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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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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每期谜题》第8期(总第127期)——[昔日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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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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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09:29: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期题目地址:http://www.ictruth.net/thread-49894-1-1.html
答案提交地址:http://www.ictruth.net/thread-49893-1-1.html
答题截止时间:2012年4月7日20点整

活动规则:http://bbs.aptx.cn/thread-234898-1-1.html
参与者按以下格式在本楼跟帖提交相应信息,当次谜题答案公开后,需在原帖编辑上自己的答案,未按要求执行无法兑换奖励。
  1. 参与ID:
  2. IC对应ID:
  3. 答案楼层地址:
  4. 答案:(此项需答案公开后才可编辑!)
复制代码
如:
参与ID:晚安
IC对应ID:是魂不是蛋
答案楼层地址:(复制自己答案提交楼层地址)
答案:(此项需等答案公开后再编辑!)
遵守未完成侦探论坛答题制度,答案未公开前禁止私下讨论,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参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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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1 09:29: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SS@13 于 2012-5-19 14:13 编辑

IDIC ID推理积分RPCB备注
银色·子弹银色子弹APTX1025150RP×2.5 CB×15
晚安是魂不是蛋81680RP×2 CB×10
腹黑君不见61260RP×2 CB×10

参与人数不足六人故无WW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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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23:02: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4-7 23:15 编辑

参与ID:银色·子弹
IC对应ID:银色子弹APTX
答案楼层地址:23L
答案:(此项需答案公开后才可编辑!)

如果我的推理没有错的话,凶手是颜文。

开始令人在意的有三点。其一,凶器刀的手柄没有任何指纹,刀身有明显被擦过的痕迹,其他刀具或多或少都有丁颖和林秋毫的指纹,壁橱门把手有林秋毫和丁颖的指纹,厨房门把手有林秋毫、丁颖和刘朝阳的指纹。假设丁颖是凶手,一家之主在自家的刀具上留下指纹很正常,根本没必要擦掉,就算要擦也会把凶器和壁橱门把手的指纹都擦掉,不然不是更容易引人怀疑吗?因此丁颖不是凶手,壁橱门把手上她的指纹应该是更早之前留下的。但是凶手难道会戴着手套打开壁橱门再脱掉手套拿出刀行凶吗?显然不可能。文中提到了案发现场有沾满血迹的棉质枕巾,据此我认为,凶手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和血液飞溅,就用棉质枕巾隔着手打开壁橱拿出了刀,正欲行凶时不料被林秋毫发现,搏斗中林秋毫打掉了刀和枕巾,凶手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捡起地上的刀把林秋毫杀害,事后再用枕巾擦掉刀上的血迹和指纹。因此,凶器刀的手柄没有任何指纹,刀身有明显被擦过的痕迹,壁橱门把手上也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能知道枕巾和刀具的位置说明凶手一定是对林家很熟悉的人,所以林秋毫的三个朋友都有嫌疑。其二,厨房桌上的钥匙每一把都只有死者的清晰指纹,如果是人经常使用的钥匙的话怎么可能会留下清晰的指纹,应该是模糊重叠的指纹才对,所以钥匙上的指纹是凶手拿死者的手按上去的。门卫老周并没有提到他在厨房看见了钥匙,所以凶手应该事先拿走了被害人的钥匙,但为了隐瞒此事,才把钥匙上自己和死者的指纹都擦掉,然后用死者的手把指纹给按回去。其三,林秋毫的手机在9:45给戴倩妮发了信息,让戴倩妮10点到。林秋毫说过必须在930前回家,因为丁颖会在10点后回来,那他怎么可能让小姐10点来家里过夜?所以,这条信息一定不是林秋毫发的。

