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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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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王2004规则、举办时间讨论[有意在推理区玩这个游戏的都进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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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4-10 11: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办时间是放暑假比较好吗?[推荐]
**************************************************
       推理游戏推理王2004规则[初定]
**************************************************
    0.此游戏需要有3人当boss  
    1.三个一组组合成一队参加游戏。
    2.队长设置:三人中要秘密地选一人当队长,并告诉boss之1,当然,boss之1会为你保密。队长一死亡的话该队淘汰。
    3.队员设置:三人组中一人当侦探、一人当怪盗、一人当杀手。并告诉boss之1,会为你保密。
      侦探的特殊能力:能把投给他的票转投给任何一个别队的成员。
      怪盗的特殊能力:能在boss之2乱入的时候取得先攻的权利,并且有机会得到打倒最后boss的武器。
      杀手的特殊能力:只有杀手存活的时候,该队才有投票杀人的权力,不然就是任人宰割的分。
    4.同03相比,取消亡灵票。取消案件写作制度,直接进行舌辩。
      每队只能投一张票[前提是该队杀手存活],给某个自己想投的人。最后统计票数最高的人被杀。不进行案件,直接进入舌辩阶段。
      舌辩后进行投票,这次是对队伍的投票,获得票数最高的那个队如果正是第一个投死那人的队的话,这个队的凶手被抓。
    5.如果所有凶手都被抓,那所有队的队长自动全部变为杀手,继续进行游戏。队长被抓该队淘汰。
    6.最后剩下一队,同boss队进行对战。
***********************************************
    1.乱入boss:在进行到一定时候的话,boss之3会乱入,提供一个小案件给大家破,只要该队的怪盗存在就可以有解这题的权利。
      第一个答队的队伍会有意想不到的附加奖品,比如可以得到保险几轮不用死等。
    2.boss:
      boss之1的工作:写情节
      boss之2的工作:统计投票
      boss之3的工作:写案件
    3.最后的那队如果能解开boss之3提供的最后案件就算完全胜利。
***********************************************
      关于投票
    1.本回投票将由boss之2给各位私下取代码,让大家去投,当然你也不知道你投给的是谁,比如:
      a,b,c,d……
      要你们队将票投给其中的一个。
      最后经过投票,b票最多,这时候boss之2公布:b的真实身份是解密者,解密者被杀。
      这完全是看运气了。
      连解密者都不知道自己是b,当然,同队的人如果投到自己队里的人会自动取消这票。
    2.出现同票的情况的话,将由boss讨论由谁死亡,他们会选认为比较弱小的人死亡,这是‘强者保护政策’……而第一个将票投给那人的队里的杀手就是凶手。
    3.没有亡灵票。
**********************************************
       boss战:
    剩下的那队不管剩几个人,最后的那队如果能解开boss之3提供的最后案件就算完全胜利。得到推理之王的称号。

    最后,本次参加比赛的名额是6个队+boss队。
    也就是连同三个boss的话,这次参加游戏的人是21人。


    这个规则大家有什么意见?请提出来。

平成的福尔摩斯

 楼主| 发表于 2004-4-10 11: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讨论完后的规则我将在推理区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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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4-10 11: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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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贴报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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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楼主| 发表于 2004-4-10 11: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这贴只是讨论规则用的,正式报名贴过些时候我会在推理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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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4-10 1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没有异议,组员是随机抽取还是自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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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楼主| 发表于 2004-4-10 12: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自己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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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4-10 13: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向参加
可是对推理一窍不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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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4-10 14: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江户川柯南 发布
自己组合!

这样岂不是实力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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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04-4-10 15: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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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早就开始筹备了呀`````到时候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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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4-10 15: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L.H. 发布
这样岂不是实力悬殊?


同意!这样对我们来说不公平啊!
虽然我对推理不在行,但是也想参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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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04-4-10 15: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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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选种子算了。。。
每队由一个种子+两个非种子
这样实力就平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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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4-4-10 18: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这个可是运气比较多的啊,自由组合比较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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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4-10 18: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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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有兴趣。。对规则倒没什么意见。。。看了脑子混乱。。

PS:自由组合。。万一是一边倒。。。我比较赞成使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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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4-4-10 18: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绝对不可能是一边倒……看各位口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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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4-10 20: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严重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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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4-10 22: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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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游戏,想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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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4-10 22: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想参加,不过没时间
可不可以放假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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