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redSherr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6

积分

 

升级
38%
帖子
1555
精华
0
积分
16
威望
0
RP
0
金钱
1 柯币
人气
6 ℃
注册时间
2003-11-15
21
发表于 2004-4-23 14:51:2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理由···不需要吧···感情这东西本来就是盲目的,理由过于理性了,感情如果那么理性的话,恐怕这个世界上的麻烦事会少很多吧
你觉得我是谁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升级
0%
帖子
132
精华
0
积分
1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1-26
22
发表于 2004-4-23 16:28: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这要视情况而定的拉!
不过我坚持是:不需要理由!
Cream兰一 没有你的夏天 一个人在海边听着风之歌  如果闭上眼睛 我们旋回的命运之轮  便在光与影的浪漫中逐渐呈现 心中只有一个心愿 好想对你说: Baby I can't stop my love for yo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0

主题

0

好友

88

积分

 

升级
20%
帖子
1338
精华
1
积分
88
威望
5
RP
174
金钱
25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3-10-16
23
发表于 2004-4-23 17:28: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不知道了~~我现在真的不知道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关于感情的东西~~
一个圆和另一个圆 不在乎半径的差别 只要守住各自的轨迹 珍惜相切的瞬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觉醒的小五郎

0

主题

0

好友

502

积分

 

升级
2%
帖子
7790
精华
7
积分
502
威望
26
RP
994
金钱
130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2-12-26
24
发表于 2004-4-23 17:35: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感觉应该需要
但是很多人都说喜欢不需要原因
我總是以為自己是會對流時的時間和往事習 慣的。不管在哪裏,踫到誰。以什么樣的方 式結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0

主题

0

好友

88

积分

 

升级
20%
帖子
1338
精华
1
积分
88
威望
5
RP
174
金钱
25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3-10-16
25
发表于 2004-4-23 17:44: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其实~~估计是不需要的吧~~不然那么多的原因都能使你不再喜欢他,你却还是执迷不悟,那是为什么呢?
一个圆和另一个圆 不在乎半径的差别 只要守住各自的轨迹 珍惜相切的瞬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24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15
26
发表于 2004-4-23 18:28: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昏了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理爱好者

0

主题

0

好友

88

积分

 

升级
20%
帖子
1338
精华
1
积分
88
威望
5
RP
174
金钱
25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3-10-16
27
发表于 2004-4-23 18:49: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最初由 ★redSherry★ 发布
昏了昏了!

我也觉得~~
一个圆和另一个圆 不在乎半径的差别 只要守住各自的轨迹 珍惜相切的瞬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升级
0%
帖子
24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RP
0
金钱
0 柯币
人气
0 ℃
注册时间
2004-4-15
28
发表于 2004-5-8 20:37:2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实际上可能是有理由的,但是只是没有发现或者说不出吧……
┎┈┈┰┈╱╲ ☆ ☆ 每個.城市都.會下雨 ┆~~~~┃~~◣╱ ★ 就像我...無論走到哪裏. ┆~~~~┃~~~~┆ ★ γ都會ヽσ﹎想起伱.↓ ┖┈┈┸┈┈☆ ☆ ☆ ╅爱你愊肽悌惸钅悌 薇薇.儭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等待验证会员

0

主题

0

好友

8

积分

 

帖子
843
精华
0
积分
8
威望
0
RP
0
金钱
1 柯币
人气
14 ℃
注册时间
2003-10-16
29
发表于 2004-5-8 21:24: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呵呵,对于有的人来说是需要理由的,比如说,爱对方的钱

俗话说的好:人说人有理,鬼说鬼有理。这帖,讨论不出个结果

至少在新兰,是没有理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9-29 14:30 , Processed in 0.042911 second(s), 21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