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871|回复: 21

大家来做个游戏!编个故事!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6: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个印度人趁男人A在晚上熟睡后,从屋顶天窗的铁方格缝间,放下在钩子的四条长绳,把床吊上去......
大家跟据这几句话编一个案件,人名自己起没有限制,内容也没有限制。要表事前,事中,事后结果。
呵呵,我是不是很无聊,来玩玩吧!让自己发挥想像!

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6: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就是福尔摩斯利用恐高症杀人的那篇吗?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6: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对咯~~~这个我看过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6-7 16: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要管它是不是,编一编我觉得挺好玩的。
我也要休息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6: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也是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6-7 16: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当然喜欢柯南的人都会看到过这个
就是因为有这么一篇,就要看看大家,能编出什么样的故事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8: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因为看过,所以思路很容易被带过去……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6-7 19: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为什么别人能写出那么好的故事,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呢?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9: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代发:这种帖子很容易被版主锁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19: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第2天男人A起来发现自己戴在眼睛上的眼罩不见了~~觉得很奇怪,再后来发现自己放在枕头旁的若干元钱没了

汗~~~我再说什么噢....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7 20: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看过了 以前在故事会上看到的 健身房 移动的床角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7 21: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想写小说的才能做到吧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12 22: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背景有么?
没就算啦:
他……
KAO
背景多给些好么?
合乎。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12 23: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恩……没有背景 随便什么结局都可以啊
比如 后来掉了下来?
4个人不见了?
4个人还在?
晕……不好玩。
呵呵,不要踩我,给钱我就想。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3 07: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雷同金田一的<异人馆杀人事件>.金田一用6个绳索把床扣住,在用起重机把床来上来
把死者头砍下,放下去,撤掉绳索,密室杀人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13 11: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哦!!
对了!
在《少年包青天》上就有这的!
那是讲的一个小的天窗……
恩……
我继续:
4个人把床移到了天窗的下面,把床慢慢掉了上去
并且用钩子把被害者的头部割掉了
再把床放下
挪移到原来的地方
但是一片树叶
被床的 一个脚 压在了下面……
呵呵,过程都说了
……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3 13: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楼上的有所不知,《少年包某某》案件就是完全抄袭《金田一》和《柯南》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6-13 16: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这个故事看到过.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6-13 1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恩,是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禁止访问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6-14 13: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05038770号 )

GMT+8, 2025-1-22 16:12 , Processed in 0.105257 second(s), 2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