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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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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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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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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0:4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刚才看了灵萧的文章,让我想到了我们学校去年死掉的那个可怜的同学!她就在我们隔壁的宿舍住……

这件事情很离奇,大家可以来看看,推理一下!地名和人名我就改了,因为说得太明白了对当事人和学校不好

被害人是一名女生,个子高高的,人很漂亮
2002年10底的一个凌晨中国北方一座省会城市的街道上,被发现有一具女尸
该女尸的身份随即被确认,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但是这名女生虽然有宿舍但是并未在学校宿舍居住,而是和她男朋友在外族房子一同住

案发当晚在该大学的操场上,有人见过这名女生和一位男士有扭打的情况,可是大家没有上去阻止,一是因为天黑,看上去两人扭打的幅度不大;二是因为想着小情侣打打闹闹很正常,也不便去阻止——这是事后一些在操场散步的学校退休职工说的

离奇的是:
1.从发现尸体到确认身份再到去这位女生与男朋友同住的地方不过1小时时间,到了他们的住地却发现那男子(她男朋友)已经没有了踪影!
最让人费解的是,房间内一切的资料或是可能表明身份的东西、还有这位女生的一切东西不翼而飞!

2.警方开始调查她男朋友。他的身份是一家网吧的网管,但是问到关于他的其他情况,网吧的其他人员一无所知
这位女生认识他是在上网的时候,因为是这个男的先看上这位女生,于是不停的给她的上网卡上加钱,她不管怎么上网卡里的钱就是不会少……于是两人认识了,慢慢的成了恋爱的关系,后来搬出去一起居住。

3.警方发现这个男子在网吧里工作所使用的一切的身份证明、简历、姓名都是假的!!!!
就连这位女生的宿舍好友,与这个男的还经常来往着都不知道他使用的是假身份!
警方初步推定,可能这位被害人也不知道该男子的真实身份!

4.该男子作案手段残忍狡猾。女生的尸体满身是伤,胸部被一把长刀深深刺穿,穿通了后背!极有可能是先经过了酷打然后再进行的行凶杀人

5.令人发指的是:这名男子先杀人后弃尸,用车将尸体运出学校并弃尸于大街上!(后被居民发现尸体报了案)

6.有证人证言:说事发当天晚上,在操场上隐约听到有女生哭泣的求饶声:“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7.事后学校在对大家进行安全教育的时候说了一点:警方查出这个男子使用了假年龄,且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6岁小孩。

警方通过他们掌握的证据推定凶手就是这名男子(她男朋友),并展开了侦查。

但是最后这件案子最终究竟破了没有我们作为那女生的同学根本不知道!学校除了把那女生的宿舍同学叫过去问了些情况之后,其他的任何消息都没有透露……

刚刚出事的那段时间,那位女生的宿舍好友们都害怕得不得了——因为突然知道这个男的的一切资料包括姓名都是假的。
大家都推定可能这个男的是个逃犯,被发现了身份才杀人灭口,而且一切的一切都这么有计划!杀人、弃尸、毁灭证据、逃跑……

各位喜欢推理的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这案子中的疑点太多了,今天想到的就这些,你们要是推理中有什么问题就问我,说不定我还能想起来什么!
毕竟是同学,很惋惜很惋惜的……%&13
今年的2个目标(暗号版): 1.当北天升起新星的时候,在大地上有人与之辉映。 2.要像林中玉立的慧鸟那样风姿卓越,引颈高歌。 第一个已经实现~~~~~~~

杯户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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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11-21 22:09: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怎么回帖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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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2:16: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回帖有版聊,当然没了……是我叫斑竹3的。

现在来推理:

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脾气暴躁,身体比较强壮,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他说不定就是那种专门钩女孩子后再财色双收的人!
死者可能发现了他其实有老婆孩子,才被他认为碍事
一般的花花公子是不会轻易杀掉自己的情人的。
枪毙就枪毙!芭蕉叶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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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3:04: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 -0
楼主你们那个城市还有没有别的少女被杀事件?要是有的话……
长大了 心不大 放的开 放不下 品绿茶 喝橙C 分秒绿色心情 水蓝祈祷 冰绿之心 青色活力 粉色甜蜜 绿茶回味青 咖啡郁味棕 橙C动动橘 永远活力十足!超级灵萧,超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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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3:30: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本人认为这就是社会上犯罪率最高的“网络杀人”事件。被害人和凶手是在网吧认识的而且还相识相恋,可能凶手就利用被害人作某件事但被发现其之秘密于是变起杀心。细心的人肯顶注意到了当时被害人说的那句“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句话吧,到底被害人发现并且做了什么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呢?我想凶手肯定是被看出什么秘密所以才杀人灭口的!
不为情感而推理,不为出名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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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3:51: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雪翼飞马 发布
回帖有版聊,当然没了……是我叫斑竹3的。

现在来推理:

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脾气暴躁,身体比较强壮,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他说不定就是那种专门钩女海.?


