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803|回复: 20

一起来抓贼~~~~~~~~~~

[复制链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6 21: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01
     我们班发生了连续的失窃的事件~~~~~~`

              第一次一个 女 生丢了100元
    可是后来抓到那贼了
           事后她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还和那个 女生玩的很好

       以后又发生类似情况
               大家都怀疑她

         最近那个女生又丢了将近100多东西
    而且在案发当晚她走最后
            但平常她可是早就走了
       她可是咱的副班长
              气愤!!!
          我们没有证据抓她~~~~~~~~~~~~
      
       这种小贼就拿她没法了吗????      %&018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0: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如果鱼喜欢吃虫子的话,在虫子里放个钩子就可以捉到鱼了
如果这回还是他做的(不一定),就说明他是很想要钱的人
如果有人喜欢钱的话,用有价值的东西做饵,取得证据就行了

但是,也要看他是什么人才能用什么样的手段

如果的确很讨厌,由内而外都发出令人作呕的气息(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那就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一点面子都不要给她留,
不过,这种人就相当少见呢。

如果不是无药可治,与其想方设法抓到他,倒不如多投入心思感动他好些。
(他偷东西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家里很困难?)
因为一旦抓出来,对一个人的自我意识的影响是很大的。

倒是你们那个不小心的同学,
经常能掉一百元钱的人,我也很想认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2: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同意楼上~~
如果是我,我会把钱钱的NUMBER抄下来,
到时就有证据咯~~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2: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她丢了将近100元的东西,我想知道你们的东西都不拿回去吗?如果都带走话,她走最后是什么也拿不到的。这位楼主能给的资料全一些吗?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2: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过我可以告诉大家,即使是把号码记下来。学校是没有权力搜查这个人的东西。除非把事情搞大,搞到派出所去。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2: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学校是没有权力搜查这个人的东西。除非把事情搞大,搞到派出所去。”
对,他不让你搜身,你是没有办法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摆明了是他拿了喽,那就孤立他,让他受不了自己承认!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4 1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只能说我很同情她
谁叫她明知故犯,下次自己小心
那个贼我也不说了,第一次人家已经原谅你了,第二次还下手,真没人性.既然有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好好利用下次机会吧
再说,犯罪者的心理是既然第一次没事,那么下次也会没事.她一定会放松警惕的,来个人赃俱获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4 20: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可以肯定真的是她偷的吗?副班长偷东西?而且被捉到过?确认这里面没有隐情?可以详细地说一下经过吗?包括上一次的偷窃事件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4 21: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资料不全。
但是小偷偷完东西后,他总会有异于常人的一些状态,只要留心就会发现。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15 1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这个~~~~~~~~~~~
不会吧,确定还是她偷的吗
没证据,不能乱说哦
我们班里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了怀疑对象后,他们跟踪那个女生,并拍下她销脏的证据,她就没法狡辩了
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这么干的
没有证据的话,只有叫丢钱的同学要注意了
毕竟她又被偷了钱,她也有责任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7-17 15: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那干脆去偷他的东西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7 15: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楼下的思想可不好,要我说因为设计一个圈套来试试你们所谓的那个小偷。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09: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自己偷了东西当没发生过的人还能当副班长???
什么学校啊
是不是对学生太纵容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黑羽小盗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7-19 11: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14: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地上放张100元,看她会不会交公。
-_-b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黑羽小盗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7-19 15: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21: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定是她吗?也许有其他可能哦.
副班长?是不是成绩好了才当选的?现在很多人都注重分数,品格就不一定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22: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被偷的人也有责任的啊,学生上学带那么多钱干嘛?楼主也不要因为他有前科就断定是他偷的嘛.
(10楼的你认为留心观察能看穿KID的内心吗?呵呵开玩笑)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7-20 12: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请问楼主是小学生吗?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05038770号 )

GMT+8, 2025-1-23 03:28 , Processed in 0.075060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