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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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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兰联盟招募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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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12: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好意思由于新兰联盟连续出现不愉快的现象。。。特别是一些人拉帮结派更是让新兰处于混乱情况,现在联盟我暂时代管,由于我对联盟的具体事宜不熟,需要一名对新兰贡献很大的,而且熟悉新兰的人帮助我管理新兰联盟。


申请版主规则:
1。申请贴至少100字(字数过少的帖一律锁或删);
2。申请者要求论坛注册3个月以上,发贴至少300贴,特殊情况除外;
3。申请贴内容至少要有:
(1)申请版块;
(2)是否有版主经验;
(3)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
(4)自我简介;
(5)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
(6)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
(7)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
(8)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
(9)谢绝马甲;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一律删贴,(提意见的除外)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9 1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有个建议

其实担任新兰的斑竹,在新兰的人气和威望是很必要的。更何况新兰的斑竹让新兰成员自己来选也是说得过去的。
所以我希望由上面从所有的申请者中选出候选人,然后由新兰成员对这些候选人投票选举,可以多选。人数最多的就是斑竹

不知道可不可以?

不希望出现拉票马甲盛行的情况。。不过可以保证这次宁缺毋滥。。没有合适的就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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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9 2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申请版块:新兰联盟

(2)是否有版主经验:有  小小柯南世界推理区 日语区斑竹     推理俱乐部原创小说区斑竹

(3)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是

(4)自我简介:2003年10月17日加入事务所,2004年3月2日加入新兰联盟,现任新兰联盟外交部外务负责人,对工作有热情,工作能力强,相信能够做好新兰斑竹工作

(5)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大学本科在读

(6)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空手道、辩论、熟悉电脑、能熟练操作FP、DW

(7)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重建新兰,整顿新兰内部会员,宁要100个团结的新兰会员,不要500个一盘散沙的新兰会员。严肃整顿拉帮结派问题。尽快发展新兰主页

(8)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是

(9)谢绝马甲:非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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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7-19 2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的新兰联盟斑竹申请贴

我的新兰联盟斑竹申请贴
1. 申请版块:新兰联盟

2. 担任过某学生网站斑竹~~

3. 没有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

4. 自我介绍——
柯南迷(支持小兰~~),性格开朗,喜欢聊天(决不是QQ上的无聊),注册论坛数月,十分喜欢论坛。

5. 学历:大学在读,所以时间上比较自由

6. 特长:平面设计吧~~(偶的专业) PS和人聊天算吗?

7. 管理版块的想法:老实说,我对新兰的混乱情况很不理解(大家因为喜欢新兰才在一起的干什么要吵架啊~~)不过偶有两件事是我不能忍受的,那就是--1.灌水 2.出言不逊 特别是后者,我觉得是影响很大的~~十分不利于团结~~~(个人拙见)我认为这一定是要整顿的地方~~我也会努力的我希望新兰联盟是个温暖的地方,是所有新兰成员的家,是大家都会想到的地方,是会留给大家的是美好回忆的地方,虽然暂时联盟有些阴影,不过,正是因为大家都还信任联盟所以才会仍旧在这里的,我相信,我有能力管理好联盟,因为有喜欢联盟的这种感情在,我就会拼足全力的!!请相信我~~~

8 .偶是正式会员

9. 绝对不是马甲
                                                    鞠躬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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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0 13: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莫双 发布
不希望出现拉票马甲盛行的情况。。不过可以保证这次宁缺毋滥。。没有合适的就不选


也没关系啊
注明投票必须回帖
不然票数作废
这样就等于投两次票,保险一些

我相新兰这次选斑竹这么严肃的事情,不会有人那样的
而且到时候选出来的人可以再作参考,考察一下是不是真的人气很高,还是做了假
就像高考录取审批一样,学校录取完后,教育考试院还要再审批一次,就是为了防止一些违法现象。


你能保证后选人不拉选票不拉帮结派?不是我不相信新兰会员。。。。看看前斑竹RINA为了报复,拉党结派搞另个新兰斑竹就知道了。。看看一些人对斑竹得到的欲望,一些人为当斑竹不择手段,互相斗争。。。我不想多说了。。。我宁可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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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20 16: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申请版块:新兰联盟