但是要怎么解释他使用假身份的事,还有就是操场上有人听到的求饶声? [U]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这点赞成!!!

[U]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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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23:59: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蒙面GZ铁鹰 发布
本人认为这就是社会上犯罪率最高的“网络杀人”事件。被害人和凶手是在网吧认识的而且还相识相恋,可能凶手就利用被害人作某件事但被发现其之秘密于是变起杀心。细心的人肯顶注意到了当时被害人说的那句“求你放了我...


就是啊!!我们同学一起还推测他是个逃犯呢!!!!

但是有一点逻辑不通,警察既然已经查出来他已经结婚且小孩已经6岁,想必身份已经明确,只是对学生们保密!!

不知道他现在是已经抓获还是在逃%&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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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2 00:17: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是啊,是不是怕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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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推理区荣誉版主
第二届推理比赛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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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2 02:01: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 -0
依我看, 女的是發現了男的某些秘密,做出了某些事, 而被男的殺人滅口.
他們扭打的時候不是正正在夜晚嗎? 為什麼他們會在操場上扭打? 原因可能是女的在逃走,走到操場就被男的捉住, 於是就扭打起來.
而证人证言中,“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可以更加證明了, 女的這時正被男的捉住了, 於是女的便求男的放了她. 但可惜的是, 男的沒有放她, 相反是殺了她....(寒~)
相信那個秘密對於男的是什麼重要的!否則他也不會選擇殺人去解決事情. 但, 這是什麼秘密? 就不得而知了~

對於這次事件,我認為有计划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有计划的話, 男的就應該是一早已經知道女的發現了他的秘密. 但以他們夜晚還在操場上扭打著來看, 男的應該是那時才知道的. 如果是有计划的話, 相信男的盡量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才對(選擇一個不會被人發現的場所殺人 - -0).
那個男的很聰明. 能夠即時把所有關於死者的線索拿掉,不留證據.

逃犯的說法也不太有可能吧...大家想想, 警方不是說了他已有了一個6岁小孩嗎? 如果是逃犯的話, 相信他已逃了最少6年, 但....警方會讓一個逃犯逃6年以上的嗎? 絕對不可能! (小說中就可能 - -0)
除非他是由外國逃來這裡的, 但看他應該是中國人吧...- -0
肯定不會是在進牢之前生的小孩. 如果已有了小孩, 他應該不會選擇逃獄. 更何況, 他逃獄後竟然還去忘識別的女子......
至於, 為什麼他會用假名....竟然還在工作所中使用假名...這點就很可疑了~ 我還沒想通. - -0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看法.
铃声依旧,佳人何方;思君恋君,莫失莫忘.
燃燒吧! 推理之火

第二届推理比赛第一名 (2003 寒)
第一届网络BBS推理比赛亚军 (2004 暑)
第三届网络BBS推理比赛冠军 (2005 暑)

原创作品:
酒店杀人事件, 海上之旅杀人事件, 血色舞会, 远距离的不可能犯罪,
脚印, 死亡洞穴之行, 幽灵双子塔之遇, 空中双重密室杀人事件, 邪神像殺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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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2 09:40:4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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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2 20:32: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小浩果然厉害呀!!前面的分析真是让人佩服!
可是关于逃犯一点,我有一点看法:逃犯这个词语的意义比较丰富,可以指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逃脱而未能将其逮捕归案);也可以指从监狱里逃跑的犯人
我比较倾向于他是第一个意义上的逃犯。
猜测:他以前曾经犯过什么罪,于是从老家跑出来,为了隐瞒身份所以使用一切的假证明、还有假名字。他本身是好色之徒且会使用小手段,我同学又处事不深,所以两人后来发展到同居住
在同住的过程中他被我同学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就被灭了口~~~~~
我赞成小浩说的此次行为没有计划,因为要是有计划不会跑到校园里面来杀人,他大可以把那女生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再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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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2 20:39: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HJMC 发布
哪有那么复杂哦……动画片看多啦大家:)

操场上的打闹是因为两人闹了别扭,这在情侣之间很常见。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该女子发现了男子的真实身份(有老婆孩子的事情)于是与该男子提出分手(或其他要求),而从该男...


