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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8 02: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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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名侦探小浩 发布
逃犯的说法也不太有可能吧...大家想想, 警方不是说了他已有了一个6岁小孩吗? 如果是逃犯的话, 相信他已逃了最少6年, 但....警方会让一个逃犯逃6年以上的吗? 绝对不可能! (小说中就可能 - -0)
除非他是由外国逃来这里的, 但看他应该是中国人吧...- -0
肯定不会是在进牢之前生的小孩. 如果已有了小孩, 他应该不会选择逃狱. 更何况, 他逃狱后竟然还去忘识别的女子......
至于, 为什么他会用假名....竟然还在工作所中使用假名...这点就很可疑了~ 我还没想通. - -0
我想, 犯人应该是「失踪人口」里的一员吧? 犯人离家出走6年, 相信他的家人早已报警. 而犯人懂得用假名生活, 则足以证明犯人相当聪明, 又或者他的「失踪知识」相当丰富. %&01
据《完全失踪手册》说, 一个人如要「失踪」, 就必须下定决心放弃过去的一切, 包括所有的亲人和朋友, 并必须用假名过新的生活. 因为当你失踪之后, 你的亲朋戚友一定会去报案. 那时候, 警方便会展开调查. 假如你用真名租屋、找工作、交朋友, 就很有可能被人发现. 别小看警方的力量, 事实上, 不少闹失踪的初哥都是在「未能完全放弃过去」的情况下很快被人发现. 相反, 数据显示, 用假名生活的失踪者的「失踪时间」普遍长几年, 甚至有人能够「完全失踪」, 直到新生活过得厌了, 才自动回家去.
另外, 犯人之所以会选择做网吧的网管, 便是由于做网管无需高学历, 因此雇主不会详细调查犯人的假身份证明文件和简历的真伪. 犯人容易蒙混过关. 由此亦可见得, 犯人对「失踪方法」是何其的了解.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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