-4-21 12:27 编辑

其实终归是那个炸弹犯人太蠢,心理素质忒差,以前那个老头聪明多了,绑个假炸弹糊弄了一楼层的人,他年轻力壮,为了杀一个人就绑了一身的真炸弹,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万一这个人真死了,见到他妹妹估计真的要被他妹妹用唾沫淹死。

换成是我的话,绑个假炸弹,再雇个狙击手,神不知鬼不觉,先靠假炸弹逼迫推理出杀死妹妹的凶手,然后拖点时间把凶手引到狙击范围,联络狙击手一枪毙命。只要表演些许自然,保证世良也未必能察觉。这样,大家只会怀疑外面的人,自己的目的达到,而且又有可能不受到牵连。生命多珍贵,怎么能随便折腾

当然如果设计正义必胜的话,就让45所的人在推理中拖时间,柯南本来就在外面,趁机调查,觉察出狙击手的存在,推理其所在,一足球就OVER,当然,世良的功能就在45所觉察出是假炸弹,最后和兰再一次合击,小五郎淡然旁观。

多棒的剧情啊,每人各有其所,73,你就听我的,搞个SP吧

这个故事其实重点不在拉窗帘,而是在告诉我们:

珍惜生命,从自我做起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1-4-21 17: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让兰用美人计么
躲到犯人身后…………
然后“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
最后整个案件以犯人和小兰一起合唱的和谐场面告终~~~~

点评

你怎么知道犯人不会被兰拐走~~~~~~ = =  发表于 2011-4-22 12:32
然后……兰就被犯人当妹妹拐走了是不……  发表于 2011-4-21 18:54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1 17: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切的假设都是建立在兰不做什么,狙击手马上就会开枪的基础上。但是作为个人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兰什么都不做,警方也不会马上实施狙击。

点评

对兰而言,这个假设不是假设,是现实  发表于 2011-4-21 18:48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1-4-21 18: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ran 于 2011-4-22 06:33 编辑

诚如二楼所说,确实是拉帖子的窗帘啊.....
其实,兰真辛苦,虽然是自己家,自己要负责房子里的每个人的生命,但是,明明可以轻易的穿上警察这马甲,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失败了是他们的错,依你的能力,绝对可以逃出来的...逃出来了,就换个马甲加入指责大军就行了,多容易啊....
结果,乃倒成了警察的马甲吧,一大群人不惜穿马甲在那里指责穿你这马甲的73,说你断了后路,警察不会射击,我说,兰啊,其实你是警察的大老板吧,你一拉上窗帘,就断了警察谈判的后路了,警察集体失言,不能继续谈判了,或者,警察一谈判,妹控犯一脑袋发烧就不会拉上窗帘来保证不会射击了...只要警察介入,拉上窗帘不是迟早的事么....
呀哟,原来兰你在他们心中是如此神一般的存在,所以只能穿马甲黑,怕被循到综迹被灭口呀,膜拜之..

点评

我相信,如果用主ID来讨论,又会有人跳出来说仗势压人了。这位同学用那么拗口的语言,无非就是想讽刺我们这些MJ么。  发表于 2011-4-22 14:52
我……看得有点晕0-0  发表于 2011-4-21 19:06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平成的福尔摩斯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9: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ddcn001 发表于 2011-4-21 12:20
其实终归是那个炸弹犯人太蠢,心理素质忒差,以前那个老头聪明多了,绑个假炸弹糊弄了一楼层的人,他年轻力 ...