很有道理呀!!
就是因为有这些常人不具备的犯罪情节,所以这件事情才在当地大学城区引起轰动,不过很多是乱传话,越传越神奇。只有我们这些她的同学了解得稍微多一些,也真实一些

不过我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使用假身份的人会跑来追一个大学女生?如果真如我们推测的那样他是在逃嫌犯,那他行事就必须要小心谨慎,追女生并同住这种事情对他的身份来说是很危险的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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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3 13:06:1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好恐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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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7 17:46: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会不会是那个女生发现了他的身份,想以他们的关系要挟他,要他妻子离婚或是不要抛弃她的(比如那个男的不想要她了,她想挽留)。凶手不一定是在逃犯,可能只是觉得现有婚姻苍白想找刺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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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7 19:54: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杀人以后为什么要移尸呢
把她丢在学校操场上某个角落自己逃走不是更方便吗?
而且网吧打工的人不可能自己有汽车之类的东西
也不一定骑摩托
要吧尸体运到附近的公路上不是很容易吧
也就是说有人帮他或者是凶手并不是他
而是他认识的人而且那个人比他地位高更可能
杀人以后怕坏事所以让他逃走
至于为什么不丢在操场上而丢在公路上我还没想明白
也许是为了早点让人发现尸体
但是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做
多少年前的事情啊?
可不可以详细的介绍一下有关那个男的的所有事情
再就是公安局没有告诉你们那是很正常的
公安局很少对外公开杀人事件
为了少给别人造成恐慌
再说了
公安局也没必要破案以后来告诉你们啊
也许还有我没想到的东西
想到以后再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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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2:00: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通常犯人转移尸体的目的有两个:

(1)藏尸. 企图瞒天过海
(2)将尸体转移到凶案现场以外的地方, 并将尸体伪装成自杀又或者嫁祸别人. 这样一方面可以减低自己的嫌疑, 另一方面也可以令警方的调查变得困难

可是现在问题有二:

第一, 大街和校园都是人流多的地方, 即使将尸体弃到大街上, 尸体一样很容易被人发现. 如果我要藏尸, 也一定会选择将尸体埋在荒山野岭. 更何况中国地大物博, 适合藏尸的地方实在不少.

第二, 死者明显是被杀的, 犯人却只随便将尸体弃于大街, 不像要将罪名嫁祸给别人的样子. 可是嫌疑犯就只有犯人一个, 警方不怀疑犯人才怪. 对犯人来说, 将尸体弃于大街根本没有益处.

由此可见, 假如犯人是故意将尸体弃于大街的, 他未免是太愚蠢了! 与其将尸体弃于大街, 倒不如不移动尸体? 移动尸体可要花费不少「人力」、「物力」啊!

我总觉得「将尸体弃于大街」并不是犯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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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2:59: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名侦探小浩 发布
逃犯的说法也不太有可能吧...大家想想, 警方不是说了他已有了一个6岁小孩吗? 如果是逃犯的话, 相信他已逃了最少6年, 但....警方会让一个逃犯逃6年以上的吗? 绝对不可能! (小说中就可能 - -0)
除非他是由外国逃来这里的, 但看他应该是中国人吧...- -0
肯定不会是在进牢之前生的小孩. 如果已有了小孩, 他应该不会选择逃狱. 更何况, 他逃狱后竟然还去忘识别的女子......
至于, 为什么他会用假名....竟然还在工作所中使用假名...这点就很可疑了~ 我还没想通. - -0


我想, 犯人应该是「失踪人口」里的一员吧? 犯人离家出走6年, 相信他的家人早已报警. 而犯人懂得用假名生活, 则足以证明犯人相当聪明, 又或者他的「失踪知识」相当丰富. %&01

据《完全失踪手册》说, 一个人如要「失踪」, 就必须下定决心放弃过去的一切, 包括所有的亲人和朋友, 并必须用假名过新的生活. 因为当你失踪之后, 你的亲朋戚友一定会去报案. 那时候, 警方便会展开调查. 假如你用真名租屋、找工作、交朋友, 就很有可能被人发现. 别小看警方的力量, 事实上, 不少闹失踪的初哥都是在「未能完全放弃过去」的情况下很快被人发现. 相反, 数据显示, 用假名生活的失踪者的「失踪时间」普遍长几年, 甚至有人能够「完全失踪」, 直到新生活过得厌了, 才自动回家去.

