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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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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忆雨幽兰

关于斑竹严打改编——纯属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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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04-1-27 23: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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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同意楼上的。《欢乐英雄》和原著除了题目基本没有关系,至于那篇《楚流香》的,和原著也没有很大关系,那是根据电视剧的情节,由作者动笔写的。古龙小说看了很多遍,既然提到了,顺便帮那二位作者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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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23: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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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伊你看过五月的文所以直到那是原创
但是没看过的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有些东西还是只有看过了才知道。
GG,首先我申明啊,我是认同你的观点的(拜托你们别再把小妹我当坏人一样千夫所指好不好啊)
偶尔说一下自己的观点也无伤大雅吧:)
我这个人就是直来直去,不过知错能改适可而止就可以了,刷刷嘴皮子也不至于太过分是吧
说到剽窃,想起某电台播过的某包青天
当然,偶是没什么权力职责拉,只是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再来,喜好柯南的毕竟不都是闲来无事的人,就算真得有时间
也未必有能力完全原创。
很多事情都讲究一个过程,在学会走之前必定先学着爬
当然了,不是说那别人的作品改个名字便了事,而是加进自己的思路
生硬的套用当然没有好处
换个角度,如果我把威尼斯商人改编成柯南,稍作剧情改动。性质和改变言情小说其实是一样的
只是名字改成[威尼斯商人柯南版],那时候是否会有人站出来说剽窃了莎士比亚老先生的作品,侮辱了作者?如果是,那那些改编睡美人的就该去向安徒生请罪了。
所谓原创,多少都会有些名家作品的套路和影子,那些言情小说家也无非是抄来抄去。
知道的也就说几句,不知道的一样视若珍宝。
最后申明阿!小妹说这些只是发发牢骚刷刷嘴皮子
没有挑战各斑竹的意思,小妹自认一直是个秉公守法的老百姓
此事已亦,拜托各位也不要继续批判小妹了,毕竟一些东西会风行还是因为有人支持嘛
比如率禁不觉得盗版CD,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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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23: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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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多嘴一句
敢情按照电视剧的情节写的就不算抄袭了?
不禁想起有些所谓的随想不过是把剧场版中的情节一次不差的写一遍
说是原创吧,得确实自己写的
但说没抄袭?难道原创就是做笔录?

糟了,又逞口舌之快了,在说下去又要成人民公敌了
小妹偶闪了,今天是初七,过年连休的最后一天
给大家拜个晚年了!新年多喝浪味降火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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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04-1-28 00: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忆雨幽兰 发布
最后多嘴一句
敢情按照电视剧的情节写的就不算抄袭了?
不禁想起有些所谓的随想不过是把剧场版中的情节一次不差的写一遍
说是原创吧,得确实自己写的
但说没抄袭?难道原创就是做笔录?

糟了,又逞口舌之快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那篇文章和古龙原著小说没有关系,我指的只是小说。至于电视,我就不插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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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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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D,改编确实是一种巧用D形式,但是改编D多了,一个是侵犯了原文D版权(汗,偶是不是太多话了???),二是减少了原创D发挥,所以不提倡改编,更是禁止只改人名,而坐收加精成果D改编(毕竟不会有人拿那种没有故事性、娱乐性、深省性D文文来改编嘛~~~)而且文文是要加精D,改编文章也是找经典D文来改编,那么相比起来,只要轻易地将原文变个法子,是不是原创能够加精D机会就大大减少了一半?希望忆雨幽兰也能够考虑到这一点(笑)~~~
还有,此贴置项并不是想把它作为反面教材,只是想告诉所有因为改编而被封杀而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和委屈D朋友,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偶和雪辛苦做出这项决定D原因(汗,述职报告),请理解,当然,南瓜说D原因也在里面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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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0: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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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D,还是为更多D原创作者着想,考虑到版权和加精两个问题上来~~HO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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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0: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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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改编么?