林秋毫的死亡时间在晚上9:00~11:00。酒馆老板可以证明,何兵喝醉后睡在酒馆里直到凌晨1点多才离开,因此何兵不是凶手。假设戴倩妮是凶手,那她只能在刘朝阳走后行凶,但林秋毫公寓楼下的门卫老周否认晚上10点多看到的陌生女子是她,就算外表可以乔装,那身高怎么乔装?女人经常会穿高跟鞋,所以女人通过加高鞋底增加身高的空间不大,不至于让只远远见过一次的老周戴着老花镜就能看出身高的差异,再加上戴倩妮缺乏充足的杀人动机,因此她也不是凶手。老周说刘朝阳在晚上9:30送林秋毫回到公寓后,过了10分钟就走了,如果他走后又回来的话老周不可能没看见,刘家人也证明刘朝阳回家后没有出去过。所以如果刘朝阳是凶手的话,那他只能在安置林秋毫的10分钟内杀人并在9:40离开,那林秋毫的手机晚上9:45发给戴倩妮的信息是怎么回事呢?虽然手机有定时发送信息的功能,但是信息上有收件人戴倩妮的名字,这说明凶手知道小姐的名字。根据何兵的口供可以知道林秋毫是第一次把照片拿给大家看,另外,何兵和刘朝阳都提到了照片的事情,他们也都说不知道小姐的名字,只有颜文没有提到照片的事,他只是说对那位小姐有点印象,还说小姐的名字叫戴倩妮。这样看来,凶手只有可能是颜文,而且林秋毫应该早就和他说过戴倩妮的事情,那天只是刚好在他走后才展示的照片。

案发那晚老周并没有看见颜文进出公寓,但在10点多看见了一个长发高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走出公寓。颜文公寓的门卫阿姨说颜文9点回家后没有出过公寓,但也说出去买东西的都是他女友,刚好这个女友就是个高个时尚的人。这真的只是巧合吗?如果她就是凶手的话有什么动机杀害林秋毫呢?她对颜文的几个朋友来说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而已,警察根本不会调查她。颜文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虚构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友,然后自己来假扮她,他的外表给人一种病态的美感,扮成女人应该不难。虽然门卫阿姨说颜文曾经托女友送给自己一盒高档蜂蜜,但是没有人真正看见颜文和女友同时出现过,加上门卫阿姨看见的人戴着墨镜,谁能保证就一定不是颜文呢?声音什么的只要会装就行,至于门卫阿姨说的女友个头好像比颜文高,我想是因为当时颜文穿着高跟鞋的缘故吧。

案发过程恐怕是这样。颜文早就预谋好了要杀害林秋毫,当聚餐得知林秋毫9:30前要回家后,他认为时机到了,于是偷走了林秋毫的钥匙并以女友在家等他为由先一步离开,走之前关照刘朝阳送林秋毫回家是为了保证林秋毫不会因为醉倒在半路上而没能回到家。颜文回家后乔装成所谓女友的样子,拿上林秋毫的钥匙去到林家躲了起来,门卫老周大概晃神了所以没看到他进来。9:30刘朝阳准时把林秋毫送了回来,待刘朝阳走后,颜文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和血液飞溅,就用棉质枕巾隔着手打开壁橱拿出了刀,正欲行凶时却被林秋毫发现,搏斗中林秋毫打掉了刀和枕巾,颜文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捡起了地上的刀把林秋毫杀害,然后用枕巾擦掉了刀上的血迹和指纹并把刀放回原位。颜文为了嫁祸成戴倩妮谋财害命,就用林秋毫的手机给戴倩妮发了那条信息,并拿走了林秋毫的钱包,然后又用枕巾擦掉了钥匙和手机上的指纹,再用死者的手重新给钥匙和手机按上了指纹。完成这一切后颜文乔装成女人快速离开,被老周看见也没关系。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的假长发会掉了一根在死者身上,也不知道戴倩妮不知道林家的地址,刚好那天戴倩妮陪着别人,如果那陪客肯承认的话戴倩妮就有不在场证明了,只能说颜文运气好碰上个不敢作证的证人;或者颜文知道戴倩妮不知道林家的地址,也想到了就算那天戴倩妮刚好陪着别人,那陪客也不会承认这种事实。

动机可能是情刹,证据当然是那根长发了,假发也有很多是用真人头发做的,只要能在颜文家里搜出与那根长发DNA一致的假发和他用来乔装成女人的衣服鞋子帽子墨镜等,他就无法抵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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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17:56: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腹黑君 于 2012-4-7 20:47 编辑

参与ID:腹黑君
IC对应ID:不见
答案楼层地址:http://www.ictruth.net/redirect. ... 91130&fromuid=48961
答案:
一、凶手:主犯:颜文的女友,从犯:颜文

