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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活动] [漫画讨论&猜犯人][File.973 涟漪上的侦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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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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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程度是不一样。。有些人全左手有些人部分左手
另外左撇子也有程度问题,我老婆和我丈人都是左撇子,但我老婆吃饭就是右手,我丈人是左手,应该说我老婆是轻微的左撇子(小时候被纠正的)
所以手表就表带了(不要带了)嘛,我自从有了手机就没用过手表,已经十几年了……
惯用手真心不能改……我是因为写字都写反的所以改了过来,吃饭什么的都是左手。其实大多数是家庭因素,我们家还好,两个左撇子(我和堂妹)都没有改。
在我眼里左撇子也有经常用右手的时候吧,反正哪边方便就哪边。。从小就使用右手,看到身边一个朋友强迫自己左手握鼠标都觉得好厉害呢
所以说我国的教育体制真心压抑天性啊……左撇子也必须掰成右手写字,想想真是杯具,幸亏72惯用右手
另外手表什么的真是害死我了,虽然我是左撇子,但写字是用右手,所以写字的时候总觉得手表别扭,但手表换到左手更别扭……(ಥ_ಥ)改不过来了
我认为在需要用力气的(拔钉子等),从小学起的(用筷子等)及方向随意的(拿东西等)时候,会用惯用手;需要特定方向(开门等)的时候就会依情况而定。
我也这么认为,实际生活中左右手都是比较随意的吧
我也这么认为,实际生活中左右手都是比较随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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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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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道真的真的推理准了!
刚刚偷看了一下下一话。。给72君跪了
回小略:嗯资瓷呢,不过以后我得抓紧时间投票了呢
嗯 有道理(毕竟钓完男人再把湿泳衣穿起来打车回去,感觉也不太对。。)但个人觉得优作还是通过手表时间看出来的,看下一话会不会提到内衣吧~
足可见有多少人是在看了剧透后才来投票以显示自己“聪明”的,这违背了猜凶手投票的初衷。从那以后只要网上出了下一话的剧透,投票马上终止
之前曾经有一次,本来真凶的得票数和其他嫌疑人是旗鼓相当的,等网上出了图透或文字剧透后,得票数立马飙升为其他嫌疑人的三四倍
只要网上出现了下一话的图透或文字剧透,猜犯人投票提前结束,避免一些人看了图透或文字剧透后为了虚荣心而故意投正确答案
→_→为什么小略不能让投票结束的时间和讨论结束的时间一样呢。。
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投票已经结束了……72还在纠结怎么好多天票数都没有变动了(汗)
是的,如果是泳衣,那不直接把那件湿了的衣服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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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2: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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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到这一话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吧,淤青应该没那么快就消掉噢
嗯,昨天我也发现了,都是第一直觉啦。。。甚至是现在我也找不到好的理由反驳手表的问题,倒是我发现的疑点倒是完全可以说表带是橡胶的。。。
哎呀!这次竟然发生了意见分歧,昨天投票时72就发现了。其实72最初怀疑北森,是因为她的手表位置变化,后来认定是因为每张图都清晰画了她的胸1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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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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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3: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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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Mr略:我漏看了一个代表……【跪
胖子和女嫌疑人都各戴了一个手表,所以都是“一个代表”
看伤痕,撞击力那么猛,就知道了
看伤痕,撞击力那么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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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0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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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0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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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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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撞击力,安全带,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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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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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如果优作看照片没看到真正的类似淤痕的印子,也不敢轻易下定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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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1: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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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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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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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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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4: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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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Nokia哈哈哈
不过当时的相机好像拍照效果还很差,我还记得我2005年研究生散伙聚餐喝多了丢了我爸给我的一个三星手机,当时拍照键还在外面老是会误按。
谁说一定要是iPhone 2333
这叫未雨绸缪,十年后你为了对照伏笔再看这一话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有问题了2333
而且当时手机还不能这么发照片吧= =,或者是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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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4: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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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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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9: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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