是否有版主经验:有

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推理俱乐部水区版主

自我简介:去年年末成为事务所正式成员,后混迹于推理区。因推理区版主柯南的缘故来新兰联盟。今年3月份在联盟聚会后正式加入新兰联盟。后担任外交部长一职至今

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已工作

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这个留给别人评价。

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从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件来看新兰联盟最大的问题在于内耗严重。过度的内耗使我们的精力转移到解决或压制矛盾上而忽略了联盟的发展。现在的会员都希望联盟能够净化能够回到从前那个纯洁的联盟,说实话虽然我也希望这样但也不完全清楚应该怎么做。目前能想到的就是尽量消除“帮派”对联盟的影响。至于本人不管是在联盟还是推理区都是有朋友没帮派,我也不喜欢自己作出的决定被这样那样的“因素”左右。新兰联盟的组织机构是所有联盟中最完善的,这也是几任版主努力的结果,如果大家把心思都放到应该做的事情上,联盟会发展的更快更好。但我也清楚象会员数量这么庞大的一个联盟不发生矛盾是不可能的。发生矛盾并没有什么,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就事论事不以个人喜恶、关系亲疏为判定标准,这是我的原则。其他方面也尽我所能,努力为联盟争取最大的利益。

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是

谢绝马甲: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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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广播站

发表于 2004-7-21 0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的新兰联盟斑竹申请贴

1. 申请版块:新兰联盟

2. 无斑竹经验~~~

3. 没有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

4. 自我介绍:
柯南迷(支持小兰~~),拥有双重性格,本以决定离开论坛几天,但现在,我不离开了。会写文,也会写长篇,正努力学习中。

5. 学历:小学刚毕业,准备升初一。

6. 特长:写文,会一点点网页制作。

7. 管理版块的想法:
新兰的近况不是很乐观,有很多人纷纷离开了这里,有的是相处不和,有的是自愿离开的。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大家选择的是离开,而不是为新兰作出小小的贡献,让新兰重新回到以前团结,幸福的时光。离开不是办法,新兰是我们的家,我们不能丢下不管,所以……
针对新兰目前的状况,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灌水及其严重,这里的贴子很多都不是针对新兰的,而是侃侃而谈,没有固定主题。
2、论坛上经常出现互相攻击的现象,大家出言不逊,给对方心里造成伤害,导致被攻击对象选择离开,攻击人也选择离开。
新兰是一个集体,不想,更不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三大集体中,为什么新兰经常出现问题?是因为管理有问题吗?不是的,是联盟成员自己的心里问题吗?我想也不是。只是新兰再也不象以前了,以前那个新兰那去了?以前的新兰藏在大家的心中,却没有出现。
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恢复新兰应有的面貌,作一个团结的集体。

8 .偶是正式会员

9. 绝对不是马甲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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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4-7-21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新兰需要稳定,这个你也清楚。

我把你的话理解为保证——保证不会轻言放弃。今天说过的话希望你记住,然后做到。


解密者的特长我来说吧:

1.推理——我是不懂的,不过看他头像上的字,还有蓝幽幽的威望就知道了(45所的威望不好拿啊~)

2.组织管理——最近联盟活动是最好的证明了。外交部的工作也可以,能处理好与其他联盟的关系

3.图片制作——改图大赛,新兰的会标多多少少有他点苦劳

4.群众基础——新兰人气第二高的贴(第一是日记贴)是他的45所交友录

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我知道的大概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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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4-7-21 15: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申请版块;                新兰联盟

(2)是否有版主经验;                没有经验

(3)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也是没有

(4)自我简介;                      简单的人

(5)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公司职员

(6)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待人接物

(7)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        安定为先

(8)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          正式会员

(9)谢绝马甲;                      不是马甲
------------------------------------------------------------------
题外话:莫双请再清水,非报名帖,皆可删去.
       希望看到新兰更多的会员站出来,承担发展新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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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4-7-21 16: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申请版块;                     新兰联盟

(2)是否有版主经验;                没有经验

(3)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也是没有

(4)自我简介;                     

温和而有原则,小事糊涂,大事明白。坚定的新兰支持者,跟柯哀的人处得也不错。绝对的和平主义者,所谓求同存异。

(5)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本科以上学历

(6)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

写评论,写同人文(主论坛、同人区均有精华记录。征文比赛得过第一名。)

(7)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

新兰的确是要稳定为先了——这方面工作不好做啊。近段时间的工作主要放在内部:吵架,私人攻击一概删贴,哪闹出的矛盾上哪解决去。杜绝一切把非论坛恩怨放到论坛来讨论的行为。
技术部人才储备、招募、分工提上议程。月刊工作不能搁下,用一切可用的人,相信大家为新兰服务的热情。
该放权的地方放权有责任心的人。部长负责制。
简化部门工作程序,事情做好就好。虚设的部门、职位,撤。该精简的精简。

