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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活动] ■日卖新闻区版规守则■(必读)(2016年10月23日更新“禁止类回帖”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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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15-10-21 10: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6-10-23 17:35 编辑

本版用来发布《名侦探柯南》相关最新的新闻资讯、最新的周边图片、最新的资源下载等。
请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帖!

本版主题分类解释
[发帖前请务必选择主题分类]

新闻速递   《名侦探柯南》相关各个方面的新闻。

最新资源   《名侦探柯南》相关最新资源,如剧场版预告片,OP & ED的动画视频、音乐专辑、真人MV等等。

周边图片   《名侦探柯南》相关新鲜出炉的周边图片。

截图欣赏   《名侦探柯南》相关动画或真人版的截图。

TV快讯     《名侦探柯南》TV动画的新情报,如即将播映的TV预告等等。

漫画汉化  《名侦探柯南》相关漫画连载的汉化制作发布。
       普通会员不得选择此分类,只允许民工汉化组成员选择。

新书到货  《名侦探柯南》相关书籍情报。

官方活动   日卖新闻区面向所有会员举办的活动,以及公告类主题。
       普通会员不得选择此分类,只允许本版版主或者活动负责人选择。


简而言之,主题内容最重要的两点就是——



本版规则

禁止类主题
1. 非《名侦探柯南》最新内容的主题 [处置方法:锁帖/删帖]
2. 盈利性质的广告主题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锁帖/删帖/屏蔽发帖者]
3. 本版已经发布过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主题(也就是平常说的“火星帖”) [处置方法:锁帖/删帖]
4. 未经允许转载其他作者的原创内容的主题 [处置方法:锁帖/删帖]
5. 求助帖 [处置方法:移动/锁帖/删帖]
6. 内容带有色情、暴力、辱骂他人等不·和·谐的字眼的主题 [处置方法:删除敏感语句,严重时系统警告/删帖/屏蔽发帖者]
7. 带有误导性语句或假大结局等明显错误内容的主题 [处置方法:删除误导性语句,严重时系统警告/删帖/屏蔽发帖者]
8. 非自行上传的下载链接(也就是平常说的“盗链”) [处置方法:删帖/系统警告/禁言发帖者]
9. 内容带有过于严重的新兰柯哀等个人喜好倾向,会招来其他会员不满的敏感主题 [处置方法:删除敏感语句,严重时系统警告/删帖/屏蔽发帖者]
10. 有盗版信息的主题 [处置方法:锁帖]
11. 动画资源(柯南最新OP、ED的动画视频除外),以及其他不属于“最新资源”或与柯南完全无关的资源类主题,请到“个人资源交流区”“米花音乐厅”等相应版块发帖 [处置方法:移动/锁帖/删帖]
12. 同一会员将同一个主题分开发布 [处置方法:合并/删帖]
13. 发补充帖或更正帖,若原帖有误请直接编辑原帖补充或更正 [处置方法:合并/删帖]
14. 全文只有一个链接的主题(“最新资源”类主题除外) [处置方法:锁帖/删帖]
15. 设置收费主题或有偿附件 [处置方法:取消收费,严重时系统警告/删帖/屏蔽发帖者]
16. 内容后附上与正文无关的,楼主或其他普通人的个人微博、微信的链接或二维码等,以进行推广 [处置方法:删除推广内容]
17.对主题使用以下道具:喧嚣卡、沉默卡、变色卡[处置方法:将主题恢复至使用道具之前的状态,对使用者系统警告]
18. 对发帖时间已超过3个月的帖子使用提升卡和置顶卡[处置方法:对使用者系统警告]

禁止类回帖
1. 回复发帖时间已超过3个月的帖子,资源帖、置顶帖和精华帖除外(也就是平时说的“挖坟”“考古”)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删除回帖/禁言/屏蔽回帖者]
2. 短时间内连续回复超过5个主题(也就是平时说的“刷屏”)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删除回帖/禁言回帖者]
3. 回复过于简单的纯标点、纯表情、纯数字、无意义字符串等内容,或回复“名侦探柯南”等不知所云的内容(也就是平时说的“纯水”“滚键盘”)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禁言回帖者]
4. 回复与主题不相关内容(也就是平时说的“歪楼”)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删除回帖]
5. 在同一主题内连续回复超过3帖,特殊情况除外(如楼主为了方便后续更新内容而进行的占楼等) [处置方法:合并/删除回帖]
6. 过于严重或偏题的版聊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禁言回帖者]
7. 回复明显即将被锁的主题(也就是平时说的“锁前留名”“锁前留个脚印”)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禁言回帖者]
8. 回复求资源的内容(求档请到“补档贸易区”发帖) [处置方法:系统警告/删除回帖]
9. 同“禁止类主题”的第2~10条

声明
1. 请各位会员务必遵守名侦探柯南事务所的总版规
2. 事务所所有管理人员(管理员/版主/警察)有权利修改或删除发布者所发布的任何信息
3. 对于以上所有版规中所提到的内容,任何管理人员有权利按照版规进行相应处理
4. 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到事务所警察局大厅反映
5. 管理人员有权利对以上版规按照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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