这个……雇狙击手似乎不太现实啊,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职业杀手不是那么好找吧。
就算真的有狙击手,在附近有警察的地方开枪,是很难逃脱的。

嘛嘛,这个故事最重要的是,不要让警察啊,侦探啊,知道自己要杀人=-=

做这种事儿,要低调~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11-4-21 2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让她一直站在那挡着的,所谓“挡住”只是因为狙击手一旦看到有人过来,就不会立刻开枪而已,她走过去还说原来那句“充电器在柜子里,我去给你拿来”,改变那个射击准备就绪的状态而已。以那个犯人当时的状态,想必一看她过来就直接站开了(原画里就是这样的)~~接下来,他必然还是会冲电话说话去,不会站在那儿不动的。

也就是一个瞬间的事儿罢了,哪能一直站在那儿~~~而且一直紧贴本身来也用不着,显然原画中狙击手们也是在犯人俯下身找东西的时候才最终确定可以射击的。犯人的危险是因为他被世良骗了,在窗前停住了而不是像之前那样走动,只要改变这种状态就可以了。
事关人质的安全,狙击手都是需要时间确定可以射击才射击的。

总之,奉劝楼主一句,吐这种槽之前,先看明白了别人的意思,另外也看看真实的狙击手办成的案例吧。

最后,还是那些老话,73肯定会给个说法的。如若他不给,那么即使这个想法确实很荒谬,也并不是兰做事有理的理由。所以现在就相信73吧,他的问题他会解决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平成的福尔摩斯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玛莉蓓尔 发表于 2011-4-21 20:09
不可能让她一直站在那挡着的,所谓“挡住”只是因为狙击手一旦看到有人过来,就不会立刻开枪而已,她走过去 ...

嗯,就是说暂时地挡一次,或者走过去引开炸弹男是吧?
那么……
一:若没有拉窗帘这个日常的动作为幌子,如何能在接近炸弹男被发现后不引起太大的警觉?只是为了说一句“充电器在柜子里,我去给你拿来”,这人质是不是太活泼了点?

二:假使忽悠过去了,让炸弹男离开了狙击手的射击范围,怎么保证他不会再次走到会被狙杀的位置?一直呆在一个地方恭听名侦探工藤的推理?这劫匪是不是太乖学生了点?

三:如果不拉窗帘,如何保证炸弹男不会发现窗外的狙击手?紧张状态下的人是很敏锐的。


你能看出我在吐槽,我很欣慰。某句话修改下奉还,在谈论漫画剧情之前,也先奉劝你记住其中人物的想法。对兰而言,她只知道一件事:如果她不做什么,炸弹男就一命呜呼了。真实的狙击案例?对不起,她绝不能这种事情在自己眼前发生。


最后………………
“如若他不给,那么即使这个想法确实很荒谬,也并不是兰做事有理的理由。”

以我的中文水平,实在理解不了这句话,能翻译下不?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11-4-21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哎呀,这次我可不赞同了,不是说兰拉窗帘教坏小朋友咩,要是兰还特地站在犯人身后当肉盾,那更是教坏小朋友了~
你想啊,假如兰只是拉窗帘,万一现实中的小朋友遇上这事,现场有窗帘还能学学,当然这是学坏=w=但谁也不能保证现场有窗帘啊,小朋友一时半会儿想不出啥方法,也就只能不行动了
要是兰飞身当肉盾,这可不需要借助工具,CJ的小朋友万一学了这招,碰上同样的情况也跑去给犯人当肉盾,那可咋办?小朋友可不一定拥有兰那样的运动神经,这可大大增加了被狙击手误伤的比例啊=v=

点评

小盆友表示,已翻阅《龙阳三十六式》,以合体技当掩护,肉盾厚度杠杠滴~  发表于 2011-4-21 22:24
0-0 现在要收回那四个字还来的及挽回形象么?掩面内奔~  发表于 2011-4-21 22:22
舟酱,要淑要淑啊,怪蜀黍怪阿姨都这么多了 你咋能也随大流了>0< 那群被代表的小盆于需要温柔大姐姐的安抚啊  发表于 2011-4-21 22:15
我勒个擦,现在的小朋友都这么重口味么  发表于 2011-4-21 22:00
小盆于说了 比起拉窗帘当肉盾,他们更稀饭身上绑炸弹~  发表于 2011-4-21 21:54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死神巫士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4-23 23: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11-5-23 14: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在讨论漫画么?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05038770号 )

GMT+8, 2025-1-27 13:47 , Processed in 0.08936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