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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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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题大全(新题在1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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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发表于 2004-5-25 2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所以在推理发表这个謎题大全(其实也不太全),一是为了大家的头脑,二是为了增加大家对推理区的兴趣。好了,废话少话,开始发题。会不断增加新题。
事先声明,原创会注明,转帖也会注明,无商业目的(笑)




一、两个烟头[转帖]

  有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老人略有积蓄,于深夜被盗贼扼死,钱财被抢。
  第二天上午,我在现场勘察时发现两个烟头。据了解,老人从不吸烟,因此,这烟头极可能是作案者留下的。我推想,一定是作案者以某种借口敲开老人的门,进屋后一边抽烟,一边与老人聊天,然后伺机作案。
  我集中注意力观察那两个烟头,烟头是作案者用纸包着烟丝卷成的,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经过鉴定,唾液中的血型是B型,唾液中的上皮细胞含有X、Y两个染色体,是男性。我通过对现场的分析,很快在头脑中勾画出凶手的形象。
问:从现场都能看出什么。(要全面)

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5-25 22: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

那我來先說說吧

兇手是一位上了年紀的男性, 不熟識死者, 手指較靈活而且細小, 有可能是臨時起意殺的人, 貪財而且貧窮, 大煙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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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5-25 22: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楼上那位是怎么推出的,可以说出过程吗?
“烟头是作案者用纸包着烟丝卷成的?”
“烟头很短?”
“浸透了唾液?”
“唾液中的血型是B型?”

老人从不吸烟。不喜欢吸烟的人应该也不太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吸两根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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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5 23: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两个烟头证明聊了很长时间,应该是熟人。烟头有血丝证明作案人经常咳嗽,也就是肺部可能有病,而且吸卷烟没有过滤嘴,牙会很黄很黄。既然自己卷,收入应该不高。常吸烟身体也会瘦弱,肺部已经有病就说明吸烟年头不短,所以他本人也不会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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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5-25 23: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首先肯定是死者熟悉的人所为,理由楼上已经说了。凶手是有一定岁数的男子,烟龄很长,牙齿和食指和中指末端包括指甲部分发黄,左右门牙可能有缺失。
根据:一般年轻人是不会选择手卷烟的,只有有特殊嗜好或要求的老烟枪才喜欢。由于是老烟枪,牙齿会被熏黄,由于两根烟都被吸得很短,一说明他的吸食手卷烟的时间很长,如果是刚开始吸食的,常会烫到手指,一般不会吸到尽;还说明该男子习“惯物尽其用”,经常拿烟的手的食指和中指也会被烟熏得发黄。从烟头浸透了唾液推断他可能左右门牙有缺失,一般门牙完整的人,咬住烟头后唾液是不容易将烟头完全浸湿的;或者凶手习惯用嘴唇而不是牙齿叼着烟,这种情况很罕见,但不是完全没有,有些比较爱惜牙齿的人就是这样吸烟的。

PS:我不认为吸卷烟是没钱,很多好的进口烟丝很BT贵,而且非常呛,这也是年轻人不喜欢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从唾液验出血型不说明他的唾液里血丝吧?以现在的技术,只要分析一下,将唾液中的血细胞提取出来就能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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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5-25 23: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嘿, 樓上的...
我並不是從吸卷烟推想出兇手是否有錢
是從他的行為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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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0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楼上的误会了,我主要是对5楼“既然自己卷,收入应该不高”提出一点质疑~:)
PS:也有可能是仇杀,或者过失杀人后掩饰现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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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4-5-26 00: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o byzantine:
哦~ 那當我沒說過吧~:)

"仇杀"
不太可能. 因為兇手不知道死者沒有吸煙的習慣, 所以我推測他不熟識死者. 因此從關係上和所有錢財都被偷走來看, 不太像"仇杀".

"过失杀人后掩饰现场"
用什麼來掩飾?
如果是以偷走所有錢財來掩飾的話,那對兇手擺脫嫌疑沒有好處...還要小心擦掉指紋(如果是過失,應該沒有預先準備手套)
如果是以那兩個煙頭, 更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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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0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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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在这道题中"仇杀"."过失杀人后掩饰现场"几率是微乎其微,我提出来只是想说明情况并不是确定的,还有其他可能。
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从哪里可以推理出凶手不知道死者没有吸烟的习惯?是因为他没有回收丢弃在犯罪现场的烟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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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1: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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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11: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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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
哇..他得口水还真多...没有干吗? 就说明凶手刚离去不久.
是认识得人....否则怎么可能和老人聊天那么久...还进入他加....也知道他得儿女都不在...
在说虽然老人不抽烟..但是也可以容忍亲戚朋友抽...烟头很短...就说明他得年龄和老人差不多比老人年轻一些....因为老人是被扼死的..要有一定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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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楼主| 发表于 2004-5-26 11: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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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习惯上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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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14: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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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不一定是同一个人,也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a--凶手,b--抽烟的人,c--做烟的人

1。留下两个烟头---凶手(a)留的---凶手自己抽的(口水是凶手的)---
                             ---或凶手拿的别人(b)的烟头和烟灰放在现场(口水是别人(b)的)--
烟头---纸包的烟丝---(如果做烟的(c)和抽烟的(b)是同一个人(b),我小时侯在火车上看到过有农民抽这种烟,都是用口水一抹,现包现抽的,放久了可能会散。如果做烟的(c),抽烟的(b)和凶手(a)是同一个人。那么,从各方面推这个人的特征):
纸---谁有相同的纸?
烟丝---BT贵烟丝(有钱直接买高级成品烟不是更方便?而且是不是BT烟丝查一下这个烟屁股就知道了,到时候再说)
    ---或便宜货--->这个人(b)没什么钱(同时也有动机了)
无过滤嘴--->这个人(b)牙齿很黄
吸得很短--->这个人(b)手指也黄
唾液--->这个人(b)B型血,XY男性,DNA可检
而且,如果是现包现抽的话,有没有什么地方有掉落的烟丝?掉在哪里的?