(8)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          正式会员

(9)谢绝马甲;                      不是马甲
------------------------------------------------------------------
响应蝴蝶号召,行动支持。
写文的时候会说:抛砖引玉什么的,那个...有时候只是谦虚啦,不过今天是真的抛砖引玉了。
其实,我想看到更多有网页制作或其他方面才能的朋友站出来申请斑斑,新兰的发展需要大家。

PS:给某些说“新兰的正式会员有比我合适的人么”的人——绝对有。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新兰还没到要您来操心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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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1 17: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回楼上:
事实的发展总会证明我预言的正确性,不要以为推理只是用来破案的^^
我可以等下一批,反正时间不会很长。

回某8T:
第8条本来就不该存在。

联盟选斑竹和提它版快不同,是召钦定的。。如果你对标准有疑义。。。自己去向制订标准的召提出

BS下某人,要是能跟他说我为什么不说?
PS:把我办公室屏蔽解了

这个我没蛰,没权限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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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1 17: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申请版块:新兰联盟

(2)是否有版主经验:无

(3)现在是否担任其他论坛的版主职务:无

(4)自我简介:支持新兰

(5)申请人学历(谢绝初三高三学生):刚毕业,找工作ING

(6)特长(有论坛需要的特长者优先):暂时没有 

(7)最好加上管理版块的想法:安定、技术2手抓
  
(8)必须是新兰的正式会员:正式会员

(9)谢绝马甲:不是马甲
------------------------------------------------------------------
提外话:新兰毕竟是新兰,希望每个在这的人都能如新兰恋情般纯真,而不是把新兰当作无聊时的消遣,肆意的在这耍闹,希望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既然大家都想好好的发展新兰,就请各位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而不是认为只有当了斑竹才去考虑是否为新兰出谋出力

PS:这贴不是报名贴么?怎么成了预言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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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3 15: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莫双 发布
你能保证后选人不拉选票不拉帮结派?不是我不相信新兰会员。。。。看看前斑竹RINA为了报复,拉党结派搞另个新兰斑竹就知道了。。看看一些人对斑竹得到的欲望,一些人为当斑竹不择手段,互相斗争。。。我不想多说了。。。我宁可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也不是不可以防止这些事情的
比如制定完善一点的投票规则
至于你说的那些为当斑竹不择手段的人,你不把他们列为候选人不就可以了吗?

而且我说了,投票出来的结果可以再做考察和审核,拉帮结派的人投票无效直接剔除就可以了
就像你说的宁缺毋滥,但试一试总是可以地吧

PS:也许我管得太多了,但我也只是想为新兰尽点力而已,希望你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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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小五郎

发表于 2004-7-23 15: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红の叶 发布
新兰需要稳定,这个你也清楚。

我把你的话理解为保证——保证不会轻言放弃。今天说过的话希望你记住,然后做到。


解密者的特长我来说吧:

1.推理——我是不懂的,不过看他头像上的字,还有蓝幽幽的威望就...


嗯……V望不能这么说吧,reba没什么威望可她是我最喜欢的新兰斑竹,无论是人品还是工作上……
当然我明白你是好意……只是说法不妥而已……
%&016 %&016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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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4-7-23 18: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汗——完全同意楼上的说法

我这样说只是因为本人是推理白痴,对推理的东西一概不懂,只能依靠威望判断某解密的推理能力,粗浅至极。还望海涵。

我也认为reba为新兰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握个手~
————————————————————————————————

另外这贴是禁水的,有类似问题欢迎给我发悄悄话什么的。

反正,咱们别增加删水的人的负担啦(发现自己又水了一贴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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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3 20: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票选举也许是可以拉帮结派,但就算拉帮接派也在少数,真正的胜利始终是属于能得人心,能为新兰做贡献的人。拉帮的人是不可能作到所有选举的人都被他拉去,在拉的时候也能让被拉的人更加认识到所拉人之心~ 是好?是坏?终由别人判定。
个人的决定也是从个人的心来考虑的,就象如果新兰的斑竹选举最终只是由一两个人来决定,那么能保证这颗心是公正的么?没有什么人可以说自己是大公无私的~

哦??的确哦。。就像一个叫11月的人暗地里和RINA他们在算计新兰斑竹REBA一样,虽然我不知道11月是谁。但是我想这种人就凭我个人的决定她也是当不上的,这个已经涉及到人品问题了,我可不想让这种人品有问题的人上台,希望新兰联盟的人有时候也需要注意下这种人,免得自己被阴还不知道。你也要注意点哦。
从客观角度上来说,我选的不能代表新兰所有人的意志,但是至少不会让某种人品有问题的人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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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7-24 01: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scorpion 发布
投票选举也许是可以拉帮结派,但就算拉帮接派也在少数,真正的胜利始终是属于能得人心,能为新兰做贡献的人。拉帮的人是不可能作到所有选举的人都被他拉去,在拉的时候也能让被拉的人更加认识到所拉人之心~ 是好?是...