二、推理:
1、警方初步断定死亡时间为昨晚9:00—11:00。
2、酒店老板证明何兵在酒店里睡到一点多才离开;门卫阿姨证明颜文九点左右回来后一直没出去,颜文的女友出去过,颜文家到死者家只有几分钟车程;经老周和刘朝阳家人证实,刘朝阳9:30把死者送回家,9:40离开,9:50回到自己家;丁颖于10:20到家。
3、昨晚有个高高的长发小姑娘在10点多离开死者所住公寓,经老周确认不是戴倩妮,并且老周觉得戴倩妮应该从没来过公寓,戴倩妮也说自己不知道死者住址。
4、放刀具的壁橱位置比较隐秘,一下子发现不了。
5、死者的手机只有死者的指纹,9:45时发了信息给戴倩妮要她10:00赶到,之后戴倩妮回了个电话但没人接。
6、刘朝阳在死者身上没找到钥匙,于是找老周用备用钥匙开门,两人一起把死者送到厨房。
7、厨房桌上的钥匙,每一把钥匙都只有死者的清晰指纹。
8、厨房的门把手有丁颖、刘朝阳和死者的指纹;橱柜中其他刀具都有丁颖或多或少的指纹,也有死者的;橱柜把手没有擦拭痕迹,上面留有丁颖和死者的指纹。
9、凶器为橱柜里的一把刀具,手柄没有任何指纹,刀身有明显被擦过的痕迹,不过还是检测的出血迹。厨房的桌上也有血迹。
10、死者的手机可以定时发送信息,但定时信息里没有信息。
11、死者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戴倩妮的照片。
12、死者尸体上发现一根长发,但DNA检测表明它不是丁颖或戴倩妮的。
13、颜文的女友个子比颜文还高。
由1、2可得何兵、颜文没有作案时间,由3、4可得戴倩妮也无可能作案,那么出入过公寓的嫌疑人有刘朝阳、丁颖和长发女子。老周只看到长发女子出去,之前却没看到她进来,所以她应该是在两人送死者回房时进入公寓的。由5可得戴倩妮回电话时死者要么已死,要么处于无法接听的状态(比如酒醉睡着了),不论何种情况,9:45的那条短信都不是死者本人发出的。如果当时死者已死,那么凶手就是刘朝阳,但是这样一来就有矛盾。因为由6、7可得两人把死者送到厨房时钥匙还不在桌上(否则老周应该会记得),那么如果钥匙当时在死者身上,刘朝阳作为凶手完全没有必要叫老周帮他把死者一起送上去,所以钥匙当时的确不在死者身上而是在第三人手中。又因为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清晰”指纹,所以是由第三人在擦干净钥匙之后又抓着死者的手印上去的,故而这个第三人才是凶手。至于发给戴倩妮的短信,如果是凶手发的,那完全没有必要只给自己留15分钟的余地,所以短信是刘朝阳在走之前设定了定时发送,之后被凶手删除了记录。由8可得凶手应该是戴了手套来作案的,所以没有留下指纹。由9可知凶手在处理作案痕迹时比较匆忙,应该是被戴倩妮的电话惊到了,因为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到,所以连桌上的血迹都没擦就走了(同时可知丁颖不是凶手,因为她10:20才回家,作案后有充分的时间布置现场)。由10、11可得凶手删除定时信息、拿走有照片的钱包是想嫁祸戴倩妮(凶手不知道戴倩妮不知道死者住址)。联系12、13可推测这个凶手就是老周看到的高个的长发女子,也就是颜文的女友。但是颜文的女友拿不到死者家的钥匙,也不知道刀具放在哪里,所以是颜文趁死者酒醉时偷出他的钥匙交给女友,并告诉她放刀具的橱柜的位置,由女友来杀人的。

三、案件还原:
颜文趁死者酒醉时偷出他的钥匙,9:00回家并把钥匙交给女友。9:30刘朝阳和老周把死者送进厨房,刘朝阳趁死者睡着时设置定时发送短信,想让死者妻子目击到死者与小姐在一起从而进一步破坏两人关系。颜文女友趁老周不在门卫室的时候进入公寓,等刘朝阳离开死者房间后用钥匙开门,把钥匙擦干净后印上死者指纹并放在桌上,杀死死者,把刀擦干净后放回壁橱。这时戴倩妮来电话了,于是她想嫁祸戴倩妮,删除了定时信息制造死者当时还活着并自己发送信息的假象,拿走有戴倩妮照片的钱包(也是从颜文处听说的)并离开。

四、证据:
1、对死者尸体上的头发进行DNA检测,应与颜文女友的一致。
2、让老周对颜文女友进行辨认,应该是那个十点多走出公寓的女子,向门卫阿姨询问颜文女友当晚外出的具体时间段,应足以作案并往返。
3、沾有死者血迹的手套应该已经被丢掉了,上面有颜文女友的指纹。
4、死者的钱包不能随便丢,所以还在颜文家里。