另外, 犯人之所以会选择做网吧的网管, 便是由于做网管无需高学历, 因此雇主不会详细调查犯人的假身份证明文件和简历的真伪. 犯人容易蒙混过关. 由此亦可见得, 犯人对「失踪方法」是何其的了解. %&02
当光明将影子覆盖之后 天使、恶魔通通都消失了 只剩下血一样的尘土在四处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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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准犯人是想移尸,结果在移的过程中看到有人来了,只好把尸体丢在大街。这也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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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件突发杀人案,凶手是那种脾气暴躁容易激动的人。如果是有计划根本不会在学校操场和被害人扭打。死者是发现凶手的秘密后提出分手,凶手先殴打被害人试图让她回心转意,所以被害人满身是伤,当被害人执意不从后,凶手在情绪极度不稳下杀了被害人。这从被害人的致命伤上可看出,一刀从前胸穿后背,除非他拿的是销铁如泥的宝刀,否则要用很大的力气才办的到,只有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楼主没有说明了案发现场在哪里,象这种杀人移尸案最重要的是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凶手拿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资料完全是多此一举,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匿名潜逃,但至少他是第一次杀人。他把死者的尸体丢弃在马路上而不是什么人迹稀少的地方是他杀人后心虚的表现,觉的自己带着个死人到处跑万一在路上碰到警察临检之类的怎么办,所以就随便扔在了马路上。这也是相当幼稚的做法,如果是杀人惯犯,要么弃尸荒野,要么就把尸体放在住宿的地方。这样可以为自己逃脱赢得更多的时间。一个完全抛弃以前生活潜逃多年的人,应该是相当寂寞和空虚的,他将死者作为自己唯一的寄托,当死者背叛他后觉的自己有将变成孤身一人,他殴打死者完全是想挽回她,他不想在过那种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生活。在遭到死者拒绝后,凶手觉的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他,在长期躲避的生活中,他的精神高度紧张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在极度的失望和愤怒下杀死了被害人。如果以上推断正确的话,现在的凶手很可能已经变成精神变态和性格扭曲的人,他可能会从一个潜逃犯转变为向社会报复继续找和被害人相似的人下手的杀人魔,目标是那些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女大学生。这种罪犯是最难抓的,他的流动性很大,虽然他找的都是相似特征的人,但目标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会因为目标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而杀人。他现在应该是一个沉默寡言工作勤奋的人,而一到晚上,随着黑夜的降临,他体内杀人的血液也沸腾起来,他活下去就是为了杀人,这可能是他悲惨人生唯一的乐趣,享受杀人时被害人恐惧的眼神和血腥的气味从而让自己得到放松和解脱,就象吸食毒品一样渐渐上瘾。警方对这种罪犯是很难进行抓捕的,唯一可行的是将罪犯的照片分发给各个网吧和街道派出所,也可以让女警假拌成大学生到网吧,希望可以引蛇出洞。最后奉劝和不明来历异性在校外同居的女大学生,不要玩这么危险的游戏,它可能使你的生命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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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12:44: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我对楼主所说的这是真实杀人案件表示怀疑。楼主说:“令人发指的是:这名男子先杀人后弃尸,用车将尸体运出学校并弃尸于大街上!”。我认为学校绝不会是杀人现场,大学晚上并不是空无一人,凶手先殴打死者再将她杀死,这段时间不会很短,而且凶手在殴打被害人时,会说一些“你还和我分不分手”这类话而且打人也会发出声音,除非楼主大学里的学生有夜盲和夜聋症,所以在这种地方杀人风险太高,很可能会被人看见。楼主也没有说死者身上出了致命伤和被殴打的伤痕外,有没有发现手脚处有被绑过的痕迹,嘴里有没有纤维组织。如果有的话,在凶手绑被害人和将她的嘴堵住时,被害人一定会拼命反抗和大声呼救(这个大学太可怕了,世界上最聋最哑者莫过于装聋作哑),如果凶手只堵主被害人的嘴,凶手是不会一只手拿一把长刀另一只手去打人,这样不太方便,当凶手去拿凶器时,被害人不会逃跑?如果凶手只捆住被害人的手脚,那就太可笑了,这又不是国民党反动派在严刑拷打我地下工作者,被害人会一声不吭?难道是死者知道这个学校的人一到晚上就都有这个毛病,套句老话“就算你叫破吼咙也不会有人听到”?就算死者从容就义被刀贯穿身体,一定会大量出血,凶手将尸体搬到汽车后备箱里,汽车和他脸上衣服上一定沾满血迹,出校门口时,门卫也看不见?当然凶手可以脱掉沾血的衣服擦掉脸上、手上和汽车上的血迹,但血腥味却去不掉,门卫闻不到汽车上的血腥味,大学晚上总有老师或者校工巡视的吧,操场上一大滩血迹看不出也闻不到?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话,那么楼主所在大学的校长就该被免职,学校保卫处渎职到骇人听闻的地步。这个凶手也挺有钱的,买的起车还是工作单位的?身份证可以造假,但他的驾驶证呢?那可是要和交警大队打交道的,假身份证骗得了老百姓还骗得了警察?凶手有车的话,为什么不打晕被害人,将她带到僻静的地方再行凶呢,一定要在学校里大动干戈显能耐吗?不过这样一来,凶手抛尸马路就讲不通了。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不太可能是真实杀人事件,感觉是楼主杜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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