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工藤¥新一 于 2012-1-28 19: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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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既然这次题目最后给了4个问题,那就安分答题吧=w= 1,整个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从当天的情况来看,赵越和Levs都也还信那个红色的平安符,毕竟一个是旅居外国的,而另一个是纯纯的外国人,或许Levs比赵越更喜欢中国文化。对中国这些神佛的东西,如果是听说的多,那么自然会多少信一点。而且66块对于他们来说相当便宜,买一个来信一下正常。那么当天晚上,赵越和Levs应该很可能聊了这个平安符,晚上睡觉之后,Levs应该是一直没睡着,一直在想红色平安符的事,很可能Levs自己也想要一个。但是因为一个月就一张,想再弄一张就得等下个月,但是没那么多时间可以等。或者他想的是,弄到一个平安符,带回去给那个外国女孩,以此博取欢心。所以Levs可能通宵未眠然后第二天早上6点多,来到隔壁赵越房间,翻他的钱包打算拿走那个红色平安符,反正他看到赵越在山上拿到平安符之后也是随手塞在一堆钱里面,感觉赵越也就买着好玩不重视平安符。没想到惊醒了赵越,赵越看到Levs翻自己钱包,以为他要偷钱,想着自己的朋友这么对自己,当时应该就扑上去要打Levs。但是毕竟赵越刚起来,刚起床时候的人是很脆弱的,赵越在和Levs的推打过程中被Levs轻易的推倒,然后后脑撞在了炕角上直接就昏了过去。Levs一看,心想等赵越醒了,他这事就曝光了,以后怎么混。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赵越弄死。所以Levs把赵越搬到地上,找来刀子从背后刺了两刀。因为心脏被刺之后人不会马上死亡,还有一个失血+缺氧的过程,所以时间足够赵越留下死亡留言。然后Levs把刀子和血衣藏到自己的房间里,换了衣服出门,借口自己5点左右就起床出门散步,躲开案发时间,而红色平安符则因为匆忙而掉在了走廊上。
2,最可能的凶手是谁?为什么? 答:凶手就是Levs。 理由: (1)被翻走的红色平安符;翻钱包的目的。知道平安符在赵越钱包里的,只有赵越,Levs,赵海滨,刘明。赵寒秋当时是站在门外看到赵越一行四人的背面,姑且算他知道平安符在赵越钱包里。但是,如果去杀人翻钱包的是赵海滨,刘明和赵寒秋,那么一定是会拿走钱的。他们三个作为常年居住在这里的人,是不会去相信一张红色纸张能保平安的。而只有Levs,他翻钱包的目的就是平安符,他也不缺钱,不会为了赵越那点钱而杀人。那么翻钱包的目的就只能是拿平安符。 (2)赵海滨6点半遇到Levs的奇怪感觉;Levs的伞;Levs的头晕目眩。这三点就确定Levs为凶手的关键。首先按照Levs的话说,他是5点左右就起床然后出去看日出。而赵海滨遇到Levs的时间是6点半,Levs出门的时候是不可能带着伞的,那么如果Levs说的是真的,那么在赵海滨遇到Levs的时候他也不可能带着伞。因为Levs说他从早上5点左右一直到现在都在外面逛没有回过房间。但是,本文作者在描述赵海滨遇到Levs的时候,压根没提Levs有没有拿伞,而且也完全没有任何语言表示Levs身上没湿或者身上被淋湿了或者怎么样。那么接着看后面的。Levs一听这噩耗,立刻一副头晕目眩的样子,幸亏有雨伞当手杖驻着地,否则似乎就要跌倒了。从这里来看,Levs又是有伞的,那么伞从哪儿来?总不能是Levs进门先找好伞吧,当时如果急着要晕,扶墙或者扶人扶桌子都是可以的,既然说了有伞,而且显示伞就在手边,那么就说明一点:Levs出门的时候是带着伞的。好,回过头去看,前面Levs说他5点多就出门看日出然后突然遭遇下雨,后面说Levs带着雨伞回家的。当然Levs可以在半路中间买一把伞,但是为何当时他不和赵海滨同伞?不赶紧回家避雨?作者不明确写出来Levs浑身淋湿或者没带伞?一切的表明,Levs当时是拿着伞的。也就是说Levs说谎了,他出门的时间是在6点半左右,当时正下着雨,所以他是带伞出门的。护士长已经确定死亡时间是6:20~6:40之间,而Levs出门时间是在6:30左右,那么凶手也可以确认是他了。而关于Levs的头晕目眩,如果前面说的没错,Levs一晚上没睡,然后回去看到一群人站在他房间里,而他房间里还藏着刀子和血衣,然后还看到自己玩命抢来的护身符掉在走廊地上,换谁都得晕吧。
3,对于我在院子里说“果然是这样”给出合理解释 答:我认为对于当时“我”在院子里说的“果然是这样”,应该指的就是Levs带伞出门和翻钱包拿红色平安符这个目的的推理。也就是说,Levs对“我”撒谎了,他其实是6:30左右出门的,而翻钱包的人,就是Levs,目的不是为了那些钱而是为了那个红色平安符。当“我”看到雨后的环境,想起雨中的经历,一切都清楚了。
4,基于你的推理请合理解释死者留下的信息。 答:N左右反了,那就应该是这样的:
然后,当时赵越是处于失血和缺氧状态,如果他真的是要写N,那么就算是失血缺氧也不可能把N写错,尤其他还是个常年居住在外国的人。那么他写出一个左右颠倒的N,就和真正的N没有任何关系了。其实这个左右颠倒的“N”,应该拆解为两部分,分别为V和一竖或者一根斜线。V就是V,但是那一竖呢?我认为应该不是一竖,而是外国人写字写快的时候的S。经常看外国人手写文字的人就会知道,当S这个字母在一个单词前面或者中间部分的时候,外国人写的还算清楚,如果S是在末尾,那么很多外国人写的时候S就是一笔偷懒带过,看起来很想一竖或者一个斜线。下面给两张网上找的手写S结尾单词的图: 这个friends最后的S看来还很好辨认吧。
这个this结尾的S就不好辨认了,虽然看习惯了都知道是S,但是乍一看很想一竖稍微弯了一点。
那么大概就是这样了。赵越想写的应该就是V和S,或许其实前面他还写了L和E,但是因为当时力气没用够,可能写的就实在是不明显了。当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在那种绝望和恐惧的刺激下,用出了全身所有的力气写下了V和S,而且还是用外国人常用的偷懒连笔写的,所以被警察看成了左右颠倒的“N”。 所以真相就是这样:
(手残……历来不会画画= =将就着看吧……)
最后,关键性的证据,凶器和血衣,应该都在Levs的房间里能够找到的。最大可能就是在他的衣箱里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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