五、动机:与大学时颜文和死者的关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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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创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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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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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8:48:59 |只看该作者
参与ID:晚安
IC对应ID:是魂不是蛋
答案楼层地址:http://www.ictruth.net/redirect. ... 4&fromuid=47073
答案:

凶手是颜文,因爱生恨。


嫌疑人排除:
刘兵,完全不在场证明。
戴倩妮,DNA不符合,说的是实话。
刘朝阳,9:30-9:40,不足以杀人+处理现场,而且之后家人可以作证。
丁颖,比较疑惑,她也可以杀死死者的,但是根据动机和现场来分析,她杀死死者的可能性不大。
颜文,和死者有情感纠葛,受死者影响很大,他了解死者家的情况,包括林睡厨房、刀具和隐蔽橱柜(他们几人都常常来林家里)。当时离席也是他最早,没有确实不在场证明的也是他。

线索:
钥匙,刘没有从林身上找到钥匙,相信其是实话。后来的钥匙个人认为是凶手带来的,凶手利用钥匙进门(利用手套之类的不留下指纹)。
短信,手机定时这个没看出来什么,这个功能没说清楚,不理解。9:45的短信被戴倩妮看到之后,戴回了电话,但是林没有接听,说明他在某种不能接听的情况中。另外,短信的内容是很奇怪的,从各人的叙述中,林从来没带戴回过家(戴不知道林的家在哪里,公寓看守员也没见过戴),而且林也不想惹到丁,所以也就不应该有这样一条短信:“戴倩妮小姐,老婆不在家,今天到我这过夜吧,费用是以前的三倍!怎么样?请在10:00赶到!——-林秋毫。”,手机上除了林的指纹没有别人的指纹,怀疑此条信息是在凶手胁迫下所发、或者是赌气所发。
刀,刀的指纹被擦干净了,橱柜把手上却没有被擦干净,这个没想太清楚,其实指纹的留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刀可能本来就放在橱柜外面,凶手随手拿到随手戳死林之后,觉得要收拾一下现场,于是擦干净刀后戴上手套之类的打开橱柜放回原处也可以。
钱包,凶手取走钱包的目的是什么?掩盖真相,藏起照片,凶手就是照片里的人。
头发丝,到底是谁的头发丝?其实这个是个男人的头发丝有木有。。。就是颜文的假发。

过程:
9:00 颜文离开聚会,回家男扮女装后出门,到了林家,用聚会上摸到的钥匙开门。
9:30 刘送林回家
9:40 刘离开,颜文进入厨房借着交还钥匙与林交谈,林这个时候喝高了,又想起了小姐的事儿,大概是一时赌气就发了短信给戴倩妮,戴倩妮收到短信后马上打电话给林,但是林没有接,这个是什么情况呢,说明林当时无法接电话,可能是在跟颜文争执,也可能是正在发酒疯,也有可能正在被颜文杀害。
9:45-10:20 颜文杀害林之后,处理好现场,离开。

动机:
猜想颜文还爱着林,林结婚以后他悲痛欲绝,认为林爱上了女人,于是自己也向着女人方向发展,也可能是他本来就有点女性化,并装扮成女人接近林,林钱包中的照片也是他的,但是林在聚会中透露出想离婚和找小姐的信息激怒了颜文,可能是觉得自己曾经的爱人已经变了吧,于是颜文再次装扮成长发美女对林进行试探,林可能又说了很多过激的话,于是颜文操起旁边一把刀,满怀恨意地杀了林(也可能是预谋好的)。

证据:
关于颜文所说的女友,可以找找此人是否真的存在;林的钱包他应该还保留着;假发之类的家里可以搜索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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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
当真胡闹!∑(っ °Д °;)っ
挚友不要跑T A T
我是猫叔的脑残粉(@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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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14:23: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SS@13 于 2012-5-19 14:23 编辑

每期谜题第二季度结束(123-127期),季度最高分银色·子弹
银色·子弹可额外获得两个月自定义头衔一枚+30WW+20RP+200CB。


银色·子弹请回复本帖领取相应奖励,请尽快告知自定义头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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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22:22: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6-21 22:38 编辑

回复 BOSS@13 的帖子

真的不好意思啊,过了一个月才注意到这个通知。。。。。。
自定义头衔就要“第三发银色子弹”吧,呵呵~~

点评

BOSS@13  颜色。。。。。。要什么颜色的  发表于 2012-6-22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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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1:25: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6-22 21:26 编辑

回复 BOSS@13 的帖子

要深蓝色吧~能渐变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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