寒~ 我怎么觉得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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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1: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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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请不要再玩那样D改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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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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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各位洋洋洒洒这两大页的话XD我不说点东西对不起你们啊XD

我要说的就是 我非常非常非常反感改编的文章 [没骂你的意思,就是反感而已]

其实将心比心地想一想你费心费力地写了篇文章人家拿过来改个名字改个故事发生地点就发上来你看见了一样生气

然后没人说你是剽窃 别那么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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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3: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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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和雪D意见一样,只要反过来想想,就能明白版规上不允许改编D原因了……
P.S:雪,看了那篇警告没?偶不知道做D怎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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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3: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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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文就锁 然后整理出来在那帖警告里示众XD
全部有违反的人都禁言三天  不开声就全当我们病猫了XD
来次严的吧 RORO加油 开始行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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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3: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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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雪D支持,那偶就将这贴先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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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3: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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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一下喔,我现在写的《一笑阑珊》和《欢乐英雄》呢,〈一笑阑珊〉的确和〈犬夜叉〉的设定有些类似,但是我觉得故事的思路还是在按照我自己的意思走,情节也和〈犬夜叉〉差距不少……所以……这个不算剽窃吧,汗……
〈欢乐英雄〉呢……汗S,真的只是借用题目啦……需要我去改题目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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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4: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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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 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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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4: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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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五月的文章虽然或者意思和某些作品有些雷同,可是五月却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文风,自己的观点,和原著其实有很大的区别啊.
至于楼主提出的问题,诚然是值得考虑的.
那是,那毕竟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不是吗?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生命历程,包括虚拟的人物也一样,也许有些地方会出现类似,可毕竟还是很不一样的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就是这样来的嘛.
我不介意看改编的,但改编的改多一点吧,毕竟有些人物性格和柯南里面的人物性格有极端的反差(我不是单指楼主改的啊),虽然,我们能看到很多文章(我们不可能看过每篇言情嘛),但,那毕竟不是真正属于柯南里的人物呀.
不妨自己动手为我们心爱的人物们设计美好的未来,即便在差,至少我们用心了啊,相信在每个读者心里面都会是最好的,不是吗?
聪明如你,相信能明白我的意思,我也相信,楼主自己的文章一定更加的精彩,我很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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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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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大家道歉。因为向同人区斑竹反映改编问题的是我,所以给斑竹和大家造成不便我真得很抱歉。

以下是我的理由:

一向排斥言情小说的我所唯一喜爱的言情小说作家就是席娟,所以几天前来同人区忽然发现有那么多的席娟的小说的改编我是真的无法接受。在其次就是法律问题,虽说网络上这种东西很难下定夺,但这样的改编有侵权的嫌疑,而且对原创的作者也是极为不公平的,改编的文章我没多看,大概浏览一遍出了人名地名外我没看出什么区别,只要从网上下载一份然后在写字板里替换一下真得太简单了,如果只是借用个名字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可是这替换人名地名我绝对无法接受,那些原创的同人作者从一闪而逝的灵感到洋洋洒洒几千字几万字的小说中间的辛苦辛酸你们应该明白吧?太多的改编无疑对他们的劳动成果是极大的打击,而且对很多读者,例如我而言,席娟的文字我差不多是倒背如流,如果同人区都是改编,我来还有什么意思?想看席娟的小说我干吗不躺在床上捧着书自己看啊,还用得着来这里吗?来这里还有什么意思吗?其他的我不想多说了,请不要迁怒于你们同人区的斑竹,这件事情完全是我挑起来的,有什么不满意的请和我说,你们的斑竹不容易,别伤人家的心。


直接侵权:指抄袭;复制,如将版权作品的表达语言复制为另一种语言,或作任何改编,包括将传统媒体复制为非形体媒体,于互联网上载或下载;

以直接侵权的情况而论,所谓抄袭,并不一定是跟原作完全相同的,只要某项作品的实质部分被采用,便算侵犯版权。这是关乎质而非量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原作只有一句被抄袭,抄袭者已算侵犯了别人的版权了。

                                          ——摘自《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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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1-28 14: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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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也就是发个帖子讨论一下改编的可行性
怎么搞得我成了改编的始祖阿,掰指头算算我也就改了兔子那三篇。。。还是昨天才动的笔
其实每个人都有过改变一部分东西的经历,说得好听点叫引用,不好听点就成了剽窃

说真的,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地了解我发这文的意思
我并没有否定你们的版规
也决定不再改编了(啊,出师不利,改了一次就被批判)
只是觉得没有必要把问题看得这么消极,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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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1-28 14: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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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还有阿楼上的JJ
我没有迁怒斑竹们的意思,也没有觉得他们做得不对
只是在这里讨论一下改编的问题
这和政策是没有关系的
是你们误解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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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1-28 15: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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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哈,主要是我怕因为我向他们反映结果大家却不理解斑斑会造成麻烦,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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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8 15: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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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看大家争来争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依偶看,论坛再开一个给喜欢改编的朋友们发表文章的改编区,至于版规嘛按国家法律来定,
这样就好了不是吗?(这只是偶个人的观点,不同意的不要扔东西~~)
PS:其实改编的文文也挺好看的,人气也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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