ID起的很恰当
心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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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4 0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莫双 发布
哦??的确哦。。就像一个叫11月的人暗地里和RINA他们在算计新兰斑竹REBA一样,虽然我不知道11月是谁。但是我想这种人就凭我个人的决定她也是当不上的.....


哦?这个叫11月的竟然能让总版留意,还真是不简单,总版就是总版,可以随意的编辑别人的贴,这样也不会出现了什么多余的水,不过既然总版在我的贴里提到这个11月,看来是总版认为这个的人品问题很不好,让总版这样的激动,不过看来到是在教育在下啊~还真是谢谢总版。不过好似我们新兰的人对这件事还不是很了解,这件事到底怎么回事,难道真的只是前新兰斑竹RINA在算计前新兰斑竹REBA么?那么我想请问,前新兰斑竹REBA既已是在RINA带领的新兰联盟中选举出来的另一名斑竹,那么RINA有什么必要去算计他?难道是怕自己的地位不保么?应该不会啊~ 怎么说RINA都是已经带领新兰联盟共同走过一段风雨岁月的领导人,有着他自己的在民众间建立起来的威信。不过后来到是发生了RINA和别人的ID共享问题,RINA被停职,但只是停职,几个月后照样能官复其位,难道说RINA是怕自己在这3个月里完全被REBA取代?或者是发现了不为人知的内幕腐败?让RINA决定站起来奋力抵抗?结果就上演了一出王子复仇记?哎。。。结果却是两败俱伤。不过我想有着莫双总版的大力支持,我们的REBA斑斑是不会伤到哪的吧~幸好幸好(好似问了很多关于内幕的事~ 不知道会不会被莫双总斑竹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3掉呢?)

那还是转回正题吧~莫双总版现在跟我讨论的是人品问题,不过我想一个人的人品问题不是由一两人的认为所能决定和断言的~ 好似是大家自己的所见所为吧~ 哦,不过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会在冲击到自己利益的人背后做些小动作,想让大家认为都是那个人的错吧~所以还是提醒莫双总版不要随便对某个人作出评价,毕竟只是一家之言,尤其是在这么严肃的斑竹申请贴里。


决定是我出的。。。对两个人算是公平,不过可惜我没有拿到REBA拉党节派的证据所以喽只能以“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理由一起处理了。但是这个RINA的证据全在我手里,不过应该来说这个叫11月的人应该也知道。这份证据里也有她的名字,说有什么幕后内幕的什么的我不清楚,我只能说把一些人品有问题的人的无聊计划扼杀在她复职之前算是我的幸运。不过怎么说这次的处罚都是RINA占便宜,本来就是个留职查办到撤职,比起REBA和清风的直接撤职要好的多。(这大概就是你说的什么假公济私吧)

既然谈到人品问题,看过证据的人自有公论。如果大家想对11月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感兴趣的话或者对那些揭露那些人品有问题的人的证据感兴趣的话。QQ联系我。
http://bbs.aptx.cn:8013/showthread.php?s=&threadid=55041

号码这里有。


资料?办公室那些传的沸沸扬扬的资料?你们不是已经在私下传给各位新兰的人了么?
不过一家之言未必是全部~ 有果必有因
如果大家真的想把事情弄清楚的话.QQ联系我 ,我就不用这么麻烦,再给个什么显示着什么的网址,直接给出: 26241040


我想看了这个QQ号的资料的人要注意了。。小心哦。。一家言不可信。。那么罪犯本身的话是否可信呢?

PS:“你们”请把“们”去掉,都是我传的,不要把我和“你们”拉党结派的人相提并论。我不知道我这里还有哪些“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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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24 07: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莫双,你的精力不是放在这个上面。

scorpion,你也不要再继续纠缠下去。

我们都要往前看,向前走,而不是停留在原地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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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24 08: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新兰斑竹间的问题既然已经处理了,即使有太多的不满,也希望尘埃落定吧。

纠缠下去不利于新兰将来的发展,也不利于扭转新兰现在的局面。

得饶人处且饶人,虽然我们无权要求别人这么做,但是我们自己还是可以尝试用宽大的胸襟去接受一切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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