2。要抽烟的话,就要有点烟的装置---火机,火柴(老人的?b的?)或者液化器,电炉什么的,这些东西上指纹可检。老人虽然自己向来不抽烟,但不一定没有火机。

3。是熟人还是生人?
死亡时间是深夜,单身老人不可能留一个不熟的人到深夜,也不可能深夜放一个不熟的人进来(要是强行闯入的话肯定马上就行凶了,还抽了两支烟?除非烟不是他抽的,是他放的烟头和烟灰)
而且,知道老人是单身也不需要和老人互相认识,只要凶手观察一段时间就能知道。即可以是凶手认识老人,而老人不认识凶手

4。一支烟燃烧时间约4—15分钟,也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是抽了再行凶的还是行凶后再抽的?
行凶后再抽。杀了人应该马上跑才对的,抽两支烟就是8-30分钟,所以行凶后再抽的感觉不太合理
抽了再行凶。但奇怪的是为何要抽了两支烟才动手?如果先知道(熟人知道或观察+猜而知道)老人有钱,计划来抢,为什么不直接进来,关了门就抢?抽这两支烟的时候a在干什么?聊天?
较合理的解释是太早来抢很可能遇到邻居,太晚来敲门老人又有可能休息了,不太正常。所以,只有在老人快要休息之前来先坐着,以聊天或别的为借口拖时间到深夜再行凶。

5。积蓄被拿走了,放积蓄的地方应该有指纹才对。
所以,老人的熟人---抽这种自制烟卷的(牙很黄,手指也黄)---B型血的---男性---衣服上有相同烟丝燃烧的硝烟反应(要是洗了澡,洗了衣服怎么办呢)的---口袋里有同样的纸和同样的烟丝的

还有要注意现场的指纹,火机什么的点烟的地方,放积蓄的地方,掉落的烟丝

刚才遇见大四的师兄了,老抽烟的了,忘问了,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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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18: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问了我们班唯一抽烟的同学,问他抽烟会不会把烟头弄得很湿
他说当然会弄到一点口水,但不会“浸透唾液”
但有的抽烟的人喜欢咬着香烟抽,这样就会有很多口水。
如果是这样的话,烟头上就应该有抽烟者的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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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8: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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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18: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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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中年人,有长时间吸烟者的一概特征,像牙齿黄,手指黄,老烟枪,
对于烟头,要么是老者很熟的人,像亲戚,老者不好意思说,否则烟头不应该在地上吧,在一般客人家随地扔烟头还是两个,非常的说不过去啊,至少老者回提出异议吧 ,或者自己把烟头仍掉。
要么是杀人后才吸的烟,不过杀人后仍然有工夫吸烟,有点奇怪啊。
不过这好象只成立与老者爱干净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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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6 23: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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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预谋的,否则不会不留下指纹。
to 5楼:烟头吸的很短应该不是大腕儿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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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楼主| 发表于 2004-5-27 11: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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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公布第一题答案吧
既然用的是烟丝,说明凶手经济能力有限,浸透了唾液,说明凶手有咬着烟的习惯,是由于工作而无时间用手拿烟。连着抽了两支烟,说明凶手烟瘾很大。所以,可将凶手锁定在特定人群中。(如木匠)
 

第二题、金鱼没被晒干[转帖]
  公寓管理员和彼得一起去找卡特。他们一起打开了卡特的门,彼得走在前面,突然,他大声叫了起来:“我的天呀!”公寓管理员赶紧走了上前,看到卡特倒在朝院子的阳台上,彼得冲了过去,抱走卡特的头喊道:“卡特,你怎么了,快醒醒!”可是卡特毫无反应。他已经死了。
  卡特的后脑被人重击,还能看到伤痕。
  在卡特旁边有个摔碎的金鱼缸,原来是放在阳台的圆桌上,也许是卡特反抗时打碎的。
  阳台是很好的水泥地,仲夏的阳光直接照射着。
  接到报警,警察迅速赶到现场。警察发现了阳台的金鱼,然后说:“从金鱼缸洒落的水已经干了,而金鱼却还没干透,这证明金鱼缸打破后的时间还不长。如果已经好几个钟头,在阳光直射下,小小的金鱼一定会被晒干的。
  调查的结果,找出的最大的嫌疑者是被害人卡特的表弟。在案发的当天上午11点左右,有人看见他悄悄离开卡特的家,但这以后他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他不在现场。
  “但如果他是凶手,4小时前离开凶杀现场,阳台上的金鱼已经应被已经晒干了。”警察奇怪的说。
  “不,他利用了一个诡计。为自己制造了不在场的假象。”我说。
问:什么方法  

(比上一题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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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5-27 11: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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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太阳的移动,先将金鱼放置在阴影处,且该处可以在几小时后被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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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爱好者

 楼主| 发表于 2004-5-27 11: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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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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